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大安小学2011.10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2011年10月11日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联合学区领导联合组成督查组,在我校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此次督查,对于我们摸清情况、找出问题、分析原因,为下一步实施有效监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查的基本概况:
1、督察组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卫生许可情况、食堂环境、健康体检及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管理以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
2、从检查情况来看,学校校长食品安全意识较强,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并经常督促和指导。
3、我校有独立的专用食堂,环境整洁。
4、持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均进行了健康体检。
5、食品原辅材料建立了索证索票和采购验收台帐,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扎实,食品加工过程符合相应的要求。
二、督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未拿到证,建档不完善。
2、学校食堂功能区划分未有标志。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陈旧。
4、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不能达标。
5、食品留样工作有待加强。留样食品未加盖、样品与冰箱其他物品混放,留样记录不全。
6、加工间灶面墙壁、顶部需及时整改。
7、及时更换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督查工作的几点建议和要求
1、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2、严格规范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定严格的准入要求,规范学校食堂经营活动,督促工作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3、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的力度。
4、要全力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要经常进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自查,采取措施排除隐患,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报告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主管部门,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积极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