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口镇2010年度森林防火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本着“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镇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法》和《沅陵县森林防火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镇2010年森林防火预案。
一、森林防火机制与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邓防修
副组长:李
红、陈
辉
成
员:王艳珍、陈智慧、李必旺、杨和平、宋晓辉、李平整、王 辉、谢根义、宋王琦、张翠松
(二)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组织实施各个时期的防火、扑火工作和方案。
2、组织本镇扑火队伍,筹措扑火器材、扑火交通工具、物质等等。
3、组织宣传林区野外用火、灭火、管火的基本常识。
4、负责对火灾多发区和重点火险部位进行巡护,发现火情及时上报。
5、组织人员分片负责深入到林区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工作。
6、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并负责灾民生活安置。
7、执行上级防火部门下达的扑火任务。
二、扑火队伍
(一)根据我镇实际情况,镇成立森林扑火突出队。 队
长:邓防修
指导员:李
红、陈
辉
成
员:全体镇干部(54人,含林业站10人)
(二)村扑火突击队
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突击扑火队,由各村(居)支部书记挂帅,以基层民兵为骨干,每村组织30—60人。
三、森林防火和扑火
(一)森林防火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结合我镇的实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林区野外用火、管火、灭火的基本常识。
2、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坚持“六烧六不烧”、“十不准”的规定。对火灾多发区和重点火险部位要增强巡护力量,严防死守。
(二)扑火措施
1、镇防火办每天24小时值班。
2、接到村里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上报,并同时组织扑火突击队和村里的分队一道,将灾情损失减小到最小限度,确保打早、打小、打灭。
3、一旦出现重大火情,要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防火指挥部抽调机动扑火队和调动物质、器材等组织灭火。
四、通讯联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4230119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
五、森林防火值班时间安排 1—5日:邓防修、杨和平6—10日:瞿吉承、王辉 11—15日:李红、李平整 16—20日:陈辉、宋晓辉 21—25日:陈启高、谢根义26—31日:田雷、张翠松
4481086
明溪口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