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柳小学专职保安聘用协议
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聘用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现达成以下协议:
高柳小学保安聘用协议
甲方:高柳小学
乙方:
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聘用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现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应服从学校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甲方负责乙方勤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协同配合,共同管理,若乙方未能按照协议履行职责,造成责任事故或有违法违纪,损害甲方权益等行为的,学校可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警告并通报,有权提出撤换。对于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依法处理。
2、乙方必须认真履行《高柳小学保安人员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如出现财物被盗、失火等事件,应负相应的责任,并作出适当的赔偿。在处理学生的偶发事件中,必须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不得做出伤害学生身体和人格的事,如出现违规现象,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自负。上下班如出现迟到、早退、缺勤现象,甲方将扣除相应工资。
3、乙方工资由甲方发放,工作积极表现出色甲方将给予表彰并奖励。
4、除上述工作时间外因甲方临时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的,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付给相应的加班费。
5、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应及时研究采纳,并为乙方购置必要的保安设施,如休息场所和晚间巡逻照明用具等。
6、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高柳小学
乙方:
年月日
《保安聘用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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