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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

发布时间:2020-03-02 05:01: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清末民初临汾地区婚俗的演变

摘要: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裸婚、闪婚、闪离等现象层出不穷,人们的婚俗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那么婚俗的大转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就不得不从清末民初这个大变革时期说起。清末民初,各种思想竞相涌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得到一个很大的转变。婚姻礼仪上, 六礼向三礼、四礼的简化; “验贞”“七出”等陋俗渐趋势微,在婚姻礼服上逐渐趋向于西化,新式婚俗尚未成为社会的主流,但新旧混杂预示着它正在经历革新而逐步开启近代化的历程。临汾地区的婚俗在时代大变革的影响下也发生着变化。 关键字:清末民初

婚俗

演变

在当今社会革新多元的冲击下,婚俗正在经历着一场快速的发展变化。‘剩男’、‘剩女’、‘闪婚’、‘逼婚’等词语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频繁的出现。这与古语中的‘女子十三而婚’、‘父母之命’等情景截然不同。那么为什么现在会出现这个局面呢?人们的婚俗观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

我们首先来说一下婚俗。什么是婚俗呢?婚顾名思义婚礼。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将和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俗就是风俗,“风俗乌乎始,始于未有人类之前。盖狉獉社会,蚩蚩动物,已自成为风俗。至有人类,则渐有人群,而其群之多数人之性情、嗜好、言语、习惯常以经年累月,不知不觉,相演相嬗,成为一种之风俗。记曰:礼从宜,事从俗。谓如是则便,非是则不便也。圣人治天下,立法制礼,必因风俗之所宜”。婚俗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群体的婚姻礼义(内容)、礼仪(形式)与婚姻习俗共同形成的文化积累。婚姻礼义、礼仪是统治者将民间流传的婚姻禁忌和婚俗加以整理而形成的成文规范;婚姻习俗则是由民间的婚姻行为而被约定成俗的社会文化心理和风尚。两者之间没有具体的界限,相互影响,相互渗透。«诗经·毛时序»中写到:“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在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占婚俗有者重要地位。“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礼”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很长,给中国古达的爱情观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它肯定了夫妻间的爱情是人类的一种特殊感情,不能用其他感情来代替,这是中国人具有爱情转一的美德的优良传统,但同时又把夫妻能否生育和能否白头到老的问题看成是受神秘命运的支配,从而陷入迷信的泥坑。在封建婚俗观念下产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的爱情观延续了几千年并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身心。临汾,古称之为平阳,作为古代帝王尧、舜的都城其婚俗观念的封建性更是根深蒂固。在步入近代社会时,各种社会思潮,譬如维新思想,辛亥思想等相继被传入临汾,深刻的影响着临汾人的观念,婚俗观念尤为最甚。

婚俗形式又产生了怎样的变化呢?在封建时代,男女婚姻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控制,丑化女子求爱为“自媒之女,丑而不信”。凡是没有保媒的女子的结亲,被叫做私奔。«诗经·卫风»中有一首题为«氓»的诗,讲述了一对男女从自由恋爱到结婚的事情,诗中的那个自由结婚的女子深知没有媒妁之言这一点,便不能成婚,所以要求对方拖延婚期,以便请媒人“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在南朝时,荀阐之的女儿也是在没有媒人的情境下成婚的。荀阐之,广陵人,官给事中,他女儿的婚事,史书中记载到“当嫁,明日应行,今夕逃随人去,家寻求不能得”,照这样看来,荀女应该是早有意中人,对于家中那个所选定的女婿不满意,就随意中人私奔了,家里找也找不到。荀女的行为固然是追求自由婚姻的缘故,然荀女出逃,没有媒人,也没有经过六礼,被正统派所歧视,说荀家出失行女子,这样不仅仅是社会舆论蔑视,而且也被夫家的人看不起,在夫家的地位很低,‘君家大人看不起’。更有礼记内则中记载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在封建时代,把自由结婚的女子当做妾来对待。

我们在了解封建社会时,常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男女授受不亲’。是的,在封建时代,有一定身份的人家的子女到了七岁时就被隔离起来,女子从小就被禁锢在小小闺房之中,除了自己的家人,很少能见到什么异性,因此她们往往容易对自己见到的异性一见倾心,然而女子对于男方并没有什么深入的了解,常常酿成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悲剧,“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寄托出诗人对青年女子的深切告诫。但在历史上,也有一些思想比较开明的家人,让女儿长大后为他们物色佳偶的,他们让女儿躲在屏风或者窗帘之后,让她们偷偷观察所选之人的容颜、谈吐、风姿等等,看看是否中意,这种一见定终身的现象,在现在看来是有点荒唐,但在当时所处的时代是历史的一种进步。南宋时侯,理宗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异常喜爱,封为周汉国公主。公主到了结婚的年龄,要选驸马了,当时的宰相就建议选当朝进士第一名周震炎,当周震炎上朝叩谢皇恩时,公主在屏风后观察周,并且表现出了不满的神态,这下皇上就知道公主不满意这桩婚事了,于是作罢。随后又给她指前皇后的侄孙作为驸马,这下公主再没有意见了。这类家长在女儿的婚事上还是比较开明的他们征求自己女儿的意见,只是在一定范围或者说是程度内让她们做选择,一旦她们表示了态度,家长是尊重她们的,按照她们的意思去办。但这类家长在那个时代毕竟还是少数,大部分都是唯‘父母之命’是也。

等到了清末民初时,西方的平等、自由、民主思想传入国内,人们不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婚姻,开始寻求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封建社会的婚姻形式出现被打破的局面。最典型的莫过于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婚姻。孙中山先生与宋庆龄先生由于志同道合的爱国情怀,一同工作,一同战斗,进而发展出了爱情,成立婚约。

在封建时代的婚聘仪式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外在表现形式,它贯穿于整个封建时代和整个的婚姻过程,它并不是反映青年男女自己的意志,转而成为她们客观上要履行的义务。整个的婚聘形式从其产生到其渐渐消亡的过程中呈现出了由简到繁、再由繁到简的这样一个发展历程。婚聘形式最早出现于«礼记»。«礼记»是春秋战国时期留下来的一部分关于礼制的汇编,其中«礼记·昏义»中规定‘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仪式,称之为六礼。纳采是指男家请人向女家提出缔结结婚的请求,也就是俗称的“说媒”、“提亲”。在纳采时,男家要奉赠礼物。礼物通常情况下为雁,雁对待爱情专一,寄托着新人对于婚姻的期望,希望他们的婚姻和谐美满。在封建时代,由于娶妻结婚是关系整个家族的一件大事,因此纳采的对象就显得尤为重要和慎重,通常从官宦人家到普通百姓,共同奉行的择偶条件是“门当户对”。康熙年间的«临汾县志»写到:“近时,士大夫只重门第,多不待男女之长”,“两姓相合,最重门第,不当,断不苟就,贫富非所论也。非惟绅士为然,既商、贾、农、工亦尔。倘非偶联姻,则乡党不齿焉”,然后才会考虑家世、家风等等。问名,则是男女双方互相询问男女的姓名、年龄、生辰、籍贯、以及家中的三代,官职等等,通过这样来加深双方的了解,就是民间俗说的‘请八字’。所带礼物也是大雁。礼记士婚礼中这样写到:“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曰:“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如果纳采双方同意的话,双方应该主动告诉这些信息,而不应有所隐瞒。纳吉就是男方根据双方的生辰八字,占卜不的结婚的吉日,备礼通知女方家人,决定订婚。问明之后是对男女双方的八字进行考察,就是对双方八字之间的五行是否和谐,双方所行的大运,流年有无严重的不好和冲克等问题详细研究,以此推导出两人的婚姻生活吉凶,并对此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防患不幸的婚姻于未然之际,以此来提高婚姻的质量,最终决定双方是否可以成亲,这个过程一般称之为“八字合婚”,也称为“批八字”。八字是不是匹配,是一桩婚姻能否成功的关键。纳吉之后,“婚姻之事于是定”也就是双方是婚姻关系就算正式确定了下来,缔结“聘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订婚”,男女双方不能轻易悔婚。此后,男方每逢过年过节时都要给女方送礼物。纳征就是男方正式向女方下聘礼,在那时所下聘的礼物要列一个清单,当中详细写明了礼物的种类以及礼物的数量,通常称为“礼书”,人们认为聘礼越多越好,双方都有面子,人们通常所说的买卖婚,即是以此作为根据的。请期,指男家通过占卜选定了良辰吉日,然后通过媒人告知女方,请女家同意。女方在请期仪式中,也同样要占吉,占卜男家所选定的日期是否与新娘的八字相符合。如果男女双方均表示同意,那么婚礼就可如期举行。行过纳征礼后就该考虑娶妻过门了。请期一般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比较讲究的家庭一般多选用书面形式,既通常所说的“下婚书”。亲迎就是新郎到女方家迎娶新娘,这是婚礼仪式的最后一道程序,就像现在 的结婚典礼。亲迎是整个婚礼过程中最繁琐也是最隆重的仪式,持续的时间也比较长,主要分为亲迎、拜堂和入洞房三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包含着众多的仪式和内容,这些仪式和内容大多都包含着祝福之意,但同时也有一定的迷信色彩。

由于繁琐复杂的传统婚礼“于昏时成礼,匪朝伊夕所能完事,请客、款客、酬客,动辄三日所费不赀,以至中人之家不敢轻言婚事”,也就是婚礼耗费双方家族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得双方都变得不堪重负,再加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解体,西方社会生产方式的输入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大大动摇了建立在自然经济和封建传统伦理道德之上的传统婚俗,使其不得不作出改变,以至于在“光宣之交,盛行文明结婚,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因此在清末民初,婚礼仪式逐渐倾向于简单化,由六礼向三礼或者四礼转化,并且这种现象越来越多,成为一种流行趋势。一般情况下要经过三个阶段:订婚,下聘既交换聘礼、以及成婚。民国年间,由于传统婚礼的繁琐、愚昧、没有个性自由,遭到资产阶级革命派,尤其是热心西方文明的青年学生的反对。部分青年带头树立新风,操办具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婚礼,称之为“文明婚礼”。他们废除了父母包办婚姻,青年男女直接见面谈恋爱,然后征求父母意见,办结婚登记的法律手续。婚礼仪式也废除旧俗,新娘不再坐轿子,新婚夫妇也不再拜堂。新式结婚典礼隆重而热烈,由尊长者致辞,亲友祝贺,以音乐舞会或茶话会的形式告终。婚礼“由文明结婚进而演变至集体结婚,完全丧失了中国旧时嘉礼之风”,封建时代的婚礼仪式逐渐失去市场,成为现代社会里的历史痕迹。民国时期的临汾县志中这样记载:“结婚证书仍用向来红柬,但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新郎、新妇,俱署名耳。其结婚仪式,系就庭前设礼案。奏乐,由司仪人入席面北立,宣唱:“男女宾人席”面北立。男女族主婚人人席面南立。男女族全体人入席面东西立。证婚、介绍人入席面南立。纠仪人人席面北立。男女宾相引新郎、妇人席,俱面北立;奏乐。证婚人读证书,并为新郎新妇交换饰物。新郎、妇行结婚礼,东西相向立。双鞠躬;奏乐。主、征婚人致训、箴词,新郎、妇谢证婚、介绍人,三鞠躬。男女宾代表致颂词、赠花,两鞠躬;奏乐。新郎、新妇致谢词,两鞠躬。女宾代表唱文明结婚歌。证婚人、介绍人、男宾、女宾俱退。 新郎、新妇谒见男女主婚人及男女族全体礼;奏乐,男女主婚人及各尊长面南立,三鞠躬,男女平、晚辈面东西立,两鞠躬。男族女族全体行相见礼,东西相向立,两鞠躬。男女嫔相引新郎、新妇退。男女两家主婚人及男族、女族全体、纠仪人、司仪人俱退。礼毕筵宴。”。婚礼的改革使得婚礼简单化,人们“渐有提倡一日竣事者,是亦节省财力之一。道更有家中不结一彩,不悬一灯、一切布置统假城内饭庄之,尤为便利,国体改革,礼节更新,新娶妇之家间有用”。

成婚仪式改变的同时,婚礼服也更加倾向于西方。在封建时代,成婚时,男女面对面站立,中间留有一定空隙, 新郎穿着对襟长袍, 脚上穿着元宝鞋, 头带礼帽;而新娘则是穿着绣缎长袍,用长纱蒙面, 头戴凤冠。在新式婚礼上,新郎则穿着西服,戴着礼帽,打着领结,脚上穿着皮鞋,新娘子则是西式的婚纱礼服,用白纱披头,手执鲜花。 对于婚姻,人们总是戴着祝福之意,希望人们能够‘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然而,总有双方之间的感情破裂的,于是便出现了离婚这一说法。离婚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期,到唐宋时已经被大量使用。先秦时候,离婚叫做绝婚。结婚之后,女子本以夫家为家,离婚,就叫作出,但律令中一般以离、离之等词语指代离婚。演变至后来,民间对于出妻不说出而称之为休,所以出妻也叫做休妻,而出妻的文书就叫做休书。为了使丈夫离婚的理由合法化,于是出现了“七出”,又叫“七弃”。据«大戴礼记·本命»和刘向的«列女传»记载,七出的具体内容为:“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作为妻子,只要凡有其中的任意一条,都有可能被丈夫休弃,不必经过官府,只要有双方的父母和见证人的签字,并且作成文书,就解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七出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父权家长制的权威,但同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巩固国家的统治,因此对男子的休妻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于是出现了三不去,也就是丈夫不能与妻子离婚的三个理由。据大戴礼记记载:“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虽然,对于男子的休妻做了一定限制,但后世男子并没有局限于这些条例,因妻子年老色衰或者后富贵休妻的也有很多,女子仍没有摆脱被遗弃的命运。

封建时代的七出与三不去,都是为了站在男子的立场,维护的男子的利益,主动权掌握在男子手中,女子永远都处于附属的位置,统治者用越来越多的手段限制妇女的自由,使得女子只能唯男子的意志是从。大戴礼记中记载:“女子有三从之道,在家从夫,适人从夫,夫死子从”。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把臣事,子事父,妻事夫作为治理天下的规范。董仲舒提出三纲五常的学说,它把妻子置于丈夫的绝对统治之下。刘向编纂列女传,进一步强调.“妇人无擅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班昭作«女戒»,明确阐述了三从之道和四德之义,将以前零散、宽泛的束缚、压抑女性的理论系统化。在封建家长制和男尊女卑的影响下,还有男女在体力上的差别形成的经济贡献上的差别,都使得男女在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在下层生活的女子还要授本阶层和上层社会的共同压迫。但由于她们没有先进的思想意识,因而革命的坚定性和信心性不够强烈。

旧式的婚俗早就已经腐烂不堪了,但是由于受到封建家长制和统治者的青睐,所以还能稳定的存在了几千年。直到太平天国革命时期,主张男女平等,才第一次作为有组织的政治力量向封建婚姻制度做斗争。太平天国的领袖洪秀全,在领导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中,曾把男女平等作为自己的一项政治纲领。太平天国的政权多次下令禁止妇女缠足,禁止买卖女婢,禁止娼妓卖淫,提倡一夫一妇,理所宜然;还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土地制度;提倡妇女参加政权建设,并设立女官制度。除了女军中有将领外,又开设了女科。然而,由于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太平天国对婚姻的改革并不彻底,然存在有一些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仍有封建的伦理道德。但太平天国对于婚姻制度的改革,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伟大的尝试,启迪了人们的思想,使得人们前赴后继的为争取自由、平等而努力。康有为、梁启超倡导男女平等,兴女权,他们主张废除缠足运动和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主张婚姻自由,青年男女的婚姻应该由自己做主,不应再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婚姻自主只限于20岁以上,对于20岁以下的应仍由父母做主。与此同时,他们提出妇女应该在经济上独立,只有在经济上不依赖男子才能获得独立的人格,才能获得自由,才能取得男女平等的地位。但是,由于维新派的软弱性和局限性,他们没有发现妇女授压迫的根源,因此也就不能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维新派之后,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了妇女的解放、自由、平等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广大的妇女也为她们自身的权利而奋斗。有一些妇女为了争取自身的自由,挣脱家庭的束缚,东去日本求学。此时,也出现了一些为妇女争取权利的报纸、杂志等。共爱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争取男女平等的爱国妇女组织。女界钟则是第一次提出了女权的概念,于此同时,还出现了女报,女子世界等报纸。它们批判了封建的婚姻制度和传统的伦理观念,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鼓励妇女走出家门,冲破家庭的束缚,接触外面的天地,走向社会。同时,还揭露了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在这一时期,倡导妇女解放和婚姻自由最强烈的当属著名的女革命家秋瑾。她在从事革命活动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妇女和婚姻问题的理论。她反对旧式的婚姻,认为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而爱情只有在双方互相了解的基础上才能产生。与此同时,她还主张男女平等,反对女子缠足,提倡女学,鼓励妇女学习技艺,争取经济独立,从而走向社会,参与国事。以孙中山的革命党人也为妇女的解放运动做出了努力。他所主办的民报的报纸提倡妇女自由,宣传妇女的权利。孙中山先生曾说:“我汉人同为轩辕之子孙,国人相视,皆伯叔兄弟诸姑姊妹,一切平等,无有贵贱之差、贫富之别”。他一贯维护妇女的权利,把男女平等写入了民生主义。

婚俗从最初的繁琐式的男尊女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演变至简单式的男女平等、婚姻自主,不得不说与所处的那个时代------清末民初有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清末,随着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的加深,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小农经济逐渐解体,大机器化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冲击著封建经济,这就为知识新青年产生新的婚姻观,增加男女间的交往,在婚事上进行自主选择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物质条件的改善,消费观念也随之变化,婚俗的变化也接踵而来。 甲午战争的失败,使国人深深为之震动,促使有思想的中国人思考中国战败的原因。资产阶级的维新派除了在政治上要求维新变法之外,他们在思想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改革。他们认为封建的婚俗使得妇女失去自由,压制了她们的思想,使她们变得愚昧,使得她们的婚姻只能接受父母的安排而不得自主,作为男女应该一同对待。于此同时,维新派还反对妇女缠足。他们创办了中国第一个“不缠足会”,更是指出禁止缠足是妇女自立、自强的基础。随后的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更加全面的阐述了婚姻观。他们指出了封建婚姻的弊处,指出了封建婚姻与封建制度的密切关联,,也点名了广大的青年要获得自由,必须先冲破封建家庭,同时也把反对封建的婚姻制度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对于婚姻制度的改革,也促使了女权运动的兴起。这时候对于宣传女权最为著名的莫过于女革命家秋瑾。秋瑾倡导尊重妇女的权利,改革旧式的婚姻,她用自己的亲身来实践了这一革命理想,为妇女的自由、解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西方文化日益正渗透到中国人的各个方面,婚俗方面亦不例外。这或许就是“冲击----回应模式”吧!西方文化的传入,使得民主共和自由观念逐渐是深入人心,人们逐渐接受了婚姻自由,以及外国所介绍的一人不得娶二妻、夫妇离异之法律以及便宜的结婚方式等都促使人们开始反省,以至婚姻产生了一系列变化。

此外,等到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政府也采用了一些行政力量来推动妇女解放事业。民律中有关早婚、离婚、重婚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还有关于结婚的年龄,结婚时的程序简化等等。有一些、社团对于结婚的事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了具体的规定,对于人们的婚姻做了某些规范。冯玉祥将军,在外领兵期间,为了改革风俗,颁布了一些改革习俗的法令,推进了婚俗方面的改革,提倡节俭,禁止早婚等。 对于婚俗的改革仍然存在着一些弊端。西方文化的冲击,中国冲击这个词最多只是代表一个错综复杂的历史情境的简化符号而已。所有临汾本土人——男人、女人、城里人、乡下人、富人、穷人,这些人的经历千差万别。每个从属的集团进入较大的中国社会时,角度都不相同,这是这种不同左右了他们如何对婚俗作出回应。

首先,由于等级观念导致的阶级性。士农工商,士为四民之首,是其他阶层活动的榜样。在当时,婚俗的变革最先是由进步的、先进的知识分子发动的,其他阶层开始日益效仿,农民阶层活动的最为缓慢。农民阶级认为文明结婚是洋事,与自己所处的身份地位不相符,因而继续采用旧式婚礼。然而,各阶层内部的情况也不劲相同,在先进阶层中也有思想顽固观念守旧者。

其次,则是由于地域所导致的不平衡性。对于婚俗的改革,城市强于农村,大城市强于小城市,沿海强于内地,“城市内结婚者多仿行之,乡间仍不多见也”。出现这种情况的差异,与所处的地理位置,受列强侵略的程度,自热经济解体的速度,以及人们受教育的程度等各种条件有关。

再次,新旧婚俗、中西风格同时存在。这与当时所处的那个时代密切相关。清末民初,人们刚刚接受西方的思想、文化,对于新式婚俗只是单方面的模仿,而无多大突破 ,对于旧式的婚俗又不敢全然抛弃,造成了新旧并存的局面。

婚俗改革从恋爱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自由恋爱,从结婚时繁琐的传统婚礼到简单式的西式婚礼,从离婚时的单方面的七出到离婚自由,都蕴含着自由、男女平等的观念,它废除了延续千年的男尊女卑、包办强迫、漠视婚姻当事人利益的封建婚姻恶俗和以夫权、父权为主要内容的封建伦理秩序,将广大婚姻当事人,特别是妇女从延续千年的旧婚姻制度中解放出来,使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观念深入人心。清末民初的婚俗改革,开启了中国在婚俗方面迈向近代化的步伐,为五四时期进一步的婚俗改革奠定了一个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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