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工发〔2012〕2号
沂水县工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工会工作效能,建立考核科学、监督有力的激励机制,推进全县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县工会形成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根据市总工会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考核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立足工会职能,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发挥考核监督的推动作用,促进全县工会系统在建设“四个沂水”的进程中,出实绩、创高效,进一步提高全县工会工作水平。
考核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市、县工会确定 - 1 -
的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不面面俱到。
2、客观公正的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尽可能使用可以量化、易于采集的指标,务求客观准确,减少人为因素。
3、简便易行的原则。注重可操作性,简化工作程序,节省人力财力。
二、考核的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各乡镇工会、开发区工会,党政事业单位工会,县、乡镇确定的重点企业。
考核的主要内容:工会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生产保护、保障和困难职工帮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法律工作、女职工、财务、信息调研等工作以及参加县总工会活动和执行县总工会全委会决议情况等(详见《考核细则》)。
三、考核的计分办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以《考核细则》考核为主,同时赋予奖励加分。乡镇、开发区的得分加上辖区企业平均分的50%作为乡镇、开发区的最终分数。
(一)加分部分
1、工作创新加分。工作创新经验、调研成果,被全总、省总、市总和县总正式文件转发或召开现场会推广的,每份文件或每次现场会分别加10分、5分、3分和2分;单项工作经验到全总、省总、市总和县总有关会议作典型发言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和2分;工会工作得到同级党委重
视,并以正式文件转发或印发的,每份文件加2分(上行下效的文件不在其内)。
2、宣传工作加分。工会工作经验(含基层工会),被全国、省、市党报党刊采用的(1000字以上、不含广告宣传),每篇分别加10分、5分和3分;被工人日报、山东工人报和全总、省总信息采用的(1000字以上),分别加5分和3分。
3、上级或县总工会临时安排的工作中,成绩突出,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可酌情加分。
一项工作多层次或多次受到表彰和宣传的,只计最高一次得分,不重复加分。
(二)否决部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1、在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方面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或当年受到党委、政府重要通报批评的;
2、没有完成当年工会经费上解任务指标的;
3、没有完成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目标任务的。
四、考核的方法步骤全县工会年度考核工作由县总工会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平时工作考核与年终工作考核相结合,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年底进行全面考核,重视关键节点、重点工作。具体步骤是:
(一)乡镇、开发区工会考核方法步骤各乡镇、开发区工会根据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进行认真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县总工会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总工会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各乡镇、开发区工会的工作总结,组织专门力量对被考核单位集中进行检查考核。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考核方法步骤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根据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进行认真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县总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总工会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的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进行初评,对评定成绩较好的单位组织专门力量集中进行检查考核。
(三)企业工会考核方法步骤
企业工会根据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进行认真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县总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企业工会的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进行初评,结合乡镇、开发区的推荐意见,对评定成绩较好的企业组织专门力量集中进行检查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工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企业工会工作考核综合得分情况,定30%左右的乡镇工会为“全县工会工作优胜单位”,其它成绩较好的乡镇工会为“全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10%左右的党政事业单位工会为“全县工会工作优胜单位”;20%左右的党政事业单位工会为“全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成绩较好的企业工会为“全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提交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
成绩突出的向上级推荐表彰。考核结束后,县总工会将考核结果向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党委、党政事业单位党组织反馈。
对在同一考核序列中连续两年居于末位或推动工作不力、成绩较差的,县总工会将其作为重点管理和督查的单位,必要时建议同级党委对工会班子进行调整。
六、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是激励和督促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调动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性、推动全县工会工作上水平的有效措施。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总工会成立全县工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冯立军同志任组长,田宝安同志任副组长,县总其他领导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切实将工作目标分解好,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并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及有关资
料。提供的材料和数字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提报假材料、假数据的,即取消考核成绩,并予以通报。
县总工会考核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开展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对在考核工作中出现有失公正、营私舞弊行为的予以严肃批评,并及时纠正。
在考核实施过程中,根据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个别指标需要调整的,将及时通报。
附:
1、乡镇、开发区工会工作考核细则
2、党政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考核细则
3、企业工会工作考核细则
沂水县总工会
2012年3月16日
主题词:工会工作考核办法
沂水县总工会2012年3月16日
(共印2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