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学校校车陪护教师职责
一、校车陪护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学生的安全。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做到准时到岗,按时上班跟车,做到不漏接、不漏送。
三、建好乘车学生花名册,每天将接送情况做好详细记录,每周交学校政教处检查一次。
四、放学时,必须提前到达指定的位置,组织学生排队候车,清点好人数,对号入座,确认核实当日乘车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五、必须让学生在车辆停稳后上下车,学生上车时陪护教师要在车门口护送学生上车,检查学生是否系好安全带,途中教育学生不把手、头伸向窗外,不许大声讲话;学生下车时,陪护教师要首先下车,有过横道的学生,陪护教师必须亲自送过横道;最后,陪护教师应仔细检查车内,确定所有学生都已下车才能离开。
六、提醒驾驶员,必须在学生坐稳扶牢后方可开车,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避免一切事故发生。
七、监督驾驶员是否有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车辆带病上路等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提醒,并上报主管领导。
八、禁止车辆有超员现象,不得随意安排外人乘坐校车。
九、若发现事故隐患或可疑问题,必须及时向学校反映。
十、如因陪护教师没有履行上述职责,导致事故发生,陪护教师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校车护送教师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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