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一、校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校车驾驶资格,并随车携带好相关证件。
二、校车驾驶员必须有敬业心和责任心,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
三、驾驶员必须牢记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行车。
四、要严格按照校车核定的线路、时间、趟次接送学生(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擅自合并趟次、越线行驶。
五、接送学生前后要对校车进行检查并作好实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按要求做好校车的年审、检测工作。
六、接送学生时,学生未上、下好车,不得关闭车门。学生上车坐好并系好安全带经照管员示意才能开车。
七、接送学生时,如果学生未在候车点候车,要等照管员确认情况后才能开车。
八、行车时,严禁与照管员攀谈、接打手机等妨碍行车安全行为。
九、接送学生过程中,不得在加油站加油;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不得离开驾驶座位。
十、停车上下学生时,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校车警示灯,打开停车指示牌。
湖南石门通达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 8月 20 日
《校车驾驶员安全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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