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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品牌加盟合同

发布时间:2020-03-02 16:13: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1:服装品牌代理加盟合同书 服装品牌代理加盟合同书

甲方:幽奈尔服饰联盟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点,以开设发展特许经营代理加盟商的形式部代理经营甲方注册并拥有商标权的幽奈尔服饰联盟公司品牌系列服装。

二、选址

专卖店地址为乙方初步确认选定,经甲方同意即可。

三、货物配送方式

1、乙方按甲方的全国统一出厂价提货。

2、换货:乙方因换货调回甲方的货品,因保证物品清洁、完好无损、附件齐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换货,乙方进货的换货期以季度为限,按季度换货,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更换同类产品,甲方换货协议规定的100%换货率换货,乙方需按甲方规定以每年年底12月20日到货为止进行最后一季度的换货。

3、提货方式:乙方委托甲方代为乙方发货者,甲方要求乙方对货物保险,运输方式由乙方指定,所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收货验查:乙方在接收到甲方货品之后,应即开箱检验,核实数量及质量,并将检验结果在一天之内传真给甲方,甲方将视为数量正确,质量合格。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乙方提货时付30%,剩余70%到本季度完后一次付清。2.第二次乙方提货时以现结方式结清(即拿多少货付多少款)。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抄袭幽奈尔服饰联盟公司品牌系列款式设计自行生产销售;在幽奈尔服饰联盟公司品牌系列专卖店内渗杂专卖其他品牌之服装;若乙方在经营过程,连续断六十天以上未向甲方进货而双不申明原因者。

六、续约

协议期限满,乙方如需续约,应在协议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办理续约手续。否则甲方可以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

七、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乙方需解除协议,应将原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正式文本等退还甲方,并拆除幽奈尔服饰联盟公司品牌标志,并拍摄成照片寄回甲方,结清往来帐款后,持履约品牌保证全票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八、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结束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签字盖章用于修改补充的各份合同附件,细则,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协议有效期日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月日篇2:服装品牌加盟合同 昆士熊特许加盟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昆士熊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昆士熊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昆士熊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昆士熊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 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 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昆士熊注册商标,乙方以昆士熊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 元)共计 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 _区域内开设昆士熊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昆士熊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昆士熊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昆士熊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昆士熊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昆士熊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 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折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 %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3、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 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 元获得年终 %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 元获得年终 %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昆士熊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昆士熊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昆士熊或与昆士熊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昆士熊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昆士熊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昆士熊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滥用昆士熊商标。

2)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昆士熊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昆士熊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 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 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第二十条 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身份证号: 时 间:时 间: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篇3:2016最新服装品牌加盟经营合同 2014服装品牌加盟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本着平等互利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合同区域内销售服装品牌服饰的加盟.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特此签订特许加盟合同。 第一章 立协议方 特许方(下称甲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被特许方(下称乙方): (公司及代表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传 真: 第二章 基本情况

2.1.甲方所设一套加盟连锁服装品牌运作系统,该系统包括一系列注册商标、专利、符号、图样、设计、装修、运作手册、管理系统等。

2.2.协议各方紧密合作,遵从甲方为发展上述系统订立的公司运作模式运作手册,严格执行协议各条款,共同推广该品牌系列产品知名度。

2.3.甲方愿意与乙方同意接受特许权基础下签订以下特许经营协议条款。 第三章 定义

3.1.[经营商标]: 服装品牌

3.2.[知识产权]:包括下列的全部或局部: 3.2-1.甲方拥有注册商标权、使用权; 3.2-2.甲方拥有注册名称及注册专利权;

3.2-3.甲方拥有相关服装品牌的文件、设计图的版权。 3.3.[产 品]: 服装品牌牌服饰及其它配套产品。

3.4.[经 营 权]: 甲方拥有服装品牌生产、销售经营权。 3.5.[设 备]: 包括服装品牌logo形象、展柜、系统软件及配件等。 第四章 特许经营授权及经营约定

4.1.[经营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4.2.[经营地址]:

4.3.[店面形式及面积]: 2□临街店铺 m 2□商场专柜 m 2□店 中 店 m 2□其他形式m 4.4.[经营商标]: 服装品牌

4.5.[保 证 金]: 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品牌经营保证金,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行事, 如果有违约,甲方有权扣押保证金。

4.5.1合同期满,乙方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到期解除合约,甲方收到申请核对属实且乙方未违约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期满后办完所有退出手续,撤除并销毁带有“服装品牌”标识的装修用具、宣传广告品等形象设施并将拆除后的照片寄至甲方备案,甲方退还乙方特许经营保证金。4.5.2合同未到期, 乙方因经营不善等相关原因需解除合约,必须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 甲

方收到申请调查属实后, 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两个月内办完所有退出手续后,甲方将按 照合

同经营期限在合同期满后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把相关手续办妥,甲方有权在 此区

域进行招商,乙方不得以未解除合约为由向甲方提出赔偿损失。 4.6.[授权]:

4.6.1 据本协议条款(除经协议所列延期或提早解约外),授予乙方在指定地点内以所述商标、名称

的使用权及为服装品牌产品的经营权。

4.6.2 签订本协议后,在乙方经营地点内如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可发展,乙方有优先被授予特许经营

的权利,如乙方无意再发展,甲方可选择其他经营商合作。

4.6.3 甲方保证已签约店面在所在商业区域独家经营权,如发现该区域有其他经营者,公司须进行

核查,情况属实的,甲方应采取处理措施,如对非授权经营者停止供货等。 4.6.4区域保护范围:

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如:广州,深圳,北京,杭州,成都等)授权范围为门店所在商场或步行街;二线和三线城市(如:珠海,银川,泉州,无锡等)授权范围为门店所在商场/街铺为距门店3公里的范围;县级市授权范围为门店所在商场/街铺为距门店5公里的范围。加盟商在保护区域内享受经营资格权,保障加盟者的长期利益。

4.7 乙方签约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证书等相关文件(注:使用日期范围与使用者)随同乙方合同

期满而失效。

第五章 供货、订货、换货、指标及货款支付形式 5.1签订合同 5.1.1 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 壹万 元(人民币) 5.1.2 首次拿货

乙方根据店面大小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货款元作为首次拿货货款(人民币).乙方 须在从合同签署之日起七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及首次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5.2 零售价:

甲方对“服装品牌”服装服饰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统一管理,乙方未按甲方统一市场零售 价进行市场运作,私自上调或下浮吊牌价格,扰乱甲方市场价格管理者,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3 进货方式及调货政策

乙方订货时根据店面经营面积大小享受以下价格折扣(不含税) 三种方案选择 , 并执行合同中调货政策,每次调货,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a.形象店:店面经营面积25-50(不含50)平方米,折扣为统一零售价 折(不含税)供货, 享有首次拿货30%调货率,后期拿货20%调货,(收到货30天内);下架产品不接受调换.b.旗舰店:店面经营面积50-100(包含50)平方米,折扣为统一零售价折(不含税)供货, 享有首次拿货30%调货率,后期拿货20%调货,(收到货30天内);下架产品不接受调换.c.买断制: 面积不限,享受折扣折,不接受调换。

d.联营制:店铺经营面积50-120(包含50)平方米,折扣折,享受季内100%换货;享受当

季(春夏装8月1日前,秋冬装2月15日前)100%换货;下架产品不接受调换.5.4进货标准

乙方(除试营店)必须根据甲方要求的进货标准,春夏每平方1500元进行首期进货。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件数不受限制购入新产品,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公司后期每次上市新款;联营客户必须齐色齐码1件起拿。

5.5 [店面形象]: 申请加盟时乙方须提供店面平面尺寸图、门头尺寸规格。

5.5.1若乙方的店面为已装修或不需要重新装修的,须提供店面照片由甲方审核,在不影响公司统

一形象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只更换门头logo及背景墙,上货完毕后须提供店面多角度清晰照片给公司留档;

5.5.2若乙方的店面未装修或需要重新装修的,装修须按公司统一si形象,当店面在装修完毕后及

上货完毕后,都须提供店面多角度清晰照片给公司留档。

5.5.3乙方在开业后七天内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店铺装修照片给甲方存档备案。如乙方装修未达甲

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停止供货,直至验收合格。 5.6付款方式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以现金或电汇的方式先付款给甲方财务部,甲方收到款后1-2天内给乙方出货。 5.7 运输方式 5.7.1 乙方自提。

5.7.2 委托甲方代办货运。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以物流形式进行发货,货物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5.8 业绩指标及奖励政策: 5.8.1门店综合进货业绩每半年考核一次,半年总进货额低于10万元的门店,甲方有权在此区域继续招商拓展新的门店以及有权单方面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5.8.2奖励政策

a、春夏季业绩达15万以上,奖励进货额*3%返点;秋冬季业绩20万以上,奖励进货额*5%返点。

b、年进货30万奖300元\\平米装修,年进货50万奖600元\\平米装修(说明:以上装修返还以货款方式返还,店铺装修须按照公司标准sis、vis效果装修经公司验收合格才享受此返还) c、所有业绩返点作为货款返还,不做现金使用,首次货款及公司特价商品不在考核范围内。 第六章 运作原则

6.1.销售数据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主的运作规则,按甲方要求及时将销售数据和其他信息

传送到总部,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调货,配货工作,甲方拥有对乙方的库存及有关帐目随时抽查盘点的权利。

6.2.配货管理: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日常运作每个加盟店(柜)必须保持货品的饱和度,并

按甲方要求的货品陈列指引进行摆货。 6.3.换货管理:换货比率按合同要求执行,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把需调换货品退回甲方。 6.4.退货管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货,甲方无条件接受换货,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运输费用

由甲方承担;由于收货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原因,甲方不予换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必在48小时内清点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否则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4.1乙方换货时,必须事先将所换货品的款式、数量、颜色及价格清单申请输入drp操作系统或

传真给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甲乙双方加盟协议规定的换货率换货。事先未将输入drp操作系统或传真给甲方或未经甲方审定者,甲方有权不予换货。

6.4.2退回的商品应按不同种类分袋包装,标识清晰,勿放入同一袋中以免混淆,在袋外亦须注明

商品名称、数量。如经过水洗、干洗或由于保存不当造成有污渍、变色、异味、霉变、虫蛀等现象,不予退货。

6.5.运输管理: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由甲方负责办理委托代运,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保险费)。

乙方收到运输单位收货与发货证明确定无误后,在当天传真给甲方。若乙方收到货后3天内未确认,则甲方有权以此确定乙方已经默认无误。 第七章 特许权主义务

7.1.[手 册]:向乙方提供一份店长手册及店员培训手册,经营结束后退回甲方。

7.2.[装 修]:统一按公司提供的形象装修,免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为节省广东省内加盟商装

修费用,公司提供专业的装修团队),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3.[培 训] :向乙方提供的专业培训,如到甲方所在地培训,交通费及其他杂费由乙方负责。

7.4.[设备]:向乙方在开业前提供专卖店(专店)所需设备,设备制作成本及运费由乙方负责。

7.5.[广告活动]全国性广告、推广活动 :甲方负责提供适当之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7.6.[开业支持]:甲方需在乙方首期进货的同时统一配送精美货品导购画册、销售小票、贵宾卡、

vi—kt版、x展架、货品手提袋、广告印刷品、灯箱片、海报、成本价安装drp客户端及其他广告等宣传资料。费用由甲方承担,数量由甲方决定,超过部分乙方需支付成本制作费。 7.7.[定期支援]: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向乙方提供业务管理、促销广告、员工训练、产品系列、

系统内各种业务作有关的讯息支援。

7.8.[陈列指导]:免费向乙方提供每季新产品的橱窗陈列设计, 乙方应按甲方设计要求布置橱窗。

乙方必须按成本价向甲方购置所需陈列设备(vi形象衣架、裤架、连接带)。 7.9.[监 管]:向乙方按维护系统内各种标准作出密切监管。

7.10.[drp系统]:向乙方提供drp分店管理系统及远程操控培训。 第八章 乙方义务

8.1.与系统的一致性:乙方经营方式必须依循系统各规定及合同规定,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

更改其中内容,乙方清楚系统的一致性是业务成功的最重要环节并且是保障商标商誉不可缺少的。

8.2.经营地点选择:乙方需负责在地区内挑选合适场所开展业务并申报甲方审批。

8.3.装修设计: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乙方所开设之加盟专柜(专卖店)必须按照甲方的

设计方案执行装修及陈设,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 8.4.搬迁:乙方经营的服装品牌(专卖店)搬迁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8.5.非竞争性商品:乙方的服装品牌专卖店只限于销售甲方供应之商品,如有违规甲方有权扣除保 证金

8.6.授权的公告:乙方需在显眼处以文字展示业务经营是得到甲方授权,在推广及宣传文件应说明

甲方关系,如乙方不将上述讯息适当向第三者知会,引致任何责任由乙方负责。

8.7.员工工牌及形象:甲方在乙方开业前配送店员胸卡牌,乙方员工之工作服是根据每次上货款式

中挑选合适款式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8.8.商业机密资讯:乙方现确认该系统、运作手册全部有关资讯是甲方与乙方间之绝对商业机密,

并不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8.9.不遗余力:乙方需不遗余力销售产品、计划补货,保证充足货达至最高销售效益,向顾客提供 优质服务。

8.10.人力资源及存货:乙方必须保持充足的人力及存货,保证业务最佳效率。 8.11.租约:乙方需确保经营场所之租赁合约有效。 8.12.关于drp: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drp分店管理系统的安装,并配合前期的培训学习。系统

使用费为2000元/店,费用将从乙方余款中扣除,费用包含设备(drp系统、打印机、扫描仪)。

第九章协议续期 乙方必须在协议期满前5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或不续约的申请,如甲方同意续约,乙方应在同期满之日前20天办理完毕续约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续约,甲方有权在当地发展新客户。

第十章终止10.1.甲方单方面终止:当以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a.经营任何假冒“服装品牌”品牌产品。

b.当乙方不按合同上标准规定从事零售业务时。

c.经营业务或物业被损坏或被查封超过三十天仍未能解决时。 d.当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业务全部或局部转移给第三者时。 e.当乙方进行与本系统业务相抵触行为时。

f.当乙方未能依照遵守本合同或履行乙方应负责任时。

g.乙方擅自调整产品市场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以牟取暴利或未经甲方同意蓄意压价,扰乱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体系及管理;

h.抄袭产品设计,自行或委托他人生产、销售相同类似的服装;

10.2.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可以无需事先知会乙方而终止本协议: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无权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合同授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20天内拆除所有“服装品牌”品牌标识,将拆除后的照片寄至甲方备案,甲方将对乙方行为进行真实性调查如经过甲方核实无误,及时退回保证金。 第十一章 终止协议后事项

本协议终止后,下列事项必须执行: 11.1.终止业务:乙方需终止与本系统内名称及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形式之服务操作之业务,同时

停止使用有关符号、营业术语、广告文字、广告媒体、印刷品、信纸等。

11.2.退回文件:乙方需尽快退回甲方所交之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运作手册及所有文件、单张、系

统内各项资讯及载有任何涉及知识产权之文件。 第十二章 出让、转移、转户

本协议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移给第三方。 当甲方同意乙方提出之出售、转让或转户申请要求时,以书面通知为准,未批准私自转让者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第十三章 附则

13.1.特许加盟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如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13.2.合同的延续性: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合同的基础上,享有优先续签权。

13.3.本合同的乙方地址如有变动,乙方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本合同乙方地址邮寄的

一切信函视为乙方已收悉。

13.4.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在合同期间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

13.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6.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事宜行事,首次违反甲方将给予严厉警告,再次违反甲方将按照合

同规定没收保证金,取消加盟资格并有权在此区域继续招商。

13.7.本合同签署地为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属东莞市鸿灏服饰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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