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优秀考核办法
1、采取百分制
2、民主测评(全院干警测评)占35%。对全院取得优秀票数的干警按得票率进行排序,得票率计算公式为: (35分÷参会人数)×得票数=民族测评成绩
3、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政情况(政工、纪检及相关组织考核)占25%。工作作风以会议、学习考勤为依据;工作纪律以病事假条及考勤机等为依据;廉政情况以政工纪检平时掌握的情况为依据。
4、工作业绩(院领导及各庭室领导考核)占30%
5、党组意见占10%
6、每一项考核完均重新对全院干警成绩进行排序,最后一项考核完成后的排序为最终结果,取行政编制前6人,工勤编制第1名为本年度优秀干警。
《一般干部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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