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地环境保护监督牌
1、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实行封闭施工;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将出入口内路面用混凝土硬化;
3、出入口必须安装高压力车辆冲洗设备及相应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4、出入口必须落实管理制度,安排保洁人员;
5、出入口必须铺设原则上不少于30米的吸水毡;
6、工地内部主要道路必须实施硬化,临时道路必须简易硬化,定期实施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7、渣土应集中堆放,长期堆放应简易绿化,临时堆放必须进行全面覆盖;
8、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禁止使用散装石灰;
9、严禁从建筑物上凌空抛抛掷建筑垃圾,拆除外架必须喷洒后方可施工;
10、禁止在工地安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11、禁止焚烧木材、树叶、垃圾等有毒害废弃物;
12、禁止使用锤式打夯机。
13、拆除工地必须进行喷水,实行湿法拆除、湿法装载。
14、风力达到4级及以上禁止拆迁、土方清运作业。
西安市xxxx项目部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地环境保护监督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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