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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政治学习内容

发布时间:2020-03-03 07:06: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黄石小学2010年政治学习内容

第一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的决定(3月5日)

为深入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的先进事迹,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教育部党组决定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的活动。学习他们生死关头,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奋不顾身,拼死保护学生的英勇献身精神;学习他们危难时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畏艰难险阻,奋力抢救学生的拼搏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大灾面前,化悲痛为力量,振奋精神,不屈不挠,迅速投身重建校园,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自强不息精神。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抗震救灾英雄教师为榜样,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以人民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深入组织学习抗震救灾英雄事迹,特别是英雄教师的典型事迹和崇高精神。要把英雄事迹作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和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生动教材。通过学习,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化悲痛为力量,积极投身抗震救灾、重建校园、恢复教学、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中去,使抗震救灾精神成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 克服一切困难,排除一切险阻,坚决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

1 第二周:多 难 兴 邦(3月15日)

多难兴邦,乃中国古训。它是历史经验的总结,蕴含着历史的辩证法。中华民族经历过太多的苦难和灾祸,但从来没有被灾难压垮,始终生生不息,繁衍发展。这是因为她有着坚忍不拔、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有着在艰难困苦面前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优良传统。这种民族精神和优良传统,像长江黄河,源远流长;如民族血脉,世代传承。新中国成立以来,这种民族精神和优良传统同社会主义制度结合在一起,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集聚起更加巨大的能量,支撑着我们战胜各种艰难险阻、惊涛骇浪,经受住各种严峻考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和历史性进步。毋庸置疑,我们今天也一定能够战胜特大地震灾难,重建被毁损的家园。

多难兴邦,是因为我们有坚强不屈的伟大的人民。

多难兴邦,是因为我们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和人民政府。

多难兴邦,是因为我们有一支中流砥柱般的英雄的人民军队。

多难兴邦,是因为我们有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制度。

多难兴邦,还因为灾难是一所大学校。自然灾害让我们付出生命的代价,灾难也使我们学到许多平时学不到的东西。一个善于从灾难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汲取智慧和力量的民族,必将变得更加坚强、更加不可战胜;她在灾难中失去的,必将在自己的进步中获得补偿。

2 第三周:新时代师德的重要内涵之平凡心

(4月14日)

对自己拥有一颗平凡心,对工作拥有一颗事业心,对学生拥有一颗责任心,这是新时代师德的三个重要内涵。

教师首先是人,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个性的平凡人,是有七情六欲的平凡人。

平凡意味着务实。

平凡意味着回归生活。

从教师个人角度来说,拥有一颗平凡心,意味着,一是要安于平凡。

总之,教师是平凡的人,但平凡绝不意味着平庸和庸俗,教育工作需要伟大的品格和精神,人们对从事特殊职业的人,总是有特殊的要求。教师是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人员,对教师的精神和人品的要求显然要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要高得多。的确,教师是普通人。教师也要吃饭,也要住房,也要赡养老人和扶养子女;教师也有追求生活的权利,也有博取名誉、地位的权利,也有享受人生的权利。但教师与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不同的是,他还需要有不畏清贫的品质、不急功近利的情操、不为名利诱惑的人格、甘做人梯的品质、把学生的成长视为自己成功的心态、钟爱孩子的激情、永不泯灭的童心、博大兼容的胸襟……这就是为什么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的原因。

3

第四周:新时代师德的重要内涵之事业心

(5月21日)

教书育人工作既可以是一份职业,又可以是一种事业。职业是人们用以谋生的一项工作,是一种谋生的方式;事业则是一个人的精神的寄托,是他一生执着地为之献身的目标和追求目标的活动。职业使人安身之命(命运),而事业使人安心立命(使命)。职业使人能够生活,而事业能够使人生活得有意义。教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是师德的核心,敬业意味着乐业和创业。

第一,乐业精神。

第二,创业精神。

总之,教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找到了兴趣和热爱,因此他们的工作能做得很出色,永远进取,不言放弃,并真正拥有着为人做事的尊严,教育事业需要这样的教师,他们是教育事业的脊梁,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

4 第五周:新时代师德的重要内涵之责任心

(6月28日)

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人,是正在成长中的学生。教师以什么样的精神对待工作,决定着工作的成败;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学生,决定着学生的成长。教师的态度决定着学生的成长,这就是教育工作之所以神圣的原因,也是表现我们教师职业道德的所在。我们每天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我们的学生,这应该是师德水平的重要体现。

教师的态度为什么能够影响甚至决定学生的成长?因为,学生具有区别于”非学生”的一个最重要的心理特点属性——向师性。

对学生负责意味着对全体学生负责,公正平等,正直无私,不偏袒,不偏心。

对学生负责意味着对学生全面负责,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也要关心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也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健康、品德和习惯。只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忽视学生的思想进步,只教书不育人。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

对学生负责意味着对学生终身负责,教学生几年,却要对其几十年发展负责。

当前新课程背景下,对学生负责首先要求教师承认学生作为”人”的价值。

总之,对学生负责任绝不意味着学生是可以任由教师捏造的泥塑,教师既不可以“包办替代”,也不可以“高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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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周:《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学习纲要之:

教育法制基本知识(9月7日)

1、教育法的概念:

教育法是指调整各级各类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狭义上说,我国《教育法》特指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从广义上说,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

2、教育法的特点:

1)具有多重性和多极性。2)教育法调整的对象具有多样性。3)教育法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特定性。4)法律后果的特殊性。(注重保护受教育者,尤其是青少年学生,尤其是青少年学生;注重保护教师的特殊职业权利;注重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

3、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原则。2)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3)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4、教育法律的概念、分类及其分类的主要内容:

教育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分为教育基本法律和教育专门法律。1)教育基本法律全面规定了我国教育的地位、性质、方针和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教育基本制度、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法律责任等,教育各个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是其他教育法律制定的依据,在教育法律体系中居于母法的地位。2)教育专门法律现有五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

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时也可作为教育法的渊源。

5、教育行政法的概念及目前主要的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行政法规概念: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实施、管理教育事业,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主要的行政法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十余部。

6、教育制度的概念:

根据国家的性质所确立的教育目的、方针和开展教育活动的各种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及各类教育机构的体系和运行规则的总和。

第七周:《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学习纲要之: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9月20日)

1、

教师应该具有特点:

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2)教师是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职教人员。

2、

教师的职责与地位:

1)教师的使命是提高民族素质;2)教师的素质关系到祖国的未来;3)教师的职业应受社会尊重。

8

第八周:《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学习纲要之:

教师管理的法律制度(10月11日)

1、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作用:

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规范教师任用标准,把住教师任用“入口关”,解决不合格教师问题,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拓展师资来源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有利于浇漓开放式的教师教育体制。

2、教师资格条件中对教师思想道德的要求: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使命。教师的各工作对象是可塑性很强的青少年学生,教师的言传身教对青少年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诸方面素质的形成具有很大影响。因此,国家对教师职业具有比一般职业更高的思想道德水准和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国家要求教师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3、师资格条件中对教育教学能力的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9 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对于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托的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4、教师聘任制度的内涵和特点: 内涵:《教师法》规定实施的教师聘任制度是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采取学校和教师之间签订具有明确任职期限的聘任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工作契约关系的教师任用制度。

特点:1)、聘任关系平等;2)、聘任关系契约化;3)、实行任期制;4)、聘任过程社会化、公开化;5)、实行双向选择和择优机制;6)、聘任形式多样化。

10 第九周:《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学习纲要之: 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10月25日)

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概念: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指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机构,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惊醒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既包括学制系统内以实施学历教育为主的机构,也包括各类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机构。

2、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洲教育中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适合死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上述权利是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所特有的办学自主权,学校在行使这一公共权利时,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些权利的实现有利于调动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3、学校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上述义务贯穿芋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学校必须依法履行这些义务,如有违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小学德育课程所肩负的责任:

11 德育课肩负着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我国优秀革命斗争传统教育青少年,引导中小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中小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坚强的意志品质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5、关系的主要表现:

1)学校和教师之间关系的发生以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学校和教师可以为双向选择,学校和教师处于平等地位,双方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尽管学校也有权对教师进行管理,但主要是依据聘任合同进行管理;

2) 学校和教师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聘任合同,通过合同来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等性;

3)学校和教师之间的聘任关系遵循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即教师受聘后,根据聘任合同确定的教师职务承但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领取相应的工资,在其职务工资也相应发生变化;

4)聘用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聘教师,教师无正当理由,也不得随意辞聘,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学校内部的民主管理制度。

学校内部民主管理制度,主要指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并直接参加学校的管理活动。学校的师生员工既是管理的对象,也是管理的参与。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管理。建立一系列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的客观需要和发展方向。包括:1)、教职工代表大会; 2)、教育工会;3)、其他。

12 第十周:《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学习纲要之: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11月1日)

1,受教育者与学校 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3)、内部管理关系。

2,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1)、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2)、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3)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4)、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

第十一周:《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学习纲要之:

教师合法利益的法律救济(11月15日)

1,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 1)、事后救济原则;2)、主管恒定原则;3)、正当程序原则。

2,法律救济的途径 1)、司法救济;2)、行政救济;3)、社会救济及其他途径。

第十二周: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1月22日) 这次廉政工作会议,是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后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过去五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09年的工作。

一、过去五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三)着力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四)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治理商业贿赂。

(五)坚持从严治政,强化责任追究。

二、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廉政和反腐败制度建设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二)规范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制度。

(三)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五)推行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

三、加强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第一,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廉政的表率。 第三,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和管理。 第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第五,健全监督机制。 第六,确保政令畅通。

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努力建设一个人民满意的政府!

第十三周:科学发展观的三个“新”之: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所一贯强调的发展观的最新成果

(11月30日)

它是马克思主义所一贯强调的发展观的最新成果。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本质上就是关于社会发展的理论。它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揭示资本主义由于残酷掠夺而无以为继的命运,强调社会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归宿,指出人类社会总是在改变生产方式基础上而最终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但限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马克思只研究了社会主义革命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如何取得胜利的问题,并对胜利后如何通过“逐步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用公有制来发展生产力做了一些原则设想。但他们还没有深入触及经济落后国家如何在无产阶级革命后组织社会生产的问题。

现在的科学发展观,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所一贯强调的发展理论中国化的集中表现。因为它强调的“以人民做根本”,已经不仅把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一般劳动者放在了国家主体地位,同时也把其它社会各阶层都纳入了国家的主体地位。既然是主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包括享受物质财富的权利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就都要给予保证并予以落实。这样形成的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加上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社会主义建设者为国家主人的政治制度,不正是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发展吗?它显然解决了毛泽东提出的“第二次结合”问题,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更是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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