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3 17:42: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印发《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办〔2011〕33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清水河、望城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2日

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村“两委”),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皖办发〔2011〕1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组通字〔2011〕18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民心、促进和谐的能力。

二、时间安排

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6月份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原则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三、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其中,女性至少1人)。鼓励村干部交叉任职,15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不超过3人;1500-2500人的村,原则上不超过4人;2500人以上的村,不得超过5人。

(二)明确任职条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群众拥护的人进村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真正把观念开放、思想开明、思路开阔、素质过硬、年富力强、能力突出的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

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具体的“两委”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对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上级党组织要严格把关,认真考察,确保候选人的素质;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予公示,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通过后的候选人条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应以30至45岁、高中(中专)以上文化为主体。必须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妇女成员。特别要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其具体条件是:①新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0周岁,连任的一般不超过55周岁。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能够适应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工作需要。③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④奉献意识强,得到群众公认,在党内推荐时,得票数不少于应参加推荐的党员总数的50%;在群众推荐时,得票数不少于参加推荐的村民代表总数的5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①不履行村民义务的;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③违反《信访条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以及横行乡里,聚众赌博,扰乱社会秩序的;④正在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间的;⑤受过刑事处罚且表现一直不好;⑥正在受到立案查处的;⑦搞宗教、宗派活动,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的;⑧享受村干部待遇的原村“两委”成员,未经上级组织批准连续三个月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一人兼”的比例应达到30%左右。提倡已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举;提倡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参加村民委员会委员选举,实行“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四)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从机关党员干部选派以及动员区、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的干部职工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

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对象、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选举。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的人数,需达到全区大学生村官总数的30%。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可不占村“两委”职数。有关乡镇街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好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工作。

四、基本步骤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做好换届准备(2011年6月9日-7月15日)。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区、乡两级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指导检查组,抽调人员组建办公室。认真落实乡镇(街)党(工)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建立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干部包村的包保责任机制,加强对换届工作督查和指导。

2、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特别是宣传好《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市、区有关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切实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3、严密制定方案。要立足本地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基础上,搞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村级组织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分类制定指导方案。尤其对“难点村”、重点村、以及干群矛盾较多的村、上访问题突出的村,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指导,有针对性制定工作预案。

4、进行动员部署。区、乡两级分别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会及培训会,全面安排部署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政策规定、操作程序。

换届前,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

(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2011年7月15日—8月10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实现“两推一选”。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街)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街)党(工)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街)党(工)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的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工作。

2、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乡镇(街)党(工)委。乡镇(街)党(工)委进行认真把关,严格审查,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乡镇(街)党(工)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结果。乡镇(街)党(工)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乡镇(街)党(工)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镇(街)党(工)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街)党(工)委予以批复,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全区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村,开展村党组织“两推直选”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选举工作的民主。

(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2011年8月10日-9月1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产生,确保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做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凡经组织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一年以上,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选民登记。

4、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或由各村民小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按主任、副主任、委员分别等额提名。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在选举日前10天,按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工作。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

全区村民委员会集中选举日,统一安排在9月7日至9月13日进行。选举采取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方法以召开选举大会直接投票为主;居住分散的村,可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投票分站;对少数老、弱、病、残人员,可设置流动票箱投票。所有票箱都必须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进行开箱、计票。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9月16日-9月30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换届选举后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在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主持下进行。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后,及时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对“两委”成员做出明确分工,做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换届选举结束10日内,原村“两委”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两委”。对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其限期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镇(街)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2、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参与和支持下,由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村委会配套组织,并在10日内组织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兼任村民小组组长。

3、做好新任村干部的管理和培训。乡镇(街)党(工)委要整理、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本领。

4、完善制度,制定目标规划。要结合本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级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任职承诺。

5、落实村干部待遇。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换届后,按照《六安市金安区村干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金字〔2009〕24号)规定,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对村干部待遇进行统一审查,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要按照《六安市金安区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办法》(金字〔2011〕14号),认真落实离职村干部的生活补贴。

6、搞好村“两委”换届的总结验收工作。乡镇街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自查,对整个换届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督查指导组将在巡回检查的基础上,负责对被指导乡镇街的换届工作进行验收,尤其是要看整个换届工作程序是否到位、纪律是否严明、职数是否超配、选举是否合法。

五、组织领导

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一要健全领导机构。区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村派出指导组,由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组成,纪检、组织、宣传、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在换届期间,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抓好协调工作。组织、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换届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报纸、宣传栏、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村“两委”换届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要严格依法办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认真研究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群众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切实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工作。对扰乱、破坏选举的,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查处。

四要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加大指导力度,严谨细致地做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选举现场进行有效监督。要按规定认真落实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五要严明换届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①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③严禁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④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⑤严禁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⑥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⑦严禁党员干部封官许愿,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⑧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⑨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财产;⑩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

要加强对竞选人员的教育,乡镇党委、有关街道党工委要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要抓住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开通监督电话,设立监督箱等,并由专人负责受理。要积极推广观察员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监督。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各种非法势力以及境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以乡镇街为单位,重点围绕执行换届规程、严肃换届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各乡镇(街)要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别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花名册、工作总结和满意度测评表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实施意见

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汇报

村两委换届工作要点

村两委换届

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

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村两委”换届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换届实施意见

村两委换届承诺书

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