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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现场管理补充规定(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1 16:20: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开标评标现场管理补充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活动,确保开标评标现场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人员应当佩戴工作牌进入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得多于4人,与项目无关的人员禁止入内。

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主持开标会议,不得随意缩减、简化开标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开标顺序。开标会议由专人主持,主持词须书面,其中应包括对到场工作人员及社会监督员介绍。

三、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程序完成后,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中标采购代理机构)、监标人(特邀监督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四、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详细记录开标现场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或争议性问题,不得隐瞒、回避问题和矛盾,并及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

五、禁止与项目无关的人员进入评标室,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只能进入2名工作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进入评标区的监控室,确需进入评标室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登记信息包括出入室时间。进入评标区的所有人员应当佩戴工作牌。

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期间不得外出评标区域,也不得在各评标室之间相互串岗。询标必须在评标区询标 1 室进行。

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主持评标会议,不得随意缩减、简化评标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评标顺序。评标会议由专人主持,主持词须书面,其中应包括对到场工作人员及特邀监督员姓名介绍。

八、评标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应组织评标专家学习招标文件,包括项目情况、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方法、评审步骤、重点难点、评审表格使用等,并及时回答评标专家提出的问题。

九、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完善评审表格,所有评审因素做到应评尽有。每项评审因素后面应设置评审依据或理由,有评标专家填写。

十、特殊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人要求需向评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的,应书面介绍。书面介绍材料需经招标采购单位盖章确认,标后存档。

十一、任何人不得随意干扰评标专家的评审活动,不得随意向评标专家发表倾向性意见,不得暗示或指使评标专家进行不公正评审。

十二、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招标采购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以提出澄清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同意后,由评标组长提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澄清,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对澄清内容负责。

十三、评标专家应当遵循客观评审、独立打分的原则,依 2 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顺序逐项完成项目评审,对本人评分的公正性、客观性、准确性、全面性负责。

十四、评标专家完成评审后应当及时将评分表递交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更改签名确认后的评分表,但经复核出现算术错误的除外。

十五、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标专家对评分进行计算、汇总和排序,但评标专家应当做好包括评分在内的所有评审内容的核对工作,并对评审的最终结果负责。

十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详细记录评标现场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或争议性问题,以及问题处理情况等,并对评标专家进行评价,并标后上报监督管理部门。

十七、评标结果对外公布后,评标专家应延迟10分针以上离场,在此期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要求评标专家对招标文件提出书面完善建议,被采纳的建议,可适当增加评审费。

十八、本规定与之前我局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开标、评标流程

开标评标纪律

开标、评标纪律

开标评标议程

开标评标程序

2开标评标程序

开标及评标程序

开标评标决标流程

开标,评标会议的准备工作

工程开标、评标会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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