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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务法律研究工作基本方法

发布时间:2020-03-01 19:11: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律师业务法律研究工作基本方法

原文:方榕律师,改编整理:高建强律师

(说明:本篇是我改写的一篇文章。在网上看到方榕律师的一篇演讲稿,原标题是:《初级律师如何做法律研究》,觉得是律师存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很有针对性。这也正是我与王睿律师经常讨论的问题。为便于大家理解且结合我所一些律师的实际情况,我把自己的一些理解和观点加入了进去。作了一些修改与整理,为了说明法律研究工作的方法,我保留了原文中一个较复杂的案例,加入一个较为简单的案例,与各位同仁分享)

在律师的日常工作中,不管是准备诉讼、审阅合同还是进行法律谈判,我们都不应该仅凭既有的经验与知识对眼下的问题作武断的结论。某律师受理一起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纠纷,合同双方约定,一方根本性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应当赔偿守约方依照合同应当获得的收益。法庭上,双方就委托方连续三个月未支付服务费用,经催告后仍然没有支付服务费用是否属于根本性违约进行辩论。该律师坚持说“我认为这个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由于该律师没有进行法律研究,其辩论意见既没有说出法律上的依据,也没有说明法理上的意见,最终未被法庭采纳。现实中,一些律师根本不做法律研究,凭借既有法律知识与经验提出的“我认为”、“我觉得”的律师“见解”比比皆是。有些先入为主,先有观点,然后简单查询一下法律应证自己想法,就草草了事,还有的时候,跟同行作一些简单讨论,听了几句一知半解的“拍脑袋”的意见,就轻率作出结论。因此,工作中经常发生由于事先法律研究做得不够扎实,事后才发现我们的观点根本站不住脚;或对方辩论、谈判中所坚持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却未能在诉讼或谈判过程予以有利回击与驳斥。因此,在律师从事的法律事务工作中,法律研究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或者说,法律研究是律师一切工作的基础。不管是对于熟知的领域还是陌生的领域,在起草、审阅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出具备忘录,做尽职调查,进行谈判、出具项目建议书或者准备诉讼文件时,都需要进行法律研究工作。

那么,如何进行法律研究呢? 大体上,在做法律研究前,我们要仔细分析一下要研究的法律问题和从前做过的法律研究成果有没有关联,哪些部分是已经做过的,可以拿来用,哪些是有差异的,我们要重点研究这些差异部分。即便问题全部一样,也应该花一定时间做一下回顾,同时我们要检讨一下,原来所做的研究还存在什么问题?因为法律变化比较快,我们要保持对法律问题的实时认知和研究。我们下面会重点谈如何进行一个陌生领域的法律研究。

接到一个全新的法律问题(对于我们还不太有把握的问题,都应当做全新的法律问题来研究),通常分为三个步骤进行法律研究:

首先,对基础事实进行描述和判断,我们要了解两个信息,(1)业务(项目)本身的事实背景情况,(2)相关法律背景是什么;

其次,基于基础事实进行法律分析;

最后,在以上基础上确定法律事务工作步骤,整理成书面文件,形成逻辑严密、条例清晰的法律分析备忘录、法律意见书或其他法律文件。

下面我们对法律研究做更详细的分析(保留原文中这个案例,目的是很清晰说明法律研究的过程,也许我们很多律师尚未接触到这类复杂的事务,一些业务中往往只有一两个关键性问题,但是通过一个较为复杂的案例,可以把法律研究的全貌很好地展现出来)。

一、法律研究,研究什么?

以我们今天下午刚接到的一个客户咨询为例,看法律研究具体是做什么。 背景情况:

客户A公司是某人民政府下属组成部门B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为当地政府建设一项资源保护工程设施,但A公司不具有任何建筑业企业资质,实际施工需交由第三方完成。该项工程的建设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政府下属部门B所管理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客户希望了解,A公司如果以BT方式将项目交由第三方完成,是否属于《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所规定的“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的行为。

当我们接到客户的询问时,我们首先要弄明白: a) 财预[2012]463号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b) “资源保护工程设施”是一个什么概念?在法律上对其投融资有无特殊规定?

c) 对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有什么特别规定? d) BT项目的基本交易结构是什么,有哪些类型?

我们必须要仔细研读463号文。当我们打开463号文时,我们会注意到这么一句话“《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号)下发后,地方各级政府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迅速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大部分融资平台公司正在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管理更加规范。但是,最近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如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显而易见,463号文是2010年下发的这份文件的延续,因此,还需要仔细研读2010年的这份文件。

再看463号文与客户问题直接相关的一段话“以上法律旨在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相关法律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对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可以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确需采取代建制建设并由财政性资金逐年回购(BT)的,必须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偿债能力等,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落实分年资金偿还计划。”

对于上述法规进行分析时,我们必须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政府性债务”“回购(BT)”, 进行研究和界定,看看A公司是否属于“融资平台公司”、上面法律研究中所提及的“资源保护工程设施”是否属于“公益性项目”、BT交易下的债务是否属于“政府性债务”,从而得出客户的行为是否落入463文所禁止的行为。

从上面的例子大致可以理解,每遇到一个需研究的新的法律问题,我们要学会拆解问题,把复杂问题简单化。首先要定位问题,通过语境和背景情况,分析问题所在;其次,我们要把问题分解开,把问题分成几个层次,弄明白问题的核心是什么;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深化客户提出的问题,要发现有关客户囿于知识而没能提出的相关问题或是由核心问题之外的延伸出的问题,还要解决问题之中的小问题,即问题的问题。我们不仅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还要提出解决方案和相关的变通方法,并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

二、法律研究如何进行

1、了解事实,拆解问题,弄清概念

首先,定位问题。我们要确定问题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问题?在这些问题之下,我们还需要弄清什么问题?项目中特定概念所代表的意思是什么?

以本文开头的案例为例,客户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我们把问题分解一下,首先,客户提出当事人连续三个月没有支付服务费用经过催告仍不支付,也不说明理由这算不算根本性违约?那我们就要了解什么是根本性违约,查合同法无“根本性违约”这一法律概念,继而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对于什么是根本性违约比较一致的理论观点是:“合同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制度。” 进而我们再查阅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一款第

(四)项涉及到“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内容,该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支付服务费的义务,是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呢?而且(再次提问),什么又叫“合同目的”呢?显然,合同目的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合同法中并没有标准性的解释。进而我们分析(基于你的常识与生活经验),从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因此,一般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即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注意,但是我们也可以进一步分析,合同目的具有多样性,同一合同标的,可能对于不同的合同当事人,其目的也不尽相同。)那么,本案中,客户订立代理服务合同的目的是什么呢?从合同内容上来看出,很显然,客户订立合同的目的是通过代理活动收取服务费用的劳动报酬。现在新问题又来了,对方连续三个月不支付服务费,经过催告仍未支付能否构成“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回过头来,我们再研究《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该条规定了合同法定解除事由,第

(一)项规定的情形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该条涉及到“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事由,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该条虽然没有直接使用“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表述,但是既然对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显然可以认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我们可以分析出,虽然对方没有明确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但是其行为已经以实际行为告诉对方不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加上第

(四)项规定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即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其中,第

(二)

(三)

(四)项为根本性违约的情形。最后我们得出结论:委托方支付服务费用是其主要合同债务,连续三个月未支付服务费用,且经催告后仍然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并没有合理的理由是否属于根本性违约。

按照这样思路分解问题、提出问题,解决解决问题,就是一个法律研究的过程。

我们要确定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正确的,为什么会有这个问题,要全面了解问题的背景情况,了解行业的特殊性,交易的性质和相关主管部门。在研究问题时,我们要把它放到一个大的背景下进行,要保证在正确的轨道上用正确的方法进行法律研究。在法律调研过程中,我们要做到既要对整个行业动向和法律规定进行全面了解,又要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并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做到既见树木又见树林。

2、法规查询

一项法律调研任务下来,为保证我们能够获取正确的概念和大的法律背景,我们可以从基本法律着手,因为中国法律的层级特性,做法律研究时,不要只关注特殊行业规定,还要从基本法律层面进行法律调研。如房地产项目要查一下《物权法》相关规定。第二,我们要查一下行业主管部门的官网,看看有什么相关实施细则和规定,其中的文章会代表一些主流的观点,对一些新的法律问题有指导意义。第三,我们去百度、谷歌等网站输入关键词检索一下,读一些热点新闻。最后, 找两篇热点文章来读读,并在所内系统里找一些相关法律备忘录,对问题获得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此外,还可以向分派任务的律师和合伙人咨询查询渠道。

通过以上基于对事实背景的准备认知和初步研究获取的系统化概念和信息,我们可以对正在调研的法律问题有一个概括的认识和方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调查研究。通过定位问题、梳理问题、分解问题等步骤,一步步发掘问题的主干、脉络和枝叶,使问题明晰化,做到层层剖折,逻辑分明。

对相关法规查找是法律调研的一项基本功,在查找法规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a) 查找时注意从一般法到特别法,从一般法开始;像刚才说的,做房地产相关的法律研究,先看物权法,再看土地管理法等部门法。

有些时候我们只注意到一般法的规定,在未对一般理解细致之前,就轻易放弃了对特别法的研究。

b) 使用关键词查找(注意使用不同的关键词查询,如通过内容/标题关键词查询),客户给的关键词可能比较单一,我们查找时要善于变换关键词找到答案; c) 注意法规的时效性,不可以引用已失效的法规,也不要漏掉最新的相关规定; d) 注意发文机关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以确定法律的位阶和相关部门对法律行为是否有管辖权;

e) 理解条文背后的含义;及

f) 特别关注法规的适用主体、适用范围。

在法规查询中,要学会阅读法规,联系问题,发现新的法规及新的问题;通过法律研究就某个问题构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初步得出结论。在查询法规时,对其中提到的相关历史性规定一定要查询并理解。

2、资料引证

法律法规是法律研究的主要资源,但是在法律法规过于庞杂、法律法规变更过快、没有法律法规或者我们不熟悉的领域,我们也可以通过其他的资料查询,获得他人的研究成果或者他人的汇总结果,以对自己的法律法规研究起到辅助性作用,或者提高自己法律法规研究的效率。

其他的资料查询在我们对所需研究的领域不熟悉的情况下尤其有帮助。比较常用的几种资料如下: (1)本所同事的法律研究成果。有一些法律问题可能是律师们反复研究的。因为同所律师的工作可能经常涉及相同的领域,有些法律成果是可以共享和共同更新的,所以律师事务所的同事之间最好能形成经常交流最新的法律研究成果的习惯,或者有定期收集最新的法律研究成果的习惯。

(2)政府网站上的法律背景介绍。有些政府为了工作的方便,把一些政府工作中的法律理论知识汇总在一起,或者把程序性的规定汇总在一起,分类放在其网站上。例如,国家外汇局会有外汇知识的汇总性介绍,对于了解我国外汇管制的历史沿革和基本原则是有帮助的;再如,某些地方房地产管理局会将当地房地产转让、抵押的办事程序公布在其网站上,在无法查到相关程序的地方法规时可以作为参考。

(3)政府的官方解释或者官方案例分析。在有些法规政策出台后,或者有些行政命令和决策出台之后,由于正式文件的内容有限,很多相关的背景或细节在书面文件中并不会明确提出。此时,在公众有很多疑问的情况下,为便于公众正确理解政府的文件和决策,也为了便于指导下级机关正确执行上级的文件和决策,政府机关可能会公开出面进行解释和说明。例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后的国家发改委答记者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出台后的商务部答记者问,国家林业局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就林权制度改革的发言等,都可以作为法律研究的参考和线索。

(4)另外,有些政府或法院网站上会介绍一些案例,例如很多劳动局的网站上会有劳动仲裁的案例介绍和分析,学术文章,网络上关于相关问题的讨论,立法动向等,也是我们可以利用的。

对于案例查询,要注意网络上的案例很多,有些是律师个人的办案经验甚至有虚假案例,所以查询案例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法院官网或者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案例为准。最好查询多个案例,进行对比研究。

3、电话咨询

对于到某一新城市或新领域开拓业务的公司和公司律师来讲,向主管部门进行电话咨询是非常有用而且必要的法律研究手段,除非所涉法律规定明确而固定。在向相关部门进行电话咨询时,要注意以下技巧和步骤:

充分的法律研究之后再进行咨询,缩小问题范围。确保在问询之前就已经理解了相关法律问题。

事先准备好问题及衍生问题的表述,问题要尽量简短、准确。

掌握沟通的方式,能够让对方迅速理解你的问题,并准备好后续问题,如答复不是你想要了解的范围,要适当进行引导。

找对咨询的主管部门,多找几个部门互相印证可能得到更为准确答案和信息。

分析咨询答复是否合理,并基于合理的判断决定是否将答复作为调研的结果写入相关法律文件。

三、法律研究的结果

我们法律研究的结果,可能得到确定的唯一结论,也可能确定的几种可能结论,我们要把这几种可能的结论之间的细微差异写明并厘清其中的差异。当我们无法下结论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判断确实是因为中国法律对此没有相关规定还是需要继续获取哪些事实信息以便对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

总之,律师在做法律研究和写相关研究报告和文件时,要做到“像律师一样思考”,用律师眼光去探索和分析问题,要概念清晰、分析严谨,不能犯方向性的错误。对客户法律问题的答复要做到十分清楚:全面而清晰,不留盲点;层层推进,环环相扣,不犯逻辑性和概念性错误。而且我们在进行法律研究时要有一颗怀疑的心,不要轻易下确定性的结论,不能盲从既有观点和结论。

四.一些窍门

法规尽量从法规库中搜索、打印。 学会阅读法规、使用记号笔。

学会按照推理顺序整理法规研究资料、法规汇编。如按部门、按时间和规管范围对法律做一下整理,在向有关律师和合伙人做汇报时最好附上上述法规并对重点法条做出标记,这有助于上一级律师对有关问题做出指导和判断。

关注市场上在发生什么,做个平日的有心人。

最后,在把相关法律研究给客户之前,要再一次确认研究成果是客户想要的,最好在邮件中再确认一下客户的问题并基于确定的问题给出答复。

律师执业是一个经年累月逐渐积累的过程,好的研究方法、扎实的研究功底形成的法律研究成果会转化为个人的知识储备,时间长了,水到渠成地,你将会成为某一法律领域的专家。因此,法律研究更多是我们积累专业知识、锻炼逻辑思维能力的自我修炼,需要我们在漫长的执业生涯中作为重要的专业技能,一以贯之地操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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