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
实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分析的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税务分局、税务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务人员的廉洁自律,全面推进我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现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在全系统实行基层廉政季度分析制度。
一、廉政建设季度分析的主体和内容
(一)廉政建设季度分析的主体为基层税务分局、税务所的全体税务人员。
(二)廉政建设季度分析的内容:
1、税务分局、税务所正职分析汇报内容:一是本单位廉政建设总体情况及其本人履行“一岗两责”情况,重点围绕本单位在抓廉政建设方面开展的具体工作,和教育、管理税务人员采取的主要措施;二是本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实际深入进行分析,重点分析目前税务人员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三是本人廉洁自律情况,主要结合本人的具体工作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对存在的问题要讲清楚。
2、税务分局、税务所副职分析汇报内容:一是结合实际谈谈本人履行“一岗两责”情况,重点汇报对分管工作和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二是在执法方面,重点结合本人从事的具体工作涉及了哪些内容的执法行为,是否都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程序、文书执行到位,主要存在的问题,今后怎样进行改进和提高;三是优质服务落实情况,结合实例谈谈本人在日常工作中是如何落实各项服务制度的;四是本人廉洁自律情况,主要结合每季度做的具体工作来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对存在的问
题要讲清楚。五是对本单位的廉政建设情况谈谈自己的看法,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3、税务人员分析汇报内容:一是执法方面,重点结合本人从事的具体工作涉及了哪些内容的执法行为,是否都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程序、文书执行到位,主要存在的问题,今后怎样进行改进和提高;二是优质服务落实情况,结合实例谈谈本人在日常工作中是如何落实各项服务制度的;三是本人廉洁自律情况,主要结合每季度做的具体工作来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对存在的问题要讲清楚;四是对本单位的廉政建设情况谈谈自己的看法,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二、廉政建设分析的范围、时间及形式
(一)季度廉政分析会由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与主管领导沟通汇报后,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召集分管的税务分局(税务所)全体人员,并通知主管领导参加,同时可以适当的邀请地方党委、政府、纪委或纳税人代表参加;
(二)时间安排:季度廉政分析会全年召开四次,原则上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召开。
(三)组织形式:各单位可采取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召开季度分析会并进行问卷调查或民主测评。
三、廉政建设分析的方法和步骤
召开季度廉政分析会,首先由分局长(税务所长)进行汇报分析,其次由税务人员逐人结合实际进行汇报分析,汇报分析结束后由主管局长对每名同志的汇报分析情况进行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由纪检监察部门向每名同志发放问卷调查表(或民主测评表),征求意见。
四、几点要求
(一)税收政策落实在基层,服务质量体现在基层,作风好坏表现在基层,基层是我们国税工作的窗口,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国税部门的
形象,因此,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基层党风廉政季度分析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种体制创新,有利于我们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基层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利于提高国税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全市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精心准备,确保全系统述职述廉工作顺利扎实开展。
(二)各单位的基层党风廉政季度分析工作实行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班子成员带队,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分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全程参与,监督指导。每位税务人员要结合本人实际精心准备,事先拟定报告,如实向分析报告自己的执法情况和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等。
(三)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廉政建设季度分析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召开季度分析会的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市局监察室。
(四)每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记录,尤其是党组成员和各税务分局局长(税务所所长)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本》的记录。季度分析会召开后,各单位监察室要在5日内向市局汇报本单位基层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情况。
(五)市局稽查局参照本实施意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本单位的稽查实施科室开展季度分析会。
二OO七年七月二日
注:各单位于2007年7月31日前向市局反馈讨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