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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变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0-03-03 14:23: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电工(变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工、变电工安全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及变、配电和低压设备上工作的一切操作人员。 2 引用标准

《安全防护技术规程汇编》 3 安全操作规程

3.1 电工(变电工)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经医生检查鉴定无防碍工作的病症; b)已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c)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内容,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电工操作证。

3.2 电工(变电工)操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由车间组织考试一次。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能恢复工作。

3.3 任何操作人员,如发现违反本规程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并报告领导。

3.4 对学徒及新参加本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电气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或协助我矿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向其介绍我矿现场电气设备结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3.5 对于违反规程的指派工作,执行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报告上级,指出错误的地方及不执行命令的原因。 4 保证安全操作的组织措施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操作的组织措施有:工作票制度;操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 工作票制度

1 4.1.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工作票有下面两种: 4.1.1.1 第一种工作票工作为:

a)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b)在高压室内的两次回路或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4.1.1.2 第二种工作票工作为:

a)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b)非当值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或用钳形电流表量高压电流;

c)二次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在带电线路杆上工作或在运行中的配变电压器台上、配变电压器室内工作;

e)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f)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的工作。

4.1.2 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有:

a)在高压设备外壳的工作、无需停电且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者(例如:注油、取油样、处理阀门漏油、抄录名牌、清扫外壳、变压器充氮、更换硅胶和测量接地电阻等);

b)照明回路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c)低压电动机回路的工作和电刷维护工作;

d)检修人员的定期巡视检查和检修试验所进行的准备工作等。

凡口头或电话命令,值班人员和电气检修人员要将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本内。

4.1.3 工作票填写应一式两份,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调度值班员收执,按时移交并做好记录。 4.1.4 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小于一年。

2 4.1.5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允许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作业前应做完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

4.1.6 事故检修工作或者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本中,并在工作时做好安全措施和监护工作。

4.1.7 本矿人员在变电站进行工作时须由矿电力调度发出工作票,由值班人员履行许可手续。

4.1.8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调度值班员。高压室人员检修时,可由工作票鉴发人向调度代办工作票,并复查核对。 4.1.9 第二种工作票应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调度值班员。高压室人员检修时应由当班人员向调度传达工作票。

4.1.10

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期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4.1.11 工作票鉴发人不得担任该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鉴发工作票。

4.1.12 第一种工作票的鉴发可由各车间及生产处有关领导、电气技术人员或经矿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4.1.13 第二种工作票的鉴发人由车间指定的人员担任。 4.1.14 各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制 4.1.14.1 工作票鉴发人:

a)必须熟知所鉴的工作内容,鉴发工作票时做到准确无误; b)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c)所派的工作负责人和作业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4.1.14.2 工作负责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d)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3 e)交待当班安全注意事项。 4.1.14.3 操作许可人:

a)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工作条件;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危险;

d)负责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与供电系统的协调,以及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1.14.4 操作人员:

a)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工作安全; b)按着工作票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4.2 操作许可制度

4.2.1 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首先经过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现场安全措施后,还必须完成下列许可手续:

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并证明检修设备无电压;

b)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c)与工作负责人一起在工作票上签名。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人员方可开始工作。

4.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的运行结线方式。 4.3 工作监护制度

4.3.1 完成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即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4.3.2 工作负责人(即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4.3.3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的工作;部分停电时,只有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没有误碰导电部分的

4 情况下才能参加工作,否则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4.3.4 监护人所监护的主要内容如下:

a)部分停电时,应始终不断地对所有工作人员活动范围限制在安全距离以内;

b)带电作业时,工作人员活动范围是否小于与接地部位的安全距离,使用工具及防护用品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程序和方法是否正确等;

c)发现某些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命令其停止工作。 4.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4.1 工作间断或遇雷雨威胁工作人员安全时,工作班组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间断的继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时,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并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带领,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4.4.2 在没办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应先将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鉴发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并采取下列措施:

a)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b)必须守候通道,告诉工作人员“设备已经合闸,不得继续工作”。

4.4.3 工作完毕后,工作班组人员应清扫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检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汇报所修项目和工作结果、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体等,然后在工作票内填写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工作票方行

5 终结。

4.4.4 只有在同一个停电系统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5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装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措施,上述措施在变配电室内由值班人员执行,在变配电室外由有关人员执行。 5.1 停电

5.1.1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a)检修的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10KV电压等级以下,0.35米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c)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5.1.2 将检修设备断开电源,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负荷开关断开的设备工作,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在10KV(及6KV)开关柜工作时,上下刀闸动作触头间加装符合要求的绝缘档板,与停电设备有关的交流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两方面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送电。 5.1.3 开关的操作电源、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5.2 验电

5.2.1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定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构架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技术人员许可。 5.2.2 高压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5.2.3 表示设备断开的信号、要常挂入的电压表等,不能作为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应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5.3 装设接地线

6 5.3.1 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防止突然的来电,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散尽。 5.3.2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未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有关安全距离的规定。

5.3.3 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关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数量,检修10米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一组接地线。 5.3.4 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开关或保险器。

5.3.5 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点上,这些点心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上黑色记号。

5.3.6 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5.3.7 装设接地线必须两人进行。

5.3.8 装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必须良好。 5.3.9 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5.3.10 接地线应用多肢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在每次装设前应经过详细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之用。接地线必须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5.3.11 在高压回路上工作,如需拆除接地线时,必须征得值班员或调度室的允许。

5.3.12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5.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5.4.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上面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5.4.2 室内部分停电工作和安全距离小于0.7米(10KV)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网状或板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米,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的绝缘材料制成,

7 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5.4.3 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设备地点用绳子做好围栏,上面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字面必须朝向栏外面,其距离带电部分不少于0.85米。

5.4.4 在设备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5.4.5 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栋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它可能误登的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5.4.6 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5.4.7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虽已到了预定的终结(或开始)时间(即已到了约定的送电或停电时间),但如未接到所有工作责任人的报告,则严禁按照预约时间恢复送电或停电。 6 线路作业时,变电所及配电室的安全措施

6.1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执行,严格按时停、送电。停电时必须将该电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母线刀闸全部拉开,经验电明确无电压后,所有电路上可能来电的各端装接地线,电路刀闸工作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6.2 值班调度员必须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中。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确认所有班组均已完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收回全部工作票后,方可下令拆除安全措施的线路送电。

7 低压带电工作的安全措施

7.1 低压带电工作应有人监护,在井下要有懂电气工作的人员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应戴上手套和安全帽。禁止穿短袖衣工作,在使用电工刀、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工具时,必须做好防止工作人员人身触电和短路的安全措施。

8 7.2 高低压共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高压线的措施。

7.3 在低压带电线路未采取绝缘措施前,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同短路接地的隔离措施。 7.4 上杆作业前应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 8 低压供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工作时的安全措施

8.1 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立杆线工作,至少需两人进行。 8.2 低压回路停电的安全措施有:

a)将检修的设备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可熔保险器; b)在刀闸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c)工作前必须验电;

d)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应可靠接地。如断开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时,应先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

e)根据需要,采取其它措施。 8.3 更换保险器时,应戴护目眼镜。

9 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的安全措施 9.1 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a)在高压室遮栏可与导电部分小于0.7米(10KV以下电压)的安全距离内工作,需将高压停电者;

b)检查高压设备二次回路,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9.2 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a)一次电源继电器有特殊装置,可以在运行中改变定值者; b)对于连接变流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保护装置,可以不断开所保护的高压设备者。

上述工作至少有两人进行。

9.3 在保护盘上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调度员或值班员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

9 9.4 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试验一次通电时,就应通知值班员进行监护,方可进行。

9.5 所有变流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线圈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9.6 在带电的变流器和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a)严禁将变流器二次侧开路;

b)短路变流器的二次线圈,必须使用短路专用线,短路线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c)禁止在变流器与短路之间的导线回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d)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线断开; e)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使用专用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9.7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a)严格防止短路和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

b)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可熔保险器; c)二次回路通电试验,为防止二次向一次反侧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侧保险或断开刀闸。

9.8 二次回路通电或电压试验前应通知值班员派人看守,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9.9 检查继保和仪表工作不准进行任何的倒闸操作,但可在值班员许可后拾合开关。

10 电器试验时的安全措施 10.1 高压试验

10.1.1 高压试验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但在同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同一张工作票。

10.1.2 高压试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开始试验时,试验负责人应对全部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事项。

10.1.3 试验人员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要做好标记,接后要进

10 行检查。

10.1.4 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要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

10.1.5 试验装置用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

10.1.6

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用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掉闸装置。

10.1.7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试验设备的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10.1.8 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实验数据、表计倍率、调压器、零件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正确无误,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验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后方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唤。高压试验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不得与他人闲谈,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垫上。

10.1.9 变更结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10.1.10 未装地线的大容量被试验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0.1.11 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验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现场。

10.1.12 特殊的重要的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试验措施,并经矿主管生产、设备的领导批准。 10.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10.2.1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高压设备或电器设备应有安全措施,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并至少由二人进行。 10.2.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变流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低压侧进行。

11 10.2.3 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方能进行。

10.2.4 携带型电压互感器与电压表连接线的拆卸和接线无需断开高压回路者,可以带电工作,但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导线长度尽可能缩短,不准有接头,并应联结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加以固定。

10.2.5 使用电压互感器时,应先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10.2.6 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应为铜导线,其截面应不少于2.5平方毫米,连接电压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5平方毫米。

10.2.7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的外壳应接地。

10.2.8 测量时要设遮栏并挂标示牌,并使测量工作人员距离带电部分不少于0.7米(10KV以下电压)的安全距离。 10.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10.3.1 值班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二人进行。非值班人员测量时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0.3.2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禁止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另接表计测量。 10.3.3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不得触及其它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观测表计时,应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10.3.4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在300毫米以上,并且绝缘良好,观测方便者,方可进行。当有一相接地时,禁止测量。

10.4 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10.4.1 使用摇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时,应有二人进行。 10.4.2 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

12 10.4.3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保设备无人工作时方可进行。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设备。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得对方允许后方可进行。

10.4.4 在有感应电压的电路上(同杆架设备的双回路及另一回路)应同时停电方可进行。雷电时禁止测量线路绝缘。

10.4.5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摇表安装位置必须选择适当,以免引线碰触带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尤其注意监护,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11 电缆工作时的安全措施

11.1 挖掘电缆工作,应由电缆维护人员交待清楚后才能进行,挖到电缆保护层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工作。 11.2 挖出的电缆接头盒。如下面需挖空时,必须将其悬吊保护,要放平,不得使其受力,悬吊电缆应每隔1~1.5米吊一道。

11.3 移动电缆接头盒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在有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防止绝缘损伤爆炸。

11.4 锯电缆以前,必须与电缆图纸核对无误,并确切证实电缆无电。 11.5 熬电缆胶时,应有人看管。熬胶人员需戴帆布手套及穿工作鞋,防止烫伤。

12 安全要求和措施 12.1 变电所的值班工作

12.1.1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值班负责人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12.1.2 需要经常监视维护的高压设备,应有工人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12.1.3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更不得单独在高压设备上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保持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为0.7米。值班人员应了解安全用具的使用及消防设施的配置和使用。

13 1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12.2.1 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动或越过遮栏。

12.2.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水鞋,并不得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

12.2.3 高压设备发现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8米),救护受伤人员不受此限,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2.2.4 外来人员进入高压室,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12.3 倒闸操作

12.3.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电力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或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核无误后执行,倒闸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12.3.2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以防带负荷拉刀闸。 12.3.3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

a)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b)装拆接地线、装拆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上的保险器; c)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12.3.4 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盘或线图各部分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

12.3.5 操作前应核对名称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监护。每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12.3.6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执行,其中一人监护。 12.3.7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12.3.8 用绝缘棒或经转动机构拉开刀闸和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雷电时禁止室外的倒闸作业(事故例外)。

12.3.9 装卸高压可熔保险器,应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

12.3.10 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

14 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2.3.11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电调室。

12.3.12 下列各项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本内):

a)事故处理;

b)拉合同一开关头的单一操作; c)拆除仅有一组的接地线。 12.4 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

12.4.1 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

a)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设备全部停电(包括引入线); b)部分的停电工作:是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

c)不停电的工作:是指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设备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以及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工作(这里的导电部分指低压电压)。

12.4.2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a)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b)至少有二人在一起工作;

c)完全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13 触电急救 13.1 脱离电源

13.1.1 触电急救首先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立即断开电源开关,或用木棒等绝缘物品挑开电线,使人脱离电源。

13.1.2 如触电者因抽筋而握电线,可用胶钳等工具断开电线,以隔断电源。

13.1.3 如果事故发生在高压设备上,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用绝缘工具拉开开关或切断电线,或使线路短路接地,切断电源。 13.2 对症救护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轻重实行人工呼吸法、人工胸外心脏挤

15 压法、或请医生急救等。

变电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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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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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变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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