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严正申明
近日有不法份子以本公司名誉骗取钱财,望各单位及个人与本公司法人陈家贞(13398305989)发短信确认,本公司授权书均需公证处公证方为有效,不要轻信不法份子的谎言,本公司办理业务均在公司办公室办理,不授权任何人代办,收、付款且必须进入本公司帐户,由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亲自出据签名收据方为有效,如有不听者一切后果自负,与本公司无关。
特此申明
中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
《中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特别申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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