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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7: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0年广西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

一、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2010年,广西保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190.94亿元,同比增长28.47%。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69.24亿元,同比增长31.15%;寿险公司保费收入121.70亿元,同比增长27%。保险公司赔付支出45.13亿元,同比增长1.56%。

截至2010年末,广西保险市场共有保险公司分公司27家,其中产险分公司16家,寿险分公司11家。

二、保险中介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截至2010年末,经批准设立的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26家,法人机构数量与上年持平。其中代理公司25家,公估公司1家;非法人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和营业部)47家,其中代理30家、经纪13家、公估4家。2010年,共有2家法人机构退出市场。

(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截至2010年末,共核准1689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其中主要是银行、车商和邮政类兼业代理机构,数量占比分别达到48.43%,15.81%和5.33%。

(三)保险营销员

截至2010年末,广西共有保险营销员48373人,同比减少

5.33%,持证率99.98%。

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发展情况

(一)保险代理机构

1.代理保费规模

2010年,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累计代理保费收入4.1亿元,同比增长76%,占保险市场保费收入的2.3%。其中,代理财产险保费收入3.43亿元,同比增长114.38%,占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的4.95%;代理人身险保费收入0.68亿元,同比下降5.56%,占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的0.6%。

2.代理险种结构

2010年,保险代理机构代理财产险和人身险业务的比例约为5.04:1。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业务比重较大,占比分别为65.05%、12.65%、7.27%和4.30%。

3.利润状况

2010年末,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资产总额达到3740.94万元,净利润为328.53万元。25家保险代理机构中,13家实现盈利,盈利面为52%,同比提高了17.22个百分点。

(二)保险经纪机构业务情况

1.经纪保费规模

2010年,保险经纪机构实现经纪保费收入1.65亿元,同比增长268.89%,其中财产险经纪保费1.57亿元,人身险经纪保费0.08亿元。

2.经纪险种结构

2010年,保险经纪机构财产险和人身险业务比例为19.72:

1。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及工程保险业务比重较大,分别达到60.74%、14.19%和5.36%。

(三)保险公估机构业务情况

1.实现收入情况

2010年,保险公估机构累计实现营业收入(含公估服务费收入和其他收入)209.11万元,同比增长40.92%,其中公估服务费收入为209.06万元(全部为财产险业务公估服务费收入),其他收入0.05万元。

按照险种划分,企业财产险、机动车辆险、工程保险等险种收入比重较大,占比分别为42.04%、20.11%和13.66%。

2.利润状况

2010年,广西保险公估法人机构为1家,完成估损金额749.7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9.2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7.8%、48.51%,亏损14.5万元,同比增加384.95%。

四、2010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

(一)强化现场检查,促进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是开展产险公司中介业务现场检查。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的重要部署,广西保监局对广西产险公司中介业务和中介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并重点检查了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

3本、非法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为检验和巩固检查成果,广西保监局还开展了产险公司中介业务的后续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明显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经营效益大幅提升;二是对广西中介公司进行系统性风险排查。在保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对可能存在传销活动的中介公司进行系统性风险排查。通过下发排查通知向保险公司提示风险,对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劝退代理公司拟任高管等手段,坚持打早打小,有效阻止非法传销通过专业中介渠道进入广西,保证了广西保险中介市场的稳定。

(二)着眼非现场监管,提高中介领域风险防范水平

一是利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评分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利用外部审计制度对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年检”,对发现的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信息化建设滞后、股东占用资金、内部控制薄弱、客户告知书制度执行不到位等五类问题分类型、分机构、分地域提出监管对策,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提前化解系统性风险。在深入分析分类结果的基础上,将风险分值最高的三家专业中介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电话调查、现场走访、重点提示等方式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摸底。三家重点监管机构中,一家因风险管控不到位受到处罚,一家因长期亏损退出市场,一家因存在大量虚开中介统一发票的行为被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二是以保险专业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保险专业中介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全国上线为契

4机,加强非现场监管数据报送管理,对辖内所有专业中介法人机构的人员情况、经营情况进行摸底,做到实时掌握机构动向。

(三)创新监管思路,积极探索中介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2010年初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建立以全面推行计算机信息技术管理中介渠道和中介业务、推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联网出单制度、实行中介业务保单实名销售制度、推行佣金支付零现金制度、推行佣金提取支付跟渠道、跟保单、跟人、跟账户的“四跟”制度、建立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新措施为核心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规范,从以往单一的事后监管逐步向业务过程监管过渡,从制度层面堵住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弄虚作假的漏洞。2010年末,对4家省级保险公司的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制度落实,强化执行监督,确保监管政策的有效执行。二是推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东约谈和高管考试制度。约谈拟设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的股东和拟任高管,通报保险中介市场现状,提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面临的风险,进行保险监管政策法规教育,了解投资动机和管理模式;并对拟任高管进行法律法规考试,将监管关口前移至准入阶段,防止机构“跟风”设立、高管“带病”上岗。三是推行保险营销员从业告知制度。针对监管政策传递效应逐级递减的情况,广西保监局创新政策传导方式,对照近年来新出台的监管法规,从保险营销员用工性质、与保险公司的关系、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营销员的权利义务等

5几方面将最新监管规定直接告知营销员本人,要求保险营销员签订代理合同前必须先签署告知书,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探索建立公平、公正、透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模式。

(四)争取政策支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通过向自治区财政部门和地税部门报送请示报告和调研报告,与财税部门进行沟通交流,邀请财税部门与广西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保险营销员进行调研座谈等方式争取自治区财税部门对保险行业的支持和理解。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财政厅和地税局联合下发了桂财税(2010)82号《关于提高广西保险营销员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广西保险营销员营业税起征点从2011年1月1日起从30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为保险营销员队伍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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