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国家资助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西北大学委托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负责人
(简称甲方)与博士后
(简称乙方)就博士后研究工作签订以下协议:
1.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愿到西北大学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经陕西省博管办审批,甲方同意接收。
2.乙方在西北大学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工作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共两年。日常经费为每年
万元。合作导师为
。
3.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站期间的科研项目是
主要内容:
达到的目标:
4.甲方除按国家规定给乙方在流动站工作期间提供经费、生活条件外,还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尽力提供良好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5.乙方在按本协议第2项规定的期限内,努力工作,完成第三项规定的科研项目和预期任务。在站期间,至少每年向所在专业作一次学术报告。在工作期满前一个月,应向甲方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并做研究成果报告。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专家检查验收乙方的成果是否达到本协议第三项的要求,给予评定。
6.乙方在流动站工作期间,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行为,愿意接受按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
7.为了保证博士后所在站的科研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博士后在站期间,不能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或进修不能因出国而办理中途退站。
8.博士后在站期间完成的课题等有关科研项目,主要研究工作在科研流动站完成,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属甲方所有,在站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的单位署名为西北大学。
9.本协议签字后,方可办理入校手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各一份,一份送学校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
1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西北大学国家资助博士后工作协议书(优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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