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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乡驻村代办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1 21:22: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大河乡驻村代办员工作制度

一、驻村代办员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在农牧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尤其做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解读、落实。

2、全面了解掌握农牧业生产进度、气象灾情监测预报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掌握分析所驻村内的治安形势、各种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及时发现、掌握和消除影响稳定及安全的矛头和隐患,做到无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4、认真做好各种数据的分析汇总上报工作,适时为乡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和答复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上报。

6、积极与村支部、村委会相互协调,上下一致,确保农牧村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7、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驻村代办员工作纪律:

(一)代办员请销假制度

1、自觉遵守《大河乡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的相关规定,工作岗位指在村委会代办点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因病、因事按权限范围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的,以旷工论处。

2、按时参加上级组织召集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离岗参 1

加活动一天以上的,应向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说明及向包村、包片领导请假;协助村上办理公务时,离岗时间在一天以上的,须经包片及包村领导同意并认真填写《民情日志》。

(二)村情民意访视制度

1、驻村代办员应定期进行村情、户情、民情访视。村情民意访视内容:及时掌握本村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农牧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安全隐患及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等村情民意动态。

2、各村要建立《入户访视情况登记表》,《入户访视情况登记表》必须经户主签字方能认可,并定期交代理室(点)分管领导阅示。半农半牧村(天桥湾村、营盘村、西柳沟村、旧寺湾村、红边子村、喇嘛湾村、白庄子村)代办员,每月对全村村民进行一次入户访视。纯牧业村(大岔、松木滩、老虎沟、红湾、大滩、光华、东岭、西岭、西岔河、西河)代办员两月对全体村民进行一次入户访视。访视情况以户主签字为准。

3、各代理室(点)对了解到的村情民意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疏理,认真予以解决,能够在上门访视过程中代办的事项尽量上门办理。

(三)接待受理制度

1、驻村代办员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在言谈举止、工作学习、待人接物等方面要以人民公仆的姿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严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必须做到“让一个座,敬一杯茶”。

2、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群众来访、代办事项的登记受理工作。所有代办的事项必须认真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册》,同时在3日内答复本人(急事要立即办理)并上门送达。对受理的矛盾纠纷于当天按程序报

送相关单位和人员。各代理室(点)接到报告后要在24小时内送达相关领导批阅,并做出相应处理意见,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处。能够立即答复、办理的事项应及时办理答复,不能立即办理的要对群众解释说明,并逐级上报办理,信访案件在每一级停留的事件不得超过24小时。

(四)办理制度

1、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绳,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提高办理工作效率。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办理,对办理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主要问题、请求、事由、理由等进行详细登记,做到层层负责,件件落实。

3、对办理的疑难、复杂、重大问题以及反映问题涉及面广、久拖未决的重大问题和案件,实行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四定三包”责任制,明确办理时限,按规定办理并上报结果。

4、办理完毕后,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办理材料统一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和使用。

(五)例会通报制度

乡党委、政府每月召集全体驻村代办员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月第一个星期一),各片代理室每周一召集全体代理人员召开一次代理室例会(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例会的主要内容:加强全体代办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其为民服务代理工作的技能、办事效率和质量;通报上月(周)便民服务代理工作总体运行情况和具体事项的办理结果和督查结果;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关系,

安排下一月(周)便民服务代理工作及近期工作进度等。

(六)督查制度

各片代理室在坚持《访视制度》的同时,有责任对下级驻村代办员代理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形式实行随机和每月抽查相结合,并将督查结果作为代办员考核、奖惩、任用的依据之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有关规定,不按程序办理的;

3、违反规定乱收费的;

4、在代理工作中接受礼金,或吃、拿、卡、要、报的,向群众推销物品或其他以权谋私行为的;

5、对群众态度生、硬、横,有意刁难的;

6、在办理过程中设置障碍,导致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

7、损害全乡整体形象的;

8、大多数群众不满意的。

(七)考核制度

1、为规范和完善便民服务代理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将便民服务代理工作的全体驻村代办员纳入目标考核范围,由乡党、政办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

2、目标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查阅资料、民意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考核内容标准严格按《代办员考核细则》执行。

3、根据考核结果,对驻村代办员进行表彰奖励或处罚,对工作突出、群众满意的代办员予以表彰奖励,一年内3次违反制度规定、3次受到

群众举报的代办员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被一票否决的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予以调整或责令停职待岗等处罚。

驻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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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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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制度参考

驻村扶贫工作制度

大河乡驻村代办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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