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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剿火患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7:35: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巍山县教育系统“清剿火患”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大理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大教字[2011]80号)文件精神,巍山县教育局决定从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清剿火患”工作。为确保清剿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等方法和手段,深入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各类火灾隐患,依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大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着力提升学校和幼儿园检查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师生员工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的能力,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消防安全设施更加完善,措施更加有力,有效遏制较大和有较大影响的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剿火患”工作领导组。领导组

1 在教育局安全管理股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管理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剿火患”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也要结合乡校实际,成立“清剿火患”工作领导小组,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清剿火患”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清剿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室)、阅览室、实验室、会议室、体育室、配电室、阶梯教室、计算机(多媒体)教室、礼堂、化学药品贮藏室、师生员工宿舍、教育局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通道以及食堂、小卖部等三合一场所;新建或改扩建、装修、改变用途的教育教学设施;以及对外出租的出租房和场所等。

(二)清剿形式

局机关各股室、站所、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自查自纠的方式开展地毯式排查和清剿。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对辖区的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排查清剿情况进行复查。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辖区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直属学校的排查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三)清剿重点

1、各类建筑物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控制设备(器材)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重点防火部位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操

2 作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是否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2、师生员工宿舍和小卖部(服务部)用电线路布局和安装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灭火器材、报警设施配备和运行是否正常,用火、用电以及蜡烛等明火管理是否到位。

3、学校食堂等防火重点部位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配备是否满足需要以及管理使用情况。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运行是否正常。

5、校安工程等新建校舍是否按要求设计、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和投入作用。

6、建筑物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开、关标识是否明显;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是否采取了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7、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公务用车以及校车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和逃生自救器材。

8、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台帐以及整改情况。

9、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是否按要求(寄宿制学校每学年至少2次、非寄宿制每学年至少1次)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3 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30至2011年10月10日)。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迅速启动“清剿火患”工作。

(二)清剿整治阶段(2011年10月1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要巩固好本单位、本校前一阶段的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成果,组织人员对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清剿,对新排查出的隐患和前一阶段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档,完善基础台帐,逐一进行整治,全面、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县教育局将积极协调消防检测机构,向学校和幼儿园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并配合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分别在国庆、元旦、春节和元宵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29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乡校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情况通报,并总结全县教育系统“清剿火患”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订消防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精心组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抽调专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2、建立完善工作台帐。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在本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工作台帐,做到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3、及时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发现隐患未及时处置而引起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法进行处理。

4、加大宣传力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广播、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师生应对火灾的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

5、加强信息反馈。各乡校于2011年10月21日前向教育局安全管理股报送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1年10月17日起,每周三报一次“清剿火患”工作情况统计表,每月15日前报当月的“清剿火患”工作小结;2012年2月8日前上报“清剿火患”工作总结。(县教育局安全管理股电子邮箱:jyjaqglg@163.com.)

“清剿火患”工作实施方案

清剿火患工作实施方案

清剿火患实施方案

清剿火患实施方案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

清剿火患

清剿火患

清剿火患

幼儿园“清剿火患”实施方案

幼儿园“清剿火患”实施方案

清剿火患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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