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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浙江常山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3-02 21:35:0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常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10日在常山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常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小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干兴县、项目强县”总要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落实“八项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受理案件数由2007年的2947件上升到2011年的4327件,共受理17835件;办结案件数由2007年的2780件上升到2011年的4043件,共办结17551件。先后获得了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集体等荣誉,2011年又获得了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综合治理执行难先进法院、优秀司法警察大队以及全省政法系统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104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上升23.77%、22.90%;判处罪犯172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6人。突出重点,把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抢劫、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着力惩处毒品犯罪,重点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高群众社会安全感。共审结抢劫、聚众斗殴案件24件62人,审结盗窃案件229件430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8件27人。落实上级部署,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共审结16件24人。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斗争,共审结164件253人。依法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审结滥伐、盗伐林木案件17件21人。严格依法惩处“醉驾”犯罪,去年因“醉驾”被判刑的8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1件31人。大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调解率和赔偿到位率均领先全市法院,共有215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件的被害人获得了1130万元的经济赔偿。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以减少社会对抗,共适用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刑864人。坚持寓教于审,妥善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促进悔过自新,共判处119人,其中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的105人。

民商事审判调解优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251件,审结9107件,同比分别上升41.84%、40.54%,解决诉讼标的金额4.23亿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强对婚姻、赔偿、债务等案件的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对农村

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权属纠纷、相邻纠纷等涉农案件的调解工作,保障新农村建设;加强对群体性案件、敏感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调解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隐患。推进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着力构建贯穿立案、庭前、庭后各阶段的全程调解机制和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去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1177件,调撤率59.03%,领先全市各基层法院。

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并重,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40件,审结40件,同比均上升21.21%,涉及规建、国土、劳动、公安、工商等10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坚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结案中,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以及行政机关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8件。坚持和谐司法,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双方和解后原告撤诉的共6件。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县政府下发常政发[2011]68号文件,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行政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等六大工作机制,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优化行政审判环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高,去年为50%。开展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的报送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促进社会管理完善和创新。

坚持能动司法,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出台审判指导性文件,主动服务我县经济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为发展工业经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意见》、《关于为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多 3

个文件,增强主动服务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去年下半年开展的“走访企业、强化服务”活动中,提出建议20余条,解决法律问题10多个。二是强化调节职能,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结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类案件1461件,解决标的额4674万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依法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案件1208件,解决标的额9342万元。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遏止高利贷现象,依法审结民间借贷、担保抵押等案件1309件,解决标的额8849万元。三是妥善审理好涉企业、涉项目案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注重理顺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去年上半年,我县劳动争议案件一度呈“井喷”态势,我院积极应对,妥善审理,其中英博国光啤酒有限公司的70多件劳动争议案以撤诉方式结案;同时,联合县总工会在诉前化解了涉天马水泥有限公司的100多件劳动争议案件。去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2件,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宗旨,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民本司法,依法保障民生。一是落实便民措施,减轻群众诉累。加强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打造集立案、咨询、查询及其他便民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被省高院首批命名为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和外出务工等人员的需求,推行上门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举措,方便相关 4

人员参加诉讼。经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新设交通巡回法庭,满足群众快速便捷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需求。二是加强司法救助,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共有130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累计金额33万元。积极实施执行救助,向104件案件的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00余万元。三是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妥善处理涉及民生的案件。审结离婚案件1935件,同比上升63.43%,审结赡养、抚养案件187件,同比下降17.26%,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1151件,同比上升4.64%。

强化执行工作,树立司法权威。共受理执行案件6301件,同比上升67.67%,执结6171件,同比上升69.53%,执结标的金额2.12亿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9年在全市首家获得“全省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称号。一是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推进执行“五大系统”建设。县政法委多次牵头部署,推进了执行联动、积案清理等工作。先后联合县公安、工商、住建、金融等部门出台工作意见,努力克服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等问题。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坚持依法文明执行,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进一步强化对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措施的运用,五年来,共有317人因拒不履行裁判被司法拘留,2人因拒不履行裁判被判刑。三是积极探索执行新举措。联合县财政局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执行举报奖励制度,联合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推出民事执行案件委托调查令。创新威慑机制,在法院网站设立滚动式的“老赖”曝光台。四是加大对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支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共 5

受理计生、国土、工商、住建等部门的非诉案件1057件,其中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1014件。

强化信访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源头防范和信访件化解并重,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做好信访工作。完善判后答疑、申诉听证等制度,加强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多方联动,因案施策,2010年排查的61件信访积案全部办结,受到省高院和省政法委的表彰。努力做好各级“两会”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排查稳控工作,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加强执行信访办理工作,成立执行老案清理小组,专门负责历年老案的恢复执行,取得良好成效,执行信访件已连续几年在全市基层法院最低。

强化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五五普法”,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座,编辑下发了《打架的代价》、《赌博的眼泪》等多本普法小册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减少重新犯罪。延伸审判职能,就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管理。通过选派工作组成员、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服务重点项目推进、违法建筑整治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配合支持乡镇调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五年中,参与调处成功因意外死亡引发的事件有10多起。服务和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去年开展了对自荐参选人员刑事记录和裁判义务履行情况的审查工作,促成履行或部分履行的28件,标的额75万余元,另有17人被建议取消参选资格。

三、紧紧围绕公正高效目标,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审判质效。以案件管理系统为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审判、执行流程的节点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去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52天。以案件质量考评为载体,规范法官对裁量权的行使,减少办案瑕疵。去年案件息诉率为95.19%。以案件研讨机制为保障,发挥审判委员会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指导、监督和把关职责,五年共讨论案件127件。以纠正错误裁判为重心,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共提起再审11件,审结10件,其中改判的4件。

深化法院改革,促进司法公正。认真贯彻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推进改革创新。会同检察院、司法局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促使量刑透明公正,试点成果于2010年在全市范围予以推广。优化审判方式,推行刑事简易案件集中审理和民商事案件立案先行调解的做法,实现简案快结、难案精审。去年在立案阶段调解结案的有51件。正确把握证据规则,加强诉讼指导和依职权调查取证工作,减少当事人诉讼风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增设执行裁决庭,实现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的分权制衡。聘请乡镇综治中心干部为执行协理员,建立协理员参与执行制度。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工作,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机构,拍卖事项由市中院统一办理。

推进阳光司法,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开通法院门户网站,优化栏目,丰富内容,及时更新;突出案件查询功 7

能,设置了案件信息、开庭公告、被执行人信息等五个查询链接;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去年上传各类裁判文书140多篇。为了能让社会公众零距离感受和接触法院,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去年共举行5次。召开了阳光司法新闻发布会,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五年共发表各类宣传稿件600多篇。高度重视司法民主,2010年完成了新一届20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健全完善陪审员管理和培训机制,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普通程序案件的陪审率从2007年的50.93%提高到去年的68.20%。

四、紧紧围绕廉洁司法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围绕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党史知识测试、革命传统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深入学习“最美爷爷”、“最美教师”,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五年来,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广大干警忠于职守,乐于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记功或荣誉23个,县级以上个人记功或荣誉42人次。去年办案法官人均办案134件。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住中层干部这一关键环节,落实“一岗双责”。以“廉政播放日”为载体,开展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 8

编》等廉政读本,人人写心得、谈体会。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承诺,出台《大标的案件实行廉政监督的管理规定》,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及时受理、查实、反馈群众信访举报,落实“五个严禁”。坚持零容忍、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共提拔青年干警13人。针对新进人员多的情况,专题研究了青年干警的培养目标计划,出台鼓励攻读在职硕士学位的意见,努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全院本科以上的66人,占83%,其中已取得硕士学位的7人,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2人。共有11人通过司法考试。重视岗位培训,共有211人次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等上级法院的培训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红旗岗法庭营造的“尚法、公平、和谐”的文化氛围受到省市法院好评。建好图书资料室,为干警学习创造条件。以优秀案例评选、学术讨论会和重点课题调研等方式,浓厚学习氛围。五年来,共有14篇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在省、市得奖,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公务员招录、面向全国选调法官等方式逐步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共录用干警32人。

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抓好人民法庭建设。新建红旗岗法庭,2008年建成2100平米的审判办公楼,去年被命名为省级“五好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芳村法庭、红旗岗法庭五年共办 9

结案件3086件,满足了辖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科技强院方针,开展审判法庭升级为“数字法庭”工作,共建成13个数字法庭和1个看守所远程审判系统。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网络服务器等设备,改善了办案条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安检制度,增设监控探头,制订了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审判活动的安全。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监督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先后就民事调解、执行、行政审判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并认真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梳理汇总“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落实改进。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共2件。认真开展班子成员定向联络市人大代表工作,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行风监督员、政协特约监督员的联系沟通,通过工作通报、征询意见、报送信息刊物等方式搭建接受监督平台。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监督重大执行行动,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共邀请代表、委员150多人次“走近法院”、“走近法庭”。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去年收到检察建议2件,采纳1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2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法院工作全面推进、开拓创新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 10

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全体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院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好、工作方法简单,存在办案质量不佳、效率不高、社会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二是社会转型期大量的矛盾纠纷以诉讼形式进入法院,法院承载的社会期望值越来越高,办案难度越来越大。执行难问题尚未根本破解。“信访不信法”现象比较突出,谩骂、威胁法官事件时有发生。三是法院人才外流严重,导致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工作压力和身心健康问题不容忽视。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为常山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保障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201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再造常山、绿色崛起”奋斗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完成县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在服务大局能动司法上有新作为。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密切关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诉讼收案的变化态势,增强审判工作的

前瞻性。妥善审理好与重点项目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相关的案件,保障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好因企业资金链紧张引发的各类违约纠纷,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妥善审理好劳动争议案件,协同相关部门化解劳资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妥善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和林权流转等涉“三农”案件,服务保障我县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加准确地把握“严”与“宽”的对象、条件和尺度,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尽量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司法调研和建议,推动社会管理的完善和创新。

二要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上有新作为。运用审判手段调节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强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落实我县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建设,推动我县“大调解”格局的建立完善。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好府院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共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完善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大系统建设,全力解决执行难。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因案施策化解涉诉信访。进一步完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享受更为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要在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上有新作为。依托审判、执行质效评估系统,深化审判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把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激励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提高案件质量。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公众开放日、文书上网等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机制,打造阳光型法院。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推进司法民主建设。

四要在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上有新作为。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从严治院、预防先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保持队伍廉洁。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支持年青干警参加硕士学位教育,力争获得硕士学位的干警在五年内达到20%以上。合理调配现有办案力量,科学编制招录计划,逐步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以文化陶冶干警身心,舒缓工作压力,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努力完成本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的审判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2年2月(印670份)

名 词 解 释

1、三项重点工作(见报告第1页第7行):2009年12月2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2、“八项司法”(见报告第1页第7行):省高院提出的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具体内容为: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层司法。

3、执行“五大系统”(见报告第5页第12行):是指执行征信、执 15

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个系统,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组织、纪律、舆论等手段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标本兼治的常态化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4、民事执行案件委托调查(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4行):是指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具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受申请执行人的委托,向法院提出委托调查申请,经法院核准后,持《人民法院调查令》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从而提高申请执行人的举证能力和执行效率。

5、判后答疑(见报告第6页第3行):是指判决宣告后,当事人有疑问的,由案件承办人就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问题负责解答和说明,提高当事人的服判率和自动履行率。

6、申诉听证(见报告第6页第3行):是指对信访人的申诉事项,法院审监部门依法组成合议庭,参照开庭程序进行听证审查,以决定是否启动立案复查程序。

7、案件息诉率(见报告第7页第5行):是指统计期内没有提起上诉、申诉的审结案件数占全部审结案件数的比例。

8、量刑规范化(见报告第7页第11行):是“规范刑罚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的简称,被确定为司法改革的重点项目。这项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量刑更为精细,充分保障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的权利。

9、“五个严禁”(见报告第9页第5行):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为确保司法廉洁而规定的五条禁令。具体内容为: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

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10、数字法庭(见报告第10页第3行):是指安装了网络、多媒体等现代信息化设施的审判法庭,能对庭审的音频视频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加工和存储,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功能。

11、诉调衔接机制(见报告第12页倒数第5行):是指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这是落实调解优先原则的重要举措。诉调衔接的主要方式是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以及执行过程中,经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相关组织先行调解,或邀请其协助调解;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审查确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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