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检查;
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5.按要求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6.制定本厂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计划; 7.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
8.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力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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