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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 表态发言(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02 07:44:09 来源:表态发言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卫生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表态发言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各位领导:

下面,我就落实全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表态发言。

强化“两个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倡廉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卫生局高度重视,年初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会,下发了一系列配套工作实施方案,分层次完善和新建了一批操作性强的制度,按照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了责权归属,加大了制度执行和监督力度;坚持分类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严格干部选拔程序,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搭建平台,充分调动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扎实开展“一改双优”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端正了党风、党纪,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卫生行业事关全区群众民生,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严格的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主体领导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倾力打造廉洁卫生,更好的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领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强对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利用社会上和卫生系统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牢防腐倡廉的防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良好的医德医风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袭,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特别是“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医疗服务收费以及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堵塞漏洞,防止出现问题。

三是强化纪委监督职责。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定位,确保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严格纪律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是加强作风行风建设。要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始终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治理“节日病”,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提高纪委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营造不想、不能、不敢搞“四风”的氛围。结合“卫生服务民生”的实际,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改进行业作风。

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发展顺。我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的指导帮助下,全区卫生系统一定能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两个责任”,加快卫生发展步伐,更好的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谢谢大家!

推荐第2篇:落实“两个责任”表态发言

创新举措 狠抓落实

切实加强国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在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会上的表态性发言

(2014年x月x日) xx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xx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国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如下发言。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倡廉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国土部门,必须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 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打造阳光国土、廉洁国土、效能国土。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广大国土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理念,真正成为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领导者、执行者、主抓者。加强警示教育,以案释义,用案警人,警示干部坦荡做事,清白做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纪委监督。支持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确保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严格纪律监督,确保政令畅通;深化作风督查,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推行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全面公开各项权力运行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申请条件、许可要件、许可程序、法律责任以及受理情况、审批结果和审批过程,加强规划、用地、利用、地籍、地矿、地产交易、土地整理和执法等重要岗位监督,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重要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会商会审。在国土系统形成正确看待权力、谨慎运用权力、公开透明使用权力的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全县国土干部不越黄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四是狠抓作风建设。以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狠抓作风建设,始终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营造不想、不能、不敢搞“四风”的氛围,以过硬的作风为党凝心聚力、汇集力量提供坚实根基,确保国土系统广大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既要干事,又要“干净”,防止权力滥用,防止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做到勤政廉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我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县纪委的关心和支持,有社会各界的帮助和监督,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在全县国土系统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谢谢大家!

推荐第3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发言材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发言材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突出了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作用。对于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我有以下四点看法:

1、深入宣传,营造氛围:综合运用各种途径,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学习宣传贯彻“两个责任”的舆论声势,切实增强党组、纪检组的责任感和普通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

2、搞好责任分解,厘清责任边界。哪些权是哪一级的,是会议研究决定还是行政审批,都要具体明确。要逐级明确责任,把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层层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所有人的工作最终向党组负责。

3、发挥工会宣传配合功能,强化党总支、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干部职工的培养、教育、管理、约束功能,帮助党委(党组)分忧解劳。

4、**处岗位特殊,作为个人来讲,要强化责任意识,带头树形象、做表率:①在“慎思”上作表率。坚持强化自身监督,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要时常清理自己思想上的杂草,不为名利所累,不为金钱所役,襟怀坦白,心胸坦荡,确保思想上的纯洁稳固和道德上的自律坚守。②在“慎行”上作表率。自觉管住自己的嘴不乱说,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拿,管住自己的腿不乱跑,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自觉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自觉接受组织考察和纪律监督。③在“慎微”上作表率。把依法办事作为主心骨,把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从小处着眼,从细处着手,从遵守规章制度着手,从待人接物、对外沟通着眼,遵规守纪,认真查找和纠正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洁身自好,树好管委办干部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为***落实“两个责任”做贡献。

推荐第4篇: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

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作为一名青年干部,能在全院党风廉政会议上作表态发言,我感到非常荣幸。首先,感谢院领导的关爱,也感谢各位同事一直以来对于药剂科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帮助(此处应该鞠躬)。由于本人经历少、阅历浅,感受上不一定深刻,但从一名普通药师到药房主任,尤其是在去年接受了药剂科主任一职以来,使自己深深感受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对党的建设的至关重要性,感受到作为党和上级政策的执行者加强党性修养、做好廉政勤政、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要性。

一直以来,我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理论和新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政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全院中心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药剂科的各项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认真践行习总书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坚持政治思想不动摇,扎实苦干,克己奉公,认真履行职责,为医疗卫生事业事业及我院的发展做了一些工作,现总结并表态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廉洁自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础在于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廉洁自律的根本在于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记得2012年在六安党校的学习经历,对我影响很大,也使我受益匪浅。我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学习中力求做到\"三个为主、三个结合\"。即:以自学为主,做到自学与辅导学习相结合;以精读为主,做到精读与通读相结合;以\"学以致用\"为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从而增强了忧患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对照政策查自身,边学边整改边提高,进一步提高了自己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自觉性。同时,

在学习中,通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等活动警示自己,提高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深知拒腐防线一旦被突破,组织原则就会葬送,公平、公正就无从谈起。为此,在日常工作和社交活动中,坚持自我约束,从严要求,慎用权力,奉公以勤,律已以俭,不以职权谋私利,不为人情所左右,踏踏实实干事,严守“九不准”要求,深刻学习并做好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

二、提高药剂科的整体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

作为药剂科始终本着为临床服务、为患者服务的原则,不断规范药房建设,提高临床药学服务。同时,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我们坚持一手抓发展不放松,一手抓行风建设不动摇,不断加强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使全体科室人员切实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道主义精神。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奖优惩劣,引导科室人员增强职业道德和廉洁行医的自觉性。开展“形象服务”活动,优化药房窗口取药流程,规范窗口服务用语,更新全科室人员的服务理念,使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新观念。认真落实新一轮医改的精神要求,认真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的惠民政策。

三、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全面做好药剂科各项工作:

狠抓药品质量,坚持药品验收、领药、发药“三把关”制度,坚持每月一次对药房、库房上架药品的质量抽查,保证了所售药品的质量。为规范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对开方用药的评估、监督、检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科室自觉接受医院监督检查,每月对科室用药进行动态观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年未发生任何假劣药品事件和纠风投诉事件。

在新形势下,如何保持一名年轻共产党员的本色,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年轻干部,也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面前的重大课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对廉政的思考和感悟,我个人认为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牢固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这也是我们每个青年干部在前进过程中,在工作岗位上方向不偏移、目标不动摇的根本保证。

虽然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思想上、工作上还

存在一些不足,今后在药剂科工作上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抓质量;二是抓服务;三是抓落实;四是抓廉政。当好带头人,首先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以永远的忧患意识,拓荒精神,追求医院永远的活力。在工作上按照廉政建设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职责,振奋精神,为我院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5年05月18日

推荐第5篇: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

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

为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落到实处,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将带头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学习的模范。通过学习掌握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方法,善于运用这些观点和方法观察形势、分析问题、把握本质,做好工作;二是做勤政务实的模范。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为广大干部职工做出榜样,以榜样的力量感召人、带动人。三是做行动的模范。真正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工作上,在工作中不挑肥拣瘦,不拈轻怕重,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纳税人诚心诚意地办实事,尽心竭力地办难事,坚持不懈地做好事,树立良好形象。四是做遵从制度的模范。一切以制度为准,一切靠制度约束。制度不允许的不想、不做,制度要求的带头做到、做好,从而树立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五是做廉政勤政的模范。认真查找自己在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差距,不断提高在各种压力、困难和考验面前自我调适的能力,始终做到坚定执着、乐观自信、沉稳平和、心胸开阔、奋发有为,树立热爱地税、献身地税,为国聚财、执法为民的意识。六是做深化管理的模范。按照市局的要求,增强参与管理、配合管理、强化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取的实实在在的成效。七是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带头树立正气,

端正作风,敢于负责,昂扬向上,精神振奋。全面提高与同事之间、纳税人之间的亲和力、凝聚人,与大家和睦相处、互尊互爱、团结互谅、同心同德,以一种良好的心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顾全大局,共同提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推荐第6篇: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客运服务管理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以下表态发言: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

我站在开展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形成了“党支部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根据岗位职责与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增强全站党员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自觉履行“一岗双责。 加强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客运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围绕工作重点,着力抓好客运党风廉政建设。我站承担着旗内班线的旅客运输服务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平安出行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因此,抓好站内安全管理,杜绝站内各监管环节不廉洁现象尤为重要。为此,我站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岗位监督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实行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增强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形成强有力的制度约束。

三、加强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宣传活动,以世界观和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通过定期与党员谈心,掌握和了解党组织成员的思想状况,通过反面教材警示党员干部加强自律,做到从源上制止腐败的发生。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将廉洁自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定期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及时解决。党风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考核、评先树优挂钩。

四、密切党群关系,落实民主监督。

要求党员干部把维护、实现和发展群众利益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密切党群关系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党性修养,时刻把群众的利益牢记在心,不断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在站内职工群众中评选党外监督员,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民主监督,通过制度使党外民主监督形成常态。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需要我们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排除各种干扰的决心,只要我们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工作出发点,就一定能够端正党风,治理腐败。我们在保证完成旅客运输服务工作任务的同时,将继续坚持不懈地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党风建设促进行风建设,努力把我站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推荐第7篇: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

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

首先,我代表市劳动保障局对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XXX组长一行莅临我局检查指导表示欢迎。这次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到我局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我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下面,我就接受巡察工作表个态,简单讲三点意见:

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市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这是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作风,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领导干部思想更加解放,信念更加坚定,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工作更加务实。全局上下要对这次巡察工作高度重视,以接受巡视监督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要密切配合,自觉接受巡视检查。全体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民主测评、谈话等环节,要实事求是,既不掩盖问题,也不歪曲事实。办公室要提供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相关台帐资料,接受巡察组的指导、检查。总之,各科室(单位)、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此次巡查工作,积极配合巡查组开展工作。

三是要抓好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水平。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以本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虚心听取、高度重视,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认真及时地落实好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自查自纠,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见成效,不断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科学和谐发展。2

推荐第8篇: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

文昌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2年市文体局将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第十七届纪检委第七次会议、省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以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力为保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兼顾,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文体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推进我市文化建设,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发挥舆论优势,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利用我局宣传文化阵地优势,广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更加关注民生,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在推动思想解放、建设和谐文昌中的排头兵和生力军的作用。

二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列入我局党组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干部廉政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在坚持中心组学习的同时,局党支部计划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党委班子成员坚持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和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以领导干部、人事、资金使用、工程采购等岗位、人员为重点,围绕思想道德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岗位职责等方面,继续深入查找廉政风险,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防控措施,不断提升局及下属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整体水平和成效。

三是加大对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五个严禁”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批评、告诫,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切实做到务实、为民、清廉。

四是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

廉、重要情况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领导干部问责、廉政谈话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市文体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推进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五是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局务公开工作。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全面公开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事项,特别是加强对 “三重一大”事项的及时、全面公开,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单位各项事务在“阳光”下运行。

三、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一是加强机关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严格要求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等制度的落实,增强领导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性。

二是扎实推进效能建设。紧紧围绕局2012年中心工作,重点做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六大农村文化惠民工程、文化市场监管、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等工作的责任细化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完善对局属单位绩效的监督检查方式,组建效能监督员队伍,确定效能监测点,以动态考核、暗访、通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大对各下属单位作风与效能建设的督促、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懒、散、浮、推、拖”等不良风气,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文化、广电、出版、体育方面的人才优势和阵地优势,以城市社区、乡镇农村、机关企业和中小学校等为重点,以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各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场所、文化阵地为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廉政书画展、廉政文艺演出、廉政电影放映等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文化活动。市广播电视台开辟“廉政”专栏、专题,积极创办廉政文化精品节目,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体系。

五、认真受理投诉,做好信访工作

严格落实领导下访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诉求;定期开展信访纠纷排查和治理,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大上级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信访案件的工作力度;做好十八大召开等重大节日和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杜绝非正常越级上访情况的发生。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推荐第9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知识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基本知识

1、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

2、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4、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5、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6、“老虎”是指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7、“苍蝇”是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必须严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做到“三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出现与中央决定不一致的声音,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9、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五个不允许”指的是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10、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

1 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11、反腐倡廉是我们必须始终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腐必反、有贪必惩。

12、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必须严格落实,这是一条“高压线”,而且要确保通上“高压电”,谁也不能碰,谁碰就处理谁。

13、王岐山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

14、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15、山西反腐败斗争具有严峻性、复杂性、尖锐性、特殊性等特点。

16、王儒林指出,我们要正视问题不回避、惩治腐败不手软、反对“四风”不反弹,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努力开创山西弊绝风清的新局面。

17、要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尖兵”和“利剑”作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

2 明。

18、王儒林指出,对干部从严考核、从严选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既要解决“乱作为”问题,又要解决“不作为”问题,做到干净干事、为官有为。

19、王儒林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上来。

20、王儒林指出,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决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山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21、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解决“不愿抓”的问题。

22、算好人心向背的政治账,解决“不敢抓”的问题。

23、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不会抓”的问题。

24、各级纪委要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通过监督责任的落实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25、“蝇贪”成群,其害如“虎”。

26、要充分认识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任务十分艰巨,保持清醒头脑,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救森林,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腐败蔓延势

3 头。

27、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

28、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29、纪律是党的生命,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0、纪律和规矩不能成为“橡皮筋”、“稻草人”。

31、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

32、净化政治生态关键在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3、要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

34、坚持标本兼治,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不能”。

35、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确立“三个自信”,强化“不想”。

36、作风建设决不能一阵松、一阵紧,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

37、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3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

39、“两个责任”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4 40、落实“两个责任”要把厘清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作为重点。

41、要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职责。

42、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4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

44、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45、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46、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47、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48、一把手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

5 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9、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50、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有严明政治纪律、统筹谋划部署、组织推动落实、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强化权力监督、支持纪委履职、注重示范带动、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责任考核。

51、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主要有牵头抓总、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当好表率。

52、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主要有主动研判、强化指导、加强管理、示范带动。

53、落实“两个责任”,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的责任主要有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强化履职监督、严查腐败案件、深化体制改革、主动报告工作、加强自身监督。

54、落实“两个责任”,各级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主要有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示范带动。

55、落实“两个责任”,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主要有协助落实、推动工作、强化监督、以身作则。

6

56、纪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57、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58、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是核心,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是关键。

59、抓住并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

60、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辨证统一的整体,不能相互替代,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

61、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62、领导班子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调整。

63、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

64、领导班子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

7 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65、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于追究。

66、“一案三查三究”,是指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发案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67、“三转”是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6

8、“三转”前提是转思想,转职能是根本,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

69、进一步加快“三转”步伐,要坚持上率下转、上下同转、内外同转,确保“三转”要求下沉到底、落实到位。

70、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71、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72、“两个为主”是指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73、“两个全覆盖”是指在中央一级派驻制度实现全覆盖,巡视监督实现全覆盖。

8 7

4、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是执纪、监督、问责。简言之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

75、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一律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

76、“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77、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8、“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制度。

79、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是指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

80、末位表态制是指一把手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中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态,不得提前作倾向性发言。

81、“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82、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11

9 日召开会议时提出的。

83、“四风”问题是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84、所有人员,不分职级,一律在本单位申报婚丧喜庆事宜。

85、办理婚嫁事宜须提前7日报告。

86、办理丧葬事宜须在事中口头报告,事后5日内报告。8

7、办理婚丧事宜,宴请对象应限制在亲属、好友中,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50人;婚礼车队一般不超过8辆;不得办奢华宴席;不得使用高档烟酒。

88、办理婚丧事宜,不准分批次、多地点宴请(包括在小区、家属院中搭棚提前宴请),变相大操大办。

89、非婚丧事宜严禁邀请夫妇双方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

90、单位党组织对所属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情况,在操办者操办后5日内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91、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治纪律。

92、党纪处分的对象是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93、党纪处分主要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10 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94、政纪处分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及参照管理人员。

95、政纪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9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97、贪污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98、失职、渎职类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员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依照党政纪处分条规规定应当受到党政纪处分的行为。

99、“两规”是指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一般称“双规”。

100、两指”是指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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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学习体会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王岐山同志也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重点。各级党委、纪委,尤其是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牢牢牵住 “牛鼻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监督合力,有些案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坚决查办,有的地方腐败案件频发却追究责任不力。

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反对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党委把党的建设抓好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纪委的工作才好开展,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落实。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各级纪委必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更多地担负起在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二、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

成员各负其责,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班子都有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向上级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向党委(党组)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三个作用”,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其他班子成员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不能袖手旁观。二是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坚决落实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守土有责,对党负责。三是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一要狠抓作风建设,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把作

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二要狠抓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要严惩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三、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委的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职能,聚焦主业。要通过机构改革,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进一步清理压缩参加的议事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方式,强化监督。进一步明晰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减少职能交叉,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力度。纪检监察室要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查办案件中,要求既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又注重查办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渎职案件。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清理;对被反映的同志,及时约谈,要求其作出说明,立足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在巡视工作中,更加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通过工作方式的转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作风,加强自身监督。正人先正己。必须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责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见;是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关键措施,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意义重大。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和领导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先后发表的一列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对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和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出安排,提出了要求;市委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专门三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贯彻落实。对于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务求学懂、学深、学透。

二是深刻领会文件和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丰富了党的建设理论宝库,是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我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两个意见”,顺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体现了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彰显了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担当。这些内容和领导讲话精神,要认真研读,深刻领会,弄清要求。

三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抓好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一定要硬化举措,狠抓落实,做到思想清醒、政治坚定、作风务实。教师职工一定要增强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深入学习党章、廉洁从政规定、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会议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要认真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作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四是全力推进今年各项工作。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两个意见”,最终的目的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惠及民生。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更加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推动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使学校各项工作再上一层楼。

第11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心得

落实主体责任 坚守责任担当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中共东丰县委书记 滕宝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作为地方党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必须肩负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落实主体责任,首要是清醒,要高度重视。要坚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清醒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导者、引领者、推动者。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责任田”,必须要种好。地方党委不仅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主体、决策主体,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抓管主体。党委必须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这块“责任田”,要像对待杂草一样,勇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及时治理、及时清除、及时纠正,进一步纯洁党的肌体,净化党风政风,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党风廉政建设是反腐败的“主阵地”,必须要守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要守住党风廉政建设这块“主阵地”,必须在“管”字、“严”字上下功夫,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在责任落实、制度建设、教育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多下功夫,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事筑牢、管好,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线夯实、抓严。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一场“持久战”,必须要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调反腐,坚持“打老虎、拍苍蝇”,严肃整治不正之风、严格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已经成为正风正气的主流。但不容忽视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用猛药、出重拳、下狠心,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要把握重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行动上见真章、落实上见真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

一是要把好选任关。要把选好人、用好人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切实形成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论功过的导向,在事业发展中选拔人才,在重点岗位上任用人才,在逆流困境中锻炼人才,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二是要打好整治牌。中央部署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任务就是要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坚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四风”问题整治,下大力气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要当好助力器。要切实加强对执纪执法机关的领导,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执纪执法工作扫清障碍。要坚决做执纪执法机关的坚强后盾,大张旗鼓地支持案件查办工作,既要做到不插手、不干预,还要为执纪执法机关化解压力、加油鼓劲,确保执纪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队伍建设,尽全力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创造良好环境,激发干部队伍工作活力。

四是要织好防护网。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织好权力约束网,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权力有序运行。要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加强协调和督办落实,切实推进基层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是要做好带头人。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努力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决不能越雷池一步。要切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一级做给一级看,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干部队伍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落实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要勇挑重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责无旁贷,必须要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一是要挑起统筹全局的担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要挑起教育监督的担子。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强化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到严格自律。要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要挑起追责问责的担子。要加强责任制检查考核,探索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列入干部目标管理和考评体系,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明确主体责任 强化履职尽责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共东辽县委书记 江礼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各级党委必须紧跟中央步伐,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守土有责,明确责任主体。党委管总抓大事,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应该抓的“大事”。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责任、直接的责任、首要的责任。要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对主体责任有清晰的认识,形成担当主体责任的意识。一是统一领导的主体。全面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汇报。二是落实任务的主体。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的过程中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三是推动“三转”的主体。加快推进“三转”是党委和纪委的共同政治任务。要保障纪委相对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回避和拒绝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查办违纪案件,不干预具体案件查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不将主责部门的监管任务强加给纪委。

履职尽责,完善责任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要坚持分层负责、统筹协调、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形成分层抓落实、责任共承担的工作格局。一是明确责任目标。党委要切实承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监督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在县、乡两级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明确责任、事事责任到人。每年初,县委就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围绕规范选人用人,不断完善干部人事制度,严格落实《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规定;围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围绕财政资金运行,加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围绕解决机关干部庸懒散奢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及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三是推进责任落实。在落实责任制工作中,党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所负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及时安排部署、主动掌握情况、亲自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在党内监督上,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廉政公开承诺等制度,严格实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使党内监督工作逐步科学化。在群众监督上,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让广大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和完善预防腐败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行政监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格纠正和处理,努力保证制度落实不打折扣。

严厉问责,强化责任追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和有职必履、有责必问的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要加大考核力度。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采取平时检查、年末考核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调整使用、奖惩评定的重要依据,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要在年度考核及专项考核中,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避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二要加大监督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围绕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三大任务,通过行政监察、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检查,力求责任落实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三要加大问责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主责,把职责落实到执纪监督上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敢于监督、敢于纠正、敢于查处、敢于问责,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着力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等重点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执法执纪、管钱管物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典型案件。要在各项工作落实中,对领导不力、工作失职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落实党委责任 聚焦廉政建设 为打造辽源首善之区营造清风正气环境

中共龙山区委书记 胡永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一名区委书记,我认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应该立足本地区实际,深化思想认识,完善制度体系,拿出实际行动,发挥模范作用,确保责任落实。

深化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健全的责任网络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方面,必须坚持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相结合。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更加重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此,龙山区委将其纳入全区工作总体规划,通盘谋划,统筹安排,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监督观,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督,定期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听取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积极支持区纪委履职,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保证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一方面,必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与一班人合力抓相结合。要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就必须清晰地界定各方职责,为此,我们做到了“三个明确”,即: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主抓责任,作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的政治责任;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负有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形成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的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严格要求自己,坚持率先垂范。贯彻好党委主体责任,党委常委班子首先应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一方面,区委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自身做起,带头树立清廉的形象,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徇私情私利,不乱干预工程招投标和项目建设。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严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另一方面,班子成员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以此为抓手把“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既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此,我们区委常委班子带头,每年向全区作出廉洁从政相关承诺,逐步建立起一套年初承诺、平时践诺、组织评价、建档查诺、违诺追究的领导带头机制,为全区党员干部做出榜样,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的制度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必须从多个环节入手,加强对机制的完善。第一个环节是完善源头防范机制,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第二个环节是完善制度约束行为机制,严格操作规程,盯准案件查处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

三、查找原因,强化整改;第三个环节是完善保障促进落实的机制,建立领导协调和工作研判机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推动反腐机制建设;第四个环节是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追究党风廉政案件中的领导责任,以有力地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此,我们在巩固已有的制度的同时,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机制的细化和延伸上下功夫,出台党员干部联系群众“8+3”工作机制,将行业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三公”经费使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着力盯准干部任用、项目招标、财政资金使用等党员干部易犯错误、易出问题的方面,做到警示教育不间断、责任落实不放松、案件查处不手软,以健全有效的机制消除腐败滋生的温床,真正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

强化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和措施能否发挥作用,督查考核是关键,这就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必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力度,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必须严格进行廉政审核,坚持廉政一票否决,强化结果运用,做到不护短,不手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屡屡出现问题的,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该追究的追究。今年,为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制定下发了《龙山区督查督考实施方案》,指定一名纪委副书记作为督查督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指导各个督查组,在督查考核项目建设、房屋征收、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中心工作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将本级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落实主体责任 汇聚西安发展正能量

中共西安区委书记 徐晖

区级党委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负起全面的责任、直接的责任、首要的责任。落实区委主体责任,是凝聚全区力量、推动转型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打造风清气正、人和区盛发展环境的根本途径,是履行政治责任、坚守政治担当的具体表现。

统一领导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区委要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责任,坚持做到党委“不松手”、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凝聚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是形成区委负全责的工作格局。区委领导班子作为一个区域的领导核心,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主动承担“既挂帅又出征”责任,把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稳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格局。区委书记是领导班子的组织者、运筹者、协调者,既要清正廉洁、带头示范,又要敢抓敢管、直接推动。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记使命、摆正位置,做到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监督。坚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主班岗”。

三是形成“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区委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做好表率的同时,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齐心协力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把各项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传导压力,实现责任全覆盖。

付诸行动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区委必须坚守政治担当,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找准切入点,明确突破口,在推进工作中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把好选人用人关。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的要求贯彻落实到选拔任用干部全过程。要坚持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同等条件下重点使用在基层一线、项目前沿、艰苦岗位和复杂环境中的干部。要强化干部管理,建立组织部长提醒、纪委书记约谈等工作机制,实行新提拔领导干部回访考察办法和“双向”约谈等措施,早“把脉”、早打“预防针”。

二是把好群众利益关。作为民生改善的主城区,近年来我区实施的民生工程越来越多,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也很难,对出现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区委的态度是坚决而鲜明的,就是执纪必严、违纪必纠。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11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使实招、用铁腕、出重拳,切实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一批影响基层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增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三是把好权力运行关。要立足西安区实际,着力推进“五权”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务、政务公开,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在农村实行“3+1”工作模式,在社区实行“1558”工作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监督就是保护的思想,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为其他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四是把好检查考核关。区委要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牵引绳”,通过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要把执行责任制情况列入干部目标管理和考评体系,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做到“真兑现”、“硬挂钩”。区委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明责、知责、守责。

推进“三转”是落实主体责任的保证。新形势下,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和调整,区委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转”。

一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区委要强化“转”的意识,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转变工作职能,明确职责定位,把主要精力放在“作风建设、惩处腐败和执纪监督”三项主业上来,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方式。区委要落实“转”的举措,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退出的有关职能必须及时跟进补位,避免出现任务断层、责任真空。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主业意识,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三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作风。区委要做好“转”的保障,一如既往地为纪检监察工作撑腰壮胆。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格执纪、铁面无私,又要正人先正己、严格自律,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聚焦主责主业 强化执纪监督 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东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汤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职能定位,突出了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这是新时期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监督的有效举措,是贯彻落实好中央全会精神、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根本要求。各级纪委要严格按照上级纪委部署,着力从聚焦主责主业、转变工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根本,各级纪委要收拢五指,攥紧拳头,把主要精力聚焦到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上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一是理顺职责分工。结合中央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要求,从突出主业入手,全面理清职责,对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明确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集中主要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二是整合内设机构。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将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目前,县纪委机关正在研究机构调整,在保持原有领导职数和干部编制不变的基础上,重新整合委局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室,突出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逐步实现对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派驻管理,配齐配强乡镇纪检干部,逐步实现专职化。三是突出案件查办。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办理和联合办案机制,密切纪检监察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办案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四是强化执纪监督。集中力量和资源在监督检查上发力,铁面执纪纠“四风”。不断强化党风政风监督,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问题,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转变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转变工作方式是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关键,各级纪委必须从转变办案方式、教育方式、监督方式等方面着手,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解决以往纪检监察机关力量分散、四面出击、监督乏力等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一是转变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和“一案双报告”规定,加强上级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和下级纪委办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快查快结,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当事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查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转变教育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针对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以及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规定,但情节轻微、不够立案调查的问题等,及时教育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转变监督方式,强化执纪问责。将工作重心向“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转移,拓宽监督领域,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形式,让执纪监督更加有力。要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努力从职能部门具体事务中拔出脚来,把监督视角转变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倒查追责;努力从四面出击转向对监督目标实行攥紧拳头重点打击;努力从参与政府和职能部门业务工作过程的监督中解脱出来,把监督的重点投放到监督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情况上来,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效果。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保障,各级纪委必须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努力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健全机关学习制度,采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辅导领学和以室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业务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全县纪检干部积极参加中央和省、市纪委开展的专门培训及本委具有办案经验的业务骨干开展的案件检查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纪委书记和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约束。严格落实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纪律要求,修订完善《委局机关工作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为,明确要求,强化内部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对办案人员的监督,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必须遵守办案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执纪不严、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对违反纪律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查处,绝不袒护。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庸懒散奢和软弱涣散”问题专项整治,对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状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进行整改纠正,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末考核,促进作风转变。

聚焦主责主业 严肃执纪问责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东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郝超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新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落实“三转”要求为总的抓手,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严格履职,在转作风中锤炼队伍,聚焦主责主业,严肃执纪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转职能,聚焦主业抓监督。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是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一是减负增力。以往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过多、战线过长,势必造成职能泛化、主业弱化等问题。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及省市纪委要求,县纪委已在着手全面清理由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各类协调议事机构,真正把不该管的业务工作移交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是整合聚力。只有收拢五指,才能攥紧拳头。在保持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基础上,适时调整优化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增加专职办案人员数量,切实做到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三是严惩助力。开十个会不如查一起案子,查十个案子不如处理一个违纪干部。只有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与公检法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大要案查办协助、案件及线索移送的办案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才能通过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今年1至6月,县纪委初信初访110件,已办结98件。其中转立案57件,现已审结36件,处分党员干部37人。

转方式,突出重点抓监督。创新监督机制、转变方式方法是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一是创新报告制度。创新是永恒的主题。今年以来,县纪委把自身履行监督责任与督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统筹考虑,完善健全了下级党委“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会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述职述责制度。把各单位班子“四风”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专项整改倒逼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转变教育方式。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突出对党委“一把手”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约谈,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谈话提醒17人。三是转变监督方式。坚持“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线索排查、案件查处、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等方式,由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向对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问责。今年以来,紧紧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30余次,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20个单位、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从抽查情况看,今年前5个月“三公经费”同比减少51.1%。四是转变执纪方式。坚决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和“一案双报告”规定,强化县纪委对基层纪委、纪检组的领导,变被动惩治为主动预防,从体制上解决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的问题。基层纪委、纪检组收到的信访件每月汇总后向县纪委报备,掌握的案件线索随时报告。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做到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转作风,健全机制抓监督。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是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支撑。一是提升履职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水平直接决定着监督工作的成效。今年以来,县纪委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突出“三个不放松”。领导带头不放松。委局常委班子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每月确定一个学习主题,交流研讨,推进工作。业务知识学习不放松。实行单周学习制度,各室轮流组织学习,同时邀请审计、财政部门专业人员举办专业知识讲座。学习先进典型不放松。对近年来各行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尤其是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及时组织委局机关干部学习讨论,增强创先争优意识。二是强化自身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一言一行对监督对象都具有示范效应,只有做好表率,监督别人才能有威慑力和公信力。一方面,县纪委强化内部监督,约谈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传递认真履职、严格监督的压力,督促其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开展信访专项巡查,进一步改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开展办案安全大检查,坚决防止违规办案问题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在县电台、电视台及政府网站公布和设立纪检监察干部投诉举报电话、信箱,主动接受监督,有效解决了“监督别人的人由谁来监督”的问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只有规范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才能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县纪委相继制定完善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暂行规定》、《县纪委、监察局办案工作纪律》等10余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把自身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握职能定位 认真履职尽责

龙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艳凤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我认为必须牢牢把握中央精神,全面落实 “三转” 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

明确职责任务。一是突出主责主业。紧跟新形势、新工作需要,精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以科学的方式、务实的作风,腾出时间和精力抓好主责、干好主业,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要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强化监督举措,集中精力种好自己的田,做好自己的事;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依据职能定位,抓紧做好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铁的纪律打造自身队伍,防止“灯下黑”。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三是注重宣传教育。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四是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发挥信访举报平台作用,切实畅通来信、网络和来访举报渠道,积极初核案源线索,确保事事有回音。加强执法执纪部门协作配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腐败、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社会稳定以及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谋取私利等各类案件。

提升执纪能力。一要善于监督。工作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纪委必须正确处理协调好各种关系,正确处理好党委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既坚持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又要依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委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二要合力监督。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动向,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借助上级纪委的有力支持,减少工作阻力,推动监督工作落实。同时,要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三要勇于监督。在发挥监督职能过程中,纪委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始终保持疾恶如仇的凛然正气,始终顶住权力的重压,顶住金钱的诱惑,顶住利益的引诱,始终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绝不姑息纵容。四要有效监督。推进纪检监察与审计机关协作,在纪检、监察、检察等监督力量分工基础上,探索分工协作的监督体制,增强监督合力。注重教育监督,加强教育预防,从思想上提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考核监督,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考责、问责为抓手,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党委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创新信访监督,构建教育、保护、挽救“三位一体”的信访警示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纠偏。五要公开监督。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和信息公开制度。把党委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及事关民生问题的决策等情况,及时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及配套措施,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纪委委员质询工作制度,就党委的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质询会,向党委分管常委开展专题质询,请有关分管常委现场解答。

勇担监督职责。一是监督检查党内法规、纪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党内法规、党的纪律、党的制度的严肃性;二是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发展方略的执行情况,确保党内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确保党员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既要干事,又要“干净”,防止权力滥用,防止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做到勤政廉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四是要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包括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建设情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对“四风”的不良表现和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坚决纠正和查处,增强党性观念,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确保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五是监督检查党的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犯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森严党的纪律,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焕发强大的生命力;六是监督检查党员权利保障情况,对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促进党内民主发展,确保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受到尊重和保护,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

落实监督责任 为转型发展坚守使命担当

西安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 新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区级纪委要在区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坚守使命敢担当,强化监督严执纪,推进“三转”抓落实,不折不扣地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坚守使命担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落实监督责任,要体现在为保障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担当上。要为同级党委当好参谋,做好助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促进同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要为下级党委定好规矩,编紧篱笆,以扎扎实实的约束规范,推进下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实监督责任,还要体现在对上、下级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负责担当上。要为上级纪委摸清底数,报明情况,以坚强有力的工作成果,促进上级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要为下级纪委传导压力,创造条件,以从严从高的标准,推进下级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年初以来,西安区纪委积极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将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部署纳入区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区级领导、区管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公开承诺,落实了“一岗双责”。将镇、社区和区直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了区纪委书记约谈部门“一把手”和部门“一把手”向区纪委委员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接受评议、下级纪委书记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并报告工作等制度,推进了下级党委纪委“两个责任”的落实。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强化监督执纪。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聚焦中心工作,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要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以“零容忍”、“无例外”的决心惩治腐败。要坚持“一案双查”、倒查追究,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年初以来,西安区纪委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西安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问责办法(试行)》,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在坚持每月开展随机抽查基础上,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突击检查,重点解决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工作时间逛淘宝玩游戏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17次,对12个单位、8名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5人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了“庸懒散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盯紧三公经费超标,违规支出、奢侈浪费等关键问题加强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强化案件查办,完善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健全了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案件及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拓宽案源。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滥用权力、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腐败案件,突出解决好涉及低保、廉租房审批,房屋征收,惠民资金发放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上半年,共受理案件线索30件,立案16件,结案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立案和结案数为近几年同期最高。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推进“三转”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保证。落实监督责任,要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全面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始终保持“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清醒认识,抓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要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思想,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零容忍”的态度解决自身队伍存在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年初以来,西安区纪委在谋划思路、摆布工作、部署任务上都自觉遵循“三转”要求,把“三转”落实和体现到具体工作中。一是转职能。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拟将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精简压缩至9个。调整内设机构,拟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监察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绩效管理办公室,新设1-2个纪检监察室,确保办案工作人员占编制总数的70%以上。二是转方式。推进监督渠道的多元化,加强监督举报平台建设,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揭露腐败问题。推进监督过程的常态化,在监督时段上覆盖重要节点、监督对象上盯住重点人员。推进监督手段的有效化,完善约谈、签字背书、定期报告工作等机制。推进监督效果的最大化,坚持教育在先,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三是转作风。出台和完善《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区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委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等,提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全年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确定30个重点工作项目,落实包保领导、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在每月工作例会上调度推进落实情况。坚持每周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开设“纪检监察干部论坛”,不断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第12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报告

按照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对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和中共县委关于印发《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认识和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情况。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落实“两个责任”,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败制度保障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明确党支部负主体责任,既突出强调了党支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格局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也具体指明了党支部在管党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我们进一步增强局班子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加有力地抓好党局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纪检组负监督责任,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协助局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班子主要抓的工作。一是认真履行领导班子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局委会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明确了牵头领导和具体股室。局党组会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股室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局委会要求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接受监督,防微杜渐。二是推动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局党组会上,要求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明确责任;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履行好职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三是加强教育监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主要领导亲自上廉政党课,与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做到及时发现、提醒、纠正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四是保持清正廉洁。班子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遵守八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于律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在“三重一大”决策上,充分听取意见,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按要求进行个人财产登记,严格教育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一是纪检组长全面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纪检组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更要敢说、敢管、敢批评,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在宣传教育方面形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和示范教育片为主。二是在风险点防控上,还没有完全做到监督到位。

三是在制度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在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主要存在对分管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任”的督促检查偏少的问题。

三、下一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打算或举措。 在今后工作中,按照县委办《关于印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深入学省州县反腐倡廉的文件和规定,利用我县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抓好“双防控”机制建设,落实防控措施,对重点岗位人员实行由分管领导定期约谈。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由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公”经费管控等方面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扎实抓好对分管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第13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今天,我们组织教科系统机关干部、直属事业单位职工、校长在这里上廉政党课,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同志们交心谈心,既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也是局党委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目的在于让大家进一步加深对新形势下认清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正确理解和主动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常态,自觉保持清正廉洁形象,共同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教科事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内容,与大家共勉。

一、认清形势,始终保持廉洁从政的清醒头脑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统计, 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部省级以上官员45人,自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通报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77606起,处理10216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338人,其中违反工作纪律35504起,占45.75%,大吃大喝2007起,占2.59,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4648起,占5.99%,2014年教科局调查处理各类住信访投诉322件(不含来电、来访数),其中网管中心113件,市长信箱117件,信访局转办76件,市纪委转办26件,2015年开门第一天南京市委书记(副省级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又被调查,刚才,我们又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以权谋私拿好处,担惊受怕过日子》、《看似简单的背后》、《梦断敛财路》部分内容,在思想、灵魂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和振动。片中的腐败人物权位并不算高,都是单位的中层干部,确利用项目审批、招生专业设置、工程招投标、工程决算等公权私用、中饱私囊的典型案例,权力在他们的手中变为换取个人利益的筹码,而他们也在欲望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堕入犯罪的深渊,也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都存在着。解决腐败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纵观古今中外,王朝的覆灭,政权的更迭,政党的下台,无不与统治集团的腐败有很大关系。比如苏联的解体、东欧剧变,以及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法国前总统萨科齐、台湾陈水扁的牢狱之灾等等,都与腐败有关。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廉政兴邦,腐败亡国。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党的历史既是一部革命和建设的奋斗史,也是一部反腐倡廉的斗争史。特别是我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这里我们可以简单地回顾一下党在各个历史阶段查办惩治的各类腐败案件:先是红军时期我党反腐败历史上枪毙的第一个“贪官”谢步升案,后是延安时期的肖玉壁案,再是建国初期天津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腐败案,一直到改革开放以来查处的成克杰、胡长清、中共十八大以来的“薄熙来、*、徐才厚”以及我省的李春城、李崇喜等案,都一再表明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2014年12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党中央根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的分析判断,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决心,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常抓抓出习惯来,耐心抓抓出长效来。会议指出,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决不让“四风”反弹、死灰复燃。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把腐败现象蔓延势头遏制住。要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遵守党的纪律是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既要准确把握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新特点,又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也没有一劳永逸的捷径。如果思想防线不牢、头脑不清醒,就很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甚至跌入腐败的泥坑,酿成一失足千古恨的人生悲剧。因此,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问题上,大家头脑必须清醒、警钟务必长鸣,是非必须分明、操守务必坚守,坚决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涉腐问题的主要原因 无论是利用职权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教学器材采购,插手招投标收受贿赂谋取私利,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虚例开支为个人和他人谋取私利的贪污行为等等,其主要原因不处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放纵贪欲。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有这么几种心态值得警惕:其一,“吃点拿点不算什么事”的自谅心态,使有些人变得麻木,对“喝个小酒、收个小礼”等“小诱惑”,统统照单笑纳。殊不知,贪欲之口一开,就不会满足于小打小闹,很难在诱惑面前止步。其二,“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享乐心态,使有些人放纵自我。无数教训表明,一些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就是从贪图安逸、追求享乐开始的。其三,“别人这样我也这样”的从众心态,使有些人随波逐流。有些干部难耐“清水衙门”之苦,总觉得组织“欠了我”、社会“亏了我”。于是,别人拿我也拿,别人贪我也贪,哪里还会想到贪欲之害?

二是认知扭曲。少数领导干部权力观、价值观、人生观错位,认识出现明显偏差。有的故意模糊公私界线,企图使腐败行为“合理化”;有的认不清自己的“公仆”身份,存在做“官”、当老爷的封建观念,颠倒“主”、“仆”关系,弄不清职责使命,肆意挥霍,奉行及时行乐思想;有的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认为当官管一时,有钱管一生,能玩转手中的权力,办成别人办不到的事情,享受到别人享受不了的利益,这样的人生才“风光”。

三是忽视法纪。不信法纪信运气,使一些腐败分子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事实证明,很多人就是被这种心理所害,甚至上了审判台。往往大墙里面的人看外面的世界很清楚,但外面的人却看不大明白,反而飞蛾扑火般地重蹈覆辙,无非是侥幸心理作怪。有的人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知情范围小,攻守同盟牢,安全系数大。然而,这无异于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判断一个干部的好与坏很简单,党纪国法就是个分水岭。不管你做过什么贡献,不管你有多大权力,也不管你曾经多么勤廉,一旦触犯党纪国法,必将受到严惩。

四是拒绝监督。失去控制的权力,就会像瘟疫一样游荡侵蚀;缺乏监督的权力,就会像野草一样无忌疯长。监督就如一张“安全网”,又似一堵“防火墙”,是杜绝腐败的灵丹妙药。有的同志不是把监督看作对自己负责,而是看成对“自由”的限制,一听监督就反感;有的对上级的监督能够接受,对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却不能正确对待,觉得这样会影响威信;还有的表面上虽欢迎监督,但谁真正提出来,就耿耿于怀。这些错误思想,使有些人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下不同声音。行权如行车,看不见路标,看不见红灯,就容易走弯路,就容易出事故,甚至车毁人亡。我们刚才看的警示片就是这四个方面的具体体现,很有现实教育意义。

三、算好四笔账,在人生道路上做个踏实人

一算“政治账”,从“领导”到“阶下囚”,为之奋斗多年的政治前途毁于一旦。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是经过组织的长期培养和个人的多年奋斗,才有所成长、有所进步的,理应倍加珍惜和呵护。如果稍加放纵,那么从公仆到贪官也就只有一线之差、一步之遥,而且其政治前途立即被葬送,政治生命随即被终结。什么功劳苦劳统统都是零。

二算“经济账”,从“旱涝保收”到“分文皆无”,顷刻之间变得一无所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党和国家给予了我们优厚的待遇,为我们干好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大家月月都有固定的工资,看病有医保,住房有公积金,老了有退休金。细算起来,工作几十年的正常收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们应该有满足感。倘若铤而走险,因贪污受贿受到查处,轻则退赔,重则丢饭碗,甚至还会成为阶下囚,遭受牢狱之苦。这实在是得不偿失。从我们看到的平湖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基建管理科原科长江连平从第一次收受两所学校5万元起,在2006年至2010年5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造价控制、质量监督和工程款支付方面给予请托人帮助先后收受单位个人63.2万元,虽然在事情败露后,及时退还了63.2万元并与请托人建立攻守同盟,仍然难逃法律制裁,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结果是什么都没有了。

三算“自由帐”,从“享受人生”到“坐井观天”,人生最宝贵的自由不复存在。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若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变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一旦东窗事发,得到的是锃亮的手铐,冰冷的铁窗和漫漫的刑期,失去的是做人的尊严和自由。如徐州市建设局原局长靖大荣被逮捕后曾说:“失去自由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在这里,看不到日出日落,眼前的天是方的、地是方的,周围只有高墙铁网和荷枪实弹的武警,看到天空中自由飞翔的鸟儿都心生羡慕。”这迟来的悔恨再一次告诫我们,要享受人生的幸福,享受人生的自由,就要接受法纪的约束。 四算“家庭账”,从“天伦之乐”到“家破人亡”,无颜见父老,无法对子孙。人生苦短,平安是福。一家人亲情融融,温情溢溢,每天都在尽情地享受天伦之乐,那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我们在座的各位,可以说在单位个个都是顶梁柱,在家庭人人都是主心骨,一旦发生了腐败问题,毁了自己的同时,也毁了自己的家庭。不仅自己无法孝敬父母、照顾妻儿,而且还给家人带来精神上、生活上的巨大伤害。我们去年今年在四川女子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时,荣县国土局原局长、公安部影视文化中心原主任等本有优越的工作环境,确因贪腐,成为阶下囚,老人去世也无人送终,儿女也无人照顾。我们身边的案例还有很多就不一一例举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就是腐败的沉痛代价。

四、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份内应做的事情。领导干部在正己律己的同时,更要切实担负正人律人职责,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管,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监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廉洁从政。警示片“一个会计的白日梦”中,由于景宁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基建会计翁福荣由于法纪观念淡薄,个人私欲膨胀,先后以更改票据日期限等手段,虚例支出重复报销,贪污公款226万元,被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教育局局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等七名工作人员也以失职、渎职追究责任,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志要联系本单位实际,认真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追究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要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

遏制腐败必须把制度建设和执行作为重要环节,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加强制度建设,针对权力运行中体制机制的漏洞,特别是工程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维修改造、中职招生、普通高中补课费管理支出、学生军训、校服及教学器材设备采购、教辅资料征订、资金拔付、教师评职评优等腐败多发易发领域,健全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切实带动身边干部自觉遵章守纪,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逗硬惩处,严肃查处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要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当前,作风建设正处在关键节点,防止“四风”顽疾反弹的任务依然很艰巨。要切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的个人问题和班子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化和巩固活动成果,把“千名干部进校园、万名教师访家庭”走亲连心活动、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帮村扶贫行动、机关干部积极参与 “走基层”、“法律七进”“廉政文化八进”等活动相结合,集中开展“走基层、幸福行送温暖”,真正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变化、感受到关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市县级领导干部六个必须制度》、《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教科局的六项规定》等规章制度,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要持续不断地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庸懒散浮拖、整治选人用人、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五项专项治理,整肃与干部队伍形象不相称的行为,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攻坚战。春节就要到了,希望大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同志们,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努力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态,为建设天府新区、冲刺全省十强提供坚强保障。今天的讲课就到这里,祝愿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健康成长、快乐工作、幸福生活。谢谢大家!

第14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按照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落实我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主体责任清单

园党支部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一)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支部成员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支部会、党员大会,将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贯穿于中,坚持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学好党章党规,学好系列讲话精神,用实际行动,争做合格党员。

(四)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敢转争”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规范工作行为。

(五)坚持每周一班子会制度,及时总结、分析支部人员思想工作情况,不断健全并完善落实各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六)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自评工作,每半年向上级纪检组、机关党组书面报告年度支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廉洁本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书记责任清单

党支部书记是我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带头执行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

1.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纪检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2.结合年度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处理。

3.定期组织开展廉政专题学习、讲廉政党课、通报案件、进行廉政教育提醒等学习活动,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4.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5.准确把握廉政建设情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健全党支部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7.加强制度建设,将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始终,制定规范透明、公开廉洁的业务管理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8.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服务活动,关注群众疾苦,想方设法为基层排忧解难。

(三)加强对支部成员及所属人员的监督指导

9.加强对支部成员和所属人员的监督,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支部成员及所属人员廉洁从政状况。10.督促支部成员廉洁从政,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现支部成员和所属人员有违纪违法问题时,及时向上级党组报告。

11.不定期开展对支部成员和所属人员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纠正,抓早抓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

12.高度重视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每年与所属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处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任务分解、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认真把关。

13.落实述廉述职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廉述职报告,及时报告上级党组。

(五)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4.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履职尽责,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16.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规范个人言行。

三、成员责任清单

支部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和执行集体决定、决议,保证政令畅通。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剖析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定期向支部书记汇报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重大问题线索。

(四)积极配合完成责任书检查,考核,主动接受监督,对督促检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五)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做好表率。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党支部成员责任分工

支部书记:刘颜铭

主要职责: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责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负责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工作。

副书记:程秀琴

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关心党员干部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员干部的合理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在书记不在的时候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李进强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各项工作;负责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和党务公开。

纪检委员:唐小兵 (兼)

主要职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情况;密切配合党支部开展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监督、检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负责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受处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向支部书记汇报,协助纪委做好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支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宣传委员:唐小兵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党内外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支部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定支部学习政治理论计划,会同组织委员加以实施;负责支部各项活动信息的整理、撰写、报送;协助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第15篇: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客运服务管理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以下表态发言: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

我站在开展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形成了“党支部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根据岗位职责与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增强全站党员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自觉履行“一岗双责。 加强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客运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围绕工作重点,着力抓好客运党风廉政建设。

我站承担着旗内班线的旅客运输服务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平安出行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因此,抓好站内安全管理,杜绝站内各监管环节不廉洁现象尤为重要。为此,我站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岗位监督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实行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增强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形成强有力的制度约束。

三、加强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

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宣传活动,以世界观和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通过定期与党员谈心,掌握和了解党组织成员的思想状况,通过反面教材警示党员干部加强自律,做到从源上制止腐败的发生。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将廉洁自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定期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及时解决。党风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考核、评先树优挂钩。

四、密切党群关系,落实民主监督。

要求党员干部把维护、实现和发展群众利益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密切党群关系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党性修养,时刻把群众的利益牢记在心,不断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在站内职工群众中评选党外监督员,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民主监督,通过制度使党外民主监督形成常态。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需要我们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排除各种干扰的决心,只要我们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工作出发点,就一定能够端正党风,治理腐败。我们在保证完成旅客运输服务工作任务的同时,将继续坚持不懈地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党风建设促进行风建设,努力把我站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第16篇: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试卷

县落实“两个责任”知识测试题

单位: 职务: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 ),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策部署。

2、2014年1月13日,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 )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3、王岐山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 )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4、各级党委(党组)是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 )、执行者、推动者。

5、纪检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党委加强( ),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本级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

6、(2014)年8月19日,中共XX县委下发了《中共XX县委印发的通知》X发[2014]3号)。

7、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年初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要求,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 )。

8、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汇报。

9、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教育预防工作。每年在分管部门、单位至少组织开展一次( )活动。

10、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 )领导为主的规定,案件线索处理和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纪检组)报告。。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 )。

A、责任追究制度 B、责任倒查制度 C、监督机制D、群众诉求机制

2、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 A、纪委 B、党委 C、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D、其它部门

3、“两个责任”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对全面推进( D )具有深远影响。

A、廉政建设 B、反对腐败 C、群众路线教育 D、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 )。

A、纸老虎 B、纸老虎、稻草人 C、稻草人 D、其它

5、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真正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A、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 B、统一研究 C、统一部署 D、统一考核

6、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简要地说,纪委的职责可以概括为6个字:( )。

A、监督 B、执纪 C、问责 D监督、执纪、问责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进行一次。 A、半年

B、每月 C、每年

D、每季度

8、检查考核结果( )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A、可以作为

B、作为 C、不作为 D、作为参考

9、健全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推动( )在查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促进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依纪依法、高效协同开展。

A、法院 B、公安机关 C、纪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审计机关 D、纪委

10、这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得到,得不到有效治理,或者对群众举报的腐败问题我案件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实行( )。

A、责任追究 B、责任核查 C、责任清算 D、责任认定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2014年8月20日,封丘县召开了全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 )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

3、上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对下级履责情况报告进行审阅、评议、抽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报告结果。( )

4、要把廉政谈话作为任职前教育、督促“两个责任”落实、个人廉洁自律状况提醒的重要载体,加强党内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和干部清正廉洁。( )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是纪委书记。( )

6、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领导班子次要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

7、各级党委党组,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包括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

8、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防止出现“灯下黑”问题。(对 )

9、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敢抓敢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 )

10、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同级党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计20分)

1.县委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中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提出的10项任务是什么? 答:

2、“三严三实”的内容是什么?

答:

3、“三重一大”的内容? 答:

4、什么是“一案双查”?

答:

五、落实“两个责任”案例分析(每题5分,共计20分)

1、2015年2月6日下午,某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许某乘坐该单位公车到市残联开会。会后,许某利用公车办私事,并在市区某饭店吃饭。

该案例中某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许某和纪检组长牛某,分别负有什么责任?

答:

2、2014年1月至12月,某县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公款报销烟酒、土特产等共计22705元,违规发放干部职工过节费、下乡补助、福利费等共计37116元。

该案例中某县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局长熊某和纪检组长张某分别负有什么责任?

答:

3、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多次组织带领干部职工并携妻公款旅游。该案例中某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分管林业局工作的副县长魏某,林业局纪检组长廖某分别负有什么责任?

答:

4、某县公安局下属6个派出所对辖区内企业违规收费被查处。

该案例中某县6个派出所所长,时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某分别负有什么责任?

答:

第17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答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答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包括党组,以下统称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包括纪检组,以下统称纪委)负监督责任。为深入学习贯彻好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落实好“两个责任”,我们依据天津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天津市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办专栏,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问答形式并附典型案例,分别就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责任和相关内容进行解答,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怎样的明确?

答:(1)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2)确保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高度重视,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强化监督考核、要强化各级领导表率作用、要严肃责任追究。

2、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追究明确了哪些规定?

答:《办法》明确规定,(1)各级党委、纪委是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主体,负责推动、执行管辖范围内的责任追究工作,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实施责任追究,有关部门或单位职责和权限负责落实相应责任。(2)实施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线索管理和组织协调责任追究工作。(3)关于责任追究的方式:一是对领导班子进行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进行调整处理。二是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理包括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4)关于受到责任追究的影响:一是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二是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3、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哪些情况?

答: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重在追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1)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承担的责任,追究集体责任,同时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追究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明确提出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3)错误决策由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责任。

4、实施责任追究有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和从重的情况?

答:有。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1)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自查自纠或者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2)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处理,主动承担责任,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1)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2)对发生的问题推卸、转嫁责任的。(3)出现问题后,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危害后果扩大的。(4)职责范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者发生窝案串案的。(5)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5、关于实施责任追究和查办案件还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强调?

答:一是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于追究。凡领导班子成员在任期内发生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不论职务和岗位发生何种变化,都要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对按照本办法,应当责令辞职或者对其免职,但在处理之前已经发生职务变动的,可以视情况降职使用或者给予纪律处分。二是查办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明当事人行为的同时,要查明相应的领导班子成员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等在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问题,应当及时将线索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移送,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督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情况,对需要追究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的,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提出启动责任追究的建议,经批准后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通知书》,由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办理,相关部门、单位在办理时应制作责任追究决定书。具体负责执行责任追究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在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通知书》后15日内办理;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案件调查处理程序办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责任追究事项的结果应当在办理完毕后15日内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办公室及时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线索处置和处理结果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将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6、《意见》提出各级党委要在哪些方面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做认真践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各级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和政法等部门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7、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8、各级党委履行全面领导责任具体包括哪些职责?

答:《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具体履行的12项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定期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每年召开专题党委常委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提出目标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定期听取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做好点评工作,加强检查考核;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工作,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防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发生。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绩效管理考核,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6)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和腐败问题发生的阶段性特征,制定工作策略,合力推进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推动纪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审计机关在查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促进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依纪依法、高效协同开展。

(7)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制止、严肃查处重大腐败问题,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8)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探索有效载体和抓手,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制度规定,建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9)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突出“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完善巡视制度,改进巡视方法,加强专项巡视;进一步加强巡视力量,扩大巡视范围,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巡视工作全覆盖;注重巡视成果运用,细化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巡视工作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10)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及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12)认真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机制,切实支持并自觉接受纪委监督。

9、追究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对此,《办法》规定了10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督促不及时,责任分解不明确,工作任务未完成,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

(2)未定期听取同级纪委工作汇报,未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采取措施推动解决,导致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

(3)用人失察失误,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不良后果的。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抓作风建设不坚决,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

(5)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影响腐败案件及时查处的。

(6)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对上级巡视机构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未整改落实,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的。

(7)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未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不正之风的。

(8)不支持反腐败协调小组、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腐败案件没有得到及时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

(9)未按时、如实向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全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或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

(10)未落实“一案双查”,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而未追究责任的。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案例一: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先后有1名副局长、1名副调研员及3名分局局长、副局长,收受贿赂被查处。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谢海生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免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并通报批评。

案例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违规发放考核奖金共计208.9万元,县委书记黄永跃作为直接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违规发放的奖金全部清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经翠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委书记岗位。

案例三: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分批派出10人参加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且存在考察费用超预算等问题。该院党委、纪委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院党委书记李惠英、院长景金星、纪委书记李帅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院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16、《意见》对各级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提出什么要求?

答: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三项主要任务,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17、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具体包括哪些职责?

答:《意见》要求,要加强执纪检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履行好10项职责:

(1)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对党章和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增强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认真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3)健全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完善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统一管理”机制,加强信访分析,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与被反映人进行约谈、函询,打招呼、敲警钟,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4)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做到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给予通报曝光。坚决反对“四风”,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抓好巩固深化,防止反弹,推动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

(6)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开展纪委书记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工作。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各项公开制度落实,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7)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推动制度刚性运行。做好制度后评估工作,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意见,促进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推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

(8)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持突出主业,聚焦中心任务,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动派驻机构全覆盖和巡视监督全覆盖;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认真落实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

(9)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自我监督体系,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10)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推动会议,检查进展情况,查找问题不足,研究对策措施,促进工作落实;每半年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纪委常委会每年向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18、追究纪委领导班子监督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对此,《办法》规定了10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委领导班子的监督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1)未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以及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未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严格执纪,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督促检查不及时,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不良后果的。

(3)未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经常性监督机制,未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不正之风的。

(4)查办案件不坚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未向上级纪委报告,对案件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5)未落实“一案双查”,对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未追究责任的。

(6)对上级纪委、本级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廉政谈话等措施督促纠正,导致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

(8)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不及时,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党员干部不严肃查处,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

(9)未严格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未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的。

(10)未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约谈、案例指导和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制度不健全的。

19、各级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监督责任具体包括哪些职责?

答:《意见》要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履行好7项职责:

(1)围绕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分析形势任务,研究方法举措,作出决策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2)定期主持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组织研究反腐败斗争形势、特点,明确工作策略,强化工作协调,推动形成合力;加强对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工作落实。

(3)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主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下级纪委办案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推动、检查,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深入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调查研究,约谈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开展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5)经常性组织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同志汇报,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

(6)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

20、追究纪委主要负责人监督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对此,《办法》规定了7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对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不组织监督检查,不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导致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免职或者降职处理。

(2)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及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纪委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导致腐败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3)未落实查办案件工作制度,未定期组织召开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未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未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导致腐败案件没有得到及时查处,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处理。

(4)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处理。

(5)未组织对下级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未及时约谈下级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导致下级纪委履行职责不力、工作任务未落实,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6)未能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导致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处理。

(7)对案件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1、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监督责任具体包括哪些职责?

答:《意见》要求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组织推动,具体履行好6项职责:

(1)围绕上级党委、纪委和本级党委、纪委常委会部署要求,组织分管部门认真研究所承担的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2)对分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对分管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点评和考核。

(4)每季度向本级纪委领导班子和纪委主要领导同志报告分管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5)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6)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

22、追究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对此,《办法》规定了5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1)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检查不及时,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处理。

(2)未定期向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致使组织上未能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影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3)未能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教育管理好亲属和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导致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处理。

(4)在查办案件中违反办案纪律,或者对案件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在查办案件中出现失泄密问题,给查办案件工作造成障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2008年1月至2014年10月近七年的时间里,山西省石楼县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不力,监督缺位、执纪不严、问责乏力,未能在该县形成反腐败高压态势。对原县委副书记、县长程晓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丰田霸道车和违规借用3.0T新帕萨特轿车不知情,对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未予制止,也未向上级纪委报告。经山西省吕梁市纪委研究,并报吕梁市委同意,免去潘晓明石楼县委委员、常委和纪委书记职务。

案例二:2014年9月18日,湖北省黄石市开发区太子镇工会主席陈洪坤违规午餐饮酒,黄石市纪委暗访组要求镇纪委书记徐欣开对陈洪坤午餐饮酒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徐欣开再三推诿,并以“感冒闻不到酒味”为由,拒不履行监督责任。近乎荒唐的理由,无法为其无担当、不作为开脱责任。4天后,徐欣开被免职,调离纪检工作岗位。

案例三:四川省大竹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慕因多次组织带领干部职工并偕妻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魏辉才时任副县长分管该局工作,履行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林业局纪检组长廖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检组长岗位。

案例四:2013年11月13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镇宋官村举办新办公楼搬迁庆典活动,邀请该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和镇直单位负责人、辖区内数家企业负责人参加,共收取赞助费22700元,庆典活动摆席7桌,消费4000元。由于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给予长春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传著党内警告处分。(完)

第18篇:安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安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定位,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标志着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境界,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二)把握总体要求。

2015年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抓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监督责任既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现实需要,也是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 1 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弱化监督责任。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

二、责任内容

第一部分 主体责任

(一)局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责任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赤峰市及旗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并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贯彻落实旗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积极构建安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法规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舆论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建设具体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贯彻落实纠风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全局作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二)建立健全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行政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责任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旗纪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

2、对局本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

3、听取领导小组各成员汇报分管股室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4、研究拟定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

5、研究分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全旗安监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向局党支部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三)局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全体党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负有督促检查的责任。责任内容包括:

1、负责传达、学习中央和旗委、旗政府、旗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团结和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命令;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2、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报告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督促检查惩防体系建设的贯彻实施,推动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主持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议,对党支部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坚持廉政勤政等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5、负责向旗委、政府和纪委报告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四) 局党支部成员及行政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积极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内容包括:

1、负责分管股室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督促检查分管股室反腐败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组织、推动分管股室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惩防体系建设的实施与推进。

3、参加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议,对分管股室的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评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4、严格执行信访制度,积极支持纪检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5、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分管股室的干部要严格教育和管理。

(五) 各股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股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具体部署和要求,根据本部门职责与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抓好本股室的反腐倡廉学习宣传和教育,按照惩防体系建设要求,研究制定源头治理措施。

3、根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措施,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对本股室党 4 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的形式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第二部分 监督责任

(一)、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按照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向驻在单位党支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党支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强化责任落实。

2、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监督是纪检职能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纪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究本部门反腐败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时向纪委报告反腐败工作情况和工作意见建议。

(二)、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1、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

5 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市委、旗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

1、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实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双报告‛制度。

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建立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严格界定纪检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围绕查办案件主业,真认筛查梳理发生在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积极为案件查办提供信访线索。

4、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提升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水平。把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放在查办案件的首位,大力加强安全文明办案制度建设,强化安全文明办案第一责任,确保办案文明安全。

(四)、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1、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28条、市委44条相关配套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

6 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督促指导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2、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回潮。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五)、全面加强党内监督及警示教育

1、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监督措施。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利行使情况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始。

2、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能,积极协助同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健全完善并认真执行各项保障制度,着力构建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长效机制,为监督责任的深入落实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3、积极为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建言献策,全面加强对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为本单

7 位党支部落实好‚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发挥好派驻机构的应有作用。

4、协助驻在部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执纪问责,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完整链条。认真执行《中共阿鲁科尔沁旗纪委关于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的规定》。

(六)、制度保障

1、实行‚两个责任‛报告制度。纪检组每年分别于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纪委办公室报告驻在部门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2、开展定点监督、定时监督与随机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主要股室、主要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定向监督,对作风建设工作采取随机监督。

3、建立纪检组和党支部 定期沟通间流机制,每年度初,纪检组与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及时交换意见,听取双方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在工作配合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交流工作经验。

4、实行纪检组约谈制度。纪检组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收集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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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党支部负责对各股室、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1、考核工作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办公室、法制股、监察室等部门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为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责任,每年至少考核一次。

2、考核工作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党员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3、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股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奖惩建议。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局党支部负责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实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

2、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风‛问题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 当事人的责任,有要倒查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19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工业与能源科 郭小虎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党的生死存亡。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涉及面广、关联度大、影响力深,我们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履行,推动其全面落实,发挥其重要作用,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清形势,当好反腐倡廉“明白人”

虽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是,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观念。

一是认清反腐倡廉工作总体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涉腐面不断扩大、涉腐人员不断增多、案件性质越来越恶劣,严重影响到党心民心。反腐倡廉,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基层的领导干部不能再抱有“等、拖、混”等不良的思想,更不能有事不关己的想法,必须要立马醒悟、立即行动。

二是认清惩治腐败的新要求,增强压力感。“老虎”、“苍蝇”一起打表明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不仅打,还要严打,体现了打击腐败的力度空前。不但要打“上山老虎”、“下山老虎”,还要打“纪检老虎”,让腐败分子丢掉最后的心存侥幸。反腐已没有了禁区、没有退路,党政“一把手”面对问题要敢于揭盖而不能捂盖,严防小问题长成大案件。

三是认清预防腐败的新思路,增强自律感。有效预防才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而牛栏关不住猫,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将权力的笼子织紧织密。因此,要深刻认识到制度就像镣铐一样约束着我们,但也像保护网一样保护着我们,让我们在合法合规的区域里安心做人做事。要完善制度、认可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在制度的约束和保护下大胆地抓发展、谋事业。

二、突出主体,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空洞的口号。党组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心骨”,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抓得风生水起。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责任主体要勇于担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掷地有声。党组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关键要清醒地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要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同时,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义务和责任,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经常关注关心,多到县区、企业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听取意见发现问题难题,要有担当、要有行动,给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力指导和支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不能腐”。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解 决问题的途径,才能从最深处铲除腐败,才能把制度的创新与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而全面深化,有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健全机制,规范日常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走向常态化。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 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动作。

二是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 建立健全廉洁自律档案。

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案件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是定期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做好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

五是大力推动办事公开,提高优质服务,方便办事人员;公布工作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 监督,从而不断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总之,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我们党员干部都承担着重要责任,唯有做到尽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第20篇: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

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

我院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卫生局今年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与参与”的总体要求,形成了与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思路,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要以邓小平同志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要求,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的贯彻执行。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分解细化,增强操作性,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与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相结合,坚持抓好党的建设与促进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与领导干部世界观的改造相结合,切实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要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必须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权明确,奖惩严明,实行责任追究制。

第二章 责任范围

第四条 院党支部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第五条 医院党支部书记党志仁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支部其他成员负重要领导责任,对院、科两级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医院党支部副书记郭三楼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医院党支部其他成员及副院长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 医院科室领导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 责任内容

第九条 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一级地落到实处”的要求,院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内容:

我院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按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志仁同志: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抓好整个单位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各科室。

郭三楼同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抓好党务、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劳动人事、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共青团、妇女、工会、红十字会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党办、办公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陆向阳同志:负责抓好医疗医政、内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内科、放射科、功能科、内科护理站。

亢高明同志:负责抓好外科、外科护理站、妇产科、化验室综合协调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外科、外科护理站、化验室、妇产科。

聂郑红同志:负责抓好药剂科,手术室、急诊科综合协调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药剂科,手术室、急诊科

第四章 责任考核

第十条 院党支部负责领导、组织对各部门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工作相结合,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医院各领导干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述职报告、总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 医院要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伴优、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兵团党委、纪委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的,按情节轻重,分清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进行谈话提醒,或者责令做出检查,情节较重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需要追究政纤:寄住的,比照所给予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

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党志仁 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副组长:郭三楼 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副书记

陆向阳 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亢高明 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聂郑红 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主 任:郭三楼(兼) 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孙青艳 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 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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