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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发言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1:28:44 来源:发言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办证

证件办理

健康证:

1.①居民身份证明(原件) ②健康检查报告或健康体检表 ③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④外地从业人员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工作程序:①申办人提供上述材料 ②经办人确认材料,符合要求的现场发证。 3.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单位办理15个工作日)。

4.从业人员健康证时效:一年。办理健康证一般有下列程序: ①带上身份证在健康证办理处领取健康检查表,按表上要求逐项填写清楚,贴上本人照片。②凭健康证办理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收费处缴费,并将该通知单返回到办证处。 5.健康检查、抽血、肛检、胸透。

6.健康证办理:健康检查后,带本人一寸照片2张,培训合格证明到健康证办理处领证。健康证办理地点****卫生防疫站。

7.如果是一般食品和公共场所服务从业人员,其健康证主要检查如下内容: 胸透——主要排除感染性肺结核。 血液——主要是监测乙肝表面抗原。 大便——排除肠道传染疾病。 一般体格检查——了解一般状况:手、指甲等一般状况,排除身体感染性疾病一般需要50元左右。 餐饮服务许可证:

办理服务许可证准备申报材料: 1.领取及填写服务许可证申报表;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备相片3张; 3.作业售货员进行健康体检,备相片2张,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4.经营场所平面布图1份; 5.卫生管理制度1份; 6.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租用合同或协议书等);

7.生产加工单位需要提供产品配方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简图,产品卫生检验资料; 8.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新开业的单位必需经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审查后方可办理卫生许可证; 10.办理服务许可证必须由经营单位法定 代表从亲自办理,其他人不得代办。 工商营业执照: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另外交200元的个体工商协会会费,这是必须的。还有50元的字号查询费用。(两项加起来一共250) 填写好表格后,工作人员会把你的资料输入电脑存档,然后你再拿着有关的表格到管辖你的区域的负责人那里去,他会告诉你有关的政策和管理费收取标准。一般家庭为单位的工商管理费用是每月100元左右,(根据行业、地域不同,费用也不同)。这些费用特困户和事业人员可以依照政策减免。交费可以按月交,也可以交1年甚至更多。交过管理费,再拿这些表格去分管所长那里签字。 签字后你再到营业大厅,去领取执照。需要85块的工本费。

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9.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0.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税务登记证明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本涉税事项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二、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五、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六、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

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

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5)按照纳税人识别号的编制规则正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码;

(6)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重复办证、逾期办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已存在非正 常户记录等;

(7)如属重复办证,则转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流程;如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系统中存在非正常走

逃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税务登记申请并告知纳税人到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原纳税人主管税

务机关接收处理;

(8)对于提交的证件、资料中有疑点的,须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CTAISV1.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交纳税人,制作相应文书通知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实

地调查,经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综合服务窗口反馈,根据核

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2.核准、发放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票据交付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3.资料归档 消防安全许可证:

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本人注:可上当地消防部门门户网站下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 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环保许可证: 环保证又称排污许可证 和卫生许可证一样是一张证件

需要准备平面图、内场图纸、厨房图纸(特别是下水道部分)各一份,到当地环保局填写申请表格,工程完工后审核、核准。 发放环保许可证。

推荐第2篇:办证流程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程序

一、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程序:

(一)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二)个体工商户办理开业登记,应向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所提交下列文件(除申请书、照片外,其余材料均由工商所个体专管员审核原件,由申请者本人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署名、日期后存档,下同):

1、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二张;

3、场地证明(A:自有房屋的须提交房产证复印或提交自有房屋证明;B:租用房屋,除提交租房协议外还应提交产权证明;C:如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协议因某种原因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时,可提供产权方身份证复印件后办理临时营业执照);

4、家庭经营的应提交户口本有关张页复印件;

5、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前置审批的项目外,现有的其它前置审批改为\"先照后证\"(参照企业前置审批行业目录)。

(三)提交的文件、证明不能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期限

(一)正式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最短为一年,最长不超过四年;

(二)临时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为三个月至一年(不再加盖临时章)。

三、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一)开业登记费:20元/户;

(二)变更登记费:10元/户;

(三)补(换)营业执照:10元/户;

(四)临时营业执照:10元/户;

(五)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收费:3元/份。

四、申请个体经营须知

(一)、申请登记个体经营对象:

1、城镇待业人员;

2、农村村民;

3、辞职、退职人员;

4、离休、退休人员;

5、留职停薪人员;

6、企事业单位富余人员;

7、机构改革分流人员;

8、其他无固定职业人员;

五、国家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国家允许个体工商户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设备、工具修理等;

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饮食业,是指从事饮馆、菜馆、冷饮馆、酒馆、茶馆、咖啡厅、切面铺等;

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

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六、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登记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从事个体工商业又有经营能力的人员;

2、必须有必要的设施(座商经营必须有经营场地);

3、必须拥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

4、必须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七、申请开业登记时应提供证件: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一般应有书面报告,并经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由他人代理申请的不予受理。属下列申请人员,还须交验有关证明:

1、辞、离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工作单位批准文件;

2、退休职工应提交原单位同意经营的证明;

3、离、退休科技人员,应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4、停薪留职人员应提交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书;

5、租用营业用房的,应提交租用合同等使用证明。

八、经营哪些行业和项目申请办理登记前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1、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须经县(市)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关审查同意,并取得《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2、申请从事机动车船客货运输的,须经县(市)以上交通运输、航政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办理报户(过户)等手续,取得运输许可和营业等证明,经公安机关办理车船牌照、驾驶执照,从事机运的还要向保险机关办理责任保险;

3、申请从事采矿业的,须经县(市)以上矿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取得《个体采矿许可证》;

4、申请从事工程设计的须经省城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5、申请从事建筑和混凝土预制件制造业的,须经县(市)以上城建部门审查同意;

6、申请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的,须经县(市)以上科委审查同意;

7、申请从事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业的,须经县(市)以上标准计量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8、申请从事药品销售业的,须经县(市)以上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9、申请从事书刊、报纸出售或出租,电影放映、电子游戏、桌球、溜冰场及其他国家允许的文化娱乐的,须经县(市)文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涉及治安管理规定的,还须取得县(市)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

10、申请从事旅店、刻字、信托寄卖和营业性的印刷行业(包括印刷厂、眷印店、铸字以及专业制版厂、装订厂等)的,须经县(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并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11、申请从事涉及\"三废\"和噪音严重的行业,须经县(市)以上环保部门审查同意;

12、申请从事技术性较强的服务性行业,如家用电器维修,机动车辆修理等,须经培训考核,取得有关部门技术考核的合格证书;

13、申请从事其他特种行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卫生许可证

一般许可事项程序规定 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决定) 行政许可项目编号:

行政许可项目依据:(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二条、1991年3月11日卫生部令第11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十一条) 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行政许可总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活动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三)申请人到北京市卫生局受理大厅窗口咨询、领取或从网上下载格式文本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和办理须知。

(四)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北京市卫生局京卫法字[2004]25号《关于统一部分卫生行政许可项目提交材料的通知》规定):

1、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平面图(比例1:100);

3、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

4、法人或负责人资质证明;

5、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卫生管理制度;

7、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8、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结果和评价报告;

9、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认可书》。

(五)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卫生局窗口受理人员 岗位及职责:

受理人员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三、审核

审核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9673-199

6、GB16153-1996) 审核依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 审核岗位:市卫生监督所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申请人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通过北京市卫生局的设计审查取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并按要求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由北京市卫生局进行工程验收,向验收合格者制发《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取得《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前(施工阶段)的时限和检验、检测时限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按标准审核全部书面材料,并经现场监督检查符合标准的,由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并于材料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意见,并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 “同意”,填写“行政许可事项呈批表”,交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 工作时限:11个工作日

四、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复审标准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

五、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卫生局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员。 时限:4个工作日

六、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1、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行政许可申请表(变更); (2)主管部门的任职证明或文件;

(3)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证明复印件;

2、变更地址:凡变更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的需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3、变更许可项目:原则上需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但原生产经营条件可满足新项目要求的除外,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理由并提交原卫生许可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

七、核发 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许可结果;

2、制发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许可文书材料齐全、规范。岗位责任人:市卫生监督所核发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核发。对符合标准的,制作、登记、核发《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标准的,将《北京市卫生局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登记后通知申办人。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消防许可证须知

一、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程序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 可证》分为储存、经营两种。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申领经营许可证;从事储存使用的单位申领储存许可证。许可证每年验审一次。

(一)办证条件:

1.厂房、仓库、储罐等建筑设施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灭火器配置规范》等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要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的要求;

2.经营单位必须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仓库;3.按规模大小、生产性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配备经消防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的安全专管员; 5.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设置相应的报警灭火设施。

(二)办证程序:

1.申请单位领取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并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消防部门;2.消防部门接到申报表后,对申领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在15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收取工本费.二、办理营业执照、治安、文化许可证

(一)申报送资料 1.有关部门同意开办企业的有关证明及批复;

2.工商行政部门、治安部门、文化部门提供的申请表格;3.法人代表消防登记表;

4.建筑装修消防审核意见书及竣工验收意见书;5.建筑出租单位或房产单位证明;

(二)审批期限:手续完备,三天内办理。

消防证办理所需以下资料

1.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100平方米以下的场所先到当地派出所加意见后交来,100平方米以上场所直接交来。

2.面申办报告(请用墨水笔填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新开办企业需提供到工商领取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场地室内平面图、四置图(场地室外前后左右四周配置平图,即室外平面图)。

5.场地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6.提交企业消防制度,灭火、疏散预案(自行制定)。

7.属住宅、宅基地的场所请先到规划部门申办改变使用性质后再行申报。

推荐第3篇:办证过程

第一章:项目立项阶段

发改委办理立项审批、投资计划

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契税、办理《土地证》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规划设计:建委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

环保局:环保评测、日照分析

地震局:地震测试

人防办: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方案

民航局:标高申请

环卫、市政等申请

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图纸审核、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

五、申办《施工许可证》

六、招标

第三章:工程建设阶段

1、施工用水用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

2、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

3、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

4、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

5、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

6、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

7、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

8、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9、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10、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

第四章:项目销售阶段

一、申办《销售许可证》

二、商品房销售及按揭(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

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办理

一、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三、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四、物业移交

第五章:交付使用阶段

推荐第4篇:办证材料

新的办证系统即将启用:材料如下:请各位专辅干收藏:

在办理“四证”过程中除填写申请表格外,还需要提供以下各类材料。

(一)《生育证》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3)符合再生育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同项目需要的个性材料,除双农独女外,均含群众座谈材料):

以下为《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申请再生育的人群各项:

第一项: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所在地村、镇两级证明(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审核),其中省内的镇、村两级证明需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通过新办证系统提交的电子确认证明代替;

第二项: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中反映夫妇双方均为少数民族;

第三项:双方归国华侨的证明或外事办的证明(华侨证、回乡证);或港澳台地区身份证明,我省的居住证明(乡镇及以上单位出具)、子女在国内定居证明(乡镇及以上单位出具);

第四项:再婚一方或双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证》;

第五项: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或其它合法证明;

第六项:设区的市级鉴定文件;

第七项:残疾军人证明;因公(工)致残人员要出具省、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或省级民政部门审核签署的鉴定结论;

第八项:所在矿计生办出具从事工种和井下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的证明;

第九项:男到有女无儿家落户的户籍证明和其他姐妹无违反计生政策生育证明(省内的由管理地乡镇计生办通过新办证系统提交的电子确认证明代替)。

(二)《生殖保健服务证》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3)乡级及以上卫计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情证明(可由省内乡镇计生办通过新办证系统提交的电子孕情证明代替);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一方户籍地在省外,嫁(婚)入我省且由我省管理的,可由管理地乡镇计生办通过新办证系统提交婚育情况证明代替)。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双方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在办理“四证”过程中除填写申请表格外,还需要提供以下各类材料。

(一)《生育证》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3)符合再生育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同项目需要的个性材料,除双农独女外,均含群众座谈材料):

以下为《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申请再生育的人群各项:

第一项: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所在地村、镇两级证明(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审核),其中省内的镇、村两级证明需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通过新办证系统提交的电子确认证明代替;

第二项: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中反映夫妇双方均为少数民族;

第三项:双方归国华侨的证明或外事办的证明(华侨证、回乡证);或港澳台地区身份证明,我省的居住证明(乡镇及以上单位出具)、子女在国内定居证明(乡镇及以上单位出具);

第四项:再婚一方或双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证》;

第五项: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或其它合法证明;

第六项:设区的市级鉴定文件;

第七项:残疾军人证明;因公(工)致残人员要出具省、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或省级民政部门审核签署的鉴定结论;

第八项:所在矿计生办出具从事工种和井下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的证明;

第九项:男到有女无儿家落户的户籍证明和其他姐妹无违反计生政策生育证明(省内的由管理地乡镇计生办通过新办证系统提交的电子确认证明代替)。

(二)《生殖保健服务证》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3)乡级及以上卫计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情证明(可由省内乡镇计生办通过新办证系统提交的电子孕情证明代替);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一方户籍地在省外,嫁(婚)入我省且由我省管理的,可由管理地乡镇计生办通过新办证系统提交婚育情况证明代替)。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双方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推荐第5篇:办证指南

办证指南

宝宝出生前后要办好几个证,准生证、出生证、户口等。去哪儿办,有什么条件,需要

准备哪些材料?我们在这里收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给即将做父母,或已经做父母而正在办理这些证件的提供参考。此外各地的规定会有差异,不一定完全一样。 准生证

办证时间:怀孕初期

作用:生育服务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这可是新生宝宝的第一个证件,所以在刚刚怀上宝宝的时候就应该着手去做了。别以为这张证明可有可无,它可是宝宝降临到这个世界的合法“通行证”哦,之后宝宝的出生、上户口及其它的福利都和它有密切关系!

所需材料:办理证明时应带上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妈妈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的初婚初育证明(可让工作单位或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其它所需材料:

a.《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

b.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c.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

出生证

办证时间:产后出院

如何办理:充满期待的10个月终于到达尾声。宝宝即将分娩,准妈妈在入院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准备。出生证便是宝宝的第一份人生档案。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细节提醒: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虽然很多家长从刚怀孕起就开始为宝宝取名了,可不到最后关头总是难以决定。为了顺利拿到宝宝的出生证明,在出院前一定要定下宝宝的名号了。

给宝宝取名的时候,最好不要刻意在字典里翻出某个冷辟的字来。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尴尬,不会让别人看了宝宝的名字就问,这个字怎么念?或者干脆就被别人念错。如今登记或报名考试都用电脑信息系统,过分冷僻的字,打字员也许要花费很多精力从字库里寻找,或者电脑里根本找不到这个字,麻烦还真不少呢。

上户口

宝宝出生后,家里就多了一名家庭成员,按照户口管理法,这时应该给宝宝上户口了,使他(她)在法律上正式成为家中一员。

所需材料:申报户口要带齐必要的证明。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必须携带的证件有: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准生证、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户口簿册。 办理程序:到户口所属的派出所户口申报处申报户口时,应详细填写户口申请单,进行户口登记,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后,宝宝的大名就添加在户口本上了。

提示:只有在及时申报宝宝的户口后,社会上各种医疗保健才会随之而来,让宝宝享受到应当享受的权利。所以爸爸妈妈千万别忽略了这件事。

独生子女证

添了宝宝后,如果没有“再接再厉”的打算,就可以考虑到当地居委会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办好证明后,从办证那一天开始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家长可以每月领到10元钱的奖励,退休时工资可增加5%(根据各省市的计生条例,独生子女的奖励和发放形式会有地域差异)。

申请流程:

1、居民填写申请表-->

2、单位或居委初审-->

3、计生办审核-->

4、区计生委审批-->

5、发证及奖励

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入托,入园、入学的必备凭证。因此当宝宝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应携带宝宝产房乙肝疫苗第一针和卡介苗接种记录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如户口为外地、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应在居住地)的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农村儿童应在辖区乡镇卫生院计免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以便及时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和其它相应疫苗。预防接种证上面会注明规定范围内宝宝所需全部的预防接种,还有接种时的注意事项。

推荐第6篇:办证申请书

办证申请书(模板)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xx号站(承建单位:xxxx)按照有色行业实施办法和本年度的鉴定计划的要求,经过培训,对本单位(单位名称:xxxx)的xxxx工(xx级)、xxxx工(xx级)进行鉴定。现将有关材料报送贵中心,请审核后给予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一、培训情况(根据培训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填写): 培训班1:

工种(xx级):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学时,完成培训。 培训地点: 培训人数: 使用教材:

教师情况:任课教师姓名 资格

培训班2:

工种(xx级):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学时,完成培训。 培训地点: 培训人数: 使用教材:

教师情况:任课教师姓名

资格

…… 培训班XX:

二、鉴定情况(根据鉴定站实际鉴定情况填写): 鉴定批次1:

工种(xx级):

鉴定时间(理论和实操考试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实际操作考试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鉴定地点(理论和实操考试地点): 参加人数(理论和实操考试人数): 合格人数: 考评人员的聘用:

本批次鉴定(理论)聘用的考评人员(姓名、证卡号、职业工种): 。

本批次鉴定(实操)聘用的考评人员(姓名、证卡号、职业工种): 。

鉴定收费情况(具体收费标准及金额):

鉴定批次2:

工种(xx级):

鉴定时间(理论和实操考试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实际操作考试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鉴定地点(理论和实操考试地点): 参加人数(理论和实操考试人数): 合格人数:

考评人员的聘用:

本批次鉴定(理论)聘用的考评人员(姓名、证卡号、职业工种): 。

本批次鉴定(实操)聘用的考评人员(姓名、证卡号、职业工种): 。

鉴定收费情况(具体收费标准及金额):

…… 鉴定批次XX:

三、质量督导情况:

现场参加质量督导工作的质量督导员(姓名和证卡编号)有:

四、申报材料明细:

1.《办证申请书》

2.《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3.《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

4.申报人员每人一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2x3.9cm)。5.分等级、分工种的试卷及答案。

6.《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现场督导报告》 7.邮寄单和汇款凭证复印件。

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号站(盖章)

推荐第7篇:出入境办证

出入境办证“三表合一”方便多多

速度围观:出入境启用《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实现普通件申请“三表合一”啦!具体来讲,“三表合一”将给亲们办证带来四大便利:

1、新表取消“个人简历”等多项填表内容,填表时间可压缩80%。

2、同时办理护照及港澳、台湾通行证三证,提交相片由3张减少为1张、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12页减少为3页左右,办证成本降低。

3、未成年人申请护照的,从之前需其父母双方到场调整为只需一方监护人陪同到场并提交意见即可,办证手续简化了。

4、在采集签名时申请人可个性化签名,不再强制要求以规范汉字书写。现在去出入境窗口办理出入境证件可免去手续多、复印件多、填表多等繁琐的烦恼了,方便多多呀!(笑脸)

三、加大宣传,拓宽平台。新表启用前,为了让办证群众提前知晓新规,民警通过在接待大厅公告栏中张贴新表样式、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等方式积极搞好宣传。由前台民警在工作中向群众做推广介绍,充分做好新表启用的宣传工作,尽量避免和减小新表刚刚启用后对出入境业务受理审批效率的影响。

推荐第8篇:办证须知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

办 证 须 知

一、对象:

凡在广州市辖区内从事提供鼠害与虫害(蚊子、苍蝇、蟑螂等)防制服务项目的专业实体。包括区、街道(镇)灭鼠杀虫服务中心(站)(除四害消毒管理站)、社会上集体或个体经营灭鼠杀虫服务

(PCO)的公司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从事灭鼠杀虫有偿服务的单位。

二、条件:

1、经营管理者应具有医学或生物昆虫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有害生物防制员(病媒生物防治工)(中级),或有害生物防制员(病媒生物防治工)(初级)从事爱卫、防疫、灭鼠杀虫工作5年以上。

2、有有害生物防制员(病媒生物防治工)的从业人员(有上岗证) 6人以上;

3、有经营业务的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

4、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单独固定办公场所和药械仓库;

5、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机动、电动、手动等喷雾器械和有“三证”的药物;

三、程序:

(一)、提供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一份;

2、经营管理者、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或职称证书)正本及复印件(A4纸、下同),个人简历各一份;

3、从业人员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正本及复印件;

4、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正本及复印件;

5、办公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正本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灭鼠杀虫器械及药物清单;

8、内部管理规章及章程。

推荐第9篇:办证条件

办证条件:具有湖南省户籍或者与具有湖南省户籍的男性结婚

的18-49周岁的女性(与外省户籍人口结婚但户籍仍然在湖南省的女性除外)

办证程序:对象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向现居地社区计生工作站提出申请,并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办证条件:具有湖南省户籍或者与具有湖南省户籍的男性结婚

的18-49周岁的女性(与外省户籍人口结婚但户籍仍然在湖南省的女性除外)

办证程序:对象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向现居地社区计生工作站提出申请,并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办证条件:具有湖南省户籍或者与具有湖南省户籍的男性结婚

的18-49周岁的女性(与外省户籍人口结婚但户籍仍然在湖南省的女性除外)

办证程序:对象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向现居地社区计生工作站提出申请,并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推荐第10篇:办证程序

各类证件办理程序

一、《计划生育证》

1、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2、《二孩生育证》:符合《条例)规定,且第一个孩子在3周岁零3个月以上。夫妇申请,持《妇检证》、(结婚证)、女方小一寸照片3张到村登记,一方或双方再婚另出具(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村(居)计生专干实行“三榜公布”后呈报(二孩生育证申报花名册》到乡(镇)计生办,计生办根据呈报程序提交乡(镇)政府办公会议审定后由专人到县市计生局办理,村计生专干把生育证送到生育对象手中。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l、未婚流出人员:条件18周岁以上,本人持身份证、照片两张到村(居)委会登记,村专职干部审核填写(申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表)并签署意见,到乡(镇)计生办或县计生局办理。

2、已婚流出人员:本人持结婚证、妇检证、身份证、合影照片两张到村(居)委会登记,村计生专干根据计生政策审验准生证、绝(节)育证、社会抚养费缴讫证等证件,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填写《申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证明)签署意见后,到乡(镇)计生办或县计生局办理。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夫妇双方申请,单位签署意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到计生部门办理。

四、非遗传性病残儿鉴定的程序

“非遗传性病残儿”鉴定,必须由病残儿父母提出书面申请,经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签署意见,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提交地、州、市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由地、州、市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对本地、州、市无法鉴定的疑难病症,由地、州、市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省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五、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程序

要求进行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者,应持有效手术证明和病史资料,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后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提交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六、申请输精管、输卵管吻合术的程序

夫妇一方施行绝育手术后,因孩子发生意外死亡,且符合生育政策,并要求再生育的。夫妇申请,村(居)委会,派出所出具小孩死亡证明,附小孩《死亡证明书),乡(镇)计生办通过调查附单页材

料三份,写调查报告后报乡(镇)政府办公会议审批后到县指导站作吻合手术。

第11篇:办证资料

一、房屋产权证初始登记材料

无贷款:

1、无锡市房屋登记申请书一份(需户主与共有人签字,正反两面都要)

2、房屋销售发票(自开)办证联原件

3、契税发票

4、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一份

5、无锡市房屋初始登记证一份

6、身份证

成年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姓名一面、不要过期)

未成年人:①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户口簿复印件(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张户口簿上,

如不在同一张户口簿上,监护人派出所、

居委会出具证明

或出生证明)

有贷款

1、无锡市房屋登记申请书一份(需户主与共有人签字,正反两面都要)

2、房屋销售发票(自开)办证联原件

3、契税发票

4、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一份

5、无锡市房屋初始登记证一份

6、身份证

成年人:身份证原件

未成年人:①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户口簿复印件(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张户口簿上,

如不在同一张户口簿上,监护人单位出

具证明

或出生证明)

7、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表三)(需户主与共有人签字、银行盖章)

8、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或预告登记证)

9、更正说明(银行盖章)

契税收取标准

个人

2008年10月30日前144平方米以上4%

144平方米以下2%

2008年11月1日后144平方米以上2%

144平方米以下1%

2010年7月1日 后 144平方米以上3%

2010年10月1日后90平方米以下1%

90--144平方米1.5%

144平方米以上3%

两套房及以上都为3%

公司

契税标准3%

契税材料

1、购房合同复印件的第

1、

2、

4、

7、8页

2、房屋销售发票复印件一份

3、纳税申报表(签字)

土地证办证资料

1、无锡市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审批表(需户主与共有人一同签字)

2、户主与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夫妻需结婚证)

3、购房合同

1、

2、

4、

7、8页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

5、土地登记委托书一份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土地分割证一张

(申报表第1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第2张)

土地面积=房屋面积/楼层

第12篇:新生儿办证

我在出发之前就准备好材料,研究路线。想说一趟完成,不用找打印机复印件。实战证明我是正确的。去了办理的地方,复印贵呀,而且还要吹着冷风排队复印,耗时耗力。欧也~~~

下面是我实战结果的汇报。

第五站——到街道盖章,因为不是我去的,所以实际需要哪些材料还真不知道。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份(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要复印正反面)

·

准生证复印件 2份(复印第一页和第二页)

·

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 2份(首页即户主页和当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个人一张)

·

结婚证复印件 2份(复印第一页和第二页)

·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份(包括折在里面的小条纸张) ·

新生儿户口本首页、当页复印件 2份(首页和当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复印件1份、费用明细总清单复印件1份、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2份

·

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

夫妻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

xm市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居委会领取或在xm市地税网站下载表格)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及协议书(居委会领取)

·

xm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 www.daodoc.com)下载xm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计划内生育证明、委托书 ·

就业证原件复印件(在职不需要提供)

ps: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规格

Ø 第一站———— 医院 ———— 出生医学证明

·

在医院生产期间办理,当场即可领取

·

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价复印件和准生证

ps:我在医院的时候还没取名,所以名字栏空白。取好名字后再去医院补登。此证丢失补办手续繁琐,注意保管。

Ø 第二站 ———— 公安局 ———— 申报户口

·

当场即可办理、打印新生儿户口页 · 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

流程:取号排队——填写申请表(注意籍贯必须随父亲,填表处有范本)——办理窗口递交材料

Ø 第三站———— 夫妻双方单位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盖章、xm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表盖章 ps:如果单位允许,可以在生前提前盖好,少跑一趟

Ø 第四站———— 街道 ———— 职工生育津贴申请用的计划内生育证明盖章 ps:这站我没去,要带哪些材料还真不知的

Ø 第五站———— 居委会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办理后,等通知领取

·

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及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夫妻二寸合影相片一张、申请表一式三份(居委会领取,需夫妻双方单位盖章)、协议书(居委会领取) ps1:向已婚育妇户籍地申请办理 ps2:区政府网站有相关须知

Ø 第六站———— 居委会 ————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 ·

居委会当场打印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参保申请表并加盖居委会章,在打印的申请表中有缴费用户号

·

材料: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申请表(居委会领取当场填写或者提前在xm市地税网站下载表格) ps1:12333网站有相关资料

ps2: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才能从出生开始报销。

Ps3:申请表务必填写手机号,以便获取地税部门免费的欠费短信提醒。

Ø 第七站—— 银行—— 新生儿医保卡缴费代扣 ·

流程:取号 ——填写缴费委托书(缴费用户号在居委会打印的申请表中)——窗口提供委托书、银行卡、身份证办理

ps:最迟在参保月底前办理代扣并确保银行卡内有100元,次月6-20日扣款

新生儿领卡、新生儿医保报销、职工生育津贴申请都是在市政务中心二楼A厅办理,只是办理窗口不一样。所以我一道把号都取了,坐在大厅等着叫好。号码单上会写明办理窗口。

Ø 第八站—— 市政务中心二楼A厅 ——领取新生儿医保卡

·

在居委会申请参保登记的五个工作日后

· 流程:取号 ————窗口递交居委会盖章的申请表、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ps:每个居委会办理方式不一样,务必向居委会咨询是否由居委会代为办卡、代为领卡。我所在的居委会是参保登记后五个工作日,自己到市政务中心领卡。

Ø 第九站—— 市政务中心二楼A厅 ——新生儿医保报销

·

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新生儿医保卡原件、住院清单新生儿页原件、新生儿的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妈妈的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原件

ps1:新生儿出生的票据,需要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和新生儿部分的住院清单、发票

ps2:6千以上必需在市政务中心报销,6千以下可在市政务中心也可在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 ps4:一个月后到账 ps5:12333有相关须知

Ø 第十站———— 市政务中心二楼A厅 ————职工生育津贴申请 ·

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20日起方可办理,逾期不得超过6个月 ·

15个工作日到一个月到张

·

流程:取号————窗口递交材料 ·

材料:

1. 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借记卡(信用卡不支持)

2. 计划内生育证明(街道盖章) 3. 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4.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5. 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复印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6. xm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在职-单位盖章,本市失业人员-居委会盖章,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盖章)

7. 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应有失业记录并提供就业证原件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在职不需要提供)

8. 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ps:市属企业职工及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到市政务中心申领,其余到区社保中心申领 ps2:为人父母后你就知道为人父母是一项终身且浩大的工程

第13篇:办证申请书

办证申请书

三台县芦溪镇国土局:

芦溪镇建设街95号蒋秀华,出售一套住房给罗剑,出入要经过前门面。双方达成协议保证罗剑长期出入无任何意见。如以后发生纠纷与芦溪镇国土所无任何关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特此申请办证。

申请人:

2014年01月08日

第14篇:办证通知

通告

各位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中水花苑的购房户:

您好!您所购置的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中水花苑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证现已可办理相关手续。各交付住房时,委托中介办理三证手续的购房户,请您带好以下附件于2010年4月8日起前往富阳市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办理您所购置的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中水花苑的房屋的三证手续。因近一段时间房屋面积在144平米以下购房户尚可享退还契税80%政策(截止时间未定),逾期,则不能享受该政策,故请相互转告,并尽快前往办理相关手续。 附 件:

办理三证时所需的资料,请您配合!

(购房人需夫妻双方共同来办理相关手续)

1、购房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2、购房人及配偶提供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原件1份;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裁定书及单身证明原件2份;

4、购房发票原件和购房人卡号或存折复印件一份。

5、由富阳银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入住证明。

代理三证地址(嘉业房产):富春街道体育场路8-16号(

7、9路公交车春秋南路站点) 联系电话:2323558

8、63328227(办公室) 13567120582(张红霞)

办理时间:上午8:00至下午5:00,晚上6:30至8:30。周

六、周日也可办理。

富阳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4月7日

第15篇:办证指南

三、办证指南

1、申领《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须知

一、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受理→(现场检查)→核发注册证

二、申报材料:

1、《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表》;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注册产品的标准及编制说明(企业自订的标准需经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4、产品全性能自测报告;

5、产品使用说明书;

6、企业产品生产现有资源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

7、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三、材料要求:

1、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制作注明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申报日期等项目内容的封面;

2、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完整,用塑料活页夹装订成册;

3、《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县(市)区一式三份。

四、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1800元

2、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门店)须知

一、

办理程序:申请→立项材料审核→受理立项申请→现场查勘→同意立项→验收材料审核→受理验收申请→现场审查验收→发证

二、

药店的必备条件:

1、面积(使用面积):零售药店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药品仓库。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

2、人员: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具有药学中专或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药店必须配备质量管理负责人。小型药店应具有药师(中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大、中型药店应是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药店的药品验收人员、营业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必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4)、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及医疗器械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成为药店的经营人员。

三、开办药店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立项材料:

2 (1)、申请设置药店的报告;

(2)、《扬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拟在药店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健康证明;

(5)、拟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药师为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健康证明及聘用意向协议;

(6)、拟设置药店位置示意图,房屋产权证或租赁意向协议;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验收材料:

(1)、申请现场验收报告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2)、拟设置药店准确经营地址及示意图。店内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剂型或用途分类区位图;

(3)、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注册证书,其执业或从业单位必须与拟设置药店相符;

(4)、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5)、药店员工名册;

(6)、合同期不少于两年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劳动用工合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验收、养护人员及营业员的学历证明和健康证明;

3 (7)、药品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8)、拟经营品种目录;

(9)、质量管理制度及各类台帐、表格、单据目录。 (10)、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1、证件、证明等材料须提供原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2、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表格须用签字笔填写,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并制作署有拟开设药店的名称、申请人和申请日期的封面;

3、材料一式两份,用塑料活页夹装订成册。

五、承诺时限:立项3个工作日;验收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600元

3、申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知

一、办理程序:申请→查勘→材料审核→受理→现场检查→发证

二、许可条件:

1、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营植入人体和设备类的企业,其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工作的实践经验,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经营植入人体的企业,其质量管理负责

4 人应具有医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经营设备类的企业,其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工作的经验,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营诊断试剂类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中不少于1人具有医学、药学、化学或生物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超过法定年龄,应持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能正常工作的证明。

3、应有与经营规模、产品范围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植入人体类的企业不少于5人;经营设备类的企业不少于3人;经营隐形眼镜的企业至少应配备1名中级以上验光师或眼科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4、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和维修的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营人员不得兼质量验收员。

5、办公、经营场所不应设置在居民住宅区内,其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经营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仓库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经营无菌医用材料及敷料的仓库不少于100平方米。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报告;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图;

5、

房屋租赁协议和产权证复印件;

6、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的身份证、学历或技术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质量管理负责人未兼职证明;

7、

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学历、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8、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9、检测设备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10、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开办医疗器械专卖店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1、

授权单位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该单位红章);

2、

该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并制作署有拟开办企业的名称、地址、申请人和申请日期等内容的封面。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用塑料活页夹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彩色扫描件。同时将彩色扫描件制成光盘或软盘,或者通过U盘、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四、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600元

4、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程序

一、许可内容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6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5、《江苏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

三、许可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登记事项变更和许可事项变更。

(一)登记事项变更:指企业名称的变更。

(二)许可事项变更: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7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新《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6、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7、电子版变更材料(通过U盘、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二)企业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5、相关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

变更经营地址及仓库地址应提交:

1、经营用房使用证明;

2、平面布局示意图;

3、审查部门现场检查结论;

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1、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后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8

3、主管部门或董事会然任命(或聘用)文件;

4、学历、职称证书;

5、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

变更经营方式应提交:

1、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2、发证机关批复;

3、现场检查结论。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

1、GSP认证证书;

2、现场检查结论;

3、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示意图;

4、质保体系、文件制度目录。

变更隶属单位应提交:

1、上级批文或董事会诀议;

2、新公司章程(指另立章程的企业)

以上材料若是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原件

6、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7、电子版变更材料(通过U盘、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五、申请表格及文件领取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江苏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

可向当地药监部门申请领取

六、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江苏省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点:扬州市秋雨东路3号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受理地点:江苏省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或根据行政许可法便民原则,我局在各县(市、区)设立的业务受理处初审,具体地点在各县(市、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科。

七、许可程序

申请人到当地药监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根据申请变更项目进行材料审核或现场验收检查-----发证机关服务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八、许可时限

原发证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变更资料进行审核,变更企业注册地址或仓库地址和经营范围的按申办条件组织现场验收,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

九、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2、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3、变更注册地址的,必须填写变更后的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以方便联系。

4、材料一式两份,证件、证明等材料须提供原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十、收费:按有关部门批准收费

十一、受理咨询机构:江苏省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各县(市、区)药监局综合监管科。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程序

一、许可内容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许可条件

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扬州市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试行)》要求。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江苏省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11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电子版材料(通过U盘、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5)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6)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股东决议、人事任免决定和身份证复印件;

(7)变更企业负责人,需提供人事任免决定、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8)变更质量管理人,需提供主管部门或董事会任命(或聘用)文件,新任质量管理人、个人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后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9)变更注册地址,需提供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地理位置图及存储条件说明;

(10)变更仓库地址,需提供平面布置图、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仓库设施设备目录(核减仓库的,不需提供本项要求的资料);

(11)变更经营范围,应当同时提交拟经营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相应存储条件说明(核减经营范围的,不需提供本项要求的资料);

(12)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五、申请表格及文件领取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扬州市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可向当地药监部门申请领取

六、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江苏省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点:扬州市秋雨东路3号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受理地点:江苏省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或根据行政许可法便民原则,我局在各县(市、区)设立的业务受理处初审,具体地点在各县(市、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科。

七、许可程序

申请人到当地药监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根据申请变更项目进行材料审核或现场验收检查-----发证机关服务窗口领取审批结

八、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九、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2.变更注册地址的,必须填写变更后的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以方便联系。

3.产品范围按200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一级目录填写。

4.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十、收费

按有关部门批准收费

一、受理咨询机构

咨询:江苏省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各县(市、区)药监局综合监管科。

第16篇:办证程序

建设项目审批办证程序

一、基本建设项目备案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完成。

(一)报审资料

1.《申请报告》(内容:项目申报单位概况、申请理由、建设地点、拟建规模、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2.《项目意见书》(有资质单位编制);

3.《地块红线图》或《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核发);

4.《项目验资报告》(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5.企业资料: ⑴《企业资质证书》; ⑵《企业营业执照》; ⑶《法人代表证书》; ⑷《拆迁方案》; 6.其它材料:

⑴有关项目立项的政府文件; ⑵有关项目立项的会议纪要等。

(二)报审

1 ⑴窗口初审,如材料不全,当即叫补; ⑵材料符合,即发《受理通知书》。

(三)通过审批 ⑴发批文。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许可证》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3-6个工作日。

(一)材料准备 1.用地书面申请; 2.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3.计划立项文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申报

向规划局递交申请材料;

(三)受理

规划局同意受理后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四)初审

按照规划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踏勘,对项目进行初审;

(五)测图

通知规划勘测院测绘1:500的《用地现状图》;

(六)设计

通知规划设计院作《平面布置图》,由规划局绘制建设用地《红线图》;

(七)审批

每周的“规划审批例会”进行审议批准;

(八)收费: 1.测量费 2.放线费 3.变形观测费 4.规划修进设计费 5.规划咨询费

(私人建设只收

1、

2、5项)

(九)发证

(十)放线 设立地界标志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承诺办理时限:

一般项目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重大项目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一)建设设计方案审批

3 法定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须报资料: 1.单位申请;

2.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图(一份);3.建筑设计要点通知书;

4.两套以上建设方案(附: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光盘)。

(二)绘制建筑红线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须报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2.计划部门投资计划; 3.用地红线图; 4.土地证明(复印件)

5.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意见书;

(三)核发建筑红线图 须报资料:

1.配套设施费收费单;2.人防收费单; 3.墙改收费单; 4.绿化收费单; 5.地震部门登记表。

(四)审查施工图

4 须报资料: 1.施工图两套;

2.填写开工申报表(一份)。

(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工程竣工后) 须报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 2.建筑红线图; 3.规划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5.放线通知书;

6.规划管理监察报告(一套);7.竣工验收资料。

四、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受理后3个工作日 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 重点工程20个工作日

(一)资料:

1.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5 2.发改委的立项批文 3.工程设计预算造价 4.规划《红线图》 5.全套施工图纸 6.消防设计说明书

7.《土地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8.其它需说明的材料

(二)程序 1.窗口申报 2.受理,审核

3.通过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五、办理《人防工程审核意见书》

一般5个工作日 法定10个工作日

(一)资料:

1.《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申请书》 2.《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委)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4.《用地红线图》

5.《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每个单体建筑首层平面图、剖面图 7.全套建筑电子版光盘(低本CAD格式)

(二)程序 1.申报 2.受理

3.出《审核意见书》

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须报资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土局);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4.《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气象局); 5.《拆迁许可证》(住建局); 6.《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中标通知书》(招投标管理中心); 8.招投标管理中心文件:

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意见书》; ⑵《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合同备案表》;

7 9.抗震办公室文件:

⑴《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⑵《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 10.《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质监站); 1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公司); 12.监理备案(监理公司);

13.资金保函证明或银行对账单(工程造价的50%;跨年度为工程造价的30%)(甲方);

14.《安全监督通知书》(建管科);15.《施工合同》;

16.《施工现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乙方);17.农民工保证金(乙方);

18.外地企业的备案资料(市场管理科)。

规划开发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17篇:酒店办证流程

1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流程

公寓式酒店须提供材料:

1、《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标明房号的经营场地内部设施平面图及文字说明;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验收意见书或经营场地合格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需要申领《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的接待浴客住宿的洗浴场所和公寓式酒店,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所属的公安处(局)治安部门提出申请。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派出所应当在受理后完成初审,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核;公安分、县局或公安处(局)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接待浴客住宿的洗浴场所和公寓式酒店颁发《许可证》; 对经审核不符的,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

上海市胶州路415号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62588800-38367 2办理消防许可证流程

(一)办证条件: 1.厂房、仓库、储罐等建筑设施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灭火器配置规范》等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要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的要求;

2.经营单位必须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仓库; 3.按规模大小、生产性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配备经消防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的安全专管员; 5.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设置相应的报警灭火设施。

(二)办证程序:

1.申请单位领取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并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消防部门;

2.消防部门接到申报表后,对申领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在15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收取工本费.二、办理营业执照、治安、文化许可证

(一)申报送资料

1.有关部门同意开办企业的有关证明及批复;

2.工商行政部门、治安部门、文化部门提供的申请表格; 3.法人代表消防登记表;

4.建筑装修消防审核意见书及竣工验收意见书; 5.建筑出租单位或房产单位证明;

(二)审批期限:手续完备,三天内办理。 3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报:申请单位申报,并递交有关材料。

二、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发证受理科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受理申请通知书》并出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补正申请通知书》。

三、施工:申请单位按修改确认后的图纸及要求施工,完成施工后申请单位递交验收早请。

四、验收:依照卫生许可条件及标准,由发证受理科派出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

1、符合规定的,作出拟批准的决定,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认可书;

2、不符合规定的,出具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申请单位进行整改,并重高新申请验收。

3、不予批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发出《不予批准通知书》。

五、审批、发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并向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资料:

一、新领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经营场所总平面图纸和加工制作场所的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布局图(按1:

25、1:50或1:100的比例);

3、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4、健康证,所有厨房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领取卫生许可证开业后备齐);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换证、复核: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经营场所总平面图纸和加工制作场所的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布局图(按1:

25、1:50或1:100的比例);

3、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10人以下提供健康证复印件,10人以上(含10人)提供从业人员清单和健康证原件);

5、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18篇:公司办证程序

小型商贸公司办证程序

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可填三个备用名,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第二天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50元。

2.租房:

要有房产证或居住证

如果要申请一般纳税人,房子最好大点,因为税管员要去看场地的。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询证费银行30-250元不等。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200-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房产证复印件(居住证也可以)

股东会决议

股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

章程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不扰民保证书(需到街道去开)

加急的话一周之内全搞定。

9.凭营业执照,

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148元。4个工作日,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12.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共20元。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只针对出口退税)

青岛国税局对申请只退税的外贸企业的纳税人的流程

对只申请退税的一般纳税人,新办商贸企业没有规定一个月的期限,

对于内贸一般纳税人,就有一个月的期限。

一、首先准备材料:

1、认定申请表

1、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复印件

4、法人、股东、会计两名身份证复印件及暂住证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

6、购货合同

7、购货证明

8、销货合同(英文)

9、销货合同(中文)

10、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10、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把材料交到大厅,税管员会打电话通知你哪些材料不齐,你准备好后,

会去看场地,然后约谈法人、股东、会计、业务经理、

约谈的内容大体是注册情况、章程情况、组织机构情况、决策情况、管理层、经营范围、账本情况、等

三、这些都通过了,再递退税认定表

四、次月就可以正常进行业务。

要是没有申请内贸的一般纳税人,

新办商贸公司在一个月内可以申请内贸一般纳税人。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最后就开始营业了。 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有二点你可能比较关心:

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

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200-500左右的工资即可。

2.公司的税额: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

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 小公司的利润不多

第19篇:煤矿建设办证

煤矿建设办证程序指南

第一部分

煤矿建设基本程序

根据现行产业政策,拟建30万吨/年煤矿需办理手续至少23项,涉及省直部门9个,具体是:

(一)煤矿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探(精查)工作(正常情况下约需10个月):

1、野外钻探(6个月);

2、编制《地质勘探报告》(1个半月);

3、评审备案(1个半月);

4、汇交资料(半个月)。

(二)划定矿区范围(正常情况下约需2个月)。

(三)在划定矿区范围的基础上编制、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同步编制、评审《地灾报告》、《开发利用方案》(正常情况下约需3-6个月)。

(四)在可研批复的基础上编制、评审《安全预评价报告》(正常情况下约需2个月)。

(五)在安全预评价的基础上编制、评审《开采设计方案》(正常情况下约需4个月)

(六)根据《开采设计方案》编制、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先从县办理《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业务咨询登记表》,逐级报地区、省环保部门审批,再编制《环评大纲》,评审下批文后再申请环境监测,监测完后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报告多,有编制资质的中介机构少,评审专家少,批复比较慢)。在进行环评的同时可同步编制、评审《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方案》、《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城市规划选址、资信证明、贷款承诺函、招投标初步方案、法人资质准入、供电承诺、矿产压覆报告等(正常情况下约需12-18个月)

(七)报省发改委进行项目核准(正常情况下约需2个月)

(八)核准后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正常情况下约需2个月)

(九)获采矿许可证后编制、评审《安全专篇》(正常情况下约需3个月)

办理完以上手续,煤矿即可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开工建设,其中30万吨/年的煤矿由地区煤管局备案同意、县煤管部门批准开工建设,45万吨/年和60万吨/年的煤矿由省能源局备案同意、县煤管部门批准开工建设(正常情况下约需1-2个月)

综上所述,拟建30万吨煤矿从取得探矿权到开工建设,正常情况下,约需要4年左右时间。

第二部分

煤矿建设所需证照办理

一、办理探矿许可

(一)主要依据

1、《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2、《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矿权申请应提交资料清单的通知》

(二)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

2、申请勘查的区块范围图(单位申请的盖公章,个人申请的签名);

3、探矿权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

5、勘查工作计划,或探矿权申请人与勘查单位签订的勘查合同及资金证明文件(提交申请之日近一个月内出具的);

6、地质勘查设计及附图等附件;

7、申请范围经纬度拐点坐标电子文档(EXCEL格式);

8、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申请范围矿业权设置情况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二、项目初步设计报批(省煤管局、省发改委)

(一)主要依据

1、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

2、《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项目核准批复(复印件);

2、地质勘查报告(1套);

3、采矿证(复印件);

4、初步设计5套(审查用)。

(三)办理程序

1、上报材料;

2、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会审;

3、设计单位补充修改设计;

4、修改上报

5、下发批文。

三、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报批(省煤监局)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3、《煤矿安全监监察条例》;

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5、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及申请表

2、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建设项目核准(或批准)文件

3、采矿许可证或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4、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5、井田勘探(精查)地质报告(小型煤矿必须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要求);

6、煤矿初步设计;

7、煤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或投资人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组织处室、专家会审;

3、返回修改;

4、修改上报

5、下发批文。

四、土地征用手续

(一)适用范围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具体建设项目;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及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5、《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6、《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5]62号)。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电子版本1套);

1、建设用地单位报送的资料:

(1)用地申请(原件);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或核准文件;

(3)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有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材料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核查表及或评审意见(原件);

(6)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7)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拟征(占)用土地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原件);

(8)环保、建设、林业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9)占用耕地的,提供缴纳耕地开垦费的凭证,提出补充耕地方案,涉及25度以上坡耕地的,提供证明及确认材料(原件);

(10)涉及复垦的,提供复垦方案(报告书、报告表)、评审结论(原件);

(11)涉及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项目的,提交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报告表、评审表)。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

(1)建设用地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原件)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2)征(占)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的,须填写土地证号,并附证书复印件;未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的,须由县级土地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说明);

(3)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须提供草签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

(4)土地征前公告、地类确认、补偿安置听证材料(对于用地量大的项目,地类确认可报汇总材料,基础资料由县归档保存);

(5)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应有图名、图例、图签、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原件);涉及规划修改的,对不涉及基本农田,且其所在乡镇规划属于州(市、地)政府批准权限的,报批用地时,附政府对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准文件(原件);其他乡镇规划修改方案在报批用地时一并上报;(原件)

(6)涉及补充耕地的,出具《新增耕地合格证》(原件);

(7)州(市、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送建设用地审查意见(原件);

(8)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征地补偿款预存到帐证明、金融(银行)部门出具的预存征地补偿款进账凭证;

(9)是否压占测量标志的审核意见(原件)。

3、市(州、地)政府(行署)和县级人民政府报送的资料: (1)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原件); (2)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合理性、征地补偿费用兑现承诺;采取多途径安置措施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说明及承诺(原件);

(3)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建设用地请示文件((原件,2份)。

(四)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相关处室会审、审核;

3、厅领导审定或签发;

4、出具审批结果。

(五)办理结果

1、审核合格,出具审核意见。

2、审核不合格,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

(六)收费项目(详见国土厅《收费指南》)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采矿证手续

(一)适用范围 新立采矿权

(二)主要依据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

3、《贵州省采矿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黔国土资发[2002]203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6、《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6]96号)。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

2、采矿权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3、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涉及压占测量标志的,附迁建落实情况)(原件);

4、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材料(原件);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另附电子版本1套);

6、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原件,另附电子版本1套);

7、土地复垦方案及批复文件(含报告书、报告表、评审表,原件,另附电子版本1套);

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批复文件(原件);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含评审意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凭证(原件,另附电子版本1套);

10、发改部门的项目核准批复;

11、申请范围拐点坐标(原件,另附国家直角坐标三度带Excel格式1套);

12、安全专篇及批复文件;

13、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

(四)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相关处室会审、审核;

3、厅领导审定或签发;

4、出具审批结果。

(五)办理结果

1、审核合格,出具审核意见。

2、审核不合格,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

(六)收费项目(详见国土厅《收费指南》)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开工备案并正式开工建设(省煤管局)

(一)主要依据

1、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

2、《关于加强大煤保大电煤矿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调度工作的通知》黔煤建监字[2008]80号。

(二)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

1、《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备案登记表》;(3份)

2、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复印件);

3、煤矿开采方案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4、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5、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证(复印件);

7、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项目中标文件(复印件);

9、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复印件);

10、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复印件);

11、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分别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12、建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姓名、专业、职务(或职称)、工作简历;

1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提交防突机构设置、防突管理人员、防突管理制度及相关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等;

14、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情况等;

(三)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处室审查;

3、局领导审定;

4、出具备案表。

七、联合试运转(省煤管局)

(一)主要依据:

1、《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2、《关于加强大煤保大电煤矿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调度工作的通知》黔煤建监字„2008‟80号;

3、《关于贵州省煤矿开采方案(设计) 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煤规字[2005]259号)。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

1、煤矿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完工情况说明;

2、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

3、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及汇总表、入井人员培训情况;

4、矿山救护队组织情况或已与具有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三)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处室审查;

3、现场复核

4、局领导审定或签发;

5、下发批文。

八、项目综合验收(省煤管局)

(一)主要依据

1、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

2、国家核准项目验收材料上报省发改委,省内核准项目验收材料报至省煤炭管理局。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

1、申请验收报告;

2、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报告;

3、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报告;

4、施工单位工程情况报告;

5、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报告;

6、质监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煤监部门安全设施验收结论;

8、环保部门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9、卫生部门劳动卫生验收结论;

10、公安部门消防设施验收结论;

11、水保设施验收结论;

12、档案部门档案验收结论;

13、工程质量认证报告;

14、联合试运转报告;

(三)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处室审查;

3、现场复核

4、局领导审定或签发;

5、下发批文。

九、安全生产许可证(贵州煤监局)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3、《煤矿安全监监察条例》;

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5、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及申请表;

2、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

3、施工期间伤亡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4、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报告书;

5、建井地质报告(大中型项目);

6、联合试运转报告;

7、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8、经国家授权单位鉴定的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报告,设计为突出矿井和设计要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高瓦斯矿井已揭露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本年度或上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审批文件;

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

10、建设单位编写的安全预验收报告书;

11、建设单位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①提交煤炭管理部门批准“矿井初步设计批文”;②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或投资人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组织预审,不合格退(补)件;

3、现场复核;

4、领导审批

5、颁证。

十、煤炭生产许可证(省煤管局)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68号;

3、《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煤行管字[2005]260号;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

1、《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矿长资格证》(复印件)、《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复印件);

5、特殊工种持证人数满足生产需要的相关资料(汇总表及特殊工种人员证件复印件);

6、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经过批准的一套开采方案或初步设计(含图纸及说明书)。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设计及批准文件;

8、实测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及“井上下对照图”;

9、联合试运转报告;

10、《煤炭生产许可证专家现场复核技术咨询报告》(由贵州省煤炭工业协会出具);

11、综合验收批准文件;(复印件)

煤矿企业建成投产前向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

(三)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组织预审,不合格退(补)件;

3、现场复核;

4、领导审批

5、颁证。

十一、工商登记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受理后,在10日内作出决定,不收取费用。

2、工商企业登记费用

成立于2003年5月9日,企业注册资金为5万元,根据(1992)价费字41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金的0.8%收取注册登记费用,该矿共交登记费用50元。

3、验资费用

验资5万元的需800元的费用。 十

二、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根据《关于规范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4)100号文的规定,每户收取税务登记费工本费为60元,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1381号文通知,由贵州航天金穗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收取金穗卡每套1303元,金穗卡专用JK300型读卡器每套173元,以上共计1615元。 十

三、办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工本费用各50元,培训费用各780元,共计:1660元。

第20篇:餐饮店办证流程

最近两天帮助一位朋友注册一间餐饮店,手续之多、流程之繁杂令人瞠目,而且 需要办理审批的各单位相距很远,幸好我们还有自备车可以办事,若是自己乘车来回跑,那是何等不易!

长话短说,介绍一下办照基本流程:

开办一间合法餐饮店 ,需要办理哪些证照?

1: 注册工商执照

2: 注册税务登记证

3: 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 办理银行基本账户

注册工商执照前,需要哪些准备?

1: 租赁店面,签订店面租赁合同(房东需要提供房产证、消防证明,二房 东需要提供允许转租证明)

2: 选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或 失业证明原件、外地户口还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3: 选定四个店名到工商所进行查名登记,工商核查通过一个可用名称后出 具《名称核准通知书》(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

4: 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5: 办理环保许可证

6: 办理消防许可证

7: 提交申请表格,申办有限公司还需提供企业章程

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步骤:

1: 所有与食品接触的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可携带身份证、85元体检费到 指定区县疾控中心办理(一般需要七个工作日)

2: 办证前还需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食品生产车间的设计图纸,取得 批准回执,小吃店不需要该手续(建议装修前先做此工作)

3: 提交租房协议、法人资料、申请表格

办理环保许可证的步骤:

1: 准备店面建筑图纸、店面设计图纸

2: 到上海市测绘院,花50元取得店面的地形图(立马可得)

3: 到城管部门取得排污、排水许可证明

4: 请有专业资格的环境评价公司评审店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出具环境影 响报告书及电子文档(花费2500元左右,最快七个工作日)

5: 提交租房协议、法人资料、申请表格

1、先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所登记名称,记住这只是登记一个名称,还没到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时候。因为在领取工商执照之前,必须先到辖区内的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所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2、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两个必须条件是:楼上不能有居民住宅;污水要能纳入市政污水管道。上门检查的工作人员会根据营业面积的大小来决定装何种抽油烟机。自己买了家用的抽油烟机或者环保没有认可过的抽油烟机都不行。办证处的工作人员提醒:在决定租下一个店面或是装修之前,最好向环保部门咨询一下。比如,有的店主在开店装修时,排烟口或厨房的窗口正好对准了后面的住户,即使管理部门一时不知,后面的居民还是会去投诉,最后往往得再花钱调整。

3、卫生许可证的申领:找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所申请受理,接着要让餐馆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在检查和培训合格的前提下,主要看以下几方面:一是卫生设施是否完备,主要指消毒、清洗设施;二是加工场所和营业场所面积比例是否达到。不同地段的餐馆,比例要求会不一样,事先咨询还是必要的。

4、工商营业执照:拿到这两个证后,就可以凭这两个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

5、按照规定,在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

6、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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