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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讲话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01 08:35:14 来源:发言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学习宪法的讲话稿

弘扬宪法精神 凝聚法治力量 共建和谐家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治中国定入改革《决定》,特别指出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大法,强调宪法的至上性和最高权威性,意味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已成为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因此,进一步学习掌握宪法及法律知识,认真贯彻好《决定》精神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就个人学习宪法的情况谈几点意见。

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在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强化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法律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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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也必然是法治经济。一方面,法律制度使得经济活动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法律制度要求经济活动有法必依。这两个方面正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性因素和前提性条件,而这一基础性因素和前提性条件的构建必须倚重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 “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深化改革成为中国加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就云南目前的情况看,我们正处于负重奋进的关键时期,“一小五低”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云南如何改革,特别是面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管理等领域内改革路径选择等重大课题,需要全县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所以,要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在改革过程中,坚持法律在调制机制和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和至上地位。要求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都要以宪法法律为基本准绳。要求社会成员尊重、信赖和崇尚宪法法律。要求遵从宪法法律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实现由“应然”法治到“实然”法治的跨越。要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因此,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更加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自觉需求。

(三)是社会和谐的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是社会和谐的保证。云南处在深化改革、加

快发展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凸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与此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要真正做到人民利益至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

二、突出重点,提升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已成为改革、发展与稳定难题的破解之道。

(一)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努力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舆论,形成共识,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领导干部心中,并在长期积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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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要求。坚定法治自信务必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科学立法依然任重道远,信访制度、户籍制度等还需要科学立法予以改造和完善。坚定法治自信务必不断加快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与公正司法的进程。尽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取得进展,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仍然障碍重重,当前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如何更好地实施法律,保障宪法法律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坚定法治自信务必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法治的重要意义,以及由此形成的信赖法律、信仰法治的态度。尽管人们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对法律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赖,但法治社会所必需的法律意识和全民守法观念亟待升华。

三、躬身表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深水区、经济转型的关键期,各种利益冲突频繁、社会矛盾凸显。可以说,当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作为执掌国家权力和治国理政的重要主体,各级领导干部是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恪守

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在深化改革中推动发展,在加快发展中维护稳定。

一是带头提高认识,增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己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重要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务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加知识储备。法律知识是法治思维的必备要素。因为法治思维是将法律规定、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付诸实施的认识过程,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效果。因此,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的能力,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熟悉法律的具体规范,了解和把握法律原则,在此基础上有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样才不至于导致法治思维“空转”和法治方式“空谈”。

三是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事务。有什么样的思维,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及其结果,一个对法治内涵和要素不甚了解的领导干部,不可能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思维,不可能有效规范自己的决策和行为,更不可能推进社会法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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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宪法讲话稿

宪法讲话稿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宪法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目的是让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最根本的是依宪执政,这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下面,我与大家共同学习《宪法》有关知识。

一、宪法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3条,把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使这一基本治国方略成为宪法原则。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必须把宪法和宪法实施置于头等重要地位。

二、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我国的宪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正如人们所说的,宪法是母法,其它法律是子法。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它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宪法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高法律依据,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基础,是完善和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法律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

2、宪法是保证国家权利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利。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利,使国家权利在宪法设定的规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利缺位、越位和错位。

3、宪法是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4、宪法是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它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

三、宪法的主要内容

(一)序言

1、国家的根本任务 ;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国家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3、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统一战线: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政治联盟。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的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关,也不属于一般的人民团体。主要职能: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地方的重要事务、政策和法律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二)总纲

1、国家性质:(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国家的结构形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普通的地方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统一国家下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

4、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5、分配制度: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6、财产权: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现行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现行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合称选举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最能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一项权利。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国家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但在实践中,我们应当注意划清宗教信仰问题与政治问题,宗教团体与反动会道门邪教,正常的宗教活动与利用宗教进行破坏活动,宗教活动与封建迷信活动的界线,以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取缔借宗教信仰自由之名从事封建迷信之实的活动。

4)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现行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社会生活和享受其他自由权利的前提和基础。现行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现行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现行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通信包括书信、电话、电报等传递媒介,从发信人发出信息到收集人收到信息的全过程。通信是公民进行各项社会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现行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宪法第41条还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但值得注意的是公民取得赔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6)参与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享受生活保障权。现行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劳动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同时又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现行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和劳动权是密切联系的,其目的是为保护劳动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现行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7)文化教育权利。现行宪法第46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受教育权是使公民文化素质得到提高和享受文化精神生活的必要条件,因此,宪法规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8)对社会特定人的权利的保护。包括: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和利益。现行宪法第48条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现行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现行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 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2、公民的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的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它义务。

(四)国家机构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每年开会一次。其主要职权:修宪;宪法监督;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它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它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由等职权以及应有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的其它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和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由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秘书长组成。任期也是五年,每两月开会一次。主要职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宪法监督;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任免国家机关人员;决定国家重大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一府两院”和中央军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及全国人大授予的其它职权。

2、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的国家机关。任期五年。其主要职权: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的废除条约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总理负责制。任期五年。主要职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提出方案;组织和领导全国性行政工作;领导和管理各部门、各行业的工作;保护有关合法权益;监督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国务院行政机构分为六类:办公厅、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议事协调机构。

4、中央军委:全国武装力量(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武警、民兵)的最高领导机关,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主席负责制。任期五年。主要职权由国防法规定。与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一套班子。下设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

5、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任期也是五年。主要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选举和罢免本级地方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或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地方性事务;监督其它地方国家的工作;此外,省级人大、省会或首府市人大、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大,可有地方立法权。

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常设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任期五年。主要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主持选举和召集人大会议;决定本级地方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或领导人员的任免或职务撤消;决定重大地方性事务;监督其它地方国家机关的工作;此外,省级人大常委会、省会或首府市人大常委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大常委会,可地方立法权。

7、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同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服从国务院统一领导。由地方行政首长和副职及部门首长组成,地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任期五年。主要职权:执行本级地方国家机关的决议和上级决定及命令;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科文卫体、环境保护及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此外,省会或首府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可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8、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关,但与基层政权有密切关系。对居民会议或村民会议负责报告工作。

9、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可行使自治权。

10、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分别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学了宪法,必须进一步了解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大事。既要通过人代会、村民大会等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又要服从政府各种依法进行的管理。不能把自己看成一个与国家无关的人,甚至与政府对立的人。总之,宪法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推荐第3篇:学习宪法活动讲话稿(优秀)

学守则、懂规范,做一个行为文明的合格中学生 ( 讲话稿)

同学们,老师们: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守则、懂规范,做一个行为文明的合格中学生。

走在路上,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过、车辆行人靠右走。违反规定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进行各类比赛要遵守有关的竞赛规则,犯规要被罚、重则黄牌警告,严重者红牌罚出场,失去参赛资格。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犯法要追究刑事责任,轻则拘留教育,重则判刑收监,严重者判死刑枪毙。这些都告诉我们一个常识,在人类社会中,人们必须用相关的法规约束自己的思想言行,才能保证社会秩序稳定,人们安居乐业。

同样,我们中小学生也有相关的法规来管理我们、约束我们,这就是《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新学期,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精神,国家教育部发布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全国各地中小学2004年9月1日起执行。要求以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学习,务必使广大中小学生牢记于心,实践于行,全面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此,学校提出:

1、各班应以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守则、规范的宣传活动,学校以此作为班级管理评比的重要内容。

2、各班应安排可以利用的时间让学生读懂“守则”、“规范”,理解内容,做到“牢记于心”,解决一个“知”字。

3、老师们具体地有计划地指导学生以“守则”、“规范”约束日常的思想言行,真真正正做到“实践于行”,做好一个“行”字。

4、教育学生学会运用“守则”、“规范”来指导行动,评价行为。既能自评,又能互评。形成遵守“守则”、“规范”真光荣,违反“守则”、“规范”不光彩的氛围。

“守则”、“规范”不仅是学生“牢记于心,实践于行”的教育基本法规,更是老师们开展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依据。全体老师有责任有义务研究它,贯彻它、依靠它。当“守则”、“规范”在你班学生中深入人心,成为自觉行动之际,就是你班级管理得法,教育成功之时。

中学生时代,五彩缤纷的理想已经开始在心灵沃土上播种、发芽,美丽又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已经响起整齐而急促的脚步。真诚地希望同学们,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迈好坚实的人生每一步,成长为身心健康、道德高尚的有用人才。

谢谢大家!

推荐第4篇:吴丹小学宪法学习讲话稿

吴丹小学(2014-2015学年)普法学习讲话稿

时间:2014年12月4日

地点:办公室

参会人:全体教师

主持:王长兴 主题:学习《宪法》

主要内容:

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

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一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四是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国家主席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二、以民为本

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把公民权利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公民权利,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14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推荐第5篇: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稿(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讲 话 稿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首先让我们牢记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今年活动的主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何为称为根本大法,就是我国的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要以宪法为准绳,不得与宪法相矛盾。其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工作的最高法律依据。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方法、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于197

5、197

8、1982年作了3次修改。现行的是1982年12月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关于教育的规定有如下特点:

①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作用。《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宪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③明确规定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的任务。《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这对于提高全体人民的文化科学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

④把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一致起来。《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这个总的原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中的教育条款,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工作的经验总结,是制定各种教育法规的依据。

老师,同学们,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用宪法武装我们的头脑,规范我们的行为,做一个爱国懂法的合格公民!

2014年12月4日

推荐第6篇:学习宪法

“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促进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活动扎实开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 “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教育体育系统内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活动主题

以“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推动杜集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法制建设工作。

三、活动目标

(一)紧紧围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良好工作氛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观念,努力提高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通过多种宣传途径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传播法治生活理念,提高我局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通过法律知识宣传,使法律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整体法律素质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维护切身合法利益。

四、活动形式

(一) 开展“法在我身边”主题会议

开展一次“法在我身边”主题会议,激励我局人员从小做起,从自身做起,争做遵守宪法。。

(二) 法制知识讲座

组织法律知识讲座,营造宪法教育氛围,推动宪法教育,广泛开展“法在身边”的教育活动。

(三)观看法治教育影片

组织观看法治教育影片,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带领全国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努力营造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执教工作。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局人员要高度重视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全局人员要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同时,要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 “学习宪法,尊法守法”这个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要结合实际情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认真总结,及时报告。

认真总结“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的法制宣传活动。

杜集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2015年7月

推荐第7篇:学习宪法

镇宁民族寄宿制中学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暨

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活动启动情况汇报

根据镇教科通(2013)39号及镇教科党通(2013)2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13年3月20日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暨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由学校党支部副书记马晓兰主持,成立了由校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学习《宪法》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活动日常工作。要求各教研组要结合教学实际,认真制订《宪法》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表,同时将学习情况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会上,马晓兰书记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学习什么是宪法?宪法的作用、内容以及宪法发展历史等相关法律知识。并要求下周二的班会上各班要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校团委要制作宣传横幅、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王厚才校长强调,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要求在学习中,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板报等阵地,认真传达学习活动重要意义。重点组织教师对上级文件精神和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把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对贯彻落实“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对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等方面的重大意义要给教职工讲清讲透,深入人心,不断加深教职工对学习活动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对学习贯彻《宪法》的认识,激发教职工学习热情,引导职工自觉投入到学习中。

启动仪式上,王厚才校长要求各教研组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从思想观念,工作措施上认真查找不足,力争各项工作有大的改观。

镇宁民族寄宿制中学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推荐第8篇:学习宪法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

一年(1)班

(一)、活动目的

通过学生发挥个人所长编排与法制有关的节目,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从而做到“懂法制,懂道德,无违法,无犯罪”。

(三)活动地点 教室

(四)、活动准备

1、学生排演节目

2、电子琴、录相片、CAI课件、电视机

(五)、活动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开会;

亲爱的同学们,当你们每天早晨走进宽敞明亮的教室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是什么使你安静地来到学校;当你在课堂上汲取丰富的知识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是什么带给你良好的学习条件;当你在爸爸、妈妈的带领下,购买心爱的玩具时,又是什么使你买到了货真价实的商品?

对,是法律!法律是生活的保障,法律是幸福的源泉!

试想,在一个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不健全的国家里,犯罪分子日益猖獗,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的威胁,到处坑蒙拐骗,到处杀人放火,那将是一片多么可怕的情景啊!所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懂法制、懂道德、无违法、无犯罪是我们每一名小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下面我宣布《携手迈向光明大道------法制在我身边主题班会》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二、演讲:《争做知法守法小公民》

同学们:

像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的生活中比比皆是,2000年2月1日,《光明日报》报道:河南省一名小学生,因为自己的考试成绩没有科科达到90分以上,回到家后,竟被父母活活打死;长春市一名小学生,因为自己没有被评为“三好学生”,竟把老师打了一顿。这些事例以前我也看过一些,真是令人触目惊心。所以,青少年知法,守法,运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已成了迫在眉睫的大事。

那么,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一些比较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常常表现为一部部法律。比如,专管国家大事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打击犯罪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邢法》、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等,这些法律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安宁,带来了和平……经我这么一说,同学们肯定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法律是公平的使者;法律是正义的化身;法律是我们的保护神!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是否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对祖国未来的建设与发展关系重大。所以,让我们为争做21世纪知法守法小公民而努力奋斗吧!

三、同学们通过各种形式展示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1、标志介绍(包括禁止饮用标志、禁止通行标志、禁止触摸标志、自然保护区标志、步行街标志、自行车停放标志等)

2、歌曲《抓贼》

3、小品《再也不敢了》

4、绘画《我心中的英雄》

5、舞蹈《踏浪》

6、小品《法庭时录》

7、儿歌《交通法规要记牢》

8、歌曲《祝你平安》

五、热点论坛

1、主持人引入谈话:同学们的表演十分精彩,看来大家对法律有了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但是,我们身边的人对法律也这样了解吗?让我们看看前方记者发回来的报道吧!

2、观看录像片。

3、自由论坛。(同学们各抒己见,畅谈看法,提出合理建议,推广法律。)

4、班主任讲话:同学们的表演太精彩了,你们提出的建议非常有新意,我不禁被你们打动了,我也想高歌一曲,抒发我此时的激动心情。我为大家演唱一首电视剧《便衣警察》里的主题曲《少年壮志不言愁》,希望同学们从小立鸿志,把我们的祖国建设成为一个法制健全的大国。

六、在歌曲《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中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

推荐第9篇:宪法学习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按照学校学习安排,我认真学习《宪法》方面的知识,现对学习后。说说我的体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宪法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二,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法律只是解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第三,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里,“各政党”当然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宪法上述规定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致的。 归根到底,我认为主要是宪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国家体制、管理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我们要有一种信念,即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存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一定会得到解决。而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机关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务必从强化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入手,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履行职责,自觉以宪法为准绳,把自己的从政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实践和具体的行为,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

推荐第10篇:国家宪法日讲话稿

富源三小2016年第十周升旗仪式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想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国家宪法日,2016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为了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全体师生同学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开展“国旗下讲宪法”主题教育。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垃圾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

说明:

1.升旗仪式结束后,请各班主任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主题,以及学校活动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利用黑板报、校讯通宣传“学宪法,讲宪法”的重要性,通过开展演讲比赛、手抄报等

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专题教育。本周五,请各班主任将活动开展相关资料上交。

一、二年级上交班会材料、班会照片,

三、

四、

五、六年级上交班会材料、班会照片、手抄报、学生心得等材料

2.下周的升旗仪式由六年级二班主持,请班主任利用一周时间培训以下人员:主持人一名,负责主持工作;升旗手两名,负责升旗工作;护旗手四名,负责护旗工作。

4.下面我宣布获得上周卫生流动红旗的班级是二年级二班、三年级二班、五年级二班,获得上周文明守纪流动红旗的班级是一年级二班、四年级二班、六年级一班,获得上周两操评比流动红旗的是二年级一班、三年级一班、五年级一班,请优秀班级代表上台领取流动红旗,大家鼓掌。

第11篇:国旗下讲话稿:宪法

国旗下讲话稿

知法 守法

(2016年12月4日)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麽?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社会风气日下,但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第12篇:宪法国旗下讲话稿

青杠小学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宪法日也叫“宪法宣传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对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的12月4日,将是我国第三个宪法宣传日,本周也是我校的法制宣传周。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国家利益。

第13篇:124宪法日讲话稿

124宪法日讲话稿

124宪法日在国旗下的讲话不知道大家会讲什么呢?下面一起去看看小编为你整理的124宪法日讲话稿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24宪法日讲话稿1 首先很有幸,从熊校长手中接过“法制副校长”这沉甸甸的聘书,这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期望与寄托,希望我能在各位同学、老师的支持和配合下将我们实验中学的法治教育工作做得更好。

既然选在这样一个日子里进行一场法制教育,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是因为即将到来的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自从XX年开始这一天有了更有意义的名字——国家宪法日,提及宪法大家都不陌生,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及法律效力。宪法中跟青少年有关的有:第十九条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等条款。希望大家能有空读读我们这部母法。

我来着重说说我的工作与大家有关的内容,我的工作职责中有一个部分叫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了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这其中的援助对象就包括未成年人。下面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帮助大家了解下未成年人的刑事法律援助。XX年11月某日,未成年人方某与刘某系某中学同班同学,课间二人互相发生拉扯,刘某在躲避过程中,方某将一支圆珠笔笔尖插进刘某头部致其受伤。经鉴定中心鉴定,刘某头部外伤已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并行开颅血肿清除术等治疗属重伤。被告人方某之父认为他儿子是未成年人,因过失造成他人伤害属过失犯罪,家庭经济困难,已赔付被害人部分费用,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予以法律援助,以使该案公正处理。 法律援助中心接待被告人之父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受理的条件,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被告人方某故意伤害一案一审被告人方某的辩护人。受理该案后,律师立即向被告人父亲了解了案件的有关情况,有无被害人的谅解书,得知被告人之父已赔付被害人一方部分医疗费用,只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剩余费用,但被害方坚持要赔付20万元,没有达成谅解协议。随后,经辩护律师和法庭反复做被害方的工作,最终被害方在开庭后,判决前出具了谅解书,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鉴于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能主动赔偿被告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本案属于在校学生未成年故意伤害案,在目前这类校园事件时有发生,由于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在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后,但不知让对方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量刑的作用,律师抓住这个重点,经多次劝在律师、法庭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使被告方与被害方达成了谅解协议,平息了被害方与被告方的矛盾纠纷,律师的辩护意见也被全部采纳,这些都说明了法律援助对那些经济困难,但又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来说,无疑是有着重要意义,试想如果没有律师的帮助,被告人方某肯定会被判处实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可想而知。

时间关系,今天我所说的只是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一小部分工作,今后还欢迎各位同学在遇到法律上的困惑时积极与我们联系,我提供们也将竭尽所能为大家提供帮助,谢谢大家。

124宪法日讲话稿2 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4”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

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第14篇: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通过对宪法的再次学些,使我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修改宪法的意义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写在纸上只是一些字,它鲜活的生命只存于实践。宪法只有在动态的实践中,人民才能感受到这种共识的价值和意义:宪法不是悬置于高处的一纸文件,而是扎根于人民油盐米酱醋的实实在在的具体生活之中,它相距我们不远,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它既关切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也关注我们普通百姓的细小散碎,譬如,我们的房屋应不应该拆迁?我们的土地应不应该被征用?这些就是宪法所说的公民基本权利。令人鼓舞的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确立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毫无疑问,这两个规定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或部分,其价值和意义不言而喻。国家宪法日针对的是我们每一个国民,可以想见,12月4日这一天,作为中国公民,无论身在何处,我们都会知道这一天的意义。如果国庆日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国民对国家的家园之感,那么,宪法日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公民对那个曾经的“约定”或共识的信守和遵从。

二、正确认识权利与权利的关系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在实践中践行宪法精神

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宪法的贯彻实施。深刻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切实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严格依照宪法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使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得到更多实惠,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坚定不移的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监察室 王蕊 2015年6月15日

第15篇:学习宪法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X年级的X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初中学生,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第16篇: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林侃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应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

1 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

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

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第17篇: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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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这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通过对宪法的深入学习,更加明白修改宪法,是我党和国家尊崇宪法,视宪法为治国理政根本法律的集中表现。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讲法、懂法、用法。作为行政审批局的一份子,在平常工作中,更加要坚持法律准绳,夯实依法办事的准绳。审批事项关系广泛、责任重大。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同时也是法律的践行者,学法,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提升自我能力;懂法,深入学习学透弄懂,将法律意识融入自我岗位;用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规范工作行为,更好为群众服务。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发展不断,改变不息。随着时代的发展,矛盾的变化,我国进入发展新时代。修改宪法,成为我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代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动灵魂。此次宪法修改,就是对马克思主义这一活的灵魂的集中体现。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各个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要不断确保宪法在新时代在全面贯彻十九精神中的指导和引领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将新时期形成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写进宪法,具有重大的显示意义和历史意义。

修改宪法,是我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力保障。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从历次修改宪法的历程来看,每一次修改都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成功经验的总结。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杨帆起航,适当修订和完善宪法,将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进行及时的梳理与总结,充分展现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的时代自信,更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勇于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智慧担当和魄力。

第18篇:《宪法》学习心得体会

《宪法》学习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宪法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四、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宪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要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提高我局队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宪法知识,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局队的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努力把局队的各项工作做好。

六、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这次修宪的重大意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七、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

第19篇:学习宪法演讲稿

以宪为纲,做文明中学生

长春市第158中学

八年五班

郝书瑶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因法矗立。\"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做文明中学生》。我叫郝书瑶,来自八年五班。今天,能够站在这里演讲,我感到很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爸爸妈妈就教导我说:无规矩不成方圆。那时的我似懂非懂。慢慢的我长大了,上学了,老师又教导我们说: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们总是大声说,要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的人!虽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但是我们也是国家的一份子,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所以我们从小就要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文明中学生! 谢谢大家。

第20篇:学习宪法演讲稿

让宪法之光 永照大地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宪法之光,永照大地》。

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曾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宪法存在的意义,便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人从一生下来开始,宪法就对未成年人、教育、婚姻、生命财产、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都作了规定,宪法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宪法是母法,就像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永不迷向的指南针, 约束我们的言行,给我们指明正确的方向。宪法是明媚的阳光,只有阳光高悬,才有大地生辉。在阳光的普照下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途径,广泛的了解宪法,懂得真善美、假恶丑,不违法,不抗法,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我们都知道,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不良的思想垃圾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希望我们都能有一双“火眼金睛”,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文化,防止它们毒害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生最怕一失足成千古恨。当你冲动、困惑时,让宪法唤起你的理智;当你迷惘、踌躇时,让宪法指引你的道路。莫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学宪法,爱宪法,让我们的

青春少走弯路,少留遗憾。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遵循法律的轨道,牢记法律的准绳,遵纪守法,宣传宪法,真正做到宪法在我心中,更在我们的言行之中。

宪法兴,则国运兴;宪法昌,则国运昌。学宪法,守宪法,让宪法光芒永照大地,耀我中华。

学习宪法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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