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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讲话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23 08:33:22 来源:发言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原则与路径

曲延春 刘启营

摘 要:当前,乡镇机构改革问题受到了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学者的观点不尽相同。乡镇机构改革应该首先确立改革的原则,即以事权为中心。在乡镇政府具有大量事权的情况下,乡镇政府的存在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合理性。乡镇机构改革应设计合理的路径是,当前目标为职能转变,长远出路为乡镇自治。同时,应改革财政体制,这是乡镇机构改革能否实现的关键。

关键词:乡镇机构改革;事权;职能转变;乡镇自治

一 当前的研究

(一)当前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观点 当前关于乡镇机构改革,主要有三种思路。 第一,加强乡镇权力。李昌平认为,乡镇政府将长期存在下去,乡镇权力要加强,不能削弱。[1]吴理财、朱红萱认为,从我国农村社会治理的实际来看,乡镇这一级组织在近期内还不能轻言撤消。下一步乡镇改革的重心应切实转向转变政府职能上来,使之真正成为一级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基层政府组织。[2] 第二,变乡镇政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徐勇提出了“县政、乡派、村治”的观点,县政即县为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直接对本县政务和人民负责;县以下的乡由基层行政单位改为准行政单位,设置乡镇公所或成为县的派出机构,接受县政府的委派,专事县政府委托的任务。乡的财政开支由县政府编制预算,由县财政开支。乡公所的主要职能一是完成政府任务;二是指导村民自治活动。村继续实行基层群众自治。[3]赵树凯也主张,将乡镇政府彻底改为派出机构。[4] 第三,实行乡镇自治。如何实现乡镇自治,主要有两种观点。党国英认为,乡镇机构改革归根到底还是要走民主自治的道路,不仅要实行村民自治制度,还要逐步创造条件把自治制度推进到乡镇一级。乡镇机构改革不能把撤消乡镇作为目标,他认为,有人提出要取消乡镇一级政府是令人怀疑的。公共权威机构的派出制已经被世界政治经验所否定,我们不能走回头路。[5]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要把乡镇变为自治政府。于建嵘虽然也主张乡镇自治,但与党国英的观点不同,他主张乡镇不设政府,恢复村民自治。[6]可以看出,虽然他们都主张乡镇自治,但内涵是不一样的,一个是要保留乡镇政府,并改革为自治政府。而两一个则是要取消乡镇政府,建立自治组织。

在这些观点中,弱化以及取消乡镇政府的呼声很高,持这种观点的文章也占了多数。乡镇政府该不该取消呢?我们可以对取消乡镇政府的理由加以分析。

(二)对撤消乡镇政府理由的分析

“皇权不下县”。在我国历史上,有“皇权止于县政”的传统,实行皇权——官僚体制下的乡村自治,国家政权不直接渗透于乡村。虽然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有限的农业剩余无法供养一个渗透到分散孤立的乡村社会的政权体系。[7]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这种状况之所以能够形成,就在于那时乡村社会事务的有限性和单一性。而在今天,乡村社会的事务与古代社会已不可同日而语,乡村社会具有大量事务而且复杂,包括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这其中很多都是皇权社会中所不存在的或相对简单的,这无须多言。并且,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政府主导的历史任务下,乡村社会不仅仅是要实现发展,而且要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的和谐,乡镇政府有大量可做的工作。虽然,从历史的角度讲,取消乡镇政府具有历史继承性,但我们没有必要为了继承性而继承。取消乡镇政府并不会使乡镇政府应该承担的大量乡村事务减少,相反必定会影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

“政府层级多”。我国现有中央、省、市(地区)、县、乡(镇)五级政府,在世界上属于政府层级最多的国家之一。由此,一些学者便认为,政府层级过多成为政府财政负担沉重的重要原因,因而,应该取消乡镇政府。但政府层级多,就一定应该取消乡镇政府吗?我们的回答是“未必”。实际上,如果取消乡镇政府,那么乡镇政府原来的事权一方面会上移给县级政府,另一方面会下转给村集体。在当前很多村集体经济状况困难的情况下,再增加其事权是不切合实际的。而如果事权上移,随着事权的增加,则县级政府的人员势必膨胀。同时,原来乡镇政府所面对的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并不会因为乡镇政府的取消而消除,而会转移给县级政府。实际上,在很多现代民族国家的地方政府的行政区划中,都有乡镇政府一级地方基层政府。如德国、法国、美国等。并且,这些国家的乡镇政府与我们国家的乡镇相比,其所管辖的人口更少、面积更小,但其机构和人员有时更多。以美国为例,在美国,除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外,还有8万多个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包括县政府、市政府、镇政府以及学校特别行政区等。美国只有3亿左右人口,不到中国的1/4。就人口规模而言,它的那些县以下单位比中国的乡镇要小的多。以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布鲁克林镇为例,该镇有53万居民,其政府工作人员1590多人,其中2003年从镇政府那里领工资的有1050人,包括140名警察和160名消防员,另有300多人做临时性工作。其日常政府工作部门有6个,但在这6个部门以下下设了近30个办公室(处),包括信息技术办公室、警察局、消防队、高速公路和卫生管理办公室、公园和公共场所管理办公室、给排水管理办公室、健康服务办公室、老龄办公室等等。正是依靠这些人员和机构,美国地方政府才为社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公共服务。[8]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层级多是一个事实,确实也造成了过重的财政负担,但如果要减少政府层级的话,那么应该取消的是市(地)级政府,而不应该是直接为农民提供公共产品的乡镇政府。

“乡镇财政困难”。取消乡镇政府观点的重要依据之一就是乡镇政府财政困难,负债累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缺乏稳定的税收来源,难以成为一级政府。实际上,乡镇财政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并非完全来自乡镇自身,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财政体制的缺陷。首先,就是分税制的影响。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最终效果就是增强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控制能力,而基层政府财政收入大大减少。1994年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比重一直稳定在50%以上。而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财政收入大为减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占10%,市(地)占17%,而2千多个县、4万多个乡镇的两级财政收入共计仅占22%,[9]在乡镇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乡镇的事权却并未减少,为了完成各种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乡镇干部甚至以个人名义借债。其次,是我国二元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例如,义务教育是典型的外溢性较强的公共产品,其供给成本本应由中央或省级政府负担为主,但长期以来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主要是由乡镇政府和农民承担的。因此,乡镇财政困难形成的原因并不能完全归罪于乡镇政府自身。

此外,乡镇政府还存在着的自利性不断增长、干部腐败等问题。乡镇政府自利性的增长实际上也是在财政困境下,乡镇政府出现的行为变异,进而出现的目标替代现象。而腐败问题也并非是乡镇干部所独有的。因而,取消乡镇政府的理由都是难以成立的。从根本上来说,乡镇政府在工作中展现出来的种种问题,主要不是乡镇政府本身或者乡镇干部本人的问题,而是政府体制问题,根本上应该归因于制度,归因于体制折腾乡镇,乡镇糊弄体制。[10] 二 乡镇机构改革的原则:以事权为中心

笔者认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分析,首先应该明确改革的原则。本文提出的原则是,乡镇机构改革应该以事权为中心,即分析乡镇政府是否有事可做。虽然乡镇改革是基于财政压力而被迫进行的,但我们在设计乡镇改革的思路时应以事权为中心,在此基础上使财权与事权相称。如果以财权为中心,则成了本末倒置。具体来说,如果乡镇政府有大量的事权,即有事可做,那么就不应该取消乡镇政府,如果乡镇政府财权不充足,则属于我们的财政体制设计不合理,应该改革财政体制。而如果乡镇政府没有事权,无事可做,那么即使其拥有充足的财权,那么也不应该保留,而应撤消。

(一)乡镇政府的事权:制度层面的考察

乡镇政府在我国的政府架构中,一直扮演着主要角色,并发挥着重要作用。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确认乡与行政村同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县以下农村基层行政区划为乡、民族乡和镇,撤消了行政村建制。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小区小乡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各地陆续进行了乡的调整工作。重新建立大乡。到1957年底,全国合并设立的乡为9.7万个。随着人民公社化的发展,乡镇政府被人民公社所代替,人民公社不仅是经济组织,而且是政治组织。公社不仅管理经济事务,而且管理政治、社会事务,乡镇政府的事权在人民公社时期发展到极限。人民公社取消,重建乡镇政府后,乡镇政府有被赋予了大量事权。如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乡政府的职能是“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在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中规定,乡人民政府建立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行使职权,领导本乡的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建设,做好公安,民政,司法、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是关于乡镇政府职能的规定最为详细的,经过四次修正后的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镇政府的事权:现实层面的考察。

在现实生活中,乡镇政府也确实存在着大量的事权。农业税免征后,乡镇催粮、派款的任务大大减轻。但乡村社会的许多公共事务还压在乡镇政府头上,根据笔者在山东部分乡镇的调查,乡镇干部普遍感到乡镇的工作千头万绪,而且直接和村打交道,工作起来难度很大,对于上级的批示精神要领会,和村里交流起来还要有策略,上传下达,农村的工作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做起来是大有文章的。并且乡镇的工作很琐碎,因而乡镇干部平时很忙,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小空不少大空没有”,而且遇到中心工作双休日都不休息。像农业普查,计划生育等工作就需要抽大部分机关干部去做。乡镇承担着扶持农业、发展工业、山区小流域治理、远程建设、招商引资、培植壮大民营经济、社会稳定、推动农村基层政治活动、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健全公共服务机构,等等好多的工作.

虽然乡镇政府工作任务繁重,但许多应由乡镇承担的工作还没有承担起来。一般来讲,基层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提供地方公共产品,但恰恰是在这个方面,乡镇政府往往是“缺位”的。在乡镇机构改革,取消七站八所后,各地普遍设立了经济办公室,负责农村工作,但在很多地方却没有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如在河南省中牟县白沙镇,农民反映多少年来都没有人指导庄稼防病治病,农机站撤消后,原有的农技人员有的干个体,有的转行了。农民种田全靠老经验,靠自己微薄的力量在田地里摸索。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的期待时常落空。在河南省中牟县官渡镇,农业税不收了,可一不收钱,乡干部也不见了。从年头到年尾,农民就没见过几次乡干部的影子。而乡镇干部的主要精力则忙于招商引资。[11]实际上,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在河南,而全国农村的很多地方都存在。这就说明,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政府不是无事可干,而是有大量的事情可做。而这些该干的事情,乡镇政府往往没有干好。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现实层面,乡镇政府都具有大量的事权,因而,乡镇政府的存在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合理性。

三 乡镇机构改革的路径:由职能转变到乡镇自治

依据对乡镇政府事权的分析,根据我们确定的乡镇机构改革的原则,在乡镇政府具有大量事权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是不能取消的。那么乡镇机构应该如何改革呢?这需要我们既要考虑近期目标,又要考虑长远出路,既要考虑改革的必要性,又要考虑现实可能性,设计合理的改革路径。从当前看,乡镇改革应在合并乡镇、精简机构的基础上,切实实现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而从长远看,则应实现乡镇自治。

(一)当前目标:职能转变。

乡镇职能转变的方向应该是为农村和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转变职能的关键,首先,是实现乡镇职能由资源汲取型向资源支持型的转变。[12]长期以来,乡镇政府作为国家从乡村社会汲取资源的工具,其主要职能就是“赋敛”。因而,乡镇改革仅仅在机构精简上做文章是不够的,最关键和最核心的是从根本上改变乡镇政府的性质、切实转变它的职能。[13]实际上,乡镇政府的这种“赋敛”职能也是国家为了实现工业化而采取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职能在人民公社时期表现尤为明显。由于“路径依赖”的影响,人民公社解体后,这种职能也没有根本转变。而现在这种职能转变已经具有了可能性。这是因为我们已经改变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开始实行全面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并且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战略。因而,乡镇可以不再作为国家从农村汲取资源的工具,而作为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农村的工具,从而实现乡镇职能由资源汲取型向资源支持型的转变。

其次,要转变乡镇“政府企业家”职能。在财政压力下,乡镇政府一般都成为了直接招商引资的“政府企业家”。这与十六大对政府职能应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是相悖的。因而,应该重新定位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乡镇政府应由招商引资的直接经济主体,转变为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者,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让市场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再次,应建立“双向问责制”。目前的乡镇问责是主要体现上级政府对基层政府约束和要求的“逆向问责制”,[14]农民难以参与这种问责过程,从而农民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表达。实际上,在科层制政府体制中,这种自上而下的问责方向是必然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它能够约束下级政府的行为,并对其形成激励机制。但其缺陷是农民成为了旁观者。随着政治管理由传统的“统治”向“善治”的转型,就需要我们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问责制”。使农民能够约束乡镇政府的行为。同时,上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的考核要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转为以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为中心,只有如此,才能实现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长远出路:乡镇自治。

这是我国乡镇机构改革所要实现的最终目标。“乡镇机构改革归根到底还是要走民主自治的道路。不仅要实行村民自治制度,还要逐步创造条件把自治制度推进到乡镇一级。”[15]乡镇自治符合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趋势和方向。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就是要扩大基层民主的范围,乡镇自治可以彻底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且可以减少政府的行政成本。但是,应当看到,乡镇自治在近期是有困难的。

首先,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自1984年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村民自治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徐勇认为“村民自治的发展实践并不令人乐观,在一些地方甚至相当令人沮丧。”[16]在村民自治都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谈何乡镇自治?

其次,乡镇自治牵涉到我国政治体制的变动、权力关系的调整和社会利益的分配,包括党政关系、县乡关系、乡村关系、部门关系等等各个方面。而且涉及宪法等法律的修改,文本的修改是容易的,但实践层面的调整将是长时期的。因而,笔者在此把乡镇自治作为乡镇机构改革的最终目标。我们应科学设计乡镇自治的方案,做到科学合理、现实可行。在美国,自治制度是其地方政府的核心,其地方政府的治理模式或许对我们会有一定的启示。

四 财政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保障

乡镇政府虽然具有大量事权,但其财权却极为有限,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目前,乡镇政府普遍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在面临财政困境的情况下,如何生存就成为乡镇政府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生存困扰的直接后果,“是基层组织将工作目标转向自身,组织行为严重扭曲。”[17]可以说,财政压力、生存困扰是乡镇政府自利性不断膨胀的根源,也是制约其职能转变的根本。因而,要实现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最终实现乡镇自治,最重要的就是改革财政体制,保证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这是乡镇机构改革能否实现的关键。

在美国,虽然地方政府用人不少,属于吃饭财政,但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18]对于我国大多数乡镇政府来说,通过税收取得的财政收入是有限的。因而,转移支付是保证乡镇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但我国自1994年以来实行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尽合理,带有明显的过渡性质,存在着一定缺陷。分税制实施以来,中央政府逐步加大了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但是,我国转移支付总额的40%——50%至少起着逆向均等化效果,其原因是这些转移支付并不按照均等化法则进行分配,而是按照来源地进行分配。转移支付的主要部分由中央政府按照来源地规则分配给了东部地区,中部地区次之,而经济和财力最弱的西部地区最少。我国的转移支付偏离了均等化的目标。[19] 同时,总量过低的转移支付也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以山东省为例,据统计,从2002税费改革到2005年的3年间,山东省安排各级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10亿元,仅2004年就安排转移支付资金58.53亿元,县(市、区)均4181万元,乡(镇)均302万元。2004年全省用于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达到7.72亿元,占转移支付资金总量的23.55%,村均补助9071元。尽管转移支付力度较大,但“由于改革造成的减收超出了基层承受的能力,很多乡镇特别是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只能维持低水平运转,办公运转、事业发展经费捉襟见肘。”[20] 针对这种状况,中央政府应将促进公共产品供给的均等化作为转移支付制度的优先目标。财政转移支付的均等化目标并非针对收入差距,而是针对各地区间财政能力和公共服务差距。中国各地区间的经济差距在很大程度上与财政差距、特别是公共服务差距密切相关。农村地区之所以发展缓慢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政府未能向他们提供最低标准的公共产品。[21] 因此,我们应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方式,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建立规范、公平、高效的转移支付制度。首先,中央财政应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增加对农村的投入。在此基础上,完善省、市财政向下的转移支付制度,与中央政府相比,省、市级财政向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明显不足。其次,除专项转移支付外,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以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地方财政缺口。再次,根据各地区差异,进行合理转移,有效发挥公共财政所要求的调节地区财政差异的作用。对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央的转移支付比重可以低一些,而对于中西部落后地区,则需要中央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比例,以确保农村所需的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最后,应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变长期形成的只重投入,忽视绩效的做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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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徐勇.在乡镇体制改革中建立现代乡镇制度[J].社会科学,2006(7).

[8][18]高新军.美国地方政府治理案例调查与制度研究[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5.66—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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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尹慧敏.减免农业税后乡村两级运转问题研究[J],东岳论丛,2006(2).

本文发表于《乡镇经济》2007年第8期

推荐第2篇: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的分析研究及其相关对策措施

乡镇是我国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承担着管理辖区内各项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职能,在整个行政体系中占有非常特殊的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乡镇机构进行了多次的乡镇机构改革,但是陷入了“精简—膨胀—

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乡镇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现象仍然相当严重。新时期,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同时随着新型城乡关系的建立、国家农业税费体制改革的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全面铺开以及受乡镇人员多元化等因素的影响,对乡镇机构改革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一、乡镇机构改革的必要性:

(一)、乡镇机构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政府机构作为上层建筑,它的职能和机构设置应该是同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机构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理顺关系,分清责任,切实解决现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这既是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地县乡党政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建设文明、高效、廉洁的党政机关的重要措施,又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乡镇机构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农村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农村改革需要解决好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精简、富余人员出路等问题;需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需要农村干部转变旧的工作方式,处理好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善于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与农民打交道。这些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因此,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二、乡镇机构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企不分

中国乡镇机构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后,社会各个方面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乡镇政府由计划经济对企业全面管制逐步转变成有意识的交由市场引导,但是政企不分的情况仍然存在。这种状况使许多乡镇企业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与市场主体,为权力寻租留下了腐败的空间,并进一步强化着乡镇行政权的极度扩张。

(二) 政社不分

在我国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方面,“政社不分”、“以政代社”的体制问题仍然非常严重。单一的行政化倾向,使得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工作始终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政府的经济成本、政治成本和道义成本居高不下。

(三) 政事不分

政事不分表现在政事职责不分、政事权力不分、政事组织不分、政事管理与运行方式不分。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改革远远滞后于政府改革与企业改革,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政事不分问题并未解决,行政事业一体化特征依然突出。

(四)乡镇机构功能失调

由于转轨与接盘的脱节,改革后的乡镇机构的工作效能并没有达到“减人、减事、减支”的预期效果,而是出现了“减人、废事、费支”的恶性循环。乡镇政府职能“缺位”和“错位”并存,乡镇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应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没有到位,为“三农”服务的能力较弱。

三、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人员精简与分流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时最头疼的问题是富余人员分流渠道少。目前绝大多数市县乡政府下辖的事业单位都人满为患,一些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工资发放都成问题,根本无力接纳新人。因此,富余人员难以真正分流,是乡镇机构改革难点;每次改革最终结果是人员回升,导致每次改革总是出发点很好,结果却是不尽如人意,进多出少,人员精简仍未走出历史怪圈。

四、乡镇机构改革难点的成因分析

行政体制改革的难题主要在于机构改革中的操作性困难与行政人员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观念性和行为性滞阻,这实际上构成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最大阻力。深究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难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政府利益悖论

政府既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直接对象。事实上,有很多乡镇机构不光远离了农民的利益,而且也远离了国家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个以自我权力扩张为后盾,谋取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最大化的利益实体。乡镇政府自我权力扩张和自我利益膨胀,不仅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因素,而且阻断了中央或上级政府的政令,降低国家支持农民的政策效益。

(二)传统观念影响

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乡镇机构改革也存在着重大的影响。传统行政观念认为:政府的行政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深入并控制社会的全部领域和各个层面。乡镇管理机构是连接广大农村社会与国家权力体系的最基层的控制枢纽。国家权力的运作形式决定了乡镇机构的工作异常繁复和艰难。加上乡镇大量行政事务并未减少,因此精简人员就变得异常艰难。

(三) 改革措施不配套,经费不足

机构改革不仅仅是机构和人员的裁减,而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机构和人员的精简,虽然能够在一时取得较大成绩,但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改革的成果只能是昙花一现。由于乡镇经费的相对不足,经费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现。在改革不配套和乡镇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使精简人员与分流人员不能够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因此这成为乡镇人员精简与分流的严重障碍。

五、乡镇机构人员分流对策的探讨

由于行政体制改革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适应性特征以及受政治体制改革的制约,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结构、功能两个层面上的改革,都必然受到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影响,要实现乡镇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政府职能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的全能型政府,对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要转变政府职能,就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 上层机构权力下放:政府应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理顺乡镇党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为行政改革提供来自权力之间的监督与权利对权力的监督,从而将自上而下的行政压力与自下而上的政治压力结合起来,更有效地推进乡镇行政改革;第二,培育乡村市场经济体制:从市场方面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完善,但其中的乡村市场经济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政府在培育乡村市场经济体制上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改善乡村市场交易的硬体条件,如乡村交通、通讯等体系;(2)加大力度建设乡村交易的软体环境的建设。

(二)人事制度的改 人事制度改革,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重中之重。要通过改革,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1)、实行乡镇机构改革要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乡镇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2)、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精简机构,减少人员编制,是衡量机构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 (3)、制定优惠政策,精简富余人员。

(三)加强立法与监督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我们要依照法律法规,界定乡镇职能。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要逐步精简乡镇职能,将不必由乡镇政权履行的职能或乡镇政府不必履行的职能减去,如义务教育的职能归并到相关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归并到政法公安部门,完成财政收入的职能归并到财税部门等等。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1)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科学的公共财政制度。任何财政资金的使用方案必须由相应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并形成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法律,以减少行政官员对资金使用的自由裁量权。对乡镇管理体制、工资制度,特别是社会保障和医疗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使机构改革与其它改革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从而促进和保证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2)、注重理顺各方面关系,改进和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合理调整部门之间的职能,减少和避免重复交叉;将相同和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切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能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精简的,一定精简;能下放的,要坚决下放;可改为备案的,一定改为备案管理;可由市场机制替代的,一定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根据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也要改进审批方式,规范程序,简化环节,设定时限,提高效率。

推荐第3篇:乡镇机构改革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皖政办[2002]5号)和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省政府化解村级债务目标的实现,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卓有成效,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真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级债务是历史形成和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量大面广,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很大,工作上具有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各地都要高度重视,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认真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做好化解村级债务的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要贯穿于解决村级债务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市、县宣传部门要会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制定宣传计划和提纲,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广泛宣传。把握宣传导向,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的重点,相应调整宣传的内容,紧紧服务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注重宣传效果。要把广大农民作为宣传的主要对象,利用多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解决村级债务的基本政策、主要措施和目标要求,宣传到每个农户,使解决村级债务的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宣传,让农民群众自觉地参与到化解村级债务的工作当中去,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要让债权人懂得,这次化解村级债务是党和政府在帮助他们解决难题,应该切合实际的回收合法债权,主动放弃不合理要求和违法利益,帮助村集体消化债务。

2、广泛动员,层层部署。省委、省政府已在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全面部署,各级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和领会化解村级债务的意义,通过全面动员、部署和深入学习,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参与解决村级债务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这项工作的良好氛围。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化解村级债务作为当前和“十五”期间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建立领导责任制,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纳入县乡干部的考核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市、县干部包村、包乡、包片的制度,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

县(市、区)成立的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要有农业、财政、组织、纪检、金融、税务等部门参加。在乡镇要以农经管理部门为主,抽调财政等部门的力量,组建成立办公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一级是否成立办公室,由各市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各级政府要拨付专项经费,保证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1、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形成的村级债务规模、结构和原因也不尽相同。因此,各级都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精神,在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村级债务现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宣传培训计划,清理核实债务的方法、步骤和要求,村级债务的规模和构成,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措施等。目标任务要有纲性,要围绕省政府提出的化债目标进行逐年分解,基本达到:2002年消化债务总额的30%,其中负债5万元以下的村基本实现零债务;2003年再消化村级债务总额的20%,其中负债5—10万元的村基本实现零债务;2004年和2005年重点解决负债10万元以上村的问题,到2006年本地村级债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严格方案审查制度。县、乡、村三级都要制定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方案。县级方案要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由县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以党委、政府名义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乡镇方案要在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以党委、政府名义报县级政府审批。村级方案要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持制定,报乡镇政府审批。县、乡两级方案必须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方案制定、审批工作原则上在今年6月底前结束。方案审批后,随即转入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阶段。

三、全面清理,认真核实,准确明晰债务主体

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工作是解决村级债务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搞好了,不仅会为化解工作理清思路,还可以通过对村级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实,直接解决村级的一些不实债务,收到边清理、边化解的效果。债务的清理必须扎扎实实地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整个清理核实工作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

1、清理核实要把村级自查与县乡督查结合起来。每个村都要成立由村二委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和群众推荐的懂得财务的村民代表参加的自查工作小组,根据村级规模可确定5—7人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参与村级自查工作的全过程。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工作也可以由县级农业、财政、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审计、人事、金融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会同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组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组,开展驻乡进村的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集中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

2、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结合起来。清理中,既要落实债务,又要回收债权,既要清理帐务,又要登记评估资产。凡发现不实的或已归还的债务要从村债务总额中剔除;凡债权能够冲抵债务的,要完善手续,及时充抵;对可以变现的集体资产,要集中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属于村级的债务,要完全予以剥离;对债权单位或个人已撤销或者主动放弃追债要求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3、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巩固化解债务成果结合起来。清理中,既要逐项登记每一笔村里的债权债务,又要针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帮助乡村基层建立和完善相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档案,建立有效的防止新增不良债务的机制,教育和引导乡村基层干部群众,增强大局观念、集体观念,维护农村基层政权,从思想上、制度上切实加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不断巩固化解债务的成果。

4、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寻求解决村级债务的有效措施结合起来。清理工作是一项最直接、最具体的化解村级债务的基础工作,通过清理,可以更清楚地掌握和了解债务的结构和成因,更容易找到解决村级债务的措施和办法。要在清理中不断总结、研究化解村级债务的好方法,并加以推广和应用,务求这项工作取得更加实际的效果。

5、清理核实的范围和时间界限。清理核实的范围是村级组织(包括村民组)所有的债权债务。清理核实的时间界限是2001年12月31日以前所发生的村级债权债务。

6、清理核实的方法和步骤。清理核实工作中,要讲求工作方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意保护和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妥善处理清理核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①培训清理核实工作组人员。要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基本政策、业务知识、工作方法等短期培训,迅速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②进行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登记。统计表由省里统一制定下发,其内容主要有:债权部分,债务部分,用途和数额,债权人,债务人,债务本金、利息和利率等。(统计表样式附后)

③形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告制。每个工作组清理核实工作结束后,要以村为单位形成专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村级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债务的构成和主要原因;解决村级债务的初步意见;存在问题和建议。报告和统计表一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县(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各市要将所在县(市)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的情况报告和汇总后的统计表,于2002年10月20日前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各地的报告和汇总表,需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正式行文上报。

四、突出重点,勇于创新,积极稳妥处理村级债务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总体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化解措施等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积极有效地解决村级债务问题。

1、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干部以及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化债工作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注重引导、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用示范、引导的办法,向群众讲清化解村级债务的道理。增强农民依法纳税意识和履行应尽义务的自觉性,主动交纳合理尾欠,积极配合乡村干部做好债权债务臵换、合理清理尾欠偿债等化解工作。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还清借款、尾欠;党员、干部是债权人的,尤其是乡镇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降息或在原则范围内妥善解决的积极意见。村党支部、村委会是这项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各级党委、政府不能替代,村级组织要在乡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实行民主、公开的办法,重大问题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及时报告债务化解进展情况。乡镇党委、政府是解决村级债务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一段时间积极帮助、支持、指导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明确可予挂帐、划转和豁免的村级债务,同时研究多渠道解决的办法,采取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如切实加强农业税收附加、财政性村级补助资金和其他村级资金的管理,做到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因地制宜制定并村规划,减少村、组干部人数;采取由乡镇派驻村干部、减少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等办法,最大限度地节约支出。

县级党委、政府是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关键,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不断增强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要派得力干部下去指导开展工作。各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开展检查督促。对贫困村和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村,市委、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对口支援、扶持等措施,帮助解决村级债务负担过重问题。

2、联系实际,把握重点。结合《意见》提出的化解措施,在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的基础上,首先对有条件、有能力化解的部分债务进行突破,掌握方法,积累经验,增强化解村级债务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理清本地区化解村级债务的重点措施。解决村级债务问题,一定要与当地的自然条件、集体收入和资产状况、债权等结合起来,认真调查研究,深入细致地分析化解方案,哪种措施适合本地区村级债务化解的,就采取哪种措施,哪种办法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认可的,就采取哪种办法,不要照搬照套,搞一个模式。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既要科学借鉴其他一些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又要结合本地特点,大胆创新,寻求更加有效的解决措施,逐步推广。既要坚持先还本、后付息,先个人、后单位,先群众、后干部,先借款、后一般往来款的原则,又要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激励措施,对债权人自愿放弃借款利息的、债权债务抵冲销债的等,要优先偿还。

3、因地制宜制定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

清欠、回收债权。清欠、回收债权是解决村级债务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政策性强,各地一定要谨慎操作,切不可一刀切,搞强迫命令。对村集体一时难以偿还的债务,乡镇要帮助其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逐步偿还,决不能因收欠影响农户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确保农村经济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对农户尾欠清理,要严格依照政策和法律稳妥进行,严格区分哪些尾欠符合政策规定,是合理的;哪些尾欠不符合政策,是不合理的。对合理尾欠,也要区别情况,充分考虑尾欠户承受能力,困难的,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减免、挂帐;数额大的,签订分期偿还协议;有能力不履行义务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予以清欠。对过去生产队、生产大队遗留的社员超支款,无论帐内帐外的,一律予以豁免。对公安部门已经确认死亡,或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死亡的农户尾欠和债务予以核销,对三代已不居住、生活、生产在行政村内,也不在行政村所在乡镇的农户,其尾欠和债务予以核销。农户所欠的经营性债务不在此核销范围。对乡村干部挪用、占用的款物,要严肃纪律,限期追回,并承担同期银行的贷款利息。

债权债务抵冲销债。对村内债务实行债权债务抵冲。对村欠农户款,农户欠村款,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提倡到村委会办理臵换手续,重新立据。干部、党员带头,自找对象,相互抵冲。

盘活存量资产。主要是对“四荒”资源、集体拥有的四旁植树和闲臵厂房、机电设备以及机井、小型灌溉设施、塘堰、树宕、村集体所有的活立木、机动地租赁收入、多余公房、闲臵的村办学校等,在核实存量的基础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定出标的,以公开方式拍卖、招租、承包等收取的现金用于还债。以村名义为企业借(贷)款形成的债务要区别处臵,对关停企业的资产,可采用出租、拍卖、转让的方式,用于抵债;对仍在经营的企业,结合企业改制,经债权人同意,可变债权为股权。在出租、拍卖、转让关停企业资产前,应当做好企业资产的评估和权属界定工作。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应当按照权属关系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调息、降息。对过去村民间高息借款,在协商的基础上,从借款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由乡镇经管站确认,统一换据清算,已经付息的高出部分,用于冲抵本金。

建立村级债务化解基金。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级债务化解基金,用于村级债务的化解。基金来源可从以下渠道筹集:村集体收入提取,违纪、违规资金,各种扶持资金等。基金由乡镇农经站管理,分村建立专户,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专项用于村级债务化解。

五、部门协作,整体推进,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是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入关键阶段,在当前农业效益不高、农民增收困难的形势下进行的。因此,这项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部门的配合、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像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样,支持、协助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从大局和全局利益出发,积极参与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为化债工作在政策、资金、措施等方面提供支持。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拿出资金支持村级债务化解。

六、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1、切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为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都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化债工作的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积极总结宣传正面典型,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化解村级债务阶段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都要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掌握、解决村级债务工作进度,督促各地阶段性化债目标的实现。每季度,各市化债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省农委、省财政厅报告。

3、及时总结验收。每年年底前后,各市、县都要部署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进行通报,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动作迟缓、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

县控制和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x政发„20**‟5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2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办法,坚决制止新债发生,努力化解旧的乡镇债务,切实提高乡镇财政的保障能力,确保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乡镇债务的控制和化解工作,主要通过乡镇政府的增收节支和县财政的补助奖励等措施,彻底化解20**年底前的政府运转赤字,严格控制其他政府性债务发生。

二、彻底化解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实现年内乡镇政府运转 “零赤字”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制订债务化解计划,集中时间,积极稳妥地化解现有政府运转债务,实现全县乡镇政府运转“零赤字”。县政府将根据各乡镇政府的债务化解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扶持。具体措施:一是各乡镇政府对“暂存款”挂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统筹可用资金,冲减政府运转“赤字”;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运转性债务;三是对化解有困难的乡镇政府,县财政先予以暂借资金,用于偿还政府运转性债务,然后从乡镇财政超收分成奖励、土地整理等有关资金中分批扣回。 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债务化解采取“以奖代补”政策。以20**年12月底县财政局调查情况为依据,对于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化解政府运转性债务实现“零赤字”的乡镇政府,县财政按化解数(剔除冲转部分)给予50%的奖励,今年年内全面化解的给予40%的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及其他债务化解;对已无政府运转赤字的乡镇政府,县政府给予5万元的奖励,此奖励资金可用于发放干部年终结余奖和弥补公用经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政府运转性债务化解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消除政府运转赤字。县财政借给的化债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化解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和其他政府性债务。县政府将组织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除追回财政资金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从20**年开始,各乡镇政府不得新增政府运转性债务,全面实现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零赤字”。对控制不力,当年有新增债务的乡镇政府,一律不得发放年终节余奖,各片区财务管理中心要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对当年新增债务较大的乡镇要追究工作责任。

三、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乡镇债务发生

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将乡镇政府性债务纳入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努力防范和控制新的不良债务。

(一)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举债行为

1、严格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39号)规定,坚决纠正经济活动中各种不规范行为,从源头上制止新的乡镇债务发生。一是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二是不得为企业贷款活动提供担保或抵押;三是不得大规模举债兴建工程;四是不得滞留、挪用支农、扶贫以及对村级组织的补助等资金;五是不得举债发放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六是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

2、严格执行乡镇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各乡镇要认真按照量力而行、勤俭办事业的要求,适度控制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节约支出,防止发生过度的建设性债务。县政府设立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全县乡镇建设项目的管理。乡镇建设项目(包括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楼修缮、大宗设备购臵)立项、变更、调整,需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报县政府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政府性建设投资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把关,凡未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明确意见的,县发改部门不得列入项目建设计划,从而在源头上控制乡镇债务规模。各乡镇政府要在每月10日前向县政府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项目建设审批情况表,无新增项目的亦要“零报送”。 www.daodoc.com 凡违反上述规定发生新债的,一经查实,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清理各类创建达标项目

今后县有关部门制订的各类创建达标工程项目必须报经县政府统一平衡、批准同意后方可下达,县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整合对乡镇的各类创建达标项目,要根据乡镇政府的实际财力量力而行,严格控制乡镇项目配套资金,切实减轻乡镇财政的资金压力。

四、健全制度,落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制度。对乡镇政府债务,在县政府统筹安排下,由县财政部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努力扭转多头举债、权债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县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承担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未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

(二)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格确定偿债责任单位,确保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并按合同规定按期还本付息。没有稳定、可靠资金作还债保障的项目,不得负债建设。

(三)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政府性债务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对本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分类统计,定期编制报告,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财政部门备案。建立债务风险监测制度,以负债率(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债务率(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偿债率(当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等为重点,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其中,负债率不得超过10%,债务率不得超过100%,偿债率不得超过15%。可支配财力是指本级政府剔除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外的预算内外资金。已突破上述比例的乡镇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各项指标降到限制水平以下。

(四)推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把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严格管理。要将政府性债务情况纳入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未按规定举借债务、违规对外担保、截留挪用债务资金、未按计划偿还债务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吴忠市区化解乡镇债务实施方案

近年来,市区乡镇、街道债务负担沉重,至2005年7月乡均负债达1400万元。这些负债长期不能化解,已成为困扰市区农村基层干部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但由于乡镇债务涉及面广,形成原因复杂,解决的难度很大。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化解乡镇债务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6‟74号)政策精神,现就市区切实化解乡镇债务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化解乡镇债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党发„2006‟8号),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强化农村基层政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宗旨,以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强化监管为途径,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积极化解,稳步推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06年开始,力争用3-5年的时间将市区乡镇债务予以化解,每年化解乡镇债务25%-30%,争取2010年前实现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市区为主、市乡联动的原则。市区和乡镇都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债务化解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市区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坚持依据账龄先群众后干部,先个人后单位,先还本后付息,严禁借新债还旧债。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债务的清查、化解债务方案的制定、审核结果的确认,都要经相关各方认可,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杜绝强行逼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落实债务主体,严禁把债务平摊到农户,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

二、化解乡镇债务的步骤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乡分别成立化解债务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政策、组织协调、日常化解及争取资金等工作;化解乡镇债务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的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化解乡镇债务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步骤、措施、方法、组织、宣传等。方案要一管5年,直至彻底化解乡镇债务。

(三)清理核实,锁定债务。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检查审计,摸清底数、事项、账龄、性质,对债务进行认真界定,以审计后的结论对债务进行认定,建立分乡镇、分债权人的债务数据库。在清理界定的基础上,做好锁定债务工作。以乡为单位张榜公示,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对公示后确认无误的实有债务逐项分类进行 ......

四川省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保稳定、重民生的要求,保证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连续性,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历史性)债务的省份,要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积极稳妥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作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0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1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指示精神,进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认定是偿还债务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完成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认定程序后,才能进入债务偿还程序。因此,化解乡村债务必须坚持先清理后化解的基本原则,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真实、准确、完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范围

这次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范围包括:2005年12月31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等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除已化解的“普九”债务外,地处市政府所在市辖区的街道以外的小学和初中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而发生的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臵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是为保障乡村正常运转办公场所建设形成的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是乡村为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等形成的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是农业税未取消前,乡村干部为完成上级下达税费收缴任务,应对年度干部考核,替村民垫交农业税费形成的“上清下不清”债务。

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基本要求

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是做好债务偿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挤掉债务“水分”,才能确保偿债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07]70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3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摸清债务底数。对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要区分性质,分类处理。属于乡镇政府性债务的,要在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核实底数,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框架统一管理;属于村级集体组织债务的,应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民认可,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乡镇财政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相关部门,逐笔清理核实,严格审计,剔除虚假、无效、违规债务,锁定债务数额。要加强监督,切实做到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确保债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分类管理。省级有关部门主要做好对各县(市、区)债务数据的审核,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复核、汇总,报省人民政府对县级上报的乡村债务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

三、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为切实完成好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提出的有关化债工作任务,我省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由省综改办牵头,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对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县级政府要组织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等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进行逐项、逐笔清理核实,切实把债务落实到债权人,不得遗漏。各项债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剔除不实债务。在此基础上,建立债务台账和数据库,并及时分别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分乡村两级按债务单位汇总上报(见附表)。其中扩权试点县(市)直接上报省审计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其他县(市)通过市(州)汇总并附分县情况上报省审计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全省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在县级政府组织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基础上,由省审计厅牵头组织重点抽查复核汇总,结果报省政府确认。 各县(市)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债务情况,经省级重点抽查复核汇总并报省政府确认后,逐笔、逐项录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臵的乡村债务监管系统。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外的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录入“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监管系统”。

全省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应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其中市、县级政府组织清理核实、审计锁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级重点抽查、复核、汇总工作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保障措施

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是逐步化解乡村债务的重要环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立足社会稳定和农村发展大局,充分认识全面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看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将工作摆上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理核实、审计锁定、检查督促工作。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协调,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及时解决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由于我省乡村债务总额大,涉及债权人多,地域分布面广,清理核实和审计工作量大,需要组织动员大量专业人员参加,各级财政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落实工作经费,专门用于开展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以促进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为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的真实、准确、无遗漏、不重复,杜绝虚假债务,省、市(州)、县(区)应建立全程跟踪督导、督察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制止新债、化解老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化解措施。各地要建立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办事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从开展债权债务清理之日起,暂停支付借款及利息、转换借据凭证,待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完毕,经研究确认后,按有关程序和原则清收或清偿。对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提前支付借款及利息、转换借据凭证的要严肃处理,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严禁借新债还旧债。化解村级债务要从涉农债务着手,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属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臵。要落实债务主体,严禁把债务平摊到农户,加重农民负担。要加强新闻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对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破坏社会信用环境、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和人员进行曝光。各区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债务化解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并将其纳入乡村干部年终的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保证消债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每年将对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成效明显的乡村给予表彰奖励。

㈡原则:化解乡镇债务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以乡镇为主的原则。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要求,各乡镇是债务人,也是化解债务的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起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债务化解工作;

2、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

3、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锁定的乡镇政府债务,要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等突出矛盾和重点债务;

4、公开公正的原则。要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监督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债务的清查、化解债务方案的制定、审核结果的确认,都要经过会议认真研究,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提高透明度,接受各界监督,积极稳妥地化解乡镇政府债务。

推荐第4篇:机构改革总结

炎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总结

炎陵县编办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编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县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认真落实《炎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现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改革后部门总体设置情况

改革后,炎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1个(县监察局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炎陵县政府独立的行政执法机构1个(不计入政府工作部门个数),未突破规定的工作部门限额。根据工作部门设置情况和县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工作需要,进一步调整理顺了县政府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首先,深入开展调研,因地制宜制定方案。2010年3月份,市委、市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下来后,编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抓好落实。为摸清现状,花费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到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以及政府直属事业40多个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就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领导职数等内容,充分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为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获取了第

1一手的资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炎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复,于9月份下发。

其次,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制定“三定”规定。根据省市关于制定“三定”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政府工作部门的实际情况,在“三定”制定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部门工作职责法定原则。我们按照责任明确、上下衔接、有利工作的要求,确定部门职责。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真正做到权责一致。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内设机构精简统一的原则。严格控制部门内设机构个数,要求各工作部门内设科室与省、市级的内设机构要上下衔接,但不搞一一对应,重点把握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科学设置内设机构,职能增加的部门内设科室可考虑适当增加1-2个科室来承担。对于职能减少的、职能分工过细、业务单一的通过减少科室或合并加挂牌子的方式解决,切实达到精简效能的目的。三是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核定编制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的要求,科学确定部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对于职能调整和撤并的部门,原则上实行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市编办《关于炎陵县政府工作机构领导职数的批复》(株编办

[2010]243号)规定确定。

第三,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改革。一是加强领导。为保

证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改革中,县里的主要领导经常过问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具体问题,为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广泛宣传。工作中我们注意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干部都能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从而统一思想,自觉参与到此次改革中来。三是加强协调配合。为确保工作有序进行,首先,我们各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及时与单位的“一把手”进行全面沟通,收集了各部门的“三定”草案。接着,编办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对各单位的草案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三定”更加科学规范。然后,以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三定”为大框架,按照“上下一致,职责相匹”的原则进行再次修改后提交给分管副县长征求意见。最后,把部门领导、编办、分管副县长通过后的“三定”提交编委会审定。“三定”规定下发后,及时要求各单位按照三定规定做好职能调整,更换牌子等工作。

三、攻克难点,改革工作稳妥推进

我县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意图,坚持编制精简、领导职数不超任务不动摇。各个工作部门按照“三定”规定,严格执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落实,不存在随意增设内设机构,加挂牌子,提高机构规

格,超编进人和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严格按照湘发

[2009]18号文件精神,规范领导干部“实改非”、部门领导党政分设的做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到了耐心细致稳妥、有序推进。例如组织部门在干部调整时,配合机构改革实施,积极探索与推行党政“一肩挑”政策,目前我县的民政局、县发展与改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已落实了局长、书记一肩挑。并按照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整体合并或并入另一单位的,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然后按有增有减的办法重新核定编制的原则,使改革工作顺利、稳妥、有序推进。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特点体现在突出探索大部门体制、突出转化职能这个核心,突出强化部门职任。通过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关系;通过推进大部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机构本身的能力和效率;通过强化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不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明确和强化责任的途径及方法;通过严格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加深了对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和备案制度的认识,从面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炎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1-7-4

推荐第5篇:机构改革文件

毕市党发〔2011〕5号

中共毕节市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0‟19号)和•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地党发„2010‟41号)要求,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就深化全市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化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臵,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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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种资金,为农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形成立体、多方位的服务“三农”体系。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要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政务公开,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促进入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增加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增强乡镇办事处履行职责的能力。按照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要求和权责一致的原则,理顺市、乡权责关系。对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依法赋予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严格控制对乡镇办事处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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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加挂党的建设办公室牌子。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臵。

(二)乡镇办事处领导职数

严格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0‟19号),乡镇办事处领导职数平均按9名核定,选设如下: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乡镇长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武装部长1名(同时担任副乡镇长主任),副乡镇长主任2名。

(三)法律法规明确市政府部门设在乡镇办事处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工商行政管理所、地方税务所、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为市直以上政府部门设在乡镇办事处的机构。

(四)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行政)管理的事业机构

根据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地党发„2010‟41号),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行政)管理的事业单位设臵分别为:

1、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含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等服务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含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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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乡镇办事处行政、事业编制,单位领导职数,经市委研究由编委行文。

(六)创新乡镇办事处机构管理体制

上级政府部门设在乡镇办事处的机构,以上级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行政)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行政)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行政)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上级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上级政府部门和乡镇办事处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各级各类组织机构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协调合作能力,努力构建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统筹安排的运行机制。

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臵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黔委厅字„2007‟3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妥善安臵超编人员,尚未安臵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地区编委的部署,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各乡镇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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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瞭望: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和思路确定 将全面开闸

2011年04月10日 02:11 来源:新华网

据本刊了解,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改革的主要思路,将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改革任务复杂艰巨

有统计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来自高层的判断认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有的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此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改革加以解决。

1 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说,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即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织支撑,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力军,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职能。 ‚甩掉两头、留下中坚‛

从中央的新部署看,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尤为突出的主导理念。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未来的事业单位就是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不再包括行政类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可以说,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导向已经非常明晰了。‛汪玉凯说。

在宋世明看来,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可谓‚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宋世明说,留下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甩出两头,不是甩财政包袱、甩人事包袱,而是要进行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组织的优化‛。

‚解决这些问题和阻力,需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体推进改革。‛宋世明分析,尤其是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能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而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受访专家解读道,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此类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应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2 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则可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对于已认定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过渡期内使用的事业编制须‚只减不增‛。 ‚市场的归市场‛

被‚剥离‛的,还有原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近年来,一些科研院所、出版社等事业单位转企改革持续推进,其间也不乏问题、波折。按照中央的明确要求,在转企改制过程中,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定资产,由统计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等,这些程序不可缺少。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任的机构负责。

‚推进转企改制,是最具有标志性的改革动作。但此项改革特别要注意一定不能‘演双簧’,市场化要彻底‛,宋世明说,‚一定要做到清清爽爽、利利索索、明明白白‛。 公益之‚分‛

被留下的‚中坚‛,也进行了细分。据了解,除了以往对行政类、经营类、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划分,此次改革部署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公益性事业单位有不同程度的财政支持,并不意味着排斥民间资本进入公益性服务领域‛,宋世明说,未来的公益性服务事业单位 3 不是由政府大包大揽,而是多元并存、竞争发展的,因此管办分开、网络化、社会化发展是必由之路。 优化、提升、改造

‚‘留下中坚’也并不是‘原封不动’地留下,而是要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行整体的优化、提升、改造‛,宋世明分析,这其中包括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监督等若干‚重塑‛项目,‚这一系列改革,无不是为了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关于管理体制改革,‚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关系‛是当之无愧的主题词。受访专家解读道,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加快职能转变,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长期困扰事业单位改革的种种难题,归结起来都与政府自身的改革有关‛,汪玉凯说,事业单位的改革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同步改革和真正的‚放权‛。

此外,此次改革还强调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等。 一切为了公益服务

根据中央的要求,大力发展公益服务,就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扩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通过改革,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

4 ‚可以看出,未来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将为公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汪玉凯说,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单纯地减少数量和人员,经过剥离、重塑后的事业单位,在未来发展中质量将提升,数量也会调整和增加,‚一切服从于人民群众对于公益服务的需要‛。 从强化政府责任的部署看,就是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加快发展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切实满足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务要求。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科学设置事业单位,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资源共享。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据悉,高层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十分具体。受访专家解读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按中央要求稳步实施,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注意把握节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能搞‚一刀切‛。

‚在过渡期内,尤其应严格禁止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汪玉凯说。□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杨琳

推荐第7篇:国务院机构改革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现将国务院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五、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

2013年3月19日

推荐第8篇:国务院机构改革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2013年2月28日,全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对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等作出重大部署。

改革后国务院机构设置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

(一)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国家继续支持铁路建设发展,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价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不再保留铁道部。

(二)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五)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

为加强海洋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海洋重大事项。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六)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推荐第9篇:机构改革工作汇报

***机构改革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位于县城西部11公里处,国土面积****平方公里。全乡共辖***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人,总耕地面积****亩。全乡共有干部职工**人,其中;男***人,女***人;公务员***人,事业人员***人,临时人员**8人。政府机关***人(含厨师、司机***人),财政所***人,农业中心*** 人,计生站***人,兽医站***人,文化广播中心***人,林业站**8人。大学生村官**人。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县上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人大主席****、乡长***、副书记**88副组长的***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兼任办公室主作,负责机构改革工作的日常事务。通过成立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合理制定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将本次机构改革工作搞好,通过机构改革优化干部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在正式开展此项工作之前,乡上利用召开座谈会、个人询问、问卷、设立意见建议箱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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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机构改革总结

xx镇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镇实际,自4月1日至4月10日,我镇机构改革工作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县编办的指导下,迅速启动,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扎实平稳推进,于4月11日圆满地完成了我镇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我镇为一类乡镇,核定行政编制42名,财政拨款事业编45名。核定领导职数9名。结合我镇实际,党政工作机构设臵5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设臵6个。目前,行政编制实有31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实有37人。

二、主要作法

(一)领导组织到位

为确保我镇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马新华任组长的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改革工作。按照县编委的部署要求,我们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机构改革工作。同时,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政策措施到位

前期筹备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改革信息,认真梳理分析乡镇政府及下属单位现行职能,了解乡镇机构设臵及人员队伍现状,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理清工作思路、加快改革进程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改革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宣传发动到位

4月1日,我镇召开了由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的机构改革动员会,传达了3月30日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和《关于xx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我镇机构改革工作,并对改革进行了宣传动员,使机关干部明确了机构改革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要求,正确地引导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机构改革工作。

(四)工作程序到位

我们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做到坚持标准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特别是在竞争上岗这一环节,坚持公开竞争,严格按照公布编制、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全程阳光操作,做到了政策、方案、过程和结果四公开,确保了改革顺利进行。

(五)自查总结到位

改革过程中,组织专门力量对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并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整改,保证了改革方案各项具体内容的贯彻落实。

三、取得成效

通过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我镇达到了“转变职能、优化机构设臵”的预期目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转变了乡镇政府职能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将政府职能明确进行了界定,着力履行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等四方面职能,整合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职能,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县委提出的“四集中”要求,做好了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完善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优化了乡镇机构设置

改革中,我镇按照精简、统下,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臵上报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并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机构设臵和人员编制数。党政工作机构设臵了党政办公室等5个综合性办公室,事业机构设臵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6大中心。通过机构改革,我镇行政和事业机构结构更趋优化。我镇为积极积极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点(社区服务中心),与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联网,建立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积极组织指导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以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载体打造服务和发展致富两大平台,健全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市场化服务和社区自愿服务三大服务体系,为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快捷方便实惠的服务。

(三)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

乡镇机关中层全面实行竞岗双选,我们按照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制定了科学的竞岗方案。通过竞争上岗,极大激发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活力,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明确改善。党政工作机构设臵5个综合性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2名,现有31名,已调整充实到各办公室。财政拨款事业机构设臵6大中心,核定编制45名,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2名;财政管理中心,核定编制7名;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0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核定编制4名;社区建设服务中心,核定编制6名;便民服务中心;核定编制6名。

(四)转变了乡镇机关作风

广大机关干部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拥护、支持和参与改革,干部思想由“管理农民”逐步转变为“服务农民”,为农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有效促进了机关效能提升。

(五)提升了乡镇机构绩效

通过对综合办公室和事业站所的撤并整合、职能的调整和各岗位职责的明确,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协调意识得到了强化。镇领导兼任综合办公室主任,减少了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层次,使工作的布臵、指导、实施、推进更加顺畅有力,较好地减少了机构、岗位间的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机构改革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新的运行机制的优势正在逐步显现。

(1)镇域经济蓬勃发展。2011年1季度,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9.2亿元,同比增长17.8 %;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4.6亿元,完成规模工业企业增加值2.7亿元,实现工业销售收入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16.7%、40.8%。全镇实现农业总产值1.4亿元,同比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482元,同比增长19.4 %。

(2)镇村面貌显著变化。蒙馆路标准示范段建设顺利实施, 堽城段“发展大道、惠民大道和景观大道”的建设目标逐步实现,300米示范段建设全面完成,并将景观建设向南全覆盖;亨达路拓宽、集中供水等八项惠民工程已经开工;新农村建设进展顺利,规划建设了17个中心社区,已有7个启动建设,10个完成规划。

(3)社会事业全面开花。一是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投资400多万元的中心校教学楼和北落小学教学楼已完成主体,另外,投资60多万元进行了教学用房维修;二是精神文明建设势头可喜,在2010年我镇顺利通过省级文明镇复验的基础上,全镇新增县级文明单位4个;三是就业难题得到突破,2011年全镇新增各类就业310多人,培训技能人才520人;四是社会稳定工作保持良好局面,着力化解了一批信访老案、积案,及时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平安堽城建设”取得实效。

虽然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镇将借这次机构改革的东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程,不断为建立和完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打下基础。

xx镇政府

2011年4月18日

第11篇:机构改革文件

村稳定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预警及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抓热点找源头,把群体性事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每月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提早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做好调解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避免采取极端或违法行为解决问题。另外健全和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充分发挥权益保障机制作用,进一步畅通、拓宽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引导他们合法、合理地表达他们的利益访求,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各乡镇普遍反应的问题主要有:

1、乡镇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顺,县直部门对基层的权力上收,站所承担的责任却没有完全取消,影响着乡镇党政职能的有效发挥。

2、机构设置的条块分割影响工作开展。县直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较多,乡镇党委、政府只具有协管职能,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

3、人员编制紧张、经费紧张。许多站所人员不足,有些站所只有一人县年龄偏大,规模小、服务意识、质量差,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竞争意识。出现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编制不足,无法保证工作所需的人员更新补充,经费紧张,不能有效地进行新技术的推广。另一方面地方协助部门主管的模式造成了乡镇与站所职责与权力划分不清,管理缺失。

四、对下一步分类推进乡镇事业单位站所改革和管理的构想及建议。

按照事企分开原则,合理设置事业单位站所,以营利性

质、有偿服务为目的的,按企业性质设置,实行企业化管理与服务。还应区别情况,先易后难,分类指导与改制,逐步理顺管理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根据站所性质、职能,合理划分、统分结合,突出转化职能这个核心,强化部门职任。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机构本身的能力和效率,通过强化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不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明确和强化责任的途径及方法;增加编制,配齐人员,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几点建议

(一)正确界定乡镇事业单位职能

对现有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全面清理,将原来由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文化管理、农村经济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划到乡镇政府。将事业单位现有的一些合理的经营性服务归纳分类,按照“稳定公益性,激活经营性”的原则,将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开,在突出公益性的前提下放活农资经营、技术咨询、种苗繁育等职能。

(二)综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

职能划分好后,乡镇事业单位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行综合设置。我们认为,每个乡镇最少需要设置以下四个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畜牧、水产等大农业范畴的各类服务工作;

2、文化产业服务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和地方文艺的开发和保护等工作。

3、农村建设开发服务中心:负责为农村建设开发提供各类服务。

4、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性服务工作。

原8个事业机构相应作如下调整:

一、安全生产监督与农机管理站撤销,其行政职能并入乡镇政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机服务职能并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农村合作经济与统计管理站(加挂劳务经济工作站牌子)撤销,其行政职能并入乡镇政府的经济发展办公室,其他职能划入“农村建设开发服务中心”;

三、文化体育服务站、广播电视服务站行政管理职能划入乡镇政府的社会事务办公室或县直主管部门,其公益性职能并入“文化产业服务中心”;

四、农业水利服务站、林业管理站、动物防疫站(加挂畜牧水产站牌子)的行政职能划入县直主管部门,其他职能划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五、计划生育服务所予以保留,更名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当然,以上只是调整的一些建议,但不论乡镇事业单位如何调整,最好一定五年不变,以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检验改革的效果。

(三)、合理确定人员编制

实践证明,在现阶段,实行编制总量控制是抑制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盲目增长的有效措施。州级机构编制部门可根据各县的实际情况,根据科学测算后,对乡镇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县编办在上级下达的编制总量范围内,可根据乡镇分类标准,结合乡镇的实际供养能力和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人员编制。参考意见为:二类乡镇40左右,三类乡镇30名左右,四类乡镇20左右。在定编定岗时,必须认真调查摸底,并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不同岗位需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推行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一人一岗一编”,真正做到定编到岗到人。

(四)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明确划分县直与乡镇的管理权限,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在确立乡镇事业单位的管理权限时,必须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行文,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使县直与乡镇在管理上有制可依。如果明确了事业单位以乡镇为主管理,其负责人任免权、人员调配权、业绩考核权应归还乡镇。甚至可以允许乡镇政府完全以自己的财政收入来确定自己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人员调配可由乡镇提出方案,在编制允许下,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后开出调动介绍信;业务主管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的必须征得乡镇同意后才能抽调。其他如职称评定、工资调级等业务工作需由县直部门负责的,在发生变动时,也必须先征求乡镇意见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办理。

二是改革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激发事业单位员工的内在潜能。首先要在实施改革中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上岗人员采用聘用制,实现用人方式由固定制向聘用制转变。其次是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质量和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同时,建立优胜劣汰、末位待岗淘汰制。最后是要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职工薪酬与服务绩效全面挂钩的绩效工资制,比如说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的活工资拿出,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分配。对经营性服务人员,则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领办和创办示范农场,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通过实际操作,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干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只要老百姓尝到了甜头,老百姓真正富裕了,事业单位人员自然也就能增收。这样一来才能真正实现既管理有序,又搞活了经营。

三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联合督促检查制度,保证机构编制事项的全面落实。2007年2月13日,中央编办与监察部联合制定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为此,我们要以贯彻执行《暂行规定》为契机,积极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只要违反了机构编制纪律,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努力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 8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三定”工作是此次改革的核心环节,也是落实改革任务的重要措施。在审核批复“三定”过程中,各部门依据《通化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通化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提出职能转变、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初步意见,在与县编办沟通协商达成基本一致意见的前提下,拟定本部门的“三定”规定(送审稿)报县编办,县编办对各部门提出的“三定”规定,按程序提出审核意见,提请县编委会审议后,由县政府审批印发。

理顺部门职责交叉和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责是拟订“三定”规定的重点之一。对改革重点部门和存在职能交叉、关系不顺的工作部门,我们还特别抽调专人深入到部门主要业务科室进行调查,将内设机构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责全部剥离,划归行政审批办承担,将业务科室的主要职责从重审批转变为加强调研、制定政策和搞好监督检查上来,规范了内设机构设置。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及下一步改革安排

(一)存在问题

1、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未召开。客观上,下半年我县负责的省市一级现场工作会议较多,全市新农村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全省百镇建设工程现场会我县也是观摩点之一,这些大型会议之后,有近三十几个县区政府来我县参观,县主要领导应接不暇。另外,我县今年招商引资大项目多、专题招商多,县主要领导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外地,由于涉及改革的很多问题需要召开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县主要领导很难聚齐召开这类

-10 时我县受人口和经济指标限制核定行政编制较少,后又经过2001年和2005年两轮政府机构改革,目前我县县直机关行政编制只有499名(不含12个物价专项编制和27个林业公安专项编制),县政府工作部门配备行政编制320名,扣除县政府领导所占编制6名,平均每个部门分配行政编制10名左右。从目前实际看,现有编制不能满足政府部门正常运转的需要,一些部门不得不从所属事业单位中借调人员,造成混编混岗。

(二)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措施及意见

目前,县政府机构改革还面临着召开改革动员大会和全面实施定岗定员方案两个阶段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将制定具体的改革时间推进表,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在11月末全面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

1、尽快召开全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的所有材料现在我们已经准备就绪,我们将在县主要领导聚齐后的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将改革的配套政策确定下来,将要调整的部门副职领导干部确定下来,于11月12号前召开全县改革动员大会。

2、组织实施定岗定员。预计11月中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接的办公楼即可峻工,届时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对政府工作部门的办公场所进行调整,争取整合部门的人员能到同一地点办公,新组建和更名的机构一律在11月15日前挂牌。同时县里

- - 11 的改革政策也将出台,各部门将根据县政府批准的“三定”规定,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科学调整和设置职位,制定本部门定岗定员实施方案,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全面推进“三定”规定的落实,到11月30日,全面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县政府机构职能的有效落实和机制的良性运作,不断探索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巩固县政府机构改革成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12篇:机构改革讲话

认真实施政府机构改革 扎实推进科学发展

——在全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政府机构改革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全区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决有力、稳妥有序地推进我区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方才,雪峰部长宣读了我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金凤同志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对我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精神和总体要求,希望各部门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这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提升政府施政能力,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当前,以大部制为核心内容的机构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方面都进行了有益探

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按照市里有关要求,我区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也将全面铺开。这次机构改革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行政效率方面都将迈出重要一步。通过改革,我区各部门的职责将更加明确,机构设置将更加规范,工作效能将更加提升,对于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全面实施“北跃”战略,推动松北科学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区上下非常关注,社会各方寄予厚望。各部门务必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各项部署上来,全面领会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这次我区政府机构改革坚持的原则是:上下衔接、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突出的重点是:完善综合经济部门职能,促进科学发展;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部门;按照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要求,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这次机构改革的目标,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

能,增强执行和执法监管力度。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理顺职责关系。通过部门“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相应承担的责任,体现责权一致的原则,有效促进政府各项工作运转协调。

根据市里的安排和部署,区编办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从我区实际出发,立足松北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体现大部制精神和松北特色的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细化了部门职责、确定了部门编制,这些工作都为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今天起,我区进入机构改革的具体操作阶段,计划到4月底完成改革任务。

会后,各部门要认真开好改革动员会议,传达政策精神,按照方案要求,集中精力、明确任务、把握重点、统筹协调、有机衔接,认真做好本部门的“三定”工作,确保机构改革目标的实现。区编办要在机构改革任务完成后,对各部门的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

这次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部门较多,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希望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机构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好方案相关要求,确保这次改革能够高质

量、按要求圆满完成。二是要正确处理机构改革与保发展、保稳定的关系。一手抓机构改革,做好涉改部门的调整工作,妥善安排好人员。一手抓正常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其他各项工作,做到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保证机构改革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保证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部门要切实搞好工作衔接,做到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要严肃改革纪律。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性和原则性很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政策、制度办事。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决不允许借机构调整之机突击花钱。

同志们,政府机构改革事关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圆满地完成改革任务,为我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开创我区各项事业的新局面!

第13篇:机构改革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中纪办发〔201*〕5号)的要求,我局对自身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文件的理解和认识。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3)加强自查,不走形式。紧紧围绕自查目标和内容,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要求,求真务实,组织相关人员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4)加强自纠,务求实效。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现一起文件规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但仍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文件规定,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力求长效。

二、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根据我局职能,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三、职能调整

坚持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加强政府机关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转换机制,推动后勤服务化、市场化,促进联合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成机构组建、职能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按照“三定”规定及区编办批复行使职责、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局机关目前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擅自增设内设机构、加挂牌子、提高机构规格、人员超编、超配领导职数和人员混编混岗等现象发生。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

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等行为;不存在违规增加编制或突击进人、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置经费资产,不存在借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之机隐瞒、挪用资金或虚报、冒领资金等行为;不存在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等行为;不存在挥霍公款相互宴请、收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行为;不存在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理国有资产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敦促整改,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以优良的作风和清正的环境切实保障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实施。

第14篇:机构改革总结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我局的机构改革工作本着精简队伍、优化结构、注重实效的原则,在保证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误的前提下,经过思想发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等几个步骤,已圆满完成了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局机构改革工作情况做一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局的机构改革工作从去年11月初开始,至今年2月底全面结束,历时四个月,顺利完成了三定方案、人员分流、定职定岗等各项改革任务,实现了公务员队伍的平稳过渡与调整。目前,在职人员已定岗就绪,正认真地开始各项工作。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按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原编制的30%进行精简,精简后的编制数为16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职数为3人,科级领导干部职数为6人,分流人员7人。改革后,我局内设机构由原来的5个科室精简为3个,将其中2个科室按职能相近进行合并原则进行了调整。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发动,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区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伊始,我局就已充分认识到了这次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此,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及时地学习和领会区有关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首先在领导班子成员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水平。为了顺利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期间职工队伍的稳定,我局及时召开了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职工传达

和解释有关文件精神,阐明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在全体职工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在我局顺利推进这次机构改革提供了思想保证。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改革落到实处

机构改革工作开始之时,恰逢我市今年的重点BB工 程——CC河整治工程启动,我局作为该项工程的业主单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我局仍将机构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将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挂帅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责成一名主管行政的副局长主抓此项工作。同时,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以保证机构改革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目标,制定了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实施,从而为我局的机构改革工作提供了组织上和人员上的保证。

(三)认真做好“三定方案”工作,稳步推进机构改革

在这次机构改革工作中,我局积极贯彻江泽民总书记“行政管理体制要创新”的指示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在转变职能、创新体制上下功夫,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扎实工作,而不是将机构改革仅仅停留在撤并机构、增减编制、调整人员上。在制定我局“三定方案”工作中,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局党组深刻认识到:职能是一个部门存在的依据,也是一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加强部门的职能作用十分必要。BB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重要地位已得到全社会的普遍承认。但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BB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在水资源短缺、水环境亟需治理等方面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这与北京实现现代

化和“办奥”的要求相比,还有大量更艰巨的工作要做。在这种形势下,对于BB工作来说,关键是要转变传统的BB观念,实现农村BB向城市BB、工程BB向资源BB、传统BB向现代BB的转变,建立起符合首都发展要求的新型BB体系。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我局立足我区实际,依据我区《21世纪初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我局的职能和职责进行重新确定和调整,并根据职能和职责配置内设机构,确定人员编制。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我局的“三定”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在职能的确定和调整上,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并将这一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能加以突出和强化,将涉及水资源管理的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规划以及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地下水取水的核取、本区的地下水水质和水量的监测、再生水的利用以及全区的节约用水、水土保持等工作全部纳入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中,力求实现我区的水务一体化和水资源管理的统一化;

2、内设机构最优化。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我局将部分科室进行了合并,充实了部分科室的人员力量,使部分科室配置最优化,以求做到减员不减效;

3、人员更精简。机构改革后,由于人员编制减少了,每个人的工作量增加了,杜绝了过去部分科室人浮于事、各科室忙闲不均的现象。但机构改革后,仍存在一些问题不尽如人意,如:我区城市节水及城市防汛的职能仍未能划归我局行使,未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我区长期以来BB部门同城市节水部门和城市防汛部门的职能交叉问题,从而不能在全区全面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我局的人员状况本已远远满足不了实际工作的需要,在这

次机构改革中,按改革有关规定,我局只能保留16名工作人员,在1名纪检监察干部内部调配的情况下,除4位局领导,也只能有11名工作人员,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结构优化要求方面都远达不到要求,我局只能从现有人员中进行调整,没有空编再引进更加优秀的人才,对实现我局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目标有一定影响。但是,虽然存在这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我局一定能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精神,充分理解和配合这次机构改革,顾全大局、克服困难、立足实际,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认真地履行好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精简分流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精简编制、分流人员是这次机构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做好这一工作十分重要。为此,我局早动员、早安排,在机构改革开始之初,即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动员大会,动员全体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讲党性、顾大局,在机构改革中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在做好重点分流人员的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力求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教育大家正确处理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服从组织决定。同时,我们坚持把解决分流人员的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分流人员一定的优惠待遇,妥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个别思想上一时想不通的同志,我们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从消除他们思想中的顾虑和后顾之忧入手,个别谈心、及时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我局的分流人员都

能从思想上、行动上理解和支持改革,愉快地接受组织的安排,没有一人因精简分流而闹情绪、给组织出难题。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我局共有7名同志(含2名工勤人员)从现职位上光荣离岗和退休。为了体现局党组对他们的关怀和全局干部职工对他们多年来辛勤工作的诚挚谢意,元旦前夕,我局为他们举行了隆重的欢送会。同时,我们注意认真做好分流人员和在职人员的工作交接工作,确保人员离开而工作不断,使在职人员干得安心、分流人员走得舒心。由于政策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我局的精简编制、分流人员工作实现了顺利过渡,不仅稳定了职工队伍,也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定岗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定岗定员,优化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精简人员,优化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机构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此,我局决心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建设一支精干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把机构改革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全局公务员进行全面调整,确保编制精简、保留骨干,把我局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逐步调整到合理状态。为此,对科级领导干部,我们全部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通过公开报名、现场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我局有4名年富力强、政绩突出的同志被选拔到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其中2名为新任科级干部,进一步优化了我局中层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同时,对科级以下干部,我们通过合理轮岗方式进行全面调整,根据每个干部的特点,将他们充实调整到相应的岗位,以发挥他们的专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领导重视是我局顺利实现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改革需要上下联动、同步进行,任务繁重。同时,又必须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改革又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这都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因为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我局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并要求领导小组成员首先认真学习和领会全区的机构改革方案,吃透精神,透彻掌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及各项相关政策的要求,把思想统一到全区的机构改革方案上来。同时,根据区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和我局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大力推进,稳步实施,确保了我局这次机构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干部队伍结构有了很大改善,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我局在“三定”工作的基础上,运用竞争机制,将优秀的人才选拔到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上来,着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同时,针对我局人员编制较少的特点,注重内部挖潜,因事设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力求实现减员增效。我局通过竞争上岗形式充实到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上来的4名同志,平均年龄34.5岁,其中3名为党员干部,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过去也都是我局各项工作中的骨干力量。机构改革后,我局的干部队伍更趋向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三)、机构改革初见成效

机构改革搅活了我局的这潭水,事实证明,通过这次机构改革,我局获得了自身的健康发展,取得了实效,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改革措施的实施,新的用人机制和用人观念已在我

局形成;二是通过竞争上岗,使得我局一些年轻的优秀干部能够脱颖而出,充实到领导干部岗位,不仅大大改善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人员素质,也大大激发了年轻干部的工作热情,调动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在他们的带动下,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新气象正在我局蔚然成风;三是通过竞争上岗,我局的公务员普遍感到了紧迫感和危机感,增强了责任感,也增强了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自觉性,开创性地开展工作。改革后,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新情况,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信心十足、干劲倍增,正在加紧筹划新一年的工作。

AA区BB局

2002年3月

第15篇:机构改革自查报告

机构改革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中纪办发〔2013〕5号)的要求,我局对自身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文件的理解和认识。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3)加强自查,不走形式。紧紧围绕自查目标和内容,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要求,求真务实,组织相关人员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4)加强自纠,务求实效。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现一起文件规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但仍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文件规定,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力求长效。

二、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根据我局职能,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三、职能调整

坚持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加强政府机关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转换机制,推动后勤服务化、市场化,促进联合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成机构组建、职能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按照“三定”规定及区编办批复行使职责、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局机关目前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擅自增设内设机构、加挂牌子、提高机构规格、人员超编、超配领导职数和人员混编混岗等现象发生。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 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等行为;不存在违规增加编制或突击进人、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置经费资产,不存在借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之机隐瞒、挪用资金或虚报、冒领资金等行为;不存在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等行为;不存在挥霍公款相互宴请、收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行为;不存在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理国有资产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敦促整改,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以优良的作风和清正的环境切实保障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实施。

第16篇:市政府机构改革总结

扬州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及省编办的领导下,我办经过认真调研、反复论证,研究制定了《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并于1月22日被省委、省政府批复。目前,我市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总体情况

去年10月2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印发了《江苏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编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起草方案,并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经过深入调研,反复与省编办沟通,制订了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今年1月19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随后将这一方案上报省委、省政府审批。由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调查研究充分、工作细致扎实,方案上报后,得到省编办的充分肯定。1月22日,省委、省政府以苏委„2010‟17号文件正式批复了《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 1门主动沟通,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同时,将部门意见、建议及时报告市领导,保持上下信息顺畅,从而有效减少了工作阻力,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人事、劳动、经贸(外经贸与其合署)、发改、药监、卫生、林业、园林、无管等部门和单位从担心到理解再到配合、支持,使我市各部门从机构改革中取得了共识、取得了理解,也取得了相互间的信任,必然会形成工作的合力,从而为我市的跨越发展提供助力。

(四)及时请示,积极争取省编办支持

由于扬州的特殊市情,我市的政府机构改革相对于其他省辖市有其特殊性,在制订改革方案过程中,我办与省编办保持及时沟通,随时向省编办请示、汇报,积极争取省编办的业务指导、政策支持,使我市的改革方案既符合中央及省的要求,又充分体现扬州的实际情况。在机构限额、机构整合方面做出极大的努力,我市政府机构精干且高效、规模小而履行职责全面。

(五)从严从细,精心拟定改革方案

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办及时召开全办人员会议,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办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请示,并召开全市编办主任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 3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完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由于我市一直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体制,同时因建市之初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偏低,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一直偏少,且名称、职责表述不尽科学、全面,借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全面理顺职责关系,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将相近的内设机构加大整合力度,将职责较多的内设机构按从严从紧原则适当分设,而对于省厅的部门管理局,基本增设一专门处室对应。这样,将使我市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有序,与省厅的业务指导基本一致,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从严控制领导职数。随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也越来越规范、越来越科学,但不容否认的是,由于历史原因,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三定”中,我们坚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照部门编制数核定领导职数。在编委会上,缪市长明确提出,不能因已经超配而增核领导职数使之合法化,对于超配的,一要逐步消化,二要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今后,不得超配,编办要加强监督。因此,我市除经信、发改、财政等较大部门外,大部分部门领导职数均为一正两副。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机构限额严,改革难度大

- 5

第17篇:**市机构改革总结

**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省委、省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去年启动,到今年6月基本结束。这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原则和要求,坚持立足市情、把握关键、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着力构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对政府机构改革高度重视,切实把机构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在涉及机构设置、编制调整等重大问题上,坚持一种声音、一个说法,保持高度一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市委编办关于全省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研究确定了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分两次审议了市政府和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机构改革工作汇报,做出批示和指示;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参与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构编制部门具体负责、各级各部门齐抓共促的工作

1 格局。市、县(区)编办把政府机构改革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工作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和纪律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了改革顺利推进。

(二)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拟订方案。一是围绕部门履职和市、县(区)政府事权划分两大主题,对*个县(区)和*个市级部门进行了一次集中调查研究,清理出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项,查找出部门履职中存在的*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梳理出市、县(区)政府需要进一步科学设置的管理权限*项,研究并初步形成了处理意见。通过调查研究,较好地掌握了政府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情况和运行现状,初步摸清了体制机制方面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政府机构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精心做好方案拟订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前期调研成果,于2010年初起草完成了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初稿。初稿经编办内部反复研究、讨论、修改、论证后,按程序提交市委编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并于5月12日上报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于7月29日批准实施。在此期间,方案先后进行了14次修改。方案拟订过程中,密切保持与省委编办的联系,及时汇报沟通,了解有关情况,掌握政策口径,力求方案既符合上级要求,又切合***实际,体现***特色。

(三)把握中心环节,做好“三定”工作。一是坚持靠2 前指导,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三定规定工作的通知》,举办了人事科长培训班,明确拟订“三定”方案的具体问题和时间要求。二是坚持打牢基础,市委编办在对各部门 “三定”方案拉通初审的基础上,经过集中研究,分11个方面梳理出了存在的共性问题,分别提出了处理建议,报编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三是集中力量“打攻坚战”,编办内部集中力量,抽调*名同志组成*个小组,集中时间精力,全力以赴开展“三定”审核工作;建立了专人初审、小组合议、分管领导复查的层层审核把关的工作机制,通过审核后再提交办公会和编委会审议。四是加强沟通协调,由编办分管领导带队,同市政府各部门一对一交换意见,对一些矛盾较大的部门,由编办主要领导“登门服务”,取得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市委书记***在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强调,要正确处理机构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机构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各级政府机构改革的关系,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改革进程中,市委编办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主动宣传,注意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处理改革中的有关问题,特别注重妥善处理现有机构和人员的问题,有效维护了

3 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特别是撤并及新组建部门注意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及时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情况,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了秩序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做到了改革、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特点和成效

(一)主要成效

—转变政府职能有了新进展。坚持科学发展,加强统筹协调职能。如:强化发改委等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健全规划、产业、投资和价格等方面的调控机制;强化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和调节,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实行内外贸统筹、国内国外招商引资统筹,等等。围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强化要素保障和可持续发展职能。如:新增或加强了相关部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服务业、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等职责,明确发改委承担能源前瞻性研究、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等职责,加强了经信委促进新型工业化、煤电油运要素保障、发展新能源的职责,等等。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职能。如:新增或加强了人社局统筹城乡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发展等职责,教育局学校安全监管等职责,发改委、卫生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职责,住建局城乡住房保障等职责,调整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等等。进一步简政放权。如:明确取消了历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已4 经取消、下放的职责,进一步取消或弱化了发改委等部门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责,将一些可以由下级政府承担的管理权限交给下级政府负责,等等。

—理顺职责取得了新成效。这次改革,按照着眼于促进事业发展、提高政府整体效能的要求和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的原则,对各部门反映的职责交叉问题逐条作了认真研究和处理。市政府部门共调整职责155项,包括新增职责30项(承接省下放职责3项),部门间划入划出职责41项,取消职责7项,加强职责71项,调整完善职责6项。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16项职责,在15个部门“三定”规定的其他事项中专门作了明确。进一步理顺了职责关系,有效防止了职责交叉、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等问题。

—优化组织结构迈出了新步伐。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如:整合工业与信息化、人事与劳动社会保障、商务与粮食、扶贫与移民等职能,组建了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和粮食局、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将招商引资和口岸管理、政府救灾、法制、金融工作职责整合划入市政府办公室,等等。严格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的设置。如:将市扶贫办、市移民办的职能整合设立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和

5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撤销原由市发改委管理的物价局,等等。通过改革,新组建部门*个,调整规范部门*个,撤销部门*个,部门更名*个,政府工作机构由**个减少到**个,精简***%。市政府不再保留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办事机构。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得到了有效贯彻。全面清理和规范部门挂牌,撤销超出限额的牌子**块。全面清理和规范部门内设置的副县级行政机构,清理出原在部门内设置的行政机构**个,按照本次改革的要求逐一进行了规范。按照体现“大科室制”和加强业务工作的要求规范部门内设机构设置,与改革前相比内设机构总数不增加,业务科室得到加强。严格按标准核定领导职数,部门领导职数总额减少**名,科级领导职数总量略有减少。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市政府部门行政编制总量减少**名。

(二)主要特点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市情、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一是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较好把握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研究确定了“大稳定、小调整,一切从实际出发,确保实际工作需要”的基本原则,尽可能把矛盾控制在最小范围,把震动降低到最低程度,改革中超过四分之三的部门机构、编制没有大的调整,总体上保证了全市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二是紧紧围绕6 “*********”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认真分析职能配置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重新调整了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煤炭行业管理、服务业发展、招商引资等重大职责分工;积极解决人员编制与发展要求不相匹配的问题,在行政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经济和信息化、招商引资、住建、交通等部门增加行政编制**名,有利于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紧紧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加强民生等党委、政府工作重点,进一步优化了相关部门的职能配置,改革后人力资源、教育、卫生等部门新增或加强职责**项;切实加强人员编制支持力度,总体上社会管理、民生工作部门编制只增不减,教育、卫生、民政、安监、环保等部门编制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四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完善组织机构,如:立足我市粮食不能自给、需要大量粮食调运的实际,整合相关职能,组建商务和粮食局,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立足我市城市建设欠账多、城市管理难度大,又面临倾力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两大战略任务,保留了城市管理局,等等。

—始终坚持准确把握突出矛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的工作主线。一是着力解决编制矛盾。受经济总量、管辖范围、人口等因素影响,我市行政编制总量偏少,且已全部分配到部门,市委编办手上不掌握*名机动编制;各部门由于上轮机构改革中编制普遍精简**,本次改革增加编制的呼声很

7 高,加上新组建部门需核定编制,各部门要求增编总额达***名。编制调整中面临既要做“加法”更要做“减法”的矛盾,困难和压力极大。面对困局,我市严格执行“编制随职责调整”的原则,坚持有保有压、有增有减,该增的坚决增,该减的坚决调,敢碰硬、动真格,增加了**个部门的编制,增编总额**名,精简了**个部门的编制,减编总额**名,确保了改革大局的需要。二是着力解决职责交叉问题。解决职责交叉问题实质上是管理权限的重新调整,必然面临矛盾和阻力,特别是涉及到资金、项目等管理权限调整时,矛盾和阻力更大。针对部门职责交叉的问题,认真贯彻“职责上下对应”的原则,在“三定”工作初期梳理出需调整的重大职责*项,报请市编委会议裁定后实施;随着“三定”工作的深入,又梳理出涉及资金、项目管理权限的交叉事项*项,在与部门反复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裁定后实施。针对市和市辖区政府事权划分问题,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要求市辖三区上报了事权划分的建议意见,按照“逐步理顺、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处理。改革中重点对科学设置市、区规划建设管理权限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市住建局已初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执法管理等*项权限全部或部分下放区级政府承担。三是着力解决规范机构设置的问题。重点对部门超限额加挂牌子、部门内设置8 的行政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在清理规范部门内设行政机构工作中,由于涉及领导干部进退流转和干部职工分流,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较多,我们坚持全面清理规范和妥善处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相结合,有效化解阻力,按要求完成了清理规范任务。改革中,我们顶住各部门要求增挂牌子、增设机构的压力,没有新增挂1块牌子,没有新增设1个行政机构。

—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紧密结合,精心制定部门“三定”规定。在部门“三定”工作中,我市力求既体现省上的规范性要求,又突出***特色,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完成好“自选动作”。一是做好“规定动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设置与省政府对应部门尽量衔接,职责配置要求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不重复、不交叉、不越权、不越位,各项表述符合规范性要求。二是做好自选动作,按照全面、系统、准确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部门“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将部门党委、机关党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产业工会组织的机构、职责、编制和领导职数写进了部门“三定”;在城市管理局等**个部门的“三定”中明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职责,在交通运输局等**个部门的“三定”中明确应急管理职责;凡涉及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部门明确应急管理职责,凡具有社会性人才开发工作的部门明确人才开发职责,等等。

9 —坚持机构改革与日常管理有机统一,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管理联动机制。一是在制定市委编办“三定”规定时,着重突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联动机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职责,并单独设立了实名制管理科具体承担相关工作。二是抓紧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通知》,初步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管理联动机制和编制使用前置审批制度,并在改革后第一时间开展了编制使用前置审批工作。

三、主要不足

一是政府职能定位和部门职能转变离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二是职责关系,特别是市与市辖区的事权关系仍有待进一步理顺;三是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还不完全到位,机构设置不尽科学,一些部门有待整合;四是编制矛盾仍未完全解决,一些部门精简编制后,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超编人员,一些部门人员结构不合理,受编制限制人员结构调整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紧做好改革评估工作。跟踪研究各部门“三定”规定实施情况,组织实施机构改革评估,收集、研究、解决遗留问题,将本次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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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后续改革有关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是巩固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成果,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大力营造加快发展的行政体制环境。二是认真研究解决市与市辖区事权划分问题,逐步实现科学配置两级政府管理权限。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在机构改革“间歇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对机构编制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集中精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编制前置审批制度,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联动机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中共***市委 ***市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5日

第18篇:销售公司机构改革

销售公司组织机构改方案

一、目的

为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构建分品系的营销模式,强化商务管理,优化管理流程,结合销售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员现状,特制订此方案。

二、总体方案

(一)撤销销售公司原销售技术科、市场科,新设立轻中型柴油货车销售科、重型柴油货车销售科,原CNG业务科更名为NG汽车销售科;

(二)另外三个科室销售运营管理科、服务科、商品车发送科不变,其中销售运营管理科承接原销售技术科、市场科部分职能,同时强化和明确销售运营管理科信息统筹和商务管理职能。

三、职能划分及岗位设置

合计:39人

四、科室职责

服务科、商品车发送科两个科室职能不变,销售运营管理科增加订单管理、商务管理、信息管理职能;轻中型柴油货车销售科、重型

柴油货车销售科、NG汽车销售科的职责如下:

附件:《销售公司各科室2012年KPI指标分解方案》《销售公司各科室业务信息定期输出方案》《分品系管理办法》

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

第19篇: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镇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出发点,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管理能力,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坚持职权法定和权责一致,依法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理顺县、乡镇之间的权责关系。

3、坚持因地制宜和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区别不同乡镇类

— 1 — 型,分类指导,合理确定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4、坚持开拓创新,大胆探索,稳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二、****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一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五是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

— 2 — 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进一步理顺责权关系

加强乡镇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除教育、卫生外,原由上级业务部门主管的镇财政所和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统计、新农合、劳动保障等事业单位实行以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原来承担的职责整合划入相应的综合办公室和事业中心。

****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工商所(分局)等上级部门派出(驻)机构、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要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领导干部的任免要事先征求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党群关系实行属地管理。

明确县和乡镇的事权、财权及相应承担的责任,对等配置县乡权责,赋予乡镇必要的行政管理权。一些由乡镇政府处理,但审批权、执法权在县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事项,采取委托、授权等方式,下放与乡镇职责任务相适应的必要管理权限。由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职责,不得转交给乡镇政府,确需乡镇政府配合的,应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三、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镇党委、政府设置4个综合办公室:

— 3 —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四、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镇设置6个服务中心和财政所。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 4 —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三)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四)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五)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六)统筹发展服务中心。承办各种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七)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镇核定行政编制30名。其中:设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

— 5 — 中1名专职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4名、武装部长1名。

****镇核定事业编制50名。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0名(专业技术人员25名,工勤人员5名);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1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工勤人员1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统筹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1名)。财政所事业编制7名(含工勤人员2名)。

六、其他事项

(一)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工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等单位要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

(三)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农科技术辅导、林业、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服务、动物疾病防预、计划生育相关证书办理等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相关办公室和事业中心抽调。实行“一站式”

— 6 — 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四)机关不配备助理员,实行人员分工责任制,按职责确定岗位和人员。不核定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编制,原在职在编的后勤服务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今后,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

(五)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后,不保留原单位的名称和印章,不得以原单位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 7 —

第20篇:机构改革说明全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国务委员王勇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说明全文如下——

各位代表:

我受国务院委托,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向大会作说明,请予审议。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

1 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统筹推进党政军群机构改革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总的考虑是,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一)组建自然资源部。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2 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组建生态环境部。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方案提出,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

3 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三)组建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四)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为增强和彰显文化自信,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

4 业融合发展,方案提出,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

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五)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为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方案提出,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

5 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

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方案提出,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6

(七)组建应急管理部。我国是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方案提出,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

7 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性灾害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应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统一响应支援;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部作为指挥部,协助中央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考虑到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防灾救灾联系紧密,划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八)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更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方案提出,将科学技术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科学技术部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家

8 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协调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编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等。

(九)重新组建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和普法宣传,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方案提出,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负责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负责普法宣传,负责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管理,负责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承担国家司法协助等。

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十)优化水利部职责。考虑到三峡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工程已经竣工,方案提出,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

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9

(十一)优化审计署职责。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整合审计监督力量,减少职责交叉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监督效能,方案提出,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相应对派出审计监督力量进行整合优化,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审计署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根据宪法修正案有关规定,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为此,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

各位代表,按照上述方案,新组建或重新组建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科学技术部、司法部、水利部、审计署;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0 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这些机构的调整和设置,请大会审议。

二、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

(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

11 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二)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加强新闻舆论工作,加强对重要宣传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作用,方案提出,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监管、审查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等。

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三)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必须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安

12 全。为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体制存在的监管职责不清晰、交叉监管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强化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更好统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方案提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为充分发挥对外援助作为大国外交的重要手段作用,加强对外援助的战略谋划和统筹协调,推动援外工作统一管理,改革优化援外方式,更好服务国家外交总体布局和共建“一带一路”等,方案提出,将商务部对外援助工作有关职责、外交部对外援助协调等职

13 责整合,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对外援助战略方针、规划、政策,统筹协调援外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编制对外援助方案和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并监督评估实施情况等。援外的具体执行工作仍由相关部门按分工承担。

(五)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同时,为提高医保资金的征管效率,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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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加强国家储备的统筹规划,构建统一的国家物资储备体系,强化中央储备粮棉的监督管理,提升国家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方案提出,将国家粮食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以及民政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中央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等。

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

(七)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随着我国综合国力进一步提升,来华工作生活的外国人不断增加,对做好移民管理服务提出新要求。为加强对移民及出入境管理的统筹协调,更好形成移民管理工作合力,方案提出,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拟定移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入境管理、口岸证件查验和边

15 民往来管理,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牵头协调“三非”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服务管理,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等。

(八)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方案提出,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等。

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九)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为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方案提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

16 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十)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为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理顺职责关系,保证基金安全和实现保值增值目标,方案提出,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由国务院管理调整为由财政部管理,承担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再明确行政级别。

(十一)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此外。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其他一些机构也作了调整。

各位代表,按照上述方案,组建或重新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

17 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总的看,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既立足当前也着眼长远,优化了国务院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了职责关系。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通过改革,国务院机构设置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必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下一步在机构改革实施工作中,国务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排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要把深化机构改革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结合起来,不论是新组建的部门,还是职责调整的部门,都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抓到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肃改革纪律,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

18 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确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意义重大。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国务院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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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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