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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讲话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01 08:35:06 来源:发言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县环境保护局:

()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县国土资源局:

()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

.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推荐第2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河东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县农业局:(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县环境保护局:(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3.县国土资源局:(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8月)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年8月~~年5月1日)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推荐第3篇:我镇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

我镇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

根据区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成立了阿庄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相关管线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农办、镇环保办、镇畜牧站等多部门组成,全面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我镇在总结2010年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整治中促发展,在发展中抓治理的思路促进了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具体工作如下:

一、土地还原。即把畜禽粪污作为肥料直接施入农田,利用土壤中的微生物达到分解有机质的目的。

二、堆肥法。用堆肥法处理畜禽粪污中的固体部分,即在人工控制的条件下,通过微生物的发酵作用将有机物转变为肥料,同时将畜禽粪污中的病原微生物杀死。

三、畜禽粪便饲料化。由于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未消化的蛋白质、B族维生素、矿物质元素、粗脂肪和一定量的碳水化合物,且氨基酸的品种比较齐全,所以是用作饲料的好原料。通过将畜禽粪便干燥处理、发酵处理、青贮、膨化制粒等作为饲料应用。

存在主要问题:

一、我镇畜牧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来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发展不平衡,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促进养殖治污任务全面完成。

二、如何巩固成果,防止死灰复燃,需要在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明确。

三、对鑫浩源养殖公司加大养殖污染的监管。

推荐第4篇: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动员大会 讲话稿

XX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动动员大会

讲话稿

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10月26日,区政府召开XX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专题会议,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进行部署。建筑扬尘污染整治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严格落实会议有关要求,做好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动的组织工作,XX建筑扬尘污染整治指挥部在此召开会议,传达区领导的有关要求,对建筑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同志们,近两年来我区的空气质量受到媒体和群众的高度关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区建筑规模不断扩大,施工工地越来越多,建筑施工、房屋拆迁等造成的扬尘污染十分严重,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刻不容缓。同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为扬尘污染源之一,也成为了舆论的众矢之的。因此,我们要高度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强化扬尘治理。各施工企业作为施工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更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各项防尘措施。我针对本次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动提几点要求:

一、认真开展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动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部署,XX建筑扬尘污染整治指挥部制定了相应的《XX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建设系统开展此项工作。各相关职能单位要对此次专项

行动给与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各建设、施工单位应对照《XX关于开展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项目扬尘控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达不到要求的内容立即进行整改。坚决做到施工现场100%围栏、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对建筑垃圾,要求确定堆放建筑垃圾的固定场所,加强各类建筑工地及装修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此外,各建设、施工单位还要在门口悬挂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监理企业应当将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并对发生的扬尘污染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节严重时可采取停工措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二、加大对建设单位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为的处罚力度 区XX、住建局、环保局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区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全面督促、检查、处罚力度,对扬尘污染整治落实不到位、不合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曝光相关项

目和责任企业。经指挥部督查组验收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违法工程是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的一个重点,也是治理的难点。各部门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按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对违法工程坚决予以停工、取缔。

同志们,防治建筑扬尘污染,提高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并非是一日之功,也并非是一人之力。希望各单位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管理,突出抓好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真抓实干,扎实工作,在年底前使我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有一个根本性好转。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能认真履行职责,为我们的城市更美丽,人居环境更美好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推荐第5篇: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推进暨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讲话稿

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推进暨秸秆禁烧工

作动员会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对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和秸秆禁烧两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从会议规模上看,市乡村三级主要负责人参加,可见对这次会议的重视,对这两项工作的重视。等一会儿,汪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二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这项工作从去年7月份抓试点开始,到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经过大半年努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刚才,副市长徐小林同志对取得的初步成效进行了详细通报,在这里我就不再重复。

当前,我市养殖业污染整治情况还不乐观,刚才同志们看了专题片,虽然只点了部分地方,但是让人感到触目惊心,整治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环保意识不强。养殖户对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认识不够,抵触情绪较大。相当一部分养殖户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农民,“种田养猪不犯法”,没有认识到未经处理的粪便、废水随意排放造成污染是一种违法行为,只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不愿意投资建设治污设施。

二是责任担当不够。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对养殖业污染整治持观望态度,还在“观形势、察脸色、看阵势”;有的乡镇工作还停留在开会和制定方案上,没有实质性行动;还有一些乡镇“等、靠、要”思想严重,等着市里拿钱来搞取缔、拆迁、整治,缺乏勇于担当和主动作为的精神。

三是污染排放监管不到位。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491家,没有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直接排放或仅作简单处理后排放的占82%。部分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巡查和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整治工作出现混乱和反弹。

四是循环利用不够。推进整治工作需要疏堵并举,为畜禽粪便找出路。但从总体上来看,目前全市种养结合、场场对接的企业还不多,利用土地消纳畜禽粪便和沼液沼渣的面积还很小。

对于上述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养殖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抓紧整治。要强力推进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根据我市整治时间节点要求,当前正值综合整治第一阶段扫尾、第二阶段启动这个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养殖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要明确任务,分类治理。前期,市畜禽综合整治办公室组派5个专班,对全市养殖业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制定了“一场一档一策”治理清单,这既是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表,也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各地要严格对照清单要求,落实责任、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到5月底,要确保全市24个大型规模养殖场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中型和小

(一)型水库全面实现禁止投肥、投粪养殖。同时,要坚决完成试点乡镇禁养区内大型养殖场的依法取缔工作。到12月底,要确保全市57个中等规模养殖场,通过整治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小

(一)型以下水库、大型塘堰、河流全面实现健康生态养殖。

二是要落实责任,强化督导。①要强化整治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是整治工作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拿在手中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镇村干部要实行“六定一包”:定包场人员、治理方案、治理模式、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奖惩措施,包检查验收,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②要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各养殖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全市整治的统一要求,加大治理资金投入,实现养殖业标准化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的要求。③要搞好服务指导。环保部门要牵头抓总,搞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组织、推动、指导和监管工作;农业部门要支持企业配套建设沼气工程,指导业主搞好配套种植,消纳污染;农机部门要积极搭建养殖企业与金日能源等公司的对接平台,推动畜禽粪便燃料化利用;畜牧部门要指导养殖企业开展四级联创,大力支持畜禽粪便饲料化利用;水产部门要加强水库投粪投肥监管,服务指导水产养殖企业大力发展健康养殖;刚才提到的各个部门,包括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在项目和资金上对污染整治工作给予支持。

三是要严格审批,从严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停止对禁养区、限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批。对确需建设的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对承包期满的水库一律不得续签,逐步收回水库经营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工作专班,加强日常跟踪督查,杜绝违建、违法经营、违规投粪投肥养殖现象发生。对拒不接受整治要求,或不按整治要求整改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四是要强化督办考核,确保整治实效。市委督办室、市政府督办室要定期不定期督办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印发督办通报,对工作抓得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市整治办要认真抓好考核验收工作,考核验收结果要作为各乡镇处(开发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这次整治过程中积极性高、动作快、效果好的企业,市委、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

二、关于秸秆禁烧工作

4月27日,湖北省和孝感市相继召开了秸秆禁烧电视电话会议,对秸秆禁烧工作做了动员部署。这项工作非常急,湖北省要求自5月1日起全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今天到了4月29日,有效的时间就是这一两天,希望各乡镇和村迅速把今天的会议精神落实下去。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法有所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文规定,禁止在各类重点区域露天焚烧秸秆。今年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在全国率先提出全省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总体目标。因此,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二是形势所迫。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危害。一是浪费宝贵资源。秸秆富含矿物质和有机质,利用好了完全可以使它能源化、资源化、肥料化、原料化,直接焚烧是对这种生物资源的严重浪费。二是污染大气环境。野外焚烧秸秆所产生的烟尘烟雾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及重金属,极易与空气中的水汽形成雾霾,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三是影响人体健康。野外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中含有大量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重金属,它可以直接进入人体支气管、肺部和血液,容易引发或加重心脑血管疾病,还能诱发肺癌。四是危害公共安全。由于野外焚烧秸秆产生的烟尘弥漫在空中,使交通视线严重受阻,事故增加,甚至容易造成重特大事故。五是破坏农田生态。在焚烧秸秆过程中,由于耕作层土壤温度升高,导致土壤水分散失、有益微生物失活、有机质含量降低,土壤地力不升反降,农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六是易引发森林火灾。野外焚烧秸秆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给群众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安全造成很大威胁。XX年湖北省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工作,我市作为全省试点县市,将率先开展生态县市创建工作,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是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必须抓紧抓好。

三是责无旁贷。焚烧秸秆看似小事,其实是一件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气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作为此项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各级政府责无旁贷。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公路法》等法律的规定,各乡镇街道政府和执法部门负有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公共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省、孝感市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将采用先进的卫星遥感技术,哪里有火点、哪里有冒烟,都将一目了然、清清楚楚,大家对此绝对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二)要明确目标责任。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目标要求是:自XX年5月1日起,全市辖域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确保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黑斑,秸秆禁烧率100%。

为了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市里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四大家”领导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责任制包乡镇、村(社区)。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与各行政村、村与组、组与农户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严禁秸秆露天焚烧。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村(社区)干部和农户,形成“边界明确、责任到人、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特别是集中收割期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全体干部、派出所全体干警、“三万”工作队全体队员都要深入所包(驻)乡镇村组,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三)要强化工作举措。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是与不文明传统习惯的一场坚决斗争,涉众广、矛盾多、难度大,各乡镇街道政府(开发区)、相关部门一定要坚定信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并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公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要在重点的禁烧区域设立明显禁烧标志,使秸秆禁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禁烧秸秆的重大意义,秸秆燃烧的严重危害,转化利用的途径、禁烧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自觉禁烧的责任要求,从而增强环保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形成自觉参与、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建立管控体系。各地要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将禁烧网络遍布到每一个田块,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在重点区域设立禁烧责任公示牌,明确包抓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要建立巡查机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全天候、全覆盖、多层次、高频率的巡查,切实做到严防死守、盯紧看牢。环保部门要坚持专项巡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发现焚烧火点或过火痕迹及大面积烟雾时,巡查人员要立即对发现火点的时间、具体位置、焚烧面积等做好记录和照相取证工作,并及时通知火点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联络人员,要求迅速处置。

三是要依法打击追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焚烧秸秆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而恶意焚烧秸秆造成后果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公路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造成环境污染、交通事故、森林火灾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重处理。今天重点强调一下放“第一把火”的问题,对放“第一把火”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从快从严处理。《实施意见》上写得很清楚,对放“第一把火”的,要严肃追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责任。现在全省还有统一安排,包括今天签的《责任状》上写得很清楚,对发现认定为“第一把火”的,乡镇分管领导就地停职,村干部免职。市委督办室、市政府督办室、市整治办包括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巡回督办。

四是要加强部门联动。各乡镇街道政府是落实好这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环保、宣传、公安、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抓好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和示范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秸秆还田实施工作,加强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林业部门负责做好林地防火工作,在森林高火险期严密监控,坚决制止点烧,避免产生火点;农机部门严格收割机的准入和许可,将严禁高茬作为前置条件,与各收割机业主签订责任书。

五是要充分转化利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认真研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好“五个转化”的要求,采取行政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办法,以行政推动为主的方式,积极探索形成适合当地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发展模式,加快秸秆利用产业发展,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当前,我市主要是以肥料化为主,以行政推动为主,打碎还田,腐蚀还田;要与食用菌产业发展相对接,推进基料化;与金日能源、安能公司等企业对接,促进燃料化利用。总之,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和政策支持,逐步推动秸秆的“五化”利用。

同志们,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和秸秆禁烧工作是我们建设“美丽xx”的迫切需要,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有效检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试金石。大家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创新举措,克服困难,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坚决打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和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这场硬仗。

推荐第6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追究制度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追究制度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业生产,加强污染整治步伐,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效落实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市委、市政府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完成,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根据《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建立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追究制度。

一、政府及部门职责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依照《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南政〔2005〕综18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的通知》(南政〔2005〕综182号)等文件规定,具体如下: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并公布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污染整治方案》、《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年度整治工作计划,对限期未能治理达标及无望(无法)治理的养殖场负责关闭或搬迁;对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下达目标责任书;负责对擅自在禁止养殖区和禁建区内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依法进行关闭或搬迁;负责污染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同时延平区人民政府还负责组织实施太平镇生态养殖试点和炉下镇畜禽养殖生物质能应用项目。

2、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负责。组织依法划定的禁止养殖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三区范围,落实到1:1万行政区域图上,采用红(禁止养殖区)、黄(禁建区)、绿(适度养殖区)三种颜色表示,并加以文字说明,同时向全社会发布公告,设立明显的范围标志。负责将限期治理责任任务下达到各行政村和养殖业主,并具体组织监督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殖场污染治理的依法监管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畜牧业发展(三区)布局规划,对辖区内违规违章新建的养殖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负责向所在县(市、区)的国土和环保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

3、市和县(市、区)、乡(镇)有关部门职责:

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和《规模畜禽场污染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和养殖业污染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资金、根据各县(市、区)治污办的进度验收要求,组织复核后,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

环保部门负责对新、扩、改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对未报批环评的规模养殖场,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对限期治理不达标或无法治理的养殖场,提请政府予以搬迁或关闭;对完成治理任务的养殖场做好监测验收工作;对规模养殖场开征排污费。

农业部门积极做好沼气利用的科普宣传工作和争取省上养殖场污染沼气治理的项目资金扶持,负责编制《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划》;组织实施、把关污染治理大、中型沼气技术,负责做好达标排放;加强对畜禽规模场的沼气设施的管理和安全监管;负责畜禽散养户的户用型沼气技术和污染治理,以及“猪?沼?草?果?菜”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的推广;组织家庭散养户的畜禽养殖舍(点)推广“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实行相对集中饲养、污染集中处理;制定实施流域内农药、化肥减量施用计划。

林业部门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利用沼液浇灌竹山、林地的10个示范、推广项目补助;负责对征占林业用地新、扩、改进畜禽养殖场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在林业用地上建养殖场的企业和个人,负责清理查处;对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养殖场的,负责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占用土地新、扩、改进畜禽养殖场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养殖场的企业和个人,负责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建养殖的,应及时发现,并依法予以制止或拆除;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本辖区擅自违规违章乱建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每年拨出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专户;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扶持资金的统筹管理,按项目进度拨款,防止被挤占和挪用,积极争取省财政污染治理项目资金。

发改委要积极争取省政府、省发改委的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的扶持;把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包装污染治理大项目,特别是利用循环经济原理治理污染的项目;负责“6?18”污染治理新技术项目的对接。

水利部门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对利用沼液进行滴灌、喷灌的5个畜禽养殖场

推荐第7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业生产,加强污染整治步伐,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效落实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市委、市政府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完成,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建立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追究制度。

一、政府及部门职责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依照《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南政〔2005〕综18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的通知》(南政〔2005〕综182号)等文件规定,具体如下: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并公布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污染整治方案》、《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年度整治工作计划,对限期未能治理达标及无望(无法)治理的养殖场负责关闭或搬迁;对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下达目标责任书;负责对擅自在禁止养殖区和禁建区内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依法进行关闭或搬迁;负责污染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同时延平区人民政府还负责组织实施太平镇生态养殖试点和炉下镇畜禽养殖生物质能应用项目。

2、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负责。组织依法划定的禁止养殖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三区范围,落实到1:1万行政区域图上,采用红(禁止养殖区)、黄(禁建区)、绿(适度养殖区)三种颜色表示,并加以文字说明,同时向全社会发布公告,设立明显的范围标志。负责将限期治理责任任务下达到各行政村和养殖业主,并具体组织监督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殖场污染治理的依法监管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畜牧业发展(三区)布局规划,对辖区内违规违章新建的养殖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负责向所在县(市、区)的国土和环保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

3、市和县(市、区)、乡(镇)有关部门职责:

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和《规模畜禽场污染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和养殖业污染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资金、根据各县(市、区)治污办的进度验收要求,组织复核后,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

环保部门负责对新、扩、改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对未报批环评的规模养殖场,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对限期治理不达标或无法治理的养殖场,提请政府予以搬迁或关闭;对完成治理任务的养殖场做好监测验收工作;对规模养殖场开征排污费。

农业部门积极做好沼气利用的科普宣传工作和争取省上养殖场污染沼气治理的项目资金扶持,负责编制《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划》;组织实施、把关污染治理大、中型沼气技术,负责做好达标排放;加强对畜禽规模场的沼气设施的管理和安全监管;负责畜禽散养户的户用型沼气技术和污染治理,以及“猪?沼?草?果?菜”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的推广;组织家庭散养户的畜禽养殖舍(点)推广“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实行相对集中饲养、污染集中处理;制定实施流域内农药、化肥减量施用计划。

林业部门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利用沼液浇灌竹山、林地的10个示范、推广项目补助;负责对征占林业用地新、扩、改进畜禽养殖场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在林业用地上建养殖场的企业和个人,负责清理查处;对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养殖场的,负责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占用土地新、扩、改进畜禽养殖场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养殖场的企业和个人,负责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建养殖的,应及时发现,并依法予以制止或拆除;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本辖区擅自违规违章乱建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每年拨出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专户;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扶持资金的统筹管理,按项目进度拨款,防止被挤占和挪用,积极争取省财政污染治理项目资金。

发改委要积极争取省政府、省发改委的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的扶持;把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包装污染治理大项目,特别是利用循环经济原理治理污染的项目;负责“6?18”污染治理新技术项目的对接。

水利部门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对利用沼液进行滴灌、喷灌的5个畜禽养殖场,予以一定的节水灌溉和山地水利项目资金的扶持;对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科技部门要将科技“三项费用优先安排畜禽污染环保科技项目;积极为畜禽污染治理提供科技支持,寻找效果好、经济实用的治理技术和工艺;积极向省、部争取畜禽污染治理的专项资金。

交通部门要对整车运输畜禽粪便的车辆一律实行免征过路过桥费和整车运输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有机肥的车辆实行三年免征过路过桥费政策。

公路部门对在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建设的畜禽养殖场,依法责令立即停止、限期拆除,并处罚款;对公路两旁超出控制区范围,又在公路沿线一重山内的新建禽禽养殖场,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向各地治污办通报,由各地治污办通知有权处理的部门查处。

电力部门要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养殖场不予批准架设安装电路,同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要查处的违规新建养殖场,采切断电源等措施。

经贸委要引导、扶持畜禽粪便资源化企业发展;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畜禽粪便综合加工利用企业发展,从源头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农村利用沼气等生物物质能发电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以自备柴油机发电同等电价补贴的待遇,鼓励利用沼气发电。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职责的监督,并依法追究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个人的纪律责任。

效能办牵头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执行整治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没有履行好职责任务和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诫免教育和效能告诫。

二、责任追究

1、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污染综合整治任务的责任追究

对未按《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南政〔2005〕综185号)要求,配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并公布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治方案》、《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年度整治工作计划、下达治理责任书和完成禁止养殖区、禁建区、适度养殖区三区划定并落实到1:1万行政区域图的县(市、区)、乡(镇)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暂行规定》(南委〔2000〕39号)第十条予以通报批评、诫免教育或效能告诫。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2、对限期未完成规划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追究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的通知》(南政〔2005〕综182号)要求,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禁建区规模养殖场治理达标排放的和未基本完成养殖重点乡镇污染治理;在2007年底前完成辖区所有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对在期限内未完成目标任务要求的县(市、区)、乡(镇)政府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南委〔2000〕39号文件规定,予以通报批评、诫免教育或效能告诫;对情节严重或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出现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辖区内出现违规新建畜禽养殖场的责任追究

在所管辖区域内的禁止养殖区和禁建区违规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隐情不报告,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县(市、区)、乡(镇)政府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严重情况,依照法律法规予以通报批评、诫免教育、效能告诫,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各有关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的责任追究

市直及各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在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中,应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的通知》(南政〔2000〕综182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畜禽养殖业建场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2000〕综207号)的职责分工要求,认真做好新建场审批、治理技术把关、违规违法乱建养殖场等日常监管工作,对不依法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各相关监管职责、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造成污染治理工作进展缓慢、违规新建养殖场现象严重、治理不达标、项目补助资金被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给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诫免教育、效能告诫,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

三、监督检查

1、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禽禽养殖业的日常巡查,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违法现象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违法现象要及时通报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发现的畜禽养殖违法行为,可以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市监察局、效能办等监督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执行整治任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

3、对在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中,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移送纪检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依纪处理。

推荐第8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追究制度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业生产,加强污染整治步伐,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效落实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市委、市政府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完成,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建立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追究制度。

一、政府及部门职责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依照《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南政〔2005〕综18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的通知》(南政〔2005〕综182号)等文件规定,具体如下: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并公布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污染整治方案》、《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年度整治工作计划,对限期未能治理达标及无望(无法)治理的养殖场负责关闭或搬迁;对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下达目标责任书;负责对擅自在禁止养殖区和禁建区内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依法进行关闭或搬迁;负责污染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同时延平区人民政府还 。

域内农药、化肥减量施用计划。

林业部门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利用沼液浇灌竹山、林地的10个示范、推广项目补助;负责对征占林业用地新、扩、改进畜禽养殖场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在林业用地上建养殖场的企业和个人,负责清理查处;对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养殖场的,负责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占用土地新、扩、改进畜禽养殖场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养殖场的企业和个人,负责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建养殖的,应及时发现,并依法予以制止或拆除;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本辖区擅自违规违章乱建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每年拨出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专户;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扶持资金的统筹管理,按项目进度拨款,防止被挤占和挪用,积极争取省财政污染治理项目资金。

发改委要积极争取省政府、省发改委的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的扶持;把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包装污染治理大项目,特别是利用循环经济原理治理污染的项目;负责“6?18”污染治理新技术项目的对接。

水利部门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对利用沼液进行滴灌、喷灌的5个畜禽养殖场,予以一定的节水灌溉和山地水利项目资金的扶持;对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科技部门要将科技“三项费用优先安排畜禽污染环保科技项目;积极为畜禽污染治理提供科技支持,寻找效果好、经济实用的治理技术和工艺;积极向省、部争取畜禽污染治理的专项资金。

交通部门要对整车运输畜禽粪便的车辆一律实行免征过路过桥费和整车运输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有机肥的车辆实行三年免征过路过桥费政策。

公路部门对在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建设的畜禽养殖场,依法责令立即停止、限期拆除,并处罚款;对公路两旁超出控制区范围,又在公路沿线一重山内的新建禽禽养殖场,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向各地治污办通报,由各地治污办通知有权处理的部门查处。

电力部门要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养殖场不予批准架设安装电路,同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要查处的违规新建养殖场,采切断电源等措施。

经贸委要引导、扶持畜禽粪便资源化企业发展;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畜禽粪便综合加工利用企业发展,从源头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农村利用沼气等生物物质能发电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以自备柴油机发电同等电价补贴的待遇,鼓励利用沼气发电。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职责的监督,并依法追究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个人的纪律责任。

效能办牵头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执行整治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没有履行好职责任务和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诫免教育和效能告诫。

二、责任追究

1、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污染综合整治任务的责任追究

对未按《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南政〔2005〕综185号)要求,配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并公布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治方案》、《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年度整治工作计划、下达治理责任书和完成禁止养殖区、禁建区、适度养殖区三区划定并落实到1:1万行政区域图的县(市、区)、乡(镇)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暂行规定》(南委〔2000〕39号)第十条予以通报批评、诫免教育或效能告诫。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2、对限期未完成规划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追究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南平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的通知》(南政〔2005〕综182号)要求,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禁建区规模养殖场治理达标排放的和未基本完成养殖重点乡镇污染治理;在2007年底前完成辖区所有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

推荐第9篇:嘉兴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嘉兴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嘉兴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2008~2010年)

为加快推进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8〕7号)精神,结合嘉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畜牧业生产及养殖污染治理现状

(一)畜牧业生产现状。

嘉兴市地处浙江省东北部,全市陆域面积3915平方公里,下辖南湖、秀洲2个区,平湖、海宁、桐乡3个县级市和嘉善、海盐2个县。全市涉农镇(街道)66个,耕地面积318.47万亩。2007年,全市工农业生产总值1585.18亿元,农业产值172.91亿元,其中畜禽养殖业产值58.50亿元,占农业产值的33.83%,畜牧业产量、产值均位居全省第一。 2007年末,全市生猪存栏282.91万头,牛存栏3836头,羊存栏75.43万头,家禽存栏1798.75万羽,兔存栏67.01万只。牛、羊、禽、兔均折合成猪,全市平均每亩耕地载畜量为1.19头猪(详见附件一)。新丰等15个镇(街道)存栏生猪154.24万头,占总存栏的54.52%,平均每亩耕地载畜量超过1.5头猪,其中,南湖区新丰镇平均每亩耕地载畜量超过4头猪;嘉善县惠民镇、姚庄镇平均每亩耕地载畜量超过3头猪;南湖区凤桥镇、海盐县沈荡镇、西塘桥镇、于城镇平均每亩耕地载畜量超过2头猪(详见附件二)。 嘉兴市畜禽养殖受传统影响,以小、散、多、密为特征,规模化养殖水平比较低。近年来,各地为削减散养,提高规模饲养水平,积极推进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已累计建成生猪养殖小区23个。但从调查统计情况看,2007年全市有生猪养殖户162976户,其中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户有5686户,仅占生猪养殖户总数的3.5%,规模养殖比例为6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8个百分点。

(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状。

嘉兴市畜禽养殖污染以生猪排泄物和污水为主,牛养殖量很小,家禽、羊、兔排泄物作为优质有机肥料,全部实现还田利用,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小。

2001年,嘉兴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4号令),组织开展了以“栅格式”沉淀处理为主要措施的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2005年根据省政府“811”环境整治行动的安排,嘉兴市各级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以“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沼气处理设施建设”为主的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畜禽排泄物经干湿分离后,干粪送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制作有机肥,尿液、冲洗水等污水经管道排入沼气池经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气用作燃料或发电,沼液还田;雨污分离后,雨水直接排入河道或收集后作棚舍清洗用水。同时,根据嘉兴畜禽养殖户多、规模小的特点,开展畜禽干粪集中收集处理,生产有机肥和复合有机肥的探索,形成了针对平原水网地带,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畜禽排泄物治理的“南湖模式”;开展生猪养殖场沼液通过管网输送到相邻水果、林木、蔬菜地的生态养殖治理模式的探索,形成了以平湖市林埭镇共和村潘建华养猪场为代表,就近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治理模式;开展生猪养殖场沼液经槽灌车运送到周边农田和水果、林木、蔬菜地的用肥调节池,按生产需要进行灌溉的异地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治理模式的探索,形成了以桐乡市石门镇陆家庄村生猪养殖场与殷家桥村千亩梨园配套的异地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治理模式;开展集约猪场猪粪用于生产生物有机肥,污水经管网进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处理后,再经二级A/O生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养殖废水达标排放的生化处理模式探索,形成了以平湖市新埭镇丁桥村明大牧业园为代表的集约猪场生态养殖模式。

近年来,通过省“811”工程和市、县政府实事工程实施,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经调查统计,全市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中已建有污染处理设施的3670户,占64.54%,已建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39个。畜禽排泄物对环境污染的程度明显减轻,再加上河道清於工程的实施,嘉兴农村的河道水环境已开始好转。

二、存在问题和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养殖户主动治理的意识不强;二是监管乏力,违章惩治依据不足;三是治理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四是缺乏有效促进有机肥使用的激励机制;五是生猪养殖区域布局不平衡,个别镇(街道)畜禽养殖量超过环境容纳量。

(二)工作差距。

一是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仍有待提高。2007年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为85%,距省新“811”提出的95%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规模化养殖水平还需要提升。2007年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为65%,与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治理工作重心还停留在治理设施的建设上,建设与监管脱节现象较普遍,设施运行率不高;四是规模化养殖场治理方法单一,治理任务繁重,治理工程建设队伍力量与建设任务不相适应。

三、治理工作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坚持创业创新、改善民生、改善生态、富民强市;坚持治旧控新、疏堵结合、建管监并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推进畜禽排泄物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在确保完成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要求,切实解决当前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是压缩生猪养殖总量。全市生猪存栏比2007年末下降8%以上,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在当地环境容量承受范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下降3%左右(详见附件三)。 二是切实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执行率达到期100%,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动态数据库。

三是加快畜禽排泄物治理设施建设。提前完成新“811”规定常年存栏100头、牛10头以上养殖场(户)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确保完成省定常年存栏生猪50头、牛10头以上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2008年完成常年存栏生猪100头以上养殖场(户)的治理任务(其中南湖区完成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户)的治理任务,为面上治理提供经验),2009年完成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户)的治理任务(详见附件四)。

四是加快推进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统计口径按省定标准)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提高3个、3个和4个百分点(详见附件五)。

五是加快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在养殖密集地区新扩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29个,对区域内生猪粪便收集率达到60%。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建成18个、10个和1个(详见附件六)。

六是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生猪规模饲养(统计口径按省定标准)水平达到75%。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提高3个、4个和4个百分点(详见附件七)。

四、治理方法和措施

(一)治理方法。

1.种养结合,资源循环利用法。

一是按雨污分离的要求,对猪舍进行改造,达到雨水与污水严格分离。

二是按干湿分离的要求,采用干清粪生产工艺,按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控制污水排放量;配套建设干粪堆积池,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

三是按能源生态型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采用地下池型,需建发酵池、后处理池(或沼液储存池)。按《畜禽养殖场污水治理沼气工程建设技术指南》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小规模户和农村散养户也可以建“栅格式”沉淀池,对污水进行处理。

四是按农牧结合的要求,每亩耕地不超过5头生猪,养殖场(户)与种植场(户、单位)签订沼液使用协议书。考虑植物用肥季节性,耕地就近配套的,在养殖场建沼液或粪水储存池,同时建设输送管网;异地配套的,在田头、地头建用肥调节池,配套沼液运输槽灌车。

适用于中小规模养殖和农村散养户,附不同类型养殖场生态养殖模式图(详见附件

八、附件

九、附件

十、附件十一)。2.干湿分离,畜粪集中处理法。

一是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除干粪,减少冲洗用水。 二是封堵畜粪直排口。对猪栏进行改造,用漏空塑料挡板封住猪栏出粪口,防止畜粪直接进入污水管道。

三是配套建设畜粪堆积池(棚)。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

四是建设畜粪收集处理中心。按生猪存栏2~4万头配套1个处理中心进行设计,配备相应发酵槽(池)、翻料机、运输车。对收集畜粪进行生物发酵处理,生产有机肥或复合有机肥。

五是建立畜粪收集队伍。畜粪收集人员队伍由处理中心负责组建和管理,镇(街道)财政和村级经济适当给予补助。 适用于中小规模养殖场和农村散养户,附治理模式图(详见附件十二)。

3.工业治理,达标排放法。

一是按雨污分离的要求,对猪舍进行改造,达到雨水与污水严格分离。

二是按干湿分离的要求,在采用干清粪生产工艺基础上,采用干湿分离设施进行固液分离,降低污水浓度,按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控制污水排放量;配套建设干粪堆积池,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

三是按能源生态型建设中型沼气工程,采用地下池型,需建发酵池、后处理池(或沼液储存池)。或用沉淀法去除污水中的干物质。

四是配套工业治污设施,建设二级A/O生化处理系统,一级兼氧池进行有机物降解及氨氮硝化,二级兼氧池进一步完成硝化,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适用于大中型规模化养殖场,附治理模式图(详见附件十三)。

(二)工作措施。

1.强化环境保护监管,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嘉兴市畜禽养殖排污申报登记办法(试行)》和《嘉兴市畜禽养殖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实行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快推进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停转迁。对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分期分批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牧小区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2.优化畜禽养殖布局,人畜分居种养配套。按畜禽排泄量与外部消纳量相配套的原则,规划当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按照人畜分居的原则,与当地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相衔接,制订畜牧业特别是畜牧小区建设规划,切实安排落实小区和规模场建设用地。建立畜牧小区用地增加和农户养殖用地减少挂钩机制,对进小区的养殖户,其小区用地面积必须用其原有养殖用地置换。进小区后,原有养殖棚舍应予以拆除还耕或用于其它农业生产,不得继续用于畜禽养殖。严格小区准入与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外来养殖户进入小区生产,严防养殖数量扩大。

3.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生产协调发展。加快养殖业内部结构调整,缩减生猪养殖总量,重点是削减养殖密度区生猪总量,缩减散养比例。稳定家禽生产,大力发展兔、羊等食草型、节能型、环境友好型畜牧业。积极引导养殖户向菌类、葡萄、瓜果和花卉等生态高效产业转产。优化种植业结构,在高密度养殖区,有针对性地种植一些对畜禽养殖污水修复净化作用强的植物,如茭白、黑麦草和水生作物等,实现区域种养平衡及生态和谐。

4.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有机肥使用率。按照“增加产量、提高效益、培肥地力、用养结合、保护环境”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实施面积,扩展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的作物,建立健全测土配方施肥全程服务体系,针对土地有基质缺失的现状,在配方施肥中要突出有机肥的使用,每年每亩农田园地施有机肥1~2次(在春花作物收获后或水稻收获后),每亩1000~1200公斤,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桑园、果园、苗木基地可提高到2000公斤/亩以上)。

5.加强设施运行监控,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办法,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重点区域水体及周边水体环境监测制度,掌握纳污水体整治前后水质变化情况,公正、客观、真实地评价整治效果,促进整治工作的开展(监测方案详见附件十四)。 6.加强河道清淤治理,全面推进河道保洁。根据市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面开展河道清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镇村河道为重点,每年疏浚约2000公里,力争到2010年,使全市镇村级河道普遍疏浚一次。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村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大力推广水禽筑塘养殖和离水旱养技术,启动家禽排泄物治理工作,在养殖密集区实施生态河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 7.加快技术研究引进,建立后续服务组织。加强与浙江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等科研部门协作,加快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的引进、研究和转化,重点在畜牧业资源节约和清洁生产技术、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沼液处理、沼气利用等技术方面进行研究,改变目前畜禽排泄物治理方法单

一、治理效果不理想的局面。及时总结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治理模式,引导并扶持畜禽排泄物治理后续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沼液、沼渣、有机肥推广使用,切实提高治理工作成效。

8.加快建立防治制度,确保治理工作成效。建立并健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一场一档的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措施。开展建立村民自治监管体系探索,制订环境保护村规民约,进一步规范管理,巩固防治工作成效,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都要建立行政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市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十五),根据新“811”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本方案的要求,各县(市、区)抓紧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同时把存栏生猪50头以下的散养户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纳入村庄整治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落实好畜禽排泄物治理的各项措施。将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把畜禽排泄物治理作为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在搞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户的联合执法检查。

(二)明确职责,强化依法监管。各级农业经济、环保、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水利、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在规划制定、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示范引导、监督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条件等,根据现代畜牧业、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要求,编制好规划,提出畜牧业用地规划意见,优化区域布局,推进养殖方式转变。按照《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的规定,做好辖区内规模畜禽养殖项目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排泄物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的建设,指导养殖场户进行畜禽排泄物治理和综合利用。 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嘉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模化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强日常抽查检测,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对规模化畜禽养殖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要求,依法界定用地性质。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畜牧业用地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县(市)、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各级水利部门要做好河道清淤、河沟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河道水面保洁,在养殖密集区实施生态河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抓好工作检查、考核。

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重点支持农业和公共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基础能力建设。专项治理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按照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要求,确保畜禽排泄物治理、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财政补助经费和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的落实。

(三)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综合考虑存栏和治理任务等因素,确定南湖区的新丰、凤桥、余新,秀洲区的新塍,嘉善县的惠民、姚庄,平湖市的曹桥、新埭,海盐县的沈荡、西塘桥,海宁市的长安,桐乡市的石门等12个镇(街道)为重点整治镇(街道)。各县(市、区)要突出重点,明确治理任务及进度,加强对重点镇(街道)的监督指导和政策扶持。重点镇(街道)要建立工作推进小组,镇长为第一责任人,镇领导分片包干重点村,并抽调人员成立整治办公室。重点抓好设施建设、处理中心建设及土地流转,“三沼”利用服务组织建设,治理进度每月上报等工作。要发挥村级组织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中的基础作用,村干部要分组包干,逐一落实规模养殖场(户)的整治方案,封堵直排口,提高畜粪收集率。要鼓励农民施用有机肥,建立村民环保自律机制,促进区域内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的开展。

(四)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各级要加大对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对畜禽粪便及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要合理安排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对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和畜禽排泄物处理与利用设施用地,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优先予以安排。要根据实施方案,测算所需资金,并制定具体筹措及补助办法。重点保障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研究、引进、试点等工作经费,支持畜牧业生态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禽排泄物治理设施建设,鼓励利用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的企业,沼液、污水深度处理和沼液、有机肥使用单位和个人。对在畜禽禁养区划定之前已存在的畜禽养殖场,由当地政府决定限期关闭或搬迁,因关闭或者搬迁造成的财产损失,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偿(资金测算详见附件十六)。

(五)强化监管,建立督查机制。一是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要把本区域内畜禽排泄物污染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动态、工作成效、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落实专人以信息、总结等形式每月一次向市整治办上报,突发事件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要随时通报。二是建立整治工作领导联系制度和部门包干蹲点督查制度,领导小组下设指导督查工作组,负责对各地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三是实行区域项目限批制度,按照“先整治、后审批,先控制、后发展”的原则,对重点整治镇(街道)新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审批与污染治理进度挂钩,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新建项目全部限批。

(六)加大宣传,营造整治氛围。组织开展畜禽排泄物治理的舆论宣传,既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性,又要宣传扶持政策、治理措施、成功典型。同时,要加强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培训,把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作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重要内容。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利用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村民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使畜禽排泄物治理成为广大养殖户的自觉行动。

相关附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

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111号)和《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浙发改规划〔2009〕928号),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自2005年以来,通过实施“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全省存栏生猪200头(牛20头)以上的7800多个规模场(户)得到治理,嘉兴市已基本完成生猪50头以上养殖户的治理,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生态畜牧业发展态势良好。但是,我省畜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畜牧业区域布局不平衡的问题还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根本改变,局部地区畜禽养殖总量增加与环境容量、土地种植消纳的矛盾仍然突出;畜禽养殖排泄物仍然是平原河网和部分流域水环境的污染源之一;一些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制度尚未全面落实,部分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与养殖规模不匹配、治理设施后续管理不到位。这些问题制约了畜牧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各级环保、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我省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明确总体目标要求,建立畜牧业生态化建设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农牧结合、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循环利用、控量减污”的原则,根据区域环境承载力,以满足土地消纳能力和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为前提,以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为主要途径,通过建立健全区域和总量控制制度、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等措施,大力发展规模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加快建立畜牧业生态化建设机制,促进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实现保障我省畜产品有效供给、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协调发展。

到2012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停转迁,全面完成存栏生猪100头(牛1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排泄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排泄物在种植业中得到有效利用,畜禽养殖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得到有效治理。太湖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5%。

三、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区域控制制度

(一)组织编制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环保等部门,依据本地区畜产品需求增长及环境承载力、流域水环境容量、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禁养区规定,科学编制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设区市以上畜牧业发展规划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做好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从空间、总量环境准入上优化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已进行环评的,区域内申报畜牧业项目的环评程序予以简化。

(二)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范围,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禁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水环境功能确定为I、II类水质水体的流域上游(含支流)两侧500米范围;城镇规划区内的敏感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上风向1公里内,城镇规划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500米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禁养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经划定的禁养区内现有各类养殖场要限期关停、搬迁,具体关停、搬迁畜禽养殖场名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并报上一级农业、环保部门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停、搬迁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予以损失评估及相应补偿。限养区内严格控制养殖规模,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治理,确保排放水污染物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未经治理或未达标排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闭。

2010年11月底前,各设区市环保局、农业局将所辖县(市、区)政府划定和调整后的畜禽养殖禁养区方案报省环保厅、省农业厅备案。

四、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促进畜禽排泄物减排增效

(一)积极探索推广生态畜牧业发展模式。各地要将畜牧业生态化建设作为畜禽养殖减排增效的关键措施来抓,严格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优先应用“就地结合、就地利用”的“零排放”模式,实现养殖排泄物全部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超过周边承载量的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和专业生产区,应当在异地配套相应承载利用能力的种植业基地,建立畜禽肥水、沼液综合利用的中介服务组织,采用异地资源化利用模式;平原、丘陵地带的中、小规模散养密集地区,则宜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模式,畜禽粪便收集后发酵处理,养殖户一户或联户建立沼气池,沼液、沼渣收集后作肥料还田;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异地兴建生态小区或规模场,实现人畜分离,改善村庄环境;大型养殖场应创造条件,通过配套一定面积的综合性农、林、渔业生产区域,实现整个区域内资源循环、生态平衡。同时,积极鼓励各地创新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机制和发展模式,力争做到减排或零排放,促进畜牧业与种植业、农村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二)建立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按照同区域“控量减污”的原则,根据畜禽养殖场资源化利用水平和土地消纳能力、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等情况,合理控制养殖过载区域畜禽养殖总量。水环境质量不能达到功能区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超标且畜禽养殖过载的区域,当地政府要制定畜禽养殖总量逐年削减目标,不断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并积极采用新型生态养殖模式,加快畜牧产业转型升级。对未能完成年度削减任务的地区,暂停该区域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畜牧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从2011年开始,新建、扩建、改建的猪(牛)规模化养殖场(户、小区),应削减一定比例的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优先支持本区域内有条件发展的生态养殖场(小区)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配套建设生态化牧场。嘉兴市要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和排污权有偿使用机制,推进畜禽散养户关停并转,确保如期完成畜禽养殖总量削减任务。

五、切实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促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一)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环境准入制度。各地要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分级管理权限规定,严格执行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户)环境影响评价的“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且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并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及相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依法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二)加快推行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及备案制度。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证制度。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污水的规模化养殖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快落实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制度,并及时掌握年存栏生猪100头以下养殖场(户)的名称、养殖地址、治理方式等情况,督促落实畜禽排泄物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措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按一场一档要求建立养殖档案,明确生产状况、排泄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状况。嘉兴等环境容量较小或农牧结合有困难的地区,要积极出台有机肥使用扶持政策,采用粪便集中收集处理和沼液深度处理、用槽罐车将沼液就近纳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等模式,实现畜禽污染物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三)切实加大畜禽养殖业环境执法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采取专项督查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方式,依法查处畜禽养殖场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2010年6月前,各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报省环保厅备案并抄送省农业厅,重点对“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完成治理的规模场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省环保厅、省农业厅将组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年存栏生猪3000头以上养殖场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批先建、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不到位的规模化养殖场责令限期完成治理,并进行通报。建立有效的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对擅自向水体等环境排放畜禽养殖污染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强化社会监督。各地要逐步将规模化养殖场纳入环保部门监督监测的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规模化养殖场,按照《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确定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适用规模标准执行,其它畜禽按相关标准折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法规、规划和标准建设。省环保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研究制订工作,制定《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各地要及时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大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支持力度。省环保厅将在平湖等地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区域控制试点。

(二)严格责任考核。各地要按照畜禽养殖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案。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级生态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污染严重的区域实行挂牌督办,生态建设考核不得评优,并在生态示范创建中一票否决。

(三)强化政策扶持。各地要积极制定促进畜禽污染防治与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的环境经济政策,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特别是对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在申请财政补贴、贷款、污染防治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污染治理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或造成污染的畜禽养殖场(户),取消有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四)加强技术指导。各地农业、环保部门要积极推广畜禽生态养殖、畜禽排泄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低成本利用的典型和先进减排技术,要大力推广“两个分离”(干湿分离、雨污分离)的治理方法和就地

推荐第10篇: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XX生猪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2017年11月5日

XX位于XX东南山涧盆地,???生态公益林面积4.4688万亩,人均耕地1.4亩、林地10.1亩。主要河流XX溪总长14.5KM,流域面积125平方公里。近年来,县乡村三级高度重视养殖业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体会

---最令人感动的是,各级领导关心重视。今年以来,县委XX书记三次对我乡的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作出专题批示,XX县长分别于3月15日、10月22日到我乡专题调研和现场办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到我乡开展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题视察并召开质询会。

---最令人欣慰的是,观念转变意识增强。通过各种治污宣传,全乡广大养殖户对生猪养殖污染带来的各种危害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养殖户转变观念,环保意识、治理主动性大大增强,全乡干群对于养殖业污染治理紧迫感增强,自觉减栏、自觉转产、治污意识形成全乡人民的共识。

---最令人鼓舞的是,工作合力已经形成。2009年以来,每年开展了清理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占用耕地、非法转供电、非法饲料加工销售、乱扔病死猪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最令人振奋的是,污染治理取得成效。

治理力度加大。今年以来,已关闭拆除猪舍面积21509.765平方米,削减生猪存栏1.4万头。

XX溪流断面水质明显好转。监测结果显示,2011年5月16日XX溪流NH3-N为27.2mg/L,2012年5月7日为16.35mg/L,2013年5月8日为9.94mg/L。

二、主要工作成效和措施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制定了挂钩工作机制、巡查工作机制、干部考核机制、奖惩机制等一系列有利于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制度。出台了《XX2013年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XX养殖业污染治理百日攻坚活动奖惩规定》、《XX关于严厉打击乱扔病死猪行为的通告》等一系列文件。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小册子、通过人大决议、设立大型公益广告、悬挂横幅标语、设立举报专线等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形成连续的宣传造势,营造不断的、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攻坚克难,整体推进。

1、加强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把任务分解到了养殖户及挂、户责任人,尽力推进38户减排场完善治污设施。根据《XX养殖业污染治理百日攻坚活动奖征规定》,于9月底,对未完成序时进度的???等三村的挂村领导进行问责、村主任、支部书记停职。

2、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耕地建设猪舍的行为。今年,实施了2次强制拆除专项行动,强制拆除13户,面积3600平方米。刑事立案12起,刑拘5人,已宣判2起3人,林政处罚8起。

3、开展打击非法转供电专项行动,加大用电监管力度。县供电公司开展了倒查转供电行为专项行动,全力遏制一切非法转供电行为。今年,对46户非法转供电行为的养殖户进行处罚和停电。

4、巩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成果。组织开展了干拾清粪工作和养殖场污水治理工作,不断扩大积粪池建设容量,对生猪养殖户实行定点定量定责收购猪粪。今年,处理乱扔病死猪三起,处罚金16000元

5、开展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探索污染治理新路子。2012年在光彩村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点带面,整村推进”的生猪养殖业污染治理试点工作。2013年开展了村、片区、自然村退出生猪养殖业的试点工作。

(四)、生态养殖,科学治污

1、实施猪粪回收再利用工程。引导龙马生物有机肥厂和高田有机肥厂进行承包管理和技改扩容, 确保了全乡干拾清粪应收尽收。引进利用猪粪作为原料的生物质能发电项目。

2、推广新技术达到零排放。

(1)科学养殖。引导养殖户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立体生态养殖、零排放养殖、达标治理养殖等治污模式。加强沼气池、沉淀池,氧化塘、生化塘。贮粪池等的建设,对辖区内无生化治理条件的养殖户,推广普及日本洛东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模式。

(2)示范带动。按重新划定的二区规划,对限养区养殖户采取了治理减排措施,特别是对我乡的38户规模养殖减排场,我乡实行了挂钩责任制,摸清了减排场的现有设施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措施,涌现了30家以上的减排示范户。

(五)、加强监管,巩固成效

组建整治专业队伍。成立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队,购置了一辆皮卡车和两部警用摩托,防止“反弹”、“复养”,杜绝新建、抢(扩)建猪场现象以及已关闭拆除猪场复养现象的发生。

坚持做到“四个不予”。对违规生猪养殖场(户)坚持做到“四个不予”。

三、存在问题

一是我乡生猪养殖业规模养殖场少,人畜混杂现象严重,治理面大,涉及面广;二是邻近的XXXX及市县对于养殖污染相关政策规定各不相同,要让养殖户转变养殖方式及思想观念转变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三是市场经济利益驱动力巨大,很容易滋生新建扩建之风;四是有效治污技术难以引进,治理设施不全现象普遍,养殖户无资金投入治理,有些是不愿投入治理;特别是对治理集中小区、治理户如何更加有效地达到治污排放标准存在顾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前一阶段XX书记对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批示精神和XX县长在XX调研时提出的“禁、减结合,拆、治、转结合,条、块结合,干、群结合,奖、惩结合”的要求以及“分类指导、转产减栏、治污减排、

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养殖业治理相关文件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全力以赴,为实现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的目标而努力。

力度更大。进一步加大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增强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合力,确保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措施更有力。

1、加大力度建设沼气池、生化池、沉淀池、吸纳地、过滤池,鼓励采用干湿分离、干拾清粪、“一站式”沼液分离机等新工艺、新设备;推广猪沼果生态型、达标排放环保型、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环保型等生猪健康生态养殖模式,确保达到整治目标。

2、发展现代农业。继续探索转产新路子,扶持龙头产业。引导生猪养殖户利用猪舍改建鸽舍,转产养鸽,转产XX鸡养殖,鼓励养殖户转产其它在我乡有发展基础的以及有政策扶持的其它无污染产业,如花卉、脐橙、茶叶、果蔬、药材、食用菌的种植和肉兔、牛蛙养殖。

3、继续开展农村保洁行动督查,完善乡、村两级垃圾清运和管理制度。

4、积极推进配套项目建设。推进有机肥项目和粪污收储中心建设。增强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能力,健全和完善化尸池监管机制,力争建成一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彻底解决病死猪污染问题。

5、进一步推进整村、片区、自然村退出生猪养殖业试点工作。

干劲更足。敢于碰硬,敢于突破,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实行更加有效的责任追究办法,坚决遏制新建、抢建、扩建养殖场行为,坚

决拆除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猪舍,坚决打击乱扔病死猪的行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力的乡村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严厉处理。

五、建议

1、要求解除环境问题突出乡镇单列管理帽子。我乡在2010年11月、2012年8月分别被列为XX市第一批、第二批环境问题突出乡镇之后,各级各部门对养殖业治理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要求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参照其他省市做法,将年出栏生猪数量在50头以下的养殖场的病死猪,或年出栏生猪数量在50头以上,未取得县级以上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病死猪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设立公益性病死猪焚烧炉,采取强制性措施建设化尸池,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管理。

3、要求积极向上争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给予XX生态补偿。根据“谁受益、谁支付”原则,生态补偿的主体主要是韩江流域受益县市区。

4、要求市政府给XX退出生猪养殖业产业补助。

第11篇:小城镇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如此规模的小城镇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是区委、区政府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加快推进全区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决心。作为乡镇党委、政府,特别是作为省级新型示范小城镇、全国重点镇的大兴来说,对呼应全区开展小城镇“三整一创”活动,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强力推进大兴小城镇“三整一创”工作的扎实开展,当好全区小城镇“三整一创”排头兵。我们的具体措施和打算是:

一、狠抓环境整治,强力改进镇区脏、乱、差

环境卫生事关人们的身体健康,也是建设卫生小城镇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提升我镇对外形象,我们将强力抓好三件事:一是力改脏。发动全镇干群,集中力量,在镇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清理、大扫除,确保背街小巷、单位庭院、居民家庭等卫生打扫到位,杂草清除到位,垃圾清理到位,真正做到沿街店面整洁干净。二是狠治乱。强化“门前六包”责任制。对单位、个体经营户违反“门前六包”要求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强行入轨。下大力气整治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挂等不良陋习。三是严惩差。镇区实行全天候保洁,每条街道将增加不少于3人值班,对街道垃圾随时打扫,及时清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城建、城管部门的责任,加强城建、城管部门对镇区广告、牌匾、字号、标语口号的张贴管理,力求整齐美观,塑造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狠抓秩序整治,强行规范文明行为

我们大兴镇是东南片重镇,过往车辆多,人流量大,外来交易的商人多。因此,在整治各种秩序上,首先整治市场秩序。当前,我们在农贸市场改造工程暂未完工的情况下,组织工商城管等部门人员,加强对镇区北街(富民路)的市场管理,按段划行归市,确保在富民路一条街上一段一个市场,一段一个经营特色。对占用其它街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我们将组织专人巡管,严查重罚,确保镇区街道整洁、卫生、有序。二是认真整顿交通秩序。我们将组织交管所、交警七中队人员成立交通整治专门队伍,加强镇区巡查力度,严惩重罚车辆乱停乱放,堵塞交通问题。同时,还将在镇区振兴路、繁荣路、兴张路、宿泗路等主要街道、路道上划线定点,停放车辆,并计划启用粮管所、新车站两处较大的场地作为停车场。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组织专门人员进入镇区各主要路口,指挥过往车辆和行人,确保镇区交通秩序严格做到人车分流,各行其道。三是集中整治治安秩序。以打造平安大兴,创建最安全地区为目标,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抓手,突出抓好学校、网吧和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的打架斗殴等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和破坏小城镇公用设施的不法行为,严厉打击违反小城镇管理法规的行为,为小城镇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三、狠抓镇容整治,强改镇区面貌

一是做好振兴东路两侧的地面彩砖的铺设和绿化带建设。我们将从本月下旬开始,实施对振兴东路两侧1600多米长的计6400平方米的彩色地面砖铺设和绿化池建设工作,确保到国庆节前,振兴东路实现“三清”,即地面彩砖铺清、花池砌清、绿化苗木栽清。二是加快做好农贸市场改造工程。我们将指派分管同志进驻施工单位,督促施工进度,确保在月底前重点建设项目全部交付使用。三是提前做好镇区各街道枯死花草树木的秋栽补栽工作。我们要订规划、筹资金、购苗木、抓栽植,确保到9月中旬前,镇区花草树木补栽到位。同时,我们将从现在起,在小城镇建设上力争建一房、绿一点,修一路、绿一线,建一区、绿一片,进一步完善城镇综合功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小城镇投资环境。

四、狠抓文明创建工作,强化镇区文明程度

我们大兴镇是省级新型示范小城镇、全国重点镇,在创建文明小城镇工作上,我们将以“四个一工程”为标准,以这次集中整治为突破口,突出抓好“农民进镇、工业进园、住宅进区、商业进市”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放宽用活户籍、土地、生活、教育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农民进镇,确保用最短的年限,让全镇60%农民进入镇区生活。二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我们计划从现在起着手建设,并做到边建设、边进园,使全镇工业企业、加工业企业逐步向镇区工业园集中。三是引资开发住宅小区建设。我们将严格按照镇区总体规划和设计建筑风格,对住宅小区建设公开招标,统一开发,彻底改变小城镇建设中零星插建的方式,改善小城镇的住区环境,提高建设品位。四是在做好农贸市场扫尾工程的同时,我们计划用2年时间再建成3个专业市场。即富民路建材专业市场、幸福路木材专业市场、引资开发便民巷一条步行街的轻工专业市场。通过专业市场建设,将路边市场请进专业市场,集中管理,形成规模效益,提高镇区的文明程度。

各位领导、同志们,开展“三整一创”活动,是推进全区小城镇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树立宿豫对外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我们决心以这次大会为动力,认识再深化,工作再加码,措施再加强,真正把“三整一创”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全镇广大干群的积极参与,大兴的“三整一创”活动一定能够高质量、高标准、快速度推进。请区委、区政府看我们的行动吧!

谢谢大家!

第12篇:环境整治动员大会讲话稿

青山泉镇环境整治动员大会讲话稿

同志们:

创建徐州市中心镇是镇党委、镇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首要是改善青山泉镇容镇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居住环境。今天,我们召开全镇环境整治动员大会,动员全镇各级领导、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在巩固整治环境卫生的基础上,再鼓新干劲,再添新举措,再攀新高峰,确保明年1月底前成功通过首批创建省中心镇考核评比。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为什么要开展环境整治

创建省中心镇首抓环境整治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提升青山泉形象、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胡锦涛总书记一直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要让人民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发展成果如何体现?就体现在人民安居乐业、和谐相处、生活充实、环境优雅、心情舒畅。我们创建中心镇,就是为广大人民营造安定的生产环境、规范的出行环境、和谐的工作环境、文明的人文环境、卫生的生活环境、舒畅的娱乐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体会到发展的实惠。当前,我镇综合整治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广大群众对镇区脏乱差的卫生状况,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还不满意,意见还很大,心情还很不舒畅,对政府的期望还很高。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是镇党委、镇政府不能推卸的责任。

二、能不能创成江苏省中心镇

(一)有决心。创成省中心镇,是镇党委、镇政府确定4月底

前必须实施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镇政府成立了创卫办,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我镇的创建工作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背水一战,没有退路,按照创建目标要求,发扬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以一天当十天用,三步并作两步走,提高工作效率,千方百计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人们常说,

人心齐,泰山移。只要我们有决心,就一定能取得创卫的胜利。

(二)有基础。半年来我镇积极争创中心镇,积累了比较丰

富的工作经验,也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工作基础。自创建以来,我镇加强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已经有了较好的软硬基础。我们对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进行了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整治的过程,说明我们是能够打硬仗的,是敢打硬仗的,是有战斗力的。

(三)有条件。镇区环境已承包给洁士保洁公司,完全能做

到。我们青山泉镇不仅完全能够保持环境整洁,也很有必要保持镇区街道干净卫生。我相信,青山泉人民是有优良传统的、有骨气的。只有我们有信心,环境整治工作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三、怎样创成江苏省中心镇

我们创建省卫生的根本目的,就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

质量。创建省中心镇仅仅是一个短期目标和工作过程,其根本目的是

要通过创建活动,使环境改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此,创建省中心镇必须要与镇村环境整治工作、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培育群众文明意识结合起来。

(一)突出抓好镇村环境整治,要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创建省中心镇的载体。各村、社区要积极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处置、六清六建、改厕等工作,借此使农村“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根本改观,进一步提升农村的环卫管理水平。镇区要突出抓好主、次干道绿化管护;整治户外广告、户外灯饰、“牛皮癣”;清洗、清理沿街破旧门店,拆除违法建筑,规范管理摊位。通过对镇区容貌的整治,实现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挖乱占、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乱挂乱接、等“六无”目标。

(二)突出抓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的卫生基础设施是成功创建省中心镇的重要保证。为此,镇村两级必须要在坚持不重复浪费的前提下加大对各种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公厕位置适当,设计达国家

二、三类厕所标准,镇区公厕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同时还要做好道路、人行道、下水道及绿化带等修补整改。

(三)突出抓好卫生管理制度建设。要结合创建省中心镇,积极构建城市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全镇的环境卫生质量长期保持

较高的水平。改善环境卫生质量,必须坚持突击整治与经常监管相结合,专业队伍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和完善环卫保洁的长效机制。要健全镇村两级爱国卫生机构,带动基层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提升。要建立爱国卫生突击周制度。从现在起,安排一周的时间,组织动员全镇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居民共同参与,集中整治“脏、乱、差”,开展全民清扫活动。要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把门前保洁、绿化、美化、秩序、公共设施看护的责任真正落实到所有单位和居民小区,并加强监督检查。

(四)突出抓好群众文明健康教育。创建省中心镇是一项全民性活动,群众文明素质的提高对推动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只有群众的文明意识提高了,创建省中心镇才有坚实的基础,创卫的成果才能不断巩固和提高。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公共意识,培育村民、居民文明行为习惯,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省中心镇,人人有责”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卫生、人人讲究卫生、人人参与卫生的良好氛围,从而为全面提高我镇卫生工作水平建立良好的群众基础。

创建省中心镇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任务繁重,要求很高,时间紧迫。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要立即行动起来,以众志成城的决心,敢为人先的勇气,攻坚克难得毅力,真抓实干的作风,坚决打赢这场创建攻坚战,为如期实现创建目标、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

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13篇:养殖业污染亟待治理

养殖业污染亟待治理

养殖业污染亟待治理

□本报记者 丁勇 实习记者 林芳

20世纪90年代末,市委、市政府为加快闽北经济发展,确定了我市农业定位从农业转向畜牧业为主。在政府部门的引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养殖热情高涨,但随之而来的畜牧业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有识之士呼吁,闽北养殖业污染整治刻不容缓,只有将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并举,才能真正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治污势在必行

“炉下有许多养猪专业户,多为小规模养殖,没有什么治污措施,由于猪的排泄物大都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目前污染造成的负面效益已开始显现出来了。”市畜牧水产局畜牧兽医科副科长张进旺说。

记者的一位朋友家住炉下。他说,当地的空气弥漫着难闻的怪味,抽出的地下水现在谁也不敢喝了,家里苍蝇满天飞舞,吃饭都不得安宁。“养猪给炉下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但对当地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和给百姓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也不能视而不见啊!”朋友对此颇有微辞。

猪带来的污染与奶牛相比,可谓是“小巫见大巫”。我市奶牛存栏4.53万头,有规模养牛场54家,年产生牛粪53万余吨。这么多奶牛场完全做到达标排放的屈指可数。奥卡尼克(福建)有限公司负责人举例道,长富一牧、三牧、七牧、三十一牧和大乘公司雅鲜等5个奶牛养殖场奶牛存栏数达5238头,每天产生牛粪110吨,排放各种污水500多吨,污染触目惊心。“沿着闽江走,闻到牛粪味就知道到哪个牧场了。”一位长富公司员工开玩笑说。

我市在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进程中,把畜牧业列入农业产业化开发的支柱产业,早在2001年就出台了加快发展畜牧业的优惠政策。受这一政策鼓励,我市农村畜禽养殖业空前繁荣。据统计,2003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达25.2亿元,占大农业的22.2%。出栏生猪181.25万头、羊20.35万头、家禽3753万只、肉兔64万只。全市有规模养殖场398家,其中,猪场286家,禽场21家,兔场5家,羊场32家。

由于我市许多养殖场没有治污措施或是措施不尽完善,养殖业的繁荣与污染就成了孪生姐妹。大量粪尿直接排入河流,造成闽江水质日趋恶化。据初步估算,我市规模化养殖场年粪尿产生量约152.6万吨,综合利用率不到30%。年排放污染物:粪尿量61.1万吨,化学需氧量3.05万吨,生化需氧量2.21万吨,氨氮量0.35万吨。这一组组数字说明污染给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市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瓶颈影响治污

日趋严重的养殖业污染问题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2年7月,经市长办公会议通过了《南平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次月全面部署开展了综合整治工作。两年时间过去了,治理工作为何不尽人意?有关人士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养殖场选址不当。我市绝大多数规模畜禽养殖场是在市政府出台《方案》前建成的,且各级政府对禁建区和禁养区没有明确界定,造成许多养殖场为了运输方便等原因建在沿国道边及沿溪(建溪、富屯溪、延平湖)两岸。再者,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相当普遍。据悉,我市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就仓促上马建设,许多业主普遍存在重养殖、轻治理的思想,大多数养殖场没有进行环保“三同时”建设,种种因素给日后污染埋下了隐患。

二是资金缺乏。由于治污资金缺乏,近55%的畜禽养殖场尚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一些有治理措施的畜禽养殖场或是治理设施不配套,或是处理设施简易,根本达不到治理要求,而要做到达标排放,则需要大量治污资金。据测算,一个存栏1000头的猪场,治污资金需50万元,一个存栏1000头的奶牛场,则需投入治污资金约150万元。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养殖业又是微利、风险大的行业,加之许多奶牛场都是近两年投资新建,多数是负债经营,贷款尚未还清,完全依靠业主拿出资金独立完成达标治理并不现实。

三是权责不符。据了解,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办公室挂靠在市畜牧水产局,但是局里人手少,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畜牧水产局的主要工作是动物防疫及对饲料添加剂使用的监管等,对养殖场违规排放污染物没有执法权,无法处理。随着我市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治理污染必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把治污办事机构设在没有执法权的畜牧水产局,势必会影响治污力度。

养殖治污事在人为

记者了解到,由于多年来有关部门积极有效的工作,我市各地一些规模养殖场业主环保意识日益提高,不断加大了治污投入,纷纷擎起了治污大旗。

光泽圣农集团独立完成治污建设。该公司投资1000万元,建成年产6万吨以鸡粪便及废弃物为原料的有机肥厂,可处理该公司养鸡产生的全部粪便。该公司还投资242万元,建成处理能力为200吨/小时的污水处理设施,达到12万羽肉鸡污水处理的能力,圣农公司每天要宰杀8万多只鸡,对鸡肠等下脚料,该公司采用“鸡肠消化道胰蛋白酶提取方法”专利技术提取胰蛋白酶,变废为宝,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一些养殖场借助外力,与环保企业“联姻”治污。顺昌长富第六牧场与福州大自然环保公司合作,共同进行治污建设,目前该工程已进入尾声。据悉,该牧场治污设施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工程建成后,该牧场可做到达标排放。大乘第一牧场与奥卡尼克(福建)有限公司合作,采取生物菌发酵的机械处理方式,据环保部门监测达到了达标排放标准。目前已有奥卡尼克(福建)有限公司、百澳达(澳门)生物环中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大德赛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等在长富、大乘牧场及几家规模养猪场开展粪污有机肥生产加工、生物治污等试验工作。

许多养殖场业主也各出奇招。采取与化肥厂相结合的方式,延平斜溪养猪场、南平市种猪场等养殖场对污染物进行综合处理;延平城兴畜牧场、炉下星星养殖场、南平大禾核心养猪场、太平养猪场、南平一春种猪场采取沼气发酵、生化塘曝氧等技术,做到了基本达标排放;建瓯东源生态牧业(奶牛)有限公司采取沼气发酵、沼液灌溉1000多亩土地的方式,达到零排放;采取清干式、雨污分离,最后再经过三级沉淀过虑技术,让浦城华美第一牧场基本做到达标排放。

据统计,我市现有184家规模养殖场正在建设粪污处理,占全市规模养殖场总数的46.4%。已建成和正在实施的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能源环保工程有70余处,总投资近2000万元,总容积为3.4万立方米,年可处理畜禽粪便污水74万吨。同时兴建了一批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厂,目前已建6家,年可生产14万吨有机肥。

亮出治理达标时间表

为了做到治污工作有章可循,市政府多次召集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和长富、大乘、大禾等规模养殖企业负责人座谈征求意见,并参照全国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明确了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措施。

首先是明确了以猪存栏200头、牛存栏50头、羊存栏100只、家禽存栏3000羽、兔存栏500只的畜禽养殖场为整治对象;第二是严格规定了新建、扩建、改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审批手续。设立禁建区、禁养区。规定禁养区包括: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科研区、县城城关镇的建成区、建制镇的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及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等。同时规定在禁建区内,严禁审批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

为了避免出现以往治污工作“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我市有关部门还制定出治污时间表:凡2002年8月禁建区划定后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限期予以拆除;禁建区划定以前已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04年底前治理达标,未按期达标的一律搬迁或关闭;重点养殖乡镇在今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治理任务。其它区域的畜禽养殖场在2005年底以前必须治理达标。

我市还将把畜禽养殖污染纳入总量控制目标管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必须实行畜禽污染物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我市将于今年8月1日起开征畜禽养殖业排污费,以进一步推动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开展。

三大举措推动治污

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政府与业主之间的互动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有关人士认为,政府牵头,业主与监管部门互动联动,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市治污乏力的局面。业主在治污方面频频动作的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在这方面有新的举措:

首先是资金扶持。我市共有规模养殖场398家,若所有的养殖场都达标排放,据测算,约需要治理资金2亿元,要业主一下子拿这么多钱并不现实。据悉,在治污方面,我省厦门、龙岩等地均对业主进行财政补贴,养殖场建一个沼气池1立方米补助70至80元,希望市政府能挤出这部分资金,激发业主治污积极性。

其次要出台鼓励政策。对用畜禽粪便制作的生物有机肥出台税收、用地、过路过桥费等有关优惠政策。并对发展牧沼果、牧沼菜、牧沼鱼等多位一体的生态养殖模式给予鼓励政策。

再者是设立治理资金。畜牧业污染问题事关全市生态环境优劣。随着我市畜牧业的迅猛发展,养殖业污染治理势必是一项长期任务,建议市里每年拨出一定的专项资金,作为畜牧业污染治理资金,主要用于粪污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研究环保型饲料和生态畜牧业的研究及推广。

最后必须加大监管力度。环保及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严格审批制度,把好第一关,杜绝新的养殖污染源出现在闽北大地上。

相关链接:《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主要水系、人口密集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组织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域,并予以公告。

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域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应当设置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限期治理达标;限期内未治理达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者关闭。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养殖业污染问题严重亟须治理

如今,广大农民的发家致富首选仍然是从事种养业,特别是容易入门的养猪、养鸡、养鱼。以湖南省安化县为例,2010年全县饲养生猪221.5万头,家禽饲养1288万羽,生产蛋品4980吨,水产品产量21700吨,农民从养殖业上得到巨大实惠。但据调查,在目前大多农村养殖专业户的排污处理设施却并没有与养殖业的发展同步,也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和社会问题。

在安化县羊角塘镇白杨村、木里村及花甲村和东坪镇木子管区原湘华机械厂厂区内,村民们办起了很多的中小型养猪场和养鸡场,但除极少数养殖场配套建起了沼气池收集禽畜粪便外,大多数养殖场都是向附近的农田溪沟直排禽畜粪便。根据有关规定,相关部门提供了养殖业扶助资金的,排污处理设施要与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但一些养殖场并没有严格执行规定。大多数养殖场因为规模等问题没有进入相关部门的扶持范围,农户建场时就缺乏科学的指导、设计和论证,更谈不上排污设施的建设。直排禽畜粪便,造成附近溪沟的水体严重富营养化,有的溪沟里连石头上都结了厚厚的一层粪垢,骚臭气熏天。而有湘中红宝石之称的柘溪库区的养鱼业,则因养殖密度、饲料投放等问题,已给水体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污染。

为了保护农村环境尤其是宝贵的水资源环境,建议各级政府出台文件对养殖业排污行为进行规范。一要千方百计提高畜禽饲料利用率,降低畜禽粪便中氮的污染。二要大力推广沼气池处理畜禽粪便。要求各级农村办、畜牧水产、移民局等涉农部门集中捆绑相关项目资金,协同环保部门等单位进行协商,统一在养殖大户和养殖集中片区建设沼气池,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保护水资源。三要对各大水库的养鱼业重新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确保通航、养殖效益和水质的良好,减少对下游水质的污染。四要推广粪便再利用技术,引进工艺技术将禽畜粪便制造成高效生物活性有机肥,从根本上解决畜牧业污染问题。

广州一猪厂废水污染严重亟需治理

在白云区竹料镇的一个村边,上游的小厂把废水直接排进水沟,流到1000米外的流溪河。

第14篇:养殖业污染治理探讨

养殖业污染治理探讨

养殖业网,龙岩市养殖业污染治理探讨

2010年02月06日

一、畜牧业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龙岩市畜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及增加农民收入的新增长点。2005年,全市实现牧渔业总产值61.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7.1%,其中牧业产值54.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1.3%;肉蛋奶总产量46.37万吨,其中肉类产量41.74万吨。禽蛋产量4.495万吨,奶产量1426吨;生猪存栏307.15万头,出栏509.57万头;家禽存栏1830.49万羽,出栏4233.91万羽;兔存栏302.37万只,出栏603.80万只;牧业产值、肉蛋奶产量分别比2000年增长72.2%、58.3%。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比2000年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

畜牧业的快速发展,为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稳定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养殖业以其产值高、周期短、社会需求量大而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

但是畜牧业在快速发展中,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及污染防治工作的滞后,致使畜牧业发展对环境和水体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污染,并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因此,需要在制定养殖业发展部门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养殖业污染治理规划,以更加科学地指导今后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二、治理背景

1、养殖对环境的影响现状:

按现有饲养量估算,全年畜禽粪尿年产生量约为661.3万吨,其中猪224.0万吨、牛242.1万吨、羊3.0万吨、禽48.1万吨、兔44.1万吨。畜禽粪便利用率猪约为50%,牛、羊、禽、兔粪便利用率达90%。对环境影响较大是猪,特别是一些小猪场和散养户直排造成水体污染,规模猪场虽经沼气处理,但磷、氨氮、重金属还有相当部分排向水体。从河流水质监测情况看,随着畜牧业发展,各主要河流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1)我市各主要河流受污染情况

①九龙江北溪龙岩段最主要的污染物为氨氮,其次为总磷和BOD5。五年Ⅰ~Ⅲ类水比例指标呈下降趋势,从年际变化情况来看,2001年至2004年Ⅰ~Ⅲ类水比例呈明显下降趋势。到2004年污染最重,2005年Ⅰ~Ⅲ类水比例明显提高,显示污染趋势得到明显控制,污染水平下降明显。

表2 九龙江流域龙岩段省控监测断面氨氮测值(mg/L)

②汀江:汀江河段受到有机污染,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BOD

5、D0偶有超标,其余项目测值较小,没有出现超标现象。汀江五年I~III类水比例均值为83.6%,功能达标率为86.5%,监测结果表明汀江水质总体良好。汀江流域省控断面氨氮测值变化见表3。

汀江最主要的污染物为氨氮,其次为BOD5和总磷。五年I~III类水比例指标呈明显下降趋势,说明汀江水质污染不断增大,水质逐年恶化,到2005年I~III类水比例已经由2001年的90.5%下降到73.2%,污染逐

年加大。

表3 汀江流域省控监测断面氨氮测值(mg/L)

③闽江连城段:闽江连城段受到轻微的有机污染,氨氮、高锰酸盐指数BOD

5、DO、总磷有超标,其余项目测值较小,没有出现超标现象。闽江连城段省控断面氨氮测值变化见表4。

闽江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其次为高锰酸盐指数。在2004年连城段水质出现异常情况,水质各项污染指标明显增大,显示监测结果为异常值。

表4 闽江沙溪连城段省控监测断面氨氮测值(mg/L)

(2)污染特征及原因分析

①污染特征

龙岩市各河流普遍受到有机污染。其中九龙江北溪龙岩段所受污染最重,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BOD5。汀江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

②原因分析

a、九龙江北溪龙岩段

九龙江北溪龙岩段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5.05亿立方米,迳污比为1:41.2,枯水期时水流量骤减。由于龙岩段水流量较小,年内分布极为不均,污染源分布集中(排入龙岩段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养殖污水均占全市总量的70%以上),致使2001年到2004年该河受到严重的有机污染。水质明显恶化,近几年经过市政府的连续大力整治,至2005年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b、汀江

汀江多年平均径流量为60.4亿立方米,迳污比为1:266.5。2000年以前,该流域的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水和养殖污水。2001~2005年,由于该流域工业快速发展,养殖数量加大,污染水平明显加快,导致水质逐年恶化。

(3)九龙江流域水质变化与养殖量变化关系较密切,具体情况见表5。闽江、汀江流域由于水量较大,水质与养殖量变化关系不是十分直接。

表5 九龙江流域养殖量变化、水质变化表

1996年 2000年 2001年 2005年 生猪出栏(万头) 50.8883 93.09555 107.95 166.2277 禽出栏(万只) 391.2763 716.4596 863.06 1209.54 见龙桥 生化需氧量mg/L 5.87 6.87 非离子N mg/L 0.0880 0.1345 氨氮mg/L 雁石桥 生化需氧量mg/L 3.26 5.14 6.02 10.82 非离子N mg/L 0.0787 0.0740 氨氮mg/L 2.067 6.928 华 寮 生化需氧量mg/L 1.93 1.71 1.22 2.13 非离子N mg/L 0.0357 0.0067 氨氮mg/L 0.318 0.710

2、近年养殖污染治理状况: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已经完成了2100多户规模化养猪场(存栏猪200头以上)的治理任务。累计建成沼气池52.95万立方米,生化塘93.71立方米,投入9000多万元;搬迁了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无条件治理的养殖场1616个,完成了县、乡、村三级生猪养殖业发展规划和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规划;建立健全了新建养殖场村、镇、县有关部门三级审核审批制度,加大源头把关;大力推广生态型立体种养模式,鼓励扶持以猪粪为主要原料的生物有机肥厂建设。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至2005年底生态养殖比例达55.5%、6481户。种植杂交狼尾草(用于吸肥、割草养猪)2.1万亩,兴建四个有机肥厂,年产4万吨生物有机肥,可处理30万头的猪粪。通过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的落实,生猪养殖业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较好地遏制了养殖业无序盲目发展、污染物放任自流的状况。流域水质在生猪养殖业数量加大、污染物排放增加的情况下,基本上保持在原有水平,没有出现大幅度下降,部分河段污染因子已呈现出了好转趋势。同时,一度出现的养殖场未批先建、抢建、乱建的现象也得到了有效遏制。

龙岩市畜牧水产局2003年5月开始制订“龙岩中心城市及九龙江流域养猪业发展规划布局及污染防治的意见”,经多个部门4次修改,于2004年4月下发,规划中提出了最大可养量,计算依据是土地吸纳原则,并提出每头存栏猪应建沼气池0.4立方米,生化塘6平方米。各县(市、区)于2004年分别制定了规划。

2005年5月,市政府下发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又重新修订了市(县、区)、乡、村三级养殖业发展布局规划,绘制了三级规划图,划出了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适度养殖区,各级都计算出最多可养量。严格规定了新上养殖场的审批程序。

三、治理规划

1、治理目标

根据市委、市府的要求,用3年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贡献。

2、治理原则

①减量化原则

通过养殖结构调整及开展清洁生产,减少畜禽粪污的产生量。采用“清污分流、粪尿分离”、“干湿分离”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降低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从而降低处理难度及处理成本。改进饲料配方减少氮、磷的排泄。

②资源化原则

禽畜粪便经过科学处理后作肥料、饲料、燃料等利用,推广畜禽粪便资源化和综合利用技术。

③无害化原则

④生态化原则

根据物质循环、能量流动的生态学基本原理,促进种植业与畜牧业紧密结合,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按照土地,植物吸纳畜禽粪便比例,控制养殖总量,推广生态养殖。

⑤产业化原则

采用产业化和专业化运作模式,兴建有机肥厂。提倡固体粪便堆肥,解决粪便污染,为绿色食品生产提供可靠的有机肥保障。

3、治理范围和重点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龙岩市辖区范围内的养殖户都必须遵循本规划治理要求,自觉进行治理。凡不按本规定要求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必须按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予以处罚或强行关闭拆除。

龙岩市辖区范围内九龙江流域、汀江流域和闽江流域以及各县(市、区)已划定的禁建区和禁养区为治理重点。

4、治理任务

①在禁止养殖区内不得新建任何畜禽养殖场,该区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09年前分期分批搬迁关闭。

②在控制养殖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控制养殖区划定后新建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予以拆除;控制养殖区划定之前已建畜禽养殖场要在2007年底之前治理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责令搬迁或关闭。

③“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之外的适度养殖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当地养殖业布局规划,必须严格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在适度养殖区内已建畜禽养殖场,2007年底之前完成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2008年底之前所有养殖场治理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责令关闭。

④新罗、漳平生态养殖面2007年达70%,2008年达80%,其它县2007年达60%,2008年达70%。

⑤2007~2008年每年推广种植杂交狼尾草:新罗区2000亩,其它县市各1000亩。

⑥2007~2008年20%的大乡镇应建畜禽化尸池,以便处理市场、运输途中检疫不合格的应处理畜禽及畜禽产品。

5、养殖场治理标准

①按猪场核定最高存栏数为基数,每头存栏猪沼气池建设标准为0.4立方米,生化塘建设标准为6平方米。生化塘土地面积无法达到标准要求的养猪场户,其生化塘建设必须请有资质的环保设计单位进行环保技术设计和施工。

②所有受治理的养猪场户一律实施干清粪或干湿分离措施。

③要求受治理的养猪场户每半年要对沼气池进行清渣一次,每一年要对生化塘清理和整修一次。

④实施果牧沼生态养殖的养猪场户,每三头存栏猪必须配有一亩林果地。同时,在其沼气池后必须建调节池,调节池标准为每头存栏猪配0.1—1立方米。

⑤推行猪沼草模式,每存栏15头猪至少种一亩杂交狼尾草,而且必须实施良好的肥水管理,及时收割,以利牧草生长。

⑥受治理养猪场户污水排放的检查和验收标准,以国家环保局2001年12月28日发布的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标准。

⑦畜禽养殖场排水、排污标准见表6至表10。

表6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猪 1m3/(百头·d)1 鸡 1m3/(千头·d)1 牛 1m3/(百头·d)1 季节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标准值 2.5 3.5 0.8 1.2 20 30 注: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表7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猪 1m3/(百头·d)1 鸡 1m3/(千头·d)1 牛 1m3/(百头·d)1 季节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标准值 1.2 1.8 0.5 0.7 17 20 注: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表8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

控制 项目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化学 需氧量

(mg/L) 悬浮物(mg/L) 氨氮 (mg/L) 总磷 (以P计) 粪大肠

菌群数

(个/100ml) 蛔虫卵

(个/L) 标准值 150 400 200 80 8.0 1000 2.0 表9 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表10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6、治理措施

(1)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土地吸纳原则控制总饲养量。载畜量以一亩耕地吸纳2头生猪粪尿、一亩山地吸纳3头生猪粪尿测算,山地能吸纳生猪粪尿的面积按总山地面积的5~10%测算。

各县(市、区)生猪饲养规划表

耕地面积(万亩) 山林面积(万亩) 规划养殖量

(万头) 备 注 合计 187.5 1978.3 829 新罗 23.5 314.7 130 剔除四个街道办事处 漳平14.5 279.6 71 剔除菁城、桂林、和平、芦芝、西园、拱桥 永定 30.6 202.9 107 剔除凤城、城郊 上杭 34.9 287.5 139 剔除临江、临城 武平30.8 270.6 126 剔除平川、城厢 长汀 29.0 346.0 141 剔除汀州、大同 连城 24.2 277.0 115 剔除莲峰 说明

1、新罗区剔除禁养区、禁建区、山林面积按6%用于吸纳养猪粪尿。

2、漳平市因高山多,除剔除的乡镇外,按5%的山林面积用于吸纳养猪粪尿。

3、其他县按8%的山林面积用于吸纳养猪粪尿。加载中,请稍候......

第15篇:养殖业污染的危害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

养殖业污染的危害

近年来,随着农村畜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农村许多地方养殖的牲畜越来越多,由于环保措施跟不上,在给当地农民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畜牧养殖所形成的污染也成了农村的一大公害,如不及时治理,将会带来严重后果:一是大量高浓度臭气的长期存在,会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二是粪便、尿水和污水的任意排放会破坏附近河流及地下水水质,严重威胁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三是极容易传播人畜共患病,因为由动物传给人的人畜共患病有90余种,这些人畜共患病的载体主要是畜禽排泄物,养殖区与居住区混杂,一旦发生疫情,后果不堪设想。

相关法律法规

《动物防疫法》 第十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二)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

(三)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第16篇:基层反映:农村养殖业污染亟待整治(定稿)

基层反映: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亟待整治

近年来,农村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已成为现阶段农村环保工作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严重

(一)严重污染水体。农村畜禽饲养殖往往达不到排放标准,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污水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排入江河湖泊、地下水中,会增加水体中有毒成分,造成水质恶化,引起不同程度地发黑、变臭,导致原有水体丧失使用功能,并且极难治理、恢复。

(二)污染空气。畜禽粪便在微生物的作用下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恶臭气体,连同畜禽本身释放的气体,不仅会造成畜禽应激影响生长发育,降低畜禽产品质量,而且严重影响畜禽养殖场周围的空气质量,危害饲养人员及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三)传播病菌。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滋生的蚊蝇,导致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病原菌、寄生虫大量繁殖,并造成人畜禽共患病疫情发生和蔓延,给人畜禽带来灾难性危害。

二、造成污染的原因

1、防污意识不强。大部分畜禽养殖户只注重养殖增效,不重视环境保护,对畜禽粪便等污染物乱堆乱放,使其受风吹日晒,造成臭气浓度严重超标,空气污浊,人居环境恶化。

2、治污设施不齐全。由于我国畜禽养殖没有实行准入制度,大部分规模养殖场的建设简陋,没有统一规划,缺乏必要的污染处理设施,或是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落后。特别是一些规模不大的养殖场,因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成本较高而采取粪污直排,周围蝇虫横飞、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身心健康。

3.环境监管不到位。近年来,养殖业重发展、轻监管的倾向日益凸现,涉及到养殖行业的行政执法问题,执法单位监管缺乏力度,导致对规模养殖小区、养殖大户的排污治理很不到位,造成畜禽养殖业越发展,农村环境越恶化的恶性循环局面。

三、治理污染措施

一要科学制定养殖区域分布规划。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情况全面核查,科学规划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坚决取缔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督促建设或完善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对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养殖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甚至责令转产或停产。

二要加大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病死畜禽及畜禽排泄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积极引导和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采用沼气技术、有机肥生产等方式无害化处理畜禽排泄物,全面推进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有效治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

三是加强资金政策帮扶力度。政府要加大对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对于养殖场排污设施建设予以适当补贴,激励畜禽养殖户积极安装环保设施,推广环保措施。同时,可以通过养殖业保险、金融帮扶、政策扶持等进行适度补贴,激励养殖业向生态化、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四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相关部门要摆脱重发展、轻监管的思想,调配人员,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源头管控,真正使畜禽养殖企业在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的同时,对养殖场、畜禽产品加工厂等进行规范管理。

(羊三木回族乡

供)

第17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动员大会发言

振奋精神 鼓足干劲

奋力打赢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

同志们:

4月初,我们召开了**中心城区环境整治动员大会,时间已过去一个月。经过这段时间的集中突击整治,**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得到了有效扭转,实现了“一月见成效”的阶段性目标,整治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今天组织召开这个会议,主要目的是 阶段性小结从动员大会到目前**中心城区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的措施、成效,进一步认识长期开展环境整治的意义,找准存在问题,为下一步开展此项工作理性思路、明确目标和工作重点。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开展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是市委、市政府抓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自动员会召开以来,市区两级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持以“治脏、治乱”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绿化、亮化、美化、净化”为突破点和主攻点,精心组织、扎实安排,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使城乡整体面貌明显改观,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这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为配合整治工作先后出台了保洁标准、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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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曝光制和行政问责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和规范性文件,**成立了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整治工作。期间重点整治了城市规划区、城市建成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和城市主干道路可视范围两侧,共统计需建围墙空地27722.5米,修复破损路面3895.85m2,破损人行道17163.425m2,目前已修复人行道破损预制板块(砖)507.05m

2、砼50m

2、道路盖板89.1m

2、预制板块(砖)249m

2、破损街沿石39m、花台2个、街沿石77米、破损砖50m

2、青石板40m

2、河沟盖板264 m2;更换雨落板91块、窨井盖87块、方井盖29块,共出动车辆1330余辆次,参与人力6000多人次,拉运、移动沙土石及清理建筑垃圾近400余吨,生活垃圾10000余吨;清淤雨落板1280块及圆井管道2560米;开挖人行道800平方米,支砌街沿石80米、流水石80米、挡墙66 m;用临工95个、挖掘机9小时、装载机7小时;拆除乱搭乱建围栏以及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63处;清除小广告1000多条,规范摩托车乱停乱放500多起,管理占道经营1000多户,教育流动商贩2000多人;规范铁件加工20多户;堵塞临街用水设施156户、整改临街用水设施60多户;完成永昌路中心绿化带景观改造提升示范工程460米,种植景观树木33株;投资约0.3万元,对明德小学对面断档的绿化带进行景观恢复,清除了大量废土并进行了营养土回填,共种植小叶榕3株、红叶李1株、花灌木53株、绿篱12米,铺植草坪120平方米;投资30余万元,完成了正阳北路与升阳路交叉口 —2—

东北角街头绿化的绿化建设,共种植大树20株、乔木(红花紫荆)40株、球形植物10株、草花(美人蕉)70平方米,镶边绿篱120余米,铺植草坪约1200平方米。此外,对正阳南北路的绿化缺株、缺塘、绿化断档情况进行了普查统计和补植,共补植行道树小叶榕3株、草花11000余盆;对保岫路立交桥下的绿地进行了景观打造,对桥洞下南侧绿化带进行了大量的垃圾和废土清除,并进行营养土回填,共清除垃圾废土50多方,回填营养土近200方,共种植大树6株、龙柏23株、黄杨球5株、各种地被植物390m2,铺植草坪约300m2,完成投资约10万元;对保岫东路分车带及九龙广场缺株、缺塘的地被植物及草花进行了补植,共补植地被植物及草花1250余平方米,补植乔木18株草坪200余平方米;对孝感路(远征路—正阳北路)进行了行道树种植,种植法桐105株、小叶榕19株;对全城范围内缺株的行道树进行补植,补植兰城路国槐15株、保岫西路天竺桂14株、同仁街天竺桂3株、正阳路天竺桂16株、广玉兰10株;对**路分车带进行了植物补植景观恢复,补植塔柏81株、女贞球111株、假连翘4972 株。环境卫生方面,将以5年分期付款的方式,筹措资金1043.203万元,用于新建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中转站为一体)3座、垃圾投放点630个(已增设136个点)、垃圾桶1371只(全城范围已摆放255只,永昌街道办事处分配155只、兰城街道办事处分配150只)、果皮箱1028个(目前已安装340对)、铁桶762只(已到位240只,永昌街道办事处分配13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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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城街道办事处分配110只)、增配中转站配套车辆131辆(已到18辆),填埋设备2台,新增环卫工作人员453人(现已增加136人)。通过大跨度、大范围、深层次、多领域的整治工作,**中心城区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有所好转,私搭滥建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正逐步规范,整改城市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可以说这次环境卫生整治,无论是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资金筹措的投入额度、落实任务的推进力度、任务完成的时限进度、参与人员的工作态度,还是整治效果被社会各界的认可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广大干部群众切切实实从整治活动中感受到了身边发生的巨大变化,也深切体会到了珍惜环境、爱护环境的极端重要性。从整个整治情况来看,主要取得以下明显成效:

(一)城市综合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城市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在集中整治中,大力推行“街长、片长负责制”,各“街长”和“片长”积极履职,带头深入负责的路段、区域开展整治工作,通过精心策划、科学调度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各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建筑工地、沿街门点认真落实门前 “三包”责任制,影响城市面貌的不良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城市交警上路执勤,主要交通叉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成使用,标志、标牌、标识、标线逐步完善,城区车辆超速行驶、倒行逆驶、乱闯红灯、乱停乱靠等现象得到较好治理,有力地促进了县城交通秩序的好转。通过对“三乱”现象的专项整治,个体商业门点的生产经营行为逐步 —4—

规范,城区脏、乱、差等不良现象逐步减少,城市卫生秩序、交通秩序、经营秩序逐步规范。在物业管理方面,制订业主公约,使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在环卫保洁方面,全面推行垃圾袋装化和垃圾屋封闭式管理,有效杜绝了垃圾二次污染。

(二)广大群众文明意识逐步增强,城市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在整治活动中,广大市民主动参与,积极改变随地吐痰、乱泼乱倒、乱涂乱画、横穿马路等不良生活习惯,自觉遵章守纪,争做文明市民。一些商户和居民主动拆除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积极支持配合整治活动,充分反映出市民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城市意识日益增强。通过实施老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城市园林化、城市靓丽工程、环境卫生整治拆除了一批破旧、违章建筑,清理了一大批不符合规范的广告牌匾、游摊商贩、牛皮癣等城市顽症,整顿了一大批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下一步随着中心城市规划的逐步实施城路网框架将进一步延伸,商业网点布局进一步优化,市场容量不断扩大,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功能分区日益明显,有效改善了城市投资环境,城市形象和品位都有了明显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回顾总结这次市容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我们清晰地得出以下启示:

第一,领导重视,行政推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针对本次整治活动量大面广、工程实施难度大、资金投入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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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市区两级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横下一条心、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决心。“街长”、“片长”每周每天巡回督战,千方百计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一开始看似无法完成的整治任务达到了出乎意料的效果,有效推动了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这充分说明任何工作只要下决心、下苦心,下狠心、下猛药,雷厉风行,说干就干,就没有干不成的事情。

第二,明确任务,靠实责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有力措施。在整治工作中,将每项具体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靠实工作责任,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与“一把手”政绩挂钩,使整治任务和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有效避免了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整治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充分说明任何事情、任何工作只要任务明确了,责任靠实了,作风转变了,问题解决了,就没有完不成的任务。

第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本次整治活动坚持周督查、周评比、周通报等硬性考评机制 ,并对整治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启动问责。通过这些有效的手段,督促责任单位争先赶超,配合单位积极配合,有力地推动了整治任务的进一步落实。从这次整治活动的整个推进过程来看,一个好的督查考评机制能够对一项工作任务的推动落实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加强宣传,社会参与,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强大动力。 —6—

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宣传动员,**中心城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整治活动,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积极行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由于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形成了良好的整治氛围,使整治工作如期完工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充分说明干任何事情、任何工作,只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就一定能够干出成效。通过以上启示和这次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效表明,不论干什么事情只要思路对、信心足、方法活、措施硬,各方面的工作都可以大踏步地向前迈进,我们就一定能够走在发展的前列。

二、寻找差距、促进整改,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尽管这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了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好评,但我们对取得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我们仅仅是开了个好头,起了个好步,要巩固和发展好这次整治成果,我们面临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就从这次整治活动的本身来看:绝大多数单位按照整治要求和时限按时完成了整治任务,而且效果和质量非常好,但也还有个别单位和部门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安排交办的任务还有不同程度的欠账。分析其主要原因,从主观方面讲:一是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特别是单位“一把手”对这次整治活动的意义认识不够,安排不扎实,口头上强调的多,深入现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少,造成整治工作力度不大,推进缓慢,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解决,错过整治的良好时机;二是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个别单位领导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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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是多年的老话题,是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的事,整治不整治好像与己无关,对分配的任务有所抵触,导致安排的配合任务不配合,反而发牢骚、讲条件,影响了整治活动的整体效果;三是工作态度不端正,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一阵风,过了就过了,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完成任务当回事,总是找这样那样的理由拖着不办,把一些制度条规和硬性要求当成耳旁风。从我**中心城区发展的客观方面来看:一是城市建设起点低、基础差,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帐多,许多街道供水、排污管道、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治理难度大;二是单位经费紧张,筹资难度大、投入跟不上;三是市民整体素质不高,卫生习惯和意识与城市发展的速度不相适应,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乱倒污水、乱丢垃圾的现象还依然存在。由于以上原因,导致这次整治活动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整治进度不够均衡,整治任务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影响了整治进度;二是整治标准不高,个别责任单位有意无意地降低变通整治标准,施工不够精细;三是整治工作不够全面细致,“三乱”治理不彻底,时紧时松、时好时坏,不能始终如一。所有这些问题,说明我们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任务还相当繁重,不能掉以轻心、沾沾自喜,整治工作是一项时刻抓在手上而又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下一步,市区两级将在抓好已取得整治成果巩固提高的基础上,一如既往地加大工作力度,延伸整治范围,把这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心工程持续不断地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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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环境卫生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抓好中心城市的建设与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主要工作。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抓城市建设与管理本身也是一种经济行为,也是在抓经济发展。城市的繁荣能够促进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我们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就是要尽快改变城市面貌,改善投资环境,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开发建设,从而加快中心城市经济总量的扩张,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的建设,**中心城市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由于我们起点低,起步晚,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需要循序渐进的各个攻破。就目前开展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而言任务就比较紧迫和艰巨。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地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三抓”

(一)把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是作为城市管理长期的中心任务来抓。俗话讲,“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的关键,城市建设得再好,如果管理跟不上,就会出现环境脏乱、交通堵塞、道路破损、垃圾污染、乱搭乱建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建设的成果就难以维护和保持。因此,我们在抓好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必须建管并举,克服“重建设轻管理、先建设后管理”的现象,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由被动向主动、由后臵向前臵转变,加大各类影响城市环境秩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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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好城市建设发展成果,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序、健康、和谐发展。

(二)把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内容来抓。城市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优劣。这几年,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城市宜居品牌,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真抓实干,城市环境越来越好,城市的文明程度越来越高,获得了一系列荣誉,人气旺了,好评多了,城市发展的活力增强了,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是,也有不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通过群众来信来访、实地查看等途径,了解到了不少负面信息。我们要借这次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有利时机,努力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的市政设施、更加配套的住宅小区、更加良好的工作环境、更加优越的生活空间,使市民群众的各种需求不断得到更高层次的满足,使人民安居乐业、享受幸福生活,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三)把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作为绩效考核的硬性任务来抓。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是市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坚持不懈抓好重要任务,市政府加大了督查力度,把这项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考核。对在这次整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要大力表彰,对在活动中拖沓懈怠、推诿扯皮、影响大局,拖了后腿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将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现场打分,进行公开通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促使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 —10—

处。

四、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奋力打赢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 城市管理没有什么高招。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要盯紧盯死、抓牢抓实,反复抓、抓反复。毛泽东过去说过的一句话大家都知道: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城市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的问题肯定不会自己跑掉。我们在座的都是城市的管理者、美容师,要像每天洗脸一样,坚持不懈地、耐心地为它梳妆打扮。城市环境好不好不能自我评价,要看群众的反映,看领导满意不满意,我们共同努力的目标就是保持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工作上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进一步加大整理力度破解整治难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密切配合,同心协力,攻克难关,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解决一些长期困扰我们的老大难问题。一是全面实施室外摊点整治,清除占道经营,使其经营规范有序,维护好环境,保障好交通。特别是严格限制打着“便民”的旗号,在街面上设亭售货、搞展销、无偿占用人行道等公共空间谋取利益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倒行为,建设、交警、城管执法、运管等部门要联合执法,通过打击无牌照营运车、处罚偷倒垃圾行为、规范建筑垃圾转运管理等手段,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偷倒现象。三是从严控制在生活区内开设小饭店、烧烤店和临道开设修车点、洗车点,对已设的,由市工商部门牵头,卫生、行政执法、物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进行一次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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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凡不符合开办条件、影响交通、影响容貌、影响市民生活的,要限期整改,过期仍不达标的,要采取制裁措施,对今后申请新开设的,市工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前,要组织相关单位现场考察,凡达不到营业条件的,一律暂缓办理。四是做好户外广告的规划和整治。凡不符合标准、用材低劣的广告牌,要按照规划要求尽快拆除或更新。对于大型单立柱广告牌,市区范围内原则上只减不增,不符合规划的、有碍城市整体景观风貌的,到期后要坚决予以拆除;对于乱贴乱画的小广告行为可以学习外地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与各通信公司搞好衔接,尽快启动非法广告警示系统(俗称呼死他),使张贴非法广告者没有市场,杜绝城区内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现象发生,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市容市貌的“牛皮癣”。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环境建设决非一日之功。营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区环境,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大家决不能有“一劳永逸、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否则就会陷入形式主义,走“突击一阵子、迎检花架子、走了老样子”的老路。大家一定要树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期作战的思想,既要打好这次集中整治的“歼灭战”,也要打好防止反弹的“持久战”,使**中心城区环境面貌经得起检验。一要继续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门前三包”是改善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管理的长效措施,目前已与临街商铺签订《**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书》5000多份,接下来的关键的问题 —12—

就是要抓好落实。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首先要进一步发动临街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门前三包”管理中来。其次要严格执行,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任务的单位和业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教育和处理。要建立全民参与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城市管理机制,实行市民监督制度,是实现城市管理社会化,提高城市管理效果的有效途径。要广泛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市民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监督。畅通政府与市民的沟通渠道,发挥电话、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多倾听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设,努力在全市形成一种全民参与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强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二要继续落实好“街长、片长”负责制。“街长”要靠前指挥、亲自抓、上前线、攻难点,督促各日常监管单位建立健全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深入开展。“片长”更不能坐在家里关起门当“甩手掌柜”,要当好“生产队长”,要下片区,跑一线,串街走巷,“催耕催种”,哪里有问题要心知肚明,涉及的相关事项要亲督亲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日常监管单位要明确责任、各尽其能,对照目标任务,保持“5加

2、白加黑”的工作激情,苦干实干加巧干,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做到工作经费有、管理力量有保障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保各单位,要全力配合和鼎力支持好此次环境卫生整治,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我们自己的事来抓,结合实际,落实好“门前三包”并从大局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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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治工程中服从**的管理。其他因环境综合整治而受益的各社会企业和单位,也应该积极参与配合各项整治工作,并在资金和人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三要积极探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机制将城区部分街道的清扫保洁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尝试环卫体制改革的新路子,努力实现了从“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的转变,引导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良性发展。

(三)进一步树立“一盘棋”思想。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仅靠**或几个职能部门是做不好的,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所以大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讲大局、讲配合、讲责任,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坚持做到“三统一”。一要统一责任意识。随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不断深入,我们面临的困难也越来越多,个别人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必然会对政府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可能会出现一些过激行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正确对待,不能回避,不能搪塞,更不能上交。谁的孩子谁抱走,谁的问题谁解决。要多做说服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要坚决避免由于我们的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群众上访现象的发生。二要统一政策标准。现在,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把握好上级的政策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有些具体问题上,要做到步调标准一致,消除群众的攀比心理。 —14—

三要统一指挥调度。在整治过程中市区两级、各部门间要打破地域观念和隶属关系,不讲代价和条件,在人力、物力上统一调度,统一使用。在时限要求上,对于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报道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各基层单位贯彻落实的成效与做法;运用典型报道的方式,突出宣传整治效果好的单位。要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及时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对达不到卫生标准、群众不满意或新闻媒体视为不文明不卫生的街道和区域要进行曝光,使他们在新闻和社会监督之下迅速整改,进一步激发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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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望牛墩镇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望牛墩镇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我镇环境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遏制畜禽养殖业回潮反弹,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府[2013]44号)、《关于印发〈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

[2013]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标准和时限

(一)整治内容。彻底清理全镇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

(二)整治标准。关闭全镇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并不作任何补偿。按规定时间完成畜禽养殖场清理,拆除设施,平整土地,杜绝“脏、乱、差”现象。

(三)整治时限。各村(社区)须于2013年5月15日前自行完成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小组。

二、具体措施

(一)落实责任。清理畜禽养殖场原则上要求谁出租场地谁负责清理。按照村(社区)属地负责,以村(社区)为清理工作实施主体,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整治工作实施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将禽畜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列入个人年度考核指标。镇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按照“一场一册”的要求,对镇内非法养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汇总形成工作台账后报送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问责机制。畜禽养殖场清理后,各村(社区)负责在6月底前做好复耕复绿工作,坚决遏制畜禽养殖场的回潮反弹,集体或私人不得再为畜禽养殖提供场地。对逾期示清理完毕或反弹回潮的,将对土地出租人进行问责,并调查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干部参与的问题,若有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村书记和主任责任。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场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由环保分局具体负责,实现清理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做到严防死守,切实巩固清理成果。

三、其他要求

(一)文明执法。各有关部门、村(社区)在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执法、疏堵结合,避免发生群体性和影响大局稳定的事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加大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深入、及时宣传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全民参与清理畜禽养殖的氛围。

(三)强化督导。成立督导组,督导各村(社区)每天下午5:00前将当天工作进度(包括清理养殖场数、畜禽数)报行动小组办公室。

(四)确保信息畅通。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整治过程中的情况,对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每半月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第19篇:环境整治动动员大会讲话稿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目的就是动员全市各方力量,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加快建设美丽庆阳,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永续支撑。 这里,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以创建山清水秀自然生态为引领,深刻认识加强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环境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庆阳未来发展。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揽,坚持上下齐抓,城乡联动,着力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城乡环境面貌有了明显变化,居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有了较大提升。实践证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的德政工程,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已经在全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在看到变化、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与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和甘肃东部门户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目标相比,与美丽城乡建设相比,与广大群众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的殷切期盼相比,与全面小康社会和“三个生态”创建的要求相比,目前全市城乡环境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总量急剧增加,环境综合承载能力面临严峻挑战。主要表现在:市区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维修改造困难重重,新生违法建设屡禁不绝;市民文明素质不高,城市管理水平偏低,交通拥堵、卫生脏乱差、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成为城市环境治理的顽症。二是随着能源资源开发步伐的加快,给本来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主要表现在:企业“三废”处理不够规范,给水源、土地、大气造成一定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城乡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简单粗放,到处可见垃圾路、垃圾河,甚至垃圾堆,造成新的污染。三是农业现代化水平较低,农村居民生态文明意识偏弱,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化肥、地膜、农药过度使用,生活垃圾随地倾倒,基本处于“污水靠蒸发、粪便靠雨刷、塑料靠风刮”的自然消化状态。四是舆论宣传引导还不够到位,全民自觉保护环境、积极参与建设的意识和氛围还没有形成。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干部对环境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可持续性认识不够,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不在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上想办法,而在乱收滥罚搞突击上动心思,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激发了新的矛盾。所有这些问题,既有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公共投入不足等客观原因,更主要的是对城乡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科学有效和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些管理措施流于形式,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要深刻认识到抓环境建设就是讲政治,丝毫马虎不得。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一指导思想的确立,标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省委、省政府明确把我市确定为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区域,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市委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响亮提出,要加快创建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基础支撑。全市上下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谋长远的角度,切实把环境建设作为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筑牢长久发展新基石、保障民生幸福新导向的战略举措,精心组织,长远规划,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再造一个子午岭”和固沟保塬两大生态工程为平台,综合推进城乡环境建设,努力让我们这片高天厚土青山常在、绿水长存。

二要深刻认识到抓环境建设就是促发展,丝毫懈怠不得。从当前发展趋势看,区域间的竞争已从单纯的经济竞争转向包括生态环境、投资环境、人文环境在内的综合竞争。市委提出创建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不仅仅是一个响亮的口号,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行动,就是要通过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持续不懈地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走出一条资源型城市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高度契合、相得益彰的绿色崛起之路。全市上下一定要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全新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去谋划实施,通过持续不懈地努力,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农村更加富裕美丽,社会更加文明和谐。

三要深刻认识到抓环境建设就是惠民生,丝毫麻痹不得。一个地方发展好不好,不能只看gdp指标,更要看人民幸福指数。我们发展经济,让群众过上富足生活,无疑是增进群众福祉的重要前提;建设生态文明,让群众共享优质环境,则是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保障。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加强环境建设,就是顺应群众新期待,回应社会新关注,坚持严格源头预防、不欠新账,加快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多还旧账,确保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全市上下一定要牢固树立“对环境建设不用心就是对人民群众不关心、对环境建设不上心就是对肩负责任不尽心”的思想,彻底转变思想观念,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放在环境建设上,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好环境建设攻坚战,又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相结合,持之以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着力塑造高天厚土大美庆阳的崭新形象 庆阳这片高天厚土,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最大福祉,也是老祖先留给我们的最大财富。在这片土地上,孕育了博大精深的岐黄中医药文化,肇启了源远流长的周祖农耕文明,养育了勤劳善良的庆阳人,我们应该为自己能够生长生存在这块土地上而感到幸福和自豪,我们也应该竭尽自己的全力,呵护这片土地、热爱这片土地、建设这片土地。推进城乡环境建设,就是我们用实际行动,回馈养育我们的这片高天厚土。要把城乡环境建设当作一项系统化、常态化工程,既要集中治理,又要加强保护;既要突出治表,又要注重治本;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按照《方案》要求,紧扣整治重点,坚持多措并举,持续聚焦发力。 一要聚焦环境顽疾抓“治”。当前,城区乱泼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涂乱画、乱行乱穿、乱运乱撒等“六乱”和农村柴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杂物乱放、畜禽乱跑、棚圈乱搭、广告乱贴、摊点乱设、房屋乱建等“十乱”问题十分突出,既妨碍群众生产生活,又有害群众身心健康,更有损庆阳对外形象。全市上下要紧急动员起来,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突出重点区域,坚持城乡同步,点面结合,打一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和突破战。针对垃圾乱倒、污水乱泼问题,要建设收集设施和收运设备,定时定点收集处理。针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问题,要立足于既方便群众又促进就业,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商品批发市场,划行归市,引摊入市,加强管理和服务。针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要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有序开放机关单位院落,让市民有地方停放,才能解决乱停乱放问题。要彻底清理建筑墙壁、街道地面、背街小巷、橱窗电杆等各类非法小广告和乱贴乱画的“牛皮癣”顽症,在市民集中居住区、机关单位办公区设置广告栏、广告橱窗,引导广告信息定点发布。要开展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创建活动,采取限时施工、加盖密封等措施,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问题。要对建筑物立面装饰、户外广告、门店招牌、道路标识等城市导示系统进行统一规范,解决不洋不土、不新不古、不伦不类等灯光污染、视觉污染、语言文字乱用的问题。要加快推进农村“一池四改”和“三清”工作,全面整顿村庄“十乱”现象。要集中开展国省道、通乡通村油路沿线综合整治,通过清除垃圾、疏浚水沟、植树播绿,真正把境内骨干路网打造成文明样板路和生态文明线。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县区要彻底摒弃现行的露天堆放、简单化填埋、开放式焚烧等不科学、不环保的垃圾处理方式,按照“三化四分”原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加快招商实施垃圾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逐步实现“垃圾全分类,资源全回收,原生垃圾零填埋”目标。 二要坚持环保优先抓“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最艰巨的任务是提升形象和品位,形成特色风貌。长期以来,由于对城乡建设规划重视不够、编制水平不高、执行刚性不严、农村规划覆盖面低,导致城市功能区布局不尽合理、公共基础设施不尽完善,特别是村庄民居乱占乱建、拉口子、开“天窗”的问题比较严重。为此,必须转变发展理念,坚持规划先行,把城乡建设规划作为一场革命,以规划的提升指导建设水平的提高,引导环境管理的规范。城市规划建设,一要注重塑造风貌,提升整体形象。处理好功能与品位、现代与传统、人文与自然的关系,明确城市定位,延续历史文化,凸显地域特色,建设宜居生态现代化城市。二要注重个性特色,提升单体建筑水平。风格是建筑的灵魂,单体建筑不在体量大小,关键要有风格,对城市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标志性建筑,要加强规划设计的引导和指导,既要个性凸显,又要整体协调,努力达到一楼一品、一街一景,坚决杜绝千城一面。三要注重色彩协调,提升建筑装饰立体美感。我们建设城市,不是打造钢筋水泥森林,而是塑造时尚优美生存空间,市区的建筑色调要与我们庆阳的自然生态相协调,形成鲜明的城市色彩基调,不能一味追求色彩斑斓,但也不能灰蒙蒙一片。四要注重历史传承,积淀城市文化品位。城市是有历史生命的,一个没有悠久历史的城市是浅薄的,有悠久历史却没有丰富历史遗存的城市是令人遗憾的。对有历史价值的建筑、有保护价值的古树、有文化价值的街区等,要精心保护,不要轻易拆除,延续城市的历史血脉,彰显城市的文化魅力。

村镇建设规划,一要提高村庄布局水平,解决“夹皮沟”问题。村庄布局必须离开公路一定距离,新建公路两侧严禁夹道建房。二要提高村落规划水平,打破“军营式”模式。山川地区村落规划要依山就势,错落有致,体现山水田园风光和自然和谐之美,一味追求横成排、竖成行,既缺乏美感,群众也不适用。三要提高民居设计水平,建设特色化村庄。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安全、实用、舒适为原则,引导和帮助农村居民改善居住条件,享受现代生活。 要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尊重自然格局,依托现有山水脉络、气象条件等,合理布局城镇各类空间,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要学习借鉴宁波等发达地区城乡聚居区、产业集中区排污防污的成功经验,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发展模式,走出一条绿色循环、低碳高效的发展路子。 三要强化服务功能抓“管”。城乡环境三分靠建七分靠管。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厘清管理边界,避免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公安、交警、规划、国土、市政、园林等有关部门与城管综合执法机构的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要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和街道、社区的作用,以网格的方式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三包六进”措施,依法严管,强行入轨,做到环境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乡联动、无缝对接。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对破坏环境的人和事,绝不姑息,从严处理,形成强大震慑。 四要提升文明素质抓“促”。建设美丽庆阳目标的实现,最关键的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城乡群众文明习惯的养成。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要从娃娃和青少年抓起,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要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要把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挖掘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创作一批文化作品,创建一批教育基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教育,真正让生态文明的理念深深的扎根在人民群众心中。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巩固深化、拓展延伸上下功夫。要大力倡导讲文明、守秩序、重公德的良好风尚,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要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参与环境整治行动,为美丽庆阳建设注入动力、增添活力。

三、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凝聚形成永续发展绿色崛起的强大合力和持久动力 环境建设关系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我们每个人既是生态环境的参与者、建设者,又是监督者、受益者,必须上下一心、多方联动,努力构建“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是整治要见效。机关、学校、部队、乡村干部群众齐动员、全参与,按各自区域各自行动,集中整改消灭垃圾路、垃圾河、垃圾堆和白色污染。要通过全民动员,集中整治,使城乡环境短时间内有大的改观,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施政要作为。环境建设不仅涉及上级与下级、即期与长期、当代与后代的关系,更涉及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各级政府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挑大梁,唱主角,切实提升政府保障能力。特别是对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必须由各级财政统一“买单”,对需要政府牵头解决的环境问题,必须千方百计予以解决,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机制要创新。面对城市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必须运用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手段,着力转变城市管理思路,将工作理念由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管理主体由政府包揽向政府主导、社会共管模式转变,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和水平。要大胆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该管的必须管好,该放的逐步放开,对于环境卫生保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小区物业管理等,要科学设置准入门槛,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承担管养护工作,实行建管分离、管养分开,形成统一管理、市场服务、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要坚持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市民管理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社会形成“城市乡村是我家、幸福美丽靠大家”的社会氛围。面向社会建立市容环境监督员,与城管执法队员、公安干警“三位一体”的市容监督管理队伍。要全面推进扁平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努力形成运转高效的运行体系,促使城市管理与城市建设相同步,建设水平与管理水平相适应。

四是引导要到位。群众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是抓好环境建设的不竭动力和重要保证。要强化宣传发动,凝聚民心、汇集民智、聚合民力,开展环境治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组、进景区、进家庭“七进”活动,确保环境治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覆盖。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特别是庆阳贴吧、移动媒介等,广泛宣传环境建设以及集中整治的社会氛围和人人动手、个个参与的生动实践。同时,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激发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境建设的自觉性。宣传文化部门要采取制作宣传长廊、编印教育读本、播放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破陋习、承美德、树新风、扬正气。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的浓厚氛围,使处处都有文明事、人人争做文明人在庆阳蔚然成风。

五是考核要严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环境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对环境建设成绩突出的县区、部门、驻地部队、学校、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环境建设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同志们,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和应尽义务。

第20篇:乡镇生猪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江油市大堰畜牧兽医站

关于养殖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大堰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油市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文件及会议精神,我站按照镇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养殖业生态环境治理具体工作,现将我站养殖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落实责任。

我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站负责人带头联系进驻村组开展相关工作,安排落实每位职工到各责任村组,齐心协力抓好养殖业治理工作。按养殖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要求,实行下村职工挂钩包村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养殖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二、调查摸底,规范操作。

根据镇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站职工深入辖区内各村组进行摸底调查了全镇养殖情况。目前,全镇畜禽养殖户2765家,其中畜禽养殖大户167户。全镇生猪存栏10481头,能繁母猪存栏1673头, 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21户;存栏牛羊1537头,其中存栏肉牛羊10头以上养殖户19户;存栏家禽175691只;存栏肉兔39137只。为保证工作落实到位,我站安排驻村职工及时指导养殖户做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新建畜禽圈舍大户要求必须配备粪污处理阳光发酵大棚、沼气池、沼液池,经过发酵处理后的粪污及时还田灌溉农

1 作物,确保养殖业环境治理有序进行。

三、以点带面,分步实施。

按照镇政府的安排部署,2014年,我站认真落实养殖业环境治理工作,经过对养殖户的相关技术指导和劝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其中已规范建设养殖大户畜禽圈舍和粪污处理设施127户,新建畜禽干粪发酵大棚约2700平方米;沼气池171座约1800立方米;沼液池4200立方米。全镇127户畜禽标准养殖场已基本达到养殖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要求。

四、存在问题:

1、散养户配合意识不强。我镇养殖户规模普遍较小,点多面广,资金不足,加上近几年养殖业行情低迷,养殖户不舍得投入,思想意识淡薄,影响农业生态环境治理进度。

2、散养户生态治理达标有难度。农村散养户要做到零排放,需配套建设阳光大棚、沼气池、沼液池等设施,而散养户在资金投入上不足,在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上还存在一定地差距。

五、2015年养殖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落实我镇养殖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特提出几点建议:

1、建议尽早将大堰镇制定出“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范围。

2、建议镇政府尽快出台规划区内养殖业污染治理拆迁补偿新标准,以加快养殖场拆迁力度。对规划区外的养殖场拆迁标准可参照规划区内执行。

3、建议上级职能部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要及时立案查处。

4、建议加大执法力度,由镇政府统一组建一支专门的农业污染治理执法队伍,从重从快处理违法抢(扩)建养殖场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拆迁一起,绝不手软,毫不留情。

江油市大堰畜牧兽医站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讲话稿
《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讲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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