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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违规和教学事故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16 08:36:46 来源:教学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违规教学承诺书

承诺书

通过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市《关于做好排查在职教职工参与办班及有偿家教违规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自觉性,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违规办班、有偿家教及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为此我公开承诺:

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决不参与违规办班、有偿家教(辅导)或到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上课,坚决不利用教师身份影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辅导补课或其他牟取私利的行为。如违反承诺,请组织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承诺人单位:边院镇济河小学

承诺人签字:

2014年3月20日

推荐第2篇:违规,心得体会

篇1:违规违纪案例学习心得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案例警示读书季心得体会

银行业,风险无处不在。通过阅读《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案例与分析》(下文简称为《违规违纪案例》),加深了我对这句话的体会。在金融业竞争日益严峻的今天,银行业的外部风险无可避免,有时甚至无法预料,但是,对于银行业的内部风险,尤其是由银行员工职业操守造成的风险,一定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加以治理。《违规违纪案例》一书的编写,不仅向我们展示了形形色色的警示教育性案例,而且案例后的深刻点评,更使我们认识到了一个个案例发人深省之所在。下面,我将具体阐述我的些许学习感悟。

第一,完善银行业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俗语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任何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均与银行的内部规章贵村子啊一定的关系,或者规章制度规定的不详细,导致实际中形同虚设;或者规章制度本身存在漏洞,缺少明确的监督检查机制;或者规章制度本身欠缺,无法预防并控制银行员工的违规违纪操作。本书中,众多案件的发生,大多与违规息息相关。这就警示银行内部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环环相扣,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与此同时,一定要严格遵章守法,从操作到管理,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所有银行员工都能有章可循,有纪可遵,有规可依,而且有章、纪必遵。

第二,要严格执行真实性核查,增强银行员工辨明真伪的能力。分析《违规违纪案例》中的重大恶性案件,大部分均存在资料虚假的问题。无论是对公业务,还是对私业务,银行员工一定要加强对客户和业务的真实性核查,能够实地考察的尽量实地考察,不能实地考察的,一定要多询问,多核实,将风险降到最小。在这里,我认为,员工对风险的防控,源于其对风险的敏感度。银行机构一定要多多举办相关的培训活动,使员工认识并熟悉风险,唯有此,才能促使员工果断地应对风险,增强案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加强员工从业行为管理,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业绩观。阅读《违规违纪案例》书中的案例,一个又一个员工内外勾结的案例展现在我们眼前,令人触目惊心。一部分人,尤其是机构、网点负责人身在高职,为谋得个人私利,不惜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伪造各种证件、单据,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高息融资、骗贷、挪用公款等;一部分人,尤其是临柜柜员,或者利用手中办理业务、接触客户的便利条件,与外界勾结,恶意侵占、骗取客户的资金,或者为了追求一时业绩,不顾风险地无底线迎合顾客 ,违规操作,最终造成一个又一个的坏账,极大地损害了银行的利益。针对这些行为,银行机构一定要在加强员工职业道德的基础上,培养员工实事求是、按规律、按规矩、按规则办事的工作态度,坚决克服其主观随意性,有所为有所不为,实实在在地创造业绩。

第四,随时随地为客户做好风险提示工作。仔细审视各种案例的发生,诚然有员工违规违纪的一面,但是,客户对风险的无知更是令人心痛。对于银行业务中存在的系列风险,客户不知晓,无可厚非。银行无论是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还是在回答客户的咨询时,抑或是在其提供的atm自助服务或电子银行服务的过程中,一定要尽一切可能地让客户认识风险。在高科技诈骗日益猖獗且形式多样的今天,我们的提醒对于客户而言,尤为重要,我们的一句话,有可能就会为客户挽回不必要的损失,与此同时,这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我们银行业的“声誉风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名银行员工都要自觉树立自己的合规意识,自觉遵守银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员工行为规范,自觉培养正确的政绩观。在天天与钱打交道的工作中,《违规违纪案例》教育并警示我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与其被捉,不如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因为我们从事的是一份银行工作,是一份关乎客户生存利益的事业,责任之大,理应义不容辞,别无他念。 建行广达支行软件园分理处 夏春梅篇2:《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心得

《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心得

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禄登利

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下发的《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活动的文件,在公司的宣传、组织下,我们认真地参加了这次公司开展《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活动。内容涉及到违反财务以及资产管理规定、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贪污贿赂及廉洁从业行为、其他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等,通过这次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我的纪律意识,强化了合规履职观念,并且明晰了岗位的责任以及这次学习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达到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中石化《员工违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的体会:

一、学习认识:

1、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国 有国法、行有行规”所有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管理秩序,确保企业稳健可持续发展,为企业为社会负责,为员工个人及其家庭负责。

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就必规范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有规可循,违规必究。难以想象没有制度的企业,是没有成功的员工行为规范,是难以完成有效经营目标的。有了好的制度规范,才能保证员工能科学地,行之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决策。加强对行为规范的学习﹑理解 ﹑掌握﹑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通过对处分规定的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该怎么去做工作,如何做好那些工作。为此,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处理业务时要按照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做到准确﹑快捷﹑高效。同时对客户(业主)的服务要主动热情,周到,注意倾听客户(业主)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客户(业主)所办业务的需求,按照客户的意愿完成工作,但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只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规范行为准则,只有依靠建全的制度与优质文明的服务,才能确保公司稳建持续地发展。

2、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只有通过强化教育,让员工明确严格执行制度就是自我保护的道理,才能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在日常工作中把遵守规章、严格执行制度变成自觉行动,从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有效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在公司内不少部门,一系列的员工规范制度制度虽挂在墙上,但没有很好的落实在行动中,系统的某些神经末梢仍处于失控状态;案件与事故的发生与制度的执行不力、违规操作紧紧相连,每一个案件或事故的发生都伴随着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因果现象。是什么造成了这么多光荣背后的横刀落马,是什么催生了那么多中规中矩下的追名逐利?是制度的缺失,是执行的不力,是覆盖的盲点,还是心存侥幸而最终没能坚守住那颗不肯安于平淡的心?

二、培养和加强自身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

1.员工行为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企业文化的核心要素。如果缺失规范和约束,其运行就会迷失方向,偏离目标,遭至败损。坚持合规办事,坚决剔除凭感觉办事、凭经验办事、凭习惯办事、凭行政权力办事的陋习,任何工作的开展都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绳,不能动辄以发展和拓展业务为借口,打制度办法的擦边球。要在思想道德上筑起一道预防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牢固防线。2.本着对社会、对单位、对事业、对同事、对自己和对家庭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好的职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思想上要认清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行动上要以规章制度为标尺,来衡量工作内外的一切言行。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制度、标准和程序,建立企业良好的员工行为规范文化,主动使自己的经营管理行为与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相结合、相一致的动态管理过程。

3.作为一名石化员工,要正确处理好工作责任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个人得与失的关系, “念念有如临敌日,心心常似过桥时”,员工相互信任,同事之间的信任必须建立在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基础上,在处理业务解决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形成自觉提醒和监督的意识,养成相互监督的习惯,这样才能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才能监督同事少犯或不犯错误。

三、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把《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从小事着手,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

1.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出改进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努力推进自己的工作上一个新水平。

2.作为石化企业的一名员工,要从工作全局出发,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理顺关系,避免工作疏漏。

3.在多样、多元、多变的社会生活面前,必然面临着各种消极影响和诱惑,要严格以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已,做到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脚踏实地、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责。要长期抓好包括本办法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坚决杜绝违纪违规。

通过对《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使我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工作纪律意识,通过对相关规定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积极规范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树立对企业转型的信心,增强维护企业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篇3: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

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

徐光成

5月8日,观看了处党委组织的警示教育片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以贾东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了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受不住考验,走上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堕落的犯罪道路上,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纪党风,损坏了党的形象,而且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了严重的损害。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宣传,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对全面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起 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这次活动,主要心得体会如下: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要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支持、法律支持、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自已的知识面,树立现代意识和超前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 导能力和本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要不断加强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信念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学习和认识,在思想上树立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要以党的宗旨为根本准则,在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二、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

这一系列典型案件,严重违法违纪,与他们本人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滥用手中权力,不接受监督有直接关系。贾东辉在担任襄阳市电大党委书记、校长和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期间,负责主持两校全面工作。他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对外校舍租用、工程承揽、联合办学、新学校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分别单独收受12人行贿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170余万元,共同受贿360万元但并未支付完成。贾东辉等案件的发生,从一个方面也说明了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把我党的各种廉政制度坚持下去,就必须加强对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自身也要从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开始,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十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自我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熟识党和国家的各种“规矩”,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表明,许多违反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甚至有些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都有一些领导干部对相关“规矩”无知有关。因此,必须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按“规矩”办事的自觉性。所谓“规矩”就是党纪国法,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至上的特权。二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 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三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科学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因此,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科学的程序进行。对不按程序办事,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将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总之,贾东辉等系列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刻不容缓,并且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到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推荐第3篇: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强化各级教学管理,有效防范并及时处理教学事故,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事故是指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教学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在教学和教学管理、后勤保障各环节中出现的严重过失或过错,导致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类别和等级

第三条 教学事故分为教学类、考试与成绩管理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四类。

第四条 根据教学事故的情节和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教学事故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Ⅰ级(重大)教学事故是指因行为人的主观直接过错或过失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二)Ⅱ级(较大)教学事故是指因行为人的主观直接过错或过失造成较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三)Ⅲ级(一般)教学事故是指因行为人主观直接过错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五条 教学事故认定

(一)科室及相关部门应成立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小组,由科室(或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本部门Ⅱ级教学事故和Ⅲ级教学事故的认定,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二)学校成立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由学校行政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Ⅰ级事故的认定及各类教学事故的复核工作。 第六条 教学事故认定程序

(一)责任人所在科室(或部门)接到或发现问题后,负责查实,对事故的等级提出认定意见,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天内向教学规划督导科报告。同时,按一次一表的方式填报《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意见表》,经科室或部门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教学规划督导科。

(二)教学规划督导科对责任人所在科室(或部门)提出的教学事故认定意见进行审核。对确实构成教学事故的,报主管副校长批准。

(三)教学事故认定意见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批准后,送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复核。

第七条 教学事故的查处,实行督察和举报相结合的制度。校内外任何人员均可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违纪现象,通过信件、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反映或举报。

第八条 教学事故认定中发生争议,或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有异议时,应提交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认定。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对教学事故的认定拥有最终决定权。 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九条 教学事故处理程序:

(一)Ⅲ级和Ⅱ级教学事故由科室(或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教学规划督导科审定,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二)Ⅰ级教学事故经过上述程序后,需报学校研究批准。

(三)教学事故处理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应将《教学事故通知书》副本及处理意见(应签字或盖章)送交教学规划督导科备案。

(四)教学规划督导科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备案,并配合办公室、财务科对事故责任人、科室或部门给予相应处理。同时,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条 教学事故处理

发生教学事故要追究事故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的责任,并给予相关处罚。对不同等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Ⅲ级(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

1、在本科室或相关部门范围内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

2.取消责任人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扣发工资:从事故认定的下个月起,扣发事故责任人两个月基本工资的5%。

(二)Ⅱ级(较大)教学事故的处理

1.事故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

2.教学部门通报批评,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3.取消事故责任人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取消一次评审(聘任)高一级技术职务的资格。

4.扣发工资:从事故认定的下个月起,扣发事故责任人2个月基本工资的10%。

5.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给予事故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Ⅰ级(重大)教学事故的处理

1、事故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

2、由主管校长签发附有学校处理意见的《重大教学事故认定(处理)通知书》,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3、事故责任人从事故发生的当年开始,连续两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取消两次评审(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4、扣发工资:从事故认定的下个月起,累计扣发事故责任人6个月基本工资的10%。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在累计扣发事故责任人6个月基本工资的10%的同时,根据过错责任,事故责任人另付学生人身伤害赔偿的20%—80%(学校支付部分)。造成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视情节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5、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可以实行缓聘、解聘或调离原工作岗位。事故责任人触犯法律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6、年度考核按不合格或不计等次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 一学期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Ⅲ级教学事故者,第三次之后(含第三次)的Ⅲ级事故按Ⅱ级事故处理;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Ⅱ级教学事故者,第二次之后(含第二次)的Ⅱ级事故按Ⅰ级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教学事故的科室(包括教研室)负责人负有失察责任或发现事故隐瞒不报的,按同级教学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发现人或当事人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报告。各级教学组织的负责人对教学事故三天内知情不报,应列为事故责任人,并按同级事故处理;当事人瞒报或报复事故发现人,加重处理;当事人主动报告事故,并积极弥补过失,挽回损失,可减轻处罚。

第十三条 对一学期内发生三次以上Ⅲ级教学事故或两次Ⅱ级教学事故的教研室和科室部门,不得参加年度先进集体的评选,视情节轻重扣发部门负责人至少100元的岗位津贴,并通报批评教研室主任和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 对发生Ⅰ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除按以上相应规定处理外,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Ⅰ级教学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在年度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教学事故处理认定结果均在教学规划督导科、办公室存档备案,并作为事故责任人年终考核、工资调整、职务晋升、津贴评定及岗位聘任等的参考依据。

第十六条 教学事故处理结果由事故责任人所在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及时通知事故责任人。若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处理有异议时,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可向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提出申诉。教学规划督导科对当事人的申诉进行初步复核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复核。复核结果由教学规划督导科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部门。申诉及复核期间,不影响对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七条 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科室,都应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学事故。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自二OO九年二月十日起施行。

附件:1.教学事故的类别和等级

2.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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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质量是教学的生命线,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出现,并使事故一旦出现时得到严肃、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我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技校学生的教学活动、教学管理以及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 教学事故等级及计算

第三条 教学事故依程度分为三级:一级(重大事故)、二级(较大事故)、三级(一般性事故)。 第四条 一学年内累计2次三级责任事故等同于1次二级责任事故;一学年内累计2次二级责任事故等同于1次一级事故;依此类推。

第三章 教学事故分类及级别

第五条 一级教学事故

1、在教学中散布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2、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造成教学场所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就医,直接经济损失达万元以上,或对教学组织管理工作不负责,在教学过程(含实验教学、实习指导等)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者。

3、现场发现试卷未准备好或主考、监考教师未到,致使考试延迟45分钟以上(含45分钟)后无法正常进行。

4、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5、考试前,教职人员有意或因试题保管不严泄露考试内容或在考场协助学生作弊。

6、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管理不当丢失一个教学班的在校生考试成绩或学生档案或原始成绩单或应保存的试卷等。

7、故意出具或办理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籍学历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教师及管理人员私自更改学生成绩或伪造学生成绩单,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8、学期第2周时,按种类计划内仍有缺供教材达20%。

9、无正当理由,教师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合理的教学任务,致使无人上课。

10、一学年中,教师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中出现3篇或3篇以上大面积抄袭。

1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30分钟以上。

12、未获批准,教师擅自停课、缺课、调课一次或教师上课中途离开课堂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超过15分钟。

13、未获批准,教师无故未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3以上。第六条 二级教学事故

1、未获批准,教师无故未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4以上或舍弃(或拖下进度)学期课程内容1/4以上。

2、不按评分标准阅卷,随意改动学生卷面成绩,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

3、未经教务处或学校分管教学领导批准,由他人代课。

4、任课教师或有关工作人员遗失学生试卷,致使学生考试成绩无法确定,严重损害学生利益。

5、由于教学安排和教学管理失误,导致一个教学班缺课、缺考、停课、停考。

6、教师无故缺课一次或无故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20分钟以内;监考迟到在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

7、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言论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不良后果。

8、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造成教学场所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必须就医直接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万元以下。

9、教师或相关管理人员因过失致使考题泄漏。

10、教师上课时指名或不指名辱骂学生。

11、按计划应有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的课程整个学期中未布置作业或整个学期中布置的作业无一次批改。

12、试卷命题严重出错或试卷印刷错误致使考试中断或失效。

13、监考人员迟到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 ,发现考生有违纪或舞弊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未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14、因监考人员不认真清点试卷,造成考试结束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

15、考试评分以后试卷应保留至少3学年,在此期间无法提供参加考试学生的试卷。

16、在课堂上恶意散布不健康的内容或大量谈论与课程无关的内容。

17、经抽查,因批改错误或核分错误而更改学生成绩5名以上。

18、对本单位所发生的教学事故故意隐瞒不报或未及时了解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

19、在指导实践性教学环节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次数进行指导,随意离开指导岗位,或擅自请他人代替指导。

20、因工作疏忽,学校期末未及时发送教师任课通知,造成下学期初教师缺课。

21、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管理不当丢失在校个别学生考试成绩、档案或原始成绩单或应保存的试卷等。

22、因教学管理人员疏忽,造成无教师(学生)到课,致使学生(教师)空等。

23、学期第2周时,按种类计划内仍有缺供教材达15%。

24、教辅人员管理、维护不当,造成实验仪器损坏价值达千元以上(含千元);或未购、错购、误配、错配实验所用试剂,致使实验课无法正常进行;或可修复的坏损仪器未能及时修复,致使实验课无法正常进行。

31、未获批准,变动上课时间。

32、因过失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第七条 三级教学事故

1、未认真监督班级教学日志的的填写,致使内容与实际不符。

2、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疏忽,致使教师(学生)等候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

3、教师未能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导致课堂出现无序状态,睡觉、玩手机、看课外书人数累记超过10人以上。

4、上课迟到或提早下课10分钟以内;监考人员迟到10分钟以内。

5、教师着背心(体育课例外)或拖鞋上课(必须换鞋场所例外)。

6、教师在上课时接听手机或者手机并发出声响。

7、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8、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造成教学场所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就医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9、试题印刷、装订出错,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10、不按教学大纲要求出题,致使试题过于简单或过于难,成绩分布严重不合理。

11、未按授课计划规定的次数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批改后的作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给学生。

12、审查不认真,错发、漏发学生的毕业证书。

13、学期第2周时,按种类计划内仍有缺供教材达10%。

14、教辅人员管理、维护不当,造成实验仪器损坏价值在千元以下;或未购、错购、误配、错配实验所用试剂,影响实验课正常进行;或可修复的坏损仪器未能及时修复,影响实验课正常进行。

第八条 教学计划内的体育、实习、实验课程,其适用办法等同于课堂教学。

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分

第九条 教学事故可由发现人、知情人向教务处报告。教务处一周内对教学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实,即按一次一表的方式做好记录;事故核准后,于一周内将事故认定书通知事故责任人及教学管理部和分管领导。

第十条 事故记录表和认定书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领导对本部门事故故意隐瞒者,或教学检查人员对执勤中发现的事故拖延不报或有意隐瞒者,应列为责任人。

第十一条 教学事故及事故等级依照

第十二条 对于构成1次三级教学事故责任者,予以记载并在院、系或部门范围内通报;对于构成1次二级教学事故(累计等同)责任者,予以全校通报;对于构成1次一级教学事故(累计等同)责任者,予以全校通报并推迟其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时间一年;一学年内累计构成2次以上一级教学事故(累计等同)的责任者,将视情况分别予以降级(职)、调离教学工作岗位直至解聘,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凡构成教学事故的责任人,都应依照其事故等级,相应对其施行扣减当月课时津贴。情节严重的暂停教学工作。

第十四条 如累计达到等同于高一等级事故者,应执行其所等同的事故等级的处罚,对其已实行累计的事故只予记载,不作重复处罚。

第五章 申诉和仲裁

第十五条 教学事故的责任人、举报人、知情人或调查人员如认为事故认定结果与事实不符,或事故责任处分不当,可在教学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十日内向校教学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或书面提请复议。

第十六条 教学管理部组织每学期举行一次教学事故听证会,通知本学期内教学事故责任人(申诉人)或提请复议人到会申述,并进行复议和仲裁。教学管理部仲裁为最终裁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的教学事故,可参照本办法认定其事故的类别、等级和责任人,并根据本办法有关条文施行处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校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

推荐第5篇:教学事故认定

教学事故认定——考试篇

1.未做好考务工作,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2.主考教师或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开考前5分钟仍未到考场。3.主考教师或监考教师(监考人员)缺席。 4.监考人员失职造成考场混乱。

5.命题教师在出试题时,因书写(版图)不规范(不工整)、漏题漏字而影响考生考试

1、1-2题以上

2、3题以上。

6.试卷数回收与参加考试人员不符

1、1份。

2、2份以上。7.试卷装订不符合要求的。

8.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9.教职人员泄露考试内容或弄虚作假的。

10.考试评分以后一个月内,无法提供参加考试学生的考卷:

1、1-10份。

2、10—20份。

3、20份以上。11.成绩评定前考卷遗失。 12.漏批试卷

1、5份以下。

2、5—10份。

3、10份以上。

13.监考教师擅自离开考场或发现作弊而不及时处理。14.考试后教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成绩。 15.考分报出后更改学生成绩。

1、3—6名。

2、6名以上。

16.成绩评定后教师没有按规定报送试卷,致使试卷保管无法进行。17.电脑输入登记学生成绩时:

1、让学生填写或录入出错。

2、故意变更学生考试成绩。

18.教师在一次改卷时累计错改或错算学生考试成绩误差为

1、50—100分。

2、100—200分。

3、200分以上。

19.教务处缺少或丢失在校学生试卷

1、1个班。

2、一个班以上。

推荐第6篇:教学事故 (4)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 武教基36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武教基36号

各区教育局、大单位教育局(处),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武汉市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试行过程中如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及时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武汉市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全并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预防并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小学管理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中,因本人主观过错或过失所引起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教学语言或行为。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类别

第三条

教学事故依据教学与管理等不同环节,分为教学组织事故、教学运行事故、教学考核事故、教学保障事故等四种类型。

教学组织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难以运行,或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破坏的行为。

教学运行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运行过程中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运行中断或其它影响教学正常运行的行为。

教学考核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在教育教学考核与评价等环节中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学校和学生的考试成绩或评价结果失真,或影响考试考核与

评价工作正常进行,破坏考场秩序的行为。

教学保障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后勤部门及有关人员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运行受阻,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

教学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三个级别:

Ⅰ.一般教学事故;

Ⅱ.较大教学事故;

Ⅲ.重大教学事故。

第五条

教学组织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组织事故

1.教师擅离课堂;上课迟到超过3分钟、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或拖堂超过2分钟。 2.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完全使用旧教案上课或直接使用、抄袭别人教案上课。

3.不按学校课程安排上课;或未经学校职能部门批准,随意调换课程、增减课时、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

4.布置或批改作业马虎随意,批改后的作业未及时向学生反馈,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5.体育教师、实验课教师、实验员等未按规定着装;实验课等不按实验规则组织教学。

6.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无故相差4课时以上。

Ⅱ.较大教学组织事故

7.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或拖堂超过5分钟。

8.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和抄写的作业,或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作业量。 9.教学中未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布置作业,或因未及时批改作业,导致学生误课并影响正常教学进程。

10.教师随意占用非本人所教学科课时授课。

11.教学内容出现知识性错误;组织课堂教学不力致使课堂教学秩序混乱。

12.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完全使用旧教案上课;或直接使用别人教案上课等现象一学期达二课时。

13.上课时间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另做别事;或在校时间随意让学生回家请家长、取物品。

14.无故不按时参加、或不按时完成、或不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布置的教学研究工作。 15.擅自取消或改变已安排的教学活动;随意改变上课时间、地点。

Ⅲ.重大教学组织事故

16.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或带有封建迷信、淫秽及其它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

17.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5分钟,或拖堂达10分钟,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或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旷课。

18.教师在上课时,所携通讯工具发出声音讯号或在上课时间拨打、接听电话或收发信息。

19.教师酒后上课或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

20.教学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事态恶性发展。

21.教职员工对学生有打、骂、停课、赶出教室或训斥、讽刺、挖苦、侮辱等行为;贬低、嫌弃、排斥、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各种方式打击报复学生。 22.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擅自舍弃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学科课程必修内容1/4以上。

23.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或规定使用的教材教辅材料;擅自使用自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或教辅材料;擅自向学生发放讲义、辅导材料并收取费用,或向学生兜售辅导材料等。

24.歧视后进生;给后进生单独编排座位;随意拒绝后进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或学校;不给后进生批改作业,或胁迫其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等。

25.组织或变相组织、直接或间接参与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或组织学生集体培优等。

26.因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所任教班级纪律混乱,致使所任教班级一学期内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二次以上,或一次旷课学生达班级人数10%以上,或一周内

累计旷课人数达10人。

27.学生旷课逃学,科任教师发现学生不在课堂,未能当即向班主任教师通报,班主任教师未能当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因处置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28.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学指导和管理不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使学生及其他人员受到伤害。

第六条

教学运行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运行事故

1.教学环节安排失误(如排课失误或未及时向教师发放课程表等),造成教学人员不到位,影响教学活动实施。

2.超过规定时间达2周以上或不按规定提交教学进度表;教学组织计划安排出现差错或混乱。

3.教师已事先请假并经批准调课,管理人员未能及时作出安排并通知学生和老师,影响教学秩序。

4.未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向教师发放课程表、任课表或教学计划;未及时提供教学资料、其他教育教学用品或教师教学需要的辅助用品,影响教学秩序或教学效果。 5.随意抽调教师改任其他工作。

6.因安排课程或考试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造成无教师到岗上课现象。 7.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成绩登记严重失实,或学籍档案混乱、变更手续不全、记录不明或失实。

Ⅱ.较大教学运行事故

8.人为原因导致较大范围师生缺课、停课,漏考、停考。

9.有关放假或全校性教学调整等工作,因未能及时通知或妥善安排,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10.升旗、早操、集会、外出等集体活动,因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学生纪律松散或发生安全事故。

11.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代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具。 12.干预教师的教育教学,随意限定教师的教学自主权。

Ⅲ.重大教学运行事故

1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

14.接到报告后,未能及时处理教学事故或学生矛盾,造成事态进一步激发严重后果。 15.学校教学管理混乱,致使某个年级或学段出现大面积后进生现象,或导致大量学生厌学,一个年级或全校学生旷课人数中学超过10%、小学超过5%。

16.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馆(室)、阅览室等各功能教室长期闲置不用(在一学期内,时间达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导致教学资源严重浪费。 17.未经批准或无特殊原因,擅自推迟开学时间或提前放假一天以上。

18.没有政策依据,学校违规不给教师安排教学任务;或在已有的教师编制下,未安排足够的教师上课,使教学质量不能得到保证。

19.学校不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随意停止课程;不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随意提前学生到校时间或推迟放学时间。

20.随意变更教学计划,组织师生参加商业性的社会活动,或随意借用、出租校舍致使教学秩序受到干扰。

21.在规定的保管时间内,丢失学生原始成绩、原始学籍;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22.随意开除学生。

23.超越规定权限审批教师假期或安排工作不当,造成其他教师教学任务繁重,影响教学效果和质量。

24.因人为原因,造成工作未能按计划和有关规定开展。

25.无特殊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课题研究、课程设置、教学实验及教师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教学考核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考核事故

1.监考迟到3分钟以上;擅自请人代监考;监考时以各种方式要求学生提前交卷。 2.试卷分装有误,差错率达总份数的1%。

3.在监考过程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抽烟、闲聊、看书报等);不严格履行监

考职责,擅离职守。

4.批阅试卷不认真,出现差错在5分以上或判定等级失误;经核查,一个班级(或一个考场)需要更改成绩(等级)的试卷份数超过该班级(或该考场)试卷总数的5%。 5.不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阅卷、评分、评等、报送成绩;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6.因安排不当造成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冲突,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7.不按规定布置考场;不按规定安排监考人员。

Ⅱ.较大教学考核事故 8.监考迟到5分钟以上。

9.监考中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

10.因命题、制卷中的人为原因,造成考试时试卷短缺,或考试时间延误。 11.考试试题有严重错误未能事先发现,影响考试正常进行,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12.由于监考人员失误,造成考试结束后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不按要求装订试卷;遗失学生试卷、考试成绩,致使学生成绩无法确定。

13.未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在考试阅卷中有徇私舞弊行为,如阅卷时给本班学生或其他有关系的学生加分、加等。

14.违反教学规律,频繁进行考试;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或张榜公布考试结果。 15.采用降低学生考试成绩(分数或等级)的方式来惩罚学生;随意给学生记零分、打不及格的分数或评定不合格等级。

16.由于教学原因、或命题原因,一次考试(或一门学科)不及格或不合格学生数超过参考学生总数的40%(含40%)。

17.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导致评定结果严重失误,失误率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

Ⅲ.重大教学考核事故 18.监考教师缺席。

19.随意变更考试时间、地点、学科或内容。

20.以各种方式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和考试内容;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21.对学生考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上报;放纵考生舞弊;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导致考场秩序混乱。

22.违反规定,私自更改学生考试成绩或等级。

23.因人为原因,延误考试的通知和报名工作,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

24.干扰考生填报报考志愿。

第八条

教学保障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保障事故

1.教学设施设备运行不良或损坏,无特殊原因超过3天仍未修理,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或影响教学效果。

2.铃声、广播声不响,乱响,有误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3.随意调整班级教室,或上课时间随意叫出教师讲话,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4.教室或其他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或影响教学效果。

Ⅱ.较大教学保障事故

5.粉笔、黑板擦等教学设备不能及时供应;教学实验设施、器材、用品等不能及时供应或准备不充分。

6.不能按规定提供教学要求必备的音像、图片、仪器、标本等教学辅助用品。

Ⅲ.重大教学保障事故

7.提供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8.因校内原因造成停水、停电而未能及时修理,导致教学活动中断,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

9.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维修未能错开教学时间,因安排不当或施工管理不当而影响正常教学。

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九条

教学事故由当事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在发现后及时向学校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须作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当事人所在部门。

第十条

事故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调查、取证、核实,按一事一表的方式填写《武汉市中小学教学事故记录表》,对事故级别与当事人提出初步认定与处理意见,送交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

事故责任人只能是个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单位或集体代替。

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无故拖延不报的人员(含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视为事故责任人。

第十二条

教学事故原则上由校长负责最后认定。

一般教学事故可由职能部门认定;较大教学事故可由分管领导认定;重大教学事故须由校长认定,特殊情况下须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认定。

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十三条

教学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校长负责最终决定。

一般教学事故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职能部门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并报校长;较大教学事故由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分管领导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并报校长;重大教学事故由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校长作出初步处理决定,特殊情况下须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作出初步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

一般教学事故应在事发当天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较大教学事故应在事发后两天内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重大教学事故应在事发后三天内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职能部门负责将初步处理决定通知当事人及所在部门,受理当事人申诉意见,督促执行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

各级教学事故的处理意见与决定应有书面记录,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

如实填写《武汉市中小学教学事故记录表》(一式两份),职能部门存档一份、事故责任人一份。

第十六条

各单位在对各级教学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降低事故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五章 申诉与仲裁

第十七条

事故当事人对事故的初步认定、处理不服的,有权申诉。

第十八条

各中小学校应设立对教学事故申诉进行受理与仲裁的职能机构或部门,指定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成立由学校各方代表参加的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

第十九条

当事人应在接到事故初步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诉。

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诉,初步处理意见即认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

当事人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诉,职能部门应立即受理,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核实情况及最后处理意见提交学校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仲裁。

事故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为教学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学校依据仲裁决定作出行政处理。

仲裁决定应在申诉提出后一周内作出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决定、学校行政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改正或撤销。

第六章

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教学事故经学校最终认定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须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视事故级别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通报批评,取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资格;一年内累计三次一般教学事故,视为一次较大教学事故。

较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直至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取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资格,取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资格;一年内累计两次较大教学事故,视为一次重大教学事故。

重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直至停聘,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资格,取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由所在单位予以解聘或由行政部门直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已经获得荣誉称号的,由授予部门予以撤销。

各中小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各级教学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教学事故不是由当事人造成的,或系当事人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经查实后当事人对教学事故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如果教学事故的产生原因是当事人旷工,对当事人除按旷工进行处理外,还要按教学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结果记入责任人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奖惩、职务评聘、晋职加薪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五条

对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重大教学事故的学校,取消校长、分管校长、学校当年申报和评选各种个人或集体荣誉的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对确实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校长、分管校长,比照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武汉市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在职或在聘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均适用本办法。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比照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章中未列举的其他类似行为,按照本办法规定,比照相应条款进行认定和处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事项的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八条

教学事故是必须防止发生的事故行为与危害现象。各中小学要制定教学事故预防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教学事故预防工作机制,预防并杜绝教学事故发生。

各中小学要建立教学事故稽查制度,聘请若干名作风正派的干部、教师、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士担任稽查员,从事教学事故稽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

需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处理或按规定要求上报的事故,各中小学须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重大教学事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凡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的,视校长为事故责任人,并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与本办法相关的各种教学事故的投诉、申诉,由各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负责受理并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武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推荐第7篇:教学事故检讨书

篇1:教学事故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

1、出勤:教师是否迟到、早退、旷工。

2、教师是否私自调课;是否带教案上课。

3、教师是否课堂上抽烟、吃槟榔、玩手机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4、体育课教师是否操场盯堂、按流程上课;电脑课教师是否认真管理。

5、教师上课状态;学生上课纪律;课堂气氛。

6、教师有无体罚学生。„„

检查结果按《长鄄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执行。篇2:安全事故检讨书 安全事故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在6月6日发生了严重的人员工伤事故,给我****工作敲响了

安全管理的警钟!这件事故的发生,给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反思事故,让我深深的感受到在我的安全管理工作上出现了漏洞,我悔恨交加, 愧疚万分!现向领导和各位同事做出深刻检查:

一、愧对领导的信任

这次事故的发生让我愧疚万分。由于我的工作失职,辜负了领导的信任。

扪心自问,确实是由于我的工作没做到位才造成了本次事故的发生。对于这次 事故,事后我感到非常后怕,自己感到深深地自责,没有为员工的生命安全负 起责任。

带队以来,关于安全问题,每次开队伍座谈会都会反复强调,但在操作技

能方面总认为他们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忽视了对这些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的现场跟踪和考核,没有及时准确的把握他们的操作技能水平,有针对性的教 育培训不到位;对于安全风险提醒不够,关注不够,掌握不够。对一些不符合 安全规范的行为,总是体谅多,纠正少,缺乏敢于较真碰硬的狠劲。致使现场 安全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

尽管我知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也明白事故的后果和危害,却没引起充分

的重视。对于带队工作中的安全麻痹大意,流于表面,不能及时的发现问题; 对于发现的一些似乎无关紧要的不正常情况时,存在侥幸和姑息的错误思想认 识。因此对一些隐患,尤其是细微隐患,没有以最快的速度在事态恶化前提前 做好整改,没有真正将所有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面对这次事故的教训,我充分认识到忽视安全工作是导致事故的必然结果!

安全是工作的生命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懈怠;面对这次事故的回忆,我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手

段;及时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是防止事故的根本方法;加强对员工安全教 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是防止事故的得力措施;面对这次的代价,我充分认 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这次教训犹如当头棒,使我猛醒!

这次事故, 我感到很愧疚。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我应 该深刻地反省,真诚地接受批评。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 省,工作必须认认真真,一丝而不苟!

二、愧对员工们的期待

作为带队负责人,我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因素,我的作用发挥如何,直

接关系到队伍的安全稳定。员工们听从我的指挥,是对我的绝对信任和绝对支 持,我和他们的关系,既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更多的是兄弟般的情谊。 可就是在这种绝对信任和满怀期待的情况下,出现了这次事故。深纠这次事故 的根本原因,说到底是我的思想认识不够。近期,,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去对待。忽视了对常态化安全 工作的把控,抓安全工作不扎实、工作重心出现偏差。正因为我对安全认识上 的不到位,对所暴露出的隐患和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导致一些隐患未得 到彻底消除和有效预防。现场上的一些隐患问题都没有查看出来,没有及时去 整改。我没能做好安全工作,辜负了领导和员工的信任,我向领导和员工道歉。

三、整改措施及方法

经过深刻反思,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将从思想、管理和作风三个方面采取 措施,强化整改:

一是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强化安全教育。坚持亲自上手主动抓落实,按

照公司的要求,全面推进业务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安全教育,及时对施工现

现场中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并进行解决。引领员工把安全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思想中,落实在工作岗位上。同时,从提高现场员工的素质着眼,利

用理论学习等时机,对员工们进行针对性、系统性培训,首先要将“安全就是 生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使我们每个员工牢固树立“安全 第一”的意识,做到时刻如履薄冰、时刻如临深渊。还要真正将我们公司的安 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行为上;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 能麻痹大意凭侥幸。

总之,我们今后的工作再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我们要改变传统思

维,做到安全工作精细求细。事故残酷,一旦发生就不可原谅、不可挽回。我 们要在强化安全意识教育上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 二是抓好“举一反三”反思活动。要把安全反思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来抓,从硬件、软件上对日常安全工作的认识、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 问题进行反思。

1.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带着问题去现场、分析问题在现场”的意识,着力 提高自身解决问题在现场的能力。

2.在工作中要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按章办事,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着力 解决“现场考核不力”的问题。

3.要实施技术攻关、问题攻关,对总结、反思中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理, 定期进行复查,督促检查整改效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 4.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否决一切的极端重要性。只有切实反思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 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把转变作风,提高能力,强化责任作为重点,不断加 强自身作风建设。

1.要时刻保持“居安思危、心系安全”的意识,深入现场,把工作重心放在一线管理上,把精力放在施工现场的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上。

2.切实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要有“细之

又细、慎之又慎”的心,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对发现的问题“零容 忍”,及时解决、彻底解决。

3.力戒好人主义,不走形式,随时对现场的实际情况作深入的分析,找出

工作中的短板,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预防问题的措施,踏踏实实地把工作 做好。

4.牢固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安全思想观念,安全事关公司“发展兴

衰、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出了事、事故绝不隐瞒,必须及时、客观、负责 任地果断处理,对事不对人,“处理一人、教育大家”。

我深知,任何检讨也代替不了发生事故,给受伤员工带来的巨大疼痛和身

心痛苦,给公司带来的重大损失;任何忏悔在事故教训面前都显得格外的无力 与苍白。在此,我真诚接受公司对我的严肃批评和处罚,愿意以我为反面教材, 以此为鉴,远离事故,警示他人!

检查人:

二ο一四年六月十三日篇3:事故检查检讨书 安全事故检讨书(刘文平) 各位领导: 事情经过:

2014年9月29日,由于我本人的疏忽,工作前没有仔细检查吊装设备,同时在发生事故后慌张不镇定的躲避,导致自己从高层摔下,腿部摔伤。 事后检讨:

回想这次事故的发生,仍然感到后怕,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地自责,没有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同时连累了整体施工的进度,给队里抹了黑。面对这次事故的教训,我充分认识到忽视安全工作是导致事故的必然结果,安全是工作的生命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懈怠。慢慢回忆平时姜队每天重复要我们注意安全,工作前要先检查设备及周围的环境,我总是很不耐烦,没有将别人的提醒放在心上,导致这次事故的发生,给自己一个血的教训。 经过这次的事故, 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使我感到不仅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我应该深刻地反省,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工作必须认认真真,一丝而不苟!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一刻也不能松懈,服从领导的分配,同时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岗位技能,完善自己,发挥自身的价值,为队里贡献一份力量。 我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先观察后下手,提前找出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找出解决方案。工作中,稳重,心细。在保证自身及他人安全的同时顺利完成自己的工作。今后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故发生在我身上,还请领导继续监督我,帮我改正错误,获得更大的进步,也希望同事们,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帮我克服缺点,改正自己的错误。在此我向队里所有工友道歉,真的对不住大家,由于我的失误造成大家,工作不能顺利进行,还要精神上为我担忧,请大家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深知,任何道歉也不能挽回自己发生的事故,任何忏悔在事故的教训面前也显得格外的无力与苍白。在此,我只能说,我愿意接受各级组织对我的批评处理,并愿意以自己为反面教材,以此为鉴,远离事故,警示后人!

此致! 敬礼刘文平

2014年10月2日 责任事故检查报告

山西兰花集团新建年产50万吨新型纳米材料项目部:

刘文平摔伤事故的发生,再次为我敲响了安全的警钟。它打乱了我们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工程的工作进度,也牵扯了各位领导的很多精力,为我们施工单位也抹了黑,给伤者及其家属带来了伤痛。经过反思,让我深深的感受到在我的安全管理工作上出现了漏洞,我悔恨交加,愧疚万分。现向组织和领导做出深刻检查:

一、愧对领导的信任 一直以来,我队的全面建设都得到了各位在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我们也在这样良好的环境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最近一年半来,各位领导对我队在新厂的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这次事故的发生让我们十分愧疚。由于我没有很好地监督工人的工作,辜负了领导的信任,也破坏单位安全发展的大好形势。仔细想想,确实是由于我们工作没做到位才酿成了这场事故。对安全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麻痹大意,流于表面,超前防范的安全意识不强,不能及时的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没有以最快的速度在事态恶化前提前做好整改,没有真正将所有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现场不能严格执行“按章办事”的原则,对一些不符合安全原则的行为,总是体谅多,纠正少,缺乏敢于较真碰硬的狠劲。导致现场安全管理存在很多漏洞,这次事故将使我深刻反思我队工作的失误,我定会以认真而严肃的态度看待安全工作。

二、愧对受伤员工刘文平及其家属的希望

由于我的管理疏忽,没能做好员工们的领导者和保护者。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关心不够,安全教育工作做的不牢,不深。安全预防工作做得不细,不实。造成了这样让我们都痛心疾首的安全事故。给队里,给厂里的安全建设工作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发生这样的悲剧,对刘文平的家属来说,是一个莫大的打击,我辜负了工人家属的信任,托付和希望。对此,我深深悔责。

三、愧对工人们的期待

作为现场负责人,我是抓安全稳定工作的决定因素,我的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人们的安全稳定。深究这次事故的根本原因,说到底是我的安全意识不够。近期工作重心放在了赶进度的位置上,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去对待。在抓安全工作时没有经常仔细的检查设备的安全系数,导致一些隐患未得到彻底消除和有效预防。很多隐伏在现场中的一些问题没有查找出来,并及时去整改。我没能做好工人们的好兄长。对此,我深感愧疚。 以上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关系到新厂的全面建设大局。下面就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将从一下方面采取措施,强化整改:

一是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强化安全教育。坚持亲自上手主动抓落实,按照上级和领导的要求,全面推进工人安全工作指导,及时现场中影响安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解决。同时,从提高现场工人的素质着眼,将“安全就是生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使我们每名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工人的思想、意识、行为上。总之,尽量规避此类事故的发生。

二充分发挥班前会的作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于我队各种岗位,进行分工种培训,对新来职工要实行以师带徒,做好传帮带的作用,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加大对新工人、老工人和骨干员工的培训力度。这些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低,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惯违章作业根深蒂固;而有些骨干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进也经常性的违章,破坏安全环境。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生命是自己的,把提高能力,强化责任作为重点,不断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要时刻保持一种心系安全的意识,深入现场,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踏踏实实地把工作做好。要牢固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思想观念,做好超前预防工作,确保安全长治久安。

四、加强对班组长的培训和教育,班组长与现场工作结合最紧密,班组长履职能力很大程度就是一个区队履职程度的体现,抓好了班组长这一层面就抓住了现场、抓住了管理、抓住了规范。对班组长要加强培养,要有工作标准、要有培养标准,要使班组长层面与我们的管理顺势并道,形成认同,并通过班组长将我们的管理有效的辐射放大 此致 敬礼 检查人:

检讨书(安全员) 尊敬的领导:

关于近期我队发生的工伤事故,给我厂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面对这起事故我心情非常沉痛,这次事故给了我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在安全工作上还没有做到位。这次事故的发生归根结底是本人的工作没有跟上领导的安全理念,没有把领导的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才导致了今天的结果。

事故既已发生,今后应该如何应对,严格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扭转我队不好的安全氛围,不让我们工人的血白流,这是摆在我队面前必须马上解决的一道难题,真正将我对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行为上去;真正做到本质安全,本人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压力转变为工作的动力,做到以下几点:

1、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在安全与生产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严把现场质量关,排查隐患要细致,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问题,处理隐患要果断彻底,决不能让机器设备带病运转。建立健全和完善区队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干标准活,规范自己的操作行为,才能使大家的安全得到保证。

3、加强跟队、带队质量,加大隐患自查自纠力度。每队组织本队职工开好班前会,安排好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认真总结分析本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加以改进和完善。

4、坚持开好每班班前会,了解现场生产情况,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确认工作周围危险源、对设备巡查到位,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组织当班队干或副队长,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经常学习、反思相关事故案例,增强全队职工的事故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隐患防范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各类危险源的识别,早发现,早排除,做到预防为主。

6、真正把这次事故教训触及每个工人的思想深处,把安全文化理念真正树立起来,使工人从行为动态上做到规范达标,不违章操作,才能使工人的安全生产得到保证。

总之,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员工保护生命、珍惜健康的意识,教育每名员工不能违章,不能图侥幸、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抓好自己的安全,形成大家的广泛认同,做到全员共知共享.使大家切实认识到,抓安全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自己家庭幸福,促使全员发自内心地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警钟常鸣,警示高悬,围绕在我矿领导的安全管理理念下,做到认知高、工作细、落实严,不断推进矿井的安全生产蓬勃发展。 此致 敬礼

推荐第8篇:朗读和朗读教学心得体会

于永正《朗读和朗读教学》讲座心得体会

听取了于永正老师的《朗读和朗读教学》讲座之后,我所得甚多。

朗读在语文教学中的作用是不可置否的。

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又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朗读在语文教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于永正老师认为“语文教学就是要以学生诵读原文的练习为主线,就是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学生的原有知识和经验去领悟课文的内涵。”可是我们老师并没有完全做到把把时间交给学生,让他们发挥学习的主动性,锻炼他们的朗读能力,让他们从中获得一种成就感。这样学生才有兴趣学习。不要忘记了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要对学生有信心,不要担心学生离开自己就学不好。因此我们需要大胆把时间交给学生,发挥好教师的主导作用。这就需要教师在读前设计好明确而具体的问题和任务,让他们通过读自己解决问题。

作为课堂引导者的角色,老师应该要引导学生凭借想像、联想以还原语言文字所描述的形象,并进入其中,深入其里,去感受语言情境,体会语言情感,领悟语言情境,理解语言技巧,这是阅读教学中对学生加强语言综合训练的重要方法,而朗读则是达到上述目标的有效手段。

听于老师的课例,我发现,在阅读教学中,于老师善于运用情境创设法,将学生引入情境,借助朗读,去想像,去体会,去理解,去表达,使朗读达到了语言与语境的融合,情感与情理的结合,体会与表达的结合,情思与情趣的一体。

跟大师交流,思想的火花不断地飞溅,我相信不断地吸收大师的思想,自己的水平能够更上一层楼。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推荐第9篇:违规违纪心得体会

违规违纪心得体会

违规违纪心得体会一:违法违纪心得体会

通过对《全省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发言材料汇编》的学习,使我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些典型案件,他们的犯罪对社会的影响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这些政法干警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的理想信念动摇了,失去了正确的个人行为准则,导致私欲膨胀,必然抵御不了种种利欲的诱-惑,最后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抵御一切诱-惑,因此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时刻提高警惕。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这些政法干警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政法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因此,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才能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友善之心对待群众。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作为普通员工,看到《中原油田职工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中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案例》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贪污贿赂类、挪用公-款类、盗窃诈骗类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千里做官为求财”等现象,他们贪污并非生活所困,而是有着多多益善的贪财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近年来,局纪委、监察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教育先行,充分利用违纪发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们要坚持“十不准”原则,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政高效,为物资供应做好本职工作。

>违规违纪心得体会二:违纪违规学习心得体会>>(1708字)

近年来,电力营销稽查只注重对违章用电、窃电行为的查处与打击,而忽视了对电工的稽查与管理,以致农电工违纪违规的现象时有发生。分析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难看出,这些问题除了重视不够,管理不善的原因外,但更主要的是由于部分农电工思想觉悟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管理水平差,所以造成营业漏洞较大,工作质量较差,管理不规范,致使线损升高、均价下降。

一、违纪违规行为的主要表现

1、虚拟电量,截留电费。部分电工用购买农排电量的手段将高价电量虚拟为低价电量,从中赚取差价,或者干脆将某些用户的电费占为已有,电能表仅作为他与用户结算的依据;

2、制造混乱,以愚耳目。计量箱顾意不加封,给用户合伙窃电提供机会,或为自己违纪违规开脱罪责准备托词。

3、利用职务之便,以电谋私。如有的电工自己开办小型加工厂,不装表计费,造成电量电费流失;

4、里应外合,谋取私利。内部管线人员与管村电工之间或电工与用户之间相互勾结,造成电量电费流失;

5、线管员及电工责任心不强。经常发生估抄、漏抄、错抄、代抄现象,发生差错后,责任不明确,有的长期不开箱检查造成严重后果;

6、封铅钳管理不善,管理责任不明确。线管员随意将封铅钳放手到管村电工手中,或电工之间相互串用,同一条线路上出现多种不同编号、代码的封印,此过程中,电工从中做手脚;

7、钻管理空子,挖集体墙脚。农网改造后电力市场得到拓展,但管理没有跟上,电工装表换表随意性大,有的用户找电工报装时,没有到供电所登记,电工直接安装后收取安装费,甚至不建帐立卡抄表收费,电费直接进入自己的腰包;

8、安装“鸳鸯表”丢失电量。即对个别电量较大的用户安装一块计费表,然后准备一块备用表,运行一段时间后与用户协商将表进行更换,交替使用,一块表公计,一块表私计;

9、有的电工将收起来的电费不及时上缴,贪污挪用。

二、违纪违规的原因分析

根据以上种种现象分析,农电工违纪违规的病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思想观念落后。农电体制的改革后,少数电工的思想观念没有转变,认为只要能完成线损,多余的电量都是自己的,自己可以使用、可以送人、可以变卖;

2、思想觉悟较差,见利忘义。两网改造完工后,由于电力市场的扩大,定编人员减少,对农村电力市场的管理还不够细,所以有些电工见到有利可图时便不择手段;

3、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农电工工资福利待遇较企业员工低,大有“同工不同酬”的感触,有的甚至思想消极,工作带有抵触情绪,靠违反纪律的手段来弥补自己收入的“不足”;

4、业务水平差,工作不上进。在强有力的制度和经营指标面前,线损、均价、电费回收、优质服务对于某些自身能力较弱,工作难度较大的农电工来说,无一不是套在头上的紧箍咒,要挣脱这个紧箍咒,不得不想尽办法动歪脑筋;

5、商品意识不足,法律意识淡保农电体制改革后,农电工队伍刚刚从“土八路”收编为“正规军”,几乎没有受过正规的训练,过去那种自由散漫、随心所欲的工作作风未得到转变,以致经常性发生习惯性的违纪违规行为;

6、挖空心思,完成指标。由于农村低压线损考核指标定得太低,与现实相距较大,对那些确实难以完成线损考核指标的农电工来说,为了拿回工资奖金,不得不挖空心思,轻则将高电价电量折算成低电价电量来调整线损,重则干脆从台区总表上做文章。

三、主要措施

鉴于以上种种不良心态,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

1、必须加强对营销岗位营业工作质量的管理,加强对内部员工及农电工的稽查力度。

2、严格按制度办事,各项指标严格兑现,要做到指标合理、任务明确、赏罚分明、兑现及时。

3、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对农电工的管理应综合电费、线损、均价、安全等各项指标进行管理,并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挪用电费、线损失控的现象后损失无法挽回。

4、加强培训,注重素质提高。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农电工思想政治水平;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职责、职业纪律方面教育,提高农电工思想素质;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电工法律意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制定培训计划与活动方案,有计划、有组织积极予以实施,不断提高农电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营销管理水平。

5、要重视农电工政治思想工作,稳定农电工队伍。

>违规违纪心得体会三:违纪违规学习心得体会>>(670字)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推荐第10篇:教学事故处理规定

秦皇岛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学事故处理规定 (修订版)

教务处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学校领导和其他教职工都有责任发现和汇报所检查到的教学事故情况。

一、教学事故级别

教学事故包括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方面的事故,一般分三个级别,可参照以下情形确定事故级别:

(一)三级教学事故——指持续时间较短,影响面不大,程度不深的事故。

1、未能按时书写教案或教案内容不够翔实,无授课计划或教案上课的;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或无正当理由和处置办法,中途离开教室的;课堂上教师懈怠(如:看报纸等与教学无关的书籍、接听手机、组织学生收看与教学无关的音像资料、未按教案准备内容授课等等);无正当理由,提前下课的;

2、课上发现学生违规违纪(睡觉、说话、下位、听MP

3、照小镜子、看报纸、随便出入教室等等),不制止、不教育、不处理的;

3、工作时间离岗、脱岗,或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4、私自调课之双方当事人;私自让学生停课、对学生罚款的;

5、使用多媒体教室、试验、实训室、机房,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包括学生在计算机实训室上课时玩游戏的,不穿鞋套的,体育课、实训课、专业教室等课中学生擅自离开教学现场的);

6、作业、考核与要求差距较大,或不批阅作业、试卷的;

7、未经教务处同意备案,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的;

8、监考老师迟到(5分钟以内)或考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造成考试延误的;

9、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计划任务,未按规定上交有关材料,给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或上交材料作假的;

10、上课未考核学生出勤情况,出现学生未请假而逃课的;

1

11、漏课、误课、旷监考5分钟以内,经教务处或学生找寻后到岗的;

12、其他类似行为的。

(二)二级教学事故——指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损害学生权益或学校声誉的事故。

1、未经同意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2、放松监考,听任作弊,或发现违纪和作弊不上报的;

3、阅卷评分不公正,评分误差严重的;

4、无故不接受代课、调课安排,给教学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5、上课时,未坚守岗位等原因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或不良事件的;

6、漏课、旷课、旷监考1节(含1节)以上的;

7、故意或过失行为,引起学校较大损失的;

8、无正当理由坐视灾害或重大违规事件发生,任其损失扩大的;

9、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10、其他类似行为的。

(三)一级教学事故——指持续时间较长,影响面较大,程度较深的事故。

1、在讲课中散布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淫秽内容的;

2、试题严重出错,造成严重影响;或泄露机密、考试试题;或协助考生作弊的;

3、未完成教学、实习、实训、技能鉴定、普通话考试等计划任务,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

4、损失重要文件或经管物品(还应赔偿),负有主要责任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玩忽职守,发生事故的;

6、无故旷课、旷职一天的(一天以上则累计);

7、其他类似行为的。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一)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主动向教务处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弥补过失,挽回损失,可减轻处理;当事人瞒报或报复事故的发现人,加重处理。

2、事故上报后,由教务处按规定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并与当事人交换意见。

(二)事故的处理

出现教学事故后,应弄清情况,分清责任,区别情节轻重,及时处理。

1、对三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在全体教师会进行批评教育,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并备案。酌情扣发责任人的课时费20-50元。

2、对二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由主管校长及教务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在教师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停课整顿,扣发责任人的月课时费,直至年终奖。

3、对一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本人应作书面说明或检查,由主管校长通报中层例会,提出处理意见、校长审批后处理。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停课整顿,扣发学期课时费,并视情节轻重和后果影响大小扣年终奖,并取消学期和当年评优(评级)和晋升、职称评定资格,直至调离教学岗位、行政处分等处理。 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者,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有关责任人行为触犯法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处理规定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同时原规定废止。

教务处

2008-5-26 3

第11篇:教学事故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

1、出勤:教师是否迟到、早退、旷工。

2、教师是否私自调课;是否带教案上课。

3、教师是否课堂上抽烟、吃槟榔、玩手机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4、体育课教师是否操场盯堂、按流程上课;电脑课教师是否认真管理。

5、教师上课状态;学生上课纪律;课堂气氛。

6、教师有无体罚学生。……

检查结果按《长鄄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第12篇:教学事故认定 讨论稿

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严格和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标准 第二条

教学事故系指由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以及管理、服务部门所造成的直接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的责任事故。教学事故按情节轻重分三级,一级为重大教学事故,二级为严重教学事故,三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一级教学事故:

1、在教学中向学生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论,造成严重后果;

2、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使学生受到严重人身伤害;

3、向学生泄露考题,或协助学生作弊,造成严重后果;

4、徇私舞弊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影响恶劣者;

5、阅卷、成绩评定或成绩报送错误率超过20%;

6、一学期旷课6学时及以上或晚辅导缺席4次及以上;

7、未经教研室和教导科批准,舍弃学期授课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l/3以上:

8、按授课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不批改达2/3以上:

9、工作人员或监考人员工作失职,导致一个考场试卷丢失;

10、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第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

1、教师不服从教学、监考等工作安排,劝说无效;

2、出现一次无故缺课、晚辅导缺席、监考缺席,或擅自停课、停考;

3、未经教研室和教导科批准,舍弃学期授课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l/4以上但不足l/3;

4、按授课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不批改达l/2以上但不足2/3:

5、不接受学生正确意见,打击报复,影响较大者;

6、贬损、侮辱、体罚学生,影响较大者;

7、擅自向学生强制性推销教材、书刊、资料;

8、试题严重出错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9、考试命题、试卷印制及保管过程中,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题;

10、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考场秩序混乱、试卷丢失或漏收;

11、阅卷、成绩评定或成绩报送错误率超过5%,但不超过20%:

12、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000~5000元或学生人身伤害;

13、因管理部门或人员工作失职,造成上课空堂或上课、考试等不能正常进行:

14、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1、非紧急或特殊情况,未经教导科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或地点,或擅自占用教学场地,影响教学秩序:

2、未经教研室和教导科批准,擅自请人代课、互相窜课;

3、上课或晚辅导无故迟到早退2分钟以上;

4、上课、考试时间打电话谈非课程内容或未将手机设置为无声状态,导致响铃干扰上课、考试秩序;

5、上课、监考时抽烟、吃食物;

6、监考时迟到、早退、擅离考场,或看书报、做答案、闲谈等;

7、上理论课或实验课无教案;

8、擅自将上课时间改为自习或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其他用途;

9、实践教学内容安排少或准备不充分,未按教学大纲要求完成相应教学内容;

10、实践教学中不进行认真指导,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或者擅离教学场地,指导时间未达到规定;

11、在一个学期的教学中按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不批改达1/4以上,但未达到l/2;

12、擅自不按教学计划进度讲课,超前或滞后8学时以上;

13、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工种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无任务书和指导书;

15、上课着装不得体,有失教师身份;

16、向学生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17、不按规定命题,试题明显不符合要求;

18、命题教师或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试题;

19、错阅试卷、错评、漏登成绩;

20、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000元以下或使学生受轻伤;

21、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教学文件、材料、成绩等;

22、安排教学任务出现错、漏,或应开课程未排入教学计划,影响正常教学;

23、未经教研室主任或教导科同意擅自调用上课的学生参加其他活动,或擅自停学生的课;

24、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六条

教学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l、教导科为教学事故责任的认定部门,事故发现者有义务和权利报告教研室、教导科;

2教导科实事求是地填写《???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并通知事故责任人所在教研室,事故责任人所在教研室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

3、一级教学事故由校长核定,二级教学事故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核定,三级教学事故由教导科核定。核定后送人事科;

4、人事科根据事故级别执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事故责任人

所在教研室及时将处理决定通知事故责任人,并进行教育。教学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如果对认定的事实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10天之内向上一级领导申诉、反映。

第七条

对个人教学事故按下列规定处理:

l、一学期内有1~3次三级教学事故,每次扣发津贴30元;一学期内有4次以上(含4次)三级教学事故者,从第四次开始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2、一学期内有1~2次二级教学事故,每次扣发津贴100元,一学期内有3次以上(含3次)二级教学事故者,从第三次开始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3、每次一级教学事故,扣发津贴500元;

4、一年内有3~4次三级教学事故或1次二级教学事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一年内有5~6次三级教学事故或2次二级教学事故,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一年内有3次以上(含3次)二级教学事故或1次一级教学事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条对违反有关规定,但尚未构成教学事故的行为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规范教学秩序,增强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感,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严肃、公正、合理地处理教学事故,推进良好教风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

教学事故分类及认定

第三条

凡违反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在教学工作中造成不良后果者,均属教学事故范围。根据具体情节,作如下区分:

一、一般教学事故 1.教学运行

(1)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拖堂5分钟(含5分钟)以内; (2)在上课时教师手机发出声音;

(3)已获同意调、停课,受理者未及时通知学生或教师,导致不良后果; (4)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审批,自行增、减讲课学时达学期总学时的5%(含5%)以下;

(5)因教师原因,不能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完成教学任务; (6)坐着授课;

(7)无故不上课或脱离课堂学生5人以下(含5人)。 2.考试管理

(1)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将学生送达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2)监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5钟以内,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3)监考教师未按要求执行监考,造成不良后果; (4)因出题错误影响考试进行;

(5)不能严格执行评分标准阅卷,致使误判、漏判学生成绩5人次以下; 3.教学管理

(1)没能按要求提交检测成绩;

(2)录入学生成绩差错达学期成绩记录总数的0.5%; (3)学籍处理审查不认真,导致处理学生遗漏; (4)其它违反教学管理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

二、重大教学事故1.教学运行

(1)教

学过程出现政治性、知识性错误;

(2)空堂、上课或监考迟到5分钟以上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 (3)上课时间教师擅离教学岗位(课堂); (4)教师在上课时接打手机;

(5)教师在上课时,教育方法不当,与学生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 (6)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调课、停课、更换讲课教师,或更换考试地点和时间;

(7)无故不上课或无故脱离课堂学生5人以上;

(8)未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审批,自行增减讲课学时超过计划学时的5%以上(不含5%);

(9)未经批准,不按《课标》要求授课,较大幅度变动主要教学内容,造成不良后果;

(10)实验室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导致实验无法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11)因工作失职,在教学实验或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中,造成严重人身事故;

(12)调度不善出现“撞车”,或因未通知到教师或学生,使教学秩序混乱,造成教学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责任者;

2.考试管理

(1)考试漏题、泄密;

(2)因个人原因遗失学生考试卷或未按规定保存试卷档案; (3)阅卷时责任心不强,致使漏阅或误判5人次(含5人次)以上; (4)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或违反评分标准,故意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 3.教学管理

(1)私自修改学生成绩;

(2)因排课、安排考场不当造成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影响,未能在接报后15分钟内妥善解决的责任者;

(3)多媒体教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在接到通知15分钟以上)未解决而延误上课的责任者;

(4)其它违反教学管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事故认定程序与处理办法

3 第四条

凡我校教学管理部门、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均

有权举报教学事故,维护正常的教学纪律和教学秩序,杜绝教学事故发生的义务和责任。我校实行教学事故举报必查、确认必究的原则。举报时效为教学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教学事故通过举报查证和检查两种方式认定,具体为:

1.设立教学事故举报邮箱wxf7621@163.com,接受全校学生和教师对教学事故的举报信息;

2.教务处、办公室及各年级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五条

教务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组成教学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教学事故最终认定处理。

第六条 一般教学事故,每次扣责任人评估分5分,经济处罚10元;重大教学事故,每次扣责任人评估分20分,经济处罚40元。

第七条 凡发生教学事故,各分管校长、年级主任要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大教学事故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全校通报,并记入责任人业务档案。 第八条 每学年凡出现重大教学事故一次以上,或出现一般教学事故二次以上者(含二次),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

第九条 三年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二次以上者(含二次),专业技术职称缓评一次。

第十条 凡在一学期内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两次(含两次)或重大教学事故的个人,取消当学期该教师教学方面的评优评模出课资格。

第十一条 教学常规管理情况,列入对级部、处室的评估考核。各处室、年级每教学年发生重大教学事故一次(含一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5次(含5次)以上,除追究当事教师责任外,视情节对处室、年级主任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领导要妥善处理,把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事故责任人要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争取进步。

第十三条 各年级、处室要建立教学事故检查登记制度,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留级部、处室存档,两份分别上交办公室、教务处存档。凡发生教学事故而不按规定上报者,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活动课 自习、晨读、午练等同上课一样要求。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修订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他与本办法相违者,依本办法执行

第13篇: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减少并杜绝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出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由于当事人故意或过失,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给学校、教师、学生带来一定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行为。

三、处理教学事故,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惩前毖后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四、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的不良后果,教学事故分为重大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教学差错四级,涵盖理论与实践教学、考核、教学保障与管理等环节。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

五、下列情节之一,或其它行为干扰正常的教学,未造成明显后果的,认定为教学差错。

1.无合理原因(如灾害性天气或交通严重堵塞等)上课迟到超过5分钟。 2.无特殊原因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 3.上课不关闭手机,严重干扰教学秩序。

4.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未经批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5.因教师原因,遗失学生作业占教学班学生数的5%以上。 6.其它违反学校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的行为。

六、下列情节之一,或其它行为扰乱正常的教学,造成一定后果的,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1.未经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教务处批准,擅自调、停、代课或变更授课地点。 2.未携带讲稿或教案等教学资料进入课堂执教,或因疏忽,错带教材,耽误教学。

3.上课时指名或不指名辱骂学生而影响教学。

4.因教师错误指导或玩忽职守,上课过程中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或学生受伤,(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住院治疗,为严重教学事故)。 5.监考教师迟到或缺席造成考试延误5分钟以上。 6.因排课或调课失误,造成延误上课30分钟以上。 7.未及时打开教室或实验室,延误上课15分钟以上。

8.因责任人失职而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影响1个教室或1个楼层教学工作。(影响整幢楼教学工作中断l天或校区教学工作中断半天为严重教学事故;影响整幢楼教学工作中断l天以上,或校区教学工作中断l天或l天以上,为重大教学事故)。

9.对报修的教学设施,3天内如无合理原因,没有修复且无回音(如10天内无回音,为严重教学事故;15天内无回音,为重大教学事故)。 10.其它违反学校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的行为。

七、下列情节之一,或其它行为严重影响正常教学,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1.教师旷课。

2.教师未按照要求命题,试卷的平均分、标准差、效度、信度、区分度、难易度系数偏离规定的数值范围,且学生不及格人数在15%-25%之间。(学生不及格人数在25%以上为重大教学事故。)

3.试卷经检测认定为“不合格试卷”,审题人承担主要责任。(试卷经检测认定为“严重不合格试卷”为重大教学事故,审题人承担主要责任。) 3.对学生体罚或实施其它严重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

4.因试卷未准备好或主考教师未到,致使考试延误15分钟以上。 5.试题严重出错致使考试无法进行,或考试题量严重不足或过于简单,致使考试提前二分之一考程结束。

6.考试结束后收回的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等而监考教师未予追回。 7.在规定的成绩保管时限内,管理部门丢失在校生1个教学班l门课的考试成绩或试卷。(丢失2个以上教学班l门课的考试成绩或试卷,或1个教学班2门课以上的考试成绩或试卷为重大教学事故)。 8.教职人员故意泄露校内考试试题。 9.其它违反学校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的行为。

八、下列情节之一,或其它行为严重影响教学运行,造成十分恶劣后果的,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故意泄露校内或校外考试试题。 2.教学管理人员私自修改学生成绩。

3.教师不按评分标准故意提高或压低某学生考试成绩10分以上。 4.因工作疏忽造成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5.监考不利,造成学生考试中出现1份雷同卷。 6.其它违反学校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处理

九、出现教学事故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减少损失。

十、出现教学事故后,所在部门应及时上报,延期上报导致损失扩大或不能正常处理的,由所在部门及负责人承担事故责任。

十一、根据教学事故的等级、后果及责任程度,由校有关部门给与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处分决定放入事故责任人的业务档案中。

二、一般教学事故由有关处室在本部门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教学事故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重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给事故责任人以行政处分。各部、处根据本单位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并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 第四章 附则

十三、同一人员 l学期内累计发生3次教学差错的,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l学期内累计发生2次一般教学事故的,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l学期内累计发生2次严重教学事故的,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第14篇:医疗违规事故投诉书范本

文 章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 9

医疗违规事故投诉书范本

投诉人x ,女,46岁,x牧场职工,住x市x区----------联系电话:

被投诉科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医院耳鼻喉科、急诊科

我是患者xx的女儿。我父亲xx今年77岁,x省x县x农场离休干部。2005年9月1日我父亲因感觉耳朵内有沙沙响声并伴有轻微疼痛,来到xx医院耳鼻喉门诊看病,门诊医生给开了一盒新康泰克服用,服药后未见效果。9月6日患者又来医院复查,值班的一位姓桂的医生诊断是患有老年性神经耳聋和中耳炎,建议输液治疗,并给开了10天的药液。当日下午输液后回家,患者自感身体不适,晚上出现发烧、恶心、头痛、浑身无力等症状。

次日,我父亲又来到医院输液,在输液过程中,出现神志不清等严重的不良反应,被送到急诊室抢救,急诊室医生确定病因是脑梗塞,经家属同意患者被送进xx医院老干部区住院治疗,住院后我父亲始终未见根本性好转,现在已经生命垂危。

我父亲原本身体健康,平日非常注意锻炼身体,喜爱户外运动,住院之前经常自己骑自行车到x、x等地郊游。9月1日和6日都是自己到医院看病的,而且,9月6日自己从xx的住处步行到医院,9月7日身体出现不适的情况下,还能自己单独到医院输液,可见平时老人身体状态很好。治疗之前我父亲只有耳疾,按常理,经过治疗应当症状减轻,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我父亲在输液治疗的当天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第二次在输液当时更是生命垂危。把患有小病的人转眼之间治成了濒死之人,这绝对不是正常的治疗结果,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整个治疗过程存在用药不当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医疗规程的行为。为此,我请求主管部门迅速展开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明确被投诉科室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此致

xx医院领导

投诉人(签名):

x年x月x日

文 章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 9

第15篇:事故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xxxx年8月31日,在我们碳素厂,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组装车间的相某等人在配合拆卸阳极导杆时,发现设备故障时并未上报,并违规操作,造成相某右大腿骨折。此次事故的原因很多,悬链钟不可靠,导杆受力不均匀,阳极钢爪存在内伤等等,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还有一些主观上的原因:安全意识薄弱站在设备上违规操作,悬链小车控制失灵后没有终止作业,员工对非拆卸位拆卸阳极钢爪的危险性认识不够。事故发生后,合成碳素厂、公司安环部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多次详细的分析,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经济处罚,同时针对本次事故对广大员工开展了一次安全教育。

作为一名带班班长,我认识到本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也给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带来了经济损失,同时给个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精神伤痛。思痛之余,我更加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有深刻的体会。

一、提高安全素质,杜绝事故发生。本次事故的主要根源是操作工在关键时刻失去了对事故发生的可能预见和后果的意识,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对安全的侥幸心理。为此,抓安全生产必须抓好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思想行为的教育和提高。

二、从多方面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体员工要互教互学,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养成专心致志抓安全的良好习惯,操作工在做到三会、四懂的前提下,还应做到五勤,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生产的安全。

三、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当前公司上下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降本增效活动,身为一线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最好的降本增效。在工作中不仅要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程,还要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性违章,敢于同身边的不安全行为较真。每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只要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把安全生产铭记在心,消除任何对安全工作的饶幸心理,公司的安全工作必定能做得更好。

第16篇:事故心得体会

篇一:煤矿事故心得体会

学习《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

报》的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我深深地吸取了教训,同时也明确了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以:“进一步加强做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首要工作目标。

经过学习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这不但是给我职业生涯前进方向敲响了警钟,更是让我明白了,不论从事各行各业安全是我们保证一切最基本的知识,如果是以我们个人的疏忽、不负责任而造成不可预想的重特大事故,我们将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因为一个疏忽你葬送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和美的家庭,毁灭的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想想如果是我们一个失误所造成的后果我们此生当如何偿还? 为能更好的把握住安全,不但要加强自身的对安全的深刻了解,更要注重安全的落实,不论任务的大小轻重,我们首先要想到的就是我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论是任务安排,技术措施的学习讨论,现场实施情况,都要我们一一的不厌烦的不流于形式的落实下去,并且复查是一定不可少的。煤矿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紧抓不松,现结合本岗位工作需要,谈下安全工作要紧抓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

质员工队伍为依托,企业应配备专门安全培训人员,对各类可能出现的“三违”要编撰专门的培训教材,教材要简单明了易懂,培训方式要定期不定期相结合。

二、加强现场管理,落实一项措施,胜过十句口号。现场管理工作一直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软肋,推行安全责任监控和安全信息监控,对各个岗点、地点的不安全隐患实行动态循环控制,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严格落实值班跟班责任制,对于发生事故采取措施不及时,延误时机或因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影响安全工作的有关人员,坚决严肃查处。严格查处现场“三违”人员,每次事故的发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三违”,“三违”人员要狠抓、要严处。要狠抓现场施工措施落实情况,根据措施要求,班前会要求查处违规人员,对于现场班组长、安全负责人未把好安全关,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超前预防能力。做到对不安全因素“发现得快、控制得住、排查得早、解决得好”。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定期地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对重大隐患危险源的整改监控,把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对隐患责任的追究,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对于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适当给予奖励。

安全重于泰山,是我们最常见的常听到一句话,有多少时候我们只把这这句话抛在脑后,又有多少时候我们才真正觉得这句话的重要性那,想想那些血淋淋的教训,那些血淋淋的经验我们怎能忘记安全

重于泰山那。

篇二: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2012年1月9日宝管集团输送管公司防腐分厂,发生一起重大亡人事故,事发后宝管公司与宝鸡市政府相关部门,立即组织相关调查组,对此事故作出调查、分析,并将最终的事故原因给以通报。经事故调查结果分析主要原因基本确认是天车司机邢某违章操作所导致。针对这起事故,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电工班:朱程暄 2012.2.4 篇三:检修事故心得体会

安全第一 杜绝侥幸心理 安全对于我们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一个企业来说,它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每一个企业的建设者都能感受到这份责任的重大。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工作的好坏,决定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一个社会的命运和发展。

我华电集团宿州电厂的事件充分说明了安全意识对于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梯子摆放到未按既定的行走路线行走。再到安全措施不到位。这些种种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个人的安全意识问题。 作为检修职工的我们,安全意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表现在有些员工为了图省事,怕麻烦,对该检查、确认、核对、监护要求等走捷径,就是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有些员工在某工作岗位上时间长了,安全意识麻痹,在工作中明知一些行为是违章的,但认为自己“艺高胆大”,“以前也这么干过”,抱着“不会那么巧”,想再碰一次“运气”等侥幸心理。安全意识麻痹就像一枚不定时的炸弹,随时都有可能产生可怕的后果。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高度警醒,安全生产和安全问题不能再有任何的侥幸、不能有丝毫的马虎。 做好安全工作是如今我们工作是红的重中之重,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平时我们就要做好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做好

工作前的每一份安全准备工作。工作中更是要坚持三不伤害原则。做好工作的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篇四:安全事故感想

生产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令我们触目惊心,难以忘怀的,它可以让一个原本健康活泼的人在瞬间变得残缺不全,也可以让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在瞬间变得支离破碎每个人都知道生命是宝贵的,然而当一个人仅仅因为违章作业,违纪上岗,粗心大意,从而造成意外事故,难道就不值得我们去思考?

作为一名操作工,安全生产是我们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更是我们的生命,从踏上岗位的第一天起,我就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我们天天学,时时讲,可我们总能看到或大或小的安全事故。

2007年安庆石化复合肥厂造粒岗位一名操作工,在清理堵塞的造粒斗提机的作业中,被瓦斗卷入斗提机底部,卡住胸部和腹部,抢救无效死亡。之所以出现这类安全事故,根本原因就在于一些人员对这些所谓“小事”不屑一顾,心存侥幸,放松警惕,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作业中,对安全操作缺乏维护的自觉性,总是违反操作规程,把安全置于脑后,最终付出了血的代价。

同事们,当你心存侥幸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时,有没有想到灾难正一步步向自己逼近?当您稍有疏忽被“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占据了头脑时,有没有想到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可能在瞬间化为乌有,当您在学习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时是否想到别人有血的教训凝结而成,是为了指导我们不再让悲剧重演。

安全就像一个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活生生的事例警示我们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只有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关爱自己,关爱他人,才能让灾难走开,所以我们将安全紧握手中,记在心中吧,因为那是平安,那是爱,也是福。 篇五:设备事故心得体会.doc 设备事故心得体会

2015年刚刚开始,茂化建出现了检修解析气压缩机损坏十字头的设备安全事故,齐鲁北岳出现了vpsa产品氢压缩机活塞撞缸的设备安全事故,出现这样的两起设备安全事故,对我们产生触目惊心的感觉,对我们起了警示作用,让我们对设备安全事故敲响了长鸣的警钟,针对这两起设备安全事故,个人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和机动部工程师必须到现场监护,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检修单位没能及时通知单元和机动部去现场把关、监护,造成了十字头损坏的事故,所以说以后检修机组必须叫单元和机动部去现场确认、把关、监护。齐鲁北岳的纯粹是责任心不强,拆装活塞的吊环竟然忘记拆除,留在设备本体内,是严重的不负责任的表现,就像医生给病人做手术,东西竟然忘记在人体内一样,后果很严重。而设备第一次开起来的时候就有撞击声,本来就不应该再开,而齐鲁北岳人员判断是液击引起的声音,就出现了判断错误的表现,从而引起开启第二次的时候撞缸的设备安全事故。液击的声音都不是响在缸头上的,应该是响在气阀上的,所以出现了严重的判断错误,进而引起第二次开机撞缸。还有检修往复机,测量活塞测量活塞间隙的时候就不能用深度尺测量活塞间隙,应该用压铅丝的方法测量,因为用压铅丝的时候容易能检测到活塞上面有吊耳,从而避免活塞撞缸的事故,所以说以后检修机组必

针对这两起设备安全事故,我觉得以后检修机泵必须施行销项作业法,做到每一步都要签字确认,加强责任心,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另外检修机泵是团体作业,必须团结协作好,互相沟通互相配合,绝

不能隐瞒包庇,否则容易出设备、人身安全事故。设备出不起事故,人身也出不起事故,安全警钟警示长鸣。人身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设备安全事故也一票否决制,出现设备安全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要起到警示惊醒的作用,从别人的安全事故中总结经验,不要让别人学习我们的安全事故,我们也不能以身试法,去违章出现安全事故。因为安全事故人人出不起,出了安全事故,小则损坏设备,大则损害人身。

通过这两起事故的学习,我们应该起到警示惊醒的作用,避免我们以后检修设备出现类似的设备、人生事故,我们因该举一反三,联系到我们平时的检修工作中去,我们检修氢气压缩机的时候,也有过出现电机驱动端轴承箱没有加油的现象,幸好开机之前多问了一句:驱动端轴承箱加油没有?当时有人说加了,但是进一步去落实还是没有加油,从而避免了一起设备没加油可能引起的抱轴事故。所以说,我们以后检修设备必须严格检查落实,加强责任心,多操心,多问一句,就有可能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17篇:事故心得体会

事故心得体会

事故心得体会范文

安全无小事”这句警醒我们的话在12月4日这天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不管是运行人员、检修人员还是基层管理工作者,工作中都必须从全局出发,从细处入手,越是细微的地方,越是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能因为“这是小事”而放松警惕,“小事”同样要求我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处理。只有这样,我们在工作中才能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针对12月4日的事故,总结得出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1.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流程办事。

省公司入主明星电力以来,给明星公司带来了新的管理形式和管理理念。但我们部分职工未及时跟进,没有做到清空思想,转变观念,做事仍然存在想当然,不负责任,随意操作。无视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这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源。制度犹如法律,制定出来后就要求我们共同遵守,流程是我们工作的过程,应等同于制度,同样要求我们严格遵守。不按制度执行,不按流程办事,就会出现差错,最终酿成事故。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技能水平

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必须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首先应加强自身对安全规程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不越雷池半步。如典型的“两票三制”、“六要十二步”。规程及规章制度的学习不能流于形式,不能走马观花;要结合我们工作实际,在学习的同时,组织相互讨论,明确自身工作中容易犯的各项规程规范条款,以便以后的工作加强注意,规范自身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行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其次,我们要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事故体现出我们自身技能水平差,操作能力弱。我们必须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培训学习的力度。培训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自身综合素质的培训,二是义务技能的培训。自身综合素质的培训更多的是靠我们自己的自觉学习,多读书,了解各类文化知识,提高个人综合涵养;业务技能的培训既需要理论知识的丰富,更需要实际操作技能的锻炼,这两方面都需要我们主动学习。多看、多问、多练是提高我们操作技能的必要手段和方式(但练习必须是在有人监护,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既要熟悉分公司的接线方式,也必须对系统线路进行必要的了解。只有业务技能提高了,我们才能在处理事故时统筹安排,对故障设备进行关键点检查,及时发现故障根源,对症下药,避免事故扩大化。

3、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长期贯彻执行

结合我自身工作特点,作为安监员,为以后预防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一要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技能水平,曾强对设备的隐患排查能力;二要加强对人员的隐患排查。经常和各科室领导组织对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进行抽查,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安全生产形式,采取措施组织整改,检查整改效果,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对隐患的排查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早发现,早治理的原则,对未及时整改的,要求说明原因,做好备案,限期整改。从根本上保障人员、设备和财产安全。

4.加强事故演练和故障信息的共享

一是要加强班组对典型事故的学习讨论和演练。演练必须落到实处,不能纸上谈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实际操作。二是对事故及异常现象信息的分享。各个班组长应加强沟通学习,共享各类资源和信息。事故具有偶然性和必然性的特点,每个班组遇见的事故和设备故障都有不同之处,这就要求我们对各种事故的现象及处理过程进行沟通讨论,以达到信息共享特、共同提高的目的。

5.安全检查不能“简查”和“点到为止”

企业要生产必须保证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正如车间的几个大字:效益是立厂之本,安全是效益之源。事故的发生,让我对自己的工作重新进行了审视:安全检查不是“简查”,安全检查不能“点到为止”。这既是对运行和检修人员的要求,也是对安全人员的要求。运行及检修人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责对分管设备管理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不能流于表面,应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到“看、闻、听、摸”。安全监察人员同样得对人员违章、设备设施隐患和问题不能“点到为止”和“淡化”。“简查”和“点到为止”会使不少问题被漏掉,埋下隐患,留下一个个定时炸弹,导致事故的发生。

6.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俗话说就是找准自己的位子。各班组、各岗位在平时的工作中都不同程度存在角色不清的现象,班长应该做什么,值班员应该做什么,特别是在事故处理中,更应该加以明确。事故出现后,作为分公司的安全监察人员,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前自己常常参加各项实际工作,这导致未尽到监察及监护人员的职责,同样是对自己工作职责的漠视,也是对其他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不负责任。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扮演好自己的工作角色,尽职尽责的做好安全员的各项工作;学习黑脸包公,以“三铁”反“三违”,发现一起教育处理一起,另外加强与班组安全员的沟通,确保日常行为的管理约束,让大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告别违章、确保安全”,使安全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事故对三星团队的教训是深刻的,难以忘记的,但三星团队是一个团结协作的团队、是一个和谐、有冲劲、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的团队,我们不会因此而沮丧,我们将以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以满腔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走向新的起点,迎接新的辉煌! 事故心得体会范文

集团公司施工生产会议召开后,三公司在第二天迅速召开大会,全面传达集团公司会议精神。通过一整天的听和看,我作为施工一线的管理者,内心受到了深深的触动,在中国铁路迅猛发展的今天,同行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在国家经济扩大内需的大舞台上,落后就注定失败,失败就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作为三公司的一名员工,我也深感我们的管理确实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诸多事故案例最具说服力。听了领导罗列的一些安全、质量事故,心里是又气又恨,公司的兴衰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句古话说的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如果我们每位领工人员都有很强的责任心,每位职工都有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我想这些事故的发生是可以避免的。分析起来有诸多原因,但最终我认为还是归纳到管理上,如果管理者使每个人都对安全、关键部位的质量都有深刻的认识;如果分工时按其所能,合理分配;如果超前预想、准备充分、关键部位卡死;如果奖罚分明、真正和经济利益挂钩,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如果大家凝聚一心……这些事故会烟灰云灭。

“不打无把握之仗”,管理者分工要因人而已,应根据职工个人的能力安排其作业内容,做到人员安排下去自己放心,关键危险源自己现场卡控,或者给带工者重点强调,早点名制度逐步落实到每位参与施工人员。在京九线商丘段我队职工胡克俊、姚志刚带领放线各架设了120多公里承力索及导线,且架线进度也很理想,也没出现一起锚段放错或线放断及杂点的现象,还有杜德平一直在队上挖坑、打基础、整杆,也未出现一起挖破电缆事故。

对民工队的分工也同样道理,需要民工队补充时要择优使用,没有单独施工能力的队伍绝不能大包其工程,我们目前给民工队的分包其实就是工费的分包,并不是说给他们一划区段就不管了,其实民工队伍也是我们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且还要对其严格控制,在商丘我是这样管理的:民工队里经我们实践考核确实具备代工能力的就让其带工,以减少职工不足的压力;对不具备单独作业能力的民工队伍绝不能放开施工,否则,会添很多乱子,对力量薄弱的民工队伍要配备较强的带工人员,对民工头的要求和职工一样,对民工的要求和队上的合同工一样,民工头有条件的必须参加队上的早点名、晚碰头会,针对住宿分散的民工要定期安全培训、技术交底,为了能管住民工,队上制定了一套管理办法,如参与队上管理的民工先交安全员那里5000元的风险抵押金,发现现场一次一位不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监理报队上一次质量不合格的或未按标准操作的罚款200元,和带工人员顶撞或不听从指挥的罚款100元等。

当然,我们目前面临的困难也很多,如材料到货不及时,工期短,带工人员少,线下单位制约等,但这些都不能充当我们发生事故的理由,领导说的很好,前期施工生产准备不足是造成最后大混战的主要原因,有句古老的格言“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虽然不知过去了多少年,仔细一想这话还是挺有道理的,上级要求的工期也许不是太科学,但我认为他们以国家利益为重,要求缩短工期是有道理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这种特定的环境。

针对安全这方面我有一点小建议,安全工作如果只靠安全员来抓,一个队配备3个、4个都同样不会有好的效果,因队上有时一天分十几个作业面,他们不可能面面俱到,队领导必须做到四多“多讲、多查、多奖、多罚”,哪怕工作再忙都不要忽略此项工作,实践证明它是很有效的,安全员怕得罪人,也会顾虑到自己的工作开展,并且执行力度也不太强。06年在京沪线我队的安全员是胡克俊,其实他是兼职的,因每天他都投入到紧张的施工生产之中,那年一直到工程结束我队没出现过一起安全事故,这是靠什么?靠的是队领导白+黑地讲,5+2地查,不怕得罪人,直接和经济挂钩。我认为和经济连到一起的作用很大,XX年在哈大线有这样一个实例:由于哈大是引用的德国先进技术,上部所有材料都是德国进口的,一天,我和德国一位工程师步行在车站检查,他指出线叉一头的一个螺帽不是进口件,我仔细看了半天果然如此,必定是作业人员安装时弄丢了,配了一个国产螺帽,我给他说螺帽也拧紧了不会有事的,他连说“NO、NO”,并强调一定要换掉,还说他们领导知道了会扣他工资的,他那时的月薪好像是人民币近20万,我一是佩服他的敬业精神,二是感觉他对自己的薪酬高度重视。

转变思想,提高认识。我们的确应紧跟时代的步伐,近几年我国的高铁时速是突飞猛进,我记得铁道部一次、二次……六次大提速,那时也只不过达到160km/h,XX年我国自行设计的第一条秦沈客专时速是200km/h,时隔几年,时速要达到350km/h、580km/h,光比较数字差可能大家都会发现“快快快”,但我们的思想有猛回头式的转变吗?我们的认识有飞快的提高吗?前些年我国的电气化设计、施工引进德国技术,法国技术,现在我国设计、施工水平已位居世界第一,这本身就是一个大胆创新,大胆尝试,我感觉一点问题不出设计方恐怕也不一定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这对于我们安装、调试方更是一种考验,我听到有人提到两个疑问:一,高速列车入隧道口时的瞬间气流压力是多少?二,同一隧道内上下行两列车相遇时的瞬间相对气流压力是多少?这些是否会危及到行车安全?我想目前还没有现成的计算公式,这就要求我们要和多方单位、专家互学习、共探讨、多总结,只有想别人想不到的,才能做别人做不到的。

环境不会因人而改变的,我们只有学会适应环境,才得以生存、发展、辉煌,不管以前是轰轰烈烈,或是平平淡淡,但那毕竟已属于过去,有位伟人这样说过“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我们莫忘昨天的历史,深刻吸取今天的教训,共同描绘美好的明天! 事故心得体会范文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作为农电维护三队的一名安全员,应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为了能进一步把好安全关,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下面就几起事故案例来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执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制度,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使安全工作在整个农电工作中置于首位。

2、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应建立健全符合本所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规程、制度,大力开展安全分析会、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安全检查活动等安全生产例行工作,规范供电所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措施和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供电所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在安全生产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往往是人的不安全 行为,人为失误占较大的比例,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造成事故的重要途径。要提高我所安全水平,就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心教育,安全活动日学习等方法,帮助供我所职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使职工熟悉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把安全生产的理念融入职工的思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将安全潜移默化为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使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安全。

4、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制度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如: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不够,没有严格的考核;安全工 作制度落实机制薄弱,安全监督、安全保证和安全激励机制不到位,以制度约束人、激励人的良好机制没有很好地形成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提高我所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全面、完善、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运用相应的考核制度来保证责任制的严格执行,使每个专责、每个专职电工都能明确知道本职责、本岗位应负的安全责任并且认真地履行。

5、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工作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事故的发生是因为生产场所和设备存在安全隐 患和危险点,要杜绝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要在控制安全隐患、消灭危险点上下功夫。安全隐患和危险点无处不在,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安全水平,关口前移,突出重点,控制安全隐患和危险点。首先要了解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存在位置,进行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是发现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有效方法。我们在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的同时,可选择其他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供电所交流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全面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作为我所的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大家都应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树立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从提高认识抓起,从领导抓起,从反违章抓起,从教育培训抓起,从规范化管理抓起,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电力服务。

第18篇:事故心得体会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

一个化工企业,其安全环保工作是其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如果不注重安全环保的企业就是无根之树,无源之水,发展是很有限的。作为一名化工企业的员工,自己也时刻关注着企业的安全环保问题,也不断从身边的环境安全事故中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近日发生的“山西天脊煤化工公司苯胺泄漏事故”和“韩城下峪口煤矿井壁掉冰伤人事故”都给我很大的触动和思考,也更深刻的认识到化工人员身上所肩负的责任。

此次苯胺泄漏在山西境内辐射流域约80公里,造成山西河北大面积停水和居民抢购瓶装水,河南安阳境内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污染。能发生这么大的事故,也说明大家对环保意识的淡薄,诱发环境安全事故。在生产过程中,有一点泄漏或有害物质超标,我们有些人会说没事没事,只是一点点,随便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殊不知就是你这点随便排放,它对环境的影响很可能就超出我们想想,它也许会使水体污染,会使植被破坏,会使牲畜死亡,会使人们生病。最近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也足以说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们是化工生产人员,环境保护的责任有我们的一份,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安全环保形势的严峻性,要时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这两起事故也使我意识到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多加几个“不放过”也时为晚矣。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对设备的状态管理,隐患的检查,把事故扼杀的萌芽状态,再者,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安全环保意识。提高自身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班组绩效考核中要把自身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相结合,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技能,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企业、为自己、为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是对职工生命的关怀。违章与事故、与生命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小小的违章,很可能就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环保生产工作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

安全环保生产无小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消除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19篇:事故心得体会

2011年8月14日凌晨岳城矿瓦斯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原因已经查明,由于地基下沉产生外界应力致使管道最后一道焊缝撕裂。公司2009年承揽此项工程,在焊接工艺上没有完全严格遵守焊接规范、标准,所以这次事故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听完此次事故报告后,事故现场的情景触动了我的内心,思想上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一幅幅画面映入眼帘,内心此起彼伏不能平静,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珍爱生命,关爱幸福,善待自己和他人。

哪一个人不愿笑语常在,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哪一个企业不愿兴旺发达,哪一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安全如同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些美好的愿望联系在了一起,甚至联系着我们的生死存亡。然而此次事故的发生,不仅企业停工整改影响企业效益,更是给人的内心一个强大的冲击久久不能平静。有时我不禁想问:难道每一套经验和感悟非要通过血淋淋的教训才能让人铭记在心吗?

古人曰:蛀众则木折,隙大则墙毁。这句话告诉我们,居安莫忘危,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天天讲,时时讲,可谓老生常谈。预防事故天天防,时时防却仍有发生,究其原因除了重视不够,制度不严,设备原因,客观因素外,细究其原因恐怕还是说的多,做的少。安全生产不能只落在口头上,要切实深入到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中,将安全生产理念灌输到每个员工的头脑中,使之落实到各自的工作中。

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但在我们的思想中

应该知道这只是侥幸,试想如果有人员伤亡,不仅事故的定性会完全不同,而且我们的良心会永远不得安宁。一个企业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安全问题公司经理在大会上经常讲,三令五申,却不能根治,我认为原因有两个:首先安全意识没有完全的在我们内心扎根,而只是挂在嘴边,没有将安全放在应有的高度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不清楚安全的重要性,不知道如果发生事故,代价是多么的惨重,不管当事人如何的苦口婆心讲述事故的代价,但是如果不是其本人亲身经历,永远不会明白;第二,公司领导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不合格的将军,没有不合格的士兵。如果公司领导能经常性或是不定期的到工地检查,尤其是工程施工环境差、工期短的工程,我想就凭这份威严也足以抵制内心的懈怠。

金鼎公司吴虎林副总经理就此次事故进行了全程的指导工作,时候还为我们提出了三点建议,受益匪浅。首先是思想上把安全一定要放在首位,思想上高度重视,思想上不违规,思想上不放松,这是杜绝事故发生的前提因素。第二,从方法上进行改进,包括改进操作方法、日常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这是防止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第三,加强考核力度,制定考核制度。没有考核前面的两条都是空谈,只有将安全管理、安全控制与经济奖惩制度联系在一起才能发挥其最大的功效,所以考核是保障。这三条措施环环相扣,句句实在却非常有效。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那么我们只能坦然面对,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事实的人是胆小鬼。查明原因、找出问题、总结经验、引以为戒方

是积极正确的处事方法,方显大将风度,人生如同航行的船,一波三折,丰富精彩,决不能让任何事情来压倒我们不屈的脊梁,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只会越走越好,大步向前,不屈不挠。

任何一件事情都应该一分为二来看待,此次事故也有其好的一面,那就是在我们面前树立了一面大镜子,时时刻刻都跟随着我们,使我们在进行任何作业时都会以此为镜,时时刻刻都会想着安全高于一切这句分量很重的话,因为我们经历了,我们失去的很多,相反得到的也比他人多的多,如果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时时刻刻都想着安全产生效益,那么这次事故就不会单纯的定为 “事故”,而是有着里程碑象征的“故事”,会留给他人传讲下去。

第20篇:西南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管理规定

西南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管理规定

(2006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纪律,强化各级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保障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 根据事故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教学事故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一般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是指因行为人的失误对正常教学秩序或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二)严重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是指因行为人的重大失误对正常教学秩序或教学质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三)重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是指行为人主观直接过错对正常教学秩序或教学质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二章 教学事故认定原则

第四条 教学事故分为教学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三种类别。 第五条 根据教学事故的等级和类别,教学事故按照以下条款进行认定。

第六条 教学类一般教学事故认定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一)因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内的行为。

(二)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的行为。

(三)在教学过程中不按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或实验报告,学生反映强烈。

(四)在教学过程中未按教学大纲要求或教学日历进行授课,学生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

(五)任课教师无教案或备课不充分,或者责任心不强,学生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

(六)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和课程设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学生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

(七)在上课或其它教学活动中使用手机或其它移动通讯工具,造成不良影响。

(八)命题教师提交的试题内容与近三年试题内容雷同30%~50%。

第七条 教学管理类一般教学事故认定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一)教学任务、教室或考试安排不当,未能及时调整处理,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后果。

(二)由于开课单位未及时报送任课教师信息,影响正常教学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三)学院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变动而临时变更培养方案,影响正常教学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第八条 教学保障类一般教学事故认定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一)因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校内班车晚到(晚发车)10分钟以内,影响教师按时上课。

(二)在考试期间,因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校内班车晚到(晚发车)5分钟以内,影响考试按时进行。

(三)值班人员未按时开教室门,造成上课时间延误10分钟以内。

(四)在考试期间,值班人员未按时开教室门,造成考试延误5分钟以内。

(五)教学楼一个楼层内三个以上教室无粉笔、黑板擦,影响正常教学,教师反映强烈。

(六)因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网络阻塞和故障,未能及时处理使学生无法正常选课,学生反映强烈,影响正常教学运行,造成不良后果。

(七)因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网络阻塞和故障,未能及时处理使教师无法正常提交成绩或教学日历,教师反映强烈,影响正常教学运行,造成不良后果。

第九条 教学类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

(一)因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

(二)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的行为。

(三)监考教师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使考试延误5分钟以上。

(四)未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包括发现学生作弊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影响。

(五)未经研究生院、教务处批准,擅自变更课程表安排的上课时间和地点或擅自变更主讲教师。

(六)未经研究生院、教务处批准,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和地点。

(七)泄露试题,造成后果的。

(八)命题教师提交的试题内容与近三年试题内容雷同50%以上。

(九)考试后,或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结束一周后,未及时提交成绩。

(十)漏报或报送和提交成绩出现较大错误,学生反映强烈。

(十一)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或随意改动学生考试成绩。

(十二)上报虚假成绩或成绩报出后弄虚作假更改成绩。

(十三)实验技术人员未按要求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导致实验无法正常进行。第十条 教学管理类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

(一)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或证明,私自更改或伪造学生成绩档案。

(二)丢失学生试卷、原始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等材料。

(三)对本单位所发生的教学事故有意隐瞒不报。

(四)责任单位在得知教学事故后一周之内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五)审查不认真,给不应该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学生颁发相应的证书。

(六)教学任务、教室或考试安排不当,未能及时调整处理,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后果。

第十一条 教学保障类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

(一)因校内各种原因造成停电、停水而导致上课、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中断,有关责任人未能在15分钟内响应,进行现场处理。

(二)校内活动组织不当、调度不周、考虑不全,严重冲击正常教学秩序。

(三)违规占用教学资源(如教室、实验室、实训基地、公共通道、实验设备、教学设备等),严重影响教学活动开展。

(四)因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校内班车晚到(晚发车)10分钟以上或取消班车,严重影响教师按时上课。

(五)在考试期间,因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校内班车晚到(晚发车)5分钟以上,影响考试按时进行。

(六)教学设备损坏不报修或报修后未能及时修复,影响正常使用2天以上。

(七)值班人员未按时开教室门,造成延误上课时间10分钟以上。

第十二条 重大教学事故认定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

(一)在教学过程及教学组织管理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言论和行为,直接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或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二)泄露试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在研究生院、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停课或缺课。

(四)未按规定程序在研究生院、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取消考试或导致考试没有正常进行。

(五)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所安排的教学任务(含教学、实验、实习、竞赛、考务、毕业设计(论文)等各类教学环节),造成影响的。

(六)校外教学活动 (含教学、实验、实习、竞赛、考务、毕业设计(论文)等各类教学环节) 组织不当、带队教师责任心不强,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

(七)借用教学、实践活动等名义私自将学生带出校外,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

(八)其他发生的教学类教学事故、教学管理类教学事故、教学保障类教学事故,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或本科教学督导组认定后,确定为重大教学事故。

第三章 教学事故认定处理 第十三条 事故处理程序:

(一)当事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二)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或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校本科教学督导组会议认定。

(四)研究生院、教务处处理意见,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计财处等部门处理意见。

(五)学校领导意见。

(六)研究生院、教务处对教学事故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七)研究生院、教务处将处理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

(八)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个人和单位在岗位考核、评选先进、职务晋升、单位考核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章 教学事故报告程序

第十四条 教学事故实行督察和举报相结合的制度。校内外任何人员皆可通过信件、电话、网络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对教学制度和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合理现象进行建议、反映或举报。不受理匿名举报。

第十五条 在接到报告后,责任人所在学院或单位应责成当事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负责查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按一次一表的方式在一周内填报《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 意见书》,经单位主管负责人签章后送交研究生院、教务处。

第十六条 教学事故处理结果由单位负责人及时通知事故责任人。若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可向研究生院或教务处提出申诉。申诉及复核期间,不影响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七条 教学事故提交“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或本科教学督导组”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认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研究生院或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西交校教[2006]5号同时废止。

教学违规和教学事故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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