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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法制课教学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19 08:35:10 来源:教学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中学法制教学工作总结

中学法制教学工作总结

法制安全教育十分重要,开学初,我们依据上级指示精神把安全法制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刻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不能松懈,小编给大家提供中学法制教学工作总结,欢迎参考!

中学法制教学工作总结【一】

我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校的方针,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中,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此来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提高学生法制素养,有力地推动了我校法制教育的开展。下面就我校法制教育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制教育领导机构,完善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学校充分认识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整体规划,着力加强对法制教育的领导,成立并健全了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校长、政教、教务、总务、各专业部主任和班主任为成员。完善了了校长---中层职能处室和专业部---学生的德育工作机制。与辖区派出所实行警校桂钩,设立警务室,聘南阳新村派出所刘国明警官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负责协助、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并与政教处对接,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重点帮教,点面结合,有力的推动了学校的法制教育。

二、大力拓展法制教育的渠道和形式。

结合我校“三线三课”德育模式,做好法制教育。即在开展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指导教育的过程中,推进法制教育。

1、坚持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要求,开好《职业道德与法律》国家课程,开好,上足。结合中职生特点和我校特色,做好国家课程的二次开发,上好《文明礼仪》、《心理健康》、《安全教育》等校本课程和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等法制教育相关的选修课。

2、重视学生社团建设,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教育作用。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法制教育报告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手抄报竞赛、法制教育征文、演讲比赛、主题黑板报等,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教育。

3、搭建“科工之声”校园广播站、校园电视台、校园网、宣传栏等平台,充分挖掘各种教育资源,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促进法制教育。

4、实践“三线三课”德育模式,推进德育主题文化月活动。结合每月德育主题,开展相应法制教育活动。如开展“禁毒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等专项教育活动,将全面法制教育与各专项活动相结合。

5、体现中等职业学校特色,结合“三线三课”德育模式,通过专项学习、岗前培训、月度考核、及时反馈等形式,在学生的实习实训、顶岗实习中开展法制教育,并由实训处考核落实。

三、继续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加强与家庭的联系,通过家长会、校讯通、电话、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家长和社区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反映和了解他们的情况,并有意识地渗透法制教育知识,使家长们意识到教育孩子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配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并会同街道工商、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整顿,努力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安定的法制环境,使学校真正形成“内稳外联”局面,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创办社区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成立家长委员会,重大问题召集家长委员进行商量,反馈信息。每年举办社区家长学校,每学期召开家长会。帮助家长对孩子进行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的养成教育。还举办家长法制教育学习培训班,学校法制副校长给家长做有关法律知识的讲座,从而提高了家长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也使家长与学校有了及时的沟通,形成教育合力,更有效的推进了我校的法制教育。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性不高。教育方法简单,法制教育效果不佳。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政治课教师兼任,一方面很多教师可能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2、法制教育不能单靠学校。现在的法制教育大多局限在了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不能把全部学生带出去学习,无法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生动活波的法制教育。而社会风气的浮华和网络等新兴传媒的负面影响,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3、建议继续大力推进“法官进校园”等活动,或成立如北京的“社会大课堂”等校外公益教育机构,专人、专业、专门的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或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中学法制教学工作总结【二】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工作牢牢抓在手头,确保违法犯罪率为零的成绩,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抓好了以下几点。

对学生而言,理性的法律条款是枯燥的,不具感染力的,为了让宣传教育的工作能在学生中引起注意,我采用了生动形象的图片展示,让学生从一个个鲜明的画面中感受到犯罪的可怕,我先后展示过远离xx,珍爱生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遵守交通规则等图片的展览,使学生深深地感受到守法的人生是健康、向上的。其次,我定期观看了各种法制教育专题的讲座。一学年中,法制讲座共有8课时,涉及了所有的学生,讲座内容丰富,精彩纷呈,寓法制教育要求于真实感人的事例中,用身边的典型故事感召学生的心灵,帮助学生辨明了事非,从小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增强了学生的守法意识,为了使这项工作能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学校德育处还要求各班级在班级的板报中开辟了学法园地,把学法的工作渗透到学生的自我宣传中,通过学生的自主参与、自主实践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确保了宣传工作的长期化、持久化,做到了法制宣传常抓不懈。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源有很多,现代媒体的引诱、家庭环境的影响,校园周边环境的污浊等等,都可能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路,对于学生而言,最大的诱惑是学校附近的网吧和游戏机房,净化了校园的周边环境成为我们的首要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青少年学生到这些娱乐场所,例如:本学期我针对我们班,我的措施是大力提倡学生利用放学的时间阅读报刊杂志以及名人传记、名著等,还有开展英语角活动,各类兴趣小组,以次来转移学生玩网络的兴趣。再者,就是一旦发现有同学到网吧娱乐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

学校为了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思品教育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把问题学生作为品德教育中重点帮扶的对象,首先我对下列五种类型的学生进行排查摸底。一小偷小摸,这些学生有的偷盗学校的财物,有的偷拿家长的钱财,有的甚至走上社会偷窃商店里的财物;二不讲礼貌,这些学生满嘴脏话,语言下流;三惹事生非,胡乱打人,这些学生常常喜欢用暴力聚众欧打,欺侮弱小;四学习习惯特差,上课无法正常进行,还常常捣乱;五花钱阔气大方,嘴中零食不断。对问题学生的帮教工作,我提出了以下的管理措施:

1、建立起问题学生的档案。我对班里汇总起来的每一位问题学生建立了一份个案,在此个案中,分析了该生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了帮教对象,设计了具体的帮扶措施。

2、进行跟踪调查。我要求帮教的班干部,每月对帮扶的对象开展细致的调查,并根据具体的表现反复抓,抓反复。

3、为了能和其他教师切磋问题学生的教育方法,我常常去和学校里有经验的老教师请教,探究教育的新举措。

4、定期召开家长会。家校合力是教育孩子的有效办法,我班定期召开问题学生的家长会与他们共同商讨教育大计。

青少年的法律道德素质关系到社会的安定,祖国的未来,作为教师,我将一如既往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帮助青少年全面健康地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社会公民。

推荐第2篇:中学法制课讲稿

中学法制课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遵守法律,但是要遵守法律,首先必须学法,为了帮助少年儿童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同学们,有一首歌,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就是你们,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为了祖国的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如,在法制方面主要表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9月4日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未成人保护法》作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

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着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因此,学好这部法律对我们少年儿童来说,显得非常的重要和必要。好,下面我们开始了解这部法律及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熟悉一下未成年人这个概念,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的标准有不同的规定,但各国都以生理年龄作为界定未成年人的标准,如美国规定未满18周岁的为未成年人;日本规定未满20周岁的为未成年人;印度规定男性未满16周岁、女性未满18周岁的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则将我国未成年人定义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在坐的同学们都未满18周岁,都是中国的未成年人。

第二,我们了解未成年人有哪些法定的权利及义务。 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有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等。上述自由和权利未成年人同成年人依法都平等地享有,任何组织和公民都不得侵犯。鉴于未成年人的生理特性,宪法和法律规定有些公民权利未成年人不宜享有或者限制行使。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能行使。16周岁以下的公民不宜享有劳动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

2 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针对未成年人在社会上容易处于弱势地位的特点,法律也规定一些特有的权利。如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对被挽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未成年犯在被执行刑罚期间,执行机关应当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3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特别的规定,一是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等权利;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充分发展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受保护权,是指未成年人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参与权,是指未成年人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二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接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终生享有的权利。我们国家历来重视保护公民受教育权,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从不同角度对公民受教育权予以了充分肯定。保护未成年人,首先应当保护其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父母不让你们读书,他们就侵犯了你们的受教育权。三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四是未成年人平等地享有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那么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呢?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同学们为什么今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所以,小朋友千万不能说不读书。因为读书,是宪法规定未成年人应履行的义务。

4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同学们都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是违法?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违法行为,又称为“非法行为”“不法行为”。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

5 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有些同学会可能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还达不到犯罪的程度。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

6 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2002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县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操场上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里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的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的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再一个是一个发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

7 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某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去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某说:“我们现在没有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

8 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到了假期,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那么什么是犯罪的自我防范呢?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的抵制各种

9 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以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未成年人要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有一起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某市五中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一中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未成年人要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

10 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的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 “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有一件案例中的做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有一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有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

11 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时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某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不想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

12 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和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这样呢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一些法律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学会用法律维

13 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争取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好,今天的法制课就讲到这里。最后: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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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大家好!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很高兴来到第××中学,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

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某中学的张某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04年发生在我们油田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初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

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再就是一个发生在前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

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马上暑假就要到了,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舒某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我们油田某中学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外一所中学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某小区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犯罪嫌疑人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祝大家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推荐第4篇:清化中学法制教学工作总结

法制教学工作总结

清化中学以大力开展法制教育,确保师生违法犯罪率为零,确保稳定,确保安全为法制教育工作的总目标,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和措施,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专题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学校综合治理方面没有出大乱子,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和德育功能,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 (一)开设《思想品德》((法律常识》课程,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初中《思想品德》中有法律知识,我校政治教师精心备课,结合教材,利用案例,认真讲解,特别是根据普法要求,重点学习国家的几部重要的法律,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二)加强学习,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思想和以法治校意识。1.利用周三的政治学习时间,校长室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重点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

2.认真学习贯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优良的教师形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树立以法治校的意识。组织教师自学《德育文件汇编》和《师德学习手册》,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努力提高法制教育水平。

3.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打造一支优一秀的师资队伍。行政班子、党员同志带头学法律,提高以法治校的水平。 (三)充分利用德育途径,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法制教育

1.认真组织每周一的国旗下讲话活动。主要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传统美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

2.要求班主任认真备好每周一次的班会课,系统地学习新《中小学生

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安全知识手册》、《礼仪手册》、《中学生学法材料》、《初中生毒品预防教育读本》等等,以确保学校违法犯罪率为零。

3.发挥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等育人功能,加强对学生的正面引导,正面教育,今年组织部分学生观看法制专题片4次,宣传橱窗中法制专题5期,黑板报6期。充分发挥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的功效,让学生得到良好的社会熏陶。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增长法律知识

1、组织学生戒毒所参观学习,在教师中开展征集“爱生格言”的活动; 2.在师生中开展“珍爱生命,注意交通安全”、“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同学”和“文明、礼仪”等主题班会活动;

3.在学生中开展“扬我中华魂,系我中华情”的演讲比赛,对获奖者进行了表彰;

4.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教育讲座,结合具体案例,对师生宣讲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

5.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周活动和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

6.向学生发放安全安全教育手册。 7.“庆五一”系列活动

8.进行“平安、自护、维权”知识竞赛; 9.观看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宣传片;

10.开展学校春季运动会(体育节)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品质;

11.伸出你的爱手,为贫困学生捐款。

12.制订完善了《清化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校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

13.举办家长学校,增强家校联系,形成教育合力,使家长增强以法教育子女的意识;

14.开展“守规、守纪、守法”主题班会评比,提高育人效果; 15.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16.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法专题片;

17.建立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2010

清化中学 年7月

推荐第5篇:法制课工作总结

法制课工作总结

2011—2012第一学期杜欣欣

本学期的礼仪和法制课是单双周轮上的,在这一年以来,我校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家普法规划,积极稳定的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法制工作创下了良好的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法制知识学习。组织教师学习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的相关知识,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2、加强对教育教学环节的检查和督促。教导处和校领导定期、不定期的对教师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和处理学生的方式方法进行严格的、经常性的检查,以确保依法执教,推进普法工作。

3、认真做好各种报刊、杂志等普法学习材料的征订工作,为教职员工的学习提供条件。

4、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法可依,处理教师和学生问题严格依法办事,逐步从人治走上法治,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二、加强学生的普法宣传工作。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突出宣传重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搞好舆论宣传工作。

2、组织各班利用黑板报、班会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总之,这一年来的工作基本完成各项任务,教职工的依法执教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校园的学习气氛明显改善,为明年的普法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但同时也看到了存在的问题,说明了普法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任重而道远。

推荐第6篇:中学法制工作总结

2014年蔡店中学法制工作总结

加强中学法制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为此,两年来,我校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快法治化管理的进程,本着“以人为本”的育人宗旨,坚持“依法治校、以德兴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与时俱进,积极稳妥的推进教育法制化进程,努力建设平安校园,努力办人民满意学校。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健全依法治校体系

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由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依法治校工作,校长方恒德任组长,李大桥、高友平任副组长,组员由学校各处室主任组成。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自职责,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继红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依法治校日常事务。聘请城关派出所警察任法制辅导员。

学校校长室负责依法治校工作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学校章程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政教处负责师生的教育和宣传;教务处

负责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执行;总务处负责规范收费、财务管理、校舍安全等工作。坚持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研究制订法制教育计划,协调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把依法治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依法治校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实施,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依法治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实现规范化管理

推进依法治校,关键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在学校形成有法必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究的约束机制,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法治轨道。根据学校的实际,依照教育政策法规,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并完善严格有序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学习、工作、检查、奖惩制度等,从而保证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的有序高效运作,使学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近年来,在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全校师生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基础上,我校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和严格的规章制度。在学生管理方面,有《班级管理条例》、《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优秀学生评比和管理条例》、《违纪违规学生处罚规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寝

室规则》《文明宿舍评选细则》等,在教职工管理方面,有《政治学习制度》、《教职工考核制度》、《班主任考核制度》、《考勤考绩条例》、《班主任工作条例》、《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规范》、《学科教学常规》、《工作岗位聘任条例》,校长、主任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我校依法治校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工作头绪井然有序,学校事业蒸蒸日上。

三、宣传教育,开展活动,落实依法治校思想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 我们认真搞好法制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有《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国防教育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等。主要采取四种学习方式:一是周一领导班子例会,领导班子每月一次法制学习;二是周一教职工例会,由学校领导作专题辅导;三是利用学校校园网及时公布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四是以教研组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五是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定期向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六是法治与安全的主题班会,。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

举,努力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在现有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把法制教育渗透在语文、政治、历史等学科的教学过程中。三是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学生演讲、辩论会、橱窗、板报、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参观禁毒展”“交通安全法规展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四是把法制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要求每一个教师,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实施师德一票否决。五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离不开家庭和社会的配合。通过举办家长培训班,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使学生和家长共同学法,既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也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优化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同时,我们要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协助和支持学校的法制教育,定期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来校作法制报告和讲座。

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制定《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制定《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计划》,学期结束,进行法制安全的总结表

彰工作。

四、发扬民主,增加透明,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学校在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方面要不断探索,结合学校实际,建立一整套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一是建立教代会制度。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教代会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审议和通过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改,对学校发展计划和教学改革提出意见,让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让教职工享有参政议政和知情权,使教职员工与学校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中,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引导教职工关注学校的发展,用学校的发展凝聚教工的心。二是倡导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平等对话制度。通过对话,能够直接听取教职员工对学校的重大决策、廉政建设、教学改革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三是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利用校务公开栏,公布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学校重大事务、工程项目、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自觉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通过教工例会,及时向广大教职工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通过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树立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依法治校发挥重要作用。班级实行值日班长制度,制定班

规、班约,加强学生自我管理。

五、“依法治校”,与“以德立校”、“以情育人”有机结合

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发展基础教育的今天,学校管理中尤为突出的是“法、德、情”这三个字,“法”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保证,“德”是一所学校得以发展的灵魂,“情”是学校管理的润滑剂,因此,只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注重情感教育,才能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反之,随着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增强,从而又能进一步提高师生良好的道德素质修养和健全人格、高尚情操的培养。学校只有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以情育人”有机结合,把握这三者在学校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才可使一所学校得以可持续发展。

我校在学校管理这个系统工程中,一方面建立和健全了一系列的学校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又始终坚持\"以德立校\"的原则,我们始终认为,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一项塑造民族未来的伟大事业,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培养出一代又一代具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以德治国才有坚定的基础。

同时在执行严格规范制度的操作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管理对象给予充分的人文关怀,注重情感投入,做到制度无情,操作有情,让学校的每一个个体都能自主能动地健康发展。学校领导班子重视凝聚力工程建设,根据“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提出了“目标激励人,榜样教育人,事业提高人,情感温暖人,活动感染人,生活关心人,制度规范人,氛围熏陶人”的要求,开展了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建立师徒结对的青蓝工程,每年组织全校师生定期全面体检,珍爱生命,关爱学困生,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等,增强了全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凝聚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通过开展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培养一个心智健全、品德高尚的学生比培养一个高智商、高分数的学生要难得多。学校尤其是学生家长面对独生子女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要防患于未然,要以对子女、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抓好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重视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心理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这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学校各班做了特殊体质学生情况汇总,特殊学生(家庭问题、心理问题、品行问题、学业问题等)档案,教师给予特别关注与关心。使这些学生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我校依法治校的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初步形成格局,但在如何更好地去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距离素质教育全面推进的要求方面仍然有些滞后,青少年法制教育仍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一项长期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探讨工作的规律性,结合教育实际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现状,找准症结,为制订下一个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规划打好理论基础。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与保障措施等。

同时,青少年法制教育也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期望全社会都来关注青少年法制教育,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构筑起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学校法制教育网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

黄陂区蔡店中学

2014年7月

推荐第7篇:毓秀中学法制课演讲稿

远离违法犯罪

争当优秀学生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借此机会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一堂法制教育课,我拟定的课题为《远离违法犯罪,争当优秀学生》。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下面我从“什么是违法犯罪?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加强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几个方面来和同学们共同学习一下。

一、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例如:吸食毒品,聚众赌博,盗窃,骗取或抢夺少量的公私财物,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我们目前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今天在场的各位同学,应该都是未成年人。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同学们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懂得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把自己帮进牢房,发人深思。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余元。

案例二: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因刘小乐未成年,一审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

三、如何远离违法犯罪

现代网络的发展是人类科技的进步,我们不得不重视当前不健康的网络给青少年的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曾被公安部A级通辑令通缉的云南大学生马家爵,就是从中学时开始上网,平时很少和同学沟通,形成孤僻性格,受一些色情和恐怖片的影响,为了一点小事他就可以把宿舍的大学同学全部杀害,虽然马家爵很快被公安机关抓捕,但这一案件给我们的思考太多。以上所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烟抽、没有钱去网吧,他们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甚至殴打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转化成犯罪,这些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只要你做出任何的违法行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无论是在学校,还是放学回到家中,或者在假期里,游戏厅、网吧、KTV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好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KTV等地方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案例三: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诈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四: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有一年暑假,他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某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某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弄到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日开学的时候,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四、如何加强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

同学们在成长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但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危险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对犯罪进行自我预防的基本条件。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是广义的,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行为规范,但主要还是指与预防和禁止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要求其对这些法律的所有内容都很熟悉,也不现实,应当通过法制教育让未成年人知晓在自己这个年龄段最容易发生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这方面的预防意识。“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主要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日常交往当中逐渐形成的有利于维护大家共同利益、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规范,它不是因为法律、法规有规定才形成的行为规范,而是基于公众的共同意识、共同认可自然形成的行为规范。比如敬老爱幼、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爱护公共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大家所共同遵守的一些道德准则等等。自觉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对于养成良好的行为、品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有了良好的品行,就比较容易能够抵制各种不良思潮和不良行为的影响和诱惑,这是自身预防犯罪的重要基础。

其次,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这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人格培养,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自尊”,主要是讲自我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珍重自己的品行。一个人如果对自己的人格和品行没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就容易受到不良习气的影响,容易随波逐流、沾染上不良行为。所以,“自尊”反映了一种健康向上的品格。“自律”,主要是指自己能够控制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而不是放任自流、随着性子来。现实生活中有些人道理是会讲的,也知道做什么不对,但是一遇到实际问题,自己约束不了自己,缺乏自律,以至于一失足成千古恨。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教训是很多的。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自己能管得住自己,做到自律,对防止一个人犯错误,对减少、杜绝违法犯罪行为是十分重要的。“自强”,是指积极要求进步,无论在学习上、品行上,都有进取心,不甘于落后,这是一个人进步的动力。“自尊、自律、自强”,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人格整体,它不仅对未成年人,即使是对成年人,也是很重要的做人准则。本法在“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一章中规定未成年人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对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在预防犯罪方面自身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未成年人应当“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这是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的重要主观条件。“辨别是非”的能力,从广义上讲,不仅包括对日常生活中一些常见的行为、现象具有正确判断其对错、好坏的能力,也应当包括对常见多发犯罪的识别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可以说是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的前提条件,是非标准不清,对一些常见的犯罪也没有认识,就谈不上自觉去预防犯罪。“自我保护”的能力是指在受到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能够摆脱、制止、以及对自己进行保护的能力。实践证明,有许多未成年人在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由于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不能使其摆脱恶劣环境,最后该未成年人也走上犯罪道路,由原来的受侵害者变为侵害者。因此,加强未成年人对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自我保护能力,是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的一个重要内容。平时多注意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质,这样有助于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勇于正当防卫,及时逃脱并向公安机关、学校老师或家长报案求助,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勇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同学们要认真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接受科学教育为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荣辱观,养成积极上进、勤奋好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蚀,把全部精力放到不断强化自身素质、体现人生价值,争当优秀学生,实现远大理想。

同学们,聪明的人不是不犯错误,而是不犯大错误。要想不犯大错误,就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拒绝。

最后,请同学们记住几句话:恶习伤害你,品德扶正你,法律规范你;父母养育你,老师教导你,国家关怀你。路在脚下,成长进步,关键要靠你自己去努力。

谢谢大家!

2018年4月19日

推荐第8篇:中学法制课讲课稿

(小叶子)中学法制课讲课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荣幸有机会能来到我们(小叶子)中学,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中学生需要了解的一些法律常识,提高对法律的认识,自觉的抵制不良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我们唯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的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一点,我们警察叔叔表示压力很大呀。如前段时间北京就处理了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他们平均年龄不足14岁,却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都是从小就被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而且这些不良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矫正,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这样的例子那是相当的多呀。不过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同学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只不过因为碰到一些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少部分人偶尔会犯点小错误嘛。我希望大家今天既然坐到了这里,就不要在这里打酱油,不要想着你妈妈会喊你回家吃饭,大家给点力,认真听,好不好?

小时候呢,我也没想过自己能当上警察,那么在座的同学们,你们有没有想过当警察的呢?有木有呀?有木有?大家举个手,我看看。

(如果有人回答或举手)很好,同学们都有惩恶扬善的精神嘛。 (如果没有人回答或举手)没有人吗?看来大家都在潜水呀。 嗯,那在座的各位未来的警察,今天跟着我这个警察哥哥一起,临时当一次警察过过瘾,也来破一回案,看看你们有没有当警察的天赋吧。由于中学生平时犯的都是小错误,涉及到更多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就重点讲一讲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个案例:在读初中甲和乙两个人是同学,因为两个闹了点小矛盾,于是甲就动手把乙打了,打成了轻微伤乙级。很简单的一个案例,如果你是警察,你会怎么处理?大家想一想。

(看情况考虑是否互动)

(很好,刚才那几个同学都说得很好,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处理呢)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第一个问题:怎么处理甲同学。

有些同学就是这样,觉得自己很牛,一冲动就把别人给打了,像这样的情况有木有?这个还真有。幸好这位同学伤得不重,所以这里主要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三条,里面这样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天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更严重的,还要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个条款涉及到罚款和拘留两个法律名词。这里所说的罚款我就不多说了。那什么叫拘留呢?是公安机关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拘留所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与大家所熟知的坐牢的最大区别是:你不需要在里面蹲那么久。

第二个问题:如果有人打你,你该怎么办?

第一、千万不要和他对打,打输了你吃亏,把他打伤了你还得受到治安处罚。

第二、赶紧跑,同时向周围的人求救,寻求周围人的帮助。

三、跑开后,及时跟老师和家长说明情况,让老师和家长去教育那些人,必要时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个问题:如果你已经被人打了该怎么办?

第一、要设法与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第四个问题:如果有人拉你去打架,你该怎么办?

第一、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第二、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第三、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如果你觉得好玩,屁颠屁颠的跟着去了,你们就属于结伙斗殴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个问题:如果是甲让你去打乙,这笔账又应该怎么来算呢? 很显然,你去打了乙,那你就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个时候,甲也不要高兴,为什么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中所说: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甲虽然没有打人,但他叫了别人去打,那么我们依然按照他打了人的情况来处理。

同学之间,真的有那么多事要通过动手来解决吗?打伤了别人,得付医药费,伤着了自己,自己很受罪。人与人之间,应当和平相处.在座的同学有喜欢看武侠小说的吧,(我就看到那边有几个同学没听讲,估计在看小说,要不然干嘛低个头看下面看这么久的呀,)你们看了那么多武侠小说,有没有悟出点啥子呢?学会打架了么?你们研究过没有:这里面真正的高手是怎么样的呀?真正的高手,不是把别人打死打残,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呀?是“以德服人”。前段时间放的《新水浒传》大家有没有看过?108将里面,论武功,谁最差呀?非宋江莫属吧!武功是一点不会,但他老人家硬是当上了水泊梁山的寨主,凭的是什么,凭的就是这“以德服人”四个字。所以,劝大家不要去打架,多读点书,学学人家唐僧,说话都能把人家说死,对不对。

第二个案例:李明和赵强本是很要好的同学,但某次因为小小的误会,两个人从此结下了梁子。李明经常在学校传递和张贴一些侮辱赵强的纸条,故意捏造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说是要把李强“搞臭”,让他在学校呆不下去。很多难听的词语,我在这里就省略N个字了。

如果赵强到公安机关报案,你是负责处理此事的民警,你会按哪条法律法规来处理呢?这里面,涉及到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和第六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想想李明这孩子挺可怜的,就嘴巴上占了点便宜,就要罚个几百关上几天,太得不偿失了。

问大家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我送一个礼物给你,如果你不要,那这个礼物是谁的呢?当然还是我的。我们推而广之,如果我骂你,你不接受,就成了我自己骂自己了,对不对!所以,别人骂你的时候,你一定要Hold住,不接受他的“辱骂”,那他就是在骂他自己。你也不要随便骂人,要不然人家不跟你玩,你就不淡定了,骂了半天你是在骂你自己,伤不起啊。

听到这里,有的同学可能要说了,我就算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几条,好像最多也就在拘留所里面呆几天吧!有这样想法的同学你要注意了,只要你被我们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拘留、罚款等任何形式的处罚,那么恭喜你,你已经在我们公安机关里面备案了,成为“有名的人”了,以后一些诸如当兵、考公务员,包括你成为一名人民警察,都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就眼前来说,你要是在拘留所里面呆了几天,回来后神马都是浮云了,你还好意思见同学?

第三个案例:小李喜欢上网,天天上网花销肯定大呀,没钱了怎么办呢?小李就动起了坏脑筋,他把同学们停在学校的几辆自行车偷出去拿去卖了,学校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也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小李认识到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在父母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反行为。

我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小李同学因为是未成年人,同时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公安机关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但责令其父母对小李进行教育。

假如说,是我们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件事情是小李所为,那他所要承担的责任就大了。我们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实,很多人做了坏事,以为我们公安机关不晓得,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小叶子)中学装了摄像头,在学校里犯那点事,学校全看在眼里。出了校门呢,大家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的摄像头在那里盯着,也可以被称之为“电子警察”,这就是我们公安机关布下的“天网工程”,是要实现古人说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特别是一些犯罪高发地段,我们更是加强了布控。我相信大家看电视也能也能知道,很多犯罪过程的视频,都是用遍布在各个角落的视频监控所记录下来的。所以,提醒一下某些同学,要是心里面打着什么小算盘,就要注意了,小心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我们记录下来。

如果真的犯事了,很多人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跑或躲。我很明确的告诉大家:跑或者是躲,都是没有用滴。鲁迅先生说过: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淋的鲜血。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改正错误。所以,真的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犯下了错误,千万不要逃避,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争取得到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

第四个案例:2011年5月的一天,就在离我们这不远的(小叶)小学,发生一起三年级的小学生被划伤的案件。经过我们调查,伤人者是住在学校不远处的一个患有精神病的青年人,一群小学生在上学的路上遇上他,感觉逗他挺好玩的,那个精神病人被激怒后,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追着他们跑,追到其中一个小学生后,把他划伤了。

这个案子我们该如何处理呢?很明显,是那个精神病人把小学生划伤的,按说我们应该处理伤人者。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所以,我们公安机关不能给予处罚,只能责令他的家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同时,经过我们的调解,由精神病患者的家属承担那个小学生的医疗费用。

所以,别惹有病的人,特别是有精神病的人,这些人你伤不起呀!惹不起,但我们躲得起,除非你确定他不会伤害你,否则都千万不要激怒他们。当然,是否有精神病也肯定不是大家骂人时候说的“某某人有精神病”,要经过我们相关医疗机构鉴定,才能被认定为精神病患者的。

第五个案件:某中学生小刘在网吧上网,登陆QQ之后,他的表哥刚好在线。他表哥主动上前来打招呼,聊了一会儿,他表哥还把视频打开,小刘一看,是他表哥,但是他表哥以网速很慢为理由,马上就把视频关掉了。又聊了几句之后,他表哥说,自己这个月还没发工资,吃饭都没钱了,让小刘给他汇200块钱去。小刘也没多想,就把自己平时结余下的200元钱汇给了他表哥。一个星期之后,小刘打电话给他表哥,但他表哥告诉他说,他表哥的QQ被盗了,已经有几个亲人朋友上当受骗了。小刘这才明白,自己遭遇到了网络诈骗。

诈骗一词,好像跟我们中学生比较远。但有一个比较常见的,甚至你都当过“诈骗案的帮手”,比如说你在网上看到:“今天是腾讯老总的生日,转发此条信息给N个群,你就可以得到N个Q币”。于是,很多可爱的孩子就疯狂的转发这样的消息。可是,转发之后又怎么样呢?很明显是被人耍了嘛。这还算好的,只不过浪费一点点时间,但很多的是为了骗取大家的钱财,比如以优惠的价格买Q币、充会员、买游戏币等一些活动,让你上当受骗,轻则QQ号、游戏账号被骗,还有很多人也被骗了不少钱。

对待网络诈骗,作为中学生,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1、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东西,哪怕是你最好的朋友,提到借钱一类的事情,他催得再急,也最好先缓缓,比如打个电话给对方确认一下。

2、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泄漏个人资料等有关信息,特别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自己家的详细地址、银行卡账号密码、QQ和一些游戏账号密码等这些可能危及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信息。

3、不贪小便宜,不拨打一些所谓的咨询电话、不打开一些所谓的中奖网址,这样就能避免进入他们布下的一些圈套。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事情,要多想个为什么。

4、尽量不去网恋,中学生本来就不适合谈恋爱,对像网恋这种虚拟的感情更要慎重对待。很多人就是通过所谓的网恋,来达到骗财骗色的目的。

5、不要去会见陌生的网友,不论他说什么花言巧语,说要请你吃饭啊、一起去游玩啊,等等借口约你出来见面,你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是不是传销啦,是不是为了骗钱啦,或者也可能是骗色,什么情况都可能有。

6、如果受骗了,要及时举报。网络购物受骗,可以拨打官方网站的客服电话,或者与当地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联系。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社会,大家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中学生使用网络也应该把握好一个“度”,不能觉迷于网络之中,要不然,即使没有网络诈骗来找你,你也会因为过度沉迷于网络,影响学习和自己的身心健康。

说到这,我想插一句,说一下中学生谈恋爱的问题。有的同学会说了:警察叔叔,你管得也太宽了吧,法律没有规定说不准谈恋爱吧。是的,法律是没有说谈恋爱要到什么年龄,但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可以参军,甚至在自愿的情况下,还可以提前应征。同时,法律还规定,女子要满20周岁男子满22周岁才可以结婚,而且你要办结婚证的话,提前哪怕一天都不行。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婚姻比战争更残酷。那有的同学又要说了:“我们只是谈谈,又没说要结婚。”毛主席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所以,我提醒一下在座的各位,特别是在座的各位女同学,不论你正在谈恋爱还是正打算谈,你得想想清楚,他是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如果不是,他就是在耍流氓。而且我明确的告诉你们,初中就谈恋爱且最后真正走到一起的概率,决对不超过10%,也就是说,初中谈恋爱男生,90%以上的都是在耍流氓。你们现在这些所谓的爱情,除了影响你们的学习之外,似乎也没见什么其它效果吧!爱情婚姻,这些东西对于现在的你们,神马都是浮云。还是咱古人就说得好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你们现在的任务就应该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增强自己生存的本领。

最近呢,有几起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引发了大家的思考。 2011年10月13日,一名2岁的小女孩小悦悦在广东省佛山市被经过的两辆车碾压,路过的18名路人都没有出手相救,最后是一名捡破烂的陈阿姨向她施以援手,虽经医院的全力抢救,小女孩还是于10月21日经医院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2011年10月20日下午5点,就在赣南师范学院校园内,一辆黑色比亚迪小轿车连撞7人,造成2名男生和5名女生受伤,其中一名女学生受了重伤。

这些交通事故的肇事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作为在学校的学生,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自已的交通安全意识。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上不重视、安全意识淡薄。作为一名在校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是最起码的要求。比如:从要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在道路上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应靠右边行走,横穿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即俗称的斑马线。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了你的身边,我们能做点什么呢? 第一是要及时报案。无论在校园内还是校园外,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要及时报案,在学校,可以先向老师、向保安报告。

第二是及时救治伤者。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如果有,你也不要贸然去移动伤者,以免造成二次伤害,应该及时拨打120联系附近的医院。伤情确实轻微的,也要及时送他到医院就诊。

第三是保护好现场。事故现场勘查的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现场的一些物品在交警来之前,都尽量不要移动。

如果大家都能做到以上这些,就不会发生像广东佛山小悦悦这样的悲剧了。不过同时,也希望大家在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时候,除非你确定自己能帮上忙,要不然请不要去围观,大家的围观,只会给交警处理案件增加不必要麻烦,还有可能因为现场的混乱,使自己受到伤害。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百家讲坛,里面有很多经典的语句,其中有一段话个人觉得挺有意思的,他这样说:男同学不学好,长大了会害了他自己全家;女同学不学好,长大了嫁人就会祸害别人全家。所以,你要是对谁家有仇,就生个女儿并且让她不学好,长大了再嫁给仇家的儿子,让你女儿去害他全家,你就把仇报了。

开个小小的玩笑哈,是告诉大家:

不管你昨天做了什么,也不管你将来会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职业,从现在开始,你必须要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学习一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同时,还应该把这些事情与自己的父母亲交流,向他们宣传一些法律知识,让他们知道,很多事情并不是他们想的那样。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希望今天的交流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个有心人,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违法犯罪行为勇敢的说不。

今天就讲这些,有说的不对的地方或者大家有什么疑问,欢迎大家到(小叶子)派出所与我们交流,谢谢大家!

推荐第9篇:某中学法制课讲稿 2

XX中学法制课讲稿

2013年9月12日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很高兴有机会来到XX中学,在这金桂飘香、秋风送爽的日子里,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也让我们再次感受一下依然离我远去的青春。

我先问大家几个简单但又与我们的生活相关的问题啊,在你快乐成长的日子里,耳听目睹过有人实施犯罪吗?自己家或亲友邻居家的人身、财产有没有遭受侵犯的经历呢?你们知道都有谁来负责惩治犯罪,保护一方平安吗?犯罪的人被判刑后又都去了哪里呢?大家一定想知道答案,那我一一来告诉你吧: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由公安局来侦查案件,之后由检察院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指控犯罪,再由法院来审判、定罪量刑,裁判生效后,重罪的送往监狱服刑,量刑轻的或被关押在看守所或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此刻,你心中是否对法律产生了一些兴趣呢?在坐的同学们都是00后,思维都非常的活跃,对你们来说,十

二、三岁的年龄,花样的年华,像带着露珠的花骨朵儿,既需要家人和学校的关爱,更需要社会和法律的呵护。因此,为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常态化的法制保障,亳州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共同开

1 展了“检察官进中学、法制教育进课堂”的全市法律集中宣讲活动,咱们风华中学是我们活动的一站,借此机会,我将从发生在与同学们年龄相差不大的青少年身上的犯罪案例,结合与同学们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来讲几个问题,与同学们一起交流、探讨。

稍后,我们会与同学们进行一个小游戏,而游戏将会就今天讲座的部分内容进行发问,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会有我们精心准备的开学礼物送给大家。当然大家要是认真听的话,就会发现我在可能发问部分都会提醒大家的,大学时我始终认为不事先划题的老师都不是好老师,你认为呢?

我们探讨的第一个话题,和我们有点远,即什么是犯罪。 大家都知道苹果掉落地上是因为有万有引力的作用,同样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我们的行为也离不开各种规则的约束,包括道德、宗教、国家政策、风俗习惯等,而行为遵行规则的最底线是法律,也就是说,你可以没有道德,可以不信仰宗教不受宗教律条的制约,但是绝不可以触犯法律。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在众多的法当中,刑法又是最为严格的。打个比方,如果你说谎、骗人,可能得来的是你妈妈的一顿暴打;违反了校规但又不十分严重,得来的是班主任的一顿咆哮;如果女孩子穿着暴露,行为不检点,人家会说你伤风败俗;如果你偷了一部手机,2000块钱以下的吧,那

2 你就是违法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你将会被警察叔叔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如果你有幸偷了一个稍微好一点的手机,2000块钱以上的吧,那你就触犯了刑法,就是犯罪了,估计你逍遥的小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少管所在向你招手哦。

下面我和大家先一起学习几个名词,先提醒大家啊这里有后面游戏环节问题的答案,想拿礼品的同学可要认真听了。

什么是犯罪?简单的说,是指这样一种行为,它危害了社会、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触犯了刑法,应受刑法处罚,而为了弥补这种行为带来的损害,还社会公平正义,于是刑法就给犯罪的人以相应的制裁。也就是说,刑法就是制裁犯罪的法律。

大家听过李天一的案件吗?为什么15岁的他打人没有被关进监狱,而和他一起打人,18岁的苏楠却被送进监狱?这次他又因强奸被送上了被告席,为什么李天一的母亲要坚持称李天一未成年?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要想明这个问题,大家就需要了解一下刑事责任年龄——就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包括14周岁过生日当天啊。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什么是相对呢,就是这一年龄段的人仅对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

3 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投毒)。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李天一在15岁的时候打人没有负刑事责任了,因为打人行为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14-16周岁的孩子只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才负刑事责任。16岁以上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就是16岁以上的人,不论什么罪,一律追究。这就是为什么18岁的苏楠和李天一的行为明明一样但是处罚却不一样的原因,也是这次17岁的李天一为什么会被送上被告席的原因。由于未成年人处于性格的形成时期,可塑性很强,法律明确规定了已经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是为什么李天一母亲坚持称李天一是未成年人的原因了。讲到这里大家是不是都明白了上面的问题了?说到年龄需要强调一下,在座的同学估计会嘀咕,我如果还没到14岁,是不是我做啥事都没关系啊,或者说我15岁是不是只要不实施那8种行为就成了啊,反正刑法也不会处罚我。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如果一个不满16岁的小孩实施了犯罪,他的年龄虽然没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是国家除了刑事处罚之外,还有其他的处罚措施,比如强制性教育改造也就是收容管教,就是针对未满16周岁的小朋友犯罪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在少年管教所、工读学校、劳动教养所执行的,在执行期间你的自由是被剥夺的,一般执行的期限是1—3年。李天一15岁的时候因为打人就被收容管

4 教了1年,大家试想一下啊,最轻的1年,365天,你将回不了家,见不到你的同学、老师、父母,再想想在少管所你们白嫩的小手每天要劳动干体力活,想想多可怕啊。

下面继续了解一个词,共同犯罪:刑法规定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构成要件就是:二人以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有共同犯罪的行为,这个行为包括具体的行为(即偷了、抢了、打了、骗了等)、非具体实行行为(如帮助望风)。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人,无论你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如何(主犯也好,从犯也罢),均构成犯罪,只是量刑情节会有不同。听起来很抽象是不是?之所以我要讲到这个晦涩的名词,主要是针对那些喜欢凑热闹,好奇心重的孩子,他们觉得跟着自己偶像出去混是件很体面的事。实际上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犯罪。

好了,概念我都给大家介绍了,下面我给大家讲案例吧,事先声明啊,本案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啊,讲完案例大家根据我上面讲的,要告诉我这个案例中这几个小伙伴们都要承担什么责任,为了方便大家记忆这群小伙伴的名字我给改成了水果的名字。

话说,小李子是一名初中生,这个小李子呢平时就喜欢和社会上的一些所谓的大哥一起,他感觉这样很神气,平时学习也不是很上心,他不上心,导致了他的父母很伤心,但是他都顾不上,只顾得他的哥们儿义气。2013年8月8日是

5 小李子的14周岁生日,这天他和社会上的15岁的小桃子、16岁的小苹果、17岁的小瓜子等六七个人一起庆祝他的生日,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由于大家都比较HAPPY,都喝了酒,那叫一个大呼小叫,旁边一个人实在忍无可忍了,就劝让他们小声一点,这一说可惹到他们了,他们感觉脸上很没光,这大庭广众的被人喝止,多丢人啊,于是乎,他们就和那人撕扯起来了,你一拳,我一腿,大家是打得不亦乐乎,由于小苹果比较胖个子矮插不上手,就站在旁边没动手,但是一个劲儿的喊“打、打得好”给大家加油,还顺手递给15岁的小桃子一个木凳,小桃子扬起木凳就朝人家的头上砸,这一板凳一下把人砸成了植物人,经鉴定人家的伤情是重伤。

好了,同学们,现在大家先告诉我在案发当天是14周岁的小李子要负什么责任啊;

15岁的小桃子要负什么责任啊;还有17岁的小瓜子呢? 站在旁边一直没有动手,但是一直在加油助威的16岁的小苹果呢?

同学们,本案中虽然他们几个没有商量怎么打,但是大家在打架过程中通过自己积极参与打人的行为表现出来了共同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共同实施了打人的行为,是不是构成共同犯罪啊。在案发当天过14周岁生日的小李子是不是不负刑事责任啊,他是不是需要被送往少管所被收容管教呢;15岁的小桃子是不是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啊,是不是

6 要负刑事责任啊,17岁的小瓜子是不是也一样啊,在一旁加油助威圆滚滚的小胖子小苹果,是不是在精神上支持了他的小伙伴们,实际上他还提供了打人的工具啊,是不是也一样要负刑事责任啊。所以他们几个最终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小李子被送往少管所劳动改造了一年6个月,小桃子因为打人并且把人打成了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小瓜子和小苹果则因为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年6个月。被处罚的几个人在法庭上用小李子的话说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还说自己不应该结交社会上的朋友,更不该哥们义气。自己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过什么生日啊,没有想过十几年前母亲辛苦怀胎十月,历尽折磨才将自己带来这个世上,自己生日这天正是名副其实的母难日,自己没有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没有真诚的对母亲说一声感谢,反而给他们带来这么多的痛苦,真不应该,并且在法庭上向法庭、父母保证自己一定好好接受教养,争取早日回来。

细心的同学估计会发现,为什么他们都是打架,被判的罪名却不同?同学们发现了吗?如果没人发现说明大家没有认真听,我会伤心的。其实上面几个小水果的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寻衅滋事行为,通俗一点就是我们说的无故找事(人家让小声一点,足以让你动手打人吗?理由不充分啊),根据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寻衅滋事犯罪,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7 结合上面的那个案例,我们的小瓜子和小苹果因为积极参与打架构成了寻衅滋事罪,而命苦的小桃子因为把人打成了重伤,他的罪名就直接变成了故意伤害罪。在此提醒大家一点啊,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拿一把水果刀捅人一刀说不定就可能致人重伤甚至死亡,说实话有时候看案件总感觉人的生命怎么这么脆弱?一刀?一棍?还没有一只鸡的生命力强,你看一只鸡被抹脖子之后还蹦跶好大一会儿呢。还希望喜欢斗恨的男孩子们要三思而后行啊。

我们探讨的第二个话题,网络

现在的网络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可以通过网络浏览海量信息、网购、聊QQ、织微博,对于咱们多数男同学来说,网络游戏估计是最有吸引力的。相信大家的网络生活都非常的丰富多彩。但是,面对网络游戏,有的同学能够把握一个度,也就是什么时候该玩、玩到什么程度为止,而有的同学自我约束力差,越玩越来劲,越玩越上瘾,浪费了时间、花掉了生活费、耽搁了学习、近视了眼睛,最后才认识到什么也没学到、不过如此,更大的危险是,现在的网站鱼龙混杂,管理无章,充斥着暴力、欺诈、色情等内容,让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拨,通宵达旦,夜不归宿,不仅荒废了学业,损害了健康,甚至,还走上了犯罪道路。

下面讲几个跟网络有关的小案例吧:案例一,红彤彤是

8 某高中高一学生,学校住宿生,出去上网打游戏输光了生活费,于是到同学租房处去借,因当时无人在,彤彤采取翻窗入室方式偷走隔壁房间一同学300多元现金及一部手机。案发后丁某退赃,认罪悔改,但因此也耽搁了学业,辍学后打工一再碰壁(可惜吧);案例二,某乡镇一网吧里,钱多多、蓝朵朵等几个男孩儿,以网吧为家,上网聊天玩游戏,钱花完了去偷,在网吧旁边超市偷了牛奶、饮料或吃或卖,到街边商铺偷衣服穿,到居民院里偷鞋子,最终因穿在脚上的鞋子被失主发现而报警(可笑吧,缺什么偷什么)。案例三,绿泡泡常在市区一网吧上网,总是趁上夜市的人睡着的时候拿走钱包和手机,满18岁前后,偷了二十多部手机,然后以很低的价格卖给手机店老板,再将得来的钱用于上网和打游戏,最终王某某和该老板均被追究刑事责任(可恨吧)。

说到这几个案例我需要先给大家讲一个罪名:盗窃罪。刑法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不让失主发现的手段,比如撬门扭锁入室、乘人不注意、乘人熟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安徽省是2000元以上)或多次(三次以上)盗窃、入户盗窃(为生活而居住、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场所)、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广场、街头、公共汽车上),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权利。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一般情节,如数额较大的(安徽盗窃罪的数额起点是2000元),要判处三

9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对照一下上面的案例,案例一的红彤彤是不是入室盗窃啊,虽然盗窃现金加上手机总价值400多元;案例二的两个连裤子、鞋子都偷的小坏蛋是不是多次盗窃啊,虽然偷的东西都不很值钱;而案例三的绿泡泡在网吧拿了别人钱包、20多部手机,20多次作案,是不是达到了盗窃罪规定的2000块数额起点、还多次作案啊,所以相比前两者,他的量刑要重一些了。

当然,发生在网吧或因上网引起的犯罪案件还很多,从以上三个小案例,同学们能发现共同的规律吗?都是因为迷恋网络,都是缺乏自我约束力,还有一点就是好逸恶劳。同时,不难发现网吧的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同学们,你有经常进网吧的习惯吗?你知道你所出入的网吧存在的潜在危险吗?你留意到关于网吧失火烧伤惨重的新闻报道吗?针对我市网吧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我院已多次与公安局、文广局等单位开展专项清查活动,目的就是预防青少年因上网不当引发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同学们,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只是一个传播工具,而不是玩具。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而只会玩的人则是愚蠢的。我们要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应当在老师和家长的正确引导下,理性地对待网络,善于网上学习,不去浏览不良信息,不沉迷于网络,做到“绿色、文明、健康”上网。

10 下面,我们来聊一聊校园暴力、校园管理这一话题 首先是校园暴力问题,这里所说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在一些学校里,常有个别高年级学生为满足自己上网、玩游戏的欲望或逞强好胜的心理,针对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富裕的低年级学生,强行向他们索要“零花钱”。假如碰到稍有反抗的,就会给点“颜色”看看,直到被欺负者顺从为止。

某校一名男生张三丢了钱,便怀疑是隔壁班的学生李四偷的。于是,张三把李四叫到自己的宿舍,让他交出偷走的钱。李四没偷怎么肯承认啊?结果,张三就和同宿舍的其他6位学生先是对他进行辱骂,然后就拳打脚踢,接着又逼他喝下半瓶白酒,目的是让他酒后吐“真言”。李四被折磨了整整一夜后,只好承认自己偷了钱,并答应双倍偿还。事后张三还警告李四,不准对外说。李四由于害怕再遭到打击报复没敢将此事告诉老师、家长,最终,事情还是因李四受伤很快败露。学校随即对张三等7名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

对于这类事情,很多家长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这种事儿,给他们一点儿钱就是,犯不着挨顿打。”“对这种人,咱惹不起躲得起。”“实在不行就转学。”甚至有的家长还给自己的孩子身上多带些钱,以确保在被“清钱”时可以拿出来而不至于遭到殴打。大多数学生遇到这种事都是乖

11 乖就范。实际上,正是受害者这种软弱的态度,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面对校园暴力,受害的同学自身也会埋怨自己,我要是超人就好了,一定狠狠的教训一下这些坏小子。但现实却很无奈。我想,如果不能用正确、有效的方法来解决所受到的遭遇,损失的不仅仅是一些钱、东西,长此以往,还将对这部分同学的身心健康造成更大的伤害。

校园暴力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它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来解决,但是作为中学生,我们该怎么办。首先平时注意一些细节,比如外出时尽可能与同学结伴同行,遇到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尽量远离他们,在穿戴和学习用品方面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少去网吧、游戏厅等情况比较复杂的公共场所,还有,如果遇到校园暴力,首先要多动脑筋,想办法脱离险境,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做到先斗智后斗勇。一定要记得报警,可以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寻机报警,或者在事后及时拨打110报警,可向老师或者学校保安求助。

总之,我们要学会用智慧和知识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为自己铸起一道法律的保护墙。

其次,来讲一下校园管理问题。校园管理,就是学校针对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校园财产安全所采取的管理措施。比如学校设立门岗、制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在学校设立警务室等等。

12 在此讲一个我办理的真实案例:2012年11月27日20时许,某镇中学15周岁的许某、16周岁的王某在晚自习期间,同辍学无业的王某某等七人在谯城区一集镇同学家中吃饭,喝了不少的啤酒,期间,王某某提议找几个女孩儿一起玩。最终邀请到该中学三名女生,后在该住宅楼二楼一房间内,许某、王某将其中一女生胳膊、腿摁住,王某某对该女生实施强奸,同时另一名初一女生在另一个房间也被一个男孩性侵。该案件因第二天女生没去上课而案发,案发后两名受害女生(均未满14周岁)因此辍学,王某、许某等犯罪嫌疑人均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该案值得注意的几点问题:

1、许某、王某在不适当的年龄、不适当的时间与社会无业人员混杂在一起,饮酒后放纵自己;

2、许某、王某因门外有人说该女孩儿身体弱小,放弃强奸,但在他人实施强奸行为时予以帮助,属于共同犯罪仍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定刑为三年以上。试想,如果三人都实施强奸行为,则为轮奸,刑期为十年以上。

3、女孩儿在被侵害后为顾自尊心不及时报警,犯罪嫌疑人不懂法、任性妄为、放纵自己,可见法律意识的淡薄。

4、本案的许某、王某和三个女生均为中学在校生,晚自习期间擅自外出,一宿未归却无人问津,学校的安防、出入制度到底是没有还是形同虚设?事故学校是否应反思学校管理存在的漏洞呢?

13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社会人员入校滋事,校内学生与社会人员勾结欺压、殴打同学的事情发生,甚至有学生宿舍被抢、被盗、人身被侵犯的现象。校园本该是学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的乐园,干净、美丽而又温馨,在加强学生管理、追求考评成绩的同时,为校园安全设臵一道屏障,是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不是吗?

接下来,我们聊一聊今天第三个话题——交通法规 下面我们来做一个调查(举手示意),同学们有多少是住校的?不住校的同学们上学都使用哪一种交通工具呢,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有多少?步行的有多少?还需要父母送的有多少?大家是不是都能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呢?

通过我们刚才的调查,发现,同学们都有很好的自理能力,都能够做到遵守交通规则,值得表扬。既然我们都要出行,就不能不提到交通安全的问题。谯城区人民检察院一年受理交通肇事案件上百起,醉酒驾驶案件数量也是居高不下,凡是交通肇事,都有重伤或死亡,血(xie)淋淋的事故现场惨不忍睹,而醉酒驾驶行为之所以以“危险驾驶罪”入刑,缘于此类行为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之大,那么骑车过路的我们该怎样来保护自己呢?

经常见到一些中学生甚至小学生骑电动车,车速非常快,还有的同学一边骑车一边嬉戏打闹,最常见的就是骑着

14 电动车、自行车走在机动车道,在大小汽车中间蛇形前进。看到这些,我真的很替这些孩子捏把汗。同学们,车祸猛于虎,想想如果我们稍有不慎或者那些汽车稍微有些违规,轻者致伤致残,重者命就没了,可谓后果不堪设想。

曾有这样一个案件,一个女孩子下了晚自习,骑电动车回家,快到家门口的时候,没注意到路边停放着一辆装着废旧钢铁的机动三轮车。当时,路灯比较暗,女孩直接撞上了机动三轮,准确的说,是女孩子的脸直接撞到了机动三轮上突出来的一块三角钢上面。在案件材料中,我看到女孩子以前的照片,原本是一个清秀的女孩,我无法想象她怎样面对未来的日子。我想,她一定是放学急着赶回家,如果她的车速慢一点,注意一下周围的环境,这一切可能就不会发生了。万幸的是,这个孩子只是受了伤,毁了容,但毕竟,保住了年轻的生命。

“人生如梦,生命如歌。生命不保,何谈幸福”。生命只有一次,世上没有后悔药。同学们,爱自己并不是吃的怎么好,穿的怎么好,最重要的是珍惜自己的生命,管理好自己,约束好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

接下来,我们交流第四个话题,青春期的心理健康问题。 十

二、三岁年龄的学生正处于生理上的发育期,心理矛盾期和逆反凸显期,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言行举止趋同于成

15 人,喜欢表现自己,渴望得到别人认同。当内心郁积的困惑或愤怒无法释放时,在感情冲动的情况下,就很有可能会通过暴力和非正常举动达到个人自私自利的目的。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我市的一位16岁高中生李某,他看到同学们都拿着最新的iPhone(爱疯),就吵着让他的爸爸妈妈也给自己买一部。父母被他磨得没辙,就以考试成绩为条件,答应他如果考好了才给买。后来,李某的父母因忙于工作就把这事儿给忘了。考完试后,放学回家的李某没能拿到父母承诺的手机,一时气愤之下,他把自己反锁在厨房里,打开煤气阀门,拿出菜刀想要自杀。

同学们,你们觉得上面同学的做法对么?

相信大家都肯定不会赞成这样的做法的。同学们,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各种来自学习的压力、家长望子成龙的压力、孤独的压力、校园小团体争强好胜的压力等等,使晴朗的天空因此而蒙上阴云,用流行的话说,那可真是“压力山大”。而对我们每个同学来说,承受挫折的能力又是不同的,如果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就有可能造成情绪消沉、抑郁、自卑等种种不良影响,甚至会带来心理疾病。

那么,怎样才算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呢?简单的说,应该是与常人相似,与自己的年龄相符的心理,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说,能够勇于面对现实中遇到的困难,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能够寻求老师、父母、同学的帮助,有一颗乐观的心,能

16 够积极的融入集体,融入班级大家庭等等都是一个比较健康的心理状态。

只有拥有一颗健康的心,才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同学们,让我们处处怀有“敬畏”之心,时时充满“感恩”之心,常常表达“祝福”之情。只有生理健康这一撇,加上心理健康这一捺,相互支撑才能形成一个健全的“人”。

几个话题讲完了,下面呢来给大家分析一下犯罪的成因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国是一个拥有约3.67亿未成年人的国家,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兴亡。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也是犯罪的高发年龄段。在这个年龄段,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都是大人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个数字有升无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再想想刚才我举的那些案例,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分析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由于青少年自身的不良心理和不良行为造成的

1、贪图享受,不思进取,不劳而获的不良心理是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未成年人没有劳动收入,如果要去贪图生活享乐,如去歌厅、酒楼、玩游戏等等都需要钱,

17 他们就会想尽办法去骗、去偷、去抢,甚至不惜以牺牲亲情为代价。

2、逞强好胜心理。未成年人在刑法上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这一危险年龄段的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容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这也是未成年人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逞强好胜心强是头脑简单,分辩是非能力差,稍被唆使便容易上当,偏离正道,被坏人利用,其犯罪动机盲目、模糊,只为显示自己,证明自己,不考虑后果如何。

3、盲目好奇心理和消极模仿心理。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对新鲜事物具有神秘感,有强烈的得知要求,在认识上有好奇心理。如引导不当也会造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实践中,一些青少年由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心驱使去寻求刺激,再加之自控力差,进而模仿。因好奇而模仿武侠小说、碟片中的暴力情节、色情行为而违法犯罪的不计其数。目前,犯罪低龄化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和青少年盲目好奇,消极模仿心理是分不开的。

4、从众心理。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是人的一种自然向往和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聚群性,也是人的一种社会性需要。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未成年人纠合性犯罪

18 的特点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5、嫉妒心理。“嫉妒是人之天敌”,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嫉妒心理,但关键在于人们怎样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如脱僵的野马,势必带来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中由于嫉妒而杀人和故意伤人的犯罪,也为数不少。

6、报仇心理和反社会心理,缺乏关爱心理。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关键的阶段,也最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对社会,对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在当今多元思维并存,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更加不能正确看待社会腐败等问题,易对司法平等原则产生怀疑,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心理,对法律、社会信任度降低。书本教育、老是的教导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反差,使青少年觉得无所适从。未成年人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由于以上多种不健康因素的影响,易造成青少年自私自利、心胸狭隘、唯我独尊,缺乏对他人、对父母、对亲友必要的关爱,也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根源。

以上是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良心理的六种表现,各种不良心理的形成,原因较为复杂多样,既有家庭的,又有

19 学校的,有社会环境的,最主要有是个体主观原因。

(二)家庭结构不完整及家庭教育不当。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多半来自于问题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一定的影响。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除了不受管教的孩子,都是问题家庭的孩子,如父母犯罪在监狱服刑的,父亲犯罪判死刑母亲离家出走的,父母离异的,这些孩子没有监护、帮教条件,要么没钱去偷去抢,要么结伴作案,给社会带来诸多的问题。

(三)社会不良环境的负面影响。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心灵的冲击、腐蚀是在校学生犯罪的社会原因。由于经济与文化在发展与规范管理之间的落差,再加上密集的信息爆炸,使得孩子们每天都有可能接触到不健康的元素,这些对于辨别和自控能力不强的孩子来说,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学校周围边环境也不容乐观,遍布中小学校周围的网吧、台球厅、美容院等更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此外,有关调查还发现,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多半都是不爱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成绩好坏与违法犯罪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爱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要小的多。因为,学习成绩不是天生的,需要后天持久不懈的刻苦学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不可能取得好成绩。看书学习的时间多了,歪门邪道的想法就少。不爱学习,逃学甚至辍学,大量的时间与社会闲杂人员在一起,耳濡目染,违法犯罪就在潜移默化

20 中形成。政府多次花大力气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遣散社会闲杂人员,就是为了减少社会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创造一个适合学习的优良环境。也希望未成年人多结交一些健康有益的朋友,远离狐朋狗友。古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最后一部分,我想给同学们提几条建议。

在美国的东北,生长着大片的橡树林。有一年橡树上突然长了一种名叫舞毒蛾的害虫,由于这是一种极难扑灭的害虫,所以美国政府并没有组织人力进行大规模的治理,也没有喷洒任何农药,所以大片的橡树叶子被吃得一干二净。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奇迹出现了,橡树又重新长出了新芽新叶。科学家在惊喜之余,通过研究发现橡树叶子中含有大量的单宁酸,橡树就是运用这种自我保护的本领战胜了舞毒蛾,重新焕发了新生。

听完故事,同学们一定有所感悟:一株幼苗要长成参天大树,仅靠大自然提供的阳光、空气、水分及所需的养料是不够的,其自身还必须具有抵制各种病虫害的能力。我们青少年就像一株株茁壮成长的幼苗,要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也必须具有橡树的这种本领。

我的第一条建议是谨慎交友,特别是“社会上朋友”。 朋友,多么美好的字眼,“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

21 你会懂。”歌里唱的多好呵!人生需要良师益友。好朋友会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共同进步。但同学们毕竟年少,社会经验不多,鉴别能力不够强,因而需要谨慎交友,不能交不良朋友,否则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同化,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甚至违法犯罪。苏格拉底有句名言:“告诉我谁是你的朋友,我就能说出你是什么样的人。”近年来,大量的事实说明,违法青少年开始犯罪最直接的影响是交上坏朋友或是坠入犯罪团伙。身边的事例,更是直接告诫我们要谨慎交友。在与朋友相处时,要有自己的主见,遇事要理性,要有一定的自控能力,凡事三思而后行。不能人云亦云,否则碍于面子帮忙,可能就是帮倒忙,是害了朋友。

第二条是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求助老师、家长

随着年龄的增长,同学们总是会感觉自己像成年人了,总想摆脱对父母和老师的依存关系,但你们还不完全具备一个成年人所具有的社会知识和经验,成长的翅膀还不够坚实。正如一名犯抢劫罪的在校失足少年,在他的悔过书中写的那样:“我想摆脱父母的束缚,我认为我能、我行,但现实让我头破血流,我自以为是一只雄鹰,能在风霜雪雨里展翅翱翔,但现实告诉我,自己还只是一只家鹊;我自以为自己是一条蛟龙,能在汹涌的大海里乘风破浪,但现实告诉我,我只是一条小蛇,我还没有完成蜕变。”

22 所以,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求助老师、家长。可以避免事态扩大。在受到他人的侵犯时,可以求助司法机关,不能以恶抗恶。如果由此而导致犯罪,“一失足成千古恨”,就太不值了。

最后一条建议是希望同学们做一个有道德的、高尚的人。今天我一直在和同学们说守法、不触犯法律,不犯罪,其实,这是做人的底线。但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少年,仅做到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需要用汗水去汲取更多知识,用知识去增长智慧,用智慧完善我们的道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规范自己的行为,从点滴做起,做个道德高尚的人,在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祝愿每一位同学都能身心健康、学习进步、快乐每一天!

最后,非常感谢同学们,能认识你们,我非常的开心,今天的交流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23 1.犯罪分子犯罪后,都由谁来惩罚他们?

2.亳州市检察院、亳州市教育局共同开展的全市法律集中宣讲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3.多少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段? 4.哪一年龄段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至16周岁)

5.多少周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6岁) 6.谈谈你对共同犯罪的理解? 7.盗窃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8.盗窃数额没有达到2000元,但在2年内盗窃多次仍然构成盗窃犯罪,这里的多次是几次?(3次)

9.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

10.醉酒驾车的刑法罪名是什么?(危险驾驶罪) 11.青少年健康不仅包括生理健康,还包括?(心理健康)

12.遇到校园暴力,我们该怎么办? 13.我们怎样对待网络?

14.骑电瓶车是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 15.年满多少周岁的人犯了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14)

16.什么是扒窃?

24 1.我们对自己的初中生活有什么期待?(初一年级)

2.给自己的新学期寄语?

3.开学了,我们要对老师说些什么? 4.开学了,我们要对爸爸妈妈说些什么? 5.针对今天的讲座,谈谈你的感受?

25

推荐第10篇:法制教学工作总结

纳雍二中2013年法制教育教学

工 作 总 结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们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学生的基础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得到基本养成,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得到了及时的预防和矫治。为学校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在法制教育中,成立了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抓好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学校聘请政法干部兼任法制副校长。建立和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教育顾问制度,规范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教育顾问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协调等作用,形成法制教育网络。法制副校长和德育主任做好各项具体的安排、组织和教育工作,班主任等其他德育工作者充分认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平时,经常性地召开法制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先”的教育指导思想,德育处、教务处、班主任、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建立了帮教转化制度,充分发挥德育骨干队伍的作用,每人切实负起责来,每人都有帮教对象,每人都当后进生的促进者。在帮教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四定”,即定人、定时、定内容、定责任。建立后进生成长档案。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

三、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广泛普及

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我们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我们还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加强了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我们利用校园广播、板报、、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阵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具体工作主要有:以“法律在我心中”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橱窗展览;开展了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 举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法律知识竞赛。 开展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未成人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专题报告 ,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让每个学生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学生从听讲课后,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

四、开展别具特色的“礼仪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礼仪规范

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美称,如今,“礼”依然为当今社会所需要,而且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所提倡。为此,我校在抓好学生思想、学习工作的同时,还进行一系列的文明礼仪教育,引导学生都能使用礼貌用语。“请”、“谢谢”、“早上好”等话语已成为我校学生的普遍口头语,并使同学们都意识到“礼”在人际交往、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都能以诚待人,不断完善自身各方面素质,养成优良品行。

总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效地使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我们将不断努力,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

纳雍二中

2013年12月11日

第11篇:法制教学工作总结

学校法制教学工作总结

2011—2012学年度

我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校的方针,并把法制教育工作的重点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以此来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提高学生法制素养,有效地促进了我校法制工作的开展。下面就我校法制教育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学校一直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着力加强德育工作的领导。在完善和落实德育管理的同时,成立了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职领导、中层管理干部和法制辅导员为成员。

(二)注意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结合

1、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学校有法制宣传栏。经常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2、举行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法制讲座和考试活动,使师生们进一步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发挥了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是我校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学校有一支素质较好的普法宣传教育教师队伍,在学校的统一要求下,各位老师都能结合自己所教学科的特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政治课老师首先发挥了的\"龙头\"作用,系统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其次,其他学科老师也结合各学科教学,渗透普法教育。如历史科渗透了《文物保***》教育;地理科进行的自然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教育等都让学生获得了许多有关的知识。第三,坚持\"一事一议\"的主题班会制度,发挥班会课阵地作用,这是我校多年坚持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主要是针对社会上某些不良现象和学生中存在的一些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通过师生讨论、辩论、知识回答、演讲等形式让学生在课堂上充分发表看法,再由班主任从中归纳、引导,摆事实、讲道理,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精神,辨明是非。如一些喜欢上\"网吧\"和\"电子游戏机室\",一些参与打架,都通过主题班会的学习讲论,很快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

4、法制教育与课外实践活动相结合,丰富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一方面,每学期根据学校法制教育计划经常请公安部门的同志到校给学生作法制教育讲座,围绕学生的切身利益,传授实用法律知识,教育学生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学校还定期组织给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图片展》,每个学期共同对各班的交通安全专题墙报进行评分,对成绩突出的班级颁发\"文明班级\"奖旗,给优秀学生颁发纪念品,使学生时刻不忘安全教育;同时,学校还要求学生阅读法制报观看法制教育图片,举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签名活动,\"校园拒绝邪教\"签名活动,环境知识竞赛活动等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5、建立\"家校\"联系制度,通过电话联系、家访、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等,做好跟踪教育。学校特别重视后进生的校外表现,让法制副校长、学校和老师配合家长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理解、尊重是开启学生心扉的钥匙,只要我们怀着一颗诚挚的心,对后进生倾注真城的爱,就能使他的走出低谷,燃起自尊、自信、自强的星星之火。

6、成立学校护校队。由校领导、中层管理干部、生活教师等人员组成。加强学校资产和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

7、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主要用于印制法制教育宣传资料、横幅,以及法制教育工作加班补助等。

三、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1、问题是家庭(单亲家庭)和缺乏正确教育方式的家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为催化未成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2、社会上的网吧、电子娱乐场所对青少年学生有较大危害。

四、法制教育工作的建议。

1、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为青少年的继续成长创造必要的条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措施具体化、法制化。

2、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的关系,加强对电子游戏场所的整治和校园周边治安的整顿,从社会环境的经常性管理入手根治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3、一步推行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的经验,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加强对失学闲散青少年和外来青少年的教育管理。

4、努力推进家庭教育,举办\"家长培训班\",提高家长素质。

5、强化社区教育、管理功能,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采取各种形式帮助、指导社区组织好在校学生的课余活动,扩大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第12篇:法制安全课教学反思

反思一:法律《法律的作用我知道》教学反思

本节课是五年级上册册1课。我是这样设计的:组织学生学习教材,分析、研究案例,发展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即围绕知法——懂法——用法。

课堂中我先从理论知识入手,然后引入具体活动分别分析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其基本的要求。主要采取情境教学法、自主探究法和讨论法等。本课教学方式以学生活动为中心,自己创设情景,注重学生体验,通过案例分析,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课堂教学中创设的是学生互动,合作探究,共同发展的互动的教学关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老师的主导作用,构建和谐、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在讨论中既有师生互动,又有生生互动。

分析这一节课的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设的情景有点少,让学生自己举的案例有点浅显,例如司法保护方面的内容学生仅仅是认识一个少年法庭、对违法的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等,老师引导有点欠缺。

二、学生表演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合作讨论的也很激烈,可愿意展示的人却不多,缺乏胆识,老师需加强鼓励和引导。

在以后的教学中,我需要围绕打造幸福课堂的最终目标不断改进自己的课堂,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探索课堂教学模式,丰富课堂内 反思二:

对照本课的三维目标达成及设计意图与学生实情的融合,在课进行后进行了反思,因时间紧,不成熟,谨请谅解:

1、从课堂上学生对法律由陌生走向能够运用法条说理,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以及学生的情绪上看,本课的设计也是贴合学生的实际生活,且循着学生知识原点及探究轨迹而上的。本课的目标是达成的,且给予学生“法律无情,法理有情,以沟通为先,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从课堂上学生的反应上看,也是正确无疑的。

2、在课堂第三板块的学习中,通过体验法官这一角色,让学生悟出法律的“人性”与“和”,但由于时间关系,在教学中处理得较为仓促,很遗憾没有让他们充分地自己去体悟,感知。

3、因为试教时,感觉到法律对学生而言是很遥远的,而今天这个班学生对“法”的获知出乎我的意料。我就在反思自己的常态课,也在反思这门课程对于学生而言,我们该给予他们的是什么,我想,首要的,也是当务之急的是引导学生主动地学会关注他人,关注身边,关注生活。

反思三:

在传统社会中,儿童在社会中处于弱者的地位,他们仅仅被视为社会未来的就业者和家庭的私有财产,在现实中,人们往往

更多地把儿童当做弱小被动的保护对象,这种出于好意的“保护”结果往往造成让很多儿童失去了自我保护的能力。而青少年违法犯罪与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要大胆地让学生知道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唤起他们自觉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和培养儿童对国家、社会以及家庭的责任,是我们在实施、体验尊重学生权利的过程中的必要举措。在课堂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创设生活的情境,让学生联系生活实际以及所学到的国际上、我国为保护少年儿童的权益所制定的法律法规,采用辨析讨论的形式,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办事。在收集材料的方法上教师加以启发、引导,必要时做示范。在教学时除了让学生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还要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尽自己的义务。

课后让学生从不同渠道去了解为了保护少年儿童,我国制定了哪些法律法规,签署了哪些国际条约,自己应享有哪些权利,社会上有哪些机构、部门能够保护、帮助未成年人。做到课内学习向课外学习延伸,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

4、对于课程,我们作为师者或缺的太多,起码是我。说实话,昨天拿到课题后,我用了大半个上午去补充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就是刚刚上课的40分钟里,还很担心学生所问是我知识领域外的东西,对于学生的一些评价也没有太足的底气。 一次比赛是一次提高、历练自己的机会与过程,我将通过本次赛课中显现出的做一名合格的品社学科教师必须的专业素养及静下心,踏踏实实做学科有效常态课的研究,不懈努力,矢志不渝!

第13篇:安全法制课教学工作计划

两 渡 小 学 安 全 法 制 课

教学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心校“中小学安全法制教育进课堂”会议的意见为指导,以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为核心,切实开展好安全法制教育活动,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法制教育措施,杜绝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使学生知法、懂法,犯罪为零。

三、具体措施:

1、课时安排:安全课12课时,法制课20课时,

2、教师安排:各班班主任兼。

3、教材安排:安全课教材:《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法制课教材:《法制教育》

4、要求安全法制、教育课有备课并上交留档。

四、后附安全、法制课教学进度表

20

11、9

第14篇:第一学期中学法制工作总结

2012-2013学年上学期中学法制工作总结

加强中学法制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为此,两年来,我校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快法治化管理的进程,本着“以人为本”的育人宗旨,坚持“依法治校、以德兴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与时俱进,积极稳妥的推进教育法制化进程,努力建设平安校园,努力办人民满意学校。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健全依法治校体系

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由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依法治校工作,校长

任组长,

副组长,组员由学校各处室主任组成。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自职责,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依法治校日常事务。聘请城关派出所所长

法制副校长,聘请城关派出所警察任法制辅导员。

学校校长室负责依法治校工作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学校章程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政教处负责师生的教育和宣传;教务处

负责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执行;总务处负责规范收费、财务管理、校舍安全等工作。坚持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研究制订法制教育计划,协调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把依法治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依法治校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实施,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依法治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实现规范化管理

推进依法治校,关键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在学校形成有法必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究的约束机制,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法治轨道。根据学校的实际,依照教育政策法规,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并完善严格有序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学习、工作、检查、奖惩制度等,从而保证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的有序高效运作,使学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近年来,在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全校师生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基础上,我校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和严格的规章制度。如,建立了学校总章程《走进一中》校务制度汇编,在学生管理方面,有《班级管理条例》、《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优秀学生评比和管理条例》、《违

纪违规学生处罚规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寝室规则》《文明宿舍评选细则》等,在教职工管理方面,有《政治学习制度》、《教职工考核制度》、《班主任考核制度》、《考勤考绩条例》、《班主任工作条例》、《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规范》、《学科教学常规》、《工作岗位聘任条例》,校长、主任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我校依法治校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工作头绪井然有序,学校事业蒸蒸日上。

三、宣传教育,开展活动,落实依法治校思想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 我们认真搞好法制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有《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国防教育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等。主要采取四种学习方式:一是周一领导班子例会,领导班子每月一次法制学习;二是周一教职工例会,由学校领导作专题辅导;三是利用学校校园网及时公布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四是以教研组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五是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定期向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六是法治与安全的主题班会,。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努力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在现有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把法制教育渗透在语文、政治、历史等学科的教学过程中。三是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学生演讲、辩论会、橱窗、板报、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参观禁毒展”“交通安全法规展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四是把法制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要求每一个教师,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实施师德一票否决。五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离不开家庭和社会的配合。通过举办家长培训班,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使学生和家长共同学法,既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也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优化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同时,我们要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协助和支持学校的法制教育,定期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来校作法制报告和讲座。9月开学典礼上和11月,法制副校长焦世文作了两次《法制安全讲座》

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制定《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制定《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计划》,学期结束,进行法制安全的总结表彰工作。

四、发扬民主,增加透明,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学校在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方面要不断探索,结合学校实际,建立一整套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一是建立教代会制度。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教代会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审议和通过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改,对学校发展计划和教学改革提出意见,让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让教职工享有参政议政和知情权,使教职员工与学校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中,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引导教职工关注学校的发展,用学校的发展凝聚教工的心。二是倡导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平等对话制度。通过对话,能够直接听取教职员工对学校的重大决策、廉政建设、教学改革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三是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利用校务公开栏,公布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学校重大事务、工程项目、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自觉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通过教工例会,及时向广大教职工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通过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树立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教职工的

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依法治校发挥重要作用。

推行学生自管制度,成立永登一中学生自管会,学生宿舍自管会,制定《学生自管会章程》《公寓自管会章程》。班级实行值日班长制度,制定班规、班约,加强学生自我管理。

五、“依法治校”,与“以德立校”、“以情育人”有机结合

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发展基础教育的今天,学校管理中尤为突出的是“法、德、情”这三个字,“法”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保证,“德”是一所学校得以发展的灵魂,“情”是学校管理的润滑剂,因此,只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注重情感教育,才能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反之,随着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增强,从而又能进一步提高师生良好的道德素质修养和健全人格、高尚情操的培养。学校只有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以情育人”有机结合,把握这三者在学校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才可使一所学校得以可持续发展。

我校在学校管理这个系统工程中,一方面建立和健全了一系列的学校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又始终坚持\"以德立校\"的原则,我们始终认为,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一项塑造民族未来的伟大事业,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培养出一代又一代具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以德治国才有坚定的基础。

同时在执行严格规范制度的操作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管理对象给予充分的人文关怀,注重情感投入,做到制度无情,操作有情,让学校的每一个个体都能自主能动地健康发展。学校领导班子重视凝聚力工程建设,根据“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提出了“目标激励人,榜样教育人,事业提高人,情感温暖人,活动感染人,生活关心人,制度规范人,氛围熏陶人”的要求,开展了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建立师徒结对的青蓝工程,每年组织全校师生定期全面体检,珍爱生命,关爱学困生,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等,增强了全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凝聚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通过开展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培养一个心智健全、品德高尚的学生比培养一个高智商、高分数的学生要难得多。学校尤其是学生家长面对独生子女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要防患于未然,要以对子女、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抓好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重视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心

理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这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学校各班做了特殊体质学生情况汇总,特殊学生(家庭问题、心理问题、品行问题、学业问题等)档案,教师给予特别关注与关心。使这些学生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我校依法治校的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初步形成格局,但在如何更好地去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距离素质教育全面推进的要求方面仍然有些滞后,青少年法制教育仍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一项长期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探讨工作的规律性,结合教育实际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现状,找准症结,为制订下一个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规划打好理论基础。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与保障措施等。

同时,青少年法制教育也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期望全社会都来关注青少年法制教育,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构筑起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学校法制教育网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

中学

2013年1月

法制工作总结

(2012-2013学年上学期)

永登县第一中学

2013年1月

第15篇:中学法制进学校工作总结

中学法制进学校工作总结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学校发展的稳定大局。为了将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在教育局关于“法制进校园”创建工作精神的指导下,以争创 “和谐校园”为目标,积极开展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一、具体措施是:努力工作,创建“和谐校园”

(一)落实学习制度。及时学习上级有关的指示精神,把握好内涵,领会好实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完善落实校园保卫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积极维护校园的稳定。

(二)成立创建“法制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落实工作责任制。学校是一切具体工作落实的地方,任何工作对学校来说都是重要的,特别是安全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我校成立的创建“法制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就是为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和制度。我们坚持“一岗双责”,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既要做好教学工作,又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为环境育人进一步起到保障的作用。

在王定国校长的监督下,学校与教师个人签订了《创建“和谐校园”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和完善了学校制度,各项工作职责到人、责任上墙、责任到位。

(四)落实监督检查制度。成立由陈声明为组长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汇总情况,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具体要求:

1、校园校舍定期检查,杜绝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2、加强校园学生的秩序,防止学生间的事故发生。

3、加强门卫的工作,防止生人进入校园。检查工作中坚持“三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抽查和自查相结合,确保安全工作无疏漏、无死角。

(五)落实信息反馈制度。学校确定李均均为信息联络员。学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全校师生通报情况。

(六)落实宣传制度。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校会、升旗仪式、校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等途径,做好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一种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共建安全有序校园的良好氛围。

(七)落实家长联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对学生实行在校时间的监控和应上学时间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学校利用公开信或电话等形式,将采取的措施和要求及时向家长通报,争取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八)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疏于职守,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对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都要进行严肃查处。

二、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法制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王校长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与领导小组成员商议制订了《校园创建“法制进校园”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安全制度,实行了平安创建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积极悬挂创建平安校园的安全宣传横幅和标语,通过宣传橱窗、墙报板报、小报、校园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掀起创建的高潮。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营造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每周坚持升国旗和国旗下讲话,学校领导和老师经常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时常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主题班会和各班开展的安全教育手抄报的比赛评比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扩展了学生的安全常识。

(五)、及时与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重视子女的安全教育。结合安全教育主题和节假日,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告学生家长书》,并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向家长传递信息,使家长充分了解我校创建“和谐校园”的具体活动,提醒家长们在家里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六)、结合世界救护日,我校每期要开展安全教育周系列活动,请奴尔巴格派出所的同志为我们开展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讲座,期间,我们的老师也受益非浅,得到了许多相关的知识。同学们也有很大的热情,知道了自己的权利,懂得了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

在2013年9月13日,在校领导的安排下,我校进行了一次消防演习,这对我们学生的教育意义更为深刻。

(七)、重视学生和老师的法制教育,卫生纪律教育,行为养成教育,我们在教师中开展的法制教育要求从加强师德入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能严格执行。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邀请法制副校长沈强来校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各班主任做好转化后进生、学困生,班级管理工作,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家访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在学生中开展消费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让孩子了解父母的艰辛,懂得感恩。

(八)、加强了教师值日和学生会检查力度,维护校园清洁,保护学生安全。针对学校面临交通要道的实际,学校配足值日值周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值日值周教师在送走最后一位学生后方可离开。

(九)、经常性地进行治安防范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即查即治,不留隐患。在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内容时扩展学生法律知识。各班积极开展了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学校品德课也增加了相关法律知识的计划,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法律。通过学校的广播站向学生宣传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平时我们重视党支部的纪检作用,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的法制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党员先

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带头的示范作用。

(十一)、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期间都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查事故隐患,抓隐患治理,保人身安全,促教学发展。由于工作抓得紧,各方面情况较好,无一起火灾,无一起交通事故,中毒事件,无一例溺水及其它重大事故,无一人越级上访,师生中无违法犯罪现象。学校教学秩序良好,学生中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教师勤奋敬业,务实争先,学校面貌焕然一新。

通过翟校长和学校领导以及全校教职工的努力配合下,学校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今后,我们将在上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领导支持下,不断改进工作,完善措施,将创建“法制进校园”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创建良好的平安环境、和谐校园。

第16篇:朗溪中学法制工作总结

朗溪中学2013年度法制教育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坚持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总结。认真抓好师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学生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明确以强化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首的教育指导思想,党支部,政教处,大队部,班主任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民主管理注重落实。在依法治校的过程中我校领导注意加强民主管理,适时召开座谈会,促进了职工爱校,民主治校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评议权,对校领导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及时反馈,大大促进了学校领导班子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使学校管理更加法制化。

三、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通过各种政治学习,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教职工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教职工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促进教职工进一步树立遵纪守法,遇事找法的法制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四、学生法制教育课堂渗透,活动辅助。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以课程教学为主要渠道,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网络和体系。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通过思想品德课、班队会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法制教育,并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的内在规律,在校内主要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日常的思想教育进行;在学校的日常思想教育中,通过升降国旗的活动,专题性的法制教育讲座或报告以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国家标志的教育,基础文明教育,法律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促进学生树立法律意识。 利用学校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抓住12.4等法制宣传时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法制教育氛围。本年度组织一系列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1、组织学生收看法制教育片,让学生在一个个案例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2、组织各班主任、团支部、班干部进行“宪法,我的守护神”主题班队会活动。

3、组织各班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剪贴报制作。

4、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遵纪守法”宣誓活动。

5、制作学校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专题板报以及班级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专题板报;悬挂法制宣传教育标语、横额。

6、组织全校学生积极收看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

7、本年度邀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做法制教育讲座2次。

五、多方联合,拓展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通过家校联系对学生家长进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赢得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通过家校联系向家长讲解家庭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和重要性,传授子女教育的科学方法,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工作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教育与惩罚的关系。发动老师定期进行家访,加强老师、家长、学生的沟通和联系.从而增强了家长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了家教质量。为学校的普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

2013年12月29日

第17篇:新华中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新华中学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 作者:德育处点击数:621更新时间:2007-5-25文章录入:关铁军 ]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我校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校园安宁和谐。在今年的普法工作中,我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宝安教育现代化进程,创新普法教育举措,以进一步提升我校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为着眼点,以普法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法律权威,以法律、法规为保障,抓好禁毒、维稳及综治工作,构建平安、和谐校园,通过了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就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学校五五普法规划,确保普法各项工作落实

依据《宝安区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在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法规的同时和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制订符合我校实际的“五五”普法规划。 并根据规划制定了2006年普法工作计划,做到工作有的放矢。

二、突出主线,抓住重点,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普法工作为主线,专项教育为重点,倡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普及法律宣传教育为依托,深入开展“尚荣知耻”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落实好区教育局要求的六项工作。

(一)严肃落实法制课。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教纲、有课时”,在学校总课程表中有体现法制课落实情况,每月最少一节法制

课,由思想品德课老师担任法制课教师。我校师资力量雄厚,老师们都具有法学学士学位,专业素养比较高。请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到校讲授法制课,结合实际,以案说法。学科教学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的作

用,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

(二)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

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以及《深圳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稿,领会区教育局的创建精神,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普法,以普法促创建,建立规范的系列档案,以备迎检。

(三)创新形式,丰富课外普法教育活动。以普法教育活动为依托,开展以“尚荣知耻”为主题的遵纪守法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刻认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丰富内涵。

1.在初一和初二的思想品德课、活动课中,开展“学生模拟法庭”的自我教育模式,指导学生善于利用身边案例,引导学生应用有关法律知识,扮演好各种角色,在审中辩法理,在辩中明法律,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2.继续组织学生参加区法院、检察院庭审活动,挑选适合青少年学生教育的案例旁听活动,通过参加旁听,使学生清楚认识犯罪

的法律因果关系,警钟长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社会文明公民。

3.探索法律进社区的宣传活动,结合“四进社区,共建和谐”系列主题,利用学校附近的社区资源,发挥社区“五老”热心教育的热情,组织法律宣传义务服务队伍进社区宣传法律、法规,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守法纪”为专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律宣传日等特殊纪念日,探索利用区看守所、戒毒所等校外教育资源,开展普法教育的新模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参观现场、邀请服刑、受戒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在活动中达到“法律必须被敬畏、被信仰”,依法行事、依法维权、守法是责、守法和谐的共识。我校被宝安区授予首批禁毒教育示范校。

5.探索演讲、辩论等符合学生特点、兴趣的教育形式,引导学生善于剖析身边的案例,在演讲和辩论中明晰是非,明法守纪,尚荣知耻,树立遵纪守法光荣的观念。

6.主动配合职能部门,关注校园及其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掌握社会治安等环境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宝安区学校维稳及综治情况呈报表》,及时举报违规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等非法店铺,依法维护校园及其周边社会秩序。保证我校附近没有违法经营的网吧。

(四).精心组织学生到宝安区中小学德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和法制学习活动,与龙华驻军和派出所、司法所密切联系,充分利用

社会资源,对学生进行教育。

(五).结合学校宣传栏的宣传内容,精心挑选适合青少年学生、适合当前教育主题、适合普法任务要求的法律、法规知识内容,采用以案说法、以图解法等鲜活形式,每月更换内容,提高学校法制宣传栏的宣传实效。购买法制教育光碟,利用班会课和各班的多媒体设施,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第18篇:法制课(推荐)

大新县司法局雷平司法所

(共2期)

2008年度

第19篇:法制课讲稿

法制课教材之一:

学好法律知识,保护合法权益

喇叭镇政法委

徐国琴

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喇叭中学法制教育讲座。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这样的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做个遵纪守法的青少年。首先,有一个问题我提出来给大家思考:学校是神圣的知识殿堂,监狱是肮脏聚集之地,这两个地方相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那么从学校到监狱究竟有多远?我希望大家带着问号认真听好每一个授课人员的讲话,相信等这个讲座完了,对这个问题,同学们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答案的。

说起法律,可能有的同学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们都还是小孩子,法律离我们太遥远了。同学们,真的很遥远吗?法律真的只关大人们的事,和我们学生没有多大关系吗,那么请听下面这些案例,看看究竟有没有关系?

就在上上周的星期六,就有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发生在我们身边。大清早的,我们就接到报案,说大坪街上发生打架,导致有人被砍伤。我就和我们政法委胡书记立即从南白赶往喇叭,当我们赶到派出所不到几分钟,派出所民警就将犯罪嫌疑人带回所里,当看到带回来的是两个孩子,而且身上全是伤痕的时候,我的心好沉重,好纠结,好心痛。同学们,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也是一个母亲,更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我看到的是两个可怜的孩子,一个15岁(才上初二),一个13岁(刚上初一),祖孙三人相依为命,父母不在身边(远在外面打工),他们缺乏父母的关爱,缺乏法律知识,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才会导致今天的结果。我们且不说事情发生的经过,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还是学生,还是未成年人,不能参与打架斗殴,更不能动刀子,我们只有尽全力劝解自己的亲人不要与他人打架,无法劝解

1 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村委、政府报告,不要一时冲动跟着闹。他们这一闹呀,小的不能安心读书,老的也不能安心工作,还要付给对方一大笔医疗费用,同时,我们15岁的这个同学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能他的青春就将在监狱中度过,如果他们多学点法律知识,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情况就不会这样糟糕。同学们,他才15岁呀,他的学业就因此荒废了,他的人生也因此有了污点,这真的让我很纠心,不光是我,我们的老师、我们的办案民警都非常纠心。同学们,你们说监狱离我们还远吗?我认为只有一步之遥,就看你这一步怎么走。

在开学报名的时候,我看到有个同学很不情愿的在妈妈给他的新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他说老师叫他签的,说以前发现有同学使用假币,在人民币上签上名字有助于找到假币的主人。他想知道,这种在人民币上签字的行为是否违法?同学们,你们说呢?(此处等同学回答)

是呀,这位老师要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字,不但严重伤害了师生之间的感情,更为严重的,是一种污染人民币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有故意毁损人民币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显然,在人民币上涂写、签名属于破坏人民币的行为。按照上述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这位老师给予警告处罚,并对其进行罚款。

同学们看,就这样一个很随意的行为,一不小心就让老师触犯了法律。我们还能说法律和我们没有一点关系吗?

根据一些调查来看,现在犯罪行为正越来越趋向于低龄化。你们知道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是什么吗?这个全世界公认的第三大公害就是青少年犯罪。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某市对在押的267名未成年罪犯进行调查显示,14岁犯罪的有41人,点15.4%,15岁犯罪的有78人,点29.2%;16岁犯罪的有116人,占43.4%;17岁犯罪的有29人,占10.9%。也就是说十五六岁的未成年犯罪占71.6%,这个年龄段

2 被称为“易发犯罪的高危年龄”,又称“犯罪年龄”,且“犯罪年龄”中出现的犯罪行为具有随意性,有暴力倾向和不计后果的特点。在座的同学们也大多是到了14到16岁这样一个危险区间了,如果在这个时期内不把握自己,那么就会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不但毁了自己,对社会也是个巨大的损失。

某市有一位姓严的少年,还没满15岁身高就达到了2.02米,刚满10岁的那年,小严就凭着高得出奇的个头被选入省青少年篮球队。小严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日子虽然过得拮据,但为他的前途,父母还是按时交纳每年数千元的训练费用。小严更是连晚上睡觉都搂着一个大篮球,不止一次地梦见自己夺冠捧杯。将近5年的训练不光教会了小严怎么打球,也见了不少世面,他随队去过哈尔滨、北京、天津、成都等大都市,然而封闭式训练的枯燥也让他学会了吸烟和酗酒。

由于小严的3门文化课经补考仍不及格,他被所在篮球队辞退了,老师和教练也都为他惋惜,省队里一个姓陈的教练还专门为他开了介绍信,联系了一个哈尔滨的著名球队。

小严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再从家里要出钱了,他心里发急,想着“出息了再还”,他偷走了舅妈2个金戒指和2千块钱。他拿这些钱到了哈尔滨。在哈尔滨,少不更事的小严才体会到社会的复杂,球队不收留他,队员也不搭理他,在临走前的那天晚上,趁教练和队员都在训练,他偷走了教练的1千元钱,1部手机和队员的1部手机。就这样,小严辗转于哈尔滨、北京、天津等城市,与其说他白天在寻找体校,为专长奔忙,倒不如说他是在物色行窃的目标。在短短的几个月中独自一人连续盗窃10多起。被抓后,小严十分后悔,根据法律的规定小严因犯盗窃案时未满16岁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或者说,法律依然给了小严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但一个“篮坛希望之星”就这样陨落了,同学们,你们说可不可惜呀?

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

3 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我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他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因此,同学们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造成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弄清楚了犯罪原因,我们才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来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同学们都学过《三字经》吧,第一句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啊,我们一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就象一张白纸,没有一点污渍,每个人的性格都很善良的,但为什么等长大后就不一样,有的变成好人,有的变成坏人了呢?这就是“习”的作用。这个“习”,可以理解为习惯。习惯的形成,依赖于家庭环境、学校教育以及社会环境的培养。好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当然会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污染严重的环境里就只能长出“毒草”来。

通过对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犯罪少年通常有两个特点,性格自私和没有社会责任感,造成这两个特点的

4 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孩子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出了问题,孩子们本来在生理和心理上就不成熟,他们总是以父母等大人为榜样,品德不良的父母容易让孩子也形成不好的习惯,扭曲的人格和不良的品行,对孩子一味娇生惯养也会造成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坏毛病。同学们在家里都是父母的掌中宝,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是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殊不知,过度的呵护对同学们的成长毫无益处,反而会害你们。

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剂。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喜欢模仿,辨别能力差,容易受到不良文化、思想的影响,不健康的社会文化、不健康的书刊杂志、暴力影视作品、电子游戏等都强烈刺激着缺乏分辨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心、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的感官,吞噬着纯洁的心灵。在有意无意的引导下,这些故事中的“人物”被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视为崇拜的英雄偶像,竞相模仿,诱发青少年犯罪。暴力影视作品片面地突出打杀场面,撞击着幼小的心灵,使世界观尚未成型的青少年产生了邪恶的念头,进而模仿着用暴力来解决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纠纷,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制造了一起起骇人听闻的校园惨案。

某天凌晨二点,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6岁,被抓前系某中学的学生)因上网没有钱了,就邀了三个同学到河边抢了一对青年男女的一部手机和100多元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张某在接受公安民警的审讯时,还天真地对办案民警说,“叔叔,你们快点问,我还要去上晚自习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学们,你们说办案人员能让他回去上晚自习吗?

同学们,你们当中有没有喜欢玩网络游戏的呢?有一款网络游戏叫“传奇”,我想有的同学可能会知道,也可能正在玩。就是这样一个无聊的砍砍杀杀的游戏,让黑龙江一个13岁的小学生钟某竟用剪刀加农药把母亲杀死,拿走2600元钱去玩“传奇”,被警察在游戏厅门口抓获。在虚拟游戏里的对生命的漠视、对生命的肆意摧残最终导致了钟某对亲生母亲的杀害,上演了一出现实

5 中的悲剧“传奇”。如果在座的同学确实在玩这种游戏的话,我劝你还是趁早别玩的好,想一想,为了玩“传奇”,你已经花了父母多少钱了?除此之外,父母要供你吃、穿、用,还供你上学,假如父母哪天认为你花钱太多,突然不给你钱了,你再也没钱去玩“传奇”了,你会怎么办呢?这个结局很好猜的,你可能会去偷、去抢,甚至可能会重现黑龙江的钟某杀死母亲的悲剧。

同学们:影视小说中所描述的武打、枪战情节是特定时代的传说故事加上现代艺术加工所形成的供人们休闲的一种娱乐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是绝对不允许的,是违法的,如果现实生活中象影视上那样一个人被砍一刀或打一枪,扔一颗炸弹,就是一个伤害案件或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一个爆炸案,就要出动公检法机关,经过立案破案拘留逮捕起诉判决执行等多种程序,当事人可能被判处严厉的刑罚,绝不象影视作品、电子游戏上可以乱砍乱杀乱扔炸弹都没事。看完影视片、玩完游戏,我们要迅速地从幻想中回到现实生活中来,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我们有知识、有文化,对各种各样的书刊杂志、影视作品、电子应该要学会分清精华和糟粕,要汲取对自己健康成长有益的营养,摒弃有害的东西。我们要有意识地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电影、录像、电视、书画、报刊,我们要从这些作品里面学习真正的英雄人物,不要学哥们意气。电视剧《拯救少年犯》中有一个案例剧情,说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亿万富翁家庭中,家里有钱,爷爷又非常溺爱,这名少年在学校里当起了“老大”,要同学前呼后拥,经常带头打架。由于家里最后不供给他“出场费”,他便杀死了溺爱他的爷爷,落得个监中囚的下场。这样的“偶像”人物,同学们能从中学到些什么呢?有一句成语:防微杜渐。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要防止出现的错误,就必须从小的毛病改起。还有一句古话: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说的也是这个意思。那么,我们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必须从未成年人的不良习惯抓起。

经过对一些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我们发现,绝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发生违法犯罪前,就已经沾染上了许多恶习,如:

1、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念淡薄,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带小抄、传纸条、换试卷,败坏了学习风气,从小养成了弄虚作假、欺诈投机的恶习。

2、厌恶劳动,追求享受。他们表现为崇尚吃喝玩乐,盲目同别人攀比,想吃好的,穿名牌的,用新潮的,玩刺激的。整天游手好闲,乱交朋友,忙于早恋,纹身吸毒,迷乱于异性,沉湎于“三厅二室两吧”。 同学们知道这“三厅二室两吧”指的是什么吗?“三厅”(歌厅、舞厅、录像厅)、“二室”(电子游戏室、台球室)、“两吧”(迪吧、网吧)。

3、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他们往往缺乏社会公德,违反道德准则,热衷于当众起哄、漫骂行凶等。

4、以大欺小,勒索钱财。特别是在校学生中,以强凌弱,以大压小,勒索钱财的现象非常普遍。他们向年纪小的同学要钱、要物,稍有不从,即大打出手,成为校园里的害群之马。

5、称兄道弟,哥们义气。物以类聚,以人群分。他们形成“团伙”,彼此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他们人多势众,互相壮胆,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规定,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根本的是培养孩子良好的品行习惯,对孩子的道德品行,良好习惯的养成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对不良行为要及时地预防和矫治。而常见的、多发的、容易诱发孩子犯罪的不良行为概括起来有以下10种,它们是:

1、吸烟、酗酒;

2、与品行不正的人交朋友;

3、旷课、夜不归宿;

4、携带管制刀具;

5、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6、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7、偷窃或故意损坏公共财物;

8、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9、观看、收听淫秽音像制品读物;

10、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合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场所。希望在座的同学们都参照上述不良行为做一下自我批评,想一想,我曾经做过这些行为吗,如果有,我有决心和毅力去改正它吗?

同学们:你们是学生,你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好好学习。要经常扪心自问:“我对学习负责吗?”你们需要宣泄感情、表白自我,

7 但校园毕竟是完成学业的场所,难道因为书本、课堂的枯燥,就可以荒废学业吗?你们也要扪心自问:“我对自己的未来负责吗?”打架、盗窃、行骗、抢劫,我行我素,玩世不恭,把人生当作一场游戏一场梦的人,断送的是自己的前程,我们要象歌里唱的“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过我每一分钟”,认真地学习,认真地做人,认真地呵护自己,认真地关爱他人。我们要爱生活,我们要有追求,我们是时代潮流中最欢乐的一朵浪花,为自己的人生、为社会添彩。

谢谢大家!

第20篇:法制课教案

法制课教案

第八课

法律保护我成长

第一框

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知道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2、知道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内容。

[能力目标]能够认识和判断哪些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和行为。

[情感、态度、价值目标]体会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给予的深深的情、浓浓的爱。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规定。 [难点]司法保护的含义和内容。

三、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自主探究法、讨论法。

四、教学安排 1课时。

五、教学过程

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 (一)开门见山,导入新课。

引导学生阅读分析引言案例“母亲斥骂女儿并要其跪下”导入新课。

教师可设计系列问题:对母亲斥骂女儿的事情,你是怎么看待的?母亲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果你遇到这样的问题会怎么办?由此引出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要给予他们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板书: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

(二)活动展开,教学新课。活动一:展示案例、合作交流

展示课前学生收集的有关案例,结合教材中小晨的案例。引导学生结合案例,说说国家制定专门法律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必要性?

情况预测:学生收集到的案例可能很杂而且往往是从未成年人没有受到保护的角度去看待。 引领对策:课前,教师把课文内容分为四个板块,即(1)家庭保护;(2)学校保护;(3)社会保护;(4)司法保护。全班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个性选择其中一个板块,搜集案例。教师要对案例进行合理取舍,选择四个方面保护的正反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课前可以让学生把案例以各种形式如漫画、小品、故事等表现出来。在学生展示案例时教师要作简要板书,便于下面学习时回顾。

教师小结: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保护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体现的是一种深深的情、浓浓的爱。

活动二:以漫画为情景讨论(板书:家庭保护)

可以先请学生谈谈对家庭保护的理解,自己的家庭保护情况是怎样的?然后以教材中的漫画为情景让学生展开讨论加以分析,从而使学生认识到父母或监护人有抚养、监护及尊重未成年人的职责。讨论:家长整天打牌,不管孩子的行为对吗?学生维护自己的权利主要应以哪部法律为后盾?家长对我们尽抚养、监护之责,我们应当如何回报家长?

教师小结: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有两层意思:第一层,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第二层,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活动三:说说我们的学校保护(板书:学校保护)

探究学习:让学生阅读书上有关社会保护的两项规定。教师设计系列问题,如“未成年人为什么不宜涉足营业性舞厅?”;“淫秽、暴力、凶杀、恐怖书刊、音像制品对未成年人有什么危害?”;“还有哪些场所是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等问题,学生分组进行讨论,然后全班交流。根据学生的讨论,结合学生的观点,教育学生社会是复杂的,应该学会辨别是非善恶,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想一想,说一说:学校在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方面作了哪些事情?(提示: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来说)接着进一步讨论: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老师和同学?如何对待学习?

情况预测:学生往往只从受保护的角度去理解,而对自己应该怎样做没有一定的认识。 引领对策:引导学生从自身角度去谈谈应该怎样正确利用和对待学校保护。

教师小结: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活动四:请你来说法(板书:法律保护)

引导学生分析书上的案例,查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的条款,说说该企业招用童工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引出社会保护的内容。 教师小结: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活动五:你所了解的司法保护?(板书:司法保护)

让学生说说平时了解的司法保护有哪些?

情况预测:学生在生活中对司法保护知之甚少,需要教师的指导。

引领对策:教师可以把原来课前搜集到的案例中有关司法保护的内容再列出来,设计系列问题:“什么是司法保护?”;“司法保护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什么作用?”“司法保护的法律规定”等。特别是要利用书本上的案例,请学生谈谈为什么要对小童从轻处罚?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教师小结:司法保护的含义: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司法保护的内容:设立少年法庭、对未成年犯罪不公开审理等。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保护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措施。例如: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等等。 (三)课堂讨论,巩固新课。 讨论一:大家一起来分析

让学生阅读书上107页的材料,可分小组完成,每个小组一个问题,除判断是否违法,最主要的是阐明理由。小组讨论后,推荐一名代表,说明自己组的观点。可以根据情况提出几点要求,展开竞赛,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讨论二:“辨别四道防线?” 让学生阅读图片,说出四幅图片分别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一道防线。在这个基础上,教师可以进一步拓展,四种保护还有哪些内容,请学生思考回答。

注:这一活动设计是从正面反映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对学生是一个正面引导,起到巩固复习的作用。 (四)小结课堂,结束新课。

同学们,现实生活中不尊重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通过今天这堂课的学习,我们了解到青少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法律给予特殊的保护,同时我们自己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下一次课上,我们将学习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五)布置作业,实践体验。 探究活动:

1、课外通过网络、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查阅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在学校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小组讨论,就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师生关系、保障学生安全、丰富学生生活等专题,给学校提建议。

2、收集一些实际生活中人们用法律手段和非诉讼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为下一次课作准备。

第二框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情感、态度、价值目标]

1、树立法律保护意识。

2、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怎样于侵权行为作斗争。

[难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途径和方法。

三、教学方法

活动体验法、案例分析法、自主探究法。

四、教学安排 2课时。

五、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 检查案例,导入新课。

检查学生们收集的案例,并让学生展示这些案例的经过和结果。教师同时启发学生思考:这些案例的最终结果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注:使学生知道我们生活的社会是很复杂的,未成年人难免会受到伤害,侵权行为还大量存在,但同时也认识到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想办法解决,引出课题:求助有路。(板书) (二)活动展开,教学新课。

活动一:小组讨论:请你帮帮小芳?

学生仔细阅读引言案例:13岁的女孩小芳要求上学遭到继父的拒绝。组织学生以四人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请你为小芳想想办法,怎样才能继续上学?教师从中抽取几个组派代表发言总结,同时把学生想出的办法分类写在黑板上。 情况预测:有些同学想出的办法可能较偏激。

引领对策:教师要引导学生用正确的合法的手段去帮助小芳。

教师小结: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私自报复,要用正确的合法的手段去维护。否则,忍气吞声就会纵容违法行为,私自报复也会害了自己。 活动二:大家谈:请你为小芳选择最佳方法?

你们为小芳提供这么多的好方法,小芳由衷地感到高兴,似乎看到了上学的希望,可是小芳该采用哪一种方法才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请你替小芳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并说明你的理由。教师在黑板上做简单的记录。

情况预测:学生可能会选择维权方法,但理由不一定说得出来。 引领对策:引导学生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只要言之成理即可。

教师小结:法律是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但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这样的方式省时、省力,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浪费。教师板书:协商—协调—仲裁—诉讼。

活动三:小组竞赛:谁知道得最多?

学生分四小组开展竞赛。要求:仔细参阅课本中的四幅图片及相关的文字解释,并结合自己课前收集到的有关“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机构的相关方面的内容或图片进行交流,总结。每组派一个学生做好记录,派一位代表发言。 情况预测:学生搜集的资料可能不够精炼,不符合要求。 引领对策:课前对学生收集资料情况作一了解。

注:通过小组竞赛的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积极思考,集体探究,生生交流,归纳总结,学会反思,以加深对这些能够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的了解,突破了教学难点。同时培养学生的合作学习能力、分析理解能力和总结归纳能力。 补充材料(后附一):《今日说法》栏目:“法律援助献爱心 残疾青年获救助”。目的是加深学生对“法律援助中心”这一机构设立目的、职能、服务范围、援助对象、援助性质的了解,让学生知道,老百姓没钱也能打官司。 活动四:这里也能为我们提供帮助

教师出示当地一些维权机构的图片(或者直接向学生介绍这些维权机构),如消费者协会、妇联、居(村)民委员会等,要求学生说出这是当地的什么机构,教师在黑板上记下这些机构的名称。向学生提问:你们知道这些机构的服务宗旨是什么?能为我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什么帮助?学生畅所欲言。

情况预测:学生可能认出图片上的机构名称,对问题可能回答得不着边际,甚至是错误的。 引领对策:引导学生阅读书本里的相关链接的内容,并结合自己收集到的用非诉讼手段解决的维权事例。

教师小结: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就可以通过向这些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或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人们常用的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非诉讼手段。 补充材料(后附二):《维权热线》节目:“减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目的是使学生进一步懂得了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省时、省力,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三)深化巩固,学以致用。活动:请你指点迷津

将全班同学分成两大组,先由其中一组学生例举自己合法权益受侵犯的事例,另一组同学代表有关机构为其指点迷津,然后两组同学调换进行。

情况预测:指点迷津一组的同学可能参与率不是很高,甚至出现冷场。例举案例一组的同学会相对活跃一些。

引领对策:教师也可以参与其中的一组,与学生一起活动,可以活跃气氛,并作适当点拨和指导。

注:使学生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认识到提高防范侵害,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性。运用自身的实际事例,使学生体会到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是求助有路的,并知道怎样选择最合理最有效的维权方式。

(四)小结课堂,结束新课。

青少年会得到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各方面的保护,但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身心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青少年在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的同时,必须加强自我保护,要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布置作业,探究。

1、查找“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的相关资料。了解他们的职能、工作性质、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作好记录后作为自己今后寻求法律保护的参考。

附:

材料

一、10月10日,河南省睢县河堤乡常楼村村民黄培青终于拿到了近五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费。他紧握代理律师双手,眼含热泪激动地说:“多亏了法律为我作主,是法律援助拯救了我一家啊!”2003年4月26日是个普普通通的日子,而对于刚从新疆打工回来的黄培青来说,却是个灾难的日子。当天下午十三时三十分左右,黄培青正走在自家附近公路边,突然,一辆农用运输车向他驶来,黄培青躲闪不及倒在了血泊中。他被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当天晚上又被转到郑州市骨科医院进行诊治。经诊断其伤情为弥漫性腹膜炎,肠破裂,右小腿腓骨粉碎性骨折。其右小腿不得不被截肢,法医鉴定其伤情为六级伤残。黄培青受伤后住院治疗六十多天,花去医疗费2.1万元。

黄培青家中共有6口人,上有60多岁的年迈父母,下有两个幼小的女儿,大女儿6岁,小女儿只有2岁,同从新疆回来的妻子体弱多病,家里他是唯一的顶梁柱。黄培青从新疆打工回来,本来就没有挣到钱,而这次不幸遭遇不但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而且也使其整个家庭失去了生活的依靠。为获得伤残赔偿,其妻子、年迈的父母及分开过的哥哥四处奔波,但都无济于事。他们找到两个肇事的司机,两个司机却相互推脱,谁也不肯负赔偿责任。黄培青伤残后,全家人陷入悲痛欲绝的境地,整日以泪洗面,地里的农活无人干。而年龄只有32岁的黄培青失去了一条健康的腿,更是悲痛万分,曾几次欲寻短见,他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8月2日,黄培青的哥哥来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主任张燕军律师听了他的诉说,决定为黄培青提供法律援助。张燕军和康铭两位律师接案后,开始深入调查取证,并查阅了大量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案例资料。在取得了可靠的证据,并掌握了充分的法律依据的基础上,他们代理黄培青依法向睢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代理本案进行诉讼的过程中,张、康二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解终结书、县人民医院鉴定书等等有关证据材料。他们据理力争并就此案提出以下观点:

一、被告郇金海驾驶机动三轮车违章转弯,无证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被告陈广亚驾驶机动农用运输车,对前方观察不周,没有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行驶,制动不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等二款和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原告黄培青在公路右侧边正常行走,无违规行为,不负任何责任。

代理律师强有力的证据和有理有据的代理意见得到了庭审法官的支持。庭审调解时,由于二被告固执己见,终未达成协议。法院于8月12日作出判决:

一、被告郇金海赔偿原告黄培青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子女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等费用总数49767.79元的70%,即赔偿34837.4元;

二、被告陈广亚赔偿原告以上费用总数的30%,即14930.34元。黄培青一案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局。

材料

二、余小姐在某商场的服装专柜购买一件羊绒短大衣时,柜台边有“减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在得到该柜台售货员对短大衣质量的确认之后,余小姐花380元予以购买。但时隔不久,余小姐发现这件短大衣根本不是羊绒,甚至连羊毛都不是,没穿几天就起球、脱线。更让余小姐气愤的是,等她两个多星期后到商场找销售这件大衣柜台的负责人理论时,该柜台已经撤离。经向商场负责人咨询,余小姐才得知,销售这款羊绒短大衣的服装柜台乘着销售旺季与商场签订了一个为期半个月的短期租赁合同,前几天合同刚到期。对余小姐提出的退换短大衣的要求,商场负责人一口咬定此事与他们无关,余小姐应找短大衣的销售商协调解决,且余小姐购买此商品时,柜台边有“概不退换”的告示。余小姐将此事反映到消费者协会,在消协主持双方调解时,终因商场坚持自己“清白无辜”,双方存在根本性分歧而破裂。余小姐将商场起诉至昌平法院,要求商场退换短大衣,并赔偿交通费120元。

第二课时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 (一)激情导入。活动一:“小强热线”

(一)(电视热线报导)小苗的故事

让一位学生(或老师)扮演小强,以电视节目形式报导小苗的遭遇来导入新课。主持人“小强”进行采访后提出“小苗在学校擦日光灯时,不小心摔伤,落下了残疾,对此谁应该负责任?”在学生阐述观点后接着提出“请你帮小苗想想办法,她怎样才能讨回公道?”

情况预测:学生会产生很多想法。比如:学生怎么可以告老师?怎么可以和学校打官司?这样会带来什么后果等问题?

引领对策:教师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如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等等。

教师小结:打官司这一维权方式,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板书:敢打官司)

注:以电视报导的形式出现,引出打官司这一维权方式,形式新颖,贴近实际,易引起学生共鸣。

(二)教学新课。

活动二:小小辩论赛:打官司是光彩的/打官司是不光彩的 根据课堂上学生的选择将全班分成正反两大组,选出组长,利用充足的论据或案例进行辩论。 情况预测:学生有可能收集到的论据或案例不足以说明问题;在辩论时由辩论变成吵架。 引领对策:教师课前应对学生就如何辩论、处理材料进行指导。 教师小结:“打官司”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从而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勇敢地到法院状告侵权者,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活动三:“小强热线”

(二)咨询法学博士(法在我们身边) 设场外“法学博士”,让学生根据具体的例子来咨询法学博士,以此来区分三种诉讼形式。 情况预测:学生收集到的案例可能较杂,分类不清楚。

引领对策:教师要对具体的案例进行合理取舍,选择几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所选案例必须分别说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教师可设计有争议的问题,引发学生讨论与质疑。 注:再一次说明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方式。此设计能以简单的方式让学生了解三种诉讼形式(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活动四:“小强热线”

(三)“谁是小英雄”

先由“小强”报导小平路上被搜身事,然后问“假如你是小平,你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在学生讨论之后,“小强”继续报导勇敢智斗的小娅,以此进行对比。(在报导同时,可由学生进行表演)最后请大家谈谈在平时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形,你又是如何处理的?根据学生讨论交流的结果,评出“机智勇敢的小英雄”。

情况预测:在学生的回答中可能会出现两个极端:其一: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学生逞英雄,鲁莽行事,反而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二:一些学生胆小怕事,不敢与犯罪行为作斗争,害怕会受到报复、伤害。

引领对策:教师要引导学生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但决不能鲁莽行事,要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引导学生认识,如果对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是要受到谴责的。让学生认识到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狡猾的,青少年与其做斗争时,要讲究智斗,力求在免受伤亡的前提下,比较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

教师小结:河流虽急,沿着河槽走;人虽众多,守着法律走。我们青少年要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这样既能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又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社会的稳定。

注:通过发生在学生自己身上的案例,激发学生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决心和勇气。 通过典型案例对比、说明,突出体现了青少年守法、护法的重要意义。通过小结强调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活动五:与法同行

学生阅读课本中的图片和文字资料。思考并交流:小芳可以采取哪些行动?

情况预测:一些学生认为:上游戏厅很正常,有时候需要舒缓放松一下。只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自己也不去侵犯别人的利益,他人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引领对策:教师要引导学生辨认清楚,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当遇到不法行为的时候应该积极地去制止。同时教师要在课堂上归纳几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给学生,如拨打“110”报警电话等。

教师小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维权、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当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也要加以维护。这是青少年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课堂小结。

同学们,通过对本课的学习与讨论,我们知道了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更不能私下报复。首先向有关维权机构投诉、反映,以求帮助解决,因为非诉讼手段是维护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如果还是得不到解决的,请找法律,因为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四)布置作业。

1、思考与辨析:

(1)有很多人对打官司有误解,认为打官司是坏事甚至事丢脸的事,而不愿意打官司。对此,你是如何看的?

(2)打官司指的是诉讼,是法院主持的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的程序。它有哪些形式?分别适用于哪些案件?(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2、探究活动:

复习巩固本节课的内容,展示本堂课自己的收获和不足。思考:作为未成年人,你的合法权益受到过侵害吗?如果受到过侵犯,你是忍气吞声、私下报复,还是采用了法律手段?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你有什么收获?如果你以后遇到侵权行为会怎么做?请写一份简单的自我反思报告。 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相关法律。

中学法制课教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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