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岗位职责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6:15:0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950年至1966年,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上实行的是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和职务等级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完全停止。1978年至1983年,国家陆续批准了22个系列实行业技术职称评定。1985年国家批准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试点工作。1986年云南省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也就是首次职称改革。1922年,云南省职称评聘转入经常化。

一、职称考试

1990年4月28 日,人事部发出《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职发[1990]2号),对计算机应用软件人员和统计员专业进行资格考试;1991年增加了助理统计师、经济员、法律顾问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992年增加了会计、审计、船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993年增加了房地产评估师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后逐年增加。到2005年底,共有8种职称资格考试和46 种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加上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开考的专业领域达54个。

(一)职称资格考试

1.职称资格考试的种类:计算机遇软件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审计专业、卫生专业、翻译专业、经济专业、船舶专业等8 种。 2.职称资格考试的考务主管部门。 (1)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省财政厅 (2)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省统计局 (3)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省人事局 (4)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省卫生厅

(5)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省信息办 (6) 翻译专业资格(

二、三级)

省人事厅 (7)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省人事厅

(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

1.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种类: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业—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物业管理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珠宝宝石质量检验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价格鉴证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产储量评估师、国际商务—国际商务师、国际商务—外销员、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税务师、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地震—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地震—二级地震安全评价工程师等46 种。

2.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主管部门

除房地产评估价师由省建设厅负责外,其余均由省人事厅负责。

(三)职称专项考试

目前开展的专项考试有两种,即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其业务主管部门均是人事厅。

年满55周岁、博士学位、乡镇专业人员、在国外留学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可要求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年满50周岁的职业技术人员,或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中专以上学历,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取得程序员以上级别资格证书,可不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合格证书和省内有效合格证书,在申报、聘任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时,从2004年起不再规定有效期。

二、职称评聘

(一)评审组织

1992年7月27日,云南省人事厅下发了《关于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分工的通知》,云南省参照国务院各部委和云南省原分工情况,确定了云南省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系列的评审组织和评委会承办部门。

云南省经济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 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评审会 云南省社科院 云南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社科院 云南省卫生技术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农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农牧渔业厅 云南省教授、副教授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新闻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宣传部 云南省党校副教授和高级讲师评审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云南省出版专业编审、副编审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云南省播音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广播电视厅 云南省档案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档案局 云南省高级教练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体委 云南省高级律师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外语翻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外办 云南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劳动厅 云南省统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工艺美术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轻工业厅

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统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高级公证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民族语文翻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民委

(二)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由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从2004年采取委库的方式组建和进行管理。高级评委库入库人选原则上不少于40人,其中副高级评委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选不少于二分之一(无正高级职务档次的系列除外);中级评委库入库人选原则上不少于30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资格人选不少于二分之一;初级评委库入库人选原则上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中级专业资格人选不少于三分之一。评委库成员任期两年,任期届满须重新组建。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严格按照各系列的《条列》、《实施意见》和《评审条件》规定进行。评定职称以能力、水平、实绩、贡献为主,破除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升职称。

评审的基本条件:(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工作,遵纪守法,职业道德高尚。(2)具备有关条例规定的本专业相应职务档次的学历和履职年限。(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对于国家规定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层次,一律不再组织评审,须参加相关系列、专业、层次的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职务聘任

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事业单位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打破聘任职务终身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应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如工作需要,可以连聘。

聘任单位对受聘任命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继续聘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按其所聘任的职务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称职)、不合格(不称职)三个档次,优秀率控制在15%以内。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者并符合有关条例《实施意见》规定,可优先推荐破格晋升职称。连续三年不合格者,低聘或解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有序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称职者,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取消荣誉称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在下达的岗位数额或批准的结构比例内进行。可高职低聘、缓聘或不聘。

(四)破格评聘

对确有真才实学,在各项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可以不受学历、资历和原则资格的限制,破格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破格评聘的范围对象: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年龄在40 岁以下破格破格评聘副高(含正高)级专业职务,45岁以下破格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破格评聘的推荐条件:破格评聘要本着突出水平、能力、贡献的原则,各系列符合各系列破格条件者,均可推荐。 3.破格评聘的程序:

(1) 个人申报。申报者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任现职以来反映自己水平、有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以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外语合格证(博士学位获得者免试外语)、身份证(以上均提供复印件,但应有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验证原件后在复印件盖章)及履职优秀考核表、答辩论文等。

(2) 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按照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民主公开、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申报人的材料按照破格评聘的有关规定、标准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核和选拔推荐;选拔推荐时须征询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议(学术)组织或领导对破格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征询人数、推荐人数须分别占实有人数、征询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推荐上报。

(3) 推荐审聘材料,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属主管部门或地、州、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送省人事厅专业教师人员管理处(省职改办)

(4)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应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工作在省职改办统一组织、指导和监督下,委托省级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答辩论文由申报人确定注明,按一式五份上报;答辩成绩按优秀(平均得分90分以上)、良好(75分~89分)、合格(64分~74分)和不合各(59分以下)掌握,答辩的成绩等次应明确写在评定表上;实行论文答辩后再另搞论文专家鉴定意见;

(5) 根据申报人员的专业情况。组建优秀中青年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场评审;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告,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单位聘用的原则,破格评审通过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的核定结构比例方范围内自主聘任;由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的人才密集、现有岗位数额已超出规定的结构比例的少数单位,可根据需要由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提出申请经备案后,不占结构比例聘任,但应在下一个年度自然减员中予以冲销或在结构比例内通过竞争予以解决。

4.破格评聘的纪律要求:破格评聘工作要严肃职改纪律,反对不正之风,申报者如实公开展示自己的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提供的论文、外语合格证及学历证书等必须真实和准确无误,对于弄虚作假、抄袭、谎报论文和业绩成果及出生年月者,将坚决取消其申报或已获资格(职务)、三年内不得参加申报,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三、优秀技术人才选拔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1984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中组发[84]3号、中宣发[84]5号、劳人科字[84]7号、[84]财文字第19号)文件,对那些贡献突出、国内有名望的中青年科技、技术、管理专家,采取特殊措施、优先地、破格地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

推荐第2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注:

1、办理聘任审核手续时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聘任书涂改无效。篇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书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受聘人: 受聘科室: 专业名称: 任职资格: 取得时间: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篇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书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受聘人: 受聘科室: 专业名称: 任职资格: 取得时间: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篇4: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专业技术职务 聘 书

兹聘任 同志在 专业 职务上,资格确认时间 ,聘期从 年 月 至 年 月止。

单位:

行政领导:

年 月 日

填写聘书样式:

专业技术职务

聘 书

兹聘任王×× 同志在语文 专业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上,资格确认时间 2008年5月 ,聘期从2008年5月至2011年5月止。 单位:弥勒县××× 行政领导:张×× 二00年 月 日篇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市普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兹聘任(续聘) 同志为 学 级教师。聘任(续聘)期为 年。从一九

年 月至一九 年 月。聘期内享受以下权利和履行以下义务。

1、享受 学 级教师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

2、年度及届满考核优秀,成绩突出,在职务岗位空缺内择优推荐晋升,能履行职责可继续聘任;基本能履行职责,可继续聘任,但必须限期一年内改进;不能履行职责,不能完成任期目标,解除聘任,改作其他工作或低一级职务聘任。

3、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 教书育人, 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和学术水平。

4、担任 中(小)学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 节,另承担 等工作。

推荐第3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2010-05-19 16:07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保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 市、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第五条 市及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负责审定本级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并根据事业单位发展情况,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动态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设置岗位要依据下列原则: ㈠正高级岗位,主要设置在市所属的技术性强、人才密集的事业单位的主系列,辅系列一般不设。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除卫生、工程、农业等系列经批准可少量设置正高级岗位外,其他系列一般不设。 ㈡主系列岗位职数,一般不低于总职数的80%。

第七条 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具体制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权限和聘任条件,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

第八条 受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㈠一般应具备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 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㈡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㈢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 受聘人员除具备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符合单位制定的与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㈠建立组织

建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聘任方案,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和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对竞争上岗人员的考核。 ㈡制定方案 聘任方案应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充分酝酿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1.公布竞聘岗位。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竞聘岗位,适时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大会进行公布;

2.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岗位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责任、任务、工作目标及工作考核标准;

3.确定上岗条件。规定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能力及水平;

4.职代会通过聘任方案。聘任方案应进行充分酝酿,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聘任方案无效。 ㈢公开竞聘

1.公布竞聘岗位及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竞聘程序等有关事项;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申请应聘相应的岗位,每人可以选择1—2个岗位应聘;

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竞聘;4.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考核小组召集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由应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讲,考核小组组织进行现场答辩,并组织群众测评; 5.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向全体职工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考核结果。 ㈣对竞聘人员进行聘任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考核情况和岗位需要提出拟聘意见,并作出聘任决定,或提出推荐、提名意见。决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实行聘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人选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无问题的,单位可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 对确因工作需要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负责人(正职),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聘任事项。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可以依据本单位岗位需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单位内部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其工资待遇和岗位津贴按实际聘任的岗位确定,在聘期内有效,原职务和任职资格在档案中保留。低职高聘一般不得越级聘任。

第十三条 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应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聘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变换工作岗位,或聘任期满后需要续聘的,应按本办法重新进行聘任。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聘任方案,分别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第四章 聘任合同

第十六条 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以聘任合同形式确定聘任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七条 聘任合同包括聘任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及保险待遇、违反合同的责任及聘任双方协商的其它条件。依据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统一的原则,统一使用《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单位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也可根据本人所承担的课题、项目所需工作时间的长短确定。实行院(所)、厂长负责制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期可和院(所)、厂长行政职务任期同步;接近离退休年龄人员的任期,截止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九条 聘任合同应按有关规定到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鉴证,鉴证后即具有法定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确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聘任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任期考核按签订的聘任合同的任期进行。年度和任期的考核结果均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续聘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在注重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能力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十三条 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续聘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予以其它奖励;

(二)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可申请续聘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申请续聘,但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给予3至6个月的告诫期,视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待聘或调整工作,低聘或调整工作的人员应当相应改变岗位工资待遇。待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规定一定的待聘期,在此期限内,停发岗位津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方面有下列权利和责任: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人事政策、法规,制定单位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各项规章;

(二)根据结构比例、岗位需要和聘任条件,按有关政策规定择优聘任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低聘、待聘、解聘等聘任事项;

(三)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内,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四)在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津贴分配办法;

(五)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的单位,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工资额度内,确定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分配;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权限。

第二十五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行政辖区内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综合管理部门,负有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的职责,有权对下列情况予以纠正,并按权限对责任者做出处理:

(一)不按本办法签订聘任合同的,责令其补办手续;

(二)不按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聘任的,不予核定工资标准;

(三)不按本办法进行任期考核而办理聘任的,宣布其结果无效;

(四)其它违反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的,按有关政策法规处理。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建立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借聘任之机打击报复或在聘任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受聘人员因聘任结果、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申请调解,经调解无效的,可向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企业和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唐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六章 职责与监督 第五章 任期考核 第三章 聘任条件和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管理,维护聘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北省2010年企业工

资指导线的通知》的通知

2010-07-13 15: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属企业、中央、省驻唐企业: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北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唐山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为:

1、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25%;

2、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18%;

3、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8%。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二、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重大意义。

在省委、省政府提出“力争经过两三年努力,使全省城乡企事业单位职工收入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倡导下。我市职工积极响应,大力宣传,加快了企业提高工资收入的步伐。今年是最后一年,最关键,任务最重。工资收入的高低是职工最关心的问题,改善职工生活,缩小收入差距,提高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将是我们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收入分配领域的首要任务。因此,我们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增加职工工资,把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心落到实处。

三、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基本原则。

各县(市)区、各企业要根据工资宏观调控目标,分类调控,指导企业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对于经济效益好或增长快的企业如煤炭、钢铁、金融等行业,工资增长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上线;经济效益较好或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全市同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工资增长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中线;其他企业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确实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讨论。

四、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工资来源。

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增加协商工资;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的,从新增效益工资或历年工资结余列支,不足部分当年单列,第二年核入工资总额基数。

五、建立完善落实工资指导线的政策措施。

各县(市)区和市直企业要把落实工资指导线与企业经营者收入联系起来,企业职工工资增幅没有达到工资增长方案要求的,经营者收入要按同比例扣减。为职工增加工资视同实现利润,不影响经营者收入的确定。要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预警通报制度,对有经济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或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两类企业定期予以预警通报。要结合每年开展的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情况的检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选部分企业跟踪监控。

〇一〇年六月一

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发表日期:2011-8-30 18:41:42 新闻来源:

1、目的:为了确保医疗质量,体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公正性与公平性,根据医院医疗发展的需要,根据我院专业技术队伍快速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倡导的职称工作要实行“评聘分开、考聘分开”的原则,实行医院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制,以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医院内部聘任相分离的目的。

2、聘任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为医院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②、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③、具有相适应的学历。

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备条件

①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工,在岗位设置许可且取得的技术资格和所从事工作相符的情况下,符合以下相应条件的,方可申请新一级技术职务的聘任。

正高:符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要求的在学分、论文及其他方面的条件; 副高:符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要求的在学分、论文及其他方面的条件;

中级:师级任期内在市级或以上专业发表或交流(非医学专业除外)论文1篇、计算机、英语、公共课等符合要求,其中临床医生另需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上述职称人员近3年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 注: 1)“近3年”的时间计算界限是指聘任当年前的3个自然年,如2010年申请聘任,则指200

9、200

8、2007年。

2)计算机、英语、公共课、规范化培训详细规定如下:

计算机:全称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考试形式为人机对话。晋升中级职称需取得3个模块的合格证书;晋升高级职称(含副高)需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在晋升下一级职称之前有效。

英语:全称《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具体分为A、B、C三级,分别对应晋升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卫技人员应选择报考卫生类相应等级,非卫技人员应视从事岗位选择报考综合或理工类相应级别,合格证书在晋升下一级职称之前一直有效,其中国家规定的属免考范围的可免于该项考试。

公共课:全称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考试》,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考试内容每2年左右变更一次,证书有效期2年,晋升中级以上人员应按时报考。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指台州市医学考试中心主办的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晋升中级职称的临床医生需具备该项条件,有效期为2年。

文章:文章需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杂志或期刊发表(增刊发表不予计算),省级及以上交流性质的文章需完整收录在正式装订成册的论文集内,并配有相应封面与目录(节选或部分摘录的不予计算),二级及以上杂志目录参照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目录(2010年修订稿)》执行。考虑政策变更的过渡性问题,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发表的,可参照2009年度文章的聘任要求。

工作量的要求:受聘担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该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履行好职责,并在各自的岗位上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教学工作的要求:受聘担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在做好临床工作的同时,原则上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教学任务包括带教见习、实习生、进修生等。

职业道德的要求:受聘担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如在聘前发现有不良职业道德问题以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等次,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延聘或不聘。

质量与安全方面的要求:受聘担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原任期内应在医疗(护理)质量与安全方面作出积极的贡献。如聘前在医疗(护理)质量与安全方面有不良表现,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延聘或不聘。

②新取得技术职务的职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一律按原技术职务进行聘任。 ③聘任方法

1)院部每年分别成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部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人事科提供拟聘对象的工龄、任下一级职务年限、学历、行政职务、年度考核、业务工作量、先进荣誉、论文、科研工作等资料,职能科室对拟聘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团结协作内容作出评价,聘任委员会根据拟聘对象的基本情况作出综合审定。 2)公示:经聘任委员会确定的拟聘对象在医院的网站上公示一周,以接受医院职工的监督,职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的结果向院部领导反馈。

3)院长聘任: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包括有异议,但经纪检监察室机构核实确认不影响聘任的拟聘对象),由人事科报市人事劳动局核批后,交院长签发聘任文件,并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4)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高级职务聘任工作一般在1-2月份进行,中级职务聘任工作一般在11-12月份进行。

5)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期制,每个聘期为3年。3年聘期满后,由院部重新发文公布续聘人员名单。3年期内如在重大医疗安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在工作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使医院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在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方面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医院实行解聘或低聘其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第4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办法

为做好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畅通专业技术晋升通道,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企业先进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划分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三等级,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两个档次。

二、聘任条件

(一)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必须与现任技术岗位相对应;

(二)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能在所从事技术岗位上独当一面;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并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认证;

(四)无证书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不全者将一律不予聘用。

二、组织工作

(一)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及发文工作,职能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及发文工作由我部组织实施。聘任职务必须与现任技术岗位相一致;

(二)聘任工作必须符合各单位工作开展实际要求,各聘任单位可以依据工作需要调整技术职务(职称)聘任等级,但调整范围仅限于高职低聘。

三、聘任周期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期为三年,各聘任单位须在当前任期截止日期前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下一任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工作,

并报送我部存档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已发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按照是否从事一线生产制定,其中一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为:高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350元/月,中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200元/月,初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助理级100元/月、员级80元/月;非一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为:高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300元/月,中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150元/月,初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助理级80元/月,员级60元/月;

(二)原工资方案中包含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岗位技能津贴的单位,不再享受此办法规定技能津贴;

(三)聘期内因岗位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与专业技术职称相应技术职务(职称),自不担任相应技术职务(职称)次月起停止发放技能津贴;

(四)中层管理人员不纳入岗位技能津贴享受范畴。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解聘:

(一)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

(二)不服从工作安排;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

(四)触犯国家法律,被执法机关立案审查;

(五)其他原因不宜聘用。

推荐第5篇: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

办法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以“积分制”的量化结果聘任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及职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教师教龄一年积0.1分,校龄一年积0.1分。

第二条:本科学历积3分,专科学历积2分,专科以下积1分。

第三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自资格认定后,每履职满一年(当年履职考核为称职或优秀)积5分;现专业技术职务自资格认定后,因岗位原因低聘,满一年积4分。

第四条:现专业技术职务自资格认定后年度履职考核每获“优秀”一次积0.3分;教育管理及教学方面,受我校表彰一次积0.3分;受 镇中心学校表彰一次积0.5分;受 镇政府表彰一次积0.6分;受县教育局表彰一次积1分;受县政府表彰一次积1.2分;受州教育局表彰一次积1.3分;受州政府表彰一次积1.5分;受省教育厅表彰一次积1.8分;受省政府表彰一次积2分;受教育部表彰一次积2.5分;受国务院表彰一次积3分。

第五条:现专业技术职务自资格认定后,在我校担任班主任一年积0.2分,担任年级组长、党政工团负责人、教研组长一年积0.3分,担任学校行政领导一年积0.5分(不累加,取最高分)。

第六条:在达到条件的情况下,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及职

级的聘任优先聘任学校行政领导;其他教师以量化积分为依据。若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资格的人数多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时,在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中按量化积分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任。当最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出现量化积分相同时,由学校行政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集体投票决定聘任。

第七条: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少而未被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学校实行高职低聘,接受高职低聘的教师,在达到岗位说明书聘用条件时,聘任岗位按低聘岗位最高级聘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2年12月14日

推荐第6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红庙中心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效促进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求实奉献,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组长:李启露

成员:汪勇刘明玉卢冬青卢贤雨吴守鹏

叶长青张诗华

三、基本原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了稳妥地推进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开展,已经取得中、高级职称聘任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竞聘,可继续进行续聘,已经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尚未聘任的教师,坚持先评先聘的原则,可申请参加相应资格的竞聘。

四、基本条件

1、参加聘任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的职称任职资格。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及教学能力,能出色完成该学科教学任务,有一定教研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教育教学研究任务、新教师培养工作,在教师群体中有一定影响力。

5、参加聘任人员必须按规定担任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教科研中心人员可不承担教学任务)。

6、年度考核合格(含合格)以上。

五、聘任程序

(一)制定和公布实施方案。根据相关职改文件,结合职业道德、教学效果、教龄、教学工作量、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受表

彰情况、继续教育、学历、公开课、论文(含经验总结)发表、指导学生获奖等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师考核评价方案(见量化评分细则)。

(二)教师申请和资格审查。教师提出竞聘申请,聘任工作小组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本中心公示七天。

(三)自评和复评。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和聘任小组复评相结合的量化打分方式,即在教师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小组成员进行审查核实,进一步复评,最后形成量化总分。

(四)确定人选。聘任工作小组按复评结果排序,按职数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本中心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约,发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

红庙中心校聘任量化评定实施细则

红庙中心校量化评定实施细则

(量化分值97分)

一、量化评分细则

(一)竞聘教师自评

1.教龄:12分。每年0.5分,满12分止。

2.学历:5分。中专3分,大专4分,本科5分。

3.任现职年限:10分。每年1分,满10分止。

4.综合表彰:10分。任现职以来,1)获县、市、省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给

4、

5、6分,同年同类表彰按最高一次计分;

2)在年度技术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给2分,有一次算一次计分,两项累计满10分止。

5.论文(含经验总结、案例、教案设计等):10分。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奖的,县级3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累计满10分止,同一篇论文获得不同级奖的只计最高分(论文必须是能够达到参加职评标准的)。

6.统考(测):8分。近三年来,在县、镇级统考(测)中,小学成绩获得镇第

一、

二、

三、

四、五名的,相应加

8、

6、

4、

3、2分;初中九年级成绩获得县第1—10名、第11—20名、第21—25名、第26—30名、第31—35名的相应加

8、

6、

4、

3、2分(以最高一次名次计分,不累计)。

7.课题实验研究:5分。任现职以来,课题申报立项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

5、

4、

3、2分。课题申报以报送中心校教科研中心和教育局教研室备案为准。课题结题加1分,实验负责人再追加1分。

8.公开教学(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说课等):5分。1)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观摩、研讨、示范等教学活动,按省、市、县级分别得

4、

3、2分;2)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竞赛获奖,省、市、县级奖分别得

5、

4、3分,两项累计满5分止。

9.命名:5分。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中获得“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等命名的,按省、市、县等级给予

5、

4、3加分。

10.指导学生:5分。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获竞赛一等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

5、

4、

3、2分,获奖等次每降低一级相应减少0.5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别计分,累计满5分止。

说明:1)团体竞赛项目(如体操、文娱汇演、合唱、全能竞赛等)以各标准的2倍计分,所得分数由各指导老师平摊;

2)以上竞赛均以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或相关部门联办的,经中心校选拔推荐参与的竞赛活动为准,非教育部门或联办单位举行的活动不计分。

11.班主任工作:5分。任现职以来,所教班级获“优秀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级”、“优秀中队”等,按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

5、

4、3分。

12.学校政绩:5分。近五年以来,学校受上级党政或教育部门综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文明学校等,按省级、市级、县级、镇级分别给予校长

5、

4、

3、2分,分别给予分管行政

4、

3、

2、1分。同类表彰取最高级别计分,校长最高得5分,分管行政最高得3分。

13.社会职务:5分。任现职以来,经上级有关部门任命,校长、党支部书记,每年得1.5分,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每年得1分,主任每年得1分,副主任(含团委书记、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学区教研组成员)每年得0.5分,教研组长及班主任每年得0.5分。校长最多得5分,副校长最多得4分,主任最多得3分,副主任含其他最多得2分,教研组长及班主任最多得1分(兼职的按最高分计算,不累计)。

14.量化考核:2分。在中心校教育教学量化考核中,每学期在本校:初中、中心小学总分获得第

一、第二位次的,分别得2分、1分,其它完小总分获得第一位次的得2分,有两人并列第一的各得1分,累计最高2分。

15.奖励分:5分。在单位组织的献血活动中,任职前献血一次加0.5分;任职期中献血一次加1分(以献血证为准),累计满5分止。

16.扣除分:1)必须提供2004年秋季至2008年秋季以来的备课笔记和听课记录,每缺一学期各扣除5分,每本根据《规范》要求,不符合标准的,给予酌情扣分;2)在近三个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化考核中,在本校:1)初中、中心小学倒数后二的教师;2)其它完小倒数第一的教师;每学期扣除5分。

(二)红庙中心校职称评审小组复评

1.参评教师自评后,由评审小组负责核查自评得分,进行复评,算出参评教师的实际得分。

2.所有参评者的得分按序排列,作为职务评聘依据。

二、评定方法

根据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共同下达的推荐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报送,若总得分累计相同者,由职评小组投票决定推荐人选。

[注明]

1.参评者必须持原件及有关证明到中心校教科研中心职称评审小组登记备案。

2.以上各条细则,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者,取消其推荐评聘资格。

3.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效果甚差,群众意见较大,不得参与职务评聘。

4.本细则从2009年春季起开始试行,其解释权归属红庙中心校职称评审小组。

二OO八年十二月

推荐第7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1、根据国家、xx关于深化职业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结合基地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基地专业技术职务均实行聘任制。

3、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中聘任。凡基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基地有效。

4、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基地领导、党委委员、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该机构主要职责是讨论审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讨论决定基地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职称管理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具体承办。

5、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等。

6、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务聘任制和资格聘任制的双轨制。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为本单位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以完成某项任务的需要而聘任的职务,受聘之后是完成该项任务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任务完成自行解聘。

7、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专业技术复杂的二级单位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部经理级副职;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各二级单位对于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经理级副职。

初级技术职称,不设技术职务岗位,凡取得资格均可实行资格聘任,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的系数。

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基地机关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务另设。所设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增加定员,根据基地的生产发展及各岗位实际工作需要,每年由基地职改领导小组通盘考虑,按部门、岗位的需求情况适当扩大聘任职数。

8、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聘任各种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见附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航行管制、航行情报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仍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9、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限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基地统一管理,所在二级单位推荐,经基地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政工系列由党委聘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由总经理聘任。

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聘任,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实施,确定聘任人员后,报基地综合管理部审核后,由基地统一下文聘任。

10、聘任期限:高级职务三年,中级职务一年,资格聘任一年,聘任期限不得超过离、退休年龄和劳动合同期限。

11、聘任时,聘任者应予受聘者签订《上海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明确受聘者的职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并颁发聘书,同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归入本人档案。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应从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1 』『 2 』『 3 』『 4 』

13、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一般不予调离本专业岗位,如工作需要必须调动,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除,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留。

14、一九九0年后,凡属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资格任职条件的,可直接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具体规定:中专毕业,本专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大专毕业,见习期满,经本人申请可聘任为“员”级,再从事本专业技术二年,可聘任为“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中级;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取得双学士学位者,可聘任为助理级。上述毕业生上岗后必须胜任本职工作,见习期满本人应做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工作小结,经基地综合管理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方可聘任。

直接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聘任需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单位和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有效。

15、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离、退休人员和现已调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外出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认其任职资格,但不予聘任。

16、凡连续病假半年以上和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认其任职资格,不予聘任。

17、受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

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因失职而造成严重技术责任事故和危及飞行安全事故征候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解除劳动合同、内部待岗者;

脱产文化学习一年以上者(专业培训除外)。

18、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和考绩档案。每年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组织进行,二级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要注重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领导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晋升、调薪、奖惩及能否续聘的依据。连续二年考核成绩优秀者方可推荐晋升;合格者可以续聘;对基本合格者要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提高和改进,改进后可续聘;不合格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当年末进行考核的单位,下年度不得进行评聘工作。

19、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在任职期限满三个月前,根据工作表现,按考核结果聘任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20、聘期满,经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不能完成任期目标的人员,应解除聘约。

21、其他按xx、xx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a、《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b、《xxxx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附件a: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敬业爱岗,热爱基地,积极为基地发展服务。

2、担任员级技术职务的条件:

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完成本专业一般性辅导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初步掌握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本岗位设备的一般性实际操作能力。

3、担任助理级职务应具备条件:

原则上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完成一般性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于实际工作;

能比较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较熟练的操作能力。

4、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应具备的条件:

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单位被公认为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骨干;

掌握现代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单位的技术改进,技术管理上提出的建议性意见被采纳,促进了技术进步,产生了经济效益,保证了生产安全;

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熟练的操作能力。

能够指导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得条件

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尖子;

具有解决在生产、经营、安全过程和综合管理过程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在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

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能够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担任中级、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附件b:

xxxx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为了适应民航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聘用人(甲方)和受聘人(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约如下:

第一条 聘用人应保证受聘人在任职期间,行使现行规定的各项权利,并为受聘人施展才能,开展业务技术工作提供条件。

第二条 受聘人应对聘用人负责,尽心尽力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内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条 受聘人在任期内应努力工作,刻苦钻研,掌握新知识,不断推进技术进步。

第四条 受聘人在聘期内的思想表现及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经考核,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聘用人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 受聘人如不服从聘用人的工作安排,任期内不胜任现岗位职务活玩忽职守等造成工作失误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除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聘用人有权中途解聘其职务。

第六条 受聘职务在本单位、本专业岗位有效,调离原工作岗位或中途解聘的,不保留其相应待遇。聘期届满,如续聘需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第七条 聘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达到离退休年龄,如需延长聘期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手续。

第八条 聘约一式三份,聘用人和受聘人各一份,综合管理部存档一份。

聘用人(甲方) 受聘人(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1〗〖2〗〖3〗〖4〗

推荐第8篇: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离的要求,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规范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第三条 按照精简高效、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结构优化、岗职相符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 各子(分)公司、各部门必须按照岗位职责和设置范围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在集团公司下达的编制范围内合理制定各专业技术系列职务岗位设置方案,报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

1、工程技术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各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及基层矿(处)级单位工程技术管理科室、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的工程技术岗位。

2、政工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党群人事部门、子(分)公司机关党群人事部门、各独立党委和基层矿(处)级单位党群人事部门、职教部门及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工会主席、政工专职工作人员等政工专业技术岗位。

3、经济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经营管理部室及基层各单位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岗位。

4、会计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及子(分)公司机关计划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资金管理中心、有关处室财会专业技术岗位和基层各单位的财会专业技术岗位。

5、统计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各基层单位计划、统计专业技术岗位。

6、审计系列: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及下属审计站各审计专业技术岗位。

7、教育系列:公司所属各幼儿园专职从事幼儿教育岗位。

8、档案系列:集团公司档案室、子(分)公司机关档案室及基层各矿档案室专职档案管理岗位。

第三章聘任办法

第六条 聘任应遵循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3、岗职相符原则。

第七条 聘任权限:

1、集团公司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

2、各子(分)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由各子(分)公司在集团公司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编制范围内自行管理。聘任情况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 聘任程序:

1、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人力资源部门审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在集团公司批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岗位编制职数范围内提出聘任意见。

3、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考评与聘任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任。

4、各单位按管理权限行文聘任,享受相应待遇。

第九条 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数,聘任后仍按原管理职务待遇执行。

第十条 各子(分)公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人员定编情况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确因工作需要增加专业技术岗位,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为三年,聘期内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补缺聘任。补缺聘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岗位工作要求进行绩效考核,在符合聘任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聘任。

第十二条 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聘任到技术管理岗位,必须由本人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聘任申请,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聘任。聘任必须从初级职务开始,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后,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的方可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三条 从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解聘的人员重新聘任到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其专业技术职务应聘任低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满一个基本年限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聘任情况。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转入其他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者,可按其现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但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

第十五条 调入集团公司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部门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空岗情况以及其工作表现,提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意见,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鼓励因职数限制未聘任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北方公司各项目工作,由北方公司各项目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及时给予聘任。

第十七条 在工人岗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再进行初次资格认定,回到专业技术岗位时,需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聘任情况。

第十八条 已实行考试制度的各类专业(经济、会计、统计、档案、审计等),参加国家人事部门组织的考试必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聘任。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评与聘任领导小组,科学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对业务能力较强、工作成绩突出的业务骨干实行低职高聘;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实行高职低聘或解聘。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实行低职高聘:

1、独立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发明创造一等奖1项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科技创新人才;

3、获得集团公司“十佳科技创新人才”。

低职高聘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单位推荐,经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实施。低职高聘的聘期为1年,重新聘任必须以新的业绩进行申报。被聘为首席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进行低职高聘。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评中,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

2、年度考核结果处于本专业末位者。

高职低聘的聘期至少1年以上,期满后根据新的考核结果决定其聘任情况。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解除聘约:

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3、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4、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年累计超出15天者;

5、调离到与自己专业技术职务无关的工作岗位者。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 各子(分)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以前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定,凡与办法相抵触者,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推荐第9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办法

xx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号:

修订号:

批准人:xx(总经理)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

(批准页,内含3页)发布日期:

xx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办法

1.0目的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员工的薪金收入与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挂钩,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激发员工努力学习技术、学习业务的积极性,更好的为公司生产服务,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各项技术的发展,特制定本聘任办法。 2.0专业技术职务的定义

专业技术职务是指经过正规教育、培训或自学,达到规定的业务标准,具备了某种专门的知识和能力,由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考试合格、承认,并发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根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执行。 2.2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对象范围

具备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岗专业对口技术人员。 3.0专业技术等级的定义

专业技术等级是指根据各工种工作的复杂性、精确性和责任大小,以及工人完成该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制定的工人技术等级。技术等级标准一般包括“应知”、“应会”和“工作实例”三部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 高级技术修理工、中级技术修理工、初级技术修理工 高级理货员、中级理货员、初级理货员 3.1专业技术等级的任职资格

必须具备某一等级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经验,由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或考试合格承认,并发给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3.2专业技术等级的聘任对象范围:具备有专业技术等级资格的在岗专业技术员工 4.0新增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新增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对于政治思想进步、工作作风良好,经考核合格,根据聘任条件和聘任编制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

5.0凡离开原岗位1年以上,再回到原岗位工作的,熟练期为3个月,期满后,结合熟练期间

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技术水平,对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重新确认。 6.0各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的编制: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当前的生产状况和用人部门的岗位编制情况,核定各专业技术职务或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号:页码1/3发布日期:

7.0聘任程序:

流程图作业内容

1由用人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及聘任编制向公司申报,填写《专业技

术职务(等级)聘任审批表》

2人力资源部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准,在《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

任审批表》签注聘任意见。

3人力资源部将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员工的《专业

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审批表》报送公司领导审批聘任。

8.0聘期

各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的聘期为高级1年,中级2年,初级不限,聘任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连聘连任。 9.0解聘

9.1一年内累计有三次月度考核为“差”的;9.2工作严重失职,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9.3聘任期满因各种原因不再续聘的; 10.0待遇

各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的人员,在聘期内享有相应的待遇(详见岗位绩效工资层级表),经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解聘的,其原有的待遇不再享受,另行根据新岗位确定相应的待遇。

为规范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现就《XX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办法》作以下补充规定。 公司在以下岗位设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号:页码2/3发布日期:

11.0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12.0附件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用审批表(附表—01)

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号:页码3/3发布日期: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审批表

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号:页码4/3发布日期:

推荐第10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标准

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珠海发电厂企业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标准 Q/104-213.06-2000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珠海发电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制度的管理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为做好本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化、规范化。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珠海发电厂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 2引用标准

《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聘任(任命)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办法(试行)》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坚持以岗位设置为依据,择优聘任的原则。

3.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在具有相应专业和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择优聘任。

3.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二至四年。

3.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限:

3.4.1厂领导因工作需要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厂党政正职领导报省局审批,由省局局长聘任;厂党政副职领导报省局审批后,由厂正职聘任,报省局备案。

3.4.2厂担任中层行政职务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聘任高级职务的,由厂正职领导聘任;聘任中级职务的,由厂主管领导聘任;聘任初级职务的,由部门领导聘任。

3.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

3.5.1根据岗位设置、职数,确定拟聘人员;

3.5.2由劳动人事科审查拟聘人员资格,并报请厂领导审查批准;

3.5.3劳动人事科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3.5.4下发聘任通知;

3.5.5填写《专业技术聘任名册》报省局备案。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命)登

记表》存入档案。

3.6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未达到职务工资底线的,按国家、省局有关规定办理。

3.7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辞聘、解聘,按聘任合同规定办理。辞聘、解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年内不再重新聘任,一年后,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聘任。

3.8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职期满后,根据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和岗位工作需要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可低聘或不聘。

3.9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后,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任期届满进行任职期满考核。

3.10工人身份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先办理聘干手续,再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

3.11根据国家干部退休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一般不再办理聘任。4责任与权限

4.1劳动人事科负责本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办理、资料整理归档、待遇落实等进行管理。

4.2劳动人事科有权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打击报复者进行批评,责令其改正。5检查与考核

按本标准及厂有关考核制度进行检查与考核。

编写:劳动人事科

审核:祝德俊

批准:区杰瑜

解释:标准化办公室

第11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1、根据国家、XX关于深化职业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结合基地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基地专业技术职务均实行聘任制。

3、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中聘任。凡基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基地有效。

4、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基地领导、党委委员、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该机构主要职责是讨论审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讨论决定基地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职称管理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具体承办。

5、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等。

6、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务聘任制和资格聘任制的双轨制。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6.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为本单位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6.2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以完成某项任务的需要而聘任的职务,受聘之后是完成该项任务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任务完成自行解聘。

7、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7.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专业技术复杂的二级单位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3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部经理级副职;

7.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各二级单位对于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2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经理级副职。

7.3初级技术职称,不设技术职务岗位,凡取得资格均可实行资格聘任,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1的系数。

7.4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基地机关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7.5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务另设。所设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增加定员,根据基地的生产发展及各岗位实际工作需要,每年由基地职改领导小组通盘考虑,按部门、岗位的需求情况适当扩大聘任职数。

8、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8.1聘任各种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见附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8.2航行管制、航行情报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仍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9、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限

9.1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基地统一管理,所在二级单位推荐,经基地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政工系列由党委聘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由总经理聘任。

9.2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聘任,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实施,确定聘任人员后,报基地综合管理部审核后,由基地统一下文聘任。

10、聘任期限:高级职务三年,中级职务一年,资格聘任一年,聘任期限不得超过离、退休年龄和劳动合同期限。

11、聘任时,聘任者应予受聘者签订《上海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明确受聘者的职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并颁发聘书,同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归入本人档案。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应从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13、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一般不予调离本专业岗位,如工作需要必须调动,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除,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留。

14、一九九0年后,凡属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资格任职条件的,可直接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具体规定:中专毕业,本专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大专毕业,见习期满,经本人申请可聘任为“员”级,再从事本专业技术二年,可聘任为“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中级;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取得双学士学位者,可聘任为助理级。上述毕业生上岗后必须胜任本职工作,见习期满本人应做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工作小结,经基地综合管理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方可聘任。

直接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聘任需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单位和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有效。

15、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离、退休人员和现已调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外出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认其任职资格,但不予聘任。

16、凡连续病假半年以上和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认其任职资格,不予聘任。

17、受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

17.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

17.2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17.3因失职而造成严重技术责任事故和危及飞行安全事故征候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17.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17.5解除劳动合同

、内部待岗者;

17.6脱产文化学习一年以上者(专业培训除外)。

18、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和考绩档案。每年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组织进行,二级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要注重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领导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晋升、调薪、奖惩及能否续聘的依据。连续二年考核成绩优秀者方可推荐晋升;合格者可以续聘;对基本合格者要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提高和改进,改进后可续聘;不合格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当年末进行考核的单位,下年度不得进行评聘工作。

19、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在任职期限满三个月前,根据工作表现,按考核结果聘任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20、聘期满,经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任期目标的人员,应解除聘约。

21、其他按国务院、XX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A、《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B、《XXXX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附件A: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敬业爱岗,热爱基地,积极为基地发展服务。

2、担任员级技术职务的条件:

2.1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2具有完成本专业一般性辅导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3初步掌握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本岗位设备的一般性实际操作能力。

3、担任助理级职务应具备条件:

3.1原则上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2具有完成一般性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3.3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于实际工作;

3.4能比较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较熟练的操作能力。

4、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应具备的条件:

4.1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单位被公认为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骨干;

4.2掌握现代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4.3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单位的技术改进,技术管理上提出的建议性意见被采纳,促进了技术进步,产生了经济效益,保证了生产安全;

4.4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熟练的操作能力。

4.5能够指导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得条件

5.1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尖子;

5.2具有解决在生产、经营、安全过程和综合管理过程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5.3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5.4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在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

5.5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5.6能够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担任中级、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附件B:

XXXX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为了适应民航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聘用人(甲方)和受聘人(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约如下:

第一条 聘用人应保证受聘人在任职期间,行使现行规定的各项权利,并为受聘人施展才能,开展业务技术工作提供条件。

第二条 受聘人应对聘用人负责,尽心尽力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内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条 受聘人在任期内应努力工作,刻苦钻研,掌握新知识,不断推进技术进步。

第四条 受聘人在聘期内的思想表现及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经考核,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聘用人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n

第12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1、根据国家、xx关于深化职业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结合基地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基地专业技术职务均实行聘任制。

3、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中聘任。凡基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基地有效。

4、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基地领导、党委委员、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该机构主要职责是讨论审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讨论决定基地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职称管理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具体承办。

5、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等。

6、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务聘任制和资格聘任制的双轨制。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6.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为本单位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6.2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以完成某项任务的需要而聘任的职务,受聘之后是完成该项任务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任务完成自行解聘。

7、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7.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专业技术复杂的二级单位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3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部经理级副职;

7.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各二级单位对于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2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经理级副职。

7.3初级技术职称,不设技术职务岗位,凡取得资格均可实行资格聘任,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1的系数。

7.4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基地机关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7.5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务另设。所设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增加定员,根据基地的生产发展及各岗位实际工作需要,每年由基地职改领导小组通盘考虑,按部门、岗位的需求情况适当扩大聘任职数。

8、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8.1聘任各种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见附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8.2航行管制、航行情报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仍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9、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限

9.1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基地统一管理,所在二级单位推荐,经基地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政工系列由党委聘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由总经理聘任。

9.2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聘任,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实施,确定聘任人员后,报基地综合管理部审核后,由基地统一下文聘任。

10、聘任期限:高级职务三年,中级职务一年,资格聘任一年,聘任期限不得超过离、退休年龄和劳动合同期限。

11、聘任时,聘任者应予受聘者签订《上海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明确受聘者的职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并颁发聘书,同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归入本人档案。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应从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1、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敬业爱岗,热爱基地,积极为基地发展服务。

2、担任员级技术职务的条件:

2.1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2具有完成本专业一般性辅导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3初步掌握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本岗位设备的一般性实际操作能力。

3、担任助理级职务应具备条件:

3.1原则上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2具有完成一般性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3.3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于实际工作;

3.4能比较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较熟练的操作能力。

4、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应具备的条件:

4.1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单位被公认为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骨干;

4.2掌握现代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4.3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单位的技术改进,技术管理上提出的建议性意见被采纳,促进了技术进步,产生了经济效益,保证了生产安全;

4.4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熟练的操作能力。

4.5能够指导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得条件

5.1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尖子;

5.2具有解决在生产、经营、安全过程和综合管理过程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5.3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5.4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在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

5.5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5.6能够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担任中级、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附件b:

xxxx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为了适应民航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聘用人(甲方)和受聘人(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约如下:

第一条聘用人应保证受聘人在任职期间,行使现行规定的各项权利,并为受聘人施展才能,开展业务技术工作提供条件。

第二条受聘人应对聘用人负责,尽心尽力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内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条受聘人在任期内应努力工作,刻苦钻研,掌握新知识,不断推进技术进步。

第四条受聘人在聘期内的思想表现及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经考核,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聘用人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受聘人如不服从聘用人的工作安排,任期内不胜任现岗位职务活玩忽职守等造成工作失误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除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聘用人有权中途解聘其职务。

第六条受聘职务在本单位、本专业岗位有效,调离原工作岗位或中途解聘的,不保留其相应待遇。聘期届满,如续聘需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第七条聘

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达到离退休年龄,如需延长聘期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手续。

第八条聘约一式三份,聘用人和受聘人各一份,综合管理部存档一份。

聘用人(甲方)受聘人(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

第13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期目标

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未来几年内我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校对学校提出的要求,抓住机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迎接学校党建工作会为重要契机,以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为着力点,努力为做好教师的本职工作。

专业理论学习方面:、

为提高我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转变教学理念,探索创新教育与课堂教学的模式与方法,切实提高教学技能和教学质量,把业务学习落实到实处,计划如下:要求自己经常阅读相关的报刊杂志和教育理论书籍,用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来使自己始终能够拥有新鲜的血液。努力通过自己的课堂教学使学生学得轻松,学有所得,真正成为学生心目中学习的引导者。作为教师应自学主动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活动。《新课程标准》,《走进新课程》、《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等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将成为我亲密的伙伴,做到课余时间认真阅读,及时做好笔记,同时写好心得体会。领悟其中的精华,使理论在头脑中形成影响,并将其实践于课堂,促进新课程的发展,使其发挥最大效力。

在专业工作方面:

作为一名中专职业学校的班主任,我一直努力的在工作。在未来几年内我要做到以下几点:

1、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思想政治工作能极大帮助学生养成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和勇于探索的精神,思想政治工作是班主任工作的灵魂。

2、鼓舞学生信心

班主任应该是鼓动家要鼓起学生的自信,“自信是人生成功的一半”

3、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如:强学习方法的指导, 强科学用脑的思想教育, 织兴趣小组,调学习时间的投入,基础差要追赶上来只有刻苦,只有艰苦的劳动才有巨大收获,强课外阅读指导,

4、加强班级管理,如:学生交流;心挑选班干部,大胆鼓励他们在班上开展活动;严格纪律要求。

总之,班主任工作要从理想思想教育入手,以提高学习能力为核心,纪律管理为手段,全方位调动积极性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更加的努力工作,不辜负社会、学校、学生家长、学生和自己本人的期望,我相信我做的会更好的。

第14篇:01.1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绍兴市曹娥江制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QG/CEJ01.11-201

3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技术管理和科技创新,更好地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特制订本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办法对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及任职条件、聘任组织和程序、技术津贴、聘后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聘任管理。

2 专业技术职务设置

2.1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2.2公司根据承担的生产经营职能的需要,专业技术职务设初级(含高级工)、中级(含技师)、高级(含高级技师)、责任工程师(责任技师)。

3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职责和任职条件

3.1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工)

3.1.1聘任条件:

a)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一年以上的专业工作,大专毕业生经过三年以上专业工作,中专毕业生经过五年以上专业工作,并能胜任和履行助理级职务的,跨专业、跨系列的延后一年;

b)参与公司级或主持完成部门级一项以上课题调研、QC攻关等工作,或在技术开发、应用、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作出一定成绩;或实际参与的项目获公司专业技术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实际参与的项目或引进技术、应用其它的成果,年均创经济净效益 2万元以上。

c)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在公司同类人员中处于较高水平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能力和敬业精神,近二年内,无违法乱纪,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工作中未出现技术、质量、设备或安全事故。

d)每年至少有一项(篇)成果(论文)参与公司评审并获三等奖以上,或三年内曾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技术(管理)论文。

QG/CEJ01.11-201

33.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技师)

3.2.1聘任条件:

a)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受聘助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在岗位任职满二年。

b) 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所在单位同类人员中处于较高水平,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c) 主持和组织的项目的成果应用,提高了公司某一环节的运行可靠性或产品质量;或直接对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一定的成效或者对企业社会效益产生一定影响的;或两年内实际主持的项目获公司专业技术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实际主持的项目或引进技术、应用其它的成果,年均创经济净效益 5万元以上。

d)近二年内,无违法乱纪,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工作中未出现技术、质量、设备或安全事故。e) 每年至少有一项(篇)成果(论文)参与公司评审并获二等奖以上,或三年内曾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技术(管理)论文。

3.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

3.3.1聘任条件:

a)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受聘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相应执业资格,所在岗位任职满三年。

b) 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所在单位内同类人员中处于领先水平,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c) 主持过所在单位的重点工程、重点科研项目,达到预期的技术经济目标;或在所在单位的重点工程的建设、运行或事故抢修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主持和组织的项目的成果应用,提高了所在单位系统运行可靠性或产品质量;或直接对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大成效或者对企业社会效益产生较大影响的;或两年内实际主持的项目获公司专业技术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或实际主持的项目或引进技术、应用其它的成果,年均创经济净效益 8万元以上。

d)近三年内,无违法乱纪,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工作中未出现技术、质量、设备或安全事故。 e) 两年内至少有1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技术(管理)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五年内曾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技术(管理)论文。

f) 每年至少有一项(篇)成果(论文)参与公司评审并获一等奖以上。

3.4责任工程师(责任技师)

3.4.1聘任条件:

a)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受聘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相应执业资格,所在岗位任职满三年。

b) 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所在单位内同类人员中处于领军水平,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c) 主持过所在单位的重点工程、重点科研项目,达到预期的技术经济目标;或在所在单位的重

2QG/CEJ01.11-201

3点供排水工程的建设、运行或事故抢修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主持和组织的项目的成果应用,提高了所在单位系统运行可靠性或产品质量;或直接对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大成效或者对企业社会效益产生较大影响的;或两年内实际主持的项目获集团专业技术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实际主持的项目或引进技术、应用其它的成果,年均创经济净效益 10万元以上。

d)近三年内,无违法乱纪,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工作中未出现技术、质量、设备或安全事故。 e) 两年内至少有1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技术(管理)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五年内曾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技术(管理)论文。

f) 每年至少有一项(篇)成果(论文)参与公司评审并获一等奖以上。

4聘任组织、程序

4.1公司成立由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由综合办负责日常工作。

4.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职责:

a)制定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标准;

b)组织对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晋升评审;

c)组织对公司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评,提出拟聘人选;

d)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成果、论文;

e)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

4.3聘任程序

4.3.1公司公布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数量、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

4.3.2应聘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申请表》提出申报,并提交任职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发表或技术成果情况和对下级及有关职工的专业技术教育情况等。

4.3.2.1破格申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公司主要业务骨干,有专长和经验,成绩显著;

b)有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相关刊物上发表或技术成果在省级以上学术会上获奖;

c)对推进公司技术进步或专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d)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职业科技带头人、技术能手、岗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e)其他经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认定的。

4.3.3对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履行聘约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继续教育等内容。

4.3.4由公司综合办收集、整理和审核相关资料,对应聘人员提出详细的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和理由,由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

4.3.4.1平聘:平聘人员须同时满足岗位设置需要和专业技术工作年度考评称职。

4.3.4.2高聘:对于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实行低职高聘。

QG/CEJ01.11-201

34.3.4.3低聘:在聘任过程中,对虽具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但因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设置限制、工作业绩一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不合格或专业不对口的可以高职低聘。

4.3.5拟聘人员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

4.3.6对经公示符合条件的,由综合办发聘任文件。

5技术津贴和奖励

根据所在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对被公司聘任为初级以上技术职务的职工(公司年薪制干部职工除外)给予技术津贴,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录用人员及被聘为责任工程师(责任技师)、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集团拔尖人才的按集团规定执行。技术职务津贴标准如下:

6聘期及考核

6.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一般为1年。对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承担重大科研、技改项目的,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聘期。

6.2考核

6.2.1 考核方法:

a)考核由公司综合办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综合评价认定。

b)考核分定性考评和定量考核两部分,定性考核基本程序为本人专业述职,所在部门(单位)考核评价及民主测评的结果,占考核分的50%;定量考核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考核(技术成果、专业论文),占考核分的50%。

c)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价认定。

6.2.2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履职考核等次按以下原则确定:

a)优秀:德、能、勤、绩突出,能全面履行聘约,工作成绩优异、有重大科研成果或工作业绩突出;

b)合格:德、能、勤、绩表现较好,能履行聘约,有较好工作成绩;

c)基本合格:德、能、勤、绩一般,基本能履行聘约,工作成绩一般;

d)不合格:德、能、勤、绩较差,不能履行聘约,责任心不强,工作有较大失误或造成不良

4QG/CEJ01.11-201

3影响的。

6.2.3考核结果的使用:

a)考核为“优秀”的,具有优先推荐晋升职务、直接续聘的资格;对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集团拔尖人才或首席工程师(技师)。

b)考核为“合格”的,具有申请晋升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c)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的,暂缓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限期提出整改措施,视整改情况,决定其是否续聘或推荐晋升;

d)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得申报评审(考试)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限期提出改进措施,视改进情况,决定其是否具备续聘的资格,或予以解聘、低聘、调整工作。

6.2.4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

7附则

7.1个人申请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术等级不受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级别高低、数量及岗位类别的限制。

7.2凡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的非经本公司推荐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律不予承认。

7.3除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可按参与人员的前三名全额计算、取得市级以上重大科研成果可按参与人员的前六名全额计算外,其余与人合作的文章每篇按1篇/合作人数计算。

附加说明:

本制度经一届四次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总经理2013年4月批准,2013年4月实施。

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起草和解释。

第15篇:上海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上海市专业技术 职务(岗位)

聘任书

说 明 1.本聘(任)书为专业技术人员聘 (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凭证。2.本聘(任)书有单位填写,经加盖 单位行政领导章和单位公章生 效,由受聘者个人保存。 3.照片上由单位用印。

编号:

名:性

别:出生年月:从事专业:工作单位: 篇2:上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职称评定聘书模板)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表

工作单位:美满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填 表 说 明 (本页无须存档)

1、本表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

2、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存入本人业务考绩档案,一份交本人保管)。本表为a4设置,存档可按档案管理要求剪裁。

4、对实行直接聘任(只聘不评)的系列(专业),首次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应附相应的学术、技术评价材料。

5、如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聘任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动,需重新填写本表并存档。篇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书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受聘人: 受聘科室: 专业名称: 任职资格: 取得时间: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篇4: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书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

聘 任 书

(先生/小姐):

根据我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及本人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综合考核结果。聘任您为 部门 职务。

任期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总经理:

聘任单位:xxxxxxxx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篇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1] ××市普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兹聘任(续聘) 同志为 学 级教师。聘任(续聘)期为 年。从一九

年 月至一九 年 月。聘期内享受以下权利和履行以下义务。

1、享受 学 级教师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

2、年度及届满考核优秀,成绩突出,在职务岗位空缺内择优推荐晋升,能履行职责可继续聘任;基本能履行职责,可继续聘任,但必须限期一年内改进;不能履行职责,不能完成任期目标,解除聘任,改作其他工作或低一级职务聘任。

3、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 教书育人, 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和学术水平。

4、担任 等工作。 中(小)学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 节,另承担

第16篇:竞争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总结

竞争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总结

我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从开始酝酿到顺利完成,经过了近一年的时间,期间从方案起草制定、广泛宣传发动、到进入具体操作,倾注了省厅及学院有关领导和学院有关处、室及全院教职工的心血与劳动。通过竞聘上岗,为学院其他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学院竞争聘任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实施方案》的形成过程

⒈初稿的形成

××年上半年,学院在广泛调研和学习的基础上,起草了《竞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方案》。方案起草后,先印发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科室征求意见,在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了方案的初稿。

⒉几上几下,广泛听取意见,精雕细琢,力求全面完善

××年月,在顺利完成了定编、定岗、定员、定职责的人事制度改革、聘用人员使用与管理等改革措施和“××学院”揭牌庆典后,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被列入了学院的重要工作日程,为了进一步吸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分别由***院长等主持召开了多层次的不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多达六次,并用下发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的征求大家的意见。对于大家提出的建设性的意见,及时地吸收补充到方案中,单从月起,竟聘方案讨论稿就先后修订了次。月日,院长率有关人员到厅人事处、科教处做了专题汇报,在此前后,在方案的形成和确定过程中,学院多次就专业技术职务竟聘工作的中的有关问题向交通厅及有关处室的领导进行汇报和请示。在征得了领导支持和肯定后,方案最后经征求教职工代表大会各代表组的意见并经学院竞聘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正式公布实施。可以说,《××学院竞争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方案》集中了全院广大教职工的智慧,也倾注了各级领导的心血,是一个得到大家广泛支持和肯定的较为完善的方案。

⒊周密布置,全体动员,严格程序,稳妥推进

月日下午,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大会,院长***同志就竞争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进行了动员,对竟聘工作的进程做了布置。在分析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及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及实际聘任情况后,*院长强调: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和竞聘上岗,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好范文版权所有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更是解决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当前和长远利益的迫切之举。竟聘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程序,积极推行,稳妥推进,确保顺利完成。

按学院制定的竞聘工作日程,从月日开始,各项工作在学院竞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展开。

二、竞聘工作的指导思想

学院所确定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改革,逐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上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克服过去那种专业技术职务能上不能下的“终身制”的做法,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立足本职工作,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要求。

三、竞聘原则

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⒉注重工作实绩(重点考查⒊两年的工作实绩);

⒊民主评议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⒋激励先进、鼓励创新;

⒌体现向教学一线倾斜;

⒍合理设岗,科学评价。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确定以下人员暂不参加竞聘:

1、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和正在被立案审查人员;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以上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教学事故或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期未满者;

5、上年度年度考核不合格;

6、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或擅离岗位,不能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7、因停薪留职、个人原因等,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达一年以上的人员;

(8)、专业技术人员中,男年满周岁,女年满周岁,本人自愿不再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9)、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由交通厅决定是否聘任;

()、截至××年月调入学院不满一年者;

()、国家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当前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现状

截至×

第17篇: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发布时间:2007-06-08 12:47:19.35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岗位聘任工作改革,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逐步建立与

完善以竞争、流动为特征的用人制度和与工作能力、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相适应的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起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在我省高等学校进一步开展直接聘任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发[2005]37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8月起,我校高教、科研、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五个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学校直接聘任制度,不再参加全省统一任职资格评审。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直接聘任工作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工作中的作用,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搞好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聘任后的考核、管理,严格聘任标准、条件,完善聘任程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是高教、科研、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五个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系列或专业由学校向省有关评委会等额推荐参评人员,经评审、审批获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后再行聘任。考试系列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聘任工作将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逐步按新办法过渡”的政策。学校首先在2004年之前(含2004年)已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开展聘任,然后再根据各部门的空岗情况进行补聘。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而未能聘任人员,其原有资格予以承认,可以此参加有关学术、技术活动。

第五条 学校每年度补聘工作,原则上与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同步进行,并一次完成。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第六条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本着按需设岗、结构合理、总量控制、精简效能、重点扶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同时,规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岗定编定员的基础上,以市人事局核定的岗位数额为基数,科学、合理地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正、副高级职务的比例分别为8%、40%;中、初级职务结构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具体方案见附件1:《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

第七条 按黑人发〔2004〕84号文件精神,国家批准的暂缓离退休人员;国家级、省级学科带头人不占本单位聘任职数。

第三章 聘任条件和岗位职责

本章所规定的是岗位任职条件和履行的职责,各二级学院、图书馆、机关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 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形式及条件(含具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一、同级聘任。同级聘任是指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一致。申请同级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情况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 结协作,严谨治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身心健康,能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

3、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近四年来的年终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教学情况

1、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成绩显著。

2、四年来的年平均课时量达到《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评审标准》中晋升本职务所规定的学时,即专业课教师的课时量平均每学年为144学时以上,基础课教师的课时量平均每学年为180学时以上,公共课教师的课时量平均每学年为216学时以上,从事行政党务工作的兼职教师每年需完成68学时以上;主讲的课程门数为两门以上。

3、四年来没有发生过严重的教学事故(参见《哈尔滨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4、四年来学校督导课堂教学评价没有出现1次D级或两次C级。

(三)科研情况

1、聘任正高职人员,近四年来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刊物或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

(2)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国家统编教材1部;或主编(主审)、副主编(前三名有效)正式出版的其他教材1部;或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

(3)作为课题负责人立项并完成1项省市级以上课题,或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1项并立项另一项省、市级及以上课题;或连续主持1项省、市级及以上课题。

(4)作为主要负责人获省、市级二等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 (5)获得专利1项。

(6)每年作一次全校性的学术讲座,或每年在非索引源期刊(省级以上刊物)或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学术文章一篇。

2、聘任副高职的人员,近四年来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刊物或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

(2)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国家统编教材1部;或主编(主审)、副主编(前三名有效)正式出版的其他教材1部;或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

(3)作为课题负责人立项并完成1项校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1项并立项另一项校级及以上课题;或连续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课题。

(4)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校级二等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 (5)获得专利1项。

(四)近四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予优先聘任:

1、国家级、省级名师;

2、国家、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

3、国家、省精品课程负责人;

4、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5、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

近四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任:

1、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

2、省精品课程主要成员;

3、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主要获得者(排名第一);

4、校教学优质奖一等奖获得者;

5、校精品课程负责人。

二、高职低聘。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况者可实行高职低聘:

1、达不到同级聘任所规定的基本情况和教学、科研情况的人员。

2、因本二级学院岗位数额有限,在申请同级聘任时落聘的人员。

3、近四年来年终考核有一次“不合格”,或发生严重的教学事故,或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不接受学校、二级学院安排的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不参加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四年来学校督导课堂教学评价有一次D级或两次C级。

三、低职高聘。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任职资格。申请低职高聘 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一条为必备项):

(一)教授

1、基本情况和教学、科研情况都达到《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 破格晋升教授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2、学院内本专业、本学科的重要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3、具有博士学位,且聘任副教授三年以上。

(二)副教授

1、基本情况和教学、科研情况都达到《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 破格晋升副教授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2、学校从海外引进的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科研能力强,曾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

3、专业能力特别强,教学效果突出,业绩显著,教学岗位亟需的优秀讲师。

(三)低职高聘人员由二级学院在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下根据岗位需要申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第九条 教学科研辅助人员的聘任形式及条件

一、范围:图书馆,各二级学院具有工程、实验和图书资料系列职务的人员。

二、聘任形式及条件

(一)同级聘任

1、基本情况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3)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善于调查研究,能独立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的技术疑难问题。 (4)身心健康,能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 (5)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近四年来每年的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2、科研情况

聘任正高职人员,近四年来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 在国家级刊物或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2)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国家统编教材1部;或主编(主审)、副主编(前三名有效)正式出版的其他教材1部;或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

(3)作为课题负责人立项并完成1项省、市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1项并立项另一项省、市级及以上课题;或连续主持1项省、市级及以上课题。

(4)作为成果主要负责人获省、市级二等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 (5)获得专利1项。

聘任副高职人员,近四年来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刊物或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

(2)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国家统编教材1部;或主编(主审)、副主编(前三名有效)正式出版的其他教材1部;或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

(3)作为课题负责人立项并完成1项校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1项并立项另一项校级及以上课题;或连续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课题。

(4)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校级二等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 (5)获得专利1项。

(二)高职低聘

1、达不到同级聘任所规定的基本情况和科研情况条件的人员。

2、因部门岗位数额有限,在申请同级聘任时落聘的人员。

3、近四年来年终考核有一次“不合格”,或近四年来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近四年来发生严重的责任事故的人员。同级聘任时落聘人员,原则上实行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十条 党政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任形式及条件

1、范围:学校的机关、党群和教管各部门,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的人员。

2、聘任形式及条件参照“教学科研辅助人员的聘任条件”执行。第十一条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任

(一)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任形式分同级聘任和不予聘任两种形式。学校对符合《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有关规定的人员予以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不予聘任或予以解聘:

1、不接受本部门安排的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或不参加本部门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2、任现职以来年终考核有“不合格”的人员。

3、任现职以来发生严重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的人员。

4、任现职以来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四年来学校督导课堂教学评价有一次D级或两次C级的人员。

(二)被解聘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从解聘年度起二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

一、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和人事、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依照国家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考核管理办法。

2、根据市人事局确定的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和正、副高职结构比例,设置二级学院、图书馆和机关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3、组织成立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

二、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校领导、专家教授和有关院、处、室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审批二级学院、图书馆和机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组成人员。

2、审批二级学院、图书馆和机关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

第十三条 二级学院、图书馆、机关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人数一般在7-13名左右,由各单位的领导和副高职以上专家组成。专家须经民主程序产生,应具有学术性、代表性和权威性。二级学院院长、图书馆长、机关总支书记分别担任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主任,分委员会的组成名单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批。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确定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正、副高职结构比例,结合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科学进行岗位设置。

2、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实施细则。

3、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本单位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任人选。

4、负责本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后考核、合同管理等工作。

5、在本单位的岗位限额内组织补聘工作。

第五章 聘任程序

第十四条 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如下:

一、学校确定各二级学院、图书馆、机关正高、副高级岗位数额、聘任条件等有关事项。

二、各二级学院、图书馆、机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根据学校确定岗位数额,结合本单位学科和专业的实际情况科学进行岗位设置,予以公布,并组织实施聘任。

1、已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首先按照聘任条件和要求,申请应聘相应岗位,如实填写《哈尔滨学院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接受分委员会的审核。

2、各二级学院、图书馆、机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对副高职以上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3、副高职以上申请人向各二级学院、图书馆、机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汇报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和业绩,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

4、各二级学院、图书馆、机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对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认真审阅并进行民主评议,然后进行投票表决,在已下达的岗位数额内确定正、副高级聘任人员名单及未聘任人员名单,确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名单,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批。

三、各二级学院、图书馆和机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补聘。(见附件2:《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补聘工作方案》和附件3:《哈尔滨学院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规定》)

四、校聘任委员会审批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审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

五、校长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六、聘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省教育厅、人事厅备案。

第六章 聘任合同的订立

第十五条 学校与受聘人员双方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规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与义务。聘任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 聘任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聘任合同期限;

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工作条件及工资待遇;

4、聘任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5、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

6、经双方商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此次聘任合同签订的期限为四年,起止时间为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学校在此聘期内每年度进行补聘工作,聘任起始时间从补聘当年的9月1日算起,截止时间仍为2009年8月31日。

第十八条 新接收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含在聘用合同期内,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九条 受聘人员聘任合同期满,如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学校及教职员工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或应聘其他岗位。续聘须按一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并重新签订聘任合同。 第二十条 在聘期期满前即将退休、且又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至其退休时间的聘任合同。

第七章 聘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聘任合同依法签订后,学校和受聘人员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除法律、法规或本方案另有规定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和用人单位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同时相应改变其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任合同作相应变更:

1、受聘人员不胜任现任岗位要求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超过规定的医疗期仍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3、其他因非工作原因半年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第二十三条 聘任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任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得聘任;如已受聘,由学校解聘其职务:

1、伪造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谎报、剽窃他人的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3、以不正当手段拉拢或贿赂聘任方的成员;

4、威胁、恐吓聘任方的成员;

5、诽谤、诬告其他应聘人员或拟聘人选;

6、有其他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者。

第二十五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或出国逾期不归者和擅自离校或离校逾期不归者;

4、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学校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

6、违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但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1、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受聘人员不履行聘任合同条款,经教育批评不改正的;

3、学校内部机构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受聘人员拒绝学校另行安排工作的;第二十七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解除聘任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任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1、试用期未满,正式聘任合同尚未生效的;

2、符合国家规定,经批准出国定居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及群团组织工作的;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不得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1、在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期间;

2、掌握国家秘密或重大科技成果关键技术和资料,在规定的保密期间。

第三十条 在聘任期内解除聘任合同的人员,必须到人事处办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十一条 无论是解除聘任合同还是终止聘任合同,受聘人员须在归还学校财物、办理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担任财物管理、审批工作的,还应经学校审计后方可离岗。

第八章 聘任期间的待遇

第三十二条 受聘人员聘期内工资待遇按受聘职务确定。受聘人员职务及相应工资待遇仅在聘期内适用。受聘人员的职务岗位发生变化,其工资待遇也随之相应改变。受聘人员任职经历和岗位工资待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其应聘其他岗位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 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市政府和学校规定工资标准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学校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权利。

第三十五条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脱产攻读学位、公派出国、公派进修、公派访学的期限超过一年的,或聘期结束时不能结束脱产攻读学位、出国、进修、访学等活动的,自受聘人员脱产攻读学位、出国、进修、访学的批准之日起,学校与其解除聘任合同,保留基本工资及待遇,交人事处管理,待其取得学位、回国、回校后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按聘任后的职务兑现相应待遇。

第三十六条 受聘人员因私出国,公派出国超期不归,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超过一个月的学校有权终止其聘任待遇。

第九章 聘后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学院对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任合同的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包括不占职数人员),年度考核安排在年度结束后的1-2个月内完成,聘期考核安排在聘期结束后2-3个月内完成。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续聘、低聘、解聘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依据。

受聘人员按受聘职务确定工资待遇,职务岗位变更后,其工资待遇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十八条 受聘人员调到省内其他单位及外省工作的,学校为其出具在校受聘职务、履行职责的考核情况等方面的材料,报省人事厅出具证明手续。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和受聘人员任何一方违反聘任合同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学校和受聘人员双方在聘任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条 受聘人员与学校在公开招聘、聘任程序、聘任合同期限、年度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一章 未聘人员安置

第四十一条 属于实行直接聘任制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如未被聘任任何专业技术职务,将视其情况发给、部分发给或停发其工资、奖金等一切待遇。待其具备聘任条件时可参加相应职务的聘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方案仅适用本聘期,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文件规定如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的规定为准。

哈尔滨学院 2005年7月5日

附件1:《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 附件2:《哈尔滨学院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规定》 附件3:《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补聘工作方案》

第18篇: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平顶山市教育局

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科学的职称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公正评价,单位自主聘任和科学使用人才的管理体系,规范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保证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平人劳〔1999〕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聘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专业骨干、职工代表参加,并成立相应的具体办事部门,负责制定聘任计划、聘任措施,实施聘任及聘后考核等。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领导小组,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职改办备案。

二、聘任的基本程序

1.在市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个岗位都要有饱满的工作任务和明确的岗位职责要求。各单位制定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各单位应将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状况及数额在本单位公开,公布岗位空缺、岗位职责、聘任条件等有关事宜。聘任工作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3.应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照岗位写出聘任上岗申请,单位对申请聘任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任期考核、民主测评、竞争答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部门备案。

4.用人单位与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约。聘约内容包括聘期1-3年,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条件,聘任合同的宗旨条件,违反聘约的责任,继续教育的要求,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要贯彻平等协商的原则。

5.召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大会,单位领导宣布聘任决定,颁发聘书,以增强签约双方履行法律的观念和责任感,并将聘任结果予以公布。

三、其它事项

1.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聘任事项,技术岗位占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2.聘任期限从签订聘约之日起生效,于聘任下月起凭市人事部门批复到人事工资部门兑现工资。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不对口,不得聘任和颁发证书。

4.专业技术人员调出本单位前,由原所在单位收回其专业技术聘任证书,新调入单位对其原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察试用一年。考察期满,单位有空岗,可按聘任程序聘任,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流动聘任审批表》,报市人事部门审批。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国家机关担任公务员,原专业技术职务不再保留。

第19篇: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报告

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报告

申请人:杜义华

根据中心岗位聘任的要求,现提交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报告。

一、基本情况

姓名: 杜义华 性别: 男 民族: 汉 出生年月: 1975年1月5日 出生地: 湖北天门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入党日期:1995.4.26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 外语水平:英语六级 职称:助理研究员(2001年10月评) 职务:OA室网站事业组主管(2002年3月至今)

二、学习经历

1989.9~1991.9 湖北省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

1991.9~1998.6 湖北中医学院药学系、本科、硕士研究生

1997.8~1999.3 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研究所实习(课题:中国神农架中药资源信息的设计与初步实现)、合作研究(信息系统实验室 开发院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2003.02-08 北京工商大学传播与艺术学院 Adobe培训班 2003.06~ 中国科学院信息化高级人才研究生班(在读)

三、工作经历

1998.7~2001.09 同济医科大学药学院中草药教研室 助教 1997.8~1999.3 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研究所实习、合作研究 1999.3~2000.3 中国科学院机关网络中心开发研究(中科院MIS系统) 1999.12~2000.10 中国万家网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部经理

2000.11~至今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OA室 开发研究

四、特长与能力

多年来的工作与学习,我主要是擅长WEB类开发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精通ASP、ASP.net、VB、HTML、XML、SQL Server 等 。在积累大量开发经验和用户经验基础上、充分采用可重构软件的插件技术,我自行构建和推出有一套办公系统、网站系统的解决方案,包括员工与用户授权管理、内容管理、插件管理、编码管理、查询接口动态调整管理等,并独立完成或主要负责有一系列项目: ※ 擅长各类网站管理发布平台的设计应用

积累和独立开发有一套完整的网站信息管理和发布系统,主要特色有:提供信息采编审发全套自动化管理,独立开发有自身技术特色的HTML和XML网页生成系统;采用信息预发布的工作模式,发布和预发布内外网分开,保证网站的严肃、稳定和安全性,采用动态频道组织技术,能灵活定制各类专题,具有丰富实用的页面版式功能,支持全文核心主题标引,提供强大方便的栏目信息管理平台、图文混排编辑器(访Word风格的全功能可视化信息编辑器)和静态页面转换成系统等。

并分别适合于大中小各类网站如:中国科学院网(http://www.daodoc.com 已于2003年底正式使用;

参与院电子政务系统的简报发布管理部分的开发和数据整理等工作,已于

2004年初投入使用;

设计和指导《高技术产业化有关政策法规》36期1600多篇文章的资料整理建设,策划和独立开发光盘流览版和查询程序,已于今年院工作会上发行。

曾负责组织开发制作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局工作网站,网址为http://chanye.cashq.ac.cn/ ,已于2002年5月正式提交使用,

曾负责组织开发制作中国科学院监审局网站,网址为http://jianshen.cashq.ac.cn/,已于2002年6月提交使用。

曾独立开发中国科学院秘书处主页,网址为http://msc.cashq.ac.cn,已于2002年10月交付使用。

曾参与开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部网站,并已于2003年5月赴藏安装培训。

六 不足之处和进一步发展方向

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尽管几年来,我认真工作、努力钻研,但仍有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提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① 利用参加的院信息化高级人才研究生班的机会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提高,加强英语的学习。

② 在完成现有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同时, 尽量紧密跟踪最新信息技术,并尽量多思考和做些研究探索性工作和两者结合起来更好的应用于本职工作。

③ 在完成现有工作同时,有些技术平台逐步向Unix、J2EE转移,以进一步提高自身技术能力和能更好的为院ARP的开发与支撑工作服务。

总之,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我完成了一系列项目、掌握大量软件开发技术和积累了不少开发经验,作为室内主要技术骨干和一些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我认为本人具备了申请副高级技术岗位的资格,请聘任委员会予以审核。

2004.03.18

(完)

第20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责任书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责任书

甲方: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

乙方(受聘人):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科(部门)任岗位工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岗位聘任责任书。具体如下:

一、岗位聘任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岗位聘期内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系统掌握和运用本岗位必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完成本院和本科室规定的各项医疗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数量;

(三)、完成本院和本科室所要求的科研任务;

(四)、完成本院和本科室要求的教学工作;

(五)、完成本院和本科室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待遇

(一)工资奖金待遇按聘任岗位的职务确定;

(二)乙方在聘期内提出离职申请,则专业技术职务随即退回至原职称,工资奖金随岗调整。

四、本岗位责任书作为乙方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和各类评优奖励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均已阅读本岗位责任书,对以上所有条款予以充分理解和同意;

六、本岗位责任书一式二份,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的附件,与聘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负责人(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