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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0:12:44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职责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汽车维修企业厂长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3.确定质量方针,建立质量目标。

4.经常性地向组织开展职工质量、安全教育。

5.建立、完善厂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保持内部沟通,确保正常运转。6.负责对厂内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审,以期逐步改进、完善、提高。 7.保证获得和保持设施、设备、人员等必需的资源,满足生产的需要。

安全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厂长(经理)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主持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按分工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车间或班组长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制度

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针对本修理厂实际,每年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教育培训对象:实行分级培训。安全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教育培训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运管所及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各普通干部职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企业自行组织。 2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类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帐管理;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知识、技能。

3教育培训学时:教育培训2天及以上为长训班,由组织单位组织参训人员进行结训考试;教育培训1天以下为短训班。

4坚持从业人员“先教育再上岗、有上岗证要求的必须持证上岗”的原则,各企业应对所有从业人员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5教育培训实行签到制,参训人员必须按时亲笔签到。

6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培训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7运管所不定期对各单位的教育培训、执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督察和考核。

安全投入制度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场内严禁吸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7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10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2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3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4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会议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是检查、总结、研究、布置、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工作的有效制度。

2会前要发出书面或口头通知,明确会议内容及需要讨论的问题,使参加者有所准备。

3会议开始时要清点人数,做好会议记录,必须时应写出会议纪要。

4每月召开一次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遇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召开会议讨论解决。

5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

6分析研究和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7研究布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事情。

8研究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

9讨论处理因违章操作发生的工伤事故情况,严肃处理违章肇事责任人员。

10及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整改事故隐患。

11检查、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本(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12讨论处理安全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对违章、肇事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13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溜号。在开会中不准看书看报、打瞌睡或做私活。

安全隐患查整制度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标准等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 4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完善及其落实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7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销号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的落实情况。 8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 9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目标奖惩制度

惩罚的范围

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8其它事故考核 。

9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10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惩罚类型

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奖励的范围

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告项目管理人员.

2报告方式可用电话、电传、电报或其他快速办法。总之,事故报告要做到“快”和“准“。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5)、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3凡故意隐瞒事故真相、虚报或拖延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事故责任

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雨、下雪时,不得进行露天施焊。

2、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将焊接电缆放在电焊机上,横跨道路的电焊线必须有防压措施。施焊前应先检查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品,并系好安全带。

3、二次线不宜过长,一般应根据要作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4、在施焊过程中,当电焊机发生故障而需要检查时,须切断电源,禁止在通电情况下用手触及电焊机的任何部位,以免发生事故。

5、严禁将焊接电缆与气焊的胶管混在一起。

6、在容器内焊接时,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具,通风、照明应良好。

7、在焊接时,不可将工件拿在手中或用手扶着工件进行焊接。

8、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遮蔽。

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不得多台串连接地。

10、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导线。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

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工作场所内,不得储存汽油、柴油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工件上不准有油迹。

2.氧气、乙炔瓶必须固定牢固,并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胶带不准安装三通接头,另接焊枪。

3.氧气、乙炔瓶附近应备有沙土和办制灭火器,以便发生火灾时急用。

4.操作时要戴手套、鞋盖、防护眼镜等保护用品。

5.焊枪嘴子应避免碰击,使用前应检查有无堵塞,工作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门,不得用手握拆胶管制止回火。

6.离油箱1米之内焊接时,应将油箱卸下,移置安全处,在刚超过1米的距离内焊接时,应用湿布盖住油箱加油空、孔,并用铁板挡好。

7.严禁焊接油箱、油桶之类的易燃易爆品容器。

8.焊接完毕下班时要清理场地,消灭火种。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报告使用规定

1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人员必须懂得该物品的性能,造成危害的条件,对人危害的部位和成都,安全救护知识,保管,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知识。

2列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原材料、油料、气体、废料、应建立严格的采购、运输、保管、审批、领取、回收制度。

3采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经领导批准,使用专用包装运输,运输途中应有人押运,防止丢失和漏损。

4保管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应在专门的保管室保管,按不同的类别分类存放、保管、使用场所,应符合规定并配备防火、防潮、散热、通风设备,远离火源,禁止吸烟。并设立有毒、易燃易爆警告标识,禁止将助燃物和易燃物堆放在一起,使用完毕的空包装物要妥善保管和回收。、

5保管、使用人员应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不同种类使用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6领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时应有人管理、照料,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附近禁止有火源,并禁止吸烟,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并注意保管,不得丢失、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离工作场所。

7未使用完或使用后变为废旧物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按规定交会专用保管场所处理或交有关部门回收,禁止乱堆乱放和在外放置,防止发生意外。

8沾有有毒物品的工具、工件、容器不允许用嘴吹、手摸、嘴咬等不正确的方法操作,作业现场有专人监护,如有发现中毒迹象,应立即撤离工作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换下被污染的衣服,用温水肥皂清洗身体,必要时给予输氧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交流电使用、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交流电维修的操作员必须培训持有操作合格证方能对交流电进行操作,操作钱应按规定检查防护用品,工具,量具的绝缘情况,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2未经许可不许带电作业,经厂部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的带电作业应派有经验的电工操作,并有人监护。

3停电检修时,应在断电出挂有“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检修结束,应确保故障排除,各用电设备的接地线,防护置、防护盖板、个线路绝缘等安全完好后,方可送电。送电后取下警示牌。

4电力线路的导线、保险、闸刀、插头插座的安全电流应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电线应无破损、裸露导线心须包扎并可靠绝缘,电源插头,插座,闸刀,保险等的防护罩应完好。

5移动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胶皮软线,接头如有松动,氧化应及时检修或更换,移动照明灯应使用低于36V的低压电源,导线应使用绝缘可靠的胶皮软线,严禁使用电力照明用电。

6闸刀、插头、插座、保险等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后用相同规格的配件和熔丝更换,不准随意加大、加粗、换用其他金属熔丝以及换用加大功率的用电设备,以免发生危险。

7如发生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再抢救触电人员处理事故,乙方人员伤亡和事故扩大。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压力容器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维护方式。

2使用压力容器前,应检查压力容器是否在安全使用的期限内,并对压力容器、测试仪器、安全阀、开关阀门、管路系统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后,放可启动或加压。

3压力容器在压力升高后及时检查测试仪表的工作情况,检查压力容器、管道接头、阀门、管路有无漏气、漏油、漏水现象,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加压,故障排除后、再继续加压。

4当压力达到该设备允许的最大压力时,检查安全阀是否能开启,如不能开启应立即停止加压,检查原因故障排除后,再继续加压。

5压力容器在加压时,操作人员禁止离岗。

6压力容器、测试仪表每年应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强制检定,检定不合格的不准再继续使用。

汽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检修的车辆应停服放在干燥、平整、坚实的场院地内,维修的汽车应在车上悬挂“正在维修“的标示以防有人误起动车辆造成事故。

2禁止在维修汽车的场所抽烟个使用明火,用油料清洗汽车零件应离明火10米以外。 3车场或车间内,凡有地沟处、应设照明或加盖,以防有人跌入受伤。

4维修开工前应检查工具。顶车凳、场地、机具、照明设备的安全情况、登高作业应检查架是否安装可靠,使用举升挤举升汽车应遵守举机操作规程。

5用千顶顶车时平地应坚硬平整,否则应加垫铁板或木板,千斤顶应与地面和车上被顶平面垂直,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位置;顶起后用架车凳将扯架平,严禁用砖头等易碎品垫车,严禁用千斤顶顶起车辆不用架车凳架车就卸区车轮并操作,放千斤顶时,打开液压开关应缓慢,防止压着自己。

6在拆装较大较重的零件时,不得将手指放在工件间、工件下或人在工件下面防止扎伤手指或工件压伤人,吊装机件的顺具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5,应确认套装牢固后方可起吊。

7打开发动机罩盖或翻转驾驶室等汽车部件,应将支撑支牢,防止滑脱伤人。

8车辆维修是应严格照维修工艺规程或原厂维修手册的规定进行,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对车辆运行安全有影响的零、部件应从严把关,严禁拆乱卸,野蛮操作,以免损坏几件。

9修理汽车油箱时油箱放出的燃油应存放在密封的容器内,严禁用敞开容器装燃油。

10维修用的棉纱,抹布应妥善保管,严禁堆放,以防自燃。

11维修结束应检查所在的工位及附近有无遗漏的配件,垫圈、螺栓,并检查维修所带的工具零件有无丢失,防止漏装零件和将工具等物遗忘在机内发生故障。

12使用几点设备维修车辆,应遵守几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3启动发动机应遵守“起动测试发动机及试车安全操作规程”。

车身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在搬运和加工板材时,应防止板材从手上滑脱伤受、脚或伤及他人,板料和下料的毛尖刺应切掉或磨平防止伤及他人、伤脚。

2金属边角料及碎屑不能用手清处,应使用工具清理,合理堆放在安全地点,防止刺伤或阻碍工作。

3进行车身校正作业或使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定位,可靠夹持、固定、并使用合适顶杆、拉具、夹具、合理牵拉、顶升,操作人应注意操作位置,谨防物件工具弹跳伤人。

4两人在一起进行锤击操作时,不要相对站立,同时应保持一定距离,以免脱锤个飞刺伤人。

5电、气焊时应遵守“电、氧焊 安全操作规程”,并远离易燃物品,在车上电气焊时应远离燃油和蓄电池或将燃油箱,蓄电池和微机的插接件拆下后在继续操作。

6焊接燃油箱时,应远离车辆和维修场地,并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操作,防止燃油燃烧爆炸。 7危险品运输容器维修应由具有危险品容器维修资质,并经批准的企业进行,维修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方可上岗操作,其余未持证人员一律不得对危险品容器进行维修。持证人员上岗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8锡焊时,防止焊剂烧伤皮肤和衣服,如使用盐酸应注意防止溅入眼睛,因为只有眼睛进入一滴盐酸,将可能导致该眼睛失去光明。如皮肤和衣服上溅上焊剂,应立即用水冲洗。

9锡焊时应避免烧燃的烙铁烫伤和防止熔融的焊锡掉入水中或焊剂中,反弹飞溅伤人。

10维修场地应配备消防设施和安全设施,维修人员对于消费,安全设施应会操作使用。

11在车上拆卸和检修应遵守“汽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2使用机具设备应遵守该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机电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机电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设备的结果、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维护方法。

2操作设备前应对设备机械、防护、电路、接地等技术状况和各部进行检查,如有损坏,立即维修,确认完好检查润滑的部位并进行润滑后,在启动设备,不操作带病设备,不使用带病附件。

3各机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旋转部位应装上防护罩,冷却清洁液应有回收装置,防止流在地上造成污染。

4各设备的夹具应使用专用工具将工件装牢或夹牢。防止工作中工作滑脱伤人,禁止使用鎯头,子敲击夹具夹紧工具。

5操作旋转的机件、刀具,禁止戴领带、手套操作、蓄长发的应戴压发帽,禁止用手制动正在旋转的机件。

6机电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防止雨湿后漏电伤人和设备锈蚀,移动机电设备应在切断电源并停止转动后进行。

7设备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将设备擦净,对轨道润滑的部位进行润滑,移动设备应将电线绕在相应的部位,设备放在指定位置。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机操作者在使用前应做下列检查: (1)砂轮及防护罩是否安装牢固。 (2)砂轮有无裂纹缺口和松动。

2砂轮机使用时戴上防护眼镜,磨削时不准带手套,不准用棉纱、布包住工件进行磨削;磨削粉尘较多的工件应戴口罩,磨削时不得用力过大过猛,磨完后应关闭电门。

3禁止用砂轮侧面磨工件个防止工件与砂轮发生撞击,磨削时不要在砂轮正面站立,禁止两人同磨一个砂轮。 4铜、锡、铝、铅等软金属和木材。塑料容易阻塞砂轮,不要再砂轮上磨削,薄板和细长金属件在砂轮机上磨削易发生危险,应由磨削经验的人员操作。

5更换砂轮应注意一下事项:

(1)砂轮直径、品质、规格和技术要求应符合原厂规定,装配前应检查有无裂纹,轻敲时声音应清脆无暗哑声。

(2)砂轮孔径与主轴间隙0.2—0.3毫米,砂轮与法兰应垫0.8-1毫米纸垫。 (3)紧固砂轮时应进至砂轮不滑动为止,不可过紧。

(4)砂轮装好后再次检查砂轮有无裂纹,螺栓、螺母是否紧固。开机后看旋向时候正确,空转5-8分钟检查砂轮平衡,不平衡的砂轮应调校平衡,确认安全后才准使用。

6外来人员严禁使用砂轮,违反操作规程人人又权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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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工作流程

1、质检员必须衣着整洁,主动微笑服务,微笑待客,树立为用户着想、礼貌待客的意识,使用礼貌用语,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使用户达到最大程度的满意。

2、质检员必须主动与客户打招呼,并做到迎面接引,主动询问用户需要何种服务,认真听取用户要求及意见,根据用户的要求与特点采取妥善的服务方式。

3、质检员在确立服务对象后,要做到车旁接待。到达车辆停放位置后先查看车身外部完好情况,查看发动机部分油水液面及相关附件的完好性,查看车辆里程数(精确到个位),然后请用户到工作台。根据用户的要求以及描述填写接待单,必要时给予提醒服务项目及请相关人员试车。

4、质检员填写接待单时必须根据接待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必须每次核对用户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并做好评估、评审,请用户确认后在接待单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建立接车单及返工单。接待单建立完成后及时提醒用户取出车内贵重物品以便妥善保管,安排好客户到休息室休息。传递接待单并跟踪该接待单所立项目的进度和情况,如出现项目增减或交车时间的变更,而及时与用户联系,并做好重新评审与确认的记录。

5、质检员必须了解车间生产情况、关心所接车辆进展情况,必要时提醒主修人员对所接车辆的进度及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并根据车间生产及配件供应的情况确定每辆车的交车时间,保证交车时间的正确性。对修理运作中的未尽事宜必须告知用户,如变更项目要直接通知客户或电话通知,并在委托书上做好记录。

6、质检员必须做到来电必听(铃响不得超过三声),做好电话预约的登

记和传递,关心车间和仓库为预约车辆的准备情况。需要外出抢修填单后及时传递。做好客户投诉等相关的记录。

7、质检员接收维修人员竣工的竣工单后,必须检查各项目的完成情况及自检、总检的签字情况,对不合格的竣工单必须要求相关人员完善后再接收。并实施不合格品实施方案,实施结算委托书必须根据委托书项目进行核对,比如做好维修人员的工时登记、合派等,保证结算的真实性。

8、质检员必须做到维修接待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保证用户档案的真实有效,同时确保维修进度满足交车时间的要求,必须收集好结算所需手续(事故车)。用户要求欠帐需要要有本公司担保人的签字,欠帐金额在三仟元以上的除总经理外都不得实施担保。对内部修理竣工后需要每月做好结算清理,结算后听结算清单都需要做好签字留底,递交相关部门。做好每月资料装订。

9、质检员对每台车结算完成后都必须依据结算清单向用户解释,并到停车位向用户解释所服务的项目,根据不同车提出相应的好发票的解释工作。使用好钥匙包,要优胜结束语。

10、质检员在结算时需要实事求是,新老用户平等统一的方法做好结算工作,不得出现一种工位两种结算的现象,要认真对待对收费不明确的用户,要反复和气地作解释工作。对个别通过解释仍不能理解的用户,报请有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尽可能地做到利润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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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推荐第4篇:8.3汽车维修质量总检验员岗位职责

汽车维修质量总检验员岗位职责

汽车维修质量总检验员,是维修企业质量检验工作的总负责,其岗位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二、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三、负责对企业所承担的各类维修竣工汽车的出厂质量按各级汽车维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

四、认真将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结果按要求填入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单。

五、向托修方签发《汽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并建立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发证台帐。

六、负责对返修汽车组织进行检查鉴定,认真填写《汽车返修记录台帐》,分清责任。

七、负责检查、指导本企业其他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做好工作。

八、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技术质量工作。

九、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推荐第5篇: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关于电梯施工的质量检查工作;

2.配合工程部和维保部对施工现场的勘查工作;

3.制订电梯周期监督检验计划并上交主管部门领导审核;

4.监督施工班组填写《电梯施工自检记录》和《施工日记》;

5.根据公司电梯检验规范及国家标准,对电梯安装过程及工程竣工的电梯进行整机质量检验,发现不符合及不合格项出具整改意见,并得到施工人员的确认;

6.协助资料员完成《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的填写和质量确认。

7.控制电梯施工中的重要工序过程质量;

8.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控制工作;

9.实施整梯性能、功能性检验与试验工作,对电梯安装质量及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调查、分析、判断,提出改进意见。并现场监督实施整改、确认;

10.每周五做出工作总结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质量改进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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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为了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贯彻公司 “今天的质量,明天的市场” 的质量方针,提升产品质量、维护客户利益,特制定本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检验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对质检结果负责。

二、原材料一律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则按图纸要求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应通知仓库入库并要求其做好防锈处理。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则应开出《不合格品报告、评审、处置单》,并按照处置结果进行处理。

三、对加工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抽检。当出现不良品时,应指导加工人员进行改进,并确认改进结果。

四、对产成品要认真检查并记录检验数据,不允许有漏检事情发行。并应在合格品、不合格品及待定品上付上相应的合格票、不合格票和现品票。对于不合格品还应填写不良品返工单或报废单,并向加工人员(单位)解释说明不良原因。

五、认真做好合格品、不合格品及待定品的管理,明确地将各类产品分开放置。

六、做好检验量具、试验器具的保管和维护工作,对计量器具要按规定做好检验和标识工作。

推荐第7篇: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货检验员、过程检验员和最终检验员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货检验员、过程检验员和最终检验员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无条文。 3 术语和定义

本章无条文。 4 要求

4.1 职责、权限及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4.1.1 职责、权限 4.1.1.1 进货检验员职责

1) 负责工厂外部提供产品的检验和老化筛选试验。

2) 负责对外部提供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监督,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3) 每月末对所验收产品进行分类、统计,提交室主任汇总。 4.1.1.2 过程检验员职责

1) 负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检验。

2) 负责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监督,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3) 每月末对所验收产品进行分类、统计,提交室主任汇总。 4.1.1.3 最终检验员职责 1) 负责工厂产品成品检验工作。

2) 负责工厂产品环境试验、鉴定试验、分析试验及其它委托试验的检测工作。 3) 参与对生产过程5M1E因素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质量师。 4) 负责对检验合格的部件、整机提交军检,办理质量证明文件。

5) 负责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监督,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6) 每月末对所验收产品进行分类、统计,提交室主任汇总。 4.1.1.4 检验员权限

1) 有权对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2) 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 4.1.2 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4.1.2.1 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1.2.2 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坚持原则。 4.1.2.3 应经过实习、培训,考核合格。

4.1.2.4 掌握产品质量检验知识及统计技术,掌握各种检验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及试验台的使用方法。

4.1.2.5 熟悉产品技术资料、质量要求及制造与验收规范。 4.2 工作内容与要求 4.2.1 岗位目标

4.2.1.1 检验试验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检验结果完整准确。 4.2.1.2 按规定填写检验试验记录,确保记录清晰、完整、准确。 4.2.2 质量要求

4.2.2.1 严格按产品技术资料、工艺资料、制造与验收规范等文件对产品进行检验、试验或验证。

4.2.2.2 及时隔离和妥善保管不合格品,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同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4.2.2.3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主管质量师和有关部门。 4.2.2.4 正确保管、使用检验印章。 4.2.3 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4.2.3.1 进货检验人员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1) 根据复验规范、筛选细则、技术协议或合同要求验收产品。

2)

无检验手段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检验人员根据检测结果和标准判定符合性。

3) 需老化筛选的产品,检验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填写《老化筛选测试记录》。

4)

外部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后在提交单或入库单上填写合格数量、质量状况及合格结论,并在合格证上加盖检验印章,必要时,经顾客代表认可。 5)

外部提供的产品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对其进行标识、隔离,应开具质量意见书,交采购部门或承制单位处理。 4.2.3.2 过程检验人员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1)

检验前,应复核连同产品提交的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现行有效,检验设备、仪器仪表的技术状态准确和检定标识齐全,生产过程流程卡或提交单等原始记录填写完整。

2)

检验人员严格按技术资料、工艺文件中规定的检验项目、频次、操作方法、检测设备进行检验,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3)

过程检验合格,填写检验试验记录,开具质量证明文件。

4)

过程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对其进行标识、隔离,向有关部门反馈,交承制单位处理。

4.2.3.2 最终检验人员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1) 核对技术资料、制造与验收规范现行有效,产品提交单、质量记录齐全,并对共用检测设备和仪器仪表进行验证。

2) 根据技术资料、制造与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3)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向顾客代表办理提交手续。

4) 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退回承制单位返工。承制单位经返工合格后办理二次或三次提交手续。

5)

产品经顾客代表检验不合格时,由承制单位返工,经检验人员复验后向顾客代表办理二次或三次提交手续。

6)

产品经顾客代表检验试验合格后,检验人员办理验证试验提交单,并与试验产品及所需检测设备一并送到环境试验室。

7)

试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对产品符合性进行检验,填写试验记录中检测数据,交环境试验室。

8) 试验过程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报主管质量师。 9) 产品试验合格后交承制单位。

10) 检验人员监督检查最终产品的包装过程,和顾客代表共同清点项目数量和相关资料后,由顾客代表铅封入库或出厂。 4.2.4 业务分工与沟通方式 4.2.4.1 业务分工 1)

进货检验人员按产品种类进行分工。 2)

过程检验人员按工序进行分工 3)

最终检验人员按产品进行分工。 4.2.4.2 沟通方式

1)

进货检验:通过产品提交单、质量证明文件、检验试验记录、报表及口头等方式,向室主任汇报,与相关单位沟通。

2) 过程检验:通过产品提交单、生产过程流程卡、质量证明文件、检验试验记录、报表及口头等方式,向室主任汇报,与相关单位沟通。

3) 最终检验:通过产品提交单、试验提交单、质量证明文件、检验试验记录、报表及口头等方式,向室主任汇报,与相关单位沟通。 4.2.5 工作输入与输出要求

4.2.5.1 输入:产品提交单、试验提交单、技术资料、工艺文件、试验大纲、制造与验收规范等;

4.2.5.2 输出:检验试验记录、质量证明文件、报表。 4.3 检查考核

按照分工与职责,由本室室主任进行检查、考核。

推荐第8篇: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管理实施计划,负责ISO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确定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

2、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实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检验规范,明确检验方式、检验程序及不良品处理的事项。

3、把握品质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部门人员执行。

4、加强内外部协调沟通,负责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品质工作。

5、遵照公司指令,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力求公正,客观

6、及时处理产品实现各过程中的品质工作

7、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防范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8、确保公司的品质能够满总客户的需求

9、协助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

I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

2、负责公司外加工的外协件的进厂检验

3、妥善处理不良品及报废品

4、对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5、储存原材料、外协件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关部门

P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工序产品的在线检验

2、对关键、特殊工序品质的控制、检验与监督

3、妥善处理工序产品的不良品

4、对工序产的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5、储存工序产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OQC方面:

1、负责公司产品的出厂检验

2、对成品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3、妥善处理成品品质异常

4、储存成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5、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QE方面:

1、品质策划。

2、产品质量分析

3、纠正措施等

4、协助公司工作

5、处理质量事故

6、客户投诉的处理

推荐第9篇:汽车维修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推荐第10篇:441(8)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铜梁县孚美汽车修理厂

维修质量检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工作流程

1、质检员必须衣着整洁,主动微笑服务,微笑待客,树立为用户着想、礼貌待客的意识,使用礼貌用语,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使用户达到最大程度的满意。

2、质检员必须主动与客户打招呼,并做到迎面接引,主动询问用户需要何种服务,认真听取用户要求及意见,根据用户的要求与特点采取妥善的服务方式。

3、质检员在确立服务对象后,要做到车旁接待。到达车辆停放位置后先查看车身外部完好情况,查看发动机部分油水液面及相关附件的完好性,查看车辆里程数(精确到个位),然后请用户到工作台。根据用户的要求以及描述填写接待单,必要时给予提醒服务项目及请相关人员试车。

4、质检员填写接待单时必须根据接待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必须每次核对用户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并做好评估、评审,请用户确认后在接待单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建立接车单及返工单。接待单建立完成后及时提醒用户取出车内贵重物品以便妥善保管,安排好客户到休息室休息。传递接待单并跟踪该接待单所立项目的进度和情况,如出现项目增减或交车时间的变更,而及时与用户联系,并做好重新评审与确认的记录。

5、质检员必须了解车间生产情况、关心所接车辆进展情况,必要时提醒主修人员对所接车辆的进度及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并根据车间生产及配件供应的情况确定每辆车的交车时间,保证交车时间的正确性。对修理运作中的未尽事宜必须告知用户,如变更项目要直接通知客户或电话通知,并在委托书上做好记录。

6、质检员必须做到来电必听(铃响不得超过三声),做好电话预约的登记和传递,关心车间和仓库为预约车辆的准备情况。需要外出抢修填单后及时传递。做好客户投诉等相关的记录。

7、质检员接收维修人员竣工的竣工单后,必须检查各项目的完成情况及自检、总检的签字情况,对不合格的竣工单必须要求相关人员完善后再接收。并实施不合格品实施方案,实施结算委托书必须根据委托书项目进行核对,比如做好维修人员的工时登记、合派等,保证结算的真实性。

8、质检员必须做到维修接待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保证用户档案的真实有效,同时确保维修进度满足交车时间的要求,必须收集好结算所需手续(事故车)。用户要求欠帐需要要有本公司担保人的签字,欠帐金额在三仟元以上的除总经理外都不得实施担保。对内部修理竣工后需要每月做好结算清理,结算后听结算清单都需要做好签字留底,递交相关部门。做好每月资料装订。

9、质检员对每台车结算完成后都必须依据结算清单向用户解释,并到停车位向用户解释所服务的项目,根据不同车提出相应的好发票的解释工作。使用好钥匙包,要优胜结束语。

10、质检员在结算时需要实事求是,新老用户平等统一的方法做好结算工作,不得出现一种工位两种结算的现象,要认真对待对收费不明确的用户,要反复和气地作解释工作。对个别通过解释仍不能理解的用户,报请有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尽可能地做到利润最大化。

第11篇:材料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材料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工作职责

1.1.负责各种材料、燃料的抽样、检测、质量判定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1.2.负责参与材料、燃料的评审工作,跟踪其处置情况,并及时向原辅料检验科主管领导汇报。

1.3.负责不合格材料、燃料的处置工作,负责处置责任区内相关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对于严重材料质量问题,应及时(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向原辅料检验科主管领导汇报。

1.4.负责跟踪处理材料、燃料的使用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效果验证。1.5.负责具体执行库存材料的质量普查工作。

1.6.负责收集、核查许可加工品牌配送材料的随货质检报告单。1.7.负责维护各类材料、燃料的原始检测记录。

1.8.负责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测量)管理体系及6S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1.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负责协调、配合国家局对我司的材料监督抽检工作。

2.2.负责入库、产品试验环节的材料、燃料及相关物资的检测、判定和复评。2.3.负责按材料的安全性指标检验要求进行抽样、送检及判定。

2.4.负责每天到生产一线,收集、调查和处理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2.5.负责对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进行评审,收集和管理相关记录。

2.6.负责对材料的入库和使用质量进行分析、研究,对不合格材料提出处置意见,制订预防和整改措施,并实施效果验证。

2.7.负责每月月底前汇总、分析材料的质量状况,针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潜在的质量隐患进行追溯,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2.8.负责按要求具体执行库存材料质量普查,规范填写普查情况表并在限定期限内将普查结果反馈材料质量综合管理员进行汇总和分析。

2.9.负责收集、核查和管理各类材料的随货检验单,对供方提供的安全性指标检验报告按相关文件要求逐项进行验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须及时反馈并协调处理。

2.10.根据YC/T 198《卷烟品牌许可生产质量保障通则》的要求,负责收集、核查许可加工品牌配送材料的质量检验单据,如有缺漏及时与许可方联系处理。

2.11.负责维护ERP系统中的卷烟材料检验报告单,准确、规范录入各类检测数据,同时将检测过程产生的各种原始记录归类管理,定期交仪器设备管理员保存。2.12.按“四标合一”的要求,对实验所产生的废弃物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和记录。

2.13.负责按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测量)管理体系及6S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相关记录符合标准要求。2.14.积极开展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技术、管理创新项目研究。 2.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2篇:汽修厂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二、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三、负责对企业所承担的各类汽车维修作业进行质量检验,包括进厂,进程和竣工质量检验。

四、认真将各类维修质量检验结果填入检验记录表或技术档案。

五、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帮的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检验技术任务。

七、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坚定的职责。

八、为企业维修质量的提高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当好领导的参谋。

第13篇:《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第 28 号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经第二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 黄镇东

一九九一年四月十日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维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汽车维修业户)和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对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三)指导、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四)组织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检查评比;

(五)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六)组织汽车维修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

第四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和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提供检测依据。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须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五条 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其维修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维修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和本办法;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有关地方标准;

(三)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维修企业技术标准;

(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业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掌握质量动态,进行质量分析,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第六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 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一)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各项汽车修理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五)各地制定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第九条 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没有国标、部标、地方标准的车辆时,应参照原车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十条 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

一、二类维修业户对进行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第十一条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业户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业户使用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第十二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行故障或损坏,承修业户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一)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业户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承修业户负责。

(二)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第十三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并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对维修车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做为评定维修业户维修质量和年审《技术合格证》的

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 托修单位与承修业户发行维修质量纠纷时,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维修业户,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第14篇: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书

篇1:车辆维修协议范本 车辆维修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一台丰田普拉多小汽车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报价

1、项目工时:按照《湖南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 (1998版)所确定的工时定额标准。

2、正厂配件销售价:以对应品牌车型4s店对外销售公示价格(不得 高于人保或平安保险公司价格平台)

3、从事汽车装饰、轮胎更换业务价格按市财政局发布的指导价执行。

4、如零配件市场价格浮动超过时,须由乙方向岳阳市 财政局行 政政法科申请价格调整并经批准同意后才可调整结算价格。

二、协议范围

服务范围为:以维持、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整车维修、维护、总成维修,小修、专项修理维护,维修救援,汽车装饰,轮胎更换等相关行为。

三、维修程序

(一) 维修时限

乙方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天大修不超过15天,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并为公务车辆提供24小时随时接修及道路施救服务。

(二) 送修手续

1、车属单位驾驶员填写全市统一格式的《定点维修报修单》(一式二 联),经维修专干审核,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修,报修 单位第一联由车主单位存档,第二联交由乙方结算。

2、乙方在实际维修过程中发现与报修范围不符时,必须先告知车属 单位,经车属单位确认并重新开填报修单后再进行维修,严禁先修后 补、后确认行为。

3、乙方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维修中确需增加修理项目的,需经 车属单位同意,将增加的维修事项及理由报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 核准。

4、乙方要坚持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根据送修单位 出具的《岳阳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对 车辆进行检测,对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工时费、管理费等进行测算, 并提供修前检验报告反馈给送修单位,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维修

程序。对二级维护以上的维修项目,应实行维修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承修过程中,发现需增加维修项目

的,应征得送修单位同意,并补办报修手续。维修过程中对可以修复、不该更换的零件不得更换,不得擅自扩大维修范围。

(三)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结算清单,并附乙方维修明细清单,维修明细清单应注明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位及计价情况,注明优惠事宜,(此单一式二联甲方和定点维修厂家各执一联)乙方将结算清单、送修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2、送修方应在送修前的接车时仔细检查应修部分是否还在质保期内,以便得到免费维修。车辆竣工,应索取维修出厂合格证,对返修或质保期内维权做到心中有数。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送修方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送修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送修方。

4、乙方在向送修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报修单》、《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同交送修方。

5、如送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送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四、维修工时费和材料费

1、维修费=材料费+工时费

2、上述维修费为含税价。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天之内。在上述质保期内 ,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提供其他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7号令)、《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及岳阳市现行的行业标准执行。

2、在甲、乙方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详见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送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换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结算。

2、乙方在车辆维修结束并得到甲方认可后,应向甲方出具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所有结算手续后15天内办理结算支付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对乙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2)协同市汽修办、监察、审计、物价、工商、技术监督、司法、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定点维修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按行业规范和标书协议中的承诺约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汽车维修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秀、价格优惠,”并接受送修单位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市甲方及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第的情况之一的,累计三次的,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3)乙方须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杜绝虚开乱领造假违规行为。

(4)对各单位定点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违反《岳阳市市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和部门的情况。

(5)协议期满后,甲方授予的“定点维修厂家”的牌子,由甲方无条件收回。 (6)协议条款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执行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条的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警告,累计三次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送修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送修单位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送修单位追究经济赔偿。

4、定点服务单位办理结算的价格未按其入围价格执行,第一次违规,给予警告,并处罚违规项目金额二倍的处罚;第二次违规,给予严重警告,并处违规项目金额五倍的处罚;第三次违规,取消其定点资格。

九、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协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协议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送修单位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协议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十、乙方交货延误

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送修方验收使用。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

3、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送修方办 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十

一、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送修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或承诺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向送修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壹仟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贰万元整,是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十

二、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乙方,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送修方。除甲方和送修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改造不受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上以的,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十

三、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乙方负担。 十

四、协议有效期

201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4年12月31日24时止。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的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双方均有权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扫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篇2: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住户:

欢迎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重汽翡翠郡北区27#楼工程,我公司对您所购买的住房,物业提供以下质量保证服务。

一、质量保证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重汽翡翠郡北区27#楼的楼座质量保证。该物业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按合同约定通过济南市质量监督站的相关备案。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遵守国家建筑工程保修规定,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二、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2、保修答复时间:注: 1)、“答复时限”是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其指定联系单位接到住户书面通知之日起给予答复意见的最迟时限。 2)、“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保修责任项目,超过保修期保修无效。 3)、如因非保修范围内或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维修事项,由保修单位与房屋所有人另行确认维修事项,维修费用由房屋所有人自理。

3、保修期计算 保修期从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以表中规定的期限为准。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保修程序 因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时,住户应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1)、管理公司确认确属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后,填写保修单交给保修部门。 2)、保修部门承担保修责任,并在合理的时限内进行保修处理。 3)、住户对保修单位及物业公司的工作必须予以配合,否则保修单位不承担责任。 4)、保修处理完毕后,由保修部门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查验处理情况,并请住户在处理意见书上签字。

三、维修责任的确定

经鉴定为设计原因、施工原因及按照国家规定或与用户约定的属建设单位负责的质量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责任,但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对用户装修及改管线、剔凿梁、板、柱、外墙致使管道堵塞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和超出设计允许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地震、火灾、飓风、战争等引起的房屋损坏,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承担保修和维修责任。

说明:本保证书仅限于重汽翡翠郡北区27#楼工程使用。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 年月日

住 宅 质 量 保 证 书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篇3:车辆质量保证书 保 证 书

2014年12月17日17时00分车主从榆林智翔英菲尼迪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型号为:2013款2.5升 英菲尼迪qx50汽车一辆;车辆设别代码为: .发动机号码为: .合同成交价: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元整(¥238000.00)。

因乙方(榆林智翔英菲尼迪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交车后30分钟内乙方(车主张志玲,以下简称甲方)驶出离甲方销售不到5公里后发现该车仪表提升系统故障,并出现故障代码。后返回甲方销售地进行交涉要求处理,甲方解释为车辆未进行pdi交车检测,由于新车在未做pdi检测会对汽车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未做pdi检测的车辆会始终在运输模式运行。这种模式只能简单行驶,很多系统没有被激活。强行使用会导致功能不全,甚至会严重损害车辆,给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该责任完全由乙方交车时没有按照正规交车程序进行而造成,所以该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证:

一、乙方提供的车辆各项均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若有不符,全额退款并承担因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二、该车辆若在售出后4年内若有一切故障,其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三、该车在售出后1年内有类似故障或其他故障,乙方必须全额退款并承担起由于该车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无条件退款退车。

二、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四、甲方车辆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 ,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 ,如确属供乙方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五、本车辆质量保证书自双方签定供货合同发生供货时生效,业务终止时同时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盖章) 乙方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4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售后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车间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安全,车间运营正常,全体车间员工必须按要求遵守本制度。

3、全体车间员工必须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履行制度内容。

4、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作鞋,相关特殊工种还需穿戴保护和防护用品。

5、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在生产维修车间追逐、戏嬉、玩耍、打闹和大声喧哗等。

6、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严禁在生产维修车间工作规场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7、严禁无证、未经考核和允许驾驶车辆,严禁非因工作的需要擅自移动和驾驶车辆。

8、严禁在生产维修车间和厂区内试刹车,在车间和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km/h。

9、严格按照维修设备操作规作和使用设备,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10、维修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工作区域积水、油污、杂物和垃圾,并将相关维修设备放回指定位置,保持区域场

地整齐清洁,防止造成人员的滑倒和伤害。

11、油漆、油漆辅料、油品类物品,不得随意乱放,要进行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

12、在生产维修车间、油品房和油漆材料房等地方,应该配备充足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1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持消防器材良好状态,所有人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设备。

14、车间维修照明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浸水或在有水的地方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和插座是否良好。

15、严禁手上有水或潮显时,扳动电力控制开关、插拔供电电源插座、用电设备和电源线路,电源供给和控制的电控箱、电源插座要定期进行检查。

16、非专业高压电维修人员,严禁擅自修理更换配备电箱、供电插座上的用电设备器材。

17、每天下班前,必须按要求关闭和切断工作区域内相关用电维修设备和电器设备,关闭和锁好门和窗户,避免用电设备在下雨天或受潮造成损坏。

18、定期对维修车间工作区域和现场进行发全、防火、防盗检查,尤其是节假日,更要重点检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记录;

2、汽车维修登记台帐;

3、车辆修前进厂交接单;

4、车辆维修派工单;

5、车辆维修过程检验记录;

6、车辆修后检视路试表;

7、车辆竣工质量检验记录;

8、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9、车辆修竣出厂验交单;

10、维修工时结算清单;

11、维修衬料结算清单;

12、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

13、车辆返修记录表及车辆返修台帐等。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天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识。

5、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汽车修理厂人员培训制度范例:

1、企业员工的培 训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厂(公司)工会或其它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2、企业每次组织一次集中政治学习,及时向员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

3、企业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结合生产情况,适时开展技术学习和技术练兵活动,使员工不断吸取新知识、新技术、为生产经营服务。

4、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营造“人人刻苦钻研技术,个个争当生产能手”的浓厚氛围。

5、鼓励职工开展自学、互帮互学活动,对学有成就的视情作适当奖励。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应组织员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

一、厂部设立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厂全部机具设备的登记入册,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记录,保养完毕后,要履行签字验收手续。

二、设备管理员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机具设备、仪器、仪表的购置计划,经主管审批后方能采购。购买时尽量选购名牌优质的产品。

三、新购进的设备、工具、仪器、仪表要经过设备管理员仓库管事员的验收,调式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四、本厂所有的机具设备、工具、仪器、仪表要确定使用年限,根据价值大小列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在使用年限内,如有丢失、损坏应予以赔偿,经管理员检验,确属质量问题的需由设备管理员和主管鉴定后方可减免赔偿。

五、精密机具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其他人不得随便使用。测量仪器设备要定期校验。

六、固定不能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如车床、磨床、油泵试验台等,由专门操作人员保管、维修、保养。其他人一律不得上台操作。电焊设备由钣金工人专门使用、保养。

七、一般公用的工具、如铰刀、前轮定位仪等,由仓库保管员保管,使用借出、归还要登记,办理交接手续。由于使用中违反操作而损坏的,由使用者赔偿;由于保管不当引起的损坏,由保管员承担责任。

八、机具设备、仪器、仪表使用寿命到期的,经设备管理员审核检验,可以更换新的。但必须交旧领新。如果保管好可以继续使用的,厂部可给予一定奖励。

九、举升机之类的重大公用设备,厂部指定专门组织保管维修,并由设备管理员巡查监督。如发现违章操作,要给予30~50元罚款。造成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十、要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对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要妥善保管好。

十一、厂部每季度要对机具、设备、仪器、仪表进行一次检查。平时要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保管好的要予以表扬,如发现丢失、损坏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设备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发生失职引起设备损坏,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配件管理制度

1、备件库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备件库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火设备使用常识,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2、非配件库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配件库。

3、保证库房的干净、整洁、配件按照位置码摆放,并保持通道畅通有序,并保持通道畅通,做好库房6S管理。

4、库房严禁吸烟,危险品及特殊配件用应在单独封闭区域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

5、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和照明设施,保证空气流动,照明良好。

6、定期检查库房内电源是否正常、线路是否老化。

7、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第16篇: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本店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店质量管理由邵清科负责,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本店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本店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店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店。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本店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以上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维修的企业和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汽车维修业户)和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对汽车维修行业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三)指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四)组织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检查评比;

(五)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六)组织汽车维修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第四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和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提供检测依据。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须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其维修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维修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和本办法;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地方标准:

(三)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业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掌握质量动态,进行质量分析,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第六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井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一)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各项汽车修理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五)各地制定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第九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没有国标、部标、地方标准的车辆时,应参照原车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十条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井认真填写检验单。

一、二类维修业户对进行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业户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业户使用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业户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一)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业户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承修业户负责。

(二)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问题,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第十三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并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对维修车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做为评定维修业户维修质量和年审《技术合格证》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托修单位与承修业户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井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维修业户,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汽车维修客户抱怨受理制度

不管怎样努力去工作,错误总是难免的,重要的是自己的承认,客户的投诉是因为自己有过错。如何平息车主抱怨和投诉,关系到本店的信誉、本店的服务质量。

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必须树立一个正确的观念,只有自己的错,没有客户的错,即使是客户一时的误会,也是我们自己解释不够。有了正确的观念,并能诚心诚意地去解决问题,感动客户,取得谅解,这样车主很可能成为服务厂回头的客户,而且还会带来新客户。

处理的技巧是以礼貌的态度听取车主的意见,并单独叫到一边,以免干扰其他车主扩散影响。 基本做法:

1.指派有能力的员工去接待有意见的车主。2.态度要诚挚,不可有傲气。 3.接触之前要了解车主的精神状况。

4.让车主倾诉他的意见,这样他才能恢复情绪,平静的说话。

处理程序:

1.本店的过失,要详尽了解,向车主道歉。

2.车主的过失,有礼貌抱歉态度告诉他,不要让他没有面子。3.解释的时候,不能委屈求全。 4.让车主觉得自己是个重要的客户。 5.谢谢客户让你知道他的意见。 注意问题:

1.考虑问题的时候要注意心里换位,把自己放在车主的处境来想。

2.让车主讲出自己的抱怨。

3.时间不能拖,要及时处理,否则问题会越来越严重。具体处理方法:

1.车主打电话来时,用平静的声音告诉客户:“谢谢您给我们提出了宝贵意见”,切不要与车主在电话中争执。

2.车主打电话来投诉,注意: 1)解释不要刺伤车主的感情;

2)解释的时候,建议将车开回厂作适当处理; 3)收费的时候可以优惠或是免费。语气要肯定; 4)建议今后要做定期保养;

车主刚出门,刚付帐,又重新送回厂修理投诉得理意见: 1.诚心诚意道歉。

2.对修理费损失厂方承担。3.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

汽车环境保护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第17篇: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企业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企业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等有关规章、标准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车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承诺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承诺书格式

本厂热情为用户服务,承诺做到以下各点,请广大顾客监督执行。

1.二级维护车辆24小时以内竣工出厂,整车与总成修理工期经与顾客商议为天。

2.维修车辆使用配件不以假充真,以旧充新,以副品充正品。

3.合理收费。

4.车辆竣工出厂后质量保证期为:

小修:

一级维护: 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 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或总成修理: 20000公里或100日。

企业名称:斗门区井岸新安汽车修理厂日期时间

第18篇: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宝丰县麟星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制度,自竣工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打到者为准。

5、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6、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第19篇: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修管理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保及服务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汽车竣工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休息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售后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三、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进厂检验

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的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2. 过程检验

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

3. 竣工检验

竣工检验由检验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

4.检验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 (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 (3)《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5)

四、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五、汽修厂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不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培训:由厂内要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

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

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本厂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达方承当,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于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个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营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

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汽修厂配件材料管理制度(汽修厂仓库管理制度相关)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七、汽车修理厂经理(厂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3.确定质量方针,建立质量目标。

4.经常性地向组织开展职工质量、安全教育。

5.建立、完善厂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保持内部沟通,确保正常运转。6.负责对厂内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审,以期逐步改进、完善、提高。 7.保证获得和保持设施、设备、人员等必需的资源,满足生产的需要。

八、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维修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车间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如确需用火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

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 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

7、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少年儿童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处罚: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出除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汽修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4、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5、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

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3、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十三.)电、气焊防火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十四)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第20篇:汽车维修质量承诺书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保证车辆维修质量更好,防止机械事故发生、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对车辆维修质量要求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按规定的作业范围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漏项和减项作业。

二、严把配件采购关,不得用假冒伪劣配件。

三、严格车辆竣工出厂检验,合格后由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签发出厂合格证,不倒卖合格证,未维修和未按工艺规范项目进行维护的车辆不签发合格证。

四、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按照四川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条款执行。大修保证里程20000公里或者100天,二级维护保证里程5000公里或者30天,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日期里程2000公里或者5天。

五、不修报废车辆、不修无证、无牌车辆、不拼装汽车。

六、不乱收费,严格按本服务站公示制定的工时定额标准收取工时费,不偷工减料。

七、加强人员培训,各工种、岗位不使用未取得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的人员。

八、加强修理过程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修理技术档案,记录内容真实、准确、集中专人规范管理。

监督单位:郫县交通管理局

承诺单位:郫县华立仁和汽车修理厂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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