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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0:03:33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司法局

工作联系单

致:南镇县司法局(建设单位)

1、由我单位承建的“司法局业务楼”项目工程,在2013年春节后已基本完成外墙打底粉刷工作,该工程外墙设计为氟碳漆,由于市场上氟碳漆品牌种类繁多,基本价格在160元~200元之间,选择何种价位的氟碳漆,请建设单位予以明示,便于我施工方进行选择。

2、司法局业务楼内墙(地)砖样品已送至本工程施工现场,请建设单位予以选样确定,便于施工。

汉水建司司法局业务楼项目部

2013.4.9

推荐第2篇:司法局

贺观群到县司法局开展工作调研

本报讯(实习记者 方韬略)3月19日上午,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贺观群到县司法局召开“深入基层,广纳真言”调研活动座谈会,与代表们交流谈心,深入了解工作情况,听取党员干部对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作风评价和工作建议。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和老干部代表应邀参加。

大会上,代表们集中提出并讨论了法律执行到位及司法威信公正、依法行政水平、法制思维观念、社会治安环境、法律援助救助、征地拆迁改制、上访矛盾纠纷、青少年教育引导及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力度、律师职业操守、工业城建与农业基础协调、城区建设发展步伐、文化教育资源共享、环境生态保护、文化景点产业链建设、退休干部工资福利待遇等系列问题,纷纷献计献策。

贺观群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作出了高度评价,并表示将以这些问题为切入点,作好深入调查研究,要求政法部门在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长效机制,为群众办好实事,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服务。

推荐第3篇:司法局职责

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省、市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省、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制定贯彻执行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4)领导全县的 “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建设,协调“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物资装备。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的及司法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管理司法局干部队伍。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推荐第4篇:司法局工作总结

某某区司法局2012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力抓好“三民工作”

(一)关注民生,圆满完成了“三万活动”、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市区“城管会战”的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局圆满完成了“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的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到路口镇、堵城镇、陶店乡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到赤壁街道二机社区网格指挥部开展“城管会战”工作,顺利完成了某某市区“城管会战”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体察民情,全力做好了“双联双促双服务”和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

我局组织4个工作组进驻区委、区政府定点联系村(社区),认真开展“双联双促双服务”工作。向堵城镇王岭村、陶店乡长岭村和何家楼村、赤壁街道办事处二机社区送去援建帮扶资金,有力巩固了我局“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工作成果。同时,局党总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组建服务招商引资 - 1 -

工作专班,全力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建立长效服务机制,为某某市维科曼医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协调解决不少问题。

(三)服务民众,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

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为契机,抓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程建设,简化受理方式,深入全区各村(社区)巡回受案,有力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受益范围。一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件,占全年115件目标任务数的102%,办理其它法律援助事项1168件,占全年1150件目标任务数的100%,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二、着力推进“六大工程”

(一)推进“三化三全”工程,加强“法务前沿工程”建设。以推进“法务前沿工程”建设作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点,整合资源,与乡镇(街道)司法所合力构筑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平台,实现社情全掌控、矛盾全化解、服务全方位的工作目标。今年已完成全区134个行政村(社区)“法务前沿工作站”建设任务,做到了全覆盖。

(二)推进“平安建设”工程,加强人民调解、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情况调研和审议工作。目前,全区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

组织150个,其中区级人民调解领导小组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34个,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改制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679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一年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矛盾纠纷243件,调解成功240件,成功率达98%。防止民间矛盾纠纷引起的自杀1件2人,防止民转刑2件2人,防止群体性事件1件40人。加强了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启动全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十二五”时期法治建设工作,完成了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六五”普法知识读本的发行任务,组织了全区“六五”普法知识考试,建立了全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干部“六五”普法考核档案,召开了全区法治某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举办了全区“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已建立15个“法律六进”试点单位,召开了“法律六进”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加强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加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对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一年来,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44人,共办理审前社会调查63例。全区共有刑满释放人员250人,解除劳教人员33人,社区矫正人员110人。

(三)推进“执法规范”工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能力

建设。加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已开展各类调研6次,撰写各类调研文章63篇,有25篇在市级媒体上发表。深入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案件大评查”活动,对律师、公证、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进行执法质量全面检查,切实加强了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执法能力建设。

(四)推进“强基强技”工程,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继续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建设、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了“一所三中心”工作机制,大力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今年我局投资5万余元提升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和整体形象有了明显改善。

(五)推进“比武提能”工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使全体干部始终牢记司法行政工作姓“党”、姓“政”、姓“民”、姓“法”。巩固深化“治庸问责”工作成果,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上廉政党课、到鄂东监狱进行警示教育,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等活动,不断加强干部廉洁从政教育。

(六)推进“便民服务”工程,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湖北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营造公正安全发展环境的

六项措施》,深入开展“四进四联四访”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坚持“法律服务进企业”,一年来,湖北中鑫律师事务所担任企业法律顾问24家,共办理各类案件49件,其中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17件。加强公证工作,抓好公证工作便民服务工程建设,一年来,东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412件。

三、大力开展“三风建设”

(一)抓党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按照区委“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的要求,以“创先争优”为统领,认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局党总支部和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公证处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促政风,提高干部作风建设

注重加强全局干部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把改进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切入点,将勤政与廉政有机统一起来,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优行风,改善行业服务质量

继续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十佳三差”评议活动,重点抓好了区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东坡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等窗口单位服务质效。以创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为契机,不断提升行业形象。

今年以来,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的是:法律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深入推进政法工作“六大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为实施“一港三区”发展战略、奋力建设市域发展中心城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某某市某某区司法局办公室2012年12月13日印发

推荐第5篇:司法局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

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司法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县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2009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XX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2009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2009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 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2009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 “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邪教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2009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7、完成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作,对第142号提案作了认真的答复,并对岳永祥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岳永祥委员的满意回复。

三、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和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云南驿、下庄、禾甸3个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09年6月23日开工,于2009年2月12日通过验收,总投资92万元。现已投入使用;第二批规范化司法(东山、普棚)所建设,立项下达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我局克服困难,普棚司法所土建工程已近完工。建筑面积256平方米。东山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09年20日开工建设,2009年10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建筑面积210.56平方米,累计投资53.61万元;第三批规范化司法所(鹿鸣、米甸、刘厂、沙龙)四个司法所,建设用地已经协调到位,其中鹿鸣和米甸司法所已经用地勘验并进行图纸设计阶段。

2、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村规范化建设。抓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建成24个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发挥好村(居)调委会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09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0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县司法局采取措施,抓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注重提高安置帮教质量,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措施,认真做好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的帮教工作,形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的良好工作格局。截止目前,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63人。2009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8人。

4、社区矫正工作。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保证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根据省州文件精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县的实际,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按步骤扎实开展工作。从2009年1月以来,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92人,累计解除矫正45人;全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47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5、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认真开展工作,宣讲法律数73场次,受教育人数56187人;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5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9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204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诉讼代理案件118件;非诉讼代理案件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宣讲法律3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3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86件,担任法律顾问71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2.10万元。

2009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0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6、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查调处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创建平安××精神,我局制定了祥司字[2009]17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先进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网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三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

7、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分别和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2009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8、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切实把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广大弱势群体中,努力工作,推进法援工作上台阶。2009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17件,民事76件,代书81件,解答法律咨询459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9、加大对律师、公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认真贯彻执行全州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县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律师办案349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61件。非诉讼代理39件,代写法律文书528件,解答法律咨询XX人次,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78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9件,经济类公证584件,涉台公证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我局建立了局机关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联络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塑造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司法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精心安排,全面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支部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提高行政效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行政效率为关键,以促进依法行政为着力点,充分利用每周一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机关效能建设的会议、文件精神,使全体干职围绕如何建设“效能型、服务型、责任型”司法,展开讨论,特别是公证、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围绕如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展开讨论。努力把我局建成一个讲诚信、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

推荐第6篇:庐阳区司法局

庐阳区司法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征求意见问卷

为进一步征求党员干部、基层群众广泛的意见建议,促进我局学习实践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加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我们设计了这份问卷调查,请您给予支持,抽出宝贵时间认真及时填写,我们将会根据调查得到的情况,进一步改进我局的各项工作。回复方式:

1、放至司法局公文交换箱内;

2、传真至5699811;

3、发邮件至hflylq@163.com,问卷接收时间截止到2009年6月9日。您的任何意见或建议对我们都很重要。谢谢您的合作!

1、您认为近年来普法教育效果如何

答: 好( )较好( )一般( )差( )

2、您认为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如何

答:好( )较好( )一般( )差( )

3、您认为安置帮教工作成效如何

答:好( )较好( )一般( )差( )

4、您认为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如何

答:好( )较好( )一般( )差( )

5、您对区司法局的总体评价如何

答:好( )较好( )一般( )差( )

6、您对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评价如何

答:好( )较好( )一般( )差( )

7、您对司法局领导班子工作评价如何

答:好( )较好( )一般( )差( )

8、您对司法局法宣科工作评价如何

答:好( )较好( )一般( )差( )

9、您对司法局基层科工作评价如何

答:好( )较好( )一般( )差( )

10、您对司法局综合科工作评价如何

答:好( )较好( )一般( )差( )

11、您对司法局法援中心工作评价如何

答:好( )较好( )一般( )差( )

12、您认为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3、您对司法局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4、其他意见和建议

区司法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日

推荐第7篇:司法局工作总结

推荐阅读——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

2011年是我国政治敏感时段相对比较集中,各类矛盾纠纷比较凸显的一年。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稳根基,努力开拓法律服务领域,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为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1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学无止境,学习是创新的源泉也是工作的动力。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为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的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局班子以身作则,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加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予以抓紧抓实。我们在坚持“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日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学习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干警的思想,凝聚了人心,从而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继续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在局机关内部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大兴实干之风,营造想工作、议工作、干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另外是结合今年政府阳光工程和四项制度的实施,我们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着力点,要求从局领导到每个司法行政干警,均须树立强烈的事心和责任感,大力倡导雷厉风行、言出行随的办事作风,急事特事马上办,难事疑事不推委,特别是对能够办好、应该办好的事情要坚决办好,打造高效服务平台。从而较好的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为县委、政府服务的工作职能。

(二)、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个一”为主的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

一是根据《中共**自治县委关于印发〈**自治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2011〕16号)、《关于印发〈普洱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司发〔2011〕24号)文件和《**县政法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景政法〔20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读本》的教育活动。为确保两个学习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自治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县司法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下发施行。通过历时近五个月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找准了问题、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干劲,学习教育活动基本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为检验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于2011年7月10日早上,我们组织全局3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要求的学习《读本》活动教育考试,全体同志均一次性通过,没有一人补考。

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的通知》(景纪通[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个“为什么”学习宣传的通知》(景宣发[2011]35号)和《中共**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景办发[2011]86号)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六个“为什么”、“三增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教育活动,掀起了新一轮政治理论学习热潮。

三是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和省市司法厅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阳光工程”,并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自治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要事项公示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点工作通报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调查研究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挂钩定点联系制度》、《**司法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自治县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xx在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组织观看了《马背上的法庭》、《真水无香》和《缉毒警》等电影。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举措,全局干警综合素质得到增强,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从而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2011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以依法治理为载体,为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1、依法治县进程全面推进。

我们在全面抓好《**自治县XX—2011年依法治县规划》实施的同时,及时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细胞工程”的实施,继续加大对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指导、检查、督促的力度,把“民主法治村(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巩固作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4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今年8月,我县在原有2个省级、1个国家级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础上,永平镇迁糯村又被推荐上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当前,全县119个单位部门、10个乡镇、136个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治理面达100%,1943个村民小组,依法治理面达95%。县、乡(镇)、村(居)、组(所)四级依法治理网络已经形成,并已发挥出日愈重要的作用。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保障。

一是在年初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同时,及时召开了县乡(镇)两级法制宣传教育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是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景人大[2011]20号)文件要求,县局及时下发了检查通知,认真开展了查缺补漏和自检自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检查任务;于2011年9月25日,县人大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对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突出重点,加大“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力度;切实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加强农村基层“两委”班子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普法保障机制六个方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们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全年县(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28期,参训人员5700人(其中法制中心示范户主1675人),为我县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继续执行大乡(镇)60张、小乡(镇)50张的农村学法照片量化考核制,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确保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委中心组坚持每制度集体学法和自学法律制度,各级均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县组织部、人事局、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中,分期分批开展了各系统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年内,共参训人员250余人。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为提高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依法经营和诚信意识。加强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全县各类学校都把法制课列为学生必修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面实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县137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了聘书,法制副校长年内到学校上法制课31场次。切实加强对农民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了落实,基本达到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法制中心户),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目前,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二是积极组织、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日、纪念日开展了各种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利用“3.8”、“3.15”、“5.19”、“5.24”、“6.5”、“6.25”、“6.26”等大型宣传日、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咨询,宣传内容涉及《宪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律师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30余部,极大地渲染了“五五”普法的气氛。全年上街设宣传咨询点28个,共发放宣传资料10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0辆次,悬挂宣传横幅75条,粘贴标语3600余条,图文展版80幅,接待咨询3670人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15场次。三是在拓展普法阵地的同时,认真办好了电视台《法制园地》专题栏目,**报《法制园地》专刊,广泛开展了法制文艺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年内,电视台播出法制专题栏目49期,报刊《法制园地》专刊24期,法制文艺演出85余场次,观看42500余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队伍整体素质还较差,人员编制严重不足。

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与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对干警的整体素质教育和培训任务还十分繁重;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10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司发[XX]66号)文件关于“乡(镇)司法所应由3名以上公务员组成”的有关规定,我局乡(镇)司法所仅18名的人员编制数严重不足,现有在职人员也仅有22名(含在职不在编数)。

(二)民调维稳机制不够健全,基层基础还较薄弱。

当前我县民调维稳机制还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求,乡(镇)、村(居)级调解组织虽以建立,但不够健全,“四落实”难以落实到位,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较差,根据《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2011]83号)文件要求,本应与予以财政保障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难以落实,由于尚无专项经费,市、县虽能确保对乡(镇)级调解人员的年度培训,但对村(社区)级调解人员的培训难度较大。

(三)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硬件设施滞后,工作比较被动。

虽然政府已按每个乡(镇)县级配套4.3万元的标准给予了拨付,但由于材料物价上涨等因素,专项资金之外欠债较大。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缺乏,工作难度较大。

由于县财政困难,使原《中共**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景发[XX]45号)文件中关于“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安排每年人均不少于0.2元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的规定难以落实到位,从而使全县基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比较被动。

三、2011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2011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云司基[2011]6号)文件,夯实基础、筑牢根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的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做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总揽,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巩固活动,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和扫尾工作,确保以优越的成绩迎接好省、市的检查验收。

4、大力加强队伍和班子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司发[2011]6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好对局班子以及整个司法队伍的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以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执行有力的高素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和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增强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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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2010年,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的作用,继续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有关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五

五普法的验收工作

“五五”普法活动已接近尾声,但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提高全民法素质。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七进”活动,是“五五”普法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普法教育的有效载体,要创造性地推进“法律七进”活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满足不同普法对象的学法需求,使“法律七进”成为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争取做好五五普法活动的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工作,努力做到人员编制到位

目前,部分司法所由于人员的临时性、不确定性导致有些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严重影响了司法所各项职能的发挥,因此,我们要积极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司法所职能、编制和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各项业务,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争取司法所办公设施到位

一要积极争取司法所配套设施项目。司法所办公用房建成以后,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办公桌、椅、微机、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配套项目,彻底改变我县司法所办公条件,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要积极争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我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均在统办楼一楼和司法局合署办公,当事人进出影响着统办楼门口的正常管理,有时当事人吵吵闹闹,影响着统办楼的正常工作秩序。我们已将会宁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希望列入国家计划项目,建设会宁县法律服务中心,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到法律服务中心办公,有效解决办公用房紧缺、维护统办楼正常工作秩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要积极争取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度性安置企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

推荐第9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司法局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2012年,某某某县司法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力促法制宣传有创新、法律服务见实效、基层工作上台阶、机关效能得提高,努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具体任务是:紧扣“一个中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抓住“两条主线”——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强化“三项重点”——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 提高“四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司法行政办公楼用房项目资金引进力度,全面完成司法行政办公楼建设任务。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推动普法纵深开展。坚持以抓好“法律六进”来推

进全社会普法,坚持以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来带动全民学法用法,坚持以抓好青少年学法来实施“明天工程”,坚持以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坚持以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流动宣传媒体和固定宣传媒体,全方位开辟电视说法、县报专刊、普法一条街、普法夜校、普法广场等阵地,推进普法教育向经常化、立体化、多样化发展,促进法律传播与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三是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全面深化法律服务功能。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自觉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于民生保障,整体上形成工作互补、通力协作的“大服务”格局。充分发挥律师所特有的专业优势,积极鼓励律师通过担当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经济活动谈判和合同把关、参与信访接待、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处等方式,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管理社会事务。认真强化公证服务大局意识。认真构筑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全面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全方位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全力打造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和鉴定活动,不断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社会公信力。四是强化基层“维稳”建设,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深化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

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并紧紧围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等易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的环节和领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有效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做到不脱管失控。同时想方设法创建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切实解决“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问题,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五是突出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抓社区矫正机构组建到位;二抓计划安排到位;三抓编制经费保障到位。四抓监督检查到位。五抓重大节日探望慰问到位。开创出一片社区矫正工作新天地。六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目标的要求,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建设,提高司法行政人员执政能力;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的纯洁性能;进一步强化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的工作效率。

某某某县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推荐第10篇:司法局综治

司法局综治、维稳、防处工作汇报

2011年,商都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县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建设、维护辖区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的工作力度,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构筑了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抓核心,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效开展的核心。为此,我局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把强化组织领导放在突出位置加以落实,做到了“三到位”:一是组织到位。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副职任副组长,有关股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部署到位。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同时,局与各股室、司法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切实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

1 细化到岗位,具体考核到个人。三是督查到位。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根本性作用,为高效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报告制、例会议事制和检查督办等多项制度,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单位进行督导,听取汇报,解决问题,促进了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抓基层,维护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借区、市、县抓“两所一庭”建设的东风,我局各司法所均建成了标准化办公场所。并利用政法装备专项资金配齐配全了司法所工作用车、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及档案柜等设备,并全部接通了宽带业务,实现信息化、网络化、无纸化办公。今冬,我们又多方筹措资金,为各司法所购置了锅炉,安装了暖气,一改以往用煤球取暖的脏、乱、差现象,极大改善了冬天司法所的办公条件。

(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规范,提高人民调解水平。多途径宣传贯彻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与县纪检委对全县司法所所长、各乡镇分管领导、211个行政村和18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人民调解法》,会上邀请市司法局的领导讲解《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的基本知识、工作方法和技巧,并现场模拟调解,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能力水平。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大力实施矛盾纠纷大调解工程。制订 2 排查化解方案,明确目标措施,特别是在全市第七届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期间组织开展了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在积极调处民间矛盾纠纷的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力量全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和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纠纷。引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搞好案前调解,并积极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特别是对县委、政府领导交办参与的重大案件,悉心搞好法律服务,为领导排忧解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79起,调解成功1008起,没有因调解不当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上访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组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精心开展好三结合此项活动。即:把“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与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相结合,与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相结合,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四是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围绕人民调解程序、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调解协议的效力和司法确认制度等内容,我局与法院、公安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效衔接接和司法确认制度的有效落实。我们和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民民事损害赔偿工作调 3 解委员会”,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三)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意见和区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经过两年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存在一些难点问题。今年我们进一步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了接收、管理、考核等制度,提高了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对于矫正对象,明确教育矫正责任人,要求定期向司法所汇报。对社区矫正对象都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全面掌握其行为工作状况,实现有效地教育管控,坚决防止脱管漏管。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全部启动,每个司法所确定一名专人负责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接教人员信息资料库,推进衔接、管控工作信息化建设。目前,对在册的67名社区服刑人员(今年接收33名,解除矫正18名)已办理入网程序,有效地提高了监管效能,教育矫治工作正常有序,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帮教安置工作建档立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做好档案登记、转送衔接工作,做到不误、不漏、快捷可靠。全面启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录入率与核查反馈率均达到100%。积极帮助他们做好户口等手续的办理。密切与民政局联系,为七台 4 镇刑满释放人员的武登云,解决低保(B级),为大黑沙土镇社区服刑人员张某特批办理了散居五保,解决生活中的后顾之忧。对帮教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脱管、不失控,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截至目前,全县在册“两劳”人员共计152人。

三、抓宣传,增强普法力度,法制观念植人心

(一)强化措施,全力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是广泛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认真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围绕《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组织开展了上街设点宣传活动。二是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借助今年在我县召开全市第七届精神文明现场会这一契机,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到农村开展普法,如深入到小海子镇向阳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宪法》、《刑法》、《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信访条例》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散发了我们印制的普法扑克牌、法律书籍,并举行现场法律咨询活动,义务解答法律问题,使农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三是通过送法进校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结合青少年特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使数千名师生受到了教育,极大地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继2010年我们邀请 5 内蒙古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来我县进行专题讲座之后,今年我们组织法制副校长、政法干警深入到十八顷镇中心小学等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全县受教育人数达9000多人,效果良好.

(二)创新形式,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为调动广大干群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我们不断创新形式,充分利用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制在线》专栏和《法进万家》专题节目开刊(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巩固成果,法治商都建设深入推进。我们继续坚持普治并举、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同时积极参与了全县廉租房分配和研究出租车运行方案等工作,确保了项目有序推进。并认真组织全县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

(四)深入筹划,全面启动 “六五”普法工作。一是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把“六五”普法纳入到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统一谋划部署。根据《乌兰察布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法治乌兰察布建设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要求,结合商都实际,起草了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县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法治商都建设的第六

6 个五年规划(2011-2015)》,通过了《商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由县委、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法治商都建设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对我县“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县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了安排,为我县“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县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了依据。二是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后,我们及时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了市会议精神并就我县“六五”普法动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和下一步工作做了详细说明。三是隆重召开了启动会议。11月8日,隆重召开了全县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县直各单位的负责人,各乡镇负责人,司法所长,先进集体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大会总结了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六五”期间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启动会的召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逐步形成了“六五”普法暨依法治理的工作氛围。

四、抓服务,添措施拓领域,大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

(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职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的维权工作,逐渐开辟出了一条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绿色通 7 道”。 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其中,民事案件53件(诉讼25件、非诉讼28),刑事案件9 件,代写法律文书50件, 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 130人次 。

(二)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从根本上提高了公证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突出服务“三农”,为农民物权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共办结各类公证184件,其中民事公证51件,经济案件133件。

(三)律师执业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今年以来,水漩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 家,办理各类案件21 件,其中民事经济案件代理15 件,刑事辩护代理6件,解答法律咨询140人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基层基础工作还较为薄弱;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法律援助知晓度不够高;法律服务质量还需提高;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今后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逐一解决问题,努力为构建和谐东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11篇:北京市司法局

北 京 市 司 法 局

关于征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 关于规范鉴定人出庭质证的管理规定》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深入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范鉴定人的出庭质证活动,保证鉴定人的合法权益和出庭义务的履行,市局和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拟草了《关于规范鉴定人出庭质证的管理规定》,为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规定》传发给你们,请各机构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研讨,并于2007年10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市局。 附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规范鉴定人出庭质证的管理规定》

联系人:吴大泉

电话:58575818

传真:58575816

北京市司法局

司法鉴定管理处

2007年10月22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司法局

关于规范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活动,保证诉讼活动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鉴定人”,是经北京市司法局依法核准登记,编入北京市《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的司法鉴定执业人员。

第三条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鉴定人出庭质证,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质证。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也可以自行决定鉴定人是否需出庭质证、陈述。

第四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十日以前,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人出庭质证,并提交申请书和鉴定人人员名单。

第五条 人民法院同意司法鉴定人出庭陈述的,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七日前以出庭通知书形式通知鉴定机构。

第六条 鉴定人出庭通知书上应注明鉴定人案件当事人姓名、案由、到庭质证、陈述的时间、地点等,并附明鉴定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以及委托鉴定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科学、尊重法律;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3)举止文明、言行严谨;

(4)遵守法庭秩序,如实回答询问。

第八条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向法庭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及相关证明,接受人民法院对鉴定人的身份进行核实。

法庭对出庭质证的司法鉴定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出庭司法鉴定人的自然身份;

(2)出庭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资格;

(3)出庭司法鉴定人是否为该鉴定意见的司法鉴定人;

(4)出庭司法鉴定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回避的情形。

第九条质证过程中,审判人员应当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内容对鉴定人进行询问,由申请方先进行主询问,另一方进行质询。对鉴定人的发问,应当针对鉴定意见中有遗漏、矛盾、模糊不清和有争议的内容进行询问,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诱导性语言。

第十条出庭鉴定人接受询问应当如实回答,但审判人员认为询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鉴定人可以拒绝回答。对专业性强的内容,应以通俗的语言向法庭解释。 出庭鉴定人应当在庭审后校对质证笔录,确认无误后举行签名。

第十一条在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中,因人身安全需要,鉴定人出庭质证、陈述时,可以向法庭申请住址保密。

第十二条出庭质证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写出出庭报告,出庭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存档备查,一份于出庭结束15日内报市司法局备案。报告内容包括:出庭日期、法庭(仲裁庭)名称、质证参与人、质证内容、出庭司法鉴定人签名等。

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协助出庭司法鉴定人做好质证记录,载入出庭报告。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干扰鉴定人出庭质证。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司法鉴定人可以不出庭:

(1)所出具的鉴定意见经过法庭质证,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校对或语言无不当方面的情形;

(2)鉴定意见有两人以上共同作出,已有一名鉴定人出庭;

(3)鉴定意见已被新的鉴定意见所取代,且该鉴定意见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不起决定作用;

(4)司法鉴定人因突发疾病、重病、死亡、失踪或其它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出庭的;

(5)鉴定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6)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第十五条鉴定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书面准许的,可以不出庭质证,经人民法院的准许和要求,作出相应方式的答复。

第十六条鉴定人因出庭质证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及误工补贴等必要费用,由申请质证的当事人预付司法鉴定机构。案件审理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七条对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未经法院同意,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质证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市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书,由市司法局进行立案调查,视具体情节,对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作出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第十八条 鉴定人故意出具虚假证明、鉴定,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2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2010年,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六个“新”:

(一)争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继续开展“四三二一”计划,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0年,争取南岳镇、天成乡等9个司法所建设达到省、市规划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对司法助理员力量配置、经费装备等进行督查落实,进一步优化司法所建设的社会环境;继续定期对乡镇司法助理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争取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经验。进一步完善村(居)调解、信访、治保“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三级预警机制。按人员专职化、工作专业化、待遇薪金化的三化要求,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基层调解工作指导力度,实行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继续发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协调中心和4个片区流动调解庭的职能作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适时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三)争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有新进展。指导全市各乡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组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对归正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并通过引导和扶持

归正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形式和渠道,促进归正人员自食其力、早日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率。

(四)争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新成效。紧紧围绕“法治乐清”建设、提升软实力、构建一体化战略及法治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各普法工作成员单位的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类宣传周、月活动。加快“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步伐,到2010年底,全市“民主法治村”的达标面要达到80%以上,“民主法治社区”的达标面要达到70%以上。

(五)争取法律援助工作有新发展。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2010年在全市900多个村居(社区)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各法律援助站设专人负责。强化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争取使90的城镇居民、50的农村居民知晓法律援助制度。继续促进案件数量稳步增长,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全程跟踪涉法信访案件的办理。不断加强与已有援助站、点的联

系,巩固网络建设的成果。

(六)争取法律服务业务有新拓展。继续深化“律师送法进百村”活动,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引导和鼓励律师积极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和自律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借助网络、媒体等途径,加大对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宣传力度,努力拓宽业务领域,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第13篇:五通桥区司法局

五通桥区司法局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投资促进年”为中心,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立足司法行政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狠抓调解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推进依法治区全面落实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四年。区法建办要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方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手段,突出抓好征地拆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增强渗透力,提高实效性。要进一步扩大“法律六进”的覆盖面,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努力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依法治理结合(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二是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投资促进年);三是与各项专项依法治理工作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四是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五是与整合资源,发挥司法行政内部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综合协调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加强对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组织指导,整合普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组织、业务、队伍建设。按照第四批国债资金建设要求,如期完成竹根、石麟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配套相应的办公设备。积极协调财政、人事部门,争取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和司法所长职级待遇。采取局机关人员下派和选拔优秀乡镇干部的方式,配齐配强12个司法所长。加强司法助理员政治、业务培训,提高其服务大局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强化司法所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对司法所的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以金山司法所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把司法所建设成统筹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综合平台。

(二)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培训和“送法下乡”等方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加强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落实调解文书的规范化。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落实市委姜晓亭书记关于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批示,探索建立区、镇(乡)、村(社区)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中心,推动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实现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理念,积极拓展调解新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等传统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参与征地拆迁、产权制度改革、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和预防。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月报制度、社情民意分析制度、重大―1―

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和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使党委、政府能及时掌握社会动态,牢牢把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动权。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整合纳入调解队伍,引导他们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纠纷的处理工作,采取诉前调解、法庭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电子信息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漏管。加强与区帮教协会的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履行与监所签订的帮教协议,把安置帮教工作向前延伸进监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矫正对象尽快回归社会,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大力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一)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制定便民、利民、惠民的具体举措,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和诚信服务信息系统,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拓展政务服务领域,参与政府重大公共政策决策和重大公共项目法律论证,积极为“投资促进年”服好务。对区内重大项目的推进,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通过“共建和谐项目”、“和谐工地”、律师“送法进百企”、“公证服务重点项目”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提供全程“三优”(优先、优惠、优质)法律服务。积极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好务,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涉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合同草拟、对外合作联营协议以及收益分配方案等事务,要参与审查,及时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遗留问题。公证处要适时介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依法对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流转、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确权后产生的继承、赠与、析产等民事法律行为开展公证,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合法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继续实施 “免费为城乡低保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民生工程,加强法律援助“惠民窗口”建设,抓好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办案补贴标准三项标准落实。动员和督促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到农家等志愿者活动,多途径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的效率和质量,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找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

四、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同开展司法行政实践相结合,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2―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省委提出的“提升能力、真情为民、崇尚实干、坚守清廉”的要求,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深入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三大主题”活动,提高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行政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努力实现“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好以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为重点的警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提高诚信度和公信力为重点,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区司法局供稿)

―3―

第14篇:司法局交流

邢台“三举措”关爱青少年

邢台市司法局关工委以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目标,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法律援助 “三举措”司法行政着手,创造性地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市司法局关工委以局“法律八进”、“法治县市区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制进校园”、“法治学校创建”等活动。他们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组织协调开辟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学校宣传橱窗(栏)、校园法制讲座等宣传阵地;利用文艺演出组织收看法制教育专题片和典型案例教育;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市90余所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每年至少在学校上2次法制教育。二是化解校园矛盾纠纷、把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创造良好的校园教学环境,组织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小组(员)积极排查调解校园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排除各类矛盾纠纷31起,妥善化解了矛盾,使校园环境得到改善,保证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三是提供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近年来,市司法局关工委联合有关科室,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设立青少年维权联络点172个,聘请280名法律服务员和志愿者担任法律援助工作者;开通20条法律咨询热线,及时解答、协 1

调青少年合法权益;他们还将医疗事故、家庭暴力、土地承包等涉及青少年切身利益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通过联合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2件,解答法律咨询180余人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第15篇:司法局工作总结

司法局2018年工作情况报告

2018年,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政法和平安建设工作会要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在提升能力、质量、实效狠下功夫,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开展

1.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牢、抓实,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的有关报道,并采取学习会、报告会、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传达、宣传宣讲,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方案。不断丰富学习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切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以提高执法执业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干部履职能力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以能力为引领、需求为导向,强化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和检查督查、执纪问责,不断提高执法执业规范化水平。

3.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和“四学四有”主题教育

— 1 — 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立足于自我教育、自我对照、自我剖析、自我整改、自我提高,坚持“每人发言、每周自学、每月领学、每季讲课”教育模式,使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党规党章,做到心中有党;学习典范典型,做到心中有民;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责;学习案例事例,做到心中有戒。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规范、三清单”,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党建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加强普法宣传,广泛凝聚法治共识

1.全面启动“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召开全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会议,对全区“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个区级部门、单位的重点普法任务。截止目前,全区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5万余人次,努力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深厚氛围。

2.深入开展“法律点亮生活”主题行动。在公园融入法治元素,提升改造成区内首个法治公园。通过打造法治广场、法治之窗、法治园地、法治文化长廊等4个特色展示区域,既为普法责任单位提供法治宣传的窗口平台,又能让市民在轻松惬意的休闲环境中学习法律知识。

3.切实加强重点人群学法用法。组织举办2018年全区干部— 2 — 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名厅级领导干部、?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集中闭卷考试,?名领导干部参与民事案件的庭审旁听。完成?名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100%。与区教委联合开展“律师进课堂”专项行动,先后举办学校法治讲座?余场次,参与学生2千余人次。

(三)强化风险防控,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1.切实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推进司法所和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全区?以上的调委会和全部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强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案件大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顺利通过市局检查组的检查验收。今年以来,调解案件?件,涉及?人次,调解成功?件,成功率?%,协议涉及金额?万元。严守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建立完善全员化、全流程、全方位覆盖的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动态监管各项措施,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零容忍”。今年以来,出具警告?人次,并通过提请法院撤销缓刑等方式收监执行?人。加强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强化个案矫正和心理辅导。积极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和社会适应性指导?人次。今年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人,现有在册在矫社区矫正人员?人,无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3.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今年新接收刑满释放人

— 3 — 员?人,全部纳入帮扶对象。持续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开展技能培训?人,推荐就业?人,为?人落实临时住房,为?人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帮助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困难和问题。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我局的各方面工作有了一定起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问题也不容忽视,如: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法治文化建设上,与一些先进地区相比,我们在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特色性还存在较大差距。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强化工作机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初步构想

2019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决落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各项要求,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不断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教育,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二是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督察机制,改革公证体制,严管公证— 4 — 质量和公证队伍,加强对司法鉴定收费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更加注重“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化“法律点亮生活”主题行动,持续推进法治公园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

四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强化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机制,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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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司法局工作计划

司法局工作计划

2014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总基调,立足职责,整合资源,积极服务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一、着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搞好服务

一是在服务重点发展战略实施上有新进展。围绕打造蓝黄两区发展新亮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搭建平台,发挥好“蓝”“黄”律师服务团的作用,为加快推进港口、空港、地铁等大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围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推动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等搞好服务。

二是在促进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上有新作为。指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服务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前对接,靠上服务,抢抓机遇,拓展发展空间。深化推广“法律体检”活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为发展实体经济保驾护航。

二、扎实做好法治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做好中期检查的各项迎检工作。

二是切实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弘扬和传播,建好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水平。

三、积极参与建立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一是加快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着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积极推动律师参与纠纷化解和信访处置工作,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科学化防范、常态化排查、法治化调解、信息化运作的能动调解机制,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二是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低门槛程序、扩大受援面,努力建设一批设施齐全、运行规范的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投诉查处和考评监督机制,提升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一是全面加强监狱劳教单位监区大队建设。完善新型警务执勤模式,减少管理层级,精简机关科室,确保75%以上的警力配备到教育改造管理一线。加强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和运转,深化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风险评估、领导责任“五项机制”,实现监管、生产、生活、资产、队伍“五个安全”。

二是全面加强服刑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深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强化服刑劳教人员的日常行为养成,注重个体教育转化,推广服刑劳教人员个案矫正计划,严格落实个体教育改造质量评估办法,完善刑罚执行标准和程序,加强刑罚执行信息化建设。

五、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

一是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认真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人格调查、异地托管、危险评估、心理矫治、分级处遇、公益劳动、考核奖惩等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率为零,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建立完善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估制度,根据回归地矫正机构出具的接收评估报告决定是否进行假释。建立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移动监控平台,开展24小时动态收集跟踪定位和监督管控,实现管理全覆盖、信息全收集、事态全掌控。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完善务农安置、回原单位安置、就学安置、救助安置、帮扶安置、基地安置多渠道安置模式,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积极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管理,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及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心扶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跟踪考察,制定针对性帮扶对策。

六、着力加强司法行政班子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各种活动载体,将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工作的各个层面。

二是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三支队伍的特点,分类推进基层党建和各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第17篇:司法局工作总结

xxxx年上半年,xxxx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省厅和温州市局的统一部署,以“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突出社会建设重点、破解基层司法行政建设的难点、树立司法行政服务亮点、促进司法行政全面发展”为工作目标,对年初的工作部署进行再研究再细化再落实,各项工作都上新

台阶。

一、上半年司法行政主要工作情况回顾

(一)在普法依法治理上构筑新格局。

一是精心规划,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年初,结合我市的实际,市两办及时出台了《xxxx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三·八”妇女法制维权宣传周、白石街道“三月初十会市”、“雷锋日”、“消费者权益日”等各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的法制宣传。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三改一拆”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全面部署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市普法办在乐成街道晨沐广场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广场法律宣传活动,各镇街、部门积极响应。深入实施“法宣护航,服务乐商”活动。5月16-17日,联合市普法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工商联一行到上海乐清商会、桐乡乐清商会建立商会普法联络点,活动以开展普法联络点的授牌仪式、法律体检和座谈会为重点,积极推进异地商会普法工作。

二是巩固阵地,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化建设。订购了xxxx年全年度的《普法挂图》、《普法漫画》和《普法音像》免费赠送给17个镇(街道)、98个社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一步巩固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启动北白象镇、乐成街道和翁垟街道等3个法治文化公园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白石街道“法治文化示范区域”创建,形成法治文化示范区域。积极开展省级和温州市级的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对14个分别荣获全国、省级和温州市级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补助到位。借助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的平台,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纳入社区规范化建设内容,加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社团建设。加大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加强“雁荡法治网”、“乐清普法”微博等新兴媒体和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的建设。“乐清普法”微博荣获了xxxx“优秀政务微博提名奖”,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微博1844条,粉丝数达955人。深化以案说法栏目,将乐清“民生99.5律师在线”积极运用移动通讯终端手机短信开展法制宣传;结合乐清实际,针对不同的普法重点对象制作了多个《普法动漫》,每天在乐清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

三是突出重点,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围绕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依托温州网络学堂,借助雁荡法治网作温州网络学堂,开展经常性专业法学习培训和考试,专题制作了《公务员涉嫌受贿罪》动漫在电视台和楼宇视频中滚动播放。围绕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法在心中”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出台学校法制教育实施意见,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推进“六五”普法校园行活动。围绕加强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幸福乐清法迎新春”和“平安和谐”专项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如:局机关分别于1月29日,2月2月27-28日组织现场大型咨询活动。围绕加强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城乡社区建章立制和选举工作的法制宣传,指导规范镇(街道)法制辅导站、社区(村)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等阵地和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的开展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法律体检”,以“菜单式普法,点单式服务” 为模式,开展“法宣进企业”活动。20家企业被命名xxxx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的先进企业,兴乐集团成功创建浙江省“诚信守法企业”,这是温州市唯一一家企业获得的荣誉。在创建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诚信守法企业和学法用法企业创建工作试点经验,培育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典型。

(二)重点人员维稳管控上有新举措

1.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加强。一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力。针对乐清民营经济发达,异地籍社区矫正人员日益增多,但同时又存在着村居不愿意监管等现象截止目前,试点建立外地籍人员企业帮教基地,企业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基层司法所协助日常监管。目前,已有4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到3家企业进行帮扶。将审前调查提前到诉前阶段,实现了法检司工作的无缝对接,有效解决了法院委托的审前调查委托时间短,在短时间里难以保证评估意见质量等问题。自3月1日推行以来,截止到6月1日,已成功开展了167起诉前社会调查,初步成效明显。二是组织集中点验,加强助困帮扶。继续坚持以集中点验方式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半

年来,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点验2次,协同检察院抽查点验1次。如:春节前夕,联合xxxx检察院对17个基层司法所开展集中大点验,集中大点验应到人数1234人,实到人数1222人,请假7人,3人因精神障碍不宜到场,2人因年事已高免于此次集中点验,无故未到0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总体上持续稳定。对16名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送温暖、献

爱心活动。三是强化走访排查,严格规范执法。开展春节、两会等期间的大排查、大走访,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管,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了无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无脱管、漏管,无进京、进省上访、闹访,无参与群体性事件等现象发生。组织开展的社区矫正“规范执法集中整治月”,通过自查、巡查和倒查方式,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管理环节进行大排查,重点加强审前社会调查、日常管理、司法奖惩、收监执行、禁止令执行、解矫等重点执法环节的排查。完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通报、核查核对衔接管控机制建设,严把审前调查、人员接收入口关,全面助推“六个一”、“五个必谈”立体式工作机制。四是加强队伍管理,注重业务培训。实行绩效工资制和末位淘汰制,修订完善了《社区矫正协理员管理办法》,联合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考核,对考核末位的5名协理员进行了训诫谈话。以金华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和丽水松阳一名矫正人员涉嫌严重刑事犯罪为教育样本,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好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八条禁”制度牌并在各基层司法所将上墙,做到“制度上墙”、“纪律入脑”。编印了《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便利了工作人员的规范操作。3月份,在xxxx党校集中组织三天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注重心理矫治队伍的培养,出台新规,举办了第一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另外,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截止xxxx年上半年,全市17个镇(街道)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408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712名,现实际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438名,管制4名,缓刑1104名,假释285名,暂予监外执行46人。其中今年以来,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68名,期满解除233名,受理审前社会调查428件,迁居27名,组织新增对象集中教育训诫6次,教育468人次。收监执行3名(已对1名私自外出并被公安机关拘留的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对1名无证驾驶并被行政拘留的假释对象和1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对象依法收监),警告13名,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1%(1名社区矫正人员去年涉嫌,今年判决),无人员脱漏管。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强化衔接工作,实现无缝对接。除社区矫正期满外,充分利用刑释解教通知书和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第一时间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建立档案,开展帮教。截止xxxx年5月31日,五年刑释人员4559 人,3年解教人员 41人,1-5月共接收刑释人员479 人。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和预释解人员的回执发送。1-5月各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服刑人员核实成功 271 人次,预释解人员发送回执55人次。每月走访看守所,全面摸底,逐个比对核查人员情况。1-5月刑释479人,通过比对核查,1-5月重新犯罪13人,五年刑释人员4559人,重新犯罪率为0.29%。另外,配合监狱做好对服刑人员做好跟踪调查工作。二是实施分类管理,落实帮教措施。根据《温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分类管理办法》温综治办【xxxx】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新接收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分类分层评估测定工作,每个季末报局安帮科审核。根据分层分类的相应等级,建立档案,落实相应的帮教措施。1-5月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80人,安置442人,帮教 460人,安置率、帮教率分别达92%、95.7%。三是加强特殊时段和特殊情况的管理,确保社会稳定。做好春节、各级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对列入重点帮教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重点管控和帮教,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帮扶工作。如:春节前,对5名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开展慰问,为每人送上500元的慰问金。积极协调仙溪镇一刑满释放人员在金华监狱服刑期间因患病导致肌体偏瘫和监狱方引起纠纷事宜。在省司法厅、温州市局、xxxx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与仙溪镇政府通过与监狱方、家属的多次沟通、协调,经监地多方的共同努力,最终以该对象书面申请政府经济救助的方式,化解重大不稳定因素。

(三)法律服务保稳定促发展有新进步

1、全面深化“法律服务五进”工作。一是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改革。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将农村法律顾问工作重点从村居转移到社区,在全市98个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结合原村居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实行不同的工作标准和报酬。二是服务重点工程进一步提高层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强化律师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为法律服务介入重点项目牵线搭桥。建立律师定点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和工程项目机制。要求担任市领导法律顾问的律师们,对各市领导分工结对的127个重点工程、32个重大项目实行结对式服务;自xxxx年8月开始,应xxxx人民政府邀请,叶飞、干伟峰律师全程为乐清总部经济园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起草、审核项目开发建设施工合同,招商引资条件及资质设置和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草和审核等。法律顾问们参加由市政府牵头的各种会议20多场次,并独立提供和发布法律意见十多项,为乐清总部经济园项目顺利推进发挥很好的作用,深受xxxx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单位的好评。市政府法律顾问张建义律师与杨英骏律师作为xxxx政府法律顾问,为加快推进“浙江(温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乐清湾试验区”建设出谋划策,促成《xxxx人民政府与华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三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推进。xxxx政府序列部门共27个、已聘请法律顾问20个,占全部比例74%,余下7个部门的法律顾问合同仍在续签之中;镇(街道)共17个,已聘请法律顾问9个,占全部比例53%,仍有5个镇(街道)法律顾问合同在续签。四是律师服务进商会初见成效。积极服务在外乐商企业,与上海乐清商会、乐清雁荡商会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促进在外乐商事业健康发展。五是服务中小企业形式多样。抓律师服务规模以上企业,拟与市经信委联合发文,在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专项服务,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倡导规模以上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目前聘请率达25%以上。推广精深法律服务模式,为企业开展各类专项服务和危机救济。

2.引领律所转型发展服务社会。一是强管理,深化推进推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不断提高律师所自身管理水平。继续运用百分制考核,强化律师事务所及其管理者的执业监管责任,对年度考评低于70分的所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在强化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作用基础上,严格落实律师法层级管理职责。出台xxxx年律师和律师所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律师办案质量情况季度检查和业务档案管理情况评查活动,对律师所和律师违法违纪执业行为和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加强律师业党建工作,组建xxxx律师党总支,指导律师所不断建立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同时认真履行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职责。严把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入口关,确保所聘请人员专职专用。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脱钩改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办案质量监督制度、法律服务所所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优服务,做大做强律师业。借乐清总部经济园一期开展对外招商销售之机,组织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等四家律师所联合申购总部经济园一期用房计4000㎡,用以设立律师楼,满足我市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需求,为我市律师业实施品牌化战略打好硬件基础。以xxxx委市府两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努力提高律师万人比,扶持和保障律师行业发展。三是搭平台,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对一些重大敏感性案件,按照上级要求,坚持集体研究和请示汇报制度,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指派得力律师认真做好参与每月15日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继续与乐清电台《民生99.5》栏目合作创办——《律师在线》栏目,不断提高栏目质量和档次。。1-5月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296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994 件,行政案件 28件,非诉案件 70件,担任法律顾问202 家,业务收入2038万元。

3.积极推动公证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一是充分发挥公证在“三改一拆”和“金改”中的法律服务职能。如:公证处为温州港七里港区二期工程提供保全证据等公证,确保拆迁依法有序进行。积极服务金融体制改革,做好对接。如:围绕温州金融创新实验课题,积极了解村(居)民和企业管理人员民间借贷的现状及他们(特别是企业)对民间借贷的需求,专门走访金融办,介绍了设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及办理借贷合约公证的政策,并就如何规范金融活动充分交换了意见,为下一步公证服务民间借贷打下了基础。二是公证法律服务主动服务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有新亮点。组织走访金龙控股集团等6家企业,开辟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务求工作实效。积极介入股权赠与、继承、转让公证,帮助企业理顺产权,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房地产的转让公证,为企业涉外合同提供公证服务,为各种侵权纠纷尤其是知识产权纠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指派公证员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相继走访朴湖社区、滨江社区等顾问单位,通过发放公证服务联系卡、召开公证服务需求现场交流会、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5月共办理各类公证6242件。三是着力加强公证处的规范化建设。公证处的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依照《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办证窗口效能服务建设。以“群众满意基层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党员示范岗,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在建立电脑自动排除叫号系统的基础上,新设电子解摸信息处理系统,咨询窗口设专人,公证信息平台建设设专人管理,并建立网站,建立周六值班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上门服务、电话预约等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形象。

(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建设上取得有新成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做好“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并通过规范接待服务,完善和创新便民举措,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成效明显。今年1-6月份,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7件,其中民事262件,刑事245件。申请类案件266件,申请类占比为52.1%,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案件253件,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量占比为95.1%,听庭案件22件,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1.抓组织网络延伸,法律援助领域有新提升。着重在拓展法律援助领域上下功夫,一是指导乡镇法律援助站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有中心实现有效对接。今年上半年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受理非诉案件251件。二是抓好行业性、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在已建立的xxxx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等28家专业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今年建立了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经济困难有法律需要的羁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看守所法律援助站已受理2个刑事案件),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服务空间。

2.抓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新的提升。召开青年律师暨援助骨干团会议,根据省司法厅、温州市局的工作要求部署xxxx年度工作。调整法律援助队伍 ,结合实际对法律援助律师骨干团成员进行了调整。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参加省厅、温州司法局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局组织的学习活动,并做好148值机分析,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业务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3.抓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有新提升。一是有效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有效地扩大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社会影响面。二是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系列活动。在xxxx人流量多的人本超市门口开展大型“关爱农民工暖春维权”活动;在xxxx体育馆开展“幸福乐清,法迎新春”活动;在xxxx体育馆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三是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维权工作,中心在过年前夕2月2号-3号(周

六、周日)不休息,照常上班,专门安排律师解答农民工法律问题,受理农民工欠薪案件。四是为迎接第14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由15名律师组成的xxxx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参加“雷锋进社区服务千万家暨‘四边三化’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法律援助志愿队队员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五是利用中心服务大厅将法律服务中心的基本内容、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等在大屏幕电视机上滚动播放,公之于众。

4.抓质量监管工作,援助工作质量有新的提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考核。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工作,认真施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听庭制度,进一步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为保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法律援助案件听庭活动常态化,1-6月份共听庭22件,监督律师办理好案件,案件监督卡回收率和满意率都达100%。

(五)在拓展基层平台上有新突破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抓不懈。深化落实“三排查”和“三级预警”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月份,我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3666件,调处成功3615件,调解成功率98..6%。,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件是44件,轻伤害是案件是175件(这是第一季度的数据第二季度尚在统计中),涉及金额是3080.33万元。经统计,xxxx年1至5月份,驻市法院和柳市、虹桥和大荆3个基层法庭调解工作室,共受理纠纷140起,调处139起,协议所涉金额1008.38万元;警调工作室共受理案件1418起,调解成功 1399起;市医疗纠纷调委会共接待来访咨询 23批次105人次,受理医疗纠纷 9件,调解成功 9件,引导诉讼0件,涉及协议款89.29万元;全市20家外来人口调解室共受理外口矛盾纠纷165起,成功调解 162起;交调工作室受理纠纷607起,成功化解594件,引导诉讼4件,涉及协议金额1282.5万元。二是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日趋规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推进新时期人民调解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对接。温州市司法局研制开发了“温州市人民调解业务管理系统”,按照项目整体规划和工作要求,我局于二月底前完成了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信号的联通,网络覆盖面达100%。同时我们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操作业务培训,并于5月31日在局会议室举办了由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近60人参加的信息管理员业务培训。截至六月底我市完成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录入工作,输入率求达100%,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在辖区内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和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使用率达100%。三是司法行政服务职能进社区工作不断推进。根据温州市局制定的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外观标识范本要求,我局于三月底前30%以上新型社区完成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的各项工作制度上墙,同时做到人员落实,职能作用的发挥。6月7日,我们召开全市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会议,就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的推进做了专项布置,严格按照温州市有关文件指示,落实场地、明确职责,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组织建设。同日我们还联合xxxx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司法行政服务职能进社区的实施意见》,同时还建立了司法行政服务职能进社区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考核标准。截至六月底全市98个社区全部完成了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落实办公室107个,平均办公面积为18.8/平方,落实具体负责工作人员294名。

(六)队伍建设在提升工作水平上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六型机关”和“四好科室”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学树改创”主题活动。

一是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工作推进力度。并结合本职工作,作出一句话公开承诺并制成承诺牌。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开展下基层走访调研活动,每月召开局务会,分析工作推进情况,制定行事例。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业务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强化督查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二是要求每位党员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来抓。组织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中层干部轮流讲的十八大宣讲活动,开辟了十八大精神学习专栏,并利用党员学习园地、法制行业党代表工作室微博、政务短信平台、电子屏幕等宣传阵地,除此之外,每位党员干部认真撰写了十八大精神学习心得,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十八大、宣传十八大、贯彻十八大的热潮,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创设树文明新风载体。以开展“学思比创”主题实践活动活动,广泛开展孝文化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诵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篇章,开展“四边三化 司法在行动”等活动,推行工间操制度。成立社会法制行业党代表工作室,以浙江法制宣传月为契机,在市晨沐广场开展法制行业党代表法律咨询活动,并做好法制行业党代表提议和询问事项征集工作。

二、xxxx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承接上半年发展良好势头,认真按照上级的考核要求,强化落实、突出重点,为扎实推进“实力乐清、魅力乐清、和谐乐清”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加强各部门间的工作衔接,把好入矫关。进一步提高刑罚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接收的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认真检查、核实,发现有遗漏或者送达地址不正确的要及时与送达单位联系,依法处理,对未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其脱管。二是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防止其脱管漏管和再犯罪。严格落实“六个一”工作法、定期与不定期集中教育点验等方式,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工作站的职能,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严格执法,充分运用各类奖惩措施和手段,严厉惩处社区矫正人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把各类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落实分类管理、分级处遇措施,以调动社区矫正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的社区矫正秩序。三是加强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提高评估质量。严格执行《浙江省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合法、规范的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保证审前社会调查的质量。同时考虑,在审前社会调查中引入心理评估等项目,便于工作人员掌握调查对象心理状态,提高审前调查公信力。四是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以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整治月”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对照检查和风险排查等,着力提高执法规范性,全面加强社区矫正队伍思想政治、执法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

(二)进一步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全过程管理。做好监狱、地方、司法三方的无缝对接工作,着重做好重点人员的接回制度并落实帮教措施。着眼于减少脱漏管现象,对xxxx-xxxx年的刑满释放人员,xxxx-xxxx年的解教人员进行全年2次排查摸底。二是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新建过渡性安置基地1个。积极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搭建平台。三是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软件的运用。指导司法所做好服刑在教人员、预释解人员的信息核查等工作。四是开展助弱解困送温暖活动,对服刑在教、刑释解教人员及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开展教育救助活动。五是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宣传从事安置帮教工作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和表现突出的归正人员事例,引导全社会正确对待归正人员,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抓好法律服务

1.深化“法律服务五进”工作。一是联合经信局、工商联,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力争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聘请率达30%。二是请示市委市府对政府部门镇街法律顾问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实现90%以上的政府部门、80%以上的乡镇、街道、功能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三是积极与发改委、重点办等部门对接,从制度层面为律师服务进重点工程搭建平台。四是服务金融改革创新方式,推动乐清律师在政府决策、金融产品建设、金融机构运营、民营经济转型、金融服务平台、民资和项目对接、金改框架性工作等七个领域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制订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督促法律服务人员做好服务。

2.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完善律协联络组自律机制,进一步发挥律协联络组的自律性管理职能。全面加强律协联络组自身建设,增强行业管理能力。二是深入开展《律师法》宣传,组织开展律师法专题宣传活动。结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做好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力镇争解决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三是大力推进律师业文化建设。开展所徽、所训、所刊、所报、网站的创建和评选工作,积极营造诚信立所、文化兴所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律师行业文化建设,提高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管理意识和水平,强化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责任,增强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意识和形象意识,努力将律师事务所打造成为管理规范、业绩显著、信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同时打造一批品行优良、业务精通、社会公认的律师。四是努力提高律师万人比。开展公职律师试点,确保青年律师基本工作条件和待遇,尽量减少青年律师转行。

3.强化管理职责,促进行业发展。一是加强对公证质量的监督管理。每半年组织公证处进行一次公证质量自查活动。落实公证行业质量监管和投诉制度,建立投诉案件的查处制度,及时办理各类投诉和信访案件。三是加强公证服务金改及“三改一拆”工作。认真完成市局布置的各项任务,及时上报各类报表。积极推进公证服务进社区。四是加强公证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水印纸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和水印纸管理安全。五是健全公证管理队伍建设。严格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重视公证员、公证员助理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认真开展公证实务理论研讨,每位公证员每年撰写论文、调研文章或案例分析不少于1篇。注重加强公证宣传,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公证不少于1次。

(四)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发挥农村新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行业性、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完成“一小时服务圈”的构建工作。切实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服务空间。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做好“三改一拆”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监督,面上做到应援尽援,点上做到受援人满意。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数量上升,办理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听庭活动常态化,全年听庭率达到指派量的5%以上。

(五)进一步抓好队伍保障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司法行政素质提升班,结合十八大理论学习,每月开展中层干部宣讲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做好班子领导和中层干部联所挂村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更新设计“文化长廊”,进一步延伸到窗口单位和基层司法所,精心打造乐司文化特色品牌。同时以文化周为依托,联合工青妇,积极开展诗歌朗诵、书画作品展、文艺晚会等各项文体活动,组织好机关干部参加全市的干部兴趣爱好培训班,丰富干警生活。三是全方位激活干部干事创业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加大基层与机关干部轮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以创品牌,树亮点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六型”机关、“四好科室”和文明单位等各项创建工作,全力提升机关形象。四是积极做好党建工作。实行公推直选,做好局党总支下属各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党组织全面实施星级管理。开展广场咨询活动,参观永乐人民抗日自卫游击总队纪念馆。

(六)进一步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依法治市。组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学法考试考核。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开展第三届“法在心中”青少年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双百”法制讲座进校园。结合社区试点选举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制定“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标准及办法,部署开展全市“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三是积极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四是拓展法制宣传阵地: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新建2-3个法治文化公园,并建立xxxx“法治文化示范区域”;积极拓展楼宇视频、广播电视台等法制宣传的动态阵地。五是积极开展省级和温州市级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六是配合利用“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等新平台开展法制宣传。

另外,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司法行政服务职能进社区工作和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并不断深化,取得圆满成绩。

第18篇:丛台区司法局

丛台区司法局

2009年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09年,丛台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开展了大规模的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全面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第四年,也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所确定各项任务的关键之年。根据我区《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一是认真制订并下发了《丛台区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今年上半年,我区在刘二庄、常谢庄等多个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批次,组织文艺演出30余场,摆入普法图版40余块,接待群众咨询100余次,发放法律明白纸2000余份,受到了社区群众的广泛称赞。二是开展丛台区“五五”普法档案标准的制订工作,目前,区法宣办初步形成决定,将普法档案分为六大类三十余个标准。三是2月11日,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时清霜同志,在区政府副区长赵新才、邯郸市司法局局长王富河、副局长李常华、段增辉等领导的陪同下,莅临我区对“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工作进行了调研。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二月中旬至十月底, 1

在全区开展“春风化雨”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春风化雨”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六进”,新建了丛西香椿园社区祥居苑物业调解委员会、和平工商所调解室、沁苑中学调解室规章制度上墙。今年上半年我区共开展3次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大排查活动,共排查调处纠纷92起,其中邻里纠纷37起、家庭纠纷18起、婚姻纠纷4起、继承纠纷1起、宅基纠纷2起,其它纠纷30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没有因排查不到位,调解不及时导致纠纷激化的案件。今年初,我区人民路街道设计院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柳林桥司法所、人民路司法所被市局评为先进集体。薛敏、王宇、孙云霞三人获得市先进个人光荣称号。4月9日下午,河北电视台法治河北栏目来我区,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采访,他们重点采访了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路街道设计院社区调委会主任李刚,对李刚的调解事迹进行了专题采访,同时又对调解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实地采访。并在5月3日省电视台播放了设计院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事迹。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今年我们继续把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龙头工程。上半年苏曹司法所办公设备(办公桌、电脑桌)全部焕然一新,各个司法所的规章制度,统一制作,统一上墙,档案整理实现统一格式,统一装订成册,档案管理实现了规范化。

4、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4人,刑满释放4人,人户分离1人,都已下发各司法所,进行建档和帮教。省厅下发了一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是2004年-2008年排查过的未衔接人员,通过公安部重新排查出部分现居住地址,要求重新下发排查。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97人,重复25人次,共172人,其中15人地址不详不属于我区范围,(实有157人),其中刑释135人,劳教22人,已下发各司法所,各司法所在排查中。

今年上半年刑释解教帮教安臵工作主要做了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查漏补缺,要求各司法所、社区调委会上报所掌握的人员信息和我们所掌握的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进行移交。目前存在每级掌握信息不符,还需要大量的排查核实,目前掌握2005年-2009年五年花名册全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17人,刑释110人,劳教7人,其中人户分离14人,死亡3人,二次入狱1人。已经逐一进行了分类登记造册上卡,实行了微机管理,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和信息数据管理库。坚持实行司法所、帮教小组管理责任制。按照分包块的原则,设立帮教信息员,及时掌握帮教对象思想动态,工作及时跟上;做到管得住、转化好;帮教对象的亲属随时提供信息,强化亲情功能,加强感情渗透,促其转化。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调委会、调解小组的三级调解网络作用,实行“两书、两卡”制度,(即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责任书、保证书、回归登记卡、安臵就业卡),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跟踪管理。目前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吃低保的有8人,他们的思想比较稳定,没有发现

有重新犯罪的行为。

5、全力打造法律援助“一刻钟”服务圈。在全区开展了“一刻钟”法律援助服务圈,要使群众一旦有法律事务需要帮助,即可在“一刻钟”之内最短时间找到距离最近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经过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一刻钟”之内办完审批手续,提供法律援助。上半年以来,我中心编辑了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事项异地协作办法》、《河北省法律援助案件立卷归档办法》、《河北省法律援助案件投诉处理办法》、《河北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法律援助人员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规范》、法律援助机构站点名称地址电话为内容的丛台区法律援助工作手册,做到每个法律援助人员人手一册。并向所有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街道、社区发放丛台区法律援助咨询接待登记本和新《法律援助指南》宣传资料。

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其中民事案件11件,刑事案件6件,受援助人数200多人,148法律服务专线解答法律咨询30多人次,接待群众来人来访法律咨询20多人次。组织上街宣传活动2次,印制发放新法律援助指南宣传材料200余份,受宣传人数达400多人次。

6、法律服务工作。3月3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富平、李春才一行八人对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和深入调研。今年4月中旬我区完成了法律服务所换证注册工作,注册法律服务所6个,法律工作者20名,其中新注册1人。

7、队伍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今年我们重点学习了干部作风建设年、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利用每周四学习日开展了 “干部作风建设年、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活动期间制定学习心得专栏,学习笔记,每名干警撰写了体会文章,有效的提升了全局干警的政治理论素质。总之,我局在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丛台社会治安稳定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并使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也较好地完成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19篇:司法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狠抓落实,大干快上”的工作主基调,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方面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为建设“平安**”、“法治**”,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注重创新,推进全方位

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拓展普法工作新领域。通过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流动大展台”百场巡展,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系列教育,编印《“法律进工地”知识读本》、《新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制宣传专题资料,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十进’,推进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契合专题宣传日、周、月等节点,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浙江法治宣传月”、“水法宣传月”、“质量宣传月”、税法、禁毒、交通安全、青少年暑期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服务市重点工作开展,通过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宣传等形式,向市民分发“三改一拆”系列宣传资料,共编印、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2万册,编印主题宣传资料4000册,举办专题法律讲座66场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2次,接受法律咨询服务783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品1.6万份。

二是探索法治文化新模式。拓展法治文化阵地,重点推进“法治广场”、“大型法制宣传牌”等新型普法阵地建设,在崇福镇新建一个“法治广场”,在“东方法制园”融入“四合一”普法元素,着力提升普法宣传的规模效应。拓宽法治文化宣传渠道,依托新兴媒体及普法微博群,重点推出“法育未来”主题栏目,打造**“微言法语”特色品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在恒基建设集团建立法治文化展示厅、法制宣传流动长廊和网上法制教育栏目等普法阵地,打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强化普法工作对外宣传力度,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法制新闻作品获得全省法制好新闻评选

一、

二、三等奖,《监狱里的招聘会》还荣获了全国广播专题(评论)类二等奖。

三是迎接**督查。印发《**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标准》,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对照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的准备工作。召开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会,听取“法律十进”牵头部门工作汇报,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为迎接上级“六五”普法中期督查,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专门听取了“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法工委还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我市普法工作得到**市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中期督查结束后,又召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交流会,通报**市督查组对我市中期督查的有关情况,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四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大力推进“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发文表彰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依法完善自治章程,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质量,组织申报浙江省民主法治村(社区)”2家、**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家。在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做好迎检各项准备的基础上,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检查组先后分别对屠甸镇汇丰村、濮院镇新联村、梧桐街道三新村和振东新区进行考核验收,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培育评选活动,巩固和提高创建工作实效。

二、夯实基础,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狠抓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今年,梧桐、乌镇、高桥司法所分别申报争创浙江省五星、四星和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扩大基层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覆盖面,在8个镇(街道、新区)建立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规范基层人民调解机制,指导基层司法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石门司法所结合实际制订了首席人民调解员、等级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兼职人民调解员聘任、人民调解疑难案件移送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考核奖惩等6项制度。抓好“以奖代补”审核发放,激发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全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461起,比去年增长19%,调解成功率达99%。

二是构建人民调解专业化格局。推进多调对接机制,在梧桐、乌镇、崇福试点成立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警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通过警调对接全市

共调处各类纠纷1271起,调处成功率达100%,此项工作因而获得**市**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发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和检调对接机制优势,快速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全年调处涉访矛盾纠纷20起,通过诉调对接调处矛盾纠纷314起,通过检调对接调处矛盾纠纷2起,调处成功率均达100%。强化医调、交调、劳调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

员考核机制,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一年来,市医调委共调处医患纠纷61起,涉案标的**万元;市劳调委共调处劳动争议纠纷126起,涉案标的597.5万元;市交调委共调处交通事故纠纷2249起,涉案标的5154.26万元。

三是推动人民调解系列化创新。启动村级规范化调解室创建工作,在河山镇华台村、梧桐街道百福村和崇福镇景卫村建立了3个试点调解室,推进人民调解室硬件设施的规范化、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启动人民调解“道德观察员”试点工作,发挥“道德观察员”的监督协调作用,同时抓好47个以人民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这项工作因而获得**市**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启动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实施意见、考评细则等,结合实际在崇福、**两镇先行开展联调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启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机制,建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三改一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按月报送制度,开展“三改一拆”矛盾纠纷排查7次,调处纠纷50件,调处成功率达到100%。

三、优化服务,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网络

一是打造“三零”服务品牌。根据省厅五星级规范化创建标准,完善窗口建设,增设电子屏、岗位引导牌等设施。建立**市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子平台,与各法律服务单位进行联网,实行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审查、审批、指派,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深化援调对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实现了法律援助“零距离”。推行多项便民服务措施,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全部实行“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对残疾人、老年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等便捷服务,实现了法律援助“零等待”。将 123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纳入网络平台并配置录音监督,落实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和投诉举报制度,组织听庭24次,回访案件40件,抽查案件卷宗500余份,实现了法律援助“零投诉”。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54件,解答咨询1905件,挽回经济损失1213万元,涉及受援人数1265人,其中群体性案件32件,涉及人数467人。

二是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加强与劳动、公安部门协作,新成立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站和市看守所法律援助站,指派律师定期值班,提供法律咨询。拓展法律援助网上平台,在**市率先开通法律援助官方微博与微信公众平台,接受群众网上援助申请、宣传援助知识内容、解答网民咨询。下放法律援助初审权,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由法律援助站直接开展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有效加快办理法律援助的速度,方便当事人就近获取法律援助。全市已建立部门法律援助站10家,镇、街道(振东新区)援助站13个,有援助人员40人,村社区联络点联络员208人,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全面形成。

三是加大弱势群体维权力度。开展法律援助走进“新居民聚集地”宣传活动,提高新居民维权意识。开展法律援助短信宣传,每月向群众发送短信1万条,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加快讨薪案件的介入速度,加强与劳动等部门、镇(街道)法律援助站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欠薪、讨薪情况,综合运用申请法院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方式有效化解农民工劳资纠纷。全年共办理农民工讨薪、工伤事故赔偿等法律援助案件116件,受援人数467人。**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同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扩大援助范围和覆盖面。

四、发挥优势,构建社会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营造健康法律服务环境。制定出台公证处财务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公证处年度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检查和公证质量检查活动,并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律服务行业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活动。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依靠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诚信建设、落实所(处)务公开制度、落实投诉查处,营造法律服务新环境,全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实现“零”投诉。全市律师共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352家,代理各类诉讼和非诉案件2318件,比去年增长0.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01家,办理各类案件550件,比去年增长0.8%;市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8301件,比去年减少5.4%。

二是深化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法治**”建设。完善市政府、政府部门、各镇(街道)三级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市政府专门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团,16个行政执法部门、5个镇(街道)和16个市直属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修订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考核发放细则》,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全年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560人次,开展村务“法律体检”176次,办理法律援助13件,为村(社区)和村(居)民代理诉讼11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2起。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优化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中小企业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是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组建由律师组成的专业法律服务咨询团,深入企业组织开展法律体检、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专项活动,协助企业建立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全年律师参与服务省重点建设项目2项,担任规上企业法律顾问76家,参与服务企业破产重组2家,参与服务企业清算(重整)4家。服务“三改一拆”专项工作。组织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顾问村(社区),协助调处矛盾纠纷5件,提供法律咨询25人次,开展法制宣传3次,参与拆改方案和措施法律论证1次。服务金融工作,积极引导律师为各类金融机构事前合同审查、债权质押等新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市律师担任金融机构法律顾问17家,办理金融法律事务90件,办理贷款、抵押公证1200件。

五、严格执法,实施特殊人群规范化管理

一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印发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案卷质量考评。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年”活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全市207个村(社区)全面建立矫正帮教工作站。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更新社工业务知识,组织社区矫正业务培训4次。落实重点对象排查管控,组织各司法所每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并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督查3次,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违法矫正人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健全人技合一监控平台,升级社区矫正执法装备,配置身份信息采集、执法仪、录音笔、录音电话和电子网等监控设备,基本实现局所网上联动监管。今年,全市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98人,比去年增长19%,解除社区矫正356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为544名,无再犯、无脱管、无漏管。

二是落实帮教安置工作。开展全面大排查工作,做好2008年回归人员的定点监测,并修改完善《**市安置帮教实施细则》。联合省乔司监狱走访调查全市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基地建设情况并组织职业推介。认真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重点归正人员的管控措施,并对涉及“三改一拆”工作的归正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帮教延伸工作,进一步密切监地衔接,配合监(所)开展改造质量回访调查。年末全市共有归正人员1972名,帮教率99.89 %,安置率99.64%,重新犯罪25人,重新犯罪率1.26%。

六、提振信心,打造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一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有关年度考核推优、人事任免、党员关爱专项资金捐款等事项,同时严格执行外出活动请假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对涉及人财物的重大事项,局党组、班子成员均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市委严管干部的“八项要求”和提升干部“八项能力”等精神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切实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激发工作动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司法行政大讲堂”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四学四强”、“团结共事、激情干事”大讨论等活动,全年组织集中学习11次。加强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确立调研课题22个,其中梧桐司法所《单亲家庭子女普法教育的调查和思考》获评**市局调研成果三等奖,另3篇调研文章获评**市局调研成果优秀奖。激发队伍活力,向全系统干部征集“金点子”,开展“庆五一”趣味运动会、摄影作品展示、演讲比赛、爱心菜园、退休干部座谈会等活动,营造团结协作的司法行政文化氛围。

三是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教育和干部作风教育,在中层干部中开展以“每月一例会、每季一建议、半年一回顾、全年一调研”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提升工作和服务能力。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明确局各项规章制度,局效能建设督查组不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并与兄弟单位开展交叉效能暗访活动,对关门办公、去向不明等现象加以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今年以来在上级组织的效能建设暗访中,未发现有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现象。响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四联四强”走访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当义工”、“当一天社区干部”等活动,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第20篇:司法局工作思路

司法局2011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98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依托“五五”普法,抓好创法治城市建设工作。

继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继续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在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企业经管人员、青少年、新市民学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城乡一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服务城乡统筹工作。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带动群众共同学法用法,掀起群众学法的新高潮。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廉政文化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二)着力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努力构建和谐XX。

1、继续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学习借鉴和工作调研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所体制改革。加大对薄弱所的指导帮带力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2、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理顺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川委办(2010)16号《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意见》精神,建立“大调解”机制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大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能力,全面推行专职调解员制度,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在改善民生和体制创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精心打造社区矫正工作品牌。在履行社区矫正这一全新职能上,依托“心晴工作室”这一工作品牌,全面规范衔接管控、矫正教育、安置帮困、实施奖惩、社会评估等工作程序,积极创新个案矫正、心理矫正、公益劳动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宣传和保障力度,建立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推行公益劳动市场化管理模式,探索心理矫正工

作,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建立社区矫正度工作交流制度,培育并推出社区矫正工作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三)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努力遏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一是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对困难刑释解教送温暖活动。二是加强与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如让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享受低保待遇;实现劳动就业信息的互通联动,提高刑释解教的安置率等。三是加强帮教志愿者队伍和安置基地建设,促进帮教工作的社会化。

(四)着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为城乡统筹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要提高律师公证工作的整体成效,大力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引导律师紧紧抓住“新三最”城市建设和实施追赶型跨越式发展这一新契机,把服务的重点聚集到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上,及时搞好跟进服务;继续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深入开展律师、公证人员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五)要规范基层法律服务从业行为,提升整体建设水平。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教育管理,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加大检查监管力度,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业的整体建设水平。要继续抓好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

(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巩固和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规范并落实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批、指派、办案、结案归档等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在不断畅通和优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同时,继续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牢固树立依法求助、依法维权的观念,使社会弱势群体在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积极、主动地寻求法律援助。

司法局岗位职责
《司法局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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