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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保护档案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1:00:45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档案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规划的省级、地级和县级实施单位。

第二条 天保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

天保工程档案是部门或单位档案全宗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他门类的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设备档案等)一起由部门或单位综合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 天保工程档案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应将其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四条 天保工程档案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国家林业局监督、检查和指导省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的档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或其林业主管部门集中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全部工程档案,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天保工程档案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程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天保工程档案领导责任制,并保证开展工程档案工作所需的资金、设施和设备。

第六条 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工程档案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并保证档案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天保工程档案人员是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及其他待遇上享受与其他工程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七条 天保工程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天保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前材料的提供利用及归档移交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工程档案工作,并组织对工程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八条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内部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办法,做好天保工程的档案工作。

第九条 天保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是档案工作的重要力量。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要随时收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并及时完整地交由工程档案人员保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丢失、损坏或据为己有。天保工程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档案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做好工程档案材料的移交工作。

第十条 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要从源头上抓好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积累工作,纳入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和后期管理的全过程,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第三章 形成和整理

第十一条 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手工书写用笔仅限于碳素墨水、蓝黑墨水或质量上乘的签字笔,且字迹工整、图文清楚、数据表格完整准确,签字盖章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要完备,不得随意涂改。

第十二条 八需归档的录音、录像和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特殊载体材料应音像清晰,并配以相应的目录和说明;八需归档的照片和图片,应配有简洁的文字说明,用以标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相关介质材料之间及各介质材料与相关文字材料之间,要建立关联互见。

第四章 分类和归档

第十三条 天保工程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财会档案等门类。各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自编档号,各成体系、分类整理,统一编号。根据分类整理结果和查阅利用的需要,编制案卷目录或文件目录。

第十四条 归档门类及归档时间

(一)文书档案:政策性文件、办法、机构设置、会议文件等。本年度6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形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技术与管理档案:工程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工程施工、,检查验收、后期管理等各环节所形成的报告、图、表、卡、册、计算机数据等原始材料。按年度归档,每年6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形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会计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在本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会计部门(或会计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林业重点生态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归档。

(四)音像及电子介质档案:参照技术与管理档案归档。

(五)实物档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时归档。第十五条 归档内容

(一)工程管理:上级批复和下达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上级下达的木材生产、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人员分流安置等方面的年度计划;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本级上报的各种文件和材料,本级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的各类文件、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及职能、人员编制、领导任命等行政管理类材料;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项目责任书。工作总结,领导讲话、会议记录、纪要,会议材料、培训材料;工程自查、复查和核查报告,各种统计报表、验收报告材料;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材料,违法违纪事件的处理材料;案件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工作简讯、简报等。

(二)木村停伐减产:森林分类经营区划;采伐限额与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伐区作业设计,采伐证、伐区检查验收资料,木材生产登记台账,年度统计报表等;人工林采伐试点的有关资料等。

(三)公益林建设:公益林建设实施方案,人工造林、电播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及其他公益林建设项目的作业设计、协议书、合同书、责任书,招投标过程形成的资料,种苗供应的有关材料,施工文件,检查验收材料,施工监理资料,相关的资金使用情况,林权证发放情况,后期管护情况和经营利用情况,灾害损失和核销情况等。

(四)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管护体系的组织结构,管护人员资料,管护责任书、合同书、协议书、管护项目招投标过程形成的资料;管护区基本情况(责任区、分布图、小班卡片等),管护日志与巡山记录,管护工作检查记录,管护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管护站点、管护设备、管护标牌的建设、使用及维护情况;相关的资金使用情况;违章用火、人畜破坏森林资源等记录和处罚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事件的发生、报告、处理和损失情况,森林病虫害、火情火警、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发生、报告、处理和损失情况;林下资源开发与利用情况:保护森林资源宣传活动的记录;森林资源的调查、监测资料等。

(五)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方案,在册与在岗职工明细、汇总表,分流到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种苗工程、森林旅游、林下资源开发及其他分流渠道的相关材料;一次性安置实施方案的制定、相关机构的批准、批复过程形成的材料,一次性安置人员明细、汇总表,申请书,合同书、协议书,公示材料,解除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公证书,办理养老保险的有关材料;加工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过程中形成的材料;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人员明细、汇总表,与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的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和代缴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的合同,再就业培训情况,再就业情况,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凭证,进入其他安置渠道的有关情况;其他下岗职工明细、汇总表,享受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情况;单位职工内部退养、停薪留职、自谋职业等人员的明细、汇总表及相关的合同书、协议书;混岗职工明细、汇总表、分流安置情况;相关的资金使用情况等。

(六)政社性人员和社会保障:在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明细、汇总表,公捡法、文教卫生等政社性人员明细、汇总表;分离学校、医院等企业力、社会机构的执行情况;相关的资金使用情况等。

(七)森林防火、种苗建设和科技支撑等其他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材料,上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文件;责任书、合同书、协议书,招投标过程的全部资料,施工文件,检查验收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的有关资料,施工监理资料,相关的资金使用情况等。

(八)资金到位和使用:各级下达的中央资金计划、地方配套资金计划、资金拨付文件、拨付凭证、会计凭证,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年度决算;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减收的财政转移支付的拨付文件等。公益林建设、森林防火、种苗建设、科技支撑等工程项目的结算清单,一次性安置费领取凭证,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和代缴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凭证,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有关凭证,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明细、汇总表及凭证,工资及其他经费的支出凭证等。

(九)其他政策执行情况:采伐和加工企业银行债务的减免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世行贷款减免或停息挂账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企业破产和重组的有关情况;森工企业主辅分离的情况;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的情况;后续产业发展的有关情况;示范点建设的有关资料等。

第十六条 保管期限

按档案材料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保管。其中、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5至50年,短期为3至15年。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永久保管的包括:工程实施方案、重要的政策性文件、机构设置与调整、企业改革与改制情况,森林资源调查等基础资料,工程监测评估材料,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的有关资料,林权和经营权管理情况等。 长期保管的包括:各种政策性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年度计划、作业设计、施工文件、招投标文件、责任书、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明细、汇总表,检查验收材料,施工监理资料,资金拨付情况,支付凭证等。

短期保管的包括:巡山记录,领导讲话、会议材料、培训材料,工作简讯、简报等。

第十七条 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与手段、配备先进的信息管理设备,积极开展电子档案工。作,使档案材料实现网终资源共享,方便调阅。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 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要将档案工作纳入下级工程实施单位的工程年度核查和目标考核,对档案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评为年度工程实施的先进单位。

第十九条 对在工程档案管理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档案材料失真、损毁、丢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林业主管部门应会同档案管理部门予以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省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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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员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并努力

完成上级主管领导下达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2、负责规划、协调全公司业务工作。

3、负责接收、整理、分类、统计和保管全公司各类永久、长期保存

的档案资料。

4、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本公司保密规章制度,组织做好档案

的鉴定和密级调整工作,对已超过保存或保密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和解密、降密处理意见。

5、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和阅览,利用档案

信息资源为公司各项业务工作服务。

6、档案员在接收资料时,应与移交人共同清点,经查对无误方可办

理签收手续。

7、其它部门借阅或复印资料及合同,必须在档案借阅申请表上有主

管领导的签名或在档案资料借还登记表上签名。

8、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公司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工作

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

9、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修复、复制和保

护工作。

10、负责组织公司档案工作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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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2、对全校文书档案、教务档案、学生档案、财会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制订学校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总结。

3、负责全校文书档案和各种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规范、统计、保管、鉴定和提供利用。

4、做好各级文件的收发、保管、保秘工作。

5、做好文件的取送、传阅、分办、送批和催办工作。

6、做好校内发文的核稿、呈批、校对工作。

7、做好各类文书材料的归卷、保管和立卷工作。

8、办理文件材料的清退,档案的复写和销毁工作。

9、编制检索查找工具和专题材料,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10、负责本办公室的文字打印、文件收发等工作。做好教务处日常事务接待工作。

11、建立并完善教师成长档案,每学期一核对一汇总。

12、开展学校档案工作的科学研究,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逐步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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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档案管理员姓名:祁慧云

工作职责:

1、协助上级主管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工作计划。

2、负责集团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对兼职档案员工作的监督。

3、负责档案文件的收发及催办等工作,将已办理完结的文件材料及时进行入库登记、录入档案系统和统计工作。

4、负责档案的分类登记、编号,对档案的分类应做到科学合理,便于查找。

5、严格执行档案资料保密制度,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借阅登记、移交手续。

6、负责与当地的城建档案馆进行对接和移交档案的工作。

7、负责档案的保管、定期整理、及时更新。

8、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档案的销毁工作。

9、负责档案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障资料室温湿度的调节及记录。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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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档案管理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档案专业知识,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做好档案的管理、收集、整理及提供利用等工作,并对分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不得玩忽职守。

2、负责文书处理工作,做好文件材料的登记、传递、收集、整理、组卷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3、负责管理分部的全部档案,积极主动提供利用,编制科学、实用的检索工具和档案参考资料,提高检全率、检准率,为分部各项工作服务,并努力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4、档案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落实防潮、防蛀、防火、防盗、防光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定期做好档案的检查、核对、清理、统计、汇编工作,做到“账务相符”。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工作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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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积极主动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对待本职工作尽心尽责。

二、做好档案管理,确保机要文件、档案的保密性。

三、未经领导批准不允许私自给任何人调查档案、文件。

四、建立档案、文件登记薄及传阅签单。

五、准确地发放及回收文件,使文件按时归档。

六、协助各部门做好打印工作。

七、做好接待上级及有关单位招待工作。

八、保质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报告、报道的写作及打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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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会计档案员

直接上级:稽核科科长负责

部门性质:会计档案整理及管理

管理权限:先例行使会计资料阅借的制度的建立及管理

管理职能:制订会计档案的立卷、当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报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具备条件:

1.持有会计证;

2.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的专业技能;

3.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遵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1.敬业爱岗;

2.热爱本职工作;

3.依法办事;

4.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

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管理制度,按照《会计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制订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报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2.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借理手续,凡属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介绍信,经会计主要人员或总经理批准,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的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3.负责对管理期满会计档案的销毁工作。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的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由财务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要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的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以便备查。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8篇:档案员岗位职责[版]

1.及时根据校长、书记指示将文件归档、整理,将纸质资料及时用电脑录入、分类,利于检索、查询,并做好立卷、存档工作。 2.协助办公室主任及时送阅上级文件及通知,及时将宣传稿件挂上校园网。 3.积极完成校长、书记、办公室主任交办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推荐第9篇: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熟悉部门专业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努力按照档案工作的规定,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保管工作,保证案卷质量,维护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三、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提出保管期限,划出密级,当年的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内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四、认真做好各部门各类文件的利用与保密工作。

五、积极参加档案工作会议及学习、交流等活动。

六、声像档案在各项活动结束后,负责及时收集、整理、附上文字说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七、档案工作列入兼职档案员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晋升和评先进的依据之一。

推荐第10篇:文书档案员岗位职责

文书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公司内外事务性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行政事务性工作,包括考勤、人事、财务、治安、保卫、消防、房管、工会、计生、卫生劳动、节假日值班安排、离退休人员等的慰问以及办公用用品的申报、领取、购置、报修等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处内外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4、按照领导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5、负责各类文件的起草、打印工作,负责各类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6、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定期清理装订成册,案卷符合上级验收标准;

7、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8、负责做好来访人员及对外联络的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1篇:机要档案员岗位职责

1.负责值班室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3.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收发工作。

4.负责保密工作。

5.负责报刊管理及信件收发工作。

6.负责单位公章的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12篇:文秘、档案员岗位职责

文秘、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工作职责

1、在综合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主要是文档管理、接听通讯、收发文件、上传下达、打印材料、服务员工、库房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公司印信的使用管理,各种档案、证书、执照的归档管理及 有关证照的年检工作。

3、负责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材料打印、复印工作及办公所用票据,各 种表格的印刷、保管、发放工作。

4、负责会议室的布置安排,会议记录及存档工作。

5、负责公司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6、负责劳动合同的宣传、签定、鉴证和存档管理工作,负责员工“三 险”审核、申办工作。

7、负责ISO2000质量体系认证材料的打印复印及提供相关材料、资 质证书工作。

8、负责各部门电脑管理、指导和有线电话维修联系工作。

9、负责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帐目库房的管理;负责各类书刊、培 训光盘、唱片、文体用品的借用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大型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物品筹备、保管工作,负 责公司客人的接待、服务及烟、水、茶、果品的采购、备用工作。

二、工作关联

1、向各部门提供印信使用服务。

2、向各部门电脑员学习交流、并提供指导与服务。

3、向各部门学习培训提供书刊、光盘等资料的服务。

4、向各部门发放办公、生活用品提供打印材料服务及为员工提供的 其它服务。

三、权责

1、对不符合审批手续者有权拒办印信服务。

2、对不爱护电脑、违规打游戏者有监督权、有处罚建议权。

3、对不遵守制度,不按时归还书刊者有权不借。对丢失损坏者,有 权责令赔偿。

4、对不经允许动用办公室打印、复印机器者有权制止。

5、对由于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接受公司处罚。

四、工作标准

1、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保持办公室日常工作正常有序。

2、提供优质、热情服务,尽力满足部门及员工的服务要求。

3、档案归类。管理有序,查阅有索引,借阅有制度,并注意保密。

4、库房管理规范整洁,做到不坏、不潮、不丢,帐物相符。

5、印信使用坚持领导审批,严格执行印信管理使用制度。

6、打印、复印坚持审批制度,做到节省纸张、降低设备维修费用。

7、办公用品发放坚持以旧换新,劳保用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和审批 手续。

第13篇:档案员岗位职责(九年义务教育)

1.竖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坚持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2.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热爱本职工作,端正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强档案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档案业务检查、指导、监督的职能,为教育教学服务。3.负责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工作,做到收集齐全、排列有序、管理科学、使用方便。4.刻苦钻研档案业务,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了解社会客观需要,研究档案利用规律,编制科学、实用的检索工具和档案参考资料,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5.定期向领导汇报档案工作情况,请示解决实际问题,并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6.提髙警惕,严守档案机密。7.离任时,其档案要妥善整理,并经领导批准,与接收人员办好交接手续。

第14篇:收发档案员岗位职责

收发档案员岗位职责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

本职:负责集团公司档案和资料的收集、管理、查阅或借阅,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负责公司档案和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管理、借阅、索取与销毁:负责制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编制档案检索工具;负责公司与各工程项目相关资料文件的日常管理、统计;负责所有收文的登记、编号、保管、呈阅、传阅、督办、归档;负责所有发文的编号、归档;负责机要文件、科技档案的登记、传阅、移交、归档;负责公司声像、电子文档的管理;负责公司营业执照、各种资质证书的管理。

2、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权力和责任:

权力: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议权

责任:

对所管理文件、档案的安全性负责

考核指标:

所管理档案文件的完备性、安全性,保密效果

考勤、服从安排、遵守制度

其他专业知识技能

第15篇:专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专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接受上级档案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及检查,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争取档案室的升级达标。

2、负责材料的收集、鉴定、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对各科室形成的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积极主动地收集各部门的有关档案材料。接受档案、文件、材料时,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好移交手续。

4、将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编排、立卷,并根据标准分类法进行加工和保管。将永久、长期、短期分类存放,编写案卷目录、专题索引、卡片,分类汇编。对各类档案要做到:目录齐全、类别清楚、排架有序,便于查阅。

5、严格执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做到库房“八防”,确保档案管理安全。

6、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将档案内容外泄,未经单位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档。更不得让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档案室。

7、按各类档案借阅规定出借档案,既要态度热情、优质服务,又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同时做到手续完备,并督促做好档案利用效果的登记工作。

8、做好档案统计工作。收集、销毁、使用档案都必须登记、造册,

对档案收进、移出和保管情况清楚。按上级要求及时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上报有关档案情况的各种报表。

9、做好档案鉴定工作,对应销毁的文件材料及时清理,按规定销毁。其中密级较高的文件要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超过保存期限的一般文书材料的销毁,要登记文号或在收入登记簿上加盖销毁章。所有须作销毁处理的档案材料,均需提交主管领导鉴定后方能销毁。

10、积极完成单位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对外合作项目部

第16篇:事业单位档案员岗位职责

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档案管理的具体规定,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档案的安全、与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作斗争。

三、执行全社的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做好全社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等工作,及时、准确地为社领导和其他工作提供相关的服务。

四、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正确掌握立卷原则,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指导,鉴别文件的保存价值,既要真实地反映出全社的面貌,又要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五、档案立卷要坚持立小卷为主,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分类组成永久、长期、短期三种。要做到文件归类准确、编目清楚,便于管理和检索利用。

六、严格管理制度,档案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心中有数。保守机密,没有经过正当手续和主管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将档案借给别人。发现失密或其它损害事故,立即向有关方面报告,并及时解决。

七、根据本系统的特点,及时归档,保持档案的真实性。对应销毁的档案及时清理、造册,按保密制度进行销毁,做好善后工作。

八、档案柜要保持整洁通风,经常检查档案室的安全设施,做好防虫、防鼠、防潮、防盗、防火等措施,若有意外和可疑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解决。

九、认真学习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努力钻研业务,做好保管。

第17篇:档案员、文书员岗位职责

档案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接受上级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与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

2、负责公司各部门材料的收集、鉴定、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对各科室形成的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保证归档材料的完全、准确、系统、规范,确保案卷质量。

3、做好档案的统计、利用工作,对各类档案的库存、接收、销毁、利用等情况进行准确统计,编制各类档案检索目录,登记造册。

4、建立严谨的档案查借阅制度,保证档案的合理有效利用。

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做好保密与“八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潮湿、防高温、防鼠、防虫、防污染),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6、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7、工作认真细心,坚持原则,坚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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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6日 办公室文书的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2、负责集团及有关单位文件的接收登记、传阅、催办、和管理,公文处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归档。

3、负责公司文字材料的文印、复印、传真收发等工作。

4、负责公司来访接待、电话记录、办公室考勤、会议的通知、筹备、布置签到工作和会议室管理。

5、负责公司各种证照的保管与使用;办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事宜。

6、负责公司办公室的文书立卷工作,每年按时向档案室移交。

7、严格执行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大连双兴商品城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第18篇:天然林保护汇报材料

XXXXXX天然林保护工程 一期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欢迎各位领导不辞劳苦来到XXXXX检查天保一期工作,下面由我来给大家就我县的工程完成情况做一下整体的汇报。

我县自XXXXX年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林业部门的支持下,在全体林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就近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程实施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XXX年来,我县实施了封山育林、飞播造林XXXX亩。工程涉及XXXXX,总面积XXXX,其中林业用地XXXX万亩,有林地XXX万亩,疏林地XXX万亩,灌木林地XXX万亩,未成林造林地XXX万亩,宜林荒山XXX万亩,苗圃XXX万亩。

(二)天保工程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

在森林资源管护上,一是签订管护责任书。为了提高管护质量,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我县层层签订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责任书,落实了领导责任制。二是落实护林人员,明确管护职责。为了加强天保工程实施县的森林管护力度,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

落到实处,坚持常年巡山护林不松懈,我县专职管护人员XXX人,兼职护林员XXX人。县按每XXX亩林就有一名管护人员,分片划段,将人员和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三是管护基础设施方面。在我县天然林保护的重点地段用石头垒砌粉刷XX副大型宣传标语;制作XXXX块长久性悬挂式宣传画等等。

在公益林建设上,为了保障重点公益林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县、乡(街)两级领导组,以县林业局天保办和各乡(街)林业站为主体,单位领导挂帅,财政纪监介入,林权所有者参加的领导管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培训,交流意见和建议,以确保重点公益林责任到人,管护到位,使其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

(三)天保工程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林业建设方针,九年间,共使用天保中央基建公益林资金XXXX万,省财政资金共计XXXX万元,其中管护经费XXXX万元,省财政资金余XXX万元,做到了专款专用,重大经费开支严格各项申报、审批、核查、审计等制度的落实。对于工程款的拨付,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化,制度化、规范化、杜绝挪用、侵占、转借等违反财政制度的现

象。

二、工程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九年来,通过实施封山育林、飞播造林,收到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具体来讲:

社会效益得到显著提高。由于过去植被遭到过度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化制约着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正常发展,通过实施天保工程,人们的生态意识普遍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控制,使本县农林牧的比例更加协调,农民收入增加,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保障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生态效益也初步显现。工程完成后新增有林地XXXX亩,按每亩森林截留降水和减少径流XXX吨计算,每年可涵养水源XXX万吨;按水土保持功能计算,每亩林地可减少土壤流失量XXX吨,每年可减少流入汾河的泥沙XXX万吨,生态效益初步显现并将逐年增加。

经济效益十分喜人。通过实施天保封山育林工程,当地群众获益非浅,不仅带动了苗木业的发展,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就业,而且使一些群众摆脱贫困,走上致富道路。

在取得这些可喜成绩的同时,也遇到一些问题, 一是在我县天然林保护县域内,国营厂矿所架电

线纵横交错,而且大多老化,存在着火灾隐患,给天然林保护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二是植苗造林的部分苗木水源不足,野兔等动物侵害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苗木的成活率。

还有就是天然林保护方面专业人员少,专业知识不丰富,建议多组织学习参观交流。

谢谢各位领导。

第19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考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到省(以下简称“四到省”)情况,确保天保工程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和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林计发[2000]661号)精神,并结合新的形势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到省”考核对象为实施天保工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

第三条 “四到省”考核工作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进行。

第二章 考核依据和程序 第四条 考核依据

(一)国家林业局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结果。

(二)国家林业局天保工程核查结果。

(三)国家审计、稽查结果。

(四)其他有关调查、统计资料。第五条 考核程序

(一)“四到省”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各省上一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二)各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将自我考核结果于每年6月底以前报国家林业局。

(三)国家林业局按照考核依据,参考各省自我考核情况,组织评定考核结果。

(四)国家林业局将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各省林业主管部门,抄送有关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四到省”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目、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

(一)基本项目内容包括,工程组织与管理、木材停伐减产与森林管护、公益林与基础设施建设、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与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等方面。

(二)加分项目内容包括,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天保工程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省级各部门联合制定的天保工程管理措施和规定、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超过应配套资金比例、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提高、在改革方面有推广和指导意义的典型单位等方面。

(三)扣分项目内容包括,对群众举报信件调查处理和反馈结果不及时、虚报和重复上报公益林建设面积、发生特大重大工程建设质量事故、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超计划采伐木材、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下降等方面。第四章 考核评分方法和标准

第七条 考核采用综合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 第八条 考核评分标准。

(一) 分值:根据考核指标在该考核项目里的重要程度确定。

(二)得分标准:确定得分标准数值界限(一般用百分数或千分数表示),正(反)向指标计算结果分别大于等于或小于等于标准数值时得分。

(三)扣分标准:确定扣分标准数值界限(一般用百分数或千分数表示),正(反)向指标计算结果分别小于等于或大于等于标准数值时,按照降低或上升的数值扣分。

第九条 根据有关省公益林建设任务量和实施区域的客观条件差异,在计算考核总分时加入“公益林建设系数”,并按照县级实施单位个数划分档次。 第十条 考核总分计算方法:

(一)基本项目为100分。

(二)加分和扣分,按实际考核增减。

(三)考核总分=(基本项目实际得分÷基本项目应得分)×100×公益林建设系数 + 加分 - 扣分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一条 对各省考核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总分列前3名的单位,国家林业局予以通报表彰;对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省,国家林业局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对其任务、资金进行调控。整改不合格的,将停止安排建设任务,停拨工程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中的考核指标由国家林业局根据工程实施内容变化和政策调整进行适时调整。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林天发[2002]251号)同时废止。

附: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指标

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统计表

第20篇: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天然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维护和改善长江、黄河上游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天然林是指未经人为措施而自然起源的原始林和天然次生林。

人工林中划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公益林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天然林保护、管理和资源利用等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天然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加强对天然林保护工作的领导。

第五条 省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天然林保护的管理、监督工作。市(地、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林保护的管理、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做好天然林的保护管理工作。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天然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具体落实管护措施。

第六条 天然林保护管理坚持保护天然林与培育人工林相结合;实行分类经营,合理利用;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七条 在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规划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天然林保护规划,确定保护 范围和保护目标,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1-

第九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天然林保护规划制定总体设计,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根据天然林保护规划编制总体设计,报其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总体设计编制实施方案,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应根据总体设计编制实施方案,报其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天然林保护规划、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机关审批。

第三章 保护

第十二条 禁止对下列天然林进行采伐和从事可能导致天然林毁坏的活动:

(一)面积在100公顷以上集中连片的原始林;

(二)天然林保护规划确定禁止采伐的原始林;

(三)位于江河两岸及水库库周的天然林;

(四)位于山地灾害多发地带的天然林;

(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采伐的天然林。

第十三条 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品性采伐。

第十四条 禁止毁坏天然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第十五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薪炭林。鼓励天然林保护范围内的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以电、煤等其他能源代替烧柴,改灶节柴;不具备条件的,可根据国家下达的采伐限额,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确定的区域内采伐烧柴。

第十六条 鼓励天然林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木材替代品。其基本建设确需的自用材,应凭有关文件,根据国家下达的采伐限额,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逐级上报省林

-2- 业主管部门审批,在确定的区域内采伐。

第十七条 以保护、培育天然林为目的抚育性采伐,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审批后,由森林经营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勘查、开采矿藏和从事各项工程建设,确需征用、占用天然林林地的,应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林地补偿、安臵补助等费用,办理用地手续。

征用、占用天然林林地勘查、开采矿藏或从事各项工程建设确需采伐林木的,应办理采伐许可证,依法对林木所有者或者经营者的林木损失进行补偿,并在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块植树造林,恢复植被,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在天然林保护范围的边沿设立天然林保护标牌。

新造幼林和其他必须封山育林的地方,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封山育林,设臵封山育林标牌并公告。

禁止擅自移动或损坏天然林保护标牌和封山育林标牌。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天然林管护情况划定保护责任区,督促保护管理单位制定保护措施,组织群众护林。

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建立的护林组织,在划定的保护责任区内组织巡护,制止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做好天然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组织天然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四章 管理监督

第二十二条 天然林保护工作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将天然林保护和天然林资源消长纳入目标管理。

-3-

上级人民政府应对下级人民政府天然林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天然林资源保护实行监察制度。

省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向有关市、地、州派驻天然林资源监察特派员,加强对天然林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对天然林资源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天然林地资源的管理,依法确认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维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天然林保护范围内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实施低强度择伐,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单位所需的自用材,由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采伐单位采伐。

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采伐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下达的各类采伐限额不得相互挪用、挤占。

第二十八条 禁止天然林木材交易活动。

在天然林保护范围内人工林较为集中的地区,确需设立人工林木材交易市场的,应报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登记注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在天然林保护范围内设立木材加工厂,必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批准设立的木材加工厂,允许加工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采伐的林木,以及从人工林采伐的林木和天然林保护范围外合法购进的木材。

第三十条 运输木材必须依照《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监督管理。

-4-

第三十一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天然林保护规划和总体设计组织营造生态公益林,有计划地更新改造低效林。

第三十二条 森林经营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按照天然林保护规划因地制宜开展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多种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 天然林保护专项资金和依法设立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审计部门应定期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盗伐天然林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树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树木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天然林林木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从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活动,致使天然林受到损坏的,依法赔偿损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可处毁坏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或退还所占用的林地,处以每平方米5至15元的罚款;造成林地破坏或其他实际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责令赔偿损失,限期恢复原状;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已采伐林木的,以滥伐林木行为论处。

-5-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木材和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交易木材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木材及其制品、加工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可以代行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 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主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

天然林保护档案员岗位职责
《天然林保护档案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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