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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1:43:38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客户服务专员岗位职责

客户服务专员岗位职责

1、学习了解公司及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熟练掌握客服服务人员岗位职责,掌握各项工作流程。

2、收集项目客户档案,为现有客户建立完整的分类电子档案。

3、建立并管理客服QQ、项目微博、项目投诉电话等信息输入平台。

4、维护已有客户的客情关系,通过客服QQ、项目微博、短信平台等,对项目进度、施工进度、交房进度、项目各项活动、最新促销信息、老带新优惠等进行一对多的信息发布。

5、建立QQ、微博、电话、面诉等投诉通道,对缴纳诚意金后至交房时间段的客户投诉按照投诉处理标准流程进行处理。

6、对能够即时解决的咨询和投诉,即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对不能即时处理的客户投诉,按照投诉处理标准流程在24小时内处理并回复客户。

7、对需要相关部门支持的客户投诉处理,并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工作单时间要求进行处理回复。

8、每月汇总客户投诉情况与督查处理情况,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客户投诉情况及处理月报》。

9、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管理检查售楼部形象保安、保洁的工作情况。

10、按照集团和项目公司的要求,协助销售部门执行当地的客户组织活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推荐第2篇:信息服务专员岗位职责

负责全公司所有海外资信报告的管理。♦资信报告的整理和上传1.将调查公司发送的资信报告进行整理和分类。2.将报告转换成业务系统要求的格式。3.将报告上传到业务系统。4.定期存档。♦后续报告的处理1.将后续报告和跟踪报告等进行整理和分类。2.将报告上传业务系统,并通知合适的工作接受人。♦问题报告的处理1.对问题报告提交单进行接收、审核、发送和存档。2.对渠道回复的问题报告进行接收、整理和上传。♦买家信息的确认1.买家信息确认通知的接收、发送和回复。2.买家信息确认的催办。♦资信报告的催办1.及时催办加急报告、逾期报告、即将逾期的报告。2.处理需要加急的报告。♦资信委托订单1.定期进行资信委托订单的存档。2.与调査公司确认委托订单的接收情况。♦资信报告接收情况的确认与调查公司确认资信报告的接收情况。♦特殊情况的处理,占工作时间比例10%~本着严守业务管理规定,遇特事特办的灵活方式处理特殊需求。♦统计统计并上报资信报告的用量及分布、报告的时效性等数据。♦业务系统优化的建议在应用mz系统进行业务操作过程中,不断分析、反复研究,对业务系统的优化进行合理化建议,以提高工作效能。

推荐第3篇:现场服务专员岗位职责

1.新契约相关业务,包括投保资料的审核录入、保险合同发放、档案整理及交接等。2.保全及续期相关业务处理。3.理赔相关业务,包括理赔报案登记录入、理赔申请资料的初审受理等。4.营业部现场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4篇:客户服务专员岗位职责

1.及时、准确地处理客户投诉及产品维修、保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建立客户档案,做好电话拜访和上门拜访工作。3.及时总结公司产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撰写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4.客户满意度调研分析及整改措施的制定实施。5.客户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更新。6.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5篇:海淀区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实施办法

海淀区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为更好地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国家高端人才核心区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发展高地,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09‟24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服务核心区建设为宗旨,以建设国家高端人才核心区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主导,以服务为保障,坚持高端引领、项目带动、统筹实施、以用为本的原则,逐步形成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促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核心区聚集。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核心区范围内的“十百千工程”企业、重点企业和其它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中关村“高聚工程”人员在核心区创办的企业和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相关企业(以下简称核心区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或具有先进的科研开发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符合核心区产业创新发展所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重点对象是: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央“千人计划”入选者和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专家;

(三)近五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和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四)国内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和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在国内外知名企业中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惯例,具有突出经营管理业绩和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六)获得国家级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七)核心区紧缺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 设立海淀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从区财政预算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和引才单位(个人)、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由相关部门制定方案,报区政府审批。本办法资金支持政策如与核心区其它相关政策出现交叉,执行最优惠条款,不重复享受。

第五条 成立核心区人才服务办公室,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信息发布、培养开发、政策研究等工作,协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调有关部门为高层次人才在核心区创新创业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章 以政策支撑聚集人才

第六条 加大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凡符合核心区人才引进条件的,由企业申请,及时报批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对企业确需破格引进的紧缺人才,可采取人才综合评价和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引进。

第七条 大力实施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积极落实《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措施,创造条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到核心区创新创业。

第八条 吸引优秀留学人员来核心区创新创业。积极落实《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措施,鼓励和吸纳优秀留学人员到核心区创业和工作,凡符合核心区人才引进和接收条件的,优先报批办理引进和接收手续。

第九条 加快优秀人才储备。支持核心区企业按政策接收非京生源应届优秀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吸引优秀博士来核心区设站企业从事科研工作,鼓励和协调帮助出站博士后继续留在核心区企业工作。 第十条 完善柔性引才机制。鼓励企业采取短期聘用、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柔性方式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对符合《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03‟29号)办理条件的,可为其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第十一条 探索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新方式。对核心区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高级职称时,探索实行新的推荐评选模式。

第十二条 探索构建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建立以企业和市场为主体、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公平参与,以业绩、能力、贡献、潜力等为主要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评价机制(具体落实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 以资金支持聚集人才

第十三条 支持高层次人才来核心区创业和工作。对在核心区创业和工作且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中关村“高聚工程”的高层次人才,核心区配套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第十四条 支持以项目实施带动人才聚集。定期或不定期向海内外发布核心区实施的重大科技攻关专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重点产业化项目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信息,通过项目实施聚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对通过项目实施引进的具有竞争优势的高层次人才,经相关部门认定,给予个人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第十五条 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广泛开展与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猎头机构的合作,整体引进具备高端研发、产品试制、产业化运作能力及先进技术、管理、营销水平的一体化高层次人才团队。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经相关部门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第十六条 支持以引进人才带动项目引进。定期或不定期向海内外发布核心区拟重点引进的高端项目目录及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入高端项目。对高层次人才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且市场前景好的高端项目来核心区创业的,经专家组评审,给予高端项目100至6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高端项目实现产业化后,按照《海淀区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0‟3号)相关条款予以支持。

第十七条 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创新。通过申报,每年确定一批科技研发、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在享受《海淀区促进创业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0‟6号)等文件相应支持的基础上,分研发和产业化阶段,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项目负责人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第十八条 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载体建设。鼓励核心区重点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组建博士后工作站和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集成行业高层次人才资源。对新组建的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并按实际进站人数每年给予人均最高5万元资金支持;对新组建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按照《海淀区促进创业孵化机构和大学科技园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0‟7号)相关条款予以支持。

第十九条 本章各条的资金支持不重复享受。

第四章 以奖励激励聚集人才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主导的人才奖励体系,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热情。

(一)优先推荐为海淀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科研成果和经济效益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家、北京市及海淀区有关人才奖项评选。

(二)奖励在核心区创新创业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对获得国家级人才奖项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获省(部)级人才奖项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对独立承担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奖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获省(部)级重大科技成果奖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同时获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的,按最高奖项予以奖励。

(三)鼓励核心区企业为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予以相应奖励。第二十一条 逐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探索人力资本参与收入分配的政策,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等作为资本参股和参与收益分配的办法;鼓励企业对优秀高层次人才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为各类高层次人才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加大对引才贡献突出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对为核心区引荐高层次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第五章 以优质服务聚集人才

第二十三条 完善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措施,创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环境。

(一)筹建1万平方米左右的“海淀高层次人才公寓”,为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周转性住房。

(二)协调区域内高水平的公立医院作为高层次人才就医定点医院,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医疗就诊服务绿色通道,并视接诊数量给予定点医院一定补助。

(三)在同等条件下,每年优先安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区属优质学校、幼儿园入学、入园;建立国际学校,在部分中小学设立国际班或国际部,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搭建国际化教育平台。

(四)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推荐协调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多方式、分层次协助解决其就业问题。

(五)对为海淀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科研成果和经济效益的高层次人才,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有计划组织健康疗养。

第二十四条 创新高层次人才公共服务内容,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一)搭建国际人才中介服务聚集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高层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完善高层次人才中介服务体系。对吸引入驻的高层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经审定,可比照《海淀区促进科技中介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0‟13号)予以支持。

(二)建立高层次人才薪酬调查报告制度。通过薪酬抽样调查,每年定期对外公布核心区企业各类高层次人才薪酬状况,引导企业制定合理的高层次人才薪酬制度。

(三)开辟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险办理绿色通道。设立核心区企业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险业务专门窗口,为高层次人才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二十五条 打造高层次人才培训平台。逐步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和知名企业建立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有计划选派优秀高层次人才到上述机构进行专项培训、技术交流;不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到核心区举办高层次人才专场学术讲座及研修班,提升人才的整体竞争力。

第二十六条 营造聚才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新颖适宜的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广泛宣传核心区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宣传核心区和谐宜居的人才创业、工作和生活环境,宣传核心区高层次人才取得的业绩成果,进一步营造尊才、爱才、用才和聚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六章 以责任制度保障实施

第二十七条

明确工作责任。实施海淀区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折子工程,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各自职责。主责单位负责任务的方案制定、流程设计、组织实施、成果汇总等工作,协办单位主要承担与各自职能相关的工作以及主责单位提出的协办事项。

第二十八条

落实工作目标。由核心区人才服务办公室牵头,每年初制定核心区高层次人才工作目标,并提出任务分解意见,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交责任单位落实。

第二十九条

强化督查考核。将高层次人才聚集服务工作目标和任务列入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并列为区委、区政府督查考核内容,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实施。

推荐第6篇:宜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

宜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无锡市相关文件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努力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高层次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充分激发各类高层次人才投身宜兴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把宜兴打造成高层次人才的首选城市,现就建立并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暂行办法规定如下:

一、服务对象

“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指我市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各类人才需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宜兴工作不少于6个月):

1、中国科学院及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3、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引进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引进专家;

4、江苏省“双创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5、无锡市“千人计划”引进的各类领军型人才;

6、在我市创办的企业中引进的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

位的人才;

7、经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对象。

二、服务内容

(一)创新创业服务

1、在我市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或落户企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530”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千家企业引进千名人才”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相关人才培育工程和科技创新扶持项目,优先申请市级科研经费资助,在信贷、融资、税收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3、申请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的,资助申请费、审查费等费用。

4、可优先接受我市创业导师提供的管理、营销、融资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二)学习培训服务

1、可免费参加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科技沙龙、大型书画展等活动。

2、赴国(境)外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的,经相关部门确认,往返机票给予50%的资助(限1年1次)。

3、每年可到市人才办免费办理购书卡。

(三)医疗保健服务

1、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就医,可享受一站式服务,可优先由专家检查、治疗,需住院者可优先入住。

2、可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免费享受每年一次的常规体检。

3、可根据身体状况向市人才办申请办理医疗专家保健咨询服务。

4、需在本市以外就医的,可由我市卫生部门协助联系优质医疗资源,协助办理转院等手续。

(四)社会保障服务

1、可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办法、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享受我市居民同等待遇。

2、可按规定享受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优先租住人才公寓。

(五)健康休养服务

1、每年可到市人才办免费办理本人、家属及子女的旅游年卡。

2、可优先分批分期参加本市组织的专家休养考察活动,经费由市人才办和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

3、每年可到市人才办免费办理市体育中心健身卡,可免费参加市体育中心组织的专业健身项目培训。

(六)子女入学服务

1、子女入园(公办幼儿园)、入学(指小学、初中),原则上不收取择校费。

2、子女从外地转学,属小学、初中阶段的,参照上一条款执行;属高中阶段的,可安排至与原就读学校同等级的学校插班就读,视同本地正取生缴费。

3、子女在我市报考高级中学,可在原有考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

4、子女需在我市参加高考的,可办理落户手续。

(七)落户及出入境服务

1、本人及配偶、子女如具有中国国籍,可直接落户我市。

2、本人及配偶、子女如持外国护照,可向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2至3年的居留许可,享受多次境内外往返。

3、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享受我市公安部门提供的出入境办证“绿色通道”服务。

(八)其他相关服务

1、可优先参加省、无锡市组织部门组织的培训、考察及赴外交流活动,市人才办视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补贴。

2、可优先参与园区和市有关部门组织的高层次人才联谊、交流等社团活动,共享相关活动资源。

3、由市镇(园区、街道)两级领导挂钩服务,可直接请挂钩服务的领导帮助协调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4、国家、省、无锡市和本市对引进人才的其他待遇规定,从其规定。

三、实施办法

1、责任部门:“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由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2、申报程序:市人才办具体负责“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的申报、发卡、年检等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申报,申请人须填写《宜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申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各用人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才办;由市人才办审核后,报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证件增补:“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每年6月、12月集中进行增补工作,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在增补时间内申报。

4、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有效期为3年,每年12月由市人才办负责办理年检。未参加年检或年检未通过的,自动失效。有效期满,符合条件者可重新申报、换领新卡。“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对已调离本市或违法违纪的人员,由市人才办负责收回服务卡,审核后注销。

5、经费渠道:凡服务项目中需统一支付、补贴的经费,

在市科技和人才相关专项资金中拨付。

四、工作要求

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是我市优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建立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和公布服务热线电话,对属于各自部门的服务项目和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施过程中,如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上报市人才办协调解决。市人才办将不定期回访持卡人和服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认真执行服务内容,提供优质服务的部门将进行表彰;对服务不到位或拒绝提供相关服务的部门由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本办法由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解释,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宜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申报表

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25日

推荐第7篇: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1995年中央提出科教兴国战略,2003年中央又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从科教兴国战略到人才强国战略的转变,充分说明我们党认识到人才问题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问题。对于高等学校来说,人才问题就是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问题。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先生的名言“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说的就是人才对于高等学校的特殊意义。应该说,当前各高等学校已经普遍认识到人才对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已经开始对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进行大力培养和大量引进。但是,地方高校由于财力、自身吸引力等方面明显不如部属重点院校,已经在人才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当前,地方高校的人才工作中普遍存在着高层次人才紧缺,基本上没有国家级的领军人物,高层次的学术骨干教师和带头人数量很少;高层次人才队伍不稳定,流失比较严重;人才资源的学科分布不够合理,传统学科、基础性学科相对较强,新兴学科、应用型学科较弱;高层次人才的利用率不高,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强;后备高层次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不完备;创新性团队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水平相对滞后等问题。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探讨地方高校如何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第一、地方高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地方高校的各级领导必须认识到高层次人才对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地方高校在构筑人才高地时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学校要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可以成立高层次人才工程办公室,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制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地方高校还可以把高层次人才工作纳入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切实保障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要加大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加强后备高层次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地方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青年人才培养制度,将青年人才的培养作为学校高层次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有专门的经费用于青年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加大学术交流力度,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到国内外一流大学的最优秀的教师那里学习,让尽可能多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了解本学科最前沿的知识,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把握前沿知识的能力。有意识地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提供成长的舞台和条件,为他们创造良好宽松的发展空间,鼓励他们敢于探索,敢于提出新观点,敢于面对失败。对于学校来说,也要敢于给他们压担子,这样他们才有充分施展才华和大展宏图的机会。在一些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中,也要敢于让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促进他们迅速成长。学校还要关心他们思想政治上的成长和进步,在学术道德、思想方法、团结协作、群众路线等方面对他们加强培养和帮助。

第三、要集中优势资金,重点引进学校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近年来,一些地方高校不顾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盲目地跟进高层次人才的抢夺大战,结果不仅起不到改善学科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的作用,反而因为学校本身缺乏相应的软硬件条件及人员梯队条件,所引进的人才多数没有用武之地,造成经费和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学校自己培养的人才也会因待遇、条件、政策倾斜度等原因而觉得不平衡,极大地挫伤了工作积极性,破坏了同事间的团结,导致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偏离了正确方向。因此,各地方高校在引进高层次人才这个问题上决不能片面追求“多而全”,而应坚持“少而精”,在积极筹措经费的同时,集中有限的资金,引进一些真正急需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以他们为核心来带动周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积极性,以此推动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同时还要制定相关政策,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培训和约束,使他们能够快速地融入到学校的发展建设当中,真正发挥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第四、要加强体制创新,推动高层次人才优秀团队建设。当代科学的

内在发展趋势是学科间不断交叉、集成和相互融合,这种趋势不断产生一

些新的学科、新的领域。这些新的学科、领域往往是竞争最激烈、最能带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领域,需要多学科、跨学科合作,需要一批优秀的团队进行集体作战和合作攻关。地方高校由于自身原因不可能引进很多高层次人才,在优秀团队的建设上受到制约,必须通过体制上的创新,才可能在优秀团队建设方面有所作为。一方面地方高校引进优秀的学术带头人,并以他们为核心,汇聚一批活跃的学术人才队伍,组成一个团队,进行最前沿的科学研究和重大的科技攻关。另一方面也可以聘请国内外一些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带领本研究方向跟踪国际科学前沿的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给他们在学校设立工作站,再以他们为核心,吸收相关学科的优秀中青年后备人才组成一个团队,通过让他们定期到学校进行讲座、辅导,来带动整个团队的成长。学校对优秀团队要采取确定方向、稳定支持、自由选题、重点突破的措施,在政策上要有所倾斜,给予相对独立的体制环境和运行机制。

第五、要完善激励机制,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高层次人才的特点集中表现为数量和质量上的稀缺性,高校间对高层次人才的激烈争夺促使他们的流动性加剧,如何稳定这样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是所有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前提,高层次人才稳定不了,队伍建设根本无从谈起。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地方高校来说必须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通过适当的激励措施来管理高层次人才队伍,进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性。要采取适当措施提高高层次人才的福利待遇,解决他们最基本的需求,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要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大力营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工作环境、人际环境和学术环境,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心情愉悦;要推进按需设岗、择优聘任的教师聘任制度,将高层次人才聘任到最适合他们发展的岗位,充分激发他们的潜力;要对他们委以重任,可以让他们担任部门或项目的负责人,也可以让他们参与学校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满足他们在精神上的需求。

第六、要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各

项工作有序开展。地方高校要结合本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方高校既要有培养、引进、激励高层次人才方面的规章制度,同时还要有对他们进行严格要求和约束方面的规章制度。另外,由于人才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系统性,各地方高校必须把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的管理干部充实到人才管理工作中。平时注重加强对他们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政策理论辅导、思想观念更新,以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促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能够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

总之,高层次人才是高等学校师资队伍中最核心的部分,高层次人才建设也是高等学校师资队伍整体建设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方高校必须从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入手,下大力气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带动学校的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最终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

推荐第8篇:高层次人才慰问信

慰 问 信

您好!

秋风送爽,金桂飘香。值此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谨代表XX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并通过您,向您的家人致以良好的祝愿!

近年来,XX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商贸立区、工业兴区、科技强区、立足社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大力弘扬XX精神,在开拓创新中前进,在真抓实干中发展,在经受考验中提高,全力落实加速新型工业化、拓展高端信息化、提升全域城镇化的“三化”新要求,努力推动XX区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区呈现出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良好局面。上半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0.20亿元,同比增长14.1%;财政总收入35.24亿元,同比增长20.70%,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83亿元,同比增长21.0%,其他主要经济指标也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与此同时,全区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文化事业和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先后荣获“XX省先进平安区”、“XX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区”、“XX省第八届双拥模范城”等荣誉称号。 这些成绩取得,离不开辖区内各位优秀人才的关心支

持。您们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岗位,努力创业、积极进取,发挥了优秀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充分肯定,为XX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XX所取得的每一项成就,都凝结着你们的智慧和汗水,在此,谨向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政以才治,业以才兴,XX的未来与发展,仍然需要各位优秀人才的大力支持和参与。您们是XX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笔宝贵财富和不竭动力。衷心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把个人事业融入到XX科教兴区、人才强区的伟大事业中,为推动XX科学发展新跨越再立新功!

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值此佳节到来之际,衷心祝愿:

中秋快乐阖家幸福

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推荐第9篇:会务业务服务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制订会展服务计划。2.组织落实会展服务需求。3.督促会展服务质量。4.会展业务客户管理。

推荐第10篇:高层次人才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积极推进双方在高层次人才服务等多个层次领域的深入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在人才培育及引进服务方面的特点与优势,本着平等自愿、稳定合作、市场主导,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现签署以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宗旨

双方统筹各方面资源,全力推进在人才培育引进、学术交流方面的合作。

二、合作内容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训与交流合作

1、双方在开展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培训方面探索合作,共同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高层次人才培训模式和人才引进模式;

2、双方在企业家参访、交流学习等方面探索合作,搭建两地企业家之间相互交流的平台。

(二)高层次人才网络招聘与现场招聘会合作

1、加强两地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的对接,在信息发布、移动平台对接、数据信息共享等方面探索合作,建立两地人才交流共享机制;

2、双方在两地人才招聘方面探索合作,建立两地人才招聘常态化合作机制。

(三)高层次人才对接服务合作

双方依托各自的优势产业、优势人才资源,建立起互派学习、兼职指导、走访交流、短期聘用等多形式对接合作机制。

(四)高校合作交流

建立两地高校的合作交流、参访机制,建立起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学习合作机制。

三、其它

(一)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双方可根据发展需要拓展合作领域与合作业务,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法律效力均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1篇: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打造创新型特色园区

近年来,高新区紧紧围绕自治区、南宁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牢固树立“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以经济的快速发展吸纳人才,以优秀的创新企业承载人才,以良好的创业环境留住人才,以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培育人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高新区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2011年,高新区各项经济指标继续保持30%以上的增速,完成工业总产值407.5亿元,占全市的20.34%,同比增长48.6%;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395.9亿元,同比增长49.58%;完成固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1.36亿元,同比增长37%;实现财政收入20.91亿元,同比增长38.51%。作为南宁市最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资源聚集地,截止2011年底, 高新区吸引世界500强和国内外著名公司X多家,回国留学人员创办企业100多家,设立了1个博士后工作站,吸引聚集了6.6万各类人才在此工作创业。参与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两院院士达到11人,进入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和南宁市“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有17人,拥有中高级职称近X万人,博士硕士983人,留学人员X人,大专以上学历人才24449人,占到人才总量的40%。2009-2011年,留学人员创业园、广西软件研发人才小高地和南宁生物工程与制药人才小高地引进中高端人才X名; 2009年12月南宁高新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被科技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2011年4月南宁邦尔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周礼芹博士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二、高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

通过不断探索,我们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三园”载体建设,集聚科技研发人才。一是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近几年,高新区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扶持政策,逐步提升了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品位和吸引力,截止2011年底,留学人员创业园累计引进海外留学人才100多名。二是加快了总部基地园区建设。总部基地园区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投资总额X亿元,目前一期、二期、三期已投入使用,中国网通、印尼金光集团广西总部、台湾维士比集团、日资企业丰达电机公司和胜美达(广西)公司、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陆续入驻,成为高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也为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了良好的载体。三是加强南宁软件园建设。截至2011年底,南宁软件园已经汇聚了广西60%以上的软件企业和80%以上的软件开发管理人才,是广西软件研发人才小高地。软件企业从业人员7000多人,其中拥有国家863信息技术专家1人,博士56人,具有高级职称355人,硕士以上学历302人;技工贸总产值达39.2亿元,实现利税5.48亿元。

(二)加快孵化器建设,集聚创新创业人才。一是加快创业中心孵化器建设。截止2011年底,创业中心建成孵化面积达X万平米,2009-2011年孵化企业123家,毕业企业55家,引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45家。二是加快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2009年投资5000万元新建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提供8000平米标准厂房,投入300万元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扶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目前大学生入驻企业35家,吸引了100多名创新创业人才。通过加快孵化器建设,极大的提高了高新区孵化能力,也打造了高新区人才服务品牌。

(三)依托特色产业集群载体,集聚专业技术人才。高新区重视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致力于发展以生物制药、电子信息和机电一体化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目前,高新区共有高新技术企业31家,涌现了八菱科技、富士康集团、培力药业、桂西制药、德意数码、平方软件等198家规模企业,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2000余名,其中中高级人才1000余名。南宁生物工程及医药产业集群拥有生物制药企业144家,从业人员4200人,其中拥有院士1人,博士25人,硕士95人,高级职称人员132人。

(四)搭建活动载体平台,集聚创新创业人才。一是举办科技创业大赛。2009年,高新区与广西大学联合主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共有X个创业团队报名参赛,参赛团队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广西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的大学生,入围项目中已有30余个项目落户高新区投资创业,吸引了国内外100多名科技人才来高新区创业发展。二是积极组织参加人才科技周等活动。高新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西科技活动周,北京科博会和深圳高交会等活动,每年组织高新区企业赴市内外参加各类招聘活动15次以上。大力宣传高新区人才创业服务环境,大力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

(五)营造优厚的政策环境,浓郁创新创业氛围。高新区把营造良好的政策服务环境,作为人才开发服务的重中之重来抓。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南宁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待遇暂行办法 》和《特殊优秀人才待遇暂行办法 》等优惠政策,在资金扶持、场地租金优惠和创新奖励等方面也给予大力扶持和帮助,累计发放人才创业扶持资金1000多万元,提供优惠孵化场地约3万平方米,以全方位的服务营造了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六)搭建企业融资平台,扶持人才创业发展 积极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完善的融资服务,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激发人才创业的热情。一是着力打造创业融资平台。投资1亿元成立联合创新融资性担保公司和联合创新风险投资公司,为各类人才进区创业提供充足资金保障。二是积极争取“新三板”试点,为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融资搭建平台。努力解决人才创业初期的资金瓶颈难题。

三、南宁高新区人才开发方面存在的问题

1、产业规模不大,产业链不长直接导致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强。高新技术产业属于高智力、高风险产业。高技术人才在选择工作地点时,非常看重该地区的产业规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发达地区改革开放的程度比南宁高,产业规模大,产业链长的优势非常明显,在人才争夺战中处于有利地位,而南宁的高新技术产业尚处在崛起之中,对人才聚集能力还不强。

2、企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强,想要的人要不到,想来的人企业不愿要。南宁高新区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不多,品牌效应还不明显。受“马太效应”影响,在人才争夺战中,我们的企业总是抱着复杂的心理:对想要的人才因无法提供其发展的空间和舞台而要不来,或要来后也留不住;对需要培养和慢慢磨练的人才又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同时也担心“替人做嫁衣”。

3、缺乏优秀的研发人员和企业家人才,高层次人才队伍不够稳定。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水平有限,对高水平研发人才的吸引不够,导致优秀的研发型人才相对短缺。据统计,南宁高新区工业园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46%,高级职称人才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5%。另一方面,高新区内的企业家大多是从本地高校、科研院所下海的,办企业的眼光、胆识、毅力以及整合资源的能力有限,在融通资金、开拓市场、延揽人才、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不足,这也是高新区很多企业很难迅速成长的重要原因。例如南宁邦尔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高活力α-乙酰乳酸脱羧酶”,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在酶研发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由于缺乏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至今仍做得不够大,不够强。

四、进一步加强南宁高新区人才开发的思路和对策

1、大力发展规模产业,继续优化引才政策,完善引才机制,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要加快产业链培育和配套产业发展,培育高成长的龙头企业和项目,在产业经济与人才开发的协调运作上走出特色,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把引才与引项目、引资金、引智力有机结合,不断拓宽引才渠道,积极探索有效的人才吸纳载体;一方面,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和创业环境直接吸引相关人才;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合作,开展“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充分利用人才资源借鸡生蛋。

2、实施多层次多渠道人才开发战略,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建设。一是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为重点,实施重点人才和紧缺人才培养工程,通过项目培养、课题研究的方式,支持企业成为培养创新人才的主体,抓紧培养一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充分利用中国—东盟企业总部基地的\"中心辐射效应\",协力打造总部经济,吸引一批专业化、国际化的企业家和高素质人才。三是以促进培养为手段,坚持重奖有成就的企业家,造就出一批本土优秀企业家队伍。四是实施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计划。主要任务是对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的培训。(1)开展专项培训。每年举办“企业经营管理高级研修班”,学员为产值在亿元以上、利税在千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问题,分企业转型、企业哲学、企业制度、企业外部环境、企业经营战略和市场竞争等内容实施培训。 (2)举办专题研修班。每年举办30期左右涉及企业战略、技术创新、资本运行、风险投资、财务管理等内容的研修班,组织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题研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拓展企业人才创新平台。一是加快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积极发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建立博士后科技创新基地,加大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博士后到企业从事科技创新,不断壮大博士后创新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博士后参与科技攻关、承担重大课题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和自然科学基金等要向博士后适当倾斜,为他们参与前沿科技创新研究提供便利。二是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完善服务功能,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园区品牌。重点是强化园区的高新技术孵化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培育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知名产品,使创业园区成为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三是加强广西软件研发人才小高地和南宁市生物工程与制药人才小高地建设。通过加大人才小高地子项目建设专项扶持经费投入力度和技术创新基金的投入,推进小高地项目研发、高端人才引进和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进而推动人才小高地的建设,打造高新区人才服务品牌。同时积极协助小高地建设单位申报各级科技部门产业科技项目立项,争取上级部门经费支持。四是大力扶持企业人才小高地的申报和建设。目前园区企业已拥有南宁市阻燃剂研制人才小高地、南宁市环保设备研发人才小高地等,今后高新区要通过多种措施鼓励园区企业积极申报各类人才小高地,同时积极协助小高地建设单位申报各级科技项目立项。高新区创新扶持资金也会适当的向小高地建设单位倾斜。五是搭建产学研平台,打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积极探索“校区一体化”产学研合作新模式,每年设立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各高校科研成果在高新区转化;设立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各科研机构实验室建设和成果转化;与邕江大学密切合作,共建邕江大学科技园。

第12篇: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走人才强国之路

——我国人才工作八年回首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人才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实施《人才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选择,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人才兴则民族兴,人才强则国家强。历史和现实表明,人才是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富裕幸福、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推动力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当前,世情、国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人才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人才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我国进入到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实现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才强国的转变。制定实施《人才规划》,对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行整体部署,既是立足国内发展需要采取的重大举措,也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选择。

2003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会后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成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才工作的行动纲领。2003年以来,中国人才强国战略稳步推进。

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多种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这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坚持围绕中心工作谋划思路,这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坚持改

革创新,这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加大投入力度,这是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的保证,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004年,人才强国战略作为专章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年,人才强国战略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新党章,进一步提升了人才强国战略在党和国家战略布局中的地位。2006年全国两会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把发展教育和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本强国。《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推进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要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培养造就一批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企业家,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战略科学家。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坚决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就业和社会保障两个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2009年全国共录用公务员13万余人 ,中国评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8万人 ,今年我国将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

今年3月底召开的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提出,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建立起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全方位对口支援新疆的有效机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支援的优先位置,着力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就业、教育、住房等基本民生问题,着力支持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力争经过5年努力,在重点任务上取得明显成效;经过10年努力,确保新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再次强调,要认真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促进新疆与东中部地区协调发展。

对口援疆是中央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重大战略部署中的重要一环。新疆作为受援地,一定要积极主动做好与援疆省市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工作,把整体规划、实施步骤、具体项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援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时代呼唤人才,人才造就伟业。我们相信,随着《人才规划》的贯彻落实,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舞台将更加广阔,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经过全党全社会的不懈努力,一个人人都能成才、人人都能发展、人人都能作贡献的大好局面必将形成,我国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一定能够达到!

第13篇:高层次人才工作摘要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二、遴选条件: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三、遴选人数: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

四、年龄限制:被推荐人年龄(以增选当年6月30日为计算的截止日期)一般不超过65岁。

五、增选方式:推荐院士候选人包括院士推荐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两种途径,不受理本人申请。

(一)院士推荐 1.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2

2.对65周岁以上的候选人,需要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4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3.院士应在增选年4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和“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寄送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以下简称院士工作局)。

(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科协等为归口初选部门。其所属单位或一级学会均可按组织系统推荐本单位、本学会的候选人。归口初选部门报送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六、凡连续3次均为有效候选人而未能当选者,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3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

一、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二、遴选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

三、增选人数:院士增选每两年(奇数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及各学部的名额分配,由主席团决定。

四、年龄限制: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以增选当年6月30日为计算的截止日期)。

五、增选方式:院士候选人只能通过院士、单位和中国科协三种渠道进行提名,不受理个人申请。

(一)院士提名

1.每次增选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2位候选人,院士可单独或联名提名。候选人获得不少于本学部3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

4

2.年龄超过70周岁的被提名人,须经其专业所属学部至少6位院士提名,方为有效,成为正式候选人。

(二)单位提名

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范围和地区内的设计、研究、建造、运行单位、高等院校、企业等可按组织系统提名候选人。

(三)中国科协提名

中国科协所属的有关全国性学会可按学术团体组织系统提名候选人。

5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共同构成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支持高等学校聘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二、基本条件

(一)特聘教授

1.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6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二)讲座教授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

三、推荐人数:不限名额

四、推荐程序:

1.学校评议推荐,报送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不组织评审,直接报送教育部;3.教育部组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同行专家会议评审,公示,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支持方式:中央财政拨付特聘教授奖金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奖金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六、学校与长江学者签订聘用合同,对长江学者实行聘期目标管理。

七、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重点支持由长江学者领衔的学术团队

7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2011年通知)

一、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属于中组部“青年英才计划”子计划。

二、条件要求

入选支持计划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内工作的青年拔尖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 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或突出专业水准,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3.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三、推荐人数:推荐不超过2人。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推荐、

3、学校评审推荐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评审推荐;

5、国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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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小组聘请各领域内知名专家对青年人才的申报材料进行第一轮评审,提出初步人选。邀请国际国内一流专家,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第二轮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五、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经专家考核和评估,对成果突出、培养前途大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可以连续支持2个周期。

9

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根据2012年度省通知)

一、推荐范围(摘要):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以及入选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已获得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后再没有新的重大业绩、贡献的,也不再推荐。

二、推荐人数

省属高等院校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1名1人。

三、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被聘为高级专业技

10

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

11

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推荐;

3、学校评审推荐;

4、报送山东省人社厅评审。

五、待遇

一次性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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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第六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基金发展规划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制定年度项目指南。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七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六)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七)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前款

(二)至

(七)条件的,可以申请。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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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的不得申请。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4年。

第十五条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

(二)对本学科领域或者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

第二十六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在项目实施中期,组织同行专家以学术会议方式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中期检查专家应当包括参加过该项目评审的专家。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整理中期检查意见,作出是否继续资助的决定并向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提供。

第二十七条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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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自然科学基金委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连续一年以上出国的;

(四)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协商不一致的,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实施的决定。

发生第

一、二款情形,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批准、不予批准和终止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依 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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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 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一、申报范围

担任厅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泰山学者,对于长期从事科研攻关、取得显著创新成果,符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标准条件的,可申报泰山学者。

二、申报方式与数量:包括单位推荐、院士推荐和学会推荐,不受理本人申报。院士推荐和学会推荐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一)省属单位一般不超过2人。

(二)院士推荐。获得2名以上同一学科领域的院士提名推荐。每次申报,每位院士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

(三)学会推荐。中国科协所属的全国性一级学会或中国社科院所属学部提名推荐。每次申报,每个学会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学术造诣深,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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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职称,近五年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或发明授权专利。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

4.身体健康,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够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教学等工作,优先推荐45岁左右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者。

5.申报兼职人选(每年在岗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不足9个月),必须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重要领域技术空白,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省内人选不实行兼职选聘。

6.申报学科须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平台载体,具备支持人选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园区均可申报。

二、申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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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各单位申报创新人才一般不超过5人,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创新人才可放宽到10人。创业人才不限数量。

三、申报要求

1、回国时间。申报创新人才的,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来华)时间应为2011年7月1日之后;申报创业人才的,其公司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2、申报次数。创新人才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创业人才也不得连续申报。

四、创新人才申报条件如下:

1、在海外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全职9个月以上(含9个月),兼职3个月以上。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人才,还需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拥有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等。企业引进人才,还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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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3、申报人回国时间应为申报上一年度1月1日之后。

4、申报人需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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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均在推荐选拔范围。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在金融保险、外经外贸、财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已获得过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已被推荐为我省2012年度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不在推荐选拔范围。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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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人才。

推荐时以近5年(2007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条件是: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

(二)在完成国家或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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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四)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并获得国家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者在医疗卫生、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 选拔时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选拔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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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

第七条 省杰出青年基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二)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3周岁;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具有在省内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五)在我省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项基金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省内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六)近5年内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1项国家“863”计划;作为子课题以上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97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或被SCI等国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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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索机构收录20篇以上论文。

(3)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首位完成人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

(4)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十六条 省杰出青年基金每年资助不超过20位杰出青年科技人员,每位给予50万元资金资助,资助期限一般为三年。

第十七条 省杰出青年基金获资助者不得替换,资助经费不得转让或挪用。如获得者调离到省内其它科研单位,经本人申请、省基金委办公室审核同意,项目及研究经费可转到新工作单位,由获得者继续负责承担。

第十八条 因调离省外、调离科研岗位、患病、灾祸等,致使无法继续进行研究工作时,获资助者及其依托单位应及时向省基金委提出中止资助报告。因故中止、撤销资助的,获资助者应及时撰写阶段工作总结,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省基金委办公室审核;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退回,未拨经费终止拨款。

第二十八条 资助期限结束后三个月内,获资助者应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附主要论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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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以及获科技奖励的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评议后报送省基金委办公室。

获资助者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20篇以上文章或有10篇文章被SCI等国际四大检索机构收录,或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到与资助课题相关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三)作为首席科学家获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

3、863等国家级科技计划。

(四)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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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

一、范围和数量

1、我省行政区划内各级各类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创新人才群体均可参评。

2、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每两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个。

二、基本条件

1、在我省的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急需培植发展学科,或属于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领域,对科学发展、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或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具有明确集中的研究方向,连续3年以上合作攻关,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探索,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3、近5年内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863”、“973”、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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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

(2)以第一单位在《自然》、《科学》等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或在我国本行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

(3)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社会科学类最高层次奖,以及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社会科学类最高层次奖。

(4)取得5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4、一般应以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和科研基地为依托,依托单位有强有力的科技投入支持,保证创新团队具有完善的硬件设施、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

5、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应为在研发、教学一线工作的两院院士、国家“863”、“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百千万人才、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等国家或省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或省重大科研攻关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创新性思维和高深学术技术造诣,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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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团队中发挥核心凝聚作用。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在5人以上,并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表彰奖励

1、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证书。

2、对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记集体一等功。

3、支持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组成人员积极参加国际学术活动,5年内每年选拔资助10人左右到国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访问交流或进修深造。

4、“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称号作为对山东省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科技立项、项目评估、科技奖励评审、科技支撑平台认定的重要条件。获得“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称号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可以直接认定为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色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等。

5、优先支持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参与承担国家和省重大计划、创新工程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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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年内,对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组成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创新团队组成人员除法定休假及省里统一选拔组织的休假外,每年可享受20天的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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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009年度“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计划”申报条件具体放宽标准

2009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条件原则上按《通知》(苏组通[2009]25号)规定执行。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不受年龄、学历方面的限制,来江苏创新创业时间可提前至2006年1月1日之后。具体掌握标准如下:

1、自主创业人才(A类):2008年高新技术产品销售额达1亿元,增幅超过20%,不受年龄、学历限制,来苏创业时间可放宽到2006年1月1日之后;2008年高新技术产品销售额达1000万元,增幅超过20%,来苏创业时间可放宽到2006年1月1日之后;自主创业的院士可不受年龄、学历限制,来苏创业时间可放宽到2006年1月1日之后。

2、企业引进人才(B类):创新能力较强,掌握企业关键技术,有自主知识产权,为企业开发的新产品2008年销售额达2亿元,不受年龄、学历限制,引进时间可放宽到2006年1月1日之后;创新能力较强,掌握企业关键技术,有自主知识产权,为企业开发的新产品2008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引进时间可放宽到2006年1月1日之后;企业引进的院士可不受年龄、学历限制,引进时间可放宽到2006年1月1日之后。鉴于今年应邀到江苏开展技术合作、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的院士比较多,各市在组织动员和受理申报时,要注意把引进院士来江苏创新与一般的与院士开展技术合作区分开来。作为引进计划申报的院士,必须是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带来新的产品,企业给予股权或较高的年薪。

第15篇:高层次人才座谈会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首先感谢县人事局,给我们提供了这次互相探讨、学习交流的机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仅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极具现实意义,而且,有利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我叫李栋,1991年9月毕业于山东矿院矿山机械专业,现在金阳矿业集团任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毕业以来,我一直从事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在组织的悉心培养,同志们的积极合作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下面我仅就个人成长和本职工作,谈以下几点肤浅认识。

一、个人经历及科技带动情况。从事煤炭工作近20年来,我深切地感受到,作为一名技术人员,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是:始终如一地坚持认真、扎实的工作作风。一线是技术工作的主战场,只有了解现场,才能了解现场需求,只有工作要扎实,才能破解现场难题。我毕业后一直从事一线技术工作。在最初的8年里,我先后完成了矿井主要通风设备、主要排水设备、主立井井筒装备等重要机电装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经我亲手安装调试的设备,占到了金阳集团建井期间设备总量的80%。正是这8年的磨砺,使我更加热爱生产一线,也获得了生产一线给我的丰厚馈赠。多年的现场经验,使我明确了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攻方向,也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应用基础。二是要广泛地涉猎多学科的理论知识。

第16篇: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学院工作,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把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办成一流的、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高层次人才既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专业需要。高层次人才必须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三)效益最佳。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发展。

(四)拓宽渠道。立足市内,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二章

引进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 引进对象

(一)两院院士、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二)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市(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等。

(三)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且紧缺(学院每年公布)的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等高等院校认可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具有学历、学位,下同);省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行业认可的高级技师。

第四条 引进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二)适应我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三)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般不超过40周岁,其余引进人才一般在35周岁以下。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

引进程序

第五条 各系部在每年3月25日前,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申报下一年的需求计划,经人事处初审,院长办公会审

定后,下达招聘计划。

第六条 学院人才引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水平、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并将书面考核情况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七条 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引进人才的待遇

第八条 享受待遇基本原则

引进人才在享受待遇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非学院急需专业或属于照顾性质的高级职称、高学历人员不享受上述待遇。对于特殊专业急需引进的人才,其待遇和年龄等问题另行商定。对第三条第

(一)、

(二)项的高层次人才,其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可酌情增加。

第九条 工资奖金

(一)工资,以入校时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比照学院同条件人员确定国家统发工资,到校后按学院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及以下者,除国家统发工资外,其它待遇按副教授同等对待。

(二)奖金,按《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印发等相关制度的通知》(〔2008〕10号)和《洛阳科技职业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2008〕3号)执行。

第十条 福利

学院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付安家费或提供一套只有使用权的住房。对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按一人的标准执行,安家费按其服务期限,分月逐步发给,其安家费按照最高标准的1.2倍享受或学院提供一套更高标准的住房。在学院工作满120个月,并完成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后,住房归个人所有。具体标准如下:

(一)既具有博士学位,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住房标准为160-180M,安家费15万元。

(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住房标准为140-160M,安家费10万元。

(三)博士研究生住房标准为120-140 M,安家费8万元。

(四)学院专业紧缺的副教授住房标准为90-120 M,安家费5万元。

第十一条 科研启动经费

对承担重大课题的高层次人才可配备工作电脑一台和相应的科研助手,组建专门的研究室或实验室。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

(一)教授每人3万元。

(二)博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

(三)副教授每人1.5万元。

若自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人),学院除给予上述科研启动经费外,另根据科研项目的级别分别予以资助,省部级2万元、国家级4万元。

2222

第十二条 进修培训

优先安排高层次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

第十三条 职称评聘

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优先推荐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评审通过后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四条 配偶安置

(一)从校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若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且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为学院教育教学所需的,一般可随调,如配偶不符合学院调入人员要求,可协商解决其配偶工作问题。如不能在学院安置则推荐至相关单位。其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入学,可由学院出面联系条件较好的学院就读,但子女入学赞助费由本人承担。

(二)学院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晋升为教授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其配偶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坚持工作,可申请调入学院。

第十五条 其他

以聘用方式(柔性引进)来我校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学历人才,可按照本暂行办法执行外,具体工作任务和待遇也可面议。

第五章

引进人才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六条 服务期限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从取得高层次人才资格起,服务期限为96个月(含寒暑假),96个月内不得提出调离申请。

第十七条 工作职责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高职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及其它实践性教学活动;积极承担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在服务期内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或者每年至少带1-2名其专业方向的有学院正式事业编制的研究人员一起从事研究工作。

(三)每年至少在校内作四次学术讲座。

(四)了解前沿性学术动态,掌握相应专业研究进展情况,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及科学研究工作;积极争取课题立项,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做好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在96个月服务期内,副教授、博士研究生至少以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下列5项任务中的2项,正高职称者则需完成3项。对第三条第

(一)、

(二)项的高层次人才,其应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另行制定相应协议约定。

1.主持完成国家级高职高专精品课程一门或省部级高职高专精品课程二门。

2.主编出版较高水平的专著或译著1部。 3.作为主持人,完成省部级立项课题1项。

4.作为负责人,在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确认有较大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5.获省部级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

6.独立或作为主要作者发表8-10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其中,普通核心刊物2篇,权威核心刊物1篇。

每学年末,由科研处牵头,教务处和人力资源管理处配合,对高层次人才(含学院自行培养享受科研支持经费的人才)在服务期限内职责履行进行考核,对未履行职责的高层次人才,将停止其申报各项科研项目。

第六章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

第十八条 辞职辞退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学院报到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相应资格时,须与学院签订《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终止协议,要求调离、辞职或出国的,按协议退回相关费用。

第十九条 科研经费的管理

科研经费由高层次人才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洛阳科技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资助(科研经费)申请表》,并提交经费使用计划。经所在教研室、系部同意,科研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科研经费不得用于招待、申请本人科研编制等支出。科研经费使用结束后,

申请者需做出书面总结,并填写《洛阳科技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资助(科研经费)使用总结报告》,经所在教研室、系部签署意见,交科研处审核后存档。学院根据其上报材料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者,学院将继续资助,对经费使用不当者,学院将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 日常管理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学院人才引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原则上按年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根据个人表现、贡献大小等给出不同的考核等次,高层次人才按考核结果享受有关待遇。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享受本办法和协议中规定的有关待遇;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享受有关待遇。96个月服务期内完不成学院规定岗位职责的,须延长服务期直到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为止。服务期延长部分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和优先安排国内外进修等待遇。

第七章

第二十一条 学院将根据人才市场供需情况和具体实际,按学年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对学院送培的高层次人才,可参照本暂行管理办法执行。现已享受的待遇不得重复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17篇: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

附件2:

编号:

聊城大学

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

(样本)

二〇一一年三月

聘任方:聊城大学 (简称甲方) 受聘方: (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大国(境)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规范和完善人才引进程序,加强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聊大校发[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岗位类别、服务期、聘期及试用期

聘任岗位为: (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服务期为八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服务期内,学校原则上不予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出的辞聘、调动等申请,若个人坚持要求离开或擅自离职,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与协议处理。服务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引进人才每一聘期时间为四年,在聘期内实行聘约管理。首任聘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首任聘期前六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时,由相关学院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对于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引进人才,学校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条 乙方首任聘期内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说明: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确保科学性、可行性)

一、乙方在首任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一)做好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促进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配合甲方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工作,使本学科成为甲方第一批申请到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任期内使本学科达到教育 1 部(或国家级)重点学科水平,成为山东省强化建设重点学科。

(二)主持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推出高水平的标志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奖励,使本学科的整体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任期内以甲方为第一单位完成:

1、申请到1项以上(含1项,下同)“863计划”(子课题)项目、或“973计划”(子课题)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子课题)。

2、指导中青年教师以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成功申报1-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

3、在本学科国际最高水平学术刊物×××或在×××等1区SCI期刊上发表×篇以上研究论文,或主持完成×项以上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4、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奖励。

(三)培养4至6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骨干,建成一支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

(四)使本学科成为分析化学领域内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加强横向联合,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转化。

二、乙方在首任聘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一)教学任务:指导研究生,讲授部分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年为研究生开设1门以上课程、指导2-4名研究生或高级访问学者,每年为学生做2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

(二)科研任务: 组织本学科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技攻关,主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咨询、研究和实施。在开展上述研究工作的同时,每年进行相关课题的申报。

(三)学科建设任务:

1、制定本学科长期发展规划。

2、确定本 2 学科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3、做好本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请工作。

4、带领本学科在2-3年内部分研究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任期内使本学科达到教育部(或国家级)重点学科水平,成为山东省强化建设重点学科。

(四)人才培养任务:

1、制定本学科人才培养计划。

2、提出本学科人才培养和引进措施。

3、每年招收2-4名研究生或高级访问学者。

4、派出2-3名本学科成员外出进修或合作研究。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一)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三)有权了解乙方原工作单位及工作性质等情况。

二、甲方义务

(一)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说明:根据《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第三章引进待遇及经费管理与引进人员商定)

岗位津贴每工作年度发放百分之五十,按月发放,其余百分之五十于聘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一起发放。该岗位津贴为税前,由乙方个人承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予以代扣代缴。周转房使用期为两年,装修、物业、水电暖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为乙方提供完成本协议确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所需要的甲方其他政策。

三、乙方权利

(一)乙方经考核合格,享受甲方提供的岗位津贴、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同时享受甲方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其他待遇。

(二)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如甲方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四、乙方义务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聘期内保证全职在岗位上工作。

(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四)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的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甲方必须作为第一工作单位(属于聊城大学的二级单位可以列多个)。

(五)如实向甲方提供原工作单位及工作性质等情况。第四条 考核

在聘期内,依据本协议确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学科建设情况等进行年度述职、中期考察和聘期届满考核。

一、年度述职:乙方须根据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总结年度工作,提交《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年度述职登记表》,向学校组织的考核专家组进行述职。乙方年度述职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和整改措施,乙方需积极配合、整改落实。学校考核专家组负责将述职结果向学校 4 高层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汇报。述职结果报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备案。

二、中期考察:在聘任满两年时进行,乙方须根据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总结两年来的工作,提交《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中期考察登记表》,向学校考核专家组进行述职。乙方中期考察不合格,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低聘或解聘,相应待遇随之调整。学校考核专家组负责将考察结果向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汇报。考察结果报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备案。

三、聘期届满考核:在四年聘期结束时进行,乙方须根据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总结聘期工作,提交《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届满考核登记表》,向学校考核专家组进行述职。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考核合格,补发剩余的百分之五十的岗位津贴,并据考核结果确定下一聘期(四年)乙方的待遇;乙方考核不合格,甲方将予以解聘。学校考核专家组负责将考核结果向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汇报。考核结果报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一、乙方在服务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二、乙方在服务期内如因隐瞒原工作单位的要求或违反有关工作性质的限制,与原工作单位产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解除协议。

三、乙方在服务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时,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家属因乙方原因来甲方工作的,乙方家属须同时调离。

四、服务期内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受聘方、学院各持一份,另两份分别报送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和学科建设处备案;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乙方已获知并认可协议中涉及的甲方相关文件内容。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8篇: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总结

88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总结

受学校派遣,本人于2012年3月和2011年5月分别参加888组织的赴8888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由于两次招聘工作任务一致,工作内容和对象也比较接近,因此一并简单谈一谈体会:

一、积极宣传,扩大学校知名度

从客观上讲,88大学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确实不够高,科研实力和学科基础在省内也不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但是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宣传,海外人才已经对8

8、88大学有所了解,特别是在香港地区,88受欢迎度比较高,同时在美国也受到高层次人才较高的关注,较多的人才表现出了考虑到88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意向。随着海外人才对中国高校人才引进政策熟悉程度不断提高,海外人才对我校与国内其他院校的对比也越来越客观和详细,这就需要我们以耐心细致的态度,以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服他们;在宣传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时,不仅要突出88大学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同时也要充分说明88市委市政府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并辅以其他的,综合的激励手段吸引人才。

二、提升学术环境与提高待遇并举,吸引人才落户

88大学的目前的学术水平和科研环境在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中的不利影响无须讳言。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加大投入,大力改善科研条件等硬环境,另一方面需要大量引进优秀的博士、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人才,形成强有力的科研团队,着力打造科研软环境。在与海外人才的交流中,了解到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人才最关注的是学术环境,其次才是薪酬待遇。人才最希望回国后能出顺利产出科研成果,如果对88大学进行全方位了解后,反而担心到88工作会因缺乏科学的学术环境和高水平的人才团队支持而导致创造力、创新能力的逐渐丧失---对科研人员来说,也就意味着学术生命的结束。那么88大学可能就会被海外人才首先从考虑的范围内去除。如果我校已经具备了这样的软环境,同时又在政策上能为他们创造多种机会,相信88大学对人才的吸引力将大大提高。

88地处88一隅,地域偏远的不利条件显而易见,要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供一份具有相当竞争力的薪酬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对于真正优秀的人才,如果能全职回国,落户88,不妨给予超常规的待遇和激励政策,例如可以考虑实行目标责任制,取得突出成果,实行重奖等激励措施。人才工作首先要能吸引到人才,才能谈后续的感情留人和事业留人问题。招聘工作接触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中,不少人在国外工作多年,已经积累了相当的人脉和事业基础,收入丰厚,如果国内单位提供的待遇达不到预期,不会考虑全职回国。

三、充分利用政策优势,打破人才身份局限

在与海外人才的交流中,谈到阻挡海外人才全职回国的原因除经济因素外,海外人才不愿意放弃已有的事业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再加上家庭因素等。尽管学校保证为高端人才全部解决配偶工作,但人才的配偶们一般并不愿意回国,如果子女处于中小学教育时期,考虑到回国后的学业问题,家庭阻力更大。对于这种情况,学校可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柔性或采用人才驿站方式引进人才,海外人才无须全职回国即可享受88教师同等待遇,只要能为88提升学科水平、科研实力和业绩做出实质性贡献,同样给予奖励和资助,实现双赢的效果。同时,如果学校能与人才所在的海外单位建立一定的专业合作关系,这样更便于人才长时间在国内开展工作,加强人才引进的效果。

另外,据兄弟院校介绍,即使在“千人计划”入选者当中,真正全职归国的人也很少,因为国内环境的限制和人才学术交流的需要,高层次人才很难全职在国内工作,学校可在相关机构帮助下寻找那些处于上升期、向上发展势头良好的人才,这样引才难度相对小,代价也小,但效果会比较好。

四、前期工作扎实,招聘人才有的放矢

开展海外人才招聘,工作成本相对较高,如果每次只能到海外去做一些一般性的宣传工作,难免事倍功半。因此,为提高人才招聘工作的效能,前期扎实到位的工作必不可少。平时要加强与88市海外人才联络站、旅美科技协会、各国留学人员社团等机构的联系,请他们牵线搭桥,互通信息。如能在出访前确定若干个意向性目标,再通过诚恳的面谈,消除人才的各种疑问,对于提高人才引进工作效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本次美国招聘会上引进了88博士及其爱人,实际上,人事处前期已与其本人多次联系,此次借招聘会之际,我代表学校与刘博士进行的坦诚的交流,向88刘博士表达了学校求贤若渴的积极态度,最终才引进到位。88博士及其爱人88也于2011年双双入选88市888计划。

另外,人才招聘工作也要主动出击,要改变坐等人才上门,收取简历的呆板工作方法,积极、主动联系人才,积极跟进,即便最终没有成功,也传递了学校的需求信息,已经起到了宣传作用。平时要加强与兄弟院校间的联系,某些海外人才专业与其他学校不对口,但与我校需求相符,加强沟通,互通有无,同时加强对兄弟院校的政策措施了解和学习,积极改善学校人才工作效果。

以上几点是参加海外高层人才招聘工作的看法,仅供参考。

第19篇: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延边文化事业大发展

金正国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 根据我州复合型、高素质的高层次文化人才紧缺的实际情况,全州上下应把高层次领军人物的培养工作放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注重理论与实践并进,搭建人才培养平台

在理论培训和研究方面,文化部门应与高等院校、相关文化企业之间建立相互战略合作联盟,通过委托培养、中短期培训、定期研讨、项目合作、课题攻关、举办文化论坛、开展人员交流等多种渠道,提升他们的理论素养。

在实践上,通过压担子、压任务,以及挂职锻炼、课题调研、文艺采风等活动,为人才的能力提高和阅历的丰富提供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并根据每个人的兴趣和特长把他们安排到最合适的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加大资金投入,为重点课题、文艺作品创作、著作出版等提供更多的经费支持,使他们能够通过更多的实践活动,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

二、注重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工作

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打破官本位思想, 破除重资历、轻能力的倾向, 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课题申报、重大项目实施中, 对青年人才进行倾斜, 创造条件让青年人才勇挑重担。要创造一种宽松自由的环境, 鼓励青年人敢于奇思妙想, 敢于突破传统, 敢于质疑权威,创造条件让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三、注重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

我们所需要的文化人才应熟悉国内乃至全世界,特别是东北亚的各种文化信息。因此需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韩国、日本等周边文化先进国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合作。

首先,鼓励、帮助延边大学与其他地区高校联合办学、互派访问学者。延边大学的人文学院、艺术学院是培养朝鲜族文化人才的摇篮。因此,推进他们与其他国内外高校之间的联合办学对培养朝鲜族文化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次,进行国际合作与互访。一方面,选派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到国内其他地区或韩国、日本等周边文化先进国进行学习、考察。另一方面,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参与并指导我州重大文化项目建设。

通过交流与合作使他们能够掌握各地区的文化特点,而且要对其中的一种民族文化形态具有较深的理解和研究,总结出各地文化事业发展的优秀经验,培养勇于创新、积极开拓符合延边州情的文化新领域、善于经营文化产业,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注重开展评先进活动,激发文化人才工作活力

定期在文化事业领域开展“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突出贡献人才奖”等类似评选活动,加大奖励力度,调动文化事业单位培育人才、善用人才和每位文化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为了保证评选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要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于评选工作的整个过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个评选工作在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专门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评选工作的实施。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注意总结、借鉴我州其他行业及其他地区评选工作经验,在程序和方法制定上都要反复研究、广

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三是增加工作透明度。 评选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评选过程和结果,特别是评选候选人名单、最终评选结果要通过延边电视台、延边日报、延边信息港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使社会各界了解评选过程和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20篇:崇明县高层次储备人才服务单位工作要求

崇明县高层次储备人才服务单位工作要求

根据《崇明县人才储备工作实施意见》和《崇明县高层次储备人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服务单位和带教老师的工作职责,促进高层次储备人才健康成长,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工作要求。

一、服务单位的职责

服务单位要本着珍惜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原则,对高层次储备人才服务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具体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负责对高层次储备人才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储备人才自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管理。

2、负责接收高层次储备人才的党团组织关系,将其纳入本单位的党团组织,对有入党要求的,按组织程序办理。

3、根据高层次储备人才的专业合理安排好工作岗位,落实好带教老师,在高层次储备人才服务期间对他们在工作上给予指导。

4、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高层次储备人才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做好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多形式地对高层次储备人才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

6、做好高层次储备人才的日常考勤工作,协助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7、支持和配合高层次储备人才参加县高层次储备人才工作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带教老师的职责

为了认真做好高层次储备人才的管理工作,带教老师须由服

务单位负责人或中层干部担任。带教老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对高层次储备人才的指导、培养,关心高层次储备人才的思想、工作、学习状况,及时掌握和协助解决高层次储备人才在工作和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具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周密制定计划。对整个带教过程有一个合理的阶段性安排,明确任务、要求和做法,带教计划包括岗位目标任务、安全保障、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等。

2、积极引导思想。要与高层次储备人才经常交流沟通,及时了解高层次储备人才的思想动态,引导高层次储备人才通过社会实践和锻炼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

3、精心安排工作。要让高层次储备人才深入基层,多接触实际,工作任务要明确,学习内容要充实。引导高层次储备人才理论联系实际,帮助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

4、严格加强管理。加强高层次储备人才在服务期间的管理,要求高层次储备人才遵守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不能搞特殊化。

5、帮助熟悉环境。帮助高层次储备人才尽快地熟悉崇明的风土人情,克服语言障碍。指导高层次储备人才向实践学习,向周围学习,向老同志学习。

6、客观做好鉴定。指导高层次储备人才完成年度总结,按照要求,严格考核,认真负责地为高层次储备人才做好鉴定。

中共崇明县委组织部

崇明县人事局

2007年8月5日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岗位职责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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