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
服务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且符合相对认定标准的申请人。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外籍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优秀人才。
受理条件
具备以下所有条件,且符合相对认定标准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外籍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优秀人才。
3、满足年龄要求:
(1)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2)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
(3)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成就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申请材料
1、《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核准表(认定类)》
系统申报并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证明材料
(1)外籍高级专家提供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和居留页,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若外籍高级专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亦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2)港澳台专家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以及《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3)侨胞提供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侨胞证明、公安机关签发的注销户籍证明、中国护照个人信息页;
(4)中国籍留学人员提供身份证,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护照或港/澳/台身份证以及回乡证或台胞证,《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申请者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需一年以上,另有要求的除外)
3、认定标准材料
根据《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具体条款,提供相应条款所涉及的所在荣誉证明、任职证明、发明专利证书、产业证明、销售额证明、纳税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
4、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1)申请人劳动合同必须填写完备。合同期内有试用期的,试用期结束方可申报;合同条款最后规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的,则甲方必须有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属授权人签字的还需同时提供授权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提供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复;申请人为公司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需提供劳动合同。
(2)申请材料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正规翻译机构是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翻译业务的翻译公司)盖章的翻译件。
(3)按受理部门要求,可能要补充的其他相关材料。
填报须知
1、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业务,申请人必须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且当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2、中国籍申请人必须以身份证进行申报,号码为18位格式;侨胞申请人需持中国护照进行申报,所填报姓名必须与护照姓名一致。
3、外籍申请人(包括外籍华人)持国外护照申报人才确认时,所填报姓名必须与护照姓名一致。
4、申请人必须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含高等教育、留学、研究经历,并提供申请时上一个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填写在简历中),如上一个工作单位为市外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研究机构、国有企业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
5、申请人劳动合同必须填写完备。合同期内有试用期的,试用期结束方可申报;合同条款最后规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的,则甲方必须有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属授权人签字的还需同时提供授权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提供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复;申请人为公司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需提供劳动合同。
6、申报单位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由工作人员后台比对。
7、申请人的社保缴交情况,由系统自动比对。
8、近X年,以受理之日起计算,倒推X周年之内属有效范围。
9、个别认定条款由受理部门发函调查。
10、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11、申请材料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正规翻译机构是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翻译业务的翻译公司)盖章的翻译件。
受理标准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后,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网上申报”板块,进入“高层次专业人才业务申报系统”,输入信息,提交并打印《申请核准表》,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3)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递交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直接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递交材料;
2.受理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3.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后,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网上申报”板块,进入“高层次专业人才业务申报系统”,输入信息,提交并打印《申请核准表》,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3)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递交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直接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递交材料;
2.受理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3.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窗口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