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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装卸管理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0 08:32:19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危险品管理岗位职责

危险品管理岗位职责

1、危险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二、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

五、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后勤服务部或医务部汇报。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标准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部门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4.按采购质量标准,采购危险化学品、设备、器材、器具。采购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

5.按采购质量标准,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质量负责。

6.对医用、试验消毒、科研所需新的危险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安全使用和储存、运输要求。

7.做好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8、所有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要求进库存放,严禁不同特性的危险化学品混放。

9、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吸烟和运用明火。仓库内必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调温、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10、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科室要设置危险品警示标志。

11、科室、仓库、建立库存使用、进出、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严肃多领或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事故发生。

3、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並取得《化学危险品保管证》。

二.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οC。

五.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后勤服务部或综治办汇报。

九.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工作,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其中包括危险品存、出情况,安全情况和废液、废渣情况。(备案)

推荐第2篇: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员责任书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切实做到安全人人有责,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

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必须具备事本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和熟知作业中危险品的性能、性质及注意事项

3、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4、装卸作业时,应文明作业、规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装卸。

5、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对在装卸过程中损坏的物品要负责或赔偿。

6、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有权拒绝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志、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装车。

7、危险货物装卸完毕,作业现场应清扫干净

二、考核与奖惩

按公司安全奖惩实施办法实行年终考核并兑现。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装卸管理员各执一份。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推荐第3篇:装卸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装卸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要认真核对所装物品形状、货量,装在 那个货箱等,做到合理计算安排后再装货,避免重复劳动。

二、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应掌握各种货物的堆放知识及吊索具使用、报废标准

三、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熟悉各种捆绑操作技术,正确使用各种装卸设备和工具。

四、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应持安全生产确认卡上岗,并按确认卡的内容做好作业前的安全确认。同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安全可靠。

五、检查并整理装卸作业现场、地面平整结实。

六、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装卸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七、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装货作业前,发现车上有突出的钉子、杂物等应清理完毕后再配合铲车司机共同做好安全装卸工作。

八、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装卸重型设备和构件,地面必须平整结实。车辆必须牢牢刹住掩好。跳板要搭放平稳,并采取防滑措施。

九、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站位必须留有充分的安全余地,不准站在死角处。

十、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装货时做到轻装轻卸,商品标记向上,不倒置、稳固整齐,并防止其他商品混入箱内,如客户要求,应同时做好衬垫工作,防止商品磨擦。

一、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物件要垫稳、封牢,人要站在车厢

内安全位置,防止急刹车时,货物向前冲击或倾斜,倒塌伤人。 十

二、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装运各种受压气瓶,瓶口安全帽要齐全,瓶口朝一个方向,必须垫平放稳,不得滚动;搬运时要轻装轻卸,严禁接触油类;严禁抛滚、滑等不安全的装卸操作。 十

三、监督现场操作人员不准酒后随车运行,不得在货物上躺卧睡觉。

十四、现场指挥车辆就位的责任。

十五、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要主动配合驾驶员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和行人动态的安全了望工作,做好安全喊话,确保行驶安全。

六、指导监督现场操作人员在装载结束后,如货量较少,箱内空间过大,为了防止货物滑动,应做好车内货物的支撑和固定工作。

XXXXX公司

2016年11月

推荐第4篇:装卸部岗位职责

装卸部岗位职责

一、装卸工协助落实公司的作业流程.管理制度以及相关问题的发生;

二、合理使用货物仓储和搬运设施、设备并对其进行适当的管理及维护;

三、协助进行有关货损货差等运作部货物异常情况的调查,原因分析、责任落实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四、组织正确、安全地执行货物装卸、搬运、堆码与保护等作业指令,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五、负责卸完货后向库管报告货物重量及件数以及产品质量等信息,协助库管完成相关进出库管理。

六、配货或者客户自提货时,装货时发现袋子坏的直接串袋,如没袋情况下直接拿白袋子装,必须与实际货物重量相符,保证产品质量不能短斤少两,杜绝破损的产品流出仓库,减少成本浪费。

七、对仓库做货的产品,做货时必须把好质量,减少原材料损耗,每次做货后数量清点后报告库管,库管及时抽检。

八、客户来库里装货,以客户为主,卸货为后,本着客户是上帝的原则服务于客户,不能让客户等着卸完货后再装货,如客户投诉经理,经理追究责任。

九、对仓库做货用的袋子管理,每次做货前使用多少提前报告库管签字后方可领取袋子,如袋子有次品,拿次品换取新袋子,杜绝新袋子浪费,做到相互监督,袋袋相符;

十、向库管报告装卸组的运作和管理情况,落实相关改进措施;

十、做到每月都要对货物进行盘点如发现仓库产品硬块.破损.雨淋等问题及时报告库管,库管组织协商相关问题,及时杜绝浪费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浪费。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每年一万的队长操心费包括以下几点:

A袋皮子的码放整齐,清点数量。 B货场的码垛和数量。 C做完货的数量和原材料对数。

D做完货,对货物的清扫和卫生(不能浪费,能用的货一定装袋封好) E每天做货的质量必须稳定,如出现问题,是谁的责任谁负责。 F装卸的时候,如有坏袋就另放一边把袋子封口或换袋码垛。 G做完货的袋皮子的钱由装卸部和库管、会计、司机、食堂干活的人员数好数,打成捆。

H装车时,库管忙时,谁装车谁查数。

2机械维修(保养)

A机械维修负责到人头上,看谁负责。

B每月420元的维修费,一年4800元,每月考核发给负责人头上。 C负责的机械有:封口机、叉车、传送带、推车、做料的设备等,接电、电焊、称、库房门、车厢等。

D负责人每天下班后都要抽出时间检查你负责的所有东西,机器有大修的时候报告给杨柳。

E维修工具给负责人保管,如有丢失需要赔偿,如有损坏给库管,更换新的。

F公司做的考核表,由杨柳签字。G仓库所有接电。

3.劳保用品

A衣服公司发

B口罩、手套公司发,口罩、手套按10天一发(手套一个月15副),口罩一个月30个。 C领取劳保用品时签字。

本人签字:

推荐第5篇: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装卸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管理员在装卸危险货物(氧气、乙炔)前应了解货物的特性及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2、在装卸前应监督和指导装卸员穿戴好防护用具,如:保护手套、防禁电工作服等。

3、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停好车后,装卸管理员应检查车辆是否有防火罩,是否关闭总电源。

4、在装卸时,装卸管理员应在现场监督,要求装卸员轻搬轻放,严禁抛滚等野蛮装卸行为。

5、装好车后装卸管理员应检查货物堆放是否整齐、牢固。

6、车辆驶离装卸作业区后,应打扫作业场所。

推荐第6篇: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罐车安全附件: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可靠,紧急切断阀导静电装置是否完好等。

2、检查罐车各密封部位及附件有无泄漏。

3、罐车停稳后,熄灭发动机,拉紧手刹。

4、把罐车的静电接地线与装卸台的地线接牢。

5、把罐车的液相管分别与装卸台的液相管接通,接管时应先检查 快速接头是否老化或损坏,装卸软管有无坏损。

6、罐车装车时

(1)先打开罐车液相阀门,再打开罐车充装台的液相阀门。

(2)查验油罐车、卸油管和所有操作孔盖、阀门,无漏、溢油迹

7、罐车卸车时

(1)司机将卸油管接在油罐车出油接头,卸油员将卸油管接在指定卸油接头,双方进行“双确认”

(2)检查地罐计量孔等操作孔盖已经关闭严密

(3)开阀卸油

8、装卸车时不能开收音机,不能在站内维修车辆。

9、装卸车过程中,操作人员、驾驶员等均不能离开现场,时时检查运行情况,出现异常立即停机排除故障。

10、装卸工作完毕后,操作人员将操作过程的阀门恢复到初始状态。卸油后收好卸油管,并盖密卸油帽,并卸掉液相软管拆除接地线。

11、雷雨天严禁作业,附近有明火严禁装卸作业,罐体内压力异常严禁装卸作业,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或其它的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装卸作业。

推荐第7篇: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车辆及设施维修和检查制度

1、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修、检查制度,并加强管理。

2、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使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如有漏项或减少维护项目,造成后果,追究维修人员的责任。

3、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4、危险品车辆维修人员必须配备与运输危险品性质相适用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熟悉各类劳动防护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5、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完毕后,达到标准,方可维修,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维修人员全部承担。

6出车前、后要对车辆和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7、维护保养车辆结束后,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8、危险品车辆维修过程中,非维修人员应远离维修区,否则后果自负。

9、公司每月要对专用车辆、办公场所、专用停车场地进行2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推荐第8篇: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1、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发详细记录。

3、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果断处理和报告。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驾驶。

4、危险运输车辆装运爆炸品、易燃品检修时,不准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燃工具敲击。

5、危货车辆进行危货物品装卸、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保护措施。

6、定期对专用危货车辆、设备、设施检查,装运有毒、易燃物品的容器,应严密防漏;以抗住内部压力,防止运输过程中温度增高,造成泄露。

7、危货运输车辆不准装运性供相抵触的货物。

8、对不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规定的危货,拒绝装运。

2、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和行业危险品运载有关规定,确保运载的危险品运输、装卸的安全;

2、监督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负责运输品的装卸,并与客户单位进行简易的单据交接事宜;

3、明确出车任务,按出货单配货,做到数量、规格与单据保持一致;

4、自觉服从调度的分配,按时、按量完成出车任务;

5、熟悉公司的客户及明确送货地点等;

6、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

3、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二、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三、必须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五、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六、认真押运货物,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确保不发生货损、货差,做好交接工作。

七、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化学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八、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推荐第9篇:危险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福贡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管理

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二、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

五、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后勤服务部或医务部汇报。

6.8.7.3

推荐第10篇: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职责

1、危险品押运员必须经交通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领取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所装货物的性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操作程序。

3、装货时必须对危险货物容器、包装等部件、捆扎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及规定的货物严禁装运,并联系托运人及时处理,做好相关规定。

4、装货前必须对车辆随车灭火器、阻火器、静电接地带、接地夹等进行安全检查,使之符合相关规定。

5、危险货物包装上必须有品名等标签标示,并随车携带货物技术说明书和供、收货方联系地址、电话、安全负责人电话。

6、危险货物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7、危险货物押运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定》(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8、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名称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押运人员担任现场指挥,

110、119到现场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9、在场站、库房装卸货时要服从对方调度、安全人员指挥、检查、监督装卸全过程,并检查本车辆货物装运安全,不得将性质抵触的危险品同车混装,不得超载。

10、装运过危险化学品的车以及搬运工具和装卸场地,工作完毕后,必须打扫清洁,垃圾不得随意排放。

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车辆,在货物未卸清或未作安全措施的槽罐车。不得使用明火修理或明火照明。危险品运输车不得交无危险品修理资质的单位修理。

11、在装卸易燃易爆、遇湿危险化学品时,如遇闪电、雷击或附近发生火警爆炸立即关闭车厢停止作业。

12、押运人员应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携带火种或穿铁钉的鞋进入

一、二级重点防火现场。

13、熟练掌握消防器材、防护用具、堵漏装置。

14、积极参加单位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技能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15、危险品运输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有权及应该制止驾驶员违章、违规行为,并随时提醒驾驶员安全行车。

16、装卸货时押运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17、临时停车时车上货物必须留有一人监管。

18、签定安全责任书的押运员,应认真执行安全责任书条款。

第11篇:装卸油台岗位职责

装卸油台岗位职责

1.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2.协调好各拉油车和卸油车进出泵站秩序,防止各车辆间发成摩擦而引起意外发生事故。及时和化验工取得联系取样化验,经化验合格后,方可卸油。

3.岗位人员有权制止拉油车司机违章违纪以及违反消防法规行为,严重者可向上级汇报,采取制裁措施。

4.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工艺流程,操作技术规程及有关规定,做到应知应会。

5.认真如实填写各种当班记录,不得弄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采取经济处罚。

6.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严禁在本岗穿钉子鞋。7.保持电气设备运转正常,接地可靠,各泵护罩安全牢固。 8.岗位人员未经允许严禁私自装油,外来装油者必须持有装油手续,并经领导审核批准,确认无误后,方可装油。

9.卸油槽中的原油要及时抽出,防止冒罐,严禁使用明火观察卸油槽液面。

10.凡是违反上述规定或不严格执行岗位职责者,将严肃处理。

第12篇:装卸搬运班长岗位职责

装卸搬运班长岗位职责

1.遵守各项安全法规,监督本组员工正确穿戴劳保服装及劳保用品,掌握本岗位质量、安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及对策控制措施、应急救援知识

2.协助厂长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注重安全生产,班组安全责任人。

3.服从厂领导安排,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搬运物资作业规程,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3.掌握搬运物资的性质、结构、原理和主要技术参数,掌握搬运设备故障判断和排除方法,定期对搬运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

4.履行班组长的义务,与调度、保管人员紧密配合,接受装卸和完工验收,保质保量按期地完成各种装卸搬运任务。

5.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装车物资捆卸牢固,库存物资堆码整齐安全,确保物资质量,严禁声音操作和野蛮装卸,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6.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组织纪律和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面向生产,优质服务,做到用户满意。

7.爱护和妥善管理装卸设备、工具,做到不丢失,不无故损坏。 8.做好厂区清洁卫生,下班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及时、准确填写原始资料记录。 10.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第13篇:危险品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制度

危险品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制度

为保证危险品(液氮)装卸人员、设备的安全,预防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装卸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为本单位安全员。

2.装卸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不得少于1人

3.在确实必要的前提下,可邀请液氮供货厂商方有资质的安全员临时进行现场安全监护。

4.安全监护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发现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和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可要求具体操作人员立即停止使用。

(2)监护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危险货物装卸现场操作人员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应当要求停止作业。

5.对于安全监护人员在现场作业监护过程中玩忽职守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4篇:装卸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程的有效管理,确保原料、产品进出厂各环节的作业安全,本着公正处事,精诚协作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甲醇、MTBE、裂解原料气、丙烷、民用气、丙烯、轻烃等危险化学品的发货和装卸环节及购入环节。我公司无运输危化品车辆,提货车辆为客户自备车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危险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储运车间负责对MTBE、民用气、丙烷、丙烯、轻烃在开具提货单前对提货单位及车辆的各项资质进行查验,并建立查验台帐。

3.2 充装人员负责装载前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查验,装载过程中对装货情况按要求操作,装载后对装载重量及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并进行登记。

3.3 安全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装卸、车辆状况、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 经营部负责建立客户档案,同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出现的矛盾,负责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外来车辆及客户进行考核。

4 工作程序

4.1 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

4.1.1 运输企业的资质查验

各车间应要求提货车辆提供所在运输企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进行查验。

4.1.2 提货车辆的资质查验

车间对提货车辆应查验以下内容:

①《机动车辆行驶证》;

②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③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相一致;

④《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重量一致;

⑤移动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重量。

4.1.3 车辆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的查验

车间装卸车人员负责查验提货车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

4.1.4 查验完毕,将查验情况填写在《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中,所有查验都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部方可开具提货单,提货人员持该表与提货单到罐区提货。

4.2 充装站在装载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状况的查验

充装人员在装货前必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查验,重点查验提货车辆的安全附件及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的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充装。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内容如下:

a) 运输车辆罐体固定情况。

b) 运输车辆罐体阀门密封状况。

c) 运输车辆罐体压力表是否灵活好用。

d) 运输车辆罐体温度计是否正常。

e) 运输车辆罐体罐口是否封盖严密。 f) 运输车辆制动、转向系统是否完好。

b) 是否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事故应急处理工具。

4.3 充装人员在装载过程中的操作要求

在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充装危险化学品时现场配备好足够的消防器材和事故处理工具。槽车到达厂区后,必须严格遵守一切安全规定,并作有效检查(包括车辆资质、安全检查、切水、检车等) 3.1 认真检查确认槽车合格后,指挥槽车驶入装卸车道,用手闸制动熄灭引擎。

3.2 现场操作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使用防爆工具,不能在装卸车台敲击金属,装卸车台内严禁修理车辆,正常作业不得随意启动车辆。

3.3装卸车操作工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工和押运员或司机在进入装卸车台后,不能离开装卸现场,更不允许在驾驶室内睡觉;预防在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否则每次考核200元。

3.4装卸车时如出现雷雨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或液化气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停止装卸并及时处理。

3.5进入公司严禁带入火种及吸烟,严禁使用手机。违反本规定每次考核100元。

3.6车辆装卸完成后要立即出厂,严禁在装卸车位停留;违反本规定每次考核100元;不服从管理要及时通知经营部、储运车间视情节处以300~500元罚款。

3.7押运员及司机必须遵守公司各种安全规定,服从操作工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3.8当原料指标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与调度员沟通,以保持生产装置稳定运行;出现因协调不及时而造成波动,每次考核本班调度员,储运车间值班长100~500元。

4.4 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

4.4.1 提货车辆装载完毕后,充装人员必须对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等进行检查、核准,并作记录,经检查、核准符合规定,方可过磅。

4.4.2 经过磅后,由司磅人员核准车辆装载重量,符合规定,方可让车辆离厂。

4.5 在以上各工作环节中,各岗位工作人员均须将检查、核准情况在《危险化学品

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中认真登记,该表填写完整后由车间保存,保存期三个月。

5考核

5.1装卸过程中操作工离开现场或进入驾驶室内休息,每次考核100元,现场无消防设施的每次考核100元。

5.2装车时未对车辆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经批准装车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未按规定或未按领导批示安排装卸车的,根据情节考核责任人100元以上。因超装造成安全隐患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考核100~500元。

5.3未见发货单或经营部通知就擅自决定装车一次考核责任人200元。

5.4发现地磅检量员与客户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的,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外,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5 禁止在岗位上和客户一块吃饭,发现一次考核200元。

5.6 装车前要认真核对要装车的物料与发货单是否一致,确保准确装车。装卸车操作工装错成品罐一次考核100~100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价值进行陪偿。

5.7 地磅开错单据,一次考核100元,丢失单据根据情节考核100~500元。

5.8 不按序号放车辆进厂一次,根据情节,考核门卫50元以上。

5.9 故意拖延装卸车,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5.10 装卸车操作工违规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根据情节,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以。 5.11 原料车进厂前必须由储运车间派人监督罐车切水、车检、计量;否则根据情节,每次给予责任人考核50元以上,造成损失的,按损失价值赔偿。

5.12 丙烯、气分原料及其它特殊有要求的原料车进厂必须经分析结果出来后,根据分析报告是否合乎公司规定,方可安排卸车;否则按违规操作论处每次按100~500元考核。

6 相关制度

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b)《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7 相关记录

a)《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

b) 客户登记记录。

第15篇:爆炸危险品保安员岗位职责

德宏州瑞丽保安公司 驻爆炸、危险物品仓库

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和保安业务技能,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三、执行24小时安全警卫和巡逻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必须定时不定时对仓库的门窗、通风口、监控设备等进行巡查,对围墙、排水沟进行检查,排除隐患并书面记录。

五、严格执行非本库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设备、装置不准入库制度,不得在库区私自架设临时电线及随意用火。

六、夜班队员每小时对库区巡逻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证无误并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库区。

八、保持警惕,对活动在库区周围的可疑人员要及时盘查,发现异常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九、对进出库区的物品要按规定登记、查验无误后放行。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16篇:危险品管理[优秀]

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保护措施简述

姓名:徐路路 学号:班级:

一、危险品范围界定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而从化学的角度来看,凡是具有各种不同程度的燃烧、爆炸、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的物质,受到摩擦、撞击、震动、接触火源、日光曝晒、遇水受潮、温度变化或遇到性能有抵触的其他物质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灼伤等人身伤亡或使财产损坏的物质,都属危险品。

然而,为了实现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就需要我们针对不同的危险品进行归类,明确其特有的性质,以便我们在生活中进行合理的管理,以防其对人身造成危害。因此,按其危险性质可将危险品分为:爆炸性物质、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自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物质、腐蚀性物质及放射性物质等十类。

二、危险品具体分类及管理事项

1.氧化剂

1.1特性

凡能氧化其他物质而自身被还原,即在氧化还原反应中得电子的物质为氧化剂。按氧化性的强弱可分为一级氧化剂和二级氧化剂。按氧化性的强弱可分为一级氧化剂和二级氧化剂,按其组份可分为无机氧化剂和有机氧化剂: 1.1.1无机氧化剂

 一级无机氧化剂包括碱金属(锂、钠、钾等)或碱土金属(镁、钙等)的过氧化物和盐类、过氧化物(如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氯的含氧酸及其盐类(如高氯酸钠、氯酸钾等)、硝酸盐类(如硝酸钾、硝酸钠等)、高锰酸盐类(如高锰酸钾、高锰酸钠等),及其他氧化剂(如银、铝催化剂等)  二级无机氧化剂是除一级以外的所有无机氧化剂。包括亚硝酸盐(如亚硝酸钾、亚硝酸钠等)、过氧化物(如二硫酸钠、过硼酸钠等)、卤素含氧酸及其盐类(如溴酸钠、高碘酸等)、高价态金属及其盐类(如铬酸、重铬酸钠等)和其他氧化剂(如氧化银、五氧化二碘等) 1.1.2有机氧化剂

 一级有机氧化剂大多数为有机过氧化物或硝酸化合物,如:氧化苯甲酰、硝酸脲等  二级有机氧化剂均为有机过氧化物,如:过醋酸等 1.2安全管理事项

有机氧化剂都是性质不稳定的易燃物质,遇氧能加强燃烧,故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不能混合储存。一级氧化剂的氧化能力很强,与易燃气体接触容易引起燃烧或钢瓶爆炸,因此,不得与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存放在一起。亚硝酸盐、次氯酸盐等虽然也属于氧化剂,但它们能被氧化剂中多数氧化剂所氧化,存储时应与其他氧化剂分开;毒害性物质大多数是有机物,与无机氧化物接触能引起燃烧,氧化物与某些氧化物混合后能发生爆炸,砷被氧化后有毒,与氧化剂接触后毒性更大,故氧化剂与毒害物质不得混在一起存放。有机氧化剂与溴、过氧化氢、硝酸等酸性物质接触,能发生剧烈反应,另外,硝酸与硫酸、发烟硫酸等接触,都会发生化学反应,不能混合储存。

氧化剂受热后,不仅容易挥发和膨胀,同时还会加速分解,有些氧化剂容易吸潮而溶化,因此,氧化剂要避免曝晒、雨淋,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一般贮存温度应低于35℃,相对湿度低于80%。

在化学清洗现场,氧化剂应根据其特性,按储存安全要求,与其他化学品隔离堆放。使用氧化剂时,应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及手套,避免与人体直接接触以防伤害,搬动时应轻拿轻放。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1特性

气体经施加压力或降低温度,使气体中分子与分子之间的距离大大缩小就成为压缩气体。对压缩气体继续加压,有时还需降低温度,压缩气体就变成液体状态,称为液化气体。另外,有的气体极不稳定,需要溶于溶剂中,如乙炔需要溶解在丙酮中并贮存于钢瓶中,称为溶解气体。

根据气体的性质,可分为剧毒气体、易燃气体、助燃气体和不燃气体。剧毒气体毒性极强,侵入人体能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如:氯、二氧化硫、氨、氟化氢、硫化氢等。易燃气体容易燃烧,有的也有毒性,如:一氧化碳、甲烷、乙炔、丙烯、丁二烯等。助燃气体虽本身不燃烧,但却有助燃能力,有引起火灾的危险,如氧、压缩空气等。不燃气体性质稳定,不会引起燃烧,而且无毒,但对人有窒息的危害,如二氧化碳、氮气等。

气体受热的温度越高,膨胀后形成的压力越大。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盛装在容器内,如受高温、日晒,气体就会急剧地膨胀,产生很大的压力,当压力超过容器的耐压强度,就会造成爆炸。如果气体钢瓶泄漏,气体逸散到空气中,急剧地扩散,并能随风流动,可燃气体容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能引起燃烧,爆炸而且蔓延扩展。 2.2安全管理事项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质、氧化剂、易燃物质、自燃物质和腐蚀性物质隔离存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混合存放,如乙烷、乙炔等不得与氧、压缩空气等助燃气体混合存储。易燃气体和剧毒气体也不能与腐蚀性物质如硝酸、盐酸、硫酸混合存放,因为这些酸有较强的腐蚀性,能使钢瓶受到损坏。氧气不得与油脂(包括动、植物性油)矿物油(如润滑油、松节油等)混合存放,因为氧的氧化作用能使油脂氧化而产生热量,以至使其燃烧,在燃烧中产生高温而引起气体受热膨胀后的爆炸。

压缩气体和易燃气体气瓶储存温度不宜超过35℃,储存时应远离热源并旋紧安全帽。清洗现场使用氧气、乙炔时,两种气瓶放置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避光,防止曝晒和接触高温。氧气瓶瓶口及氧气表应绝对禁油,乙炔瓶应竖放,不许卧置,周围10米内不许堆放易燃物并不得动用明火。使用氮气时要有人监护,注意通风,防止窒息。 3.易燃物质 3.1特性

常温下以液体状态存在,极易挥发和燃烧,其闪点在45℃以下的物质为易燃液体;燃点较低,遇明火、热源、受摩擦、撞击或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燃烧的固体物质称为易燃固体。

易燃液体闪点较低,通常在45℃以下,气化热较小,极易挥发。易燃液体挥发出来的易燃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明火会立即爆炸。易燃液体受热后,本身体积膨胀,同时蒸气压增加,部分挥发成蒸气,体积膨胀更为迅速,如夏季盛装易燃液体的铁桶,在阳光下曝晒,常常会出现鼓桶或爆裂的现象。此外,易燃液体大部分粘度较小,容易流动。除醇、酮、醛等可以与水相溶外,多数易燃液体不溶于水。易燃液体的大部分都是电的不良导体,如:醚、酮、酯、芳香烃、石油及其产品。在贮罐、管道、槽车等的罐装、输送、喷溅和流动过程中,由于摩擦接触很容易产生静电,当静电荷聚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放电而产生火花,引起燃烧和爆炸。

易燃固体在常温下是固体,当受热后就熔化,燃烧时类似液体物质的燃烧。一般燃烧过程是:先受热熔化,然后蒸发汽化,再分解;氧化、直至出现有火焰的燃烧。 3.2安全管理事项

易燃液体有易燃、易挥发和受热膨胀流动扩散的特性,其蒸气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遇火即能发生爆炸,现场堆放应注意通风、防晒,与明火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严禁烟火。储存温度以25℃左右为宜,最高不易超过35℃。清洗时,循环泵电机应选用防爆电机,并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注意消除静电,防止泄漏。

易燃固体有燃点低、燃烧快、并能放出大量有毒气体等性质。因此,存放时应注意通风、阴凉,避免阳光照晒,远离火种。易燃固体多属还原剂,遇氧反应激烈,应与氧和氧气剂隔离,有些易燃固体有毒,不仅皮肤接触能引起中毒,其粉尘被人体吸入也会引起全身中毒,使用时应穿好工作服、戴上口罩及手套等。 4.毒害物质 4.1特性

凡少量进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能与有机体组织发生作用,破坏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机体暂时或永久性病理状态甚至死亡的物质,称为毒害物质。

毒害物质的种类很多,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有机毒物及无机毒物;按毒性大小可分为剧毒品和有毒品。但通常按性质和作要区分比较适宜,一般可分为刺激性毒物、窒息性毒物和麻醉性毒物。刺激性毒物如酸的蒸气、氢、氨、二氧化硫等,所有刺激性气体或蒸气,尽管在物化性能上有所不同,但它们作用到组织上时,都能引起组织发炎;窒息性毒物,如氮、氢、一氧化碳等;麻醉性毒物,如芳香族化合物、醇类、脂肪族硫化物、苯胺等,这类毒物主要对神经系统有麻醉的作用;无机化合物及金属有机化合物,即凡对人体有毒害作用而不能归于上述三类的气体和挥发性毒物均属于此类,如金属蒸气、砷与锑的有机化合物等。

4.2安全管理事项

毒害物质的主要危险是浸入人体体内或接触皮肤引起中毒,有些毒害物质具有腐蚀性、易燃性、遇水燃烧性、挥发性等。储放时应注意干燥、通风、避免日晒、雨淋、远离火源,与酸类及食品隔离,如有包装破损或洒漏时,应尽快用土或锯末屑掩盖,然后清扫洗刷。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如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加强对呼吸器官、眼、口和皮肤的保护,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毒害物质。在使用现场应有中毒急救、清洗、中和、消毒用的药物等以备急用。对毒害物质污染的处理主要是用有一定压力的水进行喷射冲洗,或用热水冲洗,也可用蒸气熏蒸,,或用药物中和、氧化或还原,以破坏或减弱其危害性。

5.腐蚀性物质

5.1特性

凡能使人体、金属或其他物质发生腐蚀的物质,都属于腐蚀性物质。按腐蚀性强弱及酸碱性,可将腐蚀性物质分类如下:

一级无机酸性腐蚀性物质具有强烈的腐蚀性,主要是一些具有氧化性的强酸,如:硝酸、硫酸、氯磺酸等,还有遇水能生成强酸的物质,如: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五氧化二磷等; 

一级有机酸性腐蚀物质是具有强腐蚀性及酸性的有机物,如:甲酸、溴乙酸等; 

二级无机酸性腐蚀物质主要是一些氧化性较差的强酸,如:盐酸、磷酸,以及与水接触能部分生成酸的物质,如四氯化锡等; 

二级有机酸性腐蚀物质是一些较弱的有机酸,如:乙酸、氯乙酸等; 

无机碱性腐蚀物质主要是一些碱性较强的腐蚀物质,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以及与水作用生成碱性腐蚀物质,如:硫化钠、氧化钙、硫化钙等; 

有机碱性腐蚀物质是具有碱性的有机腐蚀物质,主要是有机碱金属化合物和胺类,如:丙醇钠、二乙醇等; 

其他无机腐蚀物质,如:氯酸钙、次氯酸钠等; 

其他有机腐蚀物质,如:苯酚、甲醛等;

腐蚀物质中的酸和碱都能使金属遭受不同程度的腐蚀。特别是无机酸,如盐酸、硝酸等,以及挥发出来的酸蒸气,对金属设备、包装容器、车辆船舶的金属结构、仓库及厂房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门窗、照明设施、通风设备等都有较强的腐蚀破坏使用。腐蚀物质对有机物也能引起腐蚀,如浓度较高的氢氧化钠溶液接触棉花,能使其纤维组织溶解。

腐蚀物质接触人体、皮肤、眼睛或进入肺部、食道等,会引起表皮细胞组织发生破坏造成灼伤。人体内部器官被灼伤时,严重的会引起炎症,如肺炎等,甚至会导致死亡。固体腐蚀物质如氢氧化钠能直接灼伤表皮,而液体或气体状态的腐蚀物质,如:氢氟酸、硫酸、二氧化氮、四氧化二氮等,能很快地进入人体内部器官,此外,腐蚀性物质还有很多是具有毒性和易燃性的。 5.2安全管理事项

腐蚀性物质种类较多,性能各异,使用及储存要求也各不相同。在腐蚀物质中,有的易挥发,有的易分解,还有的易吸潮、怕晒、怕冻等。存贮时,应注意干燥、通风、防晒、防雨、防冻,包装容器应有相应的防腐蚀性能。使用时,应根据各类腐蚀性物质的物化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如工作服、手套、靴、口罩和护目镜等。对易挥发的腐蚀性物质,使用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头位置,并佩戴相应的防护面具。 6.放射性物质 6.1特性

某些物质具有能从原子核内部自行不断地放出有穿透力、为人们肉眼看不见的射线(高速粒子)的性质,为放射性。具有这种特性的物质为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按毒性分有极毒、高毒、中毒及低毒。常见的放射性物质有:放射性同位素、化学试剂、矿石等。如碳

14、钴60、镭2

26、碘1

31、铀的化合物及铀矿石等。

放射线对人体的危害是由超过允许剂量的放射线作用于机体而发生的。放射危害分为体外危害和体内危害。体外危害是放射线由体外穿入机体而造成的伤害。x射线、&射线和中子流都能造成体外危害。体内危害是由于吞食、吸入、接触放射性物质或通过受伤的皮肤直接侵入体内而造成的。在放射性物质中,低能量的&射线和穿透力很弱的&粒子由于能被皮肤阻止,不致造成严重的体外伤害,但电离作用强的&粒子侵入体后,将导致严重的体内伤害。

放射线对人体细胞组织的伤害作用,主要是阻碍和伤害细胞活动机能及导致细胞死亡。放射线对人体伤害程度与照射剂量有关,剂量越大,伤害越重。人体受到放射线的伤害通常表现为:眼球晶体混浊、皮肤干燥、毛发脱落、内分泌失调、出血、贫血、白血球减少、胃肠道溃疡、皮肤坏死或溃疡,严重时可导致死亡。

6.2安全管理事项

对放射线防护的基本原则是避免放射性物质或射线污污环境和侵入人体,采取各种措施,减少人体接受来自内外照射的剂量,基本措施是:缩短接触时间,增大距离、屏蔽、机械化操作和人体防护。在日常操作中,在任何可能有放射性污染或危险的场所,都必须穿工作服,戴胶皮手套,穿鞋套,戴面罩和护目镜等。在有吸入放射性粒子危险的场所,要携带氧气呼吸器;在离开放射性作业场,必须彻底清洗身体的暴露部分,并用肥皂和温水洗手2~3分钟,在放射性作业场所,不允许饮食和吸烟。

三、危险品具体管理办法

1.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2.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3.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4.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5.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6.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7.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8.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9.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0.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11.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12.进入库区、场区的汽车、拖拉机必须带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13.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14.库房、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15.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

16.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17.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8.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9.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20.危险物品装卸前,应检查仓库、货区、车体应干燥,车内不得留有残渣;

21.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22.机械作业时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随时检查齿轮泵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23.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并且随时检查,使其运行正常;

四、危险品管理得法律规定

对于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作为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再次作出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对于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有关主管部门有责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有关主管部门包括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检部门、环境保护部门、铁路部门、民航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邮政部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

其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同时,为防患于未然,还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另外,为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员工宿舍不仅包括集体宿舍,也包括家属宿舍。

第17篇:危险品管理规定

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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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3 1 范围„„„„„„„„„„„„„„„„„„„„„„„„„„„„„„„„4

2 引用标准„„„„„„„„„„„„„„„„„„„„„„„„„„„„„„4

3 管理职能„„„„„„„„„„„„„„„„„„„„„„„„„„„„„„4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 5 检查与考核„„„„„„„„„„„„„„„„„„„„„„„„„„„„„7

3

前言

为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修定《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从本规定正式实施起,原《危险品安全管理标准》作废,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则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本规定由xxx公司安全监察部提出。 本规定由xxxx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 本规定由xxx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公司工业物资的特种物品——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公司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工作。 2 引用标准(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化学危险品管理暂行办法》 3 管理职能

党群工作部负责危险品管理的监督工作,并按规定组织考核工作,物资供应部负责危险品进出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出库后的危险品,由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安全监察部负有危险品安全监察责任。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为了确保人身、仓库及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公安部《化学危险品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公司危险品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如本规定与国家或上级规定发生冲突时,按国家或上级标准执行。

4.2 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包括炔类、醇类、苯类、烷类、氨类、各种易燃溶剂、油漆、强酸类、强碱类、油类、氧气、氯气、二氧化碳、氩气、石油液化气、煤气、炸药、火药、鞭炮(礼、花炮)、雷管、氰化物、放射性物质等国家明确规定的所有危险物品。

4.3 计划、购买、保管、使用、运输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熟悉本规定全部内容,任何违反本标准的行为,有关人员均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考核。

4.3.1 各类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取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使用许可证书。 4.3.2 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必须取得自治区公安厅的准购许可证书。 4.3.3 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取得自治区公安厅的运输许可证书。 4.4 物资供应部的职责:

4.4.1 负责在途、在库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 4.4.2 负责危险品库房的消防管理工作。

4.4.3 经常检查危险品库房的存储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4.4.4 制定相应的危险品管理制度。 4.5 保管人员安全职责:

4.5.1 按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品库房安全管理工作,对危险品库房的安全负直接安全责任。 4.5.2 负责危险品货物的收、发工作,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5 4.5.3 认真做好防火、防泄漏工作。

4.5.4 向公司提出改进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4.6 采购人员职责:

4.6.1 接受物资供应部工作指令,负责危险品计划的执行工作,对危险品入库前负直接安全责任。 4.6.2 负责危险品货物采购工作中的安全。 4.6.3 负责危险品货物的在途安全。

4.6.4 向仓库按清单验、交货,如遇货单与货物不符时,必须向部门领导汇报,确认有错时,负责退货。

4.7 承运危险品运输司机的安全职责:

4.7.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车速行驶,确保车辆运输安全。 4.7.2 服从押运人员指挥,禁止擅自行动。

4.7.3 按章维护好车辆,保证车辆完好,对危险品运输安全负直接安全责任。 4.8 党群工作部职责:

4.8.1 负责危险品全过程管理的监督工作,接收管理或使用危险品单位在危险品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报告或记录。

4.8.2 对危险品管理、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个人、按规定予以考核。

4.8.3 对管理使用危险品造成危险的人进行处罚或依法处理。 4.9 安全监察部职责:

负责危险品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察工作,对违反本标准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考核,并监督党群工作部对构成违法行为的事件进行依法处理。 4.10 危险品的运输:

4.10.1 拉运危险品,必须由物资供应部安排、做好车辆和随车人员安排,并对拉运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指导。押运人员必须始终跟车,并监督司机按章行驶。

4.10.2 拉运危险品的车辆必须保证完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器材,司机和押运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和拉运物品的特性和运输要求。

4.10.3 运输途中,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驶入闹市区、福利区等人群聚居的区域,严禁高速行驶或强行超车。

4.10.4 行车途中,根据拉运物品的情况,要定时停车对车上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在途安全。 4.10.5 氰化物药品装车前必须严格验清数量,检查包装严密、无外漏可能,并由专人押运,必要时,要求公安人员监护运输。

4.10.6 拉运危险品的车辆禁止拉运其它物品,禁止带人乘车。

6 4.11 危险品的装卸:

4.11.1 装卸危险品的人员,必须掌握各类危险品的特性。装卸危险品,必须严格按搬运装卸制度执行,要轻装轻卸,严禁剧烈碰撞和野蛮装卸。

4.11.2 装卸危险品时,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在场监护、指挥。装卸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4.11.3 装货时,采购人员必须根据货单或调拨单上的数量严格核对并按规定验货,货物装完后,采购员必须再次核对数量及核实物品规格型号。

4.11.4 运回的物品,押运人员必须按品种、数量一一交清,如有差错,保管人员有权拒收并汇报部门领导,有关领导在接到保管人员的汇报时,必须立即到现场处理,处理完后,保管人员方可按实收品种、规格、数量验收入库。

4.11.5 严禁危险品混装、混放。 4.12 危险品的保管与储存:

4.12.1 严格执行物资管理标准中关于危险品保管的条款,对危险品的保管做到物品分类、仓库通风、无阳光直射暴晒。

4.12.2 危险品仓库必须做到通风、无阳光直射库内,照明电源、灯具均采用防爆型的,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危险品库房内禁止装非防爆型电器。

4.12.3 危险品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带火种入库,进入易燃气体,易挥发液体库时,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并注意采取抗静电措施。

4.12.4 保管人员要经常巡查库房,严防气体泄漏。

4.12.5 危险品应根据其特性分类、分堆、分库储存。容器和包装要密闭、完整,必要时要使用专柜。危险品之间要有一定距离和通风道。对相互接触能引起化学反应或爆炸、燃烧及灭火方法不同的要分库存放。

4.12.6 危险品仓库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建设,安装安全设施、库内外要有明显的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等标志。

4.12.7 化学、金相试验等使用化学、辐射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专人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化学物品外流。使用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化学危险品使用操作合格证书。

4.12.8 危险品仓库区域内要严格执行出入检查登记制度,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火花的 因素,因工作需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签发“动火工作票”,严格遵照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实施。 4.12.9 危险品保管、存放人员要经常检查化学危险品包装及安全,单位主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确保安全。

4.12.10 禁止将化学危险品挪用、赠送、转借、卖买。 4.13 危险品的发放:

7 4.13.1 常用易燃易爆物品按物资管理标准执行。保管人员要认真核对品种规格,按料单发放,无料单者不得发放。

4.13.2 各部门领用的汽油、强酸、强碱、炸药、雷管、氰化物等其它极具危险以及公安部门明令禁止的物品,使用中必须限量并监督使用,未用完的,必须如数交回保管部门。其它危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保管。

4.14 报告和记录

4.14.1 本标准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报告,应按日常行政工作规定进行签发、传递、立档。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主管领导、党群工作部、安全监察部、各单位安全员负责进行检查、考核。

5.2 本标准按xxx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第18篇:危险品货物管理

浅谈如何完善内贸集装箱危险货物港口操作管理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万荆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扩大的运输需求推动了港口内贸集装箱吞吐量的显著增长,今天,沿海南北运输中内贸集装箱发展已是如火如荼,长江、珠江等内河水系的集装箱运输也正方兴未艾,虽然仍因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全国内贸集装箱未能与外贸集装箱运量平分秋色,一较高下,但在沿海、内河各大小港口,无不纷纷把“内外贸两手抓,力克长短腿现象”作为近期乃至远期规划来抓,可以预期,我国内贸集装箱运输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然而,在内贸集装箱运输发展中,由于先天条件的缺陷,宏观调控力度的不足,企业竞争的无序性,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隐患,随着运输量的持续高速增长,问题非但未能解决,相反,隐患日益凸现。其中,危险货物集装箱(以下简称“危品箱”)的操作就是一个极其令人担忧的严重问题,并已成为足以将有关的港航企业陷入危机四伏的窘境。

二、内贸危品箱在港口操作管理的现状

1、内贸危品箱量统计情况

据对全国各主要沿海集装箱码头的调查信息显示,在各港口内外贸集装箱吞 吐总量中,外贸危品箱约占外贸集装箱吞吐量的3%左右,而内贸危品箱占内贸集装箱吞吐量的比例平均不到0.3%(比例最高的港口为0.9%,最低的不到0.1%)。如果按此比例推算,在去年全年我国港口内贸集装箱的吞吐量中内贸危品箱只有约2万TEU左右,今年也不会超过3万TEU。

2、各港口对内贸危品箱的操作管理之异同

⑴、各港对危品箱的准入条件不一致。基本上,大多数港口对第

1、

2、7类危品箱在公开不承接装卸、储存业务方面较一致,但对其余的各类就有诸多的不同,有的港无论一级、二级危品箱是来者不拒,有的是对一级危品箱一概不接,有的则是有选择性地对某些高危险性的声明不接,有的是对外贸危品箱准入条件较宽,对内贸危品箱反而较严,当然,也有并不截然区别对待内外贸危品箱的港口。

⑵、多数港口都制定了相应的集装箱危险货物操作规程、危品箱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等。但对内贸危品箱是否可以在港内危险品专用堆场临时堆放,各码头执行标准不一。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对危品箱堆场的硬件条件要求相当严格,对在港内临时堆存的危品箱量进行严格控制,而对内贸危品箱能否在港区内堆存并没有具体的规定。部分有危险品作业许可证的码头,有限的堆场容量只能用来存放外贸危品箱,而对内贸危品箱则实行直装直卸的操

作方法。有些码头只对交通部规定的几类危品箱实行直装直卸,而允许其他类别的内贸危品箱在港内临时存放。

⑶、各港口企业对危品箱的日常管理制度没有统一的标准。如在高温季节对场内的危险品箱的测温、喷淋降温工作,有的当箱体温度达到35摄氏度时进行喷淋,有的是室外温度达到30度就进行喷淋,有的是定时喷淋,还有部分码头规定当气温达到35度时,白天某时段停止易燃、易爆危品箱进场。 ⑷、收费差异较大。相对于普通货物,各港口对内贸危品箱收费一般高1.2-2倍不等,个别港口危品与普通货收费相同,但比外贸危险品箱收费要略低。 ⑸、由于地方管理的政策差异,部分港口对集卡拖运危品箱进行严格的资质证审查、把关,而有些港口则没有同类的规定,或即使有也没有严格执行。

三、目前内贸集装箱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货主/货代瞒报危险品现象严重,使港航企业的安全生产面临巨大的潜在威胁。

众所周知,当今世界科技越是发达,各行各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消费需求就越是与日俱增,无论是工矿企业、化工企业,还是电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甚至农业等大量生产、使用、储存危化品早已不是秘密。在流通环节上,除了外贸进出口,内贸危品箱同样是集装箱运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各种运输方式中,空运、铁路运输的客观条件限制最大,与公路、水路运输方式相比危品箱承运量可说微不足道。公路运输具有单元小、速度快、调度灵活等优点,现在或将来仍会是危品箱运输的主要承担者,但超过一定路程距离后,水路运输单元大、成本低的优点就足以使其比公路运输有着更强的竞争力。因此,利用水路运输的内贸危品箱绝不在少数。

那么,按我们调查显示的统计数据上,内贸危品箱仅占内贸集装箱吞吐量的不到0.3%,这说明了什么?

事实上,据行内人士反映,内贸危品箱的量并不比外贸少,只是由于内贸集装箱运输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利益的驱动下,众多货主/货代公司在托运时瞒报才导致内贸危品箱的统计数远比实际数要低,这也许早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问题是,危化品作普通货物托运,实际上已引起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后果。

⑴、案例一

2004年7月,某公司的“南泰27号”货轮中装载有保险粉的集装箱发生自燃,引发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一案,就是以“添加剂、滑石粉”的名称托运, “保险粉”不“保险”,这也许是无知的货代刻意瞒报时所意想不到的,事故导致承运人、启运港港口当局、码头、当地海事部门均蒙受了“不白之冤”,在经济上、形象、声誉上均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⑵、案例二

今年7月,在北方运至广州的集装箱船舶上,被发现一个以“纸浆”名义托运的集装箱内流出带有刺鼻异味的不明液体,后经追查,确定为国内危规号为82021的“环己胺”,国际危规号UN2357,属于第八类的腐蚀品,副危险性为易燃性。“环己胺”与“纸浆”两者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⑶、案例三

无独有偶,也是今年的7月,从北方运往广州的一票货中,舱单仅记载货名为三氯乙烯,但舱单、舱图包括电子舱单以及集装箱箱体上均没有将这种本属于第6.1类危险品按规定作好标志、标记、标牌,显示为危险品,后被海事处发现对承运人、货主进行了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码头单证处理人员具有很高的危险品专业知识,否则很难发现货主/承运人瞒报了危险品。

以上数例,仅仅是我国内贸海运上曾发生的危品箱瞒报事例中的个案,即使有些尚未酿成事故,但其中的隐患足以令当事单位捏把冷汗。

2、国内水路危规与国际危规对危险品的划分标准不同,也使港口无所适从。如有些货物在国际危规中作为危险品处理,在国内运输段却规定可不作危险品,但实际上在操作管理上还是要按危险品的标准来执行,这就增加了码头的管理成本和风险,而要按危险品收费却又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

3、部分码头危险品箱堆场、设备、设施不足或者不符合要求,发生事故难以实施及时的扑救;港口管理当局对内贸危险品箱在港口的限制要求不一,以至各港管理不统一,客户对管理松、严不同的码头有了更多的选择,码头被推上了不良竞争的地位。

4、港口具备具有危险品专业知识的管理、作业人员不足。目前,各港口虽然都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接受过专业培训、持上岗证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但未能完全适应生产的需要,而且码头装卸工、主要设备的司机现在基本上都是劳务外包工人,流动性强,培训不及时,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缺少专业知识使危品箱的操作存在着一定的隐患。

6、多数港口对进港的集装箱及至危品箱欠缺审核工作意识,货主、船公司或代理提供的单证或电子信息有没有货名,有没有危险货物信息资料,谁去核查?能否从单证中检查出来?查到某些接近危险品品名但无法直接确定的,客户在质疑或狡辩时,谁能做出权威的鉴定呢?这些都涉及到岗位机构的设置、责任、专业水平等,也涉及到港口与社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合作程度及关联,其实这也是目前我们许多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上的薄弱之处。

四、造成内贸危品箱瞒报现象层出不穷的原因

1、国内不少货主、货代甚至承运人或代理对危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或者存在侥幸心理,为了逃避危险品运输的高额费用和繁琐的申报手续,甚至在危

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不同的运价、使费中赚取差价、非法牟利,在利益的驱动下,置安全、法律于不顾,不惜瞒报集装箱内危险品的真实货名,违法操作。

部分船公司业务员只顾揽业务,对托运业务没有严格地核实、检查把关,没有明确货名申报的法律责任,助长了托运人的这种违法意识。

2、CY/CY条款下的集装箱进出港区,港口仅凭封志状况、封条号、箱体、箱号进行交接,货主瞒报他们也“浑然不知”,更无权破封开箱验货。由于少了海关监管这一层关系,内贸货主明显变得有恃无恐,虽然交通部《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指定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该港口的危险货物管理工作,但内贸普通货物运输无需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因此,如果货主/货代把危险品货物匿报为普通货物,则港口管理部门也就失去了应有的监管作用。尽管法律也赋予港口管理部门对内贸集装箱进行抽查的权限,但内贸箱在码头停留的时间相当短,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想抽中瞒报的集装箱的机会微乎其微!

3、从发货人到收货人,集装箱运输中间经过多种运输方式的转换,监管执法部门也随着集装箱的移动而转移,虽说监管部门的权利也不小,但实际上对集装箱货物的监管能力相当有限。其实能真正对装箱货物起到把关作用的只能是货物装箱地点的质检部门或专门主管部门,但有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为这些部门明确责任,而目前,内贸装箱没有强制理货或第三方检验证明,源头缺乏把关者,这为托运人隐瞒危险品名提供了机会。

4、一方面,托运人利益当头,铤而走险;另一方面,港航企业乃至政府部门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做到依法管理是最主要的原因。.5、尽管我国有《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体系,对危险货物运输各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但由于管理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管理职能上存在严重交叉,催生了监管盲区,多头管理变成了管而不力,有法难依。

另外,纵观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大多注重在行为模式上予以规范,但在明确法律后果方面却仍有许多不足,这也就是说,作为港口我们所能依据的法律规范并不完善,只有禁止性规范,只有行为规则,但缺乏法律制裁的权限去规范、防止、制止以上违法操作行为。

五、内贸危品箱管理不规范造成的后果

由于危险品具有的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污染等危害性,在运输过程中一旦防护不当或操作不当就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毁损的事故甚至灾难,装卸、运输危险品风险之高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港航企业操作时无法知悉真正货名,就根本无法预知风险,没有按危险品的强制规范操作,只会人为地加大了危险性,发生事故的几率更是成倍提高。并且在不知真实货名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很难立即采取适当的针对性抢险救援措施,万一用错扑救材料或措施,事态更会被迅速扩大,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曾发生的多起集装箱瞒报危险货物事故也证明了这种现象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在水路运输中,两港(启运港、目的港)一航实际是同样的利益均沾者,有着安全、妥善地交接、搬移、装卸、运输、保管货物的共同责任,也有着共同的风险,如果对危险品把关不严、管理不善,一旦酿成事故,直接影响到海上交通安全、港区安全、社会安全,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港方、航方既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这一切都非企业能承受之重责。

六、关于规范内贸集装箱危险品港口操作管理的建议

1、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我国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规范内贸危品箱操作。对国内水路危规的修订、更新、完善要与国际危规步调一致,以适应国内运输市场的需求。

2、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功能,建立港口信息平台,加强沟通,共同监控,推广危险品管理的先进经验,逐步统一管理标准、费收标准,以及对政策的执行步调一致。对常见内贸危险货物的品名、流向、运输方式、用户、管理特点等实施系统记录,交流管理经验,对一些曾发现有瞒报行为的客户实行内部黑名单制度,对发生的案例作出内部通报,及时示警,重点监控。

3、交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对企业危险品申报员的培训考证制度,明确危品申报员的法律责任,落实瞒报追究制,以增强货主、货代、船代有关人员的法制意识,自觉如实申报。

4、各港务必对内贸危品箱的管理重要性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尽快建立健全内贸危品箱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问责制,制定完善危险品作业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认真演练。加大对危险货物管理的投入,在软硬件设施上加快建设,用严谨的法制理念、科学的发展观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指导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港口必须不断加强对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危险品管理知识培训,要求所有相关的作业人员都要明确其中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在内贸货物没有海关监管的条件下,落在港航方面的担子会更重,管理责任与法律后果同等重要,因此要切实掌握专业的管理知识,促使认识到位,责任到位。

各港内设立危品箱进出港原始台帐,执行作业申报制度、催提疏运制度,对危品箱在港动态重点跟踪,重点监管,重点疏运,及时报告危品箱动态。如有条件的最好设立专人审核进出港单证,对有怀疑的货物品名可以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同开箱检查,求证落实,确保安全。

5、积极与船东联系,取得共识,联手打击危险货物瞒报行为,建议或要求承运人在承接托运业务时,用单证形式让托运人明确签订对货名申报保证真实性的责任状,确认在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港口可定时召开客户协调会,宣传国家对危险货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港口行业的安全形势及安全工作要求;解释有关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政策的必要性;阐明瞒报危险货物的危害性以及法律后果;通报案例,以警醒广大客户遵章守法,共同维护港航货安全,维护港航货共同利益,在不断发展贸易、发展生产的同时,维护社会安全,达到共赢的目的。

7、除港航联手共同打击危险品瞒报行为外,还可以主动与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议实行鼓励举报制度,对举报瞒报危险品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保护和奖励,对经查核落实瞒报者依法查处,并行通报。

七、结束语

危险品的运输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关系社会方方面面,风险与利益共存,“谈危色变”固不应该,藐视责任,投机取巧更不可取。搞好危险品管理,对国民经济、区域经济的发展甚至社会安定能起到重要作用,这一切都需要政府有力的宏观调控,依法治理、科学治理,港航企业更要以社会责任为重,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本文就内贸集装箱危险货物港口管理方面做出探讨,谨供同行参考。

点评:内贸集装箱危险品管理上的漏洞,还是比较大的,潜在的危害性很大。文章对此问题的分析很到位,对策措施也很具体清晰。(本文获中国港口集装箱码头2005高峰论坛“天津港杯”论文竞赛优胜奖)

第19篇:6.1.6危险品管理

6.安全运行

6.1生物安全管理

6.1.6危险品管理

证明资料: 《剧毒品、危险品管理程序》HMCDC/B028-2009。

6.1.6危险品管理

中心实验室对危险品的管理严格按HMCDC/B028-2009

《危险品、剧毒品管理程序》操作,对剧毒品存放在保险柜中,其使用有记录、有明显危险品标识,使用保管实行了专人专责,微生物实验室有危害标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做好定期的安全检查记录。

评分标准: 5分

自查情况: 做到专人专柜安全保存,符合评审条款要求。 得分: 5分

第20篇:装卸作业管理规定

装卸设备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装卸设备安全管理,强化对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装卸作业相关人员安全责任意识,特制定本装卸管理制度。

第二条装卸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取得资装卸设备的操作上岗证或资格证,方能从事装卸作业;统一指挥,指挥人员须取得装卸设备的指挥证并按照GB-5082规定指挥信号进行指挥,但如果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监护人须取得重庆公司内部的监护资格证,监护时不得离开作业区域,如果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开的,应先中止作业。

第三条 叉车、吊车等装卸设备要在每班使用前进行检查,发现装卸设备不完好的严禁带病操作,并立即报修;吊车要定期委托外部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第四条 装卸设备司机在装卸前要核对装卸物的重量及物,核对是否超过本装卸设备的核定重量,严禁超重装卸,作业前还必须了解所吊物体的重量、结构、大小、重心等参数。

日常管理

第五条 装卸设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化”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装卸设备属于谁,谁负责;装卸谁的物品谁负责。 第六条 叉车、吊车等装卸设备要严格执行厂区车辆的管理规定,厂区道路15km/h,车间内通道5km/h,不得超速;装卸设备除司机外,其他人员不得乘坐,攀爬。行致转弯处慢行鸣笛、道口必须停车左右观察才可通过。

第七条 装卸区域要确保电器完好,作业区域要有充足的照明,使用到的电器或移动电器要检查合格,有需完善的要及时整改并记录在综合检查台账中。

第八条 装卸司机需要下车时,无论时间长短,都要熄火拔掉钥匙。 第九条 所装卸的物品超过公司车辆核定重量的,需要找外单位协助装卸的,必须要验证装卸司机的相应证件,对入厂吊车等设备进行检查并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告知及培训;相应的部门作业人员需告知外单位人员此项作业的风险有哪些,提出准确有效的控制措施。重量超过10T的,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装作业方案,并且严格按照吊装作业方案执行。

第十条 对装卸区域要进行警示隔离,警示区域要包括所有装卸臂所到区域,区域内严禁有闲人逗留,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帽等相应的劳防用品。

第十一条 作业前对吊带、钢丝绳、卡扣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或破损的应停止作业并选用符合要求工具。

第十二条作业前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严禁在装卸设备臂下方逗留或站在吊臂吊物下方,有人站吊臂吊物下方时,监护人有责任进行劝诫并停止吊装作业。

第十三条采用正确的挂吊带的方法,必要时须采用钩环系重物时吊带应对物体多绕几圈,防止脱落试吊过程中,吊物倾斜应重新固定,严禁盲目起吊。无论装卸物体重量如何,都应在装卸前进行试吊。 第十四条 使用吊车装卸作业前必须由管理人员对装卸现场进行复查,对钢丝绳、吊带、隔离情况等一系列可能影响装卸顺利完成的方面进行确认,并将信息发至安全平台方可作业。

危险品装卸管理岗位职责
《危险品装卸管理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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