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01 08:36:19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1目的:明确职业健康安全职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范围:全公司员工。 3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4安全职责 4.1董事长

4.1.1对企业内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全责,是企业消防、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1.2认真贯彻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和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1.3负责制定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案,批准发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4.1.4负责配置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各种资源。

4.1.5组织制订与健全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专职机构,配备和企业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相对稳定。

4.1.6经常监督检查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1.7负责对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审批。

4.1.8支持下属职能部门开展各项健康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到位。

4.1.9认真执行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做到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设施“三同时”。4.2总经理

4.2.1在分管范围内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代表总经理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权力,对总经理负责。4.2.2认真执行和贯彻上级和公司制订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员制度。

4.2.3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研讨安全生产状况,提出下阶段安全工作要求,每半年检查各子公司、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4.2.4经常深入基层、车间检查指导工作,重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组织全公司的综合检查,督促车间(部门)做好隐患整改。

4.2.5审核改善劳动保护的技术措施项目,并组织相应部门加以实施,竣工后组织验收。4.2.6亲自主持重伤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直接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调查并分析、处理。 4.3部室主任

4.3.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总经理负责。

4.3.2负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并监督各车间技术主任(负责人)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规定。

4.3.3对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技改项目完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4.3.4在审批各产品的操作规程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等内容。

4.3.5在研究、开发、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时,做好安全措施的审核工作,研究可能有关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相应的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要点。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项目暂缓实施。

4.3.6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工艺技术上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负责。4.4生产部主任

4.4.1在生产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是生产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4.2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4.4.3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组织力量、安排时间完成单位内内的不安全隐患整改。

4.4.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设备装置的生产能力,防止超负荷运行,并保证设备中修、大修计划的按期实施,负责大修、中修时的安全措施审核。

4.4.5在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4.4.6在制订经济责任书和考核定额时,必须有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并切实执行。 4.5设备部主任

4.5.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为工程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4.5.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安全法规、规程和条例,督促车间和部门做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4.5.3配合车间和部门制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审查有关设备检修、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各车间、部门合理安排好检修和隐患整改工作。

4.5.4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的设备、电气的检查和检修。4.5.5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4.5.6参加大、中检修的安全措施的制订和审核,并负责落实。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4.5.7对各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订计划安排整改,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期限。

4.5.8负责设备验收的有关安全事宜。

4.5.9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特殊工种的资格审查、年审和培训工作。 4.6质检部主任

4.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安全法规、规程和条例,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完成公司布置的安全生产任务。

4.6.2对因检验要用的剧毒试剂和要检验的剧毒物品,指定专人保管、检验,定期检查,不得遗失,注意易燃易爆试剂的的安全使用,严格按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3做好精密仪器和贵重仪器的使用和保管、保养工作。

4.6.4负责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完善、落实,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4.7安全部主任

4.7.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落实、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4.7.2组织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贯彻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员工参加各种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7.3定期检查各部门、车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车间生产第一线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4.7.4组织制订、修订并审核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实施。4.7.5参与技改、扩建、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技术审核,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4.7.6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7.7负责公司内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4.7.8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调度会,提出安全生产意见,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4.7.9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场所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下令停止生产,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防止事故发生。4.7.10参加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和试产前安全审核、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4.8环保部部长

4.8.1贯彻执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4.8.2负责三废处理过程的安全、职业健康工作。

4.8.3监督建设项目“三同时”措施的落实,参与项目“三同时”验收;4.8.4负责环境方面内外部信息的管理和传递。 4.9机电仪

4.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条例,做好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4.9.2负责编制计量器具、仪表、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9.3负责计量器具、仪表、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大、中修,确保检修安全。 4.9.4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9.5负责部门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4.10技术部部长

4.10.1负责组织制订修改全公司工艺操作规程、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4.10.2在研究、开发、试制新产品、新工艺、采用新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安全系数,研究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3组织员工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和生产技术教育,在实施新工艺、新产品试制、采用新设备时,要组织人员学习,使他们掌握操作技术,熟悉生产工艺、设备性能,懂得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

4.10.4各产品在工艺上有重大改变时,要组织安全技术鉴定,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10.5在制订试验方案时,必须提出所有原料的名称、中间产品、付产品和产品的毒性、保护方法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4.10.6在试验前,必须详细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订安全操作法。

4.10.7在试验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危险性,确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和三废处理方法。

4.10.8在新产品、新工艺移交车间时,要把所有的安全生产资料、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如实交给接受单位。

4.10.9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由于工艺技术上的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4.10.10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培训和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11技措部部长

4.11.1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是技措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4.11.2其他按技术部部长相同。 4.12财务部主任

4.12.1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设立专款独立帐目。4.12.2保证和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经费的使用情况。 4.13供销部主任

4.13.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各种防护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并对上述产品质量负责。

4.13.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工作。

4.13.3负责仓库的防火和危险物品、气瓶、有关贮罐、罐车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盛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容器的回收处理工作。

4.13.4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规则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4.13.5负责搞好车辆维护检修,确保安全行车。

4.13.6负责车辆用油和车库的安全并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运输实行管理。办理准运证和购买证。 4.13.7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办证检审工作,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

4.13.8对剧毒物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做好化学危险物品保管、押运、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

4.13.9销售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4.13.10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4.14安全员

4.14.1在安全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机关和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分管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落实、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安全部负责。

4.14.2组织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贯彻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员工参加的各种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健康安全技术素质。

4.14.3定期检查各子公司、分厂、车间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全例会。每月组织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车间生产第一线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状况,督促并消除隐患。

4.14.4组织制订、修订并审核各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14.5参与技改、扩建、新建、改建、大中修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技术审核,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4.14.6负责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14.7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4.14.8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调度会,提出安全生产意见,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4.14.9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场所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下令停止生产,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安全部报告,以防止事故发生。

4.14.10参加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和试产前安全审核、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4.15车间安全员

4.15.1积极宣传国家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本厂关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4.15.2深入现场检查工艺操作、设备运转、安全装置、防火设施、防护器材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或处于良好状态。发现违章作业、违纪现象要及时制止和登记。遇有重大险情应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4.15.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好记录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4.15.4领导或督促本车间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4.15.5负责做好对新进车间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督促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做好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15.6负责本车间动火安全措施的审查落实工作,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推荐第2篇: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明确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防治法》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

项目经理和书记为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副经理和安全总监对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施工范围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

第三条

建立以党政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全系统、全过程、全部门、全员的“四全”管理。

第四条

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第六条 项目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是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决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重大决策。

第七条

项目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质量职业健康例会,主要研究解决项目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关问题。

第八条

小组成员有责任收集安全信息,宣传、学习、解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认真审议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文件、决议。

第九条

项目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一、是项目职业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组织审定并批准实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规程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四、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副职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具体工作。

五、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事故分析或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七、按国家规定设置配备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和人员。

八、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有计划地解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和职业病危害,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第十条

项目书记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监督、保障责任,负责抓好党和国家职业健康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分管的责任区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三、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领导项目部组织开展劳动职业健康竞赛等活动,提高全员职业危害防范知识。

四、参加职业健康大检查及重大管理活动。

五、参加有关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督促分管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

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安全总监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一、协助项目经理书记抓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总监直接领导安质部的工作,组织制定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落实管业健康管理制度。

三、组织编制和审查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职工安全职业健康教育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培训计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保证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及时召开有关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职业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七、如实向项目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八、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

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对项目安全生产中的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政策、法规,落实本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三、领导组织本项目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确定考核指标。领导、组织配合队伍施工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四、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职业危害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认真听取、采纳职业病防治的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职业健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六、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总工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在组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

三、组织审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措施方案。

四、组织重大安全技术攻关,对生产技术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督促所管辖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第十四条

安质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将其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带领部门人员完成项目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划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健全和完善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修订、审核新建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将其列入全项目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考核。

四、负责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员工的健康技术教育,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办证等,监督检查项目员工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五、组织制订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及时向经理、主管领导汇报项目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安全总监,组织好项目部的安全职业健康各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有关部门,并责令隐患单位采取好防范措施。

七、积极参加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和竣工之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八、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拟定改进措施,检查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完成情况。

九、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十、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以及佩戴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物资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对基础设施、生产设备、工程项目和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和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和审批各类设备设施的大、中修计划和安全保证措施等方案。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四、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规定,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防护、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落实。

五、组织设备和重要部位等专业(专项)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六、组织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督促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第十六条

办公室主任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督促各级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有关职业健康方面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新录用人员体检、条件审查和劳务合同的签订。及时将已诊断为职业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不得将有职业禁忌的人员分配到有职业禁忌的岗位工作。

三、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活动。

四、协助安质部门对新入厂人员、调换工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

五、负责工伤保险管理工作。按时核定、征缴各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做好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申领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审定、印(收)发有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文件。

七、协助协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救和处理。第十七条

工程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

二、下达生产计划时,监督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管理要求。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三、参加编制、汇总技改、维修计划,按有关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监督已批准的安措项目经费开支和按时拨款以及正确使用。

四、在布置生产计划及检修计划时,应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及通风防尘毒方面的要求,并与生产计划同时督促实施。

五、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等重大安全活动,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

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设备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工艺、新设备投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动作标准。

七、参与进行设计、技术改革或提出技术措施,监督是否符合健康卫生要求,同时提出防尘、防毒措施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安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计划中的技术问题,积极提出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革新及建议。

九、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监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八条

工经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二、在编制、审查建设工程计划费用预算的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费用预算。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三、项目综合经营计划及综合预算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纳入其中,并将此费用纳入综合预、决算之内,进行审核。

四、在对各类项目进行决算审核时,同时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项目的落实情况。

五、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第十九条

财务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二、负责监督项目安全资金的管理和落实。落实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所需资金。

三、参加编制、审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管理经费,统筹安排项目各项安全费用,并监督费用使用情况。

四、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推荐第3篇:职业健康管理员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管理员岗位职责

1、及时为员工提供常见病的医疗诊断和治疗,并负责员工突发疾病和突发伤病的抢救和护送工作,确保抢救及时、规范;

2、组织公司员工工伤、职业病的鉴定和认定工作,并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处理工伤和职业病事务,包括工伤和职业病的申报、认定、等级鉴定和理赔工作;

3、做好公司流行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和宣传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疾病预防意识;

4、接受关于医疗保健的咨询,提出医疗保健的合理化建议,增加从业人员医疗卫生知识;

5、负责公司员工健康体检和从业人员职业病检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实施,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并根据职业病防治所等相关单位的要求,收集、整理、保管公司员工医疗保健、体检和从业人员职业病检查等相关信息资料;

6、参与编制公司医疗费用等费用预算,审核各项医疗费用票据,合理控制费用,杜绝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7、参加公司的环境卫生检查和稽查活动,对违反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8、参与安全值班工作;

9、负责防暑降温以及冬季防寒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推荐第4篇: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业健康体检办公室主任职责:

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按照《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制度》实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二、主检医师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汇总、评价、编制和审核;

2、体检结束后,对各科室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阳性结果做出体检处理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并 在检验报告单上签名;

3、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4、组织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记录讨论结果;

5、负责出具各类职业健康体检的结论和处理意见,体检结论规范,处理意见准确;

6、作好各类体检结论的汇总统计工作;

7、热情接受职业健康咨询,体检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受检者做好职业卫生知识宣教工作。

三、体检报告质量审核人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质量审核工作;

2、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3、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进行核对,纠正错误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主检医师。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上签全名;

4、参加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四、健康检查受理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体检单位联系,约定体检时间;

2、组织、实施体检;

3、协调受检单位(人员)的具体要求;

4、协调临床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

5、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综合评价和分析工作;

6、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向县卫生局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7、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8、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9、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调离原工作岗位;

五、健康检查资料分析工作人员职责

1、协助主检医师对受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分析,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对阳性结果和 职业健康状况做出详细的分析报告;

2、填写复查通知和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六、特检室工作职责

、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心电图、B超、肺功能的检查;

2、熟悉仪器性能,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健康体检工作。操作人员指导受检者按 要求配合好测试工作,告诉其除去身上可能影响检查结果的物品。对检查有不明之处及时与临床医师 取得联系;

3、及时、准确报告心电图、B超、肺功能检查结果并详细登记,报告签全名。建立阳性结果登记本, 列出阳性结果,报职业卫生科;

4、心电图、B超、肺功能等仪器由专人保管,注意安全,每次操作完成后清洁、消毒仪器,仪器定期 保养、维护,并做好使用登记及维护记录;

5、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仪器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方能外借;

6、保持科室整洁,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日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1次 (1h/次),每日开窗通风2次;

7、坚守工作岗位,主动热情,工作不推诿,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七、内科检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内科检查及问诊;

2、掌握内科知识和检查技术,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详细询问既往史、症状。阳性症状用“+” 表示,阴性症状用“–”表示,并签全名。进行一般项目和内科项目的检查,将结果填写在《职业健 康检查表》中的相应检查栏内,并签全名;

3、体检医师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认真仔细体检,严防漏诊、误诊及缺项。对疑难病例进行分析,必要时 请其他科室进行会诊;

4、建立阳性结果登记本,列出阳性结果,尽快报职业卫生科;

5、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合理安排、有序开展内科体检工作;

6、遵守文明服务公约,态度和蔼,举止端庄,认真做好内科各项检查工作;

7、保持体检室清洁,提供良好体检环境,定期消毒。

八、外科/皮肤检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外科、皮肤科的检查;

2、掌握外科、皮肤科相关知识和检查技术,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仔细询问既往病史,进行外 科、皮肤科相关项目的检查,将结果填写在《职业健康检查表》中相应检查栏内,并签全名;

3、体检医师要严格按外科和皮肤科体检操作规程逐项检查,操作全面仔细,动作轻柔。对疑难病例进 行分析,必要时请其他科室进行会诊;

4、对患有传染性皮肤病者体检后,体验医师及时更换体检用品和清洗消毒双手;

5、男医师给女性体检者检查和取材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场;

6、建立阳性结果登记本,列出阳性结果,尽快报职业卫生科;

7、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文明行医。热情接待体检者,耐心解答问题;

8、保持体检室清洁,提供良好体检环境,定期消毒。

九、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的质量管理工作;

2、制定和修改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3、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隐患;

4、发现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协助科主任组织分析讨论,减少和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十、档案室职责:

1、负责督促、指导和协助健康监护资料的收集、整理;

2、负责职业健康监护汇总材料的管理;

3、做好各类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

4、做好各类资料的登记工作;

5、做好各类资料的借阅工作;

6、做好各类资料的管理和清洁工作。

推荐第5篇:职业健康

四、职业健康

(四十七)手动喷漆房毒物危害控制技术 1.适用范围及推广前景

该技术适用于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手动喷漆房的毒物危害防护,可将甲苯、二甲苯等毒物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CTWA均降至职业接触限值的50%以下,其毒物防护效果显著。目前该技术已经形成了AQ/T4275-2016《家具制造业手动喷漆房通风设施技术规程》,为该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技术依据,应用前景十分广阔。

2.技术内容 (1)主要功能

手动喷漆房毒物危害控制技术是在现有手动喷漆房毒物危害控制的基础上,提出了吹吸式通风毒物危害控制技术,尤其是斜降流吹吸式通风毒物危害控制技术,通过改变手动喷漆房送风口位置形成气流均一型斜降流吹吸式通风系统,在确保手动喷漆房毒物被有效控制的同时,降低通风系统运行费用,且不影响工人操作,是当前我国手动喷漆房毒物危害控制的关键技术。

该技术可有效解决目前我国手动喷漆房毒物浓度超标,且防护设施不能有效满足治理需求的技术难题,既适应了我国手动喷漆房毒物危害防护技术当前现状,又满足了毒物防护技术需求和降低能耗的要求,是简捷易行、运行费用低且切实有效的手动喷漆房毒物防护技术。

(2)主要技术指标

1)在天花板上方设静压仓形成均匀送风,且送风气流方向与垂直面的夹角应不大于45°。 2)送风口从靠近水幕一侧天花板1/4长度处开始设置,且送风口长度不小于天花板长度的1/2。

3)控制面风速控制在0.3 m/s~0.4 m/s之间,控制面上任一检测点的平均风速应在控制面风速的0.5倍至1.5倍之间,且不小于0.2 m/s。

3.典型应用案例

该技术已在苏州天和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了应用示范,示范企业手动喷漆房二甲苯浓度由32mg/m3降至23mg/m3,甲苯浓度由15 mg/m3降至10mg/m3,毒物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CTWA均降至职业接触限值的50%以下,毒物防护效果显著。

(四十八)船舶分段建造车间智能化焊接 1.适用范围及推广前景

该技术采用数字化制造与信息化网络化控制管理模式有效地改变了同行业及相关产业的生产模式:使传统的单件焊接转变为现代批量流水作业生产模式;使传统的手工单人作业转变为现代集体协作组织模式;使传统的手工焊接管理转变为现代信息化管理模式;使传统的手工定性质量控制转变为现代数字化质量控制模式。该技术也可广泛应用于其他大型结构件生产装备中,有助于提升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和应用前景广阔。

2.技术内容 (1)主要功能

大型船舶平面分段小组立和大组立两个工序。小组立施工场地建造小组立流水线,采用各工位传送装置改变了传统的人工、工位式的建造方法,与半自动小车有机结合,实现了由焊接机器人和智能设备组成的自动化的生产流程;开发的先行小组立制作机器人自动焊接工作站中,通过改革创新,采用了机器人系统与外部激光传感器检测相集成的技术,实现对工件无人化操作控制,自动上下料,柔性智能化焊接;自主研发的T型材对接与水密补板焊接机器人采用了机器人系统、自动接触寻位与电弧跟踪等技术集成,分段式轨道可交替相接延伸,实现了同一空间内的连续多位置无人化焊接;自主研发的智能标识焊接机器人,采用多轴运动单元,自动焊接字体方式,满足船舶分段焊接标准的肋位号、船号等信息焊接要求。

小组立流水线的应用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地摊式施工方法,避免设备线缆穿梭于施工场地,降低了线缆漏电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多种柔性焊接机器人的应用,解决了狭小空间人工施焊的困难,降低了员工劳动强度,从而降低了因劳累过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多个门架的配套使用以及各类机器人焊接设备的应用,采用了可编程控制系统(PLC)技术,利用遥控器活操控台控制设备运行,改变了替代了传统的人工手工焊接,从而降低了因直接焊接而造成的弧光打眼、烫伤以及尘肺等职业病的发生。

(2)主要技术指标

1)在5-2小组立施工场地改变了传统的人工、无序摆放的建造方法,实现了由焊接机器人和智能设备组成的生产线流水制造方式;

2)对标日本川崎先行小组立制作机器人自动焊接工作站,通过改革创新,增加了自动上下料功能。

3)自主研发的T型材对接与水密补板焊接机器人采用了机器人系统、自动接触寻位与电弧跟踪等技术集成,分段式轨道可交替相接延伸,实现了同一空间内的连续多位置无人化焊接。

4)自主研发的智能标识焊接机械手,采用多轴运动单元,自动焊接字体方式,满足船舶分段焊接标准的肋位号、船号等信息焊接要求。

5)PRYW-1焊接小车:采用齿轮齿条驱动方式、垂直于轨道行走的焊接设备,广泛的应用于水平对接焊、立向对接焊、横焊和半焊透区域焊接,特别适合厚板焊接。PRMRW-1焊接小车:采用橡胶轮四轮驱动方式的多种导向型焊接设备,广泛的应用于平角焊和立角焊。SK-T焊接小车:采用铝合金轨道行走、摆动式焊接设备,是型材、补板等立角焊专用焊接设备。CS-7WC焊接小车:采用四轮驱动沿软轨道行走的焊接设备,适用于曲面线的水平对接焊、立向对接焊和横焊。

3.典型应用案例

该技术在大船集团进行了示范应用,应用效果良好。船舶分段建造车间建成投产后作业人员减少25.3%,作业过程中取消了构件吊运、铣边等危险性作业,从而降低了事故风险。

(四十九)全自动水泥包装装车系统 1.适用范围及推广前景

该系统可极大降低水泥袋装和装车生产环节中的粉尘危害,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目前,该系统在国外多数水泥制造企业已普遍应用,随着我国环保与职业健康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该系统市场需求和应用前景广阔。 2.技术内容

全自动水泥包装装车系统实现袋装水泥灌装、插袋、码垛、装车、停车等作业全自动化无人操作,密闭程度好,可大幅度减少水泥粉尘对水泥包装装车劳动者的危害。从国内外企业应用全自动水泥包装装车系统情况来看,可极大减少粉尘危害,减少水泥袋装、装车工人人数和接触粉尘危害程度,从而减少尘肺病发生。

3.典型应用案例

国内已在新疆天山水泥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水泥有限公司、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大连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等单位应用,效果良好。

推荐第6篇:职业健康

中国石油黑龙江

片区

加油站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小组

副 主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小组职责

在站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一、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 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二、根据加油站机构设置,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

三、制订加油站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四、直接领导本站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 卫生管理和档案。

五、组织对本站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六、经常检查站内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经常听取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八、对站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九、对本站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中国石油黑龙江

片区

加油站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

副 组 长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协助本站职业安全健康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人员切实按期执行。

二、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三、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四、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五、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六、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七、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八、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十、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建立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十二、本站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总则

1、为保障本站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黑龙江鸡西

加油站。

二、申报

1、加油站经理每年申报提交一项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 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并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新项目立项前,项目负责主管加油站申报建设项目 的同时,申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要的费用,说明“三同时”过程中的详细清单。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职业危害评价。

3、加油站专职安全员每年向站经理申报一次职业危害 因素检测报告,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申请报告。每年在加油站公告栏中向职工公布,存档。并经公司计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4、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油气、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障本站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 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 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黑龙江鸡西

加油站各班组。

二、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各级领导要将防毒、防噪音、防泄漏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包括检测工作。

1、检测工作结合工艺变化,写申请提交公司及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

作业场所的油气,每年申请检测1次,噪声申请每年检测2次。

2、经常目测监督、检查油气、噪声工作,发现问题 及时上报。

3、定期分析油气浓度升高或降低的原因。如果超过 国家规定标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要加强油气浓度数据技术档案管理。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保障加油站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 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 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黑龙江鸡西

加油站各班组。

二、名词解释

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 接触油气、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疾病。

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 于接触油气、毒物等有害因而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各种损害。

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

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三、基本要求:

1、凡有害物质(油气、煤烟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有害气体、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管网施工

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禁止施工。

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

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 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相关部门报审公司数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保卫处会审。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5、中国石油黑龙江鸡西

加油站

所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禁止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6、加油站各班组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

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各单位、职能加油站如

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

8、加油站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

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监测结果。

9、公司质安部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

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四、机构与责任

1、加油站经理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

害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2、加油站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 负责制订加油站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

划和计划;

(2) 负责各班组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

监测(监测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3) 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

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体检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4) 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5)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

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 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

作; (7) 根据加油站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劳动卫生

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

(8) 进行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

传教育;建立健全中国石油黑龙江鸡西

加油站工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各班组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 配合制订加油站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 配合加油站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

常监测工作;

(3) 根据加油站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

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4)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

监督执行;

(5)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6) 负责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

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7) 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

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4、加油站技术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 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 (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3) 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 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

(4) 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职业病告知制度

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 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加油站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加盟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要求:

1、加油站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 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质安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 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未与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加油站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班组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加油站经理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7、加油站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三、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总则

1、为保障加油站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

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

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本规程适用于

加油站所属各班组。

二、名词解释

1、油气:是指在加油站储存、接卸、加油过程中汽、柴油蒸发形成的蒸汽。如果对油气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所有上岗工作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公司劳资处、单位领导确认未有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岗工作。

2、所有进入工作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Ґ级(轻度危害)油气岗位带好口罩。

3、上述带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注意劳逸结合,工作二小时到户外休息15-20分钟。

4、工作完毕后,班组长将一天工作职业健康情况填入交接本上。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总则

1、为保障加油站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

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

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本规程适用于中国石油黑龙江鸡西

加油站各班组。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设备检修的计划管理

(1)加油站管理人员经常巡检设备及状态监测,对设备运转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每月加油站管理人员研究、平衡、确定当月的检修项目,项目确定后设备科制订检修计划同时下发检修任务单。

(3)每月初将计划及上月计划完成情况报公司数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

(4)待修设备停车后,设备使用人员应认真清擦设备,清理地沟和现场,收拾物料,排除设备周围废油、污水及杂物,对设备的点、线、面进行润没保养,为检修做好准备,检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和设备使用人员应互相配合,坚持修、用相结合方针,杜绝只用不修,不保养,或只管修,不管用的意思。

(5)各单班组设备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检修现场的管理,检修中,除积极推广对设备的改善性维修和先进技术外,还应组织协调各工种间的配合,制定安全措施,明确项目责任人,保证安全施工。

(6)检修前,做好备件、材料、工具的准备工作/。检修中拆下的磨损件,不得随意乱扔,实行文明施工,检修后,做到“三净”(检修的设备干净,润滑部位干净,设备环境干净)。

(7)检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工艺方案,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认真做好记录,电气设备检修要认真执行挂牌制度,保证人身安全。

2、检修质量管理

加油站检修人员应按检修质量标准,精心检修,保证质量,检修质量达到下述要求:

(1) 检修部位要达到图纸要求或使用条件; (2) 按照计划内容按期完成各项检修任务,不能完成 的需作出说明;

(3) 检修项目完成后,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至少保证1个月正常运转;

(4) 设备检修项目完成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单,

并经使用班组、加油站签字验收。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障加油站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

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 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石油黑龙江鸡西

加油站各班组。

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组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管理。

2、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材料带出档案场、复制、涂改。

3、查询人员必须当日查询,完毕后归档。

4、从业人员需举证证明时,需要上级部门举证证明,复印一式二份签字存档。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石油黑龙江鸡西

加油站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小组。 四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障加油站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

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

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4、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黑龙江鸡西

加油站各班组。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加油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上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按月发放,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的发放标准;

2、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按需索求原则发放,以作业场所国内标准购置,凡岗位存在职业健康因素的岗位以使用情况自行调节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由生产技术负责。加油站按次月5日前将所需劳动保护用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统计汇总后的申请加油站经理审批后到物资库领取。

4、财务负责核准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价格,并不发各单位,作为领用单位开具内部支票的依据,福利有限公司发出劳动防护用品后,按月凭各单位内部支票到财务部结算,并转各单位成本(或企管费)。

5、加管部及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或达不到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遵守采购、管理、发放制度与程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要以优质优价的劳动防护用品满足职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加油站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查出的不合格品除全部退货外,要进行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事故损失。

6、身兼几个工种作业的人员,按其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并补充供给其身兼的其它工种所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为备用或借用,但不得重复发放。

7、各班组要领取的公用(备用)防护用品,由班组长写出领料单,由站经理签字,由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领取。

三、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加油站必须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并有专人填写、保管。

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若需变更时,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

3、加油站经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发放标准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穿戴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监督。

4、工作服应明显位置缝印企业名称或标志。严禁职工变卖劳动防护用品,如发现职工变卖的,应批评教育并给予必要处理。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实现加油站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健康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和水平,确保影响安全和健康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按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

加油站所有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人员。

二、职责

1、加油站经理是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公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2、加油站经理参与培训的管理,负责管理好加油站的人员,使之达到培训要求。

3、加油站班子按分管业务负责相应人力资源管理。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人力资源配置

(1)依据加油站发展需求,当各班组有人员需求时,提供人员需求申请,报加油站经理,上报公司经理批准同意后,到加油站培训后,到需求班组报到。

(2)已确定的招收人员,应经过加油站级安全、健康、培训合格后进行分配需求班组,由需求班组进行

二、三级培训后分配到岗位。

2、基本培训要求

(1)加油站级培训教育:包括加油站概况、加油站规章制度、方针、目标、安全、质量、环境意识、重大危险源、相关法规,这些教育由综合安排;

*

二、三级培训教育:包括所在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设备性能,及实际作业指导、现场异常或紧急状态处理,由相应班组实施。

*在岗人员培训

岗位技能的培训,加油站每年策划形成培训计划,按培训计划实施。

(3)特殊工种人员培训

*特殊工种人员包括电工(维修电工、运行电工)、仪表工、锅炉工、起重工、焊工及国家相关规定中涉及的特殊作业人员;

*特殊工种人员由加油站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有计划地送外培训,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3、培训计划及实施

*加油站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其程序为: 首先由各班组写出本班组培训计划报到加油站经理。加油站经理汇总后,制定加油站年度培训计划。加油站年度培训计划需经公司经理审批后下发执行。

*应按计划组织培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履行计划应进行计划调整,调整计划要经公司经理审批。 *每次培训应保持签到、卷纸、教案及培训总结等相关记录。

*建立培训档案,按人记录每一员工教育、培训、技能的经历。

4、人员考核与评价

*加油站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员工的考核,各班组应按数加油站的要求按期完成考核任务。考核依据是员工个人素质、劳动态度、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生产、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情况。

*保存人员考核记录及试卷

*通过宣传教育,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作贡献。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7篇: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水电四局第一项目部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批准:

审核:

编制;

项目部经理职责

1、对项目部E&OHS的有效运行负责;

2、负责项目部具体的E&OHS目标,指标的确定;

3、负责配合工程局E&OHS评审工作;

4、负责提供E&OHS运行必要的资源;

5、任命项目部E&OHS主管领导。

项目部环境/安全主管职责

1、协助行政正职抓好本单位E&OHS的运行工作;

2、策划和实施E&OHS,负责按确定的E&OHS方针,组织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目标、指标;

3、负责配合项目部E&OHS的审核;

4、向行政正职汇报E&OHS的运行情况;

5、负责与外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工作;

6、负责协调、解决E&OHS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项目部副经理职责

1、协助行政正职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职不在时,接替其工作;

2、对分工、分管的工作负责;

3、协助行政正职做好E&OHS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E&OHS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E&OHS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1、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和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2、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E&OHS管理;

3、主持或参与E&OHS大检查,对重大环境和安全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4、参加重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整,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

2、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应有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容和目标;

3、负责E&OHS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置,为E&OHSMS评审提供资料;

4、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与安全知识的教育,积极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协调好各队(厂)之间的关系,保证E&OHSMS的顺利进行;

6、在E&OHS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E&OHS运行的检查与考核工作,提出E&OHS培训要求;

7、负责对E&OHS目标、指标所涉及的内容实施定期检查和监督,负责E&OHS审核活动的协调、配合;

8、负责本单位E&OHS文件与部分支持性文件的组织编写、颁布、评审、更改及法律、法规文件的获取、确认及使用管理;

9、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10、负责组织环境与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同时”制度,督促解决有关环境与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环境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监督各单位开展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活动;

1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各类环境与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施工局环境保护与安全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负责有关E&OHS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和文件的审定与签发;

3、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施工队、办公室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向主管经理、副经理请示汇报E&OHSMS的运行情况,代表项目部行使管理职权;

4、参加重大环境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与重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参与招(投)标工作中与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有关的合同评审;

6、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工程技术办公室职责

1、在E&OHS建立及运行中给予必要的组织协调;

2、编制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环境保护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环保,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技术措施经费;

3、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并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及时改进技术存在的问题;

4、负责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和环境保护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质量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的E&OHSMS负总责;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3、做好项目部进厂原材料的检查、验收,对进厂原材料的质量负责;

4、根据E&OHSMS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做好与顾客/业主的沟通工作,与设计、监理等部门密切联系/做好工程施工的检查验收工作;

6、配合主管部门参与对特殊部位、承重平台等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

物资设备办公室职责

1、对管辖范围的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环境保护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新设备选型和自行设计制造生产设备时,要考虑设备的环保和安全性能;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买的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E&OHS标准的需要;

5、管理好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E&OHS管理要求;

6、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经常性检查和特种设备的专业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在安装、改装、拆迁各种设备时,必须符合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7、组织制定、修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会同安全部门认真查处重大设备事故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设备事故,拟订预防措施督促落实;

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环境保护和安全责任系数;

9、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与安全隐患治理;

10、负责对施工区域、厂区、办公室等部位的施工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保证固体废弃物的统一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

经营办公室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标准,把保护环境、维护员工健康与保证安全生产,纳入订立各种生产建设和生产维修项目合同的议事日程,使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得到法律合同的保护;

2、在签定和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和项目维修合同时负责审查环境保护和安全计划措施;

3、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规划时,应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4、在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中,为确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可靠性留足资金;

5、对已签定了合同的生产建设和维修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环境保护及安全性监督,确保各项活动与E&OHS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6、对参加建设的外协队伍的安全生产资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要求,督促其按时进行审核,保证在施工期间有效;

7、及时与外协队伍签订劳动合同,对施工安全资质不全、过期等的外协队伍,不予其签订劳动合同;

财务办公室职责

1、按规划及时向工程局交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企业的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按照E&OHSMS运行的要求,为E&OHSMS所需资金提供保障;

2、对E&OHSMS运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考核和奖励;

3、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施工局E&OHSMS建立及运行要求学习E&OHS方针、手册、目标和指标等体系程序文件;

4、在编制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

5、审核各类环境因素,安全事故处理的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人事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员工的E&OHS技术教育及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2、参加重大环境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

3、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4、把E&OHS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5、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证与重要环境因素、危险因素岗位有关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组织做好员工的体检工作;

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条款;

7、做好员工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计划培训工作;

8、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8、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安全技术人员的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8篇: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健康体检关爱你我他

为关注员工身体健康,让员工能及时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以便更好的参加工作,切实做到防病于未然,我公司于3月份邀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为公司全体职工进行了健康查体。

此次健康查体项目非常全面:男职工检查项目达15项,女职工检查项目达17项。此次所涵盖的基本项目主要有:男:心电图、肝、胆、脾、双肾B超、胸片、肝功、血糖、血脂等等;女:胸片、心电图、肝、胆、脾、双肾B超、肝功、血糖、血脂、乳透等等。为了确保每位员工顺利健康查体,公司工会领导及各个科室、分公司认真组织安排各项工作。在职工健康检查结果出来后,及时联系职工与医院,做到双向沟通和交流,高效率的完成了此次查体。

历年来,我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健康,把员工的身心健康作为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始终坚持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从一点一滴关心员工。此次,公司组织职工参加体检体现了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拥护和赞誉。职工纷纷表示,体检非常必要。通过体检使每一位职工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一个科学、全面的了解,有针对的进行预防。让每一位职工能以健康的身体和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之中,迎接新的挑战,为实现两个战略转型、打造百亿强企的发展战略目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推荐第9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安徽省客颍上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我单位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三、办公室人事办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集团公司经理为主管领导,人事办主任为直接领导,颍上县协和医院为集团公司制定职业健康定点检查医院。

四、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五、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办公室人事办、经理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为:0558-4451313。

第二章 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人事办代表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全体职工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二、人事办和协和医院作为公司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三、人事办和协和医院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四、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 作业管理

一、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资料,驾驶员岗位的职业病范畴有:

1、噪声性耳聋,

2、颈椎病,

3、视力疾病。管理人员的职业病范畴有:

1、颈椎病。

机务车间人员,电焊、喷漆等岗位,其中电焊作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电焊烟尘、金属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氟化物、臭氧、紫外辐射等,可导致劳动者发生电焊工尘肺、锰中毒、以及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电光性眼炎等多种职业病;喷漆作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苯及其化合物、酯类化合物等有机溶剂,其中苯是国际公认的致癌物质,可引起白血病;另外还存在噪声、粉尘、汽油以及各类清

洗剂等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人事办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同时报安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四)工程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设备及物资供应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人事办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人事办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六)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二、尘毒作业单位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理。

(一)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三)尘毒作业扬所控制章、操作室、人员休息室内,尘毒浓度不得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四)从事尘毒作业职工,要尽量缩短接触时间,要加强个体防护。非进入尘毒浓度超标场所作业不可时,必须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第四章 作业环境管理

一、尘毒、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分级管理。

二、人事办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对公司尘毒、噪声、振动等有害作业环境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测数据归档管理工作。

三、尘毒作业环境浓度合格率,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指标合格率,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运行效率等指标应作为安全环保管理考核指标。

四、尘毒、噪声、振动作业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管理档案。

五、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职工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穿戴。 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停用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标识,因故必须拆卸、停用时须报经安环部门批准,并在生产设备检

修完毕时及时恢复。

第五章 健康管理

一、协和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触尘、毒噪声、振动等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二、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后复查。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三、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人员名单由人事办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提出,报协和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报送人事办。

四、各部门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人事办报告。

五、人事办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确认为职业病的,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六、人事办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我公司实行接尘人员每年检查一次。接触噪声、振动人员每2年检查一次,各部门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七、各部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八、职业病的治疗由交通医院负责实施。

九、职业病体检、医疗及营养费等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掌握发放标准。

十、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培训等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一、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二、根据有关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人事办要按照《职业病统计报表》的格式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我公司职业病发生、发展情况。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人事办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推荐第10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 业 健 康 管 理 制 度

福建中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晋江移动通信枢纽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生产调度楼工程项目部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方针及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共益发展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职业危害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及职业病、地方病的发生。

二、职业病种类及防治措施

1、职业病种类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易发生的职业病有:中暑、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高原病、矽肺病(粉尘矽肺、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噪声聋、沥青中毒、振动病等 。

2、职业病防治措施 2.

1、中暑防治措施

1)、技术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艺过程,隔绝热源,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加强通风。

2)、保健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并创造一个舒适、凉爽的休息环境,保证高温作业人员有充分的休息和睡眠;加强营养,供应合适的清凉饮料;加强个人防护;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禁止有高温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高温作业。

3)、组织措施:加强领导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暑措施。

4)、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高温作业。 5)、当在高温或烈日下工作一定时间之后,出现头晕、出汗、口渴、恶心、胸闷、心悸、乏力等中暑先兆症状时,应当立即到阴凉处休息,并服防暑药品、清凉饮料及擦拭防暑药品万金油、袪风油,预防病情发展。

6)、如果已经发生中暑,应尽快把病人抬到阴凉的地方,解开衣扣和裤带,把上身稍垫高,然后先用温水敷头部及擦全身,后用冰水或井水敷病人头部,或用酒精遍擦全身。同时给病人扇凉,按摩四肢及皮肤,以促进血液的循环,增加散热能力。必要时可采取刮痧或针刺疗法急救。

2.

2、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1)、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各种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病、器质性心血管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野外作业。

2)、加强宿舍防煤气中毒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3)、如果发生轻度中毒,应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到达通风处,松开衣领,注意保暖,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状态。 4)、发生中度、重度中毒者应及时送往医院。 2.

3、电光性眼炎

1)、加强个人防护,高温烈日下工作要佩戴防护镜和加强屏遮保护,遵守操作规程。在进行电气焊时一定要佩戴防护面罩。

2)、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活动性角膜性疾病,明显的角膜遗留病变患者不宜从事有关的接触紫外线辐射作业。

2.

4、电光性皮炎

1)、加强个人防护,避免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身体的裸露部位。 2)、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严重的变硬性皮肤病或手及前臂等暴露部位有湿疹,严重皲裂等慢性皮肤病患者不宜接触可诱发后加剧该病的致病物质。

2.

5、矽肺病(水泥尘肺、粉尘矽肺、电焊工尘肺) 矽肺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作业者健康的职业病。主要是由于长期吸入二氧化碳的粉尘,引起的肺间质纤维化及矽肺结节为主的疾病。严重者可影响肺功能,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发展为肺心病、心衰及呼吸衰竭。

1)、改善劳动环境,采取机械化、自动化操作及湿式作业,降低粉尘浓度,减少粉尘损害。

2)、加强工作环境通风除尘,对个人加强劳动保护。 3)、加强营养及体育锻炼,增强抵抗力。

4)、定期查体,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并早期脱离致病环境。 5)、本病病程长,病情重者愈后较差。 2.

6、噪声聋

1)、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和消除噪声源,同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和隔振等措施,控制噪声的传播和反射;对生产场所的噪声得不到有效控制或必须在特殊高强度噪声环境工作时,应佩戴符合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两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各种病因引起的永久性感官神经性听力损失大于25db,各种能引起耳聋、听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疾病不宜从事噪声的作业。 2.

7、振动病

1)、振动危害的控制:改革工艺,从根本上取消和减少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手持振动工具的职工应戴双层衬垫无指手套或衬垫泡沫塑料无指手套,并注意保暖防寒。

2)、对新工人应进行岗前体检,有血管痉挛和肢端血管失调及神经炎患者,禁止从事登高作业。

3)、对接触登高作业工人应定期体检,对恐高病患者应给予必要的治疗,对反复发作者应调离高空作业岗位。 三. 传染病防止及措施

施工工地设施简陋,人群聚集,在职职工和合同工卫生安全意识差,较易发生传染病,存在着较多的对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公共卫生问题。为进一步防止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卫生安全 ,项目经理部特制定控制传染病工作的要点:

1、作业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施工工地的疾病预防工作。作业队要将疾病预防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逐级落实到人。

2、项目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各作业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通报;对作业队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作业队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

3、项目部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施工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严防传染病蔓延。

4、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事件,各作业队应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并同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机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瞒报、迟报或漏报。在发生传染病流行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

5、在传染性人禽流感及其他恶性传染病流行期间,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严格的人员晨检制度,设专人每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认真做好记录,以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积极的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在施工工地的传播途径,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6、充分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对施工工地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传染病常识、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食品卫生、操作加工要求等知识培训,通过宣传使职工掌握基本的传染病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卫生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项目经理部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身体健康。四.食品卫生安全 为加强施工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现场人员的身体健康,项目部及各作业队领导应认识到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的重要性,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起积极作用。作业队队长为工地食堂负责人,负责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将食品卫生管理列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

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密切关注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2、明确责任,强化管理人员的意识。工地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将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建文明施工工地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加强职工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3、加强施工工地食品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工地食堂必须符合下列基本卫生条件并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

4、基本卫生条件

(1)、便于排水,内外整洁,路面硬化。25m内无有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如旱厕、露天垃圾场、污水坑等)。

(2)、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设有原料库房、烹调间、就餐间,并做到布局合理,地面用不透水材料建造并有一定的坡度,便于清洗。烹调间有排烟排气设施,墙壁有不透水材料贴面,高度不低于1.5m,下水道通畅。 (4)、用流水洗手,有采光照明设施,防苍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备。配备足够的冰箱(柜),配有餐具消毒柜。

(5)、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配备工作服、帽等卫生用品并保持清洁。

(6)、严把原料采购关。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同时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严禁购进陈化粮和其他感官指标不合格的食品。运输工具要保持清洁,库房保持阴凉通风,分类存放,对库存食品经常检查,发现过期变质的食品,要及时处理销毁,并做好记录。食品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要特别注意预防芸豆、豆浆、发芽土豆、毒蘑菇、亚硝酸盐、农药、鼠药等引起的中毒。

5、具体应做到

(1)、施工工地设立临时食堂时必须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提供服务,同时报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食堂灶房面积要与就餐人数相适应,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严禁在灶房内搭铺住人。

(3)、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工业用盐不得带入食堂。

(4)、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凉菜,无食品冷藏条件的食堂不得保存食用剩菜剩饭。

(5)、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要加工彻底,易发生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严禁食用青皮、发芽马铃薯、不明来历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7)、严禁购买、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一律不得购进,以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所采购的肉类、禽类产品必须有检疫和定点屠宰的证明(标记)。

6、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生 施工工地要保持环境卫生,采取灭鼠、防蝇、防蚊措施。做好水源防护和饮用水供用设施的卫生防护,落实水质消毒措施,防止水质污染。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清运生活和建筑垃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卫生陋习,工地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良好,教育职工勤换洗衣服,勤晒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剂,提高抗病能力。如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

7、充分发挥舆论作用

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做好工地卫生监督工作,普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各单位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信心,共同为施工工地营造卫生安全的环境。

第11篇:职业健康方案

城开·青菱城市花园 705#、706#、708#、709#楼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方 案

编制人:

(技术负责) 审核人:

(项目经理) 审批人:

(总工程师)

武汉烽火建筑有限公司 青菱城市花园项目部 2010年6月26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本公司《一体化管理手册》和《一体化管理作业文件》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

二、管理方针

强化过程管理、创建优质工程:全面推行科学、系统的管理,加强各个管理过程和施工过程、生产过程、检验过程、服务过程的控制,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流程、新方法,积极创建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出精品,树品牌,以质量求效益。

全员参加环保、坚持净化环境:教育和激励全体员工,以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和方法来工作,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将节约能源、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不断地改善环境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中,努力实现资源充分利用和消耗最低化;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对全体员工提出要求,在施工、生产有关的全过程强化污染预防,并坚持改善环境绩效。

降低职业危险、保障健康安全:通过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控制重要风险因素,减少事故,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为全体员工和外来人员提供健康安全保障。

诚信经营服务、追求各方满意:以诚实的态度、良好的信誉与社会各界合作,

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工程施工产品。让关注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绩效的顾客和其他相关各方都满意。

-

3 年满18周岁以上;②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③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件;④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3、噪音控制措施

现场加强环境噪音的长期检测,指派专人负责实施噪音检测,检测仪器应检验合格。测定方法、条件、频率、检测点的确定等需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噪音管理

规定,对噪音超标有关因素进行及时调整,发现不符合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执行,并作好记录。

4、节能降耗控制措施

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能源、资源,杜绝浪费现象。 用水管理: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生产的特点、进度计划及水电预算,制定月用水计划。

施工用水设施的出水口一律采用节水型截门或水龙头控制,胶管末端不得采用回折止流,水管衔接处要拧紧、绑牢固,防止滴漏。

设置沉淀池,以实现废水回收,再用于清洗、防尘等,提高水的重复利用。

在供水处或醒目位置设立节水标志,提醒大家时刻注意节约用水。

5、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环境方针、目标、-

5 (7)制定出防止大气污染,防止水污染和防止施工噪声污染的具体制度:

a、防止大气污染制度:现场采用液化石油气清洁燃料,严禁熬沥清、烧杂物。

b、防止施工粉尘污染制度:现场临时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在现场大门口设置简易洗车装置,对进出现场的运输车辆车轮携带物清洗,做好防尘工作;严禁凌空抛撒施工垃圾。

c、防止水污染制度:车辆冲洗污水设沉淀池,食堂设置隔油池,定期清掏。

d、防止噪声污染制度:混凝土浇筑施工时间尽量控制在6~22点,并采用低频振捣棒,结构施工阶段昼间不超过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对强噪声机械设置封闭工棚,加强教育,使人为噪声减少到最低点;混凝土浇筑如须连续施工,须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并向环保局提出书面报告。

(8)凡违反环保制度,屡教不改的人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的处罚。

3)施工现场环保工作措施

(1)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转,环保员(安全员兼)切实做好本职工作,随时进行信息反馈,定期召开例会,由环保员总结信息,集体解决落实,保证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2)为防止大气污染,施工现场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a、职工大灶和茶炉,采用煤气(电)方式,每月进行两次自检, b、现场内严禁熬沥青和烧杂物。

-

7 棒等,严格控制工作时间。

e、施工期间,尤其是夜间施工尽量减少撞击声、哨声,禁止乱扔模板、拖铁器及禁止大声喧哗等人为噪声。

f、加强噪声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及时对施工现场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g、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扰民问题,详细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及时上报监理和甲方。

(5)为防止水污染,现场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a、施工现场道路平整,做到不积水。

b、对现场油料集中保管,油料库做好防渗、污、跑、冒、滴、漏处理。

c、搅拌机和运输车辆冲洗污水、地泵池污水等须设二级沉淀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供洒水降尘用。

d、现场内职工食堂污水经过滤、沉淀、隔油后排入污水管线。 (6)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环境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文字记录和存档工作。

武汉烽火建筑有限公司 青菱城市花园项目部 2010年6月26日

- - 8

第12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陕西能源赵石畔煤电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

《关于印发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局安健〔2013〕171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国家安监总局令〔2014〕第70号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1 3组织机构

3.1公司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安全环保部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专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安全主管副总经理

副 组 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总会计师、纪委书记、副总经理

组 员: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各部室负责人、各外委单位负责人

3.2公司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 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部部长兼任。 4管理职责

4.1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4.1.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1.2负责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1.3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1.4制定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1.5确定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方案。

2 4.1.6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4.1.7研究部署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

4.1.8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部署应急管理工作,指导职业病危害突发事件的处置。

4.1.9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4.1.10调查处理职业病危害事件。 4.2总经理职责:

4.2.1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4.2.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4.2.3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三级职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4.2.4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工会组织、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

4.2.5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2.6积极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3 4.2.7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8组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4.3安全副总经理职责

4.3.1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直接负责。

4.3.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组织制订(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4.3.3组织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职业健康经费的落实和有效使用。

4.3.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4.3.5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宣传教育。

4.3.6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3.7经常听取工会、各部门、安监人员、职工代表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积极采取措施,对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

4.3.8对企业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4 4.3.9积极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4.3.10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4.4人力资源部职责

4.4.1组织确定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和岗位。

4.4.2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诉劳动者。

4.4.3起草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保健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4.4负责新入职员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职业病防护用品。

4.4.5负责职工工伤保险的及时缴纳及职业病患者的诊疗。4.5.6参与公司内部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5.7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4.6安全环保部职责

4.6.1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4.6.2负责组织编制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 4.6.3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4.6.4组织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4.6.5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告知。

4.6.6负责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4.6.7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4.6.8负责组织全厂职业病警示标识的设置。4.6.9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6.10负责组织职业健康事件的应急救援、报告、调查及处理。4.7设备部职责

4.7.1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4.7.2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维护并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4.7.3负责公司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检修规程的编制及修订工作。4.7.4负责组织对本部门职工、临时工以及外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督促其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4.7.5负责本部门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7.6负责或协助本部门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6 4.8发电部职责

4.8.1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4.8.2负责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运行操作并做好记录,编制、修订运行操作规程。

4.8.3负责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

4.8.4负责本部门职工及临时工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督促其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4.8.5负责或协助本部门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8.6负责本部门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8.7负责或协助本部门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调查和处理。4.9工会的职责:

4.9.1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并督促解决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9.2 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4.9.3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5管理内容

5.1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

7 5.1.1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5.1.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应以合同附件形式签署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1.3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依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5.1.4在相应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或公司办公系统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便劳动者及时获取。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5.1.5在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岗位设置警示标牌及警示标志,内容应包括危害因素名称、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措施、防护措施等。

5.1.6应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8 5.1.7生产、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生产、使用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线设在生产、使用有毒物品的车间周围外缘不少于30cm处,警示线宽度不少于10cm。

5.1.8开放性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除按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

5.1.9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泄险区启用时应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等警示标识。5.1.10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5.1.11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老化等影响使用的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2.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9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5.2.2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应通过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申报。网上受理后,向具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5.2.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5.3.1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0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5.3.2培训的对象、方式及实施部门

(1)新进厂职工的培训:厂级、部门、班组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同三级安全教育合并进行,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2)部门之间的职工调动,入职教育培训由调入部门组织实施。 (3)部门内部的职工调动,入职教育培训由调入班组组织实施。 (4)临时工的教育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实施。 (5)公司定期专题教育培训由安环部统一组织实施。 5.4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

5.4.1发电部组织对公司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一次),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具体包括:监测的布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监测的周期及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5.4.2安全环保部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年一次)与评价(每三年一次)。5.4.3收到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定期检测报告后一个月之内,将定期检测结果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4.4将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5.4.5检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及时处理。

11 5.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5.5.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

(3)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5.5.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1)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

(3)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12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完成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 5.5.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

(1)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并进行评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2)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应当编制验收方案,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20日将验收方案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与验收意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5.6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5.6.1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适时定期组织或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具体岗位人员检查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5.6.2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13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5.6.3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资料。

(5)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5.7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5.7.1职业健康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健康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5.7.2职业健康档案综合管理由安全环保部的职业健康专责负责。 5.7.3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4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 (2)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3)职业健康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检查与考核

6.1依据公司职业健康三级网络实行逐级负责制,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监督与考核

6.2考核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执行。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修订及解释。7.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13篇:职业健康保证体系

职业健康保证体系

“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建筑企业 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 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黑建安[2003]14号

哈尔滨电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北春城49#楼项目部职业健康组织机构

组长:曹金荣

副组长:李欣宇、林秀军、赵宝军 组员:战寿清、王旭、王振永、原洪岗

项目经理(工地)的职责:

⒈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 的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⒉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 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⒊组织职工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 纪,不违章作业。

⒋经常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危险源。定期研究 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危险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⒌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并组织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领导 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责任人签字: 日期:

工地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 规范,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 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⒉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如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模板 工程等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排水排污方案等。(“施工用电”由机电负责人编制)。 ⒊配合项目安全员对本项目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 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⒋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责任人签字: 日期:

1 工长(施工员)的职责:

⒈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单位工程(工种)的职业健康安 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⒉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生产任务特点, 向作业班组进行详细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⒊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不违章指挥。

⒋配合项目安全员组织工人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活动, 督促、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⒌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与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 查处理。

责任人签字: 日期:

木工工长 砼工工长 钢筋工长 外架工长 机电工长 装修工长 水电工长 其他

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 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 产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⒉深入施工现场,指导下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 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⒊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⒋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⒌组织本项目新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⒍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⒎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⒏负责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手续的办理及治安保卫的管理工 作。

责任人签字: 日期:

班组长的职责:

⒈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 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⒉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 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⒊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 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⒋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

2 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⒌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 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⒍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⒎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 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⒏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 的调查处理。

责任人签字: 日期:

木工 砼工 钢筋工 外架 机电 装修(饰) 水电 其他

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⒈模范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 见,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⒉协助班组长组织开展好班组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反映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情况和职工的要求。

⒊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⒋有权制止制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⒌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源,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积极配合本 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责任人签字栏: 日期:

木工 砼工 钢筋工 外架 机电 装修(饰) 水电 其他

生产工人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知 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⒉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听从施工人员、职业 健康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⒊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

⒋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⒌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职业健康安全 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⒍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 处理。

第14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

管理部、生产部、技术部 4程序 4.1总则

4.1.1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4.1.2 公司职业卫生工作实行总经理负总责,部门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管理部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1.3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4.1.4 管理部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4.1.5 公司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4.2机构与管理

4.2.1 管理部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4.2.2 管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4.2.3 管理部应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2.4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4.2.5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4.3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3.1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3.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3.4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4.3.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4.3.6 做好防尘、毒、噪声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4.3.7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4.3.8 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4.4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4.4.1 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4.4.2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4.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4.4 管理部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4.4.5 各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相应工作。 4.4.6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部门应根据健康检查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4.4.7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4.8 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4.4.9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4.4.10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部门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4.4.11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4.5作业场所管理

4.5.1 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4.5.2 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4.5.3 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5.4 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5.5 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4.5.6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4.5.7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4.5.8 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4.5.9 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高空作业)人员,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4.5.10 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相关部门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4.5.11 重点对检维修后的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

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4.5.12 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4.6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4.6.1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公司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公司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4.6.2 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6.3 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管理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4.6.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5 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7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4.7.1 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4.7.2 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4.7.3 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7.4 各部门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4.7.5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

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7.6 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4.8附则

4.8.1 公司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4.8.2 对放噪声、有毒有害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8.3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15篇:职业健康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提供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人力资源及经费保障;

2.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明确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内容,指导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开展;

2.促进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落实,严厉追究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责任;

3.及时组织召开职业健康相关会议,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年度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4.及时研究提出本单位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本

1 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

5.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明确工作内容,确定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和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治理措施办法;

2.制定完善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3.具体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及建档等工作。

(四)劳动者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承担本单位职业健康具体工作,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2.组织人员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

2 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

3.组织人员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人员做好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5.组织人员做好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工作;

6.组织人员落实好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工作;

7.组织人员开展职业健康其他相关工作。

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确保监测系统、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监测数据可溯源;

2.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明确对尘、毒等化学有害因素和高温、噪声、震动等物理因素监测的合理布点(布置图),确定监测办法,明确监测时间,做好记录(记录表);

3.及时向管理层提供现场监测结果报告,并明确人员及定期报告时间。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在省安全监管局注册备案具有资质的职业健

3 康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本单位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和评价,并提供真实的资料,对提供的资料负责;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对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明确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该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明确具体负责人设置、维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2.明确具体负责人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明确具体负责人定期将各岗位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确定公示方式、内容。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4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职业危害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明确检查记录保存方式、年限;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闭合。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明确申报工作负责人及其工作内容;2.明确每年申报时间; 3.明确申报程序; 4.明确申报存档资料保存方式、年限。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防护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

5 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并明确以下要求:

1.制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规定;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及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和内容;

4.明确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5.制定并实施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制定并实施检修的记录要求; 7.制定并实施检修的验收要求;

8.定期检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性能和效果;

9.明确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过程中,生产现场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10.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档案资料(包括:使用场所、设施名称、用途、投入使用时间、型号、运行参数等)。

八、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范围和标准;

2.明确特种防护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防护用品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及校验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4.明确检查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部门和人员。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及职责,档案材料要包括: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及职责,档案材料要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明确组织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部门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开展工作: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

7 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中、后可能受到职业危害以及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明确制定和完善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部门和人员,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产生的职业危害和应采取的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

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内容和报告人,明确调查、处理程序、要求和参加人员;

2.明确“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明确事故档案管理人员。

8 十

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明确管理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负责部门和人员; 2.明确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教育和检查办法的部门和人员; 3.明确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签订职业危害协议的部门和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确定职业危害应急管理部门和人员,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

2.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第16篇:职业健康规划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职业卫生防治规划

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促进公司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职业病防控环境。按《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员工作业环境,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加强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及时消除职业卫生工作中隐患,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方针

遵守法律法规 实施源头控制 依靠科技创新 落实防治结合

三、目标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加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5、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职业安全事故。

四、保障实施措施

1、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

1.1、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1.2、建全责任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认真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综合治理等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1.3、建全绩效考核,继续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纳入考核,抓好考核与责任落实;

1.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化,不断完善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2.1、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员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购买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书籍充实培训资料;

2.2、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以不断提高和强化企业管理层职业卫生观念和保障员工健康意识、强化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为重点,按期开展初训复训培训工作,使其了解国家职业卫生的政策规定,掌握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和手段,深刻认识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对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3、加强员工职业卫生培训。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以及转岗后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和一般健康知识,使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2.4、邀请卫生、疾控部门或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公司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

2.5、积极推进建立职业健康基础管理工作。在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一线设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通过开展岗位环境治理改善、监督能力建设、培训考核,加强公司职业健康队伍建设和作业场所健康教育。

3、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检测和三同时工作。

3.1、在劳动合同中推行职业卫生告知情况;

3.2、不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3、按职业卫生需要购买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仪器;

3.4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实施职业病危

害因素日常监测、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监督检测,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情况,并将结果公告;

3.5、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公布毒物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职业病危害防护提示、应急救治措施、基本理化特性、应急电话、职业健康咨询电话,使员工随时了解自己所处作业场所的主要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和健康危害以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3.6、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前提交职业病危害效果控制评价资料,并向安全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3.7、对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8、依照法规要求及时向职业卫生监督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4、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4.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将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和健康监护要求告知每一位员工;

4.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两档”电子查询系统;

4.3、定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调研,根据工作场所中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依据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4、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依据国家标准规定,选用优质的防护用品,并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给员工个人,以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

4.5、建立并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和台账,强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和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经常性地教育、监督员工按照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使用、操作规则、规程以及防护要求正确使用;

4.6、建立以义务急救员为主、专业救护站为辅的现场急救网络;

4.7、不断开展岗位性、季节性职业职业健康防护工作,针对高温时季节,切实做好防署降温工作;

4.8、不断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纳入公司综合应急演练计划,定期开展演练。

4.9、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风险源辨识评估,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

5、保障职业卫生经费投入。

公司每年将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

防护用品配置与维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诊断与管理、工伤保险等所需资金纳入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在年度财务计划投入中实施。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六年一月六日

第17篇: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首建二公司迁钢办公楼项目部

二00八年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

2008年迁钢综合办公楼项目部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二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职工人身安全、职业健康为中心,强化过程管理,达到安全事故零的目的。加以强化管理、增加安全检查密度和考核力度,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安全管理达到规范化、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2008年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年”,通过“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技术、安全投入”五要素的落实,项目部在2008年元月5日召开了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

2、生产安全重伤事故率控制为零;

3、生产安全事故负伤率控制为3.6‰;

4、杜绝职业病一般事故;

5、杜绝特种设备事故;

(二) 重点工作

1、安全管理工作将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范化为中心,达到安全

生产事故为目的,在此基础上,狠抓制度的落实,做到措施的落实,责任到人。

2、组建了以张志刚为组长的8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认

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过程中控制的落实情况。加强日检查、周发布、月总结,加大考核力度,把安全隐患消灭在隐患状态,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3、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根据二分公司的管理办法,完善各项管

理制度,促使安全管理规范化。

4、加强外协队伍入厂的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组织落实

外用工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并做好登记。增加对外协队伍人员变动的审核次数,以此来保证安全生产。

(三) 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使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在全年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将加大责任制不落实、责任者的处罚力度,在工资分配上增加有关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工程项目发生事故或安全问题将纳入该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业绩档案,对项目部专业人员聘任和考核提供安全评价依据;对事故责任人的考核坚决落实,在加大经济出发的同时给予行政处罚力度,来约束管理行为,促使各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种台帐的登记工作,达到安全管理标准

化,认真贯彻学习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及二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向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发展,保证施工安全。

1、规范安全资料管理,组织项目部各专业人员开展《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学习,重点是规范记录内容、填写方法、申报要求、组卷的基本原则,形成统一标准的管理资料。

2、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各专业人员按照“布置、检查、整改、

验收、总结”的封闭链式进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改进工作。

3、规范安全管理,及时将安全资料收集、整理、完整、真实地

记录在案,通过内网与主管部门连接,使公司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提高工作效率,达到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

(五) 做好日检查、周发布、月总结安全检查工作,消灭安全隐患,

安全检查是保障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的有效措施和手段,08年我项目部迁钢办公楼工程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的特点,为保证安全生产及安全检查的完善性、周密性,将采取以下措施:

1、对外施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不合格的

不许上岗,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施工安全作业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

行跟踪检查,认真落实工序交接安全确认制。对不执行交接的加大考核力度来促进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日检查、周发布、月总结工作,对违章全面曝光和考核,

强制隐患改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队伍,将通过每周工程例会进行曝光和考核,并记录在案。安全隐患多发的单位,

将被纳入重点监控的范围。同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收,逾期未改正,给予加倍处罚。

4、对安全防护及外架子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开展个人违章专项

整治活动,加大对违章单位、违章个人的处罚。

5、对安全防护进场,一是严格安全防护产品准入制度,严格审

查安全防护产品的购入渠道,对不能提供有效证实材料的产品全部清除,杜绝不合格的安全防护产品流入;二是推广新型防护产品,提高安全防护的科技含量,推广使用新型的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绝缘鞋、电焊机二次漏电保护器等防护产品,必须有合格证,进场前对其产品验收检查,提高防护产品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6、开展多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有企业特色的安全文化。

通过现场安全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现场讲解防护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考试;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知识竟赛”,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工作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的劳务工参与其中,从而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和知识,营造出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7、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总结07年安全

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主要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作业证件管理、安全生产投入、职业病防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入手,加强安全生产式作细节和专业管理工作。执行特种设备、特

种作业证件的到期提醒制;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统计制;职业健康体检负责制;应急预案演练和救援器材保障制等,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分阶段有步骤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为项目部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8、加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的管理。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杜

绝特种设备事故。一是全面了解施工现场设备的分布和现状。二是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登记,验收检测工作。三是加强日常保养检查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五是做好交接班记录。

9、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的颁布和修订

情况,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固体废物、粉尘、污水、化学品及油品进行全面控制,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考核到位。

08年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年”,为了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事故零的实现,还需我们在此基础上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做到取长补短,吸取教训,着力预防和控制管理,在首建集团二分公司安全管理部的正确指导下,以安全管理目标为标准,确保二分公司08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努力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首建二分公司迁钢综合办公楼项目部

2008年元月7日

首建二公司迁钢办公楼项目部 二00八年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

审核人:批准人:

编制人:

迁钢综合办公楼项目部

第18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巴彦淖尔市城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新职工入公司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工作。

二、采用先进科学的生产备,减少有毒物质、噪音的产生,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进行治理,并限期解决。

三、对生产过程中危害因素较大的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昌、滴、漏现象。

四、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现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六、职业病的范围和珍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珍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七、切实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使用和废料的收集、销毁工作,并做好记录。

八、对有毒作业场所设置监测设施监督点布置合理,监测率应在90%以上。

九、建立企业卫生档案,认真检查、控制和治理有毒有害因素,并登记有档。

十、做好女工保护工作,做好防暑降温、疾病预防工作,确保职工健康。

第19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总 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职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 健康管理的部门。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员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 员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四、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 司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举、报告。

管理职责

一、公司各科室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科室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并有权对职业健康 工作进行监督。

二、公司安委会为公司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公 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三、安全科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 和医疗。

四、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科室必须指定职业健康管理 人员。

作业管理

一、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 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1、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 危害预评价。

2、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 准》(GBZ1-2010)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3、对职业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和有关科 室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

4、施工部门要对员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设备及物资供应科室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 责;职业健康科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5、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6、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 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二、尘毒作业部门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 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理。

1、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封 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2、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 度,严禁违章作业。

3、尘毒作业扬所控制章、操作室、人员休息室内,尘 毒浓度不得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4、从事尘毒作业职工,要尽量缩短接触时间,要加强个体防护。非进入尘毒浓度超标场所作业不可时,必须穿戴 好个体防护用品。

作业环境管理

一、尘毒、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实 行分级管理。

二、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必须按照公司《职业健康体检制度》等标准对公司尘毒、噪声、振动等有害作业环境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督促整改,做 好检测数据归档管理工作。

三、尘毒作业环境浓度合格率,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指标合格率,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运行效率等指标应作为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指标。

四、尘毒、噪声、振动作业部门应建立防护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管理档案。

五、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员工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和穿戴, 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停用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标识,因故必须拆卸、停用时须报经公司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批准,并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时及时恢复。

健康管理

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触尘、毒噪声、振动等 岗位的员工组织健康检查。

二、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 后复查。检查结果必须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三、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人员名单由职业健康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提出,报卫生部门进行体检,体检结果 应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四、各科室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报告。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我公司实行每年检查一次。接触噪声、振动人员每2年检查一次,各部门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六、职业病的治疗由国家卫生部门负责实施。

七、职业病体检、医疗及营养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规定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掌握发放标准。

八、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培训等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公司安全经费中据实列支。

九、根据有关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职业健康领导小组要按照《职业病统计报表》的格式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附 则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职业健康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2013年1月6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 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强加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我公司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健康体检制度。

一、上岗前体检

1、凡进入我公司上岗的新员工,必须组织到县级卫生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不得擅自到未经医疗机构批准的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新员工上岗体检,必须要有专人陪同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并在体检表上贴上体检者的照片,以确保体检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作假立即辞退。

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体检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上岗。

二、在岗体检

1、公司对在岗人员体检的周期规定为一年,检查内容包括全身各器官的系统检查,血尿常规等。

2、如果员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3、对体检后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其复查及医学观察。

4、体检后,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如有与职业无关的疾病,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及时告知本人,以便进行治疗。

5、生产过程中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可能导致劳动者急性健康损害时,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6、公司办公室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好员工的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遗失。

第20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全公司职工,由公司安技部监督,各部门组织实施。

一、总则

1.1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公司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1.2 公司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公司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安技部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1.3 职业卫生工作是公司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1.4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1.5 公司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二、机构与管理

2.1 公司安全部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安全部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2.2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由杨保安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2.3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2.4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2.5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2.6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列入公司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

2.7 工会、人劳、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三、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1 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安技部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3.2 凡属公司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同时建立相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3 凡属公司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4 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3.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及时报告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3.6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公司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3.7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8 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纳入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由安技部牵头负责整改。

四、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4.1 公司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4.2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3 公司不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4 公司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公司不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4.5 公司人劳部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工作。

4.6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公司根据健康安全科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4.7 安技部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8 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4.9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安技部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4.10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休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4.11 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5作业场所管理

5.1 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5.2 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

5.3 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5.4 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治措施。

5.5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5.6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5.7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严格设置防护标志,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5.8 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5.9 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5.10 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公司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5.11 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5.12 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六、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6.1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公司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公司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6.2 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司报告。

6.3 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安全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6.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5 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七、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7.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7.2 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7.3 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7.4 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的演练活动。

7.5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7.6 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八、附则

8.1 公司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8.2 对放射线、噪声、剧毒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8.3 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8.4 其他部门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8.5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技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岗位职责.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