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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18 08:38:33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临沂矿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矿工作实际,制定我矿审计人员岗位制度。

一、在矿领导的具体领导下,对矿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审计事项的实施;具体组织对经济责任的审计;具体组织对矿属各单位经济往来和专项经费审计及调查。

二、负责组织具体审计项目的计划、准备、实施和报告;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的情况等。

三、负责对审计项目涉及的有关事宜进行调查、核实,索取有关文件资料。

四、负责起草审计报告,建立健全审计档案,收发、保管各级审计文件。

五、按企业内部分工组织或参与组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企业内部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六、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单位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大修等项目的立项、预(结)算、合同执行、竣工决算及资产交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企业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对企业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评价。

十、主动向领导报告审计中重大事项,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定期做好审计工作总结,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对审计对象要耐心、周到、热情服务,树立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

十二、定期深入矿属各单位,落实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十三、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严格遵守审计纪律,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专题研讨。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推荐第2篇:企业内部审计

川化集团发挥内审作用促管理增效益的做法

监督环节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内部审计是监督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忽视内部审计是当前部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管理滑坡、资金流失、效益下降原因之一,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条件下的共性表现,一是不让审。主要是部分企业经营者只重效益,不重监督;虽有内审,失之于宽。二是不

会审。经营者虽授予职权,部分内审审不好,审不了,效果欠佳。川化集团近20年来坚持抓内审促管理增效益,一年集团公司审计处查处违纪增收节支金额相当于企业当年效益的4,他们的主要做法值得借鉴:

一、企业改制不等于内审无用,关键在落实一坚持三不变。改制不断深入,机构几经精简,川化对于内部审计始终作到“主官”直管、机构独设、力量充实“三不变”。川化内审起步于1985年,自1987年与财务部门分立正式组建审计处以来,企业改革改制不断深入,管理机构多次精简,人员多次调整,审计处却得到不断增强。由最初专职人员不过

三、四,发展到现有18人;由技术成份单一,发展到技术成份多元结构,会计、经济、工程“三师”齐全高中级职称人数过半。企业主要领导直接领导内审,并根据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活动变化规律,赋予内审以投资、经济合同等审计权,对企业扩张兼并、资产重组、开发投资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以及重点部门加强审计监督,使内部审计有职有权,映应形势需要。川化集团内审“三不变”基于坚持抓内审促管理增效益的指导思想不动摇。不论内审作为国家审计延伸的时期,还是国家审计指导下内审相对独立的阶段,变“要我审”为“我要审”,进而提升到堵漏洞,促管理,防流失,增效益的高度,在生产经营更广空间和领域不断赋予内审更多的经济监督职能,促其与他经济监督部门共同作用,初步实现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的制衡体系。

二、领导重视不等于内在优势,关键在用活内审重点功能。针对企业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新旧体制并行运转不可避免在政策、管理方面出现一些“空隙”的现状,川化集团注重深化制约功能,发挥参与功能,启动预防功能,形成真实合规性和效益的审计并重、事后与事中事前的审计并重、为高层决策与为企业自身发展的服务并重,有宽度、深度、力度、层次的内审格局。注意将自身作为国有特大型化工生产经营基地的潜在优势转为发挥内审参与功能的现实优势,多次向国家和省经济管理部门提供各项经济效益审计或审计调查结果,大量详实的基础数据为国家物价、税收以及行业管理等经济政策规范和调整提供依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外部环境也因此得以进一步改善。川化审计处的一份综合审计报告促使受到党、国家和省的领导人的高度重视的国家级样板工程建成投产发挥效用;运用效益审计,使一生产装置5年效益不佳问题迎刃而解;通过经济合同、外委外包工程、对外投资审计和产权重组资产清理不但取得了好的直接效益,而且产生好的管理效应。

三、全面审计不等于一切包揽,关键在讲究审计策略。川化集团审计处注意审计方法的先进性与灵活性的结合,通过内审形式、方法和制度创新,规避和降低审计风险,不断提高审计质量。一是坚持“三到位”。对诸如经济合同审计、投资项目中期审计等事前、事中审计项目,做到有关人员到位,掌握情况到位,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到位。在严格审查经济合同的同时,参加了1/4的企业对外商务项目洽谈活动掌握一手资料;履行不经审计不得拨付款项的职责,年均审计工程类项目50件;经经济责任审计后有5名中层干部受到了应有的行政免职处分和经济处罚,达到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扬善抑恶,避险增利之目的。二是加强协作。针对企业内部经营结构层次增多、对外投资金额增大、经济交往环境复杂的特点,川化内审注意采取灵活的审计方式,与各职能部门联手发挥经济监督作用。与财务、物资部门配合,合理界定帐外物资、与修旧利废物资界限,进一步清理了“小金库”和帐外资产,进一步根据行业特点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分工合作,严格操作程序,使处理违规违纪的干部的工作顺利实施。川化审计处围绕集团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对长期难以发挥应有经济效益的项目敢碰,对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的物资采购、外委外包工程敢管,对二级单位帐外资财敢清,对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敢较真,防渐杜微,推进了企业自律和廉洁建设,维护了整体和长远利益,1987年—1994年连续8年被化工部、省审计厅分别评为全国化工先进企业、省先进单位,1993年、1998年先后被国家审计署授予全国内部审计优秀成果单位和全国内审工作先进集体;是行业内审学术研究活动骨干。川化内审正在成为企业经济监督中流砥柱。

推荐第3篇:工程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1.公司工程招标、投标、定标的备案工作

1.1从工程招标、合同、设备、工艺设备采购定标的全过程把关,出具定标报告。1.2及时出具审计意见,最终形成审计报告。

1.3同时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对投资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的审查监督,

1.4严格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对***无资质等级及不够资质的,取消投标资格。1.5严格执行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2.工程预算控制、工程进度的拨付工程款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2.1审核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工程分包控制价的合理性出具合理意见。

2.2工程施工阶段、从土建工程、工艺管道安装、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安装的进度拨款的审查工作。

2.3.定期组织对子公司及项目公司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

2.4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问题签证进行调查,提出建议。2.5对公司工程实施中发生的风险及时出具体措施和跟踪落实情况。 3.1审计前审查竣工资料是否合理、合法、完善。 3.2重点审查隐蔽验收记录,审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推荐第4篇:医院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1、审计人员在院领导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上级部门指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的会计资料和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审计。

2、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责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3、负责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审核。

4、审计本单位内部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评价医疗服务的效益,提出改进措施。

5、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及时向领导汇报,必要时提出建议。

6、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反映。

7、按照审计主任的安排,搞好审计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8、完成科内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推荐第5篇:财务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财务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财务收支审计: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实施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单位收支及债权债务情况,资产管理情况,每年的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等;审计收费情况,审计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对学校银行存款和银行大额支出进行月度审计审签;

二、专项资金审计:审计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招投标情况,财务决算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

三、内部控制制度测评:根据需要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测评工作。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的审计,对二级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四、资产经营公司的审计: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

五、负责房屋租赁等收入合同的审签工作;

六、负责做好财务审计项目档案的立卷、整理、归档及保密工作;

七、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推荐第6篇:典当行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典当行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1、必须坚持独立、公正、无私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工作的职责。

2、深入企业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了解财务、业务、管理等工作的活动情况,并发挥监督与服务的职能作用,帮助其落实规章制度。

3、密切配合企业财务部,定期和不定期地会同财务部人员,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违纪现象,应及时纠正和制止,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置。

4、经常考察职工的工作态度、思想作风、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情况,为公司领导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当好参谋

5、认真执行审计计划,合理安排审计日程,并做好年度、专项、临时的审计工作,并做到有机的结合。

6、遵照审计制度有关规定,对受审计单位的审计事项,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受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心服口服。

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努力学习审计专业知识和有关法令、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典当行财务主任(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编制财务计划,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做好增收节支,合理调配和使用资金,保证完成税利上缴任务。

2、全面指导分行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并协助分行做好资产、负债类和收益分配的正确核算工作。

3、严格执行财务监督职能,依照《会计法》及经贸委有关规定,落实和健全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与稽核制度

4、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定期学习业务专业知识,并辅导财务人员做好岗位练兵,提高专业技能

5、积极发挥财务职能作用,运用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等手段,为领导提供有关财务数据与财务分析资料,当好领导参谋。

6、承担总行对分行资金统一管理和调配及监控。

7、负责总行和分行的财务机构及岗位设置、财务人员的配备和聘任,提出方案和建议。

8、拟订或参与企业有关财务事物的具体办法和协税等事宜。

9、执行总经理委托和授权处理的有关事务。

推荐第7篇: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教师:陈老师

学生: 何敏

学号: 201108050326

一.请简述什么是内部控制的规范体系?

答: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主要是进行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围绕经营目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基本规矩。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都是从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开始的;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基于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还可将企业各种要素和资源整合在一起,并将其有机组合和协调,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从而有力地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地发展。内部控制更是一道防火墙,它使企业具有过滤功能和免疫能力,从而有效地抵御各种风险,巍然立于不败之地。

二.通过案例说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

答:“三鹿”事件暴露出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种种弊端。三鹿集团为我国企业敲响了警钟:创建和谐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关乎企业的盛衰荣辱和生死存亡。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关键,确定了一个企业的基调,它影响着整个企业内部所有人员的控制意识,在三鹿集团的案例中,如果该企业具有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就有可能降低“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所以企业应从各个方面优化内部控制环境,使企业能够提高效率和功效,防患于未然,为企业健康运行提供保障。内部控制的加强不是短期内就能完成的,也不是单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就可以达到的。国家也要给企业塑造一种重视、开发和研究内部控制的宏观环境。

三.企业控制环境可以分为哪几类因素?通过“三鹿事件”说明这些因素的重要性?

答:1.企业控制环境可以分为 : 管理因素,包括公司治理、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组织因素,包括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和风险预警;人的因素,包括人力资源政策和管理者素质。

2.公司治理结构旨在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治理不健全,公司必然缺乏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无论设计多么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都会流于形式,难以达到既定的效果。三鹿公司股权相当分散,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的制衡关系无从谈起,“内部人控制”现象不言而喻,治理机构的制衡机制失效,这为“毒奶粉事件”埋下了治理隐患,这种不良的内部控制环境成了管理层道德缺失的温床。 内部监督可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有效的运作。监督的过程,是由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间,评估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并采取必要的行动,不论是经营层或是其他控制人员,只要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都应当及时地向适当的管理层报告,并使其得到果断处理。原奶进入三鹿集团的生产企业之前,缺乏对奶站经营者的有效监督。

内部控制来自组织内部,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组织变化是内部控制发展的主线。组织结构与盲目扩张以及企业文化与“责任做秀” 是”三鹿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对培养企业的员工,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内部控制有很大的帮助,还能确保执行企业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具有胜任能力和正直品行。三鹿集团许多员工多是当地农民,三年多也没有员工发现并揭露此事。可见,员工素质以及管理者理念以及经营方式对企业发展影响至关重要。

四.内部控制的主体、目标、性质、作用?

1主体: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 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过程;

2目标:合理保证经营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营有效性,促进企业实现发展;

3性质:合理保证经营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营有效性,促进企业实现发展;

4作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以及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企业管理、合理分权;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广义地讲,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事业单位对经济活动进行科学管理而普遍采用的一种控制机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有一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之相适应。 五.内部控制包括哪几个基本要素?

答: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及时识别、科学分析影响企业战略和经营管理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并采取应对策略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和内容。

3.控制措施。控制措施,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风险应对策略所采取的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方法和手段,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和载体。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并使这些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在企业有关层级之间进行及时传递、有效沟通和正确应用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

5.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企业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 六.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目标、原则及其内容?

答:1.基本目标:内部控制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控制经营风险,防止错误及舞弊的有效管理手段。其根本是控制经营风险,防止错误及舞弊,但这得从规范单位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

2.原则: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3.内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推荐第8篇: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云南灵瑀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灵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独立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保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及分支机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公司及其所属部门(包括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开展的监督、评价活动。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建立、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按需配备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直接领导。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七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内部控制规范,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具有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并不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制度进行审计,并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兼任财务以及其他经营性工作;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的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要回避;在履行职责时不得接受被审计对象的请客、送礼。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三章审计对象和依据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及其部门和分支机构;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3、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认为需要进行审计、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4、部门和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章程、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5、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审计种类包括:

1、财务审计: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

2、内控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评和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的重点为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采购和销售环节、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重要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

3、基建项目审计: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控制、预算、决算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4、合同审计: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营销合同、承包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认为重大的合同,审计部门应当参与合同前期审查。

5、责任审计: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所属分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和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任期的履职情况、经济活动及个人收入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审计由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副总经理以下需要审计的由总经理授权人力资源部委托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原则上应于相关经济责任人离任、离职前进行审计。

6、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包括:

6.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6.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6.3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6.4职工保险福利收缴支付审计。

7、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部门及管理层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测试和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计,并提交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报告。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授权的其他审计。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

1、报送审计: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审计部要求的有关材料报送审计部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处进行审计,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职权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计;

2、对公司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预算、决算、开工、竣工审计;

3、对重要经营岗位的责任、离任审计,包括接受审计委员会的委托对高级管理人员审计以及接受总经理的委托对高级管理人员以下人员进行审计;

4、合同审计;

5、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

6、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严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审计;

7、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

8、对公司重要资产的安全性、效益性审计;

9、联营、合营、子公司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效果审计;

10、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分支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

11、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12、向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13、监督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整改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主要有以下职权:

1、有权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有权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有权参加或列席公司(包括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召开的有关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及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议等;

4、有权参与重要合同、经济业务的调查、评估、论证、决策、审查、监督,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计划、预算、决算、财务会计资料、招投标资料、经济合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6、有权审查财务、会计及经济活动的资料、文件和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现场勘查实物;

7、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依照法律、规章向有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8、有权对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意见以及改善管理的建议;

9、有权对经济活动中正在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予以制止;

10、有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11、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有关财务会计及相关经济活动的资料或者资产,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准,予以暂时封存;

12、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3、经审计委员会批准,披露、公示有关审计报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有权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15、有权参与公司对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专业人员的选聘工作;

1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被审计对象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六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审计计划:内审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编制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条审计立项:内审部门应根据批准后的公司审计计划,确定审计事项及其大致时间安排,经审计委

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组建审计工作组:按照审计方案,内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拟定工作程序并进行详细分工,进行审前准备。

第二十二条根据审计事项确定被审计对象并编制审计具体方案,同时送达审计通知书至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等审计事宜。特殊事项审计经审计委员会或总经理授权后可实施突击审计,而不需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收取审计证据等措施实施审计。内部审计部应制定规范、适用的审计底稿和报告格式及编制要求。 第二十四条审计证据应当经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有异议的,工作组应当核实,必要时重新取证。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工作组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审计工作组应汇总审计证据形成内部审计底稿并拟订内审报告,经审计部负责人审核后形成正式内部审计报告,由总经理或审计委员会审批。审批后的内审报告按公司相关规定送交被审计单位。 第二十六条被审计对象应当及时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报告有关意见和建议,并由内审部门进行监督,整改情况由内审部门审查后报总经理或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如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超过三日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的,不予受理。复审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八条内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开展后续审计,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曾出现过的问题,并将审计结果报审计委员会。

第七章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内部审计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审计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和正直、勤勉。

第三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廉洁;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接受被审计对象的请客、送礼。

第三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要正确应用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公司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和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三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公司保密规定,在履行职责时,要按规定使用所获得的资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第三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三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不断地接受后续教育;若有不能胜任的审计任务,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关系沟通能力,妥善处理好公司内外相关单位和人士的关系。

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内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完善审计操作规范、审计底稿规范、审计流程规范和审计报告方式及后续整改监督记录。

第三十九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计划、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四十条审计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审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公司保密制度等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一条对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包括控股子公司)和个人,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计对象,根据情节轻重由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账簿、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干扰、抗拒审计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5、打击、报复、诽谤、陷害审计工作人员或者有关举报人的。

第四十三条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瞒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3、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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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的概念体系:内部审计的定义,独立,客官的确认工作和咨询活动。目标,对被评价活动的风险,控制及治理过程发表意见。完成职责的环境,独立性。对内部审计师的期望,客观性。审计的三个作用:在企业目标视线中发挥1预防性3建设性发挥内部审计的2增值 企业内部审计的特点:1服务内向性2审计范围广泛性3审计结果时效性4与组织目标的紧密相关性。现代企业内部审计是以确认和咨询2大功能为核心,并通过这2大功能来监督的 公司治理的三种模式:1英国国家的单层董事会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2德国的双层董事会制(劳动者与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理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3日本的董事会,监事会并行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 内部审计原则1法定性2独立性3适应性4实效性 审计模式1单一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只对一个上级主管负责分3类1内部审计在决策层2在监督层3在执行层(1由总经理领导2由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领导3能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2双重领导 内部审计外包:组织将其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给组织外部的机构来执行 形式:1补充2审计管理咨询3全外包4替代 优点1获得高水准的服务2提高企业内部审计职能的独立性3符合成本效益原则4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搞好主业务 缺点1审计工作不够贴心2外包审计人员不熟悉企业的情况3缺少为未来的管理人员提供培训的平台4内部审计丧失主动性和前瞻性 职业原则1正直2客官3保密4适任 2003年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1年经审计署同意,经民政部批准,在原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基础上成立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首批准则与规范与2003年6月1日实施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我国审计工作的规范体系的基本组成不分,它是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组成 三级复核,主审,项目主长,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审计质量包括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结果质量,审计工作质量是基础,它决定了审计结果的质量,审计结果质量又体现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工作质量标准就是内部审计规范体系,如《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内部审计实务标准》,我国的内部审计规范《内部审计准则》《内审计道德规范》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业务来源1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2企业权利机构或高级管理层临时分配的任务3企业内其他部分或集团内其他单位提出需求的项目执行过程分为计划阶段,现场阶段,报告阶段,有些项目还有跟踪阶段(内部审计特有)审计方案是对项目的集体程序及其时间等所做出的详细安排,项目审计方案应在审计实施前编制完成 审计前装备的沟通形式:审前会议,审前通知书 进点会议程序1审计项目组长向被审计单位介绍审计组成员2宣读审计通知书3审计项目组长对本次审计的依据,目的,内容进行简要解释4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向审计组介绍参会人员5被审计责任人进行总体情况介绍或述职(非必须程序,经济责任审计必须)6审计项目组长提出审计计划工作时间和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事项及相关沟通,协调,工作场所,资料等有关事项的要求7管理层可以就其对本次审计工作提出疑问,对审计组提出的要求予以回答8双方讨论有关事项9将《管理当局声明书》等给被审计单位签署10宣布进会结束,并开始工作 现场调查的要求1现场调查要全面而重点突出2现场调查要合理分工3现场调查方法要多样4要形成一个好的审计调查工作成果 内部控制测评是指内部审计师通过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并进行相关测试,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以确定是否依赖内部控制和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时间和重点活动。审计证据的类型1按外形特征分1书面证据2实物证据3视听电子证据4口头证据5环境证据 按来源分1亲历证据2外部证据3内部证据 审计证据质量特征1充分性2相关性3可靠性(1潜在证明2现实证明3充分证明) 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审计组应当进行核实,并做出说面说明 形成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底稿后,应连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送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复核,复核后形成审计意见草案,并按企业规定的权限送至审计委员会会更高级主管领导进行审阅,或直接根据授权进行处理

审计档案管理10年以上长期和5—-10年短期 长期:1上级部门或政府对公司审计的资料2领导干部离任审计3重大项目审计 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或建议中提出的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或存在隐患的地方,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配备人员,处理有关账务等手段,完善制度,纠正错误做法,控制经营管理中的风险。

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按技术分为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核算法是将会计记录及其相关资料中俩处以上的同一数值或相关数据相互对照,用以检明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的一种审计技术(一般核对以下资料1记账凭证与有关原始凭证2凭证与账薄3明细账同与其有关的总分类账4账薄与财务报表5财务报表与财务报表 )审阅法是指内部审计会计师对有关书面资料的仔细审视和阅读,查明有关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的一种审计技术复算法是对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财务报表以及预算,计划,分析等书面资料的重新计算,以验证其是否正确可靠的一种审计技术 按顺序分顺差法和逆查法 顺查法是指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先后顺序,依次从起点查到终点的一种审计技术 逆查法是指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相反顺序,从终点查到起点的一种技术 按范围分详查法和抽查法 详查法是指从被审计项目在被审期间内全部书面资料或某一重要(或可疑)的资料进行全面,详细审查的一种审计技术 抽查法(现代审计的标尺)是指从被审计对象中抽出一部分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借以推断审计对象总体有无错误和弊端的一种审计技术 分为任意抽样,判断抽样,统计抽样。统计抽样又称为数理抽查法,具体运用1用与符合性测试2用于实质性测试 特点1依靠概率论的原理进行抽查,不依赖内部审计师的经验和判断能力,样本规模由审计总体的数量因数决定2样本不是人为的重点选择3根据随即抽取的样本得出的结果来推断总体特征,较为科学 盘点法 分为直接盘点和监督盘点。准备工作1确定需要盘点的财务2调查了解有关财务的收发保管制度,并对各项制度功能的发挥情况做出评估,找出控制薄弱环节,明确重点3确定参加盘点的人员,在盘点成员中至少要有俩名内部审计师,一名财务负责人和一名实物保管人,同时,还要有必要的人员4结出盘点日的账面应存数,即通过审阅,复核,将账面记录计算错误予以清除5准备记录表格,检查度量器具,以防弄虚作假和盘点结果失真6选择恰当的盘点时间,一般不以影响工作进行为好。 当结账日先与盘点日时,结账日实存数=盘点日实存数+结账日至盘点日发出数-结账日至盘点日收入数当盘点日先与结账日时:结账日实存数=盘点日实存数+结账日至盘点日收入数-结账日至盘点日发出数 函证法的步骤1确定函证事项2编制并寄发询证函3收回询证函进行分析及处理4在未收回询证函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替代程序 函证技术分为积极和消极函证 积极函证有称为肯定函证,积极函证要求被函证单位对函证事项无论与其实际情况是否相符都要给予复函 消极函证只要求被函证单位对函证事项有异议时才给予复函

统计抽样分为统计抽样与非统计抽样 统计抽样主要包括固定样本容量抽样法,停一走抽样法,发现抽样法,(属性抽样法)平均值估计抽样法,差额估计抽样法和比率估计抽样法(变量抽样法)1可信赖程度通常用预计抽样结果能够代表审计对象总体特征的百分比来表示 2可容忍误差率是指内部审计会计师认为抽样结果可以达到审计目标而愿意接受的审计对象总体的最大误差率 3预期总体误差率是指内部审计师根据前期审计所发现的误差率,被审计单位经营业务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内部控制的评价及分析性复核的结果等,来确定审计对象总体的预期误差率 停一走抽样法是从预计总体误差为零开始,通过边抽样边评价来完成抽样审计工作,这种方法能够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费用 发现抽样法是在既定的可信赖程度下,在假定误差以既定的误差率存在于总体之中的情况下,至少查出一个误差的抽样方法。(用于重大非非法事件) 分析性复核是指内部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金额,比率或趋势进行比较和分析,并对异常变动和异常项目予以重点关注的一种审计技术 常用的方法有比较分析法,趋势分分析法,相关分析法,账户分析法和时间序列分析法(趋势平均法,直线趋势法,非直线趋势法)

内部控制健全性评审的方法包括记叙法(文字说明法),调查表法,流程图法。符合性测试内容1业务测试2功能测试 符合性测试方法1检查证据法2穿行测试法3实地考察法 薄弱环节评价应注意的问题1对谋部门内部控制的研究2对发现缺陷的分析3发现缺陷的影响会计差错是指会计核算时,在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错误。原因1由于会计确认不当形成的会计差错2由于会计计量环节形成的会计差错3与计量属性和计量单位不符的会计差错3由于会计记录造成的会计差错4其他原因造成的会计差错。 小金库 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由组织内部个人或少数人支配的各种资金 来源:1截留各种收入,将资金直接转入小金库2假借三产名义,截留国家收入,私设小金库3虚列,多列各项支出套现金转到帐外 帐外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1取得固定资产不入账2把帐内固定资产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到帐外1的形式1接受捐资的固定资产不入账2上级单位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入账3以物抵债收回的固定资产不入账4对外投资以固定资产形式分回的利润不入账5盘盈的固定资产不入账6利用预算内固定资产节余的资金构建资产不入账7用帐外资金或小金库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入账8帐外资产帐外经营滚动发展形成,未在财务方面反映9外单位投入的固定资产不入账10故意混淆本性支出和收益支出界限,以各种名义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固定资产11将已在成本中列支,形成固定资产的自制产品转到帐外12其他方式 2的情况1虚报盘亏将固定资产转到帐外2虚报固定资产毁损或在固定资产到报废期时,将仍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借机将固定资产转至帐外3其他形式 审计技巧和方法举例1盘点法2财务记录入手法3查阅资料和询证结合法4追踪跟踪法5与小金库审计结合法 帐外存货形成的动因1将帐外存货作为调节成本利润的蓄水池2将其出售和对外投资,并把取得的收入放入小金库 取得存货不入账的形式1接受捐赠的存货不入账2以物抵债收回的存货不入账3对外投资以存货形式分会的利润不入账4盘盈的存货不入账5购入存货时,对得到的实物回扣不入账6购入存货不如存货账,而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进行物品的入库核算和管理,以购代耗7上级单位无偿调入的存货不入账8其他方式 把帐内存货转到帐外的形式1对已领未用的存货月底不办理退库,也不登记备查薄,甚至出假账,虚增成本2委托加工材料的剩余材料不如实入账3虚报存货的盘亏,毁损,作为单位的损失或费用处理,将存货转至帐外4出租,出借的包装物计入成本5对领用的工具,器具,低值消耗品等在成本费用中摊销,但实际上这部分存货仍具有使用价值,财务却不对此登记备查账薄6参加展销的存货转移不入账7其他形式 审计技巧1分析性复核法2现在盘点法3查阅资料和询证结合法4财务记录入手法5追查跟跟踪法6和小金库审计结合法 舞弊的主要类型1先进不入账,私设小金库2贪污或侵占现金3挪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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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

(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

(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

-1-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公司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总收入10%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达不到公司总收入10%的生产型企业或从事贸易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在审计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年度内审计划、年度内审总结及内部审计报告。

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公司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以及根据有关约定需要进行内部审计的公司的联营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对属于内部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可根据需要分别采取直接审计、委托审计或联合审计的方式。

(一)直接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为主,组成审计小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二)委托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三)联合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会同国家审计机关、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

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的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二)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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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进行公司内部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及时报告审计结果。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四)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及时反馈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督察改进情况。

(五)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真实性进行审计。

(七)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各项资金、各类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审计。

(八)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主要经营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九)负责组织对公司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期及竣工审计。

(十)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各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或配合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十一)负责委托、协调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其审计过程,评价其工作质量。

(十二)负责对公司下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总结、宣传、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三)其他有关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部的主要权限是: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制度、流程、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检查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文件、合同、银行账户、会计凭证、账簿等内容;核查资金和资产;财务软件登录查询和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等资料的查询。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被调查者应保证所述内容客观、真实、完整。

(四)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财务和

-3-经济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主管领导或董事长进行汇报。

(五)对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拒不回答提问等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可以采取要求立即配合、限期报送、现场封存等必要的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或配合不力,造成内部审计工作误判或审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有权通报批评,有权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涉嫌犯罪的,有权要求移交司法机关。

(六)对严格遵守法规和公司制度、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移交有关部门处罚。

(七)对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重大缺陷和薄弱环节提出审计建议的权力。

(八)对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汇报的权力。

(九)根据审计需要,有申请调动公司相关部门专家及技术人员协助审计工作,或依据审计业务内容指定和督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配合审计工作的权力。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报告、督察检查四个阶段。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或公司之临时决定,结合实际需要确定审计项目。

第十四条审计项目确定以后组织成立审计小组,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拟定审计方案,并在审计实施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或董事长批准,审计人员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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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按通知要求准备齐全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审计实施阶段,审计小组根据审计范围和重点,实施必要的

-4-审计程序、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第十七条审计报告阶段,审计报告初稿应当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审计对象必须执行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存在异议的,应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第十九条督察检查阶段,对审计报告述及的重大审计事项和审计建议及决定,内部审计机构将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审计完毕后,所有形成的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经整理后纳入审计档案管理。

第六章审计人员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的调动,应事先征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由主管领导提名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持有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发的《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内部审计人员应参加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通过学习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两周的脱产学习、培训或进修。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应视为公司机密,不得泄漏。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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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内部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审计部应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订年度审计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并交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九条公司审计部应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手册,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三十条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内部激励约束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第三十一条公司审计部应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第三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工作结果和档案资料,未经审计委员会批准,不得向外披露。

第三十三条审计部应当每年编写一份审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着重说明重大的审计发现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定期检查公司审计部的工作,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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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民营企业内部审计

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

姜勇(会于本011.58号)徐丽芬(导师)

摘要:

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一处独立的评价活动,并作为该组织的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服务。当前内部审计风险的主要成因为:内审机构独立性不强;被审计单位业务复杂化和审计范围的不断外延;选用审计程序和 方法 的不确定性;内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应从审计人员、审计方法、审计技巧、审计对象、审计环境五个方面入手,寻求防范与规避审计风险的策略。但内部审计可以对企业管理起制约、防护、签证、促进、建设性和参谋作用。目前的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内审人员重实务、忽视理论研究;对内审作用及内审机构的有无缺乏认识;专业审计人员配备不全,限制了内审工作的开展。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适应改革的发展方向,强化审计责任,消除内审局限性,依法审计,在监督与服务中求效益。正确认识和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解决企业管理中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对当前企业加强管理及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经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内部审计、民营企业、作用、对策

直面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积极应对我国加入WTO后的形势,要实现民营企业经济的最新突破,除了要发挥民营企业机制活、反应快的特点我,放大重点民营企业的作用,还必须在帮助民营企业在内部管理上下功夫,建立更加合理的内控制度,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创造力,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使民营企业步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快车道。目前已有一种好势头,为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内部审计已不是国企业的专利,受民营企业老板的青眯和重视,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中呼之欲出,发挥的作用也愈来愈明显。对此,本文试就民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谈一些看法。

一、内部审计对民营企业的作用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已经成为一种星星之火,大有燎原的希望。但也受到条件和环境的限制,主要是民营企业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着内审工作的开展,目前从民营企业领导层讲,重视程度还是参差不齐,有的已经意识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并积极开展行动。有的还是不够重视,算经济账比较多,在开展内部审计方面并不积极主动。有的领导受自身的素质的影响,在工作开展方面也出现了迥然不同的状况。有的已经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比较政党在开展审计工作;有的设立由监事会的监事代理其职能;有的审计与财务部合署办公,身兼两种职能;当然还有不少企业尚未成立并开展出作;从工作开展方面看,显得很不平衡。有机构的好于没有建立机构的,有专职人中的工作要明显好于没有专职内审人员的。当然,也有的内审机构形同虚设,不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内部审计的作用是内部审计职能的外在表现。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是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审计职能、完成审计任务,在实现审计目标过程中(或之的)产生的客观效果。

1、制约作用

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经济活动及其经营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对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工作规范,提示企业的违法乱纪行为,维护企业的经济秩序。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制止违规违纪现象,保护国家财产和企业利益。

通过检查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制止违规行为,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2)、披露经济活动资料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行为,保证会计住处资料真实、正确、及时、合理合法的反映事实。纠正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事实上不少单位的住处资料不仅存在错误,而且存在关具有造假性质的“账外账”和“两本账)及私设小金库现象,因此,有必要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查错防弊,提高会计和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3)、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

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开展财思虑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查明损失浪费、贪污腐化行为,及时向纪查监察部门提供证据和住处,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审计的“经济警察“的特殊作用。

2、防护作用

内部审计工作在执行监督职能中,对深化改革,降本增效起到了保证、保障、维护作用。

(1)为建立健全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提供有力保证。

为了适应WTO环境下的新形势,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内部审计人员有必要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内控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计,风险审计及计算机审计,揭示并建议改正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失控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保障民营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

内部审计人中应重视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资产状况做到心中有数,随时随地开展内部审计督查,提出有效措施,经济有效的使用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降本增效,维护财经纪律

有效地开展经济效益审计是当前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和关键。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维护财经纪律是经济效益审计的出发点。

3、鉴证作用

(1)开展联营审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联合经营是在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企业为了取得实效,一个企业和一个或数个企业为发展生产和产品交换而进行的经济联系。

4、促进作用

(1)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发现影响财务成果和经济效益的各种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进一步挖潜降耗,增加收入。

(2)促进经济责任制的完善和履行。

通过经济责任制审计,发现制度本身的缺陷,向有关部门反馈,解决发行情况和责任归属不清的问题。

(3)促进各处经济利益关系的正确协调处理。

不定期的开展对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的审计,规范下属实体遵章守纪,正当经营,依法办事,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建设性作用

建设性作用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的检查和评价,针对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富有成效的意见和方案,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1)审查评价企业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披露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堵塞漏洞。

(2)审查评价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寻找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消化不利因素,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6、参谋作用

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企业也由原来的面向国内市场转上了国际市场,企业经营决策的正确与否依赖于可靠的经济信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促进了内部审计事业的飞速发展。内部审计可以提供世界性的行进的技术资料和经济信息,客观公正的为领导决策服务。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在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财经纪律方面,在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及应对国际市场竞争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管理中所在临的问题

只有良好的制度网络化的工作条件,没有高素质的审计人中和优良的人员组合,不采用先进的审计方法,也难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问题。

(一)认识问题。民营企业崛起与农村,有的管理阶层小农经济思想严重,对内审计的认识模糊。这些企业虽然在国内外都有一定各名度,品版打得很呼,但管理阶层的管理理念没有根本转变,不了解内部审计的作用,不重视,支持内审,对内部审计重要性认识不足,这是阻碍民营企业内审机构设置的关键因素。随着公司的扩展,投资的多元化,管理层次的增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是改变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方式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在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主尚未意识到,对成立内审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清。要促使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要求民营企业建立内审制度。

(二)管理问题,目前中小民营企业以及一些规模圈套的家族式集团企业,管理松散、没有章法,尤

其是财务管理不健全,普遍存在三假(假凭证、假账册、假报表)等情况,财务住处的真实性很低,离现行财务制度的要求还有漫长的道路。经济全球化,企业国际化,面临许多新问题、高风险,如果有熟悉企业烽务、具有经济、法律、审计等多种专业知识的内审人才为管理层提供了这样的服务;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环节的评审,对经济合同的把关,养活了企业运转内审的本质特征在独立性,其独立性大小决定了其职能作用发挥的范围和效果。已建立内审机构的民营企业,隶属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不多,大我将内审机构合并在财务部门或其他部门。内审定位低,受到工作环境,法律环境的制约,独立性差,是阻碍民营企业内审工作发展的主要因素。民营企业财产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经济责任关系分割不清,利益冲突矛盾相当尖锐。因此,如何真实,准确提供管理信息和反映背离企业目标,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等问题,内审部门难以把握。家族管理模式严重干扰了民营企业内审工作的发展,约束了监督职能的正常发挥。

(三)素质问题。一方面是领导者的素质参差不齐,起点不一样,民营企业的差异也很大。大部分企业主要在市场上搏杀了几年或几十年,在一些方面有所提高,但文化、经营思想、管理水平、守法诚信等方面的素质相对较低,难以通过缺乏必要的审计知识和技能,难以胜任岗位工作。从投入产出进行分板,如果民营企业很可能反对设置内审,企业高层管理对内审提出了目标和期望,如果内审难以完成目标,则内审的地位就要打折扣了。

(四)舆论问题。表现在对内审作用的宣传不够。当前对内审成果的统计、汇总、总经工作很薄弱,统计数据没有真正反映内审的作用,社会上对内审作用的宣传还是很不够。由于内审不直接创造价值,而是通过查找漏洞提供改进建议来促进企业效益提高的,其创造的价值是隐性的,由于不重视内审成果的统计和总结,没有数据来反映内审的工作,长久下去,内审的作用很容易被淹没。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人戴着有色眼睛看待民营企业,真正有才能的专业人员也不一定看好这个群体,如某民营企业主在招聘内审人员时就很难找到理想的对象。

三、信息技术对内部审计提出的新挑战

现代企业正日益朝着“大型化”,“集团化”的方向发展。企业内部审计要在新条件下有效地发挥作用,有必要主动适宜发展趋势。而建立立体审计网络,则是大型民营企业在调经济条件下,跨区域以至跨国经营中进行自我监督,约束的有效举措之一。同时,现代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也为建立立体的审计网络提供了技术物质条件。依托信息网络,企业内部审计完全有可能网络化,进行上一结合,内外结合,定时与不定时结合的立本式审计。联合审计将极大地提高审计的效率和质量。除在企业内部上下左右的交叉联合,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审计资源外,还可以在内外审计结合的运作中,借助外部审计解决难题,并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的效益性。另上,在网络条件下,不定期的审计活动将会更容易,甚至在需要时可以开展适时审计。这样,发现,解决问题将比过去及时,准确得多。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实现内部审计信息化和网络化,将促使企业内部信息越来越对称,越来越完全。这样减少由企业内部非对称信息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即有意或无意地进行错误选择,这两种选择都会降低企业效率,浪费社会资源。

就由中国而言,应当量力而行,注意成本效益原则。其次,立体的审计网络对制度建设的要求更高,必须建立完善高小的制度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其次,立体的审计网络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了,出现的业务思维需及时调整。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应更中趋向于复合化。最后,在网络条件下,各部门应该有效地协调,避免发生矛盾影响整体工作。

四、发挥企业内部审作用的对策

由于企业内部审计自身条件以及外部环境所限,内部审计的范围和重点依旧在传统的圈子里徘徊。审计范围主要局限于财务收支活动,重点则是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且多以事后审计为主。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业务主要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展开全面审计,审计的范围可涉及组织机构、经营和管理、生产和质量、成本和销售等方面和环节,内部审计人员有权查阅企业的任何资料。同时,审计的重点则转为内控制制度评价和风险控制,从中寻找疏漏,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率性、效益性、效果性不断的提高,从而达到内部审计的“再控制”和“管理服务”功能,最终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针对上述情况,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中的再控制和管理职能,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提高企业管理层对内审工作的认识

面对21世纪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全新挑战,民营企业必将实现管理升级和创新,实现企业向更高层次的跨越。所有者要了解管理部门的工作实绩,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必须建立内部监控体系。能动内审对企业内部职能部门加以控制,及时掌握大量准确可靠的有效信息是重要一环。内审对企业的管理信息,具有建设性;内审在企业自我监控与自我约束机制,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和提高经济效益,防止弊端等方面具有积极性。因此,民营企业要给内审模式,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取得民营企业家对内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使内部审计变成民营企业自发和内在的要求,促使民营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建立较为科学,合理内部审计模式

民营企业应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可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审计模式,对总经理领导下的审计模式,对总经理以下管理层次的经济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也可把内部部门直接至于董事会领导下,协助董事会发挥监督职能,协调内部和外部审计关系,对董事会要负责报告工作,既受所有者委托,对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也可对高层管理者与其下属之间经济责任属行情况进行监督,保持内审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改进内审工作方法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领域要不断拓宽,内部审计业务要有所突破,要将事后审计转道事前,事中审计;在审查过程中注意惧有关内部控制的信息,把内部控制的测试和评价作为对营销,采购等活动的必经审计程序;针对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的各薄弱环节,审查资源的组织和利用效益,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内部审计效能最大化。

(四)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

鉴于内审人员素质不高的现状,加强内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培养内审人员审计业务的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谨慎,鼓励内审人员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和各类业务实习,使人才结构,知识结构呈现过层次性,使内审机构更有合理的素质,以适应企业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五)国家审计机关适时指导民营企业内审工作

民营企业要将本单位内审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给国家审计机关,而国家审计机关要多关心,扶持民营企业内审,及时总结民营企业内审的成功经验,并予以推广;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营企业内审现场互相学习交流;开展民营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互查活动,提高内审人员工作水平;经常引导民营企业领导支持本企业内审工作,尽快出台有关民营企业内审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民营企业内审工作制度,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此外,作为企业中具有高度独立性的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绝对不是“独立”的,它是需要各个相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否则,难以发挥作用,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还有赖于正确恰当地处理各种关系。

综上所述,企业内部审计不仅要审查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查和以权谋私、挥霉浪费、戳留挪用等问题,而且还要从决策、技术、生产、流通等环节着手,按资金运动轨迹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追查。要从查错防蔽财务审计的圈子跨出来,进入供、产、人、财、物的广阔领域;审计企业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各种资源和资金的投入与产出、所费与所得的对比关系,审核和评价各级经营者责任的履行情况。要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

参考文献:

1、冯均科《实施人本主义的内部审计管理策略诌议》,自《审计与经济研究》2002年第三期

2、刘明辉,张宜霞《内部控制的经济学思考》,自《会计研究》2002年第八期

3、吕新民《论网络经济时代的网络审计》,自《审计与经济研究》2002年第一期

4、赵元《试析我国内部审计的弊端及解决方法》,自《审计理论和实践》2002年第五期

5、汪敏《民营企业内部审计面临的困难与对策》,自《浙江审计》2003年第三期

6、屈强《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调查与思考》,自《湖北审计》2003年第二期

第12篇: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内部审计制度

工作概述: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监督公司运营效率,防范舞弊风险,提升公司价值。

第一条:

岗位职责: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控股投资项目,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条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既时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人员从各部门抽调,设审计部主任 1 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后总经理任免,审计部主任对总经理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应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第一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 :

①公司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及专项审计。

②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③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④专项审计包括基建、技改预决算审计、科研项目审计、离任审计等。

第二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

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公司运作行为的目的。

第三条 审计部的主要工作范围为

1、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会计报表、财务决算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并签署意见。

5、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7、对严重违反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公司进行的审计。

9、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四条 审计工作应在每季度结束后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一次综合审计,平时进行不定期审计。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力

第一条 在审计管辖的范围内,审计部的主要权限有: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2、审核会计报表、帐簿、凭证、资金及其财产,监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决定并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已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处理的建议;

5、对阻挠、破坏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和人员,报审计委

员会核准并经总经理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6、经总经理核准,出具审计意见书,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第五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一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日常工作程序:

1、根据总经理的部署,拟定审计工作计划,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制定审计方案。

2、确定审计对象和审计方式。

3、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经总经理批准的专案审计不在此列。

4、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对象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询问,取得有效的证明材料,并作详细记录。

5、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被审计对象提出改进意见。审计终结后,应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6、对重大审计事项做出的处理决定,须报经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处理决定,被审计对象必须执行。

7、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诉,总经理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做出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对不适当的处理决定,审计部复审并经审计委员会确认后提请总经理或董事会予以纠正。申诉期间,原审计处理决定照常执行。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以暂停执行。

8、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后续审计。

第二条 审计部应当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对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档案定期或长期保管,在每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审计档案销毁必须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进行。

各种审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如下: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 5 年,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 5 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 10 年。

第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审计部主任应在每年年度会议召开前编制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述职报告。

第六章 奖 惩

第一条 审计部对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可以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给予奖励的建议。

第二条 审计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董事会提出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的建议:

1、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等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审计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绝执行审计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向审计委员会如实反映真实情况的员工的。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册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13篇:企业内部审计报

企业内部审计报告

一、导言

日期:2003年10月26日

接受者:公司总经理***

引言:

经公司2003年度内部审计的计划安排,我们对公司计划物控部业务

管理程序政策、采购计划及其价格核定与控制、有关合同、仓储管理系统

等事项进行就地审计,涉及的期间是从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月9

月30日。

审计范围和目标:

本次审计的期间范围涉及计划物控部从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月9

月30日止计划物控部有关采购计划的制定、实施的及时性、有效性、合理性、合规性,存货成本管理的效益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依据是计划物控部提供的资料。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其实际情况,实施了我们认为合适的、必要的审计程序。 简要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发现的性质:(主要的审计发现和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及建议)在对计划物控部审计过程中,我们认为最重要审计发现如下计划物控部存在问题:

1、采购行为依据不具体、不规范,基础信息有待完善;

2、采购计划制作被动,指导性不强,缺乏与实际的对比考核,采购工作效率不高;

3、成本管理工作手段单一,市场信息搜集工作少,供应商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化;

4、仓储条件较差,未按价值大小分别管理,存货管理有少量缺陷需改进。综上几点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缺陷。

对回复的期盼:

该报告的其他部分提供了有关部门审计发现和建议的详细资料,我们

希望在收到报告之后的15天内作出书面回复。

公司审计部

审计组长:***

审计小组成员:***

第14篇: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 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 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 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任务、范围与依据

第四条 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

(一) 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 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 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

(四) 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五)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 况审查;

(六) 与对境内外经济组织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 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审查;

(七) 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 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 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

(九) 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十) 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

(十一)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十二)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第六条 内部审计依据:

(一)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 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三) 公司经营方计、计划、目标。

(四) 经营责任单位的经营责任制度、责任状及合同。

(五) 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

第七条 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一) 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 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的事前审计;

(三)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月度报 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四) 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产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 资料;

(五) 参加有关会议;

(六) 对审计涉及到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七)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做 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 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采取 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九)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十)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 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审计机关反映;

(十一) 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承包指标提出鉴证,承包状按审计结 果兑现。

(十二) 参与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八条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审计前, 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领导临时决定的突击性审计任务除外)。

第九条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提出 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工作。

第十条 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拒不执 行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审计机构应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处置意见。 第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正式审计报告、审计 意见书七天内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分管领导应当及时处理,在领导未做出处理意见前,必 须执行审计意见的审计决定。

第四章 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种类

(一) 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 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三) 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五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在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至少是会计 师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审人员在企业内部的技术职务资格的确认和公开聘任,根据公 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 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 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实行内审回避制度。凡有内审人员直接参与被按时计单位实际经济活动 的,必须回避对该单位所进行的内审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特邀内审员制度,特邀内审员用于临时补充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协助解决内审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特邀内审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在审计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在内审人员不足时,由总会计师提出建议,报经总经理同意,正副董事长批

准方可聘请特邀内审员。

第六章 审计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建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由内部审计人 员负责。

第十九条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审计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具体办法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如借阅审计档案,应经有关领批准。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依照本规 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 授权经营企业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 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并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在财务审计部,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其职责是: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法规、制度等;

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实施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

4、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建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5、负责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6、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等;

7、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

8、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 审计范畴和权限

第六条 内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集团公司有关职能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集团公司负责 报告工作。

第七条 内审工作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财务计划、成本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3、经济效益;

4、内部控制制度;

5、经济责任;

6、承包经营或委托承包经营决算;

7、投资项目概(预)算、决算;

8、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

9、其他审计事项。

第八条 内部审计对集团有限公司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目等合同执行情况,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九条 财审部可以对企业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审计调查。

第十条 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未经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外披露。 第十一条 财审部及各子公司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是: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和资料;

2、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加有关会议;

4、对审计设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经有关单位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经有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财务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的直接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并按有关规定,项上一级审计部门反映。

第十二条

集团有限公司授予财审部如下经济处理、处罚权利:

1、集团成员法定代表人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指标,未经财审部审计,不得兑现年终效益奖;

2、设收帐外资金上缴集团有限公司;

3、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给予通报。

第四章

审计程序

第十三条

例行审计程序

1、内部审计根据上级部署和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实施审计前,应当先通知被审计单位,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下发审计通知单,电话通知后直接进点;

3、审计人员进点审计时,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业务档案依据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4、审计人员进点审计时,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可以根据需要就审计事项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及取证(如函证、外调),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协助,如实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5、审计人员已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审计终结,执行人应提出审计报告,征求审计对象的意见,并报送本单位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后,被审计单位必须予以执行;

6、内审部门有权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7、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内审部门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出,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第十四条 离任审计程序

1、各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中介,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部门提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知》,审计部门据此列入当年工作计划;

2、被审计单位在接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后,按规定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包括:经集团批准的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责任书;离任人的任职报告;任期内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资料;任期内各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报告 和有关部门作出的调查报告;任期内重大经营管理计划、决策;各种财产盘点表等;

3、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提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被审计人的工作业绩经济责任和审计通知中规定的其他内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4、审计报告应请被审计人核对审计事实,并签署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5、《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报送集团总经理,并至少送从事部门、被审计人和所在单位;

6、被审计人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可在接到审计报告后十五日内,向集团总经理提出申诉,由集团领导决定是否请上一级审计部门复审或驳回申诉;

7、被审计人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由被审计部门作为审计档案归档;

8、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充分占有资料和深入调查研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密切配合,各内审机构也要在自身工作中注意整理和积累有关资料。第十五条

除以上各项规定的审计事项以外,财审部有权对审计范围内单位财务收支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有权对集团的基建及维修项目预、决算和施工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章

审计人员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及属下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审计员任免或调动,应当事前征求集团公司财审处的意见。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引港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内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和聘任,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内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终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九条

对违反审计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其管理部门或单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独立设置的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财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公司股东和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以合理的成本促进有效的控制,从而来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市值。

第三条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办公室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审计办公室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其主要职责 是: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要求,起草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四)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建工程、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产处置进行专项审计;

(五)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任期或者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定期审核,发现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七)根据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的要求进行舞弊调查或其他专项审计;

(八)搜集和研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为公司决策服务;

(九)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十)每年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 审计办公室主要权限

(一)列席公司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三)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合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有权查阅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资料;

(四)对与审计事项相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询问了解,并取得相关证明资料;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报告董事会后,建议总经理作出制止的决定;

(六)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资料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董事会授权可暂时封存;

(七)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与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六条 部审计人员任职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审计部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会计或者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3、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

(二)职业道德:

内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三)工作要求:

1、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予以回避;

2、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四)责任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按照证据确凿、客观公正、结论正确、处理合适的原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审计处理和处罚,促进审计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审计人员的奖罚

(一)审计人员的奖励

1、审计办公室和审计人员为公司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提出的管理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由此为公司利益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审计部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可以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

(二)审计人员的处罚

1、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玩忽职守、给公司或被审计单位造成损失; (4)泄漏公司或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等。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八条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办公室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审计重点,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审计通知

根据审计计划确定审计事项并组成审计小组,一般审计项目在审计实施前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可在实施审计同时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当按照审计通知的要求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条 审计方案

审计小组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方案(作业计划),经审计部负责人审查和批准后实施。审计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目标、范围、重点、实施、审计方式、人员分工、审计时间、其他应准备的事项。

第十一条实施审计

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审查有关会计资料,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核实,取得相关证明资料,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十二条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小组应在实施审计结束后5 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编制必须以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要求事实求是、客观公正、事实清楚、数据准确、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审计意见和建议富有建设性。内部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应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审计报告5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无异议。被审计单位如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并且无法协调时,应当将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处理。

第十三条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

审计报告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定后,审计部根据审计结论,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

第十四条反馈

被审计单位应按照审计意见书或者审计结论或决定及时做出处理,并在审计意见书和审计结论的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上报审计部。

第十五条保管及保密

审计办公室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及时建立专项档案,按规定保管。内部审计报告以及管理建议书等文件,报公司相关领导、董事会、监事会各一份,报送被

审计单位负责人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 权归公司审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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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某集团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1 总则

1.1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审计部。2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2.1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参照《审计管理制度总则》相关文件规定,见附表《组织结构图》。3 岗位职责

3.1 审计部职责参照《审计管理制度总则》 中相关文件规定 3.2审计部主管

3.2.1 在集团监事的领导下,主持内务审计部的日常工作;

3.2.2 建立健全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审计工作流程,完善审计内控体系; 3.2.3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各类审计事项,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2.4 组织协调审计过程中和公司下属公司、部门的关系,实施内部各类审计事项,下达审计工作任务,指定经办人和具体实施时间; 3.2.5 审核审计工作方案,并对审计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

3.2.6 指导下属的日常工作,督促下属的工作进度,并对下属工作中碰到的关键性问题提出指导性解决意见;

3.2.7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最终确定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最终审计意见和审计处罚;

3.2.8 对集团公司的各项重大投资行为、经济活动事项、审核招标文件及各类合同,参与并监督各项重大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询比价、商务谈判、

工程验收和项目签证。

3.2.9 制定部门发展计划并对本部门员工培训、晋级、奖惩、人事调整等方面提出建议; 3.3 审计监察员

3.3.1负责做好各公司经济目标责任制的执行、审计监察、工作和绩效考核执行工作,并对审计结果负责;

3.3.2 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各类经营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3.3.3 对公司和部门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提出改进建议。 3.3.4 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3.5负责对公司的招投标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核监督。参与审核招标文件及各类合同,参与并监督各项重大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询比价、商务谈判、工程验收和项目签证。

3.3.6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写、审定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并提出审计建议及整改奖惩意见,并跟踪落实、检查,对整改不力的部门有权向上一级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3.3.7参与检查各部门、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3.3.8负责对干部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监察,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行风建设工作。

3.3.9受理信访举报、申诉,负责公司违纪违规案件的调查和处理。3.4 财务审计专员

3.4.1 负责编制财务收支审计方面的内控制度、流程和细则;

3.4.2 参与制订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

3.4.3 完成日常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审计和财务专项审计工作,以及审计调查工作。

3.4.4 负责完成企业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单项业务的审计工作。

3.4.5 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为企业运营提供增值服务。

3.4.6 对其任职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合规合法性、遵守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进行审计。

3.4.7 对经济合同、价格管理、财务预算以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3.4.8 检查、复核审计证据,做出单项审计评价意见。

3.4.9 编写审计工作底稿,进而编制审计报告,确保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目的。 3.4.10 整理、归档审计资料,管理审计档案。

3.4.11 根据本部内审计任务及工作情况,服从工作统一安排,完成交给的其他审计项目工作。

3.4.12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和整改措施实施情况。3.5 管理审计专员

3.5.1 负责编制公司运营管理审计方面的内控制度、流程和细则; 3.5.2 参与制订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

3.5.3 对企业制度流程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管理风险领域,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反馈,通过审计进一步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5.4 对集团公司人员任期评价或离职进行管理方面的责任审计与评价。 3.5.5 对重大投诉事项、舞弊案件进行专项调查;

3.5.6 负责公司的运营过程的审计工作,包括薪酬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经济及投资效益审计;

3.5.7 准备审计事项签证单,与被审计单位讨论不足之处,向被审计单位提出纠正错误、改善管理、增加收入和节约成本的建议。

3.5.8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拟订审计报告草案,评价已实施的改进措施。 3.5.9 负责对企业业务单元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进行调查,识别各业务单元存在的风险,协助审计部长设计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审计流程。

3.5.10 负责调查、评价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运行效果,进而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为企业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 3.5.11 协助审计部长制定经济责任和绩效审计的有关规章制度、审计程序及审计标准。

3.5.12 根据企业年度审计计划或临时任务,拟订有关经济责任和绩效审计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3.5.13 检查、复核审计证据,做出单项审计评价意见。

3.5.14 根据本部内审计任务及工作情况,服从工作统一安排,完成交给的其他审计项目工作。

3.5.15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和整改措施实施情况。4 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集团公司审计部起草、修订、解释;

第16篇:企业内部相关岗位人员离任审计内容及

离任审计工作内容

一、对各分厂厂长的离任审计:

对分厂厂长的审计重点放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层面包括:固定资产增值保值、低值易耗品管理、产品投入产出的控制、物资提报及领用、部门职工工资及个人各项考核数据等方面。

1、对所辖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分析。(出具报表:固定资产盘点表、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分析方向:

(1)有无固定资产缺失现象,有无未及时调拨的现象。

(2)对设备保养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损坏严重的设备。

(3)低值易耗品是否账实一致,有无领用低值易耗品未登记账册的现象,报废、调拨手续是否齐全。

(4)新增固定资产的申请、购置、验收是否合规,预期使用效果经验证是否达到。

2、对车间在制品进行盘查,领出未使用辅助材料进行清盘,对在制品、车间产品存放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出具报表:在制品盘点表,辅助材料盘点表)

分析方向:

(1)检查在制品质量是否合格,有无以次充好的现象。

(2)车间领用的冶炼工具或轧钢工具等需要盘存的辅助材料账实是否一致。

(3)检查车间产品的存放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根据质量要求分类标识存放。

3、车间提报物资使用情况盘查,对仓库存放的该单位提报的价值较大的辅助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车间物资采购的提报进行分析。(出具报表:车间提报物资库存表、车间已使用物资未入库结算明细表)

分析方向:

(1)检查提报物资是否按需提报,检查是否存在超报、乱报导致库存形成积压的现象。

(2)检查车间是否存在未提报或未入库直接使用的较大价值的影响指标或成本的现象。

4、

进行分析。

分析方向:

(1) 检查有无人为调整工资的现象,对复核与原预算差额按月份进行列

示。

(2) 检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差异进行分析并进行列示。

5、对部分车间或部门存在设备利用率、产品出材率等指标的,需对这对任期内部门工资预算情况及考核指标进行检查,对车间核算情况类指标单独进行分析,存在差异的需进行列示。

二、对分公司经理的离任审计:

对分公司经理的审计重点应放在相关制度的监督及控制层面:通过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产品出入、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环节的控制,从中检查有无管理失控或管理责任的问题。

1、固定资产:

(1) 抽查固定资产申报、购建、验收、结算等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通过有针对性的抽样进行检查);

(2) 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检查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情况(对不符的要及时进行列示;

2、低值易耗品:

对所属各部门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盘点清查(可先抽取其中两个单位,如发现问题再全面展开清盘)。

3、存货

(1) 对所属库存原材料进行抽查盘点,可增加抽样进行盘点,对其中不符的进行列示。

(2) 对所属库存产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查盘点,对其中不符的进行列示(产品抽查过程中重点应放在车间内部存放的产品)。

(3) 对发出未开票产品方面进行询证或现场盘点,确保发出商品的一致性,对其发现不符的必须重点列示。

4、产品出入库

(1) 对各车间产品领用、入库、发货的手续及是否合格验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其中以次充好或未给验收入库的违规现象进行列示。

(2) 对部门产品发货流程进行检查,对应相关制度及规定,对其中违规或存在风险的问题进行列示。

(3) 对物品放行流程进行检查,对其中违反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进行列示。

5、应收账款

对分公司应收账款进行逐一核对,对出现索赔或折让的问题重点检查,对其中不符合制度的情况及核对不符的及时进行列示。

6、应付账款

(1) 对分公司应付账款进行抽样核对,对不符规定的进行列示。

(2) 对各类客户的付款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列示。

(3) 选择重点、难点或易发生问题的交易结算情况进行抽查,对其中不符规定的进行列示。

7、合同管理

对分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检查,根据《合同管理制度》及《招标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抽查,对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列示。

8、各项指标情况:

对分公司经理的考核指标核算情况进行检查,对其中发现的不符或错误及时进行列示,并分析有无人为调整因素。

9、其他事项:

(1) 对存在或已发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重点进行单独检查,并在报告中进行列示。

(2) 对以上各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汇总,分析管理责任形成审计报告。

三、对外协科长(业务员)的审计

对外协科长或业务员的审计主要是对各业务流程执行层面,重点是对公司委外加工的财产不受损失及按规定计划进行付款两个方面进行。

1、存货盘点:

对委外加工产品进行全面清盘,根据外协领用及缴库数量进行详细核对,详细计算委外加工产品账面应存数量,将应存与实存不符的进行逐一列示。

2、合同执行:

对其经办的一年内或一年以上的相关业务及签订的合同进行检查,对业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所属客户挂账付款情况进行核查,对其中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进行列示。

对合同执行中存在对方违约的合同或条款进行重点检查,对其中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利益进行详细分析计算并及时进行列示。

3、对外协产品出现的质量事故进行了解,属其所负责的客户的及时根据质量事故的损失情况计算其应承担的损失,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及列示。

四、对营销分公司经理的审计

1、发出商品

对营销分公司发出商品现场盘点或取得客户函证,对于发现的不符的项次逐一进行列示。

2、应收账款

对分公司对应各客户逐一进行对账,取得对方的函证;不能取得函证的,必须现场核对一致方可取信。对于核对不一致的,必须逐一进行列示。

3、销售费用

对分公司销售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有无存在超支或重复报销费用的现象,检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套取费用的现象。

4、其他事项

对于亚龙石油泵分公司必须对其在分公司工资收入及其他收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其全年收入情况是否具实申报。

5、经营业绩

必要时对其年度经营业绩进行审查,对其销售收入及费用提成进行检查,对其经营利润进行复核。对发现不符之处及时进行列示。

离任审计报告模板:

XX部门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报告

内审字[20XX]第XX号

一、审计目的描述:(简要叙述离任人员姓名及离任日期,根据公司《XX制度》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二、审计方法、过程:对审计过程进行简要描述,采取的方式方法等。

三、审计内容:(对审计中各项内容的描述)

1、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本着不夸大不缩小的原则据实述叙。

2、对其中的不符项描述清楚,不得带有感情彩色或偏激性词句。

3、审计内容中不带有建议、责任区分等词句,只对事项进行明确。

4、问题描述必须清晰,确定差异及不符的金额、数量等量化数据

5、对被审计人员的成绩、失误公正叙述,不能回避或隐藏。

四、责任落实(相关问题分析及责任的界定,并根据《XX制度》第XX条款出具处罚或考核意见。

五、审计建议(根据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在制度或管理层面的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17篇:企业内部审计基本流程

企业内部审计的基本流程

为规范江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制度,制定一下的内部审计的基本流程.

规范内部审计具体业务的操作流程是完善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审计任务的重要保证,根据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相关规定,内部审计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中按规定遵照执行。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实质要求,审计工作可分为以下步骤:

一、审计立项与授权

二、审计准备

三、初步调查

四、分析性程序及符合性测试

五、实质性测试及详细审查

六、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

七、审计报告

八、后续审计

九、审计评价

十、审计档案

步骤

一、审计立项和审批

一、审计立项

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被审计的对象。审计对象包括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集团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各项经营活动或项目、系统等。

审计对象的选择一般由以下三种方式决定:

1、集团审计部通过对集团的经营活动进行系统地分析风险来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经批准后逐项实施。

2、由集团总裁或董事会下达的计划外专项审计任务。

3、由被审计者提出审计要求,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

二、审计批准与授权

对于已立项的审计项目,审计部应在审计实施前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集团总裁审核、批准与授权。

步骤

二、审计准备

在确定审计事项后,审计人员开始审计准备工作,制订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初步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

1、内部审计的总目标是审查和评价集团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协助集团组织的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针对已确定的具体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应制定具体的审计目标以有助于拟定审计方案和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审计评价。

2、内部审计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内部控制系统的恰当性、有效性。

2)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

3)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4)资产的护卫情况

5)对法律、法规及政策、计划的遵守、执行情况。

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的审计任务确定具体的审计范围以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

二、研究背景资料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收集、研究审计对象的背景资料。

当审计对象为集团子公司、职能部门时,背景资料主要包括其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情况、管理人员相关资料、定期的财务报告、有关的政策法规和预算资料等。

当审计对象为某一项目、系统时,背景资料主要指其立项、预算资料、合同及相关责任人资料等。

如果在以前年度实施过内部审计,则应调阅以前的审计文件,关注以前的审计发现及审计对象对审计建议的态度。

三、成立审计小组和确定审计时间

不同的审计项目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不同的知识和技能,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审计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审计人员,指定审计项目负责人,并对审计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

成立审计小组的同时,应初步确定审计时间,包括审计开始的时间、外勤工作时间、审计结束及审计报告的提出时间。

四、准备初步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是说明审计目标、范围和具体进行的程序。完成审计工作后,审计方案是审计工作的记录。审计方案在计划审计工作时由审计负责人初步制定,并在审计工作实际进行中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

在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不全或实施突击性检查等情况下,审计人员也可以在审计过程中制订和完善审计方案。

五、计划审计报告的提交方式、时间和对象

六、发出审计通知书

在审计前,审计人员应通知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时间、审计目标和范围,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准备相关的文件、报表和其他资料、告知需要配合的相关事项。

在经授权实施突击审计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可不预先通知被审计单位。

以上为审计工作的准备阶段,完成准备工作后,审计工作即进入外勤工作阶段,主要包括步骤

三、

四、

五、六。

步骤

三、审计调查

一、审计座谈会

审计开始前,审计人员应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召开审计座谈会。了解基本情况、说明审计的目标和范围以及审计中需要提供的各种资料和需要协助的范围等。

二、实地考察

审计人员应实地观察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地点、设备、职员及业务情况,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获得感性认识。

三、研究文件资料

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及实地考察过程中得到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进行查阅、研究。

四、编写初步调查说明书

初步调查完成后,审计人员应编写简要的初步调查说明书,概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初步调查的实施情况。

步骤

四、分析性程序及符合性测试

一、分析性程序(比较、比率和趋势分析)

审计人员应根据财务报表和有关业务数据计算相关比率、趋势变动,用定量的方法更好地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主要的分析、比较包括:实际与预算的比较;年度内各月份数据的比较及趋势分析;年度间数据的比较及趋势分析;账户间关系分析;财务和经营比率与前期、同类经营机构的分析比较;

审计人员通过比较和分析各项指标所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引起充分关注,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更详细的审计程序来审查重点领域。

二、描述和分析内部控制设计的恰当性

审计人员应采用绘制流程图、文字说明等方式描述被审计单位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人员应在认真研究、分析被审计单位现有内部控制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定等文件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恰当性进行评价。

三、初步分析和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1、审计人员可采用内部控制调查表或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获得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

2、审计人员可采用对经营活动进行“穿行测试”或小样本测试的方式,初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情况。“穿行测试”是审计人员针对关键控制点,选取一定的交易和经营活动进行程序测试或文件测试(根据组织的记录来追踪选定测试项目的整个过程)。小样本测试是选择较少的样本量对选定项目进行测试、复核,以测试真实性,了解经营活动的实际处理是否与预期一致。

3、研究信息系统的控制制度、进行信息系统的相关测试。

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涉及到被审计活动的信息收集、处理、传递和保管各个环节。尤其是集团各下属医院的信息系统控制的有效性、恰当性直接影响其资金、资产安全及财务信息等的准确、完整性。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熟悉与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测试。

4、分析重大风险领域,确定重点审计的范围及方法。

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描述和测试后,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初步评价,评估风险,确定控制薄弱环节以及审计的重点。

步骤

五、实质性测试及详细审查

一、实质性测试及详细检查是在对内部控制的初步评价基础上,运用适当的审计技术详细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

二、审计人员应收集充分的、可靠的、相关的和有用的审计证据(包括文件、函证、笔录、复算、询问等),进行审核、分析与研究,形成审计判断。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加总相关明细账户余额与总账余额比较核对二者是否一致。

2、运用统计抽样,抽查会计记录,从凭证到账户。

3、巡视库房,抽查清点库存药品、器材等账面存货,确定存货的保管情况以及存货资产的存在性、完整性及计价的准确性。

4、清查固定资产,确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增减值情况。

5、盘点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确定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及账实核对情况。

6、函证主要往来账户余额,选取无法函证或未取得回函的重要账户实行替代程序,确定往来结算的准确性。

7、审核收费系统的收入日报表、药品销售日报表、现金收入日报表,交叉核对并与系统核对一致。

8、审核各类经济合同,对重要合同签订的招、投标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评价。

9、审查工程的预、决算资料,复算工程量,确定工程支出的合理性、准确性。

10、检查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与发票、入库单、付款支票是否一致。

11、采用分析性复核程序,审查成本计算的准确性、折旧计提的正确性等。

12、检查涉税项目,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13、审核费用的发生情况、审批手续,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14、其他审计程序

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执行初步调查、符合性测试和详细审查,收集适当的、有用的及相关的审计证据,并通过分析与评价形成审计发现,并提出适当的审计建议

步骤

六、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

一、审计发现

审计发现应包括事实、标准及期望、原因及结果。事实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的实际情况、相关问题。标准及期望是指评价这些问题所依据的相关政策、规范、考核目标、预算指标等。原因是审计人员分析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标准产生差异的原因。结果是指实际情况与标准产生差异造成的影响及相关风险。审计人员应用书面文字、相关图表等详细阐述相关的审计发现,审计人员成文的审计发现应有相关的审计证据来支持。

二、审计建议

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的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的审计发现提出具体的、适当的审计建议,以利于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

步骤

七、审计报告

一、审计复核与监督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底稿及收集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详细的复核,并对审计人员实施的相关审计程序进行适当的监督和管理。

二、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编写意见交换稿

1、外勤工作中,审计人员应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及收集的相关文件、报表、记录等证据资料及时整理、归类。审计人员应根据统一的标准对审计工作底稿及证据资料编制索引号,以便查阅。

2、召开退出会议前,审计项目负责人应编写详细的意见交换稿,也可以编制审计报告初稿代替。意见交换稿应简要说明项目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实施的审计程序,并对具体的审计发现和初步的审计建议进行详细阐述。

三、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包括重大问题的沟通及退出会议上的意见交换。

一、重大问题主要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正在进行的重大违规或对集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被审计单位马上采取相关的措施。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所发现问题的实质及影响,确定沟通的对象,并报集团总裁批准。

二、召开退出会议,就相关审计发现与审计建议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外勤工作结束前,审计人员应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召开退出会议,就意见交换稿上的相关问题听取被审计单位的解释与意见,并详细记录。双方应在意见交换书上签名确认。对在有关问题上的不同意见,可由被审计单位进行书面陈述并交与审计人员与审计人员的审计发现与建议一齐归档,以便查阅、分析。

四、编制正式的审计报告

外勤工作结束后,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编制正式的审计报告。正式的审计报告是在意见交换稿的基础上根据与被审计单位沟通的结果,正式编制完成。审计报告应用简捷、扼要的文字阐述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人员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审计结论,并适当地表明审计人员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建议的看法,也可根据需要包括在审计报告中。

五、审核并报送审计报告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对审计报告及相关的审计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确认后正式报送给集团总裁及审计委员会,并对审计结果进行简要的口头汇报。审计部门也应将经批准的审计报告送与被审计单位并确认其已收到。

步骤

八、后续审计

在出具了正式的审计报告后,审计部门应关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及集团总裁对相关事项处理决定的态度。在认为合适的一段时间以后,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后续审计,确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恰当的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否告知并得到了集团总裁或董事会的批准。审计人员应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将后续审计的结果及相关的风险评价报告集团总裁及审计委员会。

步骤

九、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指审计部负责人对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的总结、评价。

审计评价由审计人员的自我评价、审计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评价及审计部负责人的总结评价三个层次构成。每一个审计项目完成之后,审计部负责人都应督促审计人员、审计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出书面总结、评价,审计部负责人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步骤

十、审计档案

完成以上九个步骤后,审计人员应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编号,形成内部审计档案,并由审计部负责保管。

第18篇: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咨询活动,以增加价值、促进公司经营为基本指导思想,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效果,帮助完成其目标,通过内部审计师建立的执业工作机构促进专业技能并发挥其优点。

1.3 凡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2 目标与范围

2.1 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目的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协助公司领导成员有效的履行职责,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2.2 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应包括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合适程度和有效性及其在完成指定的责任过程中的工作效果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2.2.1 内部审计应审查财务和经营资料的可靠程度和完整性。

2.2.2 审查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规定所建立的系统,并且应确定是否遵守。

2.2.3 审查保护资产的方法,核实资产是否真实存在。

2.2.4 评价使用资源的经济性和有效性。

2.2.5 审查经营或项目以确保其成果与所确定的目标相一致,并确定经营或项目是否按计划进行。

2.3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

2.4 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对中层干部(正职)进行离任审计。

2.5 对与境内外经济组织举办的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审计;对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审计。

2.6 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经济责任制承包指标审计(以审计结果为考核依据)。

共3页第1页

3 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3.1 职责

3.1.1 制定内部审计职责及工作计划。

3.1.2 提出审计政策和程序,指导审计工作。

3.1.3 制定审计方案,选择和开发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力资源。

3.1.4 负责协调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

3.1.5 制定审计质量保证程序,评价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3.2 权限

3.2.1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3.2.2 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2.3 参加有关会议。

3.2.4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3.2.5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公司领导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3.2.6 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3.2.7 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3.2.8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审计机构反映。

3.2.9 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承包指标提出审计鉴证,承包奖按审计结果兑现。

3.3 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审计的活动没有批准权力,不承担责任。

4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4.1 根据上级部署和公司具体情况,拟订审计项目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 实施审计前,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

4.3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意见

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等工作。

4.4 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拒不执行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审计机构应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处置意见。

4.5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十天内向审计部提出书面意见,由审计部门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在领导未作出处理意见之前,必须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4.6 审计部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审计档案。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由内审人员负责。其他部门如需借阅审计档案,应经内审负责人批准;审计档案的公告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法律顾问的批准。

审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为十年。

5 审计机构和人员

5.1 公司设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5.2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审人员在企业内部的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和聘任,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3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拘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5.4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实行内审回避制度。凡有内审人员直接参与被内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必须回避对该单位所进行的内审工作。

5.5 企业建立特约内审员网络。由审计机构具体组织、指导开展网络活动。特邀内审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在审计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19篇: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黑龙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

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任务、范围与依据

第四条 审计工作的任务是:

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

(一) 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 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

(四) 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五)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审查;

(六) 与对境内外经济组织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审查;

(七) 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 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

(九) 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十) 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

(十一) 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十二) 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依据:

(一)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 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三) 公司经营方计、计划、目标。

(四) 经营责任单位的经营责任制度、责任状及合同。

(五) 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

第七条 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一) 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 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的事前审计;

(三)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月度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四) 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产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五) 参加有关会议;

(六) 对审计涉及到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七)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 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九) 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十)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审计机关反映;

(十一) 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承包指标提出鉴证,承包状按审计结果兑现。

(十二) 参与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八条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审计前,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领导临时决定的突击性审计任务除外)。

第九条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工作。

第十条 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拒不执行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审计机构应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处置意见。

第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七天内

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分管领导应当及时处理,在领导未做出处理意见前,必须执行审计意见的审计决定。

第四章 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种类

(一) 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 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三) 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五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在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至少是会计师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审人员在企业内部的技术职务资格的确认和公开聘任,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实行内审回避制度。凡有内审人员直接参与被按时计单位实际经济活动的,必须回避对该单位所进行的内审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特邀内审员制度,特邀内审员用于临时补充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协助解决内审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特邀内审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在审计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在内审人员不足时,由总会计师提出建议,报经总经理同意,正副董事长批准方可聘请特邀内审员。

第六章 审计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建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由内部审计人员负责。

第十九条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审计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具体办法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如借阅审计档案,应经有关领批准。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即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20篇:企业内部审计规划(推荐)

企业内部审计规划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企业增加价值并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以服务管理、服务效益为出发点,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目标。”

一、机构设置

为了保证其独立性,企业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如果是集团公司最好由董事会领导,当然也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隶属于财务部,下设审计室,审计室内部可根据需要设立财务审计组、供应审计组、物流审计组、工程审计组、系统审计组、舞弊审计组等。

二、建立内部审计章程和制度

包括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标准,职业技能要求,招聘及考核管理办法等。

三、制定整体审计计划

根据企业年度战略规化及内外部客户需求制定本部门年度整体审计计划,内容可以按审计业务循环分类,包括:工作重点、突破方向、绩效指标、作业项目实施排期及审计项目的数量及项目覆盖情况(如:离任审计、常规审计、费用审计、IT审计等)、具体审计内容、审计资源的分配(时间、审计人员、费用等),还可以包括部门人员的培训与提升等。

审计重点要侧重于: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涵盖费用报销的合理性、真实性、规范性等)、绩效评估、业务流程是否有效、是否存在管理风险;业务流程审计主要涉及采购审计、物流审计、财务审计、

生产审计、销售审计等;

在执行审计作业前应编制《审计具体实施方案》,审计具体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1)审计实施排期;

(2)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审计策略以及审计工具的应用;

(3)重点审计领域;

(4)审计资源(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

(5)审计涉及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审计流程

1、给被审计单位签发审计通知书。

2、到达被审计单位后首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审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内容进行沟通,争取相关部门配合。

3、项目实施阶段(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4、报告出具前沟通会议

审计报告出具前就本次审计中发现的管理风险及控制薄弱环节以会议的形式与管理人员沟通,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认可,促进审计建议得到被审计单位更好的执行,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及排期,方便审计人员后续审计。

5、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出具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及项目执行人员对报告进行三级复核,复核后签发完整审计报告,发送至被审计单位,并对审计

工作中取得相关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归档。

6、后续审计跟踪

审计报告签发后由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后续改善措施进行跟踪落实,对被审计单位未采取相关改善措施选择接受的管理风险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必要时进行考核(还可出据审计跟踪报告);

五、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的构成:

1、报告封面----项目名称、签发人、签发时间

2、审计报告的主要接收者—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

3、审计基本情况

A、简要描述审计依据、目的、范围

B、被审计单位基本经营情况

C、重大审计发现及审计建议

4、审计发现事实解析

A、审计中存在现实情况----事实解析或审计结论证明性材料

B、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已造成的损失---便于分清管理责任、定义结论

C、审计依据(标准)----判断存在管理风险及改善空间的依据;

D、后期应采取的改善措施---审计建议

E、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所持的态度或改进措施――审计回

复;

5、审计整体结论

6、审计整体建议---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出具管理建议书或以提案形式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参考。

重大审计发现需出具中期审计报告,或情况紧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报告,并扩大审计覆盖范围,最终审计报告需出具书面报告。

六、审计经验交流

1、在每次项目结束后,项目组长及组员互相交流审计经验,取长补短,

2、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解决对策,规避风险。

史慧广

2012年2月6日

煤矿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煤矿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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