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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内部岗位职责不明确(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22 08:35:22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机关内部制度

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镇党委工作,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决策行为,实现乡镇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一)镇党委是领导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全镇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二)镇党委议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

(三)镇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召开,一般不研究临时动议事项。

(四)镇党委会议由党政办负责组织筹备,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党委会议。

(五)镇党委会议由书记、副书记和各党委委员组成,有关站办所负责同志及其他同志视工作需要列席会议。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由党委宣传干部负责会议记录。

(六)镇党委会议召开前,由各有关站办所及主管人员先填写党委会议议题单。议题内容分项填写,由分管领导签名后送主持机关的领导初审签名并交党政办汇总后报党委书记和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核,然后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同时,各有关站办所及主管人员要提前整理好研究事项,准备研究事项的书面材料要提前送党委书记、副书记审阅。

(七)镇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有: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2、研究部署全镇党的建设,包括本级班子、村、企业、社区和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3、研究决定全镇中、长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目标要求、主要措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推荐提名、任免调整、调入调出及奖惩事项;研究决定干部年度考核奖惩、等次评定、表彰奖励等事项;

5、研究审定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6、研究决定党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对需要由党员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或提出意见;

7、讨论决定全镇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城乡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8、研究审定困难党员、群众补助资金分配原则;研究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和材料;

9、按照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审批党员和处臵不合格党员;

10、其它需要镇党委会议研究的问题。

(八)党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不同意的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对于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各委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实施情况向党委会报告,接受党委监督。各站办所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坚决执行,认真办理。

(九)党委会与会人员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

(十)党委委员对应该保密的党委会内容,讨论表决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十一)主持机关日常工作的领导负责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会议决定事项需要发文的,一般由分管领导签发;特殊重大事项需由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书记签发。

二.学习制 度

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做务实型干部,促进全体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先进模范人物事迹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积极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坚持每周

二、四早8时机关例会学习和周五党团组织日制度。

(三)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机关学习会,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学习会期间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开好会议,非特殊情况不得办理工作业务。

(四)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除机关组织集中学习外,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制订出学习计划,每周自学时间要保证5个小时以上,干部职工每年要读10万字以上的书,记1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写2-3篇心得体会,机关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和学习笔记检查。

(五)学习中要坚持突出重点,理论联系实际,全面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六)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会,培训会以及各类竞赛活动等,党政办每年要建立机关干部职工个人学习档案。

(七)学习会由党政办组织实施并列入个人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对无故缺席或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3分,在年终考核中一次兑现。

三.工作制度

为了转变作风,提高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秩序,高效快捷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效率。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上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的搞好本职业务、包村及镇上的中心工作,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离职守,无假条或无故脱岗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三)上班期间不得随便串岗,不得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不得参与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各项活动,严禁赌博,对于违反规定的,严肃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各司其职、互相协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要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记事薄》,周末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党政办要加强检查考核,为年终考评提供依据。

(五)机关每周一安排部署工作,周

三、五汇报交流、总结评比工作,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年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评。安排部署、汇报交流、总结评比中的有关工作由党政办组织实施并记载考评情况。

(六)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参加县上和全镇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齐心协力,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七)坚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对来机关办事的群众,要一视同仁、热情接待、及时办理。实行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按时办结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得因各种原因推诿扯皮,不得以权谋私,贻误工作,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查处。

四.考勤及请休假制度

为了严明纪律,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职工由党政办统一考勤,实行按日考勤,按月汇总公布,年终累计考评制度。

(二)考勤根据出勤情况和病、事假条严格考核,无病、事假条者按旷职对待。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开工作岗位时,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实行周一至周五在机关上班住宿制度,严禁周内“走读”上班,确因需要晚上回家住宿的,离开岗位时必须给分管领导或主持机关日常工作的领导写出书面手续经审批,在党政办登记后方可离开机关。未履行手续私自离开机关回家的,途中发生的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四)实行国家规定的双休日和其它公休假制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上班、加班或值班时,必须服从镇上统一安排,镇上将安排补休或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五)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将假条交党政办考核人员考勤存查后方能离开,假满回单位后要及时销假。确因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口头请假,回单位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六)病、事假审批权限按下列规定办理:正职领导请假3天以上,副职领导请假一周以上,经书记审批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机关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3天,先由主管领导审定,再由主持机关日常工作的领导审批;4-7天经分管领导审定,主持机关日常工作的领导签注意见后,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七天以上经镇上领导按程序审批后,分别报县人社局或县委组织部审批;婚假、丧假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程序审批;镇聘干部请假由镇领导按程序审批。

(七)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然后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按当月累计天数扣发下乡费。全年病假累计在30天以上,事假累计在15天以上,旷工在3天以上的,取消年休假以及年终奖励。当月请事假累计5天算一天旷工。按规定享受年应休年休假而未休的发给一定补助。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凡突击活动或重大活动期间严禁请休假,每次活动专项奖金,按照谁参与谁享受的原则发放,不参与者免奖。

(九)、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出差结束后要及时返回机关,否则按旷工论处。

(十)、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由党政办每月底汇总并公布结果,会计根据出勤呈报单兑现有关补助费。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镇属事业单位及机关财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财务工作纪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镇属各事业单位的经费一律实行财政所统一管理,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开支。

(二)、各单位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入必须统一出具在镇财政所领发的《陕西省事业行收费统一票据》,征费、罚款及其它收入要当日全额上缴镇财政所,专帐管理,专户储存。各单位设臵报账员,对需支出的项目,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镇长审批,财政所拨款。要严把经费使用关,不得随意租车和招待,确需租车和招待的,经请示主要领导后方可实施。

(三)、镇属企业的租赁费、承包费、抵押费等由镇企业办组织催收,上缴镇财政所专账管理,专户储存,由镇长统一安排、使用和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建设项目,或 元以上的开支,由各单位或有关站办所(主管人员)提出意见,党委会研究审批。 (四)、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费在下月第一周内报销一次上月的出差费,差费单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镇长审批,并交党政办核减下乡天数后在会计处报销,逾期不予报销;其它开支一律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后,镇长审批。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在外欠账购物、打印材料。确需欠账的,须经分管领导或镇上同意,报销时须持经办人签字的原凭证,否则不予报销。确需在外打印材料的,经请示分管领导或镇长后方可打印,报销原则同上。

(五)、各单位财务管理人员或报账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认真管好支票、现金、帐表。当日库存滞留现金不得超过500元,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票据要坚决予以拒付。严禁白条入账和私人借款,确需借款的须经镇长审批,用后立即归还。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提倡打短话,控制私话。

(六)、各单位的账务必须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帐表相符,不出差错,在每月底要将资金平衡表送书记、镇长审查。

(七)、坚持主题审计制度。每年镇上将组织由镇纪委、农经、司法、财政等单位组成的专门班子对各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上报有关县级部门审查。

(八)、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修旧利废,节约水电,珍惜办公用品,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六.公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公物管理,防止公物流失,减少行政成本,根据公物管理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机关公物为集体财产,各单位及干部职工都应珍惜、爱护,不得随意损坏。公物管理由各单位办公室主管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二)、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及公物添臵(含贷款),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镇长审批后方可购臵、办理,并须对固定资产及公物(含贷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三)、各单位的所有公产、公物都要建账造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做好监交。

(四)、镇上统一配发的办公设备用品,要造册登记并存档备查。要妥善使用和保管,防止损坏和遗失,公物不能带出单位,禁止公物私用。干部职工调出时

(五)、借用镇机关公物,须经主持机关日常工作的领导审批,凭借条方可借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抽取借条。

(六)、镇机关会议室、饭厅公物,由主管人员负责保管,一般不得借用,更不准私自带走,若有遗失,由分管人员负责赔偿。

(七)、镇机关办公用品及易耗品(电脑耗材)由党政办按财务管理制度,经审批后统一购买和发放,专人管理,购买前填写购物申报单,经机关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或镇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发放要造册登记并签字。

七.文件、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文件收传、督办程序,加强印章管理使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

1、党政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业务学习,努力精通文书处理业务,提高服务水平。

2、党政办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凡经过党政办收发的各类文件、资料,特别是机要文件,必须认真管理,做到无丢失、无泄密。

3、收发文件必须做到“两核对”、“三对口”,即所收发文件要按收文薄核对,使收、阅、存三对口;所发文件要安发文薄核对,做到印、发、存三对口。

4、加快文件传递速度,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四坚持”,搞好“三服务”。坚持文件随到随办,坚持文件阅办登记,坚持按期督办文件,坚持文件定期归档;对领导搞好服务,对单位和站办所搞好服务,对主管人员搞好服务。文件不得积压、久拖或丢失,对绝密、特急文件要专人专送,并在限期内办理完毕,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5、切实做好文件保密工作,做到“四严禁”。严禁文件乱堆乱放;严禁闲杂无关人员随意到办公室翻阅文件;严禁将文件私自带出机关;严禁摘抄和泄露保密文件内容。节假日要及时将传阅文件收回,妥善保管。

(二)印章管理

1、印章由镇党政办和各单位或有关站办所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使用印章。管理人员外出期间由党政办主任、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管理印章。

2、印章要专柜保存,使用一把钥匙,做到人在印在,人离印存,严格管理。

3、用印范围及程序:由书记、镇长或分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经党政办审核无误后方可用印;各站办所办理日常业务,如各种表册、证件等经主管领导签字或同意后方可用印;党费、财务发票随开随用印;其他非业务性用印,须经书记、镇长或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用印。

4、对于手续不全的用印件待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用印,严禁在空白公文纸、介绍信和其它纸张上加盖印章。要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规定盖章,盖章要做到工整清楚。

八.信访工作制度

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及时督促协调各村各单位及站办所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信访工作条列》和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依法妥善答复处理党员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积极做好集体上访的超前化解和接待处理工作。

(二)坚持领导亲自批阅信件和亲自处理重点来访事件制度,对上级转办及领导批办的信访件,要及时落实专人迅速查处,及时报结,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三)认真负责地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其合理诉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扩大升级。

(四)认真落实镇机关信访工作包案责任制。妥善处理好有关方面的重点包案问题。

(五)、积极做好联合查办案件工作。认真落实信访接待日、分级管理、领导干部包案等制度,镇党政办要做好来信来访的协调、督办工作。

(六)严格按制度要求规范信访程序,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查办、结案、回报、统计、保密等工作,做到资料整理齐全,登记手续完备,处理结果准确。

九.蒲村镇机关接待管理制度

为了节约经费支出,规范接待范围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工作的各项规定,反对大吃大喝,杜绝铺张浪费。接待要坚持热情、节约、从简的原则。

(二)、镇机关接待原则:来客原则上一律安排在机关廉政灶就餐。需要在外安排就餐的,一般情况不摆烟酒,饭菜控制在200元以内。确因工作需要摆烟上酒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摆烟上酒;标准为酒限制在50元以内,烟限制在10元以内,饭菜控制在300元以内。

(三)、接待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陪客按照谁分管、谁接待,谁的事、谁招待的原则办理,严格减少陪人,接待由党政办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主持机关日常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接待工作。

(四)、机关廉政灶接待费由党政办主任签字,机关灶务员每月按财务管理制度报支;外面接待一般由主持机关日常工作的领导签字,按财务管理制度当日结清费用季度结清费用。

(五)、除因工作需要接待外,一律不许用公款接待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加班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六)、凡党代会、人代会、镇村干部会和前来检查指导工作、学习交流的参会人员,按25元/人的伙食标准统一安排就餐,由具体负责人员按财务管理制度报支。

十.卫生制度

为了提高机关环境卫生,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的学习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应坚持每天清扫本人房间及办公室的卫生,自觉对本人承担的清洁区域卫生进行打扫,并负责辖区内花坛的管护、浇水及杂草、垃圾的清除工作。厕所卫生由值周人员打扫。

(二)、打扫清洁区域卫生由各区域负责人组织,对无故不参加者首先进行批评,3次以上者,由党政办统计后报会计处,在当月下乡费中扣除(5元/次)。

(三)、应自觉维护机关的整体形象,注意仪表整洁,行为规范。做到不乱堆放杂物,随地吐痰,并做好机关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

(四)、严禁在班内时间清洗衣物。清洗衣物时要做到节约用水,清洗完毕应保持槽内干净卫生,不留杂物,严禁外来人员在机关清洗衣物,如发现应由党政办及值班人员立即制止。

(五)、坚持周末、节假日休假前卫生大扫除制度,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每周五由党政办组织清洁区和宿舍内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并予以通报。

(六)、增强公共卫生意识,自觉遵守城镇居民健康行为规范,保持活动场所整洁卫生。积极参加镇上和机关组织的创文等活动。

附:清洁区域卫生值日安排表。

十一.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安全,保证节假日上下联络畅通,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坚持白天、晚上在机关值班。

(二)值班期间要确保机关安全,坚持晚10时锁大门,早六十版开大门,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值班期间要妥善处理各类公文、信件,接待来访群众,并做好记录。如遇紧急事件,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按要求及时妥善处理。

(四)严格执行值班纪律,不得私自调班、换班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报党政办备查,严禁带非值班人员在机关闲谈、娱乐。

(五)值班期间要确保通信畅通及机关安全,要保持机关卫生整洁。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于每周一早9时在党政办办理交接手续。

(七)值班期间凡因擅离职守、脱岗造成不安全事故或损失的,除值班人员赔偿损失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

附:机关值班安排表

十二.灶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机关灶务管理,以保障干部职工后勤服务,确保良好文明的就餐环境,提高饭菜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灶务管理委员会。灶委会在主持机关日常工作的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受镇政府领导。灶委会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冯毅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张宏亮同志担任,成员有武旭奎、郑小忠、冯伟、马栋、李红召。灶委会的职责是监督饭菜质量价格,检查饭菜质量和灶务卫生,公布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协调各种关系,制定就餐标准,提出就餐要求,处理日常事务。

(二)、机关灶实行由各有关站办所轮流管理制度,一季度为一轮,主要负责采购煤炭、粮、油、菜等生活用品及灶务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灶委会日常管理工作由灶管员(管账)、灶务员(管现金)、炊事员(管监督、管做饭)三人共同管理,互相监督。

(四)、就餐实行饭票制。饭票由灶务员管理,灶员在灶务员处用现金购买饭票,就餐实行饭票交易。灶管员主要负责灶上各类物品、用品的采购及管理,采购的物品、用品经灶务员、炊事员三人审核记账后,凭提出的票据在灶务员处报销。灶务员依据饭票及政府等有关方面的补助的现金和灶管员交来的支出票据,记好收支帐。收支帐日清月结,并公布按月盈亏情况。亏损部分由灶委会协调有关方面解决。

(五)、干部职工灶实行财务单独核算,炊事员工资由镇政府发给。接待及集体会餐花费由镇政府解决。灶上所有固定资产由灶委会公物管理人员造册登记,建档备查,并负责做好管理工作。

(六)、实行饭菜定价制,干部职工凭相应数额饭票就餐。饭菜价格由灶委会根据物价水平随时协商确定。机关每周用餐安排由灶管员、灶务员、炊事员共同协商,编排出周用餐菜单,送主持机关日常工作的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饭菜要讲质量、突出特色、注重多样化,并保证可口营养。

(七)、灶员一律在饭厅就餐,不得擅自进入操作间。饭厅桌椅碗碟等公物由灶委会公物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机关人员不得私自带入宿舍或借出,职工应自觉遵守就餐纪律,凭票买饭,不得与灶务管理人员发生冲突。

(八)、炊事员在每顿饭前应摆放好餐厅桌凳,并打扫好操作间及餐厅的卫生。灶委会每月对灶务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注:

1、供应开水时间为早上:

2、开饭时间为:

6:30-7:30 早饭6:40-7:40 午饭12:00-13:00 晚饭18:00-19:00

十三.机关“廉政灶”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公物接待廉政灶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因公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洽谈合作事宜、兴办公益事业等各级各类来客,确需提纲就餐服务的,经镇主管领导审批,统一在镇机关“廉政灶”就餐。

(二)、“廉政灶”建立要达到“四有”标准:即由专用厨房和餐厅、有专职炊事员、有基本设施。

(三)、按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参照机关干部的就餐标准。

(四)、接待用餐原料应就地取材,合理配餐,体现特色,注重卫生,严禁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造成铺张浪费。

(五)、“廉政灶”公物接待应由主要领导审批,党政办专人管理,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实行日清月结,接待费由党政办主任签字。

十四.廉政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弘扬反腐倡廉的良好风尚。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增强“公仆”意识,为基层搞好服务,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基层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凡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和有关重大政策、规定,都要认真向群众宣传,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让群众放心。

(三)、坚持秉公办事,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在宅基地审批、计生指标发放、征兵、优抚救济、民事纠纷调解等具体工作中,严格按政策原则办事,杜绝优亲厚友。办事结果要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公布,接待群众监督批评。

(四)、在社会经济事业活动中,特别是在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中,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做到“八不”:①不认人为亲;②不以权谋私;③不假公济私;④不吃拿卡要;⑤不收受贿赂;⑥不侵占集体财物;⑦不参加任何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⑧不违纪乱法。

(五)、不断增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政勤政。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处理办法;

1、初次违反者,个别谈话,机关大会点名批评教育,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2、二次违法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公务员,扣发岗位目标责任奖金,党员不能评议为合格党员;

3、三次以上违反,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者,调离工作岗位,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重大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杜绝出现差错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重点:机关干部职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构成失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责任。

(二)责任追究的对象:出现重大责任过错的个人及其站办所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内容:不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工作不负责任,给集体、个人造成较大损失的;工作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违反机关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对出现重大责任过错的,根据情节,由直接责任人和负领导责任的领导分别承担责任。责任过错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警示告诫,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视情节予以扣分,分管领导在党委会上进行检查。因责任过错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按有关法规处理。

推荐第2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目 录

1、机关工作制度 ......................................................2

2、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3

3、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4

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5-6

5、机关接待制度.......................................................7-8

6、机关财务管理制度..................................................9-10

7、机关值班制度..........................................................11

8、票据和资金管理办法

..........................

12-13

1

机关工作制度

一、要切实加强学习,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中要勤于思考,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开拓创新,讲求效率,保证质量,顾全大局,礼貌待人,谦让互敬, 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三、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和基层的意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反对自由主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

五、要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权,不索礼受贿,不铺张浪费,不以工作之便为亲朋好友办私事,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办公时间要集中精力,认真工作,坚守岗位,不闲谈,不干私活,不乱串科室,要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

七、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天上午、下午两次按时签到。

八、中午时间严禁饮酒,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扣1-3分,罚款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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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要结合当前的新形势,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理论基础知识,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

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教育,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

三、学习采取集体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四、学习期间要集中精力,作好学习笔记,写好读书笔记,保证学习有提高、有效率,避免流于形式。每年至少写出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工作调研报告。

五、机关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考勤,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情况,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

六、每周例会为集中学习时间,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1天处理,对迟到、早退者按《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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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休公休假及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纪律,加强机关管理,体现用制度管人的管事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要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必须自己写书面假条,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离开单位。请事假半天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请事假一天由副局长审批,二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局长不在,由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审批后的请假条交由办公室粘附到签到册上考勤。

2、机关工作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单位或被上级暗访组查到的,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年终扣发岗位责任制奖100元,责令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年终公务员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有急事来不及书面请假,应打电话向领导请假,回单位后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局办公室每季度统计一次,统计结果报主管办公室的局领导。

3、机关工作人员需休病假,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方可准假,病假不在事假范围之内计算,全年病假超过上班天数一半以上时间的,年终不发目标责任奖。

4、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公务员休公休假,公休假的天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休公休假必须履行休假手续,经单位批准方可休假。事假请假天数须抵扣公休假天数。确因工作需要离不开或单位未安排休公休假的,按应公休假天数减去请事假天数的正数,计发公休假补贴,每天按100元发放。

5、机关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节日休假、公休假。年内病事假抵扣公休假。

本制度经全体干部讨论通过后颁发执行,以前颁发的请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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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废止。

6、实行机关工作人员每天早晨签到制度,每日一张签到表,到点停签入档。

7、个人病事假累计时间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奖金挂钩,具体参照岗位目标考核制度规定执行。

本制度经全体干部讨论通过后颁发执行,以前颁发的请假制度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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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的管理,本着既保证办公用车,又要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管辖车辆范围:局属公费购置的车辆。

2、车辆使用坚持“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原则:办公室协助领导做好车辆使用和管理,首先保证公务用车,不经局长安排,私自出车者,给予罚款处理,发生事故一切自负。

3、坚持先急后缓、方便工作的原则。会议和办公用车要提前半天与派车人员联系,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并提前通知驾驶员,按时乘车,过时不候。

4、坚持方便搭乘、不重复派车的原则。同一方向多人开会、办公一般要求一车多乘、一车多用,不得借办公之名私自用车。

5、机关车辆原则上不外借。车辆管理实行局长负责制。全面做好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调度和管理。驾驶员负责所驾车辆的管护保养和安全运行。

8、车辆必须统一存放在政府院内,无特殊情况不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停放异地。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处理。

9、驾驶员必须严格服从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或领导安排的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私自出车,出车要及时并遵守派车路线,途中改变路线、地点要汇报请示。因个人行为耽误工作或私自出车一次,扣罚300元。如出现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10、油料一律凭油本统一供应,主管领导签字,到指定油站加油,无特殊情况,司机不得私自在外边加油,如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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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情况需在外面加油时,加油后持加油发票,按“双审双签”规定签字报销。发现司机在加油中营私舞弊的,一次扣罚一个月工资,两次即予以辞退。

11、车辆维修。司机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况整洁,安全行车。车辆维修要做到小故障不出院,大故障要到指定厂家购件、购料,维修费要预先编制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出车在外,车坏需修理时,也应电话与主管领导联系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回来后由同车人证明,凭发票和维修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发现司机在维修中营私舞弊的,一次扣罚一个月工资,两次即予以辞退。

12、驾驶员要管理使用好车辆,随派随出不误事,确保车辆正常使用,需修车时提前申请,不得在接到出车任务时,提出修车。

13、驾驶员应服从管理,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按时出车,保证行车安全。

机关接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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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接待,本着廉洁勤政,既把事办好,又节省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招待规定如下:

1、正常的机关接待工作。根据局长意见,由分管人员具体实施。

2、接待人员要加强接待礼仪的学习,努力提高接待水平。讲礼仪、讲文明,周密安排,热情服务。

3、注意搞好接待地点卫生,保持器具清洁干净,常备开水,并有净手设施。

4、上级机关来人办公,中午或晚上需要安排就餐的,必须由局长批准,由分管人员安排。原则上来客一律安排在政府招待所,确需到外就餐需经局长批准。

5、本着从简原则。属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因公来局里,一般安排工作餐。每桌基础额为100元,再每增加一人,加20元(陪餐人在内)。省市领导来凤县或特殊情况需要增额招待的必须由局长决定,批准后主管人员方可增额。坚持同城不招待制度,乡镇村组来单位办事,热情招待,一律吃工作餐,不喝白酒。

6、采取对口陪餐原则。一般由分管的同志陪同,局长参加,可按客人要求临时决定陪餐人,但陪餐人一般掌握在1-3人内。超出陪额数规定的,不增加总餐限额。陪餐需要饮酒的,也要重礼轻酒,陪餐人不能因饮酒过量而耽误工作。

7、就餐结束后,由主陪当场签字,并将实用金额填入派饭单实用金额栏内。凡手续不全的,领导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8、招待烟茶、水果类物品,由局长批准分管人员采购。凡不经批准私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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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经费管理,理顺机关财务关系,杜绝铺张浪费和不廉洁的事发生,按照“双审双签”规定,使财务工作更好地为机关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实行“双审双签”制度。日常开支严格执行“双审双签”报销制度,大额开支(5000元以上)需经局务会议研究批准,按照“双审双签”报销;

二、财务报销单据必须手续齐全。每张单据必须由经手人、财务报账人、财务会签领导和财务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予以报销,手续不齐的不得予以报销。

三、财务报账人和财务会签领导要严格把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精心理财,真正做到不该花的钱不花,不该报销的不报。要加强对公共资产的管理,并实行登记造册,清产核资要经常化、制度化。

四、批准支出权限。5000元以内开支,由经办人提出计划,局长审批后实施,按照“双审双签”制度报销;5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办股室或经办人提出计划,经局务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并按照“双审双签”制度报销;

五、机关的正常支出必须按照批准权限先请示、后落实;计划要详细准确,领导把关审批应及时;经办人员不准先斩后奏或擅自超计划开支。

六、办公、低值易耗品要有专帐记录,并实行领取单制度或签字。

七、财政报销招待费,按照《机关接待制度》执行,并逐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八、公务车辆加油和维修费支出,按照《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报销必须附有维修清单和加油税务发票方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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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差旅费报销,按凤财办字(2011)11号《凤县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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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内部安全,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新办公地点的管理特点,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均安排平日的值班,每班领导1人,值班人员2人。每周为一班,每班每个办公室1人,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具体轮班每个办公室确定后,报局办公室备查,明确责任。

二、每班一值一周,双休日24小时值守电话班。上班日值班,每日值班分两段,上午从上班至中午下班,下午从上班至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时,由个人自行调整。

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负责所在办公室卫生,保证环境整洁,负责所在办公室安全按时锁们,不允许出现空岗现象。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四、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要求:

1、负责接待游客价格投诉和价格举报工作,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迅速处置;

2、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市场价格如有异常波动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3、值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次日上午8时。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并做好记录,遇紧急情况应急时报告带班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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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和资金管理办法

(2014年7月7日全体会议通过)

为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罚没票据的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保证票据安全、资金及时缴库,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票据的统一领购、保管、核销等工作。销毁时,报财政、审计部门批准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对票据和收入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执法人员规范使用票据,执行相关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第三条 执法人员,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单位财务部门办理领用手续,领取相关票据。

第四条 执法人员将领取的票据使用完后,应及时交回单位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核销手续,再领用新票。票据领用要坚持缴旧领新的原则。

第五条 票据使用要规范,填写需清楚、完整,不能有涂改等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应作废重新填写新票。

第六条 执法过程中收取的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按相关规定缴存财政部门。零星收入,在二周内汇总缴纳;一次性罚没收入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当日缴财政部门,严禁拖欠、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出现拖欠、坐支、挪用、公款私存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票据使用过程中,要坚持票款分离。 第八条 款项缴存银行的一个月内,执法人员应分别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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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银行的回单、票据备查联交回到单位财务部门。

第九条 由办公室负责,联合财务部门毎半年对票据使用缴存情况进行一次内部稽核。

第十条 票据领用人,要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票据安全、使用规范,及时解缴。票据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转让、转借、串用、代开和拆本使用。禁止使用非财政票据。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推荐第3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学习制 度

一、学习包括局机关学习、机关支部学习、职工集中学习、各股室业务学习和集中培训。

二、学习组织和对象:机关支部学习由支部安排和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参加;职工集中学习由局领导组织,机关全体职工参加。

三、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每周集中一次,自学二次,时间以通知为准。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行政、上级文件等。机关支部学习每月一次,时间以通知为准。机关干部外出学习或培训(包括函授等在职教育),须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方能参加。

值 班 制 度

一、法定节假日采取领导带班、职工轮流值班制,由局办统一安排。

二、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切实履行好职责。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能擅离值班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外出,应事先联系他人顶替,要按时、做好交接班,确保不脱班。

三、值班电话,不得随意长时间占用。

四、值班工作职责:

(一)按要求抽查各乡镇安办及相关部门值班情况;

(二)准确及时接、传、转来信来电;

(三)接待联系工作的外来工作人员;

(四)接到重要情况报告时,准确记录全部内容,速报领导批示;重特大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作好值班记录,有重要事项应通过一定方式详细告知下一值班人员;

(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检和巡查工作,保障机关财产安全。

请 销 假 制 度

一、局机关职工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领导批准假条后由请假人将假条交给办公室备查.遇特殊情况不能先写假条的,须通过电话口头请假,最后将假条手续补上。

二、年休假:按上级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三、产假:正常生育者,符合晚育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丧假:工作人员因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除路途的时间外,丧假为五个工作日。

五、年休假、产假、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六、病假:工作人员持定点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领导批准,方可休病假;工作人员一年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七、事假:工作人员请事假,有年休假的应先使用年休假,只有在年休假已休满的情况下才能请事假。事假期满后仍未处理完私事,应在假期满后1天内向领导请求续假,超过1天的按旷工处理。职工全年事假不得超过15天。

考 勤 管 理 制 度

一、上班出勤实行签到制度,一律由干部职工本人签到。

二、上班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为准。签到时间为上午8:00—8:15,下午2:30—2:45(夏令时间下午3:00—3:15),超过时间未签到的,视为迟到;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

三、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或其他公务无法正常签到的,由办公室负责注明原因。

四、工作时间内,办公室将组织不定期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半小时以上者,按缺勤半天处理。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需外出办事的,应告知办公室并在公示牌上显示相应去向。

五、机关工作人员应准时出席会议、学习和其他必须参加的活动,无故缺席者,按缺勤处理。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一、本局经费开支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安排、严格审核的原则,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范围和标准执行和支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坚持局长一支笔审批。所有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日常报销经费支出,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局长审批。

三、经费报销程序:经办人员按要求填写经费报销凭证后,由会计审核,交局长签字,到出纳处办理结算手续。

三、加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局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常规需求量备存。办公设备的添置,由科室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提请局领导讨论同意后,办公室主任安排专人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购置。科室因特殊需要使用非备存办公用品的,事前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主任经局长同意后安排专人采购。

四、差旅费开支报销标准按县财政局的规定执行,出差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住宿费。在市内联系工作,单位车不在时,应乘坐市内交通车,凭票报销交通费.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事前需向领导请示,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五、加强电话管理。公务电话要言简意赅,注意节约通话时间。上班时间不得用电话聊天。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1、局机关车辆统一管理,主要用于保障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出车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由办公室人员负责登记,便于统筹安排派车。

2、车辆用油,实行统一购买、定期划卡、驾驶员刷卡加油制度。百公里油耗指标,根据车辆状况分别核定。因公出车途中在外购油的,须经领导同意,并计入耗油定额。

3、车辆维修、保养以及购买随车工具、内饰材料等,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指定专人陪同前往定点维修企业。车辆维修、保养期间,驾驶员要进行监护,修理、保养结束后,要认真检查验收,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按照局财务管理制度,支付报销维修保养费用。车辆大修或因特殊情况需要到定点以外单位修理、保养的,须由领导批准。

4、车辆年审、保险购买和养路费缴纳等事物,按有关规定,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本局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各科室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打印机、饮水机、沙发等公共财物的管理维护,由各股室股长负责,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二、电脑的使用管理。严禁外单位人员和本局职工亲属上机操作。本局职工不准在上班期间在电脑上进行游戏活动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股室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做到人走断电。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电脑损坏,除赔偿有关损失费外,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门、锁、窗、文件柜、办公桌椅等财物,各股室要切实予以爱护,不得随意损坏,如非超过使用年限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每间办公室必须做到下班前检查电器是否断电,门窗是否关好,并注意防火、防盗。爱护和管理局内财产,人人有责,确保局内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用具的有效使用和妥善管理。

五、各股室使用管理的设备、仪器和其他办公用品,原则上不能带离办公室保管;个别因特殊情况或考虑安全等确需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保管的重要物品,须经局领导同意后并在办公室备案。

六、干部职工调离本单位前,须向办公室交清自己保管的公共财物和文件资料等。手续完清后,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印章管理及使用制度

一、印章要专管专用。行政印章由局办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用章。

二、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带出,并按期归还专管人员。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局办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

三、行政文件未经签发,涉及协议合同、责任书、干部人事、安全稳定、集体资产、统计报表以及关系到局机关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未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不得用章。

四、本局制发的公文,与外单位会签的公文,以及以本局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工作总结等,必须按有关文件签发程序的规定,经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予以盖章。

五、答复乡镇安办或不相隶属的单位涉及本局工作政策性问题的便函,须经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核对后方予以盖章。

六、对外联系工作或本局职工办理个人有关事宜,需开具证明或介绍信的,应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具证明或介绍信。

七、负责保管使用印章的人员用印前对需盖章的材料要严格检查,审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格式是否正确,有无错、漏或其他问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以盖章。本局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用印,其他人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自行用印。

八、对人为因素造成印章遗失,或者违反规定用章,将追究专管人员或临时管理人员的责任。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一、执法证件必须随身携带,执行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出示证件。

二、执法证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三、执法证件到期交办公室办理年审或换证手续。

四、执法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挂失和申请补办。

保 密 制 度

一、公文、资料、档案保密制度

(一)秘级文件在印制前必须依照规定标准标明密级,严格发放范围;按规定的份数印制;

(二)秘级文件的成文、拟稿、重要修眯稿的打印清样,必须与文件采取等同保密措施保管或按规定销毁;

(三)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材料的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必须由机要人员或指定专人统一掌握,非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四)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把所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材料全部移交,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

(五)一旦发生泄密或窃密事件,要迅速向领导报告,及时追查处理。

二、宣传工作保密制度

(一)内部简报一般不刊登涉秘信息。刊有涉秘信息时,应按规定注明密级,严格限定发送范围。

(二)安全有关会议形成的秘密文件、讲话、资料等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不随意公开见报;凡向外公布的,须经局长批准。

(三)对新闻单位送审的稿件、照片等,要认真进行保密审查。

(四)安全生产事故及统计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局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进行。

三、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保密基本知识,熟悉保密法规。

(二)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加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销、处理、传递。

(三)完善涉秘计算机户籍管理系统登记及管理工作。

信访工作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来信来函的工作原则,树立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该工作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牵头,有关股室积极配合。

三、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对待该事件,弄清反映问题的前因后果和实质。

四、认真作好记录,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后果等内容要有详细记录。

五、坚持来信来访件件有处理的原则。认真分析、正确判断信访事件的性质,突出重点,分类分别及时转办或报告分管领导。

六、回复信访事件,要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的原则,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要求注重证据,明确依据,简明扼要,言辞适当,说明有力,及时疏导思想,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七、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群众举报案件,要根据实情,向领导及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要实地明查暗访,调查核实情况;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时,及时会商作出处理意见。

八、处理来信来访时,要分清解决问题的职权职责范围,不能越权擅自作出结论,杜绝处理问题的随意性。

九、一般去向性答复可由经办人直接办理;政策性或解释疏导性的答复,要通过分管副局长审核,重要的要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

十、对转办的来信来访事件,应有登记;已作出答复的来信来访事件,在需要转办时,要注明已经作出的处理意见,以便沟通情况。

十一、对匿名信、落款地址不详或字迹潦草无法辩认的来信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来信可不答复。

十二、来信来访案件办理完毕后,必须对案件处理结果登记存档,分类妥善保管。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一、积极组织和加强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力求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树立“真抓实干、敢说敢管、雷厉风行、廉洁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精神文明素质,创建各级文明单位。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讲求效率。对下级的请示,严格执行15日办事制度。

三、树立文明用语、文明办事的好风气,坚决杜绝冷、硬、顶的恶劣作风。对各级前来办事的领导、同志,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视同仁。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在机关内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文明向上的文体活动。

五、机关职工每年生日、因病(伤)住院、直系亲属去逝,由局办公室安排慰问。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忠于党、忠于祖国和人民。按照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

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经受住权力、地位、名誉、金钱、美色的考验;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

三、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其它有关规定,主持正义、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严禁行贿受贿,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它单位赠送的贵重物品.难以拒绝的,要按规定上交局办公室登记、处理。

(二)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准参加与赌博有关的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或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谋取非正当利益;不准从事经商或办企业活动.

(四)严格按规定报销费用,超支自付;严禁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监督机制、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等七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领导岗位责任制应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即设立“AB”岗),避免因责任人离岗而延误工作。

(三)建立对岗位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制度。局机关将岗位责任制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工作人员应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本人年度总结和述职内容。各科室应加强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互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责任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首问负责制

(一)局机关对首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上门询问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首问人)的义务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首问人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耐心作出解释,并告之办理要求。

(三)首问人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予受理,并记下诉求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主动告知或引导诉求人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告知承办部门。

(四)首问人对管理服务对象电话咨询的,也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投诉的,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

(五)首问人应对诉求人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三、一次性告知制

(一)局机关对来本机关办事(电话咨询)的管理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对一次性告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的办理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诉求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应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存档备查。

(四)如遇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不了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告知、解答或帮助咨询,使其知悉有关情况,不能一推了之。

四、限时办结制

(一)机关对所承办的各具体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对管理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机关及其经办人应当即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理取件时间及经办人。机关及其经办人员要在承诺期内将事项办结。

(三)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如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应报领导审批,并告知诉求人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办结时间。

(四)局机关行使安委办职责向乡镇、办事处和市直相关部门部署工作、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事宜,也应提出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质量。

五、服务承诺制

(一)局机关应将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向社会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作出明确承诺,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二)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办理各管理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服务质量,、违诺责任、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要素。

(三)局机关承诺的内容,应采取印发办事指南、服务手册或设置告示栏、网上发布等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局机关应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诺行为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诺行为。

六、失职追究制

(一)局机关应依法对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种类及责任追究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以严肃法纪,确保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

(二)失职、渎职的种类

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2、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力、对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或放任不管的;

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等损失的;

4、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办事不力、效率低下,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5、擅离岗位,耽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三)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及处理

1、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但未造成损失或情节轻微的,应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2、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还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同岗替代制

(一)局机关应对各工作岗位A、B岗的设立及A、B角的职责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局机关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因故离岗时,应及时指定相同或相似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避免造成工作延误。

(三)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直接领导同意。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需离岗一天以上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与直接领导指定的代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五)局机关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

(六)代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所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借故推诿、留置、拖延。在岗人员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印章管理及使用制度

一、印章要专管专用。行政印章由局办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用章。

二、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带出,并按期归还专管人员。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局办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

三、行政文件未经签发,涉及协议合同、责任书、干部人事、安全稳定、集体资产、统计报表以及关系到局机关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未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不得用章。

四、本局制发的公文,与外单位会签的公文,以及以本局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工作总结等,必须按有关文件签发程序的规定,经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予以盖章。

五、答复乡镇安办或不相隶属的单位涉及本局工作政策性问题的便函,须经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核对后方予以盖章。

六、对外联系工作或本局职工办理个人有关事宜,需开具证明或介绍信的,应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具证明或介绍信。

七、负责保管使用印章的人员用印前对需盖章的材料要严格检查,审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格式是否正确,有无错、漏或其他问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以盖章。本局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用印,其他人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自行用印。

八、对人为因素造成印章遗失,或者违反规定用章,将追究专管人员或临时管理人员的责任。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一、执法证件必须随身携带,执行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出示证件。

二、执法证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三、执法证件到期交办公室办理年审或换证手续。

四、执法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挂失和申请补办。

保 密 制 度

一、公文、资料、档案保密制度

(一)秘级文件在印制前必须依照规定标准标明密级,严格发放范围;按规定的份数印制;

(二)秘级文件的成文、拟稿、重要修眯稿的打印清样,必须与文件采取等同保密措施保管或按规定销毁;

(三)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材料的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必须由机要人员或指定专人统一掌握,非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四)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把所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材料全部移交,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

(五)一旦发生泄密或窃密事件,要迅速向领导报告,及时追查处理。

二、宣传工作保密制度

(一)内部简报一般不刊登涉秘信息。刊有涉秘信息时,应按规定注明密级,严格限定发送范围。

(二)安全有关会议形成的秘密文件、讲话、资料等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不随意公开见报;凡向外公布的,须经局长批准。

(三)对新闻单位送审的稿件、照片等,要认真进行保密审查。

(四)安全生产事故及统计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局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进行。

三、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保密基本知识,熟悉保密法规。

(二)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加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销、处理、传递。

(三)完善涉秘计算机户籍管理系统登记及管理工作。

信访工作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来信来函的工作原则,树立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该工作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牵头,有关股室积极配合。

三、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对待该事件,弄清反映问题的前因后果和实质。

四、认真作好记录,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后果等内容要有详细记录。

五、坚持来信来访件件有处理的原则。认真分析、正确判断信访事件的性质,突出重点,分类分别及时转办或报告分管领导。

六、回复信访事件,要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的原则,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要求注重证据,明确依据,简明扼要,言辞适当,说明有力,及时疏导思想,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七、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群众举报案件,要根据实情,向领导及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要实地明查暗访,调查核实情况;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时,及时会商作出处理意见。

八、处理来信来访时,要分清解决问题的职权职责范围,不能越权擅自作出结论,杜绝处理问题的随意性。

九、一般去向性答复可由经办人直接办理;政策性或解释疏导性的答复,要通过分管副局长审核,重要的要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

十、对转办的来信来访事件,应有登记;已作出答复的来信来访事件,在需要转办时,要注明已经作出的处理意见,以便沟通情况。

十一、对匿名信、落款地址不详或字迹潦草无法辩认的来信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来信可不答复。

十二、来信来访案件办理完毕后,必须对案件处理结果登记存档,分类妥善保管。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一、积极组织和加强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力求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树立“真抓实干、敢说敢管、雷厉风行、廉洁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精神文明素质,创建各级文明单位。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讲求效率。对下级的请示,严格执行15日办事制度。

三、树立文明用语、文明办事的好风气,坚决杜绝冷、硬、顶的恶劣作风。对各级前来办事的领导、同志,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视同仁。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在机关内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文明向上的文体活动。

五、机关职工每年生日、因病(伤)住院、直系亲属去逝,由局办公室安排慰问。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忠于党、忠于祖国和人民。按照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

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经受住权力、地位、名誉、金钱、美色的考验;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

三、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其它有关规定,主持正义、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严禁行贿受贿,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它单位赠送的贵重物品.难以拒绝的,要按规定上交局办公室登记、处理。

(二)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准参加与赌博有关的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或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谋取非正当利益;不准从事经商或办企业活动.

(四)严格按规定报销费用,超支自付;严禁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监督机制、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等七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领导岗位责任制应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即设立“AB”岗),避免因责任人离岗而延误工作。

(三)建立对岗位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制度。局机关将岗位责任制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工作人员应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本人年度总结和述职内容。各科室应加强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互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责任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首问负责制

(一)局机关对首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上门询问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首问人)的义务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首问人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耐心作出解释,并告之办理要求。

(三)首问人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予受理,并记下诉求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主动告知或引导诉求人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告知承办部门。

(四)首问人对管理服务对象电话咨询的,也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投诉的,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

(五)首问人应对诉求人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三、一次性告知制

(一)局机关对来本机关办事(电话咨询)的管理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对一次性告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的办理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诉求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应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存档备查。

(四)如遇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不了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告知、解答或帮助咨询,使其知悉有关情况,不能一推了之。

四、限时办结制

(一)机关对所承办的各具体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对管理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机关及其经办人应当即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理取件时间及经办人。机关及其经办人员要在承诺期内将事项办结。

(三)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如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应报领导审批,并告知诉求人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办结时间。

(四)局机关行使安委办职责向乡镇、办事处和市直相关部门部署工作、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事宜,也应提出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质量。

五、服务承诺制

(一)局机关应将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向社会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作出明确承诺,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二)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办理各管理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服务质量,、违诺责任、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要素。

(三)局机关承诺的内容,应采取印发办事指南、服务手册或设置告示栏、网上发布等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局机关应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诺行为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诺行为。

六、失职追究制

(一)局机关应依法对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种类及责任追究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以严肃法纪,确保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

(二)失职、渎职的种类

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2、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力、对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或放任不管的;

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等损失的;

4、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办事不力、效率低下,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5、擅离岗位,耽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三)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及处理

1、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但未造成损失或情节轻微的,应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2、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还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同岗替代制

(一)局机关应对各工作岗位A、B岗的设立及A、B角的职责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局机关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因故离岗时,应及时指定相同或相似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避免造成工作延误。

(三)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直接领导同意。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需离岗一天以上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与直接领导指定的代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五)局机关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

(六)代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所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借故推诿、留置、拖延。在岗人员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办机关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组织,秘书科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爱岗敬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考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

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许办私事,不许用单位电话闲谈,不许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第七条

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第八条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越级办理。按主管分工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九条

必须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条

甘当公仆,树立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第十一条

必须有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文明礼貌待人。要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来办事的人员,注意礼节礼貌。

第十三条

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 第十四条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

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条

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学习方法力求灵活多样,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每位干部职工要做到四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有总结。

第十八条

学习时间安排:每周三下午为集中组织学习时间。 第十九条

每次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召集并记录出勤及学习内容,每季度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

党组会议

1、党组会是市外(侨)办机关最高决策会议。凡属办内重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2、党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党组书记决定临时召开。

3、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书记因事不能出席时,可由党组书记委派其他党组成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4、党组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出席人员必须保证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5、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法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对意见不够集中、讨论不够成熟的议题,可暂缓做出决定,必须决定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经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6、党组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党组会议所要研究讨论的议题,事先应通知各党组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会议一般不讨论临时性议题。

7、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和学习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2)、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外事、侨务部门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业务会议精神。

(3)、讨论研究全市外事侨务工作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计划等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决策。

(4)、讨论和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廉政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处理解决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指导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全办的思想、作风和队伍建设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讨论并决定全办人员的编制、人事任免、调出调入以及干部职工的培养、考察、推荐、奖惩等重要人事工作问题。

(7)、其他需要党组会议研究和决定的事项。

8、对因病、因事未出席党组会的党组成员,会后由党组书记或党组秘书向其通报本次会议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要及时反馈。

9、党组会议由党组秘书负责通知、记录并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党组会议记录要力求完整准确、表达清楚,对一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

10、党组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分管的党组成员或责成有关领导进行实施,要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党组汇报。秘书科负责具体督办工作。

11、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要做好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向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等工作。

12、党组成员及列席党组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任何人不得私自泄漏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和暂不向下传达的决定,党组会议记录和笔记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外传。

第二十一条

主任办公会议

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主任、副主任出席。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外事、侨务各时期的重点工作;

2、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文件、指示,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3、审定外事、侨务工作的重要报告、请示;

4、讨论审批重大财务开支事宜;

5、研究决定其它需要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全体干部(职工)会议

会议由办领导主持,全办干部(职工)出席,会议原则每季度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2、通报有关情况;

3、进行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部署,表彰先进;

4、听取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进行领导干部测评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议的准备

1、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

2、各科室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有关材料须事先征得主管主任同意后,送交秘书科,秘书科经请示主持会议的领导后确定会议议题,并在会前将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3、秘书科要做好会议通知、安排会场、清点到会人数、会议记录等工作;

4、秘书科要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为会议准备有关材料;

5、秘书科负责督办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会议要求

1、按照会议通知时间提前5分钟入场,不准迟到。因故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凡没有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不得扩散;

3、讨论问题,发表意见,力求简明扼要;

4、会议期间禁止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或翻阅与会议无关的材料;

5、会议期间一律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接听电话,需请示会议主持人后到会议室外接听。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五条

秘书科负责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考勤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记录。

第二十六条

坚持按时上、下班、有事须请假的工作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班子成员、科长须向主任请假,科室成员须向科长请假。

第二十七条

请假一天,由各科科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须经主任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假期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向准假领导汇报,及时到秘书科销假。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财务计划管理和领导审批制度。机关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和各种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主任办公会议审查预决算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审核批准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的开支计划和决算,确定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开支标准,审查各种资金使用的政策依据。凡属于外办账户列支的经费,均由外办主任一支笔或授权审批。

第三十条

资金使用必须实行先请示后支付的原则。由外办帐户列支的各项经费(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电话费、车燃费、车辆维修费、对外宣传费、研修培训费、会议费、外宾接待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各业务科室提出具体开支计划,报秘书科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审批,未列入开支计划、不经过主任同意的开支不予核销。

第三十一条

财会人员必须依据《会计法》和财经纪律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协助领导把好财会关,对不合理支出提出改进意见;有权拒绝不符合审批程序的经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经费计划的合理性,审核票据的真实性。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不允许不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动用支票和现金,在执行开支计划中,发现超标准开支、超计划开支,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三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按月向主管领导如实汇报行政和地方外事经费的拨入和支出情况,并提出每月开支计划。

第三十四条

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据相符、帐款相符、帐物相符。

第三十五条

完善监督机制,业务科室使用专项经费购置实物时,由业务科室和秘书科派人共同采购。严格采买购置的经手人、验收人、审核人(会计、出纳)和审批人的经办审批制度,经手、验收、审核和审批不得替代,发现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三十六条

专项经费管理

1、差旅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审批制度,出差到市区以外必须经主任批准。审批公出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费用。严格执行《辽宁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工作人员出差只报销住宿费、车船费,不给予补助。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远离办公地点的,应乘座通勤车或公共汽车;财会应严格控制出租车票的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出租车票费用需向秘书科说明情况。

2、电话费。严禁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事和闲聊,拨打国际长途电话一律进行登记,秘书科对每部电话每月所发生的费用情况要予以公布。

3、车燃维修费。车辆用油按行车里程及车况由秘书科定量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向秘书科提出意见(维修和保养项目及费用预算),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由秘书科审核并报主任同意后,到指定的专业厂家进行维修、保养,车辆维修换件时应以旧换新核准验收。

4、招待费。来客招待实行就餐定点和通知制度,各科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须由经办人经请示主任确定接待标准后,由秘书科定点安排就餐。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外宾按文件规定掌握,内宾一般安排工作餐。挥霍浪费公款、大吃大喝,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办公用品费。所有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购买由秘书科统一办理,并实行严格的监督机制,其他人员和科室未经请示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十七条

预算外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主要是指:出国人员暂住证费、基层单位会议费、外宾支付的接待费及其他各项劳务性收入等。各种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坐收坐支,收入必须开具正式票据。各科室要及时向主任报告各项收入情况,并按规定由秘书科统一立账管理。收费要扣除经领导批准的合理支出,纯收入部分上缴70%由财务统一使用,用于补助机关经费不足或用于职工的福利,余下30%作为科室业务费。科室业务活动费支付100元以内的由主管科长批准,超过限额的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八条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办内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和预算外经费都要无条件接受审计。每年由审计领导小组责成专职、兼职审计员,对秘书科和业务科室在年初和年中进行两次审计,发现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第七章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车辆管理

1、本办的所有车辆由秘书科统一管理。秘书科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车检、事故处理、安全教育等工作。

2、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

3、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建立车辆档案,登记每辆车的购入时间、价格、名称、型号、颜色、排气量、发动机及车架号、车内设备等。

4、按时进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车辆的使用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5、车辆出市区应报主任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出车期间全部费用自理,并追究用车人及驾驶员责任。

6、所有车辆休息日和节假日未经主任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7、车辆上的各种工具、备品由驾驶员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本车驾驶员按价赔偿。

第四十条

车辆使用程序

车辆的使用要本着领导工作用车和接待任务用车为主的原则,灵活调度车辆,最大限度地满足机关公务用车的需要。

1、所有车辆由秘书科统一管理,统一安排,随用随调。除主要领导外,其他任何人不准擅自调用车辆

2、车辆除办领导通勤外,公务用车一律由秘书科按照轻重缓急派遣。各位副主任用车需事前通知秘书科,秘书科在无接待任务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如需出市区需请示主任同意。各科室日常工作用车应于每日上午8:30和下午1:30前通知秘书科,8:30前用车的,应前一日的下班前通知秘书科。如临时用车,而因车辆紧张而无法派车时,由各科室自行解决。

3、接待任务前各科室应将接待方案报秘书科,以便进行车辆调度,如车辆不够需租赁其他车辆时,应提前向主管主任、主任请示批准。

4、车辆返回外办后,驾驶员应立即通知秘书科,以备下一个出车任务的安排。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归秘书科管理。秘书科负责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2、上班时间内司机暂没有出车任务时,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办机关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驾驶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努力钻研驾驶和检修技术,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应爱惜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

6、司机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驾驶员不及时检修、保养车辆,造成人为机件损坏者,责任自负。

8、在执行接待任务时,应提前检查车辆,打扫车内外卫生,着装整洁。

第八章

办公用品(礼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日常办公用品(礼品)由秘书科统一购买、保管、发放,各业务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由科室负责人每月统一领用并提出下月计划。

第四十三条

如需购置大宗、贵重的办公用品,须由科室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或秘书科请示主任,经批准再统一办理。

第四十四条

对消耗性办公用品要节约使用,用多少领多少;领取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剪刀、U盘、文件夹、插座等)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毁损物品以旧换新。

第四十五条

任何个人不经批准,擅自购买的办公用品(礼品),不予报销费用。

第四十六条

所需耗材以及维修、保养由秘书科负责。

第四十七条

秘书科在采购物品时,要做到价钱合理、质量保证、手续完善、发票真实、合法。

第四十八条

外事活动赠送礼品的发放、收缴礼品的保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领用单要注明品名、单价、数量、赠送人和受赠者,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签字。

第九章

公文管理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秘书科负责管理办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一、发文办理

1、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2、各科室拟稿人拟订公文后,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核稿后,报主管主任会签,最后报主任签发。主任签发前,各科室负责人应认真进行审核、校改。

3、对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会签后报请主任审定。

4、确定公文的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和发放范围。

二、收文办理

1、秘书科负责接收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公文、简报、资料、传真电报及各县(市)区委、区政府的公文及其它材料的签收、拆封、登记、筛选、分发、传阅、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收回、归档和清退工作。

2、收文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认真清点所收件数,核对封号和收文单位,由专人统一拆封(领导亲启件除外),将收文日期、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份数及办理情况在收文簿逐项填写清楚。

3、承办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科室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

4、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科室职权的事项,主办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如有分歧,可以报请主任审定。

三、公文传阅

1、秘书科负责将需传阅的公文按批示顺序依次传阅。原则上先传现职领导,如遇领导外出,可依次下传,领导回来时补阅。

2、需办领导和各科室传阅的公文一般应在2日内退回秘书科;领导批示需有关科室承办的,可采取分送或先传承各科室。承办科室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公文连同办理结果书面材料退回秘书科。

3、严格按领导批示和规定范围传阅。

4、严格阅文登记制度。特急公文、重要公文、密级公文,秘书科要跟踪催阅。

5、传阅件一律不得横传,阅后返还秘书科存查。

第五十条

档案管理制度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办机关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一、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秘书科文书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凡办机关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秘书科统一收集管理。

3、一项工作由几个科室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科室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科室收集归卷。

4办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报秘书科办理归档手续。

二、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2、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外(侨)办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3、外(侨)办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4、外(侨)办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5、外(侨)办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6、外(侨)办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7、信访工作材料。

8、外(侨)办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9、办机关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10、办机关人员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11、外(侨)办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对外交往重要活动的文字材料、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12、友协日常工作需归档的各种资料。

第十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节假日由秘书科具体做好安排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五十二条

节假日及“两会”期间如需要可安排干部职工进行值班。

第十一章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积极参加机关环境卫生的清扫活动,保证外(侨)办机关有一个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

第五十四条

机关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责任制。

第五十五条

坚持每天打扫室内外卫生,室内要做到干净卫生,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室内外要做到经常保持整洁。

第五十六条

禁止在机关内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写乱画。

第五十七条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卫生管理制度,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杂物,不乱倒污水,自觉维护外(侨)办机关的卫生。

第五十八条

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办秘书科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检查督导。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一)健全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干部出勤、请销假、卫生清理等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要求,规范镇机关及所属部门(单位)干部行为,确保机关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值班带班制度,镇党政办公室每天都要安排人员值班,并由党政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值班带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以方便群众办事,并确保上传下达畅通及时。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完善文电、档案管理制度。凡以镇党委名义印发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文件,原则上须经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由书记审核签发。对上级党委、政府发来的文电,视情况由书记、镇长批办,党政办公室应及时呈送有关领导,不得拖延积压;凡需党委、政府成员传阅的文电,应及时组织传阅。严格保密制度,按照保密等级控制阅文范围,防止失密泄密现象发生。完善各类工作档案及文电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健全完善镇“一把手”、站所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镇“一把手”、事业单位站所村(社区)负责人在任期届满、离职或免去职务时,都应对其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镇“一把手”的审计,由区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内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站所负责人的审计,由镇审计室、财政所等有关单位负责,主要审计各项经费资金收支情况。加强平时的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工作的单位认为有必要或群众有要求的,应及时组织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属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制度。监督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是否严格按程序和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是否遵守财经纪律,是否有严格的生活作风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监督工作应采取以下措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严格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领导班子和镇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每年都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发挥镇纪委的监督职能,党委成员自觉接受镇纪委的监督,认真听取镇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立机关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党政“一把手”个人遇有重大问题,按有关规定,向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报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机关干部个人遇有重大问题,向镇党委报告,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受理,同时,抄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备案;党政班子每年听取一次人大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镇人大的监督作用。

(五)其他管理制度。

(1)实行来镇首问负责制。

(2)党政领导联系村制度;违章建筑巡查制度;党政领导基层督察制度;分管领导的每周联席会议制度。

(3)每周信访大调解报告制度;每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季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每月安全会议制度;每月企业财务会审制度。

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处、办、局:

为完善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做到规范操作、勤俭节约、高效运转、树好形象。经党工委、管委会讨论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件收发制度

(一)收文处理

1、凡发送管委会的文件、信函、刊物等,均由办公室文书登记员签收、登记、分类,送办公室负责人拟办,呈管委会主要负责人阅批。如主要负责人出差,由其委托的领导代批转办,待其回归,办公室负责送达补阅。

2、办公室按照领导批示意见登记,送分管负责人阅处。重要批件的办理,机关党群组须跟踪督办。

3、批转有关领导阅处的文件,阅文对象要随时阅看,阅后签名,送办公室存档,阅文者不得随意抽出文件留用。

4、外出参会所带回的文件要及时转交办公室。

5、征订的党报党刊,办公室负责代收分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报刊由办公室收发员送达,其他人员的报刊由各科室明确人员定期到办公室领取。

(二)发文处理

1、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制发或转发的文件,由有关职能科室拟稿,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呈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发。

2、以纪工委、纪工委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制发或转发的文件由相关部门拟稿送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名,分别呈纪工委书记和分管机关内务的负责人签发。

3、所签发的文件办公室负责文字把关、登记、编号、打印、校对、盖章、装订、号发。

二、档案管理制度

1、凡属存档的资料,各科室在每月底前收集整理齐全送档案室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

2、对确需经常查阅的归档资料,由办公室复印给有关人员,原件留档案室存档。

3、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履行借阅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三、文印管理制度

l、各科室打印、复印材料统一由办公室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文印室凭办公室出具的通知单打印、复印。

2、文印人员不得擅自接收打印、复印外来材料。

3、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外出打印、复印材料,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安排。

4、文印室用纸实行领用制,打印、复印用纸需进行登记,购买纸张和维修设备由办公室安排。

5、文印设备由文印人员操作,非经办公室安排的人员不得进入文印室,更不得操作文印设备。

四、微机管理制度

l、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微机操作人员负责所用微机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

2、微机及附属设备如出现故障或损坏,属人为的按价赔偿,正常损坏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维修或新购。

3、上班时间任何人不得在微机上玩游戏、上网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违者给予通报批评。

五、物资管理制度

1、管委会需要购进的一切物品均由办公室统一购置,2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200-1000元的报分管机关内务的负责人批准,l000-5000元的报分管财税的负责人批准,5000元以上的须经集体讨论同意。

2、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按规定程序报批购置。

3、购进的物品由办公室保管员验收、登记、保管,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4、机关工作人员所需物品实行领用制,不得自行购置。

5、机关工作人员对所领用的物品负责管理,工作调动列入移交,人为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6、财政所负责对购进价值较大的物品((含固定资产)登记造册,每半年清查盘点一次,并将清查盘点情况予以公布。

7、机关零星基建修缮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预算,经分管机关内务的负责人审核,报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六、水电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施能耗,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要随手关灯。

2、对公共区域的照明灯根据需要实行动态管理,杜绝“长明灯”现象。

3、办公区域的景观亮化,除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上级部门通知外,夜间不得开灯亮化。

4、合理控制使用空调,做到“人走机关”,并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消耗,减少电能损耗。

5、办公室安排人员定期对供水管道进行检查维修,防止自来水渗漏,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七、车辆管理制度

1、机关汽车使用范围主要指管委会领导以及市内外来客,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安排专车接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批准。

2、领导因公确需用车,一律由办公室调度,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未经办公室安排,驾驶员擅自出车,一经查实,予以开除。

3、驾驶员与领导出差用车,要随时登记,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行驶里程,并请出差领导签名,办公室每月底对出车记载进行核对。

4、驾驶员除油费、过境费外,不得经手报支其它费用。

5、汽车加油实行定点,使用IC卡((长途除外),油耗按里程表计算,由办公室会同财政所每月结算一次((包括驾驶员里程补助)。

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章,安全驾驶,如在市内违章罚款则由本人负担;如在市外因线路不熟违章罚款需经用车人证明方可报支。

7、汽车维修、保险实行定点,维修、保险之前须填写申请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机关内务的负责人批准,维修费由财政所按月结报。

8、特殊情况确需租用、借用车辆由办公室填写出差申请单,使用人签字,经分管机关内务的负责人批准,凭申请单、发票报批。

八、公务接待制度

(一)用烟规定

1、公务接待用烟由办公室统一提供,任何人不得在外购烟报支。

2、各组用烟实行领用制,包干负责,超支不补,组内人员接待用烟向组长领取。

3、各组每月用烟费用限额:招商引资组l500元,规划建设组l000元,投资服务组1500元,农村工作组1500元,财税审计组1000元,机关党群组1000元。

4、重大活动用烟,由分管机关内务的负责人统筹安排,另外支出,办公室按月汇总结报。

(二)招待规定

1、中午一律实行工作餐,禁止饮酒,如有重要客商、重大活动,经请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饮酒。

2、除接待客商、上级来人检查工作及重大活动外,一般不得安排招待。

3、确需招待的由各组组长与办公室联系,按照内部规定的接待标准安排,填写公务接待单,通知食堂办理。实行对口接待,相关人员陪同,报销凭证须由陪餐领导审核签字。

4、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接待来宾,指定的陪餐对象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5、如遇突击性工作加班,由办公室安排每人l0元标准的工作餐。

6、确需在外招待住宿、就餐、娱乐,接待人员须请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由管委会主要负责人通知办公室安排,未经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同意,接待费用一律由经办人负担。

7、机关所有接待费用由分管机关内务的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财税负责人审批。

九、食堂管理制度

l、机关(办事处)食堂代伙一般为机关(办事处)大院内的工作人员,其他对象代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2、食堂公务接待凭管委会(办事处)办公室开具的公务接待单安排,公务接待单的招待,食堂管理员不予安排,特殊情况事先联系,后补手续。

3、健全食堂财务、实物收支帐,并明确兼职会计、保管员岗位职责。

4、食堂购进酒、饮料、佐料等物资实行定点统一采购。

5、保持食堂厨房、餐厅、餐具整洁卫生,定期消毒,饭菜干净。

十、安全保密制度

l、公勤员负责机关安全,下班须及时关锁大门,晚上开启防盗装置。如发生不负责任的安全失窃事故,将追究公勤员的经济赔偿责任。机关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

2、凡属秘密资料,机关工作人员各自负责保管,不得遗失,用后及时交办公室处理,工作调动列入移交。

3、机关内部秘密资料和商量研究的需保密事项,不准外传,如有泄露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影响的给予泄密者纪律处分。

一、环卫保洁制度

l、机关公勤员负责办公楼内外公共场所及领导办公室整洁卫生,科室内部各自负责,办公人员室内文件资料等用品自行清理,保持日常整洁。

2、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机关卫生保洁制度,不得乱扔烟头、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3、工作人员交通工具(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须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车头同向;机关汽车停放有序。

4、搞好机关绿化管理,及时浇水、施肥、治虫和修剪,美化环境。

十二、信访接待制度

1、建立信访接待办公室,明确专职信访办公室主任和接待员。

2、信(电)访由办公室(信访室)负责登记,重要信(电)访件呈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批示,送相关领导阅处;一般信(电)访件由办公室(信访室)直接转有关领导或职能科室处理。

3、直接寄或送至办公室(信访室)署名的信访件,办公室(信访室)接待人员要将处理情况及时答复来信人,或说明情况,告知来信去向。

4、上级机关交办的信((电)访件要求查报结果的,办公室(信访室)负责督办,查处结果报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审阅,并及时回复上级交办单位。

5、来访由信访办公室负责接待登记、询问情况,能直接办理的,做好答复或解释工作;确需转办的由办公室按归口处理原则及时转有关领导或职能科室处理。

三、签到值班制度

l、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签到,不得代签,过时不补签。因公出差和外出开会及有急事直接在城办事或直接到村工作的必须向组长说明情况,由组长在上班时间前与办公室联系,或由组长在签到时注明,既不说明情况又不签到的视作缺勤处理。

2、上班后离机关外出办事要说明去向和工作内容,以便联系和查岗。局级干部要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其他人员须向组长报告。

3、办公室负责在当日或次日对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和代签、缺签人员进行公布。每月底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转财政所和有关单位。凡当月迟到一次的从工资中扣10元,二次扣30元,三次扣60元,迟到三次者须停职检查。对不经请假擅自离岗、早退人员视作迟到处罚。对代签和缺勤人员视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100元。

4、星期天、节假日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并由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实行签到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期内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报告。

5、因公出差或经组长批准的私(病)假人员值班不能到班的须向带班负责人说明。

四、请假销假制度

l、局级干部因私(病)请假,须经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关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因私(病)请假须经各组负责人批准。

2、因私(病)请假人员必须履行书面手续,并将请假条送办公室考勤人员;上班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如需续假须经批准人批准,由批准人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

五、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1、发生重大突发性事故,所属单位负责人须在第一时间将事故基本情况向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报告,不得瞒报、延报。

2、各组需提请党工委、管委会讨论的事项,须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报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3、外出参加会议回来,局级干部须及时将会议主要精神向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回报,其他人员须及时将会议主要精神向组长和分管负责人回报。

4、上级领导、市级机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来区,负责接待的同志须及时向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报告。

5、开发区在外工作的处级以上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回乡,所在村和单位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知情后立即向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报告。

以上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机关党群组实施效能监察。

二00六年三月十日

推荐第4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签到,办公室负责每月考勤情况的统计。

2、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签到,杜绝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现象。因公外出,须在签到簿上注明原因。

3、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一般工作人员因事因病当日不能上班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两天以上需向分管领导请假;科室负责人因事因病当时不能上班应向分管领导请假。各分管领导请假需向管委会主任请假。对考勤工作办公室作不定期检查,其结果纳入个人年终考评。

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建立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做到有主题,有记录,有签名。

2、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缺席。

3、为达到学有成效,机关工作人员均应坚持写心得笔记,办公室组织不定期检查。

三、节假日值班制度

1、建立领导带班和办公室成员值班制度。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值班安排,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迟到,不离岗,尽职尽责,确保电话畅通,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3、值班人员要认真热情做好假期来访接待和登记工作,如有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4、值班门卫不得擅自离岗,晚间、夜间,均应坚守岗位,确保办公楼及财产安全。

四、会议制度

1、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的,均由主任、党组联席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

2、实行会议报告制度。无论综合性会议或股室业务会议,会前均应经领导同意,明确会议时间、范围。

3、会议需要各部门协助准备,然后交办公室统一安排,相关股室配合。

五、来人接待制度

1、上级机关来检查联系工作,由办公室统一接待。

2、外系统来联系工作需招待的,经请示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就餐,其它股室不得自行安排。

3、公务活动时间内,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六、文印制度

1、为确保公文安全保密,机关公文原则上由机关文印室负责打印、复印。

2、打印材料应按照格式、份数认真核定后签字;所有材料必须应经园区管委会主任同意方可印发。

3、办公室应认真负责,保质、保量、按要求完成机关的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工作。

七、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由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保证机关公务用车。

2、因工作需要用车,经常务副主任批准填写出车单后方可用车。

3、各科室不得私自租车。

4、驾驶员应确保车辆安全。

推荐第5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管理规定

一、作息时间。

严格执行机关作息时间和签到制度(准时签到和迟到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20.00元,第三次给予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出差: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出差人员情况。出差回来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2、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请假情况。假期结束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3、事假: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含3天)扣发半月奖金;月累计7天以上(含7天),扣发当月奖金;季度累计15天以上(含15天),扣发当季度奖金;半年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扣发半年奖金;全年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年奖金。

4、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对于无故不上班者和到假期不销假又不上班者,三天以内扣发当月工资,三天以上给予解聘处理。

6、每月由办公室通报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三、差旅费。文秘114版权所有

1、出差:按《宜里公司2006年经济责任制方案》第九章第四十四条五款规定执行。

2、学习:外出学习10天以上者,科级、科员每人每天补助10.00元,学习费用、车船费、宿费凭票据报销;10天以内(含10天)执行原标准,学习费用、车船费凭票据报销,宿费不报,每

推荐第6篇:合同标的不明确

合同标的不明确

合同标的不明确

【案例】

某年1月,某市石油公司与该市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加油站维修项目合同书》。协议约定:建筑公司为石油公司提供加油站维修服务,建筑公司按石油公司提供的图纸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按工程预算的90%付款,合同价款以经中价审计审定的结算报告为准,于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三天内全部付清,合同期限为一年。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具体维修哪座加油站。

同年2月,石油公司将一座加油站的维修工程发包给建筑公司,两个月后,该工程顺利完工。同年8月,石油公司决定对辖区内的另外3作加油站进行维修,同时按上级公司要求,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该建筑公司也参加了投标,但由于报价太高而均未中标。于是,石油公司将维修工程发包给了另外两家中标的企业,并与之签订了合同。同年9月,该建筑公司认为石油公司违约向当地法院起诉,理由是双方于1月份已经签订了《加油站维修项目合同书》,合同期限为一年,本年度内石油公司所有加油站的维修工程均应由其承包。

【评析】

本案例中,双方之所以发生争议,主要在于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合同标的,于是给了对方可乘之机。合同标的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对此做出明确约定。《合同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双方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案中,石油公司和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具体的维修对象,容易让人误解为包括本年度内所有的加油站维修工程项目。而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也表明,石油公司为此承担了违约责任,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同信用促进会

2011年6月12日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的必要条款。传统民法认为,合同债的标的为债务人的给付,即债务人的行为(或不行为)。中国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物指民法意义的物,含一般等价的货币。行为指作为(含作为的结果)与不作为。智力成果主要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中国《经济合同法》第12条中规定经济合同的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如购销合同、供电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其标的均为民法上的物;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的标的为提供一定的劳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为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经济合同的标的还可以是某项智力成果,如科技合同的标的是某项科研成果。

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摘要: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合同标的的有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等。 (1)物,是指合同当事人能够实现有效支配,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或经济价值,可以满足人们生活或生产需要的确切存在的物质财富。它包括自然界存在和人工制选的物质。 (2)行为,是指当事人有真实意思表示,并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活动。在合同关系中,它表现为当事人提供的某种劳务、服务等活动。 (3)智力成果,是指人类脑力劳动的成果。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财富。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合同法法条释义 第十二条

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是对合同自愿原则所包含的合同的内容的进一步阐述。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所列条款,是一种倡导性的规定,并不是每个合同都必须具备所列合同内容的条款,才算成立。本条第二款同样也是一种倡导性的条款。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有的是合同的监督部门提供服务。是合同规范明确,最终还是为了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当事人是否参照合同示范文本,对于合同的成立生效没有关系,当事人可以参照,也可以不参照。

根据本条,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当事人是权利义务的承受着,是履行义务和受领履行的主体,有时也是诉讼管辖的确定依据。当事人须具体确定,其方式就是写明姓名或者名称及其住所

2、标的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决定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十分重要。按照进来的有力说,标的是债务人的给付。在这个意义上,标的与标的物便不同。但是为了叙述方便,有时将二者统称为标的。合同的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能够界定权利义务的量。

3、数量

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具体条件之一。标的的数量应当确切,首先应当选择双方共同接收的计量单位,然后要确定双方认可的计量方法,还应当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或者尾差。

4、质量

质量也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同类标的中这一标的区别于那一标的的具体标志。合同没有标的不行,而有了标的,标的不明确、不具体也不行。因此,当事人应当对质量规定的明确具体。

5、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或者酬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当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但因上野山的大宗买卖一般是异地买卖,于是便产生了云飞、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保管费等一系列额外费用。这些额外非由哪一方支付,需要在价款条款中写明。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到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 .履行期限可以规定为即时履行,也可以规定未定时履行,还可以规定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如果是分期履行,还应当写明每一期的准确时间。

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移转、何时移转的依据。

合同的履行方式,例如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期交付,是交付实物还是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凭证,是铁路运输还是空运、水运等,同样有关当事人的物质利益,合同应当写明。

7、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是非违约方免受或者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合同对此应予明确。如明确规定违约致损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等,对于将来及时的解决违约问题,很有意义。当然,违约责任是法律责任,即使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只要没有依法免除,违约方仍应当承担责任。

8、争议的解决方法

解决争议的条款是当事人关于解决争议的程序、方法、使用等内容的约定,解决争议的条款并不设定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条款主要包括:仲裁条款、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法律适用条款、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的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主要由合同的条款确定。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此条规定了合同的主要条款。但是,并不是说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缺了其中任何一项就会导致合同的不成立或者无效。主要条款的规定只具有提示性与示范性;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内容要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这些条款,但不限于这些条款。不同的合同,由其类型与性质决定,其主要条款或者必备条款可能是不同的。比如,买卖合同中有价格条款,而在无偿合同如赠与合同中就没有此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坚持合同的订立以对特定事项达成协议为条件,则在这些特定事项末达成协议前,合同不成立;

如果当事人各方在订立合同时,有意将一项合同的内容留待进一步商定,则尽管这一项条款没有确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现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九项内容简述如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

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

3.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许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船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贷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回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

分批的。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路、铁路、海上、航空等方式。履行方式还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如现金结算、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结算、异地转帐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可以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选择在外国进行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解决他们的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可以选择选用中国的法律、港澳地区的法律或者外国的法律。但法律对有些涉外合同法律的适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决争议的方法的选择对于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应该慎重对待。但要选择解决争议的方法比如选择仲裁,是选择哪一个仲裁机构要规定得具体、清楚,不能笼统规定“采用仲裁解决”。否则,将无法确定仲裁协议条款的效力。

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虽然超出本条规定的九项内容,也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关于合同的示范文本

在制订合同法的过程中,有的委员和部门认为,由于经济贸易活动的多样性,如果当事人缺乏经验,所订合同常易发生难以处理的纠纷。实践中合同的示范文本对于提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此应当在合同法中作出规定。因此,本条第二款规定订立合同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其目的与第一款一样,就是为了使当事人订立合同更加认真、更加规范,尽量减少合同规定缺款少项、容易引起纠纷的情况。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所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基本概算。 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对标底的作用规定作为评标的参考。当然,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低于投标人完成项目成本的投标报价,不应予以考虑。

事先知道了标底导致不公平竞争。

《招标投标法》对六种导致“中标无效”的法定情况做了规定

(1) 招标代理机构泄密或恶意串通(第50条)

(2) 招标人泄露招标情况或标底(第52条)

(3)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第55条)

(4) 招标人违法确定中标人(第57条)

(5) 投标人串标或行贿(第53条)

(6) 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54条)

推荐第7篇:内部审核员岗位职责

内部审核员岗位职责

a)在PT积极宣贯ISO9000族标准;

b)遵守审核员行为准则,熟悉审核程序和有关文件; c)传达、沟通和阐明审核要求,按分工编制检查表;

d)完成分工范围内现场审核任务,收集客观证据,记录观察结果;

e)编制不符合报告;

f)参加审核组会议,清楚、明确地报告审核结果; g)参与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

h)参与验证纠正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i)配合并支持审核组长的工作,配合其他内审员开展内审工作。

推荐第8篇:内部审计岗位职责

一、审计监察中心职则

1、在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企业的审计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账目、凭证、账簿、报表等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及使用等情况。

2、负责企业常规年度财务审计管理工作和根据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要求,开展过程审计或专项审计,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交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的正确性、可靠性、合理性负责,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3、评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价,为企业优化管理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4、跟踪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防错纠弊。对企业的建设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检修等的立项、工程招标、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及内部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5、对审计中有关事项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召开调查会,并索取证明材料,并提出制止、纠正违反企业制度规定等事项的意见,及提出改进的工作建议。

6、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对象,提请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提出追究被审计对象的责任的建议。

7、协助监事会工作。负责组织、联系、协调、外引审计资源服务等管理工作。

8、制订审计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9、完成公司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审计监察中心经理岗位职责

1、组织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支持审计人员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使其审计监督权。

2、全面负责审计部工作,组织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办法、审计部门文件、编制审计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

3、负责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报告的审核,参加审计项目实施,掌握集团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信息。

4、负责督办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

5、负责并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活动、重大项目、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活动。

6、负责公司审计咨询工作,为被审单位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7、对本部门内部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被审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负保密责任。

8、对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管理漏洞等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9、组织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议,沟通交流情况,安排工作。

10、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安排、配置各审计岗位人员,负责部门

员工的管理和考核。

11、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审计监察中心主管位职责

1、协助经理对本中心进行管理,推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协助经理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办法、审计部门文件、编制审计年度计划、工作方案等,并具体负责实施。

3、协助经理组织并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活动、重大项目、重大经济合同的专题审计活动。

4、负责各项常规审计工作的实施,负责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

5、负责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工作。

6、协助经理开展咨询工作和业务培训。

7、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审计监察中心审计员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办法、审计部门文件、编制审计年度计划、工作方案等工作。

2、参加各项常规审计工作的实施,并具体负责所涉及审计事项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3、参与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重大项目、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活动。

4、负责对所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负责有关审计资料的原始调查、手机、整理、建档工作,按规定保守秘密。

6、参与审计相关业务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审计业务水平。

7、做好审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和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8、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9篇:内部审计岗位职责

A岗

1、在处长和分管副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制定全系统内部审计的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

3、负责拟订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4、负责全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工作,发现工作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6、负责落实审计部门的审计决定,监督系统被审计单位落实内部审计决定;

7、负责上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整理归档审计资料;

8、负责内部审计协会相关工作;

9、负责协助做好全系统内部审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10、负责与审计、内审协会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11、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B岗 预算管理或其他岗位人员不在岗时,负责其各项工作。

推荐第10篇:内部审计师岗位职责

1.为推动内控工作有序开展,实施年度内控检查,撰写报告。2.为保证内控工作成效,跟踪前检查报告要求或建议改进项目的实施情况。3.为提高内控工作水平,指导内部审计专员开展资料整理及跟踪工作。

第11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李强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爱岗敬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考勤,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3、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办私事。不用单位电话闲谈,不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4、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5、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越级办理。按主管分工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6、甘当公仆,树立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7、必须有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文明礼貌待人。要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上级机关和基层来办事的人员,注意礼节礼貌。

9、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

10、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1、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30 次。

2、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3、学习方法力求灵活多样,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每位干部职工要做到四有:有达标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总结。

4、学习时间安排:每周星期四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自学时间自己安排。

5、每次集中学习由办公室记录出勤及学习内容,机关支部不定期检查学习达标情况。

会议制度

1、主任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由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主任办公会不定期召开,由主任主持。办公室主任作记录,主任办公会召开时间由主任决定。

2、党支部会议。由支部全体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全体党员可列席会议。支部会议不定期召开,由书记主持,办公室主任作记录。

3、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议题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

4、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因故不能参会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财务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业务精,素质高,理好财,当好家。

2、财务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好现金及各种票据凭证。

3、财务人员须清楚整个资金运行情况,按时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定期向主任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4、按财务规定,报销凭证须用正式税务发票,任何报销凭证都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

人签字。

5、按区政府有关规定,出差期间伙食费补贴及往返交通费按国家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报销,超支自负。

6、每月固定发放市内办事交通费、电话费,无特殊情况不予另行报销市内交通费、电话费。

公文管理及档案管理制度

1、公文起草。业务方面的公文由职能科室起草,其他公文由办公室负责起草。起草公文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2、公文校核。公文送交领导签发前,由打字员打好清样,拟搞人进行认真校核,确保不出现语法错误、错别字。

3、公文签发。业务方面的公文送分管业务领导审阅后送主任签发.其他公文直接送主任签发.

4、公文印制。主任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文号登记、印制、盖章,分送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两份交由办公室存档。

5、公文收发。办公室派专人领取文件,收到文件后做好收文登记。

6、公文传阅。由办公室做好文件处理卡,呈主任阅示后再传阅。

7、印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用印必须履行印章使用批准手续。

8、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9、做好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等工作。

10、对已归档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档案的查阅,要按借阅制度,及时登记,按期归还,避免丢失。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积极参加机关环境卫生的清扫活动,保证机关有一个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

2、坚持每天打扫室内外卫生,室内要做到干净卫生、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室内外要做到经常保持整洁。

3、禁止在机关内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写乱画。

4、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卫生管理制度,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杂物,不乱倒污水,自觉维护机关的卫生。

门卫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开门时间:冬季6:00----22:00,春夏秋季5:00----23:00。严格执行单位人员进出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2、负责发放报纸、信件、及车辆来往的管理。

3、保持单位院内卫生干净整洁,认真搞好单位大门内外清洁及管理。对进院闲散人员进出管理,对不明真相和行迹可疑的人要严加询问。

4、夜间必须加强巡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查问,发现单位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没有关闭或有不安全隐患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及时处理解决。

5、熟悉单位治安环境情况,掌握使用治安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第12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3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办机关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组织,秘书科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爱岗敬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考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

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许办私事,不许用单位电话闲谈,不许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第七条

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 18

第八条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越级办理。按主管分工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九条

必须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条

甘当公仆,树立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第十一条

必须有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文明礼貌待人。要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来办事的人员,注意礼节礼貌。

第十三条

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

第十四条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

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条

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学习方法力求灵活多样,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每位干部职/ 18

工要做到四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有总结。

第十八条

学习时间安排:每周三下午为集中组织学习时间。

第十九条

每次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召集并记录出勤及学习内容,每季度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

党组会议

1、党组会是市外(侨)办机关最高决策会议。凡属办内重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2、党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党组书记决定临时召开。

3、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书记因事不能出席时,可由党组书记委派其他党组成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4、党组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出席人员必须保证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5、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法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对意见不够集中、讨论不够成熟的议题,可/ 18 暂缓做出决定,必须决定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经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6、党组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党组会议所要研究讨论的议题,事先应通知各党组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会议一般不讨论临时性议题。

7、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和学习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2)、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外事、侨务部门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业务会议精神。

(3)、讨论研究全市外事侨务工作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计划等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决策。

(4)、讨论和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廉政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处理解决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指导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全办的思想、作风和队伍建设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讨论并决定全办人员的编制、人事任免、调出调入以及干部职工的培养、考察、推荐、奖惩等重要人事工作问题。

(7)、其他需要党组会议研究和决定的事项。

/ 18

8、对因病、因事未出席党组会的党组成员,会后由党组书记或党组秘书向其通报本次会议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要及时反馈。

9、党组会议由党组秘书负责通知、记录并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党组会议记录要力求完整准确、表达清楚,对一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

10、党组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分管的党组成员或责成有关领导进行实施,要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党组汇报。秘书科负责具体督办工作。

11、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要做好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向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等工作。

12、党组成员及列席党组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任何人不得私自泄漏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和暂不向下传达的决定,党组会议记录和笔记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外传。

第二十一条

主任办公会议

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主任、副主任出席。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外事、侨务各时期的重点工作;

/ 18

2、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文件、指示,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3、审定外事、侨务工作的重要报告、请示;

4、讨论审批重大财务开支事宜;

5、研究决定其它需要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全体干部(职工)会议

会议由办领导主持,全办干部(职工)出席,会议原则每季度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2、通报有关情况;

3、进行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部署,表彰先进;

4、听取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进行领导干部测评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议的准备

1、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

2、各科室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有关材料须事先征得主管主任同意后,送交秘书科,秘书科经请示主持会议的领导后确定会议议题,并在会前将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3、秘书科要做好会议通知、安排会场、清点到会人数、会议记录等工作;

/ 18

4、秘书科要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为会议准备有关材料;

5、秘书科负责督办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会议要求

1、按照会议通知时间提前5分钟入场,不准迟到。因故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凡没有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不得扩散;

3、讨论问题,发表意见,力求简明扼要;

4、会议期间禁止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或翻阅与会议无关的材料;

5、会议期间一律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接听电话,需请示会议主持人后到会议室外接听。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五条

秘书科负责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考勤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记录。

第二十六条

坚持按时上、下班、有事须请假的工作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班子成员、科长须向主任请假,科室成员须向科长请假。

第二十七条

请假一天,由各科科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须经主任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 18 第二十八条

假期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向准假领导汇报,及时到秘书科销假。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财务计划管理和领导审批制度。机关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和各种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主任办公会议审查预决算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审核批准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的开支计划和决算,确定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开支标准,审查各种资金使用的政策依据。凡属于外办账户列支的经费,均由外办主任一支笔或授权审批。

第三十条

资金使用必须实行先请示后支付的原则。由外办帐户列支的各项经费(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电话费、车燃费、车辆维修费、对外宣传费、研修培训费、会议费、外宾接待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各业务科室提出具体开支计划,报秘书科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审批,未列入开支计划、不经过主任同意的开支不予核销。

第三十一条

财会人员必须依据《会计法》和财经纪律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协助领导把好财会关,对不合理支出提出改进意见;有权拒绝不符合审批程序的经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经费计划的合理性,审核票据的真实性。

/ 18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不允许不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动用支票和现金,在执行开支计划中,发现超标准开支、超计划开支,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三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按月向主管领导如实汇报行政和地方外事经费的拨入和支出情况,并提出每月开支计划。

第三十四条

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据相符、帐款相符、帐物相符。

第三十五条

完善监督机制,业务科室使用专项经费购置实物时,由业务科室和秘书科派人共同采购。严格采买购置的经手人、验收人、审核人(会计、出纳)和审批人的经办审批制度,经手、验收、审核和审批不得替代,发现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三十六条

专项经费管理

1、差旅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审批制度,出差到市区以外必须经主任批准。审批公出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费用。严格执行《辽宁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工作人员出差只报销住宿费、车船费,不给予补助。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远离办公地点的,应乘座通勤车或公共汽车;财会应严格控制出租车票的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出租车票费用需向秘书科说明情况。

/ 18

2、电话费。严禁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事和闲聊,拨打国际长途电话一律进行登记,秘书科对每部电话每月所发生的费用情况要予以公布。

3、车燃维修费。车辆用油按行车里程及车况由秘书科定量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向秘书科提出意见(维修和保养项目及费用预算),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由秘书科审核并报主任同意后,到指定的专业厂家进行维修、保养,车辆维修换件时应以旧换新核准验收。

4、招待费。来客招待实行就餐定点和通知制度,各科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须由经办人经请示主任确定接待标准后,由秘书科定点安排就餐。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外宾按文件规定掌握,内宾一般安排工作餐。挥霍浪费公款、大吃大喝,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办公用品费。所有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购买由秘书科统一办理,并实行严格的监督机制,其他人员和科室未经请示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十七条

预算外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主要是指:出国人员暂住证费、基层单位会议费、外宾支付的接待费及其他各项劳务性收入等。各种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坐收坐支,收入必须开具正式票据。各科室要及时向主任报告各项收入情/ 18 况,并按规定由秘书科统一立账管理。收费要扣除经领导批准的合理支出,纯收入部分上缴70%由财务统一使用,用于补助机关经费不足或用于职工的福利,余下30%作为科室业务费。科室业务活动费支付100元以内的由主管科长批准,超过限额的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八条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办内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和预算外经费都要无条件接受审计。每年由审计领导小组责成专职、兼职审计员,对秘书科和业务科室在年初和年中进行两次审计,发现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第七章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车辆管理

1、本办的所有车辆由秘书科统一管理。秘书科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车检、事故处理、安全教育等工作。

2、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

3、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建立车辆档案,登记每辆车的购入时间、价格、名称、型号、颜色、排气量、发动机及车架号、车内设备等。

4、按时进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车辆的使用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 18

5、车辆出市区应报主任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出车期间全部费用自理,并追究用车人及驾驶员责任。

6、所有车辆休息日和节假日未经主任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7、车辆上的各种工具、备品由驾驶员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本车驾驶员按价赔偿。

第四十条

车辆使用程序

车辆的使用要本着领导工作用车和接待任务用车为主的原则,灵活调度车辆,最大限度地满足机关公务用车的需要。

1、所有车辆由秘书科统一管理,统一安排,随用随调。除主要领导外,其他任何人不准擅自调用车辆

2、车辆除办领导通勤外,公务用车一律由秘书科按照轻重缓急派遣。各位副主任用车需事前通知秘书科,秘书科在无接待任务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如需出市区需请示主任同意。各科室日常工作用车应于每日上午8:30和下午1:30前通知秘书科,8:30前用车的,应前一日的下班前通知秘书科。如临时用车,而因车辆紧张而无法派车时,由各科室自行解决。

3、接待任务前各科室应将接待方案报秘书科,以便进行车辆调度,如车辆不够需租赁其他车辆时,应提前向主管主任、主任请示批准。

/ 18

4、车辆返回外办后,驾驶员应立即通知秘书科,以备下一个出车任务的安排。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归秘书科管理。秘书科负责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2、上班时间内司机暂没有出车任务时,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办机关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驾驶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努力钻研驾驶和检修技术,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应爱惜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

6、司机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驾驶员不及时检修、保养车辆,造成人为机件损坏者,责任自负。

/ 18

8、在执行接待任务时,应提前检查车辆,打扫车内外卫生,着装整洁。

第八章

办公用品(礼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日常办公用品(礼品)由秘书科统一购买、保管、发放,各业务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由科室负责人每月统一领用并提出下月计划。

第四十三条

如需购置大宗、贵重的办公用品,须由科室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或秘书科请示主任,经批准再统一办理。

第四十四条

对消耗性办公用品要节约使用,用多少领多少;领取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剪刀、U盘、文件夹、插座等)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毁损物品以旧换新。

第四十五条

任何个人不经批准,擅自购买的办公用品(礼品),不予报销费用。

第四十六条

所需耗材以及维修、保养由秘书科负责。

第四十七条

秘书科在采购物品时,要做到价钱合理、质量保证、手续完善、发票真实、合法。

第四十八条

外事活动赠送礼品的发放、收缴礼品的保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领用单要注明品名、单价、数量、赠送人和受赠者,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签字。

/ 18

第九章

公文管理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秘书科负责管理办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一、发文办理

1、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2、各科室拟稿人拟订公文后,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核稿后,报主管主任会签,最后报主任签发。主任签发前,各科室负责人应认真进行审核、校改。

3、对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会签后报请主任审定。

4、确定公文的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和发放范围。

二、收文办理

1、秘书科负责接收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公文、简报、资料、传真电报及各县(市)区委、区政府的公文及其它材料的签收、拆封、登记、筛选、分发、传阅、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收回、归档和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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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文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认真清点所收件数,核对封号和收文单位,由专人统一拆封(领导亲启件除外),将收文日期、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份数及办理情况在收文簿逐项填写清楚。

3、承办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科室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

4、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科室职权的事项,主办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如有分歧,可以报请主任审定。

三、公文传阅

1、秘书科负责将需传阅的公文按批示顺序依次传阅。原则上先传现职领导,如遇领导外出,可依次下传,领导回来时补阅。

2、需办领导和各科室传阅的公文一般应在2日内退回秘书科;领导批示需有关科室承办的,可采取分送或先传承各科室。承办科室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公文连同办理结果书面材料退回秘书科。

3、严格按领导批示和规定范围传阅。

4、严格阅文登记制度。特急公文、重要公文、密级公文,秘书科要跟踪催阅。

5、传阅件一律不得横传,阅后返还秘书科存查。

/ 18 第五十条

档案管理制度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办机关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一、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秘书科文书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凡办机关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秘书科统一收集管理。

3、一项工作由几个科室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科室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科室收集归卷。

4办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报秘书科办理归档手续。

二、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2、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外(侨)办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3、外(侨)办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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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侨)办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5、外(侨)办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6、外(侨)办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7、信访工作材料。

8、外(侨)办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9、办机关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10、办机关人员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11、外(侨)办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对外交往重要活动的文字材料、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12、友协日常工作需归档的各种资料。

第十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节假日由秘书科具体做好安排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五十二条

节假日及“两会”期间如需要可安排干部职工进行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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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机关内部卫生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 办公室为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五条 单位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办公室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 单位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卫生间等)的清扫与保洁,由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负责。

第八条 各科室负责本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九条 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交办公室保存及处理。

第十条 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第十一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二条 分布在单位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第十三条 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科室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科室使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14篇: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民政局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文明办公制度

第一条 工作人员要牢固确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每位工作对象都要热情接待、优质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首问负责制”。尤其对基层来访的民政对象要按照政策耐心做好解答,并按职责范围和程序规范处理,及时请示汇报。 第二条 工作人员衣着整洁、庄重、得体,言谈举止文明规范,接听电话礼貌热情。

第三条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汇报工作时力求抓住要点,避免面面俱到。布置工作时要考虑周全,不要含糊。对基层的来电、来信、来访所询问的有关事宜不拖不推,及时明确地作出答复,一般在一周内办结。

第四条 树立全局观念,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相互之间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条 工作人员办公时不得喧哗、嘻闹、串岗或办私

1 事,不得在办公室内打牌,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脑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因工作失误引起行政诉讼败诉,对相关人员予以降职离岗处理,涉及的经济损失赔偿全额自理。对情节严重的交司法纪检部门处理。

第六条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工作人员每日提前10分钟到班,搞好室内卫生,做好机关值日。办公桌椅、橱柜和其它物品摆放整齐,报刊杂志、文件资料存放有序,确保工作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出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下班,勤奋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人员探亲、休假(含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要严守纪律,坚守岗位,违者取消年度评优、先资格。

第二条 请假。工作人员因事、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按照管理程序逐级报批,并自觉到局办公室履行手续。局领导外出须向办公室说明去向;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或局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局领导批准。

1、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的由局长批准;机关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2、因病确需要住院治疗的,须持医院诊断书和住院证明书,经主管副局长同意报局长批准。住院治疗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期限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按时参加学习和义务劳动。学习和义务劳动不得请假。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其他人员或主管副局长说明情况,全科室人员全体外出的要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

第三条 值班。局机关值班平时由专人负责。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值班的由科室人员轮流值守,局领导为带班领导。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全部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带班局长汇报;值班时间为当日8:30至次日8:30;值班期间不到岗者,因值班缺勤影响工作或出现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条 请销假情况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局办公室每月初对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公布。

会议、学习制度

第一条 每月不定期召开局务会,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议题主要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工作情况, 讨论研

3 究问题,小结当前工 作,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第二条 每月不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会前,各科室须将讨论的问题提前填好会单,交主管副局长把关, 由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审核研究讨论,办公室做好记录。

第三条 凡召开民政助理员或全局性会议,须填写“会议审批表”,经办公室、分管办公室的局长审核,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召开。

第四条 原则上每周五为机关固定学习日,具体时间为 下班前2小时,学习时间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核实,报分管行政的局长批准同意。学习由分管办公室的负责人及办公室按相关学习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公文印发和印章、文书处理及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文起草要按照机关公文格式,做到规范化,避免文字、文体的差错,确保公文质量。

第二条 凡以局(或党组)名义发文,须经办公室进行文牍把关,再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后,呈局长签发后方可打印。盖章时必须凭领导签发的文稿,手续不完备者,办 公室不予盖章。

4 第三条 各类文件采取传阅的方法传承各位局领导。办公室要严格按照领导批示传递,认真履行好签发和收缴手续。借阅文件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后要如期归还,防止文件丢失。

第四条 文件阅后要签名,机密文件要严格阅读范围,不得带出办公室。文件外借时须经领导同意,办完有关借阅手续后方可外借。当年文件一律在次年元月份前交办公室立卷存档。

第五条 局行政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盖章时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有关人事、财务等重大事项须盖章时,局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第六条 文书档案指定专人保管、专人负责,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七条 上级部门或纪检、信访部门交办的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机关各项经费、专项资金的支出一律执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二条 严禁私人借款。因工作需要借款,必须履行借款申请手续,明确借款事由,报局长签字后方可借出,事后借款人员要及时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否则,财务人员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三条 未经局长签字的原始凭证,一律不得入帐,如有违反,追究财务人员相关责任。

第四条 财务科每月月底要对当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条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安全保卫措施,提高财会安全意识。因渎职、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第六条 财务科每月要将财务运行情况形成报表报局长审核。

第七条 下属(敬老院、光荣院、军休所、殡仪馆)每月底前把财务运行情况报局长审核。纪检、财务科要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规范管理。

第八条 办公室、财务科每月30号前按审批单将接待、车辆、购物等费用情况汇总后加盖财务章报局长审核,作为结账依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计划,凡超过500元以上的需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统一购置,统一发放。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条 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清点,登记建帐、造册,

6 实行编号管理,与科室签订保管责任书。科室不得自行外借或转让,更不得挪为私用。每年定期清核,发现遗失、损坏、短缺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三条 各科室确需购置或更换大型固定资产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副局长提出明确意见后交办公室,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经局领导研究同意方可购买。

第四条 凡属于专控商品及车辆用油、计算机、复印机等物品的购置,一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进行购置。 第五条 固定资产维修需填报维修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车辆由局办公室管理,未经局长和办公室安排,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调车和出车。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1人因公外出无急事不派车;同时、同向、同目标不重复派车。

第二条 司机要自觉服从办公室管理,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没有出车任务时,要坚持在办公室待命,平时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和保养,保持车况车貌完好整洁。严禁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出车,违者造成事故的全部费用和刑事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

7 第三条 司机和车辆实行专人专车,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司机之间交换驾驶。如需外借或换车,必须提前报告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车辆维修事前征得局长同意,由办公室主任随车,到局定点修理点维修,维修结束后由办公室和计财人员共同核算维修费用,办理结帐手续,局长审核签字后报销入帐,未按程序办理的,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五条 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出车一律经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审批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出车单,凭单在指定地点加油。需在外地临时加油的,回单位向办公室说明后核报。 第六条 到县各机关拿取文件,没有特殊急事,原则上不派车。

第七条 局办公室行使管理职权时,既要科学安排、热情服务,又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办公用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物品的保养和维护。

第二条 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电脑、打印机耗材、打(复)印纸张等办公用品要尽量做到物尽其用。对 8 确需购置的大件办公用品,由主管副局长向局长汇报后,交局办公室统一购置。

第三条 各科室配备的公用物品,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支配权,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如情况特殊,确需外借,要请示办公室批准,

第四条 科室人员要爱护办公设施,不得私自拆卸电脑等办公设备,不得在电脑中装载不健康内容的软件,不得上黄色网站,不得在电脑上违纪操作、泄露机密。需维修的设备设施,科室先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

第五条 局办公室要做好办公设备和公用物资登记管理工作。工作人员调整、调动时,应办理公用物资、文件资料等物资的移交手续,不得将其据为已有。

来客接待工作制度

第一条 来客接待实行派餐制度,需用餐者先填写《派餐单》。注明事由、来人和陪餐人员,由主管办公室副局长审批签字后按标准用餐。

第二条 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定点酒店,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来人数量单独或合并接待。用餐完毕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结算并签字。签字人员要在结账单上说明来客单位姓名、人数及时间方可报销。

9 第三条 确需到非定点饭店的,须经局长在派餐单上签字后,再由办公室安排指定的酒店接待。

第四条 接待标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陪餐人员由办公室请示主管局长后确定陪餐对象。

第五条 本单位或下属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由办公室在单位食堂安排工作餐。

第六条 机关接待费按月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采购制度

1、机关各科室使用的办公用品、礼品、设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2、价值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单件办公用品、礼品或设备的采购,采购前须经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批准;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物品采购,除向局长汇报同意后,应由办公室采购;1000元以上的物品、设备采购时应由办公室、财务科共同参与;对有合同的物资采购,报销时应附合同。

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干部群众来我局办事或来电来信,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含借调、工勤人员)。

10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耐心回答来电的询问。

2、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办事要求和情况反映。

3、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推诿;对不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的,是群众来访,要主动告诉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处理,并主动帮助联络。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是来电、来函的,及时转有关部门和科室处理。

4、对需按一定程序才能办理,或一时无法答复和解决的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并告知相关事宜,能够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自己不能办理的要跟踪催办,保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和落实。

5、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承办的职责单位。

6、对干部群众应当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以礼相待。积极推行“您好”,“请坐”、“请讲”、“请放心”、“请跟我来”、“请销候”、“请慢走”等文明用语,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接待,一阵促膝交谈,一个实在说法”。接待群众严禁态度粗暴,互相推诿,禁止使用“不知道”、“问别人去”、“不是我管的事”等让群众感到失望的语言。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首问责任制工作的考核,每月进行

11 一次,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评议,重点评议接待态度、办事效率、办理效果,并把评议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首问责任,不能冷落来办事的群众,不能简单、粗暴地回答群众的询问。对首问责任人违反职责的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第一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

2、第二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当事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第三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并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 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条 办公室负责本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条 档案室、财务室、领导办公室等重点要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四条 各办公室不得存放有价证券、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12 第五条 各办公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保密制度

第一条 所有文件、内部资料、内部刊物都要严格管理。参加会议带回的重要文件、资料,原则上应交档案室集中保存,工作需要时再办理借阅手续;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的内容,原则上不得抄录和传达;秘密文件不得复制。

第二条 干部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要将所保管的文件如数交还档案室,不得带走。

第三条 各科室应经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造成文件失密、泄密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访接待制度

第一条 为密切我局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群众来信来访由局办公室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作好详细登记,根据来访者要求和来信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当事人;重要信件送领导阅示;与科室工作有关的,交有关科室处理;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

13 室转交相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第三条 局党政领导班子建立领导值班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重要来信来访。

第四条 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局长批转。

第五条 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科室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局长审核后,由办公室报送给上级机关或上级领导。

第六条 各值班领导和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做到认真接待,详细记录,耐心解答,文明用语。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第15篇:机关内部综合治理责任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了全面推进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平稳,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综合治理整体联动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科室要进一步加强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每周五学习和“六五”普法学习。认真学法、用法、知法、守法,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有安排,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三、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

四、加强团结,教育管教好家属子女,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发生影响社会治安事件。

五、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争创平安先进单位。

六、积极做好本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七、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

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

八、积极组织参加“扫黄”、“打非”等活动。各科室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检查督促、定期考核、奖惩兑现。

九、加强节假日值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通过抓以上工作在我局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局科 室:

分管领导:责任人:

年月日

第16篇:文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文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一、局党组办公会议制度

1、局党组每周一召开班子会,会议内容主要由班子成员汇报前一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一周的工作安排,有重要事项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

2、会议坚持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通过的决定,任何人都必须服从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违背。

3、要严格保密纪律,不准外传散布会议内容,谁外传,谁承担相应的政治、经济责任。

4、会议必须由专人做好记录。

二、学习制度

1、局党组中心组在学习上要率先垂范,每月安排集中学习。

2、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制订学习计划,每周一下午或晚上为机关干部学习日。

3、集中开会学习实行签到制,不得无故缺席。对无故不参加开会学习的,要在全体干部会上通报批评。

4、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请专家辅导、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

三、民主生活会和廉政建设制度

1、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机关干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从大局出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中央关于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带头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4、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五条禁令”。

5、下基层工作,要注意干部形象,不准大吃大喝,不准搞娱乐活动,更不准参与赌博。

四、值班制度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值班制度。全体机关干部必须按照局党组下发的值班轮流表按时值好班,确保到岗到位。值班时间为晚间、节假日、双休日,值班时间参照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长假另行安排。

2、值班职责:①值班期间,做好日常事务、群众来访、突发性事件和应急任务的处置,并做好记录、汇报工作;②特别重要时期,值班要视情况延长夜间值班时间,要及时登记值班日记,做好交接工作,把值班电话转到手机上,做到24小时有人接电话。

3、节假日值班发给补贴,不安排休息,其中双休日值班每人每天补贴20元,其他法定节日值班,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办公办事制度

1、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签到制度。

2、工作时间严格执行“五大禁令”。

3、出差、开会、下基层或工作时间因故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或办公室说明去向,以便联系。

4、岗位责任制:在机关内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做到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加强内部跟踪考核。岗位目标考核与年终奖励考核结合,促进机关作

风转变。

5、绩效考评制:采取组织考评和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相结合,对机关工作人员效能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估,并把绩效考核与工作考核、责任制考核、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6、首问责任制:群众上门办事,要主动同群众打招呼,被首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是否与已有关,都要负责解释,要负责引路,否则以失职论处。

7、一次性告知制:群众上门办事,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应予以解释清楚。

六、请销假制度

1、班子成员请假3天以内的向局长请假,3天以上的向组织部请假;其他干部请假1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2天以上向局长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向办公室领取请假条,写清请假理由。各种假休应在假前安排好工作,准假后方能离开,假后及时销假。

2、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和超假的,作旷工处理,经济处罚每天50元。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扣除当年一切奖金福利,并上报有关部门。

3、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事假当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超过20天每天扣发奖金20元。

4、病假、产假、婚假、丧假须批准后安排。病假须出具医院证明,并及时销假。病假住院期间不扣奖金。

5、年休假按上级有关规定,由单位统筹安排,报局长批准

后,方可休假。

七、财务审批制度

1、财务审批实行局长“一支笔”制度。

2、努力开辟征收渠道,增强财政收入;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和随意开支现象。

3、财务开支超过3000元的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八、招待制度

1、上级主管单位、有关部门、乡镇、村来客以及各种会议,就餐标准按规定执行,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就餐标准:5人以下的每人每餐20元;5人以上的每人每餐18元(不含烟酒等)。

3、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请示,经局长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每人原则上不超过30元(包括烟酒)。其他科室确实需要安排用餐的,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部门、乡镇副科以上领导来的,必须和分管领导、局长请示。

4、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去饭店就餐,一切费用由经办人自理。

九、车辆管理制度

1、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出县城外要经局长同意,驾驶员要及时到局办公室开具出车单。

2、驾驶员要保养好车辆,不无故用车,晚上车辆要按时进库,严禁借故公车私用。

3、驾驶员每月要及时到局办公室核报车辆公里数和用油数。

十、在职学历进修制度

1、在职参加学习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复习时间一般不予安排。必须安排正常工作时间参加学习的,要按规定请假,并

作年休假或事假处理。考试时间由单位统筹安排。

2、在职参加各类自学函授电大等国家承认的学历的学习应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凡是要求参加学习的,事前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所学专业、学制等有关资料,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就读,其费用先由自己垫付,待毕业后凭毕业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大专给予奖励1000元,大学2000元,研究生3000元。

3、干部职工参加脱产培训,须经局长同意,其费用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4、在职参加学历进修期间,如工作调动的,取消以奖代补。

一、领导谈话谈心制度

1、班子成员应主动向局党组汇报工作、思想情况,其他干部也要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2、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谈心每年不少于一次。

3、班子成员每半年应找分管的干部谈心谈话一次。

二、信访接待制度

1、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搞好来信来访登记、转办、催办和报结、统计、归档等工作。

2、凡接受的信访事件,主要信访人名地址清楚,在调查处理结束后,一般都要把调查的情况和处理的意见,以复信或回信的方式告知信访当事人。

3、推行月访接待日制度。每月21日为局党组信访接待日,由班子成员轮流接待。

十三、环境卫生制度

为搞好机关内部的环境卫生,局党组决定继续实行卫生包干制

度。

1、班子成员的办公室、走廊、阳台、楼梯、卫生间、会议室的卫生承包给专门搞卫生的人。

2、其他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搞好各自办公室的卫生,不能出现脏、乱、差的现象。

3、全体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务必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丢果壳、纸头、烟蒂、不随便吐痰、不乱倒垃圾,使机关内部始终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卫生的良好环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17篇: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本单位学习以水利局通知为准,任何在岗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学习(上级临时安排的急件除外)。

第二条 坚持会议、学习签到制度。签到由办公室收集保存。学习、会议不得迟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 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视为未参加并作旷工处理。

第四条 坚持会议落实制度。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严禁琐事、小事上会、严禁重复召开会议,对上次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未落实的部门或个人实行效能监察,确保会议的落实。

第二章 上下班签到及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全局上下班签到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上午8∶30以前签到、11∶30后签退,下午2∶30以前签到、5∶30后签退。不能代签、补签,4次缺签作一次旷工。

第六条 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条 因事、因病请假的,3天以上由局长审批,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内由办公室审批,半天内由各股室负责人审批。2天(含2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一周

- 1第十三条 下乡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下乡完成的工作情况需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将下乡开展的工作做好记录以备查。对无明确目的、盲目或无实际意义的下乡以及无开展工作记录的,将追退当日差旅费和车辆燃油费,同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严禁租车,确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而单位车辆均外出的情况下可以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出面租车。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立即将情况向县第三纪工委通报,当日燃油费由公车驾驶员负责,如因公车使用造成车辆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公车驾驶员承担。

第十五条 单位车辆除公事外出以外一律停放在水利局划定的停车场,如因私自乱停乱放造成车内财物被盗或者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本车驾驶员承担,同时报县第三纪工委处理。

第十六条 单位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上班期间驾驶员未外出公干的,一律在办公室休息,做到车在人在,以确保单位工作人员和领导临时用车调度。

第十七条 使用公车出差必须先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未出示公车派车单的领导不予签字报销出差等相关费用,确因特殊情况或节假日、双休日下乡或出差的由办公室电话通知安排出差,回来后补开派车单,否则一律不能补开。

第十八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下乡派公车不限制人数,出县外开会、培训、学习除领导以外3 人及以上才能派公车,3 人以下自行安排乘坐公共汽车,交通费用(特殊情况含市

- 3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第二十五条 严禁在外签单挂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签单的需请示领导同意,报销时在发票上注明×××领导安排。

第五章 加班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各股、室、处涉及自身工作的加班自行安排(包括人员安排),但不计入加班。

第二十七条 如因检查、验收等临时突击性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安排,办公室统一调度加班。周一至周五晚上加班3小时以上算加班,参照县内下乡差旅费标准计发补贴,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参照国家加班规定计发补贴。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局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其他股室所需用品到办公室领取;各项目建设处所需办公用品由各处长自行购买;办公设备涉及金额较大的由设备使用人向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转办公室,再由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后按程序统一采购。

第二十九条 差旅费报销。严格按正财字„2014‟43号文件执行,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报销手续,越期不予报销。当日在县内出差后因公事到县外出差的按最高校准报领一次差旅费,严禁重复报销差旅费。

第三十条 经费会签制度。所有开支票据必须在当月内送领导签字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签字报销),超时不予报销。重大资金支出,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事前集体

- 5第八章 首问责任制

第三十七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十八条 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因首问人“脸难看”对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报第三纪工委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九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时限,不允许出现故意拖延不办的现象。

第四二条 不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属其它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人办公室。经办人不在时,应告知联系电话,

第九章 内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务器材股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机关内调配使用。不准转让或自行处理,不得化公为私。

第四十二条 凡单位工作人员调离(含抽、借调、临聘人员)本单位,应到办公室办理有关财物手续,方能办理调离手续。

第四十三条 节假日值班局机关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并报局长审定后实行轮流值班;各项目建设处由处长统筹安排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实行轮流值班,同时将值班安排表报局

- 7室打印、校对、印发,确保公文的规范、严肃性。

第四十九条 印章使用。本局印章由办公室保管,加盖局公章,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办理重要事项需将印章带离单位的,填写好用章批准单,交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离单位。各项目建设处印章由各处长保管,加盖项目建设处印章需请示分管领导。

第五十条 内务信息公开管理。内务信息指出勤、请销假、参加会议、参加单位组织的卫生情况等,由办公室每月汇总在“单位内务信息公开栏”里公开,并将每次公开结果收集、整理、归档,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 局内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即全局实行股、室、处负责制,人员由各股、室、处负责人调度,单位领导如因特殊情况需抽调人员的需告知股、室、处负责人根据各自工作调节抽用,各股、室、处履职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首问责”,即 :只追问股、室、处负责人责任。

第五十二条 加强项目建设处内部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各项目处处长要对项目处人员统筹安排,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要加强施工安全、质量安全管理,主持召开好每一次例会,如实填写工日志,照好隐蔽工程照片(注明隐蔽工程部位、类别)。

第五十三条 单位代管负责制。即主要领导出差由副局长代为管理单位工作,主要领导和副局长同时出差由总工代为管理单位工作,所有领导均同时出差由办公室代为管理单位工作。在代管期间如发生重特大需及时处理的事项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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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约定不明确埋下隐患

通州区西集镇农民张某将闲置房屋出租给赵某,出租伊始没有合同。后来赵某不放心,和张某就房屋租金达成简单协议,主要内容是:房屋租金2001至2003年每年2000元;2003以后每年2200元,永不变更,租金半年一付。后赵某私自改造张某房屋,新建一个小棚子。张某问是否可以要求赵某进行赔偿,或是中止合同。

在本案当事人刚刚开始出租房屋的时候,双方没有就房屋出租的具体情况有明确的约定,为以后出现纠纷埋下隐患。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房屋出租过程中没有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其结果是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本案中,当事人达成了简单的房租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房屋的使用权和租金交换的合意,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是合同中的2005年以后租金每年2200元,永不变更的条款,如果该条理解为租赁期限为长期,显然和《合同法》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相悖;如果认为该条约定租赁期限不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明,应当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2005年以后的条款是无效的。而2001年到2005年的条款,双方虽然约定得十分简单,但是,由于租赁时间和租金明确,已经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虽然张某可以要求赵某赔偿损失,但是其无权单方解除合同。

来源:劳动人事法律网

第19篇:机关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本文摘要:.加强现金管理:不能以“白条”抵库,现金支付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为进一步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根据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会计工作实际,制订了xxx市气象局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如下:

一、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维护财务制度,依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本单位会计事务,实行会计监督。

2.要认真审核原始发票:一是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费用开支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审核原始发票要素填写是否正确,原始发票大、小金额是否一致;审核收款单位、发票公章与签订合同单位相一致后,才能付款;审核发票是否为收款单位所在地的发票,发票性质必须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对货物购置的发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字;转帐支票必须附收款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

3.大额支出申报:凡支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发放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等除外)必须向市局申报,待同意后付款。

4.资金调度使用:每日应根据银行对帐单余额情况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对类、款、项科目之间的大额余款,应提出资金使用建议,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做好原始凭据的交接:每月25-30日将当月的票据报送市局核算中心。市局核算中心会计应认真核对、审核原始凭据的张数、金额及科目之间金额的调整,并填写交接清单。

6.现金归存银行,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当天收入金额较大且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归存银行,确保资金安全,避免坐收坐支现金。

7.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做好购买物质的管理,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质应及时登记使用单位及使用人,切实加强资产的管理。

8.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金银和各种有价证券、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

9.加强现金管理:不能以“白条”抵库,现金支付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一律以银行存款帐户支付给施工单位,不得以现金、银行存款帐户转付给个人。

10.加强票据的管理。各单位应以县(市)气象局、防雷中心为核算单位分别购买经营性收据和非经营性收据。严禁将气象局与防雷中心购买的经营性收据、非经营性收据混用。

11.做好会计档案管理。每次录入凭证及记账后,做好数据资料备份(双备份)。打印现金出纳账并装订成册,保管一年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在账簿扉页上应当填写“经管人员一览表”及科目目录,有关人员应加盖印章和单位公章。

第20篇:机关驾驶员岗位职责

为了认真落实局党组制定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问事、问人、问责”的暂行规定,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现就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如下,请大家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齐心协力,园满完成局党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办公室主任职责

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具体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政务督办工作、“两案”办理工作、信访工作、机关安全管理工作、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小车管理工作、综治工作、报刊征订发行、地方志工作、机要保密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负责综合文秘工作、会务、内务及接待管理、机关目标管理工作、政务调研、机关门户网站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赵建皿同志协助主任、副主任工作,负责文秘工作、财政宣传信息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会计出纳职责

会计王清莲,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工作、协助内务管理及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购买登记管理工作、机关职工工资年度登记报表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出纳员王晓岚,负责机关出纳工作,协助王清莲同志的财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档案管理员职责

档案管理员张成国,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局机关办公大楼、职工住宅区水电气及消防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机关基建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报刊收发员职责

报刊收发员陈大光,负责机关各类报刊收发工作。

六、文件收发员职责

文件收发员余吉干,负责全局各类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工作、负责每天从市委、市政府公文交换站领取和下载各类公文、负责机关会议室卫生、音像使用管理工作、协助张成国收归档案资料,负责局长办公室管理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打字员职责

打字员陈鹏,负责机关打字复印和设备维护、使用管理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驾驶员职责

驾驶员张泽朝、杨凤春、唐进忠三同志各自负责驾驶的小车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局领导和局机关工作用车,做到服从调派、文明行车、礼貌行车、安全行车,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机关内部岗位职责不明确
《机关内部岗位职责不明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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