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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管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30 08:36:55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3年,在安监局党组、行政和煤管局的大力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通过煤管局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我区煤矿安全监管围绕今年煤矿安全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管执法计划,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增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塑造和维护良好的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形象”为指导思想,以“打非治违”和宣贯总局《七条规定》为工作主线,以“零安全事故”为目标,采取形式多样的监管手段,有力打击了辖区内煤矿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绩

(一)计划监管,有的放矢。

年初,围绕我区2013年度煤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针对辖区内煤炭企业具体实际,结合现有监管力量,制定了年度监管计划,获区政府批准,并报重庆煤监局备案,每个月还根据煤监部门及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煤矿安全监管月度计划。做到了监管执法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

1.积极推行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十步流程”

为规法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健全完善闭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升监管执法 1

的宽度和深度,严格按照渝煤监办〔2013〕68号的要求,做到“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执法原则和“定方案、抓细节、查路径、严处理”的执法方法。基本做到了监管执法“十步流程”。

2.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活动。

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煤矿安全工作实际,今年以来,我们围绕“打非治违”、宣贯总局“七条规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了依系列的专项检查活动。我们开展了春节复工复产验收;以“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检查;机电设备专项检查; “雨季三防”为主题的专项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开展了“领导带班下井”、“六大系统”等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检查针对性强,专业性强,使隐患查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方位整治了事故隐患。

3.推行矿井矿级领导约谈制度。

但凡发生事故的矿井,除“四不放过”外,我们还推行了矿级领导查找隐患和约谈制度。事故矿井在停产整顿期间,与监管人员一道到其它煤矿进行隐患查处,一方面是为了学习其它矿井的管理经验,提高事故矿井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是警示被检查矿井高度重视安全,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查找结束后,对事故矿井的矿井领导和业主进行约谈,分析总结事故教训,查找问题根源,明确目标,增添措施,加大投入,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对日常检查发现安全管理混乱的煤矿,我们也推行了矿井领导约谈制度。帮助其发现问题,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及时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

(三)严查事故隐患,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我们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坚决贯彻落实渝煤监办〔2013〕17

6、179号文件精神,加大了对煤矿企业的检查和处罚力度,1-12月,计划检查298矿次,实际检查352矿次,超出检查计划30%左右,共查处事故隐患条,共立案调查例,处罚款 万元,其中处 元以上的案件7起,定期对检查处罚情况在全区煤炭行业进行通报,做到了公正公开执法,透明处罚,在全区煤炭企业中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另外,还加强了对煤矿企业的明查暗访,防止煤矿突击生产、违章冒险蛮干等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监管仍处于被动局面。

我们的监管水平还没有提升到对辖区煤矿事故处于可控的高度,安全管理仍然处于“见子打子”的被动局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煤矿企业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依然严重。从日常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原因分析,煤矿企业现场管理不力,从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冒险蛮干等行为依然突出。

(三)部分镇街监管不力

部分镇街对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办法

不多,监管乏力,长期处于被动监管局面。

(四)煤炭市场疲软,业主的技术改造和推新推先积极性受挫。

今年以来,煤炭市场行情持续走弱,煤炭行业已经进入了寒冬,大部分煤矿企业出现亏损现象,对煤矿企业的技术改造,推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对提高辖区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带来了不小的阻力,这将是今后几年我们所面临的新的问题和困难。

三、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继续以“零事故”为奋斗目标,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效果”为要求,开展好以“一通三防”为主的专项整治活动,增添监管办法和措施,继续加大事故隐患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帮助煤矿企业规范管理,引导企业发展壮大,切实保护广大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从而促进我区煤炭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推荐第2篇:煤矿安全监管建议书

煤矿安全监管建议书

针对我公司所属煤矿鑫隆煤业查出的问题,我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司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机制不严,针对不足之处我及煤矿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明确我公司的职责,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实可行能实行下去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严密有效,保证制度上的严密有效必须在安全管理过程中落实。

其次,必须有一套监督检查管理体系作为保证,这个体系要有高度的权威性,紧密的协调性,较强的专业性和广泛群众性,使监督检查严格有效。

要做到监督检查严格细致,煤矿企业也必须建立自查自纠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煤矿各部门的作用,各专业人员的技能,在煤矿自查自纠的前提下,煤业公司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且赋予煤业公司一定的硬性手段,能够使煤矿感觉到危机,监管部门的作用才能有效的做好管理。

最后,搞好煤矿安全工作,必须严肃认识煤矿安全事故的可怕之处,煤矿生产中稍有不慎,都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煤矿企业各级领导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增强主动性、责任感,煤矿企业各级领导要对煤业公司提出的意见积极主动的接受和处理隐患,煤业公司各部门要重视自己提出的问题做好监督,公司与煤矿要从思想上改变安全工作的意义。

推荐第3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通过总结,可以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识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寻找出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下面是小编精选的关于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1

xx年来,在矿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理念,紧紧围绕着安全工作安排和部署,大力开展了“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牢牢把握“六防一控制”重点,使得矿井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了平稳态势。

一、安全工作情况

1、实现了“六防”目标;

2、轻伤126人次,比去年同期减少5人次;

3、安全质量标准化确保了二级标准;

4、1月~10月抽放瓦斯纯量1355万m3,完成年度计划的104.23%;民用瓦斯量完成823万m3,完成年度计划的82.3%。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我矿的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以安全管理为中心,以治理瓦斯为重点,依靠科学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以质量标准化和班组建设为基础,创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

1、加强了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原则,紧把安全关,强抓执行力,兑现了全年安全目标。

2、严格闭环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矿领导每天坚持带队分三班下井跟班带班,深入现场,排查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漏洞,治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隐患,查处“三违”现象;业务职能科室、区队跟班干部及班组长、三大员、青安岗、安员等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严抓现场,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有效地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1—10月份,矿共查安全隐患4942条,整改4930条,整改率为99%,停不合格头面及绞车道77次,安全罚款安全罚款220500元。同时,对及时发现重要安全隐患,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37100元,有力的促进了广大职工抓安全、查隐患的积极性。通过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地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3、加强了春节“两会”期间、元旦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月”、“十一”期间、雷雨季节、夏季高温天气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矿将上级部门有关特殊时期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及时传达到各单位组织学习,并制定下发相关措施、规定和办法,确保了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

4、以建设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为重点,强化了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采取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的防治措施贯穿采掘整个过程,并通过抓各级人员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到位,消灭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未发生煤碳自燃发火事故。

5、严格执行不安全就不生产、不安全就停产的原则,狠抓了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系列化装备的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头、面及绞车道坚决停止作业,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恢复正常生产和使用。1—10月共停不合格头、面及绞车道77次。

5、狠抓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我矿严格按“按要求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要求,一切按质量标准化规定施工作业,确保实现工程质量标准化,机电设备规范化,管线吊挂整齐化,操作牌板统一化,井下工作环境整洁化。二季度5、7、8采区通过了局质量达标互动验收。矿井安全质量标准达标达到二级。

6、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每季度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对重点工程、重点整治项目的进度加强了监督和考核,严格整治验收,确保顺利的完成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

8、严格执行了xx等21处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贯通后及时调整了通风系统。全年共完成xx等3个工作面接替工程和xx的收尾工程,矿周密组织,合理安排,重点地段重点把关,确保了以上几个工作面安全收尾和接替。

9、认真开展了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以粉尘防治为重点,规范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作业过程中的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全年共完成洗尘xxm,完成主要进风巷8920m刷白工作。

9月份,我矿根据局安排组织矿井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参加了职业健康检查和尘肺病诊断,符合规定需参加检查的职工共计1298人,实际参加检查人员848人,职业健康检查率65%,较提高了11个百分点。

11、认真开展了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个主题,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措施和目标,矿精心组织,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了各项活动,圆满兑现了活动目标。

12、加强了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规定完善了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五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初步完成避难硐室的设计。

根据新的应急预案框架,重新编制完善了年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6月份“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期间,进行了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救援演练,检验了矿井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和组织救灾能力,增强了职工安全避险意识,提高了救援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应急反应水平,大大提升我矿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11、狠抓了绞车道的安全管理,坚决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的制度,特别是xx综采面收尾接替线路、6进风和7进风等主要绞车道等。做到了设施不完善不开车,隐患不消除不开车,措施不到位不开车,使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11、强化了火工产品的管理,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合理用药,规定存放,剩药退库的原则,火工产品的核销由当班安全员、作业班长、放炮员、瓦斯员和供应科火工组等把关人员监管,消除了炸药流失现象。

14、加大了培训力度,定期分工种进行全员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我矿现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到10月为止,我培训中心共举办各类技术工种和新工人培训班61期,培训人数2516人次,超额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13、根据井下采掘头面变化,即使调整和明确了各重点头面挂牌督导人员及职责范围,督导人员定期到所监管头面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真正做到了头面有人管,三违有人抓。

14、认真开展了第二轮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

矿组织专门技术力量,收集整理和完善资料,对照《xx省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标准》,对我矿的安全管理、开采与爆破、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与防尘、防治水、提升运输、供电等系统进行了自评价,对自评和评价机构检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现省安监局已受理了我矿的换证申请。

15、强化企业的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和谐发展氛围。

一是坚持安全亲情管理,建立职工生日档案,走访困难职工,发放困难补助,使职工在感受温暖中体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是不断加大投入,改善职工工作条件。如投入100余元在更衣室安装了中央空调,职工换装有了舒适的环境。掘进工作面使用铲煤机,降低了职工的劳动强度。600水平开通人车,减少职工进出班行走路程。酷暑季节组织送清凉活动,为职工防暑降温等,充分体现安全就是职工的福利;

三是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形式。积极推广安全文化长廊、井下文化走廊等经验,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常年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文艺演出、安全漫画展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效性强的群众性安全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1-10月份工伤事故虽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发生一起死亡人次,职工的安全意识、按章操作意识还有待加强。

2、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跟班干部、班组长、把关人员要确实履行职责,认真排查和处理存在隐患和问题。

4、随着开采深度增大,矿压显现严重,井巷失修比较严重;通风线路长,通风设施多、漏风较大,通风管理难度大。

5、矿井扩界范围内格瑞克能源公司施工的钻孔可能对我矿造成安全隐患,需核实钻孔坐标,以及封孔质量,如未封实,我矿在治理过程中将承担巨额费用和技术上的难题。

6、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职工的业务素质与安全意识和我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业务职能部门要严格现场管理,认真督促和指导。

7、部分区队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重视,存在净化喷雾、转载点喷雾、捕尘器安装和使用不规范,巷道洗尘不及时等问题。

四、20xx年工作要求及措施

1、继续狠抓“六防一控制”,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二是要现场安全管理一定要到位,跟班干部、三大员、班组长是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对当班的各项工作要切实抓细抓严。三是各职能科室对安全管理各项制要严格考核,要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矿井各作业地点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四是区队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切实抓好班组建设,干部要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转变作风,从而全面提升区队的安全管理水平。

2、进一步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跟班制度、重点头面领导干部挂牌督导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执行到位。

3、继续抓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重点加强煤巷当头的防突管理工作,坚持区域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补充的原则,杜绝煤与瓦斯事故。同时,加大巷修力度,降低巷道失修率,确保矿井通风、生产的需要。

4、严格闭环式隐患排查治理。

首先加大安全排查力度,特别是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治理要求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效果评价。其次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跟踪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第三要继续深入开展“查三违、除隐患、反事故”活动,严厉打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从重从严处理违章违规行为。第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责任和处理。

5、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意识,养成干标准活,做标准事的自觉性。旬、月检要严格认真,不走过场。要强化班验收制度,落实现场验收责任,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6、抓好矿井安全系列化装备管理工作,加紧完善紧急避险系统建设。

对安全系列化装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完善和规范,从而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矿井的抗灾和防灾水平。

7、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各级部门要把职工职业健康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紧抓住防治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改善作业环境,推动和促进我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8、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安全教育培训,规范职工安全行为,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全员安全素质。

9、认真抓好xx贯通接替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做到安全贯通和接替,确保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2

xx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为加强安全管理,专门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检查小组后,在安全现场管理上,严格按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井下安全生产系统和各作业地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为促进安全管理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做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

今年以来,我矿以来,每月上旬由矿长主持分三班提前一个小时进行岗位技能及安全知识培训,对新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都组织了贯彻学习,对每次的上级会议精神都及时地进行贯彻传达,对提高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对提高防灾搞灾技能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二、完善管理机制,制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明确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和整改责任,解决现场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来促进安全生产:

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在管理好日常安全工作的同时,在原每旬对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作业地点进行一次分析排查的基础上,安全隐患排查机构成员还将和生产班长、生产组长纳入安全隐患排查机构,实行群治群防,在现场管理上更进一步加强了管理。

三、建立健全了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规范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及运行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矿专门成立的安全领导小组为核心,机构成员由矿级领导成员及值班长组成,实行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2、搞好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及整改台帐,并对已整改的隐患及时消号,明确责任人,自查隐患和上级检查隐患进行分类,做到有据可查,并为安全信息管理的分类和整改情况管理提供了综合性的依据,更有利于制订下一步的安全隐患排查措施,防范类似隐患的出现。特别是对暂不能进行整改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可以起到跟踪、督促管理的效果,更利于责任的落实,提高了安全隐患的整改速度和效率。

3、安全自查对隐患的排查,每天都必须有矿级领导的

带班人员深入生产作业地点,逐地点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排查出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安全隐患排查的空档,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主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作用。

4、日常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一通三防”为主,而在“一通三防”类主要是通风和瓦斯管理隐患,在日常及时排查出的隐患如,临时停风的地点及时打好栅栏,停工地点的密闭及时打好,工作面上隅角出现瓦斯超限现象的及时处理,防突工作面的现场管理等。

5、建立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台帐,对当班所查出的安全隐患如当班危及安全的立即停止作业,按要求进行汇报并进行处理,如当班未处理完的即进行交接班,并制订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好,对重大安全隐患,或暂不能整改的列入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6、坚持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对暂不能立即整改和作业地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分“一通三防”顶板、机运和其它事故的等进行分类,对作业地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优先、集中并确立分管领导负责进行督促落实整改,对暂不能整改的隐患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制订防范和监督措施,限期整改。

四、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1、“一通三防”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全矿今年来共整改自查安全生产隐患100多条,整改上级检查隐患53条,其中排出重大隐患5条,都及时地进行了整改,整改的主要隐患有,通风系统的及时调整,通风设施的漏风大,局部通风的管理方面,备用发电机的大修,确立了专人负责栅栏密闭的管理。特别是防突方面:虽然经多次突出危险性预测为无突出危险,但仍坚持对1171上煤柱风、机两巷,1173风、机两巷沿老巷掘的情况下也进行了多次预测,为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加大了安全系数。

2、顶板管理方面:

由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实行班班监控的措施,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最多,但大部分都可在本班可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也可进行交接班,或现场交下班处理,在1171采煤工作面过压力集中区,一段时间出现煤壁滑帮严重隐患时的及时加固,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时人员的及时撤退,1171上工作面初次放顶来压时,通过监控员及时反映瓦斯监控系统数据突然升高,及时撤出了当班作业人员,为及时排除冒顶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主动预防的作用。此类隐患整改率为100%。

3、机电运输方面:

主要排查出的井下专用线路的整改、规范了机电设备的挂牌和上架管理,备用设备和发电机的检修保持完好等,解决了长期以来供电跳闸频繁和停电不能保证抽风机正常工作的隐患,在提升系统的钢丝绳子检查和更换制度的执行,行人规定,和防跑车装置方面的隐患,也都及时得到了整改。

五、其它方面隐患的排和整改:

1、火工产品和放炮管理方面:管理责任、库存的隐患,火药领退、现场的使用管理制度的补充落实,为防止火工产品和放炮类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预防的作用。

2、在防水方面:排查出的1171上工作面出现浸水,及时实施了探放水措施,探明了老巷的位置和距离,保障了安全煤柱规定的距离,消除了水害事故隐患。

六、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1)如果1173机巷在进入原始煤体后,如预测为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将严格按“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进行管理,并同时完善73工作面的瓦斯投放系统。

(2)监控系统有时出现瓦斯监控探头数据不准,且一个不准,影响一组探头数据不准确的情况。对所有探头进行一次送检,保障以准确的监控数据指导生产。

我矿今年以来,以自查自纠隐患的整改,和及时整改上级领导检查所查出隐患为重点,坚持查出隐患不整改不生产的原则,在安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安全隐患整改的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一线管理人员普遍重生产轻安全的隐患,安全员对所有工作地点不进行全面排查的隐患;在职工安全知识较为缺乏;工作技能培训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特殊工种的持证和年龄方面也存不利于安全管理的问题,不利于企业安全稳定的发展。

总之,在安全管理方面虽然主动地做了一些工作,但要继续打好“百日安全隐患治理”这一仗,还必须继续巩固成绩,客观地找出差距,针对下一步安全生产的需要,我矿将分期初步加大力度,坚持自查隐患的及时治理整改,来保证和实现全年的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3

20xx年,我矿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零容忍、零工亡、零三违”的安全管理核心理念,突出“安全压倒一切、事故否定一切”,强化人本管理,加大员工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素质,以员工素质提升确保安全;突出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提升运输等安全重点,狠抓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责任落实执行到位确保安全;大搞质量标准化,以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确保安全;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实现依法保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促进了矿井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管理

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重要位置,作为实践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的指示要求,不折不扣、及时全面地贯彻落实到全矿每名员工和每项工作中。

按照我矿安全工作“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的规划,我们以开展系列活动为载体,把不同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融入各项活动中,不断强化安全管理。针对这种情况,开展了“安全持续稳定季”活动,加大现场管理力度,突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通过三月份“安全教育培训月”、四月份“安全素质基础、手指口述、两述一检推广月”、五月份“安全宣传、安全素质提高月”、六月份“安全知识演讲比赛、岗位技能练兵竞赛”、“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七月份“应急预案演练月”、八、九月份“学习规程提高业务技能月”十、十一月份“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反思月”等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员工行为,打造特色矿山安全文化,夯实安全基础。

1、六月份我矿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从宣传标语、安全教育宣传提纲等方面入手,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安全整治活动的意义、目标、重点及措施,“讲规范、反三违、抓质量、保安全”安全大讨论和主题为“从我做起、严格自律、按章作业、确保安全”安全演讲比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员工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即“安全压倒一切、事故否定一切”、“煤矿安全生产不出事故是硬道理”和“生命至上、健康至上”的意识,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提高对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和安全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压倒一切”的认识,为搞好安全整治活动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强化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坚持每月上、中、下三旬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与治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在矿调度会上进行安排和落实,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按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做到了及时消除隐患,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3、坚持矿组织大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抽查不断线,加大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力度。

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集中、全面、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按照“三不生产”和“五落实”的原则,进行彻底整改,保证了安全生产。20xx年以来,共开展全矿安全大检查和一通三防、顶板、防治水等专项检查34余次,有力地促进了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4、突出矿井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提升运输、顶板和火工品五大安全管理重点,确保了矿井安全生产。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

“安全管理、以人为本”,人的因素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因素,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搞好安全生产基础的基础。 树立“零容忍、零工亡、零三违”的安全管理核心理念,人的因素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因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搞好安全生产基础的基础。

要保持安全形势的长期稳定,就要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为切入点,实现以素保安。尤其是进入四月份以来,我们针对新工人增加、岗位工不足、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加大员工素质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强化员工素质教育,逐步实现“以素保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1、深入开展“学《规程》、学知识、学业务、提素质、保安全”活动。

组织全矿员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xx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整个活动分学习培训和考试竞赛两个阶段,以检验学习效果。

2、开展了事故案例剖析教育。

我们将全国煤矿今年以来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案例教育专题片,组织人员反复进行观看,开展事故案例教育,各专业、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员工,进行深入剖析,找出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社会帐”四笔帐,写出观后感,从中接受教训。

3、开展了员工自救互救常识培训工作。

为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员工现场自救知识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事故,六月份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我矿井下掘进、生产辅助单位及地面单位全体员工进行了自救互救常识的培训。共计培训3场次,参加人数415人次。

4、大力实施安全教育活动。

实行以区队安全活动为主的安全教育,以对“三违”人员开展多种形式帮教补课为主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媒体、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漫画展、安全活动日、班前会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促使员工自觉按章作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以安全文化影响、渗透和熏陶职工,达到寓教于乐,生动感人,努力营造一种“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5、加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教育。

安监科、综合办1-7月份坚持每月召开班组长安全会议,利用多种形式,对班组长以上安全第一责任者进行安全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安全职责等方面的教育,不断增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7、强化对“三违”和安全不放心人物的管理和教育。

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对违章人员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一般“三违”,区队和所在班组必须进行分析,公开处理;对严重“三违”,由安监科按事故进行分析,在全矿通报,公开处理。同时,对严重“三违”或事故责任者给予停岗一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经矿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准上岗作业。停岗期间只发给生活费,培训费自理,同时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班组长和帮教对象的责任。

对“三违”多、问题多、群体违章的单位,勒令停产整顿,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对安全不放心人物坚持定期排查,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签定工友帮教合同后,方可重新上岗。

在整个教育活动中,我们同时做到了与新工人的培训相结合、与《煤矿安全规程》的学习相结合、与“三个一”(一日一题、一月一考、一季一评)自我培训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素质教育的整体发展。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实现“以责保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要抓好安全管理,必须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作为贯穿于安全生产的一条主线。为此,我们狠抓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加强全矿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1、矿对每项安全活动和重要的工作均成立以矿长为首的领导组织机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2、在全国重要会议、节假日各种安全活动等特殊时期,各级干部在坚持24小时值班、跟班制度的同时,矿领导值班,实行正、副班制,正班值班,副班下井检查安全管理重点地点和薄弱环节,重点岗位和各级干部上岗情况,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

3、各级干部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切实转变作风,真正起到了表率带头作用。矿定期对各级干部的工作进行考评,对表现突出干部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与奖励,弘扬了正气,推动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4、在全矿干部职工中进行思想整顿,对照安全上不良现象进行自查自纠,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写出自查自纠报告,经过自查自纠,切实达到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改正问题,克服不足的思想整顿目的。

5、开展了安全第一责任者的教育活动,制定了教育培训规划,精心编制了培训教案,从安全法律、法规、国务院、省政府及集团公司的安全工作决定、重大事故案例及各级安全责任等方面,系统的进行了集中培训。全矿班组长以上的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和矿领导,全部参加了学习、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安全认识,增强了安全工作的压力感和紧迫感。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4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和稳定两个重点,以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为目标,立足,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求真务实,励精图治,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矿安全生产经营等工作有力长足发展,矿容矿貌发生了显著变化,职工生活水平有力明显提高,矿区形势稳定和-谐,迈出了建设安全高效、文明和-谐明星矿井坚实的第一步。

一、狠抓事故预防,确保安全生产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狠抓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是制定下发了《***煤矿关于搞好20xx年安全工作的决定》、《安全质量奖罚实施细则》;制定完善了《xx煤矿十x五防治水规划》及《20xx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了《防倒钩管理规定》、《坑木管理规定》,有效地遏制了顶板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一通三防”管理。

坚持在全矿范围开展“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及“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并举办了三期特殊工种及瓦检员安全培训班,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一通三防”安全业务知识,提高了对“一通三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一通三防”工作的责任落到了实处。认真开展瓦斯、煤尘、火灾专项治理。按局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计算,并根据测定矿井风量结果,合理分配用风量,达到了以风定产;完善监测监控系统。

完善甲烷传感器15台,风门开关传感器11台,设备开停传感器5台,风速、温度传感器各3台、2台。同时购置了传感器配件,保证了监测系统连续正常监测,同时对监测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提高了工作能力;加强瓦斯异常区域安全管理。

根据xx下山采区回采工作面及回风隅角瓦斯时有增大,超限现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瓦斯涌出变化规律,制定了相应的方案及安全措施,明确规定当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产的强硬措施,确保了安全生产;加强综合防尘专项治理。更换防尘设施17处,各部转载点配齐了洒水软管,***东西大巷配备洒水车一辆,完善选煤楼防尘系统和喷雾洒水设施。严格定期冲尘制度,共累计冲洗巷道62740千米,消除了煤尘堆积现象。深入开展“一通三防”会战。

加强巷道维修,累计完成巷道大修387米,***东二总回锚喷490米,巷道失修率控制在1。02%左右,严重失修率0。206%左右。拆除了不合理的控制设施,封闭临时通风系统,使矿井风量增加160m3/min,矿井负压下降了10mmH2O,确保了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安全可靠。

三、坚持每周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和安全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xx年共召开安全办公会24次、安全例会24次,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贯彻落实到基层。

四、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坚持每周一小查,每旬一大查的制度,每周一和每旬末对井下各头面、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各级管理干部、各业务科室和安全专职人员对井下各环节各头面严格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处理,对威胁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盯住不放,该停产的必须停产处理,做到了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加大反“三违”力度,对查出“三违”人员除对本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在井口喊号、区队巡回检查、上铜川矿工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起到了以点带面效果。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精心组织了“安全生产月”安全咨询日活动、“井口安全茶水站和送安全慰问信”活动、女工家属协管员对一线职工专访活动,并在井口、区队进行了送安全鞋垫等活动(共计为职工送安全鞋垫380余双)、受伤职工到区队进行现身说教活动、事故案例安全图片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全矿安全综合管理和井下安全现场管理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安全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推荐第4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3年,在安监局党组、行政和煤管局的大力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通过煤管局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我区煤矿安全监管围绕今年煤矿安全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管执法计划,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增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塑造和维护良好的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形象”为指导思想,以“打非治违”和宣贯总局《七条规定》为工作主线,以“零安全事故”为目标,采取形式多样的监管手段,有力打击了辖区内煤矿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绩

(一)计划监管,有的放矢。

年初,围绕我区2013年度煤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针对辖区内煤炭企业具体实际,结合现有监管力量,制定了年度监管计划,获区政府批准,并报重庆煤监局备案,每个月还根据煤监部门及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煤矿安全监管月度计划。做到了监管执法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1.积极推行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十步流程”

为规法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健全完善闭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升监管执法

的宽度和深度,严格按照渝煤监办〔2013〕68号的要求,做到“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执法原则和“定方案、抓细节、查路径、严处理”的执法方法。基本做到了监管执法“十步流程”。

2.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活动。

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煤矿安全工作实际,今年以来,我们围绕“打非治违”、宣贯总局“七条规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了依系列的专项检查活动。我们开展了春节复工复产验收;以“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检查;机电设备专项检查; “雨季三防”为主题的专项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开展了“领导带班下井”、“六大系统”等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检查针对性强,专业性强,使隐患查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方位整治了事故隐患。

3.推行矿井矿级领导约谈制度。

但凡发生事故的矿井,除“四不放过”外,我们还推行了矿级领导查找隐患和约谈制度。事故矿井在停产整顿期间,与监管人员一道到其它煤矿进行隐患查处,一方面是为了学习其它矿井的管理经验,提高事故矿井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是警示被检查矿井高度重视安全,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查找结束后,对事故矿井的矿井领导和业主进行约谈,分析总结事故教训,查找问题根源,明确目标,增添措施,加大投入,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对日常检查发现安全管理混乱的煤矿,我们也推行了矿井领导约谈制度。帮助其发现问题,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及时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

(三)严查事故隐患,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我们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坚决贯彻落实渝煤监办〔2013〕17

6、179号文件精神,加大了对煤矿企业的检查和处罚力度,1-12月,计划检查298矿次,实际检查352矿次,超出检查计划30%左右,共查处事故隐患 条,共立案调查 例,处罚款 万元,其中处 元以上的案件7起,定期对检查处罚情况在全区煤炭行业进行通报,做到了公正公开执法,透明处罚,在全区煤炭企业中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另外,还加强了对煤矿企业的明查暗访,防止煤矿突击生产、违章冒险蛮干等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监管仍处于被动局面。

我们的监管水平还没有提升到对辖区煤矿事故处于可控的高度,安全管理仍然处于“见子打子”的被动局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煤矿企业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依然严重。从日常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原因分析,煤矿企业现场管理不力,从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冒险蛮干等行为依然突出。

(三)部分镇街监管不力

部分镇街对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办法

不多,监管乏力,长期处于被动监管局面。

(四)煤炭市场疲软,业主的技术改造和推新推先积极性受挫。

今年以来,煤炭市场行情持续走弱,煤炭行业已经进入了寒冬,大部分煤矿企业出现亏损现象,对煤矿企业的技术改造,推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对提高辖区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带来了不小的阻力,这将是今后几年我们所面临的新的问题和困难。

三、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继续以“零事故”为奋斗目标,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效果”为要求,开展好以“一通三防”为主的专项整治活动,增添监管办法和措施,继续加大事故隐患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帮助煤矿企业规范管理,引导企业发展壮大,切实保护广大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从而促进我区煤炭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篇2:煤矿上半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

思想不乱 管理不松 要求不降

努力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和谐稳定发展

(在201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管理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同志们: 2010年上半年,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积极、扎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安全保稳定,各项工作了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目标均连续刷新了××矿的历史纪录,再一次编写了××矿新的传奇,同时也为下半年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天公司值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在此举行安全生产管理大会,就是要认真总结回顾今年上半年所取得成功经验,更要找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从而扬长避短,更好地把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作得更到位,更成功,确保公司全年各项目标的圆满实现,下面我谨代表公司行政、公安安委将2010年上半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及上半年各项工作的安全部署向大会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回顾

公司上半年安全实现了“四无”:即消灭了死亡、重伤和一级非伤亡事故,值班长以上管理人员无重大违章指挥,公司共发生轻伤事故×起,其中××矿消灭了轻伤以上事故,实现“五无”,××、××各发生了×起轻伤事故,实现“四无”,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稳步

发展,安全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安全再创新水平,自2005年11月16日正式改制以来到今天止,已累计实现安全生产四年八个月,共1701天。 2010年上半年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安全再创新水平

1、进一步加强了责任落实

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就是灾害风险大、责任重,只有落实了责任,才能规避风险,抵御灾害,预防事故发生。因此,抓安全生产,其实质就是抓责任落实,只有真正落实了安全责任,安全工作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公司改制5年,抓责任落实抓了五年,千方百计在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公司推出了值班长、安监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考核办法对值班长、安监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自去年3月份实行以来,各单位认真组织了学习并且严肃认真对照考核办法按月考核打分××总亲自把关,这在很大程度上既刺激了值班长、安检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别是较好地规范了安全生产管理者的行为,到目前为止,值班长、安检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能自觉按照公司要求在生产现场中落实自身责任,这些人员现已成为我公司落实安全生产的真正令人放心的中坚力量。

2、安全隐患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 今年公司把安全隐患整治做一个重点来抓,要求三矿对上级和

公司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召开专门的安全办公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公司安监部门定时进行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如发现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公司提出的安全隐患,按100元/条进行处罚,对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如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而进行罚款的,属三矿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由矿负担,其中10%处罚到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人占60%,项目负责人占40%),由人力资源部在月底工资结算中处罚到位。这样一来,大大加强了相关人员的责任,上半年来,公司开展了30次安全质标检查和安全复查,配合上级安全检查24次,查出安全隐患325条,整改了安全隐患325条,整改率100%,没有受到上级对安全隐患方面的处罚。

3、质标意识逐步提高:

改制后通过四年时间的生产现场集中整治,公司三矿的安全生产系统逐步完善,安全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基本上消灭了赃、乱、差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巩固安全基础,今年公司集中精力狠抓了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公司实际、对照国家颁发的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公司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对存在重大安全威胁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主要项目只要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就视为不合格工程,按照检查标准要求,扣1至10分,出现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的班组,取消年度班组竞赛评奖资格,并对分管的矿领导和班长分别处罚100元,可以说今年的考核标准较往年要求更高,考核也更 严,效果也较为明显,四月份,公司组织三矿矿长、值班长开展了质量标准化互检,且人人谈感想。三矿均出了黑板报,××矿工报开避了质标专栏,形成了良好的质标氛围,因此,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较快,公司三矿均制订了相应的奖惩办法,坚持了每月自检一次,但总体而言,××的质标水平较高,××进步不很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安监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质标意识是较强的,值班长一级的质标意识还停留在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员工一级的质标意识则还很模糊,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进一步强化员工的质标意识,进一步引导他们学质标知识,干标准活,真正提升公司质标水平,为实现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4、安全重点常抓不懈:

顶板、瓦斯、防治水和机电运输是我公司三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公司三井丝毫不敢掉以轻心,时刻警惕,常抓不懈。首先是狠抓了瓦斯管理,坚决杜绝了瓦斯超限作业和无风、微风及局扇打循环风现象,××矿消灭了串联通风;××、××的串联通风次数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三井的通风系统已逐步完善并且安全可靠,特别是××井的防突工作始终坚持“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瓦斯抽放、瓦斯排放、预测预报、效果检验、监测监控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得到了全面实施;其二是狠抓了顶板管理,公司三井的顶板均较为破碎,矿山压力较大,特别是××井和××的46采区顶板不易控制,为此,公司特别强调要加强工程质量,做到施工一处、合格一处、达标一处,三井均加强和充实了维修班队伍,及时加固和处理顶板安全隐患,公

司还在资金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去年购买了1500套液压支架,今年增加了800套液压支架,三井均实现了工作面使用液压支架,增强了工作面的抗压强度,下半年公司将购买240吨工字钢,将在新掘巷道中全面使用金属支架。其三是狠抓了防治水工作,水患曾给原××煤矿带来了极大的损失,改制后,公司××、××均在采空区下面或采空区附近采煤。因此,防治水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对受采空区或地表水威胁的区域,公司三井均严格坚持了探放水制度。另外在防讯季节三井的水泵均进行了大修,确保了水泵台台完好,其四是狠抓了机电运输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对电缆的悬挂,设备的安装,机房的管理,各大保护的完善等各方面的管理,机电运输已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特别是用电管理上作了大量的工作,内部用电做到了尽量避免尖峰用电,外部则完全消除了私搭乱接现象,如去年上半年严肃查处私搭乱接现象没有再发生过。

5、安全教育毫不放松

一个单位的安全效果好不好,关键要看员工的素质高不高,因此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非常重要。今年来公司对井下员工的安全教育主要采取了强制培训和业余教育的办法进行。首先是对全公司的特殊工种进行重点管理,特别是安检员队伍,要求三矿按月对安全检查员进行考试一次,凡考试不合格的一次给予警告,两次则取消安全员津贴,三次则坚决调离安检员岗位,以强迫安检员素质的提高,使他们在井下真正筑起一道坚不可破的安全防火墙。其次是加强了对全员的安全教育,今年3月份对公司450余名井下生产员工由市煤局安监站篇3:煤矿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煤矿

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煤炭工业管理局: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中,2014年成为过去,新的一年已经开始。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感慨万千,既有客观条件限制的无奈,亦有主观努力成功的欣慰。艰辛与无奈给我们以考验,激励我们奋发向上;努力与成绩让我们欣慰,鞭策我们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毫不夸张地讲,2014年煤矿面临着整合关闭的生死存亡考验,政策不明朗、煤炭价格下滑、因政策性停产从四月底到现在,对矿井的冲击非常大,经营非常困难。一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以矿长***为首的领导班子正确领导下,煤矿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的理念,突出“安全压倒一切、事故否定一切”的原则,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实现依法保安、依法保矿,促进了矿井安全形式的持续稳定发展。2014年,经过全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矿未发生安全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年。现将我矿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以下总结: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加强安全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保证煤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我矿实际情况,于2014年1月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如下:

组 长:****(法人、矿长)

副组长:陈新荣(技术负责人)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成员有:*****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下设安全科、生产科、技术科和办公室。 因我矿整合了相邻的*****煤矿及人员变动,我矿及时对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进行了调整。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程、措施等,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现场质量管理。

(1)我矿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逐步制定和完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不适应现代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重新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坚持“严”字当头,实行奖罚分明,使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现场状况明显好转;2014年度我矿共建立、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54项,已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

(2)推行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提高了管理效率,使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

(3)我矿所采掘工作面均编制了《作业规程》,巷道维修、一通三防、防治水等方面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作业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审批和贯彻学习记录。

二、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1、2014年**煤炭工业管理局到我矿检查22次,共查出安全隐患122条,全部整改完毕。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446号令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省、州、市的有关规定,我矿制定了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确保每班都有一名矿级领导跟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荫芽状态中,我矿坚持每周一次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在矿安全办公会上进行安排和落实,由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按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做到了及时消除隐患,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2014年全年共组织50次自检自查,共查出274条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3、严肃查处“三违”人员,2014年全年共处罚“三违”人员12人次,共罚款1550元,所罚款项充入矿安全奖惩资金帐户内。

三、矿井“六大系统”建设与管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文件要求,我矿目前已建成了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各系统运行正常,并有专人进行管理。紧急避险系统避难硐室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相关设备已基本采购到位,后因煤矿停产整顿的影响,安装工程一直未进行,我矿计划在2015年6月底前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四、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

根据上级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关于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指示,结合《云南省煤矿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我矿成立了以矿长李宏云为组长的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细则,按质量标准化专业项目,制定了各专业年度安全质量达标规划和验收标准,责任到人,加大奖惩力度,严格监督落实,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实现

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工作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向质量要安全,向安全要效益,高标准、强管理、严要求,认真开展2014年度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了各专业 2014年度达到三级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五、煤矿“一通三防”及防治水管理 为全面提升矿井“一通三防”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突出“一通三防”工作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我矿完善了“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责任体系,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对作业地点做到了合理配风,杜绝无风和微风作业,同时,认真做好每月三次测风工作;制定了瓦斯检查制度,每班配备了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对井下作业点每班进行2次瓦斯检查,工作中严上加严,坚决杜绝假检、漏检的现象,实际生产中,我矿把一直把瓦斯浓度控制在0.5%以下,故2014年全年未发生的瓦斯超限情况;防尘管路紧跟工作面安装,解决防尘问题;由于地质构造复杂,为有效遏制水害事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我矿成立了防治水机构,设专人负责矿井水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

六、加强矿井机电和提升运输管理,充分利用日检、月检时间,严格检修质量,减少故障误时,确保了矿井正常生产。

我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机电设备进行日检、月检,保证检修时间,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检修质量验收标准,强化设备使用、回收和维修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杜绝了“拼设备”带病运转现象,故障误时明显减少。矿井提升运输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正常使用,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并做好生产环节协调工作,保证了矿正常提升。

七、安全投入和安全教育培训 2014年我矿全年共计提取安全费用24.6万元,安全投入64.8万元,安全教育培训投入8.2万元,监控系统维护3.5万元,上缴国家各种税费136万元。

职工教育培训:我矿于2014年3月15日由****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全矿新(老)工人进行培(复)训,共计106人参加,全部培训合格,培训率达100%。

特员培(复)训:安全员4人、把钩工8人、测风测尘工3人、绞车司机6人、瓦检员4人、监测监控员4人、电钳工4人、兼职救护队员9人。

矿级管理人员复训:5人

此外,矿级管理人员还参加了云南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在红河州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行的隐蔽致灾因素和机械化开采技术的学习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及工伤保险费缴纳情况 2014年全矿在册职工124人,全部经过劳动合同鉴定委员会鉴定,并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全年共交纳工伤保险费6.4万元。

九、生产任务及安全状况 2014年,煤矿因受政策性停产影响,全年生产原煤1.4万吨,仅完成年初所定生产任务的28%,全年无工伤及死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好转。

十、煤矿资源整合和产能转型升级工作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14]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煤矿整合了相邻的*****煤矿,相关交接手续已完成,*****煤矿已按上级要篇4: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4年,恩施市煤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活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严格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监管。坚持“加强领导不能虚化、强化责任不能弱化”的要求,以及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要求,市安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按计划深入煤矿井下检查。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综合协调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产煤乡党委政府加强煤矿行业安全管理和乡属地安全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增强企业责任意识。 (二)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煤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监督检查煤矿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矿领导交接班制度,并如实记录在案。强化煤矿班组长建设的组织领导,监督煤矿企业建立班组长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机制,严格班组长业绩奖励和惩处机制,全面落实各岗位安全责任制。 (三) 积极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及时印发开展与矿长 谈心对话活动方案,对煤炭集团公司、煤矿矿长(含实际控制

人、副矿长、总工程师)每人进行了一次个人谈话,到煤矿、集团公司进行了两次集体谈心对话,并将谈话内容进行分析归类,市安监局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

三、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一) 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2014年春节后煤矿复工生产前,市安监局、市经信局组织一期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大树林煤矿顶板事故发生后,组织了一次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会。加强煤矿对工人培训的督促指导,引导煤矿安排熟练工对新工人做好传、帮、带工作,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严格培训考试、考核、奖励,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岗位培训质量,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力度,开展安全知识宣教活动。活动期间,各煤矿通过悬挂横幅,利用矿井已有的广播系统、电子显示屏、安全文化长廊、宣传栏、多煤体等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产业政策。组织煤矿职工积极参加湖北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 加强复工现场检查指导,严格复工验收关口。

成立市煤矿复工验收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直

有关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履行煤矿复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3个产煤乡政府也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做好辖区内煤矿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产煤乡政府建立驻矿联系点制度,明确一名国家干部为驻矿人员,加强煤矿日常安全监管。2014年,煤矿复工检查发现煤矿安全隐患68处,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9份,现场检查记录9份,监督煤矿整改落实,推进了煤矿安全隐患整改和煤矿规范化建设,确保煤矿复工验收生产安全。 (二) 制定计划,严格落实检查。 2014年初,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并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强化综合监管执法与监督指导,认真开展联合执法和跟踪执法。截至目前,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6份,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36份,复查意见书35份(1家煤矿未复查前已停工放假),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40条。

(三) 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活动。按照省、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要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自9月起深入煤矿认真开展“六打六治”活动,从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切实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四)组织专家排查安全隐患。为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指导水平,组织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和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组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班,对全市煤矿进行了3次排查隐患,指导煤矿排

查整改隐患41条,为煤矿提供安全技术服务,为全市煤矿提供安全科技支撑,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 严格执行“人、证、岗”相符。监督煤矿配齐“五长”(矿长、总工程师或技术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对“人、证、岗”不相符的煤矿不予复工生产或给予停止生产的处罚。指导煤矿建立奖励和处罚机制,大胆启用管理水平高、业务素质强、工作作风扎实的人员,提升煤矿管理软实力。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由矿山救护队招聘年轻救护员5名,确保新老救护员正常接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开展好业务技能培训和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更新救援设备。 (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9月29日,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太阳河乡政府联合组织了1次煤矿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展示了矿山应急救援队伍良好的素质,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改正,提高了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规范事故调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一)规范事故查处,严厉惩处相关责任人。2014年,恩施市煤矿发生两起死亡事故,恩施市严格进行了调查处理,对两起事故处理相关责任人和煤矿进行了处罚。 (二)约谈事故矿井负责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根据事故矿井整改和现场核查规定要求,2014年9月,市安监局组织对

事故煤矿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针对矿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求集团公司加强现场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以保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落实。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2014年,恩施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煤矿受市场影响,部分煤矿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安全生产氛围不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仍然较多,煤矿事故死亡超指标。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抓、专项抓。严格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借助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确保煤矿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努力确保来年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平安发展。篇5:大同市煤矿安全监管大队2013年工作总结

大同市煤矿安全监管大队2013年工作总结

及2014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队在大同市煤炭工业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监管运行机制。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探索和创新煤矿安全监管方式方法,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为切入点,以夯实煤矿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为目的,全面开展执法工作。一年来全队上下齐心协力,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监管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全年监管矿井52座,监管覆盖率100%;检查矿井689次,查处各类事故隐患3442条,实际完成事故隐患整改3442条,隐患整改率100%;累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388份,其中现场检查笔录689份,安全生产执法通知书276份,现场处理决定书4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1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60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份,未发生听证、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全年累计实施行政处罚121次,其中责令停产整顿矿井87次,责令停止作业点34处。

二、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探索和创新监管工作方法,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013年,我们紧紧围绕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确保两会及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突出抓住提升运输设备、矿井“一通三防”、

矿井防治水三大专项检查,切实落实隐患治理各项措施,有力的促进了全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工作运行机制,科学合理地调配执法力量,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一是加大监管执法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力度,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是指导工作有序开展并且取得实效的关键。因此,在年初我们就依据大同市煤炭工业局2013年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安排并结合辖区煤矿特点,制定了我队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同时随着工作的不断进展逐步建立起了月度、季度监管计划。在监管计划的制定上我们始终坚持把合理安排日常监管工作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把提高检查覆盖率同做好重点监控矿井的检查相结合、把我队的监管执法工作与省厅、市局的阶段性工作任务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做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在监管计划实施中,始终坚持查大系统、抓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计划,扎实推进日常检查,严格执法,超前防范煤矿安全事故。为使监管计划落到实处,建立了月度安全例会制度,旨在总结当月监管执法情况,通报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找差距,同时审定各分队提出的下月执法计划。二是建立监管工作台帐,坚持每旬指定专人对各分队的执法文书进行梳理,同时审定各分队当月查处的事故隐患,从中进行筛选,确定重大隐患。对汇总的各项监管数据在及时向市局报告的同时,落实重大隐患专人跟踪督办制度。

(二)围绕抓好运输提升设备专项检查、“一通三防”专项检查、防治水专项检查“三件大事”这个中心工作,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日 常检查是我们搞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方式和方法,也是推动行政执法到位、查处煤矿违规违法生产行为的主要途径。全年我们把落实隐患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和推动运输提升设备专项检查、“一通三防”专项检查、防治水专项检查向纵深发展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了常规工作与重点任务同时抓、同时落实。一是侧重做好元旦、春节、十八大及两会期间重点监控矿井、存在重大隐患矿井、事故多发矿井和事故多发区域的安全监管,保障监管区域内各类煤矿在这些特殊时期不发生事故。二是把日常监管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主要对停产整顿矿井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多发矿井实施定期监管。三是加大对资源整合矿井和停工停产矿井的监管力度,防止煤矿违法违规生产。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为了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今年伊始,我队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关键性工作,力求形成制度制定科学化,制度执行严格化,责任考核公开透明化的工作格局;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一是改进队内工作作风,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为进一步提升我队管理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从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到文书的下达、归档、隐患整改复查等各个环节既明确了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又规定了怎么样才能做好做到位,有效 地规范了执法行为,避免执法工作不严、不细、不实、不到位,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保证监察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办公楼管理、执法车辆管理、值班制度等一系列有效管理办法及制度;安排专人规范档案管理,对队内各类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共建立文书档案、设备仪器档案和安全监管档案三大类,为更好地开展监察执法工作提供了档案资料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更好开展煤矿安全监管提供人才保障 2013年,我队紧紧抓住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行政处罚,提高执法权威等突出问题,努力抓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大力强化提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一是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强化监管业务学习,加强对政治理论、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时事政治和新出台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坚持自学和借鉴学习,努力提高广大监管队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二是强化业务能力考核,全年共发放业务类参考书目210册,组织队内考试2次,每次考试都做到有计划、有排名、有奖惩,对新招录人员全部组织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切实加强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基础能力。合理安排其他监管队员参加业务轮训学习,更新了解业务新知识,开阔工作思路和方法。三是抓勤政促廉政,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考核,坚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常抓不懈,强化监管队伍自律意识

教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十不准”等廉政规定,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确保了监管队伍的纯洁性和不出事、不掉队。

应当说,我队2013年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队全体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结果,是市局正确领导和全队人员努力拼搏的必然结果。我们工作的方法有如下三条经验值得我们长期坚持:一是必须始终抓住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通过各种措施和各方面的努力,把隐患治理责任、任务和目标要求落到实处,这是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根本措施;二是必须始终抓好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廉洁执法,才能形成全队团结进取、关键时刻敢打硬仗的作风,确保队伍建设稳上台阶,这是我们做好监管执法工作的根本保证;三是必须紧扣严格执法,忠实履行国家监管的职能和权威。在这个前提下,充分加强与各区、县煤炭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稳定协调的工作机制,才能推动我们的工作不断进取,形成合力,重拳出击,这是树立监管权威,实现严格执法的根本途径。

四、2014年工作思路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管执法行动,强化煤矿安全执法,着力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强化煤矿安全治理,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继续把煤矿防治水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推向深入,认真抓好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

推荐第5篇:神华煤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国瑞神华煤矿监管工作站2014年监管工作计划

2014年度,国瑞神华煤矿监管工作站将按照职责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制定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为核心,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依法监管,紧密结合煤矿年度工作安排,确定监管重点,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督促煤矿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控制指标体系,深化责任制的落实

1、加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考核力度,要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安全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2、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现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制。

3、完善奖惩考核机制,加大管理力度,调动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工作创新,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生产管理

1基础,把握事故发生规律,提高事故的预控能力。

1、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具体到人,落实到生产过程中。

2、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提高

煤矿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

3、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各类煤矿安全事故,查找安全生产监管

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积极探索事故发生的规律,并牢牢把握规律,对季节性、专业性的规律提出预警、预控的方案和对策,并针对性的落实监管措施。

4、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煤矿建立辅助救护队,配备相应救护设备、仪器,认真组织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广大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5、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努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形成安全生产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6、推进标准化监管站建设,通过监管和执法,杜绝各类煤矿

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对煤矿

企业安全实施24小时全天候监管。坚持参加煤矿安全生产会议,

每天有监管人员在煤矿监控室值守,每周下井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

四、检查内容

1月份重点监管工作:监督煤矿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99号

文件的情况。重点检查矿领导带班入井制度的执行情况;监测监控、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四大系统的完成情况;煤矿“一通三防”的管理情况;春节期间的生产安排情况;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使用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无“三超”情况;煤矿职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2月份重点监管工作:检查煤矿“六证”办理情况、矿级管理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抓好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加大对煤矿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安排及节后复产验收各项措施准备情况的跟踪监督,特别是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四大系统的使用情况;救护、监控协议落实情况及开工后职工培训安排教育情况。

3月份重点监管工作:开展提升系统监察,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的验收工作。监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确保煤矿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月份重点监管工作:煤矿掘进面视频安装使用情况监察及 “一通三防”专项检查,特别是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落实情况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情况。

5月份重点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煤矿各类机电设备的检测、检验情况。检查井下员工的自救器、矿灯、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

6月份重点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煤矿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雨季“三防”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配合上级业务

部门搞好上半年全面安全监察。

7月份重点监管工作:督促检查煤矿汛期防治水工作。重点检查汛期煤矿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防汛抢险各类物资;井下排水设施的完好情况;井下排水沟布置情况等工作的开展;防治“三超”和煤矿职工培训教育情况。

8月份重点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煤矿的瓦斯治理监管力度,严格监督煤矿合理布置巷道、采煤工作面及开采顺序,简化生产系统,杜绝一切不合理的通风,严禁“三超”。

9月份重点监管工作:督促煤矿继续深入开展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即: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情况。

10月份重点监管工作:加大对机电设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职业危害及劳动保护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更新设备,进行职工健康体检。

11月份重点监管工作:督促煤矿按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和演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监督煤矿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情况,重点检查矿领导带班入井制度的执行情况、“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提升、顶板管理等专项整治情况。

12月份重点监管工作:年终全面安全监察,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督促煤矿及时整改,短期内整改不到位的,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生产。总结全面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监管人员一定要充分认清做好煤矿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目标上更加明确、方法上更加科学、工作上更加扎实,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2、认真执行监管计划。认真开展监管执法分析和隐患排查,根据安全生产状况的阶段性情况,提出时效性、重点性、合理性、实效性“四统一”的季度监管计划,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真正做到监管到位。

3、正确履行职责。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时,严格做到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创新监管方式。注重现场监管,强化井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总之,我们本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的工作宗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扎实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安全事故,促使我市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国瑞神华煤矿监管工作站

2013年12月30日

推荐第6篇:煤矿安全监管调研报告

煤矿安全监管调研报告

一、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情况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监察一股、监察二股、执法大队及办公室,其中由监察一股负责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工业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我局现有公务员编制4名(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监察一股股长),执法大队参公编制6名,在编5名,均抽调在各股室混岗工作。监察一股除股长外,仅有一名与执法大队混用的工作人员。但目前我局尚未配备总工程师,也无专业技术人员,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我局执法装备情况较差,目前仅有1台笔记本和便携式打印机用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全局有2台公务用车,其中1台公务车车况较差。每年煤矿安全工作经费10万元左右,今年政府预算了30万元的瓦斯综合治理经费。

我局聘请了4名驻矿安监局,对辖区内的5家煤矿企业进行驻矿监察。组织驻矿安监员学习了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并参加培训,取得《省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证书》。实行驻矿制度,每月到矿不少于20天,下井不少于15次。实行驻矿日志,工作日每天记录其工作情况,发现较大及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驻矿安监员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原则上1年轮岗一次。

二、煤矿安全监管情况

今年,我县煤矿监管重点工作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全面贯彻落实国办99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煤矿攻坚战,做好小煤矿关闭退出,深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肃煤矿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报批的执法监察计划,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管。今年,我县煤矿企业仅两家通过复产验收程序,其余三家煤矿企业未达到复工要求,均未复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今年7月7日印发了《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该方案开展工作。目前,我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已对煤矿实际控制人、矿领导班子成员、驻矿安监员及产煤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和县级相关部门干部进行了宣讲培训;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落实了县领导包矿联系制度,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我县已复工复产的两家煤矿企业已开展了防治水工作、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其余3家煤矿在复工后也将立即组织开展;其余工作任务在各相关部门的牵头下,正在稳步开展当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

县安监局监管任务重,但监管能力欠缺,受编制、人员、专业等限制,未能设立专职煤矿管理机构,未配备煤矿相关专业毕业的监管人员,也未能配备专职煤矿监管人员,无总工程师,监管工作无专业技术支撑。在日常检查中不能充分发现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理想。公务车车况较差,难以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监察执法装备欠缺,无法准确测定需取样的参数。

煤矿企业虽制定了密闭管理、隐患排查、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等各项制度,但受停工停产影响,未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未取得实际的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强力推进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各项工作,不断增强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二)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充实县安监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配备总工程师。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监管工作台帐。三是严把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严格标准和程序,对隐患整改不彻底的煤矿,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三)认真开展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推荐第7篇:煤矿安全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县2014年煤炭发展与安全工作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夯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工作为监管重点,加强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县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上半年煤矿发生发生一起冒顶事故死亡一人,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现将2014年上半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把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驻矿安监员例会,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监管要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工作重点。“春节”、“两会”、“五一”、“端午节”等重点时段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了《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细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早安排、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制定”。局领导、局监管干部、县驻矿安监员、煤矿企业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化治理

1、突出抓实瓦斯治理工作。

一是抓实了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要求各煤矿严格按照经审定的2014年度采掘方案,进一步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建立专用回风井和专用回风巷,实现水平和采区分区通风;同时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证矿井各区域、各工作面风量足够、分配合理。杜绝了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现象,坚决做到不超产、不超标、不超人组织生产。

二是抓实了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在督促各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检查、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石门揭煤、盲巷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了瓦斯报表“三对口”、“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排查治理、无计划停风停电等专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狠抓“超限”的处理,对发生瓦斯超限报警的煤矿,专门下达《通知书》,责成煤矿企业召开事故分析会,予以严肃处理。

2、突出抓实“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按照防治水工作“有机构、有队伍、有措施、有落实”的总体要求,督促各煤矿成立了防治水领导机构,建立了探放水队伍,配备了专职探放水人员,购置了合格的探放水设备,制定了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编制了探放水设计,在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了“三线”,进一步完善了防治水措施。加强了“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水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对恶劣天气实行预警,实行暴雨雷电时期“停电撤人”的措施,有效防止了水患事故的发生。

3、突出抓实顶板管理工作。针对我县煤矿顶板事故多发的现实情况,我们在推行“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改革”的前提下,今年强力推广金属单体支柱和金属前探梁支护,要求所有矿井至少要配备两组金属单体支柱和两组金属前探梁并投入正常使用,新开掘的主要巷道一律淘汰木支护,为全县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形势全面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顶板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

4、突出抓实火灾防治工作。为了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责成各煤矿对废弃的巷道和采空区及时密闭,保证密闭施工质量,加强co的检测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对发生过煤层自燃的矿井,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火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火区管理方案和防灭火预案,做到管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止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5、突出抓实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机电设备检查,重点检查防失爆、三大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对一坡三档、提升设备后备保护、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开启,能否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要求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煤矿立即整改,有效防止了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

6、突出抓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煤矿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定期向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完善职工健康档案;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各扬尘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按照规定对井下主要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测尘。使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消除了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7、突出抓实了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矿井“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矿井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提高了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三、创新方法,加强监管

我局采取包片监管、监管人员联系矿井、驻矿监管、分组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监管检查方式,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包片监管。为了更好地落实全县煤矿监管责任,我局以职能股室“分片包干”的方式,把全县煤矿的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要求各股室按照《监管工作计划》主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监管人员联系矿井。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县煤矿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帮助煤矿企业解决有关实际问题,我局要求每个监管人员都要落实两个煤矿企业,保持日常联系,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3、分组检查。为了保持全县煤矿巡查频率,我局按照“包片监管”的划定范围,分成两个监管组对全县煤矿进行巡回检查,使每个煤矿每月至少保持检查两次以上,有效地促进了各煤矿企业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交叉检查。考虑到监管人员的专业不同,为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我局每个季度都会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使全县煤矿监管执法工作做到“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有效地推动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

5、突击检查。为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防止煤矿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打破常规检查模式,利用清晨、夜间等非正常时间,不定期地开展突击检查。促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刻不忘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使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6、组织专项检查。根据各个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特点,我局有所侧重地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

7、加强重点时段煤矿安全监管。在“春节”、“两会”、“五一”、“端午节”等敏感重点时段,我局成立了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强化了工作措施。

四、强化检查,严格执法

1、上半年年我局监管人员共检查煤矿109多矿次,查出隐患614多条,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了对煤矿隐患的督促整改,要求煤矿成立了隐患排查专职队伍,建立了隐患治理台帐,并对各级检查部门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挂牌管理,制定了隐患挂牌、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形成了严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煤矿,按照“铁心硬手抓整治”的原则,加大了对煤矿的处罚力度。

2、认真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乡镇煤矿的实际,我局制定了《县开展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部署了我县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煤矿“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部署,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信安字〔2014〕12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4、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管执法力度,促进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五、加强指导,强化服务

1、在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引导全体监管人员正确认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树立监管就是服务,服务就是发展的理念,积极为煤矿企业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市场、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无偿为煤矿企业服务,主动帮助煤矿解决了一系列困难。

2、积极指导煤矿企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行业部门要求编制2014年度采掘方案。对各矿上报的采掘方案仔细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方案内容予以指正,并指导煤矿修改。

3、帮助煤矿企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六大系统建设。为了淘汰和改革落后的巷道支护方式,积极推行“金属单体支柱和金属前探梁支护”安全先进的支护方法,提高顶板管理技术水平。

六、认真监督煤矿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严格要求煤矿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技措费用,用于完善“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煤矿重大生产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做到足额提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七、认真抓好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制定了县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起事故均严格执行了事故报告制度,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锦发煤矿“3·22”事故后,我局立即督促全县各煤矿企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相关内容认真落实整改,完善措施,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技术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分析,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三是督促企业抓好职工培训,煤矿要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培训考核,要充分发挥老工人的“传、帮、带”作用,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在监管工作中突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这个重点,严格按《规程》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八、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省、市

二、三级培训要求,积极组织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培训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上半年,组织送培训人员230多人次;另一方面我局加大了煤矿企业本级培训工作检查力度,要求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实行全员脱产培训,提高了培训效果,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技能。

九、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号)文件要求,我们把组织职工健康进行检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列为煤矿恢复生产的必备条件。在监管过程中,要求煤矿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定期向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井下各扬尘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定期请市矿山救护队进行井下测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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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十 项 要 求

一、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要靠企业来保证,要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凡在我市有两处及以上煤矿的主体企业必须在临汾设立分公司,起到宏观决策和安全监管作用,并实现“五到位”;煤矿企业要建立以煤矿为基础、以矿长为核心的生产建设和安全管理体制及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安全发展的经营机制,并达到“十要求”。煤矿企业要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带班在一线,指挥在一线,隐患处理在一线。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将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相结合,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区队、每个班组、每个人头。

二、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在全力防治煤矿五大自然灾害的基础上,突出治理瓦斯和防治水两个重点,贯彻落实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和煤矿防治水工作“十条规定”。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强化煤矿安全规范执法 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法制观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要按照“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原则,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化、程序化的执法工作制度,明确监管执法工作流程,规定案件办理各环节的运行时限、办理要求和责任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廉洁执法,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水平和效能。

四、落实煤矿安全县级监管

煤矿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领导干部包片、五人小组包矿责任制,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应当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依法实施经济处罚;煤矿整改完成后,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新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五、强化建设矿井监督管理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主体企业要加强对建设矿井的监督检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建设矿井开工后,立即安装人员定位系统,揭露煤层后立即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矿井进入联合试运转,应立即安装产量监控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

六、强化联合执法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土资源、工商、公安、供电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执法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七、强化责任追究

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未按规定报告、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煤矿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依法查处的安全监管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煤矿停产整顿期间,因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力,致使煤矿整改不认真而继续生产的,要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定期组织、深入排查治理煤矿各生产系统、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按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九、落实安全监管指令 煤矿企业接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后,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煤矿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报有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整改结束后,申请有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

十、落实有序退出机制

对于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隐患,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论证结论,作出是否关闭煤矿的决定。对决定关闭的煤矿,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抓紧组织实施。

推荐第9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xx县安监局 xxx 尊敬的x处长及检查组各位领导:

您们冒着寒冷前来我县检查指导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我代表xx县安监局,对您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县2011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xx县幅员面积2901平方公里,辖26个乡镇,187个行政村,总人口40余万人。我县现有矿井15对,分布在8个乡镇,设计能力82万吨/年。其中国有矿井2对,设计能力17万吨/年;乡镇煤矿13对,设计能力65万吨/年。在乡镇煤矿中,拟建矿井1对(正在探矿),因地灾长期停产矿井1对,因地灾己停止作业需异地替1对,因地灾拟定关闭1对,因地灾己停止巷道掘进的1对,因资源枯竭需异地接替1对,新建矿井2对,改扩建矿井2对,资源整合矿井3对,生产矿井1对。

二、安全工作状况

(一)今年来发生事故一起,死亡1人,在控制目标之内。

(二)没有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和非法生产、违法生产现象。

(三)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

(四)六大系统进展顺利。一是安全监控系统己于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二是通信联合系统己于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三是压风自救系统己于2010年12月底基本完成。四是供水施救系统己于2010年12月底基本完成。五是人员定位系统己完成8家。六是固定避难硐室规划的1家,目前硐室己完成,正在等待煤科院安装设备。

三、2011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煤炭行业监管体系建设。根据市上的部署,县委政府认真研究煤炭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于4月8日将县经信委管理煤矿的机构和人员整体划转到县安监局,县编委下发《关于**县煤炭行业监管机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委发〔2011〕5号),进一步明确煤炭行业监管理机构及职责,在县安监局挂**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牌子,下设煤监所和煤管科,编制15人,在编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名。在产煤较大的**镇和鸭江镇安监办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二)认真开展六个一百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一是制定方案,分解任务,下发《关于开展煤矿六个一百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xx安监发〔2011〕27号),规划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示范矿2个、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2个、地面设施示范矿井2个、五长五队及班组建设示范矿井2个,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示范矿井2个、避险六大系统示范工程1个。二是开展了宣传动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县委政府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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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

2010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省、市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把依法监管和铁腕整治及落实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煤炭工业平稳、快速、健康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二、主要工作

(一)注重安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一系列文件精神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分析形势,研究部署阶段工作。将国务院23号《通知》和有关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文件形成汇编,印发各煤矿进行学习宣传,督促对照完善。二是把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坚持深入煤矿企业开展督查,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指导煤矿开展停产整顿工作。年内先后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9次。春节后对申请复产的煤矿进行严格的验收,并与生产矿井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三是今年先后争取县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经费22万元,安监站建设资金100万元,解决教育培训经费和监管人员下井工作补助及基层站所办公、生活困难,确保监管工作经费到位,工作人员情绪稳定。四是严格节日检查,确保重点时期生产安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结合不同时期煤矿的实际情况,下发专门的文件通知安排部署节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确保年内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期的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稳定。

(二)狠抓管理,提升煤矿基础管理水平。一是按照市上的要求严格落实了安全例会、煤矿矿长请销假和带班下井制度等五项制度。实行领导驻站工作制度;二是督促各煤矿充实稳定的专业技术力量,改革采煤方法。目前各煤矿都配齐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同时加大了煤矿采煤方法改革,推行正规工作面布置。同德煤业积极推进壁式工作面布置,龙泰煤业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正规采煤方法,旭东、塔窝正在购置悬移支架。三是建立了完善的激励奖惩机制,每月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煤矿隐患,实行考核评优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四是建立了监控系统传感器标校中心,对传感器每7天标校一次,保证了传感器监测正常,联系厂家对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确保稳定运行。

(三)深化整治,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制定印发了《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4月份起围绕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防灭火和建设项目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特别是7月18日酒泉芨芨台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后,根据县上的安排,全县煤矿从7月23日起全面停产整顿,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根据整改工作的要求,县上初验后市上分别于8月23日、10月11日两次对停产整顿煤矿进行了验收和复查,5对煤矿通过停产整顿验收投入生产。围绕“打非治违”双十条,严查“三超”、“三违”现象,对生产系统不可靠,采掘不合理的煤矿责令重新进行采区设计,改革采煤方法,完善各项系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存在非法违法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处罚企业2家,“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实效。

今年全县煤矿通过停产整顿、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共查出各类隐患问题728条,已整改解决711条,整改率达98%。投入安全基础改造资金累计达1600多万元,上缴风险抵押金625万元。同时,我局对煤矿安措费、维简费的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四)指导规划,推进标准化矿井建设。我局先后下发《关于在全县煤矿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确定目标,对标准化矿井建设和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进行业务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目前,县属的8对煤矿制定了质量标准化达标和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具体目标和规划,天祝县千马龙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省上初验已达标3级,天祝同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力争在年底达标3级。4对生产矿井已安装人员定位系统,实现了人员出入井和作业地点的信息化管理,紧急避险系统正在筹备建设中。

(五)强化培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狠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3月12日在隆德煤矿事故现场组织召开警示教育活动;4月份、6月份和7月份先后组织煤矿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赴平凉、白银煤矿企业学习考察,参加了省安监局组织的平凉培训学习班和国家采煤新技术培训班。年内先后有1500多人(次)各岗位的作业人员接收了省、市、县组织的不同培训,煤矿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持证率达100%。今年我局和县总工会在炭山岭成立了两个培训基地,订购安全教育书籍300多本,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同时今年我局推行煤矿交流学习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别安排煤矿企业召开,组织现场观摩,交流发言,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煤矿现场管理的改进;6月22日首次在千马龙、塔窝、同德三矿开展了防灭火、防瓦斯、防水灾的应急演练,强化了煤矿应对灾害的防范和处置能

力。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积极参加了县安委办组织的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文艺演出活动和安全教育图片宣展,出动宣传车深入煤矿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和现场培训,使“安全月”活动深入人心,达到了活动的目的。

(六)狠抓作风,创先争优强党建。根据县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部署,党支部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和制度,明确职责,把两个活动的开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两手抓、两不误”,通过思想发动、学习交流、专题调研、民主评议、树立典型等活动的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形成了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各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厉行节支,严格控制来客接待,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行为和现象出现。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研究,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规范审查申报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程序,重大的项目和企业申请事项均由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全面推行政务、党务的公开,每半年度详细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增强权力的运行透明度。加强支部建设,年内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先后向灾区捐款 3500元。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完善规费征收,稳步提高职工工资和下井监管人员工作补助,建设炭山岭煤炭管理站办公楼,改善基层职工办公和生活条件,职工工作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提高。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和大家的努力,全县煤矿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了现场管理,改善了基础条件,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我们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660多天平稳的历史成绩。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还存在认识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二)大部分煤矿基础薄弱,技改难度大。

五、2011年的工作重点

实践证明:只有靠前指挥、超前防范、形成合力、加大投入、强化基础、服务指导、规范管理就一定能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2011年我们确定的工作重点为:一个继续巩固、二个强力推进、三个贯彻落实、五个着力提高、实现一个目标。

一个继续巩固:巩固2010年停产整顿和隐患排查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二个强力推进:强力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使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事故防范能力整体提高。

三个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23号《通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贯彻落实好省、市两个《责任规定》,靠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好《五项制度》,加强监管检查,严格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五个着力提高:着力强化现场管理,重点加强瓦斯防治和采煤方法改革,提高矿井整体安全水平;着力加大项目建设,以产能提升为重点,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着力加强培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技能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素质;着力提高人本管理,稳定职工队伍,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通、靠得住的煤矿安全生产职工队伍;着力探索精细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和谐矿区。

实现一个目标:力争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秩序稳定,无事故的目标。

第11篇: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文章标题:县煤矿安全监管汇报材料

__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在我县集中精力,认真贯彻国院446号令、国办明电(2005)21号文件及全市煤矿整顿关闭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关键时刻,渝东监察分局召开这次大会,很关键,也很及时。下面,我就__县煤矿安全监管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__县煤炭资源丰富,已探明地质储量3.96亿吨,可开采量1.98亿吨,历史最高年产量达450万吨,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大县之一。前些年,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有水快流”的思想指导下,一度发展失控,高峰期全县各类小煤矿达3000余口,有一证或多证的达400余口。经持续的整顿和关井压产,全县有证煤矿206个,其中生产矿200个,基建矿6个,设计总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2005年,市专家组验收安全条件不合格煤矿58个,合格和基本合格的142个。县政府已作出关闭65个煤矿的决定,截止2月底,我县已经关闭煤矿23个,超额完成首期关闭任务。煤炭经营企业61家,全县煤矿从业人员达7万余人,煤炭生产链约供养30万人。2005年生产原煤298万吨,创造税费9670万元。煤炭产业已成为我县的支柱产业。

二、2005年以来主要。

(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煤炭生产秩序得到规范。

近年来,受煤价大幅上涨因素的影响,部分煤矿业主无视法纪,擅自非法开采煤矿,全县非法小煤窑泛滥成灾,不仅造成资源的严重破坏,而且造成了大量的安全事故。针对非法开采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痛下决心,对启封的2646口非法小煤窑进行了关闭,按期完成了打非目标任务,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高度统一思想,形成强大合力。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成立“一打两整顿”领导小组,明确乡镇是“打非”的责任主体,明确县级部门在打非中的职责。三是做实基础。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群众,摸清非法矿的数量、位置等第一手资料,并完善了档案资料。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以煤炭工业局为“打非”主体,以乡镇为“打非”主战场,集中优势兵力,采用“打、抓、罚”强硬手段,轮翻作战,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互相联动默契配合。五是强化保障措施。县财政每月拨款12万元,专门用于全县“打非”,杜绝了“打非养非”的现象;县上公捕公判了一批涉煤案件;县督查暗访组通过督导检查,通报了有关单位,处分了5名乡镇领导干部。六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了举报制度、24小时监控制度、部门督促协助乡镇制度、县级领导包乡制度、“打非”情况公开制度和非法开采零报告制度等,并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不断巩固打非成果。

(二)开展煤矿安全整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一是调整充实煤矿安全监管力量。县政府、产煤乡镇明确一名领导主抓煤炭;县煤炭工业局领导班子得到充实,组建了煤炭安全执法大队,对所属单位进行人力资源整合;在14个重点产煤乡镇设立煤炭安全生产办公室,并配备3至5名煤炭技术人员;白帝、汾河、竹园、大树四个乡镇设立煤炭工会组织;配备“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总工程师,公开招录4名煤炭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实施煤矿安全特派员制度。

二是颁发煤矿身份证。将企业法人在矿井前的照片,法人姓名、住址,矿井名称、位置、主井风井坐标、设计规模、特种作业人员、评估等级、证照及其它情况做成一张身份证,分矿建档立卡,便于有效区分煤矿企业的合法性。

三是委托重庆煤研所编制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将全县13大矿区按煤层赋存条件、煤炭资源状况、地质程度等条件划分非限区、限采区和禁采区。明确提出到2010年将煤矿数量限制在100个左右,2020年限制在60个左右,年生产能力保持在450万吨左右。

四是探索市场配置资源。在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整合资源为方向,以解决矿难事故善后事宜为目的的基础上,以480万元公开拍卖了事故矿井苏龙寺煤矿,成为全市因矿难事故对煤矿进行公开拍卖的第一例,成功探索了矿权市场化配置。

五是实行风险抵押金字塔制度.县政府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出台了《__县煤炭风险抵押金提取和管理办法》,根据矿井设计能力,向煤炭企业实行倒金字塔收取风险抵押金,提高煤矿企业安全准入门槛。

六是深化C、D类煤矿安全专项整顿。局党组成员多次爬楼眼,穿巷道分别带队到D类矿井停产整顿进行专项督查,逐矿督促检查企业整改,并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整顿,各煤矿全年安全投入达1500万元,全县206对有证矿中B类矿井由去年的4个升至178个,C类矿井降至18个,108个煤矿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是深化煤矿瓦

斯集中整治。县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督导组的汇报,适时研究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组织力量全面排查瓦斯事故隐患,瓦斯集中治理督导组深入矿井,实行倒计时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力整改煤矿“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隐患。全县所有高瓦斯矿井安装了瓦斯监控设备,并实现了局域网的连接。

八是认真开展“五整顿、四关闭”及煤矿安全“百日会战”。按照市上“五整顿、四关闭”的要求,督促有关煤矿企业进行整改,对前进乡水码门煤矿实施了关闭。“百日会战”以乡镇为主体,涉煤部门全部参与,对全县煤矿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进行全面整顿。

九是坚决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对196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煤矿下达停产整顿执法文书,公布停产整顿矿井名单,会同相关部门暂扣有关证照。制定了四个月的停产整顿分批实施方案,市上派专家组对196个煤矿制定了一矿一策整改实施方案。落实人员驻地指导、督促整改,组织人员突击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强化安全监管。

(三)稳步推进煤矿关闭。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认真开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一是领导重视。县上成立了由县长刘渝平任组长的煤矿关闭领导小组,12名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分别联系13个乡镇,督促乡镇完成任务,召开了全县煤矿关闭会议,制定了煤矿关闭实施方案。二是宣传到位。为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顺利实施煤矿整顿关闭,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刊物、召开座谈会、印发文件汇编等各种方式,把煤矿关闭宣传到所有产煤乡镇和煤矿。三是分步实施。对65个关闭煤矿分解到乡镇分3期实施,在2月底前关闭12个,3月15日前关闭25个,3月25日前关闭28个,截止2月28日,我县已经关死23个煤矿。对证照不齐,但市专家组验收为合格的23个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在停产整顿期间一经发现擅自组织生产,立即关闭;同时限期在2006年5月31日前不能办齐证照的,一律关闭。对证照齐全,但市专家组验收为不合格的8个矿井实施停产整顿,限期在2006年3月25日前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并经县煤炭工业局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逾期不能达到的,一律关闭;在停产整顿期间若发现擅自组织生产的,立即关闭。四是措施得力。实行部门包片负责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树立了关闭样板,建立了煤矿关闭日报制度,落实了蹲点责任,对乡镇和部门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同时,对条件成熟的煤矿,尽可能的提供条件,制定整合方案,协助完成资源整合,做大做强煤炭产业。五是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解释,确保无到市进京上访事件发生,确保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健全执法体系,完善监督机制。2005年,因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的增加,我局煤炭监察执法得到逐步完善,全年开展监察执法210次,总计罚款70余万元。一是完善了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各种监察执法文书。二是注重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先后选派12人参加国家和市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邀请市级专家对煤矿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三是健全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将1000元以下的监察执法委托给乡镇执行,极大地调动了乡镇抓煤矿安全生产的积极性。2006年年初,我局对行政执法实行现场管理与行政处罚相分离,由安全科专司现场管理,执法大队专司行政处罚,并新成立了法制科负责监督现场管理和行政处罚,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监督网络,保证了执法畅通,加大了执法力度。

但是,多年以来,__县煤矿安全基础条件较差,安全隐患突出,尽管我们做了许多,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遗留问题多。我县煤矿开采历史较长,长期以来,一矿多主,风井出煤,串联通风等问题长期存在。二是自然条件恶劣,道路条件差,煤矿分布广,监管难度大。我县山大坡陡,沟壑纵横,206个煤矿零散分布在1800平方公里地域上。且绝大多数煤矿企业位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给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带来极大难度,三是煤层薄、露头浅,煤矿生产规模小,安全生产投入欠帐多。全县206个煤矿中年产3万吨以上的煤矿(包括3万吨)仅40个;3万吨以下的166个。

一年来的,我们深切的体会到:

第一,必须加强规划,走宏观调控之路。我县作为农业大县、移民大县和财政穷县,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煤炭产业都将是全县龙头支柱产业之一,对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将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煤炭产业的发展,出台了煤炭产业发展决定和市场管理办法,制定了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措施得力,成为煤炭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第二,必须强化监管,走安全发展之路。煤炭采掘行业是高危行业之一,安全生产始终是头等大事。必须进一步深化煤炭安全整治,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行为,严防非法开采死灭复燃,巩固“打非”专项整治成果。并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安全教育和强制措施,使企业、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责任重大”的意识。

第三,必须加强技改,走科技发展之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降低资源消耗和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搞好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煤炭行业优秀人才辈出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四,必须合理开发,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要实现煤炭产业的长足发展,就必须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基础上,处理好矿产开发和资源保护的关系,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的要求,坚决制止私挖滥采破坏资源的行为,处理好矿产开发和生态环境的关系,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实现煤炭生产与区域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五,必须整合资源,走规模发展之路。我县煤炭产业的劣势主要在于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管理水平低下。要实现煤炭产业的发展壮大,首先必须扩展煤炭企业的生产能力,走规模发展之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推动资源整合,组建一批规模大、产业化程度高的集团公司,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第六,必须形成合力,走联合执法之路。我局与县国土、安监、质监、工商、交通、纪检监察以及煤协建立了积极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进行全面整顿,对煤炭产业发展秩序进行梳理,同时,将部分行政执法权下放到乡镇,委托乡镇开展煤矿安全综合执法,促进了煤矿监管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

三、2006年安排

今年以来,在重庆煤监局渝东监察分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县狠抓节日前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分片包干贯彻落实节后复工安全措施,实现了煤矿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大幅下降,为做好全年煤矿安全开了好头。2006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学习贯彻全市煤矿整顿关闭现场会议精神,夯基立柱,务实创新,努力实现原煤产量300万吨,煤矿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降低20和30,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确保全年杜绝煤矿特大事故;巩固“打非”成果,防止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

第一,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成果。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待此次关闭整合,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措施,严格监督拟定关闭矿井停产到位,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严防非法煤矿反弹。按照“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优差兼并”的关闭原则,在全面完成关闭任务的基础上,迅速启动煤矿资源整合改造,划定煤矿资源整合范围,明确纳入整合范围且要先行关闭的矿井名单,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改、提出验收申请和没有通过验收的矿井,坚决提请关闭并实施整合。对现有合格煤矿按规划逐步进行整合重组,在资源条件较好的前进﹑岩湾、大树﹑竹园和高治矿区,要分别建立国平﹑巨能﹑东银﹑草坪和富发等五大煤炭集团,在其他资源条件较差的矿区,凡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兼并﹑联合﹑重组逐步推行股份制公司。

第二,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定期上报整改情况。对近期组织开展的煤矿安全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重大隐患和问题,进行重点分析研究,按照督查后已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提出整改内容、期限、措施、资金和具体负责人员,进一步加强各类煤矿以“一通三防”、防治水害和顶板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强化综合治理,严查事故隐患,决不留死角和空档;坚决杜绝各类煤矿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坚决遏制煤炭产量的盲目增长;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夯实煤矿安全基础。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并按期上报煤矿企业执行和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的进展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而强行生产的煤矿企业,要进行严肃查处。

第三,严把基建矿井“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关。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对已履行了建设项目核准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的停产整顿矿井,要通过开展专项监察活动落实项目及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和工期;规划发展科、安全生产科要监督施工单位在规定工期内使各生产系统与安全设施同时完工、按期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建矿井,不得以“联合试运转、边生产边建设”等任何借口从事煤炭生产,擅自生产的依法予以严惩,甚至关闭。

第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煤炭系统领导干部下井制度,实行煤矿安全现场检查与监察执法相分离,进一步加强各类煤矿以“一通三防”、防治水害和顶板管理为重

点的专项整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一是各乡镇要在本月组织开展一次以煤矿整顿关闭和停产检修后恢复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各类煤矿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坚决遏制煤炭产量的盲目增长;二是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督促各煤炭企业抓好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广壁式开采,搞好支护系统改革,加大矿井瓦斯抽放、通风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改投入,完善各项安全装备和技术措施。

第五,强化日常巡查,巩固打非成果。按照县上对打非的要求,认真搞好对非法开采的巡回检查、举报案件的查处,不断创新监管措施,完善责任考核,严防非法开采死灰复燃,坚决巩固打非成果。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2006年依然是__煤炭安全生产条件夯基年,是煤矿整顿关闭的攻坚年!我们决心乘这次会议的东风,学习兄弟区县的先进经验,继续推进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煤矿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的深入开展,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为全面实现全年煤炭安全目标而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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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集中整治。县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督导组的汇报,适时研究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组织力量全面排查瓦斯事故隐患,瓦斯集中治理督导组深入矿井,实行倒计时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力整改煤矿“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隐患。全县所有高瓦斯矿井安装了瓦斯监控设备,并实现了局域网的连接。

八是认真开展“五整顿、四关闭”及煤矿安全“百日会战”。按照市上“五整顿、四关闭”的要求,督促有关煤矿企业进行整改,对前进乡水码门煤矿实施了关闭。“百日会战”以乡镇为主体,涉煤部门全部参与,对全县煤矿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进行全面整顿。

九是坚决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对196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煤矿下达停产整顿执法文书,公布停产整顿矿井名单,会同相关部门暂扣有关证照。制定了四个月的停产整顿分批实施方案,市上派专家组对196个煤矿制定了一矿一策整改实施方案。落实人员驻地指导、督促整改,组织人员突击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强化安全监管。

(三)稳步推进煤矿关闭。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认真开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一是领导重视。县上成立了由县长刘渝平任组长的煤矿关闭领导小组,12名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分别联系13个乡镇,督促乡镇完成任务,召开了全县煤矿关闭会议,制定了煤矿关闭实施方案。二是宣传到位。为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顺利实施煤矿整顿关闭,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刊物、召开座谈会、印发文件汇编等各种方式,把煤矿关闭宣传到所有产煤乡镇和煤矿。三是分步实施。对65个关闭煤矿分解到乡镇分3期实施,在2月底前关闭12个,3月15日前关闭25个,3月25日前关闭28个,截止2月28日,我县已经关死23个煤矿。对证照不齐,但市专家组验收为合格的23个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在停产整顿期间一经发现擅自组织生产,立即关闭;同时限期在2006年5月31日前不能办齐证照的,一律关闭。对证照齐全,但市专家组验收为不合格的8个矿井实施停产整顿,限期在2006年3月25日前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并经县煤炭工业局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逾期不能达到的,一律关闭;在停产整顿期间若发现擅自组织生产的,立即关闭。四是措施得力。实行部门包片负责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树立了关闭样板,建立了煤矿关闭日报制度,落实了蹲点责任,对乡镇和部门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同时,对条件成熟的煤矿,尽可能的提供条件,制定整合方案,协助完成资源整合,做大做强煤炭产业。五是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解释,确保无到市进京上访事件发生,确保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健全执法体系,完善监督机制。2005年,因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的增加,我局煤炭监察执法得到逐步完善,全年开展监察执法210次,总计罚款70余万元。一是完善了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各种监察执法文书。二是注重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先后选派12人参加国家和市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邀请市级专家对煤矿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三是健全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将1000元以下的监察执法委托给乡镇执行,极大地调动了乡镇抓煤矿安全生产的积极性。2006年年初,我局对行政执法实行现场管理与行政处罚相分离,由安全科专司现场管理,执法大队专司行政处罚,并新成立了法制科负责监督现场管理和行政处罚,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监督网络,保证了执法畅通,加大了执法力度。

但是,多年以来,__县煤矿安全基础条件较差,安全隐患突出,尽管我们做了许多,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遗留问题多。我县煤矿开采历史较长,长期以来,一矿多主,风井出煤,串联通风等问题长期存在。二是自然条件恶劣,道路条件差,煤矿分布广,监管难度大。我县山大坡陡,沟壑纵横,206个煤矿零散分布在1800平方公里地域上。且绝大多数煤矿企业位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给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带来极大难度,三是煤层薄、露头浅,煤矿生产规模小,安全生产投入欠帐多。全县206个煤矿中年产3万吨以上的煤矿(包括3万吨)仅40个;3万吨以下的166个。

一年来的,我们深切的体会到:

第一,必须加强规划,走宏观调控之路。我县作为农业大县、移民大县和财政穷县,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煤炭产业都将是全县龙头支柱产业之一,对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将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煤炭产业的发展,出台了煤炭产业发展决定和市场管理办法,制定了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措施得力,成为煤炭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第二,必须强化监管,走安全发展之路。煤炭采掘行业是高危行业之一,安全生产始终是头等大事。必须进一步深化煤炭安全整治,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行为,严防非法开采死灭复燃,巩固“打非”专项整治成果。并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安全教育和强制措施,使企业、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责任重大”的意识。

第三,必须加强技改,走科技发展之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降低资源消耗和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搞好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煤炭行业优秀人才辈出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四,必须合理开发,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要实现煤炭产业的长足发展,就必须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基础上,处理好矿产开发和资源保护的关系,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的要求,坚决制止私挖滥采破坏资源的行为,处理好矿产开发和生态环境的关系,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实现煤炭生产与区域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五,必须整合资源,走规模发展之路。我县煤炭产业的劣势主要在于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管理水平低下。要实现煤炭产业的发展壮大,首先必须扩展煤炭企业的生产能力,走规模发展之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推动资源整合,组建一批规模大、产业化程度高的集团公司,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第六,必须形成合力,走联合执法之路。我局与县国土、安监、质监、工商、交通、纪检监察以及煤协建立了积极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进行全面整顿,对煤炭产业发展秩序进行梳理,同时,将部分行政执法权下放到乡镇,委托乡镇开展煤矿安全综合执法,促进了煤矿监管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

三、2006年安排

今年以来,在重庆煤监局渝东监察分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县狠抓节日前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分片包干贯彻落实节后复工安全措施,实现了煤矿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大幅下降,为做好全年煤矿安全开了好头。2006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学习贯彻全市煤矿整顿关闭现场会议精神,夯基立柱,务实创新,努力实现原煤产量300万吨,煤矿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降低20和30,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确保全年杜绝煤矿特大事故;巩固“打非”成果,防止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

第一,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成果。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待此次关闭整合,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措施,严格监督拟定关闭矿井停产到位,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严防非法煤矿反弹。按照“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优差兼并”的关闭原则,在全面完成关闭任务的基础上,迅速启动煤矿资源整合改造,划定煤矿资源整合范围,明确纳入整合范围且要先行关闭的矿井名单,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改、提出验收申请和没有通过验收的矿井,坚决提请关闭并实施整合。对现有合格煤矿按规划逐步进行整合重组,在资源条件较好的前进﹑岩湾、大树﹑竹园和高治矿区,要分别建立国平﹑巨能﹑东银﹑草坪和富发等五大煤炭集团,在其他资源条件较差的矿区,凡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兼并﹑联合﹑重组逐步推行股份制公司。

第二,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定期上报整改情况。对近期组织开展的煤矿安全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重大隐患和问题,进行重点分析研究,按照督查后已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提出整改内容、期限、措施、资金和具体负责人员,进一步加强各类煤矿以“一通三防”、防治水害和顶板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强化综合治理,严查事故隐患,决不留死角和空档;坚决杜绝各类煤矿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坚决遏制煤炭产量的盲目增长;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夯实煤矿安全基础。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并按期上报煤矿企业执行和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的进展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而强行生产的煤矿企业,要进行严肃查处。

第三,严把基建矿井“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关。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对已履行了建设项目核准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的停产整顿矿井,要通过开展专项监察活动落实项目及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和工期;规划发展科、安全生产科要监督施工单位在规定工期内使各生产系统与安全设施同时完工、按期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建矿井,不得以“联合试运转、边生产边建设”等任何借口从事煤炭生产,擅自生产的依法予以严惩,甚至关闭。

第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煤炭系统领导干部下井制度,实行煤矿安全现场检查与监察执法相分离,进一步加强各类煤矿以“一通三防”、防治水害和顶板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一是各乡镇要在本月组织开展一次以煤矿整顿关闭和停产检修后恢复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各类煤矿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坚决遏制煤炭产量的盲目增长;二是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督促各煤炭企业抓好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广壁式开采,搞好支护系统改革,加大矿井瓦斯抽放、通风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改投入,完善各项安全装备和技术措施。

第五,强化日常巡查,巩固打非成果。按照县上对打非的要求,认真搞好对非法开采的巡回检查、举报案件的查处,不断创新监管措施,完善责任考核,严防非法开采死灰复燃,坚决巩固打非成果。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2006年依然是__煤炭安全生产条件夯基年,是煤矿整顿关闭的攻坚年!我们决心乘这次会议的东风,学习兄弟区县的先进经验,继续推进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煤矿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的深入开展,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为全面实现全年煤炭安全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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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毕节地区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规定

毕节地区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规定

为深刻吸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我区煤矿安全检查的针对性,提高监管效率,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重点检查内容

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落实《毕节地区煤矿安全生产禁令》和有关现场管理的“三个规定”,夯实安全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一)矿井生产建设手续

1、生产矿井是否“六证”齐全、有效。

2、建设矿井是否取得采矿许可证,是否按照已批复的《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建设。

3、是否打开已关闭系统作业。

(二)安全管理体系

1、“五职矿长”是否齐全,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更换五职矿长是否进行备案;是否配备满足跟班作业需要的瓦检员、安全员、防突工,抽放工是否满足瓦斯抽采工作需要;是否配齐采、掘、机、运、通、地质测量等专业机构和人员。

2、是否健全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煤矿瓦斯防治技术领导机构;是否健全防突专业机构。

3、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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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带班规定。每班是否都有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矿长每月下井带班次数是否少于5次。

(三)通风系统

1、矿井是否具备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

2、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独立回风,是否存在串联通风。

3、通风设施是否齐全可靠。风门、密闭设置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合格,是否使用风桥。

(四)安全装备

1、是否安装完善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

2、是否按瓦斯治理规定配备了专项装备(至少3台150以上钻机)。

3、是否安装完善瓦斯监控系统,是否与县瓦斯监控中心正常联网。

4、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光学瓦检器和瓦斯突出参数测定仪。

(五)煤与瓦斯突出防治

1、未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已鉴定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复的矿井,是否按突出矿井管理。

2、是否按规定测定突出参数。

3、是否采取保护层开展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防突措施。

4、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抽放,是否实现先抽后采(掘)、抽采达标;是否采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消除突出危险,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

5、是否编制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严格执行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6、石门揭煤工作面是否消除突出危险,是否形成独立通风系统。

(六)煤矿防治水

1、是否开展水害调查,出具水害调查报告。

2、排水系统是否完善,排水能力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是否按规定配备探放水专用钻机,是否有探放水记录,现场是否有探放水钻机、钻孔。

(七)安全防护措施

1、是否配备探掘人员和装备。

2、是否严格按照“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进行探掘设计和探掘作业,是否对探掘进行监督管理,做到真探和检验。

3、对探掘作业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有记录、有分析、有措施,是否落实。

4、掘进工作面是否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形成独立回风系统的,放炮地点是否设置在防突风门以外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离掘进工作面距离是否大于300m;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的,是否在安全可靠地点或撤出地面放炮。

二、检查要求

(一)科学制定监管检查计划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必须制订年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计划,并在每年1月31日前报同级政府备案。地、县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毕节煤监分局制订的监管监察计划要符合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

(二)强化监管监察

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及毕节煤监分局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取得证照煤矿的日常监督管理,促使煤矿持续符合取得证照应当具备的条件。毕节煤监分局要切实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对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非法违法生产的煤矿,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关闭;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

行日常监管职责,强化现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技术指导督促力度,加强对联合试运转矿井的验收及试运转期间的安全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煤矿超过批准范围和时间进行联合试运转的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及合法煤矿超层越界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煤矿地质灾害监控及治理。县级煤矿安全监管站(组)在开展监管检查的同时,要督促煤矿严格执行监管指令,按要求对上级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乡镇安监站要督促煤矿严格落实入井人数、矿级领导入井带班等基本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监督被责令停产停建煤矿严格落实监管指令,对关闭煤矿开展经常性的巡查,杜绝关闭矿井擅自启封生产;驻矿安监员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监管监察指令,加强对被责令停产停建的煤矿的监督,严防煤矿擅自恢复生产建设。

地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监管监察计划开展检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监管站(组)每周至少对辖区内所有煤矿巡查1次,乡镇安监站每周至少对辖区内所有煤矿检查1次;县级煤安局、监管站(组)及乡镇安监站中夜班检查比例不得少于30%,每月周末周日检查不得少于4次;驻矿安监员每周至少驻矿5天,每月入井检查至少15次,中夜班入井检查不得少于5次,每月周末周日入井检查不得少于3次。

县级包保领导每月对包保煤矿(含已关闭煤矿)检查不得少于1次,乡科级包保干部每月对所包保煤矿(含已关闭煤矿)检查不得少于2次,包保的监管人员对所包保煤矿每周检查不得少于1次,并跟踪督促煤矿企业整改各级检查发现的隐患。

(三)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检查质量

一是监管检查要全面。监管检查人员要对煤矿所有作业地点全面进行检查,认真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对煤矿人员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探掘作业、瓦斯治理、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害防治等进行全方位检查,杜绝监管盲区。二是执法文书要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站(组)、乡镇安监站、驻矿安监员开展检查必须下达执法文书,文书上要注明所检查煤矿的基本情况、井下现有作业地点、检查时间、检查路线及检查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下达处理决定文书。三是整改督促责任要落实。地区监管检查发现的隐患,由县级有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县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管站(组)对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在检查文书中明确隐患整改监管责任人,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所有监管执法文书,必须抄送煤矿、乡镇安监站及驻矿安监员。县级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监管台帐,按照“谁检查、谁落实”的原则,明确整改督促责任人,及时调度隐患整改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健全督查机制

地区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毕节煤监分局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县级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落实隐患整改监管责任。地区煤矿安全监管局每季度对县级煤矿安全监管局履职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并对监管站(组)及驻矿安监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针对煤矿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监管意见书;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每季度对县级工业和能源局履职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并向县级工业和能源局下达行业管理意见书;县级煤矿安全监管局每月对监管站

(组)、乡镇安监站及驻矿安监员履职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县级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三、责任追究

(一)对未制定监管检查计划或计划未完成以及未按规定开展中夜班、周末周日监管检查的县、市(区),追究县级安监局长、工能局长和煤安局长责任。

(二)对县级监管站(组)检查次数未达到最低标准、监管检查范围不全面、存在监管盲区、未落实隐患跟踪整改督促责任,未开展中夜班和周末周日检查的,追究县级监管站(组)长的责任。

(三)对煤矿入井人数超过规定、未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入井带班规定、责令停产停建煤矿擅自恢复生产建设及未对关闭煤矿开展经常性的巡查造成关闭矿井擅自启封生产的,追究乡镇安监站长责任。

(四)对不按规定驻矿,驻矿时间、检查次数达不到规定最低要求,对煤矿违反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监管监察指令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报告以及未开展中夜班和周末周日检查的驻矿安监员,追究其责任。

(五)对包保责任人未开展检查或检查次数不符合规定,以及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造成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的,追究相关包保人员的责任。

第13篇:广丰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010年广丰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

一、目的

为强化煤矿安全监察,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落实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切实开展好重点、专项、定期三项监察,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效能,促进煤矿安全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结合我县煤矿实际,根据我局煤矿安全监察力量编制本计划。

二、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

5、上饶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0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6、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和监察执法工作力量;

7、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原则

1、强化自身队伍,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强化监管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安全监察;通过强化自身队伍进

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排查、整治煤矿重大隐患。

2、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能,严肃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

3、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保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的可操作性。

4、坚持计划监察,定期考核。全局统筹安排,优化监察力量,细化监察任务,严格组织实施执法工作计划。

四、监察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全县9家煤矿企业,目前能直接从事执法监察工作煤矿4人。

(一)总监察执法工作日

总工作日=法定工作日×监察人员数量=251×4=1004天说明:全年法规节期114天,法定工作日为:365-114=251天。

(二)监管工作日

(1)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许可)的受理与年审查等安排60个工作日;

(2)协助开展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考核培训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安排120个工作日;

(3)煤矿扩建、改建“三同时”验收安排64个工作日;

(4)煤矿生产安全举报案件的核查,安排50个工作日;

(5)做好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安排295个工作日;

(6)迎接国家、省、市、上级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安排50个工作日;

(7)听证、复议、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文件转发等,安排80个工作日;

(8)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组,安排50个工作日;

(9)机动监管工作日安排70天;

(10)其他任务等安排20个工作日。

综合以上方面工作,需要安排60+120+64+50+295+50+80+50+70+20=859个工作日。

(三)非监管工作日(145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安排2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40个工作日。

(3)病、事假,安排40个工作日。

(4)年休假,按实际计算需安排45个工作日。

五、“三项”监管

1、重点监管

①监管周期,对社后乡国庆煤矿、枧底镇大洋坞煤矿、排山镇礼堂煤矿、洋口镇溪边煤矿、其强煤矿重点检查占全年工作计划40%共365天,具体监管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安排。

②监管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管煤矿排查治理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

③每次每矿监管时间为1天。

2、专项监管

①监管周期:对全县9家煤矿监管每月一次,共350天。②监管内容:主要开展防治水,“一通三防”、“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农民工从业人员培训、对矿用产品检测检验、职业危害等内容的专项监察。

③每次每矿监管时间为1天。

3、定期监管

①监管周期:全县煤矿每季安排监管1次,全年共144天,重点安排在春节、两会、国庆节期间,具体时间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②监管内容:主要开展瓦斯督导,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对重点时段即“两会”及重要节日期间的定期监察。

③每次每矿监管时间为1天。

第14篇: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文章标题: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__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在我县集中精力,认真贯彻国院446号令、国办明电(2005)21号文件及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的关键时刻,渝东监察分局召开这次总结大会,很关键,也很及时。下面,我就__县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__县煤炭资源丰富,已探明地质储量3.96亿吨,可开采量1.98亿吨,历史最高年产量达450万吨,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大县之一。前些年,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有水快流”的思想指导下,一度发展失控,高峰期全县各类小煤矿达3000余口,有一证或多证的达400余口。经持续的整顿和关井压产,全县有证煤矿206个,其中生产矿200个,基建矿6个,设计总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2005年,市专家组验收安全条件不合格煤矿58个,合格和基本合格的142个。县政府已作出关闭65个煤矿的决定,截止2月底,我县已经关闭煤矿23个,超额完成首期关闭任务。煤炭经营企业61家,全县煤矿从业人员达7万余人,煤炭生产链约供养30万人。2005年生产原煤298万吨,创造税费9670万元。煤炭产业已成为我县的支柱产业。

二、2005年以来主要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煤炭生产秩序得到规范。近年来,受煤价大幅上涨因素的影响,部分煤矿业主无视法纪,擅自非法开采煤矿,全县非法小煤窑泛滥成灾,不仅造成资源的严重破坏,而且造成了大量的安全事故。针对非法开采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痛下决心,对启封的2646口非法小煤窑进行了关闭,按期完成了打非工作目标任务,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高度统一思想,形成强大合力。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成立“一打两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镇是“打非”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县级部门在打非工作中的职责。三是做实基础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群众,摸清非法矿的数量、位置等第一手资料,并完善了档案资料。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以煤炭工业局为“打非”主体,以乡镇为“打非”主战场,集中优势兵力,采用“打、抓、罚”强硬手段,轮翻作战,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相联动默契配合。五是强化保障措施。县财政每月拨款12万元,专门用于全县“打非”工作,杜绝了“打非养非”的现象;县上公捕公判了一批涉煤案件;县督查暗访组通过督导检查,通报了有关单位,处分了5名乡镇领导干部。六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了举报制度、24小时监控制度、部门督促协助乡镇制度、县级领导包乡制度、“打非”工作情况公开制度和非法开采零报告制度等,并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不断巩固打非成果。

(二)开展煤矿安全整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一是调整充实煤矿安全监管力量。县政府、产煤乡镇明确一名领导主抓煤炭工作;县煤炭工业局领导班子得到充实,组建了煤炭安全执法大队,对所属单位进行人力资源整合;在14个重点产煤乡镇设立煤炭安全生产办公室,并配备3至5名煤炭技术人员;白帝、汾河、竹园、大树四个乡镇设立煤炭工会组织;配备“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总工程师,公开招录4名煤炭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实施煤矿安全特派员制度。二是颁发煤矿身份证。将企业法人在矿井前的照片,法人姓名、住址,矿井名称、位置、主井风井坐标、设计规模、特种作业人员、评估等级、证照及其它情况做成一张身份证,分矿建档立卡,便于有效区分煤矿企业的合法性。三是委托重庆煤研所编制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将全县13大矿区按煤层赋存条件、煤炭资源状况、地质工作程度等条件划分非限区、限采区和禁采区。明确提出到2010年将煤矿数量限制在100个左右,2020年限制在60个左右,年生产能力保持在450万吨左右。四是探索市场配置资源。在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整合资源为方向,以解决矿难事故善后事宜为目的的基础上,以480万元公开拍卖了事故矿井苏龙寺煤矿,成为全市因矿难事故对煤矿进行公开拍卖的第一例,成功探索了矿权市场化配置。五是实行风险抵押金字塔制度.县政府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出台了《__县煤炭风险抵押金提取和管理办法》,根据矿井设计能力,向煤炭企业实行倒金字塔收取风险抵押金,提高煤矿企业安全准入门槛。六是深化C、D类煤矿安全专项整顿。局党组成员多次爬楼眼,穿巷道分别带队到D类矿井停产整顿进行专项督查,逐矿督促检查企业整改,并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整顿,各煤矿全年安全投入达1500万元,全县206对有证矿中B类矿井由去年的4个升至178个,C类矿井降至18个,108个煤矿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七是深化煤矿瓦斯

集中整治。县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督导组的工作汇报,适时研究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组织力量全面排查瓦斯事故隐患,瓦斯集中治理督导工作组深入矿井,实行倒计时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力整改煤矿“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隐患。全县所有高瓦斯矿井安装了瓦斯监控设备,并实现了局域网的连接。八是认真开展“五整顿

、四关闭”及煤矿安全“百日会战”。按照市上“五整顿、四关闭”的要求,督促有关煤矿企业进行整改,对前进乡水码门煤矿实施了关闭。“百日会战”以乡镇为主体,涉煤部门全部参与,对全县煤矿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进行全面整顿。九是坚决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对196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煤矿下达停产整顿执法文书,公布停产整顿矿井名单,会同相关部门暂扣有关证照。制定了四个月的停产整顿分批实施方案,市上派专家组对196个煤矿制定了一矿一策整改实施方案。落实人员驻地指导、督促整改,组织人员突击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强化安全监管。

(三)稳步推进煤矿关闭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认真开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县上成立了由县长刘渝平任组长的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12名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分别联系13个乡镇,督促乡镇完成任务,召开了全县煤矿关闭工作会议,制定了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宣传到位。为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顺利实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刊物、召开座谈会、印发文件汇编等各种方式,把煤矿关闭工作宣传到所有产煤乡镇和煤矿。三是分步实施。对65个关闭煤矿分解到乡镇分3期实施,在2月底前关闭12个,3月15日前关闭25个,3月25日前关闭28个,截止2月28日,我县已经关死23个煤矿。对证照不齐,但市专家组验收为合格的23个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在停产整顿期间一经发现擅自组织生产,立即关闭;同时限期在2006年5月31日前不能办齐证照的,一律关闭。对证照齐全,但市专家组验收为不合格的8个矿井实施停产整顿,限期在2006年3月25日前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并经县煤炭工业局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逾期不能达到的,一律关闭;在停产整顿期间若发现擅自组织生产的,立即关闭。四是措施得力。实行部门包片负责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树立了关闭样板,建立了煤矿关闭工作日报制度,落实了蹲点责任,对乡镇和部门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同时,对条件成熟的煤矿,尽可能的提供条件,制定整合方案,协助完成资源整合,做大做强煤炭产业。五是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解释工作,确保无到市进京上访事件发生,确保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健全执法体系,完善监督机制。2005年,因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的增加,我局煤炭监察执法得到逐步完善,全年开展监察执法210次,总计罚款70余万元。一是完善了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各种监察执法文书。二是注重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先后选派12人参加国家和市上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邀请市级专家对煤矿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三是健全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将1000元以下的监察执法委托给乡镇执行,极大地调动了乡镇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2006年年初,我局对行政执法实行现场管理与行政处罚相分离,由安全科专司现场管理,执法大队专司行政处罚,并新成立了法制科负责监督现场管理和行政处罚,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监督网络,保证了执法畅通,加大了执法力度。但是,多年以来,__县煤矿安全基础条件较差,安全隐患突出,尽管我们做了许多工作,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遗留问题多。我县煤矿开采历史较长,长期以来,一矿多主,风井出煤,串联通风等问题长期存在。二是自然条件恶劣,道路条件差,煤矿分布广,监管难度大。我县山大坡陡,沟壑纵横,206个煤矿零散分布在1800平方公里地域上。且绝大多数煤矿企业位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给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带来极大难度,三是煤层薄、露头浅,煤矿生产规模小,安全生产投入欠帐多。全县206个煤矿中年产3万吨以上的煤矿(包括3万吨)仅40个;3万吨以下的166个。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的体会到:第一,必须加强规划,走宏观调控之路。我县作为农业大县、移民大县和财政穷县,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煤炭产业都将是全县龙头支柱产业之一,对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将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煤炭产业的发展,出台了煤炭产业发展决定和市场管理办法,制定了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措施得力,成为煤炭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第二,必须强化监管,走安全发展之路。煤炭采掘行业是高危行业之一,安全生产始终是头等大事。必须进一步深化煤炭安全整治,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行为,严防非法开采死灭复燃,巩固“打非”专项整治成果。并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安全教育和强制措施,使企业、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责任重大”的意识。第三,必须加强技改,走科技发展之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降低资源消耗和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搞好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煤炭行业优秀人才辈出的良好社会环境。第四,必须合理开发,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要实现煤炭产业的长足发展,就必须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基础上,处理好矿产开发和资源保护的关系,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的要求,坚决制止私挖滥采破坏资源的行为,处理好矿产开发和生态环境的关系,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实现煤炭生产与区域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第五,必须整合资源,走规模发展之路。我县煤炭产业的劣势主要在于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管理水平低下。要实现煤炭产业的发展壮大,首先必须扩展煤炭企业的生产能力,走规模发展之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推动资源整合,组建一批规模大、产业化程度高的集团公司,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第六,必须形成合力,走联合执法之路。我局与县国土、安监、质监、工商、交通、纪检监察以及煤协建立了积极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进行全面整顿,对煤炭产业发展秩序进行梳理,同时,将部分行政执法权下放到乡镇,委托乡镇开展煤矿安全综合执法,促进了煤矿监管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

三、2006年工作安排今年以来,在重庆煤监局渝东监察分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县狠抓节日前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片包干贯彻落实节后复工安全措施,实现了煤矿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大幅下降,为做好全年煤矿安全工作开了好头。2006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学习贯彻全市煤矿整顿关闭现场工作会议精神,夯基立柱,务实创新,努力实现原煤产量300万吨,煤矿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降低20和30,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确保全年杜绝煤矿特大事故;巩固“打非”成果,防止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第一,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成果。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待此次关闭整合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措施,严格监督拟定关闭矿井停产到位,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严防非法煤矿反弹。按照“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优差兼并”的关闭原则,在全面完成关闭任务的基础上,迅速启动煤矿资源整合改造工作,划定煤矿资源整合范围,明确纳入整合范围且要先行关闭的矿井名单,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改、提出验收申请和没有通过验收的矿井,坚决提请关闭并实施整合。对现有合格煤矿按规划逐步进行整合重组,在资源条件较好的前进﹑岩湾、大树﹑竹园和高治矿区,要分别建立国平﹑巨能﹑东银﹑草坪和富发等五大煤炭集团,在其他资源条件较差的矿区,凡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兼并﹑联合﹑重组逐步推行股份制公司。第二,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定期上报整改情况。对近期组织开展的煤矿安全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重大隐患和问题,进行重点分析研究,按照督查后已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提出整改内容、期限、措施、资金和具体负责人员,进一步加强各类煤矿以“一通三防”、防治水害和顶板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综合治理,严查事故隐患,决不留死角和空档;坚决杜绝各类煤矿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坚决遏制煤炭产量的盲目增长;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夯实煤矿安全基础。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并按期上报煤矿企业执行和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的进展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而强行生产的煤矿企业,要进行严肃查处。第三,严把基建矿井“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关。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对已履行了建设项目核准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的停产整顿矿井,要通过开展专项监察活动落实项目及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和工期;规划发展科、安全生产科要监督施工单位在规定工期内使各生产系统与安全设施同时完工、按期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建矿井,不得以“联合试运转、边生产边建设”等任何借口从事煤炭生产,擅自生产的依法予以严惩,甚至关闭。第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煤炭系统领导干部下井制度,实行煤矿安全现场检查与监察执法相分离,进一步加强各类煤矿以“一通三防”、防治水害和顶板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一是各乡镇要在本月组织开展一次以煤矿整顿关闭和停产检修后恢复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各类煤矿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坚决遏制煤炭产量的盲目增长;二是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督促各煤炭企业抓好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广壁式开采,搞好支护系统改革,加大矿井瓦斯抽放、通风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改投入,完善各项安全装备和技术措施。第五,强化日常巡查,巩固打非成果。按照县上对打非工作的要求,认真搞好对非法开采的巡回检查、举报案件的查处,不断创新监管措施,完善责任考核,严防非法开采死灰复燃,坚决巩固打非成果。各位领导,各位同仁,2006年依然是__煤炭安全生产条件夯基年,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攻坚年!我们决心乘这次会议的东风,学习兄弟区县的先进经验,继续推进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煤矿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的深入开展,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为全面实现全年煤炭安全工作目标而努力工作。谢谢大家!

《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第15篇:煤矿安全监管站1月工作总结

**煤矿安全监管站2012年1月份工作总结

为确保全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监管组严格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严查各矿对查出的隐患的治理情况,严禁停产煤矿擅自生产。在此期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共督促检查煤矿19次,下达执法文书19份,其中(隐患复查意见书14份、**煤矿督查1份、现场处理决定书4份、),对煤矿执行中夜班督查2次,周末班1次,共查出安全隐患及问题52条,隐患销号共84条,共复查247条安全隐患及问题。

一、检查煤矿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瓦斯治理、“防突”方面:部分煤矿在一些区域未作煤与瓦斯突出鉴定;部分煤矿高负压瓦斯抽放系统安装不合格,抽放钻孔布置达不到要求,封孔不严,检查时有漏风现象,抽放未执行高低位埋管抽放,抽放效果达不到要求。

2、防治水方面:主要是钻孔深度不足,现场检查时看不到要求的五个钻孔,掘进工作面未执行先抽后掘的规定,迎头未抽放,钻场离迎头距离太远。

3、顶底板管理:采面工作面切顶排密集支护不足,上下出口超前支护不足20米,“四对八梁”支护达不到要求,采面时有卸压支柱存在,掘进工作面超前支护不符合要求;

部分错网支护巷道离层、脱层现象严重。

4、机电运输方面:部分电器设备未上架挂牌管理,井下皮带保护装置安装不齐全,刮板运输机机头、机尾无压柱,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

5、其他方面:井下防尘洒水装置未正常使用,压风自救系统无风,各类管理牌板内容不齐全,瓦斯监控系统断电值设置不正确,监控探头和瓦斯检测仪器未定时校检。

二、隐患整改措施。

督促各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现场、隐患排查的管理。

三、今后工作计划。

坚持把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很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监管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16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学习贯彻《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的

通知

安监总煤行〔2011〕13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行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其简介见附件),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1年7月12日发布了《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11,以下简称《规范》),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规范》,把实施《规范》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全面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简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简介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神华集团于2005年立项,组织国内6家研究机构共同研发,在百余个煤矿试点运行并取得较好成效的一套现代科学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方法。这套管理体系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通过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标准和措施,达到“人、机、环、管”的最佳匹配,从而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其核心是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明确煤矿安全管理的对象和重点;通过保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风险管控标准与措施的执行;通过危险源监测监控和风险预警,使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经过神华集团等煤炭企业3年多的试点证明,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理念先进、行之有效,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第17篇:新中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变迁

新中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变迁

[摘要]新中国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经历了安全监管与煤矿生产合

一、在反复中缓步前进、安全监管独立并逐步深化的不同发展阶段,从淹没于生产职能中逐步分离 并独立运作,在监管体制、组织和制度机制方面逐步加强,对遏制矿难有了一定效果。但要根本解决煤矿安奎事故高发频仍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从本质上考虑 “国家一市场一社会”及其与之相关联的“权力一资本一劳动”之间安全结构的均衡发展,即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说到底,是政府和公民社会的共同治理、共同监控,“安全民主”与“安全法治”同样至关重要。

[关键词]新中国 煤矿安全 监管体制

[中图分类号]TD7;F4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09)02-0042-11

与世界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初中期 的煤矿安全事故(本文简称矿难)比较,中国在其工业化初中期的矿难同样呈现高发(死亡人数多)频仍(事故次数多)状态。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中国矿难绝对 死亡人数分别是波兰和南非的近200倍、美国和澳大利亚的150倍以上、印度和俄罗斯的40~50倍;改革开放前后纵向比较,从绝对死亡人数看,改革开放 后29年(1978~2006年)是改革开放前29年的2.5倍多。死亡人数相对量如百万吨死亡率、亿元GDP死亡率等不断下降,但横向比较百万吨死亡率 分别是美国的150多倍、波兰的20多倍、印度和俄罗斯的12倍左右。因此,如何遏制矿难高发频仍势头成为政府和整个社会的重要议题。

社会控制一直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议题。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兼顾经济手 段的正式的、外在的、强制性的硬控制方式。从发达国家和中国煤矿监管历史变迁看,国家这只“手”是强而有力的,而其中的监管体制是最具核心作用力的结构性 手段。在中国,政府监管是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社会控制最主要的方式,但行政监管体制和煤炭工业生产体制一直存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反复变迁。本文将 中国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分为三个时期进行梳理分析(本文的考察截至2007年)。

一、安全监管与煤矿生产合一(1949~1978年)

究竟是“安全第一”还是“生产挂帅”,一直困扰着整个煤矿系统。新中国成立初期,百业待举,对能源的需求是重 中之重,同时在保证生产安全的技术条件方面也十分缺乏,安全工作基本上置于“生产挂帅”之后。后来,由于事故不断,不但引发社会不安乃至国际舆论的“攻 讦”,而且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形成初步体系。在计划经济时期,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也基本上是 政企不分、生产职能与安全监管职能不分、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不分,政府部门既管生产抓经济效益又管安全,体现出一种“全能主义”的治理模式。

1949~1957年,中国各领域处于恢复或兴建时期,国民经济生产的能源需求主要是煤炭(占全部能源需求的95%以上),尽管1949年第 一次全国煤矿会议上周恩来提出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以1953年燃料部技术安监局成立为主要标志初步形成了“行业管理、工会监督、劳动部门检查”的煤矿 安全管理体系,但在实际生产和行政监管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单独的权威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监察人员可有可无。尤其在“大跃进”的“高指标”生 产时期,奉行“生产挂帅”,安全监管职能和制度建设也被“束之高阁”,1958~1961年反而取消了全国性的安全监察机构,整个“二五”时期。煤矿事故 年均百万吨死亡率和年均亿元GDP死亡率为建国以来最高峰;鉴于事故高发,1963年颁布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条例》成为我国首份具有法规性质的安全行政 监察文件,突破了过去单纯的技术性安全保障;但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劳动纪律松散,安全监管被当作影响生产的“毒草”,中断了安全监管机构和职能。

可以说,1949~1978年,国家对煤矿生产的安全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和规章,但是在具体生产实践中很难落到实处,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健 全;而且这一时期的安全工作还受到政治运动的很大影响,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一直没有摆到重要位置。1960年的山西老白洞矿难就是在当时取消安全监察部门的 情况下发生的;1961年是1949年以来百万吨死亡率的最高峰;1960年是亿元GDP死亡率最高峰,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绝对死亡人数高峰。

监管与生产合一的安全生产模式有其历史必然性和时代性,它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内外敌对势力觊觎新生政权的条件下,为应对社会全面危 机,中央集权式的政治权威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具有全能型“强政府”的积极功效。但在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继续推行这种“大包大揽”模式,必然违背历史 发展规律,窒息社会活力;在煤矿领域则是生产与安全两者不能很好协调,相互干扰,甚至于出现以“生产挂帅”替代、掩盖或取消“安全第一”的重大失误。

二、安全监管在反复中缓步推进(1978~1997年)

1978~1997年间,国内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量逐年增长,当时中央主要领导人提出“有水快流”思想,1983年4~11月,煤炭部先后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小煤矿八项措施的报告》、《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放手发展地方煤矿的通知》、《关于积极支持群众办矿的通知》等三项政策,一时全民办矿,家家起炉、村村冒烟,煤矿遍地开花。至1985年,乡镇煤矿的产量较1983年增加66.5%,但随之而来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更加突出。

这一时期的安全监管工作较前一时期有所进步、有所重视,出台了很多安全生产规程、条例。但煤矿生产呈现出一种“放任”状态,只是由于煤炭资源 的战略性特点,煤炭价格还没有完全放开(1994年才适度放开煤价),依然由国家控制定购销售,因而煤矿领域具有“准放任”经济的特征;也因此,煤矿监管 体制反复变革、时紧时松,呈现出从“全能主义”向“监管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特征。1977~1986年,开始勾画“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工会监督”的安全 工作体制轮廓(1986年正式形成“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体制);1987年中共十三大召开后,企业向“独立法人”转变,安全监管体制又变迁 为“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四结合”结构;1993年施行《矿山安全法》是煤矿安全监管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标志;1995年后,煤矿 安全生产的一些基本规程才逐步走向规范;1996年出台具有标志意义的《煤炭法》,同年乡镇煤矿产量达到最高峰,占全国总产量的45.6%;1997 年,32家国有重点煤矿开始成立公司,兖州、大同、平顶山以及平朔煤矿等开始组建企业集团并上市。

监管不足或时紧时松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高速增长,但也必然付出巨大代价。煤矿领域则是产量大增而矿难高发频仍,随着产量、总值的不断上 升,百万吨死亡率和亿元GDP死亡率不断下降,但绝对死亡人数从“六五”时期到“九五”时期一直处于高增长状态,直到2003年以后才下滑。其中1980 年前后为1949年以来的第二次高峰,1989年前后为第三次高 峰(1989年死亡7448人,是1949年以来年死亡人数最多的年份),1994年前后为第四次高峰

三、安全监管独立并逐步深化(1998年至现在)

所谓“监管”,主要是指公共机构对市场实施的特殊形式的外部控制。监管实际上包括“监督”和“管理”两个方面,市场化条件下政府职能的重点是 “监”,在此基础上加强“管”,这与计划经济时期重点在“全能管控”大有不同。在市场化条件下,所有制和产权制度不断变革,政府只能实行有限监管。

(一)1998~2000年:安全监管职能与煤矿生产初步分离

这一时期是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监管正式分离阶段,安全监督工作体制体现为“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新“三结合”结构。这一阶段也可说 是“监管独立摸索阶段”,死亡事故信息披露机制开始形成,“报喜不报忧”的新闻风格在政府实事求是态度下开始扭转。最主要的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 1999年12月30日单独设立,但附设在国家煤炭工业局下面,各省市区、地市、县市开始筹划垂直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厅局和办事处的问题,这是独立安全监管 迈出的可喜一步,体现了政府有限监管的思路,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这一时期国家在安监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上走了弯路:新组建的“一套人马,两块牌 子”的机构改革上下不同步,有的省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独立,有的省市仍然把安全监管与煤炭行业管理捆绑在一起,因而对安全监督工作冲击很大,省市级机构不 定、人心不稳,工作出现空挡,有的发生事故不上报,各地伤亡数字统计不准确。由于小矿安全事故频发和效率过低,更主要的是当时煤炭产量过剩,“关井压产” 是这一时期安全监管的重点。

1998年3月,新一轮国家行政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煤炭工业部,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设国家煤炭工业局,力图把生产和贸易交给企业和市场, 政府注重加强监管。同年12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到1999年底,关井2.58万处。压减产量2.5亿吨, 即1999年产量目标控制为11亿吨;关掉非法煤矿、国有矿区范围外的“两证不全”的开采高硫煤的小矿和大矿区内布局不合理的各类小矿。1999年12 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2000年原煤生产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确定2000年全国原煤产量控制目标为8.7亿吨,并要求层层分解指标; 要求2000年关闭乡镇煤矿1.89万处。

实际上,这一时期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虽然与生产分离,但监管工作很长时间没有全国性的完全分离出来的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地方煤炭行业管理与煤矿安全监管依然没有实质性的分离。

(二)2001~2004年:安全监管独立且不断深化

这一时期为“监管独立深化阶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向国外监管模式学习和国内事故“焦点化”的情况下逐步走向完善。2000年12月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与国家煤矿监察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并逐步推进中央和地方的煤矿安全监察三级垂直管理体制。 2002年6月29日,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安全生产法》颁布,明确了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项监管相结合。 2003年撤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同时,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2004 年首次以国务院的名义发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 广泛支持”,确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和格局,同时正式确立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新闻发布制度;规定了安全监察工作约束性的处罚办法,确立了对死难者赔偿 的责任制度(赔偿不低于20万元)。这一时期“关井压产”工作仍在继续。2001年1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2001年煤炭行业总量调控和关井 压产工作的通知》,确定2001年全国原煤产量控制目标为9.5亿吨,2002年目标为10.5亿吨,要求继续关闭矿办小井和关井压产。

在这一时期,最突出的是在煤矿安全监管机制方面先后陆续出台开办煤矿的资格条件,设置和提高办矿的“门槛”。200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 出《关于做好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凡国有矿区内的小煤矿,一律关闭;凡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 长资格证(“四证”)不全的,一律关闭;生产高灰高硫煤的,一律关闭;凡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关闭;合法乡镇煤矿经整顿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 产。后来发展为“六证齐全”、“九证一照”等。但是这些证件的办理过程手续繁杂、费用高昂,而且某些资格证件是重复的且换发新证频繁,导致权力“寻租”和 资本对权力的“租赁”。

(三)2005年至今:安全监管“风暴”刮起

由于2004年底和2005年初发生6起一次性死亡10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矿难,政府强化了监管职能。2005年初,副部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和厅局级的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升格为正(总局)、副部级,成为国务院直属局,出台了打击“官煤勾结”和“关闭不合格非法小煤窑”的“重拳”措施,起到 了一定的威慑作用。这一时期出台的措施最多、手段最严、查处最有力,既有煤矿关闭整顿和官员行政行为约束的规定(如200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预防煤矿生 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部委颁布的《坚决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等),也有保障煤矿工人安全的维权措施(如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7部门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并赋予国有重点煤矿矿工10项安全维权权利等)。

2004年,国家发布了两批安全程度评估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国有煤矿(D类矿井)名单,共有1398处矿井被关闭,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自 公告之日起要立即责令辖区内被评估为D类的小型煤矿停产整顿,对矿长(法定代表人)提出警告并对拒不停产整顿或在规定期限内整顿不合格的煤矿,依法予以关 闭。2005年12月到2007年12月,根据中央相关文件的要求,已经先后发布8批、8609处关闭矿名单。同时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标准,对于已确定关闭的矿井,相关部门要吊销其所有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品,停止供电、拆除供电线路和地面设施,封闭填实矿 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加强巡回检查,确保将矿井关实关死、关闭到位,不留后患,防止死灰复燃。但同时 核发了两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从近年的煤矿安全事故分析看,主要的是瓦斯、火灾、水害、冒顶这些危险多发的事故,制度监管上的“三超”(即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特别是 超定员,是造成一些煤矿事故损失惨重的重要原因;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生产能力落后的煤矿,是事故的高发点。 其中人为原因最多,多数是因为矿主贪婪,或者因为矿 工缺乏常识,或者因为追逐利益而违反安全规定作业,或者因为官煤勾结致使监管不严。因此,“关闭”、“整顿”、“整改”、“整合”等是这一时期最多的话 题。2006年初,国务院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两个主体”——政府为“监管主体”、企业为“责任主体”;2007年确定为安全生产的“落实年”和安全整治 的“攻坚年”,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入开展煤矿等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着力从经验型监管转变为科学的综合监管。

从整体上看,1998年以来,煤矿安全事故绝对死亡人数不断下降,尤其在2003年第五次高峰后下降更为迅速,通过2005~2006年的强监管、硬问责 和关闭小煤窑等措施,矿难死亡人数由2005年的5900多人下降到2007年的3786人,下降了35.8%;百万吨死亡率也从2000年的5.81下 降到2006年的2.0

4、2007年的1.48,下降较快;亿元GDP死亡率也由1994的0.146下降到了2007年的0.015。这是通过政府强 有力的制约监管机制实现的,体现了中国政府强大的制约力度。

从上述对中国煤矿安全生产历程的分析看,煤矿监管体制从淹没于生产职能中逐步分离并独立运作,在监管体制、组织和制度机制方面逐步加强,对遏 制矿难有了一定效果;但是从整个状况来看,煤矿安全事故高发频仍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改革开放以来,市场需求十分强劲,光是依靠大量关闭 小煤窑无济于事,小煤窑在关系性“潜规则”和交易性“钱规则”的支撑下重新开张、小煤窑被关闭后大煤矿超能生产的潜在动因始终在涌动着,即安全监管“不 适”(不适应于市场化加速发展对煤炭能源的需求),即便制度在文本上健全完善,但在执行中依然走样、变味,非正式规则对其蔑视和超越的动因始终存在,使安 全监管“虚化”(悬置);安全监管体制长期反复,思路不清,低效乏力,与国外比较,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中监督管理执法人员严重不足,超负荷运行; “关井压产”政策取得了一些成效,大量非法不合格小煤窑被关闭,但“关井压产”本身“治标”难“治本”,煤炭需求旺盛要求国家组建大型煤业集团既促进生产 又保证安全;从中国煤矿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体制变革看,基本体现了政府从“全能主义的政治理想”到“监管主义的政治理念”的嬗变,安全监察权同样有可能被 “俘获”为“寻租”工具和发生责任畸变。因此,要遏制矿难,就必须从本质上考虑“国家—市场—社会”及其与之相关联的“权力—资本—劳动”之间安全结构的 均衡发展即前述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也即在市场需求旺盛的前提下,煤矿安全监管重点是既要确保把煤炭资源挖掘出来,又要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重大安全事 故,既需要政府这只强大的正式监管之“手”,但也需要公民社会的不断发育和壮大,发挥公民社会组织、社会中间阶层和民众的力量,共同遏制、共同治理矿难, 在“安全法治”基础上实行全民民主监督,即“安全民主”。

第18篇:永定县煤矿安全监管文书样板

永 定 县 煤 矿 安 全 监 管

现 场 检 查 笔 录

第页共页 ———————————————————————————————————————————————— 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地点(路线):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检查人(签字):记录人(签字):检查情况:年月日,永定县煤炭管理局、定县煤矿有限公司煤矿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矿存在如下问题:页)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意见:日期: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一联存档,一联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

文书续页

共页第页(上接第页)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名:日期: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一联存档,一联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

现 场 处 理 决 定 书

永煤管安监字[2014]第()号

永定县煤矿有限公司煤矿:

我局于年月日到你矿现场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等共计项问题和隐患(详见现场检查笔录),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依据煤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作出如下现场处理决定:现场监管人员(签名):日期:被检单位收件人(签名):日期:

年月日(公章)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一联交被现场处理单位(或个人);一联存档。

第19篇: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

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

执法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2〕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大幅降低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与全省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现贵州煤矿事故两年“摘帽”奋斗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位一体”执法办法的定义。

(一)“三位”是指“部门主导,重点整治,执法同步”: 1.“部门主导”。即由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作为煤矿安全执法工作的主导。

2.“重点整治”。即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和瓦斯、水患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同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帮助煤矿企业排查诊断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指导地方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

3.“执法同步”。即组织(抽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业务骨干人员,聘请大中型煤矿企业、科研院所和工程设计等单位的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统称“专家”)共同参与组成若干个煤矿安全整治检查工作组,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二)“一体”是指“看病、开方、除病”:

1.“看病”。煤矿安全整治检查工作组(一般由2名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和2名专家组成)对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标准规范以及国家和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入煤矿、深入井下开展至少2天的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和执法检查。通过调阅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实地检查井上下安全设施和条件,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手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矿井开拓开采、通风系统、瓦斯和水害防治措施、提升运输系统、电气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大系统开展重点诊断检查,全面系统的提出煤矿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开方”。专家针对煤矿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煤矿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报告》,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意见,指导和帮助煤矿企业按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后组织整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根据煤矿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事实,下达《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现场处理决定》,明确煤矿需要整改落实的内容;问题和隐患较轻的责令限期整改,较重的责令停产(停建)整改,严重的实施停产(停建)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济处罚等行政处罚。并将《煤矿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报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现场处理决定》和整治检查总体情况通报给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3.“除病”。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照相应煤矿的《煤矿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报告》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现场处理决定》,以及整治检查总体情况通报,指派专人督促相应煤矿落实整改方案,监督指导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并组织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邀请专家参与组成复查验收工作组进行查处问题和隐患的“回头看”复查;被责令停产(停建)的煤矿,整改内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确保安全事故隐患消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针对煤矿企业存在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进行跟踪落实,避免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和复查验收工作不实,而导致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根本排除,酿成安全事故。

第三条

“三位一体”执法的内容。

(一)通风安全管理。矿井必须具备“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通风系统。矿井开拓布署、采掘布置科学合理,巷道断面符合规定要求,采区回风巷是专用回风巷;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和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井巷揭穿具有突出危险性的煤层前,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防突反向风门位置、质量、强度必须满足防突要求;矿井供风量必须满足全矿井用风需要,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二)瓦斯防治措施。

1.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属国家和省划定的突出区域的煤矿,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进行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和鉴定,评估鉴定方法科学合规,瓦斯参数测定完整准确,鉴定结论明确真实,安全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对

- 34副局长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在贵州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有关事宜。

第五条

“三位一体”执法的工作职责。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机制,承担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工作职责,按照“部门主导,重点整治,执法同步”和“看病,开方,除病”的要求,有序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检查工作。

第六条

“三位一体”执法的重点对象。“三位一体”执法以煤与瓦斯突出、水害严重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煤矿为对象。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煤矿企业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带动重点地区和重点煤矿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瓦斯、水害等重大隐患。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积极配合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工作,组织本单位煤矿安全整治检查工作组对所属矿井开展安全整治检查;要积极带动各类煤矿企业强化基层、基础“双基”建设和强化现场管理,大力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管理、瓦斯和水害防治水平,推广和运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促进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第七条

“三位一体”执法的“三个结合”。“三位一体”执法工作要切实做到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实现进一步提升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效率和水平;要切实做到与专家技术会诊相结合,实现专家把脉,诊断煤矿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到位;要切实做到与煤矿安全生产重点问题和重大灾害整治相结合,实现“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八条

“三位一体”执法的组织实施。

(一)省级“三位一体”执法的组织实施。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将根据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每年统筹组织开展两次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工作。上半年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水害隐患严重矿井为重点,兼顾高瓦斯矿井,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结合“雨季三防”工作要求,开展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集中整治检查;下半年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为重点,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煤矿瓦斯防治集中整治检查。

(二)市(州)“三位一体”执法的组织实施。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牵头单位)应认真制定煤矿安全整治检查工作方案,各地、各类煤矿企业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各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相关组成人员,应如实统计上报参加人员工作量,落实专家补贴。

第九条

“三位一体”执法的机制构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职责,各类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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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调研

一、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依据与安全现状。

在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好转的同时,仍有一些地方煤矿不降反升,或者总是居高不下。从监察监管层面分析,重要一个原因是与地方监管有关。

调查三:地方监管安全效果与执法效果密切联系。上述主要产煤县都设立煤炭局,都配备了技术力量。纵观上述县市,执法的监管就起到作用,安全效果就好。桑植县、石门县、浏阳市基本上只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只检查不执法,偶尔执法也只是走走形式。湘潭县,辰溪县执法力度较大,特别是湘潭县除了大金额罚款,还使用了停产整顿处罚。

二、建议

1.要加强对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作用的认识。一是要认识地方监管的重要作用。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是政府监管煤矿安全职能分工,地方监管对煤矿安全有着极其重要作用,具有人多,情况熟,网络紧密,信息灵通,能借助县政府的重权,更能把握煤矿安全的实际的特点。二是要摆正位置,监察监管的根本职责是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将减少事故,减少伤亡人数放在首位目标。要克服一些人的上下级思想观念,要克服权力之争的思想倾向。三是注重实效。省局将本项工作制度化,各分局要从实际出发,将解决各县市的监管实际存在的问题作为检查指导的出发点,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

2.要积极探索解决地方监管执法的难点。一是**煤矿安全形式好转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煤矿井型小,装备差,灾害重,事故多发,始终要将打击非法生产,抓住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要手段,要将提高煤矿管理水平,装备水平,陶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提高员工素质作为治本之策。二是地方监管执法难度较大,执法环境较差。特别是人财物编制在地方,领导和朋友的招呼让地方监管领导不敢执法。要积极推行联合执法,经济处罚让部分给地方,借国家监察牌子树立地方监管的权威。

3.加大考核力度。各分局对主要产煤县按照省局规定对地方监管考核打分,对监到位,安全效果好的省局要设立奖励,同时要将其业绩通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

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调研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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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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