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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装修管理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07 08:32:55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物业装修管理

物业装修管理

周定福主讲

一、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概念

二、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内容

三、物业装修管理中的难点

四、物业装修管理如何规避责任

五、对装饰装修违规现象的处理

一、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物业装修

即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为了改善居住、办公或经营环境,对自有物业或租赁物业范围内的地面、墙面、顶面、门、窗、给排水、强弱电等进行装修处理的活动和过程。

二)什么是物业装修管理

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条例,受房屋开发商或全体业主委托,对物业管辖范围内的业主或使用人住宅室内装修活动实施审查、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三)物业装修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规范施工行为,消除施工隐患,保证新建楼房外观的整洁和统一;防止新建楼房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遭受破坏;保障新建楼房的居住安全,保障新建楼房配套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最终实现物业的保质和增质,延长物业使用寿命。

维护建筑原创设计的元素和风貌,维护城市建筑环境品质。维护小区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秩序,营造小区安定、团结、和谐氛围。

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物业管理服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物业装修管理具有那些特点

具有以下四大特点:

一、阶段性强

二、政策性强

三、专业性强

四、目的性强

(五)物业装修管理的性质

物业装修管理具有以下性质

一、是管理,而非服务;

二、是施工行为管理,而非工程质量管理;

三、已不是个人行为,也不是企业行为,而是一种社会行为;

四、是预防性管理。

(六)物业装修的安全管理

一、墨菲定理:(爱德华·墨菲,美国空军上尉工程师

(一)只要存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

(二)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二、海恩法则:(帕布斯·海恩,德国飞机涡轮发动机的发明者)

任何一次严重事故都是有征兆的,每个事故征兆背后,有300次左右的事故苗头,以及上千个事故隐患。

三、6西格玛理论:(摩托罗拉公司的比尔·史密斯于1986年提出)

1西格玛=690000次失误/百万次操作(69%)

2西格玛=308000次失误/百万次操作(30.8%)

3西格玛=66800次失误/百万次操作 (6.68%)

4西格玛=6210次失误/百万次操作(0.62%)

5西格玛=230次失误/百万次操作(0.02%)

6西格玛=3.4次失误/百万次操作 (0.0034%)

二、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装修申报与方案审核

(二)告知和督导义务

(三)房屋外观的管理

(四)主体结构的管理

(五)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六)房屋配套设施的管理

(七)商业门面装修管理

(八)物业装修验收管理

(一)装修申报与方案审核

1.装修申报时应注意的问题

(1)产权人相关证明文件;

(2)非业主需持租赁合同和授权书;

(3)业主委托的装饰公司,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装饰公司施工负责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5)业主自己装应出具装饰装修担保书证明书;

(6)装饰公司应提供装修设计图(平面布置图、立面图、水电施工图)。

2.装修审核时应注意的问题

(1)详细审核装修设计图纸;

(2)对图纸中违反规定(特别是私拆滥改)的地方予以圈注的说明;

(3)对有关违规的地方应当面向业主和装修施工负责人解释和说明;

(4)对有关特别的事项,应告知业主予以注意,必要时要求业主书面承诺;

(5)装修施工负责人应在审核后的图上签字确认;

(6)应将小区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以书面形式交与装修办理人员,并在装修申请表上签收。

(二)告知和督导义务

(1)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2)装饰公司及施工人员情况;

(3)禁止行为和相关的注意事项;

(4)全员参与、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装修方案中或施工中不合理的工艺和工程隐患;

(6)及时纠正和处理装修施工中的违规行为;

(7)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的跟进和处理;

(8)对业主的求助,应亲临施工现场予以帮助和督导;

(9)在专业技术和施工工艺上为业主作一定的支撑和指导。

(三)房屋外观的管理

1.目的和意义:

(1)物业管理形象;

(2)物业管理品质;

(3)维护建筑原创元素;

(4)建筑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致。

建筑外观的界定:

相对于建筑室内的外露可视部分,包括建筑物采光井立面部分,都是房屋的外观。 乱搭乱建的界定:

凡原设计没有的,未经规划许可,后附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改变原建筑局部的结构形式和附属设施,都是乱搭乱建行为。

2.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不得改动或改变(破坏)外观的形式和颜色;

(2)不得附加或搭建原计没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3)不得随意在外墙上开孔凿洞;

(4)户外设施安装必须符合小区统一管理规定和要求;

(5)严禁封闭生活阳台。

(四)主体结构的管理

1.目的和意义:

(1)维护结构安全和居住安全;

(2)实现物业的保质和增质;

(3)延长物业使用寿命

2.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2)擅自改建、重建建筑物;

(3)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案例一:

这个“空中楼阁”在南岸区青龙路一欧式风格的小区内,32层楼高的尖形屋顶竟搭建起一个近20平米的阳台。除了惊叹,被业主戏称为“重庆最牛阳台”、“重庆第九奇迹建筑”。在规划部门的干涉下,08年9月25日被拆除。

案例二:

北部新区金渝大道某小区内,三年多来,200多底层业主陆续掘地3米违规修建地下室,让楼上业主担惊受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日正在审议的《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专门强调了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并按违法建筑面积处房屋楼面价格100%的罚款处罚。

案例三:

5月22日,北部新区管委会下达通告,要求正在开挖的地下室和搭建地面以上的违法建筑,必须立即停止;在公告发布之日,15日内自行纠正,免于处罚;已建成的,30日内自行拆除,免于处罚;顶风违法,拒不执行的,将进行强拆,并从重处罚。

(4)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基础;

(5)严禁增加非承重楼面载荷;

(6)严禁拆除连接厨房与生活阳台之间的隔墙和门;

(7)严禁拆除连接厨房与饭厅之间的隔墙和门;

(8)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做卫生间和厨房;

(9)严禁改动房屋结构(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基础)

(10)严禁凿打与相邻户毗连的共用墙。

案例一:

2009年6月20日晚6时20分,上海青浦区夏阳街道一居民楼发生煤气爆炸。事故致使8人不同程度受伤,小区36户居民房屋受损,60多人被迁出。

案例二:

2009年10月22日5 时10分左右,合肥市柏景湾一居民楼发生煤气爆炸,冲击波造成周边部分住户玻璃破损,除该户户主韩某受伤外,无其他人员伤亡。

案例三:

2009年11月20日17时55分,河南省濮阳市清华苑居民小区一楼栋发生煤气爆炸事故,爆炸致使5 人死亡,同时,造成一至三楼通体坍塌。

案例四:

2011年3月28日,上海浦东新区周浦镇一居民小区发生煤气爆炸,所幸无人员伤亡。 案例五:

2011年4月11日8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一居民楼发生煤气爆炸,致使4人死亡,1人受伤。

案例六:

2011年4月11日14时08分,新疆乌鲁木齐一居民楼房发生煤气爆炸。致使 9 人受伤, 房屋严重受损。

案例七:

2011年10月25日凌晨1点多钟至下13:40,杭州市,建国北路东园街树园小区15 幢55号103室和德胜路488号202室,12小时内接连发重两起煤气爆炸,多人受伤,其中一对夫妇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案例八:

2011年11月14日,凌晨7点30分左右,西安市科创路与太白路十字西南角的嘉天国际大厦门面房发生爆炸。至少造成9人死亡,37人受伤。

(五)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1.目的和意义:

(1)维护业主正常生活秩序;

(2)避免相邻业主产生矛盾;

(3)避免配套设施设备遭受浸害;

(4)避免给相互业主造成经济损失。

2.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厨房、卫生间未经过闭水试验严禁回填;

(2)防水应做在结构层上;

(3)严禁只在回填层上作防水处理;

(4)对原防水层被损坏的部位应按规范的工艺的要求进行修补。

(六)房屋配套设施的管理

1.目的和意义:

(1)保障配套设施设备免遭破坏;

(2)保障配套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严禁给水管暗敷在非防水地面;

(2)给水管道未压力试验,严禁封闭和隐埋;

(3)排水管道未冲水试验,严禁回填隐埋;

(4)室内外落水主立管,严禁装饰包裹处理;

(5)严禁将燃气热水器置于厨房、卫生间内;

(6)严禁擅自移动和改变可视电话、红外线监视器和煤气报警器位;

(7)严禁移动厨房排烟管道预留孔置(高度和方向);

(8)严禁将燃气热水器排气管接入烟道内;

(9)天然气管道、阀门、计量表,严禁装饰封闭及包裹;

(10)严禁拆除室内的阳光窗防护栏;

(11)入户给水管应加设总阀;

(七)商业门面装修管理

管理重点

一、必须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装修申请审核登记。

注意事项:

(1)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备设施;

(2)不得封闭和堵塞消防通道;

二、物业功能定位必须符合商业形态要求及环卫部门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

(一)烟道及油烟排放;

(二)噪声控制;

(三)排水控制;

三、商铺门面外观装修与设置必须符合市政、工商部门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

(一)外观:除已被大众熟悉的大型连锁店企业,品牌代理机构、加盟企业外,一般店面外观装修及招牌均不得改变原建筑的外立面。

(二)店招:一店一招,一个单位一个招牌,不能乱设,不能加设电子显示屏。

(三)招牌名称不能低俗,材质应高档,制作应精致,且具有艺术性,尽可能与原建筑风格相协调。

具体详见《重庆市城区招牌标识管理规定(试行)》和《重庆市临时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八)物业装修验收管理

1.目的和意义:

(1)保证环境及外观的整洁和统一;

(2)保证房屋及设施合理和规范的使用;

(3)保证房屋的居住安全,消除施工隐患。

2.验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1)装修竣工验收是施工行为和安全隐患验收;

(2)装修施工有无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现象;

(3)装修内容是否与申报审核内容相一致;

(4)装修方案变更,其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对共有设施的装修处理是否满足物业维护管理要求。

三、物业装修管理中的难点

(一)开发商售房时的承诺

(二)开发商的关系户

(三)有社会背景的业主

(四)物业意识淡薄的业主

(五)政策空白

四、物业装修管理如何规避责任

(一)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必须将《房屋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和《装修施工管理规定》告知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

(二)依法依约的管理

必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依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小区《管理规约》进行管理。

(三)坚守管理职责

必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和义务,严格做到违规必禁、违规必查、违规必究。

(四)完善相关记录及档案管理

装修申报审核表、巡视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重五装修问题跟踪记录表、承诺书、竣工验收表及装修资料档案管理。

(五)不得混淆管理范围

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的范围和性质,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只是装修行为管理而非装修质量管理,装修验收只是行为验收而非质量验收。

(六)不可参与装修业务的推荐和介绍

不得强制性的向业主推荐和介绍装修公司和推销装修材料。

(七)不得无原则的干预业主装修事务

不得无故的对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进行管、卡、压,或进行与物业装修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对装饰装修违规现象的处理

(一)对违反《房屋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其消除影响、恢复原貌、赔偿;

(二)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当面给予指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约追究其责任;

(三)对限期内不予整改的,物业公司可拒绝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或对其进行强制性限制施工。

(四)对有乱搭乱建、私拆滥改行为,不听劝告的,以影像资料加文字说明,上报辖区规划部门;

(五)对有破坏房屋基础、结构、居住安全行为,不听劝告的,以影像资料加文字说明,上报辖区建管部门;

(六)对有侵占共用部位、改变物业使用性质行为,不听劝告的,以影像资料加文字说明,上报辖区房管部门;

推荐第2篇:物业装修管理

装修管理知识点

一、装修管理目的、范围及职责

二、办理装修管理手续的流程

三、装修管理规定及常用概念

四、装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装修管理目的、范围及职责

1目的

通过对业户装修过程的控制,确保园区房屋主体防止破坏,成品得到合法有效监制;确保园区装修符合法律法规、环保、安全健康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的装修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办理装修手续和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制定相应的装修管理规定,告知业主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3.2公司秩序部负责对各管理处的装修管理控制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管理处巡查人员监管过程中对公共成品造成损坏,管理处未采取补偿、处罚等措施的,公司秩序部有权利追究责任人。程序

4.1装修申请受理

4.1.1管理处服务人员应先告知业户房屋装修需要提前的各类申请,提交装修方案和其他的资质文件。

4.1.2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或指定人员要对装修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查验装修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全的应要求应补齐后再受理。4.1.3业主装修需申请以下资料: 4.1.4房屋装修申请表。

4.1.5房屋装修施工图纸和相关说明。

4.1.6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4.1.7装修人的授权文件和身份证明。

4.1.8装修人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1.9装修人为机构、团体、法人等非个人的,需提交相关的机构组织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1.10装修经办人为非业主的,必须有业主的授权许可文件。4.2装修审批

4.2.1各管理处负责审核装修审批人员要告知: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房屋外观,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如装修方案无违反相关规定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批复。

4.2.2装修期间,消防设备审核批准由各管理处秩序主管负责对消防部分进行专项审核,并确认装修现场原有的消防设施已做好相应保护后,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4.2.3各管理处对验收合格的电梯、门槛提出申请保护,由施工单位或制定部门安装保护后,方可允许业主进行装修施工。

4.2.4装修涉及结构、管线、外观、燃气、废水、废气排放等重大变动的,需取得相关设计、发展商、政府部门、燃气公司的批准。4.2.5法律法规规定需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的装修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书。

4.3交费、办证、签署文件

4.3.1各管理处对业主装修方案审批通过后,应通知装修人和施工单位缴纳装修保证金,办理装修许可证。

4.3.2各管理处应同装修人签署《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修承诺书》和《防火责任书》。装修人员进场施工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物业辖区。

4.3.3公司秩序部对以上签订的规范要求实施各案场监督检查,防止未签订各类手续的业主实施装修违规操作。4.4装修前告知

4.4.1开始装修前,各管理处组织召开由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管理处工程、客服、秩序维护人员参加的技术交底见面会。

4.4.2各管理处客服管理人员协同施工方负责一起到相邻单元做好预先告之与沟通工作。

4.4.3各管理处对装修公司、业主、施工单位等,要做好对公共区域内成品保护宣传工作,必要时签订权责承诺书或违约金支付,防止损坏中间扯皮不清。

5公司各管理处装修现场监督检查 5.1巡查人员装修巡查的主要内容: 5.1.1巡查装修现场的防火措施。 5.1.2装修人员的行为规范。 5.1.3隐蔽工程施工的检查、监督。

5.1.4装修施工过程有无涉及房屋结构、外观、防水等危害房屋安全和违反政府部门、管理处相关规定的行为。

5.1.5园区门岗要求对装修人员必须佩带管理处发放的《装修出入证》,否则严禁进入社区。

5.1.6巡查人员发现动火作业的人员不符合有关持证上岗要求,有权要求其停止装修工程。5.2装修材料管理规定:

5.2.1装修材料搬出门口时必须凭业主的《放行条》放行。5.2.2禁止上下电梯的物品:

5.2.3禁止整块夹板或板料尺寸超出电梯轿厢内空间尺寸;5.2.4铝合金、不锈钢型材的长度超过2米;

5.2.5未经包装(指编织袋等装好),用铁丝线捆扎运输的各类砖、石、岩石;

5.2.6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天那水;

5.2.7超长、超宽的其他物品和无袋装的装修垃圾。5.3禁止进入小区的物品

5.3.1用于装修的固体的沥青,禁止在园区内调制;

5.3.2室内地面装修材料:厚度超过1CM的大理石、花岗岩等;5.3.3国家有关治安和消防方面禁止在园区内贮存的易爆有毒物品等;

5.3.4业主未经许可搬运电焊机、切割机等。5.4装修时间的规定

5.4.1施工时间:8:30~12:00,14:00~20:00。

5.4.2如装修施工期限确需延期,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延期手续。5.5装修施工噪声管理

5.5.1噪音施工时间:17:30~20:00,如夜间超时加班应另行申请;

星期

六、星期日的9:00~20:00。5.6消防、安全管理

5.6.1装修施工现场须按管理处提出的消防要求,做好防消工作,按规定配备一定的临时消防设施。

5.6.2装修现场必须按国家规范配备相应的灭火器,灭火器按1个(4KG)/50M2,综合管理部提供有偿租借服务。

5.6.3凡施工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插座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5.6.4在装修期间,住户和装修单位必须负责装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装修现场应备有紧急医疗药品。5.7垃圾管理

5.7.1装修单位每日必须清理所有装修废料及垃圾,并按放置于管理处指定的地点,以保持其通道畅通。

5.7.2装修施工不得封堵消防通道,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以不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作业为前提。5.8公司各管理处对装修违章规定 5.8.1未经管理处批准擅自开工的。 5.8.2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5.8.3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等的颜色、格调 5.8.4随意拆改墙体

5.8.5在承重墙、梁、柱上打孔、削薄、挖 5.8.6私自增加线路负荷

5.8.7随意改动上下水管、电线(开关盒) 5.8.8私自开凿楼面层

5.8.9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5.8.9自移动消防设施 5.8.10铺装过重的地板材料

5.8.11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5.8.12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

5.8.13随意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散装料和超长重料) 5.8.14冲洗地面时将水冲进电梯,破坏电梯装饰 5.8.15夜间在装修现场中留宿 5.8.16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5.8.17在装修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吸烟的;5.9公司对装修违规的处理 5.9.1批评教育,规劝改正;

5.9.2责令停工,发出《装修违章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5.9.3责令恢复原状; 5.9.4扣留或没收工具;

5.9.5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领导批准) 6公司各管理处检查装修违规处理

6.1检查各管理处装修现场的门外是否张贴《装修许可证》,在门内张贴《防火责任书》以便于装修工人对照执行和巡查人员监管。6.2检查各管理处装修现场的装修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不得占用通

道走廊或其它公共地方,如发现堆积情况的追究管理人员责任并通报处罚。

6.3检查各管理处装修期间,对楼栋内结构、装置等是否足够的保护防御措施,有无任何的损毁,对发现墙体损坏、大理石地面挂花的管理处是否相关装修单位及个人赔偿修缮费用。如未能管理处未能采取保护措施而现场施工,处罚相关责任人。

6.4检查装修期间,各住户和装修单位对维护公共场所的通畅、清洁的预防。对发现在社区内的消火栓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面或其他用途,一经发现让管理处予以严惩,并扣除其装修押金和要求停工处理。

6.5检查装修现场是否关闭大门施工,并在外窗玻璃上张贴上足够的白纸遮档装修现场,以保持走道外貌的美观。楼梯、过道、天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场所,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公司对各管理处装修验收管理 7.1装修验收

7.1.1装修住户在施工完成后需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管理处提出初验申请。管理处负责在三日内组织验收人员对装修现场进行初验。

7.1.2管理处负责对验收结果记录在《装修验收表》的“初验情况”栏内,并将结果复印一份给用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对于初验存在的问题,用户和装修单位须在二个星期内整改完毕。

7.1.3用户和装修单位将初验中的问题整改完后,提前一周向管理处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7.1.4申请正式验收时,由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针对初验中的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查验。

7.1.5对初验合格后,又有增加装修项目的,无违章装修时,仍需补办申请;有违章装修的,按管理规定中的装修违章处理条款执行,并立即停止对该装修户的验收,直至整改完毕后再进行正式验收。 7.2正式验收:

7.2.1正式验收合格后,管理处收回各类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对遗失的证件扣除证件押金。

7.2.2正式验收合格后,《装修验收表》的“正式验收情况”栏内登记验收情况。管理处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验收合格,签署姓名及日期”,并在其装修押金的收据上签署装修验收合格证明。

7.2.3管理处秩序部主管要对消防设备的完好及位置进行检查检验,对检查正常也需在验收单上签名及日期。7.2.3装修单位在正式验收合格的当日进行清场。

7.2.4正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没有出现结构和安全问题,用户和装修单位凭已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的收据到管理处办理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水、电押金”的退款手续。

二、办理装修管理手续的流程

1、业主/委托人(出具业主委托书)带身份证复印件、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装修方案和示意图,施工人员身

份证复印件办理。租赁户须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装修手续办理时间为:08:30——12:00,14:30——17:30(周四下午,周日全休不交费)

3、装修收费:装修押金: 1500元/间,

装修管理费: 1元/㎡(按房屋建筑面积), 装修垃圾清运费:2.5元/㎡(按房屋建筑面积), 出入证工本费: 5元/本, 出入证押金: 20元/本

凿墙垃圾清运费:15元/㎡(包括拆顶、刨地、凿墙,无论材质按实凿平面面积收取)

4、入户门扩宽、更换防盗门、楼内公共过道墙体开洞、开窗的房间,须出具业主同意凿墙书面证明书;到株洲市建设局住宅装饰办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批文后交物业公司备案后才可动工凿墙;同时交纳2000元/间墙体复位保证金到物业公司,墙体恢复后予以无息退还

三、装修管理规定及常用概念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明令禁止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6、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7、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2)装修注意事项

1、先到物业公司办理好装修手续,交清装修费用后方可动工。

2、装修施工时间:8:00—12:00,14:00—18:00。

3、从装修开工起即采取防火措施,装修期间装修户内不乱搭乱接;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4、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必要时用彩条布做围挡,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不使用瓶装煤气,杜绝使用电热棒、电炉等电热设施。

5、不改变房屋原有的外貌及共用设施,外墙不打孔钻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墙上凿洞;不增厚混凝土地坪或新砌砖墙,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荷载(如在室内砌砖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一般按规定是每平方米不能超过100公斤)

6、绝不安装防盗网与室外电视接收设备;不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空调排水管道。安装空调将告知物业公司,听从指导安装,空调室内机与室外机均安装排水管并引接到预留的空调主排水管中,否则自行承担 因空调水渗漏所造成的一切赔偿损失。(看试水结果、装修验收请联系卢工:15973181405)

7、入户门不能更改,不擅自拆除公共过道墙体,如有改变设计需要请到株洲市建设局住宅装饰办取得报建审批通过后方可动工并做好防盗措施。

8、不改变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使用功能;施工前厨房、厕所一定要做24—48小时闭水试验,三方看试水结果确定厕所沉箱不漏水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厕所沉箱填充物使用沙石、炉渣等,杜绝用建筑垃圾回填,必须不破坏防水层。找平层按要求做二次防水,铺地砖前试水物业公司配合联系楼下业主看试水结果必须确认不漏水方可。厨房、厕所吊顶必须在存水弯下方预留300㎜×300㎜的检修口。厨房、厕所主水管、排水管要求明装(暗装必须预留检修口)。水表阀门以前不能改动,水表如要移位要求水表水平装置且方便读表。水路改动、水表移位、管道封闭等造成影响和日后维修、检修、恢复等均由业主自行承担。

9、房间电源总开关、可视对讲不能随意改动,不随意改动智能化线路。如需移位必须请专业人员操作且不损害其他业主利益,房间用电负荷不超过房间总设计额定功率

(面积150㎡为8KW)。

10、玻璃幕墙外墙、公共过道、楼层电梯前庭不能随意张贴广告;公司标牌尺寸不超过60㎝×90㎝,绝不能超宽、超大、超高、超厚;不能在公共过道加装灯箱。如房间退住业户要恢复墙面。

11、装修材料与建筑垃圾运送时间为:晚19:00——早7:00。B座单数楼层用西厅1号电梯运货,B座双数楼层用东厅4号电梯运货, 或者是走步行楼梯上、下一层楼。B座2号、3号为客梯严禁运货,运送水泥、石灰等粉尘较大的材料必须加装套袋,货品请均匀堆放在货梯内,车、斗车严禁进电梯,上述违者罚款200元/次。

12、所有的装修作业都应在装修房内进行,建筑材料堆放在房内,不能占用公共区域堆放与施工。完工后建筑剩余材料与建筑垃圾自行清运下楼,必须袋装化,袋子不能回收,堆放到后坪靠B座东厅前建筑垃圾池内,一定要堆放在门里面,码整齐。

13、所装修房间经物业公司验收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后,从装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月后方可退回装修保证金,并承付所聘人员违章保证金。

14、家润多广场塔楼A、B座设计用途为住宅用途,如果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业户必须自行到职能部门(工商、税务、城管、消防、环保等)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业性等的各项规定,遵守《业主手册》、《管理规约》,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装修管理规定》等约定条款。

常用概念

建筑主体: 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承重结构: 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自用部位: 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自用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庭园及其室内墙面等部位。

自用设备: 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及通向总管的供水、排水、煤气管道、中央空调、供暖管道和线路等设备。

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管道井、电梯井、电梯前庭、锅炉房、发电间、配电间、线路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室外墙面等部位。

共用设备: 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各种线路、水箱、水泵、电梯、锅炉、发电机、配电系统、中央空调、供暖管道、防盗门、楼宇对讲系统、邮政信报箱(群)、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共用设施: 是指住宅区内,由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场地、喷泉、雕塑、小品、桌、椅、凳、绿地、花草树木、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文化体育器械(包括各种体育器械、宣传栏、广播及背景音乐设施等)、连接房屋内部的线路、供水管道、排水管道和窖井、化粪池、垃圾箱房)、供水房、配电间及小区门楼、围栏、监控报警系统、车辆进出管理系统等设施。

四、装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

活动。

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

(一)项、第

(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

(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

(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

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 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十条 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二十二条 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三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第二十四条 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十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

他地方。

第二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九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三十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第三十一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三十二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第三十四条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

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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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装修管理

一、物业装修管理定义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是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装修装饰过程的管理、服务和控制,规范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行为,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装饰装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从而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行使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物业装修管理必要性

(一)物业装饰装修是业主入住后必不可少的环节。由于缺乏物业装饰装修建筑专业知识和对装饰装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业主在装饰装修中更多的是考虑物业的实用、美观和舒适,而较少顾及建筑安全和公共权益。为了保障房屋的安全与美观,需要物业加强监督及管理。

(二)装修管理是物业服务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稍有不慎,一方面有可能危害物业安全,影响物业的正常使用,或对物业构成潜在危险,导致物业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激发物业服务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影响物业管理和社区的和谐局面。

(三)装修管理是与业主关系处理的磨合期,也是与业主建立感情基础的重要时期。装修管理期间,是与业主建立感情的最好契机,可为以后的日常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物业装修管理流程

(一) 装修申请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这条规定是物业装修申请管理的法律依据。

业主在提交装修申请时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室内装修平面布臵图,装修如需改动房屋外立面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出具规划部门意见,另外,装修内容如涉及到影响相邻房屋采光、通风或正常使用的,需提供相邻左右(上、下)产权人和使用人签字同意的证明。 对于提交了装修申请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让业主填写相应表单,并尽到相应的告知义务。告知事项主要有:

1、为确保园区的居住品质,保持物业外立面的统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告知的禁止事项。

(1)违法拆改、变动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 (2)违法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3)卫生间、厨房间移位、扩大或增设。

(4)改变或破坏房屋外貌,擅自在房屋外(包括外墙、门窗外侧、阳台、露台、设备平台等)安装、架设、搭建防盗栅栏、纱窗、晾衣架、遮阳篷、雨篷花架、广告牌、地面卫星接收器等。

(5)擅自在非指定位臵安装空调机、采暖设备、热水供应装臵等。 (6)在顶层露台安装雨蓬,或在屋顶安装任何设施、设备。 (7)封闭阳台或改变阳台、露台的原有装饰材料、颜色、形状和规格。

(8)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备。

(9)改变房屋用途或使用功能。

(10)对无防水要求的房间内安装地暖设施时需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防水设施。

(11)在无排污功能的阳台、露台安装、接设洗衣设施或排污设施。

2、为保障厨房、卫生间的正常使用功能,物业服务企业应告知的事项。

(1)厨房煤气管道、煤气表请勿擅自更改或移动,如确需变动应请专业公司操作。

(2)厨房间油烟机、热水器排气孔和卫生间的通风排气孔已预留好,切勿随意拆除、封堵、移动或敲凿;切勿将煤气热水器排烟管接入共用烟道或通风排气管道。

(3)不得破坏卫生间、厨房间的防水层,平层卫生间切勿更改下水道位臵,严禁抬高地坪,破坏地面防水层及立管防水圈。 (4)卫生间、厨房间及空调管道吊顶时请留出检修孔,以便检查维修。卫生间共用管道检修口禁止封死以便正常维修。

(5)装修时请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暂时封闭,切勿将垃圾、油漆、胶水、废溶剂、饭菜、塑料袋或水泥沙浆等倒入各下水管道,以免堵塞;切勿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共用设施,如下水道、喉管、暗渠等。 (6)墙体打孔须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统一位臵,禁止随意打孔。 (7)装修前,请对卫生间做24小时闭水试验,并经业主、装修单位、服务中心三方验证试验结果。

3、业主在对餐厅、客厅、卧室进行装修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告知的事项。

(1)违法拆改、变动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室内承重墙、柱、楼板均严禁拆除、开洞或更改。

(2)隔户墙两侧任何一户在装修时禁止随意敲凿或做嵌入式装修。 (3)为确保用电安全,请勿将室内开关箱移位或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敷设应采用护套管,切勿直埋。

(4)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请勿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如需增大供电容量,请业主先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经核准后,由专业单位施工并报服务中心备案。

(5)请勿从有线电视接收系统中私自接线,以免影响收视效果。室内可视对讲、宽带网络终端盒等请勿随意移位,以免影响使用效果。装修时注意不要损坏墙体内电线、电话线、对讲线、有线闭路电视线和宽带网络线暗埋管。

(6)铺设地板地角塞打洞时,必须有限位装臵。注意防止伤及楼板中线路管道及钢筋。若有不明处,请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 (7)对于开发商已配臵的空调,室外机位不得随意移位。业主若需增设空调,则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臵须征得服务中心的同意,并在不影响外立面统

一、美观的前提下,进行安装。对于已配臵空调,请业主提前与服务中心预约安装时间。

(8)对于开发商已配臵的红外报警探头(一楼),在装修过程中如需改动,务必事先联系物业服务中心,请专业人员进行确认,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将探头检修盒进行封闭。

(9)地面开槽深不得超过3㎝,宽不得超过5㎝。

4、业主在对阳台进行装修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告知的事项。(1)阳台装修时请注意荷载量,超载易损坏房屋结构,造成不安全隐患。

(2)禁止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

(3)阳台铺设地砖等装饰材料时,严禁破坏、拆改原有挡水线,以免造成今后渗漏等情况。

(4)阳台晾衣架按服务中心统一要求安装。

5、其他应告知事项。

(1)严禁改变进户门的开启方向。

(2)装修中使用的分隔设施应采用轻质分隔材料。

(3)底层庭院使用时,不得改变其整体风貌,包括花园改造及补种、移植各类型植物;同时,为保证小区的整体品质,不得在庭院内晾晒衣被等。

(4)底层设计有敞开式采光井户型,装修户自行做好对排污泵的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检查,也可委托服务中心进行有偿专业保养,从而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 (5)严格遵守装修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20:00。 双休日、节假日、中午12:00—13:30、晚上19:00-20:00以及中、高考期间不得进行敲、凿、刨、钻等产生噪音的装修活动。 (6)施工人员注意事项。 (7)材料进出管理。 (8)建筑垃圾清运管理。 (9)违约责任。

(二) 装修过程管理

1、房屋安全管理

(1)结构安全:承重、超载 (2)水、电安全:防水、通畅性 (3)厨、卫设计:扩大、移位、增设 (4)防火安全:明火

2、房屋立面管理

(1)突出物(封阳台、卫星接收器、晾衣架、管道、雨篷、纱窗、防盗门窗等)

(2)有碍观瞻物或改变原有立面设计(空调、堆放物、打孔、改变原有色系等)

3、施工人员管理 (1)进出园区管理 (2)食宿管理 (3)车辆管理 (4)明火管理 (5)物品进出管理

4、施工过程监控 (1)施工时间 (2)施工进出材料 (3)施工规范的监督

(4)公共区域、公共部位的使用(电梯、楼道、门禁等) (5)建筑垃圾清运

(三) 装修违章处理

1、立即汇报:一旦发现违章装修正在进行时,立即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到现场进行制止

2、全力制止:汇报的同时,立即先进行劝止,以避免扩大影响及损失。待相关人员到后,必须想方设法先制止违章的进一步进行,一旦违章成事实,后期再整改难上加难

3、耐心沟通劝阻:相关负责人立即与业主进行耐心、有效的沟通协调,了解业主违章的初衷及原因,寻求其他解决途径,缓解业主进一步违章的念头

4、处理过程及违章情况留取影像资料,规避风险。

5、在违规已成既定事实后,应整合业主质量监督组或业委会、主管部门力量,协助处理。

四、案例分析

(一)装修申请阶段案例分析

【案例】某日,某小区2-1-301业主向物业申请装修时,提出需装锅炉。物业装修管理人员在装修手续办理时未问清安装位臵就予以了同意。待业主装修时将锅炉位臵放在了阳台,并把排烟管进行了直排,影响到楼上业主的正常生活。

【原因分析】办理装修手续时未与业主明确安装位臵,未在装修申请表上明确注明,造成业主随意安装,形成邻里纠纷,增加工作难度。 【经验教训】业主安装锅炉等设施时必须告知业主安装在指定位臵,一般建议放在设备平台较好,并在装修申请手续上写明。同时,后期管理过程中需不断跟进。

(二)装修过程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某小区高层住宅1-1-702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将室内三室两厅的住宅分隔成四室两厅,主卫生间隔墙拆除,增设污水管口及下水管,将原污水管口的防水层破坏,与楼下602打通。

【处理经过】物业中心在发现此情况后,立即进行了制止,根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责令停工,并联系702业主告知其违章情况,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 同时通知楼下业主关于楼上的违章情况(避免楼下业主万一来房屋时发现此情况)。 702业主强调并非打算群租,只是家里人较多,才将房间进行分隔,并对自身的违章行为不以为然。由于人在温州,这里全权委托朋友装修,不愿过来处理此事,对于后期的整改不太配合。 物业中心当即向当地房管部门进行了汇报,第二天由房管部门、602业主及物业共同到702进行查看。经查看后,由房管部门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602业主提出要求其恢复原样,并由702出具承诺书,保证室内装修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禁止再出现违章装修或涉及安全隐患的行为。经向702沟通后,702业主缺乏装修管理安全知识,认为物业故意刁难,情绪激动,继而向400投诉。后经过1个多月的协调,702业主在房管部门及602业主的双重压力下,终于对该卫生间恢复原样,重做防水。对室内空间房间的分隔恢复原样,经审批合格后再行分隔,并承诺不作群租,按规范装修。

【经验教训】

1、严把装修申请关,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需认真审核,加强违章装修事项的宣传及提醒。

2、加强装修期间的巡查,提高敏感度,发现有异 常情况需及时汇报。

3、要学会借助各方面的力量,转移矛盾,减轻工作难度。

4、注意邻里关系的处理,尽量不要形成双方的对立,以免影响日后的邻里关系。

(三)装修违章处理案例分析

【案例】某园区一住户擅自将楼板砸掉5厘米安装地热。3个多月后,楼下邻居发现房顶多处出现裂缝,并且有漏水现象。

【处理经过】因担心其私刨地面存在安全隐患,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楼上住户告上法庭,要求其将房屋地面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日前,本市二中院终审宣判此案,楼下邻居获赔30万元。 【经验教训】:

1、严格执行装修期间的安全管理方案和秩序维护队员的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及取证资料;

2、在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须以各种形式提前告知业主相关注意事项;

3、发现业主违规装修时,视现场情况严重性,告知政府相关部门以获得相关支持;

4、发现业主违规装修或造成他人损失的,需要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和装修公司;

5、及时处理现场所出现的问题及处理协调业主关系,避免事件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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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之窗项目文明装修管理规定

为指导业主/住户的装修工作,规范装修行为,保证物业的完好和安全,

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申报与开工

1.业主/住户(装修人,下同)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施工队伍入日向物业管理处书面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非业主住户进行房屋室内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装修人的室内装修,应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3.需改动消防设施的必须报消防部门审批。

4.装修施工队伍进场前,要将施工人员名单、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管理处。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人证出入。

5.装修人的室内装修经物业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装修施工要求

1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不得改变进户门窗设计。

3.小区严禁对私自对阳台进行封闭,严禁在屋顶平台上搭设违建。

4.大件装修工具及装修材料不得进入电梯,从楼梯上下。容易跑冒滴漏的装修材料和垃圾进人电梯前必须包装好。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垃圾的时间为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晚上19:00~21:00。

5.装修施工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擅自关闭和他人共同使用的水电总开关。发出噪声的装修施工机械在晚上21:00~早上7: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使用。

6.装修施工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90天,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期的,装修人要向物业管理处申报。

三、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要严格按批准后的装修方案实施,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的检查和监督。 2.装修要注意人身安全和防火安全,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如需用动火(电焊、氧焊)要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装修材料堆放必须听从管理处统一安排,砂、水泥必须袋装存放。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楼梯、过道。

4.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堆放于管理处指定的位置。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任何物品。 5.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

四、装修保证金

为保证装修按规定进行,装修人和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向物业管理处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按×元/户收取。

五、装修工程竣工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装修人应书面通知管理处进行验收,管理处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规定等。经验收通过,退回装修保证金。

六、违规装修责任

1.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分乃至全部装修保证金的处罚。

2.装修施工中如施工单位违规操作,物业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 3因装修人的室内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修施工单位装修人向装修施工企业追偿。

4.因装修施工不慎引发火灾事故的,由装修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5.1)因装修施工不慎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装修施工单位承诺全部赔偿责任。2)做好装修申报登记和审批工作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装修工 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装修申报工作,指导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 “装修申请表”在装修申报登记时,物业管理公司要对业主的资格进行确认,并提供装修规定及有关资料。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预防措施

1、加强装修管理常识及违规装修问题的宣传工作,加强装修手续办理过程中的主动宣传工作,告知业主违规装修的严重性及物业管理立场,避免可能由此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从而也大大降低物业管理难度。

2、加强装修巡查工作,一经发现违规施工,现场要求停工整改,工作开展受阻时,立即汇报上级领导,请求支援,必要情况下联系保安部、工程部现场协同配合。现场遇业主情绪较为激动时,不能与业户争辩过多,坚持原则,应尽量让业主发泄完心中的不满后再与业主耐心解释。

法律依据:

1、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如: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等;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2、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业主、使用人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将装饰、装修的时间、范围、方式等口头或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3《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违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 经验和点评:

1、加强装修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装修监管力度,第一时间发现业主违规装修,早发现早处理,降低装修管理难度。

2、加强装修材料放行管理,杜绝违规装修材料进入小区。

3、沟通时不卑不亢,坚持原则,尽最大可能制止此类严重违规现象,以免后期业户装修效仿,导致后期物业管理工作更加难以控制局面。

物业装修房屋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管理?

1、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并加强巡查。

2、业主房屋出租时应向物业服务企业告知吗?物业出租的,业主应当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将物业承租人,出租期限,物业服务费用交纳的约定等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

⑴、拆改房屋承重结构;⑵,侵占,损坏物业的功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⑷、违法法理法规和管理规约;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⑸、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影响他人生活、工作或者市容坏境;⑹、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⑺、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杂物;⑻、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⑼、违反规定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辆;⑽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第五十九条业主、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三)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

(七)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九)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十)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十一)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十二)损毁树木、园林;

(十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 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因上述行为导致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违规装修处理办法

为保证绿地之窗房屋的安全和房屋设备的正常使用,保持环境优美整洁和楼宇外观的和谐统一,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对装修巡视中初次发现但还没有造成实质性破坏的违规行为,经责任者及时纠正后,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对未办手续私自装修或经制止仍未纠正并造成房屋、设备实质性损坏的违章装修行为,责令其停工,进行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停工后,应按下列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一)、私自装修者,应补签装修协议,并缴纳装修违约金200元;私自加、改装修协议项目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项缴纳装修违约金20-100元。

(二)、有下列情况者,必须责令其恢复原状,并缴纳装修违约金200-2000元:

1、拆改有承重作用的部位(承重墙、承重梁、围护墙等);

2、未在指定位置安装空调;

3、违规剔槽、打眼;

4、未经许可拆改管线及终端设备;

5、影响楼宇外观的装修(形状、颜色、规格、材质等),外观包括墙面、窗扇等从外部可视的部位;

6、私改电表箱内电路;

7、破坏、私改空调采暖系统;

(三)、对无法恢复原状且对房屋结构安全构成影响的部位,需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确定其损坏程度,并缴纳2000元以上的赔偿费,申请鉴定费用由业主承担。

四、对损坏公用部位和公用设备、设施的行为应照价赔偿。对私自接电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对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行为,视情节严重,责令其恢 复原状并缴纳20-200元的赔偿费。

六、因装修造成自用部位和设备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由业主自行承担修复费用。

七、因装修造成毗邻房屋受损,由责任人承担毗邻房屋受损部位的修复费用。

八、对严重违犯绿地之窗管理处管理规定,影响物业正常管理秩序经管理人员批评教育无效或拒不接受处理的施工人员,责令停工,扣留施工工具,逐出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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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用户室内装修行为,保证用户装修的顺利、有效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辖区内的小区用户实施室内装修过程的管理。 第2章职责划分 第3条客户服务部职责 客户服务部的职责如下。 1.负责受理用户装修申请。

2.检查施工单位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材料。3.填写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通知用户缴纳装修费用。 4.通知用户装修申请的结果。 5.为施工单位办理出入证等相关证件。

6.负责处理因用户室内装修引致的各种投诉,保证装修不打扰其他住户。第4条工程技术部职责 工程技术部的职责如下。

1.装修前对用户的房间进行检查。

2.负责审批装修图纸及较大工程改动的装修项目。

3.在装修过程中,负责定期巡检,确保装修按图纸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果发现严重的违规行为,应首先进行劝阻,劝阻无效向部门主管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审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并核定收费。

5.装修完毕后,负责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进行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6.验收合格后,在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签字,交财务部安排,并于规定时间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第5条秩序管理部职责 秩序管理部的职责如下。

1.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灭火器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协同工程技术部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与工程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第6条财务管理部职责 财务管理部的职责如下。

1.凭借用户室内装修申请书向用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凭借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于装修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后,为用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第3章装修申请

第7条业主或住户携带相关资料到客户服务部提出装修申请,填写《物业装修申请表》。客户服务部审核用户装修资格,验证用户身份,经确认是本小区的住户,其物业管理费已按规定缴付,各种相关资料均无误后提供室内装修申请书。

第8条住户按要求填写《物业装修申请表》,连同装修图纸一起交物业管理处,并做出遵守装修规定的承诺。

第9条受理人向用户简述室内装修的程序及规定,并将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发给用户。 第10条装修审批

1.客户服务部受理人将申请书和装修图纸一同交工程部审查。

2.检查符合规定的,工程部通知客户服务人员,客户服务人员通知用户缴纳有关装修费用。

第11条装修收费及有关手续

1.财务部向用户收取装修保证金、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2.交费后,住户到客户服务中心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等相关证件,客户服务人员将室内装修批准书与室内装修违约记录以书面形式上交给住户。装修期间,住户须将室内装修批准书悬挂于门外正上方,以便物业管理处核查。

3.施工现场需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施工单位可以自行购买或向物业管理处租借。 第4章装修过程的监督

第12条工程技术部定期巡查,监督住户是否按图施工,要保证装修单位在装修过程中不违反室内装修规定,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劝阻,并将其记录在表上,交用户签名确认后存档。

第13条秩序管理部的相关负责人要每天对装修单位进行巡检,确保装修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生活和工作,不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环境,并将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在室内装修巡检记录表上。

第14条装修期间,保安人员定期检查住户室内灭火器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施工人员佩戴施工证情况,以及装修施工是否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等。

第15条工程部和秩序管理部在巡查期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1.装修单位初次违反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应及时制止并口头警告要求其纠正,同时记录时间、巡查人和违规行为,并要求装修负责人和住户签名确认。

2.若装修单位屡次不听劝告,巡查人员通知客户服务部向住户发出室内装修违约单,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领导,决定是否申请仲裁或起诉。

3.如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其他用户投诉不断,可以安排保安部对装修单位停电或清场,直至装修单位承认错误,保证遵守装修规定,方可让其重新进场施工。

第16条装修过程中须动火作业的,应先到服务中心申请,动火时须接受工程部、保安部的监督指导。装修施工单位需有动火负责人在现场监管。

第17条装修过程中用户需临时用电的,应先到服务中心申请,经工程部审核定价、财务部收费后,由工程部提供临时用电。

第5章完工验收

第18条装修完毕后,口头或电话申请验收。

第19条客户服务中心将验收单交给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于两个工作日内到用户室内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写在记录表内。

1.验收合格,财务部凭验收表于一个月后将装修保证金退还用户。住户到物业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的退款、退证手续。

2.如果验收不合格,客户服务部发室内装修整改通知书给用户,限期整改。第6章附则

第20条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修订、补充和解释。 第21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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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管理方案

一、方案制定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方案制定思想

物业服务中心旨在为业主提供装修服务咨询及装修违规行为约束,保证商院家属区建筑不因装修造成内外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或未经相关部门允许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行为。

(二)方案制定目标

保障商院家属区楼宇结构及外观不因装修造成改变。

(三)方案执行原则

依据及参照《商院家属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商院家属区业主临时公约》、《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1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其内容,以维护商院家属区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

二、方案组织机构

商院家属区物业服务中心装修期间成立装修专管办公室,由物业服务中心三个部门(客服服务中心、工程部、秩序维护部)抽调人员组成,分管装修办理巡查中各类事项,定期汇总问题协调处理并向项目经理汇报装修管理工作情况。

装修专管办公室人员及工作分配:

客户服务中心:杨玲,牵头各部门装修管理工作。办理装修手续及对装修客户相关事项沟通协调。处理违规施工,监督工程及秩序装修巡查任务。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商院家属区装修情况,及其他领导安排的工作。

工程部:由程强指定装修管理专员。装修相关图纸审核。针对设施设备、水电气等改造现场巡查监督,制止违规施工。检查需改动部位准许证是否齐备,保障公共设施设备不因装修造成损坏。避免因装修造成对楼宇破坏,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秩序部:由陈福林指定装修管理专员。针对装修安全防范巡查监督,查看装修现场须明示证件及人员证件。现场防火等安全保障器材是否齐备,监督装修人员文明施工,防范偷盗等事件发生。及时向装修专管办公室汇报施工安全隐患,并要求立即排除,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三、方案实施细则

(一)装修办理

1、办理装修申请的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办理时间:09:00-17:00

2、办理装修申请的地点

商院家属区客户服务中心,装修管理办公室

3、装修手续办理经手人

杨玲

4、装修办理流程

(1)物业服务费交纳确认,告知装修所需费用。 (2)装修管理办公室办理装修,并提供相关装修改动政府批文。相关改动无政府批文不予办理。

(3)客户在装修管理办公室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图纸(室内平面图、电力分布图、给排水图、消防点位布置平面图)文本一份由工程部进行查验并备案。

(4)工程部原则上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图纸查验结果通知装修管理办公室,并出具《装修图纸查验情况说明》。

(5)装修管理办公室接到《装修图纸查验情况说明》后立即通知客户办理其它装修手续。图纸查验未通过,须对图纸及施工方案修改通过后给予办理。

(6)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高空作业安全保证书》、《装饰装修服务协议》、《装修动火申请书》(无动火施工可不填写) (7)缴纳装修相关费用

(8)办理《装修施工证》《临时出入证》。

(二)办理装修申请须缴纳费用

1、装修管理服务费:由装修业主按房屋建筑面积交纳,标准为:1.4元/平方米.天。

2、装修建渣清运费:装修业主将建筑垃圾袋装放置于服务中心指定地点,由服务中心统一清运,产生费用由装修业主承担,标准为6.00元/㎡。

3、临时出入证费用:由装修业主统一办理,收取10元/人押金。

(三)办理所需填写表格

1、《装修申请登记表》;(物业服务中心统计装修办理表)

2、《装修申请表》;

4、《消防/安全责任书》;

5、《高空作业安全保证书》;

6、《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7、《装修动火申请书》;

8、《装修图纸审核情况说明》;

9、《装修施工证》(需通过装修图纸审核)。附录1 装修办理流程表

(四)装修图纸查验要求

A、室内平面图需:室内平面布置;任何保险柜或重型装置达到或超过规定重量,并标明有关装置的尺寸、重量等详细资料;任何提升地面工程;室内装饰大样图。

B、电力分布图及简图需:总配电图,分区配电盘位置、类别和功率;总耗电量计算;总配线图、简图并具备详细技术资料。

C、给排水图需:建议给排水管接驳位置及水管尺寸;水管管线分布图;卫生间地面所采用防水材料详情。

D、消防点位布置平面图需:任何间隔穿越天花吊顶,并提供施工大样图(不得采用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于吊顶内);照明灯盘位置;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备更改或增加;现有喷头及烟感器的位置及其提供建议修改位置。

(五)装修入场

1、秩序维护岗位设置:

2、入场人员控制: (1)非机动车: (2)施工人员:

(3)装修入场人员须携带《临时出入证》(正副本),在 岗位缴纳副本,正本随身携带便于装修巡查人员检查。

(4)无《临时出入证》者需做登记记录并报装修管理办公室,经装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并责令其补办《临时出入证》。两次提醒仍未办理《临时出入证》者不予放行,直至办理《临时出入证》后放行。

3、入场车辆路线:由地下车库入口进入地下停车场

4、离场人员控制: (1)非机动车: (2)人员:

(3)装修人员离开商院家属区时在门岗处用《临时出入证》正本领取副本

(4)无《临时出入证》者不予放行并通知装修管理办公室经装修负责人核实后给予放行。若装修人员离开商院家属区并未领取《临时出入证》副本者,给予登记将证件交由装修管理办公室处理。

5、离场车辆路线:地下停车场出口

6、装修临时人员控制:装修期间固定临时施工人员(背篓等)需办理《临时出入证》正副本,并缴纳《临时出入证》押金;禁止在家属区徘徊游荡或其他违反家属区规定的行为。若发现临时施工人员徘徊游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除《临时出入证》;若发现临时施工人员违反家属区管理规定并造成损失的,应立即扣除《临时出入证》通知相关部门人员现场处理。

7、公共区域保护措施:购买彩条布、硬纸板铺设于建渣堆放点、电梯及电梯厅走廊等装修需要经过区域,减少因装修造成的地面及墙面损坏。若发现装修人员造成大厦墙面地面损坏的,应立即扣除《临时出入证》通知相关部门人员现场处理。

8、装修材料下货点:地下车库-1层

9、建渣堆放点:

10、建渣清运时间:18:00—20:00

(六)装修巡查

1、工程部:

为装修全程跟进,主要针对装修方对房屋和设施设备改动、改造或更换进行监督,确保家属区楼宇结构和公共设施设备不因装修造成损坏或改动,若有改动须有相关部门批文方可施工。

巡查内容:结构地面/分隔墙、改建及还原工程、外加设备及物件、物业外貌、公共设施设备、排水系统、消防安全等有关楼宇结构及公共区域改动/造的施工。

巡查操作:若发现一般违规施工(对楼宇结构或公共设施设备无影响)应立即制止并作记录;若发现重大违规施工(对楼宇结构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坏)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记录,通知装修管理办公室现场拍照记录,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巡查频率:每天不定时巡查至少1次。

2、秩序维护部

为装修巡查全程跟进,主要针对装修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并对装修人员安全施工进行检查,规范装修人员行为,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若发现轻微安全隐患及不规范行为立即要求整改;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通知装修管理办公室拍照记录并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方可施工。

巡查内容:装修现场须明示证件(《装修施工证》、如有动火作业则必须有动火作业申请表)、装修人员证件、装修现场灭火器等安全器材配置、装修人员行为规范、公共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治安事件防范等其他装修现场安全防范及人员规范巡查。

巡查操作:若发现一般违规施工(未造成损失影响轻微)应立即制止并作记录;若发现重大违规施工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记录,通知装修管理办公室现场拍照记录,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巡查频率:每天不定时巡查至少1次。

3、物业服务中心

主要协助工程部和秩序维护部进行装修巡查,制止装修违规施工或装修违规行为,同时检查装修施工方需明示证件(《施工许可证》、相关改动部位批示书复印件、动火申请书)是否齐备,及检查工程部和秩序维护部巡查记录表是否按要求进行每日、周巡查任务,及相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若有一般违规施工要求立即整改并拍照记录,若有重大违规施工立即停止施工并拍照记录,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若发现未按要求巡查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规范巡查任务。

巡查内容:协助工程部和秩序部巡查任务,及时记录处理违规事项,检查工程部和秩序部巡查记录,确保巡查工作正常进行。

巡查操作:检查装修现场工程部和秩序部巡查记录,对未按要求巡查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处理。抽查装修施工现场(内容同工程部和秩序部),若发现一般违规施工应立即制止并作记录;若发现重大违规施工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记录,通知装修管理办公室现场拍照记录,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巡查频率:不定时抽查,每周覆盖1次

(七)装修施工行为规范

1、施工时间

(1)正常装修时间为:08:00-18:00;

(2)为避免装修噪音影响其他已办公业户,本大厦装修期限暂定半年(以正式交房时间为准),半年以后9:00-18:00内,不得进行一切发出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业户滋扰的装修施工; (3)若需超时工作必须事先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装修加班申请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当日23时),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服务中心有权随时停止一切发出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业户滋扰的工程(如截断电源等措施)。

2、结构地面/分隔墙

不得在结构地面及分隔墙进行挖空、钻孔等破坏性工程。此等工程如造成漏水情况,客户需为此等行为负责。

3、改建及还原工程

因政府行为或法规的更改,装修管理办公室有权要求客户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装修结构,装修管理办公室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客户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还原工程及缴付有关费用。如客户未能在指定时间完工,装修管理办公室会安排该项工程,而所需费用会由客户承担。

4、外加设备/物件等

在未得到装修管理办公室事前批准之前,客户不得安装任何空调机于楼宇外墙及屋顶上。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位置。

5、灯饰

所有走廊和楼梯均已装上足够灯光,为保持走廊之观瞻起见,客户请勿在大门及走廊加设任何灯饰。

6、物业外貌 (1)、为确保大厦的外观统一美观,建议采用浅米色或灰色系列的卷筒窗帘。

(2)、不得改变外露窗户的原有色彩。

(3)、禁止在物业外墙及窗户上贴膜、安装遮阳罩、窗箱、旗杆、广告牌及任何伸出物或结构及堵塞任何窗户。

7、广告招牌

客户不能展示、悬挂及张贴任何招贴、通告、招牌、广告或其他物件。

8、公共设施

客户须保持大厦内所有设备不能封死以致无法检查或维修。所有活动检修口、渠盖、门、百页等不能安装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响正常开启。

9、排水系统

客户不能对楼宇公共设施的水喉、水管、阀门、设备等做出减少或增加接驳等工程。客户不能倾倒污水于公共地方或其它排水设施等,并须对此行为所做出破坏而进行赔偿。

10、室内环境

客户需对其装修所产生的影响及其装修而造成单元内室内环境改变而负责。

11、消防安全

在装修工作展开前及在装修期间,客户必须在施工现场放置最少一个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数量按建筑面积大小而有所增减。基本上要求单元内每五十平方米需放置一个有效灭火器。所有购买此等灭火器的费用将由客户承担。如采用挥发性油漆或易燃液体须提供排气扇,将室内的气体排出户外以免引起火灾。如需动用明火、烧焊,须提前向装修管理办公室申报。不准在动用明火时,同时使用油漆。

12、装修材料的搬运和建渣清运

(1)、装修材料的搬运应提前与装修管理办公室预约,并不能临时或长期堆放在物业公共区域。

(2)、客户的装修材料、工具、垃圾和废料等均须按装修管理办公室指定的电梯(A座1#、B座1#)运送,不能堆放在公共区域。运送时须严格按照装修管理办公室指定的线路行走,对经过的大堂和走廊的地面和墙面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3)、客户须自行安排把装修产生的垃圾和废料等运送到指定堆放点,所有装修垃圾及装修材料必须进行袋装,避免污染环境; (4)、若有货运卡车装卸货物,必须事先通知服务中心,经服务中心同意后方能驶入,装卸完毕后迅速离开,尽量减少对其他客户的影响。

13、建议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在装修实施前自行安排有关装修范围内的保险事宜,如火灾、水浸、意外、财产、人身安全及第三责任险保险等。

14、一切有关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必须在封闭前经装修管理办公室检查,方可封闭。未通知装修管理办公室检查通过而进行封闭的,装修管理办公室将保留要求拆封检查的权力,有关客户应给予配合,而相关费用、损失由客户自负。

15、禁止行为

(1)、未经服务中心批准擅自动工; (2)、损坏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和构造柱; (3)、未经许可任意拆改墙体; (4)、更改、堵塞上下水主管道;

(5)、凿除地面和屋顶的水泥层(钢钉、膨胀螺钉、水泥钉等打入地面的深度不得超过30毫米,打入屋顶的深度不得超过10毫米); (6)、对梁、柱、承重墙、山墙、现浇板、楼层、预制板上开洞、剔槽;

(7)、房屋内暗埋水管处均已有划线示意,线两侧100毫米内切勿剔、凿、钻等;

(8)、在公共配电箱上搭接电源; (9)、改动室内配电箱;

(10)、向窗外抛物,在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撒任何物品; (11)、使用超重材料(活荷载值不得超过《成都商会大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12)、改变楼宇外观:如管线、外门窗、阳台、细部做法等; (14)、改变房屋功能,将没有防水层的房间及阳台等改作厨房、卫生间;

(15)、在没有作防水层的房间及阳台等处修建水池、洗刷池、浴池等易渗漏的建筑及构造物;

(16)、将装修及其它材料悬挂或放置在窗户外侧; (17)、在大厦及走廊加设任何灯饰;

(18)、封死或放置物品在活动检修口、渠盖、门、百页等处影响正常开启;

(19)、占用大厦的楼梯、过道等消防通道。 (20)、污染和破坏公共区域;

(21)、违反本建筑区划《高空作业责任书》相关条款进行高空作业。 (22)、在外立面展示、悬挂任何招牌、标志。

(23)、未经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动户内消防设施。

16、装修人员纪律

(1)、禁止装修人员进出大厦无临时出入证,其家属随意进入“成都商会大厦”范围内; (2)、禁止在本大厦内留宿;

(3)、禁止在房间内喝酒、赌博及进行其它违法活动;

(4)、禁止在公共区域抽烟、大声喧哗、打闹、翻越、逗留徘徊、乱扔垃圾、赤足、赤身、随地吐痰;

(5)、禁止随地大小便,不文明使用卫生间,使卫生间下水道堵塞; (6)、禁止运送建材、垃圾时遇上其他客户不礼让,以至弄脏他人衣物;

(7)、禁止进入其装修房间和指定通道以外的公共区域及房间; (8)、禁止偷盗他人物品、财产; (9)、禁止破坏、偷盗公共设施设备。

(八)装修验收

1、装修单位施工完毕后,装修负责人须向装修管理办公室提出装修完工验收要求,在物业服务中心填写《装修验收申请表》。工程部人员于装修完工现场进行验收项目检查,检查通过后签字确认,若有不符合大楼规定处立即整改,整改通过后给予签字确认。

2、办理《临时出入证》退款手续需退还《临时出入证》正副本,缺一本减少退款金额25元。

退款日期为固定工作日星期五,退款时间为9:00—16:00。

四、违规处理

为加强成都商会大厦室内装修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客户利益及整个施工工程的顺利开展,根据《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特制定本办法。物业服务中心将视其情况给予警告,如拒不整改物业服务中心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规定施工时间外进行施工(加班而不缴纳管理费、加班超时、非规定事件发生的滋扰性质施工),视其违约情况收取秩序管理维护费100元/次。

2、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携带《临时出入证》,如违反收取秩序管理维护费50元。

3、不能盗窃广场内设施设备,如违反不但赔偿相应损失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不得盗窃公共和相邻客户的水电,如违反收取秩序管理维护费300元/次,并赔偿其损失。

5、不能随地大小便,如有违反收取清洁维护费100元/次。

6、进入大厦的水泥、河沙和运出的建渣等散装物必须袋装化,如有违反收取清洁维护费50元/次。

7、因施工需要,卸水泥、石灰等材料的必须用垫布和盖布堆放好,如有违反收取清洁维护费100元/次。

8、在施工过程中要拆动墙体的不能使用超大锤,如有违反收取安全管理维护费50元/次。

9、施工中必须关闭入户门,避免施工影响相邻客户和使用人,如有违反收取秩序管理维护费50元/次。

10、不能擅自改动共用管线,如有违反收取管理费50元/次、

11、禁止改变房屋外墙、阳台、外门窗的规格和颜色,如有违反收取管理维护费200元/次,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12、禁止户外安装各种遮阳蓬、花架、等其他安置物,如有违反收取安全管理维护费100元/次,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13、施工期内需停工和开工的需要书面报停和报开,否则视假期为装修。

14.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野蛮行为致使水管爆裂的,收取管理维护费50元/次。

15、凡是改动卫生间、厨房的必须重新处理防水层,做闭水实验48小时以上,且经物业服务中心确认,否则令其停工做防水处理并收取管理维护理费200元/次。

16、施工人员名单应送交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办公室备案,装修管理办公室根据提供名单和有效证件核发《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材料应从指定地方出入。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其他楼层走动和夜间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如有违反收取秩序管理维护费50元/次。

17、进行室内装修,需增设临时电气线路时,必须经过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照明时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灯功率不能大于100W,并远离易燃物品,如有违反收取安全管理维护费50元/次。

18、所有工具材料要堆放有序,施工现场须配足有效灭火器(按1具/50平方米配置2公斤干粉灭火器),如有违反收取安全管理维护费50元/次。

19、施工中如需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须向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办公室申请,经装修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有相关专业人员监护,如有违反收取安全管理维护费50元/次。

20、不能损坏或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维护好楼梯、走道和出口安全疏散标志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如有违反照价赔偿,并收取管理维护费50元/次。

2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地点,如有违反收取清洁维护费100元/次。

22、严禁在装修室内生火、煮饭等,如有违反收取安全管理维护费100元/次。

23、每次完工前必须清理现场,室内不能堆放过多易燃物,如有违反收取安全管理维护费100元/次。

24、在电气施工中必须由合格的电工安装。拆开的插座、电线无论有无电源必须用绝缘胶布包裹好,如有违反收取安全管理维护费50元/次。

25、运出材料或工具等物品,必须由装修负责人在装修管理办公室办理物资、物品出门登记手续,如有违反收取秩序管理维护费50元/次。

26、未经申请私自加班的,视其情况将给予警告并扣除《临时出入证》,并驱逐出大厦。

27、如违约人经物业服务中心警告,第一次处罚后仍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中心将给予加倍处罚,并将其清场。

28、装修人员任何情况不得使用客户电梯,如有违反收取秩序管理维护费50元/次。

29、施工人员进入成都**大厦时,不能穿拖鞋、及光上身。如有违反收取秩序管理维护费50元/次。

30、装修人员为指定通道出入,不能从其他通道出入,如违反扣除《临时出入证》,并驱逐出大厦。

31、装修人员使用电梯运货停留时间不能超出3分钟,如有违反收取秩序管理维护费50元/次。

32、任何时间,装修人员不能使用电梯搬运超长、超宽、超重物品,如违反收取安全管理维护费100元/次,如造成电梯损坏须照价赔偿。

33、电梯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收取清洁维护费50元/次。

34、装修人员运送任何装修杂物和建材听从秩序人员指挥,不能随处乱放,如有违反除立即驱逐并收取秩序管理维护费 100元/次,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35、如上诉未做约定的物业服务中心将视其情况收取相应管理费用。

成都**大厦物业服务中心 装修管理办公室

推荐第7篇:物业的装修管理

物业的装修管理

一、装修管理的法律依据和要求

1.建设部110号令——住宅物业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做好装修管理对物业管理的重要性

1.是物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2.防止出现违章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安全和外观

3.避免装修不当,引起邻里纠纷

4.避免装修的隐蔽工程或违章造后续物业管理上的不便

5.避免影响现场物业环境和卫生,导致业主不满

6.避免造成物业设施设备的损坏

三、如何做好物业的装修管理

1.思想上重视,灌输到每一个员工

2.装修管理人员架构

3.做好前期调研,制定装修相关规定

4.把好装修管理的几个重要环节

i.把好装修审批关

ii.

iii.把好人员出入关 把好物料出入关

iv.把好现场监控关

v.把好装修验收关

5.装修期间注意的几个问题

i.避免出现重大消防及安全责任事故

ii.

iii.避免出现重大违章 任何时候都要注意外观统一

iv.避免造成相邻矛盾(安装空调、防护网、搭建、封闭阳台、改装下水管等) v.注意做好设施设备保护(电梯、大堂地砖、门禁、照明、路面)

四、常见的违章

1.物品乱摆放

2.

五、违章常用的处理方式

1.沟通

2.制止施工:人员清除

3.违章通知单

4.举报到房管部门

推荐第8篇: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本着加强小区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对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装饰装修报批程序

1、申报前应备齐以下资料

■ 房屋的产权证明,非业主需出具业主授权书;

■ 聘请的装饰装修施工队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如属简单装饰装修,必须由业主出具装饰装修担保书后,可不提供资质证明等资料;

■ 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各立面图、水电施工图等资料。

2、提供的资料送达管理处审查后,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人填写《装饰装修工程申报表》。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表》及施工资料交由管理处工程枝术人员审核通过后,由管理处主任审批同意装饰装修。

4、经审批同意后,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与管理处签定《装饰装修责任书》。

5、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及保证金:管理服务费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2元向管理处缴纳;押金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10元向管理处缴纳(装饰装修骏工并经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任何工程遗留问题,保证金可全额退还);

6、管理处开出《装饰装修开工单》、《装饰装修责任牌》,施工单位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可进行施工。

二、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6、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7、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三、装饰装修施工管理

1、业主或装饰装修施工队必须接受管理处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2、施工时间:中小工程30天,较大工程60天,如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并按5元/天补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9:00,节假日不允许施工(办公楼除外)。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施工队负责人应报告管理处和业主,由管理处和业主共同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4、装修施工队如有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管理处有权作出相当的处理,业主应给予支持。

推荐第9篇: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xx写字楼租赁后的装修管理,保证大楼建筑主体结构的稳固与整体风格的完整、统一,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为写字楼租赁契约之附加约定文件,签订契约即视为认同本规定所有条款;租户在对租赁的写字楼进行装饰装修必须无条件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由南京屹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其中内容与国家或地方同类规章有异同之处以国家或地方法规为准。

4、租赁双方另有约定各项不在本规定的约定范围之内。

二、一般规定

1、租户对承租区域的装饰装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① 未经大楼物业管理处批准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大楼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②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缩小承重主柱、支撑墙体,连接等的尺寸,拆除连接墙的砖、混凝土墙体。 ③ 对楼层上、下楼板大面积打孔。

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⑤ 损坏大楼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损坏移动采光通风与固定标识物等。

⑥ 改动电力主配线路、给排水主水管及分支管路、消防设备设施、监控设施。

⑦ 在公共区域内悬挂较大体积物体。建隔墙等,侵占公用空间,损害公共部分及设施。

⑧ 改变租赁区域或楼外立面结构,色彩、开门、开窗等有损大楼建筑外观的行为。

2、租赁方对承租区域的室内装饰装修,未经物业管处同意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 对地板的装饰,对吊顶理的拆换装饰。 ②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③ 拆改供冷、供暖管道和设施。

④ 拆改电照器具、电照开关、风机开关、电源插座及有线电话网络插座等。 ⑤ 室内墙壁装饰、改色。

⑥ 在公用通道及走廊、电梯口使用改动颜色,粘贴、设置广告物或其它类似行为。

⑦ 楼顶悬挂小型物体需借助管道的支撑点时。

3、租赁方对承租区域的室内装饰装修,有下列行为,必须向物业管理处报送有关施工方案及图纸,并由物业

,方可施工。

① 装修超过大楼设计标准或规定,增加楼面载荷的,应经大楼原设计单位或者是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以及改房间卫生间、厨房的应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漏水试验。 ③ 对本区域内的用电容量增加,应对照原大楼设计容量制定增容计划,对空开、保护装置的调整应有调整方案。

④ 对房间的隔离,水、电、暧、消防、监控、通讯设施的装修改动,都须有完整、详细的方案及平面图。 ⑤ 装修施工安全措施,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三、开工申报与监督

1、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先向大楼物业管理处申报登记并报详细装修方案,由物业管理处审查备案,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工。

2、装修施工方应具备专业资质,装修前应将装修进程日程安排及安全防范计划报物业管理处审查备案。

3、装修方案的内容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中的禁止条款,不能与之相抵触。

4、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5、装修单位及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对整个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对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即按违约追究租户责任。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承租方的装饰装修行为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单位工作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四、其他规定

1、装修施工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处规定的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及给其他租户带来的不便。

2、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按物业管理处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及储运,严禁将装修材料、废弃物等堆放于楼道、电梯间或其它公共区域。

3、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用物品。

4、装修施工中占用电梯及主要通道,需事先得到物业管理处的许可并服从调度,以保证物业管理处为大楼内其他租户提供的各项优质服务不受影响。

、装修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挪用公共部位及设施,并遵守物业管理处制定的其它管理规定,施工人员应接受物业管理处等部门管理,办理各种出入登记及其它证件。

6、装修过程中应保持对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受影响,因施工产生的垃圾应立即清除。

五、承担责任(违约责任)

1、因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员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2、租户装修人因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责令改正修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租户因装修对其他租户的工作环境、卫生环境等造成影响受到投诉的,应立即消除影响,立即改正。情况严重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户未申报登记进行装饰装修活动,处五百元以上,壹仟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

5、租户违反本规定,将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施工的处五百元以上壹仟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

6、租户装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款五百元以上壹仟元以下,并责令改正。

① 擅自拆改供暧、供排水主管道、主配电线路、消防、监控设施。

② 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的。 ③ 擅自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 ④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的。

⑤ 对立面、电梯口、走道等区域擅自进行广告粘贴的。

8、租户及装饰装修施工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9、租户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技术规程,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并处壹仟元以上壹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说明:

1、室内装饰装修:是指租户在租赁深港写字楼后对所租区域的装修。

2、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顶、楼板、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3、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经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主体、柱、柜架与墩、楼板、梁、层架、悬索等。

4、大楼由于各处情况异同,如对部分电力、通讯、给排水设施等、所改动计划将由装修前审查装修方案后制定。

5、本规定自201

日对入住深港的所有业主统一实施,经租户签收后租户有义务执行。

签收人: 层租户 (单位盖章) 日 期:

推荐第10篇:物业装修管理协议书

【装修协议书】物业装修管理协议书(三方协议)

甲方:----------

乙方:(业主) 单元地址:

丙方:(装修公司名称)

丙方对乙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装修,因装修项目毗连甲方所有的房屋,涉及大厦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为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房屋居住安全,特签定本协议。

1.乙方装饰项目见《装修申请表》;

2.乙、丙双方同意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并在本协议第1条约定的范围内施工。施工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1乙、丙双方应确保装修方案不违反市政府有关住宅装修管理法规的限定,若有抵触,乙方需修改装修方案。

2.2乙、丙双方应确保装修方案中不得有影响异产毗连房屋居住安全的项目,若有抵触需修改装修方案。

3.在装修施工期间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有关房屋结构承重、水电系统、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乙、丙双方如有《装修申请表》中增、改、建项目的,必须经甲方工程部书面同意,方可施工。

4.丙方同意施工期间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工程竣工后同意由甲方参与验收,并将施工技术资料移交甲方存档。

5.乙方委托丙方具有与装修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因房屋装修施工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异产毗连房屋损坏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6.因乙方装修房屋造成异产毗连房屋渗漏渠道堵塞的,乙方须负责维修,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7.乙方对房屋的装修部分承担维修责任,甲方对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有正常安全检查和维修的权利,检查和维修涉及乙方装饰部分需拆改时,乙方同意予以协助,拆改部分由乙方自行恢复。

8.使用电焊机等用电量较大的施工机具,必须向甲方报告,并按甲方指定的闸箱由甲方专业人员接线。

9.乙、丙双方擅自扩大第1条约定的装修范围、超过施工期限或因施工影响房屋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丙双方停止施工、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10.本协议书未尽事宜,三方另议补充条款。

1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本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本着加强小区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对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装饰装修报批程序

1、申报前应备齐以下资料

房屋的产权证明,非业主需出具业主授权书;

聘请的装饰装修施工队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如属简单装饰装修,必须由业主出具装饰装修担保书后,可不提供资质证明等资料;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各立面图、水电施工图等资料。

2、提供的资料送达管理处审查后,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人填写《装饰装修工程申报表》。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表》及施工资料交由管理处工程枝术人员审核通过后,由管理处主任审批同意装饰装修。

4、经审批同意后,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与管理处签定《装饰装修责任书》。

5、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及保证金:管理服务费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2元向管理处缴纳;押金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10元向管理处缴纳(装饰装修骏工并经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任何工程遗留问题,保证金可全额退还);

6、管理处开出《装饰装修开工单》、《装饰装修责任牌》,施工单位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可进行施工。

二、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6、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7、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三、装饰装修施工管理

1、业主或装饰装修施工队必须接受管理处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2、施工时间:中小工程30天,较大工程60天,如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并按5元/天补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不允许施工(办公楼除外)。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施工队负责人应报告管理处和业主,由管理处和业主共同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4、装修施工队如有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管理处有权作出相当的处理,业主应给予支持。

四、审批装修方案

业主按装修申请要求提交齐全资料后,管理处将根据小区装修要求进行审批,并在收到装修方案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施工安全及责任承诺书》装修施工单位缴交有关装修费用后,管理处发放《施工许可证》同意施工单位入场施工。

五、装修管理

所有在本小区施工的人员,须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业主领取《施工许可证》后,装修施工单位须向管理处提交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作为进场施工的证件,装修施工和施工过程必须遵守小区人员出入管理规定及本规定第七条装修守则全部条款。

六、装修守则

业主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施工期间,房外必须张贴管理处发出的施工许可证,以便管理处人员检查;允许在窗户安装不锈钢防盗窗花,但必须安装在窗户内侧,不得封闭阳台及改变其使用功能;空调机的室外安装,必须提前申报客户服务中心,由该中心监督安装并按楼宇原设计的位置进行安装;排油烟管道出口应按原设计位置安装,不得随意伸出室外排放;不得设任何遮篷、铁笼、骨架天线或其他固定装置于小区外墙;除小区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未得到管理处的同意不得设置标牌、招牌、灯箱等;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不得拆改单元大门和窗户。所有业主皆不得拆迁、更改或干扰小区外墙及公共地方之设施或改装任何排水及给水管道。地面装修基本完工后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开通地漏,由该中心派人到现场负责解开封盖,并监督其完善地漏口。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装规范,天花板内或入墙的电线,必须使用合规范的套管;若改动房间的间隔,不能影响房屋结构,并要符合小区楼板的荷载要求;未获客户服务中心的书面批准,不得挖槽、切割、砍凿结构楼面及与邻房共用的间墙;为了避免施工期间堵塞下水管,室内所有地漏交楼时已经全部疏通,你们在施工期间自行保护好自己所装物业的所有地漏,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佩带于左前胸,凭证出入和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无证人员拒绝进入。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管理处安排的路线进入小区和运输材料,不得将大型材料从电梯运送,否则,管理处将处以每次200元的罚款,此罚款在业主装修押金中扣收。业主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本小区不允许施工工人在工场居住、煮食,如需居住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施工人员除工作场所和所经通道外,不得在小区其它地方到处留连;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大小便,运载材料之货车应取道指定之货物起卸区工作;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必须限制在房间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砂、石、水泥、地砖,磁片等建筑材料必须按管理处指定的路线运送到各户室内,所有装修余泥、垃圾等废料杂物必须用完好尼龙袋装运,不得散落公共通道,运到指定收集地点,由管理处统一清运;不得将混凝土、沙石、瓦砾、油漆等杂物倒入公共区域或下水管道,如施工造成管道堵塞,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及疏通;装修过程不得占用公共通道,阻挡消防设施设备;非火灾不得动用消防设施设备;业主/住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内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需做好防火措施,每户必须保证至少配备1个手提灭火筒;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及动用明火;当天施工结束前,施工人员应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场。所有发生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或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处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小区其他业主;施工时须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以减少装修期间内引致之尘埃及噪音,避免扰及其它业主。装修期间,各住户应负责恢复因渗漏造成各自相对应楼下住户损失,应负责赔偿。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小区规定及存在消防隐患等,管理处将发出《整改通知》并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进行停工整改;装修施工造成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任何损坏,不论意外与否,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住户负责支付或从装修按金中扣除;施工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时,管理处有权采取暂扣或收缴施工出入证,没收施工工具,扣罚装修按金等手段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资格,或采取停电措施。

七、竣工验收

1.业主装修完毕后,填写《竣工验收表》

2.业主交申请表2个工作日内,管理处派出代表汇合业主、施工单位进行三方参与的竣工验收,并分别在《竣工验收表》上签字;

3.业主认可装修施工质量;

4.管理处认可装修符合小区装修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装修工程,业主/住户需负责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二次验收。

5.竣工验收后,予以办理撤场手续,退还出入证按金,3月内如无任何工程隐患,退还装修按金。

第12篇: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小区施工管理,保证 建筑物的完好和安全,保持住宅区的美观和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结合“亲水湾”小区物业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房屋装修遵循先申请,后施工原则,具体报批程序如下:

1、业主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处申报办理装修手续,装修负责人到该公司财务部交纳装修履约金。

2、业主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持装修履约金的付款凭证到物管处详细、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由物管处进行审批同意。

3、作为业主聘请的施工单位,需具有一定资质,并向物管部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备案,以确保工程质量,方便后期开展工作,上述证件齐全方可入场施工。

4、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小区,严禁一证多人使用。(装修人员需交一寸照片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装修管理要求:

(一)装修期限

业主应在规定时间(自验收接管2年)内对房屋进行装修。对逾期不装修的房屋,装修过程中,室内出现的问题物管部不负责协调处理。

装修期限原则上控制在90天之内,如需延期,业主应提前向物管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装修时间

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内进行,星期

六、星期日时间早9:00—12:00,下午14:00—18:00,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如在装修前期,无业主入住时,装修时间也可适当延长(但须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物管部将派管理人员对正在装修中的房屋进行不定期检查,装修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物管部人员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业主装修管理:

(一)室内部分:

1、严禁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楼板、楼梯等主体结构部件,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顶棚进行表面装修。

2、不得凿除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不得随意凿动卫生间地面,有防水层的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屋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乱接水管,乱改电路,若改动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3、严禁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严禁乱改动房屋原有门、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楼面装修设计荷载不得大于150KN。

4、在封包和拆改水电路改管线及配套设施时,业主必须监督装修施工企业按规定重点部位(如:厨房、卫生间有存水湾处),必须预留检查孔,(不小于30×30cm)并方便拆卸。否则,物业在维修时发生的损坏由业主自负。

5、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报物管公司备案同意,并做闭水试验。改动过的卫生间、厨房防水物管处不负责维修处理。

6、严禁在房屋内安装动力设备。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工作,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严禁私拉乱接偷用水电,不得擅自使用380伏三相电,线路安装必须接地,并做好绝缘处理。

(二)室外部分:

1、不得改动外墙、窗户及门的样式、规格和颜色,不得在阳台上私搭乱建,不得在外窗安装防盗笼、晒衣架、遮雨棚、如需安装防护栏,须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导下在室内安装,以保持整个小区房屋外观的统一。

2、未经物管部批准,不得擅自封闭露台。

3、未经物管部批准,业主不得私自上楼顶安装太阳能及其它设备。

4、业主需要装饰外墙的(如做门头、广告牌等),必须在物业公司的指导下装修。

5、未经申报、同意,不得私自接驳和移动电源线路。

四、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的存放、运送:

1、运送材料、清运垃圾,须采用编织袋袋装,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堆放。

2、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外运费及装修管理服务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3、装修材料顺放在户内,严禁向窗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抛散堆放装修垃圾或装修材料。过道上或楼内其它公共部位禁止堆放装修垃圾,如有违反规定者,物管部有权对其处理。

4、若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时,对墙面造成大的划痕或损坏公共设施,应负全部责任。并在搬运完时,及

1、业主交纳部分标准:1000.00元/户。时清扫走道。

5、严禁向窗外抛装修垃圾或把垃圾倒入下水道、景观沟渠。违者罚款500—1000元。

五、装修履约金:(其装修垃圾清运费、管理费、楼道恢复费详见 装修管理协议)

2、装饰企业统一交纳1000.00元整。

3、装修押金的退还:装修登记完工3个月后符合条件给予退还。

六、违规责任

1、违反第一条有关规定除责令其限期恢复,扣除保证金外,对装修业主(业主)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装修企业(对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

2、违反第二条有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装修企业(住户)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未按照第三条有关规定办理的一律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物管部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除部分至全部押金的处理。

5、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6、装修造成他人损失或公共财产损失由装修业主(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7、装修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使用安全或公众利益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8、装修未经过批准就擅自进行装修的,物管公司有权进行纠正,并处500—1000元罚款。

七、违章处理:

根据情节轻重,管理处有权按下列方式处理。

1、责令停工;

2、停水、停电;

3、责令恢复原状;

4、延期退还装修履约金;

5、赔偿经济损失;

6、扣除装修履约金。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前 言

为加强××物业小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的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户的生活秩序,使各业户安居乐业,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装修规定。

本装修规定是为了协助业户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的手续,请各业户仔细阅读本规定,幷按照规定进行。

一、装修申请手续

(一)业户向管理处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业户填写《 装修申请表》交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同时附交以下资料: *装修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

*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防火设施更动,须有市消防局批文或准许施工的临时手续;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房屋建筑格局,须有市规划局批文;

2.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幷给予答复;如不批准,将作出具体说明;如予批准,则发给《装修施工许可证》。业户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装修单位应作为第三方会签,保证遵守一切有关装修规定,由客户服务部进行审核。一式二份,各自留存备查。

(二)施工单位向管理处办理进场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

2.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装修违约赔偿保证金,其计收标准为每单元1000元。

3.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缴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填报施工人员名单幷交纳1寸照片1张。

4.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办理出入证工本费(每张 元)和押金(每人 元)

5.客户服务部验证、核实人数,发给施工人员出入证(每卡一人,不得转借),完工时应全部证件收还、注销。

二、施工人员管理

(一)施工人员出入物业小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准入内。

(二)施工人员只能按装修电梯使用方法规定乘用。

1.施工人员如确定装修工作时需要在装修房屋内暂住,经由房屋业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幷应持有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施工人员只能在限定的有关区域内作业,不得任意窜户。

3.施工人员应遵守管理处对装修施工工作作出的一切规定,幷接受安保人员的管理,如有破坏或盗窃等违法行为,须负法律责任。

4.施工队(或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教育: *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殴斗,不参与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划,禁止随地便溺;

*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余食物,不在小区内晒衣物; *不准在室内动用明火操作,或用木块、刨花煮饭、取暖,幷禁止吸烟;

*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操作;从事机电安装、电焊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应在管理员要求之时向物业管理处出示。 5.应急处理

如施工现场突发事件(水淹、煤气泄漏、火警或民工殴斗等),现场人员应做到: *保持镇静,不要慌张。

*在自身安全条件下,采取可能采取的措施,阻止事态发展或减少不良后果。 *尽快通知物业事务部保安人员或管理处前来处理。 *撤离现场,并劝阻无关人员不要进入现场。

三、材料管理规定

(一)、装修材料进入物业小区,必须接受检查,是否有违章材料进场,幷在物业事务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运行。

(二)、业户如运送大宗装修材料,应事先联系联系客户服务部,以便妥善安排电梯(二期)和提供配合服务。

(三)、材料一经卸下,应立即搬进业户的单元内,不准占用公共区域堆放。

(四)、在材料运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经之处(包括道路、阶梯、进厅、走道、电梯厅、楼梯间及电梯轿厢内等)的地面、墙面、顶面、转角处及突出的把手等部位妥加保护;严禁在广场地坪、楼厅、大理石地面上拖拉;严禁超高对象进入电梯轿厢。

(五)、材料应集中堆放,整齐有序,并应远离走道口、电梯厅(二期)等公共信道,不得侵占任何公用部位。

(六)、如装修材料的数量较大时,应设定专门区域作为堆放处,材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配置有效灭火机,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管理制度。

(七)、施工结束后,剩余材料应尽快搬离现场,搬离过程中同样要注意以上各事项。

四、装修工程管理

(一)、装修单位必须按申报批准的图纸施工。

(二)、进场施工,必须严格遵照核定的项目和具体要求进行装修,规范施工,保证质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超越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违章施工。

(三)、要认真处理厨房与卫生间的防水,确保排水系统安装完好,如因施工问题造

成渗水或其它破坏,业主须负一切责任。

(四)、业主在安装卫生间吊顶时,必须在排水、排污管道的积水弯处预留适当检修口,室内管弄井的检修口不得封堵,否则日后由于排污管检修而导致的吊顶拆装等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五)、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须将冷凝水管插入统-的引流管道内或阳台内适当的排水地方,不得悬挂在任何外墙部位,以防漏水扰人及污浊墙面。

(六)、对装璜垃圾要及时清理,袋装后堆放到指定地点;

(七)、不得将水泥浆、碎砖、砂石、油漆、溶剂、硬件物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走廊、电梯厅和楼梯走道堆放材料、工具或垃圾以免堵住信道;

(八)、不得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箱)内,不得向外抛垃圾;

(九)、如弱电线路因装修施工造成线路中断或破坏的(包括电话线、宽带网络线等),请及时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十)、装修过程中使用电锯、电刨、电锤等大功率设备时,要注意每户的额定最大功率 及最大电流和安全使用,以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

(十一)、施工人员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非机动车应办理停车手续,停放在指定地点,运货车在卸下物品后应立即驶离,不在小区内停泊。

(十二)、装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包括第三者责任事故)及因施工对房屋造成的损害均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

(十三)为确保物业小区的美好环境及业主的安全,金色港湾物业管理处禁止有以下行为发生:

1.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

2.擅自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3.擅自利用其它装饰材料改变外墙装饰面; 4.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或改变外门窗的规格、类型、颜色; 5.擅自安装升出阳台外的晒衣架(包括伸缩衣架)和花架; 6.擅自封闭阳台和顶层平台; 7.偷用公共部位水、电;

8.擅自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至小区项目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9.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

10.擅自移动、封闭、改装煤气管,私接煤气表,所有煤气表管的施工必须由煤气公司进行;

11.侵占绿地、损毁绿化或围护设施;

12.破坏、污染水环境,侵占、损毁小区河道及其设施; 13.在花园、庭院或其它场地进行搭建; 14.擅自安装防盗窗、防盗栅; 15.擅自安装空调室外机架; 16.擅自在外墙打洞。

五、作业时间规定

抓好装修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对相邻业户的干扰与影响,管理处对本物业内的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作如下规定:

在小区暂无正式居住户的施工情况下,允许施工作业的时间为:7:00-21:00;

在小区业户实际入住的情况下,施工作业的时间为:8:30-18:30;

大噪音工具允许使用的时间为:9:00-17:00;

如需要在超出以上规定时间外施工及使用大噪音工具,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报告幷办理电气使用登记表后,获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监督、检查

施工期间,业户或施工人员应接受昆山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物业小区管理处对现场施工情况的随访和监督检查,违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七、装修施工离场手续

(一)、在装修施工结束后,业户和施工人员应办理以下终止和退场手续。

(二)、装修业户或装修施工单位应办理的手续

应以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施工已结束,幷提供工程竣工图和文字说明。客户服务部将通知工程部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下列工作:

1.查看竣工图同实际施工状况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则要求施工单位更正竣工图。

2.检查实际完成的施工同原先施工状况是否变动,如有变动,作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如不予认可,则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工程部将再予复查,直至合格。 3.检查施工过程中有否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等后果,如有,要求整改或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4.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部财务部向施工单位退还装修保证金和出入证押金,客户服务部收回出入证和施工许可证。

八、电梯使用规定(适用二期)

为对装修施工提供必要方便及对设备设施作应有的保护,物业管理处就施工期间的电梯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第13篇:装修工程监理岗位职责

装修工程监理岗位职责

1、家装工程监理工作职责

全方面完成工程施工、人员组织、工程验收、客户投诉、工程营销及公司例行工作。

1、作为单项工程公司指派的代表:工程正式交底开工前必须组织工队/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同设计师作预交底工作,充分领悟设计施工意图,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工程有权退回客服中心。对整个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方面管理,对所有配合单位、人员负有管理职责,凡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应当给予处罚。

2、工程管理中心组织每周

1、

4、6监理工作汇报会或工地巡查会:时间为上午9:00—11:00,周五下午17:30工程全员会,所有监理参加。迟到者罚金50元/次,请假者罚金50元/次,缺席者罚金100元/次。会议内容为:所辖工地的详细施工日志、工程施工管理手册填报、现场会记录表、隐蔽资料整理转交情况、全程记录归档情况、工地进度及问题处理措施、延期单确认移交情况等。

3、每周休息一天,根据自己所辖工作情况可在周

2、3安排轮休。如未能休息,提前申请加班计时单,并报人力行政品质中心备案。监理考勤参照其上工地所摄照片/录像,具体要求:工地巡查每户照片不少于5张/次,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0张;隐蔽资料照片每户不少于40张。无水电改施的不少于50张,每个工作日录像不少于10分钟,隐蔽资料录像每户不少于10分钟并按时存入工程管理中心电脑备查。监理每个工作日必须到公司打卡2次,因工作安排无法到公司打卡者,须在8:30前用短信或电话通报到部门经理及人力行政品质中心经理,否则视为违反公司考勤制度。

4、每周1提供样板工程报工程助理发布,监理需监督并保障参观。

5、每周一下午17:30开现场会一次,由监理组织并作详细记录,现场会参加人员由工程助理提前通知。

6、组织实施工程施工中所涉及的隐蔽验收,工程变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中心经理,由设计中心经理协调安排设计师实施。

7、组织设计师、工队/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客户共同进行隐蔽验收,并事前摄录隐蔽图像/照片,于工队中期款结算前每周一上午同客服中心核对资料。

8、交底或材料验收时亲自向客户逐条表述并递交《工程施工管理手册》,须表述清楚其用途及监理职责。(开工3日内客服、工程经理回访核对)

9、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地开展工作,必须定期填交工作计划/总结、工程施工管理手册、工程管理中心工程管理检查日报表、工地延期确认单等,并及时交由工程助理输入电脑,将每天检查情况通报相关客户。

10、监理每周除休息日外,必须在指定工作区域内进行日常巡查、工地营销等工作,公司另有工作安排随叫随到,有效处理工程现场管理、工队及部门协调、主动协调处理客户合理要求、主材进场安排、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作。所辖工地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户,特殊工地及大客户除休息日每天必到,每周同客户联系不少于3次/户。

2、商业装修工程监理岗位职责

一、目的

工程监理是施工现场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公司第一线的形象大师。工程监理在工程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其岗位职责与要求:

二、岗位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图纸,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材料计划等,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

2、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与目标,负责对所承担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把好工程技术质量关。

3、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的评定,工程项目的检验,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对工程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控制、管理和监督。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和整改,并督促施工人员作好质量问题的记录。

4、负责施工材料的合理使用,采取措施,降低施工成本,杜绝浪费。

5、负责开展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为不断改正工艺,搞好技术创新,当好排头兵。

6、负责对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的检查与执行,促进现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7、贯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和制度,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8、监理做到每个工地工程款应及时到位,没到到位停下其施工,查明原因经公司同意方可施工,完工后及时结算,做好工人结算单,上交工程部审批,及时与工人结算。

9、监理实行预留质量保证金,按每个工程的工程款xx预留,预留满x元止。保质金离开公司一年后返还。

10、公司是按轮分单的方法排列每位监理,以三个单为基数:(又考虑监理的能力和特殊单及回头单,业主指定单外)如监理没有履行职责业主要求更换监理的,原监理不再享有本工程一切利润和提成。必须向工程部移交材料清单,测量的数据及细节问题,看情况大小可考虑前期生活费,超出部份在其本人及其他工地结算或在保质金内扣除。

3、装修工程监理岗位职责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国家标准及公司的质量规定,对工艺流程、工艺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对隐蔽工程进行严格的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记录。

三、以客户满意程度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标准。在工作中注意言行举止,在客户面前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秉承“没有不好的客户,只有不好的服务”原则,与客户进行认真的流与沟通。

五、监督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向工程部经理反映。

六、负责协调客户、设计师、项目经理之间的关系,及时处理与解答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七、监督施工进度,检查项目进展情况,保证工程按期竣工。

八、施工队进场前,协调、联系并与客户、设计师及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交底,安排施工工队进场,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

九、装修材料进场时负责联系客户到现场对材料进行验收。

十、在施工过程中,对客户提出的实际变更及增减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应及时与设计师、项目经理、客户联系,共同办理工程的变更,并让客户签字确认。

十一、如遇特殊情况,工程项目需延期,应主动通知客户并细心解释,经双方协商后,共同办理工期延长手续。

十二、工程工期过半(木工收口),主动联系客户、项目经理及设计师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请客户填写《工程验收单》,负责落实工程款结算。

十三、严格进行工期控制,积极协助办理工程竣工及尾款的催交工作。

第14篇:物业工程管理

物业工程管理

结合多年的物业工程管理经验,我将从如下几个方面谈谈个人对物业工程管理的看法和认知。此仅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一、工程管理是物业管理的核心业内有专家曾经对物业管理的各部门做了非常形象的比喻,他说:客服部就像人的大脑,是物业管理的信息汇聚和发出中心;保洁绿化就像人的衣服,干净整洁的小区就是一件干净的衣服;保安就像人的脸面,因为站在大门口,保安人员的精神面貌直接反映出物业公司管理的水平;工程就像人的心脏,是小区维持正常运行的核心。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道出了工程管理在物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它的重要性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体现:

1、它是物业客服满意度的最基本条件和核心因数。试想,一个小区不管其它部门的工作如何的到位,但小区频发因设备运行故障停水停电、园区内道路坑坑洼洼、健身休闲设施锈迹斑斑,业主会满意吗?

2、它是小区物业增值保值的根本。小区只有基础工程维修做的到位,才能最大限度的让业主住的舒心和满意,其物业价值才能保值增值。

3、它是物业生存的根本。没有好的工程管理,业主就不会满意,就会拒交物业费,严重的也许会将物业公司赶出小区。因此,我们在工程管理过程一定要牢记:客服满意度才是工程管理的唯一标准和终极目标。工程管理过程中的一切制度、手段、标准都必须围绕这个目标展开。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 历年真题 考试心得 模拟试题

2二、物业工程管理的四大指标

1、客户满意度。工程管理不但要保证业主的基本生活正常进行,还要保证园区内业主所见之处的设备设施运行良好,这才能更好的提升业主满意度。

2、员工满意度。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在工程管理部这个大家庭里,员工满意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试想,如果员工每天都带着情绪工作,能做好工作吗?这种情况下的工作效率和结果能让业主满意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能。

3、设备设施完好率。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维修和保养及时到位,完好率达98%以上。

4、成本控制。通过各种手段,在保证工程管理品质不下降的前提下,做好成本控制。且年度预算误差不超过5%。

三、物业工程管理主要内容

1、前期介入。从项目规划设计开始,物业公司就需从物业后期管理角度出发提出修改建议,如垃圾房的位臵、地上地下车流人流动线、各机电系统的防雷设计等。并随时跟进施工过程(尤其是防水、门窗、管线预埋等的隐蔽工程);

2、房屋本体的交接验收。包括从开发商手中接收房屋和交给业主两个方面的内容;

3、公区设备设施的交接验收。如园区内道路、给排水、休闲设施、标示标牌、供配电、周界围墙等等;

4、工程整改。包括户内整改和公区整改两大部分。对于部分技术含量低、投入小的整改,可由物业公司工程部直接实施完成,其它的就需要协3调和跟进相关方处理。对于无法通过整改来解决的问题,则要通过其它工程管理手段尽量减少此问题对物业管理和业主的影响;

5、供配电、给排水、发电机、消防、电梯、安防等机电系统的运行管理。可以简单概括为六个字:巡检、维修、保养;

6、道路、房屋本体、避雷系统等维修管理。此处主要指除去机电系统外的其它所有设施。也可简单概括为六个字:巡检、维修、保养;

7、分包方、整改方、及其它施工单位的监管。此处主要指对消防、电梯分包方、负责整改遗留问题的原施工方、后期引进的整改施工单位、电信移动等后期进场的施工方的监管;

8、装修管理。如装修方案的审核、装修现场的防火管理、私搭乱建的控制、装修工人及装修材料的出入路线和行为规范管理等;

9、工程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月度培训,半年及年度考核等;

10、户内维修和有偿服务;

11、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12、质量记录。以上为物业工程所涉及到主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会因园区的实际情况及业态区别而有所不同,但核心内容不变。同时,也因为园区的不同而导致工程管理的难点和重点不同,这需要区别对待。如高层住宅,设备设施较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设备运行;别墅因设备很少,管理的重点就在园区总平和周界防护;商业因白天营业需求,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一般都安排在夜间进行。

四、物业工程管理的几种手段。

1、预算制管理。

具体就是每年每月都要做工程费用预算。严格控制管4理成本,对于预算外支出需有足够的理由,且全年的实际管理成本与预算之差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差别不能过大,如5%。

2、计划管理。制定详细、有效、可执行的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通过计划管理可减少工作中的漏项,降低管理风险。

3、标准化管理。制定各项工作标准,要求员工严格按照工作标准流程进行,并达到标准化的结果。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尽最大限度减少因员工能力差异而导致结果的不受控。

4、节能降耗。应将节能降耗贯彻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并常抓不懈。

5、人性化管理。让员工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让员工在这里有家的感觉。认真对待每一个员工的每一项诉求,尽量做到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员工。

6、承包责任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工作划分为若干块,每一个员工承包其中的一块或几块。让员工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内容,可减少出工不出力的现象。(此项要求员工的个体能力很强,且有团队合作精神)

7、模块化管理。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工作划分为若干个模块,每一个模块设臵一个负责人,由一个人或多个人组成责任组。这样便于对工作的监督检查。(此项要求各个模块至少有一个技术实力很强的员工)

五、物业工程管理工作要点

1、员工培训。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培训课程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员工服务意识和礼貌礼仪、安全意识及风险管理、专业技能。培训可采用内训和外训两种方式。如请客服服务部经理培训礼貌礼仪和服务意识,请专业厂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等。

2、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根据公司现有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作业指导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如入5户维修流程,质量记录的规范等。只有如此才能降低员工作业过程中犯错的风险,降低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一些技术好的,工作年限长的工程老员工很容易麻痹大意,有时会不按照作业流程严格开展工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此种例子比比皆是)。但是,各种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亦不能过多,否则将影响员工个人创造性发挥,将工程管理变成了文字管理。

3、搞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如与客服服务部、秩序维护部、消防电梯分包方等。

4、培养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以上是个人对工程管理的一些粗浅认识。

第15篇:物业工程管理部全套岗位职责0729

南京香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部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职责

直接上级:总经理

部门性质:总经理对公司进行工程事务管理的机构

管理权限:行使托管项目工程事务的管理权限,协调各部门工作,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职能:负责项目承接查验、房屋维修维护、房屋装修管理、设备维护保养、采购管理、内部管理。

主要职责:

1、负责项目承接查验工作;

2、做好项目的前期介入,接管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本公司技术能力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维修项目的招标及监督、验收工作;

4、负责项目房屋维修维护工作;

5、制定并不断完善房屋维护管理制度;

6、制定和完善房屋的修缮计划,确保房屋的完好与正常使用;

7、协助做好房屋装修管理工作;

8、对业主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禁止行为;

9、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违反施工规定和装修方案的情况;

10、负责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11、制定并不断完善辖区内的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及维修养护作业规程;

12、负责设施设备的安装验收、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13、负责各系统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落实到实处;

14、负责各种设备机房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15、处理各部门和业主的报修业务;

16、负责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17、采购工程管理部所需要的物料、工具、配件等物品;

18、负责工程管理部物料和工具的登记、入库、保管、领用手续办理等工作;

19、负责内部管理工作;

20、内部调配员工的工作;

21、部门经费的控制与管理;

22、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23、做好托管项目公共能耗分摊工作。

二、工程管理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工程事务和管理职能内的工作;

2、贯彻执行公司工作方针和要求,确保各小区的设施、设备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

3、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行业安全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各级安全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对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5、负责制定分管工作的考评计划,实施监督、检查、评定;

6、负责组织制定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检查和落实;

7、负责工程技工的政治思想德育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8、负责组织对公司接管的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及其它配套设施的接管完善工作;

9、负责组织技术文件和设备档案的接管、建立和管理工作;

10、协助公司做好楼宇竣工验收和接管工作,办理入伙手续和装修审批手续;协助主任与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建立良好关系,办理设施、设备的移交和抄表到户工作;

11、负责实施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计划/方案和施工图审查及预(结)算办理,并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不定期抽查维修项目的施工质量、维修费用情况,书面报告上级领导;

12、做好项目业户装修审批工作;

13、做好各类维修工作;

14、每月28日准时提交月度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计划;

15、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程管理部领班岗位职责

1、对部门经理负责,当好部门主管的助手,协助主管搞好部门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的技术和相关岗位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

2、认真执行主管交办的工作,忠于职守,以身作则;

3、加强业务能力及管理技巧的学习,全面熟悉管辖范围内的各种操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4、认真作好本职工作,勤检查、勤督促,严格要求员工执行岗位责任制;

5、领班是直接面对具体问题的处理者,同时要对新来员工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6、关心员工、爱护员工,学会做员工思想工作,要全面地了解员工思想并及时向主管汇报,协调好上下关系;

7、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听取指示;

8、负责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运输系统(电梯)、弱电系统等设备的运行方式、维修保养方案的实施;

9、为业户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做到业户满意率100%,到位及时率98%;

10、执行公司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做好各种记录,并每月检查、审核;

11、搞好团结,加强内部班组以及与其它部门之间的沟通;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程管理部维修工岗位职责

1、熟悉小区各类房屋的分布状况,房屋内外结构,附属设施各水、电气、消防系统的管线走向,分布状况以及管线主控制位置,以及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状况;

2、加强学习业务知识,能识读施工图纸。

3、维修工必须具备熟练的施工技能。在熟练自己专业的基础上,学习水、电、土建等基本知识和规范操作、争取做到一人多能,适应住宅区维修工作的需要。

4、经常巡视小区,掌握公用设施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如发现有损坏,隐患或其它不正常的情况,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以确保公共设施完好,设备运转正常。

5、经常巡视小区,保证上下水、排污管道畅通,每半年疏通雨水井及管道一次,确保住宅区污水不外溢。

6、维修工在维修楼面时,必须首先准确的找到漏、渗水的真正原因,做到一次修好,少返修或不返修。

7、持证上岗,并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列和操作规程。佩戴工作牌、穿工作服、穿绝缘鞋等安全保护设施。

8、爱护工具,在每次使用之后,必须对领出的工具的性能、机具配件等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无损。

9、及时完成领班下达的工作计划与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无遗留问题。对运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10、确保在做好三节(节水、节电、节约材料)的情况下,保质保量完成分配任务;

11、做好报修处理工作。接到业主报修的安排,及时上门进行服务;接到设施报修的安排,立即进行维修;

12、杜绝出现上门维修服务时,因工作态度、服务礼仪而出现的投诉,提高上门维修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做到工完场清,无垃圾、无安全隐患(安全措施做到位下方能维修施工),做到业主满意;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程管理部设备维护工岗位职责

1、负责对小区机电设备的运行值班,处理一般性故障,参与协助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小区的供水、供电、电梯、空调、智能设施、设备的情况,掌握相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和应急处理措施。禁止与本部门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3、定时巡视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值班记录。

4、配合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记录维修投诉情况,并及时处理。

5、保持值班室、高低压配电房和水泵房、设备房的清洁及物品的有序摆放。

6、负责设备房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禁止各种违反设备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7、遇到突发停电或发生其他突发事故时,应从容镇定,按规定和操作程序及时排除故障,或采取应急措施,迅速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8、加强防范意识,做好配电房、水泵房的防火、防水、防小动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9、协助供电局抄表确认用电量,并进行月度用电分析对比,及时发现问题,杜绝浪费。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六、工程管理部电梯工岗位职责

1、具有电梯工上岗证,能熟练检查测试电梯运行状况并迅速排除突发性故障,具有维修能力。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离岗、串岗。

3、密切监视和掌握各电梯的运行状态,及时做好需变动的电梯运行方式的调度、管理工作,以适应客流量的需要。

4、按时完成分管设备的定期保养项目和领班分配的维修任务。

5、当值人员接到报修项目应立即与外出人员联系,尽快到位检修,恢复正常,同时做好电话记录。

6、当值人员遇到运行中的电梯出现紧急情况,首先应保持镇定,立即报告并通知当班外出作业人员迅速回岗,以“应急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7、交班时,应交代清楚各机运行情况;接班者应按规定的巡检时间对各机房、各梯进行各项目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协同维修好才交接班。

南京香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12年8月1日

第16篇: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前言

为加强××物业小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的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户的生活秩序,使各业户安居乐业,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装修规定。

本装修规定是为了协助业户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的手续,请各业户仔细阅读本规定,幷按照规定进行。

一、装修申请手续

(一)业户向管理处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业户填写《 装修申请表》交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同时附交以下资料:

l装修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

l如装修内容涉及到防火设施更动,须有市消防局批文或准许施工的临时手续;

l如装修内容涉及到房屋建筑格局,须有市规划局批文;

2.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幷给予答复;如不批准,将作出具体说明;如予批准,则发给《装修施工许可证》。业户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装修单位应作为第三方会签,保证遵守一切有关装修规定,由客户服务部进行审核。一式二份,各自留存备查。

(二)施工单位向管理处办理进场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

2.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装修违约赔偿保证金,其计收标准为每单元1000元。

3.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缴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填报施工人员名单幷交纳1寸照片1张。

4.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办理出入证工本费(每张元)和押金(每人元)

5.客户服务部验证、核实人数,发给施工人员出入证(每卡一人,不得转借),完工时应全部证件收还、注销。

二、施工人员管理

(一)施工人员出入物业小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准入内。

(二)施工人员只能按装修电梯使用方法规定乘用。

1.施工人员如确定装修工作时需要在装修房屋内暂住,经由房屋业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幷应持有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施工人员只能在限定的有关区域内作业,不得任意窜户。

3.施工人员应遵守管理处对装修施工工作作出的一切规定,幷接受安保人员的管理,如有破坏或盗窃等违法行为,须负法律责任。

4.施工队(或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教育:

l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殴斗,不参与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l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划,禁止随地便溺;

l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余食物,不在小区内晒衣物;

l不准在室内动用明火操作,或用木块、刨花煮饭、取暖,幷禁止吸烟; l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操作;从事机电安装、电焊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应在管理员要求之时向物业管理处出示。

5.应急处理

如施工现场突发事件(水淹、煤气泄漏、火警或民工殴斗等),现场人员应做到:

l保持镇静,不要慌张。

l在自身安全条件下,采取可能采取的措施,阻止事态发展或减少不良后果。

l尽快通知物业事务部保安人员或管理处前来处理。

l撤离现场,并劝阻无关人员不要进入现场。

三、材料管理规定

(一)、装修材料进入物业小区,必须接受检查,是否有违章材料进场,幷在物业事务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运行。

(二)、业户如运送大宗装修材料,应事先联系联系客户服务部,以便妥善安排电梯(二期)和提供配合服务。

(三)、材料一经卸下,应立即搬进业户的单元内,不准占用公共区域堆放。

(四)、在材料运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经之处(包括道路、阶梯、进厅、走道、电梯厅、楼梯间及电梯轿厢内等)的地面、墙面、顶面、转角处及突出的把手等部位妥加保护;严禁在广场地坪、楼厅、大理石地面上拖拉;严禁超高对象进入电梯轿厢。

(五)、材料应集中堆放,整齐有序,并应远离走道口、电梯厅(二期)等公共信道,不得侵占任何公用部位。

(六)、如装修材料的数量较大时,应设定专门区域作为堆放处,材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配置有效灭火机,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管理制度。

(七)、施工结束后,剩余材料应尽快搬离现场,搬离过程中同样要注意以上各事项。

四、装修工程管理

(一)、装修单位必须按申报批准的图纸施工。

(二)、进场施工,必须严格遵照核定的项目和具体要求进行装修,规范施工,保证质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超越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违章施工。

(三)、要认真处理厨房与卫生间的防水,确保排水系统安装完好,如因施工问题造

成渗水或其它破坏,业主须负一切责任。

(四)、业主在安装卫生间吊顶时,必须在排水、排污管道的积水弯处预留适当检修口,室内管弄井的检修口不得封堵,否则日后由于排污管检修而导致的吊顶拆装等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五)、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须将冷凝水管插入统—的引流管道内或阳台内适当的排水地方,不得悬挂在任何外墙部位,以防漏水扰人及污浊墙面。

(六)、对装璜垃圾要及时清理,袋装后堆放到指定地点;

(七)、不得将水泥浆、碎砖、砂石、油漆、溶剂、硬件物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走廊、电梯厅和楼梯走道堆放材料、工具或垃圾以免堵住信道;

(八)、不得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箱)内,不得向外抛垃圾;

(九)、如弱电线路因装修施工造成线路中断或破坏的(包括电话线、宽带网络线等),请及时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十)、装修过程中使用电锯、电刨、电锤等大功率设备时,要注意每户的额定最大功率

及最大电流和安全使用,以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

(十一)、施工人员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非机动车应办理停车手续,停放在指定地点,运货车在卸下物品后应立即驶离,不在小区内停泊。

(十二)、装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包括第三者责任事故)及因施工对房屋造成的损害均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

(十三)为确保物业小区的美好环境及业主的安全,金色港湾物业管理处禁止有以下行为发生:

1.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

2.擅自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3.擅自利用其它装饰材料改变外墙装饰面;

4.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或改变外门窗的规格、类型、颜色;

5.擅自安装升出阳台外的晒衣架(包括伸缩衣架)和花架;

6.擅自封闭阳台和顶层平台;

7.偷用公共部位水、电;

8.擅自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至小区项目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9.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

10.擅自移动、封闭、改装煤气管,私接煤气表,所有煤气表管的施工必须由煤气公司进行;

11.侵占绿地、损毁绿化或围护设施;

12.破坏、污染水环境,侵占、损毁小区河道及其设施;

13.在花园、庭院或其它场地进行搭建;

14.擅自安装防盗窗、防盗栅;

15.擅自安装空调室外机架;

16.擅自在外墙打洞。

五、作业时间规定

抓好装修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对相邻业户的干扰与影响,管理处对本物业内的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作如下规定:

在小区暂无正式居住户的施工情况下,允许施工作业的时间为:7:00-21:00;

在小区业户实际入住的情况下,施工作业的时间为:8:30-18:30; 大噪音工具允许使用的时间为:9:00-17:00;

如需要在超出以上规定时间外施工及使用大噪音工具,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报告幷办理电气使用登记表后,获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监督、检查

施工期间,业户或施工人员应接受昆山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物业小区管理处对现场施工情况的随访和监督检查,违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七、装修施工离场手续

(一)、在装修施工结束后,业户和施工人员应办理以下终止和退场手续。

(二)、装修业户或装修施工单位应办理的手续

应以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施工已结束,幷提供工程竣工图和文字说明。客户服务部将通知工程部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下列工作:

1.查看竣工图同实际施工状况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则要求施工单位更正竣工图。

2.检查实际完成的施工同原先施工状况是否变动,如有变动,作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如不予认可,则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工程部将再予复查,直至合格。

3.检查施工过程中有否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等后果,如有,要求整改或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4.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部财务部向施工单位退还装修保证金和出入证押金,客户服务部收回出入证和施工许可证。

八、电梯使用规定(适用二期)

为对装修施工提供必要方便及对设备设施作应有的保护,物业管理处就施工期间的电梯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1、施工用的电梯必须对轿厢作必要保护,包括铺垫地面、遮蔽四壁、保护门框和门面,施工人员和材枓不准进入末经保护的电梯轿厢。超宽、超高对象不准进入电梯,装载材科时不能超重。

2、不能较长时间占用电梯,如偶尔有此种需要,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报告幷获得同意。

3、服从电梯操作工的指挥,按运输使用单独乘运电梯。

4、出入电梯的材料,必须统一使用物业管理处为您租用的专用推车,以保护电梯设备。出运装璜垃圾应袋装化推车运输。

5、在已有业户入住的情况下,上下班高峰时间不准使用电梯,在遇到业户也需乘用电梯时,应让业户先用。

九、违章处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处对业户或施工单位违章施工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停止其工作,没收出入证,直至撤消施工许可证,终止施工,幷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

第17篇:怎样做好物业装修管理

怎样做好物业装修管理(1)

物业装修是指业主或使用人为了改善居住、办公或经营环境,对自有购置或租赁物业产权面积范围内的地面、墙面、厨房、卫生间洁具、顶棚(天花)、门窗、给排水、强弱电、有线、电话、宽带进行装修处理的活动、过程。物业装修管理是物业管理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受开发商或全体业主委托,对物业管辖范围的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监督施工符合规范、结构安全、物业管理、消防、给排水、强弱电供给,天然气、通讯宽带、环境保护要求等行为装修的定义。

下面我根据自己的一些工作经验,谈谈自己对装修管理的一点粗浅看法:

一、物业装修管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物业装修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物业的保值、增值,良好的物业装修管理可以为业主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使物业价值和使用功能得到极大的提高。

假如没有物业装修管理,业主随意进行装修,在梁、柱、楼板上打眼、开孔、拆除承重墙,破坏房屋承重部位,擅自占用共用部位,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空调外机乱挂,空调管线乱拉,燃气热水器排烟孔乱开孔,破坏楼宇外部形象,装修管理一塌糊涂,物业的价值马上贬值。由此可见物业装修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

二、物业装修管理的依据

(一)依法。依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进行物业装修管理。

(二)依约。依据物业管理人与开发商或者全体业主签订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内有关物业管理内容的约定,以及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室内装修、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物业装修管理。

三、物业装修管理的内容

(一)住宅室内装修、装修管理

1、装修申请

怎样做好物业装修管理(2)

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注明装修内容,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物业管理人员告知业主及装修人员应注意事项及禁止事项。

2、装修阶段管理控制 (1)防水。在装修过程中要经常提醒业主或装修人员注意防止破坏厨、卫防水层...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注明装修内容,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物业管理人员告知业主及装修人员应注意事项及禁止事项。

2、装修阶段管理控制

(1)防水。在装修过程中要经常提醒业主或装修人员注意防止破坏厨、卫防水层,凡改造厨、卫墙体、地面后,必须重做防水,并且防水材料卷边达30公分以上,并且要做48小时闭水实验,在卫生间安装淋浴器的,安装热水器的墙面要做1.5米以上的防水,防止水渗漏到别的房间,防水做好后,要及时打上保护层并铺砖,避免防水层再次遭到破坏。

(2)给排水。装修巡查中,要提醒和检查业主或装修人员不得私改供水主管,只能改动水表后的自用供水管,并且暗埋水管必须做在防水之上。

排水管在装修过程中提醒和督促业主及装修人员不能将下水口堵塞,不将装修垃圾、水泥沙子、油漆、涂料等倒入下水,在封包下水管时,一定要预留下水主管检查口活门,以利于以后维修,疏通时不破坏装修。

(3)强弱电。供电线路改造时一定要穿管,套管内不得有接头,强、弱电电线不能混穿,以免发生短路,烧毁电器。

(4)天然气。天然气管线、计量表不允许擅自移位,改动封包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天然气公司专业人员改动,并且厨房与卧室、客厅等其他功能区必须安装有效隔断,防止天然气泄漏伤人事件的发生。

(5)烟、气道。由于烟、气道多为主辅烟道结构,排烟口(排油烟机烟气接口)在辅烟道上,有的业主为图方便,将原有排烟孔封堵,而在主烟道上开孔,这就破坏了烟道结构,造成窜烟、窜味,有的将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挂装在烟道壁上,损坏了烟道。所以装修管理人员在巡查时就要提醒业主或装修人员不能这样做,告知其危害性,纠正其违章装修。

(6)土建方面。业主在装修中,可以拆除房内轻质隔墙(非承重墙),但拆除与厨、卫相邻隔墙要重做防水,不得损坏和拆除承重墙、梁、柱、板等房屋主体承重部位,不得在这些部位开孔、打眼。

怎样做好物业装修管理(3)

(7)门窗。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装修管理人员要注意个别业主擅自将门往外移位,侵占公共区域,防止业主更换窗户,在窗户外加装防护栏,破坏楼宇外观整体形象。 (8)外立面装修管理控制。①、空调位置及管线出孔位置...(7)门窗。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装修管理人员要注意个别业主擅自将门往外移位,侵占公共区域,防止业主更换窗户,在窗户外加装防护栏,破坏楼宇外观整体形象。

(8)外立面装修管理控制。①、空调位置及管线出孔位置,一定要业主按图纸设计的位置安装空调外机,空调管线出孔要按规定位置出孔,在室内管线可以暗埋,但不得外漏在外墙上,影响楼宇整体美观。②、燃气热水器排烟孔位置从最大角度考虑业主方便,规定每一户型燃气热水器排烟管出孔位置,使燃气热水器每一户型从最低层到最高层都是一个位置,站在高楼下,给人以整齐划一的感觉。

(9)对讲报警系统。装修管理人员要提醒业主和装修人员不得拆除、移位对讲电话,

在墙面开槽时防止打断对讲电话线。在厨房吊顶时,一定要将煤气报警器移出,不能包裹在里面,并且将线连通,避免影响消防联动和报警。

(二)商铺装修管理

1、门头、外立面,商铺装修管理,门头、外立面是面子工程,一定要严格,门头要统一尺寸大小、高低、厚度才能使所有商铺门头招牌整齐美观,空调位置统一高低、管线位置,才能使楼宇整体形象不受影响。

2、排污、排烟气系统,特别是餐饮,一定要注意排污要有油水分离装置,小型餐厅也要有隔油池。排烟气一定要进烟道,大型餐馆还要有新风系统。

3、消防系统,因为商铺在装修过程中,要对顶棚(天花板)墙体、地面改造,这就势必改动烟感、温感、喷淋、消防联动报警线路、消火栓等消防系统,所以在装修前要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改造时要由有资质的企业改造,装修进程中物业装修管理人员要监控按规范改动,防止损坏线路,破坏消防设施,装修完后商铺经营户要申请公安消防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商铺才能进行经营。

4、防水系统,商铺经营户在改造商铺时要对卫生间改动,所以要提醒和监控做好防水,经营餐饮的要对后堂做好防水,后堂垫高的防水层卷边要达到50公分以上,防止后堂用水量大给毗连物业造成损失。

怎样做好物业装修管理(4)

四、如何做好装修管理 我个人认为做好装修管理必须做到五勤和四心: 五勤就是腿勤、眼勤、嘴勤、脑勤、手勤。 腿勤就是要对自己装修管理区域勤跑,一天保证对所有装修户进户巡查不少于两次。只要腿跑到了就能发现问...四、如何做好装修管理

我个人认为做好装修管理必须做到“五勤”和“四心”:

五勤就是腿勤、眼勤、嘴勤、脑勤、手勤。

腿勤就是要对自己装修管理区域勤跑,一天保证对所有装修户进户巡查不少于两次。只要腿跑到了就能发现问题,纠正违章装修。

眼勤就是要善于发现问题,每到一户要对方方面面进行观察,发现苗头不对,要防微杜渐,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嘴勤就是要积极与业主沟通交流,提醒和告知业主、装修人员应该注意些什么?哪些是禁止行为,哪些是违法、违约、违章装修。

脑勤就是要勤于思考,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是自己巡查不到位,还是自己疏忽大意了,还是自己责任心不强。

手勤就是要勤记装修日志,应该注意的重点事项做好笔记,哪些是当天重点工作,哪些是本周重点工作,还要做好每户装修进度表,对每户装修进度都有记录,做到心中有数。

四心就是信心、耐心、决心、恒心。

信心就是在装修管理中,要有干好工作的信心,战胜困难的信心,勇往直前的信心。

耐心就是在装修管理中,要对业主做大量的解释说服工作,有些业主对我们的管理要求不理解、不配合,这就要有足够的耐心去解释、去说服,不能没有耐心。

怎样做好物业装修管理(5)

决心就是在装修管理过程中,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要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 恒心就是要持之以恒,特别是面对违章装修,要有坚持原则的恒心,不能忽冷忽热,虎头蛇尾。 以上就是笔者的一点粗浅看法,希望能起到...决心就是在装修管理过程中,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要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

恒心就是要持之以恒,特别是面对违章装修,要有坚持原则的恒心,不能忽冷忽热,虎头蛇尾。

以上就是笔者的一点粗浅看法,希望能起到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以利我们更好的搞好物业装修管理工作,为业主物业保值、增值,为广大业主创造一个个美好家园,为提升万达品牌形象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18篇:物业小区装修管理协议

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公司):

乙方(业主):

丙方(装修单位):

为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确保小区建筑结构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外观的整齐划一,根据国家建设部第110号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关于申报

1. 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

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 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合同、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明文件及要求

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 乙、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 甲方审核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

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5. 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

6. 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关于设施设备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气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事先向管理处申报并由相关专营单位施工),如私自拆移或加装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1. 智能控制面板;宽频网络插座;红外报警探头、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 燃气报警探测器及线路。

3. 燃气管道、阀门等。

4. 对讲电话及线路。

三、关于外观

1. 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平台之墙面等)。

2. 严禁在阳台、平台、天面私自搭建雨蓬或其它建(构)筑物;外立阳台部位不得擅自拆建和扩大,热水器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不得私自违规建造地下室或占用、损坏其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

3. 原进户门为防火防盗门,严禁拆改。严禁改变进户门尺寸及在门外侧包边。

4. 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 1

灯饰和饰物。

5. 阳台和天台不得栽种高度超过1.2米的植物,不得在阳台搭建假山、石等较大型景观。

四、关于承重结构

1. 严禁损坏梁、柱、承重墙及外墙,更不能开洞或开门。

2. 不得随意凿除住宅地面原水泥层;如装修需要铺设管线必须使用切割机开槽,不得重

击楼板。

3. 楼板不得铺设厚度超过1公分的大理石等重质装修材料。

4. 如需做隔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防火夹板、轻钢板等);如是木质架或板墙,则须涂....

防火漆。未经审批,禁止隔墙。

五、关于给排水及防水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2个小时以上,确保无渗漏,并通知管理处验收。

2.卫生间和顶楼的天台地面(自用部位)装修,均须重新做防水处理,经48小时以上

闭水检验,并通知管理处验收。

3.天台地面铺砌时,不得影响天面排水,需在周边预留约10公分的排水沟。

4.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功能;不得扩大厨房、卫生间及更改排水管道。

5.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6.不得往排水管倒施工垃圾,避免管道堵塞。

六、关于空调安装

1.在装修前应充分考虑室内机的安装位置,以便于管道的走向及室内装修。

2.本小区设计为空调集中安放,在购买空调时请注意选择适合的型号。.....

3.必须在指定位置安装,严禁在指定位置之外安装空调。

4.严禁将空调水直接排放在室外。

5.如安装部位不明确,请到管理处咨询。

七、关于装修材料、垃圾的搬运

1.搬运材料、垃圾不能损坏楼道及其它公共设施,损坏应赔偿相应损失。

2.垃圾必须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在公共区域。

3.搬运装修材料或垃圾时遵守搬运装修物品及垃圾时间,不得在非规定时间内搬运物

品。

4.搬运装修材料、垃圾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1:00

下午:14:30-17:00

5.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其他时间搬运装修物品、垃圾,需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后方可进行。

八、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1.业主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楼宇的公共部位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将由管理

处安排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和业主承担。

2.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业主和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3.如需电焊等明火作业时,须事先向管理处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严禁在装修现场吸烟赌博、饮酒、斗殴。

5.装修期间,请关闭单元大门,以免尘土飞扬或噪音影响他人。

6.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措施,严禁吸烟及禁止使用煤气、电炉或明火。

7.施工现场应按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个4公斤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8.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九、关于人员管理

1.业主必须对其所雇之施工单位人中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2.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遵守小区管理规定。

3.装修人员进场前办理好出入证。需注明工种,人数原则上规定两房两厅8人,三房两

厅10人,最多不能超过15人。出入证要妥善保管,如丢失按规定赔偿。

4.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带于胸前,不佩带出入证视为无证,将被

清理出小区。

5.施工人员“一证一房号”不得在小区内窜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

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6.施工人员应于每日晚18:00前离开小区,不得留宿。

7.严禁私自使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8.严禁践踏草地、破坏绿化。

十、关于施工时间

1.单元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须办理延期申请。

2.装修期内施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3.为不影响已入住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4.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施工,如违反将清场处理并扣除装修押金50元/次。

十一、其它

1.住宅进场施工前,业主及装修单位需各交纳1500元装修保证金(别墅及商铺交纳2500

元),业主装修验收合格后凭押金收据退还,装修单位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凭押金收据退还。

2.装修施工人员需按管理处规定统一着装,进场前装修单位到管理处租用马夹,租金按

0.5元/套〃日计收,服装押金在单元装修结束后退还。如遗失或损坏,扣除装修押金30元/件。

3.装修单位进场前,需办理出入证,工本费5元/张。如遗失、涂改或转借,扣除装修

押金50元/张。

4.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为4元/平方米,商铺装修垃圾清运费为6元/平方米(按建筑面

积计算)

十二、违约责任

1.对违反规定的业主或施工单位,将视情节和后果做如下处理:

A.责令停工。

B.责令恢复原状。

C.扣留或没收工具。

D.赔偿经济损失。

E.收取违约金。

F.不听劝阻者,将采取停水、电措施并强制清场处理。

以上措施可合并使用。

2.在施工期间应遵守法纪,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施工造成

损害之后果由乙、丙方负责。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签署/盖章代表签署/盖章代表签署/盖章

年月日

第19篇: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谷城华中置业有限公司 “康乐鑫苑”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康乐鑫苑物业小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的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户的生活秩序,使各业户安居乐业,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装修规定。

本装修规定是为了协助业户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的手续,请各业户仔细阅读本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

一 装修申请手续

(一)业户向管理处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业户填写《 装修申请表》交物业管理处,同时附交以下资料:⑴装修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⑵如装修内容涉及到防火设施更动,须有县消防局批文或准许施工的临时手续;⑶如装修内容涉及到房屋建筑格局,须有县规划局批文;

2.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如不批准。将作出具体说明;如予批准,则准予开工装修。业户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装修单位应作为第三方会签,保证遵守一切有关装修规定,由客户服务部进行审核。一式二份,各自留存备查。

(二)施工单位向管理处办理进场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2.向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人员办理出入门禁卡(每张10元)和门禁卡押金(每张50元);3 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人验证、核实人数,发给施工人员出入门禁卡(每卡一人,不得转借),完工时应全部证件收还、注销。

二 施工人员管理

(一)施工人员出入物业小区必须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入内。

(二)施工人员只能按装修电梯使用方法规定乘用:施工人员如确定装修工作时需要在装修房屋内暂住,经由房屋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应持有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施工人员只能在限定的有关区域内作业,不得任意窜户。施工人员应遵守管理处对装修施工工作作出的一切规定,并接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如有破坏或盗窃等违法行为,须负法律责任。施工队(或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切实做到:⑴.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殴斗,不参与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⑵.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划,禁止随地便溺;⑶.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余食物,不在小区内晒衣物;⑷.不准在室内动用明火操作,或用木块、刨花煮饭、取暖,并禁止吸烟;⑸.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操作;从事机电安装、电焊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在管理员要求出示之时向物业管理处出示。

(三).应急处理如施工现场突发事件(水淹、煤气泄漏、火警或民工殴斗等),现场人员应做到:⑴.保持镇静,不要慌张。在自身安全条件下,采取可能采取的措施,阻止事态发展或减少不良后果;⑵.尽快通知物业事务部保安人员或管理处前来处理。⑶.撤离现场,并劝阻无关人员不要进入现场。

三、材料管理规定

(一).装修材料进入物业小区,必须接受检查,是否有违章材料进场,并在物业事务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运行。

(二).业户如运送大宗装修材料,应事先联系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员,以便妥善安排电梯和提供配合服务。

(三).材料一经卸下,应立即搬进业户的单元内,不准占用公共区域堆放。

(四).在材料运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经之处(包括道路、阶梯、进厅、走道、电梯厅、楼梯间及电梯轿厢内等)的地面、墙面、顶面、转角处及突出的把手等部位妥加保护;严禁在广场地坪、楼厅、大理石地面上拖拉;严禁超高物品进入电梯轿厢。

(五).材料应集中堆放,整齐有序,并应远离走道口、电梯厅等公共信道,不得侵占任何公用部位。

(六).如装修材料的数量较大时,应设定专门区域作为堆放处,材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配置有效灭火机,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管理制度。

(七).施工结束后,剩余材料应尽快搬离现场,搬离过程中同样要注意以上各事项。

四、装修工程管理

(一).装修单位必须按申报批准的图纸施工。

(二).进场施工,必须严格遵照核定的项目和具体要求进行装修,规范施工,保证质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超越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违章施工。

(三).要认真处理厨房、卫生间的防水,确保排水系统安装完好,如因施工问题造

成渗水或其它破坏,业主须负一切责任。

(四).业主在安装卫生间吊顶时,必须在排水、排污管道的积水弯处预留适当检修口,室内管弄井的检修口不得封堵,否则日后由于排污管检修而导致的吊顶拆装等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五).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须将冷凝水管插入统—的引流管道内或阳台内适当的排水地方,不得悬挂在任何外墙部位,以防漏水扰人及污浊墙面。

(六).对装璜垃圾要及时清理,袋装后堆放到指定地点;

(七).不得将水泥浆、碎砖、砂石、油漆、溶剂、硬件物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走廊、电梯厅和楼梯走道堆放材料、工具或垃圾以免堵住信道;

(八).不得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箱)内,不得向外抛垃圾;

(九).如弱电线路因装修施工造成线路中断或破坏的(包括电话线、宽带网络线等),请及时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十).装修过程中使用电锯、电刨、电锤等大功率设备时,要注意每户的额定最大功率

及最大电流和安全使用,以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

(十一).施工人员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非机动车应办理停车手续,停放在指定地点,运货车在卸下物品后应立即驶离,不在小区内停泊。

(十二).装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包括第三者责任事故)及因施工对房屋造成的损害均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

(十三).为确保物业小区的美好环境及业主的安全,康乐鑫苑物业管理处禁止有以下行为发生: ⑴.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⑵.擅自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⑶.擅自利用其它装饰材料改变外墙装饰面;⑷.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或改变外门窗的规格、类型、颜色;⑸.擅自安装升出阳台外的晒衣架(包括伸缩衣架)和花架;⑹.擅自封闭阳台和顶层平台;⑺.偷用公共部位水、电;⑻.擅自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至小区项目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⑼.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⑽.擅自移动、封闭、改装煤气管,私接煤气表,所有煤气表管的施工必须由煤气公司进行;⑾.侵占绿地、损毁绿化或围护设施;⑿.破坏、污染水环境,侵占、损毁小区河道及其设施;⒀.在阳台、庭院或其它场地进行搭建;⒁.擅自安装防盗窗、防盗栅;⒂.擅自安装空调室外机架;⒃.擅自在外墙打洞。

五、作业时间规定

抓好装修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对相邻业户的干扰与影响,管理处对本物业内的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作如下规定:在小区暂无正式居住户的施工情况下,允许施工作业的时间为:7:00-21:00;在小区业户实际入住的情况下,施工作业的时间为:8:30-18:30;大噪音工具允许使用的时间为:9:00-17:00;如需要在超出以上规定时间外施工及使用大噪音工具,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报告并办理电气使用登记表后,获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监督、检查 施工期间,业户或施工人员应接谷城县相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及物业管理处对现场施工情况的随访和监督检查,违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七、装修施工离场手续

(一)、在装修施工结束后,业户和施工人员应办理以下终止和退场手续。

(二)、装修业户或装修施工单位应办理的手续 应以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施工已结束,并提供工程竣工图和文字说明。客户服务部将通知工程部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下列工作: 1.查看竣工图同实际施工状况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则要求施工单位更正竣工图。2.检查实际完成的施工同原先施工状况是否变动,如有变动,作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如不予认可,则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工程部将再予复查,直至合格。3.检查施工过程中有否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等后果,如有违反按要求整改。4.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处准予撤离。

八、电梯使用规定

为对装修施工提供必要方便及对设备设施作应有的保护,物业管理处就施工期间的电梯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一)、施工用的电梯必须对轿厢作必要保护,包括铺垫地面、遮蔽四壁、保护门框和门面,施工人员和材枓不准进入末经保护的电梯轿厢。超宽、超高对象不准进入电梯,装载材料时不能超重。

(二)、不能较长时间占用电梯,如偶尔有此种需要,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报告并获得同意。

(三)、服从电梯操作工的指挥,按运输使用单独乘运电梯。

(四)、出入电梯的材料,必须统一包装严实,以保护电梯设备。出运装璜垃圾应袋装化推车运输。

(五)、在已有业主入住的情况下,上下班高峰时间不准使用电梯,在遇到业户也需乘用电梯时,应让业户先用。

九、违章处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处对业户或施工单位违章施工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停止其工作,终止施工,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康乐鑫苑业主装修承诺书

本人/公司在对康金鑫苑 室进行装修时,在装修过程中将认真遵守政府和物业管理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做到:

1、对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现场监督责任,保证所装修房间经物业管理处检查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后,方可退回装修保证金,并承付所聘人员违章罚金。

2、对所装修商铺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3、对聘请进入楼内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4、从装修开工起即采取防火措施,装修期间装修室内每50平方米应配一具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物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5、不改变房屋原有的外貌及公用设施,外墙不打孔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墙上凿洞;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荷载(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6、对装修施工不当给相邻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

7、装修垃圾在规定清运时间运到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场地,并保证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

8、安装防盗网、防盗窗花采用管理处统一的样式、规格、材料。并装在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要经过物业管理处审批。

9、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

10、在装修期间不使用瓶装煤气,不使用电热棒、电炉等设施。

11、承担装修管理规定中应负的其它责任。

12、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可按政府相关规定及《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装修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装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装修户/业主/委托人: 联系电话:

第20篇:商业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申报登记:装修申请须商户亲自到管理处申报登记(商户未能到现场的须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施工人数、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商铺装修、加强商铺装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所称商铺装修是指业主、租户为改善商业经营环境,对使用的商

铺进行修饰处理的建筑活动;本规定所称租户是指承租人或其他使用人、

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应经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授权。

二、装修单位从业资格

1、从事商铺装修者,应具备下列条件: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具备装修装饰

行业资质。

三、装修申报登记

1、装修申请须商户亲自到管理处申报登记(商户未能到现场的须有亲笔签

名的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

修项目、施工人数、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2、申报装修时,装修单位须带齐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公司公章。

3、提供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平面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大门装修图、

电源照明插座平面图、电气系统图、弱电系统图、空调位置图等)。

四、装修审批

1、装修资料提供符合条件者,管理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2、批准后,装修单位须办理以下进场施工手续:

▲领取、签署有关文件;

▲按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五、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装修范围

(一)房屋结构

1、商铺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配套设施

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商铺楼地面、内墙面、天花进行表面装修,商铺楼地面原水泥层不

得凿除,禁止使用超过15毫米以上的大理石、花岗岩等超重装修材料装饰地

面或内墙面,禁止用水泥、红砖在铺内砌墙或加厚楼板。

3、禁止擅自拆移住宅建筑的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空调

孔)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

不得在楼板地面开槽安装水管,不得在楼面板上钻孔洞,或重击楼板。

4、禁止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

5、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

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的要求,保证建筑物外

观统一。 (二)门窗及公共走道

1、业主装修时不得以重力碰撞玻璃门或震动铝合金窗户,以免引起门及窗塞缝

开裂或脱落,造成安全及其它因素影响,未经管理公司许可,严禁换改已安装的 玻璃门、扩大门洞以及在铺位门外侧包边。

2、不得在商铺门外的公共场所走道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公共通道铺 设与原施工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众通道的材料设施,不得在公共通道 设置任何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影响他人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神龛)。

3、不得在商场外墙安装任何遮光帘、花架、天线、旗杆、旗帜、灯饰、或其

他任何伸出物,不可在外墙拆、堵任何门窗。

4、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改变空调的风管,冷凝水管排放点、空调其他附带设

施。 (三)智能设施及管线

1、禁止更改室内外的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智能化管线、智能化系统所属

设备的安装位置(包括配电箱、各类传感器)。

2、严禁私自拆卸或敲击专用电子设备,如报警系统等。

3、严禁更换超出原设计开关的容量进行更换室内总开关。 (四)空调安装

1、空调应严格按照原设计中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预留位置旁留有供空调出水

用的下水管,请业主安装空调时一定把空调出水管装进预留的下水管里,禁止 安装空调雨篷。若使用自装空调的业主,必须把室内排水管与室外排水管一并 接入空调排水主管道。如原设计采用中央空调,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私自加

装其他制冷装置。

2、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改变空调的风管,冷凝水管排放点、空调其他附带设 施。

(五)招牌、广告

商场内部商铺需做招牌广告,须书面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广告内容及平面图或效果图,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设立。

装修施工管理

1、在装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

2、装修施工单位所聘用的装修工人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一切责任均由装 修施工单位承担。

3、装修施工单位因施工所造成公共地方设施、他人人身财物之损毁或伤害, 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4、装修施工人员在广场内须按要求配戴出入卡;施工人员须与出入卡铺号相对 应,不得窜铺施工作业。

5、商铺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业主、商户生 命和财产的安全,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法规定,室内进行木料加工或电工 作业时必须按每4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一只4公斤或二只2公斤ABC干粉

灭火器(不足40平方按40平方计算);如确需使用天那水、汽油等易燃易爆物 品辅助装修的,当天使用当天清离,不得在室内储放。装修需动火时必须先到

理处办理动火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6、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并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 放、清运;对于乱堆放、乱弃装修垃圾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限期清理,不

及时清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代为清理,费

管用由装修者或业主、商户承担。

7、装卸、运送物料、淤泥、废料、垃圾等,必须事先通知管理处,并按照管理 处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8、厨、厕的防水工程及水、电布线工程,均须在回填隐蔽前进行检测验收,以 确保装修质量。

9、所有吊顶天花必须使用轻钢或铝质龙骨及石膏板,若需木质天花或其他装饰 木板必须贴防火板,或刷防火漆,均应经过管理公司鉴定认可,并且天花应预留 不小于450㎜×450㎜的检修口若干。

10、店铺内增设间隔的,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间隔体顶部与天花板的距离 不得低于300㎜。

11、隐蔽电线必须套线管或其他阻燃线管。

12、使用装修材料必须是合格的正规产品,严禁使用其他伪劣产品。

13、商铺装修者应在申报的期限内完成装修,装修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单位 检查,如有违章装修或出现渗、漏、堵、损坏等情况,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

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在装修验收合格一个月后退还全 部装修保证金。

14、装修中使用电梯应严格遵照《装修期间电梯管理规定》,在运输大批量的 装修材料前应通知管理处,安排电梯在合理的时段

坏电梯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做出修运行。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 复、赔偿等处理。

15、装修工接电、接水,必须要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按技术操作规程进 行驳接,不得私自在外驳接临时用电、用水。

16、装修期间,严禁动用明火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氧焊、煤气瓶等,如施工确 实需要,须报管理处审批,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17、施工时间内,必须关好门窗,避免高空坠物和噪音、粉尘扰民、每日完工后, 应关好室内水源及电源以免发生意外。

18、施工期间不得拆除地漏网盖和向地漏、坐厕内倾倒混凝土、砂石、瓦砾、胶膜密封良好。

19、根据餐饮商铺情况,需安装水龙头或其他用水时,必须在装修时预埋好给、排水管道而且必须做防水处理。

20、各楼层每平方米的负载重量不得超过300公斤。易燃废弃物品(油漆、天那水)等杂物,地漏一定要用

21、任何时候不得在施工现场煮食、吸烟;非火警不得在消防栓内取水使用。

22、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随时进入任何一间装修房进行工作检查,装修公司必 须给予配合。

23、严禁自行通知收购人员到商铺内处理废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清理出 商铺。

24、所有土建及大型的金属结构需改动并涉及外立面的,须由管理处审批,合格 后方可施工。

25、装修用料应符合消防要求并做好防白蚁处理。

26、施工中不得改动商场的中央系统和消防设备。

27、商铺的用电量确实需要超出基本用电量的,应在装修申请时一并向管理处 申请,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均由业户承担;因增容造成商场总开 关,计量电表需要更换、改动的,发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开放式铺位装修要求

1.普通柜台高度不得超过1.4米,地面全部铺设地砖。

2.化妆品区域铺位眉头高度从商场通道水平面向上2.5米至2.8米处,宽30厘 米。

3.化妆品区域铺位与相邻铺位间50厘米以内只能装修地面,地面以上必须留 作通道,不得进行安装及摆放柜台。

4.开放式铺位必须设立形象柜,且长宽、直径不得超过1.5米,高度不得超过2.8 米。

六、装修验收

1、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 (1)所有装修工程全部完工; (2)所有施工人员全部退场; (3)场地内外所有装修余泥及垃圾清理完毕; (4)无损坏公共设备、无违章装修、无遗留装修物料于公共地方。

2、装修工程完毕后,商户和装修公司负责人须到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

进行验收。

3、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

4、若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商户需要在指定期限内改正,再行复验,直至合 格。 将在接到验收申请后预约到现场与装修公司负责人

5、装修预验收合格后,经一个月使用可申请第二次验收,经装修审批处复验确 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凭收据到管理处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七、违章装修处理

管理处对违反本规定者,可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4、责令暂扣工具或施工出入证;

5、停水、停电以制止违章装修行为;

6、诉诸法律。

八、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同泰鼎承物业有限公司。

物业工程装修管理岗位职责
《物业工程装修管理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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