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用户室内装修行为,保证用户装修的顺利、有效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辖区内的小区用户实施室内装修过程的管理。 第2章职责划分 第3条客户服务部职责 客户服务部的职责如下。 1.负责受理用户装修申请。
2.检查施工单位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材料。 3.填写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通知用户缴纳装修费用。 4.通知用户装修申请的结果。 5.为施工单位办理出入证等相关证件。
6.负责处理因用户室内装修引致的各种投诉,保证装修不打扰其他住户。 第4条工程技术部职责 工程技术部的职责如下。
1.装修前对用户的房间进行检查。
2.负责审批装修图纸及较大工程改动的装修项目。
3.在装修过程中,负责定期巡检,确保装修按图纸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果发现严重的违规行为,应首先进行劝阻,劝阻无效向部门主管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审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并核定收费。
5.装修完毕后,负责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进行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6.验收合格后,在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签字,交财务部安排,并于规定时间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第5条秩序管理部职责 秩序管理部的职责如下。
1.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灭火器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协同工程技术部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与工程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第6条财务管理部职责 财务管理部的职责如下。
1.凭借用户室内装修申请书向用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凭借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于装修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后,为用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第3章装修申请
第7条业主或住户携带相关资料到客户服务部提出装修申请,填写《物业装修申请表》。客户服务部审核用户装修资格,验证用户身份,经确认是本小区的住户,其物业管理费已按规定缴付,各种相关资料均无误后提供室内装修申请书。
第8条住户按要求填写《物业装修申请表》,连同装修图纸一起交物业管理处,并做出遵守装修规定的承诺。
第9条受理人向用户简述室内装修的程序及规定,并将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发给用户。 第10条装修审批
1.客户服务部受理人将申请书和装修图纸一同交工程部审查。
2.检查符合规定的,工程部通知客户服务人员,客户服务人员通知用户缴纳有关装修费用。
第11条装修收费及有关手续
1.财务部向用户收取装修保证金、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2.交费后,住户到客户服务中心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等相关证件,客户服务人员将室内装修批准书与室内装修违约记录以书面形式上交给住户。装修期间,住户须将室内装修批准书悬挂于门外正上方,以便物业管理处核查。
3.施工现场需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施工单位可以自行购买或向物业管理处租借。 第4章装修过程的监督
第12条工程技术部定期巡查,监督住户是否按图施工,要保证装修单位在装修过程中不违反室内装修规定,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劝阻,并将其记录在表上,交用户签名确认后存档。
第13条秩序管理部的相关负责人要每天对装修单位进行巡检,确保装修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生活和工作,不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环境,并将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在室内装修巡检记录表上。
第14条装修期间,保安人员定期检查住户室内灭火器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施工人员佩戴施工证情况,以及装修施工是否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等。
第15条工程部和秩序管理部在巡查期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1.装修单位初次违反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应及时制止并口头警告要求其纠正,同时记录时间、巡查人和违规行为,并要求装修负责人和住户签名确认。
2.若装修单位屡次不听劝告,巡查人员通知客户服务部向住户发出室内装修违约单,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领导,决定是否申请仲裁或起诉。
3.如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其他用户投诉不断,可以安排保安部对装修单位停电或清场,直至装修单位承认错误,保证遵守装修规定,方可让其重新进场施工。
第16条装修过程中须动火作业的,应先到服务中心申请,动火时须接受工程部、保安部的监督指导。装修施工单位需有动火负责人在现场监管。
第17条装修过程中用户需临时用电的,应先到服务中心申请,经工程部审核定价、财务部收费后,由工程部提供临时用电。
第5章完工验收
第18条装修完毕后,口头或电话申请验收。
第19条客户服务中心将验收单交给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于两个工作日内到用户室内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写在记录表内。
1.验收合格,财务部凭验收表于一个月后将装修保证金退还用户。住户到物业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的退款、退证手续。
2.如果验收不合格,客户服务部发室内装修整改通知书给用户,限期整改。 第6章附则
第20条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修订、补充和解释。 第21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