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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调剂室负责人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28 08:32:22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药品调剂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药品调剂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适合门急诊、住院药房)

(一) 药品调剂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取得主管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熟悉国家有关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调配业务,并能解决药品管理、调配等的技术问题。

2、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业务和行政管理。组织参加各种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药政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向科主任汇报本室人员的思想及工作等情况。

3、负责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用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负责处方统计和处方保管工作。

4、负责本室的药品请领、供应、保管、账目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与临床科室的业务联系,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开展合理用药研究,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经常了解临床科室药品使用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经常听取临床科室对药品供应的意见,密切医、药、护之间的联系,做到优质服务。

6、组织本室人员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讨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7、负责月工作量的统计及报表工作。

8、负责本室的考勤、安全和卫生工作。

9.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二) 药品调剂室配方人员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在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一级技术人员的指导。

2、严格执行门诊、急诊、住院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开时,应经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人员代班。

4、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勤,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处方管理制度。

6、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确认无误后方可调剂,以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7、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系。对新增药品和紧缺药品,应主动、及时地通知临床科室并介绍新药和代用品,为临床提供用药咨询;做好医师合理用药的参谋,注意及时地纠正临床用药中的不合理现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做

到优质服务。

8、工作时着清洁工作衣,挂牌服务。

9、工作时间不会客、聊天和做私事。

10、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当面点清,填写好交班簿,否则接班同志可以拒绝接班。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11.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三) 药品调剂室药品分装人员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人员担任。在本室负责人领导下工作。

2、分装药品前,应核对原包装药品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批号及有效期;严格执行记录核对制度。必须先将待分装药品逐项登记在“药品分装登记本”上,其分装人及核对人需同时签字后方可分装。记录内容为:分装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包装规格、请领数量、分装规格、分装总量、分装损耗、分装人、核对人、负责人、备注等。

3、分装药品时,同一品种不同规格、形状、颜色、批号、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不同药品分装应做到清场,不得混放混分。顺序为:计划一请领一分装一核对一清场一完成记录。

4、工作时穿清洁工作衣帽,戴口罩;分装药品前,先洗手,分装时严禁用手接触药品。凡经分装的药品都要及时封口。

5、易吸潮、风化的药品,分装后应加塑料袋密封,防止吸潮、风化变质。对用量少而易变质的药品。应少分装,勤分装,以保证药品质量。

6、药品分装储备柜,应按药理作用分类,定位放置,柜内应保持清洁整齐。

7、对所分装的药品质量有疑问时应报告室负责人,经核对无疑后,方可进行分装。

8、负责工作室内的卫生、勤务工作。

9.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四) 药品调剂室工人岗位职责

1、在门诊、急诊、住院药房负责人和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本室药品的搬运、整理和清洁卫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完成药品保障工作。

2、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运输工具,不得私自外借,做到使用、装卸不粗暴,不得损坏和遗失,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3、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推荐第2篇:药品调剂室工作制度

药品调剂室工作制度

一、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四、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五、散剂及胶囊剂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认真做好效期药品的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品的发出

六、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七、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八、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九、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或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进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十、药品包装要标示清晰、结实、清洁、美观。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十一、发药时必须向患者或临床医护人员,讲清药品的服用剂量、方法和注意事项,在门诊有药师提供临床药学服务。

二、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十三、做好处方分类统计登记工作,各类处方应分别存放,定期上报统一销毁

十四、认真做好药学服务工作,及时与临床科室及医护人员沟通,通报药品供应情况和介绍新药。

十五、调剂台、储药器具等设备设施等应保持清洁完好,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六、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不得进行与调剂工作无关的活动。

推荐第3篇:调剂室药麻精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调剂室麻醉、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专人专锁,即用即锁。

二、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

录本”和“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表格的登记工作。

三、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的管理负责人必须每天按处方核对登记册,核查药品库存和有效期,做到日日帐物相符。注意库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质量检查。

推荐第4篇:调剂室药品请领、入库制度

调剂室药品请领、入库制度

目的:

建立调剂室药品请领、入库制度,规范药品领用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责任人:

质量管理员、调剂室主任、储备库药品管理员。 内容:

1.调剂室设置储备库药品管理员,负责管理储备药品,其工作包括:向库房请领药品、各药房调拨药品和保管养护储备药品。

2.调剂室储备的药品品种和数量,应以保持安全库存为原则,不得任意扩大规模。同时应使各药房的库存总额控制在一周消耗量之内。安全库存指能够保证业务活动顺利进行的最小库存量。安全库存量的计算,应以计算日前三个月的药品日平均消耗量和领药频次为依据。

3.储备库药品管理员应于库房发药日的前一日,根据各药品现有储备量与安全库存量之差,确定请领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各药房调拨药品应按需要量调拨。

4.储备库药品管理员填写《药品请领本》,注明日期并签字。可以通过医院药品信息系统生成请领单据的,应通过下列路径:药房管理/出入库(菜单)/录入申请/选择“发放库房”/进入《药品请领单据》/录入名称和数量,即可自动生成《药品请领单据》。

5.将《药品请领本》送到库房,或通知库房接收《药品请领单

据》。

6.储备库药品管理员应于库房发药日当日验收药品。验收时应对照请领单据复核如下项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包装情况等。发现与请领单据不符的,或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与库房管理员联系、核实。

7.应于库房发药日当日进行入库确认处理,或转交复核人员进行。

7.1 在HIS系统中,通过以下路径:药房管理/出入库/选择供货药房/选择应接收的单据号/核查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记账,进行药品接收、入库操作。

7.2 确认入库单据时,必须正确选择入库类别(如:请领入库、调拨入库)。

7.3 应与领药本逐条核对,特别注意同一药品有多个规格时,库房发药规格是否正确。

7.4 新药(含规格、生产商改变的药品)需注意库房包装单位和药房包装单位之间的转换。

8.将验收无误的药品码放在药架上。

9.临时缺货或其他原因的紧急药品请领、验收工作可以随时进行,但必须履行正常手续。

10.入库、保管、运输的技术规范参见有关规定。

推荐第5篇:药品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实施和维护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活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3、具体领导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实施和检查考核;

4、按规定的管理职责、质量职责,对公司的质量管理进行计划、指导、实施和协调,对分管工作的质量负责;

5负责药品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对药品经营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6、协助总经理研究、部署、检查质量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办法提出建议,并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7、对企业购进、储存、销售、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问题。

8、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批。

推荐第6篇:药品调剂制度

药品调剂制度

一、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二、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三、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特殊情况下,独立值班工作不少于1年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四、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本院医师处方和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五、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六、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七、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八、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九、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十、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十一、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十二、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十三、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四、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推荐第7篇:药品调剂操作程序

药品调剂操作程序

目的:

建立调剂处方操作程序,规范门诊、急诊及住院药房药剂人员的调配处方程序,做到及时、准确,高效。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

质量管理员、调剂室主任、调剂员。 内容:

1.药品调剂的概念:系指自接受处方笺到交付药品全过程,其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管理性、法律性、事务性、经济性综合一体的活动过程,也是药师、医师、护士、患者(或其家属)、药剂人员等相互沟通的过程。

2.调配处方的程序一般为:收方→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发药。在调剂过程中应坚持“四查十对”。

3.由于调剂室各药房工作内容不尽相同,调剂程序可略有差异。 3.1 门诊西药、中成药处方调配程序:收方→审方→调配→复核→发药。

3.2 急诊药房、中药汤剂、住院药房自费处方调配程序:收方→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发药。

4.各业务单元操作程序

4.1 审方:指调剂员收到患者提交的处方后,在配方过程中和发药前对处方进行的核对。处方审核是调剂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防止

差错、事故,保证调剂质量的关键。处方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处方书写、药品名称、用药剂量、药物配伍禁忌和用法用量等。处方审核的工作应由药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4.1.1 审查处方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病案号、就诊科别/病房床号、开方日期、医师签名盖章)是否合格。每张处方限开五种药品。

4.1.2 门诊处方应三日内调剂。超过有效期的处方,应由处方医师重新开具处方或更改处方日期并签字后,方可调剂。

4.1.3 每张门诊处方限开五种药品。品种数超过规定的,应经处方医师重新开具处方或在原方上注明原因并签字,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调剂。

4.1.4 严格执行药品的剂量规定。对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按下述规定重新计价、交费。

4.1.4.1 一般门诊、急诊患者每张处方不超过三天用药量;一般慢性病不超过一周用药量;癫痈、结核、肝炎、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者不超过一个月用量。

4.1.4.2 对于特殊管理药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1.4.3 对于特殊患者、特殊情况用药需经处方医师特别注明并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调配。

4.1.5 处方中如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法用量超过常规的需经处方医师重新签字。

4.1.6 字迹不清的,不可主观猜测,应与处方医师联系,由医师

写明、重新签字,核实无误,方可调剂。

4.1.7 调剂员无权更换处方药品,不得自行修改处方。 4.1.8 确认已交费处方的收费盖章有效。

4.1.9 将处方与电子处方进行核对:凭用户名、密码进人本院HIS系统的处方发药程序,录人处方计价单上的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拼音(再次录人另一张处方号时,先按“刷新”/Alt+L键)→调出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在审核中若发现计价错误应及时与计价人员联系,纠正。

4.1.10 确认处方:按“确认”键/Alt+S键,系统自动销号、减库存。

4.1.11 在处方左上角标明调剂流水号,与号牌核对无误后,将号牌发给患者,并提示其“妥善保存,按号取药”。

4.2 计价

4.2.1 按照医院HIS系统计价程序规定,计价时按系统提示首先录人处方费别和就诊科室名称代码(拼音字头)及药品类别代码(1:西药费,2:中药费)。

4.2.2 按处方内容顺序录人药品名称的拼音字头→选定相应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录人剂量→计算机自动结算总价(先按Esc键、再按Enter键)→打印处方药品总价单→贴附于正方计价栏并在复写处方(以下简称“副方”)上抄写药价→计价人员签字、盖章。

4.2.3 公费处方中开具了自费药品的,应先经患者同意,在正、副处方总价外,单独注明“自费”字样及相应的金额。

4.2.4 保证录人药品准确,不得估价、改价。计价差错率应符合《调剂室职责》中的规定。

4.2.5 对于药品超剂量的处方,应按4.1.4款的规定限量计价,并告知患者;对于已超规定剂量但不能拆包装的药品,应以相近包装量或协定包装量计价;并在正、副处方相应位置上清晰注明计价剂量。

4.2.6 计价时若发现药品缺货,应向患者解释清楚并请处方医师调整药品,重新签字后经审方合格再行计价。对于无替代品种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主管反应,与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确实无法解决时,应向患者解释清楚,并在正、副处方相应位置注明“无”药。

4.3 调配:指处方经审核合格后,依照处方要求取、配药品的过程。调配药品时必须按照调剂顺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4.3.1 调配程序:按处方书写顺序调配→在药品外包装上按医嘱注明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再次自行核对→调配人员签字、盖章。

4.3.2 需拆外包装的药品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并尽可能保存其内包装或使用厂家的原容器包装。对于必须转移到其他容器中再分装的药品,应使用专用器具,小心操作以避免污染。分装容器应保持清洁、无污染。分装后应在外包装材料上注明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

4.3.3 应检查药品有效期,保证所调配的药品在患者服用期内不超过药品标示的有效期。

4.3.4 应检查处方上的药品名称与药品货位和药品外包装上的药品名称是否一一对应,若有不符必须经核实后,确认为同一药品,

方可调配。

4.3.5 内服、外用药品应按规定使用相应的药袋分开包装,并注明用法。

4.3.6 已拆外包装但未发出的剩余药品,应与整包装药品分开存放,并注明批号/有效期。

4.3.7 应检查药品是否变质(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 4.3.8 应在保证药品外观质量和效期的前提下,用旧存新。 4.3.9 同一药品存在不同批号/效期时,在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调换为同一批号/效期药品。对于无法调换的应向患者明确说明,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调配,并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清楚,在发药时再次提醒患者。若患者不同意,需按协商的剂量重新计价后再行调配。

4.4 复核:指药品调配完毕,在发药之前必须进行的对处方和药品的核对。复核是调剂药品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

4.4.1 应仔细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是否与处方一致;核对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和超剂量用药。对特殊管理药品和儿童、老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剂量,应特别仔细地核对。

4.4.2 复核有无多配、错配、漏配。对易发生调剂差错的药品应特别仔细地核对。

4.4.3 复核药品外观质量、批号/效期,特别注意对于某些药品

的特殊用法、用量的复核。

4.4.4 复核合格后签字、盖章。无第二人核对时,调配人应自行复核并再签字,以示已经过复核。

4.4.5 未经复核的药品和处方上无审核人、调剂人签字的药品不得发出。

4.5 发药:在处方和药品进行准确复核后,将药品发给患者而完成调剂的最后环节。

4.5.1 在叫号器上输人处方编号并确认。收取患者提交的号牌,核对号牌和患者姓名无误后,逐一发药并口头向患者交待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及特殊注意事项。

4.5.2 发药时要核对号牌和患者姓名,警惕重号或重名现象。 4.5.3 对于处方中注明的药品特殊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必须向患者口头交待清楚。特殊药品应向患者说明保存方法。

4.5.4 发药人员应签字、盖章。 4.5.5 应耐心回答患者的询问。

4.5.6 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人员纠正。属差错事故要按规定程序报告,妥善处理。

推荐第8篇:药品调剂制度

药 房 调 剂 制 度

1、审方:指调剂员收到患者提交的处方后,在配方过程中和发药前对处方进行的核对。处方审核是调剂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防止差错、事故,保证调剂质量的关键。处方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处方书写;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处方审核的工作应由药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1)审查处方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病案号、就诊科别/病房床号、开方日期、医师签名盖章)是否合格。

(2)门诊处方应三日内调剂。超过有效期的处方,应由处方医师重新开具处方或更新处方日期并签字后,方可调剂。

(3)每张处方限开五种药品。品种数超过规定的,应经处方医师重新开具处方或在原处方上注明原因并签字,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调剂。

(4)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应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5) 严格执行药品的剂量规定。对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 ①一般门诊、急诊患者每张处方不超过三天用量;一般慢性病不超过一周用药量;癫痫、结核、肝炎、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者不超过一个月用量。

②对于特殊管理药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对于特殊患者、特殊情况用药需经处方医师特别注明并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调配。

(6)处方用药应与临床诊断的相符合,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应合理。

(7)不得有重复给药现象,处方药品名称应使用通用名。

(8)处方中如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法用量超过常规的需经处方医师重新签字。

(9)字迹不清的,不可主观猜测,应与处方医师联系,由医师写明、重新签字,核实无误,方可调剂。

(10)调剂员无权更换处方药品,不得自行修改处方。

(11)确认已交费处方的收费盖章有效。

(12)将处方与电子处方进行核对:凭用户名、密码进入本院HIS系统的处方发药程序,录入处方计价单上的病案号→调出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在审核中若发现计价错误应及时与计价人员联系,纠正。

(13)确认处方:按“确认”键/Alt+S键,系统自动销号、减库存。

(14)在处方左上角标明调剂流水号,与号牌核对无误后,将号牌发给患者,并提示其“妥善保存,按号取药”。

2、调配:指处方经审核合格后,依照处方要求取、配药品的过程。调配药品时必须按照调配顺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1)调配程序:按处方书写顺序调配→在药品外包装上按医嘱注明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再次自行核对→调配人员签字、盖章。

(2)需拆外包装的药品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并尽可能保存其内包装或使用厂家的原容器包装。对于必须转移到其他容器中再分装的药品,应使用专用器具,小心操作以避免污染。分装容器应保持清洁、无污染。分装后应在外包装材料上注明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

(3)应检查药品有效期,保证所调配的药品在患者服用期内不超过药品标示的有效期。

(4)应检查处方上的药品名称与药品货位和药品外包装上的药品名称是否一一对应,若有不符必须经核实后,确认为同一药品,方可调配。

(5)内服、外用药品应按规定使用相应的药袋分开包装,并注明用法。

(6)已拆外包装但未发出的剩余药品,应与整包装药品分开存放,并注明批号/有效期。

(7)应检查药品是否变质(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

(8)应在保证药品外观质量和效期的前提下,用旧存新。

(9)同一药品存在不同批号/效期时,在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调换为同一批号/效期药品。对于无法调换的应向患者明确说明,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调配,并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清楚,在发药时再次提醒患者。若患者不同意,需按协商的剂量重新计价后再行调配。

3、复核:指药品调配完毕,在发药之前必须进行的对处方和药品的核对。复核是调剂药品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

(1)应仔细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是否与处方一致;核对有无配伍禁忌、妊娠反应和超剂量用药。对特殊管理药品和儿童、老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剂量,应特别仔细地核对。

(2)复核有无多配、错配、漏配。对易发生调剂差错的药品应特别仔细地核对。

(3)复核药品外观质量、批号/效期,特别注意对于某些药品的特殊用法、用量的复核。

(4)复核合格后签字、盖章。无第二人核对时,调配人应自行复核并签字,以示已经过复核。

(5)未经复核的药品和处方上无审核人、调剂人签字的药品不得发出。

4、发药:在处方和药品进行准确复核后,将药品发给患者而完成调剂的最后环节。

(1)核对患者姓名无误后,逐一发药并口头向患者交待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及特殊注意事项。

(2)发药时要核对患者姓名,警惕重名现象。

(3)对于处方中注明的药品特殊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必须向患者口头交待清楚。特殊药品应向患者说明保存方法。

(4)发药人员应签字、盖章。

(5)应耐心回答患者的询问。

(6)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人员纠正。属差错事故要按规定程序报告,妥善处理。

推荐第9篇:调剂室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

调剂室的收方划价、配药、核查、发药为一线工作岗位,调剂室管理制度。而药品分类、补充药品、处方统计、登记、处方保管则为二线工作岗位。调剂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内容要求具体化、数据化,这样便于对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审查。

调剂室工作人员除确保药品质量和发给患者药品准确无误外,还应明确调剂室工作环境的卫生责任,并应经常进行对患者热情服务的教育。

2.查对制度

发药窗口必须对药品与处方内容认真查对无误后方可发出,确保调配的处方和发出的药品准确无误。

3.错误处方的登记、纠正及缺药的处理

一方面是对医师处方差错进行登记,另一方面是对药剂人员调配和发药的差错登记。如发现处方存在书写不清楚、用法或用量不当、有配伍的错误、缺药等,应及时与书写处方的医师联系,不得自行更改或代用。

4.领发药制度

调剂室从药库领取,应有领药制度,控制领药的品种、数量和有效期,发到治疗科室病房及其他部门的药品必须有发药制度,领发药制度除保证医疗、教学、科研的供应外还具有药品帐目管理的目的。

5.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分为三级管理,一级管理是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原料药的管理,二级管理是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和自费药品的管理,三级管理是普通药品的管理。

6.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调剂室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僻的药品。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须具有2-3年以*经验,经院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方有处方权。病人须有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凭\"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每次发药不超过5日用量。用过的空瓶全部交回药房。麻醉药品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每张处方注射剂不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和糖浆剂不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处方要保存3年。

(2)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和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按其对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要保存2年。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建立帐册。

(3)医用毒性药品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采取专人管理、双人验收、专柜加锁、专用帐卡。对不可供药用的毒性药品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并建立销毁档案,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处方保存2年。

(4)部分价格昂贵的药品作为贵重药品也应专帐专人管理。

7.有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储藏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有效期的表示方法:

(1)直接标明有效期。如有效期为2008年10月15日,表明本品至2008年10月16日起不得使用。

(2)直接标明失效期。如失效期为2008年10月15日,表明本品可使用至2008年10月14日。

(3)标明有效期年限。如批号为070514,有效期为3年。表明本品可使用至2010年5月13日。

对效期药品的使用原则是有计划采购,验收时检查效期,按批号摆放,先产先用,近期先用。定期由专人检查,并做好登记记录。对距失效期6个月的药品不能领用,发给患者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应有一个月的时间。

推荐第10篇:调剂室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

调剂室的收方划价、配药、核查、发药为一线工作岗位。而药品分类、补充药品、处方统计、登记、处方保管则为二线工作岗位。调剂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内容要求具体化、数据化,这样便于对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审查。

调剂室工作人员除确保药品质量和发给患者药品准确无误外,还应明确调剂室工作环境的卫生责任,并应经常进行对患者热情服务的教育。

2.查对制度

发药窗口必须对药品与处方内容认真查对无误后方可发出,确保调配的处方和发出的药品准确无误。

3.错误处方的登记、纠正及缺药的处理

一方面是对医师处方差错进行登记,另一方面是对药剂人员调配和发药的差错登记。如发现处方存在书写不清楚、用法或用量不当、有配伍的错误、缺药等,应及时与书写处方的医师联系,不得自行更改或代用。

4.领发药制度

调剂室从药库领取,应有领药制度,控制领药的品种、数量和有效期,发到治疗科室病房及其他部门的药品必须有发药制度,领发药制度除保证医疗、教学、科研的供应外还具有药品帐目管理的目的。

5.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分为三级管理,一级管理是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原料药的管理,二级管理是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和自费药品的管理,三级管理是普通药品的管理。

6.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用毒性药品。

(1)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僻的药品。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须具有2-3年以*经验,经院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方有处方权。病人须有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凭\"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每次发药不超过5日用量。用过的空瓶全部交回药房。麻醉药品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每张处方注射剂不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和糖浆剂不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处方要保存3年。

(2)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和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按其对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要保存2年。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建立帐册。

(3)医用毒性药品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采取专人管理、双人验收、专柜加锁、专用帐卡。对不可供药用的毒性药品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并建立销毁档案,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处方保存2年。

(4)部分价格昂贵的药品作为贵重药品也应专帐专人管理。

7.有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储藏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有效期的表示方法:

(1)直接标明有效期。如有效期为XX年10月15日,表明本品至XX年10月16日起不得使用。

(2)直接标明失效期。如失效期为XX年10月15日,表明本品可使用至XX年10月14日。

(3)标明有效期年限。如批号为070514,有效期为3年。表明本品可使用至

XX年5月13日。

对效期药品的使用原则是有计划采购,验收时检查效期,按批号摆放,先产先用,近期先用。定期由专人检查,并做好登记记录。对距失效期6个月的药品不能领用,发给患者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应有一个月的时间。

第11篇:调剂室工作制度

调剂室工作制度

1.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调配处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处方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剂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认真做好效期药品的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品的发出。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定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

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剂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或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进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药品包装要标示清晰、结实、清洁、美观。发出的方剂,应当将服用方法详写在瓶鉴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1.发药是必须向患者或临床医护人员讲清药品的服用剂量、方法和注意事项,在门诊有药师提供临床药学服务。

12.做好处方分类统计登记工作,及时与临床科室及医护人员沟通,通报药品供应情况和介绍新药。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顺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整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第12篇:药品销售调剂检讨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现在对11月25日调剂部发药时发错药的重大差异事故作出深刻的检讨,药品销售调剂检讨书。我知错了,我对领错药的顾客表示深深的歉意,对该事件对本店以及本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痛心和内疚。我佩服公司的处理态度和处理方法,同时接受公司给予的相应处罚。

我们药品销售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他本身就是一个需要高度认真,高度严谨。由于我们工作的疏忽导致发错药,本身就是一个大错误;我们在事件发生后即时补救,尽量减少公司损失,但忽略了“第一时间上报”的重要性,违反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的规定流程,又是一个错误。

经过该事件,我领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在积极应对的同时,“立即上报”是必须的。我保证在以后的公工作中我将更加认真,仔细,将药品安全和公司制度,更加完善的运用到我工作的每一个步骤中去,绝不会让类似事件再度发生,请各位领导放心,并予以监督。

调剂部:

第13篇:药品调剂管理制度试题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测试题

姓名成绩

1.取得

2.具有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以及;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3.拆零药品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内服、外用的拆零药品应按规定使用相应的药袋,分装药袋区别明显,分装药袋应。

4.应仔细核对、、、是否与处方一致;核对有无和用药。对特殊管理药品和儿童、老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剂量,应特别仔细核对。

第14篇:药品调剂差错管理制度

药品调剂差错管理制度

1.药品调剂差错是指在处方调剂过程中发生的过失或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行为。

2.药品调剂差错主要包括调配时产生的药品品种、规格、数量差错, 用法用量错误, 调配药品质量不合格(发霉变质等),调配药品存在配伍禁忌(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3.药品调剂差错的当事人,在获知差错发生后,必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查找取药者,并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发现差错非当事人有义务立即通知当事人并向负责人报告。

4.差错发生后要积极处理,对药品进行重新核对调配,保证患者服下正确的药物。如患者已服下差错药物并产生不良影响,应请求医生帮助,积极治疗。

5.药房设专人负责汇集差错事故,对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情节及后果要进行具体分析,定期组织讨论、分析、找出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预防措施,如引导和鼓励药剂人员继续教育,修改不合理的操作规程。

6.对差错当事人应根据差错程度,对患者的影响进行处罚,并且列入工作质量考核内容。

第15篇:药品销售调剂检讨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现在对11月25日调剂部发药时发错药的重大差异事故作出深刻的检讨。我知错了,我对领错药的顾客表示深深的歉意,对该事件对本店以及本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痛心和内疚。我佩服公司的处理态度和处理方法,同时接受公司给予的相应处罚。

我们药品销售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他本身就是一个需要高度认真,高度严谨对待的工作。由于我们工作的疏忽导致发错药,本身就是一个大错误;我们在事件发生后即时补救,尽量减少公司损失,但忽略了“第一时间上报”的重要性,违反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的规定流程,又是一个错误。

经过该事件,我领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在积极应对的同时,“立即上报”是必须的。我保证在以后的公工作中我将更加认真,仔细,将药品安全和公司制度,更加完善的运用到我工作的每一个步骤中去,绝不会让类似事件再度发生,请各位领导放心,并予以监督。

调剂部:

第16篇:药品销售调剂检讨书

药品销售调剂检讨书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出现了问题或过错后,我们要通过写检讨书来悔过,写检讨书是为了能够不断提醒自己。什么样的检讨书才是好的检讨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品销售调剂检讨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现在对11月25日调剂部发药时发错药的`重大差异事故作出深刻的检讨。我知错了,我对领错药的顾客表示深深的歉意,对该事件对本店以及本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痛心和内疚。我佩服公司的处理态度和处理方法,同时接受公司给予的相应处罚。

我们药品销售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他本身就是一个需要高度认真,高度严谨对待的工作。由于我们工作的疏忽导致发错药,本身就是一个大错误;我们在事件发生后即时补救,尽量减少公司损失,但忽略了“第一时间上报”的重要性,违反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的规定流程,又是一个错误。

经过该事件,我领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在积极应对的同时,“立即上报”是必须的。我保证在以后的公工作中我将更加认真,仔细,将药品安全和公司制度,更加完善的运用到我工作的每一个步骤中去,绝不会让类似事件再度发生,请各位领导放心,并予以监督。

调剂部:

第17篇:调剂室管理1109

调剂室管理目录

1 药房组长岗位职责

2 门诊、急诊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3 住院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4 中草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5 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6 调剂室工作制度 7 调剂室交班制度 8 调剂室药品分装制度 9 调配处方操作规程 10 中心药房标准操作规程 11 药品调剂差错事故预防规范 12 调剂差错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13 调剂差错分析制度 14 中草药煎药人员岗位职责 15 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16 特殊胰岛素发放细则 17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1药房组长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组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本组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考勤,安排值班和休假,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3.组织本组人员学习落实《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房及药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加强对药房药品的日常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效期与储存保管情况,确保发出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数量准确无误,严防差错事故。

5.合理控制药房的药品数量,保障临床供应,尽量减少库存,加快周转,提高效益。6.严格药房药品数量与金额的管理。每月底盘点,做到帐物相符,防止损坏和丢失,造成亏损。

7.加强对药房内公共设备及设施的管理,保障正常运行。

8.负责药房的安全管理,提高全体人员防范意识,防火、防盗,禁止非本组工作人员进入药房。

9.培养药房内团结协作精神,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改善服务态度,协调院内外之间的关系,提高服务能力。

10.组织督促本组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

11.主动向临床科室通报药品信息,征求临床科室和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12.负责本组内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培训工作。 13.定期组织本组人员会议,讨论改进和安排工作。

2门诊、急诊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门诊、急诊各药房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发药及药品管理工作。2.必须严格遵守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3.调配处方时,做到“四查十对”,对其内容认真阅读审核,不符合书写要求或错误处方拒绝调配。对有疑问及字迹不清难以确认的处方,必须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 4.对药品数量、金额、破损、丢失等负有直接责任。 5.特殊药品管理和调剂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6.药房调剂人员根据处方权医生的签名字样,确认处方开据者身份的真实性,保障处方用药安全。

7.急诊处方、特殊优待人群,优先配发。

8.对取药病人以礼相待,态度和谒,耐心解答病人的问题,不得与病人争执。

9.保持药房和配方位置的整洁、卫生,做好配方前的准备工作。下班前按规定整理、统计处方后,填写工作日记,认真交接班。

10.执行“调剂室安全工作制度”。 管好门窗水电,防火、防盗、防破坏,非本药房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3住院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病房医嘱用药的摆发工作。

2.严格遵守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3.住院药房24小时内有调剂人员值班,负责药品调剂发放,保障病人及时用药。4.特殊药品管理和调剂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5.按药品性质及储藏要求,如:冷藏、阴凉、室温、避光等储存保管药品,以保障药品质量和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6.严格效期药品管理,定期清理,于失效前3个月应退出药房,更换远效期药品。7.接收住院各病区用药医嘱后,调剂人员经审核、确认(收费)无误后方可摆药。 8.摆药时详细核对药品品名、规格、用法用量、药品质量及数量,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 9.药房药品每月盘点,贵重药品每班清点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10.对药品数量、金额、破损、丢失等负有岗位责任。 11.保持药房内及工作区整洁、卫生。

12.执行“调剂室安全工作制度”。管好门窗水电,防火、防盗、防破坏,非本药房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13.每日定时对冰箱或冷藏药品柜进行检查,认真记录温湿度,发现异常及时解决并向上级报告,防止过冷或过热影响冷藏药品质量造成药物损害。

14.对取药护士热情、尊重、态度和蔼,耐心解答问题,积极配合,对临时医嘱遵照急用先取原则,优先保障急救用药的调配发药。

4中草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全院门诊和病房住院处方中草药调配和发药工作。2.调配时先清洁工具,校对一次戥子的盘星,固定盘星的零点。

3.调配开始时,要随时参看处方,一般按处方药名的顺序,依次称量,不要凭记忆操作,逐味单列排放,以方便复核,避免差错。

4.饮片总量分帖应按称重减量法进行,使剂量均匀准确,原则上不准估量分帖。5.熟悉中草药的配伍禁忌及十八反十九畏。对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绝调配。

6.方中如有坚硬块大的根及根茎药材、果实种子类药材、矿石类、动物骨甲贝壳类,以及胶类均应串碎或捣碎方可投入。处方中如有需要另行加工炮制的药物,应派专人处理,以免延误配方。

7.需要特殊处理的药物,如先煎、后下、包煎、吞服等,必须予以另包并注明。8.在处方未注明生用者一般付给炮制品,或按当地传统习惯调配。

9.配方完毕,需自行检查核对,根据处方内容填写好中药包装袋,包括病人姓名,床号,帖数,有无单包、煎煮方药类别等,并在处方上签名以示负责,再交复核员复核。

10.中草药处方调配发出前必须将一未装袋药品与处方交由复核人员逐一核对,经核实准确无误后方可发药。

11.发药时应嘱咐病人该方剂正确煎药与服药方法。

5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1.中药调剂室工作包括收方、审方、配药、核对、发药、药品请领、分装、处方分类、登统、处方保管、药品管理等方面。

2.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上岗,热情服务,礼貌待患。3.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4.收方时审查其内容,做到“四查十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发现不妥之处或缺药不能调配时,应与医师联系修改后再进行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5.调剂时应细心准确,严格按照调剂操作规程进行调配,调配草药处方时,要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冲服、包煎等特殊要求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上注明。

6.发药时要加贴标签或附用药说明,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品名、用法用量,主要不良反应、用药禁忌等,并做好发药交代。

7.调配处方执行审核制度,以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调配、审核、发药人员均签名,必须清晰可辩。

8.已调配处方,分别装订存查,按处方制度进行管理。9.药品应按药理作用分类摆放,按规定分类储存。

10.保持调剂室合理库存,做到及时请领,避免造成缺药、断药或积压。11.加强药品管理,包括特殊药品、药品有效期等按相关规定管理。 12.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3.私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室存放,保持工作区内卫生整洁。

14.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所用物品、设备。严禁将调剂室财产挪为私用或送他人。 15.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6调剂室工作制度

1.调剂室工作包括收方、审方、配药、核对、发药、药品请领、分装、处方分类、登统、处方保管、药品管理等方面。

2.调剂室工作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分别负责某一项或几项工作。3.调剂室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上岗,热情服务,礼貌待患。

4.调剂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四查十对”,杜绝发错药,杜绝将过期药或质量问题药品发放给患者。

5.对处方书写不规范或不合理用药处方,超权限使用药品处方有权拒绝调配。

6.发药时要加贴标签或附用药说明,内容包括品名、用法用量,主要不良反应、用药禁忌等,并做好发药交代。

7.保持药房合理库存,做到及时请领,避免造成缺药、断药或积压。8.加强药品管理,包括特殊药品管理、药品有效期管理等。 9.私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室存放,保持工作区内卫生整洁。

8调剂室药品分装制度

1.药品分装工作,须由有处方调配资格的人员承担。2.根据药房分装药品量多少设专职或兼职分装人员。

3.调剂室设独立的药品分装房间,并有专用药品调剂台,所用包装袋、钥匙等应专用,并专处存放。

4.分装室要保持整洁卫生,每次分装前,工作台要用75%乙醇擦拭,紫外线照射半小时。5.分装用器具要及时处理,做到分装前消毒,分装后清洗。 6.计量器具要定时校验。

7.分装口服药品的药袋要符合卫生要求。

8.调剂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佩戴手套,口罩,不能裸手接触药品。

9.分装药品药袋要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及有效期等项目。10.分装药品要认真核对,避免差错。

11.每一药品分装完毕要及时清场,清理完毕再分装下一药品,确保不出现混装。12.药品分装后,必须完整填写“药品分装登记表”,并签名。

9调配处方操作规程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医务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3.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4.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5.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6.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 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7.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8.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9.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0.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11药品调剂差错事故预防规范

1.药品存放:

(1)各药房的药品存放应有相对固定的货位,货位应按药理作用系统分类,每类药可按药品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的顺序存放,以利于调配。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按规定单独存放。 (3)高浓度电解质、细胞毒药物等高危药品应有明显标示。 (4)包装相似或名称相似的药品应间隔存放。 (5)相同药品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应间隔存放。 (6)药品货位和盛药容器应有标签注明药品名称和规格。

(7)按规定给药架补充药品,需调换药品位置时,应告知药房所有人员。 2.药品调配:

(1)调配工作区应安静、整洁,调配人员精力集中,严格按程序调配处方。 (2)处方逐一调配,不可强调速度而忽视调配准确性。

(3)调配人员调剂完毕并核对后方可交发药人,发药人应再次核查,交代清楚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后发给患者。

(4)发药人员如果发现处方调配错误,应将药品退回调配人员重新调配。 3.药房管理:

(1)药房负责人应经常强调调剂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工作要点。

(2)根据取药人员多少合理安排相应数量的药师参加调剂工作,管理性工作应安排在非工作高峰时间。

(3)保证值班人员的数量,禁止长时间连续工作,杜绝因疲劳而导致的配方差错。 (4)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让药房工作人员掌握新药信息和知识,讨论改进意见和建议及进行工作质量评价。

(5)定期对调配药品的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和修订。

12调剂差错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1.调剂差错事故是指药学部门在处方调剂过程中发生的错误,并有可能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害的行为。

2.当事人获知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向药学部门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处理;非当事人有义务将调剂差错事故立即上报,药学部门负责人根据发生的程度及涉及范围,决定上报主管院长、医务处及相关部门。

3.获知调剂差错事故发生,立即采取妥善方法进行处理,包括协助救治,慰问、安抚受害人,必要时保护现场、保全证据。

4.药学部门应成立由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当事人或责任人等组成的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记录在案。记录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事件情况、特征的概述,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及责任者,处理情况。

5.调查组应召开有当事人或责任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对事件进行分析,确定事件原因及责任者,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依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6.调查处理结果由药学部门向医院及有关部门报告。

7.一旦发生死亡、对受害人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于调查结束后,提交详尽的报告。

14中草药煎药人员岗位职责

1.中草药煎药工作须由具备中药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承担,负责医院门诊、住院病人的中药代煎工作。

2.煎药人员每日定时到药房取回住院病人需煎中药,门诊病人可自行送达。3.煎药人员须凭中药房开取的煎药条接收门诊病人送达的中草药。 4.煎药前须认真检查煎药设备,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5.取回中药后仔细核对有无先煎、后下等特殊要求,并在泡药器中浸泡半小时。6.按医嘱要求煎药,掌握好火候、时间,煎药过程中人员要密切观察,不准离岗。 7.煎好的汤药按规定摆放,防止差错。

8.门诊患者代煎药按规定时间领取,住院患者药品要送到病区,并与领取病人或接收人当面交接核对,并做好记录。

9.保持煎药室整洁卫生,药渣及时送往指定地点。

15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1.医院可根据情况设独立的中药煎药室,设专职煎药人员,负责全院门诊、住院病人的中药代煎工作。

2.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

3.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4.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5.煎药前,煎药人员须首先核对煎药标签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6.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7.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药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8.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短。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棒棍为宜,搅拌完一药料后应当清洗再搅拌下一药料。 9.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10.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1)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他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2)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订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3)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煎煮约2小时,取汁;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药汁混均后,再行分装。

(4)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融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5) 包煎药应当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过滤功能。

(6)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药物先煎15~25分钟后,去渣、过滤、去汁,再与方中其它药料同煎。

(7)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1.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

1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13.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严防污染。14.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应当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量应当匀称。

15.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

16.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

17.每方(剂)煎药应当有一份反映煎药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记录应保持整洁,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18.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洗涤剂、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

19.传染病病人的盛药器具原则上应当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不具备条件需重复使用的盛药器具应固定专人使用,且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20.将煎好的中药按科别及时间顺序,在成品柜中摆放,并加注标签,以防差错。 21.门诊代煎药让患者按规定时间领取,领取时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剂数等。 22.病房患者代煎药在规定时间送至病房,并与当班护士做好交接。 23.做好煎药的领取,交接记录。 24 .煎药后药渣及时送往指定地点处理。 25.药学部负责人应当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征求医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并建立质量控制、监测档案。

17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1.原则上不使用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品,仅在医院无备药可供,病情确需的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处批准的某些个别特殊情况下,方可按照医嘱使用。2.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应由药学部门积极组织供药: 3.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病人又有自备合格的药品。

4.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病人履行“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品责任书”,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

5.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则应在责任书中记录清楚“自备药”的规格、剂量、剂型、数量、效期等。

6.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7.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药物。

8.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病人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第18篇:调剂室的工作制度

调剂室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发药的质量和调剂工作的顺利进行,调剂室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常见的基本工作制度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度

调剂室的收方划价、配药、核查、发药为一线工作岗位。而药品分装、补充药品、处方统计、登记、处方保管则为二线工作岗位。无论哪个岗位都应有明确职责范围,具体的内容、要求和标准。调剂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内容要求具体化、数据化,这样便于对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审查。调剂室工作人员除确保药品质量和发给患者药品准确无误外,还应明确调剂室工作环境的卫生责任,并应经常进行对患者热情服务的教育。

(二)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可以保证药品质量和发药质量。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错误处方的登记、纠正及缺药的处理。

差错登记一方面是对医师处方差错进行登记;另一方面是对药剂人员调配和发药的差错登记。一般与经济利益结合的差错登记制度有利于提高医师和药剂工作人员责任心。

(四)领发药制度

调剂室药品从药库领取,应有领药制度,控制领药的品种、数量和有效期,发到治疗科室病房及其他部门的药品必须有发药制度,领发制度除保证医疗、教学、科研的供应外还具有药品账目管理的目的。

(五)药品管理制度

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1.采购 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2.验收 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

3.保管 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调配 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

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5.使用 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六)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 .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 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 .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 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 .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 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 .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 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 .确因病情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凭区( 县) 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配药。

8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9 .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市卫生局监督销毁。旧安瓿等容器要定期处理,至少两人参加,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

(七)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制度

调剂室对效期药品的使用应注意按批号摆放,做到先产先用,近期先用。应明确规定:定期由专人检查,并做好登记记录;发现临近失效期且用量较少的药品,应及时报告药剂科,以便各调剂室之间调配使用。调剂室对距失效期6个月的药品不能领用;发给患者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应有一个月的时间。失效的药品不能发出。

第19篇:西药调剂室岗位责任制

西药调剂室岗位责任制

门诊药房设成人取药窗口、小儿取药窗口,划价、药品分装、中班、夜班等岗位,各岗位责任如下:

1.成人取药窗口:

担负门诊各科成年病人西药处方的调配发药,必须严格执行调配核对制度。调配人员负责处方调配,下午对贵重药品进行核对做帐。核对人负责审查处方、核对药价、核对已调配完成的处方,发药。

2.小儿取药窗口:

负责门诊儿童病人西药处方的调配发药、分装部分药品的小儿剂量。调配、核对、发药由一人承担时,务必细心调配,反复核对,确保儿童用药安全。

3.划价:

负责门诊各科西药处方的划价。审查处方,有权拒绝如需做皮试而未做皮试的处方和药名、规格、数量等书写不清楚的处方划价。注意药价变化动态,做到划价准确率应符合要求。清理当日处方,搞好划价室清洁卫生。

4.药品分装:

担负本室协定处方的药品分装,经常清理贮药盒,及时分装填充,保证发药窗口的药品供应,搞好分装室的清洁卫生

以上各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岗不离人、人不离岗。

5.中班:

上午清理请领普通制剂室药品,并将所领药品对号上架,负责统计前一天的药品消耗金额。

6.夜班:

负责病人晚上取药,要求做到仔细审查、细心调配、反复核对、耐心交待,确保病人用药安全、及时有效。

第20篇: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一、调剂室工作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用于病人,根据本院正式处方调配发药。

二、调剂人员接处方后,首先对处方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发现不合格之处,退回处方,请医师改正并签名,否则有权拒绝取药。

三、调配时,再一次对处方内容逐项审查,严格执行四查十对。配方时要细心谨慎,严格按照调配技术常规操作,不得用手抓药片。

四、急诊处方随到随配,对抢救病人和危重病人尽量保证用药。

五、发药人员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同时写清用法,用量方可发药。配方和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字迹可认,以示负责。

六、发给病人的药品原则上是不予退药。特殊情况需退药时,只限于有效期内,批号与现在品种相同的针剂。其他剂型的药品一律不予退药。退药时经处方医师开退药单,收回药品办理退药手续。

七、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专柜存放,用药管理和调配,应当遵照《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细则施行。准备退货药品,过期等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要求冷藏药品放专用冰箱中存放。

八、室内药品应按类别放置定位,排放整齐,不得随意变动,以免发错药,影响病人治疗。药架上及冷藏柜内严禁摆放其它物品。

九、药房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复核制度,注意防范医疗差错,减少医疗纠纷,杜绝责任事格。

十、调剂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值守

并保持通讯通畅,不准大声喧哗,不得在窗口吃零食,保持室内及个人卫生。

十一、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杜绝在工作室内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二、缺少或新增药品时应及时通知各临床科室。

十三、值班人员应将每日处方按普通、市医保、省医保及毒麻精神类药品分类装订,并加封面,妥善保存,便于查阅。第二天接班人员要认真核对。

十四、认真交接班,每日清点核对毒、麻、精神类及贵重药品,破损失效的要及时报损,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双签字。

十五、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的管理。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充电器,下班后注意关好电脑、电灯及门窗。

十六、对工作不力消极怠慢的,违反安全制度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要追究其责任。

十七、调剂工作人员不接待任何药商,不得给任何个人、任何科室、任何药统计处方数量。

药品调剂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药品调剂室负责人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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