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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监察人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21 08:38:30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市场监察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市场部经理的领导,按要求完成下达任务(或可直接向厂长负责)。2.对销售政策的确定施行,销售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和考评,作为市场部经理考评业务员业绩的依据之一。3.对商业客户的资信能力进行考评,定期访问客户。4.对反馈信息的处理和解决负有监督和执行职责。5.对销售人员的市场开发及其能力培养负有传、帮、带的义务。6.定期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并向市场部经理及厂长提交调查报告。7.保守商业机密。8.其他临时性相关工作。

推荐第2篇:矿山生态环境监察

生态环境监察。矿山生态环境监察程序:

(一)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生态环境监察计划,确定监察重点。

(二)现场检查处理。现场查看相关资料,检查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及环保验收的执行情况,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处理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查看生态破坏和恢复情况,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的,进行制止并现场取证。

(三)提交报告。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编制矿山生态环境监察报告,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四)行政处罚。对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按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理。

(五)移交移送。将环保部门职责外的案件及时移交移送至有关部门。

(六)定期复查。按期进行复查,监督企业对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

(七)总结归档。查处过程中的文字材料及音像资料,及时分类归档。

矿山生态环境监察内容:

(一)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矿山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生态环境监察,

即对项目的施工建设、试生产(运行)、生产及闭矿前后等全过程进行执法监察,应及时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理。建设项目在不同阶段的生态环境监察要点为:

1、施工建设阶段

(1)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2)检查项目是否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开采的区域内:是否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进行探矿和采矿;是否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内采石、采沙、取土;是否在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采矿。

(3)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是否符合环评及其批复要求,有无重大变更,是否依法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4)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6)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状况(包括矿山基建对耕地的占用,对动植物资源的影响、污水的排放、固体废物的堆放、生态的恢复以及噪声、扬尘等)。

(7)是否缴纳排污费。

2、试生产(运行)阶段

(1)对已进入试生产(运行)的建设项目,检查企业是否向环保部门提交试生产(运行)申请,是否得到环保部门同意。

(2)项目生产工艺和各项环保措施,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逐一落实。

(3)环保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运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排放量是否达到总量要求。

(4)是否开展了生态恢复工作。

(5)尾矿库是否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防污染等措施。

(6)试生产(运行)时间是否超过3 个月,督促企业及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7)是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装臵、设施和场所。

(8)是否按时办理排污申报登记、缴纳排污费。

(9)编制试生产阶段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环境监察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并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执法监察。

3、正式生产阶段

(1)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是否齐全。

(2)是否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及缴纳排污费。

(3)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是否控制在总量范围内。

(4)水环境保护是否达到要求:

①水重复利用率是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中的要求。

②污水处理是否达到要求,排放污水是否符合排放标准。

(5)固体废物是否按要求进行贮存或处臵:

①露天贮存废渣、废矿石等,是否设臵了专用的贮存设施、场所。

②尾矿是否排入尾矿设施,尾矿设施是否有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等环境安全隐患。③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环保规定进行封场。

(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到位:

①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等,是否采取防燃、防尘措施。

②采矿作业区和料场,其运输、装卸、加工、倾倒矿石、废渣、尾矿等,是否采取封闭覆盖堆放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③选矿作业区是否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7)生态恢复工作是否按计划和要求实施。

(8)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项目,督促建设

单位按要求积极整改。

(二)已建成项目

已建成项目包括正处于生产阶段或闭库前期的矿山。

1、项目是否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开采的区域内。

2、采矿、选矿工艺、技术、设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3、环保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和“三同时”竣工验收情况。

4、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维护、运行情况。

5、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恢复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内容同正式生产阶段)。

6、尾矿库设施是否存在因超量储存、超期服役等导致垮坝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风险,是否存在超标排污、污染环境等问题。

7、是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有事故应急装臵、设施和场所。

8、闭矿手续办理情况及闭矿后的生态恢复情况。

9、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及缴纳排污费情况。

10、环境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推荐第3篇:矿山岗位职责

华盛江泉集团 矿业公司岗位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华盛江泉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党委集团制定的各项政策、制度、会议决议和交办的有关工作。

2、接受公司董事会、党委、监事会及委派部门的检查指导。

3、负责矿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矿山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矿山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推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坚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4、负责矿山的生产、质量、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矿山改扩建、物资供应、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治安保卫、后勤服务等全面工作。

5、负责矿山内部经营、核算管理,按集团公司的要求,建立核算体系和指标体系,制定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

6、负责落实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计划,并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7、负责矿业公司员工的政治思想、安全意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8、负责矿山的三项(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通过管理、制度、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矿山现代化水平,促进矿山不断升级。

9、积极组织矿山开展小改小革活动、修旧利废、增收节支,加强各项费用的管理和控制,降低经营成本。

10、积极组织矿山科学地编制生产接续、技术改造方案,保证矿山可持续发展。

11、制订并实施矿山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

12、按要求下井带班、促进矿山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党建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党委集团的各项指示精神。

2、负责、监督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到矿山。

3、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4、对矿山开展的各类安全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和宣传发动,对全矿员工安全教育负总责。

5、组织安全纪律检查小分队,每月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6、按要求下井带班、促进矿山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7、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8、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安全副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和组织全矿性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督促安全科的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办公会决议责成相应单位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

3、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

4、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单位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5、督促全矿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实现文明生产。

6、负责各类事故的抢救和查处工作。

7、负责检查全矿业务保安工作。

8、负责和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根据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召集有关科室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措施。

9、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工作。

生产副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完成全矿生产指挥,调度安排,保证矿长决策的实施及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2、负责主持各种生产、调度会议、平衡协调全矿生产,抓好落实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单位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部门和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4、按相应职责负责矿山生产经营计划的审核,落实采矿、选矿生产的全面工作。

5、研究改造生产条件,推广先进技术,实现文明生产。

6、负责全矿劳动力的合理配置。

7、经常参加各生产单位班前会,坚持调度室值班制度及跟班下井制度,每月下井不少于规定次数。

8、定期向总经理汇报管理工作。

机电副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机电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保证矿长决策的实施及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2、负责各项有关技术规程、质量标准、机电工程设计、预算和技术方案审查工作。

3、负责审查全矿山机电设备和材料的系统调整,计划用电、检修、机件加工及年、季、月计划和远景规划,并督促落实。

4、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单位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单位和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5、研究改进生产条件,推广先进技术和新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

6、检查和指导基层单位机电设备和材料消耗管理工作。

7、负责全矿节能、环保方面的技术改造和工作落实。

8、负责重大机电事故的抢救及处理工作,并提出预防措施。

9、负责矿山年度停产检修工作,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10、负责矿山的机电运输工作。

11、配合上级单位做好矿山设备招投标工作。

12、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工作。

经营副矿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经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每月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抓好全矿成本核算,确保增产增收。

3、根据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和计划,结合全矿实际情况,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督促检查。

4、切实抓好各项工程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程如期保质完工。

5、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扩大经营效果,搞好增收节支,减少资金外流,促进生产发展。

6、扎实推进班组建设,不断细化矿山经营管理。

7、负责矿山后勤管理工作。

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5、监督检查本单位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7、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

9、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工作。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总经理决策的实施及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2、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全矿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长远规划。

3、负责矿山开拓、采准、回采方案设计、采掘计划的审查,参与编制和审查地质与斟探设计、资料及报告;负责各种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并督促落实。

4、负责矿山生产衔接、“三级矿量”平衡工作;审核、签发储量报表及储量注销报告;提出合理开采,提高资源回收率,合理开采布局,保证生产和采掘衔接的实施方案。

5、负责对各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并提出结论性的意见。

6、领导学习、研究有关先进技术革新活动,抓好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机械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

7、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部门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单位和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8、负责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年度考核工作。

9、负责矿山的地压检测、防治工作,负责矿山灾害防治工作。

10、负责矿山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11、定期向总经理汇报管理工作。

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各项党政政策的执行情况。

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5、监督检查本单位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7、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

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上级团委和党委书记的领导下,主持团委日常工作,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

2、贯彻落实团委会决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精神。

3、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党的重要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4、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批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青年职工积极投身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活动,为矿山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5、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6、了解和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7、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8、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员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9、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10、组织团员积极开展各种有益活动。

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处理领导授权的日常事务,安排组织各种会议、接待来宾,处理来信来访。

3、负责起草全矿工作总结、工作安排以及经矿长签发的业务部门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

4、负责全矿的房产管理、住房分配及矿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5、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及维修管理。

6、负责全矿档案管理和文件收发工作。

7、负责全矿的计划生育工作。

8、负责矿山福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9、负责其他与办公室工作有关的各项工作。

10、负责矿山招待所的经营管理。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矿行政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及落实。

2、负责处理领导授权的日常事务,抓好调查研究,检查了解基层对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当好领导参谋。

3、负责矿山档案管理及收发、上报工作。

4、负责安排组织各种会议、来宾接待、来信来访处理,安排领导公务活

动。

5、负责全矿计划生育、外协等方面的工作。

6、负责小车的管理和使用调配工作。

7、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矿山招待所的经营管理。

9、负责矿山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及管理。

10、负责全矿的房产管理、住房分配及矿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11、负责职工福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12、负责矿山各种报刊的邮订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进行各项工作,主任不在时代行主任职责。

2、负责矿山招待所的经营管理工作。

3、负责矿山行政文件的起草、拟订、收发工作。

4、负责矿山内部信访、接待工作。

5、负责矿山矿山文件及档案的收编、管理工作。

6、负责矿山小车的使用、调配工作。

7、保守企业秘密,宣传贯彻劳动政策、法规。

8、负责矿山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职工福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10、负责矿山各种报刊的收发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全矿行政工作总结、工作安排以及其它文稿,并对经矿长签发的业务部门上报、下发文件进行文字审核把关。

2、负责做好党政联席会、经理办公会、矿务会、经济活动分析会及矿长召集的其他重要会议的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

3、负责传达、检查、督促矿长办公会和矿长安排布置的工作。

4、坚持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积累资料,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及时向矿长和主任汇报。

5、协助办公室主任搞好本室的业务工作。

6、积极完成矿长、主任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档案员岗位职责

1、对收集和移交来的文档,技档要认真清点数量和审查质量,并做好登记、整理、分类、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

2、必须账、物、卡三对口,且对自己所管档案心中有数,查找迅速准确。

3、已归档的档案材料需要补充、修改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进行。

4、严格遵守借阅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档案室内。

5、自觉在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以及档案销毁制度。

6、负责搞好库房与档柜的卫生,尽量调整好档案库房内的温湿度,并做好“七防”(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尘、防鼠、防盗)工作。

7、负责承办向上级和有关部门移交档案工作,并认真搞好档案统计和编研工作。

8、负责矿山电子板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9、按时完成经理和办公室主任临时交办其他工作。

通讯员岗位职责

1、协助文书做好日常工作,并完成矿领导和办公室交办的一切任务。

2、负责会议的通知和各种信息传递工作。

3、负责会议室、矿领导办公室的管理工作,室内要经常保持整洁。

4、负责矿上各种会议的会场服务工作。

5、做好来住客人的迎送和其他具体的服务性工作。

6、负责矿进各种报刊杂志的发放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字员岗位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根据主任或秘书的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打字、印刷、装订工作任务。

2、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及时印制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

3、爱护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油印机,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禁止其他任务人员动用设备。

4、坚持文稿、资料、表格打印的审批登记制度,并遵守保密规定。

5、坚持勤剑节约的原则,严格管理和使用好文印材料。

收发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上报下发文件的发送工作及公用电服、信件的投送工作。

2、及时准确在分发报刊杂志。对尚未分发的要严格保管,不准其他人乱拉乱借。重要信件、资料要登记、签名发送,不得张冠李戴。

3、对不详信件,认真查询,妥善处理,不得长期积压。急件不得超过当日。

4、收发室内不准闲杂人员进入。订户查找失件时,按章办事,不准私自查找,以免丢失件或重要文件。

5、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员及时报告,协助保卫部搞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搞好划定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人员岗位职责

1、搞好全矿的房产管理,防止任意侵占。

2、负责全矿职工住宅的分配、调整和管理工作。

3、配合生活服务队搞好矿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办公室的室内卫生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负责办公设施的计划、购置、保管、分配和发放工作,建立台帐,做到购入、发放和库存三对口。

5、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各种图、表的印刷,办公用品的发放,建立完整的审批、建帐登记制度。

6、配合生活服务队搞好矿区绿化及林木管理工作。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计划生育干事岗位职责

1、健全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和制度,模范遵守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和节育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2、实行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定岗定责。做到岗位有人、责任分明、相互协作、任务落实。

3、建立月报表制度,做到情况、数字清,并按时、准确填写统计报表。

4、掌握人口数量、结构和育龄夫妇的婚姻、生育、节育及其变动情况,开展对育龄妇女婚、孕、产、育等各种服务。

5、宣传和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人口国情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6、负责一孩、二孩生育指标摸底上报,对核准的生育指标要落实到户、到人。

7、开展婚育、节育技术服务,做好婚育管理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负责避孕药具的发入服务工作。

8、坚持经常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主动接爱主管部门的考核评审。

财务科岗位职责

1、负责编报矿山财务计划和会计、统计报告,开展财务和统计分析。

2、对矿山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3、负责矿山各种财经制度的建立、完善。

4、负责矿山各种款项的办理及结算工作。

5、负责代收代扣矿山职工所应纳税。

6、负责各种货款的结算、清退。

7、负责各种经济凭帐的报销处理。

8、负责矿山各种固定资产的统计、建帐。

9、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矿山各种帐务的审查工作。

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领导全科认真执行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指导、督促、检查科室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组织全科人员开展财会专业知识及内外贸业务政策学习,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企业办事。

4、坚持调查研究,不断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为上级机关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资料、数据。

5、贯彻经济核算原则,随时检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向领导报告,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起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及文件。

6、组织制定科室的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财务会计工作。

7、组织编制机关年度经费的预、决算。

8、协助领导积极筹集各项工作经费。

9、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日常费用和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

财务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开展科里的各项工作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负责安全措施费用的管理工作,按计划,按项目接算、支付费用,并督促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3、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掌握隐患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对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和费用要及时列入计划,向矿领导汇报解决。

4、负责加强会计档案和票据的管理。

5、组织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条例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指示、决议等,主持制定生产计划,搞好全矿生产、技措、大修理工程预算工作。

会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各种费用的会计核算。

2、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各种经费报表,并及时向领导报送月报、年报。

3、整理和保管好所有经手的会计档案及相关资料和软件。

4、负责矿山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5、负责保管各种未用的发票和收据及使用后的存根。

6、负责审核矿山相关单位上报的财务信息并及时上报。

7、负责矿山相关工程资金的申报初审及拨付工作。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按时向上级财政机关申请经费的用款计划。

2、负责矿山日常费用的报销及现金收付工作,做到现金每日盘点,保证库存现金与现金帐余额一致,库存现金不超过现金限额。

3、负责矿山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的发放工作。

4、负责职工公积金、医疗保险、公房租金的代扣代缴及相关的增减变动工作。

5、及时向上级财政预算编制办报送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增减变动情况。

6、每月与上级财政部门核对用款计划指标的余额,保证双方帐面一致。

7、保管好故井内所发生的各种票据。

统计计划员岗位职责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有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

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措施落实情况。

2、编制生产计划要根据批准的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安排,保证采、掘接续安全合理。

3、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计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技术部门的意见。

4、搞好全矿生产、技措、大修理工程预算工作,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生产建设情况。

5、对本岗位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安全科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补充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矿山安全生产程度评估(自评)工作,参与矿山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组织措施等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和会审,并督促各单位抓好规程、措施的落实工作。

3、根据矿山不同时期生产布局及生产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及措施,并抓好落实工作。

4、经常组织本科室安全检查人员深入井上、下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完成规定的井下现场安全检查任务。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落实,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必要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分管矿领导。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奖惩意见。

5、按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及时下发会议纪要,抓好会议纪要的落实工作。及时深入各生产区队,检查每周各单位职工安全会的活动情况,提高安全会议质量,使安全例会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

6、积极开展好日常性现场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大检查,坚持随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增大安全检查的覆盖面和频率,切实消除安全管理上的死角。

7、适时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8、健全建立安全管理网络,配合和帮助工会、团委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开展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9、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按要求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报表。

10、会同有关科室认真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及检测设施,提高矿山安全装备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以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11、参与抓好安全标志产品的进货和使用检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处理和反馈工作。

12、组织本科室安全检查人员做好出入井人员的检查及统计工作。

13、组织本科室安全检查人员做好地面岗位的查岗工作。

14、组织本科室安全检查人员抓好井下准军事化管理工作。

15、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矿山防洪防汛、“安全质量标准化”、生产经营、机电运输等各项工作。

16、积极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安全科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对日常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全面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2、对基层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文件及会议精神等,行使安全检查职责,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督检查。

3、负责制定并检查督促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向分管矿长汇

报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或措施,经分管经理同意后抓好落实。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研究分析总结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令、文件的落实情况,制定强有力的落实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制度落实。

5、负责抓好矿山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开展,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完成规定的井下现场安全检查任务。

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查隐患、反“三违”、堵漏洞,对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安检员现场跟班盯岗,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当即责令停产停工进行整改,对矿山重大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经常组织对矿山安全设施、装备及安全仪表仪器的完好情况及试验和校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8、督促检查安技费用、通防资金项目落实情况,保证安全的必要投入。负责本单位“三同时”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按“三同时”原则施工的改扩建项目有权停止其投入使用。

9、参与年度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计划的实施情况。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全员素质。

10、负责矿山各项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对重大、特大检修项目安排专人现场跟班。

11、参与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的编制和修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当矿山发生事故时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抢救,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肃处理有关事故责任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各类事故处理结案工作。

12、负责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制度,并按要求监督管理使用好奖励基金。适时组织开展好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总结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13、定期召开科室工作会议,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职业

道德及责任心教育,提高安全检查人员业务工作技能,增强其主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科长负责安全、通风工作,对日常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对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文件及会议精神等,行使安全检查职责,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3、负责制定并检查督促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4、协助科长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研究分析总结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令、文件的落实情况,制定强有力的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得到落实。

5、抓好矿山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开展,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完成规定的井下现场安全检查任务。

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查隐患、反“三违”、堵漏洞,对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安检员现场跟班盯岗,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当即责令停产停工进行整改,对矿山重大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经常组织对矿山安全设施、装备及安全仪表仪器的完好情况及试验和校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8、督促检查安技费用、通防资金项目落实情况,保证安全的必要投入。负责本单位“三同时”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按“三同时”原则施工的改扩建项目有权停止其投入使用。

9、参与年度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对计划的实施情况。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全员素质。

10、负责矿山各项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对重大、特大检修项

目安排专人现场跟班。

11、参与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的编制和修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当矿山发生事故时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抢救,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肃处理有关事故责任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各类事故处理结案工作。

12、负责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制度,并按要求监督管理使用好奖励基金。适时组织开展好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总结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13、定期召开科室工作会议,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及责任心教育,提高安全检查人员业务工作技能,增强其主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4、科长不在时,代替科长履行其岗位职责。

安全检查员岗位职责

1、在科长及副科长的领导下,对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对本班井上、下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认真检查各单位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坚持深入生产现场跟班盯岗,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3、狠抓检查问题的整改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经常深入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区域,盯住安全重点,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并协助处理。同时要积极支持群检员和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开展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

4、爱岗敬业,敢抓善管,完成规定的井下现场安全检查任务。

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在其中发挥表率及模范带头作用。

6、积极参加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掌握、了解全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参与违章及事故的处理和追查。

7、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工作技能,积极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献计献策。

8、按时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测风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全矿山通风风量、风压和漏风量的测定、调节;及时发现矿山通风存在的问题,汇报有关部门。

2、在矿山进行风机性能测定、通风阻力测定、反风演习和瓦斯等级鉴定中,负责有关风量的测定。

3、负责填写测风报表、手册、井下测风牌板和绘制通风系统图等工作。

4、熟悉矿山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状况,要明确知道这些设施的功能、作用和重要性。

5、为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性,所设置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测风中发现通风设施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汇报上级。

6、在巷道贯通时,做好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

7、在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到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

8、熟悉局部通风机的结构、原理、性能、技术特征和一般的维修知识。掌握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设计和现场的使用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9、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都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检身工岗位职责

1、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升、入井人员。

2、监督检查并阻止未佩戴合格安全帽、矿灯的入井人员。

3、监督检查无措施携带电气焊机的入井人员。

4、发现升井人员盗窃公共财物和炸药雷管等情况时,要立即汇报有关

单位进行处理。

5、做好外来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山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方可入井。

6、检查入井人员携带工器具情况,如工器具超长、超重,严禁乘罐入井。

7、监督做好入井口公共设施的维持使用工作。

8、认真清点出入井人员,并做好记录。

生产调度室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协调工作,及时指挥排除生产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协助总工指挥抢救矿山发生的重大事故。

2、传达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指示、命令、通知、决议及总工的决议,并监督执行。

3、生产现场调度员,要认真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事故隐患,应坚决制止,并立即采取处理措施,现场指挥处理,事后及时口头或书面汇报安检部门或有关领导。

4、值班调度员要严守岗位,认真听取生产现场指挥人员、检查人员对事故和隐患的汇报,认证做好记录,并立即采取处理措施,指挥排除,凡属重大和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准确的通知有关矿领导、部门负责人处理,并准确掌握处理进度。

5、在接到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

一、二类机电事故的电话汇报时,必须立即向总经理、总工、主管安全、主管生产的经理、当天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处理,尽可能使事故缩小到最小程度,在紧急情况下有权组织和直接调动全矿人力、物力进行抢救。

6、负责组织开好矿山生产调度会。

7、负责全矿电话通讯,搞好线路检查维修,保证通讯畅通,指导总机业务,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8、负责全矿监测系统,搞好设备检查维修,保证监测准确连续,准确掌握矿山各系统运行情况。

9、认真做好矿山班、日进度、产量统计及上报工作。

10、认真、准确做好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

11、参加全矿各类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全矿停产检修计划的编制,掌握检查制度,参加生产和机电事故的调查,提出分析意见和预防措施。

13、及时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调度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调度室全面工作,检查、考核、督促调度室其他人员作好本职工作及本室其它工作。

2、负责召开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命令、通知、决议、通报及矿山领导安排,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各项规程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命令,要求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

4、召集或参加有关生产会议,参与编制生产计划,停产检修计划,材料物资供应计划。

5、掌握日、月完成的各项生产任务,坚持均衡生产,抓好生产中的薄弱环节。

6、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指挥处理,当发生各类事故后,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协调各单位组织抢救抢险,尽一切可能把事故损失缩小到最小限度。

7、经常深入矿山各个生产环节,准确掌握矿山各系统运行情况。

8、认真组织做好矿山产量、销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9、积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搞好本科室各项工作,检查、考核、督促调度室其他人员作好本职工作及本室其它工作。

2、在主任不在时代主任主持调度室全面工作,负责召集生产调度会及

21

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命令、通知、决议、通报及矿山领导的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情况。

3、召集或参加有关生产会议,参与编制生产计划,停产检修计划。

4、掌握班、日、月完成的各项生产任务及全矿各个生产环节的生产、安全情况,负责全矿的生产调度和指挥,抓好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正常均衡生产。

5、指导、帮助、督促生产调度员搞好矿山全面生产调度工作。

6、及时深入矿山各个生产环节,准确掌握矿山各系统运行情况。

7、矿山发生灾害时积极协调、组织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矿领导及上级部门。

8、协助主任认真组织做好矿山产量、销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9、认真做好矿山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

10、积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生产调度员岗位职责

1、掌握全矿各个环节的生产、安全情况(包括工程进度、产量、设备完好、材料备运、安全质量、劳动组织、灾害防治)及时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作好记录。

2、及时传达矿领导,值班领导的工作安排要求,对基层反映和请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检查督促落实。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三大规程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各级领导指示,下达命令,调度有关单位采取措施。

4、当有事故发生时,立即按程序向领导汇报,并迅速通知有关单位组织抢救、抢险,尽一切可能把事故损失缩小到最小限度,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全矿人力、物力。

5、做好上报、下达工作,对领导批示及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对生产活动及时出现的重大问题,按规定如实迅速地上报。

6、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变化趋势,及时提出建议性意见,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抓好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建议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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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作好完整的原始调度台帐记录,填好调度交接班记录,对本班生产情况、上班遗留问题、待办事项必须交接清楚。

8、掌握各单位工作职责范围,落实责任,避免扯皮推委。

9、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各项任务。

监控员岗位职责

1、监控员在调度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热爱矿山事业,安心本质工作,敬业奉献,立足岗位作贡献。

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矿山安全规程》,按章操作。

4、认真学习文化、学技术、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和保安规程;掌握常用设备工具的性能用途,熟悉应知应会,不断提高技能素质。

5、及时对所管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7、值班监控员要负责当日报表打印、发送工作和机房卫生。

8、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不得随意增删、修改系统内容,监测信息或下达恶意性指令。

9、监控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外传。

10、坚持24小时值班,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严格请销假制度。

11、监控中心内禁止抽烟、酗酒、干私活等非正常监测工作。

12、禁止酒后上岗操作。

13、禁止监控工作人员任意出入监控室。

14、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它各项任务。

通信维修工岗位职责

1、在调度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调度室内的所有通讯设备和井下、地面及矿山各系统的通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对调度台的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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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做好通讯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通讯工作的正常运行。

4、经常深入生产队组及作业地点,了解通讯设施使用情况,做好自保与互保的安全工作。

5、负责对调度室通讯设备和各生产队组、作业点的防雷工作。

6、负责对维修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7、确保井下通讯畅通无阻,及时、迅速处理井下通讯故障。

调度室统计员岗位职责

1、统计员在调度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热爱矿山事业,安心本质工作,敬业奉献,立足岗位作贡献。

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章操作。

4、认真学习文化、学技术、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和保安规程;熟悉应知应会,不断提高文化素质。

5、负责生产调度日报表、旬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和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工作。

6、尽职尽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7、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各项任务。

生产技术科岗位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年度及近几年的矿山采掘衔接计划、矿山长远发展规划。

2、对矿山开拓、采矿、回采及巷道掘进、地质、测量、选矿等进行技术管理,保证矿山采掘接续及生产正常进行。

3、组织编制或修订采矿、掘进、开拓、地质、测量、选矿技术操作规程、相关施工技术方案,所制定的操作规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对操作规程、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督促基层单位及时编制相关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相应施工技术措施,并协助总工组织作业规程月度会审,并对基层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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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组织基层单位施工工艺相关技术要求检查落实,及时改进技术方案中存在的问题。

6、负责矿山在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时,监督执行做好“三同时”制度,并积极选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负责牵头组织矿山相关技术开发工作。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有关标准,企业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有关科室编制矿山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月度计划安排,保证矿山生产采掘正常。

3、参与矿山开采、通风、机电施工方案的制定,负责规程措施的审查,随时掌握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检查、督促、指导和服务于基层。

4、参加有关技术例会,执行上级有关技术决策和规定。

5、牵头组织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工作。

6、参与技术创新工作,推行采掘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

7、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8、负责贯彻本科室及矿山相关环节的两个体系的贯彻执行。

9、负责督促做好矿山相关仪器的标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有关标准,企业规章制度。

2、协助科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编制,并现场监督落实。

4、经常深入井下生产现场,掌握生产动态,为专业内的各项工作提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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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方案,供领导决策;

5、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技术、质量检查。

6、参与编制矿山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月度采掘接续计划,保证矿山正常生产。

7、参加有关技术例会,执行上级有关技术决策和规定;

8、协助科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9、参与技术创新工作,推行采掘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

10、协助科长制订相关技术工作管理制度,负责两个体系的实施。

11、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矿工程师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采矿技术方针、政策、技术管理规范和规定。

2、定期进行采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总结。

3、参与负责矿山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变化资料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

4、组织分析、研究、制订、解决生产中遇到各种采矿技术问题。

5、负责制订采矿技术工作的管理制度,负责贯彻执行两个体系在采矿工作面管理中落实。

6、组织编制、审查各类采掘作业规程、采掘技术总结、采掘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采矿工作面管理台帐、采矿技术报告等各种技术管理资料。

7、负责矿山采准、回采爆破设计、采掘计划的编制,参与矿山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8、认真组织开展采矿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面管理水平。

9、参与组织学习、推广采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矿山测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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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测量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和测量规范, 按矿山生产需要及时完成矿山各种测量任务,认真完成各项内业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种测量原始资料的记录及整理。

2、负责井巷工程中、腰线标定及导线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3、及时填绘矿山采掘工程平面图及井上、下对照图等各种矿山生产所需要的图纸,并按时报送各种所需交换的图纸。

4、负责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验收,并按时完成验收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

5、负责原始资料的整理、计算、核算,并提交成果。

6、爱护测量仪器、工具,经常擦拭清洗,对分管的技术资料、成果,不损坏、不丢失,并严守机密。

7、熟悉井下巷道的方位、倾角、用途及采掘工程的几何关系。

8、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上班工作期间不打游戏,不干私活。

9、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矿山地质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地质观测记录、素描,编录工作,编制矿山地质原始资料,绘制原始地质图件。

2、熟练地质计算、绘图基本方法和地质资料的综合分析,及时提供生产所需的各种地质资料、图纸说明书。

3、及时预测预报矿山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地质构造,为矿山巷道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4、观测矿山涌水量,记录、收集、分析矿山水文地质资料。

5、及时收集井下有关回采和掘进的进度情况,按时编报“三量”报表。

6、搞好矿山地质、水文地质、生产补充勘探的原始编录和综合编录工作。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选矿工程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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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选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抓好选矿各项技术指标的稳定。

2、负责选矿生产工艺流程革新、改造、挖潜及设备更新的论证、施工等技术创新改造工作,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3、根据矿山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完成选矿生产计划的技术保证措施和建议。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选矿生产情况,准确分析生产技术数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5、负责制定和修改技术操作规程,指导选矿生产最佳经济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6、组织选矿试验研究工作,确保各项技术指标处于较好的水平。

7、参与审定选矿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工程的论证评估与监督实施。

8、负责选矿技术工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岗位操作技能,全面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档案的登记存档工作,严格图纸管理,注意保管和保密,对归档范围的图纸,一定按时交档案室存档,防止丢失,不经批准严禁私自发放或借阅、严格图纸借阅制度。

2、负责矿山各类技术图纸的打印,按时完成任务。

3、所打印的图纸美观、清析、准确。

4、按制图标准规定打图,熟练准确掌握制图标准和标准图幅尺寸,按图纸要求比例打印图纸。

5、坚持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 坚持主动、热情、谨慎、认真的原则,积极为矿山生产服务。

6、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上班工作期间不干私活。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机电设备科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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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机电副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一系列安全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规程检查、落实现场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工作。

2、协助机电副经理编制年度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工作规划。负责编制、审查机电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有关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每月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排查重大隐患,并负责组织落实。

4、负责全矿高低压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认真做好防雷电、静电、杂散电流工作。

5、负责矿山新增机电设备选型、配套以及合理的供电设计,完善机电设备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其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检查,做到灵敏可靠。

6、负责矿区生产、生活的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确保生产备用电源的正常自动切换。

7、负责全矿设备管理工作,特别是提升、通风、压风、排水、变配电、锅炉等大型设备检修质量的监督工作。

8、负责矿山机电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以及运行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矿山机电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矿山机电设备设备安全运行。

9、定期召开机电设备专业会,安排部署机电设备安全工作。

10、负责矿山机电设备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负责矿山环保、节能、计量管理工作。

11、出现机电设备事故要亲自现场指挥,按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找出事故责任人,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严肃查处机电设备人员的“三违”行为,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12、积极做好矿山两个体系的贯彻执行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机电设备科长岗位职责

1、在机电副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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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一系列安全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规程检查、落实现场机电设备安全工作。

2、协助机电副经理编制年度机电设备安全运行规划。负责编制、审查机电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有关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每月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排查重大隐患,并负责组织落实。

4、负责全矿高低压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认真做好防雷电、静电、杂散电流工作。

5、负责矿山新增机电设备选型、配套以及合理的供电设计,完善机电设备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其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检查,做到灵敏可靠。

6、负责矿区生产、生活的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确保生产备用电源的正常自动切换。

7、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特别是提升、通风、压风、排水、变配电、锅炉等大型设备检修质量的监督工作。

8、负责矿山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以及运行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矿山机电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矿山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9、定期召开机电设备专业会,安排部署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工作。

10、负责矿山机电设备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负责矿山环保、节能、计量管理工作。

11、出现机电设备事故要亲自现场指挥,按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找出事故责任人,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严肃查处机电运输人员的“三违”行为,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12、制定矿山月度、年度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负责监督落实。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电设备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在机电副总、科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规程在现场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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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本管辖范围内设备安全运行的巡回检查,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管辖范围内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机械设备各类保护的检查,并按规定组织定期试验。

4、负责矿山所有机电设备(除大型设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至少三次。

5、参与机电设备的入库质量验收、电气试验,确保下井设备的质量。

6、组织好专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对新购置及大修的运输设备、设施验收和矿车的报废鉴定工作。

8、参与矿山机电设备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创新。

9、负责矿山所用各类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帐,做到物尽其用。

10、协助科长制定矿山月度、年度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负责监督落实。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械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职责

1、在机电副经理、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各类机械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行业技术规范、有关法规和规程的执行工作。参与修订各种管理制度,完善设备的操作规程;按照相关规程检查、落实现场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工作。

3、负责矿山设备安全运行的巡回检查及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全矿机械设备技术测定、机械安装、设备检修、配件加工等年、季、月计划。参与机电设备的入库验收,确保入库设备的质量及完好性。

5、负责编审机械设备安装施工设计、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定期测试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6、负责全矿机械设备主要部件图纸的绘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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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与各类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8、负责全矿机械设备方面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9、负责全矿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的建立和服役记录的填写,及时总结经验,提出设备使用、大修、更新计划。

10、负责大型设备外委维修的技术管理和验收、发放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气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供电系统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电气技术的命令和规程。

3、负责编制预防性试验、供电系统季节性检修计划和供电系统长远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

4、负责编制供电系统的调整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及配件图纸、电气设备安装、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负责质量检查工作。

5、绘制供电系统图,掌握电气设备状况,确保安全生产。

6、协助各单位提高检修、维修质量,改进劳动组织,降低材料消耗,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7、按照承包指标,合理控制和调整用电量,减少电费开支。一切非主要用电设备要避峰运行,组织编写用电计划和避峰措施,做好外转供电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矿电气设备有关技术卡片的建立工作

9、努力学习电气管理及技术理论知识,不断推广应用新技术。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计量、节能、环保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矿山节能管理工作,分解上级下达的综合能耗指标和单项消耗定额指标,并督促其指标的完成情况。

2、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时上报能源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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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编制节能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好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水平。

5、抓好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矿职工的节能意识。

6、贯彻计量法规,定期抽查计量器具使用合格率及保养情况。

7、考核、认证全矿计量器具,按期抽查能源消耗以及其它材料的检测原始记录。

8、负责计量器具的购置申请工作。

9、负责全矿计量人员的培训辅导工作,监督执行各种计量管理制度。

10、负责各种量值系统的传递工作,及时送检各种计量器具。

11、负责全矿环境保护工作,并督促各项环保法规的贯彻执行。

12、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计量新技术、新工艺。

13、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企业管理科岗位职责

1、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订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与施工队伍联系、配合、交接工作。认真审阅图纸,根据生产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4、负责组织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及考核。签定合同必须有安全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5、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程结算。

6、及时检查各承包单位施工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承包单位在安全中的困难和问题,承包单位发生责任事故按规定承担责任。

7、负责矿山各单位材料核算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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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矿山节资降耗、修旧工作。

9、负责矿山经营管理工作,全矿经济承包责任书的制定、考核。

10、负责矿山各项工程的预算工作。

11、负责矿山各项专项工程的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企业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

2、负责矿山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

3、负责矿山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及年、月度结算工作。

4、负责矿山专项工程的审核、施工监督。

5、负责矿山生产经营分析会的召开和经营考核。

6、负责全矿工程的预算和结算工作。

7、负责全矿生产综合统计、建设项目统计及对外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全矿经济承包责任书的制定、考核。

9、负责矿山相关年度经费的核定、考核及监督工作。

10、负责“双增双节”工作。

11、完成矿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企业管理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

2、协助科长负责矿山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

3、协助科长负责矿山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及年、月度结算工作。

4、协助科长负责矿山专项工程的审核、施工监督。

5、协助科长负责矿山生产经营分析会的召开和经营考核。

6、按职责分工抓好矿山各项工程的预算和结算工作。

7、协助科长负责全矿生产综合统计、建设项目统计及对外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8、协助科长制定矿山各项经济承包责任书的制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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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矿山各单位年度相关经费的核定、考核及监督工作。

10、负责“双增双节”工作。

11、完成矿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预算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

2、按照”三同时”原则编制新、改、扩建项目的计划费用,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3、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用在安全当中,不得挪用。

4、按工程设计科学做好各类工程的预算工作。

5、在编制和审定本单位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项开支状况。

6、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7、负责审核各类施工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统计员岗位职责

1、学习钻研掌握统计法规和统计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奉公守法。

2、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统一的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按时完成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3、认真履行统计职责,格守职业道德,公正如实地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确保对外报表的正确。

4、健全各类统计台帐,基础报表和统计档案。

5、收集、整理并进行统计分析,为矿经营考核提供好原始数据,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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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经营分析会的质量。

6、负责“双增双节”工作的统计和监督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土建技术员岗位职责

1、认真组织所管施工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组织所管施工队严格实施”三大规程”,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解决好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3、组织所管施工队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4、在无施工作业规程、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合格的情况下,拒绝开工。

5、施工现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停止施工、及时处理。

6、对那些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的管理人员,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情况,要求及时改正。

7、对施工队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建议修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力资源科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人力资源的调配管理工作。

2、负责全矿统一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执行和修改工作。

3、负责矿山工资的结算、审核、发放工作。

4、负责起草和执行工资管理办法,编制工资预算并严格执行。

5、负责矿山劳动工资的统计工作。

6、负责统计、上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定、晋升和考核工作。

7、负责全矿职工的培训、考核、颁发证件和劳动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8、负责全矿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办理,贯彻宣传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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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全矿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劳动医务鉴定工作和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11、负责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工作。

人力资源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人力资源规划和开发。

2、负责矿山薪酬设计和管理工作。

3、负责矿山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工作。

4、负责矿山职工培训、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负责矿山职工计时及绩效工资考核工作。

6、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工作。

7、负责组织矿山有关部门进行劳动鉴定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8、负责违纪职工惩处材料的审核工作。

9、负责矿山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10、负责制订矿山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制度。

11、负责拟聘科、队级干部的人事考察工作。

1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人事政策、法规、和矿 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3、负责制订本科室年度工作目标并监督实施。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力资源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矿山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3、负责矿山劳动力资源的调剂、使用和劳动组织调整。

4、负责矿山职工培训、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负责矿山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6、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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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组织矿山有关部门进行劳动鉴定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8、负责违纪职工惩处材料的审核工作。

9、负责矿山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10、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人事政策、法规、和矿 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科薪资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拟定矿山薪酬设计、管理、结算制度和办法。

2、根据职工岗位调整及时变更岗位工资,做好岗变薪变的动态管理。

3、认真学习有关劳动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执行劳动工资政策,保证工资分配的公平、透明。

4、负责建立健全矿山职工出勤、收入台账。

5、经常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工资管理动态,纠正工作偏差。

6、根据工作需要,做好薪资管理的反馈工作,及时修订薪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7、按照矿山薪资结算制度,按时结算和发放职工工资。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科社保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职工社会保险工作、内(病)退工作。

2、负责矿山职工社会保险金基数核定工作。

3、根据核定基数,做好扣缴和记账管理工作。

4、按上级社保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报表。

5、负责职工社会保险账户的公示工作。

6、负责职工劳动法规政策的咨询工作。

7、负责职工退休申报和业务办理工作。

8、负责调出职工社保账户的核算和转移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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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科劳动合同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全矿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工作。

2、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工作。

3、负责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4、负责有关劳动合同报表报送工作。

5、负责矿山职工的请销假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科职称统计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2、负责矿山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核和聘任工作。

3、负责矿山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通知、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4、学习和贯彻专业技术文件精神。

5、负责矿山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6、贯彻落实《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做好统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科工伤、医疗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职工工伤保险金的核定、扣缴。

2、负责矿山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上报办理工作。

3、负责职业病诊断、预防、职业健康检查和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5、负责矿山职工医疗保险金的核定、收缴工作。

6、负责矿山职工医疗证、卡的办理工作。

劳动定额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矿统一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修改工作,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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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生产、劳动组织变化情况,分析劳动定额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劳动定额。

3、组织调查研究、技术测定、工作量写实,确保定额的科学性。

4、负责对全矿劳动定额定员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

5、负责对全矿急、难、险工程劳动测算、定额的制定工作。

6、负责全矿计件(承包)工资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

7、保守企业秘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员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矿山相关单位的工资结算,对工资表进行审核,保证结算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帐卡相符,工资按劳分配。

2、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3、按照劳动法规、劳动工资政策和承包合同规定,做好矿山相关单位工资的结算工作。

4、督促健全矿内单位职工工资台帐、职工出勤台帐做到项目齐全、数据准确。

5、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基层单位工资报表,规范分配方案,做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6、按照迁调及时变更职工工资,做好岗随薪变的动态管理。

7、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有关工资支付的正确合理性,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

8、依据劳动工资统计管理标准,真实、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

9、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变动情况要进行统计分析说明。

10、建主健全统计台帐,逐日整理各种原始资料和内部报表,并及时记入统计台帐。

11、及时编制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并发至矿领导和有关部门。

12、做好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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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专业技术职称干事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审核应评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2、负责登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呈报上级部门进行专业技术评定和晋升工作,协同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技术职称评定和晋升的日常工作。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4、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和学徒工、熟练工的转正定级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的向领导汇报本职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和存在的问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筹干事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各项政策、规定。2、向职工宣传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动员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保险。 3、按照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标准扣缴各项统筹基金。

4、负责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管理健全社会统筹基金缴纳台帐、以及个人保险登记卡片。

5、协同社会保险部门负责办理病、伤人员保险费用及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工作。

6、负责处理死亡职工的保险待遇及劳动保险卡片等。

7、定期或不定期地会同社会保险部门及矿财务进行帐务核算,防止出现差错。

8、及时向上级部门和主管领导报送各种报表,并提出建议和存在的问题。

9、认真办理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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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断加强政策理论的学习,强化业务水平,按时建帐发放按劳动保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必须建立台账,按期、定人发放,不得无故拖延。

3、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对账、对票,做到发放准确无误。

4、要做好日常领劳保人员的接待工作,接待人员要有礼貌,认真耐心做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5、要做好内勤工作,办公室内的垃圾、杂物要及时清扫干净。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上岗后第一时间应对仓库的门,窗及各库区存放的物资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2、每天下班前对各库区的门,窗等进行检查,确认防火、防盗等方面确无隐患后才可离岗下班。

3、每天打开一次各库区的门,窗一小时,让空气对流,更换库内空气。

4、每天打扫库内地面卫生。地台板要摆放整齐。周末应打扫库内天花板、墙壁的蜘蛛网,吸尘及抹窗玻璃。

5、每天一次检查仓库区内、外的防火设施,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向主管报告。

6、每周检查一次库房建筑物,发现漏雨、渗水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7、合理安排库内堆位,预留足够的出入通道及安全距离,安全高度。督促装卸工按指定堆位整齐叠位。发现倾斜要立即纠正。不准在货堆上行走、坐卧,也不准在货堆旁的通道坐、卧。

8、仓库内的每一堆货物应在显眼处挂上货卡。每一堆货物都应有帐。货卡和帐面上的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与货品实物应完全一致。

9、货物出入仓时,仓管员应依据,进仓单、提货单核准出入物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准确地收发货,收发完毕后,应立即填写挂在货堆上的货卡并立即入帐。

10、入库物资严格把好验收关,做好各种验收数据记录,发现变质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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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所有材料先进先发,后进后发,以防保管期过长变质。

11、所有易碎器材,必须轻拿轻放,入库上架时排列在明显位置,以防压、撞、打。

12、要按规定尺寸,保持库内合理干湿度,发现干湿度超过规定,即使开门通风,保证物资完整,不易变质。

13、所有怕潮物品应及时入库上架(如办公纸类)。料库、料区潮湿的应按规定下垫尺寸增高50%。

14、根据各类物品物资说明书的保管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

15、坚决拒绝手续不齐的物品进出。对于货物的正常出入,仓管员要按要求填写各类单据,特别是放行条,无放行条的坚决不准带货物出仓库。

16、收发货后相关的单据应迅速分发到相关部门,不允许延误甚至遗失。

17、仓库员保管的单据,帐本应妥为保管,平时应上锁,节假日加封条。

18、按时做好库存报告草稿并向仓库主管递交。

19、所有单据都要仓库主管审核并签名后才能交供应商或采购。20、完成上级的临时工作安排。

考核办岗位职责

1、在矿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矿考核管理工作。

2、在矿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准军事化管理工作。

3、在矿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精细化管理工作。

4、负责考核矿山各单位工资结算工作。

5、收集、汇总对各单位考核情况,并监督执行。

6、协同其他单位抓好矿山各项管理工作。

7、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考核办主任岗位职责

1、制定矿山考核、准军事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全矿考核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准军事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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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全矿精细化管理工作。

5、督促落实矿山工资考核工作。

6、负责考核矿山职工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7、负责考核矿山各单位上班期间遵章守纪情况。

8、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工培训(教师)岗位职责

1、负责矿山长期培训计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矿山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培训工作的组织落实。

3、负责新矿山员工进矿、车间和班组三级培训工作。

4、负责矿山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与复审换证工作。

5、负责矿山所需员工的应急培训与适应性培训工作。

6、负责矿山技术工种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与技能等级考核认定工作。

7、负责矿山操作员工安全技术复训及安全资格证书的考核发放工作。

8、负责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现代企业制度与管理理论的培训工作。

9、负责矿山员工赴外参观学习、委托代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0、负责拟定矿山教育经费使用及教学设施、用品的购置计划。

11、负责各种培训人员的考勤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督察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矿员工行为规范的督察、督导工作。

2、负责全矿员工乘车排队的督察、督导工作。

3、负责全矿员工的衣着规范的督察、督导工作。

4、负责全矿各岗位员工上岗规范的督察、督导工作。

5、负责矿山地面工业卫生的检查督导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党群部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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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指导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开展日常的党务工作。

2、负责党的建设工作,办理党委换届、成员增补等审批手续,按党委议事规则的规定,参与有关干部的考核,提出任免意见。

3、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性组织的工作。

4、负责组织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政工研究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组织指导宣传报道工作和文化体育等活动。

6、承办党委和机关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议)定事项。

7、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使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8、教育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监督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9、及时帮教违纪行为和调查检举事件。

10、受理党员、干部申诉,根据政策规定及时处理和上报。

11、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12、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其它有益活动。

13、完成党委和矿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群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矿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党办、宣传、组织、纪委、工会、团委等工作,并协助矿行政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3、负责完成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保证党的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

4、负责检查基层党支部的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领导作用。

5、负责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6、负责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动态与安全生产情况。

7、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发展新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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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的具体工作。

9、对本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0、做好其它党务工作。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在矿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支部的党务工作,并协助行政领导搞好本支部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3、负责落实党委决议,保证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

4、了解职工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支部的各项活动。

5、负责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6、抓好职工的道德教育工作,搞好支部建设,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7、负责做好本支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9、与各部门、各单位经常保持联系,互通情报,支持他们的工作,搞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清政廉洁。

10、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与安全生产情况,强化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在矿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协助部长搞好党务工作。

3、负责完成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4、保证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

5、负责文秘、党办、宣传思想工作。

6、负责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动态与安全生产情况。

7、负责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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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协助部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9、协助部长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及发展新党员工作。

10、协助部长搞好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积极组织筹备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女工部主任岗位职责

1、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做好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女教职工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观念,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等问题。

2、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矿山的改革和民主管理,不断提高女职的权利。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女职工的意见、要求、困难和疾苦,为女职工说话及办事。

4、协助行政贯彻有关女教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政策、法令、规定, 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女教职工的身体检查,同时组织医务人员向女教职工讲解妇幼保健卫生知识。

5、定期组织培训女工干部和积极分子,抓好女工干部队伍的自身健设,不断提高女工干部队伍素质、水平,增强做好女工工作的自觉性。

6、做好\"三八\"红旗手及女工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工作,总结推广她们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注意发现有才干女教职工,并对她们进行培养,并向有关部门推荐。

7、为解决大龄、适龄、离婚、丧偶教职工的后顾之忧,要积极做好婚姻介绍工作,并通过各种机会为他们广搭鹊桥。

8、积极组织女教职工开展一些有女教职工特点的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

9、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并积极主动地搞好工会各 部门间的支援工作。

党委工作部组织干事岗位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建党活动、党员日常管理、党员教育、基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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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建设,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检查”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3、督促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党组织生活。

4、利用业余党校抓好全矿党员的教育工作。

5、抓好”创先争优”、”党员安全责任区”等活动的开展。

6、负责全矿在职干部政历材料的收集、归档以及退休、离休、伤亡、病故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7、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8、按时完成部长、副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党委工作部宣传干事岗位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外宣传稿件的审定。负责资料收集、矿内广播稿件的撰写、宣传栏、简报等内容的宣传报道工作。

2、抓好基层单位通讯稿件的收缴审定,并及时向上级宣传部门投稿。

3、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党的有关宣传工作的法规、条例。

4、认真完成部长、副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及时把党的方针、政策和矿党委的各种决议、指示准确地宣传给广大职工。

6、按时完成部长、副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纪检干事岗位职责

1、纪律检查干事在纪委书记、副书记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完成领导所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负责检查党员违犯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认真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惩处。

3、受理和传递党员的控告与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4、教育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纪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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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助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处理日常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和措施,严加防范,预防违纪案件的发生。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漏纪检案件,保管好上级文件和公章的使用,做一个纪检岗位上的”好卫士”。

7、负责起草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填报各种报表,传送上级文件,及时处理日常文秘工作。

8、按时完成部长、副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治安保卫科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矿内治安管理规定,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编制、建立建全矿山各项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3、加强对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及易燃易爆品和重点消防部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全矿物资、产品的出入管理,确保企业材产、物资、设备不受侵害。

5、做好全矿重点人口、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掌握社情动态、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

6、负责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隐患工作。

治安保卫科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好本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思想教育。

2、建立健全各类治安管理制度,抓好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情况。

3、贯彻执行党政组织及领导,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工作。

4、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查处内部治安案件,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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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治安状况综合治理动态,及时掌握全矿重点防范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法轮功、赌博、吸毒人员的查禁工作。

6、负责各类突发案件,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7、负责本科室具体工作的部署安排,督促检查。

8、负责全矿消防、爆炸物品监督检查和押运及其它工作。

9、负责全矿产品、物资、设备出矿的检查督查保卫工作。

经济民警队长岗位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在保卫科科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3、行使领导管理、教育经济民警的权力。

4、组织全体民警学政治、学业务和学法律法规,学习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履行民警职责的方法、途径,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5、管理民警队伍,做到执法不违法,违法不侵权,严格执行民警工作的制度和纪律,使队伍保持良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干好本职工作。

6、抓好军事训练,经济民警是一个半军事化的队伍,除经常性的训练外,每年都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全面训练,以掌握专业技能,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7、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发扬正气,积极带领全体民警与各种违法行为和不良倾向斗争。

8、依靠职工群众,开展群防群治,严防各类案件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9、负责对要害部位、来客及领导安全的保卫,出色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治安保卫科内勤干事岗位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协助科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按时完成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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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人员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监察中队人员岗位职责 安委办主任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察中队的工作。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中队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部署中队的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中队岗位目标责任制,细化考核细则,监督中队各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三、根据上级安监部门和镇安委会的指示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重点监察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督促建立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五、定期组织队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全面掌握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向镇政府汇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村(居)委会、经济联社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副中队长职责

一、协助中队长做好中队的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在中队长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下,履行中队长职责。

二、负责制定中队的各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三、组织开展和参加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专项整治、重点监察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四、协助中队长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五、督促队员遵守监察员守则、工作制度等规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执法监察岗职责

一、依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纠正和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二、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四、遵守中队管理条例和守则,认真履行安监工作者的职责。

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镇的实际情况,执法监察岗分为两个监察小组,队员马雪飞、朱镇宏主要负责镇龙片区的执法监察工作;队员陈永兴、陈柳容主要负责九佛片区 执法监察工作。其他队员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由领导进行临时调整。

文秘岗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综合协调安委会、安监中队办公室公文往来,起草各类计划、方案,报送各类工作情况、总结、报表以及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教工作。

四、受理生产安全隐患举报。

五、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监察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网络构建工作。

七、负责安监中队文化体育活动。

八、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秘岗具体工作主要由队员尹春林负责,队员吴振南、张利燕协助。

档案管理岗职责

一、综合协调安委会、安监中队办公室公文往来和文件归

档、整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教工作。

三、受理安全隐患举报。

四、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一企一档”建设、案卷整理维护等工作

五、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网络构建工作。

七、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工作主要由队员张利燕负责,队员尹春林、吴振南协助。

后勤岗职责

一、负责中队的内务、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

二、负责执法文书、案卷、设备、器材的保管及日常维护。

三、负责安排中队车辆使用分配工作。

四、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岗主要由队员陈柳容负责。

案件处理及危化品管理岗职责

一、负责依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规章情况,纠正和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二、负责综合协调案件和事故调查处理、“三同时”报告工作。

三、负责协调全镇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工作,协助监管全镇建筑施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隐患的整改率。

四、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执法监察工作。

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处理及危化品管理岗主要由马志勇负责,其他队员协助。

推荐第5篇: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分类号】 112601198203

【标题】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务院

【颁布日期】 19820213

【实施日期】 198207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劳动

【文号】

【名称】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题注】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了对矿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执行《矿山安全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国家实行矿山安全监察制度,设置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和矿山安全监察员.

第二条 国家劳动总局设矿山安全监察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厅)设矿山安全监察处,矿山比较集中的地区、市劳动局设矿山安全监察室(组).

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受同级劳动部门的领导,业务上受上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

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和调动,应报上一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三条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设矿山安全监察员,从熟悉矿山安全技术知识、能从事井下检查工作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矿(处)级干部中选任.

国家劳动总局矿山安全监察局的监察员,由国家劳动总局任命;地方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厅)任命,报国家劳动总局矿山安全监察局备案.

监察员由任命机关发给《矿山安全监察员证》.监察员证由国家劳动总局统一印制.

第四条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主要职权是:

一、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监督《矿山安全条例》的贯彻执行;

二、督促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三、参加矿山设计审查和矿山工程竣工验收,参加矿山安全科研成果和有关新技术的鉴定;

四、检查矿山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完成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检查矿山安全工作,对违反《矿山安全条例》和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向有关矿山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出《矿山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改正或限期解决;

六、参加矿山事故调查,监督事故的处理;

七、对严重违反《矿山安全条例》的矿山企业和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处以罚款;

八、对严重违反《矿山安全条例》的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人和领导人,有权提请上级领导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九、对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矿山企业,有权提请有关部门令其停产整顿或者予以封闭.

第五条 矿山安全监察员凭其证件,在所负责的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现场检查,有权参加矿山企业召开的有关会议,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或人员了解情况.

矿山安全监察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

第六条 矿山安全监察员发现违反《矿山安全条例》的情况,不及时制止又不向上级汇报,以失职论处.矿山安全监察员如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从严惩处.

第七条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支持矿山企业的安全机构、工业卫生机构和矿山救护队的工作,在业务上给予必要的指导.矿山企业的安全机构、工业卫生机构和矿山救护队有权向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或矿山安全监察员直接反映企业的安全工作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在工作上应当与卫生、环保等部门互相配合,分工协作,经常交流情况,共同研究问题,必要时组织联合检查.

第九条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支持矿山劳动保护科学研究 工作,协助科研部门确定有关研究课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条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和矿山安全监察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依靠工会组织和矿山职工开展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推荐第6篇: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第一条为了对矿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执行《矿山安全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国家实行矿山安全监察制度,设置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和矿山安全监察员.

第二条国家劳动总局设矿山安全监察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厅)设矿山安全监察处,矿山比较集中的地区、市劳动局设矿山安全监察室(组).

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受同级劳动部门的领导,业务上受上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

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和调动,应报上一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三条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设矿山安全监察员,从熟悉矿山安全技术知识、能从事井下检查工作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矿(处)级干部中选任.

国家劳动总局矿山安全监察局的监察员,由国家劳动总局任命;地方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厅)任命,报国家劳动总局矿山安全监察局备案.

监察员由任命机关发给《矿山安全监察员证》.监察员证由国家劳动总局统一印制.

第四条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主要职权是:

一、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监督《矿山安全条例》的贯彻执行;

二、督促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三、参加矿山设计审查和矿山工程竣工验收,参加矿山安全科研成果和有关新技术的鉴定;

四、检查矿山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完成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检查矿山安全工作,对违反《矿山安全条例》和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向有关矿山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出《矿山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改正或限期解决;

六、参加矿山事故调查,监督事故的处理;

七、对严重违反《矿山安全条例》的矿山企业和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处以罚款;

八、对严重违反《矿山安全条例》的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人和领导人,有权提请上级领导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九、对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矿山企业,有权提请有关部门令其停产整顿或者予以封闭.

第五条矿山安全监察员凭其证件,在所负责的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现场检查,有权参加矿山企业召开的有关会议,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或人员了解情况.

矿山安全监察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

第六条矿山安全监察员发现违反《矿山安全条例》的情况,不及时制止又不向上级汇报,以失职论处.矿山安全监察员如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从严惩处.

第七条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支持矿山企业的安全机构、工业卫生机构和矿山救护队的工作,在业务上给予必要的指导.矿山企业的安全机构、工业卫生机构和矿山救护队有权向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或矿山安全监察员直接反映企业的安全工作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在工作上应当与卫生、环保等部门互相配合,分工协作,经常交流情况,共同研究问题,必要时组织联合检查.

第九条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支持矿山劳动保护科学研究工作,协助科研部门确定有关研究课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条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和矿山安全监察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依靠工会组织和矿山职工开展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推荐第7篇:矿山人员管理制度

4.1 总经理安全职责

1、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

7、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8、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4.2 总经理助理(分管安全、生产)安全职责

1、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督促其他分管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

2、及时研究、布置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经验,支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3、组织编制、审定企业安全生产长远规划、责任制、规章制度,经企业发布后组织实施,并组织督促、检查和处理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实施情况,且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参与制定、审查重大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等,并组织督促实施。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的有关规定,及时督促上报申报材料,经批准后监督实施;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坚持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参加或组织编制、审定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5、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管理部门等分管职能部的安全工作汇报;每月对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

6、每季度至少参加或组织一次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题会,及时调查研究解决企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至少到基层一次,听取并处理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7、强化日常安全管理,每月至少组织或督促开展一次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包括特殊时段的专项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性大检查,并布置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8、审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与考核。

9、审定企业内部经营责任书、以及对外各类经济合同和工程合同等的安全要求和责任,并组织安全方面的督查和考核。

10、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对其人员、物资、器材等的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指挥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1、及时、准确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企业权限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2、组织编制和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考核标准,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考核,并与岗位工资挂钩,及时提请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兑现奖惩。4.3 总工程师(含副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技术总负责人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在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7、评审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组织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审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及应急救援预案并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审查防范措施。

8、副总工程师及各技术部门副职在总工程师及各技术部门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4.4 生产处负责人(含副职)安全职责

在公司分管总经理助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组织拟定公司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实施措施;经批准后,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贯彻实施。

2、组织拟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督促、参与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布置并检查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新职工公司级安全教育;按规定提出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并组织实施。

4、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企业内再教育培训。

5、组织筹备安全工作例会、专题会等工作。

6、组织企业每季度的安全大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验收。

7、每月具体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或协助分管领导督促其他职能部门组织机电、技术、防雷电、防爆炸、防暑降温、防风沙、防火、冬季防冻、安全投入、环保等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制定和实施相关防范措施。

8、每周至少二次深入基层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负责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申报手续,并组织监督实施;参加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大修、新技术、新工艺等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

10、组织监督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总结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方法,督促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防护装置。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职工的体检,协助搞好工伤鉴定。

12、具体负责组织拟定和督促落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演练,至少督促指导基层单位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两次;参加重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3、每月至少一次总结、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报主管领导;每周对本部门专职安全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半月组织一次对其他专职安全员履职情况抽查。

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报表、资料等。

15、组织拟定(修订)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考核标准;每月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安全考核。

4.5 安全环保处安全职责

在公司分管总经理助理的领导下,统筹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公司分管总经理助理指导、协调、督促其他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做好安全生产和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建立员工安全档案。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编制、汇总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组织编制本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季度检查和专项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6、协助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的进行安全监察工作。

7、负责特殊作业证的会签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负责建设项目验收评价、消防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参与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等职业卫生工作。

10、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1、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

12、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1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4、负责根据公司的经营体制、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和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并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其中,依据部门和单位的计划目标进行考核。

1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16、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17、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18、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置;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19、负责生产工艺操作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订事故防范措施。20、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会议,组织技术保安专项检查。 4.6 安全环保处安全员安全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要求,拟订安全措施;

2、每天深入生产一线,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期进行复查及验收)并加强监管;若发现重大隐患不能进行整改的,应填写警示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及时向隐患车间(工段)负责人报告。

3、发现作业场所出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督促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4、及时、如实填写当天日常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查。

5、严厉查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并对“三违”人员进行教育,同时填写教育台帐。

6、主动和分管片区单位的负责人、技术人员交换意见,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指出工作重点,做到重点部位重点管理

7、及时传达公司的各项安全指令;完成安全软件资料(台帐、记录、报表)。指导部门(车间)专(兼)职安全员开展安全活动。

8、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对新工人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考试。

9、参加安全大检查(季检、月检、周检)。参加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并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制订防范措施。 4.7 环保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抓好公司环保工作。

2、做好公司新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评价工作、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3、进行环保宣讲,统计上报各类环保报表,协调全公司环保监测年审。

4、组织制订与修改环保管理制度,审查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加强对公司“三废”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台帐。

6、认真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4.8 综合处(含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及时传达、贯彻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文件,及时传达、贯彻经理关于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决定和命令,检查、汇报贯彻执行情况。

2、按照有关保密条例的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管好有关档案材料和文件,防止丢失、盗窃、泄密。负责管好公司印章,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做好用印审查、登记工作。

3、负责审核公司各部门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制度的系统性、一致性、严密性。

4、负责公司各类证照的年检(审)变更工作,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5、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6、监督各部门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进行经济运作,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

7、负责做好安全工作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并监督执行会议的各项决定,制定公司大型活动(会议)方案时就有周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8、负责对公司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做好公司管理的车辆的检审工作,杜绝“双超”、“双驾”,确保驾乘人员安全,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9、负责公司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负责编制、修订公司的保卫、厂内交通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10、负责本单位食堂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4.9 财务处(含负责人)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要列入年度财务计划单独立项,专款专用,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资金的使用。

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3、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生产处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得报销。

4、及时足额缴纳安全风险金和工伤社会保险金。

5、积极支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并从资金角度给予保证,编制财务计划时,必须按规定满足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的要求。

6、督促检查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和保健经费的使用情况。

7、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对所属仓库、货场物资的仓储安全负全责。

8、负责制定本单位各库房和危险品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并保证严格执行,并经常检查情况。

4.10 设备处(含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动力、仪表设备、工艺管道、排风装置的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参与制订、修改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2、对采购的原料、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优先安排安全生产、通风防尘(毒)等所需物资负的采购,负保证供应的责任。

3、组织编制或审查建设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4、在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5、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6、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7、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8、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和分析。4.11 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人分管业务,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和技术问题。

2、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掌握安全生产中的各类信息,推进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3、认真贯彻执行新、改、扩、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查明所管业务范围内的工艺、设备、仪表、安全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制订或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产、检修、施工等作业过程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业务范围内各项事故的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措施。做好本职业务范围内的资料档案、台帐的建立和保管工作,确保其准确、完整、可靠。 4.12 生产车间(工段)负责人(副主任)安全职责

1、对生产车间(工段)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程和标准。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

3、制定适合本车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和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和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足额到位并合理使用。

6、大力推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状况,重视劳动保护工作。

7、经常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8、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分级管理权限的规定,组织好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案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9、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10、对安全生产有重大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酿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罚。4.13 生产车间(工段)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在生产车间(工段)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管理责任。

1、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要求,拟订车间实施措施;拟定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2、协助生产车间(工段)负责人制订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拟订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生产车间(工段)的日常安全教育;负责新工人、复工和换岗职工车间级安全教育及外来参观的安全教育、培训;指导、督促班组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4、每天上班应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有关班组、人员限期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并上报;如发现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做好安全日检记录和各类安全台账。

5、按规定协助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拟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

6、负责安全生产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以及伤亡事故、安全工作的统计上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

7、负责生产车间安全设备设施、防护装置、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及标牌等的管理工作;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

8、参与伤亡事故现场救护,协助对本车间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9、协助生产车间负责人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参加生产车间岗位职责考核,并做好记录。4.14 班组长安全职责

1、掌握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并检查指导、监督班组成员认真执行。

2、组织制定班组年度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每月检查保证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3、组织班内人员做好运行操作的技术分析和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控制好潜在风险点。

4、主持召开交、接班会,做好每项工作任务的事先“两交清”(交清工作任务,交清安全措施),组织班内人员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和现场设施、工作环境及工器具的检查,工作时监督指导班组成员做好相关安全措施,按照规定参加或监护重大操作。

5、严格执行各项运行技术措施。

6、组织班组成员积极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组织编制班组检查计划,按要求组织班组成员实施,落实车间、工段复查出的有关问题,并认真整改。

7、及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贯彻重要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防范措施。

8、组织班组安全培训,编制班组年度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班组培训,对新进班组人员进行班组级培训考试,定期对本班组在岗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拷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9、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如触电等事故现场急救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安全技能培训,使班组成员均能达到熟练掌握。

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处理有关不安全事件,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

4.15 班组安全员(兼职)安全职责

2、协助班组长严格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等规章制度和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各岗位人员执行交接班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新职工等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安全日常教育。

4、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

5、参与制定和演练本班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各岗位事故应急措施;参与伤亡事故现场救护,协助对本班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6、做好班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等资料管理工作,负责伤亡事故、安全工作的统计上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7、协助班组长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参加班组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并做好记录。4.16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记录,不违章作业,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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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各岗位职责:

安全培训员职责

1、负责宣传“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2、组织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的结果进行登记,存档。

4、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蛮干和习惯性违章行为,实现生产安全化。

5、联系实际的典型案例,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矿长(主任)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生产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生产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审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本单位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考核。

11、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

12、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13、定期组织和领导矿山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4、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5、及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矿山事故。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本矿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7、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副矿长(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

1、协助矿长抓好本矿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矿长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处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

8、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的实施。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试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负责组织检查各专业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厂矿(车间)安全员职责

1、厂矿(车间)安全员在厂矿矿长(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厂矿(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厂矿矿长(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厂矿(车间)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厂矿(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厂矿(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厂矿(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月、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预防事故演习。

6、参加厂矿(车间)扩建、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安全设施的验收。

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并进行考核;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厂矿(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厂矿(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厂矿(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12、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厂矿(车间)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本厂矿(车间)负责人的领导下,协助厂矿(车间)负责人做好安全技术工作。

2、协助厂矿(车间)负责人制定、修订、审查本厂矿(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在编制技术措施时,必须同时拟定安全技术措施。

4、经常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生产技术与安全知识的教育,使生产与安全同步提高。

5、协助厂矿(车间)负责人组织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想办法改善劳动条件,使操作岗位的尘、毒浓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

6、积累安全数据和资料,根据工艺条件的变化,提出修订安全技术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新岗位、新设备、新工艺操作的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设法并会同有关人员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具体措施。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对所辖生产范围内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熟悉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组织职工学习并对熟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好对分配到本班组的新工人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工人注意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4、开好班前和班后会,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和工人的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和注意事项,并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5、坚持交接班制度,保持作业场所的安全、整洁。遇有无力处理的事故隐患上报单位领导,发现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单位领导。

6、对本班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7、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有关主管领导,并采取临时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9、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操作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增强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矿山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宣传制度

第一条:为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加大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宣传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读物、安全橱窗、墙报、专栏等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时宣传本矿的安全管理决策,随时随地表扬好人好事和安全先进事迹;批评曝光违章违纪现象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宣传的具体安排:每月办一期安全专栏、墙报,每季度出一次新闻展览橱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宣传评比。

第四条:矿部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例会,主要是学习安全材料、报刊、总结本单位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每周星期

四、五全矿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所需的安全专题会议,报告或通报全矿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弘扬全矿的安全文化,增强企业的安全宣传内容,启发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自觉行动上来。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二条:职业教育和完全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国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第三条:企业有责任发展职业教育工作,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工作内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第四条:企业职工有权利接受教育,有义务加强自身学习、锻炼和提高,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劳动者、创造者。

第五条:企业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职业教育,提取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设立职业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六条:国家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工、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矿部级安全教育,矿部授权的科室:安保科、生产技术科,或专门设立的教育机构负责主办安技教育工作。

2、矿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①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法律常识。

②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③加强安全思想、安全意识的教育。

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

⑤教育职工熟悉了解本矿山企业的劳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它管理制度。⑥学习安全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3、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①厂级安全教育是厂长(车间主任)的重要职责,对新职工或经矿级培训过的职工必须经过厂级安全教育。

②必须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厂的劳动性质、工作环境、生产场地、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领。

③必须使职工懂得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组织管理和各种程序。 ④掌握本厂的安全知识,指明危险区段和危险环节。

⑤根据职工的身份状况、技术、技能和专长,合理安排岗位。 ⑥分析事故案例和原因,交待安全责任,并考核安全工作。

4、班组级安全教育

①班组安全教育是班组长(工段长)的确重要职责,必须对经厂级教育的职工进行再教育。

②班组教育,主要是把经过矿、厂级教育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于安全生产的实践中去。 ③必须使职工掌握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常识,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④使职工了解作业环境、安全通道、禁止信号、标志以及危险防范区域、地段。 ⑤熟悉使用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操作程序、方法、要领。

⑥掌握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程序、技术指标要求,以及作用方法。

⑦必须使职工懂得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使用要求,以及安全应急撤离处理措施。

⑧交待合理维护机械设备和保养设备的要求和方法,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保护好设备、设施的运转系统和防护系统。 ⑨熟悉规章制度、工业卫生要求和作业环境要求。

⑩新职工必须进行岗位责任制的教育,防止违章冒险作业。

第八条:岗位师傅包教,新入厂的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需指定工作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安全生产责任性强的老工人(师傅)制定师徒合同,带徒操作教育,经一年时期的岗位操作训练和考核合作后,学徒工方可独立操作。

第九条: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调转更换工种的职工都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同一工种调换岗位时,需经班组进行岗位训练5-10天,以操作熟练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 第十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具体化。根据职工文化层次分期分批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和安全专题教育。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职业队伍。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行政组织、群众团体都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多种形式不断地进行安全引导教育,在坚持日常教育的同时,对全矿职工每年进行一次普遍安全专题教育,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教育,生产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考试教育。班组要坚持日常工作的班前班后教育。把安全教育长抓不懈,使其制度化。第十二条:建立安全活动制度,矿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次安全专题例会,每年召开两次安全教育大会;厂级每月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总结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大会。班组每周末组织一次安全学习会,结合本组织安全生产实际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一小时,作为安全活动的时间,不涉及其它事故。

第十三条: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参加,主要负责不在时应由付职或委托负责人参加主持,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都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并合理安排后期的工作,各次活动要有明确记载,填写好活动记录。 第十四条:抓好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也是每个职工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安全教育,职工必须有较高的安全思想意识,有较好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和理论知识,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三章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职业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培养职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和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措施。凡在本矿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及其它特殊工种的职业性培训,培训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根据需要可分为就地培训,派出培训或送往大专院校培训。

第三条:企业必须统筹规划培训工作,成立培训组织机构,设立培训中心或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有足够的培训经费和书籍资料教材,选择合格的教师和辅导人员,制定培训工作制度,使培训工作正规化,达到普及提高的培训目的。 第四条:职工全面培训,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矿部分期分批举办本矿安全技术培训班,每三年对全矿职工轮流培训一次,每期培训不少于十天时间,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次。培训的内容在重点突出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技能、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安全技术知识和思想道德意识同步提高。

第五条:新职工培训,凡来本矿工作的新职工(不论临时工、合同工、固定工)都必须经过本矿安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位,异地异厂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离岗半年以上回归本单位的职工均接新职工对待,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六条:特殊工种培训,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必须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能低于20周岁,必须是身体健康的男性职工。有生理缺陷和妨碍从事本作业疾病的人员不能参与培训,更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爆破、高空架设、绞车提升机、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所在行业的专门培训学习之外,必须经过国家设立的专业技术或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书、证件、凭证件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但必须经过熟练期或使用期。达到以上专业培训条件之后必须接受和经过本矿的安全培训考试,再凭本矿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性。否则,不能从事本工种。

第九条:大中专、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按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教育考核的,符合所分配工种的凭考核证件,可不再进行培训考试,但必须遵守本矿的安全规定。 第十条:考核发证

1、特殊工种,技术专业工种,可持本系统,专业学校部门考核的毕业证、合格证、执照、持证操作,经培训考核但无证件、证照者,矿上不予承认,证件不齐者,待办齐之后再上岗。有证件,但培训不合格或技术不合格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证件不实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

2、本矿所培训的新职工,经本矿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合格证可持证止岗,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班组的安全教育。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不发合格证,不能上岗工作,待再次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经三次培训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不签订安全合同,自行辞退。

第四章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山生产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条例》和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的探矿、掘进、采矿、回采主体工程必须先设计、后施工,设计要求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矿山生产的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以上的人行通道,并将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系统、车场、排水、设施配套。

第四条:每个矿井洞口,必须要有入井制度,即:(入坑须知),其主要内容是:

1、凡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检查工作的领导,工程测量、安全检查,本矿和外来参观学习实习人员(持证)准许进入井巷。凡下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井巷安全(须知)制度。非工作人员目标入内,酒后神志不清者禁止入井。

2、凡井巷工作者必须集中精力,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井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调度,遵守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令行禁止。

3、入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所需工具(手电、雨鞋、安全帽)。

4、杜绝"三违"现象,严守技术操作规程,不玩忽职守,不盲目蛮干,严禁违令作业和擅自乱串。

5、爆破通风要提前15分钟警戒,信号要准确无误,不准在井下存放爆炸物品,不准有盲炮、哑炮存在。如遇哑炮,谨慎排除,做到万无一失。

6、工作之前要过细检查,通过敲帮问顶清理松石之后开始作业,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7、严禁在危险区、采空区、天井口、漏斗下、斜坡道及运输巷道停止,逗留歇息。

8、当班作业不留隐患,照明要齐全,工具有摆放整齐,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签字制度。

9、爱护井下一切设施、设备工具,严禁盗窃破坏。

10、坚持文件生产,不准在井巷大小便。

第五条:矿山生产应认真执行"采掘并举、掘进先行,贫富兼采、采充平衡"的技术原则,合理确定开采顺序和采矿方法,落实井下安全措施,保障井下安全生产。 第六条:矿山井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矿山井下生产作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持班制,填写好安全值班记录。 第八条:矿山井下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地下开采必须按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技术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必须规范标准。

2、每个采场中段和分层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天井、人员通行的梯子要坚固适用,天井中不能有悬挂物、联络道口不能堆放石块,以便保障行人安全。

3、矿山井下工作,队长、班长必须准确掌握当班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危险地段不能安排工作,偏僻地点禁止单人作业,下班之前必须清点人数,一同下班。

4、井下作业普遍采用36V低压照明,作业场地保持明亮,不能黑暗,照明线路、动力线路都要整洁,开关、闸刀要安装完整。

5、井下爆破要有固定的时间、信号,放炮前要有专人负责发出警戒信号、标志、警戒线(露天不小于500米),井下不小于100米。炮响后20分钟之内不准接近爆破面,不准有哑炮存在,不准套残眼打钻。

6、井下通风,已形成通风巷道的采取自然通风,通风天井不允堵塞。未形成通风巷道的要有通风设备,较深的井巷要加大通风设备,将新鲜风流送入工作面,不允许在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防止炮烟中毒引起窒息。

7、危险区、采空区、塌陷区禁止作业,必须加固封闭,并要设挂醒目的禁令标志。

8、井下必须安装抽水、排水设施、水坑、水仓要加固栏杆。明显积水要随时排放。要严格注意观测地下水涵水层、裂隙水的涌出。

9、井下施工、开采遇到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现象,发现滴掉石碴,岩石移动、裂隙增大、岩石有响声,就是地压活动的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对地压活动地段要有专人负责,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10、采准切割巷道,顶帮岩石松软不稳固、或破碎带,断层带,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它原因受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11、矿房采矿必先打通两头联络道,或分层的人行道,梯子与联络道口要保持稳固安全通道,联络道口不能堆放杂物,要使作业人员畅通。

回采工作面,每班必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如有冒顶或大冒顶危险征兆,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12、矿山井下必须坚持湿式作业,禁止打干钻。

第九条:提升运输

1、平巷运输,轨道要安装正规符合标准,按照校正检修,矿车运矿必须要有刹车装置,推矿速度1米/秒之间,前后距离在10米以外,发现前方有行人,立即刹车,防止跳道翻车相撞。

2、斜井提升,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持证操作,信号照明要齐备,小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一个矿斗,大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二个矿斗,提升速度控制在1米/秒之内。上坡矿斗提升至中段平巷阻车器以内处,待矿车停稳发信号后,再拨取销子,空车下坡行至下中段平巷巷停机发信号后拨销转移矿斗。矿斗上下先要扣紧钢丝绳卡子,栓子销子再发信号开车提升。斜井上下行人时,不准开车运输,行人必须走栏杆以内的人行道,不准沿轨或越轨行走。 第七章 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的指挥系统,成立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保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各厂长担任,消防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条:提高警惕,谨慎小心,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中心任务。 第三条: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坚持反对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诱发火灾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配备消防设施

1、装备足够的车辆、水管、水箱、高压水管喷头、水枪。

2、库房重地、楼堂管所、生产单位都要设放、装配灭火器材,(培训好使用灭火器材的技术人员)。要掌握干粉灭火器、油质灭火器或化学灭火器的性能和作用。

3、准备必要的水桶、砂袋和灭火工具。

4、各建筑设施、厂房、仓库、宿舍等均应设置防火设备。

5、舞厅、会议室多人聚集的场所门窗不能紧闭,要有迅速撤离疏散的通路。第五条:矿区防火防爆

1、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在矿区以内放炮、生火,爆炸物品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矿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防爆炸事故及火灾。

2、生产、生活用电必须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用电系统引起火灾。

3、合理装卸,定期检查本矿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情况。

4、办公楼、单身楼、车间、配电室、高压电路周围,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因检修设备、烤烧管道等生产性生火,必须经领导同意,在周转无柴草燃料的情况下使用。

6、电焊机周围不能有木质器具和易燃物品。

7、职工家属的烧柴做饭要"曲突徙薪"。监视火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8、车间、办公室、职工宿舍的冬季生火取暖,要特别注意生火安全,铁炉子周围不能有任何易燃物品和木质器具。室内要保持空气畅通,即要防止失火,又要防止煤烟中毒。

9、严禁室内存放爆炸物品,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煤油、橡胶等易燃物品。

10、禁止在矿区厂区、库房、宿舍存放和使用烟花爆竹。

矿区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条:加强矿区交通管理,维护矿区交通秩序,保障矿区道路交通安全,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凡本矿和外来我矿的一切车辆、司助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矿区行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本矿交通管理制度。

第三条:道路管理

1、路段:从周庄通往尖崖沟矿区的所有公路、人行道,(包括轻轨巷道),都是本矿的交通要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涉、侵占、堵塞和破坏。

2、养路:本矿对本矿区交通道路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养护。生产单位的路段由所在单位进行养护,不能塌方、冲毁、中断。各种生产施工都不能影响道路的畅通。改道和加宽路面的较大工程必须经矿部测绘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施工。

3、保护:在矿区公路沿线,禁止放炮、采矿、掏金、炸石。严禁挑渠、挖坑、放水,禁止上压下挖或开路种地。

4、道路安全要求:

①保持坚固、宽畅、利水的路基。

②矿区道路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信号、灯光。 ③禁止任何人设置路障,倒垃圾和堆放杂物。 ④不准在路面排放污水或放水结冰。 ⑤不准遮挡路灯、标志、信号。 ⑥不允许占路面摆摊设点。 ⑦不准霸道停放车辆。

第四条:矿区行人安全

为保障矿区交通安全,行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上下班职工必须排队行走,队列只限单列或两列,队列要整齐,不能并排横列,且忌散乱行走。

2、非上下班行走人员主动向右靠边行走。

3、在来往车辆较多的路段,行人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特别是下坡行车)的动向,提前在100米左右躲让,防止意外,切忌临车横穿道路。

4、重要路段的行人要精力集中,不准织毛衣、做手工活、分散精力盲目让车。

5、任何人不准在停车场、倒车点或危险路段站立、或逗留或故意不让。

6、禁止儿童在车路上或倒车场地贪玩或横穿行走。

7、不准行人追逐,堵截和爬乘一切车辆。

8、行人不准在桥梁、急弯、狭窄路段与车辆抢行通过。

井巷运输安全制度

第一条:轻轨安装运输中段主要运输巷道采用15公斤/米钢轨,××水泥轨枕,临时运输巷道采用11-13公斤/米钢轨,木铺轨枕,轻轨铺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轨枕要支平垫稳,间距不大于600毫米,轨距要保持600毫米,双轨平面要保持同等水平,比降不能大于5‰,拐弯处的曲率半径不能小于7米,半径外侧轨面要高出内铡轨面35毫米,道岔、板倒器要灵活有效,道钉、螺栓、夹板都要紧固,并要定期检修效正,不准在轻轨沿线和轨面上堆放矿块杂物。

第二条:人力运输,有轨人力矿车必须要有制动装备,矿斗轴承要稳固灵活,重载车斗要端正、平稳,行车前后要保持10米以外距离,必须要在双道处让车。装矿时要注意先观察漏斗溜矿的安全情况,卸车时要注意下坡场地的人员车辆。推车时要有良好灯光和信号,注意巷道出入行人,速度不能大于2米/秒,严禁攀登、碰撞、翻车和违章行车。

第三条:绞车斜井提升运输,提升机绞车司机要经专业培训考核,持合格证操作,电动机、提升机、制动器、钢绳、挂钩、销子等重要部件要定期检修,照明线路灯泡要齐全,在电力不足时不能开车提升,开车时如遇突然停电要立即刹车,(本条安全防范已在矿山运输安全部分阐述不必重复)。

第四条:无轨运输,主要是指架子车运矿,掘进工程出矿出碴,不能在放炮后的半小时之内进入掌子面,不能用锄头铁器撞击雷管和捅捣哑炮,进入工作面先要敲帮清顶,如遇不稳固岩石或有较大裂缝时先要处理支护好之后,再出矿碴。

在房柱法矿房,分段法矿房出矿时要时刻观察顶部岩石,车子不能堵住人的出路;漏斗装矿时要防止斗径的滚石、矿块。禁止在放炮地点和炮烟浓时装矿,不能在下部人员车辆正在工作未避让开的地方和时间之内倒矿、抛车。 第十章 班中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上班期间,应遵章守纪、注意安全、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

第二条:上班进入岗位,要熟悉掌握本工种的岗位环境,细心检查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以及当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机械工具、防护措施等,发现故障和安全问题及时处理,本人无法处理的要报告班组长一并进行处理,确认故障排除达到安全后方可工作。 第三条:职工在上班之前要充分休息,班中要精力充沛,情绪良好。禁止在班前中饮酒。体力虚弱不支,神志不清和理智失常者不准上班。

第四条:高空作业

1、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或工作面没用平稳的立足地方以及震动的地方,均视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紧系能负荷150公斤以上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带的系桩或物体要坚固牢靠。在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穿底子光滑、坚硬的鞋。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3、未成年人、女职工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和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必须有稳固的支架、梯子和工作平台,作业平台不能堆放易滑、易滚和笨重的东西,地面人员不能在高空垂直台下供料或作业。

5、高空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条件,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安全帽、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以及绝缘用具,照明设施等都要使用得当。

6、高空作业班要合格分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工具要装入工具袋,零部件和其他材料要专门输送,上下梯架手中不能拿物件,不准在高空、投掷材料和工具,送往高空的材料、部件、工器具要摆放得当,防止堕落伤害,严禁高空违章作业。第五条:厂区作业

1、进入厂区、车间上班工作,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劳动防护,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穿上工作鞋,女工要盘好发辫,发辫要装入帽内。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穿敞服、裙子、散裤、长袖服,不准包头巾、围巾,不能光脚赤膊进入厂区或车间上班。

2、不准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操作岗位,班中不准戏弄、打闹、闲谈、争吵、高声喧哗、瞌睡纳闷,看书看报或做私活。

3、上班先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工作场所,确认本岗位的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照明信号、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再进行工作,作业场所不能有任何隐患存在。

4、在操作中,不许跨越运转设备和传动皮带,不准触动危险部位,不能用脚踩、手摸机电转动部位,不能将身体任何部位、衣着、工具靠近设备的运转或传动部位,防止卷入事故。

5、操作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特征和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和技术要求。要爱护设备、保养设备,提高设备的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

6、机电设备、各种工器具、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消声除尘设施都要采取谁操作谁负责、谁损失谁赔偿的岗位交接责任制,更换工种时必须交清原岗位的设备和工器具。

7、检修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关机停车,停电检修要设监护人,挂停电警示牌,非监护人其他任何人不准动开关或擅自进入供电室,专职电工在合闸前要过细检查,确认检修完毕可合闸开车。第六条:井下作业

1、井下作业,坚持班长带班工作,安全员跟班检查,先检查后作业。不准安排一人单独在井下作业,禁止一个违令单独作业,禁止在危险区、塌陷区、禁区和漏电水中、照明不良、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

2、井下作业要保证良好的设备。风、水、电、管缆、工具都要齐全整洁,不准跑、冒、滴、漏。砂轮机要安装牢固,操作时要侧面站立。凿岩、爆破、清顶、通风、出碴(矿),都要安排有序,操作得当。巡回作业反复检查,及时整改。

3、井下上班作业时,如遇照明不良、通风不好、设备带病、道路不畅、松石悬浮时不能盲目作业,要先整改再工作,未经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能生产作业。

4、班长要时刻注意派往偏僻场所作业的人员或人员较少的作业点,至少在两小时之内要查看一次。下班时先清点、集中作业人员后同时下往。

5、井下作业要严格管理好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机械工具,不准堆放在放炮地点和无人看管地点,防止破坏和偷盗。第七条:其它作业

1、从事毒性药剂、腐蚀剂、粉尘作业的职工和易燃易爆作业人员都要加强自身防护,使用好防毒、防腐手套、口罩和专用保护用品,不准在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点火,作业后要严格消毒、清洗。

2、从事机修、机床、截割、焊接的作业班,必须是技术熟练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掉链、航车、滑轮、超重工具都要保证安全,防护要齐全,作业配合要联手。

3、矿区装矿、装卸土石工作首先要注意环境,工具有牢固,作业时不能拥挤保证安全生产。

4、各工种的班中作业要坚持安全第

一、文明生产,做到清洁卫生整齐有序,畅通无阻、安全

推荐第9篇:矿山各个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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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岗位安全职责

1、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4、公司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公司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关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员工报告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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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岗位安全职责

1、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 班组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班前讲安全要求,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巡回检查,制止员工违章作业;

5、负责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6、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于班组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班组长报告。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 生产技术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1、对企业各车间的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编制、修订工艺技术指针、工艺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工艺技术指针和工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参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修订;

3、负责在生产技术革新、厂房、设备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同时,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4、提供企业产品生产原料、产品和中间产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防护方法;

5、负责因工艺和工艺操作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并制订防范措施;

6、负责定期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订整改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但严禁违章指挥。

*

员工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理化性质、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4、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5、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6、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7、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9、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 尾矿库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

2、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巡管、巡坝人员对坝首执行24小时监控,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3、建立健全尾矿库管理、检查、监测运作台帐和月报表。

4、制定尾矿库安全管理预案,签订尾矿库安全消防救援合同。雨季做到当日检查当日向有关领导汇报。

5、定期对库区周边巡逻,保持库区安全。严格库内放矿制度,保持尾砂自然坡度。

6、尽量延长库内干滩长度,保持库内尾水达标排放。

7、参与库区的新建、扩建、堆筑子坝、封井等工程的督促实施和验收工作。

8、协助科领导和其他科员处理好安全文明生产存在的问题。

9、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10、做好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工作。

* 矿山企业涉爆人员的职责

爆破器材是矿山企业生产的必需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管理不当,除了影响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还可能给社会治安造成威胁。

一、采购人员的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采购人员首先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以下证件: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2.爆破器材从生产厂向仓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必须完整无损,以确保所押送的爆破器材的完整性。

3.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监督车辆要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4.监督装载的爆破器材不超高、不超载,而且捆牢盖严,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不准同时载运其它易燃易爆品。 5.看管好爆破器材,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它事故。

6.货物运到目的地后,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并将运输证交回发证公安机关。

二、汽车司机的职责

1.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是否完善可靠。确认无问题后,由车队队长在出车单上签字。

2.装好爆破器材后,检查是否捆牢,确认无问题后应挂上危险标志。

3.控制行车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50km/h;在扬尘、起雾、暴风雪等天气能见度低时速度减半。

4.雷管、炸药与导爆索不能同车运输。

5.按指定路线行驶,在中途停歇时要远离建筑物和人多的地方,不得在交叉路口、桥上、桥下和涵洞等处停留。

三、装卸人员的职责

1.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设明显的信号,白天悬挂红旗和警标,夜间或井下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2.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或与其它货物混装。

3.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4.火雷管、炸药、导爆索不能混装,也不准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

四、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爆破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对爆破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负责制定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4.在大爆破工程中应负责以下几项工作:

(1)负责审查爆破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措施;

(2)施工前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过程中,每班必须有人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危险情况及违章现象,立即组织处理或制止;

(5)负责起爆前后的安全确认工作。

五、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1.负责爆破业务的全面管理工作。

2.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负责大爆破工程的全面指挥,下达各工序的作业指令,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并在副总指挥的协助下,协调各工序专业小组的工作,待各项工作完善后下达起爆命令。

六、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对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2.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搞好安全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爆破工程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4.负责对新进爆破器材性能的试验,发现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每次试验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5.负责对过期、报废爆破器材的销毁处理工作,并在销毁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销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6.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进行技术指导。

七、爆破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职责

1.爆破器材进库时,要认真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收货单上签字。发现数量不符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爆破器材的存放量不得超过库房的设计容量。

3.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开存放。地表库房雷管放在独立的库房,井下仓库雷管放在单独峒室。

4.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5.药库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要对药库的安全负责,凡是进入药库人员必须登记,如有威胁药库安全情况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火药库应有收发流水账目,建立领用和退料制度。每天必须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7.库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经常检查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的完善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反映处理。

八、爆破队(班)长的职责

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2.监督爆破员遵守爆破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制止。

3.有权制止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5.建立现场管理制度。生产现场每班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发放爆破材料。要有使用情况登记薄。

九、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2.领药时必须持《爆破作业证》、带火药兜,无证无兜不得领取。

3.炸药与雷管应分装在两个背兜内,严禁混装或用导爆管和导火索捆绑炸药。

4.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有锁的爆破器材箱内,严禁乱放或混放。

5.掘进及二次爆破(破大块)地点的每一个入口处都必须有人站岗。只有在确认爆破危险区无人的情况下,方准起爆。

6.导火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导火索的长度不得短于1.2m。

7.每次爆破后,至少经过15分钟,经专人检查安全、通风情况,最后由班长或队长批准,才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推荐第10篇:矿山各岗位职责

矿山各岗位职责

安全培训员职责:

1、负责宣传“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2、组织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的结果进行登记,存档。

4、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蛮干和习惯性违章行为,实现生产安全化。

5、联系实际的典型案例,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矿长(主任)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生产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生产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审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本单位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考核。

11、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

12、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13、定期组织和领导矿山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4、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5、及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矿山事故。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本矿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7、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副矿长(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

1、协助矿长抓好本矿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矿长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处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

8、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的实施。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试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负责组织检查各专业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厂矿(车间)安全员职责:

1、厂矿(车间)安全员在厂矿矿长(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厂矿(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厂矿矿长(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厂矿(车间)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厂矿(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厂矿(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厂矿(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月、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预防事故演习。

6、参加厂矿(车间)扩建、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安全设施的验收。

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并进行考核;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厂矿(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厂矿(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厂矿(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12、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厂矿(车间)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本厂矿(车间)负责人的领导下,协助厂矿(车间)负责人做好安全技术工作。

2、协助厂矿(车间)负责人制定、修订、审查本厂矿(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在编制技术措施时,必须同时拟定安全技术措施。

4、经常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生产技术与安全知识的教育,使生产与安全同步提高。

5、协助厂矿(车间)负责人组织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想办法改善劳动条件,使操作岗位的尘、毒浓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

6、积累安全数据和资料,根据工艺条件的变化,提出修订安全技术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新岗位、新设备、新工艺操作的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设法并会同有关人员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具体措施。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对所辖生产范围内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熟悉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组织职工学习并对熟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好对分配到本班组的新工人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工人注意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4、开好班前和班后会,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和工人的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和注意事项,并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5、坚持交接班制度,保持作业场所的安全、整洁。遇有无力处理的事故隐患上报单位领导,发现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单位领导。

6、对本班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7、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有关主管领导,并采取临时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9、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操作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增强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第11篇:安全监察人员

机运安监员

1、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三大规程》及机运质量标准,监督分管范围内作业规程的落实情况。

2、按时参加班前会,严格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

3、认真填写隐患牌板,按照规定填写各类表格。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严格入井检身制度,维持好副井上下井口和人行车运行秩序。

6、对井下行走路线内的运输安全设施、绞车使用、电机车灯、闸、铃进行安全检查。

7、对于处值班人员特殊安排的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井下某一地点烧焊)。

8、严格监督入井车辆的封车和混装,井底车场、机电峒室、变电所、泵房等要害监管的场所,同时负责对机运专业存在问题的闭合验收。

9、发生事故及时向矿、处领导汇报,准确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等,并积极参与事故的抢救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质量员

1、每天上班提前到,清理室内卫生;

2、听从领导当班安排当日工作情况;

3、做好入井后资料量具准备;

4、现场按规程措施严格验收;

5、做好验收资料填写;

6、做好现场手指口述;

7、隐患问题限期整改;

8、做好资料保存,便于集团公司领导检查。信息员

1、岗前准备:

⑴上岗前,按规定着装整齐,准备好上岗所必备的工具。 ⑵现场巡视:

① 按“信息中心管理制度”的要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②检查井口大屏、牌板完好情况及卫生情况。 ③检查办公用品是否齐全。 ④检查室内外卫生是否整洁。 ⑤检查上班工作是否有遗留问题。

2、交接班:

交班人员为甲,接班人员为乙 乙:(敬礼)你好!辛苦了,接班人员已到,请交班 甲:(敬礼)你好!本班工作已结束,请接班 乙:是

甲:本班工作正常(或本班有遗留问题)。 乙:明白(或请交接遗留问题)。

甲:各类办公用品齐全完好请清点检查 乙:当面检查清点后口述“齐全完好完毕” 甲:室内外卫生及牌板清洁请检查 乙:现场检查后口述“清洁完好完毕” 甲:传达上级指示指令 乙:口述“明白” 甲:交接班已结束 乙:口述“可以离岗

甲:口述“祝你工作顺利,再见”并离岗(敬礼) 乙:口述“再见”接班并开始工作(敬礼)

3、信息员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

⑴认真作好交接班工作,将当班工作交接细致、清楚,做到“手交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⑵认真收集、筛选整理全矿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监员、班组长、青安岗及群监员填报的安全汇报卡,对提出的安全隐患分类处理,及时落实整改期限,下达通知卡。

① 认真填报安全信息班报、日报,利用微机建立安全信息台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② 严格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和抓“三违”的考勤,用微机考核,当班在蒋庄矿局域网上通报。

③ 按照《安全隐患闭合管理》要求,搞好安全信息的闭合管理,日清日结,严格考核扣罚。

④ 对安监员的动态质量评估表核对查实,评优找差,汇总统计。

⑤ 对“三违”人员每天统计,通报累计积分,分析发生的规律,便于领导决策,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⑥ 对安全质量罚款建立台帐进行登记,并按单位、人员、类型进行统计汇总。 ⑦ 搞好各类资料的统计及月季汇总,做好安全管理竞赛及“三基”的迎检工作,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搞好9000系列的贯标工作。

⑧ 制止井口“三违”及各类不符合“SC”标准的现象。 ⑨ 按时完成矿处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⑩ 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及井下汇报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及处值班领导进行汇报,并作好记录。

⑪ 当班结束时与下一班信息员交接清楚当班工作,不留任何尾巴。

第12篇:矿山行业现场监察要点

矿山行业现场监察要点

1、探矿

(1)探矿类型:探矿作业方式一般有钻探、槽探和坑探、爆破式和其他物理探矿等。

(2)检查内容:

①检查钻探和槽探作业点数量、密度与勘探范围与设计要求的符合性。钻探方式探矿的,检查钻探冲击性噪声污染情况,泥浆水外泄情况。坑探方式探矿的,检查坑下废石(含矸石)堆存处置情 况;检查坑下废水各因子(含放射性)达标排放情况。

②了解探矿作业便道建设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和损毁情况。钻探方式探矿的,了解局部地表破坏情况。槽探方式探矿的,了解表层土的回填情况、回填不及时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坑探方式探矿的,了解采空区地表塌陷、开裂,损毁或影响地表相关建、构筑物及田土、植被等情况;了解地下水疏干漏斗疏排相关地域(含河流、水 库、湖泊、溪流、井泉、农田等)地表水的情况。

(3)识别方法:查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有关设计和规范要求。现场查看,验证与环评文件的一致性。

2、采矿

(1)类型:采矿一般分为露天开采和井下开采两种方式。 (2)露天开采的检查内容:

①检查矿石与废石堆场的规范化建设情况、物料输送管路建设情况、运输粉尘(含煤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情况及治理措施;露天水力开采矿山的,检查沉淀池建设情况;检查爆破作业环境噪音、震动污染情况。

②了解露采封闭圈范围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情况(含对地表植被破坏、表土剥离和水土流失、难以恢复的裸露采坑);了解废石堆场(排土场)对地表的占压(含对地表植被、田土的占压)情况;了解废石堆失衡垮塌,引起泥石流等灾害对下游环境(含人居环境)的冲击与覆盖的环境风险;了解采掘区疏干水排出后整个矿区地下水水位的下降情况和周边植被的变化情况。

(3)井下开采的检查内容:

①检查矿石与废石堆场及运输粉尘(含煤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及治理措施。

②了解井下废石(含矸石)堆场占压地表情况及回填情况;了解地下水疏干漏斗疏排相关地域(含河流、水库、湖泊、溪流、井泉、农田等)的地表水的情况;了解采空区地表塌陷、开裂,损毁 对地表相关建、构筑物及田土、植被影响。

(4)识别方法:查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有关设计和规范要求。现场查看,验证与环评文件的一致性。

3、选矿

选矿工艺一般分为重选、磁选和浮选。除手选和个别磁选外,基本都是湿式作业。

(1)选矿类型:一般分为破碎磨矿作业和选别作业两个工序。 (2)破碎磨矿作业的检查内容: ①检查破碎磨矿时产生的粉尘污染环境情况及治理措施; ②检查环境噪声污染情况及所采取的降噪措施。 (3)选别作业的检查内容: ①检查一类污染物产生情况;

②如果有一类污染物产生,检查是否在适当的位置(如车间、生产装置排放口或进入常规污水处理设施前)进行处理及监控并达标排放;

③如果没有一类污染物产生,确定废水产生源及主要污染因子,检查是否达标排放;

④检查尾矿库及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4)识别方法:现场查看,验证与环评报告的一致性。查看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场区环境综合管理 (1)检查内容:

①场区(特别是选矿废水处理装置区、尾矿库等特殊位置)是否采取防渗措施,并满足设计方案要求;

②生产、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2)识别方法:现场查看。询问相关人员。

5、污染防治设施 5.1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 (1)废水来源

①检查内容:了解废水来源,确定矿山企业废水主要污染因子。 ②辨别方法:矿山企业的废水主要包括矿井废水、选矿废水、尾矿库溢流水等。选矿废水中的一类污染物要经过车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才能进入常规污水处理设施。

(2)进水水量和水质

①检查内容:各废水产生源水量(直接回用的除外)与污水处理设施进水量是否一致,同时检查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

②辨别方法:通过矿山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用水量、污水收集管网布设情况,了解各产生源废水如何收集和输送进入污水处理装置,估算废水产生量;根据污水处理装置进口泵功率,检查装置进口水量,分析矿山企业主要生产废水是否全部收集,是否有偷排可能;根据企业自行监测记录,检查进口主要污染因子浓度。

(3)处理工艺

①检查内容:根据处理工艺类型,判定处理工艺与污染物处理需求的匹配性。

②辨别方法:根据主要建构筑物布置情况,判断其采用哪一种处理工艺,验证与环评报告书的一致性;结合企业自行监测记录和环保部门监测数据,判断污水处理装置是否满足水质处理要求。

(4)运行状态

①检查内容:检查来水颜色等表征特性,判断来水是否为矿山原水;废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泥处置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②辨别方法:检查运行记录、购药和用料情况、用电情况、设施完好情况和出水水质情况等,判断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水泵、风机、刮泥机等关键设备的额定功率,根据企业台账,计算其耗电量,判断是否与缴纳电费一致。对比耗电量波动情况与废水负荷波动情况,若有较大出入,则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可能。

(5)出水水量及水质

①检查内容:检查污水处理站出水量及水质的达标排放情况。 ②辨别方法:根据已有监测数据分析达标排放情况。分析水量是否符合“污水处理站进水量≈总排口出口水量+循环用水量”的逻辑关系。

(6)循环水系统排水处理利用

检查矿井废水、选矿废水(含尾矿库溢流水)是否循环利用并实现闭路循环。未循环利用的部分是否进行收集并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7)排放口和自动监控

①检查内容:检查污染物排放口的数量和位置、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污去向,与企业排污申报登记、环评批复文件的一致性。检查是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规定的排放口标志牌,是否有偷排、漏排或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的现象。检查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联网验收情况,自动监控设施的定期比对监测及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检查自动监控设施显示的数据,是否能查阅历史数据;根据历史数据显示的浓度曲线,检查日常超标情况和频次;检查是否存在闲置、私改电路、违规设定参数等现象,探头位置是否规范,数据线是否有效连接探 头及监控仪器。 ②辨别方法:现场查看、资料检查。 5.2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矿石与废石堆场及运输粉尘(含煤 尘);破碎、磨矿产生的粉尘;干滩面积较大尾矿库在起风季节产生的扬尘。

①检查内容:检查堆场(尾矿干滩)的抑尘措施及其效果;破碎机产尘口集尘罩是否密闭;颗粒物是否达标排放。

②辨别方法:根据堆场四周矿石(废石)散落情况,以及堆场(尾矿干滩)无组织扬尘监测数据,检查煤场抑尘效果;检查矿石与废石堆场及运输粉尘(含煤尘)抑尘设施是否满足防风抑尘需求;根据已有监测数据,检查出口浓度是否做到达标排放。

5.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1)噪声来源:矿山环境噪声主要包括以钻探方式探矿产生的冲击性噪声;采矿场地面高噪装备与爆破噪音;破碎、磨矿产生环境噪声。

(2)检查内容:逐一检查主要噪声源位置、个数,以及所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

(3)辨别方法:现场查看,验证与环评文件的一致性。了解矿山周边群众有无噪声扰民的投诉等。

5.4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矿山固体废物来源,包括坑探方式探矿的坑下废石(含矸石)、井下开采产生的井下废石(含矸石);矿井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破碎机和筛分机产尘口集尘罩收集的灰渣,选别作业产生的尾矿等。 (1)产生量和处置方式

①检查内容:是否产生危险废物,各类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置方式;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否擅自将危险废物运出场(厂)外。

②辨别方法:查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工程概况部分,识别是否有危险废物产生;逐一检查各工序固体废物每班、每日或每月的产生情况,所采取的清理方式、清理周期,了解产生量及处置方式,结合企业台账,判别是否得到综合利用。查看各类危废处理处置方案、外销协议、协议方危废处理资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贮存

①检查内容:检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贮存时间,是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专用贮存设施;贮存时间是否超过 1 年,超过 1 年的是否由环保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矿山企业承担)。危险废物是否按照危险特性进行分类贮存,是否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是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检查露天贮存的废渣、废矿等一般固体废物,是否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场所。

②辨别方法:查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现场查看,验证与环评文件的一致性。每班、每日或每月的进场记录,判断储存时间。现场勘查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3)尾矿库 ①检查内容:检查尾矿库中的物质是否存在危险废物;检查尾矿库选址及尾矿设施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检查尾矿库是否存在违法排污现象;检查尾矿库下游拦截坝或拦截沟的建设是否满足实际需求;检查尾矿产生企业是否制定尾矿污染防治计划,是否建立环境保护制度。了解尾矿库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回水系统、防控系统以及设计储存容量和服务期,是否存在可 能导致垮坝、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风险。

②辨别方法:现场查看,验证与环评文件的一致性。 5.5 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1)防止地表占压破坏

矿山开发过程中,占压和破坏地表的情形主要包括:探矿作业便道建设,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和损毁;钻探方式探矿会造成局部地表破坏;坑探和井下采矿出现地下水疏干漏斗,疏排相关地域(含河流、水库、湖泊、溪流、井泉、农田等)的地表水;坑探和井下开采,导致采空区地表塌陷、开裂,损毁或影响地表相关建(构)筑物及田土、植被;露采封闭圈范围内将原生态破坏成难以恢复的裸露采坑;露天开采废石堆场(排土场)和井下废石(含矸石)对地表植被和田土的占压。

(2)水土保持

矿山开发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形主要包括:槽探作业表土剥离倒置在槽坑旁未及时回填,造成水土流失;露天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未进行稳定化处理,引起水土流失和滑坡。 (3)土地复垦

矿山开发过程中,废石场、废尾矿库、废矸石山等固体废物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复垦时应对土质进行监测并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影响。对受污染的土地应进行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禁止直接复垦开发。

5.6、原料、物料

选矿工艺涉及浮选时,需要加入浮选药剂,主要有:捕收剂、起泡剂、调整剂等。重点调查以下三类浮选药剂的存储、使用、回收等情况。

有毒有害类:如硫酸铜、硅氟酸钠、黄药类、硫酸锌、硫化物、氰化物、重铬酸钾(钠)等;

腐蚀类:如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等酸碱类物质;

有机类:脂肪酸类和胺类,如粗制塔尔油、氧化石腊皂、纸浆废液等有机物;

对以上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部令第22号)。

6、环境应急管理 6.1 环境应急预案 (1)检查内容

①企业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修订。

②企业是否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报有关环保部门备案。

③企业是否按预案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辨别方法:查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和环境应急演练计划、方案、评估报告、总结报告等资料。

6.2 环境应急设施

(1)检查内容:是否完善应急设施和措施,配备应急物资与设备。

(2)辨别方法:根据环评报告中关于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内容逐一核对以上设施、措施、物资及设备。

第13篇:矿山环境监察指南(试行)

关于印发《矿山环境监察指南(试行)》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实现矿山现场环境监管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高效化,我部组织编制了《矿山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现场环境监察参考依据。

附件:矿山环境监察指南(试行)

http://www.daodoc.com/gkml/hbb/bgt/201302/W020130220376328913874.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2月7日

附件

矿山环境监察指南 ( 试 行 )

前 言

本指南介绍了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主要方式、产生环境 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环节,以及探矿、采矿和选矿生产过程中污染防 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分析了现场环境监察的要点,供

环境监察人员 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有强制性。

本指南所列矿山企业的相关管理信息和矿山开发活动,只考虑 了一般矿山企业情形,个别矿种资源的特殊情形可能没有涉及或略 有出入。指南中“2.

监察工作依据”所列法律、法规

、规章、政策、标准更新后,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对矿山企业(包括探矿、采矿、选矿企业和探、采、选一体化的矿山企业)实施的现场环境 监察工作。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起草单位为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 术学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制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目 录

1 适用范围„„„„„„„„„„„„„„„„„„„„„„„„„„6 2 监察依据„„„„„„„„„„„„„„„„„„„„„„„„„„6 2.1 法律„„„„„„„„„„„„„„„„„„„„„„„„6 2.2 法规„„„„„„„„„„„„„„„„„„„„„„„„„6 2.3 规章„„„„„„„„„„„„„„„„„„„„„„„„„7 2.4 政策性文件„„„„„„„„„„„„„„„„„„„„„„8 2.5 标准规范„„„„„„„„„„„„„„„„„„„„„„„9

3 术语和定义„„„„„„„„„„„„„„„„„„„„„„„„„9 3.1 矿山„„„„„„„„„„„„„„„„„„„„„„„„„9 3.2 矿山开发„„„„„„„„„„„„„„„„„„„„„„„9 3.3 矿山环境监察„„„„„„„„„„„„„„„„„„„„„9 3.4 选矿作业„„„„„„„„„„„„„„„„„„„„„„10 3.5 尾矿„„„„„„„„„„„„„„„„„„„„„„„„10

4 监察程序„„„„„„„„„„„„„„„„„„„„„„„„„10 4.1 监察准备„„„„„„„„„„„„„„„„„„„„„„10 4.2 制定方案„„„„„„„„„„„„„„„„„„„„„„11 4.3 现场检查„„„„„„„„„„„„„„„„„„„„„„11 4.4 调查取证„„„„„„„„„„„„„„„„„„„„„„11 4.5 周边居民调查走访„„„„„„„„„„„„„„„„„„11 4.6 依法处理„„„„„„„„„„„„„„„„„„„„„„11 4.7 监督执行„„„„„„„„„„„„„„„„„„„„„„12 4.8 总结归档„„„„„„„„„„„„„„„„„„„„„„12

5 监察内容„„„„„„„„„„„„„„„„„„„„„„„„„12 5.1 产业政策„„„„„„„„„„„„„„„„„„„„„„13 5.2 选址„„„„„„„„„„„„„„„„„„„„„„„„14

5.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15 5.4 “三同时”制度执行„„„„„„„„„„„„„„„„„„16 5.4.1 设施核对„„„„„„„„„„„„„„„„„„„„„16 5.4.2 验收时限„„„„„„„„„„„„„„„„„„„„„17 5.4.3 验收手续及验收意见„„„„„„„„„„„„„„„„17 5.5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17 5.6 生产现场„„„„„„„„„„„„„„„„„„„„„„17 5.6.1 探矿„„„„„„„„„„„„„„„„„„„„„„„17 5.6.2 采矿„„„„„„„„„„„„„„„„„„„„„„„18 5.6.3 选矿„„„„„„„„„„„„„„„„„„„„„„„19 5.6.4 场区环境综合管理„„„„„„„„„„„„„„„„„20 5.6.5 污染防治设施„„„„„„„„„„„„„„„„„„„20 5.6.5.1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20 5.6.5.2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22 5.6.5.3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23 5.6.5.4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23 5.6.6 其他生态保护措施„„„„„„„„„„„„„„„„„25 5.6.6.1 防止地表占压破坏„„„„„„„„„„„„„„„„25 5.6.6.2 水土保持„„„„„„„„„„„„„„„„„„„25 5.6.6.3 土地复垦„„„„„„„„„„„„„„„„„„„„25 5.6.6.4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26 5.7 环境应急管理„„„„„„„„„„„„„„„„„„„„26 5.7.1 环境应急预案„„„„„„„„„„„„„„„„„„„26 5.7.2 环境应急设施„„„„„„„„„„„„„„„„„„„26 5.8 综合性环境管理制度„„„„„„„„„„„„„„„„„27 5.8.1 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27 5.8.2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执行„„„„„„„„„„„„„„„27 5.8.3 排污收费制度执行„„„„„„„„„„„„„„„„„27 5.8.4 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27

6 视情处理„„„„„„„„„„„„„„„„„„„„„„„„„27 6.1 现场处理„„„„„„„„„„„„„„„„„„„„„„27 6.2 提出处理处罚建议„„„„„„„„„„„„„„„„„„28 6.3 环保系统内部移交移送„„„„„„„„„„„„„„„„28

6.4 部门间移送(通报)或向政府报告„„„„„„„„„„„„28 附 1:矿山环境监察单„„„„„„„„„„„„„„„„„„„„„30 1.矿山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单„„„„„„„„„„„„„„„„30

2.矿山企业现场环境监察单„„„„„„„„„„„„„„„„33 附 2:矿山环境违法认定和处理处罚条款„„„„„„„„„„„„„36 附 3:涉及其他部门的矿山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理处罚条款„„„„„„49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对 辖区内矿山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的情 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 2 监察依据 2.1 法律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1.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1.8《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1.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1.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1.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2 法规

2.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1998 年)

(国务院令第 369 号,2003 年)

2.2.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152 号,1994 年)

2.2.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批准 1996 年 10 月 30 日劳动部令第 4 号发布)

2.2.5《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 592 号,2011 年)

2.2.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2010 年修订) 2.3 规章

2.3.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发展改革委令第 9 号,2011 年)

2.3.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令第 13 号,2001 年)

2.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 2 号,

2008 年)

2.3.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 部令第 5 号,2009 年)

2.3.5《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令第 27 号,2005 年)

2.3.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1 号,2008 年)

2.3.7《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6 号,1999 年)

2.3.8《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 18 号,2004 年)

2.3.9《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令第 38 号,2011 年)

2.3.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 2009 年) 2.4 政策性文件

2.4.1《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国发〔2005〕28 号)

2.4.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 109 号)

2.4.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逐步建立 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 号)

2.4.4《煤炭产业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7 年第 80 号)

2.4.5《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 138 号)

2.4.6《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 发〔2004〕24 号)

2.4.7《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 108 号)

2.4.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 113 号)

2.4.9《关于印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的通知》(环办〔2012〕154 号) 2.5 标准规范

2.5.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5.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5.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5.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2.5.5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9-2001)

2.5.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5.7《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2.5.8《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3 术语和定义 3.1 矿山

本指南所指矿山是指在获得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 采活动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煤矿及非煤矿矿山(含金属与非 金属等固体矿产资源

矿山)。

3.2 矿山开发

“矿山开发”是指在获得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 和矿山建设、生产(含采矿、选矿)、闭坑(闭矿)及有关活动。 3.3 矿山环境监察

矿山环境监察是指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矿山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的情况进 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的活动。

3.4 选矿作业

根据矿石的矿物性质(主要是不同矿物的物理、化学或物理化 学性质),采用不同的方法,将有用矿物与脉石矿物分开,并使各种 共生的有用矿物尽可能相互分离,除去或降低有害

杂质,以获得冶 炼或其他工业所需原料的分选过程。 3.5 尾矿

尾矿是指选矿和湿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其有用成分含量 很低,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宜或不能再进一步分选。 4 监察程序 4.1 监察准备 4.1.1 收集资料

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类环保标 准;矿山所在区域功能区划、相关规划;矿山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 矿山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性质、机构代码、

矿山类型、开发方式、地理位置、基本工艺、矿山规模、群众投诉等;矿山企业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和环评审批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批复文 件、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费

核定及缴纳通知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 的现场检查历史记录、环境违法问题处理历史记录和整改情况等。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利用卫星与航空遥感监测等先进技术,提 高矿山环境监察执法效率。 4.1.2 设备准备

准备现场执法需要的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 4.1.3 学习矿山安全防护知识 4.2 制定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监察目的、时间、路线、对象、重点内容和步骤 等。需其他部门配合实施联合监察的,联系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

4.3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应由两名以上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实施,并出示国家环 境保护主

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配发的有效执法证件。检查应依照 事先制定的监察方案进行,其中,“5.6.5.1 废水污

染防治设施”、“5.6.5.4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为重点检查内容。 4.4 调查取证

发现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并根据《环境 行政处罚办法》,对违法事实、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等进行全面、客 观、及时地调查,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制

作现场检查(勘 察)笔录,采取录音、拍照、录像或者其他方式如实记录现场情况。

4.5 周边居民调查走访

走访矿山企业周边居民,核实企业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了解企 业长期运行过程中是否对附近居民带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 方面的污染。 4.6 依法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视 情进行现场处理或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不属于本级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处理。

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管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移送 或通报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或转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处理。 4.7 监督执行

对处理决定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和后督察,监督检查企业对处 理决定的落实情况,督促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4.8 总结归档

编写执法总结报告,对现场监察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及视听 资料,及时分类归档。 5 监察内容

对矿山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按 照“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对项目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及“三 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试生产(运行)情况、竣

工验收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对处于运行生产阶段的矿山企业,按照“防治结合”的原则, 重点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对处于闭矿期前期阶段的矿山,按照“综合整治”的原则,重

点 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 产业政策 5.1.1 生产规模

(1)煤矿单井井型规模: 2007 年 11 月 23 日以后,山西、内 蒙古、陕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120 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新建、改扩建矿

井规模≥ 15 万吨/年。 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 ≥9 万吨/年。其他地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30 万吨/年。

(2)有色金属:2011 年 6 月 1 日以后,禁止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稀土开采、选矿项目。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淘汰 矿石处理量 50 万吨/年以下的轻稀土矿

山开发项目;淘汰 1500 吨 (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

新建铅锌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单体矿 3 万吨/年(100 吨/ 日),服务年限必须在 15 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生产建设规模应>30 万吨/年(1000 吨/日)。铅锌矿选矿须采

用浮选工艺。

(3)黄金:2011 年 6 月 1 日以后,禁止投资日处理矿石 200 吨 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禁止投资日处理岩 金矿石 100 吨以下的采选项目;禁止投资年处

理砂金矿砂 30 万立方 米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淘汰日处理能力 50 吨以下采选项目。

5.1.2 生产工艺和设备

(1)煤炭:2007 年 11 月 23 日以后,禁止投资采用非机械化开 采工艺的煤矿项目,禁止投资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 定要求(厚煤层 75%,中厚煤层 80%,薄煤层

85%)的煤矿项目,禁止投资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禁止投资 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 2 个的新建煤矿项目。

淘汰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 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淘汰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 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淘汰单井井型低于

3 万吨/年规模 的矿井;淘汰高硫煤炭(含硫高于 3%)生产矿井;淘汰不能就地使 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 40%)生产矿井;淘汰 6AM、φM-2.5、PA-3 型煤用浮选机;淘汰 PB

2、PB

3、

PB4 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淘汰 PG-27 型真空过滤机;淘汰 X-1 型箱式压滤机;淘汰 ZYZ、ZY3 型液压支架; 淘汰木支架。

(2)铅锌:铅锌坑采矿综合能耗要

锌矿综合能耗要

时/吨。 5.2 选址

5.2.1 禁采区

(1)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 护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采矿。 (2)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

和易导致自然景观 破坏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3)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采矿。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矿。 (5)禁止在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采矿。

(6)禁止在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 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采矿。

(7)禁止在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采矿。禁止在铁 路、国道、省道等其他重要道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对景观 破坏明显的露天开采。

(8)禁止在重要湖泊、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采矿。 (9)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 域内建设产生尾矿的企业。 (10)禁止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5.2.2 重点生态功能区

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必须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 估,按评估结果及相关规定进行控制性开采,开采活动不得影响生 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功能。

5.2.3 卫生防护距离

检查卫生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5.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 5.3.1 环评审批手续办理

检查新建、改建和扩建矿山项目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是否经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5.3.2 环评审批手续变更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 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是否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建 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5.3.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1 日起,所有煤炭开采项目、黑色金属 采选项目、有色金属采选项目、化学矿采选项

目、石棉及其他非金 属矿采选项目均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新建选煤、配煤项目应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改、扩建选煤、配煤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年采 10 万立方米以上或涉及

环境敏感区的土砂石开采项目应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土砂石开采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008 年 10 月 1 日以前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 照当时生效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原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令第 14 号)规定进行分类。

5.3.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 令第 5 号),自 2009 年 3 月 1 日起,矿山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应由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009 年 3 月 1 日以前审批的建设项目,按照当时生效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5 号)执行。 5.4 “三同时”制度执行 5.4.1 设施核对

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文件和相关要求,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使用(可根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图、施工监

理意见、单项 安装质量验收结果以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等逐一核对)。 5.4.2 验收时限

是否在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申请之日起 3 个月内验收;需延长 试生产时间的,是否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且在试生 产之日起一年内验收。 5.4.3 验收手续及验收意见

检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是否齐全,验收意见是否 落实到位。 5.5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建立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机制的地区,检查矿山企 业是否按规定编制并执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提交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5.6 生产现场

监察内容包括探矿、采矿、选矿、污染防治设施及生态保护等 有关情况的现场检查。 5.6.1 探矿

(1)探矿类型:探矿作业方式一般有钻探、槽探和坑探、爆破 式和其他物理探矿等。 (2)检查内容:

①检查钻探和槽探作业点数量、密度与勘探范围与设计要求的 符合性。钻探方式探矿的,检查钻探冲击性噪声污染情况,泥浆水 外泄情况。坑探方式

探矿的,检查坑下废石(含矸石

)堆存处置情 况;检查坑下废水各因子(含放射性)达标排放情况。

②了解探矿作业便道建设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和损毁情况。钻探 方式探矿的,了解局部地表破坏情况。槽探方式探矿的,了解表层 土的回填情况、回填不及时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坑

探方式探矿的, 了解采空区地表塌陷、开裂,损毁或影响地表相关建、构筑物及田 土、植被等情况;了解地下水疏干漏斗疏排相关地域(含河流、水 库、湖泊、溪流、井泉、农田等)地表

水的情况。

(3)识别方法:查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有关设计和规范要求。 现场查看,验证与环评文件的一致性。 5.6.2 采矿

(1)类型:采矿一般分为露天开采和井下开采两种方式。 (2)露天开采的检查内容:

①检查矿石与废石堆场的规范化建设情况、物料输送管路建设 情况、运输粉尘(含煤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情况及治理措施;露 天水力开采矿山的,检查沉淀池建设情况;检查爆破

作业环境噪音、震动污染情况。

②了解露采封闭圈范围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情况(含对 地表植被破坏、表土剥离和水土流失、难以恢复的裸露采坑);了解 废石堆场(排土场)对地表的占压(含对地表植被

、田土的占压)

情况;了解废石堆失衡垮塌,引起泥石流等灾害对下游环境(含人 居环境)的冲击与覆盖的环境风险;了解采掘区疏干水排出后整个 矿区地下水水位的下降情况和周边植被的变化情况。 (3)井下开采的检查内容:

①检查矿石与废石堆场及运输粉尘(含煤尘)对大气环境的污 染及治理措施。

②了解井下废石(含矸石)堆场占压地表情况及回填情况;了 解地下水疏干漏斗疏排相关地域(含河流、水库、湖泊、溪流、井 泉、农田等)的地表水的情况;了解采空区地表塌陷

、开裂,损毁 对地表相关建、构筑物及田土、植被影响。

(4)识别方法:查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有关设计和规范要求。 现场查看,验证与环评文件的一致性。

5.6.3 选矿

选矿工艺一般分为重选、磁选和浮选。除手选和个别磁选外, 基本都是湿式作业。

(1)选矿类型:一般分为破碎磨矿作业和选别作业两个工序。 (2)破碎磨矿作业的检查内容:①检查破碎磨矿时产生的粉尘 污染环境情况及治理措施;②检查环境噪声污染情况

及所采取的降 噪措施。

(3)选别作业的检查内容:①检查一类污染物产生情况;②如 果有一类污染物产生,检查是否在适当的位置(如车间、生产装置 排放口或进入常规污水处理设施前)进行处理及监控

并达标排放;

③如果没有一类污染物产生,确定废水产生源及主要污染因子,检 查是否达标排放;④检查尾矿库及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4)识别方法:现场查看,验证与环评报告的一致性

。查看污 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5.6.4 场区环境综合管理

(1)检查内容:①场区(特别是选矿废水处理装置区、尾矿库 等特殊位置)是否采取防渗措施,并满足设计方案要求;②生产、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2)识别方法:现场查看。询问相关人员。 5.6.5 污染防治设施

5.6.5.1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 (1)废水来源

①检查内容:了解废水来源,确定矿山企业废水主要污染因子。 ②辨别方法:矿山企业的废水主要包括矿井废水、选矿废水、尾矿库溢流水等。选矿废水中的一类污染物要经过车间

处理设施处 理达标后才能进入常规污水处理设施。 (2)进水水量和水质

①检查内容:各废水产生源水量(直接回用的除外)与污水处 理设施进水量是否一致,同时检查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 ②辨别方法:通过矿山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用水量、

污水收集 管网布设情况,了解各产生源废水如何收集和输送进入污水处理装 置,估算废水产生量;根据污水处理装置进口泵功率,检查装置进口水量,分析矿山企业主要生产废水是否全部收集,是否有偷排可 能;根据企业自行监测记录,检查进口主要污染因子浓度。 (3)处理工艺

①检查内容:根据处理工艺类型,判定处理工艺与污染物处理 需求的匹配性。

②辨别方法:根据主要建构筑物布置情况,判断其采用哪一种 处理工艺,验证与环评报告书的一致性;结合企业自行监测记录和 环保部门监测数据,判断污水处理装置是否满足水质

处理要求。 (4)运行状态

①检查内容:检查来水颜色等表征特性,判断来水是否为矿山原 水;废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泥处置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②辨别方法:检查运行记录、购药和用料情

况、用电情况、设 施完好情况和出水水质情况等,判断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检查水泵、风机、刮泥机等关键设备的额定功率,根据企业台账, 计算其耗电量,判断是否与缴纳电费

一致。对比耗电量波动情况与 废水负荷波动情况,若有较大出入,则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 行的可能。 (5)出水水量及水质

①检查内容:检查污水处理站出水量及水质的达标排放情况。 ②辨别方法:根据已有监测数据分析达标排放情况。分析水量 是否符合“污水处理站进水量≈总排口出口水量+循环

用水量”的逻 辑关系。

(6)循环水系统排水处理利用

检查矿井废水、选矿废水(含尾矿库溢流水)是否循环利用并实 现闭路循环。未循环利用的部分是否进行收集并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7)排放口和自动监控

①检查内容:检查污染物排放口的数量和位置、污染物排放方 式和排污去向,与企业排污申报登记、环评批复文件的一致性。检 查是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GB15562.1-1995) 规定的排放口标志牌,是否有偷排、漏排或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 式排放废水的现象。检查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联网验收情况, 自动监控设施的定期比对监测及

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检查自动监 控设施显示的数据,是否能查阅历史数据;根据历史数据显示的浓 度曲线,检查日常超标情况和频次;检查是否存在闲置、私改电路、违规设定参数等现

象,探头位置是否规范,数据线是否有效连接探 头及监控仪器。 ②辨别方法:现场查看、资料检查。 5.6.5.2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1)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矿石与废石堆场及运输粉尘(含煤 尘);破碎、磨矿产生的粉尘;干滩面积较大尾矿库在起风季节产生 的扬尘。

(2)检查内容:①无组织排放的扬尘,检查堆场(尾矿干滩) 的抑尘措施及其效果;②破碎机产尘口集尘罩是否密闭;③颗粒物 是否达标排放。

(3)辨别方法:根据堆场四周矿石(废石)散落情况,以及堆 场(尾矿干滩)无组织扬尘监测数据,检查煤场抑尘效果。检查矿 石与废石堆场及运输粉尘(含煤尘)抑尘设施是否满

足防风抑尘需 求。根据已有监测数据,检查出口浓度是否做到达标排放。 5.6.5.3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1)噪声来源:矿山环境噪声主要包括以钻探方式探矿产生的 冲击性噪声;采矿场地面高噪装备与爆破噪音;破碎、磨矿产生环 境噪声。

(2)检查内容:逐一检查主要噪声源位置、个数,以及所采取 的隔声降噪措施。

(3)辨别方法:现场查看,验证与环评文件的一致性。了解矿 山周边群众有无噪声扰民的投诉等。 5.6.5.4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矿山固体废物来源,包括坑探方式探矿的坑下废石(含矸石)、井下开采产生的井下废石(含矸石);矿井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破碎机产尘口集尘罩收集的灰渣,选别作业产

生的尾矿等。

(1)产生量和处置方式

①检查内容:是否产生危险废物,各类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置 方式;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否擅自将危险废物运出场(厂) 外。

②辨别方法:查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工程概况部分,识别是 否有危险废物产生;逐一检查各工序固体废物每班、每日或每月的产生情况,所采取的清理方式、清理周期,了解产生量及处置方式, 结合企业台账,判别是否得到综合利用。查看各类危废处理处置方 案、外销协议、协议方危废处理资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贮存

①检查内容:检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贮存时间,是否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专用贮存设施;贮 存时间是否超过 1 年,超过 1 年的是否由环保部门

指定单位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矿山企业承担)。危险废物是否按 照危险特性进行分类贮存,是否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是否设置 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检查露天贮存的废渣、废矿等一般固体废物,是否按照一般固 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设置专用的贮 存设施、场所。

②辨别方法:查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现场查看,验证与 环评文件的一致性。每班、每日或每月的进场记录,判断储存时间。 现场勘查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3)尾矿库

①检查内容:检查尾矿库中的物质是否存在危险废物;检查尾 矿库选址及尾矿设施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检查尾矿库 是否存在违法排污现象;检查尾矿库下游拦截坝或拦

截沟的建设是 否满足实际需求;检查尾矿产生企业是否制定尾矿污染防治计划,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制度。了解尾矿库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回水系统、防控系统以及设计储存容量和服务期,是否存在可 能导致垮坝、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风险。

②辨别方法:现场查看,验证与环评文件的一致性。 5.6.6 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5.6.6.1 防止地表占压破坏

矿山开发过程中,占压和破坏地表的情形主要包括:探矿作业 便道建设,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和损毁;钻探方式探矿会造成局部地 表破坏;坑探和井下采矿出现地下水疏干漏斗,疏排

相关地域(含 河流、水库、湖泊、溪流、井泉、农田等)的地表水;坑探和井下 开采,导致采空区地表塌陷、开裂,损毁或影响地表相关建(构) 筑物及田土、植被;露采封闭圈范围内将

原生态破坏成难以恢复的 裸露采坑;露天开采废石堆场(排土场)和井下废石(含矸石)对 地表植被和田土的占压。 5.6.6.2 水土保持

矿山开发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形主要包括:槽探作业表 土剥离倒置在槽坑旁未及时回填,造成水土流失;露天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未进行稳定化处理,

引起水土流失和 滑坡。 5.6.6.3 土地复垦

矿山开发过程中,废石场、废尾矿库、废矸石山等固体废物堆 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 复垦时应对土质进行监测并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影响

。对受污染的土地应进行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禁止直接复垦开发。

5.6.6.4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矿山开发过程中,以槽探、坑探方式勘查矿产资源,探矿权人 在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结束后未申请采矿权的,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恢 复措施,对其勘查矿产资源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

、巷道进行回 填、封闭,对形成的危岩、危坡等应进行治理恢复,消除安全隐患。 采选固体废物专用贮存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地质灾害发 生。矿山关闭前,采矿权人应履行矿山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 5.7 环境应急管理

5.7.1 环境应急预案 (1)检查内容

①企业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是否具备可操 作性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修 订。

②企业是否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按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报有关环保部门备 案。 ③企业是否按预案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辨别方法:查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和环境应急演练计划、方案、评估报告、总结报告等资料。 5.7.2 环境应急设施

(1)检查内容:是否完善应急设施和措施,配备应急物资与设 备。

(2)辨别方法:根据环评报告中关于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及《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内容逐一核对以上设施、措施、物资及 设备。 5.8 综合性环境管理制度 5.8.1 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

在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区域内,企业是否依法取得《排 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5.8.2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执行

企业是否按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 记。排放污染物需作重大改变或者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排污者是 否按规定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5.8.3 排污收费制度执行

企业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5.8.4 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是否制定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及维护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 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是否配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 6 视情处理 6.1 现场处理

矿山企业违法行为,属环境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范围的,按照《环 境行政处罚办法》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环境处罚一般程序范围的,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一般程序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处理。

6.2 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内的、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理处罚的, 根据《矿山环境违法认定和处理处罚条款》(附 2),提出处理处罚建 议,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理。

6.3 环保系统内部移交移送

由上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建设项目,应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有管辖 权的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

6.4 部门间移送(通报)或向政府报告

(1)发现因采矿涉及毁林的,向林业行政部门移送(通报); (2)涉及河道采砂或违反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的向水行政主管部 门移送(通报);

(3)发现尾矿库(坝)或其他生产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的,向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移送(通报);

(4)因环境违法需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移送(通报);发现在未获得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 动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查处;

(5)需吊销营业执照的向工商部门移送; (6)需断电的向电力部门移送;

(7)需追究行政责任的向监察部门移送、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向 司法部门移送;

(8)需对企业关闭、搬迁或涉及重大案件及特殊案件的向当地 人民政府报告。

本指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级 环境监察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矿山环境监察工作。环保部门内部协 调机制由各省级环保部门自行制定。

附 1 矿山环境监察单

http://www.daodoc.com/gkml/hbb/bgt/201302/W020130220376328913874.pdf

附 2 矿山环境违法认定和处理处罚条款

http://www.daodoc.com/gkml/hbb/bgt/201302/W020130220376328913874.pdf

附 3 涉及其他部门的矿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理处罚条款

http://www.daodoc.com/gkml/hbb/bgt/201302/W020130220376328913874.pdf

第14篇:《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

劳动部关于颁布《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951106 【实施日期】 19951106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干部保险福利 【文号】 劳部发(1995)398号

【名称】 劳动部关于颁布《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的通知 【题注】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加强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促进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我部制定了《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现予颁布,请遵照执行。 【名称】 附: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 【题注】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促进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本规则所规定的内容,依法对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开展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凡违反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依法查处。

【章名】 第二章 规章制度检查 第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督促检查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督促检查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检查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学习贯彻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第六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督促同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及被直接监督的矿山企业按期报送有关矿山安全的计划、统计数据和技术资料。

第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参与同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及被直接监督的矿山企业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和参加其安全生产的会议。 【章名】 第三章 工程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第八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报送的矿山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计划,制定本部门参加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的计划,并通告相关的部门、单位。 第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下列规定参加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审查:

(一)对矿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含矿山安全卫生专篇)及有关资料,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研究分析,形成书面意见;

(二)凡不符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应当在收到初步设计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建设、设计和组织审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交原设计单位补充、修改;

(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上,应提出审查意见或修改要求;

(四)经审查批准的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需要修改时,须经原参加审查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以下规定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一)收到矿山建设单位报送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施工和完成情况的综合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在三十日内,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所报材料进行研究,并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凡不符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应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意见;

(二)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应对照有关规定和批准的《矿山安全卫生专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提出意见;

凡不符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应要求限期改正;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章名】 第四章 现 场 检 查

第十一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现场检查的重点、方式和检查周期,并制定有关制度。

第十二条 劳动行政部门的矿山安全监察员进入现场检查,应向被检查的矿山企业出示矿山安全监察员证件。

进入现场检查的矿山安全监察员应对被检查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检查的时间、目的、内容、结果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记录应有被检查矿山企业的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下列规定检查矿山企业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一)培训的组织机构、场所、设施、师资、设备和经费;

(二)培训制度、大纲、教材、内容和周期的执行;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安全操作资格证上岗及矿长持安全资格证任职的情况;

(四)职工掌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及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五)职工掌握作业规程和预防事故措施的情况。

第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下列规定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一)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

(二)费用提取与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下列规定检查矿山企业的安全设施:

(一)矿山设计规定的各类矿柱、岩柱的保留和保护;

(二)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的配备以及使用、检查、维修和管理;

(三)矿山企业对作业场所的通风、气候条件以及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的检测、监测情况,和负责人审阅有关记录的情况,并可授权检测检验机构对上述情况进行抽检。

第十六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重点检查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和针对这些事故隐患需采取的预防措施(包括避灾路线):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煤尘爆炸;

(三)瓦斯突出、冲击地压、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七)其他危害。

第十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必须下达《矿山安全监督指令书》,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令其解决的期限。《矿山安全监督指令书》一式三联,由矿山安全监察员及被检查的矿山企业负责人签字后,一联由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联交被检查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另一联交被检查的矿山企业。 劳动行政部门应检查《矿山安全监督指令书》的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检查出的有关违法行为必须下达《违反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通知书》。《违反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通知书》应写明违法的事实和处罚的依据。

凡不执行《违反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通知书》的,劳动行政部门应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章名】 第五章 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矿山企业的事故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劳动行政部门。

对不及时或不如实报告事故的矿山企业,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死亡或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按规定派员赶到事故现场,并根据有关规定,尽快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参加并监督事故的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在不影响事故抢救的情况下,应及时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过程、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

事故调查组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应分清事故的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二十一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责任者处理和防范措施等进行审核。对于调查有误、原因不清或建议不妥的,应予纠正。

第二十二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交有关部门执行。批复文件按有关规定上报备案。

第二十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督促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执行事故批复文件,并将落实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对于提请司法机关处理但免予起诉的事故责任者,劳动行政部门应建议有关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分,并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的情况。 【章名】 第六章 事故统计与分析

第二十六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填写矿山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并报送上级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定期分析所辖地区的伤亡事故情况,研究变化趋势,找出原因,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辖区的矿山伤亡事故情况。

【章名】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建立以下档案:

(一)矿山企业安全状况档案。内容应包括所辖地区内各类矿山个数、类别以及各矿山企业的名称、地址、所有制状况、法人代表、生产能力、职工人数、安全机构的设置、安全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状况、各大生产系统的状况、主要危害及其预防措施、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资料等。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档案内容还应包括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指数、自燃发火期等情况。

(二)矿山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档案。内容应包括项目批准文件、验收交接鉴定书、会议纪要。

(三)现场检查档案。按照本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内容应包括现场检查记录、下达的《矿山安全监督指令书》和《违反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通知书》及其落实情况。

(四)事故处理档案。内容应包括分管的各起事故的调查报告、批复文件以及有关资料。

(五)事故统计档案。内容应包括各类矿山事故统计报表、矿山事故及安全形势定期分析等。

(六)根据矿山安全监察工作需要,应建立的其他档案。

第三十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规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5篇:人员岗位职责

经营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经营工作,不断开拓公司经营工作新局面;

2、积极参加公司年度、季度经营目标和经营策略的制定,拓宽经营市场,并及时下达执行;

3、认真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讲究投标质量,提高中标机率;

4、对公司中标的工程项目要认真组织签订施工合同和内部管理合同。条款要清晰,责任要明确,内容要完整,要求要到位,不得出现责任盲区,以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地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5、经常性深入市场了解信息,利用各种渠道和方法收集各类工程的投招标信息,提高工程投标机会;

6、加强对公司下属各办事处工程投标的管理工作,搞好协调,明确区域,划分投标范围;

7、认真做好公司各种有效证照的年审、晋升以及相关持证人员的培顺工作;

8、积极做好年度、季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9、例行职责,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后勤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有效地开展后勤工作,注重工作方法,讲究办事效益。

2.加强对后勤各部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协调、管理与考核,分月、季、半年、年度开展人员业绩考评活动,为公司对人员岗位的调整、职务变动、工资晋升、评先等提供真实的参考依据。

3.负责做好办公室、档案室、资料室的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公司文件、信函、资料等的收集、分类、立传、建档工作。

4.负责后勤综合、协调和各种纠纷的调解工作,关心同志,化解矛盾,建立和谐相处、高效办事的工作环境。

5.负责做好公司文件、报告的起草、内外行文处理、来人来客接待等项工作。

6.负责检查各部门落实公司会议精神的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7.认真做好上级政策、行业法规的宣传工作和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员工爱岗敬业。

8.做好公司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9.完成公司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

工程技术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安全、创优达标目标任务。

2.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管理的规范与标准,全面负责工程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作。 3.积极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工程图纸会审工作,负责工程

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检查各在建项目的图纸变动记录以及工程签证手续。

4督导各工程项目部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5.加强对各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6.全面负责建设工程新规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工作。

7.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创优达标计划和措施,实行目标任务分解到位。

8.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监督、培顺和考核。9.积极加强与建设各责任主体方的沟通与联系。

10.完成公司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公司财务部岗位职责

1 负责会计的管理工作,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

2 负责确定会计核算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3 负责组织编制会计报表、成本表,及时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4 负责督促检查会计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

5 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准确完整记账、算账、报账及财务档案整理、管理等项工作。

6 负责公司往来账目的核算与材料供应商的对账工作。

7 每月30日向公司领导报送各项财务报表。

8 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落实工作。

9 负责质量保证金返款工作.

4

公司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的收发、传递、呈报、催办和本公司文件的起草、打印发放、归档和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通知布置公司的各种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要及时落实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

3、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维护和管理。建立低值易耗品账目。

4、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当好参谋和助手。

5、负责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整洁卫生工作环境,保持公司对外整体良好形象。

6、按公司规章制度抓好劳动纪律。

7、负责公司全员工作的量化考核和考勤工作。

8、负责管理和做好公司保密工作。

9、按上级领导安排承办对外接待工作,协调好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10、主动做好公司员工的思想工作,协调好公司内部各部门关系。

11、对公司的重大活动,如工程投标准备标书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做好配合服务工作。

5

12、负责公司各种证件的申报、年检和保管工作。

13、负责公司行政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章等印鉴的使用、登记把关工作。

14、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6

公司人事部岗位职责

一、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二、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三、因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四、公司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五、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六、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七、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办事处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报请董事长批准后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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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聘任。

5、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6、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7、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

八、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董事长批准后实行。

九、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标准。

十、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由部门推荐,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一、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十二 假期及待遇。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及公司规定的节假日。

三、员工享受国家规定和公司规定的探亲待遇。

十四、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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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五、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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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工作:

一、项目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1、协助完成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直至开工证过程中的全部报批工作。

2、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向招标工作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资信审查报告。

3、加强技术管理,开工前熟悉工程图纸,牵头组织图纸会审,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技术和设计图纸交底。

4、协助落实开工前现场的各方面条件,组织工程测量,场地平整,验线、勘探等工作。

5、参与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

二、项目工程技术管理:

1、坚持依法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市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颁布的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和施工程序办事。

2、审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乙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及培训情况的证书。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布置。

4、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社会各管理部门之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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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管理:

按公司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施工,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报表,定期召开协调会,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力,材料设备供应情况,保证工程进度,做好会议记录,按月上报工程进度表。

6、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

(1)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运行可靠,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上报总工。

(2)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重点工序重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按月上报工程质量完成情况。

7、对材料、设备进行检查,记录材料设备的供货情况及质量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禁止使用的意见,报总工审批。

8、洽商管理:

依据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经公司审批后,办理施工洽商、变更手续,严格审批程序。

①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以甲方名义向施工单位出具项目负责人名单及甲方有关洽商程序、权利规定的文件。

②在甲方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出具人员变更文件。

③洽商文件由项目部报工程部审核后报总工审批,然后报工程部长及总经理签字。

④洽商文件签订后应及时在工程部、项目部备案。

⑤工程部对洽商资料应按类别及时清理,并每月核对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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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材料设备管理

①工程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工程部经理提出的型号及技术指标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及时向工程部经理递交汇总的调查资料及调查报告。工程部经理提出意见后,报总工审核,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签约定货。

②工程项目部指定专人对进货材料进行管理,材料设备运输到位后,订货人员汇同管理员,负责检查与定货合同规定内容是否符合,符合则签字验收,对不符合合同条款内容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有权拒收。

③材料设备入库登记应清楚明确,管理员与订货员共同签字,并交财务部备案。

④领用材料设备应持有工程项目部经理签字的出库单,管理员收出库单后将材料出库并及时销减库存记录。

⑤材料管理员应每月与财务部核对材料出入库情况,并移交出库单及明细帐目。

⑥总工和财务部对材料设备三个月审计一次,并由总工出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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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部管理职责

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负责公司对外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3.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4.参加图纸会审,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5.协助技术人员编制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6.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7.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并分别报送财务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

8.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9.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10.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

1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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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公司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12.参与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总经理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在发生经济纠纷时,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合法的处理经济纠纷,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并负责处理对外费用索赔及反索赔工作。

13.加强对外沟通与落实。负责与定额站、造价协会、招标办等部门及时沟通。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结算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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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档案室管理职责

1.做好公司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各种会议文件,文件汇编,簿、册、图表、磁盘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2.认真做好文字档案的立案工作。根据立卷原则,把文字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按照年度、级别、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并分别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3.按照要求整理案卷内容。档案袋内资料按照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4.认真做好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5.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各部门应于文件、资料使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后移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6.归档文件案卷要规范。(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字迹工整、清晰。(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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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电子文档保存。

8.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9.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经公司审查批准后,按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10.公司办公室要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11.借用档案资料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12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仔细检查,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经理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13 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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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档案管理职责

一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分类工作。

1、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施工图及说明、设计计算书、政府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2、投标文件。包括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承包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委托合同

3、开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4.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表中的有关质量问题、质量控制、分包资质审核、监理通知、合同及其它事项的管理、监理工作总结。

5.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专项方案、图纸会审纪要、施工日志、工程图纸变更记录、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质量事故及处理记录 。

6.竣工文件。包括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7.竣工图纸。包括建筑竣工图、结构竣工图、装修工程竣工图、电气工程竣工图、给排水工程竣工图、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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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图 。

8.来往函件。包括监理公司来往函件、与施工单位来往函件 9.现场签证。包括工程量收方记录、零星记工。

二、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1、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主动收集齐全所有工程资料原件。

2、所有资料应根据分类建立查阅目录,并即时进行编码登记,编码须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3、档案资料整理时书写的字体必须是仿宋体且字迹清晰工整。

三、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收发工作

1、须下发的公司文件或资料由接受部门在发文簿上签字。

2、接受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立即将文件交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根据需要复印送达相关人员。

四、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保管工作

1、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后应立即放入档案柜,不得放置于其外。

2、档案资料室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因工作需要使用或借阅工程档案资料的,应先登记,报请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用,并明确归还时间。

4、工程完工备案后,应将本工程档案资料完整封存。

第16篇:人员岗位职责

活动促销专员

岗位职责:

1.进行市场调研,开展信息收集,根据相关市场信息,进行产品开发,销售拓展,价格以及推广的行动。

2.执行年度,季度的市场计划,包括产品推广策略,品牌建设策略,具体行动方案和预算,并负责在公司范围内贯彻市场计划,负责区域市场人员制定和细化本区域的市场执行

3.组织编写各业态、商圈、市场新店开业促销与市场推广方案。

4.各活动方案执行情况跟踪及效果评估。

5.跟踪监督和管理加盟商的市场推广活动执行,包括公关、广告和促销活动。

6.负责各种市场投入,负责预算的执行。

7.会基础平面设计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要求;

2.有服装、零售行业工作经验,或市场营销、市场推广、市场策划经验;

3.统筹、分析、领导、沟通、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强;

4.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第17篇:矿山生产技术部长岗位职责

生产技术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生产技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2.明确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并抓好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工作。

4.组织个采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解决生产问题,协调生产相关部门工作。

5.组织编制矿山生产经营月、季度和年计划,组织实施生产计划。6.负责矿山采掘设计组织,协调设计所需资料,反馈沟通设计思路。 7.组织对设计部门提交资料的会审、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会审,组织技术交底会和工程例会。 8.负责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纸。

9.主持本单位施工作业规程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10.根据公司的规划,负责主持对新开发区域进行资料收集、开发论证和可行性方案的提出。

11.负责在许可的权限内,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工程设计、设计修改。12.负责召开技术会议。

1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工程的进展、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1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18篇:矿山生产区岗位职责

编号:T/TJJ-YK-002

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矿管理制度汇编

岗位职责

管理部门: 一 矿

责 任 人:

2017年4月修订

1 第一节

部门职责 .......................................................................................................................................4

第一条、综合办职责 ............................................................................................................................4 第二条、供矿工段职责 ........................................................................................................................4 第三条、维修工段职责 ........................................................................................................................5 第四条、采一工段职责 ........................................................................................................................5 第五条、采二工段职责 ........................................................................................................................6 第六条、采三工段职责 ........................................................................................................................6 第七条、采四工段职责 ........................................................................................................................7 第二节

岗位职责 .......................................................................................................................................7

第一条、矿长岗位职责 ........................................................................................................................7 第二条、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8 第三条、副矿长岗位职责 ....................................................................................................................9 第四条、矿长助理岗位职责 ................................................................................................................9 第五条、综合办主任岗位职责 ..........................................................................................................10 第六条、综合办副主任岗位职责 ......................................................................................................10 第七条、采掘工段长岗位职责 ..........................................................................................................11 第八条、采掘副工段长岗位职责 ......................................................................................................11 第九条、供矿工段长岗位职责 ..........................................................................................................11 第十条、供矿副工段长岗位职责 ......................................................................................................11 第十一条、维修工段长岗位职责 ......................................................................................................11 第十二条、维修副工段长岗位职责 ..................................................................................................11 第十三条、采掘班长(安全员)长岗位职责 ..................................................................................11 第十四条、供矿班长(安全员)岗位职责 ......................................................................................13 第十五条、维修班长(安全员)长岗位职责 ..................................................................................11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6 第十七条、放矿管理员岗位职责 ......................................................................................................17 第十八条、成本核算员岗位职责 ......................................................................................................27 第十九条、凿岩工岗位职责 ..............................................................................................................18 第二十条、凿岩辅助工岗位职责 ......................................................................................................18 第二十一条、爆破工岗位职责 ..........................................................................................................19 第二十二条、支护工岗位职责 ..........................................................................................................19 第二十三条、扒渣工岗位职责 ..........................................................................................................20 第二十四条、放矿工岗位职责 ..........................................................................................................20 第二十五条、链车工岗位职责 ..........................................................................................................21 第二十六条、拥罐工岗位职责 ..........................................................................................................21 第二十七条、竖井翻车工岗位职责 ..................................................................................................21 第二十八十条、井下清道工岗位职责 ..............................................................................................22 第二十九条、竖井计量员岗位职责 ..................................................................................................22 第三十条、电耙工岗位职责 ..............................................................................................................22 第三十一条、电机车工岗位职责 ......................................................................................................22 第三十二条、跟车工岗位职责 ..........................................................................................................23 第三十三条、铲运机工岗位职责 ......................................................................................................23 第三十四条、拖拉机驾驶员岗位职责 ..............................................................................................23 第三十五条、货车(五十铃)驾驶员岗位职责 ..............................................................................24

2 第三十六条、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24 第三十七条、卷扬工岗位职责 ..........................................................................................................24 第三十八条、信号工岗位职责 ..........................................................................................................24 第三十九条、井下电工岗位职责 ......................................................................................................25 第四十条、井下电焊工岗位职责 ......................................................................................................25 第四十一条、井下钳工岗位职责 ......................................................................................................25 第四十二条、井下气焊工岗位职责 ..................................................................................................26 第四十三条、铲运机维修工岗位职责 ..............................................................................................26 第四十四条、凿岩台车司机岗位职责 ..............................................................................................27 第四十五条、空压机工岗位职责 ......................................................................................................27 第四十六条、库管员岗位职责 ..........................................................................................................27 第四十七条、小车驾驶员岗位职责 ..................................................................................................27 第四十八条、保健工岗位职责 ..........................................................................................................27 第四十九条、洗衣工岗位职责 ..........................................................................................................27 第五十条、浴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27 第五十一条、宿办楼管理员岗位职责 ..............................................................................................28 第五十二条、锅炉工岗位职责 ..........................................................................................................29 第五十三条、清洁工岗位职责 ..........................................................................................................29

第一节

部门职责

第一条、综合办职责

1、协助矿长开展工作,协调各工段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召集部门办公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2、协助矿长做好每年对部门管理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工作。

3、负责做好部门与兄弟单位、工段与工段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项的沟通工作。

4、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递、保管、督办和各种记录、台账的归档及新闻、先进事迹、安全教育宣传报道工作。

5、负责做好对公司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本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通报、会议决议、决定的上传下达,督促落实工作。并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汇报主管矿长。

6、负责部门各种申请、报告、汇报材料、设备大、中检修计划的起草、送批、上报及月度材料计划、设备外协修理的申报、报修、催办和验收领用工作。

7、负责井下各出矿点的矿石品位监控和各生产探矿点的取样化验工作。及时掌握矿石品位变化,为合理安排、组织生产提供可靠数据。

8、配合维修工段做好部门生产设备、设施的巡检工作。

9、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部门设备、设施大、中检修后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10、负责做好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11、负责做好部门职工考勤管理、人员信息、人员动态管理、节假日值班安排、公务来访接待、车辆管理工作。

12、负责部门库房管理,做好库房物资日常保管、对所需的材料、备品备件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协调生产所需。

13、负责部门生产数据统计分析、成本核算、工资分配和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14、负责生产区浴室、锅炉房、洗衣房、4#、5#单职楼的文明卫生管理工作。

15、负责做好部门大小爆破、设备、设施检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1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供矿工段职责

1、负责井下矿石、废渣的耙装、运输、提升及生产现场和1150中段、1100中段主运巷、1100中段以东、四中车场、1290中段井口、车场、平台的安全文明卫生工作。

2、按照部门月度计划,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组织好生产,按时完成计划供矿量及供矿品位。

3、严格执行乘罐制度、出入井时间规定,负责做好出入井人员、材料、设备的下放工作。

4、负责做好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好耙道出矿的安全文明生产,严格执行矿渣分离。

5、负责做好提升、运输、耙矿及辅助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

6、配合维修工段做好提升、运输及辅助设备的大、中检修工作。

7、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负责做好爆破物品的领取、存放、使用、退库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工段的节能降耗、成本管控和工段工资核算与分配工作。

9、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维修工段职责

1、负责井下通风、供风、供电、提升、运输、供排水、通讯系统的维护及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检修、巡检,确保其正常运行。

2、负责做好铲运机、拖拉机、反井钻机、凿岩台车的维护维修及A类、B类设备的大、中、小检修工作。

3、负责井下生产设备的更新、技改、修旧利废等工作。

4、负责一矿用电管理及公司电力系统外线巡检和维护工作。

5、确保设备、设施的维修质量,提高设备运转率。

6、负责制订工段月材料及备品备件的使用计划,协助设备管理员制定检修计划及实施工作。

7、负责做好工段的节能降耗、成本管控和工段工资核算与分配工作。

8、负责公司安排的外围施工任务。

9、负责库房材料领用及职工保健饭的管理和运送工作。

10、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采一工段职责

1、负责1100中段采矿、出矿、掘进和1100中段18线以西主运巷的安全及文明生产工作。

2、按照部门月度计划,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组织好生产,按时完成采矿量、掘进量、供矿量、供矿品位等生产指标。

3、负责一矿深孔凿岩工作。负责组织、整改、实施1100中段的大小爆破工作。

4、负责员工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月度按时召开不少于两次安全例会。

5、负责本工段安全设施、支护、作业点的铺轨、架线等辅助工作。

6、负责做好本工段作业面的局部通风工作。

7、负责本工段铲运机、电机车、局扇、钻机等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除铲运机外,其他生产设备的维修工作。

8、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负责做好爆破物品的领取、运输、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9、负责制订工段月材料及备品备件的计划领用工作。

10、负责做好安全班组创建、班组基础管理工作。

11、负责做好工段的节能降耗、成本管控和工段工资核算与分配工作。

12、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采二工段职责

1、负责1250中段、1200中段残采和采矿、出矿、掘进、运输安全及文明生产工作。

2、按照部门月度计划,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组织好生产,按时完成采矿量、掘进量、供矿量、供矿品位等生产指标。

3、负责组织、整改、实施本工段的大小爆破工作。

4、负责员工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月度按时召开不少于两次安全例会。

5、做好安全班组创建、班组基础管理工作。

6、负责本工段安全设施、支护、作业点的铺轨、架线等辅助工作。

7、负责做好本工段作业面的局部通风工作。

8、负责本工段铲运机、电机车、局扇、钻机等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除铲运机外,其他生产设备的维修工作。

9、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负责做好爆破物品的领取、存放、使用、退库管理工作。

10、制订月材料及备品备件的计划领用。

11、做好本工段的节能降耗、成本管控和工段工资核算与分配工作。

12、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采三工段职责

1、负责1150中段采矿、出矿、掘进、运输安全及文明生产工作。

2、按照部门月度计划,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组织好生产,按时完成采矿量、掘进量、供矿量、供矿品位等生产指标。

3、负责组织、整改、实施本工段的大小爆破工作。

4、负责员工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月度按时召开不少于两次安全例会。

5、做好安全班组创建、班组基础管理工作。

6、负责本工段安全设施、支护、作业点的铺轨、架线等辅助工作。

7、负责做好本工段作业面的局部通风工作。

8、负责本工段铲运机、电机车、局扇、钻机等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除铲运机外,其他生产设备的维修工作。

9、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负责做好爆破物品的领取、存放、使用、退库管理工作。

10、制订月材料及备品备件的计划领用。

11、做好本工段的节能降耗、成本管控和工段工资核算与分配工作。

12、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采四工段职责

1、负责1050中段掘进、提升、运输安全及文明生产工作。

2、按照部门月度计划,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组织好生产,按时完成掘进量。

3、负责员工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月度按时召开不少于两次安全例会。

4、做好安全班组创建、班组基础管理工作。

5、负责本工段安全设施、支护、作业点的铺轨、架线等辅助工作。

6、负责做好本工段作业面的局部通风工作。

7、负责本工段铲运机、电机车、局扇、钻机等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除铲运机外,其他生产设备的维修工作。

8、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负责做好爆破物品的领取、存放、使用、退库管理工作。

9、制订本工段月材料及备品备件的领用计划。

10、做好本工段的节能降耗、成本管控和工段工资核算与分配工作。

11、负责1050中段、1100中段维修硐室口至斜井口文明卫生工作。

12、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

岗位职责

第一条、矿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部门全面工作。领导副矿长抓好计划、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部门安全生产周例会、月例会、生产行政工作会,检查汇报工作,研究解决生产中

7 的问题。

2、组织生产工作必须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执行公司的指令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业务指导。

3、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承包方案,并结合部门生产实际,制定部门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安全生产,保证按时完成供矿品位、采供矿量、掘进量、采掘成本、供矿成本指标和绩效考核目标。

4、严格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鼓励和支持员工积极参与内部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适时调整作业计划、不断改进经营管理工作。

5、组织员工进行精神文明、遵纪守法、文化技术、安全文明生产教育、不断提高本单位管理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并考评管理人员工作业绩,使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成本管理更上新台阶。

6、倡导节约,杜绝浪费,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小改小革、修旧利废、实现降本增效,做好全过程成本管控工作。

7、坚持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及时解决员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8、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善于发挥副矿长的作用,做好部门内部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各项任务完成。

9、负责做好每年对部门管理制度的修定工作。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条、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技术业务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进行形势、任务和企业精神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职工队伍建设。

2、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端正党风,推动廉政建设,增进班子团结,搞好班子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抓好对支部党员的目标管理和考核,组织好“创先争优”活动,督促、指导部门标准化班组创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发挥党员、团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落实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搞好党员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5、协助矿长行使全面管理职权,积极协调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做好思想工作,调动

8 职工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各项生产指标的完成。

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职工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要求,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

7、发挥监督职能,推动部门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民主管理,促进按劳分配制度落实,增强工资分配透明度,维护职工利益,激发职工的主任翁责任感和创造精神。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条、副矿长岗位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协助矿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直贯彻安全生产法,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2、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协助矿长制定部门生产计划,领导、督促分管工段认真组织实施。

3、做好分管工段的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正确处理好上下级关系,协调好部门、工段之间的沟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生产指标的完成。

4、按时参加分管工段的班会,配合工段长定期组织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当月安全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经常深入井下,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排查隐患,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对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6、协助分管工段做好大小爆破的组织、整改、实施工作和工段的节能降耗、成本管控、工资核算与分配工作。

7、及时向分管工段传达上级部门和本部门的各种文件、会议精神,检查工段对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

8、、定期组织分管工段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规程、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宣传和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9、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确保安全生产。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四条、矿长助理岗位职责

1、抓好分管工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2、深入生产现场,对分工段的隐患治理和制止“三违”负责。

3、每月定期组织分管工段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对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负有直接责任。

4、每月定期组织分管范围内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目标。

5、协助矿长组织分管工段的事故调查、分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6、组织分管工段职工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培训。

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条、综合办主任岗位职责

1、在矿长、书记领导下,全面负责综合办公室工作。

2、按部门规定,负责召集办公会议、周、月例会和其他有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递、保管、督办和各种记录、台账的归档及先进事迹、安全教育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做好对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本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通报、会议决议、决定的上传下达,督促落实工作。

、协调各工段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工段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部门生产数据统计分析、成本核算、工资分配和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7、负责部门各种申请、报告、汇报材料的起草,协助矿长做好每年对部门管理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工作。

8、协调好部门与兄弟单位、工段与工段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项的沟通工作。

9、负责做好部门员工人事管理和员工来访接待工作。

10、安排督促全室人员做好相应工作,并组织全室人员经常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11、负责做好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12、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条、综合办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主任请休假期间履行主任职责。

2、负责部门月度材料计划、设备外协修理的申报、报修、催办和验收领用工作。

3、负责部门回收废旧物资(废铁、废钢丝绳等)的清理交付工作,并做好记录。

4、负责部门公务车辆、库房及生产区浴室、锅炉房、洗衣房、4#、5#单职楼、后勤卫生区域

10 的管理工作。

5、负责部门员工劳保、工具、福利的领取发放工作,并做好记录建好台账。

6、配合成本核算员做好部门生产数据统计工作和各种活动人员名单的上报工作。

7、配合全室人员做好相应工作,负责生产大小检修、爆破和各种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七条、采掘工段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副矿长的领导下,对工段全面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按照部门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负责工段月度生产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3、严格按照生产作业标准、规范、安全要求,把好支护作业、巷道掘进、采矿(残采)作业、生产辅助施工质量关。做好出矿点品位监控,保证供矿品位。

4、负责做好工段大小爆破的组织、整改、实施工作。

5、随时掌握工段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6、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负责做好生产过程中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7、按时召开班前会,布置当班生产任务、解决上班遗留问题和当班安全注意事项。

8、定期组织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9、及时向工段员工传达上级部门和本部门的各种文件、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员工对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

10、负责做好工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工段管理人员素质和员工安全意识。及时了解工段员工思想动态,关心职工身心健康,为职工排忧解难。

11、负责做好工段的班组基础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节能降耗、成本管控、工资核算与分配工作。

12、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八条、采掘副工段长岗位职责

1、协助工段长做好工段各项工作,工段长请休假期间履行工段长职责。

2、严格落实工段的各项生产指令、任务、计划和出矿点品位的监控。严格按照生产作业标准、规范、安全要求,负责组织生产。把好施工质量关。

3、配合工段长做好工段大小爆破的组织、整改、实施工作。

4、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负责做好生产过程中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工段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核各项记录的填写工作。

6、配合工段长开好班会、月例会,分析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7、协助工段长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了解、关心职工身心健康,为职工排忧解难。

8、配合工段长做好班组基础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节能降耗、成本管控等工作。

9、负责做好工段安全文明生产和制度、规程的执行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九条、供矿工段长职责

1、在主管副矿长的领导下,对工段全面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按照部门生产计划,负责工段月度生产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确保计划完成。

3、负责做好井下矿石、废渣的耙装、运输、提升和生产责任区域的安全文明卫生及井下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4、随时掌握工段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合理安排耙道出矿和指令矿,做好品位监控、严格执行矿渣分离,确保供矿量和供矿品位。

5、督促检查提升、运输、耙矿及辅助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配合维修工段做好提升、运输及辅助设备的大、中检修人员的组织协调工作。

6、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负责做好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7、配合副工段长按时召开班前会,布置当班生产任务、解决上班遗留问题和当班安全注意事项。

8、定期组织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9、负责做好工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向工段员工传达上级部门和本部门的各种文件、会议精神,做好员工对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

10、负责做好工段的班组基础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节能降耗、成本管控、工资核算与分配工作。

11、负责组织全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工段管理人员素质和员工安全意识。及时了解工段员工思想动态,关心职工身心健康,为职工排忧解难。

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2 第十条、供矿副工段长职责

1、协助工段长做好工段各项工作,工段长请休假期间履行工段长职责。

2、按照工段月度生产计划,负责组织生产,确保各项生产指标的完成。

3、负责井下矿石、废渣的耙装、运输、提升和生产责任区域的安全文明卫生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4、严格执行矿渣分离,安排好指令矿,随时做好耙道出矿品位监控,确保供矿品位。

5、负责督促、检查工段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和各项记录的填写工作,并配合维修工段做好提升、运输及辅助设备的大、中检修人员的组织安排工作。

6、负责按时召开班会,配合工段长召开月例会,分析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了解、关心职工身心健康,为职工排忧解难。

7、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负责做好生产过程中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8、严格执行乘罐制度、出入井时间规定,负责做好出入井人员、材料、设备的下放工作。

9、配合工段长做好班组基础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节能降耗、成本管控等工作。

10、负责督促检查工段安全文明生产和制度、规程的执行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11、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维修工段长职责

1、在主管副矿长的领导下,对工段全面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安排本工段人员进行井下通风、供风、供电、提升、运输、供排水、通讯系统的维护及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检修、抢修工作。

3、负责制订工段月材料及备品备件的使用计划,协助设备管理员制定检修计划及实施工作。负责安排对铲运机、拖拉机、反井钻机、凿岩台车的维护维修工作,组织参与A类、B类设备的大、中、小检修及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4、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实施维修工时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调动工段员工生产积极性,提高设备、设施的维修质量。

5、负责井下生产设备的更新、技改、修旧利废和部门用电管理及公司电力系统外线巡检和维护工作。组织协调好公司安排的外围施工任务。配合采掘、供矿工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本工段的安全文明卫生工作。

6、负责组织召开班会、月例会,分析和改进生产现场设备出现的一些技术问题,总结设备使用维护情况。

7、负责做好工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岗位技术培训和培训后的考核工作。

8、及时向员工传达上级部门和本部门的各种文件、会议精神。了解、关心职工身心健康,为职工排忧解难。

9、负责工段员工工时管理、检查当班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10、负责做好工段班组基础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节能降耗、成本管控等工作。

11、督促检查保健工做好员工保健饭的运送、统计工作。

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维修副工段长职责

1、协助工段长做好工段各项工作,工段长请休假期间履行工段长职责。

2、负责组织本工段人员实施对井下通风、供风、供电、提升、运输、供排水、通讯系统进行维护及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检修、抢修工作。

3、负责组织维修人员对铲运机、拖拉机、反井钻机、凿岩台车的维护维修并参与A类、B类设备的大、中、小检修及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4、配合工段长制订工段月材料及备品备件的使用计划。参与井下生产设备的更新、技改、修旧利废等工作。

5、根据工段长安排的当班维修任务,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分配工作,做好当班人员考勤,并做好记录。

6、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做好设备日常巡检工作,并督促、检查巡检人员做好记录填写工作。

7、配合工段长组织召开班会、月例会,分析和改进生产现场设备出现的一些技术问题,总结设备使用维护情况。

8、配合工段长做好工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岗位技术培训和培训后的考核工作。了解、关心职工身心健康,为职工排忧解难。督促检查工段员工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9、配合工段长做好工段员工的工时管理和班组基础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节能降耗、成本管控等工作。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采掘班长(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工段长和副工段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工段长和副工段长负责。

2、按时参加班会,认真听取工段长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质量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14 对本班入井员工人身安全负责。

3、带领本班员工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质量要求组织现场施工,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当班残采和采矿、出矿、掘进、运输安全及文明生产工作负责。保证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4、参与工段大小爆破的组织、整改、实施工作。

5、负责做好本班各工作点、面的安全确认,确认工作点、面无安全隐患时,方可允许作业。

6、负责检查本班各工作点、面的安全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

7、根据当班生产安排,合理领用材料,负责当班剩余材料及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做好班组降耗节能、成本管控工作。

8、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负责本班生产过程中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9、下班前及时向工段长汇报本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没有处理完的问题和隐患向下一班人员交接清楚。并做好各种记录。

10、按时参加工段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向工段长汇报当月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1、负责做好本班班组基础管理、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抓好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关心员工身心健康;督促落实员工对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

12、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十四条、供矿班长(安全员)职责

1、在工段长和副工段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工段长和副工段长负责。

2、按时参加班会,认真听取班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质量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对本班入井员工人身安全负责。

3、带领本班员工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组织好生产,按时完成计划供矿量及供矿品位。

4、对当班提升、运输、耙矿安全及文明生产工作负责,做好当班指令矿和耙道出矿品位监控,严格执行矿渣分离,确保供矿品位。

4、负责检查本班各工作点、面的安全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

5、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负责本班生产过程中爆破物品的管理及耙道二次爆破安全监护工作。

6、督促检查大小卷扬操作人员做好点巡检工作及电机车、电耙机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7、下班前及时向工段长汇报本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没有处理完的问题和隐患向下一班人员交接清楚。并做好各种记录。

8、按时参加工段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向工段长汇报当月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9、负责做好本班班组基础管理、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抓好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关心员工身心健康;督促落实员工对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十五条、维修班长(安全员)职责

1、在工段长和副工段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工段长和副工段长负责。

2、按时参加班会,认真听取工段长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质量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根据班会工作安排,带领本班员工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本班员工人身安全负责。

3、负责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和校验及120

9、井下各中段配电室、水泵房、风水管线的定期巡检工作,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并做好各种记录。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了解本班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5、按时参加工段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向工段长汇报当月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6、下班前及时向工段长汇报本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没有处理完的问题和隐患向下一班人员交接清楚。并做好各种记录。

7、配合工段做好外围施工和外线巡检任务。

8、负责本班班组基础管理、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及修旧利废、技术革新、降耗节能、成本管控工作。

9、带领班组成员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技能培训,提高班组成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提高设备、实施维修质量。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员职责

1、在综合办主任和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工段长和副工段长负责。

2、严格执行公司及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制度、规定,负责部门设备管理工作,兼任部门安全员,负责部门设备安全运行工作。并建立健全设备台帐、设备档案。

3、、配合维修工段做好设备、设施的巡检工作,定期做好A类、B类设备的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4根据部门安排,负责编制设备大、中检修计划,将检修项目、内容、参加人员、负责人、数量、检修材料、完成时间等内容逐项落实,保证检修计划按时完成。

5、参与设备、设施的大小检修,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检修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部门新购设备、设施的验收入库工作,并参与新购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4、负责起草部门设备、设施大中检修、外修、报废报告,根据公司《设备报废制度》规定,做好部门设备报废清理工作。并建立好设备、设施报废台账。

5、积极参与部门组织的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等工作。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提高岗位人员的设备操作、维护、保养水平。

6、按时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7、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部门设备事故调查工作,并建立设备事故档案。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条、放矿管理员职责

1、在综合办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工段长和副工段长负责。

2、负责定期对井下各出矿点和各生产探矿点进行取样化验。及时掌握矿石品位变化,为合理安排、组织生产提供可靠数据,保证供矿品位。

3、监督、检查各出矿点做好矿渣分离,确保供矿品位。

4、负责做好取样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生故障及时报修,确保取样设备正常运转。

5、按时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成本核算员岗位职责

1、在综合办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主任和副主任负责。

2、负责部门生产数据、材料费用、能源消耗统计工作。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部门成本管控目标的实现。

3、负责部门各类生产报表的填制上报,做好各种费用报告的起草、审批、报送工作。

4、负责起草、上报部门月、季、半年、全年生产经营分析报告。

5、配合副主任做好月度材料计划的申报工作。

6、月末及时与公司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核对考核、工资、生产奖罚等数据,做好部门工资核算工作。

7、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统计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九条、凿岩爆破工岗位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爆破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部门、工段的劳动纪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

2、按时参加班会,认真听取当班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入井必须佩带定位卡。

3、负责凿岩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熟悉凿岩设备的机械性能,会排除一般故障。

4、负责做好火工材料的领取、存放、使用和爆破结束后剩余火工材料的退库工作。

5、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通风、炮烟浓度、敲帮问顶、残盲炮、天井平台等),确认不合格不施工。

6、凿岩前,认真检查使用工具、设备及配套风、水、管、照明是否存有故障和事故隐患,如有先行排除,方可作业。

7、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严禁打残眼、干眼和骑在气腿上作业。

8、爆破前,做好爆破警戒工作(挂牌、清人、鸣哨、通风等);爆破时,须经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同意后,方可起爆;爆破后,严禁看回头炮并认真填写《现场爆破记录》。

9、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搞好班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条、凿岩辅助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凿岩辅助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部门、工段的劳动纪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

2、按时参加班会,认真听取当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入井必须佩带定位卡。

3、负责凿岩作业所用辅助材料的领运以及协助凿岩工做好火工材料的领取、存放和使用工作。

4、负责做好作业前的安全确认工作(检查通风、炮烟浓度、敲帮问顶、残盲炮、天井平台等)。并协助凿岩工做好凿岩前对凿岩设备、风水管线、照明完好情况的检查工作。

5、凿岩时,必须佩带浸塑手套扶钻,严禁佩带线手套和不带手套扶钻。

6、凿岩后,协助凿岩工做好清除孔内岩粉和成孔的护孔工作。

7、爆破前,做好爆破警戒工作(挂牌、清人、鸣哨、通风等);爆破后,严禁看回头炮。

8、作业结束后,负责做好工作场所杂物的清洁、整理、整顿工作。并配合督促凿岩工做好爆破后剩余火工材料的退库工作。

9、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搞好班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一条、爆破工岗位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爆破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部门、工段的劳动纪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

2、按时参加班会,认真听取当班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入井必须佩带定位卡。

3、负责做好火工材料的领取、存放、使用和爆破结束后剩余火工材料的退库工作。

4、爆破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通风、炮烟浓度、敲帮问顶、残盲炮等),确认不合格不施工。

5、实施爆破,必须双人,严禁单人作业。

6、斗穿内爆破必须使用炮杆,严禁钻斗作业;耙道内大块,必须采用凿岩打眼爆破;爆破时做好警戒工作(挂牌、清人、鸣哨、通风等);隔筛上的大块,必须用大锤破碎,严禁采用爆破改块。

7、外围(选厂矿仓及生产区以外需实施爆破的地点)爆破,必须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爆破点及药量,根据周围环境确定警戒范围,防止破坏构筑物、设施及危及人员安全。

8、当班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填写《现场爆破登记卡》。

9、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搞好班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二条、支护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支护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部门、工段的劳动纪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

2、按时参加班会,认真听取当班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入井必须佩带定位卡。

3、负责做好火工材料的领取、存放、使用和爆破结束后剩余火工材料的退库工作。

1、支护工必须有高度责任心,熟知“三大规程”中关于“支护工”的各项规定,严格正规操作,保证支护质量,对不安全的地点及时进行支护。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负全面责任。

2、掌握《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中对巷道的断面形状、支护方式、质量标准等技术要求,严格按规程施工。

3、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施工地点的支架及顶帮围岩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工作,使用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支护质量要符合《作业规程》中的技术要求和支护质量标准,严格按中腰线施工,不合格工程要返工。

5、所用的材料、工具等要各有其位,严禁乱丢乱放,达到文明生产标准。针对重点工序如:处理顶板、挖棚腿窝、开肩窝等要有专人监护。

6、遵章守纪,做到本人不违章,并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7、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扒渣工岗位职责

1、作业前要检查工器具是否齐全和完好,撬棍的数量质量必须合乎要求,进入工作面首先检查通风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若多次提出意见不采纳,有权拒绝作业。

2、作业前矿(岩)石堆洒透水,平巷顶邦顺向反冲洗15米,平巷水沟距迎头6米,班班要跟上,底板两边和迎头不留浮石,必须清到实底。

3、当班的碎旧坑木和其它杂物要运出,作业结束,工作面要清洁,工具要收拾到指定地点存放整齐,矿车底,当班必须清理干净。

4、发现作业地点有变化,及时请示和汇报,危及人身安全地点,既不支护又不采取安全措施,有权拒绝作业。

5、坏车要当班运出矿井,要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不得留在井下到处存放。

第二十四条、放矿工岗位职责

1、作业前要全面检查铁道、道岔、放矿平台、漏斗、格筛是否良好。发现问题汇报修理。

2、放矿和翻矿地点要保证清洁、漏斗底下和周围要干净不能存废石,水沟要畅通,铁道要清理好,矿车中途翻了车,必须当班清理好。溜井放矿平台要班班打扫干净,保持清洁,巷道顶邦和平台经常用水冲洗干净。

3、矿房放矿要均衡,禁止在好放的漏斗大量放,不好放的漏斗就不放。防止造成采场底板不平整 。

4、机车运输时,连车一定要认真,仔细检查是否连好,电机车、矿车掉道要积极协助搞好。

5、下班时要清洗矿车,矿车结底要打掉,工具整理好。

6、天井人行道的毛石要班班清理干净。

第二十五条、链车工岗位职责

1、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时,不准打闹和说笑。

2、接班后,首先检查阻车器、托滚、矿车及其联接装置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修理,禁止使用带病的矿车和联接装置。

3、对违章操作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有权禁止违章冒险作业。

4、保持工作地点的清洁卫生,有权拒绝和禁止在车场附近堆存坑木、管道和杂物。

第二十六条、拥罐工岗位职责

1、各中段拥罐工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地点。

2、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权制止无关人员在井口和各中段车场逗留、嬉闹;有权拒绝和禁止在车场附近堆存坑木、管道和杂物。

3、经常检查井口安全门、闭锁装置、阻车器、挡车杠等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4、严格执行信号发送规定,为信号工提供正确的发送信息,并监督执行。

5、严格执行乘罐规定,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竖井翻车工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职安全知识,遵守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每天对矿车进行检查,做到坏车不入使用,大块不入仓。

3、工作中本人不违章作业,并劝阻、纠正他人违章作业,防止发生事故。

21

4、经常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应急能力。

5、关心周围安全情况,经常向有关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八条、井下清道工岗位职责

1、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会议及工段组织的周二安全会、班前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2、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对作业场所要熟悉,保证作业安全。

3、对井下所辖区范围内的卫生负责,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进行操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九条、竖井计量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认真做好车数统计工作。

3、计量室内外要保持清洁。

4、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条、电耙工岗位职责

1、参加班前会,服从分配听指挥,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完成指令任务和领导布置的临时任务。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将大块杂物扒入溜井、漏斗,不得用扒斗撞碎大块。

3、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时加油,经常检查打扫卫生,爱惜钢丝绳、滑轮、扒 斗及工具,做好收旧利废工作,降低成本。

4、从事打电扒眼及二次破碎时,严格遵守凿岩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下班时,应将耙斗拉至安全点,向当班班长汇报当班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三十一条、电机车工岗位职责

1、准时参加班前指令会,服从分配听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坚决完成本班指令任务和领导布置的临时任务。

2、负责矿石、废石的运输工作,及时地向工作面供应空车。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将机车交给他人操作,不得超载超速运行,不准他人搭乘车,除车场调车和处理事故外,不得顶车运行,确保安全。

4、运行中掉道及翻斗情况,应及时处理。

5、加强电机车的维护、保养工作,每班用前、用后要检查去污,停放到指定地点.经常保持

22 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爱护和保管好工具,节约材料,降低成本。

7、下班时要认真填好原始记录,并向当班班长汇报当班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三十二条、跟车工岗位职责

1、负责摘链车、搬道岔工作。

2、对电机车工的人身安全负联保责任,并监护其操作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3、认真检查运送材料、矿石等装车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负责的使用、回收工作,禁止使用损坏或不合格的链环、插销。

5、电机车在运行时,必须走在列车前方进行监护警戒。

6、对行驶列车负监护责任,必须按须调配车。

第三十三条、铲运机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2、铲运机司机必须熟悉铲运机的性能、结构及相关规程,并按操作、维护规程操作和维护好铲运机。

3、严格遵守“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文明生产、安全作业。

4、负责铲运机的日常维护(加油、换油等)与保养(润滑,清洁等);保障铲运机的正常使用,满足坑口生产的需要。

5、每天上下班前必须进行例行的车辆检查。(发动机,安全系统,行走系统,传动系统,液压油缸,各种仪表、阀体等)

6、负责矿石矿渣的铲运;负责大、重物品(设备,工具,材料)的装卸,搬运,移位等工作。

7、铲运机发生故障时,应尽力配合修理工一起处理故障,尽快修复设备,保证生产。

8、加强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四条、拖拉机驾驶员岗位职责

1、负责井下矿石、矿渣和地表物料的装卸任务。

2、负责对所开拖拉机的日常保养、维护、检修、润滑、故障排除、使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随时能用于工作。

3、严格执行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动用本车,避免设备和人员 23 伤害事故。

4、坚持厉行节约的方针,精打细算,将油耗降低到最低程度。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运输任务。

第三十五条、货车(五十铃)驾驶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部门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及到位标准。

2、行车中必须集中精力,安全驾驶。严禁开带病车。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到位标准。

4、严禁超载超负荷运行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

第三十六条、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1、按照部门规定使用叉车,完成叉货任务。

2、负责对叉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各种油料的填加,故障的排除,轮胎充气润滑系统润滑使叉车处于良好状态。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熟悉叉车性能及工作场所状况,安全驾驶叉车。

第三十七条、卷扬工岗位职责

1、立足本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本职工作。

2、加强纪律,服从信号工指挥,听清信号,准确操作,坚守岗位。轮换休息时要对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3、要熟知设备的性能、构造和传动原理,做到“三好”即:用好、管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达到设备完好。

4、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努力做到“三勤”即:勤润滑、勤紧固、勤清扫。

5、对工具、用具、材料、备品备件等要妥善管理。

6、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和设备运转记录。详细交接班,不清不接,不清不交。

7、努力学习技术,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

第三十八条、信号工岗位职责

1、准时参加班前会,服从分配听指挥,与卷扬工、井口拥罐工紧密配合,完成当班提升任务。

24

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混岗,保证出勤,要求各中段信号工同时入井。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集中精力,精心操作,及时、清晰、准确无误地发出信号,确保提升设备安全运行。

4、认真钻研技术,熟悉并掌握提升系统的信号装置、线路布置、井口安全设施和操作要点,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5、班中如出现设备故障或其它问题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检查处理,不能处理的应报告当班班长进行处理。

6、有权制止闲杂人员进入信号室,有权指挥升降材料,有权禁止任何人违章乘罐、罐笼超负荷运行以及人货混装。

第三十九条、井下电工岗位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执行本岗位操作规程,按照“三不伤害”原则规范操作,杜绝“三违”行为。

3、负责接受任务,明确工作量,定出最佳方案,节约成本。

4、负责使用、维护、保养设备仪器、仪表。

5、负责填写维修、调试记录,做好检修后的回访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四十条、井下电焊工岗位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

2、经常检查所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3、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及文明生产。

4、工作中必须按设计要求作业,保证焊接质量。

5、焊接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工作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方法和基本救灾措施。

第四十一条、井下钳工岗位职责

1、努力钻研技术,熟悉并掌握自己所负责维修的各种机械设备原理、结构、性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千私活,负责本单位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与维修工作。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工艺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25

4、严格按照图纸和设备性能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修、安装等工作,提高 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生产中设备发生故障及时修好,不能影响生产。

5、备用设备应经常保持良好状况,保证贿时调换使用,平时作好检修准备工作, 保证按时完成。

6、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转和磨损情况。如发现设备隐患要及时排除,并向有关领导报。

7、节约能源、备品配件及原材料,努力降低维修费用。

8、搞好文明生产,按定置管理要求,保待工作场地整齐清洁。

9、爱护和保管好工具与图纸资料,损坏要报告,遗失要追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认真填写好设备维修、检修有关记录。

第四十二条、井下气焊工岗位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主动与有关工种配合协调,确保各道工序作业质量。

3、正确使用维修和保养气焊和气割设备、工器具,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4、检查、清理、标识焊缝,如实填写施工记录,做好气焊和气割作业完毕后的工序交接准备。

5、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清点工具、机具、设备,清除火灾隐患,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遵守环保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环境保护工种。

7、参加岗位练兵及各种活动学习。

第四十三条、铲运机维修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文明生产、安全作业。

2、负责维修、维护、保养部门所有设备及维修工具。

3、负责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铲运机发生故障时,应尽快处理故障,修复设备,以保证生产。

5、发生设备事故时尽力抢救设备,坚守岗位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6、努力降低各种因维修而产生的材料消耗与能量消耗,并做好修旧利废工作。

7、加强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8、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26 第四十四条、凿岩台车司机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文明生产、安全作业。

2、负责凿岩台车的日常维护(加油、换油等)与保养(润滑,清洁等);保障台车的正常使用。

3、每天上下班前必须进行例行的台车检查。(发动机,安全系统,电气系统,行走系统,传动系统,液压油缸,各种仪表、阀体等)

4、台车发生故障时,应尽力配合修理工一起处理故障,尽快修复设备,保证掘进工作。

5、台车司机必须熟悉凿岩台车的性能、结构及相关操作规程,并按操作、维护规程操作和维护好台车。

6、加强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7、完成工段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五条、空压机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空压机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2、负责空压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井下供风工作。

3、熟悉空压机的构造原理,规格、使用方法和故障处理及自检自修范围,保证机械正常运转,负责检查巡检空压机管线路、辅机任务。

4、负责空压机储风罐定期排水、安全阀试喷。

第四十六条、库管员岗位职责

1、库管员要对所保管的备品、备件、材料的用途、性能和数量做到心中有数。

2、库管员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3、严格执行材料领用、工具借用手续,做好材料及备品、备件的计划与领料工作。

4、监督、统计材料领用情况,严把材料质量关,杜绝重复领料及私自领料行为。

5、实行成本日清月结核算制度,降低成本,降低消耗,杜绝浪费。

6、完成领导及综合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十七条、小车驾驶员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无违章、无事故、安全礼让、文明行车。

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准时(夏季:早6:50,午13:50;冬季:早6:50,午13:20)接送人员上下班。

27

3、坚持安全检查制度,作好车辆检查和保养,不开带病车,经常保持车况车貌良好,按时进行车辆年审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四十八条、保健工岗位职责

1、在维修工段长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

2、认真遵守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清正廉洁。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4、经常检查盛装保健饭器具的卫生情况,必须达到标准。

5、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各项规定。

6、有权对保健饭质量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九条、洗衣工岗位职责

1、负责衣物的洗涤、烘干、整理、收发等各项工作和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2、严格按照洗涤、烘干机械操作规程作业,随时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或险情立即停机,及时向主管汇报。

3、衣物洗涤前应先检查,清除包裹在里面的杂物。在检查时如清理出个人物品,应交给主管处理,不得据为己有。

4、认真填写《工作服清洗记录》,洗涤烘干后的衣物要进行编号,叠放整齐。

5、搞好洗衣房所属区域的卫生,随时保持设备、设施、工具的整洁。

第五十条、浴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职工浴室的管理工作,水温适宜,淋浴使用正常,经常保持浴室内清洁卫生。

2、每天打扫更衣室、澡堂卫生,经常擦拭门窗、玻璃、墙壁和更衣柜,做到室内无灰尘、无垃圾、无积水。

3、负责更衣柜、淋浴器、照明等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4、管好职工的更衣柜,严防职工物品被盗。

5、维持好浴室秩序,不准出现打架、闹事等违纪现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十一条、宿办楼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住宿制度管理,做好员工入住、搬出登记工作。

28

2、保管好宿舍楼的公共财物,发现破损或丢失及时上报并追究责任。

3、监督宿舍楼用水用电,每月月底抄电表,并将数据上报调度室。

4、严禁非公司员工进入宿舍。

第五十二条、锅炉工岗位职责

1、负责综合楼冬季取暖和浴室供水工作。

2、负责锅炉给水及上下水管线、用电的操作、检查、维护和故障排除工作。

3、负责锅炉房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和煤渣清理工作。

4、发现隐患及时汇报,避免人身、财产事故的发生。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违反操作规程或不遵守岗位职责的,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十三条、清洁工岗位职责

1、负责

4、5#宿办楼、综合楼及规定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2、必须每天两次打扫地面卫生、厕所卫生、走廊卫生。每天一次擦洗楼梯扶手。

3、保证地面清洁,无纸屑、积水、污迹。走廊、水池、厕所玻璃及墙砖每周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

4、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用设施,保管好保洁用品,发现屋面渗漏、管道堵塞损坏等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5、及时清除收集各楼层、卫生区域及垃圾桶内垃圾,并送运到指定地点。

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9

第19篇:矿山部副总岗位职责

矿山部副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是砖厂、料场、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其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全面抓好砖厂、料场、矿山安全、技术生产,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

5、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掌握砖厂、料场、矿山安全、生产动态、日月产量。

6、每月份10日前据实向公司董事会报送上月份各沙石料场的财务报表、每月份30日前据实向公司董事会报送下月份各砂石料场的生产计划和费用计划。

7、对砖厂、料场、矿山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督促工作。

8、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督促上报。

9、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督促检查各只能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10、切实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时严肃查处“三违”。

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维护

公司利益。

12、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13、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14、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业务。

15、依据有关规定制度决定对甲方各沙石料场人员的奖罚、升级、加薪及辞退。

16、做好本岗位工作外,服从公司统筹安排工作需要。

第20篇:矿山测量组岗位职责

矿山测量技术组岗位职责

一、工作职责

1、矿山生产测量工作。按公司生产作业计划点量开展测量技术服务工作。

2、施工测量工作。依据设计,以控制点为基础正确给点放线、工程实测成图及施工指导。

3、测量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按技术要求规范管理,按技术规程操作,加强技术进步,为安全、生产、施工提供测量技术保障。

4、资料管理工作。及时现场实测,内业资料综合,按时、按质量要求提供准确可靠的测量资料。

5、质量管理工作。测量、检查、控制工程施工规格、方位、坡度,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并按标准进行工程验收。

6、技术业务保安工作。认真履行技术业务保安职责,制定技术措施,准确施测,加强资料检查及提交准确的测量资料,指导安全生产。

7、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师带徒培训工作,参加公司组织的技术培训及相关会议。

8、仪器管理。对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清洁,并做好安全保管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开拓工程、采切工程、探矿(钻孔)工程进行施工测量技术工作;

2、现场给定工程施工的中线、腰线、大样图方向线、机心、贯通及巷道名称现场标识等施工技术要素,指导工程施工。

3、所有矿山工程开工通知单、贯通通知、质量整改通知的下达工作。

4、配合公司做好控制导线测量、工程数据采集;

5、提交工程实测平、剖面图;

6、工程竣工或阶段竣工工程量统计表;

7、采场验收数据及报表等。

8、工程施工规格质量跟踪检查;

9、下发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提交工程质量检查表;

10、月度工程验收。绘制巷道断面图、做好隐蔽工程的隐蔽记录及隐蔽图件,制作验收台帐,提交工程验收报表及工程量统计汇总表等。

11、下达工程贯通通知书、工程预贯通通知书等;

12、测量资料自检、互检、小组汇审;

13、业务保安检查。

14、仪器使用后,及时做好仪器维护及清理工作,指定专人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及保管工作。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如有违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

生产技术部 2011年4月30日

矿山监察人员岗位职责
《矿山监察人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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