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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人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5:00:1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4.1 总经理安全职责

1、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

7、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8、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4.2 总经理助理(分管安全、生产)安全职责

1、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督促其他分管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

2、及时研究、布置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经验,支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3、组织编制、审定企业安全生产长远规划、责任制、规章制度,经企业发布后组织实施,并组织督促、检查和处理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实施情况,且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参与制定、审查重大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等,并组织督促实施。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的有关规定,及时督促上报申报材料,经批准后监督实施;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坚持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参加或组织编制、审定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5、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管理部门等分管职能部的安全工作汇报;每月对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

6、每季度至少参加或组织一次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题会,及时调查研究解决企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至少到基层一次,听取并处理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7、强化日常安全管理,每月至少组织或督促开展一次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包括特殊时段的专项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性大检查,并布置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8、审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与考核。

9、审定企业内部经营责任书、以及对外各类经济合同和工程合同等的安全要求和责任,并组织安全方面的督查和考核。

10、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对其人员、物资、器材等的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指挥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1、及时、准确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企业权限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2、组织编制和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考核标准,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考核,并与岗位工资挂钩,及时提请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兑现奖惩。 4.3 总工程师(含副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技术总负责人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在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7、评审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组织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审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及应急救援预案并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审查防范措施。

8、副总工程师及各技术部门副职在总工程师及各技术部门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4.4 生产处负责人(含副职)安全职责

在公司分管总经理助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组织拟定公司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实施措施;经批准后,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贯彻实施。

2、组织拟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督促、参与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布置并检查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新职工公司级安全教育;按规定提出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并组织实施。

4、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企业内再教育培训。

5、组织筹备安全工作例会、专题会等工作。

6、组织企业每季度的安全大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验收。

7、每月具体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或协助分管领导督促其他职能部门组织机电、技术、防雷电、防爆炸、防暑降温、防风沙、防火、冬季防冻、安全投入、环保等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制定和实施相关防范措施。

8、每周至少二次深入基层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负责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申报手续,并组织监督实施;参加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大修、新技术、新工艺等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

10、组织监督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总结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方法,督促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防护装置。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职工的体检,协助搞好工伤鉴定。

12、具体负责组织拟定和督促落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演练,至少督促指导基层单位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两次;参加重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3、每月至少一次总结、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报主管领导;每周对本部门专职安全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半月组织一次对其他专职安全员履职情况抽查。

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报表、资料等。

15、组织拟定(修订)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考核标准;每月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安全考核。

4.5 安全环保处安全职责

在公司分管总经理助理的领导下,统筹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公司分管总经理助理指导、协调、督促其他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做好安全生产和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建立员工安全档案。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编制、汇总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组织编制本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季度检查和专项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6、协助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的进行安全监察工作。

7、负责特殊作业证的会签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负责建设项目验收评价、消防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参与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等职业卫生工作。

10、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1、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

12、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1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4、负责根据公司的经营体制、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和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并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其中,依据部门和单位的计划目标进行考核。

1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16、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17、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18、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置;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19、负责生产工艺操作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订事故防范措施。 20、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会议,组织技术保安专项检查。 4.6 安全环保处安全员安全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要求,拟订安全措施;

2、每天深入生产一线,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期进行复查及验收)并加强监管;若发现重大隐患不能进行整改的,应填写警示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及时向隐患车间(工段)负责人报告。

3、发现作业场所出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督促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4、及时、如实填写当天日常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查。

5、严厉查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并对“三违”人员进行教育,同时填写教育台帐。

6、主动和分管片区单位的负责人、技术人员交换意见,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指出工作重点,做到重点部位重点管理

7、及时传达公司的各项安全指令;完成安全软件资料(台帐、记录、报表)。指导部门(车间)专(兼)职安全员开展安全活动。

8、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对新工人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考试。

9、参加安全大检查(季检、月检、周检)。参加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并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制订防范措施。 4.7 环保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抓好公司环保工作。

2、做好公司新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评价工作、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3、进行环保宣讲,统计上报各类环保报表,协调全公司环保监测年审。

4、组织制订与修改环保管理制度,审查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加强对公司“三废”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台帐。

6、认真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4.8 综合处(含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及时传达、贯彻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文件,及时传达、贯彻经理关于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决定和命令,检查、汇报贯彻执行情况。

2、按照有关保密条例的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管好有关档案材料和文件,防止丢失、盗窃、泄密。负责管好公司印章,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做好用印审查、登记工作。

3、负责审核公司各部门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制度的系统性、一致性、严密性。

4、负责公司各类证照的年检(审)变更工作,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5、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6、监督各部门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进行经济运作,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

7、负责做好安全工作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并监督执行会议的各项决定,制定公司大型活动(会议)方案时就有周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8、负责对公司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做好公司管理的车辆的检审工作,杜绝“双超”、“双驾”,确保驾乘人员安全,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9、负责公司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负责编制、修订公司的保卫、厂内交通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10、负责本单位食堂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 4.9 财务处(含负责人)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要列入年度财务计划单独立项,专款专用,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资金的使用。

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3、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生产处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得报销。

4、及时足额缴纳安全风险金和工伤社会保险金。

5、积极支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并从资金角度给予保证,编制财务计划时,必须按规定满足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的要求。

6、督促检查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和保健经费的使用情况。

7、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对所属仓库、货场物资的仓储安全负全责。

8、负责制定本单位各库房和危险品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并保证严格执行,并经常检查情况。

4.10 设备处(含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动力、仪表设备、工艺管道、排风装置的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参与制订、修改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2、对采购的原料、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优先安排安全生产、通风防尘(毒)等所需物资负的采购,负保证供应的责任。

3、组织编制或审查建设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4、在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5、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6、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7、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8、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和分析。 4.11 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人分管业务,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和技术问题。

2、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掌握安全生产中的各类信息,推进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3、认真贯彻执行新、改、扩、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查明所管业务范围内的工艺、设备、仪表、安全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制订或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产、检修、施工等作业过程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业务范围内各项事故的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措施。做好本职业务范围内的资料档案、台帐的建立和保管工作,确保其准确、完整、可靠。 4.12 生产车间(工段)负责人(副主任)安全职责

1、对生产车间(工段)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程和标准。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

3、制定适合本车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和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和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足额到位并合理使用。

6、大力推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状况,重视劳动保护工作。

7、经常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8、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分级管理权限的规定,组织好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案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9、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10、对安全生产有重大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酿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罚。 4.13 生产车间(工段)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在生产车间(工段)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管理责任。

1、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要求,拟订车间实施措施;拟定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2、协助生产车间(工段)负责人制订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拟订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生产车间(工段)的日常安全教育;负责新工人、复工和换岗职工车间级安全教育及外来参观的安全教育、培训;指导、督促班组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4、每天上班应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有关班组、人员限期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并上报;如发现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做好安全日检记录和各类安全台账。

5、按规定协助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拟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

6、负责安全生产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以及伤亡事故、安全工作的统计上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

7、负责生产车间安全设备设施、防护装置、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及标牌等的管理工作;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

8、参与伤亡事故现场救护,协助对本车间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9、协助生产车间负责人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参加生产车间岗位职责考核,并做好记录。 4.14 班组长安全职责

1、掌握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并检查指导、监督班组成员认真执行。

2、组织制定班组年度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每月检查保证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3、组织班内人员做好运行操作的技术分析和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控制好潜在风险点。

4、主持召开交、接班会,做好每项工作任务的事先“两交清”(交清工作任务,交清安全措施),组织班内人员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和现场设施、工作环境及工器具的检查,工作时监督指导班组成员做好相关安全措施,按照规定参加或监护重大操作。

5、严格执行各项运行技术措施。

6、组织班组成员积极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组织编制班组检查计划,按要求组织班组成员实施,落实车间、工段复查出的有关问题,并认真整改。

7、及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贯彻重要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防范措施。

8、组织班组安全培训,编制班组年度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班组培训,对新进班组人员进行班组级培训考试,定期对本班组在岗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拷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9、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如触电等事故现场急救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安全技能培训,使班组成员均能达到熟练掌握。

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处理有关不安全事件,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

4.15 班组安全员(兼职)安全职责

2、协助班组长严格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等规章制度和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各岗位人员执行交接班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新职工等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安全日常教育。

4、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

5、参与制定和演练本班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各岗位事故应急措施;参与伤亡事故现场救护,协助对本班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6、做好班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等资料管理工作,负责伤亡事故、安全工作的统计上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7、协助班组长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参加班组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并做好记录。 4.16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记录,不违章作业,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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