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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管理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29 07:53:12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进货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商场进货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2.负责编制商场进货计划,监督检查进货计划执行情况和商品适销情况。3.负责商场进货计划和招商厂家进人商场资格的初审把关。4.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根据进货计划和市场情况,协助商场解决进货中的问题。5.对商场商品结构和经营品种进行检査,保证经营品种、类别齐全,保证商品丰富。6.负责组织开展商场采购员评比活动和采购员培训工作。7.负责组织开发名特优新产品。8.负责组织法人委托书和采购员手册的颁发和检查。9.负责管理客户档案。

推荐第2篇: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邯郸市丛台区林芳便利店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市场(超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经营食品的市场(超市)和市场内的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凡进入市场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查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或季节食品管理需要,增加查验食品的种类。

第四条 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做出规定。

第五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 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六条 市场(超市)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七条 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 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九条 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十条 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管理,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十一条 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邯郸市丛台区林芳便利店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加强学院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学院内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全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院内进行食品经营销售的单位必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留存备查并每年核对一次。

第二条 学院内进行食品经营和销售的单位在购进食品时,应当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和来源票据留存备查,以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学院内进行食品经营和销售的单位在购进食品时,应建立台账记录进行管理,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邯郸市丛台区林芳便利店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店将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制度,做到严把商品质量关,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形象,确保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特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质量为本为先,诚信守法经营,文明优质服务,热情待客,取信社会。

二、规范管理,严把商品准入关、质量关。建立食品预警制,过期或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销毁,并做好记录;对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柜。

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

四、严格执行三包制度,履行合同和服务约定,及时受理商品退换、更换、理赔事务。

五、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字号名称: 负责人:

年 月 日

邯郸市丛台区林芳便利店 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身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 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 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重点对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购销挂钩制度:粮食、蔬菜、肉、禽畜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

第四条 本经营单位应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 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邯郸市丛台区林芳便利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设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蔬菜等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加强入市自检,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图流通环节。

第五条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邯郸市丛台区林芳便利店 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经营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从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识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将官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邯郸市丛台区林芳便利店

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账,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账。

第三条 进货台账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第四条 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第五条 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七条 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八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账登记工作:

(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邯郸市丛台区林芳便利店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

1、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2、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凡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3、用于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个人生活空间分开或隔离。

4、所有上岗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保证个人卫生的整洁,每天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更衣、盥洗等项必要的准备工作。

5、上岗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熟知食品卫生常识,在岗工作期间要依法做到“三戴”,即戴工作帽、戴口罩、戴手套;不得蓄胡须、指甲等。散装食品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挑选要使用相应的卫生工具。

6、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原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7、食品安全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六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8、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经检查并确认能否工作后,再行上岗工作或需治疗。

9、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经营操作规程,保证以健康的身心在岗工作。

10、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其它要求。

邯郸市丛台区林芳便利店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采购时间顺序进行登记(或粘贴)造册,确保查验证明文件真实有效,记录登记簿要保存两年以上。

2、认真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储存、销售的食品要及时检查和清理,对变质、超过保质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及时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做好退市记录。

3、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对食品标签的规定,依法规范标注散装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对食品经营场所、设备及设施的规定;对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障卫生环境良好,防止食品污染。

5、保证不经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及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6、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和退货义务。

7、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的抽样检验工作。

8、对经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要积极召回,主动退市,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9、积极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日常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及消费者的监督。

10、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食品经营活动的其它要求。

推荐第3篇: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索取并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商交易前,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专卖(直销、专营等)授权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以后每年核对一次。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二、索取并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法定检验、检疫、检测机构的检验、检疫、检测、鉴定报告等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对需要进行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就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

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发货单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记录可以采取电子、书式、票据三种方式。1.电子记录。使用宁夏流通环节食品电子监管网络平台系统录入进货查验记录,或利用自行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录入进货查验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进货查验信息。

3.票据记录。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逐日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形成食品进货记录。

三、定期查阅进货记录,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在销售中向消费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销毁,并将处理情况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

四、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一、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其提供的食品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质量标准。

二、保持店容店貌整洁,食品与其它商品、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分开陈列,摆放整齐有序。

三、认真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食品质量及来源,建立进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四、实行食品售前检查制度,食品上柜销售前要检查质量和食品外观,杜绝不合格食品上柜销售。

五、实行明码标价,标签内容真实明确,价格合理、计量准确。

六、经销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经销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食品;不经销假冒伪劣食品,以次充好,以劣充优食品;不经销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食品;不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七、对食品自检中发现和工商机关监测或行政执法机关公示的不合格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并向消费者公告,召回已售食品、减少社会危害。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买者出具购货凭证。凡顾客购买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可凭购货证依法给予退换或赔偿。

九、认真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为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粮食、食用油、蔬菜、水产品、畜禽肉等大宗食品,选择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供货商(生产企业或基地)签订购销协议,实行协议准入,确保渠道稳定,质量可靠。

二、协议签署前,应当索取查验、供货商的生产经营食品的主体资格和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质量承诺等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备查。

三、协议应当体现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购进食品的特点,约定食品质量保证责任和义务。明确不合格食品退市条款和购销双方权利、义务。

四、协议签订后应当定期对协议供货的食用农产品养殖、种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考察,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定期考察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或者依法解除协议供货关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五、对供货商、生产商或产地拒绝签订购销协议的,不予进货。

六、购销协议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管理责任。

一、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

市场开办者应当认真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对材料不完备、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经营。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入场食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入场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应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品经营者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经营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不合理的,应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二、建立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市场开办者应当建档记载入场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等信息,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质量的检查、监督、记录。

三、大型商场、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自检机构,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台(室),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适应食品质量检测需要。

四、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和下架退市、销毁制度。

五、不采购和销售未取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食品

六、不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七、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八、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

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一、为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执行不合格退市制度的食品主要包括:

1.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而主动召回的食品

2.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确认并公布的不合格食品;

3.因科学技术发展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要求紧急退市的食品;

4.经营者主动对上柜食品进行清查而发现的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5.消费者反映已经发生危害后果并经权威检测机构证实的食品;

6.国家法律法规定应当退市的其他食品。

二、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上市的食品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登记造册;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召回。

三、经营者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及时销毁,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应通知生产者召回,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四、经营者销毁不合格食品,应当确保该不合格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并应当如实记录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方法、销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一、食品运输

用于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食品贮存

1.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对发现有发霉、变质、腐烂、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入库。

2.食品入库后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混放。

3.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低温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定期检查库存食品,防止食品过期、变质、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登记造册。

5.食品仓库应设置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设施,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生重新上岗。

五、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六、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问题食品按照以下方式处置:

1.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登记造册封存;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召回。

2.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售出的食品。

3.食品经营者应当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4.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推荐第4篇: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四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查验食品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是否合法、有效。供货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并签订《食品供销合同》或《供销双方食品安全合同》。

二、食品经营者应查验食品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标明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是否标明食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的食品标有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是否在包装的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原料、添加剂种类、含量、食用方法;是否与广告宣传一致,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等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不得进购、销售。

三、食品经营者应查验食品外观质量是否包装不严、过期、污染、腐烂变质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碍食品安全的食品,不得进购、销售。

四、食品经营者应查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年检、检疫的食品。查验检验、检疫证明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进购、销售。

五、食品经营者应查验是否有与食品相对应的供货档案,是否证货相符、货档一致,是否有所购进食品该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是否有食品供应商开据的加盖红色印章并含有食品名称、规格、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的食品进货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对没有供货商档案、没有食品进货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的食品不得进购、销售。

六、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把食品进货渠道,对无合法来源,假冒伪劣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不得进购、销售。发现食品违法行为时,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推荐第5篇: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之一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查验的内容,包括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食品经营者直接从生产者进货,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其他食品经营者进货,应当查验其《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同时保存由供货者签字或者盖章的许可证照复印件。

四、食品经营者应当按所购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合格印章等)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五、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进行检查或抽查,包括食品标识的查验、食品感观检查和必要的食品内在质量查验。

六、食品经营者应当通过复印、记录、拍照等多种方式,记载留存查验情况资料备查。

推荐第6篇:食品进货验收制度

食品进货验收制度

1、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全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3、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4、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5、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6、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7、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8、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推荐第7篇: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原则上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三、实行“一票制”,指将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销货和进货凭证同时作为批发商的销货台账和零售商的进货台账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对进口食品的,应当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三、食品索证索票后,应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推荐第8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管理员岗位职责

对管理处经理负责,协助完成管理处和业主委员会的目标任务。负责管理处财产用品等的保管和批发,收缴各种款项,负责收集信息。

一、每日工作

1、热情接待业主,把业主的要求和报修项目做好登记,迅速作出安排,并随时检查落实情况,以免遗漏,造成工作被动。小修要求立即解决,大修三天之内应该解决,如无法解决,需向上级汇报,并向业主及时作出解释。

2、根据业主的要求,尽量为业主提供便民服务。

3、做好管理处各种财产、用品、工具、领用材料的登记、保管和发放工作。

4、熟悉各类费用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准确无误地做好现金收缴工作,及时登帐,日结日清。

5、负责各类证件的办理登记工作(如临时出入证,装修许可证等)。

6、对业主的求诉或投诉如无法处理,及时向上一级报告,并做好处理记录。

7、收集整理来文、报告、通知、业主档案、收费存根、装修申请表、水电费交款等文书资料,分门别类归档保存。

8、对所管辖区每天至少巡视两次,要对装修户的卫生、安全、文明施工,用电范围等进行督促检查,对小区道路、绿化、楼宇内外环境卫生要勤检查,以及对清洁工的精神面貌,行为规范等进行管理。发现违约、违章和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

9、完成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每周工作

1、参加管理处办公例会,回报上周工作情况。提出本周工作计划及急需协调的事项。

2、对小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较全面的检查,并作好记录,及时进行整改。

三、每周工作

1、参加由管理处组织的全面检查,负责解决本职范围内的问题。

2、统计水、电、煤气表读数,计算管理费,发出收费通知,并按时收缴。

3、每月25日前提交管理处购物计划。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

二、会计人员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三、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四、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并妥善保管。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帐薄。帐薄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刮擦、挖补或用药水消除字迹,而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线注销(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六、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月、季、年)核对账目、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到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篡改会计报表数字。

七、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八、协助管理处完成其它日常工作。

管理处出纳员职责

一、负责管理服务费银行托收,管理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记账,结算工作。

二、熟悉辖区内的单元户和面积,以及管理费等收费标准计算方法。收缴各种管理收费并开具收据,做好收费统计,核算。

三、负责于每月25日前提供各小区各项管理费用收缴情况,统计收费率。分析原因,并报会计、经理各一份备案。

四、负责于1月25日、7月25日前提供住宅区各项管理服务费用收缴汇总表,并统计收缴率,报会计、经理各备一份备案。

五、熟悉掌握出纳帐的记账原则和方法,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它账目,定期核对,做到账目清晰,手续完备,账账相符,帐表相符,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付款项均须与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相符并经领导批准,不得挪用公款或私自借支。

七、负责发放员工工资。

八、完成管理处、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客户服务中心职责

服务中心具有协调、沟通、公关和服务等职能,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服务的执行与反馈并提供多种形式服务的部门。物业管理公司的任务主要是通过服务中心业务程序和服务环节来完成的。它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沟通的桥梁,是物业管理公司对外展示服务水平的窗口。服务中心的管理体系,工作程序,应变技巧,乃至员工的仪表、言谈、举止等,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形象和声誉都会产生直接影响。服务中心主要有以下服务内容。

一、提供所辖物业的管理咨询服务。

二、受理业主的投诉和回访。

三、受理业主的室内设施保修。

四、办理业主的入伙手续和各种费用的托收和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开户手续。

五、办理业主的搬离手续。

六、办理业主的室内装修及装修验收的申请手续。

七、办理业主大件物品放行手续。

八、办理各种证件,如《施工人员出入证》、《车辆出入证》等。

保安队员职责

保安员在保安班长的领导下,负责落实辖区内防火、防

九、办理业主使用会所娱乐的手续。

十、为业主提供物业的各种中介服务。

盗、防治安事故等工作,维护管辖区正常的公共秩序。职责如下:

一、熟悉管辖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各类公共场所的使用性质和服务对象;管辖区内的区间道路走向,车辆和人员流动规律。掌握管辖区全面情况,具备治安执勤巡逻必要的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

二、保安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仪容严整,精神饱满,服务客户,使用“请问,”“您好”,“谢谢”等文明用语,处理情况时做到先立正敬礼,遵守文明执勤的工作制度。

三、熟悉有关户口管理,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条例,法令等,辖区内按章查验可疑人员的物证,预防违法犯罪分子窜入区内作案。

四、严格遵守纪律,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五、有效制止违反各类公约,公众制度和干扰,妨碍管理工作的现象,禁止乞讨,拣破烂人员进区流窜。

六、督导辖区道路泊车和行车的管理,保持区内设置的各类消防、安全、交通等标志齐全,醒目。

七、积极协助派出所搞好本区的治安管理和必要时的调查,取证。

八、懂得火警、匪警发生时的应急措施,懂得一些救护常识。发生紧急事态,能及时采取正确措施,万一发生火警或匪警等治安情况,必须首先以最快速度投入警情战斗中去,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推脱。

九、学习治安法规,刻苦训练,有一定搏击,对抗素质,对违反治安条例的人和事能及时、有效地制止。

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中各种异常情况在认真处理前提下,做好书面交接记录,以备查考。

工程维修部职责

工程维修部负责全公司的房屋管理,工程维修,道路十

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维修,机电设备的检查保养工作,保证各管理处的日常运转。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所辖物业机电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二、负责对所辖物业的正常供水和供电。

三、负责业主的特约上门维修服务。

四、负责新建物业的接管验收等技术工作。

五、负责较大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验收。

六、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和施工管理。

七、负责与政府供水和供电部门的业务接洽和相关事务的处理。

八、负责维修施工外包合同的起草等。

巡逻岗工作标准

一、着装整齐,统一,帽不歪戴,衣扣扣好,衣物平整,目 测衣物无污,无油,无破损。

二、仪容、仪表洁净,端庄,不留胡须,发不过耳,不过领,目视无不舒适感。

三、器械佩戴,物品配备齐全,整齐。

四、白天巡逻园区不少于6次,楼内不少于8次,夜间巡逻园区不间断,楼内不少于8次;夜间巡逻园区不间断,楼内不少于6次;

五、认真做好巡逻记录,对各种不安全隐患,工程设施,设备及清洁卫生情况应及时处置并详细记录后上报。

六、巡逻过程中,遇到住户应打招呼,主动问好,若接到住户投诉或建议,应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七、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如监测死角,设备房)做重点监测跟踪和记录工作。

八、巡逻过程中,遇到可疑人员,可进行跟踪,带回保安办公室审讯。

九、与保安办公室及各楼门岗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十、接客户电话报案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遇见住户本人报案,3分钟内到达现场。

一、熟知各种器械使用方法,熟练掌握使用技巧。

十二、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械,掌握使用要领。

三、园区内巡逻注意行走姿势,姿态,且保持统一,一致,目视且形象感要好。

四、遇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办。

五、下班换岗后,在公共区域均需保持衣帽工整及步伐形态整齐要求。

六、按规定责任路线巡视检查,登楼至高,徒步下楼,呈S型巡视。

园区门岗工作标准

一、着装整齐,统一,帽不歪戴,衣扣扣好,衣物平整,目测衣物无污,无油,无破损;

二、仪容,仪表洁净,端庄,不留胡须,发不过耳,不过领,目视无不舒适感;

三、每班交接班应完成全套交接岗动作,做到熟练,准确,动作到位;

四、站立时姿态端正,两手自然下垂至袖边两侧,两腿微微并拢,两腿间距不得超过两肩间距;

五、对业主及来访者笑容可掬,亲切,耐心;

六、器械佩戴整齐有序,且视觉协调自然;

七、短时间内熟知,熟记辖区内住户及其车辆(包括车号)

八、对业主要用规范用语问好;

九、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并及时与巡逻岗人员保持联络。

十、遇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办;

一、指挥车辆进出时,动作统一规范,不僵硬,目视无不舒适感;

十二、熟知各种器械使用方法,熟练掌握使用技巧;

三、不得与各工作人员在当岗期间聊天,说笑,打闹(正常工作需要除外);

十四、下班换岗后,在公共区域内均需保持衣帽工整及步伐形态整齐;

十五、按规定责任路线巡视检查,登楼至高,徒步下楼,呈S型巡视。

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调。

二、车行道通至每幢住宅楼单元入口处。

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可进入辖区。

四、进入物业辖区内车辆,均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五、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车辆或2.5吨

一、道路线型,断面与整个住宅区建筑群体布置相协以上货车,一律不准驶入辖区。

六、驶入辖区内车辆均需减速,时速不超过15公里,无鸣笛现象发生(救护车,警车,救火车除外)。

七、辖区内所有车辆纳入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范围,醉倒一车一证,一证一位,车证齐全,见证放车。

八、车辆管理员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九、车辆管理员熟知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房号,车位。

十、车辆管理员随时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的车况,遇有门未锁,灯未关,漏油,漏水等现象发生时,10分钟内通知车主。

一、停车场内无货物堆积,道路阻塞现象。

二、停车场内地面无水,无油,无污,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

三、停车场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

四、停车场内有明显禁烟标牌,且消防器械及设施均配备齐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五、辖区内交通事故年发生率不超过2%,丢失事故发生率为0%.

六、地下停车场光线明亮,能见度高,目测距离50米以上。

七、临时停放车辆收费率100%.十

八、每车位文字档案齐全,资料准确率100%.

十九、外来进出车辆有登记,完成率100%,准确率100% .

绿化工岗位职责

一、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懂的立体绿化基本知识与技能,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发展地面积,合理种植。

二、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幷修剪枝叶,淋水等,大棵灌木,要给生动活泼的造型,丰富小区绿化内容。装修垃圾子清自运。

三、懂得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配套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办法等,供居民欣赏。

四、保持绿化清洁,保证不留杂草,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盗,花草生长茂盛。

五、每月定期检查绿化草坪完好情况,花草树木生长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当暴风雨,台风来临前,提前做好花草树木的稳固工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造成大损失。

七、检查巡视小区绿化地,严禁在草地上践踏,倒垃圾或用树干晾衣服等行为,一经发现按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

八、维护绿化水泵、电机、喷淋设备和其他器材等。

九、完成班长交代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9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做好物资设备进出库的验收、记帐和发放工作,做到帐帐相符。

二、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物资设备及时供应,充分发挥周转效率。

三、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保持库房的整齐美观,使物资设备分类排列,存放整齐,数量准确。

四、熟悉相应物资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及性能,填写分明。

五、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

六、完成处、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制表登记; 分类建帐; 型号不同; 单独码放; 进货需签认; 出库有凭据; 缺货及时申报; 每月进行盘库; 设计几种表格; 建立相应制度.如果仓库条件允许, 可以把仓库分成几个区域 (或库位), 每个区域建一本帐 (用活页帐本,以便续页,但每页帐页都要有页码).每种配件必有单独帐页.有本事的不爱干, 没本事的干不了, 其实仓库管理主要是管物, 比管人强多了.入库:材料采购人员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仓库保管员填制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仓库做仓库账(不必再单独用一联),一联交采购员,一联交财会做账。入库单至少需经手人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签字。出库:同样由仓库保管员填制领料单,由领料人、仓库保管员和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同样一式三联,交财会、领料人和仓库留底并做账。这样,财会和仓库的记账依据是相同的,月末对账才能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仓库管理程序

1.上岗后第一时间应对仓库的门,窗及各库区存放的物资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2.每天下班前对各库区的门,窗等进行检查,确认防火、防盗等方面确无隐患后才可离岗下班。

3.每天打开一次各库区的门,窗一小时,让空气对流,更换库内空气。

4.每天打扫库内地面卫生。地台板要摆放整齐。周末应打扫库内天花板、墙壁的蜘蛛网,吸尘及抹窗玻璃。

5.每天一次检查仓库区内、外的防火设施,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向主管报告。 6.每周检查一次库房建筑物,发现漏雨、渗水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7.合理安排库内堆位,预留足够的出入通道及安全距离,安全高度。督促装卸工按指定堆位整齐叠位。发现倾斜要立即纠正。不准在货堆上行走、坐卧,也不准在货堆旁的通道坐、卧。

8.仓库内的每一堆货物应在显眼处挂上货卡。每一堆货物都应有帐。货卡和帐面上的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与货品实物应完全一致。

9.货物出入仓时,仓管员应依据,进仓单、提货单核准出入物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准确地收发货,收发完毕后,应立即填写挂在货堆上的货卡并立即入帐。

10.入库物资严格把好验收关,做好各种验收数据记录,发现变质拒收入库,所有材料先进先发,后进后发,以防保管期过长变质。 11.所有易碎器材,必须轻拿轻放,入库上架时排列在明显位置,以防压、撞、打。 12.要按规定尺寸,保持库内合理干湿度,发现干湿度超过规定,即使开门通风,保证物资完整,不易变质。

13.所有怕潮物品应及时入库上架(如办公纸类)。料库、料区潮湿的应按规定下垫尺寸增高50%。

14.根据各类物品物资说明书的保管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

15.坚决拒绝手续不齐的物品进出。对于货物的正常出入,仓管员要按要求填写各类单据,特别是放行条,无放行条的坚决不准带货物出仓库。

16.收发货后相关的单据应迅速分发到相关部门,不允许延误甚至遗失。 17.仓库员保管的单据,帐本应妥为保管,平时应上锁,节假日加封条。 18.按时做好库存报告草稿并向仓库主管递交。

19.所有单据都要仓库主管审核并签名后才能交供应商或采购。 20.完成上级的临时工作安排。

推荐第10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带领全体职工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根据食堂情况合理安排劳动力,注意发挥班组长作用,调动员工

的积极性。建立完善食堂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

四、负责食堂的成本管理,掌握好食堂收支专盈情况及物资管理况。

不断扩大服务项目、增加花样品种、风味特色。

五、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会,研究讨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组织

食堂职工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六、负责食堂的饮食环境、个人卫生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食堂卫

生法》,公用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防止流行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就餐人员的安全。

七、负责食堂的安全教育、治安消防工作,经常检查用电、用水、用

气、机械设备运行情况,明确岗位责任,发生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八、负责食堂临时工的教育管理,经常进行业务技能、生产安全的培

训,注意发挥和调动临时工的积极性。

九、经常征求服务对象对饮食的意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以人为

本,热情周到,为就餐者服务作为根本宗旨。

十、以身作则,严格管理,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认真执行财务

的规章制度,奉公守法,廉洁奉公,按章办事。

第11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厅内设备物品,做到日检查,不得丢失损坏。2.热心为丧户服务,主动介绍服务项目和办理丧事程序及遗体火化前的准备工作,满足丧户需求,按规定收取整容及各项费用,不得私自提价,违者按收费数额加倍处罚,累计两次违规者调离待岗处理。3.文明对待遗体,冷藏轻抬轻放;认真填写卡片和遗体寄存登记簿,遗体存放后按操作程序开启冷藏棺、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时巡视设备运转情况。4.协助班长做好当班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5.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下班前交代需处理的问题,不留隐患。6.保持本岗位室内外环境卫生。

第12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5.2.9系统(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5.2.9.1熟悉公司整个管理系统的操作与维护。

5.2.9.2负责质量基础数据的录制及管理。

5.2.9.3质管部合理分配操作权限,企业负责人批准后,负责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权限设定,不得随意更改设定的操作权限。

5.2.9.4不得泄漏任何人的密码等信息,确保每个员工只能用自己的用户名登陆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

5.2.9.5设置防火墙及安装相关杀毒软件,保证公司网络的正常运作。

5.2.9.6负责公司计算机硬件的维护。

5.2.9.7监管各岗位人员正常使用计算机,如发现操作与公司无关的项目,及时上报办公室处理。

5.2.9.8负责质量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对质量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汇总与处理,并负责对质量管理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5.2.9.9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高效、经济;

5.2.9.10按季向有关主管部门及领导填报“质量信息报表”,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24小时内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第13篇:管理员岗位职责

物业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的工作。

二、协调小区安保消防、保洁绿化、客服服务、设施设备维保 等工作的日常运作,不断完善各部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时效。

三、负责属下员工工作安排、工作监督及绩效考核。

四、主动与小区业户接触及维持良好关系,保持一流的管理服务。

五、每日巡查小区,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并定期向公司报 告。

六、及时预见一切有关小区管理的问题及困难,如超越自身职责 或权限,应尽快向公司领导汇报。

七、负责实施小区业户满意度调查,确保工作标准达到公司和业 户的要求。

八、每月向公司呈交物管处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九、定期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处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得失,加强沟 通,提升工作效能。

十、负责成本控制,对本管理处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负责。

十一、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对客服主管负责,做好分管的管理责任区的相关全面工作。

二、严格遵守各级政府部门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方针、计划、指令。

三、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业主至上”的宗旨,作为物管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桥梁、纽带,及时收集业主的需求信息,切实做好双方之间的沟通工作,根据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切实有效的合理化建议,以便不断改进物管工作,树立物管处为业主提供人性化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注重自身形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和自身业务素质。熟悉分管的管理责任区的基本情况,了解业主家庭情况并做到有问必答,有需求尽可能及时解决,并反馈信息。

五、与部门、同事保持团结、协作,及时掌握所辖范围物业费收缴情况,同时做好物业服务费的催缴工作。

六、做好业主意见与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并及时落实反馈信息的传递、解释工作。

七、装修管理:向业主和装修单位(人员)宣传、贯彻本小区住宅装修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办理装修手续,并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规装修或与装修方案不相符合的应立即制止并及时记录和存档,做好装修施工验收工作;若发现违规装修现象未加以及时阻止,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设备设施检查:对辖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运行不正常或短少、损坏等情况要及时报修,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

业主档案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业主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归档、更新工作,确保业主档案的完整性与保密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接管项目的业主档案管理。

三、职责

1、公司负责业主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2、项目物管处负责业主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1、业主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紧急事件联络人、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其他有关业主的资料等。

2、严格做好业主资料的保管工作,下班前对业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每一归档的信息贴好标签,以便今后查询。

3、不得向外界透露业主的家庭情况。政府机关部门需要查阅业主信息,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征得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后客服工作人员必须对业主资料进行检查,确认无缺少、无涂改后才可将业主档案放回原处。

4、在日常工作中需使用业主资料时,不得在业主资料上任意涂改,若业主已将房屋转让,需将原业主资料全部封订,然后对新业主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要尽可能详细。

5、对电脑存档的业户资料及一些重要文档要求设置密码,定期对电脑密码进行修改。

6、对出租户及办公用房做好特殊用房登记,要求留存承租户的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及联系电话。

7、对更名及转让的业主资料定期进行整理,保存原始业主资料并对新业主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8、管理处各部门需查阅业主资料时,需开据工作联系单,经上级领导批准后,由客户服务中心代为查阅,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需查阅的部门。

五、相关记录 《业主登记表》

保洁绿化领班岗位职责

一、保洁绿化领班在本部门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小区的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办公、居住环境。

二、小区内保洁、绿化工作实行划区、分区包干作业,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责任明确,使小区的保洁、绿化工作不留死角。

三、坚持在完成自己责任区域的工作外,每天检查小区各处卫生、绿化情况,有效制止住宅区(写字楼)区域的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涂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现场督导员工的保洁、绿化工作。

四、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

五、组织员工完成一定规模的保洁、绿化项目和突发性应急的临时项目。

六、全面掌握小区保洁、绿化的基本情况,经常检查草皮、树木、花卉生长势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七、熟悉并掌握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设备的性能、特点。管理好各种工具设备,使每种工具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八、每天定时集中讲评,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合理安排员工休息,做到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兑现。确保小区保洁、绿化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

九、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员岗位职责

保洁员主要负责小区内道路、绿地,楼宇内的大厅、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及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部分绿地清除杂草工作,对所包干的区域卫生进行全面、及时的清扫,具体的岗位职责为:

一、员工必须衣着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佩证上岗。

二、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礼貌待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作 风廉洁,不收小费,拾金不昧。

三、每日定时收集各楼层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并负责送至垃圾 房。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私自拣拾废品出售。

四、每日清扫道路、绿地及各楼层公共区域,做到楼道内无杂物, 道路无果壳、纸屑、烟蒂等。

五、每周清除天花板灰尘和蜘蛛网等,做到楼梯扶手、通风口、门框、消防栓等处无灰尘。

六、每周擦抹各楼梯电梯前室花岗岩墙面。

七、保持包干区卫生洁净、无垃圾、烟蒂、无卫生死角。

八、保持员工休息室的清洁,保管好各种物品及设备。

九、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

绿化工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照绿化工作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三、按时完成小区内灌木、草坪、乔木的养护、修剪及景观河道的清理工作。

四、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服从上级的领导,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保洁绿化仓库管理制度

一、严格做好二级材料仓库的管理工作,建立材料的入库及发放台帐,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二、保管员要根据一级仓库的出库单(或领料单)核对物品后入库,并及时登账。

三、入库材料要求规格符合、数量正确,要做到“三不收”,实物与入库单不符不收、规格型号有出入不收、质量不合格不收。

四、物料入库要明码标识,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合格品或以旧换新物品要做好标识另行堆放,以防误用。

五、出库时要求填写材料领用登记表,由领用人在表格上签字确认,待维修单返回后在备注栏内及时标注实用材料数。

六、必须在月底前将每月物料消耗表上报一级仓库。

七、仓库材料要分类、分规格标识清晰,堆放存放整齐,库容清洁。

八、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单独存放,仓库做到人离库锁。

九、仓库管理员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各种物资的性能。

工具领用保管制度

一、保洁绿化人员领用个人工具,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

二、公用工具领用后,必须由专人保管,定期进行保养。

三、保洁绿化人员在使用工具时,应熟悉工具的性能,按其用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四、个人工具遗失或因使用方法不当造成损坏,由本人负责按原价折价后赔偿。

五、公用工具若有遗失、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否则由保管人员按原价折价后赔偿。

六、员工辞职后,应将工具按原领用时的数量、规格、品牌归还公司。若不符合,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七、普通工具(价值低于20元)使用二年以上,可申请以旧换新;使用三年以上,可申请报废。但以节约为原则。

八、本部门内部在工作中,需使用公用工具时,应填写《公用工具借用单》,在借用期间,若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九、其他部门或业主需借用公用工具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填写《公用工具借用单》后,方可外借。

外围保洁员操作规程

一、职责:

保证每天广场、小区道路、绿地、果壳箱、广场灯、草地灯、泛光灯、道路指示牌、宣传栏、垃圾箱等部位的整洁、干净。

二、操作规程:

1、提前10分钟打卡(无卡签到),换工作服,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

2、清扫广场或小区道路,同时将草坪内的烟蒂捡出。

3、清理果壳箱、内胆拿出,将垃圾收入垃圾袋内,用清水将内胆洗干净,套上垃圾袋,用湿抹布擦洗外壳,并擦干。

4、清理花坛、草丛中的垃圾、杂物、落叶。

5、捡拾明沟内的垃圾杂物,清除明沟内的泥沙,必要时用水冲洗,保持下水道明沟的通畅。

6、擦宣传栏、指路牌和立脚牌(停车牌),用湿抹布先擦一遍,再用干布擦净,并用不锈钢油擦一遍,保持其光亮度。

7、垃圾房的清洁

将垃圾箱、垃圾筒内的垃圾清理干净。用水认真冲洗、先冲里面、再冲外面,并用刷子将垃圾的污迹清洗干净,洗刷垃圾房的墙面、门及地面,保持无污迹、无异味。

8、洗刷玻璃

首先在水桶里调好清洁水。然后用涂水毛套沾上药水,不要太湿。要两头稍稍拧干,均匀地涂在玻璃上,要来回涂几次,将上面的泥浆痕迹去掉。如果是落地玻璃窗,则应将涂水毛套装在伸缩杆上进行,再用玻璃刮子用力地从玻璃最顶端紧贴着玻璃刮下来。刮一次要用干抹布将刮子上的水擦干,再刮第二下,以次类推,正反都要刮。刮完后要检查,有水迹要用干抹布擦干净,有污迹则用刀片刮掉,最后要把玻璃窗框、窗台擦干净,工作完毕后,将所有的用具收齐,清洗后的毛套晾干后再放回储藏室。

安全事项:

如需登高或外攀的工作检查应系好保险带,并需两人操作,用长柄操作时,需将用具装牢后才可开始工作。

9、擦泛光灯、草地灯

用干抹布将泛光灯认真的从里到外擦干净。 安全事项:

防止触电,请勿用湿抹布。手必须擦干。如果有电线裸露则应先通知工程部前来维修后再擦。

大堂保洁员操作规程

一、职责:保持大厅、电梯厅、客梯及服务台、大堂外围等处清洁。

二、操作规程:

1、提前10分钟打卡(无卡签到),换工作服,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

2、按顺时针方向从大厅门开始清理卫生。

3、擦大门玻璃上的手印等污渍,先用湿的抹布擦一遍,然后用干净的抹布把玻璃上的水渍全部擦干,接着是门的把手,不锈钢门框等。

4、推尘。尘推应在12小时前喷上静电水,作用是吸附尘土。推尘要沿着直线推到底后拐弯再继续,使大厅地面保持无脚印、无污迹。

5、擦客梯。先擦外门,再擦电梯轿厢,并要保持轿厢内壁上无手印、灰尘,特别应注意扶手内侧的灰尘,风机口下,要用力多擦几次,因风机口处最易积灰,应用不锈钢油进行不定时保养。电梯门轿厢轨道要保持无积尘、无杂物,轨道表面光亮。

6、电梯轿厢顶棚定期搞卫生一次,保持顶棚清洁,无积尘。

7、抹尘。按顺时针方向进行,先上后下,大厅墙面、总台,电话机、书报架,业主休息区沙发、茶几、花台、柱子、告示牌等每个地方都不能漏擦。

8、擦踢脚线。按顺时针方向,注意不忘门下的不锈钢底盘。

9、对宽叶植物每天擦灰,对窄叶植物用喷水壶将叶子上的灰喷掉。

10、擦花盆及底座。因每天要浇水,所以对花盆底座每天要擦一遍,以免水满出底盘。底盘擦好后放回原处摆正,捡干净花盆内的烟蒂、杂物等。

11、清洁大堂外的台阶、灯棚,保持地上无垃圾、杂物、积水。灯棚无积灰,无蜘蛛网。

楼层保洁员操作规程

一、职责:

保证楼层整洁卫生,无灰、无杂物。楼道内环境清洁,卫生间无异味。地面无毛发、无水渍。

二、操作规程:

1、提前10分钟打卡(无卡签到),换工作服,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

2、楼层:

(1) 清理烟筒,收垃圾(包括公厕、开水房内),清洗烟筒内白 石子。

(2) 拖擦地面。

(3) 按顺时针方向先上后下由电梯口向楼层内抹尘(包括窗台、画框、消火栓内外、门框、踢脚线)。

3、公厕:

(1)清理抽水马桶、小便池。用药水打一遍,先将药水喷洒在抽水马桶、小便池内,稍后等药水充分作用,然后用百洁布或刷子擦抹一遍,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擦干,保持无黄迹、无异味。 (2)清洁墙面、门框、门板、排气扇口、画框、天花板、窗台、定时用药水打一遍,保持无尘。

(3)清理镜子:用湿抹布把镜子包括边上的镜框全擦一遍,再用干抹布以同样的方法抹一遍。保证无水迹、无灰尘,清洁、光亮。 (4)中性清洁剂,将水龙头、大理石台面、面盆擦一遍,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擦干、清理花盆内的烟蒂、杂物、擦花盆、花叶。 (5)用拖把从内到外把地面拖一遍,包括各个角落。要做到地面上无污迹。

4、楼道 (1) 清扫楼道。

(2) 用湿抹布擦窗台、消火栓箱内外。擦玻璃,包括边框,窗框、踢脚线、扶手及扶手栏杆(或铁艺)。 (3) 用拖把拖楼道地面、台阶。

5、单元门台需定期清理杂物,防止雨水管堵塞。

绿化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确保人员安全,保证绿化养护机械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对绿化养护机械进行操作的人员。

三、操作规程

(一)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工作场所不准打闹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工作人员酒后进入工作岗位。

(二)每次开始工作前或工作后都必须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打开或关闭,连接设备的电源线绝缘胶皮是否完好,电源接头是否牢固等。

(三)使用割草机、绿篱机、割灌机等机械时,先检查汽油、机油是否充满,火花塞、滤芯等部件能否正常工作,严禁机器设备带病操作。检查时严禁将手、脚等部位靠近正在运行的刀片附近。正式使用前需试车三分钟。

(四)在机械停止作业时,应及时关机。

(五)在使用二冲程机器时,应按标准混配机油。

(五)使用喷雾机前先检查机器、喷药管有无故障和堵塞,正式使用前需试车三分钟。

(六)各类工具、机械使用时若发现声音失常、有异常噪音、发出臭味或焦味、车体过热、漏油等非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及时维修。

(七)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时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八)严禁野外用火,以防发生火灾。

(九)各类机械加油时,必须远离明火,在机械冷机状态下加注。

(十)发生重大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上级领导。

草坪养护操作规程

一、原则

草坪养护应做到“三分种、七分养”,及时修剪、合理施肥、及时灌溉。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内草坪的养护工作。

三、操作规程

(一)浇灌

1、用土钻检查草坪土壤干湿程度,土层深度100mm-150mm处若呈干燥状,应及时进行浇灌。

2、绿化养护人员浇灌必须湿透根系层,浸湿的土层深度为100mm,但不允许地面长期积水。

3、夏季的浇灌时间宜在早晨和晚间进行,冬季的浇灌时间宜在午间进行。

(二)修剪

1、草坪长到70mm-80mm时,应予以修剪。大面积草坪(面积≥50m2)应用手推式草坪机进行统一修剪;小面积草坪(面积<50m2)可用长短草剪进行局部修剪。

2、草坪修剪后高度为5cm左右,冬季视生长情况适当调整。

(三)清除杂草

1、与草坪草形态不同的杂草,绿化养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清除,并要求“除早、除小、除净”。

2、清除杂草作业分人工除草和化学除草。人工除草用尖头小刀进行挑除;化学除草应由绿化养护人员用喷药器进行喷洒,除草剂可根据杂草种类具体配置。一周后对未清除的部分杂草可通过人工除草的方法进行补除。

3、除草工作以草坪达到立姿目视无杂草为准。

(四)施肥

1、冷季型草种(高羊茅、地毯草、黑麦草等)追肥宜在春季和秋季,暖季型草种(马尼拉、狗牙根等)追肥宜在晚春。

2、追肥应以复合肥料为主。追肥时间和数量可根据土壤肥力、草种和幼苗生长等情况而定。施肥方法可撒施和根外追肥。

(五)病虫害防治

1、预防:预防性喷药每年一次。预防病害以喷“灭菌灵”等为主,常用浓度800-1000倍液;预防虫害以喷“爱福丁”等为主,常用浓度为2000倍液。

2、除害:可依具体情况,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除病、除害。

(六)其他养护

1、发现践踏草坪和破坏绿化现象进行及时制止和劝阻。

2、对业主、用户侵占绿地的现象进行劝阻和解释,对不听劝阻的向上级汇报。

3、及时清除草坪内的纸屑、石块等杂物。乔木、灌木养护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乔木、灌木养护的操作,确保小区内木本植物的正常生长。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小区的乔木、灌木养护操作。

三、操作规程

(一)浇灌、排水

1、夏季浇灌宜早、晚进行,冬季浇灌宜在中午进行。浇灌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

2、若久旱高温(气温高于35摄氏度,10天未下雨),应及时进行浇灌,一般应在清晨和傍晚进行浇灌。

3、暴雨后一天内,树木周围仍有积水,应予排除。对处于地势低洼处的雪松等易受水淹的树种可采取打透气孔的方式排水(挖若干小洞,直径50mm左右,至根部插入相同直径PVC管,周边用土填实。

(二)中耕、除草

1、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应每两个月松土一次。

2、乔木、灌木周围的大型野草,应结合中耕进行铲除,特别注意具有严重危害的各类藤蔓(如菟丝子等)。

3、中耕、除草宜在晴朗或雪后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条件下作业。

(三)施肥

1、树木休眠期可施基肥(如豆饼),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进行一次。树木处于生长期,可依据植株的长势对其施追肥(注:花灌木应在花期前、花期后进行)。

2、一般乔木胸径在15cm以下的,每3cm胸径可施堆肥0.5kg,胸径在15cm以上的,每3cm胸径施堆肥0.5kg-1.5kg。树木青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可适当增加施肥量。

3、乔木和灌木均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相适应,深度和宽高均为25cm-30cm。

4、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

5、施肥宜在晴天。

(四)修剪、整形

1、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茁壮生长。各类绿地中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

乔木类: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桔枝和烂头。

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繁茂、分布匀称;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绿篱及色块苗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修剪时适度控制苗的高度,如超高程度较大,应采取截枝更新控制高度。花球应确保春、秋两季各修剪一次。

地被、攀缘类: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缘的功能;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每年一次翻蔓,清除枯枝。

2、修剪时切口要靠节,剪口要平整;对于过于粗大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操作时必须注意安全。

3、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

(五)补植树木

1、树木缺株应尽早补植。

2、补植季节规定:落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落叶以后,土壤冰冻以前补植。针叶树、常绿阔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补植。

3、补植的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规格也应相近似;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的尽管相协调。补植行道树树种必须同路段树种一致。

(六)枯死植株的挖除

1、结合补植工作对枯死植株进行调整。

2、挖除枯死植株作业,必须事先报经管理处领导(或业主委员会)审批,其他任何部门与个人都无权擅自挖除。

病虫害防治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病虫害防治的操作,确保植物健康生长。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小区植物病虫害防治的操作。

三、操作规程

(一)白粉病的识别与防治

1、白粉病发生在叶片和嫩枝上,开始时叶片有白色小点,以叶片正面为多,小点向四周扩展,形成圆形不规则的霉层,霉层互相连片,覆盖全叶。一般白粉病发生的旺季为3-8月。

2、白粉病防治的方法主要为注意透光,避免栽植过密,早期病叶立即摘除;发病期可喷50%退茵特800-1000倍液或0.1-0.3波美度石硫合剂,50%交体硫50-100倍液,连续三次均有较好效果。

(二)黑斑病的识别与防治、

1、黑斑病发病初期,叶片出现褐色小点,后扩展为圆形、椭圆形或不规则形病斑,直径5-10mm,深褐色至黑色,严重时病斑可互相连接成大斑,叶片面性变黑,脱落或枯死,四季均有发生。

2、黑斑病防治的方法主要为:

(1)加强管理,施肥时注意氮、磷、钾适当搭配,使植株健壮发育,防止植株徒长。

(2)注意栽培品种的选育,对有染病的并且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都较低的品种,应考虑淘汰。

(3)栽培处要通风透气,光照充足,浇水适当,避免过湿。 (4)定期喷药保护,喷药前摘除病叶,雨后还要用清水喷洗下层叶背泥土。

(5)药剂可选用75%百茵清可湿粉剂500-800倍液,50%托布津可湿粉800-1000倍喷液,50%代森胺600-800倍液,每隔7-10天喷一次,连续几次较好。

(三)青枯病的识别与防治

1、青枯病是因细菌侵染植株根、茎引起的维管病害。幼苗感染后,植株根茎变褐腐烂,以致倒伏,生长盛期植株感染后,通常地上部分叶片突然失水干枯下垂,根部就腐烂,最后整株枯死,用刀横切茎或根,可见乳白色或黄褐色的细菌粘液溢出。

2、青枯病防治的方法主要是在发病期喷0.2%高锰酸钾溶液或者100-200ml农用链霉素、土霉素,并适当增施钾肥,用10×10-6的硼酸液进行外追肥,可提高病株的抗病力。

(四)蚜虫的识别与防治

1、蚜虫属同翅目,蚜科昆虫分布广,种类也很多,为花木的主要害虫。该虫以其刺吸式口器吮吸植物体的汁液,植株被害部分生长缓慢,叶片卷曲、畸形,严重者脱落,花蕾被害则不能正常发育,甚至脱落。该虫在危害过程中还能传播病毒,排泄大量蜜露,诱发煤烟病,使植株枝叶呈现一层乌黑覆盖物,影响光合作用,并大大降低植株的观赏价值。

2、蚜虫的防治方法有:清洁绿化地及花圃园地,除杂草,减少蚜虫栖身场所以消灭越冬虫源,秋末喷射40%乐果300倍液以作保护;当蚜虫发生时,每隔7-10天喷药一次,连续进行二三次,可选用40%乐果2000倍液,或者50%杀螟松1000倍液,8%敌敌畏1000倍液喷杀。如盆花则可在根部埋上3%呋喃丹粒剂5g,深度为2cm左右,也有良好防治效果。

(五)蚧壳虫的识别与防治

1、蚧壳虫种类多,分布广,属同翅昆虫,此虫以刺吸式口器在主植株上取液,使叶片出现许多黄斑,长势衰弱,严重时引起落叶。

2、蚧壳虫的防治方法为:在一龄若虫期喷射相应比例的杀灭菊酯或乙酰甲胺磷;对生长过密,虫害严重的枝叶适当修剪,以利于通风透光,减少病虫来源,增强植株的抗害能力。

(六)螨虫的识别与防治

1、螨虫属蜘蛛纲螨目,种类甚多,分布广,繁殖迅速,危害很大,多在叶片反面出现,致使叶片反面产生油渍状的紫褐色斑块,叶片无光泽,严重时叶片萎黄、脱落,树势衰退。螨类的孳生和猖獗危害很大,主要受温度和降雨量少的影响,气温24℃-30℃,天气闷热的情况下,为其发生和发展。冬季严寒可使越冬雌虫大量死亡,虫口基数减少。若冬季和早春温暖、干旱,则越冬基数增大,在适宜条件下,翌年会孳生猖獗为害。

2、螨虫的防治方法为:越冬期间清除易被为害花卉周围的杂草,并及时堆放沤腐或者喷药,以压低越冬虫源;药剂防治可用50%敌敌畏1000倍液,或用20%适满丹可湿粉剂1000倍液等喷杀。

安保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所辖物业的保安、消防工作;

二、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章,建立并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督促和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

三、依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在小区内开展以“预防”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

四、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各部门把安全工作的要求列入各项工作的岗位责任制之中;

五、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以求得大力支持和协助,对小区内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和业主有关安全方面的投诉,进行妥善及时地处理;

六、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考核、奖惩、教育等管理工作;

七、向总经理负责,认真做好上级领导的参谋,加强与其他兄弟部门之间的联络,牢固树立完整意识和全局观念;

八、及时完成上级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一、在物业管理处主任分管的领导下,负责小区安全保卫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公司安保部的指导和监督;

二、全面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章;

三、熟悉本班岗位职责及任务,掌握辖区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规律及特点;

四、负责制定小区保安工作年度计划,包括防火、防盗、对意外事件应制订应急预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检查和纠正员工执勤中的违规行为;

六、对管理的区域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抽检保安值班记录,针对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八、发生意外事件要亲临现场处理解决,及时上报物业管理处主任和公司安保部经理,并与地区公安派出所联系处理方案,及时填好突发性事件报告表;

九、负责下属员工的考勤、考核工作,对其奖惩升降向物业管理处提出建议或意见;

十、对新进保安进行复试,并抽检保安领班对新进保安的培训情况;

一、做好周例会内容记录,准确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及决策指令;

十二、加强内部团结,对保安领班、保安多沟通,通过恳谈掌握他们的心态,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待的其它各项任务。

保安领班岗位职责

一、模范遵守保安岗位职责,在保安队伍中起表率作用;

二、负责协调好本班和其他班组的人际关系;

三、合理分配保安人员的工作任务;

四、熟悉所辖区域的情况,重要设备位置和故障应急处理方法;

五、落实做好新进保安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尽快熟悉物业情况及所负责区域的工作情况,并严格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

六、提前15分种到岗,做好班前例会的准备,检查着装,仪容仪表,做好与下一班接班领班的交接工作,并在交接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七、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对重要情况应事先口头通知上级主管,之后递交书面报告;

八、发生异常情况,要冷静地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

九、对上级主管布置的任务,要及时贯彻下达,并将完成情况如实、及时汇报;

十、完成上级交待的其它各项任务。

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治安工作,维护物业区域内的正常秩序;

二、对上级的指令必须坚决服从,规范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熟悉本岗位的任务要求,尽职尽责,认真干好本职工作;

四、实事求是,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能力水平;

五、讲究职业道德,注重服务意识,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

六、熟悉本岗位的地形、地貌及消防设施的分布和使用知识,爱护通讯、消防器材及各种设施设备;

七、果断处理本岗位发生的问题,发生突发性事情应保持清醒头脑,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补救,并及时报告上级;

八、关注公司声誉,自觉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九、预防各种隐患,确保辖区内万无一失。

消控中心值班保安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快拔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警械警具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警械警具的正常使用和管理,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警械警具是公司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必须爱护和保管好。

二、警械警具的使用有一定的约束力,必须依法使用,严禁移作它用,违者从重处理。

三、警械警具供安保员值勤时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

四、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2、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保证电池电量充足,如有电量不足信号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及时更换电池。

4、应用正确手势使用对讲机,不要用手提天线,以免天线座损坏。

5、调整好对讲机音量及对讲频道,不要随意转动机器旋钮,以免电位器损坏。

6、不要将耳机接口的保护盖板拆开,防止水或污物进入对讲机。

7、通话时,对讲机话筒应离嘴保持半拳距离,以免造成通话不清晰;通话必须使用规范用语。

8、不需通话时,不要长时间或频繁按动发射键,以防造成机器损坏。

9、不要用指甲随意抠,拨发射键,以免造成按键损坏。

10、卸装电池时应关闭主机电源,以延长机器使用寿命。

11、卸装电池时切勿用力猛烈推撞,以免造成电池及对讲机电源触点损坏。

12、应注意防水、防潮,平时应注意爱护对讲机,轻拿轻放,不要随意丢摔。

13、交接班时,接班的领班应认真检查交接的对讲机,发现有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应在交接时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公司,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14、对讲机遗失的,应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确保住宅区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特制订本规定。

一、机动车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园区应将时速控制在10公里以内,禁止鸣号。外来车辆必须服从保安员的指挥和安排,在征得保安员同意并换证(该车辆及司、乘人员的有效证件与园区规定的车辆通行证互换)后方可进入园区。保安员在发给园区车辆通行证时,须登记车牌号码、进入时间等。

2、禁止大客车、出租车和2.5吨以上(含2.5吨)的货车进入小区,特殊情况必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进入。

3、装载装修材料(或货物)的车辆进入小区,按本规定第1条程序操作,并服从保安员指挥,停在规定的场地装卸材料(或货物),不得影响小区交通。

4、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保安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不得占用他人的泊位,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停放在绿化带上,须与绿化带保持0.5米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将防盗系统调整至戒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5、停车场或露天停车泊位由本住宅区保安队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6、停车场或露天停车泊位实行有偿使用(适当收取泊位场地费),车主须在规定的场地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临时停放,须交纳临时停车泊位费。

7、保安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情况,应通知车主并登记。

8、住宅区只提供停车场地(车位有偿使用)的管理,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9、车辆驶离园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外来车辆应在出口处向保安员交回园区车辆通行证,保安员核对牌号相符,将该车的有效证件归还车主;装载装修材料(或货物)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住户)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保安员应记录该车的驶离时间。

10、园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开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二、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1、非机动车进出小区,需下车推行,外来施工人员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小区,一律停放在小区外规定的位置。

2、非机动车需统一停放在非机动车库(棚),不得随意停放在道路上、单元门前或非机动车库的过道上。

3、车主停放车辆时,必须将车辆上锁,住宅区只提供停车场的管理,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确保本区域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敬请遵守本规定:

一、本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应当凭车辆出入证进出停车场。

二、本停车场的车位仅作停泊汽车之用,请勿利用车位停放其他类型车辆或堆放其它物品。

三、进入本停车场车辆应注意限高、限速标识,按规定行驶。

四、本停车场仅提供车位服务,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概不负保管责任。

五、请勿在停车场放置易燃、易爆物,请勿在停车场内加油。

六、停放车辆如毁损本停车场设备建筑者,停放人应按价赔偿;如在本停车场内与他车发生事故,由停车人自行解决。

七、请勿在停车场内使用明火。

八、进场车辆应在指定车位有序停放,请勿将车辆停泊于他人车位或非泊车位置,请勿妨碍任何通道。

九、请勿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车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请勿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十、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一停二慢,临时泊车应接受管理员问讯、登记。

十一、泊车后应锁好车门,将防盗系统调整到警备状态,车内物品请随身带走。

二、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

露天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确保本区域车辆安全,为业户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敬请遵守本规定:

一、本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临时泊车按相关规定付费。

二、泊车后请自觉锁好车门、车窗,车上请勿留存贵重物品,管理处只提供车位服务,不负保管责任。

三、停车场车位仅作停泊汽车之用,请勿利用车位停放其他类型车辆或堆放其它物品。

四、请爱护停车场地公共设施及绿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五、进场车辆应在指定车位有序停放,请勿将车辆停泊于他人的租赁车位或其它非泊车位置,请勿妨碍任何通道。

六、因停车过失导致停车场内设施、设备损坏,应按价赔偿。

七、如车辆载有易燃易爆或剧毒物品,请勿进入本停车场。

八、货车及大型车未经管理处同意,请勿进入本停车场内。

非机动车、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

为确保本区域车辆安全,为业户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敬请遵守本规定:

一、本区域的车辆,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停车手续。

二、请将车辆在指定车位停放,请勿乱停、乱放。

三、请勿在停车场清洗、修理车辆,以防造成环境污染或意外事故。

四、请爱护本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五、停车时请自觉维护本区域的环境卫生,勿践踏草坪、绿化。

六、配备地桩锁的车位,车主应当及时、主动上锁,以防发生被盗。

七、进入本区域的车辆,须遵守区域内的交通管理相关的其他规定。

第14篇: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

第二条 本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五条 本企业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有企业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第15篇: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食品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和可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商主体资格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严把食品质量关,做到“三

查三看三不”:

1、查证明文件,看供货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不从无合法生产

经营资格的供货商处进货;

2、查食品质量,看每个批次的食品是否有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不购进《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的食品和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3、查食品包装,看所购食品包装和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与食品相符、是否标注QS

认证标志等,不购进假冒伪劣食品。 第三条 在进货时向供货方索要下列票证:

(一)供货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

(四)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相关证书复印件;

(五)销售发票或凭据;

(六)其他有关票据、证明。

第四条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分类、规范保存上述票证。

第五条 严格执行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者除外)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予以保存。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

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第六条 积极使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

第16篇: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经营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二、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进货是地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四、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店铺,可以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第17篇: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一、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即:向供货商索要食品原料的“一单通”,如供货商不能提供“一单通”,应当向供货商索取书式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及销售发票(凭证)等。

二、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明确进货查验及记录的具体负责人。购进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容器;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以上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材料必须整理建档备查,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食品经营者可以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书式和电子档案。

四、本店以进货查验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

第18篇: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放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活泼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八、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伤行政管理部门。

申请单位:

申请人:

申请时间:年月日

第19篇:食品原材料进货管理要求

食品原材料进货管理要求:

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要求: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实

记录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验货查证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并对供方进行评定审批。

第四条、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查验并索取证明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

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应商资质档案: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

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五条、在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原辅材料

符合质量标准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第六条、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没有提供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的,应当经本企业检验机构或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并保存检验记录。

第七条、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八条、食品企业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第九条、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及时填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

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原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十条、《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为二年。

第20篇: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1、我单位申请许可经营范围为

食品流通许可范围为

2、我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

4、如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食品生产或餐饮服务的,本单位保证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增加经营范围后,方始经营。

二、本单位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9、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安全、无害;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单位不得经营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一、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1)冷藏贮存:0℃-10℃条件下贮存2)冷冻贮存:0℃-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食品进货管理员岗位职责
《食品进货管理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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