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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30 07:51:55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惠农补贴

一、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

2011年,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乡(镇)根据核定的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确定,通过“一折(卡)通”形式一次性足额兑付给种粮农户。

二、农作物良种补贴

水稻、小麦、玉米、油菜良种补贴全覆盖。其中,水稻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小麦、玉米、油菜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三、粮食最低收购价格

2011年国家继续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其标准是: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每50公斤分别提高到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提高5元、7元和7元。每50公斤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的最低收购价分别(10

2、10

7、128元)比上年提高9元、10元和23元。

四、农机购置补贴

全省2011年补贴机具种类有10大类25小类55个品目近3500个型号产品(详见四川省农业厅网站查访《四川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地震重灾县南江县约按50%确定补贴额,一般项目县通江县、平昌县和巴州区按30%确定补贴额,每一款机型确定一个补贴额,单台机具中央资金补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插秧机省级资金累加补贴至70%。拟购机者通过所在乡镇农机站向县区农业局提出购机申请并在《四川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中自愿选择拟购机型,与县区农业局签订协议。

五、家电下乡补贴

家电下乡补贴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四川省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凡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指定规格和型号的家电产品,国家财政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目前家电下乡补贴产品等包括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9大类,享受补贴每年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国有农场、林场职工也可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六、摩托车下乡补贴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的,购买单价在5000元及以下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2辆。

七、农村能源沼气建设政策

(一)巴中市农村户用沼气项目: 2010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2009年新增沼气项目、2008年和2009年度退耕还林沼气项目,南江县还有灾后重建项目和法国开发署国外紧急贷款农村沼气项目。

(二)农村户用沼气项目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农民自筹两部分构成。除了南江灾后重建和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每口国家补助3500元外,2008年、2009年新增沼气项目和退耕还林项目每口国家均补助1500元。

(三)联户沼气池建设:对农户相对集中的村庄,以农村居民为用气对象,按照“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原则,支持建设以畜禽粪便或秸杆为原料来源的小型沼气,按照供气户数,小型沼气中央补助标准为户用沼气补助标准的150%。

(四)大中型沼气建设:在具有稳定原料来源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或行政村等,支持建设以畜禽粪便或秸杆为原料的大中型沼气,沼气可用于向周围居民供气或发电,中央投资优先支持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项目,对西部大中型沼气中央补助项目总投资的45%,总量不超过250万元,地方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标准予以配套。

八、强化耕地质量建设政策。

目前主要是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2011年国家计划免费为1.7亿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土壤有机质提升技术模式从单一的稻田秸杆还田腐熟技术推

广发展到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商品有机肥并举的局面。对农民使用秸秆腐熟剂、应用秸杆还田腐熟技术给予每亩20元补贴,对农民购买绿肥种子和根腐剂给予每亩20元补贴,减少化肥施用量10%以上。

九、大规模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将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对承担实施病虫统防统治工作的2000个专业化防治组织进行补贴,平均每个防治组织补贴的标准为2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防治药剂、田间作业防护用品、机械维护用品和病虫调查工具等方面。接受补助的防治组织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并在县级农业行政部门备案;二是具备日作业能力在1000亩以上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三是承担防治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即南方中稻1万亩以上,小麦2万亩以上,玉米3万亩以上。

十、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

农超对接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点,国家政策支持主要有四条:一是加大“农超对接”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超市加快农超对接相关设施设备建设配置,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三是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流通。四是降低“农超对接”门槛。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

十一、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2011年中央将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同时努力将政府对农民筹资筹劳的奖补比例提高到50%以上,中央财政占政府奖补资金的比例提高到40%,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十二、农民教育政策

(一)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住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其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1000元;除作业本费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二)在经批准设立并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学习,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

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其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三)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外在校生的22.5%确定人数)免除学费,其标准为公办学校按实际收取学费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高于1920元的按1920元补助、低于1920元的按学校实际收费补助。

(四)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给予助学金补助,按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即: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000元、困难每生每年1500元、特殊困难每生每年2000元。

三、林业补助政策

(一)退耕还林补助:2011年,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未到期的,仍然按原规定执行,即每亩退耕地补助现金230元;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期满的,仍按每亩退耕地补助现金125元补助。同时按照已安排退耕地每年每亩105元的标准核定专项建设资金总量到县(区)。

(二)造林补贴:按照谁造补谁和自愿、公开的原则,对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的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经相关部门规划、检查验收合格的,乔木林每亩补助

200元、木本粮油经济林每亩补助160元、新造竹林每亩补助100元、迹地人工更新每亩补助100元。

十四、民政补助政策

(一) 农村“五保”供养

农村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为150元。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按当地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的标准给予医疗救助。

(二)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国办法[2010]54号文件规定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散居孤儿不低于600元/月人,集中供养孤儿不低于1000元/月人。

(三)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并享受医疗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按以下规定执行。

1、住院费。残疾军人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内的药物、诊疗和服务项目中由个人自负部分,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额,在医疗补助封顶线以内的,给予60%医疗补助。

2、门诊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超出部分中,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内的费用,给予医疗补助。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补助比例按80%,

五、六级残疾军人补助比例按60%。其他优抚对象发生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补偿后,剩余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予以医疗补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补助比例按 5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补助比例按 30%。

十五、农村计划生育政策

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每人每月60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民: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58—59岁女性由省按照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予以奖励,年满60周岁后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

十六、扶贫涉农政策

(一)到户贷款财政贴息。通江、南江、平昌三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户发展种、养业及小型加工业项目,在当地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可向当地县(区)扶贫、财政部门申请到户贷款贴息,年贴息率5%,贴息期一年;此外,三县一区农民工创办企业贷款,只要符合扶贫贴息贷款投向、有效益,可向当地县(区) 扶贫、财政贷部门或放贷金融机构申请,由县(区)扶贫办、财政局或金融机构推荐,经市级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后,予以项目贷款贴息,年贴息率3%,贴息期一年。

(二)农民工劳动力转移培训。户籍在我市且年龄在18至45岁之间的农村劳动力,由本人申请,村、乡签具意见,经县区扶贫办审查同意,可参加当地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校的技能培训,国家补助培训经费800至1000元。

(三)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我市已有158个村开展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每村国家补助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农民自筹3万元。农户只要交纳互助资金,遵守其《章程》,就可以向村互助社申请借用不超过5000元的互助资金,用于发展种养业,增加收入。互助资金实行整

借零还,联户担保,滚动发展。

十七、广电涉农政策在全市所有农村每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20户以上5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

十八、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自2008年7月1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部分地区的农村电管站改制后,农村电网维护费原由农村电管站收取改为由电网公司或者农电公司等其他单位收取,视同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

十九、卫生涉农政策

(一)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助:2011年,全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每人每年不低于23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200元,参合农民投入30元。

(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有四川户籍、农业户口、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实施补助,最高补助按不超过400元的标准执行。对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先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予以报销,再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直接按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全面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工作,提高新农合大病统筹和民政大病救助的医疗保障水平,其保障标准新农合统筹支付70%,民政救助支付20%,个人承担10%。

十、农民工职业培训补贴

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且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具体职业培训的补贴标准按所在市(州)或县(市、区)的规定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凭借相应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营理机构申请培训补贴,经核实认定后,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二十一、新农保政策

目前我市仅通江县和南江县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增加缴费金额,政府对选择100元、2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300元的,补贴35元;对选择400元的,补贴4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的,补贴45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最低标准代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仍给予缴费档次相对应的政府补贴。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领取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

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推荐第2篇:惠农政策

汽车学院2014-2015第一学期大学生小学期调研报告

专 业: 姓 名: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班 级: 学 号:

2014 级

5 班

调研报告成绩(百分制)

下农村,了解相关惠农政策

现如今,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只有人民富裕才能推动国家更进一步发展。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并且农村人口占大多数,所以要使国家变强,就必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国的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七十,算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我们还不是农业强国。生产效率低、土地分散、水利,技术落后,机械等农业设施薄弱、竞争力低。在很多偏远的山区,都是靠人力经营土地,收成的好坏也是靠天说了算,防灾抗灾能力差。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远低于发达国家。都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人均占有水平很低。农业效益偏低,农民收入渠道窄,收入少,城乡居民收入仍持续扩大;农业物质投入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在如今的社会常年守着土地的农民很少了,大多农民在农闲的时候去外面打工。所以有人说减少农民数量是解决农业问题的根本。然而,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问题,相反,更有可能引导农业走向误区。农业、农村、农民是“三农”问题,根本是农业问题,农民是这一古老产业中的从事者,从农业产业这个角度讲,有些想法是不切合实际的。首先,我们不承认农业发展的比较劣势,试图通过发展农业来解决农民的福利问题。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们的农业缺乏根本的竞争优势。在外国农产品的不断冲击下,我们的农产品只会收缩不会扩大。这是因为组织机构不合理,农业的自然资源条件不好,后期积累的技术也不够,与国外规模化的农业结构相比不占优势。当前农民大多数还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下,农业商品化还很低,大多数农民是为了把粮食卖了换取生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农村人口能够减少,也不能解决实际的根本问题。放弃农业也是不行的,从古至今农业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即使是在发达的国家。民以食为天,目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粮食为人类解决温饱问题,所以必须要保证农业的发展空间。只有给农业定好位,制定的农业政策和农业制度才会合理,利于农业的发展。现在城市化进程很快,并且是没有止境的,这就使农村在不断的缩小,这种城乡的此消彼长使农业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农业很重要,但是古老的农耕方式不适应现代化的要求,所以各国通过不断的创新、发展、改进,逐步实行农业的现代化,用机器代替人的操作。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经济水平发展十分重视,对此也制定了许多惠民政策。对于此次调研,主要是走进农村,了解相关的惠农政策。

惠农政策指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农业部对此发布了50项惠农政策补贴。1.种粮直补政策。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3.良种补贴政策。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38.阳光工程政策。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2015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农民收入的提高与持续增长是事关农业发展基础是否稳固、农村发展后劲能否增强的关键问题,也是事关农民能否公平分享社会成果的重大问题,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减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再为农业税而强迫生产经营。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

二、放宽放活农民增加收入面,农民不再通过单一的农业生产增加收入,也通过外出务工、承包经营、养殖等各种渠道增加收入。

三、农民打破传统经营模式,不再受土地束缚,大旱之年,农民离开土地仍然没有经济负累。

惠农政策愈来愈多,愈来愈好,广大农民受益颇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温饱问题

二、粮食直补与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农民的种粮成本,提高了种粮收益,促进了农民增收;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改良了小麦品种,提高了粮食产量;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快了农业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步伐,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

三、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鼓励农民踊跃改善生活条件,减轻经济负担,不仅加快了农村消费升级,同时也提高了农牧民生活质量。

四、大病救助,彻底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寄宿生生活补助,彻底解决了适龄儿童上学难的问题。

各项惠农政策均是专款专用,补贴资金100%发放到农户,但在落实惠农政策中,牵扯的部门多,召开的会议多,印制的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一些电视讲话,补贴公示等活动均需要经费,而这些惠农政策都需要县级部门,乡镇和村去实施,上级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而各乡镇和村更是经费紧张,对此宣传力度不到位等,同时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对惠农政策的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 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文件、资料、村务公开栏等,对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到村、组、户,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干部清楚、群众明白。把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同时还要着力培养一批惠农政策明白人。力争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为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政策落实体系

对惠农政策项目从登记到发放各个环节上,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形成相互牵制、相互监督、不相容职务分离的相关控制制度。加强对政策落实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察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各环节的监管,严防惠农补贴被截流、套取,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在落实工作中不走样。保证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各项惠农补贴按时、按标准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进一步严格政策标准,规范操作程序

各级政府要督促惠农政策主管部门严格把握政策范围,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人、落实到户。对惠农项目和资金的使用,有关部门要摸清底数,抓好落实,做到专款专用。对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不能普惠的政策,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和兑现流程,真正体现在惠农政策面前机会均等。

(四)进一步调整补贴方向,科学设置补贴项目

一是研究现有的各项惠农补贴的经济社会效果,政策依据和政策目标实现的效果,适时加以调整。随着现代农业及产业化的推广和各地的农业现状,以及农户参保意识的提高,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品种势在必行。如家禽、水产养殖、瓜果、蔬菜、苗木等是否能加入农业保险范围均不同程度受到农户关注,尤其是种养大户,参保愿望更加迫切。二是研究是否有更需要补贴的项目有待立项,使财政补贴资金配置更合理、效益最大化。如农业生产的水费,由于难以准确计量,定价不合理,很难体现商品的特性,每年乡村收取水费的行政成本又过大,如果能取消向农民收取水费,改由各级政府补贴,既使农民得到实实在的好处,又减少了乡村收取水费的行政成本,同时能彻底消除用水矛盾。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如林业上的惠农资金总体资金量较小,应该加大对经济林的补助标准,提高农民种植的积极性,还有农村的低保金额数量太小,无法满足真正有困难的群众需要。

(五)进一步落实惠农政策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和加大惠农政策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培训、开展基层网络化建设和添置村(居)惠农政策公示栏、宣传栏等硬件设施和各种媒体宣传费用。建议按上年度惠农资金支出总额或服务对象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顺利开展。另外,应该对部分惠农政策项目和资金加以整合利用,把相似的补贴项目合并,不必几家都去管理发放,造成项目重叠、资源浪费。

推荐第3篇:惠农政策

1、国家良种补贴

补贴对象: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 补贴范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

补贴标准:玉米、小麦、大豆10元/亩,水稻15元/亩 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兑现(发放)给农民

2、粮食直补

补贴范围:拥有2001年税费改革时核定的二轮土地延包面积的种粮农户及事业三场种地的职工

补贴目的: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调动农民种地积极性 补贴标准: 全旗平均亩补贴11.25元/亩(各地标准不统一)

3、农资综合补贴

补贴范围:拥有2001年税费改革时核定的二轮土地延包面积的种粮农户及事业三场种地的职工 补贴标准:全旗平均亩补贴74.84元;土地面积占补贴额60%,粮食产量占补贴额40%(各地标准不统一,补贴标准随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因素逐年提高)

4、农机具购置补贴

补贴范围:纳入补贴范围并原则上补贴没有享受过国家补贴购机的农牧民(含农、牧、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补贴方式:网上自愿报名申请,经旗农牧业部门审定,再进行公示无异议,与旗县农牧业局签订购机协议,协议中注明补贴数额,农民拿着协议和补贴数额以外的资金,就可以到供货企业提取农机具。

补贴标准:按不同机型进行补贴,补贴金额大约是总价的30%左右。

5、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1)禁牧补助

补贴范围: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按每亩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草畜平衡奖励

补贴标准:对禁牧区域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按每亩2.31元的标准对未超载放牧的牧民给予奖励

(3)牧民生产资料补贴

补贴范围:拥有奈曼旗农牧局颁发的草原证的农户 补贴标准:每户800元 (4)牧草良种补贴

补贴范围:拥有奈曼旗农牧局颁发的草原证的农户。

补贴标准:一年生牧草、新建饲用灌木,2010年保留面积、20112-2012年饲用灌木保留补贴每亩10元,新建多年生牧草每亩50元

(5)草原生态管护员补贴

补贴范围:与草原监理签订管护协议的嘎查村级草原管护员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

6、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

(1)种植业补贴险种:险种所规定的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

补贴品种为玉米、小麦、大豆、葵花

(2)温室大棚补贴险种:险种规定的暴雨、洪涝、雹灾、风灾、雪灾造成的损失,补贴品种为温室大棚

(3)养殖业补贴险种:险种规定的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发生的损失,补贴品种为奶牛、能繁母猪

(4)其他:农业保险的承保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支持农牧户

联户投保、集体投保、整村投保,种植业龙头企业、养殖企业、农牧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组织农牧户投保,签单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

7、畜禽良种、基础母牛及牛冷冻配精补贴

补贴类型:自治区从1998年起实施公羊、肉牛冷冻精及良种肉

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2010年新增畜禽良种补贴(我 旗主要为羊良种补贴),通过上级补贴一部分资金、养羊大户自筹一部分资金的形式购买种公羊,用于羊 改良配种

补贴标准:肉牛、基础母牛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

8、收缩转移战略

补贴范围:从生态脆弱区搬迁转移的农牧民

补贴方式:将搬迁转移农牧民转为城镇居民,保留其原有的

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权益,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

1

惠 农 政 策

遇,为转移农牧民上养老、医疗保险、建立失业、

低保等制度。

9、退耕还林补贴

补贴范围:退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补贴方式:退耕还林粮食补贴和现金补贴。现金补贴通过一

卡通方式直接发放

补贴标准:现金补贴:20元/亩,粮食折现:140元/亩。后续8年:90元/亩

10、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 补贴范围:退耕还林者和承担造林的单位

补贴方式: 当年经验收合格后,种苗补助费拨入项目建设的苏木乡镇、场政府,由苏木乡镇、场政府发放到退耕还林者和承担配套荒山荒地造林的单位。

补助标准:人工造乔木林100——200元每亩,灌木造林120元每亩,封山(沙)育林70元/亩。

11、造林补贴试点

补贴范围: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的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

补贴方式:全部落实到造林主体,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当年拨付造林补贴直接费用的(2011年50%,2012年以来70%)。三年后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拨付余下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直接发到造林户。

补助标准:乔木造林200元每亩,灌木造林120元每亩,迹地更新每亩100元。

12、国家重点工程造林补贴 补贴范围:三北防护林

补贴标准:人工造乔木林;人工造灌木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补助标准分别是100——300元/亩、120元/亩、70元/亩。

13、生态公益林补偿

补贴范围:国有(包括地方国有)、集体所有(村集体、乡级政府所有)、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 补偿标准:集体经营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为每年14.25元/亩,其中4.0元/亩为护林员工资,10.25元/亩为经济林补偿,均等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牧民个人“一卡通”账户;个人经营的公益林补偿资金为每年14.25元/亩,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14、库区移民补助

补贴范围:国家核定的属于2006年6月30日前出生的水库移民及其后代 补贴标准:每人每季150元,补贴20年。

15、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补助情况详见十个全覆盖项目介绍

16、贫困村互助资金

项目内容:由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愿交纳的资金、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组成,是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

具体要求:互助资金中财政扶贫资金和捐赠资金增值部分归

所在行政村的全体村民共有,村民交纳的互助金

归本人所有,互助资金的使用权归全体社员所有 项目意义:互助资金在互助社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

使用、滚动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17、移民扩镇

项目内容:通过集中开发、整体搬迁方式,坚持先开发后安

置的原则,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 具体要求:主体工程在第一年底完成,第二年进行移民安置、

组建基层组织、启动生产项目,对移民进行技术

培训、帮扶等后续服务工作。

18、整村推进扶贫

项目内容:以农区人均纯收入低于1560元、牧区低于1800 的贫困户为基本对象,以30户以上的贫困自然

村为整村推进重点

具体要求:整村推进由苏木镇政府申报,旗扶贫办审批。以

国家、省、市、旗县财政投入为主,同时整合部

门资金。

19、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及“雨露计划” (1)“阳光工程”

培训对象:农村牧区贫困户中当年未升入高中或者大中专院

校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时间为2个月 补贴标准:每人800元(以公用经费形式拨付给培训学校)。

2

(2)“雨露计划”

补贴范围:持有农村户口的贫困家庭户

补贴标准:2013年每人每年1000元;自2014年,每人每年1500元(直接打入“一卡通”,2015年奈曼旗获得指标750人,较上年有所减少,具体数额有所调整)。

20、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内容: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包

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节水、农电、打配机电井、

营造农防林、整修或硬化田间路、粮棉油等

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

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草场改良、小流

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

综合治理项目,中性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

殖等种植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包

括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

目。

21、土地开发整理

项目内容: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运用资金、人

力和物力等投入,通过独立的业务单位组织开展

对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

具体要求:建设规模为丘陵山区100——1000公顷,单片面

积不少于100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平原地

区400——2000公顷,单片面积不少于100公顷,

片块不超过1片。

22、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补贴对象:购买中标下乡家电、汽车、摩托车产品的农牧户 补贴范围: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

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

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和抽油

烟机;汽车、摩托车

补贴标准:一定数额内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超出限定数额,视不同商品种类补贴100-600元不等,具体补贴数额到经销处咨询。

23、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项目内容:为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由各级政

府按一定比例筹集资金,对特定人群按核定的标

准给予危房改造的专项补助。

补贴范围:①低保户②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③贫困残疾人家

庭④其他贫困户

补贴标准: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实际出

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

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现在标准一般在2万元左右(详情见“十个全覆盖”相关政策)。

24、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

补贴范围: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牧区居

民(对于外来人口,要求持有本地正式农业户口并在当地居住3年以上) 补贴方式:以货币补贴为主,实行差额补贴方式,辅之以政

策扶持、临时救济、社会互助等。

补贴标准:分三个类别,五个档次,按季度发放,A类700 元/季/人,B1类670元/季/人,B2类645元/季 /人,C1类620元/季/人,C2类600元/季/人(这 是2015年标准,每年都会有调整)。

25、农村五保供养

项目内容:农村五保供养是指在吃、穿、住、医、葬五个方

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补贴范围: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

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

养、抚养能力的。

3

补贴标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7000元,分

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26、城乡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持有旗民政局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领取证》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最低生活保

障对象,持有旗民政局核发的《农村牧区五保供

养证》的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抚恤定补

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

救助方式:包括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实行住院医

疗救助)、大病门诊救助。

救助标准: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27: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

救助对象:对当年录取的大专以上特困家庭大学生

申请方式:由救助对象本人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

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或嘎查村委会组织人

员进行核实,旗民政局对苏木镇人民政府上报的

有关材料严格按照救助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

件的,发放救助金。

救助标准:考入大学专科的学生,在校期间给予补助3万元,考入本科的大学生补助4万元。

28、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项目内容:“两免”指免除学杂费、教材费,“一补”即住宿

生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学杂费标准为小学阶段每年每生600元,初中阶

段每年每生800元;另外,发放学生就读保障费用,小学阶段走读生每年每生600元,寄宿生每年每生720元;初中阶段走读生每年每生800元,寄宿生每年每生920元。住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汉授小学生每年每生1000元,蒙授小学生每年每生1350元;汉授初中生每年每生1250元,蒙授初中生每年每生1650元。以上费用均以中小学公用经费形式拨付。

29、高中逐步落实“两免”政策

项目内容: 蒙授高中已经实现“两免”,免除学杂费、教材

费。

补助标准:学杂费每年每生2000元,教材费每年每生550元(高

一、高二年级)、100元(高三年级)。30、国家助学金

补贴范围:高中阶段学生、民族职专在校生

补助标准:普通高中按在校生30%比例贫困家庭学生每年每生补助2000元;民族职专按在校生90%比例贫困家庭学生每年每生补助2000元,学生在校三年享受两年。

31、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 补贴范围:贫困大学生

补助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可享受每学年5000元至 8000元不等的助学贷款。

3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补贴范围:具有我旗农业户口的农民(包括外地经商、打工、

上学的),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补助标准:2015年,参合农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70元

(各级财政匹配每人380元,农民个人筹资90 元,此标准每年都有所调整)。

33、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政策奖励扶持制度

补贴范围:本人及配偶均为农牧业户口或者界定为农牧区居

民户口;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

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辅助金,直到

亡故为止。

3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补贴

补贴范围: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

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具备条件: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女生年满49周岁;只

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

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三级以

上)

4

补贴标准:自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特别扶助制度如下规定(扶助标准不分城乡):49-59周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年补助372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年4500元,直至亡故为止;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年补助528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年6540元。

35、少生快富工程补贴

补贴范围及应具备条件:夫妻双方均为农牧业户口或者界定

为农牧民,且其户口登记在现行普

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地区;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为蒙古族;女方年龄

在49周岁以内;夫妻按照《内蒙

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数量

规定生育子女,现存两个子女均为

女孩,且女方年龄在45周岁以上;

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孩子;已采取

结扎手术。

补贴标准:每对夫妻一次性奖励3000元。

36、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补贴范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自愿终生只生育

一个子女的夫妻

补贴标准: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农牧民独

子户夫妇每月享受10元的奖励费(男孩);农牧民独女户夫妇每月享受20元的奖励费(女孩)。

37、农村牧区政策内二孩结扎和双女结扎家庭奖励

补贴范围及应具备条件: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政策内

二孩、双女或者蒙古族三女家庭本

期落实结扎措施者。

补贴标准:政策内二孩结扎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双女

及蒙古族三女结扎家庭一次性奖励1500元。

38、独生子女升学奖

补贴范围:农村独生子女家庭,

补贴标准:独子考入国家重点大学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独女考入国家重点大学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39、“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

补贴范围:为政策内怀孕的妇女;离异或丧偶前已怀孕、现

无配偶的妇女;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常

住趋势的流动人口中政策内怀孕的妇女。

补贴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孕妇,自批准之日起,每天可免费

享受250克液态牛奶的待遇,直至分娩为止。 40、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补贴 补贴范围:低收入农牧户

补贴标准:政策初定为:自2013年至2017年连续五年为补贴期。2013以发入实物(煤)的形式兑现,20

14、2015两年均以户均600元标准进行补贴,全旗共83100农户享受此政策。

41、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户残疾人补贴 补贴范围:享受农村低保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60元

42、参战人员定期补助

补贴范围:参战退役军人(农村户口)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4246元

43、农村孤儿弃养补助

补贴范围: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农村未成年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8元

44、农村牧区建国前老党员补助 补贴范围:农村牧区建国前老党员

补贴标准:复员军人每年600元,非复员军人每年4260元

45、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补贴范围:正在服役的农牧民家属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2万元(补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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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惠农政策

山东省2009年惠农政策摘要汇编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现摘要汇编印发,供基层干部学习掌握和贯彻落实。

1、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补贴对象:全省种植小麦农民。

补贴标准: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补贴计算依据,2009年青岛、东营、烟台、威海、莱芜市直补标准15元/亩,其他市14元/亩。 对种植面积 100亩(含 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再增加奖励补贴10 元。

兑现方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兑现。

2、农资综合补贴

补贴对象:全省种植小麦农民。

补贴标准: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补贴计算依据,2009年青岛、东营、烟台、威海、莱芜补贴标准为68.97元/亩,其他市69.97元/亩。

兑现方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 兑现。

3、农作物良种补贴

补贴对象:种植小麦、玉米、棉花、水稻良种的农民。 补贴标准:小麦、玉米每亩补贴10元,棉花、水稻每亩补贴15元,实现种植区域全覆盖。 兑现方式:⑴小麦、棉花良种补贴采取“省级统一政府采购良种,中标企业直接供种到村,农民支付差价款购买良种”的补贴方式。根据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发布的项目公告,农民自愿到村委会报名,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购买中标企业提供的优质良种;⑵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采取“省级公开推介补贴良种,农民自愿购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方式。农民根据省级农业部门公开推介的良种品种和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发布的项目公告,到市场上自愿购买良种,并于7月20日前导村委会申报实际种植面积和品种,经公示、丈量核实无误后,由县级财政部门于9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到农民手中。

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全省农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工商登记的奶类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兴办或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具体补贴机具类型详见《山东省200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详情可查询山东省农机化信息网www.daodoc.com或当地农机部门)。

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 进行补贴,原则上一般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 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

兑现方式:申请者根据当地农机、财政部门发布的项目公告,从《山东省200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选择需要购买的农业机械,向乡镇或县农机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购买奶站设备需向乡镇或县畜牧兽医部门申请),经资格审查和公示无异议后,与县农机局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合同》,并提供给农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按照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支付差价款,购买农业机械。

5、粮食最低收购价

每50公斤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为87 元、83 元、83元,分别比2008年提高10元、11元、11元;每50公斤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90元、92元、95元,均比2008年提高13元。

6、优质后备母牛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优质后备母牛养殖户或养殖场。优质后备母牛须为2008年国家和省级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改良后出生。

补贴标准:每头优质后备母牛一次性补贴500元。

兑现方式:养殖户(场)根据当地畜牧兽医、财政部门发布的项目公告,到乡镇或县级畜牧兽医部门申报符合条件的后备母牛存栏数量(后备母牛须配带耳标,并有2008年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有关档案),经资格审查和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直接发放到养殖户手中。对不能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的养殖场,补贴资金直接汇入其银行账户。

7、家畜良种补贴

补贴对象:购买和使用家畜良种进行家畜品种改良的养殖户或养殖场。 补贴标准:(1)奶牛。按照每头能繁母牛使用2支细管冻精,每支冻精补贴1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2)生猪。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3)其他畜种。细管冻精补贴一般不超过市场价格的50% ,活体良种补贴一般不超过市场价格的30% 。

兑现方式:养殖户(场)根据当地畜牧兽医、财政部门发布的项目公告,到乡镇或县畜牧兽医部门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查和公示无异议后,与县级畜牧兽医部门签订补贴合同。到指定的配种站点或良种场进行家畜配种或购买家畜良种活体,提交补贴合同,并支付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差价款。

8、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⑴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

补贴对象:经有关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参保能繁母猪养殖户。 补贴标准: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保费由政府补贴80%,既48元,投保养殖户承担20%,既12元。

⑵种植业政策性保险

补贴对象:省政府确定的60个试点县(市、区)从事小麦、玉米、棉花种植的参保农户。

补贴标准:小麦:保险费 5元/亩,保险金额 200元/亩;保险费 8元/亩,保险金额500元/亩。玉米:保险费 6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保险费 8元/亩,保险金额400元/亩。棉花:保险费 18元/亩,保险金额600元/亩。对小麦、玉米、棉花保险的保费,各级政府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的20%由农户承担。投保农户承担的保费不到位,财政不予补贴。

⑶奶牛政策性保险

补贴对象:平阴县、高青县、台儿庄区、广饶县、泰山区5个县(区)内经有关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参保奶牛养殖农户。

补贴标准:保险金额按当地市场奶牛价格的五至七成协商投保,费率为5%。保费由政府补贴40%,投保养殖户承担60%。

以上三种保险保费补贴的申请程序基本相同,即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缴纳应承担保费。承保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据实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9、家电下乡补贴

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补贴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壁挂式空调、落地式空调、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电脑、微波炉、电磁炉,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为2台(件)。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执行到2011年11月底。

补贴标准:对农民购买下乡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兑现方式:⑴农民申领家电下乡补贴应当备齐以下资料:①购买产品的发票;②购买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④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的,可用其他储蓄存折);⑵兑现程序。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我省进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改革试点,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录入补贴相关信息、乡镇财政所确认并兑付补贴资金”的办法。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销售网点须查看其相关身份证明,录入产品的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留存产品标识卡、购买人户口薄(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②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销售网点将有关资料提交制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③乡镇财政所对销售网点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

10、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补贴对象: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农民。补贴产品产品包括:农民在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同时换购轻型载货车、购买 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在2009年2月1日至 2013年1月31 日期间购买的摩托车。

补贴标准:(1)对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同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 10% 给予补贴,每辆最高不超过5000 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仅报废车辆而不同时购买新车的不给予财政补贴。(2)对购买微型客车的,按销售价格 10% 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3)对购买摩托车的,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650元。 兑现方式:⑴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须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填写《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②机动车销售发票;③公安部门出具的汽车审查通过证明书;④购买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⑤购买人储蓄存折(“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⑥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还需要办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手续。⑵乡镇财政部门根据《山东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规定,就产品型号是否否和下乡补贴条件、农民身份、购买数量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报送国库部门,拨付补贴。

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到悬挂有“汽车摩托车下乡指定店”标牌的销售网点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不在授权销售网点购买的产品不予补贴;补贴车型必须是列入《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中的车型,不在目录中的车型不予补贴;索要正规发票;查看要购买的汽车摩托车产品外部显著位置是否有标注的汽车摩托车下乡标识。

1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补助对象: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

补助标准:30个省级培训基地的补助标准:20天-1个月的短期培训,每人补助 200 元;1-3 个月的中期培训,每人补助 300 元;3 个月以上的长期培训,每人补助400元。其他培训机构补助标准将待中央政策明确后再行确定。 兑现方式:有意向的农民根据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发布的项目公告,自主选择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向培训机构或县“阳光办”提出申请,领取培训券,按扣除培训券面值后的金额支付培训费。培训结束后,学员可自主选择就业,也可在当地“阳光办”和培训机构的指导下实现定向就业。

12、新型农民创业培训

补助对象: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产品出口企业负责人,以及具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农村“两后生”(指初中毕业后未考上高中和高中毕业后未考上大学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退伍军人等。

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培训任务和年度预算安排确定。 兑现方式:有意向的农民根据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发布的项目公告,向县级农业部门提出培训申请,经资格审查后,在县级农业、财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到指定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培训,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

13、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⑴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对象: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

补贴标准:每位符合补贴条件人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且不得与失业保险的职业介绍补贴重复享受。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人不高于120元。 兑现方式: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经其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后已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名单及本人签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就业认定手续;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职业介绍机构。

⑵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参加职业培训的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为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培训的顶点职业培训机构,组织本单位农村劳动者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各地根据不同的培训专业(工种),自行确定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兑现方式:⑴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在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照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须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实现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就业认定手续等证明材料。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申请者本人。⑵培训机构代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可由定点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对在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照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须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并提供培训人员名单、接受培训者本人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实现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就业认定手续,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培训机构。⑶用人单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对用人单位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对用人单位按照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支付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时,用人单位应提供培训人员名单、培训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用人单位。

⑶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对象: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补贴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按照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确定。

兑现方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职业技能加鉴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申请者。

14、农村教育费用减免、补助

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除杂费。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

⑵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省里根据各地教科书需求数量,统一组织政府采购,直接把免费教科书发放到学生手中。

⑶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享受补助的困难学生占寄宿生比例不低于8%。

兑现方式: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公示后将资金发到学生或家长手中。

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

补贴对象:全省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 补贴标准:各级政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人均年补助标准不低于80元。

报销方式:参合农民在县域内门诊或住院时,需携带身份证明及合作医疗证,就诊后由个人缴纳扣除补偿部分后剩余的门诊或住院费用。参合农民到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要先在本县新农合经办机构或者县级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因急症在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可以先就诊,在一定时间内(一般是3-5天)回当地办理转诊手续。出院结算后持身份证明、合作医疗证、转诊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明细等相关材料回参合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住院,报销程序与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相同。

1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补偿对象:国家和省级重点公益林的专职管护人员。 补偿标准:每年每亩补偿5元。其中,4.75元用于重点公益林专职人员劳务费、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档案建立、补植和抚育等管护支出,0.25元用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验收、跨区域重点公益林森林火灾预防以及林区道路维护开支。

兑现方式:对国有林业单位经营管理的重点公益林,管护支出由同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专职管护人员劳务费根据其承担的任务量确定;对乡镇、村集体所有的重点公益林,管护支出由县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参照国有林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林农个人所有或经营的重点公益林,管护支出全部补偿给林农个人。

17、技能扶贫与就业补助

补贴对象:全省享受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1 名年龄在15-22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就业愿望的子女。

补贴标准:培训费用采取省市财政、培训院校、技能扶贫生共同负担的办法。省财政主要承担技能扶贫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实验实习费用等;市级财政部门主要承担体检费和必要的选拔工作经费,并提供每人每月60-80元的生活补贴。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减免首次技能鉴定费用和报名费、考务费等;培训院校承担在校期间住宿费,并通过设立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安排勤工俭学等方式,优先对扶贫生进行生活救助、技能扶贫生承担教材费和部分生活费。

兑现方式:申请者根据村委会(居委会)张贴的技能扶贫公告和招生简章,填写《山东省技能扶贫对象调查摸底表》,并向村委会(居委会)提供以下材料:①家庭户籍证明;②拟申请技能扶贫子女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同一底版二寸正面免冠照片8张;③由村委会出具、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和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农村贫困家庭收入证明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经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县、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逐级审核把关,确定技能扶贫对象。技能扶贫对象参加全省技工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后,由生源所在地的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寄发《山东省技工学校录取通知书》,技能扶贫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培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补贴对象:户口所在地是农村,并持有户口所在地常驻居民户口的农村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均可以享受。2009年,各地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1000元。

补贴标准:按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助。

兑现方式:以家庭为单位想村委会递交申请书(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乡镇政府申请),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薄、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等。经村委会调查核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张榜公示不少于5天后 ,报乡镇政府(街道)审核,并再次张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查批示,并由乡镇(街道)委托村委员会对审批意见、拟补助数额、管理审判机关监督电话等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山东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自发证之日下月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按月或季直接发放到户。

19、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补贴对象:全省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在校

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补贴标准: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 兑现方式: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进行审核、公示,并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将助学金按月存到学生银行卡上。

20、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补贴对象:全省农村60岁以上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父母。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元。

兑现方式:本人申请,村、乡镇初审并公示,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报省市备案。

21、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补贴对象:全省城镇和农村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

补贴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月补助 100 元,伤残家庭父母每人每月补助80元。

兑现方式:本人申请,村、乡镇初审并公示,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报省市备案。

22、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补助

补助对象:项目县(市、区)自愿开展户用沼气建设的农户。 补助标准:省以上财政资金每户补助1200元。

兑现方式:项目县(市、区)农户根据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发布的项目公告,自愿提出项目建设申请,并以村为单位报送乡(镇)政府(申请村农户报名率须达到60%以上),经逐级审核批复后,即可开展项目实施。补助资金采取以物抵资方式,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集中采购灶具、配件及建材,免费发放给农户。

2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补助对象: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按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按原迁人口核定,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补助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 600 元。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兑现方式:后期扶贫资金发放给移民个人的,由财政部门按季度通过人民银行县支库拨入移民“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后期扶持规划组织实施项目,并向移民主管部门提供项目支出凭证,移民主管部门审核后向财政部门提供报账资料,财政部门复核后办理拨款手续。

24、成品油价格补贴机制

补贴范围:种粮农民,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含远洋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

补贴机制: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补贴前的水平,即汽油高于4400元/吨、柴油高于3870元/吨时,国家将启动油价补贴机制;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格低于上述价格水平时,国家停止油价补贴。国家启动油价补贴机制后,油价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浮动而调整。当成品油价格上涨时,增加补贴;当成品油价格下跌时,减少补贴。

补贴依据和标准:渔业以渔船动力为补贴依据,补贴标准为189.5元/千瓦;林业、远洋渔业、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以用油量为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分别为488元/吨、236元/吨和236元/吨;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出租车以车辆拥有量为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分别为1055.68元/辆、3710.84元/辆和1138.42元/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各市实行油价补贴市长负责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油价补贴标准进行微调。

25、平安渔业工程及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补贴

⑴平安渔业工程:对持有合法有效证书60马力以上未配备救生筏的近海捕捞作业渔船,每艘配备1个气涨式救生筏,每个救生筏补助2500元;对持有合法有效证书60马力以下的近海作业渔船配备CDMA 定位设备,每艘补助300 元;对持有合法有效证书60 马力以上的海洋捕捞渔船配备 AIS 船舶碰撞预警设备,每艘补助2000元。 以上补助通过政府采购将设备直接发到渔民手中。 ⑵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补贴:对报废拆解的海洋捕捞渔船,每千瓦补助2500元,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船主;对由于渔船报废转产转业的渔民,每人补助培训补贴1000元,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有关培训机构。

26、农村建房和危房改造补助

从2009年起,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目前,对该政策涉及的补贴标准、补贴范围以及兑现方式等具体办法,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待政策确定后,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政策和申报程序。

共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监察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09年5月25日

推荐第5篇:惠农政策

2010年有关惠农政策

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扶持力度,在提高粮食保护价、完善种粮补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以及扶持养殖业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

一、粮食保护价

为保护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合理水平,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国家决定今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粮食保护价政策,进一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早、中、晚稻分别由2009年的90、9

2、95元/百斤调整为9

3、9

7、105元/百斤,提高幅度分别为3.3%、5.4%、10.5%。

二、种粮补贴

种粮补贴主要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个方面。去年,国家较大幅度增加了补贴资金,我省财政补贴资金同口径增长12%,其中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别为5.5685亿元和33.2569亿元,平均每亩补贴资金分别为13.5元和80.6元。良种补贴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今年继续保持了去年的补贴水平,具体如下:

(一)粮食直补

1、计算方式:按计税面积中的实际种粮面积进行补贴。

2、补贴金额:平均每亩补贴13.5元。

(二)良种补贴

1、计算方式:按计税面积中的实际种粮面积进行补贴。

2、补贴金额:

①早稻平均每亩补贴10元。

②中稻平均每亩补贴15元。

③晚稻平均每亩补贴15元。

④棉花平均每亩补贴15元(限棉花优势区域内选择的项目区;补给棉花种子经销户作抵农户购种款,不直接补给农户)。

⑤油菜平均每亩补贴10元(在项目实施区域内按油菜实际面积补贴)。

(三)农资综合补贴

1、计算方式:按计税面积中的实际种粮面积进行补贴。

2、补贴金额:平均每亩补贴80.6元。

三、农机具购置补贴

(一)补贴范围

2009年,针对适合湖南特点的非通用类机具,省农机局采用竞争机制,统一组织开展省级选型工作,制订了我省2009年度“中央非通用类”和“地方补充类”目录,并依据农业部《2009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合并编制了《湖南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今年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配套购置机具的农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奶业、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三)补贴金额

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初步拟定机具种类的补贴标准分别为:

1、动力机械类,中央资金补贴30%

2、耕整地机械类,中央资金补贴20~30%

3、种植施肥机械类,中央资金补贴30~50%

4、田间管理机械,中央资金补贴30%

5、收获机械,中央资金补贴30%

6、收获后处理机械,中央资金补贴30%

7、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类,中央资金补贴20~30%

8、排灌机械类,中央资金补贴30%

9、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类,中央资金补贴30%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类,中央资金补贴30%

11、其他机械,中央资金补贴30% 具体补贴机型的补贴额按全省统一公布的年度补贴目录执行。

(四)补贴程序

购机者到补贴机具经销点看机选机,选定所购机具后,凭身份证明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对申请购机者进行审查,由县农机主管部门与购机者签订补贴协议; 购机者凭购机补贴协议在有效期内到补贴机具经销点购置机具,与补贴机具经销商自主商谈确定产品价格,按市场价扣除补贴金额后的机具差价款交款提机;供货厂商凭补贴协议和发票存根向省农机局提出结算申请,每季度结算一次。省农机局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清单,向省财政厅提出结算申请。省财政厅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与供货方结算补贴资金。

四、生猪养殖扶持政策

国家对生猪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办发[2007]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8]9号)。具体如下:

(一)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

国家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标准化改造扶持。2009年中央投资我省2.11亿元用于扶持了822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今年,国家计划安排我省资金2.2亿元继续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

(二)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

1、能繁母猪保险。按每头能繁母猪保额1000元,保费按6%,即6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28.8元,省级财政负担19.2元,农民负担12元。

2、育肥猪保险。按育肥猪保额500元,保费按3.5%,即17.5元。所缴纳的保费,中央财政补贴10%,省财政补贴10%,市、县级补贴不少于10%。即中央财政1.75元、省级财政1.75元、市县级财政1.75元、农民负担12.25元。赔偿金额按照投保育肥猪生长发育不同阶段的体重实行定额赔偿。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时,保险人按200元对每头育肥猪赔付。

(三)生猪良种补贴

2007年开始,国家在我省17个县(市、区),对73万头母猪为基数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每实施一胎人工授精补贴20元,每头母猪每年补贴40元的标准。2009年起,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新增了16个县,全省共有33个县实施此项目,中央资金共投资5460万元。

(四)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2008年开始,国家对我省43个生猪调出大县(市、区)实行奖励扶持政策。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标准化改造、排污处理设施建设、良种引进、贷款贴息、动物防疫服务等项目建设。2009年,新增了桃江、溆浦2 县,全省共对45个生猪调出大县实施奖励,中央奖励资金3.2566亿元。

(五)税费优惠政策

对从事生猪养殖、加工、资源综合利用以及为生猪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行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继续实行饲料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引进优良种畜禽、牧草种子,继续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用地用电政策

1、用地政策。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生猪养殖。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作为农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筑物,其用地可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用电政策。农业生产中的养殖业用电,统一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

五、草食动物发展扶持政策 我省从2007年开始实施湘发改农[2007]375号文件,省里对良种牛的繁育推广、品改设施建设、草食动物地方良种保护与选育、冻精推广和养殖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扶持。

(一)良种繁育和品改体系扶持补贴

1、重点支持品种繁育。对经省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的良种繁育场,年繁育和在省内推广良种公牛30头以上的,按照每头良种牛100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厅进行补助。

2、重点支持市、县品改设施建设。对省规划建设的10个市州、县所建贮氮站,由省发改委一次性补助10万元左右,用于设施设备更新。对在湘政办发[2003]35号文件规定中没有支持建设的、且基层品改站建设达到10个以上的县品改中心,经省级验收合格后,由省发改委予以一次性补助10万元。

3、重点支持基层品改站建设。对新建的年冷配达到500胎次以上的基层品改站,经省级验收合格后,由省财政厅按每个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助。对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的品改(含冷配)项目,在项目建成并经验收后,由省发改委按固定资产的5%予以补助。鼓励养殖企业和个人开展肉牛冷配工作,对养殖企业和个人所建的品改站不论其所有制形式,按基层品改站同等对待。

(二)先进品改技术推广补贴

主要对牛羊的冷冻精液配种进行补贴。对年推广冻精2万支且产杂交小牛1万头以上、年推广冻精1.6万支且产杂交小牛0.8万头以上、年推广冻精1万支且产杂交小牛0.5万头以上的县(市、区),每年由省财政厅分别补助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主要用于对液氮、冻精和设备更新的补贴。

(三)地方良种保护补贴

对经省主管部门确定的湘西黄牛、滨湖水牛、湘东黑山羊、马头山羊等地方品种的保种区、保种场(户)内造册登记的良种牛、羊,每年按每头牛100元、每只羊2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厅予以补助。

(四)养殖技术人员培训补贴

对年出栏肉牛增长10%以上,其中杂交牛增长15%以上并且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培训人数在200人次以上的县(市、区),按每县3万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厅予以补助。对省主管部门指定的品改机构,按培训品改人员人数,由省财政厅给予适当补助。

六、奶牛养殖扶持政策 奶牛养殖扶持政策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文件。具体有:

(一)奶牛养殖补贴

从2008年开始,按照农业部要求,我省组织实施了奶牛良种补贴项目。

1、补贴范围:全省的荷斯坦奶牛。

2、补贴对象: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户。

3、补贴标准:荷斯坦奶牛每剂冻精补贴15元,每头能繁母牛按两剂标准实施补贴。

4、补贴方式: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和种公牛站结算。种公牛站供应的冷冻精液价格需经招标采购确定,种公牛站供应给奶牛养殖者的冷冻精液价格为招标价格扣除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将牧业机械和挤奶机械纳入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将患布氏杆菌病、结核病而强制扑杀的奶牛,列入畜禽疫病扑杀补贴范围。

(二)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

为有效保障奶牛养殖安全,国家建立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每头奶牛的保额是4000元,保费为5%,即200元,由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30%,其余保费由养殖户、养殖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承担。

(三)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建设

今年,国家计划安排我省500万元对我省养殖小区(场)的水电路、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设施及饲草料基地建设等给予支持。

(四)奶牛养殖农户信贷政策

金融机构对奶牛养殖农户、奶农合作社等给予信贷支持,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贴息补助。对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因非主观因素发生还贷困难的奶牛养殖农户,其逾期贷款视困难情况予以展期,具体期限由贷款银行决定。经贷款银行同意展期的逾期贷款免收罚息。

七、动物防疫优惠政策

国家为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在控制疫病风险方面,推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费强制免疫政策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全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县级政府负责,省、市州对困难县市区予以适当补助。

(二)畜禽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对因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患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而强制扑杀的畜禽,国家对受损农户给予补助。扑杀补助标准为:猪限价600元/头、牛限价1400元/头(奶牛不超过3000元/头)、羊限价300元/只,家禽平均补助10元/只。具体补助标准由疫区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牲畜扑杀补助经费实行政府补助与饲养户负担相结合,饲养户负担20%,政府补助80%。禽流感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

八、农业植保惠农政策

从2007年起,省农业厅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植保施药器械更新换代示范带动工程”,拟通过5年的时间,以购置补贴形式示范推广先进手动喷雾器50万台和机动喷雾器10万台。今年,继续采用购机补贴的方式,计划推广先进手动喷雾器14万台(目前已落实10万台)。手动喷雾器每台政府补贴30元,机动喷雾器按国家财政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标准为每台机动喷雾器销价的30%。

九、渔业渔政扶持政策

渔业渔政方面的主要扶持政策有《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洞庭湖区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意见》(湘办发[2009]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停止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等六项涉渔行政事业姓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08]67号)等文件。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一)解决洞庭湖区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政策

1、专业捕捞渔民安居工程。对专业捕捞渔民中的无房户,按照“自愿优先、政策支持”的原则进行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帮助他们全部上岸定居,省、市、县财政补贴上岸建房专业捕捞渔民每户2万元,其中省财政负担1.5万元,市、县财政负担0.5万元,宅基地由当地县级政府统一规划,无偿提供,免收建房办证费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专业捕捞渔民所在县级政府负责。

2、就业援助计划。将上岸定居渔民列为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通过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自主择业、岗位援助、政策扶持等方式,开展“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渔民就业援助活动,促进“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渔民尽快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上岸定居渔民中城镇户籍人员属“零就业家庭”的纳入当地援助计划;农村户籍人员且符合贫困家庭的,纳入当地扶贫培训计划。

3、捕捞渔民社会保障制度。依照城乡低保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捕捞渔民分别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特别困难的捕捞渔民提高救助标准。在禁渔期间,对已经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捕捞渔民提高低保补助标准,使人均月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未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困难捕捞渔民,实行临时生活救助。将困难捕捞渔民分别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捕捞渔民的农村合作医疗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办理。将捕捞渔民纳入当地血吸虫病防治重点对象范围,对血吸虫病患者免费发放血吸虫病治疗药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救助。在渔民集中安置区,优先支持建立村卫生室,为渔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4、捕捞渔民子女教育政策。对渔民子女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按政策全部纳入经费保障体系;对寄宿的渔民子女,全部纳入寄宿生活补助范围,享受政策规定的补助费。

5、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政策。劳动保障和农业部门安排捕捞渔民转产就业培训专项,对捕捞渔民成年子女和青壮年捕捞渔民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教育,提高渔民素质和转产就业能力,重点培训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务工经商等实用技术。积极为上岸定居渔民创造一部分公益岗位。对捕捞渔民转产创业按照失业人员再就业相关政策,给予税费减免。加大对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鼓励从事休闲渔业、远程捕捞、网箱养殖、水产品加工及其他从业活动,扩大渔民转产创业途径,增加收入来源,增强发展能力。

(二)停止六项涉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1、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渔业船舶登记费、渔业船舶牌照工本费、捕捞许可证工本费、渔业船舶登记证工本费、渔业船舶检验费等6项涉渔行政事业性收费。

2、各级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船舶渔政管理机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已经征收的2009年度的上述有关涉渔收费,要予以全额清退。

3、严禁各基层部门、乡镇、企业擅自向渔民收取码头费、埠头费、排污费、芦苇损失费、水面承包费等乱收费。今后,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我省不再设立新的涉渔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实行渔业柴油补贴是国家在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助支持的政策内容之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09年上半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9]第33号)。

1、补贴对象: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含远洋渔业企业)。

2、申领条件:①近海和内陆捕捞机动渔船拥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并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大中型渔船应对填写捕捞日志,近海捕捞渔船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范围;②养殖渔民(渔业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从事正常养殖生产活动所使用的养殖渔船;③远洋渔业企业经农业部批准、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远洋渔业生产。根据财政部的明确要求,辅助渔船不得作为补贴对象。非专业远洋渔船不得重复申领补贴资金。严重违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渔业生产的,视情节不得补贴或扣减补贴。

推荐第6篇:惠农补贴

市 长 热 线

财 政 惠 农 补 贴 政 策 解 读

菏泽市财政局 (2011年6月14日)

目 录

Ⅰ、赵传山局长简要介绍财政情况………………………(1) Ⅱ、朱学春调研员简要介绍补贴资金监管情况…………(4) Ⅲ、财政惠农补贴政策解读(56个问题)…………………(6)

一、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解读(5个问题)…(6)

二、良种补贴政策解读(7个问题)……………………(7)

三、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解读(12个问题)…(11)

四、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解读(8个问题)………………(15)

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10个问题)……………(17)

六、农业保险政策解读(14个问题)……………………(21)

简 要 介 绍

亲爱的各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菏泽市财政局局长赵传山,今天非常高兴做客市长热线,并借助这个平台与大家交流沟通,倾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大家的咨询和问题。借此机会,我首先代表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向一直关心财政、支持财政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担负着管理财政收支、贯彻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财政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目前,中央和地方出台的财政政策覆盖全社会,涉及全体社会成员。在今天2个小时的热线时间内,不可能对所有政策一一解答。在今年内,市财局将根据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惠农补贴政策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问题和民生政策问题三个专题分别做客市长热线,解读有关政策,回答大家的咨询和问题。今天我们举办第一个专题,也就是关于惠农补贴政策问答专题,希望大家热情参与。

大家知道,多年来,中央高度关注“三农问题”。自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8年下发了一号文件,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摆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不仅全面取消农业税,

3 结束了2600多年皇粮赋税的历史,而且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努力推进公共财政建设,不断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据统计,仅2010年全市财政“三农”投入就达到95亿元,是2004年全市财政“三农”投入的8倍,5年翻了三番。

为了切实增加农民群众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央围绕强农惠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对农民的补贴政策。仅2010年,全市财政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摩托车下乡、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共计13亿元,每个农民平均168元。为了确保中央政策贯彻落实,确保中央和地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落实实施意见和办法,财政和有关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开通热线举报电话,定期开展专门检查,补贴资金一律采用“惠农一本通”发放,对农民反映补贴问题限时答复和办结等,努力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

但是,由于财政惠农补贴的资金总量大、受益群众多、补贴种类多、补贴环节多,基层干部对政策了解不够、执行不力等原因,在发放过程中确实还存在一些老百姓不了解、不理解、不满意的问题,人民群众对此还有一些意见。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欢迎广大朋友积极参与,就惠农补贴发放问

4 题进行提问,我们将耐心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我们会抓紧调查、尽快解决。

今天做客市长热线的还有市财政局分管补贴工作的朱学春同志以及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我们共同与大家交流,回答大家提问的问题。

补贴资金监管情况介绍

主持人:朱局长,近年来,财政惠农补贴的种类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总量越来越大,财政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对补贴资金进行有效监管,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答:近年来,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之大,确实是前所未有。2004年全市发放惠农补贴1.2亿元,2005年为1.6亿元,2006年为3.2亿元,2007年为5.01亿元,2008年为9亿元,2009年为12.85亿元,2010年为13亿元。为了确保这些惠农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位,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们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惠农补贴发放机制。市财政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管理系统,全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五保”供养补贴、农村低保补贴等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民持有的“一本通”账户,从制度上防止了挤占截留挪用补贴现象的发生。二是完善补贴资金管理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补贴发放工作,2008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年出台了《菏泽市关于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管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财政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中严肃纪律的意见》,建立健全了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财务公开、村级公示、补贴旬报、档案

6 管理等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三是建立补贴发放监管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财政联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每年都对全市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县区也都开展了一系列检查活动,发现有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设立了咨询和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或市长热线交办的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及时地进行调查处理,有效保障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一、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解读

1、为什么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近几年我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执行情况怎样?

2、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发放依据是什么?

3、小麦种植面积是如何核定的?

4、今年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多少?

5、今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和往年相比有哪些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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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赵局长:为什么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近几年我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执行情况怎样?

答: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是国家为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于2004年开始实施粮食直补,在实施粮食直补的基础上,2006年国家又新增了农资综合补贴。截止2011年,我市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0.54亿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33.21亿元,累计总量达到了43.75亿元。

2、朱局长,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发放依据是什么?

答: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发放依据是核实后的小麦种植面积。只有核实好小麦种植面积以后,才能把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兑现到农民群众手中。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是由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

3、孔科长,小麦种植面积是如何核定的?

答:核定小麦种植面积有五个环节:农户自报种植面积、核实、公示、确定、汇总上报。种粮农民自报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汇总上报;乡(镇)政府汇总、公示、确定、上报;县(区)政府汇总上报;市政府汇总上报。

公示环节分两级进行:一是村委会公示分户农民小麦种

8 植面积;二是乡(镇)政府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

4、孔科长,今年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今年粮食直补是每亩地14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每亩地84.45元,合计每亩98.45元。

5、朱局长,今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和往年相比有哪些改进?

答:今年年初旱情严重,为做好抗旱保苗工作,国家提前下达了补贴资金,采取一本通的形式,于2月20日前,将两项补贴资金一次性全部直接兑付到农户。可以说,今年是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规模最大的一年,也是资金发放最早最快的一年。

二、良种补贴政策解读

1、良种补贴是怎么回事?

2、种植哪些作物可以享受良种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3、种植哪些作物的农民可以得到良种补贴?

4、对种植花生良种补贴有哪些规定?

5、农民朋友如何申请良种补贴?

6、玉米、水稻、棉花、花生良种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7、良种品种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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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局长,良种补贴是怎么回事?

答:良种补贴是对种植国家和省规定范围内作物,并且选用全省统一政府采购或择优公开推介的优良品种的农民进行的一种补贴,在降低农民生产用种费用支出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民选用优质品种和综合高产栽培技术,从而达到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增加效益的目的,具体由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白科长,种植哪些作物可以享受良种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今年享受良种补贴的作物品种仍然是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花生。具体补贴的标准:小麦、玉米为每亩10元;水稻、棉花为每亩15元;花生大田生产每亩10元、良种繁育田每亩50元。

3、白科长,种植哪些作物的农民可以得到良种补贴? 答:今年我市对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良种补贴继续实行全覆盖,即对使用小麦良种、玉米良种(7月20日前出苗)、水稻良种(7月20日前插秧)、棉花良种(6月30日前出苗或移栽)的农民(含农场职工),按照核定的实际种植面积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贴;承租别人土地的,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双方约定,在土地所在地申请补贴。

4、白科长,对种植花生良种补贴有哪些规定? 答:关于花生良种补贴问题,去年,省农业厅、财政厅在全省确定了40个县(市、区)作为花生良种补贴试点项目县,我市曹县、单县、郓城、鄄城、东明5县被列入试点县。我市只有在这5个县确定的项目区内参与良种繁育和使用良种生产的农民,才可享受花生良种补贴政策。目前,我省2011年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还没有下发,我们只能在接到上级文件精神后,才可部署实施。

5、白科长,农民朋友如何申请良种补贴?

答:今年我市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仍继续实行全省统一政府采购。对种植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的小麦良种的农民,采用售价折扣的方式进行补贴。也就是说,农民在购买小麦良种时,已经享受到了国家补贴。

对农民自愿购买使用省择优公开推介的玉米、水稻、棉花的补贴,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种植面积和品种进行审核汇总后,逐级上报。

6、白科长,玉米、水稻、棉花、花生良种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答:按照上级要求,玉米、水稻、棉花、花生良种补贴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存折直接发放。具体

11 程序是:省财政根据各市和财政直管县计划补贴面积,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市和直管县,各市和直管县对补贴面积进行核准并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后,由各县(区)财政依据核准无误的农户种植面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存折,把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7、白科长,良种品种是如何确定的?

答:种子质量优劣事关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为保障良种质量,省农业厅、财政厅严格筛选供种企业和品种。对小麦良种采用省级政府采购。今年,省农业厅、财政厅委托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采用专家竞争性谈判方式筛选出济麦22等45个小麦品种,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和推介。各地农业部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省级公开推介的品种,但不得强制农民选种。

对玉米、水稻、棉花采用省级择优、公开推介良种。由省农业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登海605号等46个玉米品种、圣稻16等14个水稻品种、鲁棉研15等38个棉花品种,作为今年山东良种补贴项目推介品种,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公开推介。农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使用推介良种。

三、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实施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

2、我市家电下乡政策是从哪年开始执行的?什么时间结束?

3、这几年家电下乡补贴发放情况怎样?

4、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是从哪年开始的?目前执行情况?

5、电动自行车下乡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6、目前家电与摩托车下乡都有哪些品种和类型?

7、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有数量限制吗?补贴标准是多少?

8、农民朋友到哪里申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9、销售商如何兑现垫付补贴?

10、国家对农民购买摩托车有哪些具体规定?

11、农民朋友如何领取摩托车下乡补贴?

12、购买家电与摩托车下乡产品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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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局长,为什么要实施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

答: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是指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汽车、摩托车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

13 贴。实施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惠农强农、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也是一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重要民生工程。开展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农民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2、朱局长,我市家电下乡政策是从哪年开始执行的?什么时间结束?

答:我市的家电下乡是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试点,目前暂定执行到今年11月30日。

3、朱局长,这几年家电下乡补贴发放情况怎样? 答:通过各级财政、商务部门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全市共补贴家电下乡产品136.18万台,农民享受到补贴资金3.58亿元。

4、朱局长,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是从哪年开始的?目前执行情况怎样?

答:汽车下乡政策从2009年3月1日开始,到2010年12月31日已经结束。我市共补贴汽车3.13万辆,发放补贴资金1.15亿元。摩托车下乡政策从2009年2月1日开始,暂定到2013年1月31日结束。截止目前,我市已经补贴摩托车15.34万辆,发放补贴资金962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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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局长,电动自行车下乡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2010年我省把电动自行车定为家电下乡产品。凡具有我省户口的农民以及国有农、林场职工在我省购买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均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最高补贴限价为260元/辆,每户限购2辆。电动自行车下乡政策执行到今年11月30日。

6、孔科长,目前家电与摩托车下乡都有哪些品种和类型?

答:家电下乡试点阶段,农民朋友反映下乡补贴产品不够丰富、档次较低,为适应农民朋友的需求,国家多次对下乡产品种类进行调整,从试点阶段的彩电、冰箱(冷柜)、手机3类产品,调整到目前的彩电、冰箱(冷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等十一大类。

7、朱局长,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有数量限制吗?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国家规定每户每类下乡家电最多限购2台(件)。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超过限价的家电,只能按照规定限价的13%给予补贴。目前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规定的定额补贴标准是:彩电455元,冰箱(含冰柜)325元,手机130元,洗衣机260元,壁挂式空调325元,落地式空调52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95元,燃气

15 热水器325元,太阳能热水器520元,电脑455元,微波炉130元,电磁炉78元。

8、朱局长,农民朋友到哪里申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答:去年4月1日之前,还需要农民到财所申领补贴资金。为了方便群众更早更快领到补贴,从去年4月1日之后,家电下乡补贴由销售商预先垫付,农民朋友在哪里购买家电就在哪里领取补贴。农民朋友到商店购买时,不要忘记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

9、孔科长,销售商如何兑现垫付补贴?

答:销售商垫付的补贴,由销售商收齐相关资料后,统一到该销售商所备案的基层财政部门领取。

10、孔科长,国家对农民购买摩托车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国家规定每户农民限购2辆摩托车。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650元。上年度购买的摩托车,要在下一年的2月底之前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资金,逾期不再办理申领手续。

11、孔科长,农民朋友如何领取摩托车下乡补贴? 答:农民朋友申领摩托车下乡补贴,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2)机动车销售发票;(3)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4)购买人的“山东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存折。领取摩托车下乡补贴的农民必须

16 带齐以上材料,到当地财政所亲自领取,手续齐全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领取人的一本通存折。没有“一本通”存折的,到当地财政所开设存折。

12、孔科长,购买家电与摩托车下乡产品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农民朋友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必须到悬挂有“家电下乡指定店”和“摩托车下乡指定店”标牌的销售网点购买;(2)每个家电下乡产品都附有与产品唯一对应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粘贴在产品说明书封面的指定位置,没有标识卡,就不能领取补贴。要领取摩托车补贴,所购摩托车必须是列入《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的车型;(3)要注意验证下乡产品外包装是否有专门的下乡产品标识;(4)应当索要正规发票;(5)要查看所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是否超过该产品的中标最高限价。

四、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解读

1、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有什么区别?

2、国家实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初衷是什么?

3、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的?到什么时

17 间结束?

4、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是什么?

5、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是多少?

6、家电以旧换新操作流程是什么?

7、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如何申领代垫的补贴资金?

8、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情况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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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局长,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有什么区别?

家电以旧换新是菏泽市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菏泽市户口的都能享受的政策,但是家电下乡只有农民才能享受。另外,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2、朱局长,国家实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初衷是什么? 答:国家实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为了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

3、孔科长,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的?到什么时间结束?

答:我省自2009年6月1日到2010年5月31日在山东进行试点,2010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到今年12月 18 31日结束。

4、孔科长,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是什么? 答: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围是: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

5、孔科长,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家电以旧换新,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6、孔科长,家电以旧换新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购买人拿着身份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由家电销售企业直接垫付补贴资金。

7、孔科长,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如何申领代垫的补贴资金?

答:家电销售企业凭新家电销售发票、以旧换新凭证和《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等材料,经当地流通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8、孔科长,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情况怎样? 答:从试点到现在,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共补贴17.29万台,财政发放补贴资金5297.31万元。

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

1、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是如何确定的?

2、今年财政补贴机具的种类有哪些?

3、今年上级规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是多少?

4、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是如何制定的?该目录在哪里能看到?

5、所有申请购买农机的农民都能享受到补贴吗?

6、如何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7、销售补贴产品的经销商是如何确定的?

8、补贴资金如何结算?

9、财政部门是如何分配补贴额度的?

10、各级财政部门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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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局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是如何确定的? 答:享受补贴的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条件的农民、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每年上级都对农机购置补贴额度下达计划指标,在申请补贴额度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补贴对象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对于购买重点补贴机具、单独购买配套作业机具、按规定报废更新农业机械的优先进行补贴。去年,我市补贴农机具购置1.2万台(套),补助资金0.76亿元,使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6%,粮食作物耕种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20 87%,大大减轻了广大农民耕作劳动强度。

2、白科长,今年财政补贴机具的种类有哪些? 答:今年,我省确定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节水灌溉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0个小类166个品目为补贴机具。具体补贴机具型号、生产企业、补贴额度在《山东省2011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公布。其中,背负式谷物联合收获机、大蒜收获机、生姜收获机、挖藕机、秸秆拔除收获机、烟苗剪烟机、烟苗移栽机、高效编烟机、手扶拖拉机、微耕机等是我省自行确定的补贴机具。对玉米联合收割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和抗旱农机具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应补尽补。玉米小麦联合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机分别补贴。背负式小麦联合收获机只可使用省以下地方资金补贴,免耕播种机必须为非全旋轴。

3、白科长,今年上级规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今年上级对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有两个规定:一是财政资金补贴标准总体上执行不超过市场平均价格30%的补贴比例;二是对单机最高补贴额有限制。单机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等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

21 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达2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按照“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同一补贴额”的原则确定,并在补贴目录中公布,不允许对补贴机具实行产地差别对待政策。

4、白科长,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是如何制定的?该目录在哪里能看到?

答: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由省农机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程序是: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确定各生产企业依据2011年补贴机具范围自愿申报补贴机具型号,省农机主管部门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汇总并分类归档,确定具体补贴额,形成补贴产品目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农业部备案并向社会发布。补贴机具必须是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中国农机推广网及各省和地方农机化信息网;二是在省市县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或乡镇农机站能查看到;三是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乡村公告等。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一般在每年

3、4月份发布,具体时间可以咨询本县农机主管部门。

5、白科长,所有申请购买农机的农民都能享受到补贴吗?

答:不是的。因为补贴资金规模有限制,不是所有想购买农机具的农民都能享受到补贴,也不是买什么农机具都有

22 补贴。只有经过申请并已经被确定为补贴对象,并且购买补贴目录内农机产品的农民才能享受到补贴。

6、白科长,如何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答:购机者按照农机主管部门的规定,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或乡镇设立的报名点,填报申请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补贴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协议;在补贴协议规定的时限内,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补贴协议向供货企业缴纳差价款购机。

7、白科长,销售补贴产品的经销商是如何确定的? 答:补贴产品经销商应具备资质条件并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售后服务的能力。允许农机生产企业自办销售,采取直销方式,减少中间环节、实现产销对接。

8、白科长,补贴资金如何结算?

答: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农民差价购机,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结算。

9、白科长,财政部门是如何分配补贴额度的? 答:分配补贴额度的具体程序是,市财政根据各县区农作物种植面积、农机购置投入、农民购机需求、上年度农机

23 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等因素,向省申报当年补贴资金额度;省农机办、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分配我省的补贴资金规模和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各市申请和区域差别,确定并下达各市、省直管县补贴资金控制额度;各市将补贴资金额度分解到县。

10、白科长,各级财政部门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都有哪些?

答:中央、省负责安排年度补贴资金额度;省财政厅与省农机办制定我省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审核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及时与企业结算资金;市县财政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同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

六、农业保险政策解读

1、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2、我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展的县区有哪些?

3、我市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有哪些?

4、我市农业保险责任范围有哪些?

5、我市农业保险保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6、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7、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保公司有哪些?

8、符合什么条件的农作物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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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农户如何参保?

10、什么情况下参保农户可以向承保公司申请理赔?

11、出现险情时,承保公司最高赔付的金额是多少?

12、参保农作物出现险情怎么办(勘查定损)?

13、参保农作物的出险理赔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4、能繁母猪保险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    

1、赵局长,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答:政策性农业保险,就是国家财政对农民保费实行补贴,农民只需交很少一部分保费,在受灾后即可获得保险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它的好处:一是政府补贴,农民受益。二是农民交钱少,保障大。去年,我市财政共支付小麦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609万元;今年我市小麦参保面积122万亩,财政支付小麦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将达976万元。

2、朱局长,我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展的县区有哪些? 答:经省政府批准,目前,我市试点县有4个,分别是单县、巨野、郓城、东明四县。

3、朱局长,我市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有哪些? 答:农业保险包括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我市种植业保险试点险种为小麦、玉米和棉花。养殖业保险为能繁母

25 猪保险。

4、朱局长,我市农业保险责任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我省主要自然灾害特点,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指:因火灾、冻灾、雹灾、风灾、旱灾、涝灾等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5、朱局长,我市农业保险保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政策性农业保险以保障农户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以国家权威部门公开的数据为标准),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补贴险种的保险费率根据保险责任、农作物多年平均损失情况、风险水平等因素确定。今年,我市小麦保险费调整为每亩10元,保险金额为每亩320元;棉花保险费每亩18元,保险金额每亩450元;玉米保险费每亩10元,保险金额每亩300元。

6、朱局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规定,保费由农户自担20%,政府财政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比如:今年小麦保费是每亩10元,农户承担2元,政府承担8元。

7、张科长,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保公司有哪些?

答:我市农业保险工作是由人保财险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共同承保,人保财险公司承保东明和单县两县农业保险工作,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承保郓城和巨野两县农业保险工

26 作。

8、张科长,符合什么条件的农作物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

答:除在房前屋后零星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向保险公司投保:(1)经过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审(认)定的品种;(2)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3)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4)生长正常;(5)对玉米规定:播种的玉米品种在当地种植一年以上。

9、张科长,农户如何参保?

参加农业保险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缴纳应承担的保费。保险合同须按品种签署,保费也须按品种缴纳。签订参保合同的时间为:小麦每年的2月15日前,棉花5月31日前,玉米7月15日前。

10、张科长,什么情况下参保农户可以向承保公司申请理赔?

答:农作物的保险期是一个生长周期,各种参保农作物在保险期内出险后理赔的标准各有不同。(1)小麦在保险期内,由于火灾、雹灾、风灾、冻灾、涝灾造成的损失,在10%(含)以上;旱灾造成的损失在40%(含)以上,承保公司按照合同的责任条款进行赔偿。(2)玉米在保险期内,由于

27 雹灾、风灾、涝灾造成的损失,在20%(含)以上时,承保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3)棉花在保险期内,由于雹灾、涝灾造成的损失,在20%(含)以上时,承保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4)理赔范围包括发生上述灾害时,投保农户为抢救参保农作物、减少损失而进行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11、张科长,出现险情时,承保公司最高赔付的金额是多少?

答:在正常年景下,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当试点县出现农业巨灾损失时,报省政府同意,赔付总额实行3倍封顶,即最高赔偿总额按承保公司当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3倍封顶。

12、张科长,参保农作物出现险情怎么办(勘查定损)? 答:参保农户要及时报险。被保险人(参保农户)参保的农作物出险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在24小时内向保险人(保险公司)及乡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报案,乡镇在24小时内分别报所在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保公司。

13、张科长,参保农作物的出险理赔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于农作物的出险理赔期限,我市2011年度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小麦最迟8月底;玉米11

28 月底;棉花12月20日前,不得跨年度。

14、张科长,能繁母猪保险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期限为一年。保费由政府和投保养殖户共同承担。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保费由政府补贴80%,投保养殖户承担20%,即政府每头补贴48元,投保养殖户每头承担12元。由于近两年能繁母猪发病率低、保险费率较高、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目前,这项工作暂未开展。

29

推荐第7篇:惠农情况汇报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情况汇报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惠农政策,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和关注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乡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村也成立相应的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一、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的落实情况

我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了各项补贴的组织和落实工作,保证了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兑现到农民手中,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对上级分配我乡的各项惠农资金均已按要求兑现到农民手中。全乡2011年至今共计兑现强农惠农资金中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退耕还林、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共计666.5万元,其中:

1、种粮农户粮食直补资金 34.4万元,亩均5.6元;人均11.2元;

2、农户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23.6万元;亩均36.3元,人均72.5元;

3、2010、2011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19.8万元;

4、二女结扎户奖励3.6万元;

5、

一、二季度自管小组长报酬3.7 万元。

6、家电下乡74万元。

7、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4.7万元。2011年参合人员3万人,参合率99%,大大的缓解我乡群众“就医难、看病难”的问题。

8、农村低保资金98.2万元,

9、退耕还林成果节灶项4.5万元。

二、强化领导,严密措施

为把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好,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机关干部包村制度,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并按照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乡财政所和各村紧密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兑付期间,财政所设立服务窗口,安排专职人员,张贴友情提示,随时解答农民咨询。由于措施到位,工作细致扎实,几年来,我乡无一例因落实惠农政策实施不力而引起上访事件,让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

三、宣传到位,政策到户

每项惠农政策下达后,乡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干部会议,传达上级惠农政策、布置惠农政策的具体落实工作,通过村级政务公开栏、广播、明白纸等形式,对各项惠农政策补贴依据、范围、对象、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真正把惠农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达到家喻户晓。

四、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我们严格按照补贴程序,在落实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后,在各村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异议,进行深入核查和落实。

五、直补兑现、落实到户

为确保各项补贴资金按程序发放到农民手中,乡财政所对每一户补贴农户的姓名、身份证、“涉农一本通”帐号进行逐一核对,确保三者一致,并协调农村信用社根据财政所提供的发放明细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补贴资金准备无误的打入农户“一本通”上,并在发放明细表上加盖信用社公章,作为直补兑现凭证入帐。

六、事后核查,不留后患

为确保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户,在各项资金兑现结束后,我乡组织各包村干部和财政所工作人员,分区逐村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漏发、不多发、不错发。对于部分 “一本通”丢失的农户,协助他们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补发新折。两年来,我乡坚持事后核查,查漏补缺,程序操作规范,手续完善,不留后患,群众反响良好。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部分村组干部在核对农户面积由于工作失职导致农户面积核对不准确,该问题的处理是用村组的公益性收入进行处理,待第二年再进行修正。二是全面公示,进一步增强强农惠农资金发放使用的透明度;三是彻底纠改,信用社对惠农资金不能及时打“卡”,少数农民不能及时领到资金;四是每项资金到账三天内应全部录入“一卡通”;五是少数村干部认为资金明白册填不填无所谓,只要不少农户的钱就不要紧,针对这一情况,乡财政所全体同志分工负责将农户手里的喝乡级存查一册明资料全部填好发到农民手中,惠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公示,公正、公开、公平的管理好各项惠农资金,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推荐第8篇:惠农管理制度

娲城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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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资金运行管理制度

一、惠农资金发放严格实行“一折统”,在信用社设立“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二、惠农资金到账后,乡镇信用社及时通知乡镇财政所提供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和有关电子数据,并要求划转资金。

三、乡镇信用社根据乡镇财政所提供的惠农财政补贴花名表册,在5个工作日内将惠农资金直接打入农户“一折统”存折,并将支付清单及时反馈乡镇财政所。

四、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或冒领,不准直接发放现金,不准转交他人代领存折,不准抵扣代缴任何款项(包括银行贷款),严格按照“财政—信用社—农户”的模式封闭运行。

五、定期不定期对惠农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惠农资金“一折统”发放及时、安全、足额运行。

六、乡镇政府设立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惠农服务厅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农户。

二、办公室设有财政、民政、合作医疗、综合服务等办事窗口,负责惠农政策的宣传咨询、协调联系,能办理的事项现场办结,不能办理的做好接访登记,限时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

三、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对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诉求和举报渠道,做到阳光操作。

四、对各村公示后的拟享受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对象,及时核销。

五、规范村级惠农政策落实程序,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群众意见较大的,责令限期整改。

六、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衔接,做好各项惠农政策宣传、资金发放等工作。

惠农补贴专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2、负责各项惠农补贴数据的调查摸底、录入、核对、修改、汇总、公示以及与银行衔接等工作;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通过“一折通”及时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和补贴对象手中,确保按时发放,一户不漏。

4、负责《补贴政策监督卡》的填写、审核,公开信、新增“一折通”存折的送达。

5、负责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的抽查、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6、负责农民信息补贴网的管理及信息查询等工作。按上级要求收集上报《夷陵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所需的各项资料,装订存档;负责调查处理网上投诉、来信来访,形成书面处理意见,并存档备查;负责每天上午8点(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按时开启中心查询点电脑,接待查询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7、负责相关信息的调整、变更工作。如遇享受对象因户口姓名更改、面积撤并、分家等原因需要调整原始信息时,负责对其提供的书面申请、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整、变更。

8、负责对当年本级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写出年度总结并上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惠农政策“五到户”“五公开”“六不准”

“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书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五公开”补贴对象公开、补贴项目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金额公开、补贴办法公开,切实保证发放程序公开透明,管理规范有序。

“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更改通知书或明白卡的数额,不准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干部集中代领存折或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推荐第9篇:惠农政策解读

惠农政策解读

一、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是指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给种粮农民的一项政策性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粮食播种面积、三年粮食平均产量、粮食商品量各占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分配确定。2010年平均每亩补贴6.05元。

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是指国家为了解决柴油调价、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收益产生的影响而对种粮农民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的综合直补。具体补贴标准按照粮食播种面积、三年粮食平均产量、粮食商品量各占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分配确定。

三、农作物良种补贴。国家为了保护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给购买良种农民的一项政策性补贴。

四、农机具购置补贴。为支持和鼓励农民使用先进的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补贴。

五、家电下乡补贴。是我国积极应对国家金融危机,利用财政手段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扩大内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缓解家电行业困境,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9类。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能够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以发票载明的销售价格为准计算),每户每类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4年,即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是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二女结扎户由于子女、父母死亡、伤残、患特殊疾病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的一种救助制度。

推荐第10篇:惠农政策解读

惠农政策解读

一、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基本概念: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给种粮农民的一项政策性补贴。

补贴对象:所有种粮农民

补贴程序:补贴资金下达后,财政局根据粮食播种面积将粮食直补资金分配下达到各乡(镇)、由乡(镇)根据粮食种植面积分解到各农户,同时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局审核,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通过信用社直接拨付到“一折统”涉农补贴资金专户。 补贴标准:资金总额/粮食种植面积

二、农资综合补贴

基本概念:国家对因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涨价因素给予农民的一种综合性补贴。综合考虑影响农民种粮成本、收益等变化因素,通过农资综合直补来保证农民种粮收益的相对稳定,促进国家粮食安全。

补贴对象:所有种粮农民

补贴程序:补贴资金下达后,财政局根据全县总播面积将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下达到各乡(镇),由乡(镇)根据决播种植面积分解到各农户,同时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局审核,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通过信用社直接拨付到“一折统”涉农补贴资金专户。 补贴标准:资金总额/总播面积

三、农作物良种补贴

基本概念:为了支持农作物良种推广,提高农作物产品品质和产量,鼓励农民使用良种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这一项惠农政策进行扶持和鼓励。 补贴对象:对象为农业生产中使用小麦、玉米、棉花良种的农民(含县属原良种繁育场及企业事业单位农场职工)。

补贴程序:农户据家向村民小组申报补贴作物种植面积,村民小组登记造册后分户核实统计,并在村组内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由村民小组重新核对调整,再予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户登记造册,统一上报到村委会,村委会将分户种植清册汇总后上报到乡(镇),乡(镇)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财政局和农牧局。县农牧、财政和统计部门共同审核填报《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实表》,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核准加盖公章后,由县农牧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农牧局、财政局。省补贴资金下达到县财政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按乡(镇)上抒实际种植面积下达到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通过“一折统”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补贴农户。

补贴标准:小麦、玉米补贴10元/亩;棉花补贴15元/亩。

第11篇: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丹堡乡人民政府

关于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丹政发[2011]号

县督察组: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11]159号文件精

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11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10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

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

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11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报告文县丹堡乡人民政府2011年12月5日印发

第12篇:惠农总结1

扎实有效、稳步推进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江口乡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阶段性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惠农办的精心指导下,我乡认真贯彻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着力解决在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促进了农民减负政策的稳步有序的推进,确保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保证了补贴资金的安全。我乡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强农惠农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结合我乡实际,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强农惠农政策的根本目的,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规范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制度,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年工作的有序推进。

自工作开展以来,我乡成立了以党委刘书记任组长,政府丁乡长、人大李主席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江口乡惠农政策工作动员大会,指导各村成立了村级领导小组和评议小组,制定了“五到户”和“六不准”工作纪律,坚持调查核实制度、民主评议制度以及公开公示制度,以规范政策落实程序为主线,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公开、公正、公平、阳光,为强农惠农政策工作的贯彻落实夯实了基础,同时为江口乡强农惠农政策工作的成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我乡严格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审批程

序,实行合法的审批报销制度。对于下拨的惠农专项资金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放,杜绝了人为滞留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并且建立了会计核算制度,专设帐户,专人负责,坚持专款专用,杜绝了资金挪用、浪费,强化了财务审计和监督,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按照统一支付和统一管理的原则,经各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制定兑现方案,并经公开通报、公示确认无误后,统一将资金直接打入到农民“一折通”存折账户。同时严格执行政策宣传、清册编制、张榜公布、补贴通知、存折发放“五到户”的工作方法,狠抓不准变动补贴数额、不准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挪用、不准村组集体代领、不准拖延兑付时间、不准增加农民负担“六不准”的工作纪律,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运作程序,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随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乡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惠农政策管理工

作机制,从实施范围、主要内容、操作流程、方法步骤等方面研究制定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制度和措施,为形成落实惠农政策的长效机制寻找切入点。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搞好惠农政策落实年获得营造良好的舆论

氛围。

为使强农惠农政策更加深入人心,我乡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强农惠

农政策宣传活动,全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巡回宣讲8场次,受听农民达1100余人;制作永久性宣传牌2块,书写宣传标语23条,制作条幅4条,向每家每户

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真正使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农民群众成为惠农政策的明白人,让他们对政策落实展开有效监督。同时还对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进行政策培训,使广大农村干部都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使“惠农政策落实年”活动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周密安排部署,坚持调查核实,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江口乡位于礼县中部,总面积60多平方公里,距县城20公里,

境内山高沟深,河谷纵横,自然条件较为恶劣。全乡管辖11个行政村,共有农业人口户,人。自工作开展以来,乡惠农政策领导小组深入村、组,继续推进村民“四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活动,使惠农政策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一)、落实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项目,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我乡

严格按照县委、政府有关强农惠农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大力度,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将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自2008年以

来,我乡发放粮食直补元,农资综合补贴元,良种补贴元,退耕还林补贴元,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元,使全乡户农户切实受到强农惠农资金带来的利益。

(二)、加强补助力度,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大力发展。截止目

前,我乡共发放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元,受益人;乡村医生补助元,受益人;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元,受

益户;农村二女户结扎奖励元,受益户;农村计生“两

户”父母养老储蓄元,受益户;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元,受益户;农村计生“两户”参合金减免元,受益户;村组干部报酬及村干部养老保险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元。

(三)、着力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10年,全乡

农业人口共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达% ,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对户农户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共计元;安排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元,受益户;发放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元受益五保户户;完成了移民安置户;发放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补贴间元;发放救灾款元,让受灾群众生活有了保障;办理家电下乡补贴台(件),发放补贴资金元;办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辆,发放补贴资金元。

(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为使强农惠农政策能够让更多的农户受到效益,我乡积极筹措资金,协调各方力量,争取项目,让广大的农户感受到了强农惠农政策带来的实际效益。一是在红崖河流域八村累计推广种植旱作农业双垄全膜覆盖玉米14000多亩,产量增收达到30%以上;栽植核桃、花椒等经济林6500多亩;新建蔬菜模拱棚215座;发展中药材种植1500亩。二是狠抓劳务输转,先后向新疆、北京、天津、河南、山西等省区输出劳务工12000人次,2010年全乡劳务收入达1200多万元,人均劳

务收入超过1000元。三是新建江口、店门、茨坝、塄上4村人饮工程各1处,解决了450户2160人的饮水困难。四是是完成店门等村236户节能改灶项目和茨坝、塄上、江口3村200户沼气池建设。通过创新发展思路,结合我乡实际,提高了农户的生活质量,增加了我乡农民群众经济收入。

(五)、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精神,以惠农政策落实促矛盾纠纷化解,对农村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排查,坚持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上,层层负责,对村上不处理、不拿出处理意见的乡上不受理,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乡,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为惠农政策落实创造了良好环境。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有了新内容和新变化,落实各项政策、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任务仍很艰巨,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变化,直接影响了强农惠农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在强农惠农政策工作实施的过称中,由于涉及的种类较多,一些工作人员的学习不够,解读政策的方法不完善,还不能达到细致

入微的程度,从而影响工作的效率。

(三)由于受实际条件的制约,在各种资料档案的完善上还存在一定问题,电子档案的动态管理还不及时、到位。

五、以后的工作打算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要对照新形势,把握新要求,采取新措施,努力学习,超前谋划,创新思路,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做好以后的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层层抓落实,提高干部群众对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工作的认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是继续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把减轻农民负担和惠及农民的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加强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强农惠农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源头上逐步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发展的稳定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村民“四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

第13篇:惠农卡介绍

惠农卡介绍

一、功能简介

(一)惠农卡是中国农业银行面向农户发行的银联标准借记卡产品,它除具有金穗借记卡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理财等各项金融功能外,还向持卡人提供农户小额贷款载体、财政补贴代理等特色服务功能,并提供一定的金融服务收费减免优惠。

(二)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以惠农卡为载体,对农户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发放的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实现农户小额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是农业银行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惠农卡为持卡人提供合作医疗身份识别、合作医疗费和就诊款项缴纳、医疗补偿代发等服务功能。

(四)财政补贴代理服务是农业银行与财政部门签订代理协议,以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持卡人为服务对象,通过惠农卡直接将财政补贴款项发放到持卡人的服务功能。

二、发卡流程

(一)批量申请。对纳入批量发卡的农户,应由申请人(农户)填写金穗惠农卡申请表,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申请表一同提交给村委会等由发卡行认定的政府组织或机构(简称合作机构),合作机构包括村委会、公司+(基地)+农户运作模式中的公司企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保等公用事业组织等机构。

(二)审核确认。合作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申请表上加盖公章确认;对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保等公用事业应用需要批量申请时,应由相关合作机构根据合作协议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资料汇总清单上加盖公章;合作机构审核确认完毕后将相关资料一并交给农行受理网点。

(三)网点受理。受理网点在受理申请业务时,首先应对以下要素进行审核:

1.申请资料和申请表填写要素是否齐全;

2.申请资料是否经合作机构审核盖章;

3.主卡申请人是否为本户户主(或经户主指定)且是否申领过惠农卡;

4.借记卡开卡时需审核的其它内容。

(四)开卡处理。对审核合格的农户,农业银行受理网点应按规定进行发卡,并留存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以及申请表、经合作机构批量审核的清单资料等。

(五)卡单签收。受理网点批量开卡后,将完成开卡的卡片及卡号清单交合作机构签收,合作机构接到卡片和卡号清单后将卡片发给申领人签收,受理网点应及时从合作机构收回申领人签收完毕的卡号清单并存档。

(六)改密激活。持卡人领卡后应由本人及时持惠农卡和居民身份证到当地农业银行网点营业柜台办理卡片改密激活,惠农卡激活后即可正常使用。

受理网点批量开卡后也可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当地农业银行网点的营业柜台直接领卡并改密激活。

三、农户授信及贷款流程

(一)在农业银行网点授信的农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是农村家庭的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且已经申请获得金穗惠农卡;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所在县市农村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具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依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信用评级在一般级及以上(仅办理全额抵质押授信业务的农户除外);

6.品行良好,没有连续逾期90天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信用记录,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

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后管理、收回。

1.贷款申请与受理。农户应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表》,向经营行客户部门(营业网点)提出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采用联保小组方式的,还需填写《联保借款申请书》。农户贷款需要提供基本资料同授信要求资料,若无资料更新或变化的可不需另行提供。同时,对以保证方式担保的,需要提供保证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书(或联保承诺书);以抵(质)押方式担保的,需要提供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书面的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客户部门(营业网点)收到申请资料后,初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基本条件。对于不予受理的,经客户部门(营业网点)负责人同意后,及时通知申请人。

2.签订合同。农行客户部门或营业网点取得同意办理贷款业务的批复后,根据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贷款采用保证担保的,应办妥保证担保手续(对采用联保小组方式担保的,必须签定联保协议书,作为保证合同的附件);采用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办妥抵押登记、出质止付等相关手续。

3.贷款利率。农户小额贷款定价坚持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对抵押充足、变现能力强的贷款利率在当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15%;对采用农户联保方式的上浮20%-25%;对采用公司+基地+农户方式担保的上浮10%-15%;对采用信用方式的上浮30%-40%。

4.还款方式。农户小额贷款采取利随本清或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原则上要求采取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贷款到期后,农行电脑系统自动从借款人金穗惠农卡扣收贷款。到期日之前,借款人也可按约定通过柜台或自助渠道办理提前还款。

5.农户小额贷款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自贷款申请资料完备之日起,老客户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客户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不在我行营业机构覆盖范围的偏远地方,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四、农业银行对惠农卡主卡的金融服务收费实施以下优惠:

(一)免收惠农卡账户小额账户服务费;

(二)免收惠农卡和交易明细折的工本费(包括换卡和补卡);

(三)减半收取惠农卡年费。

发卡流程

(一)确定发卡对象。惠农卡试点期间发卡对象确定为全县烟农、蚕农及龚坊镇、戴坊镇符合条件的农户。

(二)发卡流程。惠农卡主卡以农户为单位发放,一户一主卡,主卡持卡人为家庭其他成员申请附属卡时,可到农行网点填写惠农卡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和附属卡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惠农卡的具体发行方式可分为批量申请发卡和单独申请发卡两种方式,按以下流程操作。

1、批量申请发卡

第一步:进行批量发卡时,由农行业务营销组负责收集试点乡镇发卡对象相关信息。

第二步:业务营销组将资料送至公安部门(派出所)审核合格后,对合格的农户清单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第三步:业务营销组根据经公安部门(派出所)审核的农户清单进行再审核,并移交至会计部门批量制卡。

第四步:会计部门批量开卡后,根据清单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发放。

第五步:持卡人领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的合作机构提前联系,采用柜台延伸(专用POS、专用支付通)等方式向持卡人提供上门办理卡片激活服务。持卡人也可视实际便利情况,持惠农卡和居民身份证到当地农行网点或通过指定自助渠道办理卡片改密激活。

激活流程:

①凡持有金穗惠农卡的农户户主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金穗惠农卡,到指定的各乡镇转账电话服务或农行柜面办理登记及激活手续;

②客户经理或业务人员核对持卡人的惠农卡与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金穗惠农卡激活登记簿;

③登记完成后,持惠农卡及有效身份证交转账电话业务人办理激活密码。

2、单独申请。单独申请发卡时,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村委会等机构对其身份证明的介绍信到当地网点填写惠农卡申请表,直接申请办卡并激活密码。

农户小额贷款授信与发放

(一)贷款授信

以特色农业产业链为突破口,创新农户贷款授信与发放模式。充分发挥乐安县蚕桑、烟叶等种植特色资源优势,可采用以下担保方式解决“贷款难”瓶颈:

1、抵押担保:

(1)乡镇所在地以上店面住房抵押;

(2)山林权抵押担保;

(3)其他可用于抵押的担保。

2、保证担保:

(1)“公司+农户”结构,公司可成为农户的担保人,以签订定单农业合同为前提;

(2)公务员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人员可为农户担保;

(3)乡镇所在地以上有经济实力的人员可为农户担保;

(二)申请与受理

客户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表》,向经营行客户部门提出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填写《借款申请书》。借款人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金穗惠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抵(质)押的或保证人相关资料,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

(3)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收到申请资料后,初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办理贷款授信业务基本条件。对不予受理的要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14篇:惠农总结1

财政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确保\"加强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7月县财政局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财政惠农政策宣传工作,县财政局协同其他相关部门下乡进行了惠农政策宣传,使广大农牧民更多了解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实好国家财政惠农政策。

为使强农惠农政策更加深入人心,我县开展了下乡宣传财政惠农政策活动,全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县财政局领导多次下乡进行惠农政策宣传、讲解,主要以粮食直补、小麦农资综合补贴、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退耕还林补助、小麦良种补贴、退牧换草工程补助等惠农政策为宣传内容,同时还发放财政惠农政策宣传单、要求各乡镇、各村制作路边广告、标语、板报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真正使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农民群众成为惠农政策的明白人,让他们对政策落实展开有效监督。同时还对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进行政策培训,使广大农村干部都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使广大农牧民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惠农政策,从而得到更大的实惠。

2011.7.27

第15篇:强农惠农

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情况汇报

7月20日,全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提出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关于开展2010年莆田市秀屿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秀财[2010]182号)文件,对本单位落实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将2009年以来我局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09年以来本单位负责发放的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

况。

1、资金发放。资金的发放方式是省财政厅通过逐级拨到区财政局,然后由区财政局转到我局帐户,我局收到款项直接拨到村居委会。总体上讲,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较好,一是操作方式规范,各村、有关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项目、补贴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要求,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目标,对惠农补贴资金实行财政统一和打卡发放。二是严格纪律要求,坚持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专户的和资金监管,严格遵守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六到户”和“六不准”

的工作纪律。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都做到足额发放,准确快捷。没有出现以补贴抵扣农户的款项、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村集体组织代领补贴,拖延补贴兑付时间等现象。没有增加农民负担现象,群众较为满意。

2、资金使用。2009年以来上级拨下6万的强农惠农资金用在南日镇三墩村一所小学教学的建设,现资金已到位。

3、资金监管。加强监督,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检查项目申报立项情况,是否存在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二是检查资金拨付情况,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滞拨、欠拨资金等问题;三是检查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挤占、浪费专项资金以及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等问题;四是检查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施工、监理、验收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检查项目实施效果,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的问题。

4、主要成效

一是通过对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方面的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二是密切了干群关系,树立了政府形象。通过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落实了国家各项民族惠农政策,密切了干群众关系,有效地树立了各级干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资金发放、使用、监管中的主要问题

1、资金发放。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拨到市财政再到区财政,这样逐级拨款的方式容易耽误时间,不利于各项事业的及时开展。

2、资金使用。由于一些强农惠农资金有限,只能在一定的范围进行,影响了惠农资金效益的发挥。

3、资金监管。总体上强农惠农资金能得到合理使用,但也存在个别村干部截留、挪用、挤占强农惠农资金。

2009年以来本单位发放的强农惠农资金款一览

2009年我局积极向上级申请少数民族补助款6万元,用于南日镇三墩村的一所小学教学楼建设,到目前资金已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要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目标管理,统筹

安排,精心组织。要逐级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建立台帐,及时发放。要认真做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台帐,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类补贴项目资金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确保无超报、漏报与错报行为,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抵扣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广泛宣传,普及政策。为了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

(四)纠防并举,注重预防。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实现关口前移。同时,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16篇:国家惠农政策

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汇总

发布人:经建 发布日期:2012-07-02 浏览次数:77

1.国家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2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要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基础保证。在工作着力点上,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突出“巩固、加强、优化、改革”。巩固,就是要巩固增产增收的好形势,扩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果,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发展措施、工作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在新的起点上稳步前进。加强,就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强体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更大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优化,就是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支持主产区、生产大县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改革,就是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2.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共安排1078亿元。为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工作,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补贴资金835亿元,要求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3月份,中央财政下拨第二批农资综合补贴243亿元。

4.良种补贴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马铃薯、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微型薯每粒补贴0.1元,

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稳定实施良种补贴政策。

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购机需求,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预计20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按不超过各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为支持2012年春耕备耕,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指标已于2011年9月提前通知到了各地。

6.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2年生产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102元、102元、102元,比2011年提高7元、9元和9元,提价幅度分别为7.4%、9.7%和9.7%;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20元、125元、140元,比2011年提高18元、18元、12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7.6%、16.8%和9.4%。

7.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1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规模236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其中安排用于奖励受国务院表彰的粮食生产突出贡献的粮食主产省和粮食大县36亿元。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增加奖励资金规模,安排资金277.65亿元。

8.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2.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1年奖励县数500个,平均每个大县奖励500万元。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场(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防疫管理、粪污处理和贷款贴息等;扶持生猪产业化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引导产销衔接,提高生猪的产量和质量。

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为推动家畜品种改良,提高家畜生产水平,带动养殖户增收,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1年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1.9亿元,主要用于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8个牧区省区的牛羊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2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10.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1年补贴规模达到171.65亿元,2012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政策

近两年,中央财政在农业生产的关键时节,有针对性地应急启动实施了大棚育秧、地膜覆盖等补助政策。2012年国家对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使骨干性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从应急启动转为常态化,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通过对农民进行物化技术补助方式,重点扶持推广水稻大棚育秧、玉米地膜旱作节水、小麦“一喷三防”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性技术。

12.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当前,我国动物防疫补贴政策主要包括: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政府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畜禽疫病扑杀补贴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贴,补贴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投入7.8亿元补助经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1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在点上寻求突破,进而辐射带动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创新性举措。当前,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加大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示范区,各示范区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积极引导示范区健全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加大开发性金融、商业金融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支持示范区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推进水、田、路、电等配套,使示范区三分之二以上的耕地达到旱涝保收标准;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提升设施农业的规模和效益;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着力培育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把示范区建设成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14.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政策

高产创建是集成推广各项先进实用技术,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的重要举措。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在全国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5000个;安排5亿元,在全国选择了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2012年国家将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继续巩固5000个万亩示范片、50个县(市)和500个整乡(镇)整建制试点,选择5个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科技水平高的产粮大市,鼓励支持其率先开展整市(地)整建制试点。

15.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行动,选择100个县(场)、1000个乡(镇)、10000个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整县、整乡、整村推进,力争实现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3亿亩、免费为1.8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的目标。

16.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

当前,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主要包括: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建设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支持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鼓励同类农产品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扶持项目、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降低“农超对接”门槛,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鼓励超市和合作社建立长期对接关系。

17.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18.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19.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6亿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禁牧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国家将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安排资金150.58亿元,把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20.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项目支持重点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11年增殖放流资金2.21亿元,2012年有望增加资金规模。

21.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1年,中央投资43亿元补助建设农村沼气,新增沼气用户280万户,补助标准平均提高32.5%,其中,东部、中部和西部中央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300元、1600元和2000元,西藏自治区中央补助标准提高到3500元,四川、云南、甘肃、青海4省藏区和新疆南疆三地州中央补助标准提高到3000元。2012年,计划新增沼气用户120万户,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200处以上。

第17篇:国家惠农政策措施

2012年国家惠农政策措施

1.国家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2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要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基础保证。在工作着力点上,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突出“巩固、加强、优化、改革”。巩固,就是要巩固增产增收的好形势,扩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果,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发展措施、工作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在新的起点上稳步前进。加强,就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强体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更大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优化,就是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支持主产区、生产大县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改革,就是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2.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共安排1078亿元。为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工作,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补贴资金835亿元,要求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3月份,中央财政下拨第二批农资综合补贴243亿元。

4.良种补贴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马铃薯、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微型薯每粒补贴0.1元,

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稳定实施良种补贴政策。

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购机需求,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预计20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按不超过各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为支持2012年春耕备耕,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指标已于2011年9月提前通知到了各地。

6.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2年生产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102元、102元、102元,比2011年提高7元、9元和9元,提价幅度分别为7.4%、9.7%和9.7%;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20元、125元、140元,比2011年提高18元、18元、12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7.6%、16.8%和9.4%。

7.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1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规模236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其中安排用于奖励受国务院表彰的粮食生产突出贡献的粮食主产省和粮食大县36亿元。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增加奖励资金规模,安排资金277.65亿元。

8.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2.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1年奖励县数500个,平均每个大县奖励500万元。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场(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防疫管理、粪污处理和贷款贴息等;扶持生猪产业化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引导产销衔接,提高生猪的产量和质量。

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为推动家畜品种改良,提高家畜生产水平,带动养殖户增收,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1年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1.9亿元,主要用于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8个牧区省区的牛羊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2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10.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1年补贴规模达到171.65亿元,2012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政策

近两年,中央财政在农业生产的关键时节,有针对性地应急启动实施了大棚育秧、地膜覆盖等补助政策。2012年国家对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使骨干性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从应急启动转为常态化,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通过对农民进行物化技术补助方式,重点扶持推广水稻大棚育秧、玉米地膜旱作节水、小麦“一喷三防”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性技术。

12.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当前,我国动物防疫补贴政策主要包括: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政府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畜禽疫病扑杀补贴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贴,补贴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投入7.8亿元补助经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1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在点上寻求突破,进而辐射带动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创新性举措。当前,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加大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示范区,各示范区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积极引导示范区健全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加大开发性金融、商业金融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支持示范区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推进水、田、路、电等配套,使示范区三分之二以上的耕地达到旱涝保收标准;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提升设施农业的规模和效益;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着力培育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把示范区建设成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14.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政策

高产创建是集成推广各项先进实用技术,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的重要举措。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在全国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5000个;安排5亿元,在全国选择了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2012年国家将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继续巩固5000个万亩示范片、50个县(市)和500个整乡(镇)整建制试点,选择5个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科技水平高的产粮大市,鼓励支持其率先开展整市(地)整建制试点。

15.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行动,选择100个县(场)、1000个乡(镇)、10000个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整县、整乡、整村推进,力争实现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3亿亩、免费为1.8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的目标。

16.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

当前,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主要包括: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建设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支持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鼓励同类农产品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扶持项目、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降低“农超对接”门槛,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鼓励超市和合作社建立长期对接关系。

17.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18.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19.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6亿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禁牧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国家将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安排资金150.58亿元,把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20.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项目支持重点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11年增殖放流资金2.21亿元,2012年有望增加资金规模。

21.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1年,中央投资43亿元补助建设农村沼气,新增沼气用户280万户,补助标准平均提高32.5%,其中,东部、中部和西部中央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300元、1600元和2000元,西藏自治区中央补助标准提高到3500元,四川、云南、甘肃、青海4省藏区和新疆南疆三地州中央补助标准提高到3000元。2012年,计划新增沼气用户120万户,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200处以上。

2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

2011年中央投入10亿元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连同2010年的2亿元投资,共支持改善了8243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2012年国家将继续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力争实现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的目标。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配备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等检验检测设备以及农民培训、农技人员日常办公等设备;改善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日常办公等业务用房条件。根据条件和资金可能,可配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交通工具,建设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

2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至2011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23.7亿元,支持800个县开展了农技推广工作经费补贴试点。2012年,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对基层加强条件建设、开展农技推广等工作给予经费补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覆盖所有农业县。

2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特岗计划

从2012年起启动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工作。中央财政对特岗计划将给予一定支持。

25.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根据《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与安排,2012年主要从五个方面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农业农村人才。通过专项经费支持,重点扶持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扶持培养300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全年培训3000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选拔扶持7000名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良好发展基础、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生产能手。在农产品主产区选拔扶持3000名农村经纪人,培养造就熟悉农产品流通政策、经营管理素质较高、经纪行为规范的农村经纪人队伍。

26.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政策

2012年将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政府全额补贴,农民免费参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一周以内,培训对象主要是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培训内容主要是农业生产及管理技术、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沼气建设及维护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及农村社会管理知识等内容。开展农业创业培训。培训时间累计约两周;培训对象主要是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的农民,特别是农村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两后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培训内容主要是创业技巧和相关农业知识。

2012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31期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创业扶持等方式,全年培训31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

27.保护农民土地等财产权利政策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内,除法定事由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2012年拟出台征地制度改革相应的法规,加快开展相关工作。

28.完善农业保险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作用,2012年国家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增加保费补贴品种,在现有的水稻、玉米、小麦、油料作物、棉花、马铃薯、青稞、天然橡胶、森林、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牦牛、藏系羊14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基础上,将糖料作物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对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民给予保费补贴。扩大保费补贴区域,将现有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的补贴区域扩大至全国。明确补贴比例,糖料作物保险,按照现行的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执行;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中央财政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等补贴比例为65%;养殖业保险中,东部地区的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40%;育肥猪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1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10%;其他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29.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于2011年在全国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给予奖补,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

中央财政2011年预算安排奖补资金160亿元,2012年将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民办公助机制等,预算安排奖补资金248亿元。

30.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

目前,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支持政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财政扶持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予以安排;涉农项目支持政策,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人才支持政策,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鼓励引导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支持农村青年领创办合作社。

31.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

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简称新农保)覆盖面达到了60%以上,试点地区参保人数达3.26亿人。2012年新农保将实行全覆盖。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运作模式实行“三个结合”,即:账户设立上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筹资方式上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待遇支付上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养老金。参保人每年缴费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档次,由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目前国务院制定的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为每人每月67元,地方政府视财力状况可提高标准。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6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地方政府还应代其缴纳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试点地区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只要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就可以直接享受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32.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该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2008年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2011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为200元,参合人口达到8.32亿。2012年国家将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巩固覆盖率,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扩大覆盖病种范围。新农合筹资标准将从230元提高到300元,国家补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民人均年收入8倍,且不低于6万元。

33.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2011年,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范围包括中西部地区全部县(市、区、旗)。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11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完成265万户,比上年增加145万户。2012年,国家将继续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农垦危房改造始于2008年,之后实施范围逐年扩大,中央资金补助标准是东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中部垦区每户补助7500元,西部垦区每户补助9000元。2011年,农垦危房改造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垦区,计划任务、中央投资规模均超过前三年总量。截至2011年底,国家累计安排中央投资69.8亿元,改造危房89.5万户。2012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农垦危房改造项目,计划改造农垦危房36.76万户。

第18篇:科普惠农先进事迹

记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科普带头人

——****先进事迹

2005年以前,他从事个体经营,依靠党的富民好政策,成了远近闻名的致富能人,2007年,他回村带领群众干事创业,近年来在他的带领下,***的农业生产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因此2011年被省科协评为“***省农村科普宣传先进个人”,2011年被县农业局评为农田水利建设“十大标兵”。

积极开展科学实践,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推动了农民增产增收,为农民脱贫致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4年又被省科协评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先进个人。

1、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为建设优质高产农业基地搭建平台。

为了全面增强全村干群的“科教兴村”意识及科学文化素质,在上级科协的指导和全力支持下,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的科普宣传活动。经常向广大群众宣传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知识及实用技术。通过开展一系列,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的科普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开放搞活意识,效益意识不断增强,学科学、用科学蔚然成风。对农村青壮年劳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造就了一大批懂技术的应用型人才。近年来,为了搞好科技普及,提高经营水平、规范生产程序、提升农产品质量、他从一家一户开始,逐渐扩大到各个村民组,亲自组织服务队伍参与各种科普活动。“一点带面,一面带片”的科技普及法,幅射镇内六个村,3000多户,受益人数达到1万多人。

2、狠抓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与应用,建立农业基地。

农业基地建设对调整农业结构、壮大效益规模、提高经营水平、规范生产程序、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等发挥着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农业基地建设,是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推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农业基地的培育和发展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山丘向平原的过渡地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发展优质农业的天然优势。

按照“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主导产业,注重高新技术”的指导思想,大力推广优质无公害、有机水稻、专用小麦、高产油菜的种植。达到生产的专业化和种植区域化,使基地成片连片,形成规模。大力打造绿色、无公害的产品,实现生态农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和种养殖业模式转变,打造农口新亮点,为实现增产增收,实现既定目标拓展发展空间。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的原则,积极培育生产技术骨干和培植生产专业户,创办不同规模,不同模式的生产基地,发挥引导、示范和辐射推广的作用。通过成立组建村专业协会,形成“协会+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构建统一供种,统一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统一销售的生产销售网络。将**村建成农业生产基地。201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杯”获“十大标兵”称号,

3、通过对农户的扶持大力推广优质无公害、有机水稻、专用小麦、高产油菜的种植。

为了农业生产向规范化、多样化方向发展,积极扶持各组的重点户、示范户,使他们成为种植优质作物带头人。措施如下:

1、对重点户、示范户加强技术的指导、帮助;

2、选择10户,每户扶持资金至少1500元,需资金1.5万元以上;

3、提供优质、高产种子等,折合资金约需2万元;

4、对生产规模达到30亩以上的生产大户,视生产规模和资金需求情况给予适当扶持。

通过积极发展生态有机农业,在广大农民中树立了发展生态有机农业的理念,使广大农民自觉地拒绝使用化肥、化学农药和化学激素,掌握科学的种养殖技术,掌握生态型立体式农业开发技术,并且引导农民向生态农业方向发展。

从一名普通群众,再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先进个人,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农民和中国农村发生的巨变。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党中央对农民的政策越来越发好,惠民政策越来越多,广大农村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变化越来越大。在带领群众从小富奔向“小康”的大路上,默默地耕耘着,继续以大地作纸,谱写着他奉献与服务的人生,生动地践行一个全国农村科普带头人的责任。

第19篇:惠农政策心得

惠农政策心得

6月15日下午,参加县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听取了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副调研员盛晴燕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金融处科长叶松关于财政金融政策、省财政厅农业处科长王晨关于财政惠农优惠政策、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科长罗宪许关于财政扶持企业发展政策的讲座,深受启发,感悟颇深。

1.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目前,我国支农资金从绝对数上讲提高很快,但支农资金的比重仅占国家财政收入比重很小。因此,在加大中央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应建立地方各级财政增加支农投入的机制。随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 地方“吃饭”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以后, 地方财政应有空间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所以, 要在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农责任,共同增加农业投入,逐步形成以中央为主体、地方为重要补充的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

2.优化支农惠农结构。首先,“直补”资金比例偏低,这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不大。其次,支农资金分配上应突出支持粮食生产。如进一步加大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测土配方施肥的投入规模。应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

划, 不盲目照搬, 不大拆大建。根据现有的经济实力, 集中力量重点支持农村道路、农村能源(沼气) 和农村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3.进一步规范支农资金监督机制,加强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健全现有财政支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理财。二是要加强支农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三是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对核实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农民监督意识,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作用,实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定期向群众公布收支情况。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随着政府支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强化,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 要求也越来越高。改变财政支农管理的力量比较薄弱局面,加强基层农财队伍建设, 适当充实力量。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政策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财政支农管理工作能够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第20篇:支农惠农报告

炉霍县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成绩斐然

——炉霍县农村信用社支持当地经济情况汇报

地处甘孜州北路炉霍县,平均海拔3600米,幅原面积579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9.4万亩,草原面积496万亩,森林面积122万亩,气侯寒冷、干燥,青稞、小麦是本地农民的主要农作物,牦牛是当地牧民的主要畜产品。全县下辖4个区,全县辖4区、1镇、15个乡、171个行政村。人口4.2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3.7万人,占总人口的88.10%,农牧户数7391户。

2007年,全县财政收入386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616元,城镇人均纯收入9316元。当地农牧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从事传统农牧业和采挖药材等副业,农牧民收入水平较低,属典型的农牧业贫困县。

位于鲜水河畔的炉霍县信用联社始建于1987年――2007年实行的是县乡两级法人的管理模式,原有法人机构5个,2007年末按照小额信贷组织模式改革的要求,经过机构整合现有县联社营业部和城关信用社两个营业网点。全辖在职职工25人,退休职工11人。

近几年来我县农村信用社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银行的大力支持下,立足区域经济特点,咬定支农工作不放松,强化内控管理,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拓宽服务城乡经济领域,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经济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局面。今年截止10月末,全辖各项贷款余额已达2766万元,较年初增长1835万元,其中三农贷款余额达2460万元,同比多增560万元;实现利息收入174万元,同比多增45万元。有效发挥了支农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作用,为建设美丽、和谐、文明的新炉霍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收到了农民增收致富、地方党委政府满意和信用社增效的“三赢”效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筑牢业务发展根基 业务要发展,内控需先行。一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有一支坚强的领导班子才能带出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才能创出一流的业绩。新的班子优化组合后,坚持每周五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对上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听取基层部门的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措施,并安排布臵下阶段的工作。班子成员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凡事在班子会上进行沟通,集思广益,集体决策,形成了团结、进取、务实的领导集体,有效树立了班子成员在员工中的威信。

二、倡导优质文明服务,增强同业竞争实力

作为一个金融企业,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及,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是取得同业竞争的制胜法宝。面对日益激烈的农村金融市场,该社牢固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特色服务。在坚持早其他各单位开门、晚其他各单位关门、中午不关门、节假日不休息”外,还变被动为主动,积极走出去利用农村信用社联系群众广这一特点优势,深挖储源。由于我们的真情付出,得到了大多数客户的理解和信任,从而降低了硬件设施落后,结算渠道不畅带来的负面影响,各项存款稳中有升。

三、唱响主旋律,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 一是在资金安排上、信贷投向上,我们坚持做到“三优先”原则——即:农业贷款优先、农户贷款优先、社员贷款优先。

二是把推进种养殖业发展作为支农工作的着力点。为了提高本食作物——青稞、小麦、豌豆的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从2000―2007年全辖农村信用社投入信贷资金200余万元,推广新粮种种植100余亩,每亩提高单位产量100多斤。另外,我们还根据市场需要,配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农牧民围绕市场发展商品经济走“市场+农户”的路子,据初步统计:1998——2008年上半年先后投入资金3900余万元,帮助农牧户1110多户饲养奶牛10000余头、牦牛20000余头,还支持大蓬蔬菜种植户10多户、支持养猪户8户养猪80余头、青稞酒酿制户3户,既丰富了当地“菜篮子”。又为农牧民致富增收、信用社增效找到了一条新路。 三是及时作好春耕资金的投放,保证农业生产资金的需要。每年春耕到来之际,全辖信用社职工全力以赴做好春耕备耕所需资金的投放工作,为了不误农时,我们及时做到早调查、早准备、早投放,在自己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措施,如向人行申请支农再贷款等,多方调剂资金,据初步统计:从脱钩以来截止今年上半年,全辖累计投放春耕农贷资金3000多万元,使上千户农户受益,占贷户的95%。其中帮助1300户农户前后购回种子352顿复合肥135吨,农药18吨,农机具2250多件(套),耕牛9000多头,有力的支持了春耕生产。其中近千户贷款购买了农用小四轮拖拉机来耕种土地,改便传统的耕种模式,有力地支持了春耕生产,保证了农户春耕生产的资金需要。

四是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002年我县联社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了业务区域广、经营效益好的城关信用社作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试点发放社进行试点,城关信用社根据辖内实际确定在洛秋乡、雅德乡、泥巴乡、卡娘乡,新都镇等群众信誉较好的四乡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在成功取得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03年在全辖信用社在全县16个乡进行了推广,在推广过程中我们 努力做到四个到位: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宣传到位

要搞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和推广工作首先必须让农牧民明白小额信贷的运作方式及意义。为此县联社制定了宣传方案,一是联社向县委政府汇报,得到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并下文要求各区乡政府积极配合信用社做好贷款的试点和推广工作;二是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大会设立咨询点,电视台制作宣传广告等广泛宣传,让农牧民家喻户晓。

2、农户经济档案建立到位

按照农户经济档案管理要求,也为了进一步掌握农户的基本情况,为评定信用等级提供可靠依据,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在社队干部的帮助下,深入农户家中了解农户经济情况、信用状况,并按户逐笔登记造册。到目前为止,全县建立了5000多户农户的经济档,建档面达80%,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大大缩短了信贷员的调查时间。

3、评定信用等级,核定贷款金额到位。一是经过试点后2003年各按照城关社的经验在相应业务区域内根据实际建立了信用乡、村,并成立了乡镇村干部组成的初审小组,初审小组负责对农户经济状况、社会信誉、偿债能力等进行评定;评定小组根据初审结果,综合评定出优秀、较好、一般三年等级颁发贷款证,核实贷款金额,优秀可以贷款5000元,较好可以贷款3000元,一般可以贷款1000元,凡评上信用等级的农户在规定范围内贷款需求,只需凭“二证、一章、两书”即:贷款证、身份证、个人印章、贷款申请书和贷款初审领导小组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必须对贷户目前经济状况,还款能力作出评价,对贷与不贷作出认定),随时到信用社办理核定金额内的贷款。

4、支持到位。为了使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放得出、收得回,实现绩效双盈,我们还根据本地实际,鼓励农牧民发展特色种养殖、在药材生长季节采挖药材、目前投入的部分资金已发挥出效益。

由于小额信贷手续方便、快捷,适合当地农村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生产方式,深得广大农牧民的欢迎,为此我们根据农牧民群众需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今年1-10月末全辖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753万元,比去年多增加320多万元,使3000多户农牧户受益,占需求户78%,基本解决了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既解决了围绕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 ,又给农牧民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短期资金需要,同时又降低了贷款风险,巩固了农村金融阵地。

五是创新农贷品种,延伸服务范围。除常规支农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我们还根据当地特点,积极开展助学、农村消费贷款等新品种,以满足农村贷款多元化的需求。据初步统计:从2002年以来全辖共投入农村建房贷款540多万元,使800多户农户搬进了新居;发放助学贷款50余万元,让100多名贫困学生圆了学习和升学之梦。

六是用好用活人行再贷款资金。从1998年开始,炉霍人行对我县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截止2008年10月,我县累计使用支农再贷款3300万元,今年是使用支农再贷款最多的一年,目前再贷款余额1100万元。

回顾这些年的支农工作,从行社脱钩到现在,今我县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信贷资金经两亿,支农资金的合理分配使用,解决了大部分农牧民贷款需求,有力地支持了炉霍县域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农村经济“助推器”的作用,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农牧民的一致好评!

炉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惠农岗位职责
《惠农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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