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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征收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15 07:38:26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3.申报征收试题库

申报征收(58题)

一、单选题(32题)

1、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内 容,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C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5 B、10 C、15 D、30

2、居民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 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进行处理,并依 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B)日内,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 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10 B、15 C、30 D、60

3、下列选项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 )。

A、汽车修配厂修理汽车劳务 B、通信公司销售电话卡业务 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D、将外购材料用于继续生产

4、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形,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经省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B )个月。 A、1 B、3 C、6 D、12

5、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自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退税申请之日起( C)日内查实并办理退库手续。 A、10 B、15 C、30 D、60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时应报送( A) A、《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 B、《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C、《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 D、《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7、免税条件消失且使用年限超过(A ) 年(含)以上的车辆重新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A、5 B、10 C、15 D、20

8、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发生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 万元以上的、骗取出口退税的、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不少于( D)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A、3 B、5 C、15 D、6

9、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内 容,在年度终了之日起(C )个月内或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1 B、3 C、5 D、6

10、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B)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A、1 B、3 C、5 D、6

11、下列关于固定资产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D)。

A、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的,按照17%税率计算增值税

B、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D、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12、发生(D )应税行为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 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A、消费税 B、增值税 C、企业所得税 D、车辆购置税

1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总机构在月(季)度终了之日起( A)日内,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 年版)》和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

A、10 B、15 C、20 D、30

14、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内 容,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B )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10 B、15 C、20 D、30

15、对于(A ),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

A、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B、小规模纳税人 C、一般纳税人 D、无定额的个体工商户

16、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D),以及无法据实申报的非居民企业,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15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账簿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 B、账簿不健全,但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 C、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 D、账簿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

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D)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A、销售文化用品 B、缴纳餐饮业营业税 C、提供培训服务 D、提供广告服务

18、研发机构购买国产设备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出口报关单,除提供《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采购国产设备合同、付款凭证,还应提供(A

A、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B、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 C、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D、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

19、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纳税人,当每月开票金额大于应征增值税税额时,征收税款的依据是(B )。

A、以应征增值税税额为依据征收税款,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

B、以开票金额为依据征收税款,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

C、以核定金额为依据征收税款,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

D、以开票金额为依据征收税款,不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

20、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只适用于( C )。

A、企业 B、事业单位 C、自然人个人 D、个体经营者

21、以下交易中不征收增值税的是( C ) A、销售小轿车 B、提供运输劳务 C、为雇主提供加工劳务 D、提供通讯服务

22、下列业务中属于即时办结的是(D

A、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B、多缴税款及退付利息办理 C、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 D、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23、简易申报与简并征期方式的适用于( D )的纳税人。 A、查帐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24、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D )申报纳税。 A、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B、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C、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D、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B) A、6% B、11% C、13% D、17%

26、财政部1月27日发布了《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为(B)。

A、3% B、4% C、5% D、17%

27、增值税纳税期限最长为( B )。 A、1个月 B、1个季 C、半年 D、1年

28、下列关于“营改增”增值税税率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D )。 A、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B、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C、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D、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税率为3%

29、下列关于营改增纳税地点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 )。 A、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C、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0、代理报关服务按照( A)征收增值税。 A、物流辅助服务 B、鉴证咨询服务 C、文化创意服务 D、信息技术服务

3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以下哪项业务不在本栏中反映(C)。A、某工业企业在产品发生的非正常损失 B、某商场将外购的床单用于本企业的职工宿舍 C、某化妆品厂由于质量问题,上月销售的化妆品被退货 D、将外购货物用于营业税项目

32、非居民企业的扣缴义务人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每次代扣的款项,应当自代扣之日起( A )日内缴入报告表。

A、7 B、10 C、15 D、30

二、多选题(15题)

1、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或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络申报后提交的纸质资料,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符合即时办结的有(ABC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B、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申报 C、扣缴义务人申报 D、外贸企业免退税审批

2、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附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CD ):

A、企业改变法律形式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B、企业合并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C、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D、企业债权、债务处理或归属情况说明。

3、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AB )申报纳税。

A、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 B、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C、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D、三者均可

4、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 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ABCD)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B、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转让财产所得 D、其他所得

5、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申报需报送的资料有( ACD) A、《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3 份。 B、《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3 份。

C、工程(劳务)决算(结算)报告或其他说明材料。

D、参与工程或劳务作业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外籍人员的姓名、国际、出入境时间、在华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报酬标准、支付方式、相关费用等情况。

6、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协议书》的三方是指( ABC )。 A、税务机关 B、商业银行 C、纳税人 D、中国人民银行

7、外贸企业免退税审批时必须提交的表格有( ABC ) A、《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 B、《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C、《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D、《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8、纳税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复印件和(ABCD )由税务机关留存,其他资料原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A、退车发票 B、退车证明

C、机动车注销证明 D、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以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

9、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时,留学人员自用车辆,除报送的《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外,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 ABCD)。 A、留学证明 B、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

C、个人护照 D、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国产小汽车准购单》的原件、复印件

10、以下属于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外贸企业)应提供的资料的有(ABCD ) A、《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B、《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出口明细申报表》。 C、外购对应的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D、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所开具的发票。

11、从事以下哪些行业的纳税人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消费税。( ABD ) A、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B、游艇 C、气缸容量250 毫升以下摩托车 D、鞭炮焰火

12、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的要求,办税服务厅需要设置的(ACD )岗位。 A、申报征收岗 B、票表税比对岗 C、异常情况处理岗 D、复核岗

以下符合“营改增”应税服务规定的有( BD)。 A、光租和湿租业务,都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B、装卸搬运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 C、代理报关服务属于鉴证咨询服务 D、代理记账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

14、提供国际运输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原始凭证(BCD )。 A、银行开户许可证

B、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载货、载客舱单 C、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发票 D、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

15、以下2009年成立的企业,其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辖的是(BCD ) A、某内资服务企业 B、某从事交通运输的外商投资企业 C、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D、某地方商业银行

三、判断题(11题)

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

2、从事烟类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批发、零售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

3、批发卷烟的消费税纳税人申报消费税室应报送《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电子数据)。(√ )

4、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 )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娱乐业营业税或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

6、实行定期定额征税个体工商户(含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 )

7、非居民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

8、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

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 )

10、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 ×)

11、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立即核实应退税额、账户等相关情况,通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退税申请,自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退税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库手续。(√ )

推荐第2篇:申报征收岗题库

岗位知识练习题

(申报征收岗)

编写人员:张舒编写单位:包头市国税局

1、关于纳税期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B、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C、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D、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增值税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A、15日、15日 B、5日、5日 C、5日、15日 D、15日、5日

3、关于增值税汇总纳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中,采用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在申报纳税的同时应填写《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并传递至总机构;总机构汇总计算本企业的全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应补(退)税额于本月征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对于按销售分配比例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可由总机构照各级机构的本期销售额占全部总分机构销售额的比重计算各自的销售分配比例,并结合总机构的应补退税额,计算本级及分支机构本期应纳税额,分支机构的应纳税额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税款。 C、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增值税申报的“分次预缴金额”应等于本级预缴税款与分支机构预缴税款(非单独核算业务)之和,依据《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传递 单》,汇总计算当期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纳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8月零售货物取得销售收入3万元,该企业9月应申报缴纳增值税( )?

A、免征增值税 B、0.09万元 C、0.51万元 D、0.33万元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则( )。

A.可以直接申请退税。 B.在发票部分联次追回后,可以申请退税。

C.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申请退税。 D.不再退还税款。

6、消费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申报纳税消费税。

A、3日 B、5日 C、10日 D、15日

7、纳税人办理税款所属期( )及以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使用调整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A、2014年12月 B、2015年1月 C、2015年5月 D、2015年6月

8、目前卷烟批发环节的从价税税率为( )。 A、5% B、11% C、10% D、12%

9、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时间为( )。 A、2013年8月1日 B、2013年12月1日 C、2014年1月1日 D、2014年6月1日

10、下列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算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B、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算和汇算清缴时需提供“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

C、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不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D、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未享受所得税优惠,下一期预缴时仍符合优惠条件的,可一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11、除生产环节外,下列哪种应税消费品在批发环节也征收消费税( )。

A、卷烟 B、白酒 C、化妆品 D、成品油

1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A.25% B.20% C.15% D.10%

1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 )。

A、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

B、按主营项目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 C、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 D、一并征收增值税

14、在一窗式管理中,税务机关办税大厅设置的岗位不包括哪一项(

A、申报征收岗 B、异常情况处理岗 C、发票认证岗 D、复核岗

15、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内容,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16、《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由(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A、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B、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 C、可抵减的技术服务费

D、可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

17、2014年2月以后纳税申报提供的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不包括( ) A、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B、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 C、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D、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18、下列不不属于机动车经销企业需要报送的资料是( )? A、《车辆识别代码清单》 B、《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

C、《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D、《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

19、在单机版防伪税控系统中,如纳税人识别号为150110112345678,则认证子系统传出该纳税人9月份的抵扣联信息的文件名和报税子系统传出存根联信息的文件名分别是什么(

A.12345678.B

9、12345678.R9 B.12345678.R

9、12345678.B9 C.12345678.B0

9、12345678.R09 D.12345678.R0

9、12345678 .B09

20、以下哪一项不是政府支出按用途分( ) A、转移性支出 B、基本建设支出 C、更新改造支出 D、科技三项费

二、多选题、

1、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申报结束后,应将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存根联或报查联归档。

B、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

C、申报完成后,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窗式”比对业务。 D、如需调整前期的申报或对前期申报进行补充申报,则通过申报错误更正业务进行办理;如属于纳税评估自查补报,则通过纳税评估通知书进行办理。

2、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报送资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各类汇总纳税企业应报送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 从事机动车生产的一般纳税人应报送《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明细表》《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电子信息;每年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应报送上一年度《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情况统计表》。

办税服务厅人员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一份返还纳税人,两份作为资料归档。 《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加油 IC 卡的报送条件为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的纳税人。

3、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中,以下哪一项( )属于必报资料?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C、《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D、《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E、《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4、农产品核定扣除的方法有哪几种( )。 A、投入产出法 B、成本法 C、参照法 D、扣除法

5、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部分小微企业范围是()。A.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

B.按季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

C.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 。

D.按月申报的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

6、月销售额3万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

A.增值税 B.营业税 C.城建税 D.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7、在成品油消费税申报中的《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由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 )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纳税人填报,未发生此类业务的纳税人不填报本表.A、汽油 B、柴油 C、石脑油 D、润滑油 E、燃料油

8、以下哪些申报表适用于非居民企业的申报(

A、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B、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C、《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D、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9、凡应缴纳和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人、扣缴人),须按以下规定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附件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事项的有( )。

A、缴纳人、扣缴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同时,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

B、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但未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的缴纳人、扣缴人,应在本公告发布后,首次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前,补办登记事项。

C、不经常发生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缴纳行为或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缴纳人、扣缴人,可以在首次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缴纳行为发生后,办理登记事项。

D、缴纳人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允许从提供相关应税服务所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减除有关价款的,应把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

10、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或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络申报后提交的纸质资料后,应( )。

A、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B、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

C、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D、字迹是否清晰

11、2003年7月推行的“一窗式”管理模式中,一窗式\"窗口设置有几种模式( )? A、两窗三人 B、一窗二人 C、一窗一人 D、一窗三人

12、票表稽核的逻辑关系是(

A、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税额汇总数分别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

1、

8、15栏“小计”项合计的销售额、税额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B、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金额、税额汇总数分别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所填列的进项金额、税额栏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是认证系统采集的税额信息必须大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进项数据。

C、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税额汇总数分别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

1、

8、15栏“小计”项合计的销售额、税额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是税控系统采集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销项数据。D、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金额、税额汇总数分别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所填列的进项金额、税额栏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13、对上门认证或远程认证经税务机关再次认证为下列结果的发票,税务机关必须当即扣留。( ) A.密文有误

B.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C.无法认证 D.抵扣联重号

14、以下哪项( )停止报送

A、《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B、《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C、《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 D、《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15、纳税申报分为()。A、远程申报 B、网络申报 C、上门申报 D、手工申报 【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三、判断题

1、“一窗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征收单位办税大厅的纳税申报窗口必须进行“票表稽核”,以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 )

2、申报纳税规范包括26项58个事项。( )

3、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

4、石脑油、润滑油,润滑油、燃料油减征幅度为70%。( )

5、自2015年1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月销售额和营业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

7、纳税人补充申报通过申报错误更正业务进行办理。( )

8、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 )

9、申报征收岗位主要负责纳税人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受理、IC卡报税和票表税比对等工作。

10、纳税申报分为网络申报和上门申报。

四、简答题

1、简述票表税比对的内容?

2、什么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如何计算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3、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如何进行申报?

4、简述市场经济失灵。

五、案例题

某小型微利企业成立于2014年3月8日,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假设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4万元。该公司在2015年的实际经营月份为12月份,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为3个月。请计算其2015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C项。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2、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A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中,采用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在申报纳税的同时应填写《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并传递至总机构;总机构汇总计算本企业的全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应补(退)税额于本月税款所属期后第二个月征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项:对于按销售分配比例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可由总机构照各级机构的本期销售额占全部总分机构销售额的比重计算各自的销售分配比例,并结合总机构的应补退税额,计算本级及分支机构本期应纳税额,分支机构的应纳税额由分支机构自行缴纳税款。

C项:总机构增值税申报的“分次预缴金额”应等于本级预缴税款与分支机构预缴税款(非单独核算业务)之和,依据《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传递单》,汇总计算当期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纳税额,抵减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当期已缴纳的税额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自2013年8月1日起,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或营业额执行3万元(含3万元)标准,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执行9万元(含9万元)标准。

5、【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6、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消费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申报纳税消费税。

7、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

8、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年60号

9、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10、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A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B项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算和会叫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在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订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 C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1、【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卷烟在批发和销售环节都征收消费税。

12、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当将全部账户向税务机关报告;第二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第十八条,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13、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14、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15、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服务规范2.2版》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16、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3号)

17、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号)

18、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A项为机动车生产企业需报送的材料。

19、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通知》。数据接口文件格式:

1、认证子系统传出抵扣联信息的输出文件名为纳税人识别号后8位,文件扩展名:R+2位月份;

2、报税子系统传出存根联信息的输出文件名为纳税人识别号后8位,文件扩展名:B+2位月份。

20、【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政府支出按用途分为基本建设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科技三项费等;按社会总产品价值构成分为补偿性和消费性支出,按经济性质分为转移性支出和购买性支出等。政府收入按收入形式分为税收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多选题、

1、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

A项《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 资料处理,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存根联或报查联不需归档;

B项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及1个季度。

2、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

C项《纳税服务规范2.2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的基本规范第6项:办税服务厅人员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D项《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处理第3项:.《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加油IC 卡的报送条件为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

3、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资料报送

4、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

5、【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

6、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7、

【参考答案】ABCDE 【答案解析】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

8、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

9、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10、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增值税纳税申报

11、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

12、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13、【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

14、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15、【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三、判断题

1、【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通知》【2003】26号

2、【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纳税服务规范2.2版》申报纳税规范包括26项58个事项。

3、【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3号)

4、【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

5、【参考答案】错误

【答案解析】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6、【参考答案】错误

【答案解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7、【参考答案】错误

【答案解析】《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如需调整前期的申报或对前期申报进行补充申报,则通过申报错误更正业务进行办理;如属于纳税评估自查补报,则通过纳税评估通知书进行办理。

8、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全国纳税服务规范2.2版》

9、【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10、【参考答案】错误

【答案解析】纳税申报分为远程申报和上门申报。

四、简答题

1、【参考答案】票表税比对包括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票表比对是指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利用认证系统、报税系统及其它系统采集的增值税进、销项数据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表中的对应数据进行比对;表税比对是指利用申报表应纳税款与当期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2、【参考答案】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3、

【参考答案】

1、所属期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9日的卷烟消费税,纳税人依据调整前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计算填写,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5%).

2、所属期为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5月31日的卷烟消费税,纳税人依据调整后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计算填写,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50元/万支)+销售额×比例税率(11%)。

4、【答案解析】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生产运行的结果就能够自动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处于帕累托最优的状态之中,也就是市场的运行是有效的。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要实现帕累托最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个人利益最大化;(2)、市场存在多个生产生产者与消费者;(3)要素的完全流动性;(4)信息完备;(5)商品或服务为私人物品。但是这些理想假定条件并不是现实经济的真实写照,因此卡不见的手的原理一般来说并不成立,帕累托最优状态不能得到实现。当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时,我们即说市场处于市场失灵状态。

【参考答案】

解题背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61号)。对于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和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1月至9月的所得可以享受减低税率(减按20%税率)优惠,10月至12月的所得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优惠。

该企业201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时间段计算步骤如下:

1、2015年1-9月份:

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9÷12)=18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8万元×20%=3.6万元

2、2015年10-12月份:

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3÷12)=6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6万元×50%×20%=0.6万元。

3、201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6万元+0.6万元=4.2万元

推荐第3篇:征收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征收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履行本部门各项工作职责。

3、负责抓好本部门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4、按照权限负责有关事项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5、根据分工负责履行本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职责。

6、负责本部门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7、定期向局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情况。

8、负责本系统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4篇:集体土地征收申报程序(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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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申报程序

征收集体土地申报程序

一、办理用地申请

基本工作流程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

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

申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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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立项、规划选址等情况;

3.建设用地基本情况,包括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等。

申报文件

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在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后应附具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1.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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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拟定征地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各项征地方面方案,征地方案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

1.农用地转用方案, 2.补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以下要求,根据不同情况拟定征地所需相关方案:

1.建设只占用国有农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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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3.建设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供地方案。

申报文件

1.农用地转用方案;

2.补充耕地方案;

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

三、征地审查

基本工作流程

1.编制呈报说明书: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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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土房管局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3.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文件、资料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内容

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项目用地安排情况;

2.拟使用土地情况;

3.其他应说明的呈报内容。

申报文件

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时,应附具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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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由用地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3.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5.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四、征地审核与批复

基本工作流程

1.征用土地的审核: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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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用土地的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征用土地的审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4.征用土地的批复: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

申报文件

1.农用地转用方案;

2.补充耕地方案;

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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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

五、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方案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公告的实施: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公告,该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3.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4.补偿内容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国土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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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文件

1.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

2.征用土地方案公告。

六、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1.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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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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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申报文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补偿安置的实施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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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办理农转工手续,落实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申报文件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基本工作流程

用地单位征用集体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办理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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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向用地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办理土地登记。《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应当包括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

申报文件

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时,应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1.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申请;

2.市政府批准征(占)地的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附件和附图;

4.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同比例尺的地形图4份;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6.工程进度计划;

7.计划任务结转单,但当年批准征(占)地的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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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集体土地征收申报程序http://s.ying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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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零申报免税申报不征收申报

免税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开了一家蔬菜批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按规定办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这个季度销售蔬菜收入10万元,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备案应纳税额为零,但也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将当期免税收入,填入申报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当期不用缴纳税款就做零申报?

问:我们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25000元,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你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方式是以开票总金额/1.03计算出不含税收入,再用不含税收入*0.03算出应缴纳增值税,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享受免税。

当期未发生收入就做零申报?

问:我们公司刚刚开业,这个月购买设备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5份,进项税额8500元,已经做了认证,但是没有取得收入,请问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虽然你们这个月没有发生收入,但是存在进项税额,如果简单办理了零申报,可能会因为未抵扣进项税额逾期抵扣而不能抵扣,造成公司损失。正确方式是在对应的销售额填写0,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8500元填入申报表,产生期末留抵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做零申报? 问:我们公司长期亏损,没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你做了零申报可就是给自己“挖坑”了,万一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如果你当年度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还是违反政策规定的

已预缴税款做零申报?

问: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平时给客户提供建筑服务,也销售一些建材,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个季度我们提供建筑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0万元,已经到办税厅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3000元税款,是不是就可以做零申报了? 答:不可以。虽然你们代开发票已经缴纳了税款,依然不能简单的做零申报处理。您应该在规定栏目填写销售收入,系统会自动生成您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冲抵。 取得未开票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们是一家贸易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个月取得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都是未开票收入,是不是就可以做零申报了? 答:不可以。取得未开票收入也应当如实申报,否则不仅要补缴当期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您应当把当期收入500万元填入未开票收入中,按规定缴纳税款。 怎么样才可以零申报?

纳税人如果当期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全部为“0”(数据真实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零申报!

零申报只是在收入上写零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收入为“0”就可以零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收入为“0”,但有进项税,则不能零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当期未经营,收入、成本都为“0”才能零申报。

如果违规零申报会承担什么后果?

1.如果当期有收入无应纳税款办理零申报,属于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需承担不利后果。2.如果当期有收入有应纳税款办理零申报,则属于偷税,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现行《征管法》有关规定追征税款,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无收入无应纳税款,但有进项税额,如果办理零申报,则当期进项税额不能再申报抵扣。

4.违规零申报还要降低你的信用级别等。如果未按规定进行零申报 可是有风险的!

一、影响信用等级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的规定,“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的规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其中第六条指的就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二、如果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款却办理零申报,属于偷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本办法公布的纳税人,除判定为D级外,还会:

(一)对欠缴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限制其出境。(二)税务机关将会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温馨提示:

1、是不是所有的长期零申报都要纳入重点监控?

答:如果企业在筹建期或者存在经营不善、依法被关停等情况是不用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的,但是必须要及时前往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2、如果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是不是要及时到税务机关申请降版降量? 答:为降低税收风险,建议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主动前往税务机关降版降量。待经营有所好转,再携带资料按规定申请发票增版增量。

3、长期零申报的一般纳税人是不是要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担心是多余的。

4、如何避免被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答:诚信经营,合规核算。一定要清楚收入包含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特别是当期有代开发票收入的纳税人,不要以为已经预缴税款就万事大吉,要按规定前往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否则始终脱离不了被重点监控的命运。

推荐第6篇:项目申报专员岗位职责

项目申报专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收集、了解与企业相关的各类国家和地方优惠、扶持、奖励政策信息,查找各类企业及产品荣誉、资质相关项目申报条件、流程;

二、负责与各项目岗位人员资料的对接工作,及时与项目人员沟通在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从事项目立项分析、申报对策,项目包装及相关事务的办理;

四、协调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准备和收集文档资料,参与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完成申报任务,跟踪项目进展和主管部门评审进度

五、进行项目验收资料的准备、送审和验收,申报项目的后期验证等给予协助

六、日常维护相关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机构部门关系、政府资助项目相关主管部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七、收集企业发展情况和政策信息,加强对政府主管部门的汇报和建议;

八、负责企业领军人物和研发技术人员的个人荣誉和资质申报;

九、负责各项主管部门要求的统计数据工作的协调收集和汇总申报;

十、工程与申报资料的存档管理;

一、上级临时交办事项

推荐第7篇:所得税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核定征收)

2011企业所得税年度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核定征收企业年度申报)

1、进入申报界面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我要申报”按钮;

(2)选择“所属时期”为2011年13月,点击“确定”。

2、填报顺序及注意事项 (1)填报顺序

填写《资产负债表》(401)及《利润表》(403)→填写2008版所得税年报附表一《税收优惠明细表》(504)→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附报资料《核定征收纳税人收入明细表》(520)→填写2008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043)→对生成的报表进行修改和检查→提交申报。

(2)注意事项

每张报表申报未完成时,可点击“暂存报表”按钮并可修改。但是,正式提交申报之前必须点击“保存报表”按钮,否则不能申报成功。

3、《资产负债表》的申报

请按以下要求填写“期初数”各项目金额:

(1)如企业在申报所属年度前成立的,请填写年初数; (2)如企业在申报所属年度成立的,请填写成立月份月初数。

4、《利润表》的申报

5、所得税年报附表一《税收优惠明细表》的申报 (1)2-3行的申报

2-3行须主管税务机关对相应免收收入备案事项在CTAIS中维护后才能申报,由企业自行录入;

(2)45 -46行的申报

45行“企业从业人数”、46行“资产总额”必须填写,计算口径应当按照国税函„2010‟185号规定执行:“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年度中间开业的,“从业人数”按企业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初数按开业月份的月初数确定。

6、《核定征收纳税人收入明细表》的申报

注意:14行“非日常性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申报金额应大于等于0。

7、《2008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的申报

8、申报数据录入完成后,请按以下步骤分别提交:

(1)《资产负债表系列报表》打勾,点击“正式提交申报”按钮; (2)《财务报表年报系列报表》打勾,点击“正式提交申报”按钮;

(3)《企业所得税系列报表》打勾,点击“正式提交申报”按钮。 申报成功后,系统提示“申报成功”;若不成功,系统提示进行修改。

推荐第8篇: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如何申报增值税?

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如何申报增值税?

大白菜会计学堂 2018-04-11 11:39:59 今天我们来说一个较特殊的情形。首先声明,这个操作供大家参考,可以去税局再落实下具体方案。很多个体工商户执行定额征收,比如国税给核定每月定额2万,季度定额6万。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企业实际开票超过或低于定额6万,纳税申报表如何填报?我们来分别看一下三种情况。第一,实际开票金额小于或等于6万。小于6万也按6万填报第二,实际开票金额大于6万,小于等于9万,比如是8万。季度低于9万,仍然免税第三,实际开票金额大于9万,比如是10万。季度超过9万,要全额纳税好了,关于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申报就讲这些!学习更多报税课程,可以关注“ 了解更多”大白菜会计学堂,伴你成长!

推荐第9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报审核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报审核

一、服务内容

对位于中心城区拟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是否符合法定用地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向市政府拟申报用地请示文;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简称“一书四方案”);组织、审查、整理装订相关用地报批材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审批;征收耕地开垦费。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三、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和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4、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

5、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6、建设项目审批表;

7、规划部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8、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11、涉及调整土地规划的项目,需有规划调整方案;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需有补划基本农田方案及听证论证报告;

12、1:2000用地范围图壹份;

1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其附图;

14、特殊项目(如占用林地、水面等)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收件处理

1、向土地所在地国土分局核发征地告知确认工作联系单(区国土分局工作时间除外);

2、向市政府拟申报用地请示文;

3、编制“一书四方案”;

4、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工作联系函,请该局核发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情况的审核意见;

5、整理打包批次(单位)用地资料上报省国土厅。

五、审查内容

在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控制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即予受理和审查上报:项目立项得到发展改革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备案;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项目用地范围、面积及土地权属经有关部门审查、确认;项目经矿产、环保、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的评估或确认;征前告知、确认、听证及征地协议等资料齐备、有效;通过劳动社保部门的审查。

六、工作时限

分别受理,以批次为单位,集中审查,统一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七、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鄂政发〔1999〕52号);

2、耕地开垦费收费依据《关于申报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标准的函》(武土财字〔2000〕001号)。

八、办理结果

用地资料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九、送达

由市局通过远程报件系统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十、特别事项说明

1、我局为审查部门,最终审批权在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用地申请经省政府、国务院批准后由我局通知用地单位办理后续建设项目用地手续;

2、《建设用地申请表》可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站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一般业务管理)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办法》

二、申请受理条件: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书;

2、用地范围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指标,符合城市、村庄、集镇规划;

3、单独选址征收土地的,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立项批文。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人)向化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局用地股组织五股室会审并组织有关材料后,送局分管领导初审,局分管领导提出意见送局主职领导审核后,逐级报茂名、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办公场所地址和办理时间:

责任部门:化州市国土资源局

工作地点:化州市河西街道北岸社区瓜垌小区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时间

联系方式:0668—7316683

五、申报材料列表:

(一)农用地转用:

1、提交农用地转用申请;

2、属单独选址项目的,提交立项批文、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属林地或园地的,提交有审批权的林业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同意书》或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出具的园地不是林地证明;

4、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许可证明;

5、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用地红线图。

6、涉及上级审批主管部门提出的补充材料意见,按其意见提交材料。

(二)土地征收

(1)属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征地的:

1、涉及林地或园地的,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同意书》或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出具的园地不是林地证明;

2、银行出具的征地预存款证明;

3、茂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

(2)属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征地的;

1、申请书;

2、建设用地申请表;

3、有审批权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有审批权的单位出具的立项批准文件;

5、有审批权的单位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6、有审核权的单位出具的不压覆重要矿床的证明;

7、有审核权的单位出具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意见;

8、建设用地动工情况说明(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必备);

9、建设项目有关情况说明(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必备);

10、征地补偿安置听证材料(征地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举行听证材料或放弃听证证明);

11、以出让方式有偿供地的,提交草签有偿使用出让合同和地价评估报告;

12、涉及林地或园地的,有审批权的林业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同意书》或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出具的园地不是林地证明;

13、银行出具的征地预存款证明;

14、涉及征收建设用地的,提交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集体建设用地的说明;

15、茂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

16、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用地红线图;

17、建设项目平面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18、涉及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修改的材料和批准修改后的图件。

19、涉及环保等其他单位的,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0、涉及上级审批主管部门提出的补充材料意见,按其意见提交材料。

六、办理时限:

前款材料齐全的,从接收齐全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征地报批材料送化州市人民政府领导审定后,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征地报批材料上报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审核送省人民政府审批。

七、收费设置:不收费

八、收费依据:无

推荐第10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报1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报审核

办理类别:国土管理

项目名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报审核 主办处室:耕地保护处处

受理部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处收件窗口

一、服务内容

对位于中心城区拟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是否符合法定用地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向市政府拟申报用地请示文;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简称“一书四方案”);组织、审查、整理装订相关用地报批材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审批;征收耕地开垦费。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三、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和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4、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

5、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6、建设项目审批表;

7、规划部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8、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11、涉及调整土地规划的项目,需有规划调整方案;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需有补划基本农田方案及听证论证报告;

12、1:2000用地范围图壹份;

1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其附图;

14、特殊项目(如占用林地、水面等)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收件处理

1、向土地所在地国土分局核发征地告知确认工作联系单(区国土分局工作时间除外);

2、向市政府拟申报用地请示文;

3、编制“一书四方案”;

4、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工作联系函,请该局核发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情况的审核意见;

5、整理打包批次(单位)用地资料上报省国土厅。

五、审查内容

在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控制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即予受理和审查上报:项目立项得到发展改革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备案;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项目用地范围、面积及土地权属经有关部门审查、确认;项目经矿产、环保、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的评估或确认;征前告知、确认、听证及征地协议等资料齐备、有效;通过劳动社保部门的审查。

六、工作时限

分别受理,以批次为单位,集中审查,统一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七、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鄂政发〔1999〕52号);

2、耕地开垦费收费依据《关于申报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标准的函》(武土财字〔2000〕001号)。

八、办理结果

用地资料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九、送达

由市局通过远程报件系统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十、特别事项说明

1、我局为审查部门,最终审批权在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用地申请经省政府、国务院批准后由我局通知用地单位办理后续建设项目用地手续;

2、《建设用地申请表》可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申报大厅/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或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第11篇: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2014)

 功能概述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和本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本模块为核定为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

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系统菜单】—【申报】—【一般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2014)】,点击菜单进入统一受理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在初始化受理界面中,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性质,可分为一般企业,金融企业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三种。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来进行受理页面进行勾选。当纳税人为一般企业时,表单勾选必须包括《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和《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当纳税人为金融企业时,表单勾选必须包括《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和《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当纳税人为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时,表单勾选必须包括《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纳税人不能兼有两种企业性质。

3.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页面。

4.打开左上角出的主附表树,点击打开必录表单《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填写企业信息:

3.根据受理页面勾选的主附表表单,不同性质企业填写不同附表。

1)当纳税人为一般企业时,点击打开必录表单《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进行收入明细填写以及《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填写支出明细。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2)当纳税人为金融企业时,点击打开必录表单《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进行收入明细填写以及《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填写支出明细。

《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

3)当纳税人为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时,点击打开必录表单《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进行明细填写。

《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必须先做 税务登记.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

2.通常情况下,申报表存在附表时,先录入附表,后录入主表,主表汇总附表的信息,主附表统一保存。

3.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申报表填写主要根据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三类: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4.如果纳税人属于总分机构的总机构,则附表A109000、A109010附表必须填报;5.重新判断纳税人的小微企业减免信息;即根据主表《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行业明细,等信息计算纳税人的符合小微企业减免税额是否大于等于《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金额;

6.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免税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与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7.主表中“累计金额”部分的数据由附表汇总而来,“累计金额”部分的数据是通过与上期数据累计而来的;

8.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有三种预缴方式,分别是“据实预缴”.“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第12篇:纳税申报征收风险管理的思考

纳税申报征收风险管理的思考

: 2011-05-18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手续的一项法定制度,是税务机关有效实施税务管理重要内容。近年来,为防范申报管理风险,省局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引入了“规范化”、“信息化”、“风险预警防控”等体系,效果明显。但基层税务机关因认识不到位和业务水平限制,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一些隐蔽性较强的申报管理风险依然存在。

一、当前基层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管理主要存在风险:

一是涉税信息不畅。当前我国社会综合治税基础仍显薄弱,由于社会其他部门信息传递相对滞后,不能及时为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往往是应税行为结束后税务机关才最后取得涉税信息,给税款追征带来难度。信息不畅主要表现在两类单位:一是法定扣缴义务人,二是委托代征单位。法定扣缴义务人对扣缴税款信息要求不高,如单位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信息不能及时、完整传递给税务部门;委托代征工作不规范,如由国税代征的门临税收、乡镇场代征的摩托车车船税等,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随意性。这与税收执法刚性要求严重不符。

二是资料审核不严。资料审核是申报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也是风险的源头所在。该环节存在风险点较多:如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全;不能有效界定应税劳务性质和应税行为,适用税种税目或税率错;开票不征税或征税不开完税证未按规定受理纳税申报,影响税款征收;对纳税申报资料不齐全、逻辑错误等问题未审核纠正;对逾期申报未按规定进行处罚或不予处罚等,以上风险点主要表现为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纳税申报的“时效性”、税款计算的“准确性”、资料信息的“完整性”、申报手续的“合法性”,这种风险是“可控但不可避免”的。三是人员素质不齐。作为前台纳税申报受理人员,直接面对纳税人,与广大纳税人面对面发生税款征收入库行为。“首问负责制”、“一窗式服务”等工作要求,对申报征收人员业务素质要求较高。必须是能熟悉税收相关法律、必须是具备独立的日常税收征收处理能力、必须是有一定的工作原则性纪律性。而当前基层税务干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已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征收岗的工作相对单调乏味,干部“能干不想干”的不在少数。个别地方征收岗位还存在聘用临时人员现象,而这些人的基本素质与征收业务需求相差甚远,这一特殊群体自身的素质、责任感以及思想不稳定性,是纳税申报征收管理长期潜在的风险隐患。

四是征管职责不清。自“征、管、查”三分离后,省局稳步推进的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今年又进一步提出征管“三化”(征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征管思路和权限职责十分明确。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征管职能不清,信息不畅的现象。如由于征收岗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无法认定,个别地方管理人员有提前界入审核,这显然与省局征管“三化”要求相背离;由于邮政批量扣税时间及余额不足等不确定性,在临近申报期到期日,管理员为求申报率往往上门收现代为申报,这时批扣成功的税款就会导致重得征税;无论管理还是征收人员,仍存在受理纳税人盖好的空白申报表,代为零申报甚至代签名等行为;管理员未能及时审核申报期后的欠税数据,责令限期缴纳,往往是申报期内期外申报率无任何变化。征管职责不清正成为申报风险系数增加的一项重要因素。

二、防范纳税申报风险管理的途经

强化申报管理意识,把握风险管理思想根源。纳税申报是税收征管法基本内容之一,是衡量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的一个重要标志。坚持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对于增强公民自觉纳税意识,加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监控管理,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强化申报管理意识,转变“重入库、轻申报”,“重形式、轻实质”的观念,认真分析思考当前存在的纳税申报不及时、申报质量不高、申报行为不规范、申报内容不真实及对申报资料审核不严和对申报资料分析利用不够等问题,提高识别申报管理涉税风险能力。科学应对申报征管风险,统一思想是实施风险管理的关键。

规范申报管理程序,完善风险管理防范体系。进一步强化申报管理,明确纳税申报对象和申报范围,合理确定申报方式,严格申报期限,规范纳税申报内容,严格申报手续,建立申报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工作及代扣代缴办法,明确代征范围,规范委托代征资料管理,加强对委托代征资格审核;进一步明确征管查权限职责,采取纳税申报前审核管理和事后检查并举方式,逐步将管理重心转移到检查纠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违法行为上来,加大依法治税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税,健全数据质量考核机制,提高信息数据分析利用,提高申报信息评估能力。

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满足风险管理素质需求。税收执法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只有拥有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才能准确管理纳税申报遵从度差的纳税人、去服务纳税遵从高的纳税人,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人力资源是实施申报风险管理的核心。人力资源配置要以纳税风险防范和控制为导向,由重点税后防范逐步向税前、税中转移。要进一步加强申报征管岗位人员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委托代征单位人员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培训内容要注重税务执法实务和风险预防教育,要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培训体系,以适应新下的税收征管要求。

(作者单位:金溪县地税局)

第13篇:核定征收年报网上纳税申报操作方法

核定征收年报网上纳税申报操作方法

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纳税申报→填用户名计算机代码、填密码企业网上申报密码→登录→网上纳税服务→网上纳税申报→企业综合申报→有税申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审报表(2009版) →填表→保存,显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保存成功。→点退出,完成。

第14篇:查账征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季度申报说明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季度申报说明

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每季度暂在“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模块下进行申报,步骤如下:

第一步

登录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g s.tax861.gov.cn),点击“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

第二步 填写计算机代码和密码,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个税季度申报”,选择“申报期(税款所属期)”,点击“确定”;

第三步 进入申报表的填写页面,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向税务机关提交”;

第四步 申报信息符合要求,进入申报完成页面。

填报说明

一、申报表只需填写《核定征收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表》中的部分项目,即:“企业经济类型”、“行业”、“电话”、“企业收入总额(累计)”、“生产经营所得(累计)”、“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投资者姓名”、“分配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和“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详见下图)

除上述列举的必填项外,其他项目务必不能填写。

二、如果上述必填项中系统自动带出的数据与纳税人实际数据不符的,请根据实际情况直接修改。

三、“生产经营所得(累计)”=所有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的总和。

四、其他“申报信息修改”、“ 个人明细查询”和“申报信息查询”功能的使用与核定征收保持一致。

注:标圈者为必填项,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务必不能填写。

第15篇: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征收事项操作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征收事项操作指南

16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3 165.增值税小规模(非定期定额户)纳税人纳税申报 ..............................................................5 166.定期定额户定额执行期结束后XX税纳税申报....................................................................6 167.消费税纳税人纳税申报 .....................................................................................................7 168.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申报 ..............................................................................................9 169.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 .............................................................................................10 170.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12 17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季(月)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14 17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15 17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A类..........................................................16 17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A类 .................................................................20 17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B类 .................................................................21 17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B类 .................................................................23 17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 ........................................................................24 178.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 ................................................................................................25 179.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26 180.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27 181.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 ...................29 182.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31 183.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对外修理修配)..........................................................33 184.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35 185.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对外实物投资)..........................................................37 186.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39 187.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 .....41 188.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货物) .......................................................................................................................43 189.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列名的中国产物品) ................................................................................................................................................45 190.出口货物退税申报(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统一采购专供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国产商品) .........................................................................................................................................47 191.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 ) ........................49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92.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对外修理修配) .................................................................51 193.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53 194.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对外实物投资) .................................................................55 195.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59 196.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货物) .......................................................................................................................61 197.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63 198.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耗用的水、电、气申报退免税 ......................................................65 199.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67 200.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申请审批 .............................................................................................68 201.扣缴义务人申报 ..............................................................................................................70 202.委托代征申报 ..................................................................................................................71 203.延期申报申请 ..................................................................................................................72 204.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74 205.发票认证 .........................................................................................................................76 206.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78 207.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79 208.退(抵)税审批(出口退税除外) ..................................................................................80 209.葡萄酒消费税退税 ...........................................................................................................82 210.车辆购置税退税 ..............................................................................................................83 211.外轮代理人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 ......................................................................................85 212.合同区外国合同者所得税申报 .........................................................................................87 213.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申报缴纳增值税..........................................................89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6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业务。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5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9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

2.税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税控IC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 3.防伪税控开具发票汇总表及明细表

4.加盖开户银行“转讫”或“现金转讫”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适用于未实行税库银联网的纳税人)

5.《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和加油IC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6.《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7.《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8.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9.每年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报送上一年度《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情况统计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0.按月报送《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2.报送申报当期销售所有机动车辆的《代码清单》(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3.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4.按月报送《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6.重点税源企业报表(重点税源企业)(一式一份)

17.纳税人如果取得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用于抵扣税款的,应当报送录有抵扣发票信息的电子申报软盘

18.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办理“免抵退”税的生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产企业提供)

19.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报送)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和资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附报资料数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

(5)确认税款是否入库(已实行“税银联网”或“税库银联网”的地区); (6)为增值税防伪税控一般纳税人办理防伪税控报税业务; (7)进行“一窗式”票表税比对;

(8)“一窗式”票表税比对异常的,按照规定处理。

(9)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签章,为增值税防伪税控一般纳税人办理税控IC卡解锁处理。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65.增值税小规模(非定期定额户)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业务。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3.按月报送《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4.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5.推行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需报送税控收款机IC卡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和资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附报资料数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

(5)对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一窗式”比对。

(6)对于纳税人所报资料齐全完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附报资料数字符合逻辑关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签章,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当期申报有税款的,开具完税凭证。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66.定期定额户定额执行期结束后XX税纳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

二、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16号令)

《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XX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在一个定额执行期结束之后60日之内或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前3日内进行申报。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申报

(1)审核《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XX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符合条件的受理纳税人的分月汇总申报,在系统中录入申报表信息,需要补缴税款的打印完税证明,税款入库后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XX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返回纳税人。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67.消费税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消费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是指消费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的业务。

二、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 《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33号) 《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6〕66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生产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和《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

2.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除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 5.扣缴义务人必须报送《消费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6.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报送:①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油品)②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③主管部门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④企业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的月份排产计划

7.抵减进口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纳税人还需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通过系统调阅纳税人前期消费税申报信息;

(2)审核《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和资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3)审核纳税人提供的《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与附报资料数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4)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5)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6)对于纳税人所报资料齐全完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与附报资料数字符合逻辑关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上签章,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当期申报有税款的,开具完税凭证。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68.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申报是指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税纳税申报的业务(部分单位向国税局申报,如铁道部营业税由北京市国税局征收)。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202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营业税纳税人),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各项数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发现《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或者存在疑点等情况,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纳税人所报《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印章齐全,数字符合逻辑关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上签章,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当期申报有税款的,开具完税凭证。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69.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是指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税纳税申报的业务。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贷款(含贴现、押汇、透支等)利息收入明细表》 2.《外汇转贷利息收入明细表》 3.《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明细表》 4.《融资租赁收入明细表》

5.《自营买卖股票价差收入明细表》 6.《自营买卖债券价差收入明细表》 7.《自营买卖外汇价差收入明细表》

8.《自营买卖其他金融商品价差收入明细表》

9.《金融经纪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收入月汇总明细表》 10.《保费收入明细表》 11.《储金业务收入明细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上述金融机构每季度末最后一旬应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可以在本季度缴纳营业税,也可以在下季度缴纳营业税,但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其他的金融机构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以一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或者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应当分别于季度终了后或次月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和资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与附报资料数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纳税人所报资料齐全完整,《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数字符合逻辑关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申报戳记,返还一份给纳税人,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当期申报有税款的,开具完税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70.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一、业务概述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适用于能如实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纳税人按年度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 《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附表一(1))(一般企业用) 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一(2))(金融保险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

4.《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二(1))(一般企业用)

5.《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保险企业用)

6.《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用)

7.《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三) 8.《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四) 9.《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五) 10.《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六) 11.《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七) 12.《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八)

13.《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 14.《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一)

15.《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二) 16.《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三)

17.《坏帐损失明细表》(附表十四(1))(一般企业用)

18.《呆账准备计提明细表》(附表十四(2))(金融保险企业用)

19.《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附表十四(3))(金融保险企业用) 20.如果纳税人涉及到以下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年度申报时还应报送: (1)纳税人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发生改变的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2)纳税人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项目应报送:技术项目开发计划立项书或批准文件和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项目和发生额的有效凭证

(3)纳税人为工效挂钩企业应附报行使出资者职责的有关部门制定或批准的工效挂钩方案 (4)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的情况说明

(5)要求享受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在报送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及高新技术产品或项目的有关资料

(6)认定业务取消后,纳税人应提交证明其符合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资格条件的资料 21.境外所得税纳税证明和税收减免法律规定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当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并进行清算的,应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对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正确的,退纳税人更正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2)对审核无误的,在系统中录入纳税人申报资料,并核对企业申报的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减免税优惠(认定取消后,主管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提交证明其符合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资格条件的资料严格审核,确认其符合资格条件的,允许享受优惠政策;确认其实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虽经有关部门认定了资格,也不得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已预缴税款等信息与系统比对是否一致,已实行电子申报的地区可实行自动录入和比对;

(3)申报表保存成功后,系统产生申报信息和应征信息,产生应征税款的作税款征收处理,产生多缴税款可以作退税或抵税处理。在申报表税务机关接收栏签收并加盖“已申报”印戳后,退一份申报表给纳税人。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7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季(月)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一、业务概述

对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天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对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正确的,退纳税人更正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2)对审核无误的,在CTAIS中录入纳税人申报资料,并核对企业申报的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减免税优惠、已预缴税款等信息与系统比对是否一致;

(3)申报表保存成功后,系统产生申报信息和应征信息,产生应征税款的作税款征收处理,在申报表税务机关接收栏签收并加盖“已申报”印戳后,退一份申报表给纳税人。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7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一、业务概述

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对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核定征收企业)》,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天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对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应当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对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正确的,退纳税人更正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2)对审核无误的,在CTAIS中录入纳税人申报资料,并核对企业申报的减免税优惠、已预缴税款等信息与系统比对是否一致;

(3)申报表保存成功后,系统产生申报信息和应征信息,产生应征税款的作税款征收处理,在申报表税务机关接收栏签收并加盖“已申报”印戳后,退一份申报表给纳税人。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7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A类

一、业务概述

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并应依其全年实际应纳税额减除已预缴的所得税额,自核自缴应补缴的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对企业的年度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一般性审核,并办结企业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事项。

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的企业,应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并将应补税款缴纳入库;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及办结税款多退少补事项。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4〕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3〕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3〕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080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营业收入表》(A01)(附表1)

2.《营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02)(附表2) 3.《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明细表》(A03)(附表3)

4.《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长期摊销资产表》(A0301)(附表4) 5.《固定资产折旧情况表》(A04)(附表5) 6.《财务费用情况表》(A05)(附表6) 7.《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表》(A06)(附表7) 8.《营业外收支情况表》(A07)(附表8) 9.《其他损益明细表》(A08)(附表9) 10.《年度亏损弥补情况表》(A09)(附表10)

11.《总、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应纳税情况调整汇总表》(A10)(附表11) 12.《总、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经营情况年度申报表》(A1001)(附表12)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3.《总、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表》(A1002)(附表13) 14.《其他应税项目调整明细表》(A11)(附表14) 15.《外国税额扣除计算表》(A12)(附表15)

1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A13-A)(附表16) 1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A13-B)(附表17) 18.《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纳所得税情况表》(A14)(附表18) 19.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20.中国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

21.对纳税人涉及到下列已取消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年度申报时还应报送:

(1)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出口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在年度申报时报送:主管部门出具的当年度该企业为产品出口企业的有效证书;审核确认机关出具其出口产品产值超过当年产值70%的证明资料

(2)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时,报送以下资料: ①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度编制的技术开发计划和费用预算方案 ②外商投资企业技术研究人员情况 ③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发生情况

(3)企业实际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应就当期扣除的坏账损失的原因做出附加说明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

(4)外国企业列支总机构管理费,须出具总机构提供的管理费汇集范围、总额、分摊依据和方法等证明资料,并就上述证明资料附送注册会计师查证报告

(5)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定期减免税:附送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借款利息,企业对每次发生的对外借款,在报送其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以下资料:

①借款利率与签订借款合同时的一般商业贷款利率比较说明 ②注册资本投资到位的验资报告

如果企业从非关联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可免于提供上述第①项所要求的资料

(7)企业取得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凡尚可使用的年限比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短的,可按实际可使用年限计算折旧。企业应在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对按上述规定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受让价格、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的有关说明资料

(8)企业发生财产损失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其财产损失的类型、程度、数量、价格、损失理由、扣除期限等做出书面说明,同时附送企业内部有关部门的财产损失鉴定证明资料等,若涉及由企业外部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附送企业外部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

22.享受两个密集型优惠的企业应报送主导产品销售收入比例情况的说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2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汇总审核表》 2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

2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A1301)企业与其关联企业关联关系及交易汇总情况表》

2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A1302)企业与其关联企业购(销)商品(产品)情况表》

2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A1303)企业与其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情况表》

2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A1304)企业与其关联企业融通资金情况表》

29.《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A1305)企业与其关联企业有形资产转让情况表》

30.《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A1306)企业与其关联企业无形资产转让情况表》

3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A1307)企业与其关联企业其他交易情况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纳税年度内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自核自缴应补缴的税额。

2.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的企业,应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并将应补税款缴纳入库。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1.对纳税年度内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对企业的年度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一般性审核,并办结企业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事项。

2.对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及办结税款多退少补事项。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企业报送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签章是否齐全;

(2)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报内容与附报资料相关内容是否相符;

(3)审核企业申报结转或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额与系统比对是否一致; (4)审核企业申报的减免税优惠与系统比对是否相符;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5)审核企业申报的已预缴税款信息与系统比对是否一致;

(6)对审核无误的,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上签字、加盖印章,一份留存,一份给纳税人;

(7)将审核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数据导入或录入系统;

(8)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者填报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受上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会计决算报表、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的数字是否一致,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已按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对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做出调整;

2.审核企业是否按规定结转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

3.审核企业是否符合税收减免条件,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的减免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无税务机关或地方政府的正式批文;企业所处减免税年度情况,何时应恢复征税;审核企业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已报税务机关审批等;

4.审核总机构汇总和外国企业营业机构合并申报所得税,其分支机构或各营业机构帐表所记载涉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各项数据是否准确;

5.审核企业已预缴所得税的完税信息,确认其实际预缴的税额。

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及日常征管情况,对企业报送的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和其它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在5月底前,对应补缴所得税、应办理退税的企业发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算清缴涉税事项通知书》,办理税款多退少补事宜,并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7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A类

一、业务概述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 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季度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四分之一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季预缴所得税。

二、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

五、十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申报。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申报。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企业报送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签章是否齐全;

(2)对审核无误的,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上签字、加盖印章,一份留存,一份给纳税人;

(3)将审核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数据录入系统(网上申报除外);

(4)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者填报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7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B类

一、业务概述

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并应依其全年实际应纳税额减除已预缴的所得税额,自核自缴应补缴的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对企业的年度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一般性审核,并办结企业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事项。

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的企业,应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并将应补税款缴纳入库;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及办结税款多退少补事项。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4〕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3〕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3〕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080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类),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中国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纳税年度内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自核自缴应补缴的税额。

2.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的企业,应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并将应补税款缴纳入库。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1.对纳税年度内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对企业的年度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一般性审核,并办结企业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事项。

2.对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及办结税款多退少补事项。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一)受理环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企业报送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类)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签章是否齐全;

(2)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类)的填报内容与附报资料相关内容是否相符;

(3)审核企业申报的减免税优惠与系统比对是否相符; (4)审核企业申报的已预缴税款信息与系统比对是否一致;

(5)对审核无误的,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类)上签字、加盖印章,一份留存,一份给纳税人;

(6)将审核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数据导入或录入系统;

(7)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填报内容不符合规定或系统比对不符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受上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企业已预缴所得税的完税信息,确认其实际预缴的税额。

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及日常征管情况,对企业报送的年度申报表进行初步审核后,在5月底前,对应补缴所得税、应办理退税的企业发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算清缴涉税事项通知书》,办理税款多退少补事宜,并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7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B类

一、业务概述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 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季度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四分之一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季预缴所得税。

二、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

五、十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B类),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申报。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申报。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企业报送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B类)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签章是否齐全;

(2)对审核无误的,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B类)上签字、加盖印章,一份留存,一份给纳税人;

(3)将审核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数据录入系统(网上申报除外);

(4)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者填报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7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

一、业务概述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时,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并应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申报时以其资产净额或者剩余财产减除企业未分配利润、各项基金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为清算所得,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二、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九十九条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1992〕215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 2.清算资产会计报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申报。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企业报送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签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相符;

(3)对审核无误的,在《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上签字、加盖印章,一份留存,一份给纳税人;

(4)将审核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数据录入系统;

(5)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者填报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78.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并以实际受益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扣缴。扣缴义务人每次所扣的税款,应当于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和提供咨询、管理、培训等劳务活动的所得,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1992〕215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扣缴。扣缴义务人每次所扣的税款,应当于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申报。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企业报送的《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签章是否齐全;

(2)对审核无误的,在《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上签字、加盖印章,一份留存,一份给企业;

(3)将审核后的《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申报数据录入系统;

(4)对《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填报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79.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税务机关对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接收、处理及应用维护。财务会计报表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财务会计报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按季度报送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按年度报送的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5天,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接收。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财务会计报表》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符合条件的,受理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 3.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80.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发生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时,按照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4号)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5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车辆价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境内购置的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的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3.车辆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4.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其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确认税款缴纳后予以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审核《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和其他资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与附报资料数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3)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5)纳税人所报资料完整齐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数字符合逻辑关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上签章,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确认税款缴纳后,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征税车辆在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辆购置税征税专用章。

2.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81.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

代理出口货物)

一、业务概述

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退税。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9〕1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工贸)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函〔2005〕1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6〕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2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批申报单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加盖外汇管理部门已收汇核销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准予在180天内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远期收汇证明(进行外汇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企业申报时不需提供纸质核销单)

5.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提供)

6.《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和代理出口协议(委托代理出口业务的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资料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提供的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制作回执交给申报人;

(2)对出口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3)将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2.转下一环节

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人工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2.计算机审核。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后,应当进行计算机审核,将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凭证、资料与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传递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82.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

一、业务概述

对外承包工程是指我国对外承包公司承揽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或国外客户、公司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物资采购和其他承包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可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凭有关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退税。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2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普通发票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提供)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对外贸企业申报的对外承包工程退(免)税资料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提供的申报资料准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确、纸质凭证齐全的,接受该笔出口业务的退(免)税申报,制作回执交给申报人;

(2)对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接受该笔出口业务的退(免)税申报,并要当即向申报人提出改正、补充资料的要求;

(3)纸质申报资料符合要求的,将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电子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2.转下一环节

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人工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2.计算机审核。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后,应当进行计算机审核,将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凭证、资料与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传递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83.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对外修理修配)

一、业务概述

对外修理修配是指企业耗用国内生产的零部件及原材料为外商修理船舶或其他设备等的业务。外贸企业对承接外修理修配业务后委托生产企业进行修理修配业务的,可在修理修配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有关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 《关于对外承接外轮维修修配业务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2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生产企业开具的修理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外贸企业对外开具的修理修配发票或出口发票 5.外贸企业与外商签署的修理修配合同

6.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准予在180天内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远期收汇证明(进行外汇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企业申报时不需提供纸质核销单)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外贸企业应在修理修配的货物复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对外贸企业申报的承接对外修理修配业务退(免)税资料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提供的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接受该笔对外修理修配业务的退(免)税申报,制作回执交给申报人;

(2)对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接受该笔承接对外修理修配业务的退(免)税申报,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3)将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2.转下一环节

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人工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2.计算机审核。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后,应当进行计算机审核,将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凭证、资料与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传递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84.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一、业务概述

中标机电产品是指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由中国招标组织在国际上进行招标,国内生产企业、外贸企业或工贸公司中标,在国内生产或委托生产、加工或收购的机电产品。由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视同国内企业中标机电产品。招标单位须在招标前将贷款的性质、规模、项目等经当地国家税务局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后,其中标的机电产品,方可办理退税。招标单位须在招标完毕后,填写《中标证明通知书》并报所在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签署意见后直接寄送给中标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中标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方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退税。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 《关于利用外国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恢复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8〕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带条件贷款项目中标机电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涉及出口退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 3.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 4.中标人与供货企业签订的收购合同(或协议)

5.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 6.中标货物的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7.中标货物若为消费税应税货物,还应提交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8.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 9.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或出口发票 10.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招标产品的收货清单

11.国外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贸易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交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或协议)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对中标机电产品,外贸企业应自购买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对外贸企业申报的中标机电产品退(免)税资料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提供的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接受该笔中标机电产品的退(免)税申报,制作回执交给申报人;

(2)对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接受该笔中标机电产品的退(免)税申报,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3)将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2.转下一环节

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人工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2.计算机审核。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后,应当进行计算机审核,将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凭证、资料与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传递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85.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对外实物投资)

一、业务概述

出口企业在国内采购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可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退税。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不再实行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财税〔2004〕1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国外投资的文件(复印件) 5.在国外办理的企业注册登记副本和有关合同副本

6.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还应提交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消费税完税分割单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对外贸企业申报的对外实物投资退(免)税资料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提供的申报资料准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确、纸质凭证齐全的,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制作回执交给申报人;

(2)对外贸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3)将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2.转下一环节

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人工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2.计算机审核。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后,应当进行计算机审核,将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凭证、资料与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传递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86.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

一、业务概述

境外带料加工装配是指我国企业以现有技术、设备投资为主,在境外以加工装配的形式,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出口的国际经贸合作方式。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含实物性投资)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退税率实行出口退税。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凭普通发票退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5〕2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2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进口设备为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提供)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对外贸企业申报的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退(免)税资料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提供的申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接受该笔出口业务的退(免)税申报,制作回执交给申报人;

(2)对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接受该笔出口业务的退(免)税申报,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3)将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2.转下一环节

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人工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2.计算机审核。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后,应当进行计算机审核,将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凭证、资料与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传递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87.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

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

一、业务概述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可凭有关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退税。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1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经外轮或远洋国轮船长签名的外销发票 3.外汇收入凭证

4.购进视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5.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还应提交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消费税完税分割单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应自购买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税手续。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对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申报的退(免)税资料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提供的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接受该笔退(免)税申报,制作回执交给申报人;

(2)对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接受该笔退(免)税申报,并要当即向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申报人提出改正、补充资料的要求;

(3)将企业申报的退(免)税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2.转下一环节

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人工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2.计算机审核。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后,应当进行计算机审核,将企业申报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凭证、资料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88.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货物)

一、业务概述

对外贸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比照一般贸易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出口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50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2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出口发票

3.商务部批准使用援外优惠贷款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或商务部批准使用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

4.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援外优惠贷款协议”复印件或与商务部有关部门签订的“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借款合同”复印件(对利用中国政府援外优惠贷款采用转贷方式出口的货物,援外出口企业在申请退税时可免予提供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协议,但要附送援外出口企业与受援国业主签订的出口合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开具给税务机关的证明出口企业转贷业务的证明。在项目执行完毕后,援外出口企业还要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其支付货款的付款凭证。)

5.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6.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7.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提供)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援外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对援外企业申报的退(免)税资料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提供的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接受该笔出口业务的退(免)税申报,制作回执交给申报人;

(2)对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3)将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2.转下一环节

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人工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2.计算机审核。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后,应当进行计算机审核,将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凭证、资料与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传递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89.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列名的中国产物品)

一、业务概述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非中国公民且不在中国永久居住的行政技术人员在华购买的物品和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对等原则的基础上,予以退还增值说。享受退税的物品及劳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且购买物品和劳务的单张发票金额合计等于或高于800元人民币的物品及劳务。申报退税的自来水、电、煤气、暖气的发票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发票无最低限额要求。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外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3〕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外交人员自用免税汽柴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3〕1346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国驻华使(领)馆退税申报表》,3份

《外国驻华使(领)馆退税申报明细表及汇总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水、电、煤气、热力公司为使(领)馆及馆长住宅提供水、电、煤气、热力的普通发票。该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由外交部提供使(领)馆及馆长住宅名单并由国家税务总局予以确认。消费自来水、电、煤气、暖气的发票,如不是水、电、煤气、热力公司开具的,而是由物业公司开具的,物业公司需在发票中注明自来水、电、煤气、热水、暖气实际消费的数量或供暖面积。

2.由外国驻华使(领)馆汇总填具的经有关使(领)馆馆长或指定的外交官员(领事官员)签字并经外交部礼宾司、领事司审核、登记签章的《外国驻华使(领)馆退税申请表》

3.购进物品或劳务的普通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建造或装修使(领)馆馆舍的建筑材料、设备,须提供由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免予提供普通发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享受退税单位和人员的退税申报,由外国驻华使馆按季度(以发票开具日期或《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的签发日期为准)汇总其使(领)馆应退税额。本季度最后十天所购物品及劳务,可与下季度所购物品及劳务一并申报退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审核、录入资料

(1)对申报人提供的退(免)税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提供的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接受该笔退(免)税申报,制作回执交给申报人;

(2)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接受该笔退(免)税申报,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3)将企业申报的退(免)税数据读入系统。 2.转下一环节

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税务机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90.出口货物退税申报(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统一采购专供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国产商品)

一、业务概述

经国务院批准,对纳入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港口、火车站、陆路边境口岸、出境飞机、火车、轮船上经批准设立的出境免税店以及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免税店部分国产品实行退税政策。

二、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财税〔2003〕201号)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经营的国产商品监管和退税有关事宜的通知》(署监发〔2004〕4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中国免税品公司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申请退还消费税的还应提供消费税税收专用税票或完税分割单

3.加盖有“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报关专用章”和海关“验讫章”的国产品进入免税店保税库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免税店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对免税店申报的退税资料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提供的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制作回执交给申报人;

(2)对免税店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3)将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2.转下一环节

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人工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2.计算机审核。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后,应当进行计算机审核,将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凭证、资料与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传递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191.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

出口货物 )

一、业务概述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包括视同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

二、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函〔2005〕1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6〕91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附表》,3份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准予在180天内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远期收汇证明(进行外汇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企业申报时不需提供纸质核销单)

4.出口发票

5.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提交: 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②《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6.属于委托代理出口业务的还应提供受托外贸企业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

六、申报征收

7.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应税消费品的提供)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手续。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的,应当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免、抵、退”税。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申报应该在月底前审核、审批完成。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对生产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资料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生产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制作回执交给申报人;

(2)对生产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接受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3)将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2.转下一环节

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人工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2.计算机审核。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后,应当进行计算机审核,将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凭证、资料与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传递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证明、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电子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后续管理环节需调阅以下资料实施审核: (1)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信息

(2)上月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信息

第16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企业)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一、业务概述

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对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核定征收企业)》,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天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对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应当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对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正确的,退纳税人更正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2)对审核无误的,在CTAIS中录入纳税人申报资料,并核对企业申报的减免税优惠、已预缴税款等信息与系统比对是否一致;

(3)申报表保存成功后,系统产生申报信息和应征信息,产生应征税款的作税款征收处理,在申报表税务机关接收栏签收并加盖“已申报”印戳后,退一份申报表给纳税人。

2.资料归档

第17篇: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征收工作的通告

关于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征收工作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国务院第488号令)、《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2003年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55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68号)和市地税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市残联四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残字〔2003〕3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征收工作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城乡各类经济组织、中央、省属单位、外地驻绍机构等有关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百分之一点五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该比例的,给予适当奖励;未达到该比例的,应当按其差额人数和上年度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征缴期限

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为20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类学校由于放暑假等特殊原因,可顺延至9月30日。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征收标准

参照2010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基数为:企业单位11000元,机关、事业单位14300元。

各单位在计算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计算公式为:(2010年末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5%-已安置残疾人数)×201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基数×100%。已安置残疾人数是指经市残联劳服机构认证后单位在职残疾人数。

各用人单位每少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应按上述确定的征收基数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不足一人的单位,按实际比例差额缴纳。

2010年新办单位,按实际经营月份(以工商注册登记日期为依据)计算征收。2011年新办的单位到2012年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注销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实际月份征收。

四、认证手续

2010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残疾人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请于6月1日至6月30日到绍兴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办理残疾人就业认证手续。逾期不办理残疾人就业手续的单位,视作2010年度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用人单位在申请认证时请随带下列资料:

1、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就业证》),二寸照片一张(去年已认证的残疾职工只须带就业证原件)。

2、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0年12月《职工工资发放单》复印件。

4、2010年新增的残疾职工请先将身份证号码、个人养保编号及名单报至市残联就管处,以便统一核对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5、各用人单位在申请认证时请随带本单位公章(如无法携带公章,用人单位可领取申请表格回单位盖章后申请认证)。

五、申报方式

各单位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按本单位2010年12月底在职职工总人数计算申报。对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凭市残联劳服机构开具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抵扣情况表》到市地税局第一或第二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抵扣手续;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可直接到市地税局第一或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或通过地税因特网服务系统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认证地点:

绍兴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服务大厅

地址:城南东光路127号(汽车南站旁,乘318路公交车到底)。

联系电话:88055509 88360535

申报地点:

第一税务分局 地址:解放北路33号 联系电话:85087101

第二税务分局 地址:袍江世纪大道财税大楼 联系电话:88159106

网上申报地址:http://

浙江省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绍兴市残疾人联合会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18篇:关于企业所得税按查账征收的申报报告

申 请 报 告

*县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8日,属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32012********,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经营场所位于********,经营范围:涂装设备的研发和生产;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像塑制品、金属制品销售;

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遵守各项《会计准则》,账簿设立全面,会计科室人员安排合理,现有3人,会计制度健全。收入、成本、费用核算准确;账簿、凭证保存情况良好;能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并按照规定期限内按照纳税缴纳各项税款。 我公司于2010年4月正式开始营业至今已经实现销售收入*万元,产品销售成本*万元,管理费用*万,财务费用*万,销售费用*万,按核定征收办法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元,因筹建期开办费用投入较大,4-11月份公司经营处于亏损状态。

为保证公司能长久持续的经营发展,特向贵局申请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望批准为盼!

2010年12月9日

第19篇: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一、业务概述

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内容,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8号)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8号)

(九)《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2010〕119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2份;

(二)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填报《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二)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种类齐全,填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规范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并办结,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签字盖章后返还纳税人一份;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

第20篇:1001办税服务类纳税申报征收岗试题

1001办税服务类纳税申报征收岗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首问责任制的业务范围不包括( ) A 涉税业务办理; B 涉税业务咨询; C 纳税服务投诉; D 涉税中介监管。 答案:D 解析: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人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或有效指引纳税人完成办理涉税事项的责任制度。首问责任人,是指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或寻求涉税帮助时,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人员。

2.某企业的应收帐款账户,借方期初余额为8700万元,贷方本期发生额为13000万元,借方期末余额为14000万元,则该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为( )。

A 18300万元 B 9700万元 C 7700万元 D 35700万元 答案:A 解析:借方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借方期末余额

3.《征管法》颁布后,假设某年春节的放假日期为2月7日-2月14日,那么下列有关税种申报期顺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不顺延

1 B.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顺延5天 C.增值税的申报期顺延7天 D.消费税的申报期顺延4天 答案: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23号

4.机构纳税人办理车辆购臵税纳税申报时,提供的车主身份证明是( )。

A 营业执照 B 法人营业执照 C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D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答案:D 解析: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更新事项中4.4.1-092 车辆购臵税申报 【报送资料】(2)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5.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是() A 利润表 B 现金流量表 C 所有 D 资产负债表 答案:D 解析: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6.一窗式管理一律实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基本流程为

2 ( )

A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IC卡报税、纳税申报受理、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B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受理、IC卡报税、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C纳税申报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IC卡报税、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D纳税申报受理、IC卡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答案:B 7.金三系统中,操作‘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流程时,纳税人哪种状态可以使流程进行下去。 A纳税人因存在疑点问题正在进行稽查 B登记状态为非正常户或注销户 C纳税人进行过放弃免税权备案 D纳税人欠税 答案D 8.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 A发票 B收据 C代收税款凭证 D完税凭证 答案D 解析: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9.下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中,不属于流动负债的有( )。

3 A 预收账款 B 其他应交款

C 预付账款 D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答案:C 解析: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10、下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 A.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B.合伙企业 C.各类企业

D.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答案:B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11、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内容,在年度终了之日起 ( )个月内或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3、60 B.

5、60 C.3、45 D.

5、45 答案:B 解析: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 4.5.8-100 【业务描述】。

12、《规范》的特点体现为四个更,( )、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

4 A、流程更优 B、程序更短 C、核准准确 D、态度更好 E质量更高 答案:A 13.县税务机关应对外公开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对不能即时答复的涉税问题在( )个工作日内回复,不能按期回复的应在回复期限内向咨询人说明。 A 1 B 3 C 5 D 7 答案:C 解析: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 7.4.1-180 涉税问题咨询【基本规范】

14.按照《纳税服务规范》2.1版中基本规范要求,税务机关解决纳税人合理需求时,对于一般性涉税需求,应于( )个工作日内响应或反馈,对于复杂涉税需求,应于20个工作日内响应或反馈。

A 5 B 10 C 15 D 20 答案:C 15.发生冲突时,应认真倾听,安抚纳税人的情绪,并对纳税人的抱怨或投诉妥善进行处理,避免( )。

A 领导发现 B 群众拍摄 C 冲突升级 D 群众围观 答案:C 解析: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更新事项中9.4.2-235 现场冲突处理 【基本规范】(2)。

二、多项选择题

1.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债务人对债务清偿业务暂不确认所得或损失,债权人对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应准备以下资料( )。

A、《企业特殊性业务备案登记/申请审批表》2份。 B、当事方的债务重组的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当包括债务重组的商业目的。

C、双方所签订的债转股合同或协议 D、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 答案:ABCD

2、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涉税事项时,需要报送的资料是(

A.《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B.《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 C.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D.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E.《资产负债表》; 答案:ACDE 解析: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 4.22.2-110 【报送资料】。

3、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需要报送的资料有( )

6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 年版)》及附表;

B.《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2014 年版)》;

C.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附表;

D.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总机构还应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和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E.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分支机构还应同时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 年版)》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答案:ACDE 解析: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 4.5.3-078 【报送资料】。

4.纳税人总分机构不再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部、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

7 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提供的资料有( )

A、纳税人申请报告

B、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C、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所在工商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答案:ABC 解析: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5、首问责任制的业务范围包括( ) A.涉税业务办理; B.涉税业务咨询; C.纳税服务投诉; D.税收工作建议; E.涉税中介监管。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 9.3.1-198 【基本规范】(1)。

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用于厂房建设 B.用于个人消费

8 C.用于集体福利 D.用于对外投资 答案:ABC 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7.办税服务厅人员办理完结纳税人提请的申报业务,在提交的三份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 ) A一份作为资料归档 B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C一份返还纳税人 D两份返还纳税人 答案:ABC 解析: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更新事项中4.1.1-08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基本规范】(7)。 8.申报纳税规范包含( )等业务。

A、纳税人申报 B、扣缴义务人申报 C、委托代征人申报 D、缴纳、解缴、退还税费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目录。 9.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开具外出管理证明的,应当向( )申报纳税。

A、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 B、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C、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D、三者均可 答案:AB 解析: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9 10.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B、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转让财产所得 D、其他所得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判断题

1.对纳税人申请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办税服务厅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由税务管理部门调查核定,在应纳税额公示后报征管部门,征管部门终审,将结果反馈到办税服务厅。( ) 答案:×

解析: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 2.2.3-027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基本规范】(3)办税服务厅在1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税源管

10 理部门调查核定,在应纳税额公示后报征管部门,征管部门终审,将结果反馈办税服务厅。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 ) 答案:×

解析: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延期申报,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3.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答案:×

解析:经盟市级税务机关批准。

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升级规范中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 答案:×

解析: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 2.2.3-027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升级规范】(1)办理时限由15 个工作日提速至10 个工作日。

5.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

11 答案:√

解析: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6.超过预约时间而未到场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与纳税人协商解决,并重新安排预约时间。( ) 答案:ⅹ

解析: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更新事项中9.3.10-232 预约服务 【基本规范】(4)对超过预约时间而未到场的,视为纳税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

7.纳税人可以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或银行卡(POS机)等方式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完税证明。( ) 答案:√

解析: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更新事项中 4 申报纳税规范【基本规范】中都有规定。

8.税务机关应在办税服务厅或商业密集区提供自助办税设备。( ) 答案:ⅹ

解析: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更新事项中 9.1.5-216 服务设施 【升级规范】(2)办税服务厅配备自助办税设备。

9.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立即核实应退税额、账户等相关情况,通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退税申 12 请,自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退税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库手续。( ) 答案:√

解析: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 4.23.1-111多缴税款及退付利息办理 【基本规范】。 10.升级规范中利用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络申报成功的纳税人,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 ) 答案:√

解析: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更新事项中 4 申报纳税规范【升级规范】中都有规定。

四、实务题

1、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一张2010年3月5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该公司办税人员中途在未交接相关税务资料的情况下擅自离职,造成该发票超过认证期限。请说明该企业如何处理,提供的资料及该事项基本规范的要求(简述即可)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2007 年 1 月 1 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抵扣的,经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报送资料】(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2 份。(2)

13 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同时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3)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纳税人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办税服务厅 1 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批。(3)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 1 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批结果,允许继续抵扣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抵扣;审核通过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申报征收岗位职责
《申报征收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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