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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25 18:02:2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机构与职责

三、保障措施

四、奖励与处罚

五、附则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防火防盗的安全管理,更好地保障广大员工的

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工作环境,全

面促进公司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法令、

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防火防盗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各级负责人要层层负责,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三条 对在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违反

安全规定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管

会),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

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工作,研

究制定安全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和处理有关

问题等工作。安管会的日常工作由事务部负责处理。

公司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保障措施

第五条 公司在办公楼内安装监控器,对大门和消防通道门等部位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实施24小时监控。 经常对门、窗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尤其是消防通道门和人员进出门,事务部人员和每日最后退出者都要进行检查,发现栓、锁等有不牢固的现象,要及时报告事务部处理,坚决排除安全隐患,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门卡由公司统一制作限定发放,指定人保管,在事务部登记备案。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事务部应立即将该门卡消号作废,经公司领导同意后重新发放。对丢失门卡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当事人如果不及时报告,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视损失程度,加倍处罚。 外来人员一律到事务部登记,由事务部具体负责安排接待。公司任何员工一律不准私自将外来人员带入公司内。送饭及投递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加强财务室的安全防范,要安装防盗报警器并每日检查,保险柜现金存储额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办公室内个人物品的管理,贵重物品严禁存放在办公室内。

第十一条 要加强对公寓、员工宿舍的安全管理。员工宿舍要指定负

责人,负责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公寓谁住谁负责。公寓、

员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公司事务部要定期对

公寓、员工宿舍的电、煤气、门窗等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如果发生被盗案件,发现者要立即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

进入,同时马上报告公司领导,取得领导同意后报警。当

公安人员进入现场后,要协助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三条 加强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

认识防火的重要性。

第十四条 发现火警要立即报警并迅速报告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人人都

要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第十六条 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有问题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保证能随时正常使用,发挥效能。

第十七条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防盗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

检查整改情况在全体员工大会上进行讲评。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有下列情形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破案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或直接导致案件破获的;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避免案件或事故发生的;及时扑灭火灾,减少重大损失的。

第十九条对无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有关法规,玩忽职守,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辅以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2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旬邑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一、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刘小平副主任:赵养锋

成 员:秦东峰、党卫祥、王高峰、岳佰社、冯彦文

郑永涛、朱建忠、樊春民、王艳群、安晓春

二、职能部门

综合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冯彦文

三、安全员

安晓春

四、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抢险队)名单 (1)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刘小平副组长:赵养锋

成 员:秦东峰、党卫祥、王高峰、岳佰社、冯彦文、

郑永涛、朱建忠、樊春民、王艳群

联络员:安晓春 电话:18717276536 (2)第一抢险队(负责办公楼、卷烟库房、北园小区)

队 长:郑永涛 副队长:冯彦文

队 员:张军峰、任西群、王凯、任权海、王咏梅

张海平、文海东、岳鹏、马富平、张军

(3)第二抢险队(负责金叶小区)

队 长:赵养锋 副队长:朱建忠

队 员:万晓娟、刘卫东、陈跃、候长利、焦永华、马疆伟、樊春民、张芳玲、郑玉娥、张军峰、

(4)医护救援组

队 长:张小娟

队 员:谈娟、崔红、刘美娟、杜菊霞

五、各部门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

综合办公室:冯彦文 专 卖 股:郑永涛 烟 叶 股:朱建忠 送 货 站:王艳群 客 服 部:樊春民 基 建 办:张军峰

六、基层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1)基层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2)无指定负责人、团体或2人以上岗位第一责任人: 无指定责任人、团体或2人以上岗位第一责任人顺序为:党员、团员、年龄较长者、男性、健康者。

安全责任书

为了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管安全必须管生产”的高度出发,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抓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订立本安全责任书。

① 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组织、督促整改。

② 各安全岗位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以提高本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到预防为主。

③ 各安全岗位人员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相互支持、配合,完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④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本部门的安全学习情况和安全措施实施情况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⑤ 公司各级人员要团结合作,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司安全、文明、高效运行。

⑥ 凡因忽视安全,玩忽职守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查核实,将对直接责任人实行重处。

⑦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负责制,各安全生产岗位人员对所属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监督检查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对行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部门通过自我约束、调整和反馈,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运行和安全生产。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监督检查原则:遵照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严管重罚,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安全监督检查形式:安全监督检查和部门安全检查。

第五条

职责:公司的安全检查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派人参加;对公司的安全管理,生产、消防工作等情况作全面监督检查。

第六条

工作程序 ㈠ 专业监督检查:

专业监督检查由公司综合办负责;公司综合办是专业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各安全人员是专业监督检查的执行者。

1、监督检查程序:

1)每季度由综合办组织对全司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每个月由综合办组织对薄弱环节、重点场所及中高度危险源等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3)各部门经常对本部门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综合办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基础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好记录;

5)对每次检查应作好记录,记录参加人员、检查情况、是否有隐患、隐患通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跟踪、隐患整改反馈等流程。

2、专业监督对象及内容:

1)公司综合办主任对国家交通安全法规、法令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 2)公司有关部门对安全责任制、安全奖惩制等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

3)送货站对在卷烟配送中,及员工在运输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现象进行监督,对生产设备、办公设施、物资存放、库房消防设备等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监督。 专业监督部门和人员必须遵章守纪、秉公办事。

3、专业监督部门的权力:

1)对公司各部门所属人员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对危及安全生产的“三

违”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对严重危国家财产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令其终止营运生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情节严重者,可令其停业。 2)对违章违纪行为处罚权;

3)对公司所属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审定权;

4)对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违章指挥行为有越级上报权; 5)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人员的处理有建议权和处罚权;

6)对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承包合同中有安全生产的条款,以及安全法规制度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7)在生产指挥、评级及评奖等工作中,按规定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对安全工作作出贡献的领导或员工,有奖励建议权。

第七条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组织检查的部门做好记录,汇总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拟定改进措施,报公司综合办,综合办能即时解决的应立即作出整改方案,不能即时解决的,提出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向接受检查有问题的有关人员发出限期整改书,被检查科室和人员接到整改通知书后须立即采取措施,再限期整改完毕,接受复查或将整改情况向综合办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八条

公司安全检查内容,须按表格内容逐项登记填写,作为建档资料备查。 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后应在短期内召开会议补选充实。

第十条

对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员工,由监检会主任提出建议,行政给予奖励,对特别重大成绩者另行嘉奖。奖励、嘉奖每年一次。

第十一条

对不称职的安全监督检查成员,召开相关会议,提出罢免并改选。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目的: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查排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

使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各种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

第三条

职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消防、治安、车辆、设备机械等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

安全隐患整改方法: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

第五条

安全隐患整改程序:

㈠ 各职能部门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现消防、治安、设备等事故隐患,立即向综合办报告,综合办根据隐患信息向所属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根据事故、安全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㈡ 对在日检、月检及季度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办须立即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根据事故、安全隐患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㈢ 对于受某种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须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㈣ 建立隐患整改跟踪制度。由综合办指定专人对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作评定,形成文字记录,其结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后方准从事各项活动。凡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坚决停止经营活动。

㈤ 隐患整改的反馈。存在隐患的部门,必须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凡通过隐患的通知、隐患整改、隐患跟踪整改及评定结果后,由部门、部门责任人,或负责跟踪整改的人员在限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综合办反馈整改情况和结果。

第六条

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实行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安全检查员自身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公司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事故隐患整改须加以高度重视,必须认真负责,及时整改。

第七条综合办指派专人负责建立所有安全隐患跟踪整改的档案台帐,将有关问题逐一统计归类,按规定向有关领导反馈隐患跟踪整改情况。

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对事故进行正确处理,界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发生车事故后,对事故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并对事故责任作出意见。

第三条

职责

综合办是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的职能部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事故处理程序

㈠ 当公司所属部门发生事故后,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须迅速报告综合办。公司综合办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其他单位取得联系,并根据事故性质组织安全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㈡ 发生重大或特大安全事故,综合办须指定专人在12小时以内即时、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向县安监局、交通局、交管所、市公司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事故结案后10日内,综合办必须对事故责任作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

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必须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以司法机关结案书为依据,分清原因,坚持按责论处的原则。

第六条

不论发生的事故大小,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次安全活动日学习上进行分析。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综合办要即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发出通报,直至达到“四不放过”的目的为止。

第七条

公司综合办要及时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记录,形成案例,用于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安全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相关方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

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

职责

㈠ 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 综合办负责经营者、安全员、新进员工和相关方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

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 各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部门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 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综合办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

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等。

第七条

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进行控制,保证各相关部门及场所使用安全生产文件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的控制。

三、职责:

1、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批准。

2、副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文件的审核。

3、公司综合办负责对安全生产文件拟定、初审、校对,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公司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收集、归纳、整理、打印、发放、立卷、归档、回收、销毁、保存,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使用和保管。四、文件的分类:

1、

2、

3、

1、

2、

3、

4、

5、

6、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办法、措施及其相关文件。

办公室应收集、归纳、整理国家及本省、市有关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办公室收到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后,应交经理审阅、批示; 综合办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及时拟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办法、措施及其相关文件;

部门收到安全生产的文件后,依照文件内容,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学习,以加深对文件的理解和认识,做好对文件的执行工作。

综合办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安全生产文件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文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各级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文件的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文件的更改:

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文件需更改时,应经报经理批准,由综合办负责更改、收回原文件,发放更改后的文件,并将更改后的文件存档。

五、文件的管理:

七、文件的保存、作废与销毁:

1、文件的保存

1) 安全生产文件必须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2) 发放至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由该部门兼职安全员保管。任何人不允许在安全生产文件上任意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查。

2、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1) 对失效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文件由相关部门兼职安全员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出,加盖“作废”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并将作废文件交办公室暂存。

2) 因某种原因(如作历史档案参考)需保留作废的安全生产文件时,应对该作废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以防误导;

3) 对要销毁作废的安全生产文件,由办公室填写《文件销毁申请》,经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销毁。

职工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安全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工伤和火灾事故发生。2.厨房内易燃气体管道、接口、阀门仪表必须定期测漏检测(每15日进行一次),以防止燃气泄漏。

3.使用煤气罐的厨房,集存煤气罐区域要与灶台操作区域分开,不得同在一室。

4.燃气表房、煤气罐储存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照明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室内不得杂物。

5.厨房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点火棒点火,要先点火后开各燃气阀门,不得使用火柴、纸张直接点火、灶的用火使用时严禁无人看守。

6.厨房在炼油、炸制、烘烤仪器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锅内的油不得过满,油温不可过高,严防因油多溢出或油温过高而引起火灾和人员灼伤。

7.厨房内使用的各类电器设备(照明设备、绞肉机等电气机械设备、线路插板等)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各类电器设备接点要牢固,绝缘及防潮性要良好,要有合格的保险设备;各类电器设备严禁过载运行。

8.厨房内使用的各类电器设备要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漏电、过载等情况,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进行检修。

9.厨房各类电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10.绞肉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电动食品加工机械,门(盖)应有电气连锁,清理残杂物时必须在关机状态下进行,并应有人监护。

11.厨房每日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所有燃气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检查无误后方能离开。

12.厨房内除配置常用的灭火、烧火器材以外,还应配置石棉毯,以便救油锅起火。13.厨房内抽油烟设备(抽烟罩、排烟管道等)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清洗检查。 14.餐厅要遵守下列规定:

14.1应根据设计用餐的人数摆方餐桌,留出足够的通道,通道和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14.2不得乱拉临时电源线路,如需增添照明设备以及彩灯一类装饰灯具,应按规定安装。14.3如允许吸烟,应设置烟缸,如禁止吸烟则应设置禁烟标志。

14.4食堂工作人员在收餐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以免引起火灾。14.5配置常用的灭火器材

卷烟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库房管理人员要了解卷烟仓储的安全养护知识。2.入库卷烟要分类按行业标准堆放,要留有安全通道。 3.搬运要确保不损坏卷烟。

4.两人以上人员一起搬运时,要互相配合,步调一致。叉车运输时要放稳、牢固。 5.卷烟的货架要牢固稳妥,摆放要规范,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6.库内要有充分照明。电源线无明线(串管或暗设),电源总开关设在库外。 7.要定期检查货物是否按行业堆码。

8.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加热器、动用明火。9.库区内法规规定的消防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状态。 10.库房内正常温度为25°C—30°C,温度为55%--65% 11.库内安全间距如下:

11.1托盘与墙的间距不小于0.5米。11.2托盘与设备的间距不小于1米。 11.3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米。 11.4垛高不超过6件烟。

11.5垛上方离灯具、线路不小于0.5米。12.6卷烟在防霉度夏期间应堆放梅花垛。 12.7卷烟堆放与电器设备距离应保持1米。

烟叶收购站(点) 安全管理制度

1.收购站(点)必须按照《陕西省烟草系统烟叶收购站(点)安全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加强站(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2.烟叶收购站(点)必须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站(点)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站(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仓库保管员对仓储管理、防火、防盗、防霉的安全负责;过磅员对有关设施的安全和精确度负责(有问题及时报告);付款员对资金安全负责;开票员对有关票据安全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对行车安全负责。

3.烟叶收购前,及时将仓库内外清扫干净,杜绝一切可引发烟叶质量裂变的源头,做好防潮、防火、防霉、防盗、防异味“五防”工作。

4.烟叶收购站(点)的生活区,工作区和货场区应自成单元,并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各站(点)应根据具体情况划定界限,从布局上应符合“三区分离”的原则,确保生活、工作和商品安全。

5.工作现场管理

5.1严禁非工作人员在站(点)人员未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收购区、仓库、微机室、付款室等重要位置。

5.2验烟区、收购站(点)收烟区和验烟区应设置护拦隔离,严禁在此区域内吸烟或闲杂人等进入。

5.3开票微机室:保管员、微机人员在收购期间绝不能擅自离岗,如因特殊原因外出,保管员必须将票据锁好,微机员将微机锁定,并请(点)其它人员看护以防票据丢失。

5.4付款室、收购过程中,付款室一律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当天未用完的收购资金要及时存入当地信用社或放入保险箱内专人看护。6.货场区安全

6.1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明火,电炉取暖;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和60W以上灯泡;除照明用电外,应杜绝一切电器设施。

6.2规范堆码、及时打包调运,如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打包调运的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密封、

通风等方法保障烟叶标准含水率,杜绝因天气变化可能引起的霉变。 6.3夜间必须关闭门窗,如因收购量大需夜间打包的必须专人看护。 6.4严禁各种易燃、易爆、异味、污染、有毒放射等物品与烟叶存放在一起。

7.商品运输安全。各站(点)应树立安全运输意识,承担烟叶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行业安全要求,并同承运方签定安全运输合同。防止烟叶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商品损坏、短少、变质、被盗、单货不符等损失或事故差错。

8.各站(点)在燃烧垃圾时,要远离工作区、货场区,并指定地点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意外发生。

9.各岗位人员应牢固树立收购站(点)也是烟农“服务点”的思想,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强化诚信意识。

10.收购站(点)各岗位人员应从讲敬业、讲道德、讲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从实际工作中的每一道环节保护烟农的合理利益

架设临时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各单位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路时,由需要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架设临时线申请单”报安全保卫科批准备案后方可施工。

2.有专职电工的单位,架设临时线也应由申请单位报安全保卫科批准,备案后方能架设临时线。

3.临时线架设后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周,如超过期限需要延长使用时,必须办理继续使用申请,交安全保卫科备案。临时线连续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

4.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临时使用线可不填写临时线申请单,但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并在工作完毕后由本人负责拆除。

5.临时线的安装必须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施工。

6.到期的临时线和私自安装的临时线,保卫科有权令其停止使用,并责令电工拆除。7.使用单位或部门应按临时线的要求使用,并维护线路良好,到期报安全保卫科拆除。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使之时刻处于战备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3.本规定使用于本市局(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各单位部门应按国家《间作灭火配置设计规范》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配备灭火器材。 5.各部门配备灭火器材的标准;

每100平方米不得少于3具,仓库每100米不得少于5具;配电房、空压站、锅炉房每100米不得少于5具。

6 .消防供水:各单位配置消防栓,确保消防用水,卷烟及烟叶仓库应配置消防器等灭火工具。 7.各部门消防栓应有明显标志,室外消防栓由安全保卫科,明确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每年涂刷红漆二次。

8.各部门的灭火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放置在防雨、防晒的箱内。

9.灭火器材的设置应装在器材箱内,器材箱前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10.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与所防护物品的距离,手提式灭火器不得大于20米,手推式不得大于40米。

11.各部门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指定专人持牌管理,不能有积尘、锈蚀、损坏等现象,确保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12.各部门的灭火器材属于特种装备,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挪作他用。

13.各部门的灭火器材应维护完好,如有丢失,人为损坏现象,由管理部门及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14.按消防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干粉灭火器每五年维修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年检;推车式干粉式灭火器每五年维修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年检;二氧化碳灭火器每三年维修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如发现压力表指针在红色区域内的,不论时间长短,一律重新更换。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各单位所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车辆管理使用的规定,经检查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方可上路行使,并按照规定进行年检。

2.机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各单位的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所属机动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和安全性能检查,一般半年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3.各单位必须指定一个部门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车辆集中的单位应对机动车实行专人负责、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应做到一车一人、定人定车。 4.车辆使用应严格执行《派车单》和《出车登记单》制度,《派车单》和《出车登记单》,是驾驶员外出执行任务的依据和凭据。

5.专职驾驶员应严格按《派车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执行各类任务,没有《派车单》一律不准出车,驾驶员应认真按《出车登记单》中规定、不得虚报、漏填,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其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6.机动车执行长途运输任务,各级领导和车管部门应严格审批,需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7.各单位应认真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应制定车辆管理和交通管理安全制度,各级专兼职车辆管理人员应制定交通安全责任,各单位每年都应同机动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认真执行。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听取安全职能部门的汇报,研究制定企业安全长远规划,落实安全经费。

二、审定公司安全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重大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并做出决策。

三、审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对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

四、安排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五、研究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存档工作。

领导带班制度

为切实做好局(分公司)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安全24小时双岗值班制度,确保对突发的急事、特事以及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处置,特建立局(分公司)领导带班制度。

1、带班在局(分公司)领导之间轮流进行,每人一周,带班时间从本周一8:30至下周一8:30。遇法定节假日,实行领导日带班制。带班领导名单和时间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按月公布。

2、带班领导对带班周内的突发事件、信访应急、安全维稳等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做好现场控制和处置等方面的协调、指导、组织、安排等各项工作。

3、带班领导对总值班室报告的急事、特事以及重大情况、重要信息,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按主要领导批示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4、带班领导负责检查带班期间总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及履职情况,并做好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的抽查工作。

5、带班领导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争取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

防火安全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条例》和《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消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必须忠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

三、各部门多有动力设施、照明线路,必须规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私自安装更改,以防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依然、易爆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办公楼、库区、严紧燃放烟花爆竹,严紧动用明火,违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各部位配备的消防器材由综合办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不准损坏或挪作他用,并定期由综合办组织检修,保证其状态良好。

七、义务消防队员要选思想好、素质高、身体好的同志,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八、对火灾、火险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火险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其责任,对扑救有功人员要进行奖励。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所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车辆管理使用的规定,经检查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方可上路行使,并按照规定进行年检。

2.机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各单位的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所属机动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和安全性能检查,一般半年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3.单位必须指定一个部门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车辆集中的单位应对机动车实行专人负责、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应做到一车一人、定人定车。 4.车辆使用应严格执行《派车单》和《出车登记单》制度,《派车单》和《出车登记单》,是驾驶员外出执行任务的依据和凭据。

5.专职驾驶员应严格按《派车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执行各类任务,没有《派车单》一律不准出车,驾驶员应认真按《出车登记单》中规定、不得虚报、漏填,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其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6.机动车执行长途运输任务,各级领导和车管部门应严格审批,需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7.单位应认真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责任制,单位应制定车辆管理和交通管理安全制度,各级专兼职车辆管理人员应制定交通安全责任,各单位每年都应同机动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认真执行。

8.所有机动车必须配备防盗、防火器材、三角木、警示牌。

9.机动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使用防盗报警装置或采取其他防盗措施,同时锁好车门,关好车窗,保存好车钥匙及防盗装置控制器,不得丢失。

10.所有车辆每天下班后都要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因工作需要车辆在外过夜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停放在停车场。

11.机动车停放无人看管时不准在车内存放重要文件、资料,不准存放现金、支票和有价证 券及高档贵重物品,配送车辆上应配有现金保险箱,并配有防抢器械。 12.所有机动车都要按时办理机动车辆保险手续。

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1.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详细制定驾驶员招聘标准,确保驾驶员质量和行车安全。2.机动车辆驾驶员实行“双证制”。除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烟草系统内部核发的《烟草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以下称上岗证)。 3.《上岗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印制,专职驾驶员(指主要工作职责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的人员)由省局(公司)安全保卫处核发。

4.申报《上岗证》必需具备以下资格:连续驾驶经历5年以上;持B照以上驾驶证,初次聘用驾驶员年龄35-45,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遵章守纪。

5.所有驾驶员必须熟知交通安全法规、车辆电路、机械常识及简单车辆的故障排除、特殊情况的处理及单位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并经市局(公司)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上岗证》。

6.《上岗证》发放程序:具备资格驾驶员经考试合格后需填写《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上岗证申请表》,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市局(公司)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省局办理《上岗证》。

7.凡持有《上岗证》的驾驶员都必须与本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管理目标和奖惩规定。

8.持有《上岗证》的驾驶员要严守交通法规,做到任何情况下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使、不疲劳驾驶、不违章停车,减少其它各种违章,杜绝重大和恶性事故。

9.持有《上岗证》的驾驶员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上岗证》资格。凡年度内连续违章记分12分以上;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0.《上岗证》每一年由原发证部门审验一次,发证部门要对所发证的持证人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驾驶员有权利暂扣和吊销所发《上岗证》。

11.私自将本单位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上岗证》人员驾驶造成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12.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驾驶员的文化水平、驾驶年限、安全行驶、教育培训、奖励惩处及事故登记和处理、驾驶员的变更调动等情

况。

13.各单位每月至少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旬邑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安全标示管理制度

一、拟定切合项目实际的《安全标识管理制度》,做好安全标识的计划和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标准已经对安全标志的尺寸、衬底色、制作、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以及各类安全标志的几何图形、标志数目、图形颜色及其补充标志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安全管理人员应做个有心人,结合公司实际,熟悉并充分运用。

安全标识应合适有效,无论从色彩、文字大小等方面。安全标识的设立应保证人们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其所表示的内容;应被牢固地安装,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均应具有坚实的结构;被置于墙壁或其它现存的结构上时,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形成对比色;对于那些所显示的信息已经无用的安全标志,应立即由设置处卸下,这对于警示特殊的临时性危险的标志尤其重要,否则会导致观察者对其它有用标志的忽视与干扰;一般情况下应安装于观察者水平视线稍高一点的位置;已安装好的标志不应被任意移动。

为了有效地发挥标志的作用,应设置专人对其定期检查,定期清洗,发现有变形,损坏,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现象存在时,应立即更换或修理,从而使之保持良好状况。安全管理员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充分利用周例会、现场会等各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明了安全标识的意义、作用。

安全标识的配备和使用不仅对外展现了项目良好的企业形象、管理水平,而且是创建平安工地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重要考核内容。

充分利用安全主题会议、周例会、现场会等各种形式,使项目全体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安全色彩表示的含义和安全标识的内容,认识到安全标识的重要性。

三、运用色彩管理原理,创新安全标识管理,实行“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

色彩运用理论认为:长时间在色彩灰暗、照度不够的作业环境下劳动,就容易使人感到心情紧张,产生郁闷、恐惧之感,思想上烦躁,视觉疲劳,生理上消耗的识别物体能量增大,也容易引起作业动作变形,影响劳动效率提高,同时也增加了潜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如高空作业,除了采用安全色和安全标识予以提示作业者实现安全行动外,还应根据各工种的不同特点和劳动者的心理状态,突出以人为中心,突出地方文化和作业环境特色,采用对作业者有良好感觉,对高空作业无影响的色彩,来确定工地周边、设施及机器的颜色,造成劳动环境的协调感,使空间合理化。对于工作环境和视觉常驻的目标处,适当地添加明亮色彩,利用色彩与亮度比来减缓视觉疲劳和缩短视距,以吸引注意力。

四、跨越地方既有道路施工时,应绘制详尽的安全标识平面布置图,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防患未然,维护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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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药品生产企业GMP管理与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各线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

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 员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每年发布一次,如遇期间人员调整,则由相应职质继任者承接相应职责。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培训教育计划、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等,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 公司下属各相应职能线也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班组网络,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七条 新进公司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代培生和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八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内容为国家安全技术法令和规定,安全思想、安全守则、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等;部门级安全教育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培训内容为各部门生产、检验、贮藏、管理特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内容为各岗位技术安全操作、岗位职责、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等。

第九条 接待公司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条 凡从事压力容器、焊接、驾驶、电气、危化品采购、使用、保管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殊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第十一条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在投产前,必须先制订相应生产工艺规程,并由生产技术部、设备动力部依分工进行相应培训,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十二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安全领导小组和发生事故涉及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章安全检查及整改

第十三条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防范事故发生和对事故的隐患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以日常检查为主,特别是安全重点部位的检查。同时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制订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群众性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建立由职工、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第十七条 安全检查组织形式和内容

1 综合性安全检查

1.1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门经理、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级检查。

1.2 公司级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级每两个月检查一次,班组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1.3 综合检查时应以“五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找差距,抓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三及时”(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整改)。

2 专业性安全检查

2.1 由安全领导小组和设备动力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2.2 检查内容主要是蒸汽、压力容器、安全装置、机电设备、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工作。

2.3 专业性检查可单独进行,也可与综合检查结合进行。

3 季节性安全检查

3.1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公司所在地的地理和气候季节变化情况,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3.2 检查内容主要是对防雨、防洪、防雷电、防台风、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等工作进行检查。

4 日常性安全检查

4.1 主要分岗位人员现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两种形式。

4.2 班组长和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第十八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次分析研究,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三落实”(即项目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时间落实)。

第十九条 所有问题和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对于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应采取应急的临时安全措施或监督使用,并分别纳入安全技术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整改。

第二十条 整改计划制定后,必须做好隐患整改实施效果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的进度。

第五章劳动保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护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护管理就是采取各种综合性的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措施,合理地组织人与物的因素,有计划地指导、调节和监督各种劳动保护活动,从而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防

止和消灭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的职能的总称。

第二十三条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为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二十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预防性个体防护措施。劳保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安全可靠,而且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工效以及经济耐用。劳保用品的管理与发放由办公室负责。

第六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第二十六条 合理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如火灾警铃、消防栓、灭火器、应紧照明系统等,使之处于随时可用于灭火的状态。

第二十七条 消防器材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点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的“三定管理”。

第二十八条 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十九条 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和门卫值班巡逻工作,以消除火险隐患或及早发现火情,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十条 普及消防知识,使公司员工都能掌握怎样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等一些灭火技能和消防知识。

第七章危险化学品管理

第三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物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等。

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和使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在生产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专用储存室(柜)内,配备灭火器和报警装置,并由专人管理。

第三十四条 剧毒化学品的购买量、储存量、领取量、使用量、流向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用。

第三十五条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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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桓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管理包括下列内容的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确保管理层和每名 员工掌握安全生产风险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预警机制;

(二)建立科学系统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方法,开展工艺技 术、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并持续更新完善;

(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控制度,按照相关行业有关 规定,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红、橙、黄、蓝 4 个等级,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明确单位、部门、班组的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的风险管控岗位责任,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

(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岗位安全生产风险确认制度, 制作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生产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五)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 范围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六)应当纳入的其他内容。第二条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包括下列内容的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

(一)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班组和岗位人 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范围、防控责任;

(二)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从时间、空间和管理 层级上规范安全检查,实行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

(三)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隐患排查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日排查、周排查、月排查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排查周期;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五)明确隐患判定程序、处理措施及处理流程;

(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 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环节、性质和治理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建档管理,

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明确开展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相应培训的方 式、频率;

(八)应当纳入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长或班组委托的专门人员 按照“日排查”隐患排查清单,应当在每日上岗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四条 生产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或委托的专门人员按照“周排查”隐患排查清单,检查“日排查”执行情况、隐患整改情况,排查各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状况。

第十八条 生产单位的领导班子各成员按照“月排查” 隐患排查清单,每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督查“日排查”“周排查”执行情况、隐患整治情况和重点区域安全状况,并研究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的人、财、物保障措施。

第五条 生产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 所需的资金,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第六条 生产单位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治理,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第七条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激励约

束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和消除隐患。对发现、报告和消除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表彰;对瞒报隐患或者消除隐患不力的人员实施处罚。 第八条 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九条 生产单位将生产项目应当劳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劳务单位拒不整改的,生产单位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或者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十条 生产单位应当每月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

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交书面材料。重大事故隐患报送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已经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通过信息系统报送本单位有关隐患排查的数据信息。 第十一条 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及时组织整改。

第十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根据需要暂时停止施工。

(二)3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县(自治县)负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名称、内容、级别、排查人员、排查时间;

(三)组织开展现状风险评估;

(四)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 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隐患;

(六)组织隐患治理情况评估,恢复生产或使用。

第十三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生产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单位完成治理并经评估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经营的书面申请,经接受申请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申请材料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治理情况评估报告等。

第十四条 生产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前和治理过程 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和警戒区域,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生产单 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第十五条 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生产 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生产单位应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 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第十七条 生产单位委托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提供隐

患排查治理服务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对其出具的报告或意见负责,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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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七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二、公司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指挥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一、指挥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三、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安全制度,与公司同步开展“安全月”、劳动竞赛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四、监督检查分承包方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指挥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①获济南市标准化工地、局“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施工队4000元;②全部实现指挥部安全工作目标,指挥部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施工队奖励5000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施工队6000元。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

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7、以上奖励和处罚,由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主管领导鉴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十章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二○○二年四月一日执行,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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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的:为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障员工的工作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适用范围:公司办公区域、库房、门店

监管部门:办公室负有日常护理和监管责任、门店 内

容:

一.员工出入和工作安全

1. 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对进入公司办公区域的生人应主动询问;

2. 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以及影响到卖场秩序的物品进入办公区域和门店卖场。

3.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来公司闲聊和泄露公司文件和资料。 4. 未经批准严格禁止将公物带出公司。

5. 公司晚上安全有门卫室和库房值班人员负责;门店晚上要遵守公司夜间经营和值班制度,需有2人值班,打开监控器、报警器和门铃,检查大门和门窗是否关闭,禁止任何人进入门店,如遇紧急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立即报警并通知公司值班经理。

6. 未经公司批准,门店和部门不得私自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或拓展活动。

7. 门店员工不得与顾客发生冲突,保持冷静和克制,上报店长和主管解决,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通知公司办公室。 二.外来人员的管理:

1. 门卫室值班人员热情接待并询问来意,给予指明接待部门并做登记。

2. 闲杂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办公区域 三.公司财产安全管理

1. 公司所有办公区域为禁烟区,如有员工和来访业务洽谈代表抽烟,请到指定抽烟处,烟头拧灭后放入垃圾桶内。严禁在办公室抽烟,一旦发现将处罚当事人30—100元;

2. 库房严禁外人出入,业务单位送货办理入库手续时,一律在库房黄线外等候。

3. 库房大门实行双锁管理,中午12点—13点30分(吃饭和休息时间),必须锁闭所有库房大门。 4. 定期检查库房屋顶和电源设施

5. 灭火消防设备放置在明显容易取放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6. 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和违反规定配置其他电器装置。

7. 下班后检查门窗和所有电源是否关闭,防患与未然。 8. 公司大门中午和下午下班后必须立即上锁,严禁外人出入。 9. 晚上值班人员遇到风雨雷电天气应及时检查是否殃及公司财务安全;夜间要对重点区域进行巡视。

10. 门店认真作好员工值班和贵重物品交接记录,防止盗窃事故发生。

11. 公司和门店监控设备保证24小时正常使用。 四:本制度望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者将给予严惩或开除。 五:本制度有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有办公室

监督执行。 。

2011年5月20日

陕西众信医药超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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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电脑管理,提高其使用效能,以确保公司网络的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 电脑的配备及保管规定

第一条、按公司职位的需求配备计算机,一般为台式计算机,如遇特殊需求,经由所在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可申请使用笔记本电脑;

第二条、电脑与周边设备(包括打印机)是定点放置的,未经行政部许可,严禁任意搬动;

第三条、电脑的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所使用的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因个人原因造成设备丢失将由使用人自己承担责任。

第四条、若因特殊原因需长期交换使用电脑时,请通知行政部有关负责人,以方便调整使用记录;

第五条、各部门如有空置电脑,请交由行政部统一保管;

1、由各部门负责人通知资产管理员,待资产管理员检查后,放置在行政部进行统一保管;

2、长期无人使用,要注意卫生,最好用一块布把它遮盖起来,以免灰尘污染;

3、

如果电脑及周边设备挪用给其他人,必须征得部门负责人

1 及其资产管理员的同意;

4、如果将该电脑分配给专人使用后,请通知行政部资产管理员,以方便更新使用记录。

第六条、严禁随意拆卸电脑的主机及显示器、键盘、打印机等外设,如果有必要拆卸电脑的相关外设,请在资产管理员的协助下进行,不得请未经许可的人员对电脑进行拆卸及安装操作;

第七条、严禁在未经他人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电脑或者挪用他人的各类电脑设备。

第八条、请保持电脑及外围设备的干净整洁,不得在其外壳上涂画; 第九条、未经许可,严禁任何人进入服务器机房。

第二部 电脑及其相关设备使用规定

基本操作

一、正确开机和关机。开机时须先开外设电源,再打开主机电源。关机时应先退出所有应用程序,再按操作系统本身的约定正常退出系统,然后关掉主机电源及外设电源;

二、严禁在计算机的开机状态下,随意拔插计算机主机与显示器、键盘、打印机、鼠标等外设之间的联线;

三、不得私自修改CMOS参数及其他系统文件的设置,如果有必要进行修改,应在资产管理员的协助下进行;

四、不得对电脑中的程序文件进行复制、删除等操作,以免系统瘫

2 痪。

五、使用应用软件系统时,应按照软件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对软件系统文件进行复制、更改、移动及删除等操作,如需帮助请询问行政部相关人员;

六、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Internet网站,不得在公司内使用P2P软件(例如:BT软件);

七、一旦发现电脑故障或者软件故障,应及时报告该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应写清电脑设备的故障原因并及时提交行政部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将根据情况尽快排除该故障;

八、严禁敲打损坏电脑主机及周边设备;

九、电脑使用人员在长时间离开计算机前,请保存所有工作内容,并退出所有应用程序;

十、为防止个人文件不损坏或丢失及维护的方便,请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勿将自己制作的文件存在C盘(应存放在D盘),同时注意备份;

十一、每天下班后,请关掉主机及显示器的电源;

二、电脑使用人员应定期对系统硬盘进行优化、整理;

文件共享与备份

一、所有电脑使用人员可以在自己的电脑上设置一只读性共享目录;

二、定期对个人的文档进行备份,各用户可以将自己的重要文件备

3 份到其他盘中,建议一周至少备份一次,若不按此建议进行,发生文件丢失时由自己负责;

打印机、复印机维护

一、一般打印机

1、按打印机的要求装纸,禁止投放皱纸,应将纸张放正再行操作;

2、在打印过程中,禁止直接关掉或拔掉打印机电源,如需关闭打印机电源,请先按暂停键,先取消打印任务,再将打印机的电源关闭;

3、严禁在打印过程中拉扯打印纸张,以免损坏打印机的走纸部件;当出现打印机卡纸时,请按打印机的手动方式退纸,禁止强行拉扯纸张,以免损坏打印机的走纸部件等。

4、当出现打印字迹模糊时,如果非缺墨状态,请按打印机的要求清洗打印喷头;

5、

6、

二、复印机

1、复印机内箱不能存放任何杂物,包括已废标签纸、碳带及应按打印机的特定要求更换墨盒;请使用标准打印专用纸张;

其它物品。

4

2、

3、

4、

5、不能随意拆装复印机的任何部件。严禁带电拔、插复印机后板上的信号线。 严禁用利器刮割复印机碳带等任何部位。

纸张上有锐物(例如:回形针、大头针等)或胶水未干时严禁进行复印操作。

网络维护

一、未经授权允许,禁止擅自更改电脑的计算机名称及所属组别;

二、未经授权允许,禁止擅自更改“网上邻居”或者“控制面板”中“网络”的各项属性;

三、电脑局域网用户的登录账号及密码实行专人专用,严禁将自己的账号及密码授予他人使用;

四、当不能登录到局域网时,可注销当前用户再重新登录windows或者重新启动计算机再观察,若仍不能上网,请通知行政部相关人员。

安全规定

一、病毒防护

1、公司的电脑均应安装病毒防护软件,禁止关闭计算机病毒防护软件的自动防护功能,同时注意病毒防护软件的升级,以

5 保证计算机能够随时监控来自互联网的病毒;

2、若收到带病毒邮件不能清除,请删除该邮件,可要求邮件发送方重新发送;

3、电脑使用人员应定期自行检查计算机是否感染病毒,同时注意防病毒软件的升级;

4、当共享文件夹中出现陌生的文件时,请勿随意打开,应先了解文件来源再对其进行处理,以免误打开病毒文件。

5、当确认计算机感染病毒后,请立即通知行政部有关负责人,由专业人员协助清除病毒;

二、密码使用

1、

2、

互联网Internet的使用

一、不得在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二、禁止随意安装从互联网下载来的各类程序和软件,如有必要先请咨讯部确认再进行安装;

三、为保障大家都能较快地上网,请不要在上班时间,下载大容量的文件;

四、禁止浏览黄色网站及非法组织开办的毒品售卖、赌博、宗教等网站,更禁止利用公司的上网工具,发布非法的信息。

6 严禁使用他人的登录账号及密码; 严禁把自己的登录账号及密码透露给他人 外来软件使用

一、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软件,任何电脑需安装软件时,须经行政部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协助安装。

二、严禁擅自将不明的软件及光盘带入计算机并进行安装使用;

应急处理

一、电脑及周边设备打开电源前,应先检查电脑及各周边设备上是否有水、液体等可能造成损害的物质,确保电脑及周边设备的使用环境良好;

二、电脑使用当中,如果要更换电脑相关设备及安装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请在行政部有关负责人的协助下进行;

三、在计算机出现非正常报警时,如主机长鸣或者显示器严重乱屏,过热等,请迅速切断电脑主机及显示器的电源,并通知行政部处理;

四、避免把水洒在键盘、鼠标、电源、甚至机箱、显示器上,如果不小心发生此类情况,请迅速切断电脑主机及显示器的电源,并通知资讯部处理。

违规处理

凡是发现有以下行为的,第一次,当事人罚款100元,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扣5分。第二次,当事人罚款300元,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扣10分。

7

1、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如游戏、炒股软件等);

2、在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3、电脑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下班离开电脑后未关机的;

5、擅自使用他人电脑造成不良影响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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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通过加强公司计算机系统、办公网络、服务器系统的管理,保证网络系统安全运行,保证公司机密文件的信息安全,保障服务器、数据库的安全运行。加强计算机办公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把各部门相关工作做好。

第二条 范围

1、计算机网络系统由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及客户机的网络系统配置组成。

2、软件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应用软件、有关专业的网络应用软件等。

3、客户机的网络系统配置包括客户机在网络上的名称,IP地址分配,用户登陆名称、用户密码、及Internet的配置等。

4、系统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如WINDOWS XP、WINDOWS7等)软件。

5、平台软件是指:鼎捷ERP、办公用软件(如OFFICE 2003)等平台软件。

6、专业软件是指:设计工作中使用的绘图软件(如Photoshop等)。

第三条 职责

1、信息中心部门为网络安全运行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数据库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负责系统软件的调研、采购、安装、升级、保管工作。

3、网络管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系统的安全运行;服务器安全运行和数据备份;Internet对外接口安全以及计算机系统防病毒管理;各种软件的用户密码及权限管理协助各部门进行数据备份和数据归档。

4、网络管理人员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5、员工执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6、系统管理员的密码必须由网络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掌握。

第三条 管理办法

I、公司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1、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时,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教育。

2、电脑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允许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3、电脑硬件及其配件添置应列出清单报行政部,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进行添置。

4、电脑操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电脑的开、关机应按按正常程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使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修理费用由该部门负责;

(2)电脑软件的安装与删除应在公司管理员的许可下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允许擅自增添或删除电脑硬盘内的数据程序;

(3)电脑操作员应在每周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 每月打好系统补丁;

(4)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U盘,确需使用的,应先进行病毒监测;

(5)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听音乐等。

5、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6、电脑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IT管理员及时解决,不允许私自打开电脑主机箱操作。

7、电脑操作员要爱护电脑并注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并在正确关机并完全关掉电源后,方可下班离开。

8、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批评教育;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上述规定并使工作或财产蒙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9、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勿将重要文件保存在系统活动分区内如:C盘、我的文档、桌面等;请将本人的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盘其它非活动分区(如:D、E、F)。(保存前用杀毒软件检察无病毒警告后才可)。并定期清理本人相关文件目录,及时把一些过期的、无用的文件删除,以免占用硬盘空间。

10、所有电脑必须设置登陆密码,一般不要使用默认的administrator作为登陆用户名,密码必须自身保管,严禁告诉他人,计算机名与登陆名不能一致,一般不要使用含有和个人、单位相关信息的名称。

II、网络系统维护

1、系统管理员每周定时对托管的网络服务器进行巡视,并对公司局域网内部服务器进行检查,如:财务服务器。

2、对于系统和网络出现的异常现象网络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采取积极措施。针对当时没有解决的问题或重要的问题应将问题描述、分析原因、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3、定时对服务器数据进行备份。

4、维护服务器,监控外来访问和对外访问情况,如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5、制定服务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时下载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务器受病毒的侵害。

III、用户帐号申请/注销

1、新员工(或外借人员)需使用计算机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由网络部门负责分配计算机、和登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名及密码。如需使用财务软件需向财务主管申请,由网络管理部门人员负责软件客户端的安装调试。

2、员工离职应将本人所使用的计算机名、IP地址、用户名、登录密码、平台软件信息以书面形式记录,经网络管理人员将该记录登记备案。网络管理人员对离职人员计算机中的公司资料信息备份,方可对该离职人员保存在公司服务器中所有的资料删除。

IV、数据备份管理

服务器数据备份,应对数据库进行自动实时备份,并每周应至少做一次手工备份,并在备份服务器中进行逻辑备份的验证工作,经过验证的逻辑备份存放在不同的物理设备中。个人电脑的备份统一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可申请移动硬盘、信息光盘等储存介质进行安全备份。

第四条 计算机/电脑维修

1、计算机出现重大故障,须填写《计算机维修单》,并交IT管理员进行维修。

2、IT管理员对《计算机维修单》存档,便于查询各电脑使用情况。

3、须外出维修,须报分管领导审批。须采购配件,按采购管理流程执行。

第五条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暂定)

1、公司机密文件(由信息中心定义)外发第三方时,需经由上级主管审批通过后,方可外发,并登记备案备查;

2、员工外带笔记本电脑时,须报请主管同意,并登记备案,以便保护笔记本中数据的安全。

3、机密文件打印时须登记备案;

4、控制USB存储拷贝,工作需要拷贝时通知信息中心开放端口。

第六条 违规操作赔偿标准

1、违规操作者: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赔偿工作时间误工费50-100元。

2、违规操作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追塑当事人和责任人相应经济赔偿。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有不妥之处在运行中修改并公布。

推荐第9篇: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库房物资安全,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库房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应经常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条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四条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堆积咋外的挤塑板材必须整齐、上面必须覆盖遮荫布以免日晒及风吹造成损失。

第五条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库管应指导员工按照区域入库,入库时根据区域大小由里向外4-5排进行码堆。出库时由外向里4-5排推进。

第六条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七条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严禁将库房消防设施挪开,发现其他人员挪用消防器材处50-100元罚款。

第八条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一旦发现在库房内吸烟每次处以50元罚款。

第九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员工上下班是否将门窗关牢,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砂浆车间、腻子车间由于其生产特性其生产车间又是仓库,作业人员下班必须将门窗关闭,发现下班后门窗没有关闭的处以100元每次,库管相应处罚50元。

第十条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以上两个车间产生的废品袋管理人员必须每一星期清理一次,保证库房周围干净卫生。第十一条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

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第十二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50元罚款。

廊坊市亚禛都建材有限公司2014年5月6日

推荐第10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安全检查是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1)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2)查现场、查隐患。事故隐患是伤亡事故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3)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账等; 4)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1)日常安全检查

A.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

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责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A.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⑴ 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⑵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⑶ 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⑷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B.节假日安全检查

节假日前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懈,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交底、安全工作安排、布署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⑴ 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检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⑵ 不定期安全检查:分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4.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责任部门主管安

全的领导,责成其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5.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6.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7.对发现的重大的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材料场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存储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放置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器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事、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炉取暖。

四、电源管理

1.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器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敷设应按固定用电规范设置,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理的保险装置,更不得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器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室外照明、闸箱应设防雨措施。

五、民工防火管理

1.民工进厂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民工队负责人全面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

3.民工队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严禁民工无证驾驶和操作电工、电气焊等工作。

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

1.主管部室负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遮挡、埋压、挪用。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于明显部位,便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做好夏季防晒、冬季防冻措施。 3.教育的主要内容

⑴ 宣传防火任务、方针。以宣传“消防法”为中心,使干部职工提高防火意识。

⑵ 教育职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发生险情对国家和个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⑶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格职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

八、防火检查

1.公司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重点防火季节,组织全面检查。 2.主管部门对查出隐患应有详细记载,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对

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奖惩制度

1.为了保证“消防法”的落实和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予适当表扬和奖励。

⑴ 模范执行《消防法》,贯彻落实本规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⑵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本岗消防业务熟练,积极参加防火演练,经考核成绩优秀者;

⑶ 在灭火战斗中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和集体。

3.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 违反《消防法》,不按本规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⑵ 挪用、破坏消防器材,影响灭火工作的;

⑶ 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⑷ 对火险隐患有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灾的责任者。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首要的基础工作。因为只有全体职工增强了安全意识,掌握了安全技术知识,增强了“自我防护”能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1.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⑴ 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和安全态度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⑵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职工必须具备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专业与各工种必需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如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并且要经过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考核发给专业操作证。对于从事新技术、新操作方法、新装备、新材料或调换工人的操作岗位,都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专门培训,使其掌握新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知识。

⑶ 安全规章制度教育:着重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安全规程、规定。 2.安全教育形式:

⑴ 新进厂职工(特别是新工人)的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公

司、部室、生产作业班组);

⑵ 工人调换岗位的进行“换岗安全教育”;

⑶ 对离岗时间较长(如:休假、病休等)又重返岗位的人员进行“复岗安全教育”;

⑷ 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

⑸ 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的专门培训;

⑹ 其他各种教育形式。

3.公司要严格按照以上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对本单位的员工和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分配上岗。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用电的安全管理,避免因不规范使用电器设备,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公司生产作业和后勤管理工作中用电管理。 3.职责

3.1 生产计划部是本规定的制定、检查、完善和管理部门。 3.2 各部室、各班组是本规定的具体实施部门。 4.内容

4.1 专业人员管理

a.安装、维修或拆除电器设备和用电设施,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的专业电工完成。

b.所从事电器作业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必须与电工的技术等级相适应。

c.定期对电工进行专业培训和换证管理。 4.2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和所用电器设备的性能。 b.穿戴和配备绝缘性能好、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品。

c .使用前先检查电器设施和保护装置是否完好,确认完好方可合闸使用。

4.3 用电设备设施管理

a.必须采用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符合标准的配电箱,并采取有效防护。电器开关箱应按“一机一闸一漏保”和一箱的原则进行配置,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

b.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电器开关箱。拆除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应先由电工切断电源,妥善处理后,再进行搬迁、移动。 c.及时排除用电设备的故障,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d.定期检查用电线路,每季度复查接地电阻值的安全系数,保存确切的检查记录。 4.4 电源管理

a.敷设电器线路或安装、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b.使用电器设备或用电设施时必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临时用电的线路敷设应按固定用电规范设置,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和挂断。

d.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理的保险装置,更不得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e.对电线、电器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f.室外照明和闸盒、闸箱应采取防晒和防雨措施

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例会制度。

一、例会制度分为

1、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2、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主管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时间安排

1、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初月第一周召开;

2、安全生产例会: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与生产平衡调度会一并召开;

3、安全紧急会或临时会议: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三、会议管理

1、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

2、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

3、会议纪要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按照管理体系规定要求进行保存和传递

防火安全制度

一、仓库、材料场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存储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放置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器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事、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炉取暖。

四、电源管理

1.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器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敷设应按固定用电规范设置,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理的保险装置,更不得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器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室外照明、闸箱应设防雨措施。

五、民工防火管理

1.民工进厂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民工队负责人全面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

3.民工队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严禁民工无证驾驶和操作电工、电气焊等工作。

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

1.主管部室负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更换、增添和定期检查。各部门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有效使用。。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于明显部位,便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禁遮挡、埋压、挪做它用。采取措施,做好夏季防晒和冬季防冻保护。

3.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⑴ 宣传防火任务、方针。以宣传“消防法”为中心,使干部职工提高防火意识。

⑵ 教育职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发生险情对国家和个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⑶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格职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

八、防火检查

1.公司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重点防火季节,组织全面检查。

2.主管部门对查出隐患应有详细记载,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奖惩制度

1.为了保证“消防法”的落实和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予适当表扬和奖励。

⑴ 模范执行《消防法》,贯彻落实本规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⑵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本岗消防业务熟练,积极参加防火演练,经考核成绩优秀者;

⑶ 在灭火战斗中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和集体。

3.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 违反《消防法》,不按本规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⑵ 挪用、破坏消防器材,影响灭火工作的;

⑶ 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⑷ 对火险隐患有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灾的责任者。

第11篇: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 停电 b 验电 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

二、验电:

1、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

三、挂接地线:

1、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

四、辅助保安线:

1、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 第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 第七条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元;

2、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元;

3、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元;

2、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元;

3、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元;

4、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元。

第12篇: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由行政人事部后勤主管负责公司厂区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治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和管理体系。

2.负责制定安全保卫的各项管理制度。

3.对全厂安全保卫实行监督与检查,对厂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二、保安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厂房、设备、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对厂区治安负责。

2.负责公司门卫值班,实行24小时上岗,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登记工作,不出差错。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来公司办事的人员、车辆要认真登记。对出入车辆要认真检查。

4.负责公司的夜间安全巡逻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毒。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协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早发现并消除一切隐患。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所负责的以上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三、保安员日常行为规范:

1.对工作尽职尽责,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诚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好。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

3.上岗必须着装,做到整齐清洁,仪表庄重,精神饱满。站立值勤时要做到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不准留长发、小胡子,值勤时不哼歌唱曲、吹口哨、听耳机、吃东西,严禁抽烟,不准聚在一起谈笑。

5.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编定的时间表值班,不许脱岗,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调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6.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忠于职守。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各项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政策纪律观念。

四、保安员执勤要求:

1.注意观察判断各种往来人员的动向,机动灵活,细心观察,发现意外情况及时解决。

2.有礼貌地查询来往陌生人的证件及进出公司的物品,若发现可疑人等,要注意监视并作出处理,必要时报告主管领导。物品出入公司,凭相关部门领导签发的《放行条》放行,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不得徇以私情。

3.维护公司周围通道秩序,不准机动车、自行车乱停放,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保持公司出入口、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准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公司内。

4.夜间巡逻必须有警惕性,注意各重点部位,水、电、门窗关闭情况。上夜班开小差、打瞌睡或睡觉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5.值班人员实行就餐轮换制,就餐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6.发现情况,抓住疑犯,应立即报警,并封锁公司所有进出口;拘捕疑犯后,应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虐待及殴打捕获的疑犯。

7.详细记录有关政府部门的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8.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值班时所发生的事情和各种案件,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将未尽事宜记录并交待接班人员。

9.注意防火、防毒,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须及时查找并报告主管领导,切实消除隐患。

10.每个保安人员必须熟悉火警电话,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消防部门,并立即处理。

11.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保安人员,均应服从公司主管领导的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第13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

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生产的主管为副组长,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 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 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 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公司有关部门必须设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 (1) 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

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和操作规程。

(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安 全生产责任人: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部门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对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生产部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起重设备的安全

1、签订起重设备的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2、新购的起重设备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起重设备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使用合格证。

4、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5、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

6、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7、起重设备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备案。

8、起重设备的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

六、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定期定人检查每天不得少于四次。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月总结一次,年终进行总的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追究其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 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3) 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或者相应组织的监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 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 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 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 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附则:安全生产日常巡检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日常巡检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自检。主要由各段段长每天工作前,对自己段的各个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备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详见公司生产岗位安全自检表)

二、公司安全生产巡检。主要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记录。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详见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日常巡查表)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生产安全副总经理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生产部正副部长,各段正副段长,公司专职安全员)

安全巡检员:公司专职安全员

青海三四一九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

第14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15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生产总工任副组长,生产总监任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三、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兼职

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3、协助和参与公司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4、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5、每周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在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生产设备操作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完好情况,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具体情况,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与消防演习,确保员工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与消防逃生技能。

四、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与安全培训管理

1、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制订防护措施并督促实施。

2、公司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安全教育培训。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厨师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持证方可上岗。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保证头脑清洗,手脚灵活。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排查安全隐患。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季度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进行检查。

第六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间通道平坦畅通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作业场所内及设备上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车间、库房、包装室等生产场所严禁烟火、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七章员工卫生安全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员工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

3、公司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

4、食堂方面要勤检查勤打扫定期消毒,保证食品供货渠道安全卫生,时刻注意食物质变情况、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八章 安全用电与交通安全管理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电器。

4、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专业人员检查、修理、更换,确认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5、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

6、禁止随便乱拉乱接电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

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7、各车司机负责本车辆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车辆安全正常行驶,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员不超速不飙车;确保行车安全;违规驾驶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在生产过程中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6篇: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目 的 :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厂区绿化环境整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责 任 人:公司全体员工,其中保安人员负有日常护理和监管责任。 内 容:

1.员工出入保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 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保安值勤保卫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1.6不得酗酒、赌博、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2.7.3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1值勤保安应坚守岗位,特别是对财务、仓库、职工食堂等重要地段,应实行24小时监控,负责维护公司安全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3.2.8.4.5有无在公司内酗酒、赌博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3.2.8.4.6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

第17篇:船务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险因素包括:

(一)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

(二)其他危险。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公司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公司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管理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及奖惩规定

六、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负全面的责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

服务。

八、各小组组长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负责小组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九、各小组组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公司设立安全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违章违纪行为的,予以奖励100元,月奖以现金形式予以奖励。

十一、对不积极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

第三章 安全培训和教育

十二、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14学时)。

十三、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四、员工转岗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五、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

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十六、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安全培训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须经考核合格。

十七、公司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安全活动,如看录像,模拟演习、比赛等,设立安全宣传专栏,专栏由安全主任负责管理,每月更新专栏内容。

第四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十八、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主任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包括停机、停电在内的紧急措施。

十九、各小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安全主任或总经理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安全主任和总经理给予处分。安全主任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可给予处分。

十、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二十一、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归档备查。

二十二、综合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经安全主任或总经理同意后采取临时监控措施。

检查中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总经理同意后给予处分。

第五章 设备维护管理

二十三、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器设备,在使用机器时,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

二十四、在检修、维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维修,如必须带电维修,应安排监护人员,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8篇:运输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3、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4、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5、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6、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7、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8、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9、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五)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第19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逐级签定安全责任书,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3、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明确员工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有计划的安全培训,新员工进厂必须做到安全教育,员工换岗换活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落实“三不伤害”要求。

4、每月公司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工作措施。

5、每月公司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车间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周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6、公司对安全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做到醒目、起作用,对仓库区域刷漆设置灭火器材。

7、积极完善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按时发放、配备员工劳保用品。

8、生产部安排设备管理人员,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加强操作人员遵章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9、加强员工劳动纪律,严禁危险区域吸烟,严禁违章操作、酒后上岗,引导员工遵守厂规厂纪。

10、加强用电管理:电工要对厂区及车间内用电进行安全排查,落实漏电保护器,规范用电安全作为。

11、积极开展“5S”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引导员工积极向上,倡导安全、和谐、文明的企业文化。

12、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对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

1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教育员工、吸取教训。

第20篇:公司IT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IT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通过加强公司计算机系统、办公网络、服务器系统的管理。保证网络系统安全运行,保证公司机密文件的安全,保障服务器、数据库的安全运行。加强计算机办公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把各部门相关工作做好。

第二条 范围

1、计算机网络系统由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及客户机的网络系统配置组成。

2、软件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应用软件、有关专业的网络应用软件等。

3、客户机的网络系统配置包括客户机在网络上的名称,IP地址分配,用户登陆名称、用户密码、及Internet的配置等。

4、系统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如WINDOWS XP、WINDOWS 2003等)软件。

5、平台软件是指:防伪防窜货系统、办公用软件(如OFFICE 2003)等平台软件。

6、专业软件是指:设计工作中使用的绘图软件(如Photoshop等)。

第三条 职责

1、信息网络部门为网络安全运行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数据库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负责系统软件的调研、采购、安装、升级、保管工作。

3、网络管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系统的安全运行;服务器安全运行和数据备份;Internet对外接口安全以及计算机系统防病毒管理;各种软件的用户密码及权限管理协助各部门进行数据备份和数据归档。

4、网络管理人员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5、员工执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6、系统管理员的密码必须由网络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掌握。

第三条 管理办法

I、公司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1、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时,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教育。

2、电脑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允许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3、电脑硬件及其配件添置应列出清单报行政部,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进行添置。

4、电脑操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电脑的开、关机应按按正常程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使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修理费用由该部门负责;

(2)电脑软件的安装与删除应在公司管理员的许可下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允许擅自增添或删除电脑硬盘内的数据程序;

(3)电脑操作员应在每周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 每月打好系统补丁;

(4)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U盘,确需使用的,应先进行病毒监测;

(5)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听音乐等。

5、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6、电脑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IT管理员及时解决,不允许私自打开电脑主机箱操作。

7、电脑操作员要爱护电脑并注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并在正确关机并完全关掉电源后,方可下班离开。

8、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批评教育;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上述规定并使工作或财产蒙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9、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勿将重要文件保存在系统活动分区内如:C盘、我的文档、桌面等;请将本人的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盘其它非活动分区(如:D、E、F)。(保存前用杀毒软件检察无病毒警告后才可)。并定期清理本人相关文件目录,及时把一些过期的、无用的文件删除,以免占用硬盘空间。

10、所有电脑必须设置登陆密码,一般不要使用默认的administrator作为登陆用户名,密码必须自身保管,严禁告诉他人,计算机名与登陆名不能一致,一般不要使用含有和个人、单位相关信息的名称。

11、其他管理办法请参看《IT终端用户安全手册》

II、网络系统维护

1、系统管理员每周定时对托管的网络服务器进行巡视,并对公司局域网内部服务器进行检查,如:财务服务器。

2、对于系统和网络出现的异常现象网络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采取积极措施。针对当时没有解决的问题或重要的问题应将问题描述、分析原因、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3、定时对服务器数据进行备份。

4、维护服务器,监控外来访问和对外访问情况,如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5、制定服务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时下载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务器受病毒的侵害。

III、用户帐号申请/注销

1、新员工(或外借人员)需使用计算机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由网络部门负责分配计算机、和登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名及密码。如需使用财务软件需向财务主管申请,由网络管理部门人员负责软件客户端的安装调试。

2、员工离职应将本人所使用的计算机名、IP地址、用户名、登录密码、平台软件信息以书面形式记录,经网络管理人员将该记录登记备案。网络管理人员对离职人员计算机中的公司资料信息备份,方可对该离职人员保存在公司服务器中所有的资料删除。

IV、数据备份管理

服务器数据备份,应对数据库进行自动实时备份,并每周应至少做一次手工备份,并在备份服务器中进行逻辑备份的验证工作,经过验证的逻辑备份存放在不同的物理设备中。个人电脑的备份统一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可申请移动硬盘、信息光盘等储存介质进行安全备份。

第四条 计算机/电脑维修

1、计算机出现重大故障,须填写《计算机维修单》,并交IT管理员进行维修。

2、IT管理员对《计算机维修单》存档,便于查询各电脑使用情况。

3、须外出维修,须报分管领导审批。须采购配件,按采购管理流程执行。

第五条公司信息系统管理(暂定)

1、新中大财务系统服务器(以下简称:服务器),放置地点暂放为财务室办公室内,财务室现有办公室已达到视频监控、防盗、温度控制等条件。待条件成熟时重新搭建独立机房,便以安全管理。

2、对于服务器数据(包括财务软件系统)由管理员每月定期异地备份一次,并设置服务器自动每周备份二次数据库;异地备份数据由财务部安排存放在异地。

3、系统后台数据只能由服务器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若需外援时,必须在管理员的陪同下进行操作,其他终端用户不得设置权限进入数据管理后台。

4、终端用户的开通及变更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其中包括用户的权限变更、账号密码变更、终端软件更新。

5、当遇到服务器需要变更时,管理员应该做好详细的变更记录。如:程序变更、紧急变更、配置/ 参数变更、基础架构变更、数据库修改等。

6、定于每月25号对公司服务器账号进行核查及管理。

7、相关记录表格如下:

a、**信息中心机房巡查记录表

b、**信息中心用户账号登记表

c、数据库备份记录表

d、外来人员工作记录

e、终端用户系统变更申请

第六条违规操作赔偿标准

1、违规操作者: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赔偿工作时间误工费50-100元。

2、违规操作者:造成经济损失的,除造价赔偿外,另外当事人与责任人赔偿误工费100元。

第六条附则

1、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有不妥之处在运行中修改并公布。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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